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坚持“立德树人、公平公正、综合评价、质量为先”的原则,科学优化复试环节,规范实施复试管理,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公示,努力提升高层次人才选拔质量,确保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初试成绩要求
学院在国家分数线(A类考生)基础上,结合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确定本学院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统一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调剂工作
学院应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政策制定本学院调剂工作细则,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统一公布。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申请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具体请在“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查询。
2.初试成绩(单科和总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考生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有专门规定的情况从其规定。
7. 调剂生应符合调入学院规定的具体调剂细则和要求。
(二)调剂生挑选原则
需要调剂生的学院依照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并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科研创新成果以及综合素质等情况选定调剂考生。
学院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与调剂工作要求进一步制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的调剂细则,提前向考生公布。
(三)调剂程序
1.学院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调剂信息及调剂要求,开展调剂工作。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
2.符合调剂要求考生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3.学院依照调剂政策和相关要求,审核调剂生材料,并在最长36小时内决定是否同意考生调剂,及时发送复试通知,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
4.考生接到同意调剂复试的通知后,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调剂复试。
5.学校公布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进入复试调剂考生须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网站发布的复试时间、复试安排等相关通知,按学院规定时间积极主动参加复试。
6.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调剂要求,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不同培养方式(普通专业/研究方向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研究方向)在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区别。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差额比例
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复试录取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二)复试方式
以现场复试为主,特殊情况允许网络远程(线上)复试,原则上校内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
(三)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要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为提高复试有效性和公正性,本次综合面试必须以科研能力和专业知识考核为主,题型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重点考察学生阅读理解与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工程实践解决问题能力或实验技能和模拟计算、以及外语交流能力等。
(四)复试要求
1.资格审查、政审等由各学院负责组织核查核验。学院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专业知识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或综合复试专业知识考核部分的内容按照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和范围进行命题考核。
3.学院根据专业(学科)特点,可以自主确定复试环节的构成,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是必考环节。根据要求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而且应该以科研能力和专业知识考核为主。
4.复试题目及其评分标准与参考答案(含副题)、考生答题材料、评分得分、考生信息等在使用完毕前均系保密材料,学院须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5.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审计、图书情报等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考生需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报考学院联系。体检地点: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下沙校区校医院,体检时间:现场复试期间。
复试考核其他具体要求,请学院严格依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工作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各学院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必须优先录取,剩余招生计划再用于调剂生录取。各学院须将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录取,并根据下列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复试结束后各学院请及时将综合成绩排序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评分记录和作答情况等材料报研究生院,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60%,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工商管理专硕、工程管理专硕、会计专硕、审计专硕、图书情报专硕等专业的初试科目总分300分,因此计算综合成绩时,初试总分应除以3。
复试成绩构成占比,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等自主确定,其中专业笔试和面试成绩占比合计不低于80%。
(二)教育部加分政策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下列情况按规定可加分: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2.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学院要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3.各学院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改变加分计算方法、扩大加分范围或另设标准。
(三)不予录取等情况说明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
1.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的取消学籍。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四)录取规则及要求
各学院要在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学院招生复试录取细则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按以下要求进行:
1.各学院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对一志愿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一志愿录取名额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对复试合格调剂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业务课二成绩、业务课一成绩、外国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取其他要求:
1.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要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2.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3.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4.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对所有考生进行思想政治、业务水平、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复测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复试时间安排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拟定于3月28日- 4月21日进行,个别学院如有特殊情况经申请批准,可适当提前或延后复试时间,请各学院做好复试具体时间安排,并及时向考生公布。
七、严肃纪律和违规处理
(一)严肃考风考纪
学校和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测。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做好信息公开公示
各学院按照招生要求,积极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对学院自己公开和上报公开的信息要认真审核。按有关规定事先在网站公布专业分数线、调剂要求、复试录取办法、学院复试录取细则、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调剂生复试名单等相关信息,自觉接受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学校申诉联系人:程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0571-86919140,86915055,联系邮箱:yzb@h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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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2025年专业调剂拟录取名单公示一、公示背景合肥工业大学2025年针对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300会计、125601工程管理与125602项目管理专业,经过初试、资格审核以及复试等一系列严谨的选拔流程后,第一批次的调剂拟录取名单已经正式确定。二、名单详情现将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特别说明的是,125300会计专业和125200公共管理专业的调剂指标,根据实际申请情况以及复试表现进行了适当调整。三、公示时间本次名单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9日至4月15日。四、联系方式如有疑问或需进一步了解,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0551-62904985、62904987、62902867、62904902。五、公示单位合肥工业大学MBA MPA管理中心六、公示日期2025年4月9日2025-08-22 09:3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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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发布复试录取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关于做好山东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5〕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01明确指导思想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查、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加强领导、规范程序、严格监督,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02加强组织领导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流程、考务调度和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规范。1.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成立“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成员由学校纪委、研究生教育督导组成员组成,全过程监督检查复试录取工作,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2. 各院(部)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组,明确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准确领会和掌握上级文件精神,加强复试人员管理和培训,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并受理举报投诉等事宜。3. 各院(部)根据实际,成立专业(领域)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考核,明确责任和要求。03落实信息公开1.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学校通过“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招生网”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复试录取相关信息。2. 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将开辟复试专栏,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3. 各院(部)按照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经学校审核后,通过单位网站复试专栏等渠道及时公布。一经公布,不得随意调整。4. 各院(部)要严格执行所公布的工作实施细则,并在本单位网站准确及时公布各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04严格复试管理(一)招生计划分配1. 学校参照《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拟考试招生人数,并结合上线生源等情况统筹考虑,以院(部)为单位分专业下达招生限额。2. 上线人数少于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的专业可适当调整计划,但专业学位计划不得向学术学位调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下达时单列。(二)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1. 在符合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各院(部)应结合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需要等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2. 上线生源充裕的专业要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3. 2025年我校不进行破格复试。4.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分数线由学校划定后公布在“复试专栏”。(三)复试方式我校所有一志愿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调剂复试原则上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各院(部)也可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采取现场复试形式,但同一专业的调剂复试方式应保持一致。(四)复试考核内容1.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考查、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在复试成绩中占比分别为40%、10%、50%。(1)专业基础知识考查以笔试(含上机)的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以招生章程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为主,时间为2小时;(2)外语能力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主要通过自我介绍、文献阅读翻译及问答等形式考查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3)综合素质考核以面试形式进行。要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同时要注重全面考核,通过要求考生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其中,确因学业水平表现突出的考生,可予适当加分,各院(部)须在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明确标准并做好相关证明材料核查、公示。2. 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由院(部)负责,以笔试形式进行,成绩实行百分制,不计入复试成绩,各科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3.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工商管理、会计、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由经济管理学院组织实施。