西华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4号)、《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5〕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复试组织机构
1.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复试工作办法的制定、招生计划和录取名单的审定等。明确领导小组机构、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含特殊情况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2.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学院(以下简称“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由各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各学院书记须进入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涉及多学院招生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成员须由所涉及学院领导共同组成)。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认真研究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制订本学院复试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学院细则”)并组织实施以及负责做好考生咨询和解释工作。明确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含特殊情况处理)。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3.网络技术保障组。由学校网络技术中心和教育信息技术中心人员组成,负责复试阶段软硬件设备的学习和完善,以及对参与网络复试的导师助理进行培训。提供复试网络技术驻场服务,一对一或一对多的落实到人。
4.舆情监控处理组。由学校党委宣传部牵头,学校党政办、网络与信息化管理中心及各二级学院院长等负责做好研究生招生复试阶段的各项宣传工作,正面引导考生接受可能会面对的各种困难。负责对复试阶段的舆情监控,及时处理和应对。
5.招生督查组。由学校纪检监察、信访部门成立学校研招督察组,负责全校研招工作全程的督查;各二级学院纪委书记牵头成立各学院研招督查组,负责相应学院研招工作督查,负责监督复试录取的整个过程,保证公平、公开、科学。指导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复试过程中违纪考生的处理。督查组的名单须在学院官网发布的复试工作细则中进行明确公示;研究生院成立工作小组,负责研招现场督查及业务指导。
6.体检工作组。由西华师范大学校医院医院负责人及招生办人员组成,负责体检结果的审定。
7.研招咨询组。由学校研招办及各学院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员组成,负责接待考生咨询,为考生复试、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8.各学院要加强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按《西华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自命题管理办法(暂行)》和《西华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进行复试的命题工作和导师安排。要规范和发挥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力、责任和纪律要求,提高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强化复试试题保密管理,并命制充足的试题(库)。
9.各学院要强化复试考核小组工作基本规范,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以及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规范工作行为。每个复试考核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设组长1名,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品德考核的教师1名,研究生导师若干名。每个复试工作组另配备秘书1人,考前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对比”(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数据对比)等措施,考中严格按照“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原则开展工作。在符合复试小组成员遴选标准的前提下,鼓励学院邀请具有丰富专业实践经验的校外导师参加专业学位硕士复试。考核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复试工作原则
复试、调剂、录取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和各学院要始终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强化复试考核,规范招录程序,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具体如下:
1.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建设,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科学。
2.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4.坚持科学选拔。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复试方式,促进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
5.坚持以人为本,优化措施强化考生服务。
三、复试形式
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形式由各学院依据学科特色和专业要求自行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或现场复试。网络远程复试使用平台见后续通知。具体复试形式、复试时间、复试场地等事宜由学院安排公布。
(一)学校及各学院需做好以下准备:
1.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升对考生的咨询服务能力。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1)及时、准确解读招生学科复试工作细则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让社会和考生充分知晓,确保复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
(2)加强对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
(3)加强对考生的复试纪律的宣传、教育。对考生进行网络或现场复试宣传,告知考生复试流程,强调形式程序的公平、公正、科学原则。
2.做好远程网络复试或现场复试所需软硬件设备、备用设备、场地安排、卫生消毒、后勤补给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考生需做好以下准备:
1.网络远程复试
(1)提前按照要求在设备中安装好必要软件,并熟悉软件的使用。
(2)能够采集音频、视频的设备(电脑、手机、平板等设备)和配件(话筒、电源、支架、摄像头)若干。
(3)良好的网络环境,最好采用有固定接口的有限网络或者畅通的WIFI环境。如果两者都不具备,请提前在手机运营商内购买准备好流量包。
(4)“双机位”要求。考生使用“双机位”(使用双摄像头)面试。“第一机位”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第二机位”采集考生“第一机位”显示器的音、视频源(考生侧后方,画面须覆盖考生整个复试环境及“第一机位”屏幕)。
(5)面试环境简洁、无遮挡、无死角、无其他人员,建议选择独立、安静、明亮、整洁、封闭的场所,最好是白色背景墙。
(6)复试过程中,考生应关闭所有电子设备的语音提醒,复试过程禁止使用除“双机位”之外其他具有网络、通信、录音、录像等功能的电子设备;不得与他人联系、交谈,不得外泄复试内容。
(7)考生在复试时需着装得体,露出五官,不得佩戴耳机等通讯设备,不得无故离开视频区域,视频区域不允许出现其他任何无关人员,桌面不得摆放任何物品。考生回答问题时必须正视屏幕,保证胸部以上以及双手在镜头范围内。
(8)复试过程中,如学院发现考生有违反复试要求或影响复试评分的行为,复试将立即停止;情节严重的,复试成绩将记为0分,取消其录取资格。
(9)按照招生学院要求准备其他相关材料。
2.现场复试
现场复试考生按照学院复试工作细则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考生在网络远程复试和现场复试过程中不得录音录像。如发现私自录音录像在网络或者个人群体之间传播,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复试实施管理
(一)复试内容
复试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复试小组具体实施。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要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复试方式,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要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各学院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要严格采取“两识别”、“四比对”等措施,严防“替考”。建立健全“三随机”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各学院要加强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要严格落实规范管理要求,严明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坚决杜绝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要规范和发挥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提高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依照《招生管理规定》,各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复试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妥善保存一年。复试项目的其他材料妥善保存三年。考生体检表、各学院报送的《西华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待录取名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研究生院统一保管,其余材料均由各学院保管。