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工商管理、会计、工程管理、外国语言文学、翻译等专业的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办法分别由经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单独制订,经学校审核后公布实施。(五)复试要求和工作纪律1. 加强复试人员管理。各院(部)按学科领域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单数),应另设一名专职复试秘书。要遴选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在职在岗职工参与复试。要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安全保密、业务知识和操作流程等教育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严格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严禁复试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2. 加强复试过程管理。复试采取“三随机”(即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方式。每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复试音像材料须由院(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督查组负责人签字后交研究生院妥善保存。在公布复试成绩、总成绩前,应安排至少2名人员同时在场、交叉检查,确保数据准确、完整、安全。3. 统一评分标准。同一学科(专业)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评定标准原则上要求统一。每名考生复试完毕后,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干扰或影响他人评分。有多个复试小组同时复试的,应提前明确统一的考评标准,尽量消除组间分数差异,正式复试前组织模拟试评,不能在评分后再对分值进行折算或赋值。4. 严格审查考生资格。要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核验。要进一步加强学历(学籍)审核力度,在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隐瞒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各院(部)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入学3个月内,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5. 强化安全保密。各院(部)要全力做好复试安全保密工作,充分考虑组考方式、复试人数、学科特点等,提前组织专家命制好充足的试题,防止试题外泄。复试试题管理工作要按照学校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执行,各院(部)应加强试题命制、交接、保管等环节管理,并采取措施保障在本专业所有考生复试结束前任何人不得泄露复试试题有关内容。05规范录取程序1. 总成绩是录取和奖学金评定的依据总成绩=(初试总分/系数)×(1-权重)+复试成绩×权重其中,系数按初试满分计算:满分值为500的为5、满分值为300的为3;权重为30%—50%,由各院(部)自定,须在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明确;复试成绩满分100,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2. 录取基本要求和顺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第一志愿考生分专业按总成绩择优录取。如招生章程中按研究方向招生的,须分研究方向按总成绩择优录取。调剂考生根据调剂计划按总成绩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考生的复试成绩、初试第四门、第三门、第二门成绩(以准考证上考试时间为序)。“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报研究生院。其他专项计划与正常考生执行同一复试标准,按总成绩择优录取。06积极稳妥做好调剂工作(一)接收调剂的条件调剂除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1.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且符合招生章程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3.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统考科目应与调入专业统考科目相同。4. 数学一、二、三及英语一、二间可顺向调剂(例如:数学三不可调至数学二,依此类推)。5. 符合非全日制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从全日制专业向非全日制的相同或相近专业调剂,不接收非全日制专业调剂到全日制专业。6. 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7.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8.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9.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10.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二)调剂工作要求及程序1. 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由学院明确调剂基本要求,公布本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各学院制定调剂工作细则时应明确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工作程序、复试办法(含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咨询渠道等信息。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经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各学院(部)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考生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在遴选调剂考生时,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2. 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进行信息填报。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系统按流程进行操作。3. 所有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必须保证学籍学历的真实性,若因学籍学历问题导致不能录取,责任由考生全部承担。我校不接收考生通过邮寄、电话、邮箱等其他方式提交的调剂申请。07遵守相关工作制度(一)突发事件及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突发事件及舆情应急处置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指挥、协调。各相关单位须坚决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密切配合,履行职责,切实保障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顺利完成。突发事件及舆情应急处置依照“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密切配合、科学处置”的组织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协调原则,针对复试各风险环节,尤其是在考风考纪的监管等方面,强化技术支持与安全保障,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研究生招生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及舆情的应急处置工作。(二)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复试期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部)、各专业的复试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和监督,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实行校领导“包片”负责制度,派出校领导任组长、纪检监察机构与研究生院参与的巡视小组,深入各学院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进入面试场所检查,或抽调复试影像资料检查复试过程。复试期间,对于考生反映的问题,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认真落实,对违反学校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的单位、专业,将根据不同情况和性质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到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在复试中发现违纪和作弊的考生,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监督电话:0532-86983322 举报邮箱:jiwei@upc.edu.cn(三)复议制度各招生院(部)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有异议,由各院(部)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作出必要的解释。对考生异议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四)回避制度复试工作人员均实行回避制度。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系、所)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系、所)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202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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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 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5〕1 号)等政策文件要求,结合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精神,为保障西安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核心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部署,坚持 “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核心准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流程,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扎实推进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全过程公平、公正、科学。二、组织管理机制1.该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 “学校 — 招生学院” 两级管理模式,明确层级职责。2.成立校级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全校复试录取工作的规划与落实。3.各招生学院组建由院长任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4.非全日制教育中心的复试组织工作由商学院统一统筹开展。三、一志愿考生复试安排(一)复试时间节点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须在 4 月 1 日前全部完成,各学院的具体复试时间、流程等细节,可查阅其发布的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二)复试方式与相关费用1.复试方式:2025 年该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在长安校区、翠华西校区、雁塔校区分时段、分批次、分专业有序进行。考生需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入场,迟到 15 分钟及以上者,不得参加当科复试。2.校区安排:(1)报考文学院、法学院的考生,在翠华西校区(西安市雁塔区翠华路 44 号)参加复试;(2)报考外国语学院的考生,在雁塔校区(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 64 号)参加复试;(3)其余考生均在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 360 号)参加复试。3.费用说明:复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考生的食宿费用需自行承担。(三)复试名单确定规则复试采用差额形式组织,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对上线生源不足 120%的专业,按实际上线考生名单开展复试。各学院依据学校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不含专项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公示。复试人数按 “进位取整” 原则确定,总分相同的考生同步进入复试范围。(四)资格审查要求1.审查流程:复试前,各学院安排专人对拟复试考生的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严格核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一律不予复试。审查需采取 “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措施,严防 “替考” 行为。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校验。具体审查安排由各学院提前告知考生。2.需提交的材料及排序:(1)考生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所有考生均需提供);(2)有效居民身份证(所有考生均需提供);(3)准考证(所有考生均需提供);(4)《西安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所有考生均需提供);(5)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的在校期间成绩单(所有考生均需提供);(6)《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考生均需提交);(7)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仅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8)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提供);无法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注:报考工商管理硕士(125100)、项目管理硕士(125602)、公共管理硕士(125200)的本科毕业生,其本科毕业证须在 2022 年 9 月 1 日前颁发;专科毕业生的专科毕业证须在 2020 年 9 月 1 日前颁发。(9)《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仅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的考生提供);(10)《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仅定向就业考生提供);(11)教务部门出具的报考专业 6 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近三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 1 篇(仅同等学力考生提供);(12)个人竞赛获奖证明、大学英语四 / 六级证书、参与课题证明、发表论文、其他获奖材料及学院要求的补充材料。3.材料获取与提交:上述材料中,第 1、4、6、10 项的样表可登录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资料下载” 专区(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yzw/xzzx.htm)自行下载。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核,同时递交复印件 1 份(其中第 1、4、10 项须提交原件),由各学院留存备查。未参与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4.加分申请流程:符合《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加分政策,且网报时已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的考生,须在 3 月 26 日 12:00 前提交加分申请。申请材料需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手写签名的说明等扫描或拍照,以 “准考证号 + 姓名 + 手机号 + 申请加分” 为邮件主题,发送至 yzb@mail.xaufe.edu.cn,并致电 029-81556499 告知。逾期不再受理,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者,不享受加分政策。(五)复试内容与分值设定1.笔试:考查专业知识,满分 100 分,60 分为合格线,考试时长 2 小时。考试科目以该校 2025 年招生简章中《西安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专业科目及参考书目表》为准。2.综合面试:满分 100 分,60 分为合格线,每位考生测试时长不少于 20 分钟,内容包括三部分:(1)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考核考生外语口头交际能力、专业外语掌握程度及听力水平,从发音准确性、语言规范性、流利度、表达得体性等维度评价;(2)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涵盖大学阶段学习情况与成绩、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及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运用理论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专业潜力、创新精神与能力等;(3)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涉及跨学科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意识及心理健康状况;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及礼仪等。3.