(二)复试考生的资格
1.考生进入我校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进入我校045103学科教学(语文)、045108学科教学(英语)、045115小学教育、045118学前教育、125200公共管理专业复试的考生比例均不低于120%。
2.各学院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数量制定计划数及复试线并予以公布。考生须达到学校和学院确定的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才能进入复试。复试考生名单将由各学院公布。复试安排等将在西华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https://yjsy.cwnu.edu.cn/)发布。
(三)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我校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初步定于3月26日开始,各学院组织一志愿考生(3月26日开始,4月7日前结束)和调剂考生(4月9日开始,4月13日前结束)分别进行复试。
各学院要统筹考虑、综合研判自主确定复试工作细则,确定后须报招生办审核备案,经批准后方可公布并通知考生。
(四)资格审查
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复试前,各学院要积极运用“两识别”、“四对比”等措施,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1.复试资格审查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实施,具体由学院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在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指导下进行。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在各学院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现场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3.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交的材料
①证件相关材料。
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和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PDF格式),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
已取得证书的往届考生:身份证和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PDF格式),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
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证和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交PDF格式)。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在新生入学前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复试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生、网络教育生的毕业证书进行核验。
②复试资格审查表(此项材料由复试学院提供)。
③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应届生)。
④其他相关材料。学院要求考生提交的其他材料,以及考生认为能体现或证明本人学业水平、学术能力及所获奖励等的其他材料,由考生自行选择在参加专业复试时是否提交给复试小组。
⑤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的考生,还须在复试时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享受少数民族政策且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还须在复试前,提交本人户籍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定向培养材料(应届本科毕业生出具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人事部门同意接收其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就业的证明;在职考生出具工作单位与我校签订的定向培养合同,格式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下载,定向单位须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的民族、户籍、工作单位等关键信息必须与报考信息一致。
⑦所有考生均须签订《西华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手写签名后与资格审查资料一并提交。
4.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且不能提供权威机构认证证明的考生,不予复试。
5.对于教育部诚信记录库中有不良记录的考生,相关学院可以不予复试。
6.所有网上提交材料将审核原件,请考生严格按规定和要求填写信息,如因填写信息错误或者填报信息虚假而导致不能复试及录取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承担。
7.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所列加分政策的考生,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将根据教育部后台信息及时通知考生,考生无需再次提交资料。如对加分政策有疑问,请联系0817-2568034。
(五)复试项目
主要包括资格审查、专业综合知识考试、综合素质考核(思想品德考核、创新精神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体检,以及相关学院认为还需要考核的内容(如大学期间的学习成绩、实践及科研活动经历等)。
1.专业综合知识考试
专业综合知识考试满分为50分,试题由学院组织命制,试题内容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及参考范围》中公布的复试要求及相关说明一致,各专业在此基础上命制试卷。若个别专业在此项考试中确须设置实践能力考核类题型,该类题型分值所占比例不得高于50%。公共管理硕士(MPA)、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考生须设置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类题型,该类题型分值为30分。
2.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40分,由各学院根据《西华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组织开展。
全面考核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突出对创新能力的考查。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为10分,含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方面,主要考核考生外语实际听说的应用能力。由各学院根据《西华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办法》,在面试过程中组织进行。
所有考试项目的命题工作由各学院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西华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要求执行,试题格式以《办法》随发的样式为准。原则上要采用命制多套试题、安排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等方式,确保复试试题安全。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级材料,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组长须加强对命题教师的保密教育。
网络远程复试每位考生都是单独进行,以上1、2、3项考试在考生面试时统一进行,三项考核总体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现场复试考生具体复试流程,以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工作细则为准。
4.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形式为笔试,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加试科目、参考书目请参看我校发布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及参考范围》。
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以及跨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复试等考生是否加试,由各学院根据相关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培养要求自行确定。
5.体检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不参加体检(含复检),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体检结果在规定时间内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给出体检结果使用结论。考生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表可于拟录取后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
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察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会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表》可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