专项思政考试:会计硕士(125300)、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项目管理硕士(125602)、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125604)、审计硕士(125700)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纳入复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重复,形式为笔试,每门满分 100 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任一科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5.思想政治考核:各学院在复试期间,由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招生人员、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其思想政治情况。考核结果分 “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总成绩计算与排序规则1.总成绩构成:总成绩 = 初试折合成绩 + 复试折合成绩(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2.折合成绩计算:(1)初试折合成绩:普通专业 = 初试成绩 ÷5×60%;管理类联考专业 = 初试成绩 ÷3×60%;(2)复试折合成绩 =(专业知识测试成绩 + 综合能力测试成绩)÷2×40%。3.排序规则:按专业、学习方式从高到低排序;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按初试总分、初试统考外国语分数、初试业务课一分数排序。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考生单独排序。(七)复试相关规范1.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存档以备复查;2.复试及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3.复试结束后,评分记录、考生作答情况、复试影像等原始材料须报送研究生院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修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须严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复试相关内容;4.结合考生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全面考查其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及思想品德;5.坚持 “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将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重要内容和录取关键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学校或学院若需进一步考查,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组织再次复试。四、调剂复试安排学校将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发布调剂信息,具体调剂办法另行公告。调剂考生的复试流程、资格审查要求及所需材料,与一志愿考生完全一致。五、录取工作细则1.定向就业要求: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及定向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录取前分别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由此导致无法复试或录取的,学校不承担责任。2.报考信息效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3.录检与通知书发放:拟录取名单须经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先后录检,录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录检通过、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结果为准,研究生院将于 6 月底左右发放录取通知书。4.体检要求:拟录取考生须参加体检,不参加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体检表由各学院留存。5.不予录取情形:未按时参加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任一科低于 60 分、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已接受其他单位 “待录取” 的考生,不予录取;违背《诚信复试承诺书》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的,录取资格无效。6.递补与补录规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拟录取考生放弃资格或因资格问题被取消资格,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若递补考生已被其他学校录取,则顺延下一位);后期若有追加指标,由校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生源情况确定补录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补录。7.专项计划说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包含在各专业招生计划内。六、信息公开、监督与复议机制1.信息公开原则:学校及各学院遵循 “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 原则,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审核与解释工作。2.公开内容分工:各学院负责公示本院复试细则、复试名单(含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结果(含姓名、考生编号、初复试成绩、总成绩);研究生院负责公示学校复试分数线、复试录取方案、拟录取名单。对专项计划、享受加分的考生,公示时须注明相关情况。3.名单公示要求:拟录取名单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日,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名单若有变动,须说明变动原因并另行公示 7 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不予学籍注册。4.申诉与复议:各学院成立监督小组,负责处理招生录取期间的考生申诉,具体流程见学院复试细则。考生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程序向研究生院及上级主管部门申诉,申诉须陈述事实及依据。对无中生有、蓄意诬陷者,追究相关责任。(1)申诉电话:029-81556639(2)申诉邮箱:yjsb@mail.xaufe.edu.cn七、违规行为处理1.考生须树立遵章守纪、诚信考试意识,复试期间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及《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结束前不得泄露试题内容。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破坏公平公正的考生、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2.学校在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开展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无论何时查实,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严肃追责。八、其他说明1.该校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及复试细则将近期陆续公布,考生需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各学院网站的相关公告;2.学校及各学院通过网站、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发送的信息、文件,均视为有效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导致的后果自行承担;3.学校不举办任何考研复试辅导,严禁校内单位或个人参与辅导活动;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个人及网站发布招生信息,未委托任何主体开展辅导、培训、资料售卖等活动。考生需通过官方渠道获取信息,谨防受骗;4.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若与上级文件不一致或有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执行。九、联系方式1.学校招生咨询:咨询电话:029-81556499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yzw/咨询邮箱:yzb@mail.xaufe.edu.cn各学院联系方式查询:https://yanjiusheng.xaufe.edu.cn/yzw/lxwm.htm2.校区地址: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 360 号翠华西校区:西安市雁塔区翠华路 44 号雁塔校区: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 64 号3.