(六)调剂
我校调剂基本要求及相关程序详见《西华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七)成绩计算、使用办法及报送要求
1.考生总成绩计算及使用
①考生(网络远程复试)总成绩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考生总成绩 =(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②考生(现场复试)总成绩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考生总成绩 =(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公共管理(MPA)、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 =(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③调剂考生(网络远程复试及现场复试)总成绩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考生总成绩 =(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公共管理(MPA)、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 =(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复试成绩 =专业综合知识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学术或实践成果附加分
学校按复试学院、复试批次、专项计划类别、复试专业、学习方式、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合格考生。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若有相同的,依次按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值、复试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序。由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取消待录取资格的名额,将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可按学院复试工作细则中规定的学术或实践成果附加分。加分原则在3分范围内酌情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向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提交说明材料妥存备查。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察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4.成绩报送要求
①复试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数据一览表,须同时有填表人、复试小组负责人、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签名方生效。
②学院在向研究生院报送签字盖章的复试成绩排名时,须按要求如实登载相关成绩数据,并同时报送该名单电子版。复试结束后,由各学院公布复试成绩和排名。学校将在录取完成后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保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
③经学校统一公示后,拟录取名单需上报国家审核,最终录取结果将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得予以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察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3.加试科目任何一门成绩不合格者。
4.复试项目中有出现违规、作弊等不诚信行为者。
5.体检不合格者。
6.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
7.调剂考生未按要求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者。
8.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且不能提供权威机构认证证明者。
9.不能提供有效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无论何时一经查实者。
10.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招生规定,无论何时一经查实者。
(九)复试费用缴纳
1.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的规定,参加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须交纳复试费120元/人,加试80元/人。
2.交费时间及方式见研究生院后续通知。
(十)做好兜底支持保障
各学院要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对于地处边远山区、贫困地区等网络信号较差的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学校将进行技术兜底保障。请确有困难的考生提供支撑材料,于3月25日前将申请发送邮件到yzb@cwnu.edu.cn,我校将积极协调复试平台提供方、教务处、学工部、网络中心等部门提供技术、复试场地、网络保障等复试所需必要合理的协助。
(十一)严肃考风考纪
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和复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之一。请考生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不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诚信参加复试调剂。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各招生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根据2019年9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情形,均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之一的“情节严重”,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要细化复试工作流程、考务调度、监督管理机制等。复试工作方案须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专职工作人员,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工作的其他利害管理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工作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和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研究生院会同学校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对复试工作过程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人员采取线上平台和复试现场巡视督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并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复试线、复试工作办法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将及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开发布。学院复试工作细则、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考生名单、复试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开发布。
4.实行复议制度。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投诉和申诉,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受理投诉或申诉的部门为四川省教育考试院(028-85156581,成都市高新区芳草街26号),学校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0817-2568600,jwjcc@cwnu.edu.cn,学校华凤校区办公大楼318室),学校研究生院(0817-2568034,yzb@cwnu.edu.cn,学校华凤校区办公大楼131室)。各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并保证相关渠道畅通。
六、其他
我校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调剂办法另行发文通知。
1.本《办法》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2.本《办法》适用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3.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及四川省有关规定执行。
西华师范大学
202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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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17: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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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11:2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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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14:5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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