各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经济学院:陈老师,电话 029-81556305,邮箱 jjxyxkb@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jingji.xaufe.edu.cn/;(2)统计学院:朱老师,电话 029-81556280,邮箱 tjxyxkb@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tongji.xaufe.edu.cn/;(3)商学院:李老师,电话 029-81556356,邮箱 sxyyjs@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sxy.xaufe.edu.cn/;(4)管理学院:王老师、尚老师,电话 029-81556261,邮箱 glxy@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guanli.xaufe.edu.cn/;(5)信息学院:任老师,电话 029-84191358,邮箱 gzzyyx@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xinxi.xaufe.edu.cn/;(6)文学院:郭老师,电话 029-83695821,邮箱 wxyxkb@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wenxue.xaufe.edu.cn/;(7)法学院:刘老师,电话 029-83695681,邮箱 faxue@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faxue.xaufe.edu.cn/;(8)公共管理学院:孙老师,电话 029-81556878,邮箱 ggglxy@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gongguan.xaufe.edu.cn/;(9)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 MPA):薛老师,电话 029-81556897,邮箱 ggglxy@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gongguan.xaufe.edu.cn/;(10)外国语学院:何老师,电话 029-83695531,邮箱 wgyxkb@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wgyxy.xaufe.edu.cn/;(11)马克思主义学院:余老师,电话 029-81556652,邮箱 szb@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marxism.xaufe.edu.cn/;(12)数学学院:董老师,电话 029-81556912,邮箱 sxxy@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math.xaufe.edu.cn/;(13)非全日制教育中心:赵老师,电话 029-81556819,邮箱 sxymba@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sxy.xaufe.edu.cn/。2025-09-22 1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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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一、各硕士招生单位制定本单位复试实施细则各硕士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复试实施细则,复试通过现场方式进行,复试时间另行通知。二、组织复试(一)考生复试注意事项1.复试名单复试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另行通知公布。复试名单公布后,考生可登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以下简称“研招系统”),点击“复试信息查询”,即可查询自己的复试资格情况。https://yanzhao.gdufs.edu.cn/kspt/2.复试通知书我校不向考生发出书面复试通知。请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登录我校研招系统点击:“确认参加复试”,并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按要求参加复试。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将不予录取。3.资格审查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复试期间须携带本人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1)到各硕士招生单位研究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见附件2,《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3。4.体检具有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表交至拟录取招生单位。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下载网址:https://yz.gdufs.edu.cn/info/1026/1026.htm)5.关于加分政策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等,其复试基本分数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加分政策执行。6.学信网审核的学籍学历问题考生在中国研招网报名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提供学生证原件的应届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具体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考生须于4月上旬向拟录取单位提交报告。因办理时间较长,请考生尽早办理,以免影响正常录取。(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二)复试时间、方式、内容及评分1.各硕士招生单位负责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时间安排复试,并提前通知考生。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录音录像,考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透露复试内容。考生如不遵守复试纪律,出现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2.复试采取现场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3.复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1)笔试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要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一致,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一般为2至3小时,具体由各单位确定。专业课笔试应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时间为每科3小时,各科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报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组织进行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2)面试①面试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包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和综合面试,其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30分,专业和综合面试70分。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专业知识基础、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面试的具体方案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各单位需要制定明确的评分标准与评分表格,并在复试工作前报研究生院备案。②面试时间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③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a.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要逐个进行面试。如果考生人数较多,面试可分组进行,但考生的分组应采取随机的方式。各小组的评分标准要保持一致。b.面试采取由考生从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由面试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三)成绩计算1.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2.复试成绩计算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复试中的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比例由招生单位确定,并在复试实施细则中提前公布。其他学科(专业)的复试成绩按以下比例计算: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3.录取总成绩计算(1)初试总分500学科: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60%/5+复试成绩×40%;(2)初试总分300学科: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60%/3+复试成绩×40%。三、调剂办法我校部分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相关学科专业将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和有关政策依据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对外公布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各学院网站通知,我校2025年复试调剂工作办法另行发布。四、录取办法(一)各招生单位应召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认真审查,集体讨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各学科(专业)拟录取的名单。(二)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复试所有环节。由招生单位严格按本学科(专业)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本学科、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录取总成绩,但是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1.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2.复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如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相关招生单位对该专业普通计划考生的初试成绩要求。(五)我校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七)体检结果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考生方能录取,体检有疑问者入学前须再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五、工作纪律(一)务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二)加强监督保障。包括实行复试考场的监察和巡视制度,广泛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六、咨询方式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电话:020-36207044,020-36773606邮箱:yanjiusheng@mail.gdufs.edu.cn七、申诉方式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20-36207065相关附件附件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5年硕士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pdf附件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pdf附件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pdf2025-09-02 15: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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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方案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东北石油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复试安排各学科专业根据缺额和申请调剂考生人数等情况,安排一轮或多轮复试。一志愿上线考生须参加第一批次复试。(一)复试时间第一批次复试时间:学术学位研究生:3月26日10:00开始,包括所有一志愿上线考生。专业学位研究生MBA:3月29日8:00开始,包括所有一志愿上线考生。专业学位研究生MPAcc:3月30日8:00开始,包括所有一志愿上线考生。第二批次复试时间:将在国家调剂系统开通后开展。(二)复试程序1.资格审查收集并审核考生材料,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具体包括:(1)资格证明材料:1)应届考生须出示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学生证及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往届考生须出示身份证、初试准考证、本科(含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学信网出具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3)国外学历人员须出示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同时提交《学历学位国家认证书》。(2)考生须提交签订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不按要求提交视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学习证明材料:大学学习成绩单、本科毕业论文(提供题目、目录、摘要)、科研成果(发表论文、专利、竞赛获奖等)、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等。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MPAcc研究生考生必须提交以上材料,专业学位研究生MBA考生可选择性提交以上材料。(4)调剂考生还须提交《东北石油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2.复试形式学术学位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专业学位研究生(MBA,MPAcc)第一批复试采用现场复试,调剂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3.复试内容(1)专业素养和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专业理论知识主要考察内容来自《东北石油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科目。(2)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大学阶段至今的学习工作情况及成绩。2)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3)外语听说能力。4)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5)科研协作能力、团队意识、应变能力和心理健康情况等。6)思想政治品德、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4.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学术学位研究生:复试成绩=专业素养和能力×50%+综合素质和能力×50%,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成绩(100分)=专业素养和能力×45%+综合素质和能力×45%+政治×10%,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政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MPAcc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成绩(100分)=专业素养和能力×45%+综合素质和能力×45%+政治笔试×10%,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政治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三)复试要求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门其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科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任意一科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二、复试组织管理(一)各硕士点成立5人以上的面试小组,负责本硕士点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以硕士研究生导师为主。(二)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复试人员在面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三)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制度,切实维护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四)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复试工作人员应执行回避制度。(五)所有参加复试工作人员在复试过程中禁止单独与考生及其亲属接触。(六)复试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问答情况记录任何人不得改动。(七)每个复试工作小组设秘书2人,负责本小组考生复试问答情况的记录、录音录像、技术保障等工作。复试结束后,及时统计所有考生复试成绩,将复试小组成员评分表及所有原始记录材料、录音录像资料妥善留存。(八)对复试工作中营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九)对提供虚假资格审查、学习证明等材料的,或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三、调剂工作(一)调剂基本要求1.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教育部规定的A类地区《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须符合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4.对于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经学院(部、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学术分委员会审核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并上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以确保科学性。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接收报考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调剂考生。6.符合教育部其他调剂政策。(二)调剂考生的遴选原则1.优先选择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属同一一级学科(专硕类别)的考生。2.优先选择大学所学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考生。3.对申请同一专业的调剂考生,优先选择国家统考科目多者。4.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此条不能调整,国家文件规定);初试总成绩相同,优先选择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5、学术学位研究生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学术要求(1)接收报考第一志愿专业为:理论经济学[0201]、应用经济学[0202]专业考生调剂,所有专业要求考试科目必须有数学。(2)优先接收第一志愿为工商管理学、会计学考生调剂,优先接收学科方向为金融学、经济统计学、数量经济学、产业经济学、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国际贸易学的学生调剂,优先接收本科专业与我院相同或相近的考生调剂。(3)满足专业条件基础上,英语六级、四级优先(三)调剂程序1.调剂工作一律在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我院将根据专业需求及复试录取实际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计划余额信息,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2.调剂系统开通后,调剂考生登录“调剂系统”填写、提交调剂申请。我院将向符合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于收到复试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考生接收复试通知后必须按时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合格考生将收到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有效,超时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规定时间”以调剂系统发送信息为准。3.由于各专业剩余计划和申请调剂考生人数不同,按需要可进行一轮或多轮复试。在每一轮复试周期内,我院将结合各专业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考生的学科专业、初试分数、初试科目、学业水平等总体情况确定复试考生名单。4.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5.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校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四、考生复试操作规程(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接收复试通知,按照要求加入所在复试的微信群,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2.资格审查完毕后,负责教师通知复试时间、复试顺序、复试工具和复试过程。提前添加负责老师的为微信好友。3.负责教师按照小组复试叫号顺序逐一安排考生进入考场,进行复试。首先要求考生出示身份证,“人证统一”核查;其次,要求考生展示一下周围环境,查看有无外人,避免作弊;最后,开始复试。随机抽取复试试题。4.复试结束后,负责教师通知考生退出考核平台,并邀请下一个考生进行复试。(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BA1.接收复试通知,按照要求加入所在复试的QQ群,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2.资格审查完毕后,负责教师通知复试时间、复试流程。3.负责教师按照小组复试叫号顺序逐一安排考生进入考场,进行复试。首先要求考生出示身份证,“人证统一”核查,之后开始复试。随机抽取复试试题。4.复试结束后,负责教师通知考生退出考场,并邀请下一个考生进行复试。(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PAcc1.接收复试通知,按照要求加入所在复试的QQ群,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2.资格审查完毕后,负责教师通知复试时间、复试流程。3.负责教师按照小组复试叫号顺序逐一安排考生进入考场,进行复试。首先要求考生出示身份证,“人证统一”核查,之后开始复试。随机抽取复试试题。4.复试结束后,负责教师通知考生退出考场,并邀请下一个考生进行复试。五、录取工作(一)考生的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不含MBA和MPAcc)=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7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30%);总成绩(MBA和MPAcc)=初试成绩÷3×初试权重(7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30%)。(二)依据一志愿优先原则,各专业按考生总成绩分别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最后一名并列时,取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三)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1.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5.在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舞弊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7.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四)经复试合格确定的拟录取考生经学校统一公示后,还须上报国家审核,最终录取结果将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为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五)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1.定向就业:指考生已有或确定了工作单位,且须由考生工作单位、录取学校、考生本人三方签署定向培养协议,(样表见http://yjsb.nepu.edu.cn/info/1093/2392.htm) 并于拟录取名单公示首日后的两周内提交或使用EMS邮寄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其档案、人事、工资关系仍留在原工作单位,考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在校期间不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助学金和其他生活待遇。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2.非定向就业:指考生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入学前考生需持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寄发)将人事档案转到学校或入学报到时提交人事档案;毕业时应服从国家就业指导,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进行安排或实行双向选择。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助学金和其他生活待遇。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六、其他事宜(一)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由研究生部在官网上统一公布,调剂复试考生名单于每轮复试前由经济管理学院在其官网上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信息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二)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成员须认真填写《复试评分表》和《复试成绩汇总表》,相关人员签字,并经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签字盖章。每轮复试结束后两日内各学位点报送《复试评分表》纸件、《复试成绩汇总表》(纸件和电子版)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调剂申请表》《诚信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复试小组成员打分表》、考生问答情况记录及复试影音等资料在各学位点留存。(三)每轮复试结束后,应及时在官网上公布考生总成绩排序名单。说明:本方案未尽事宜按2025年东北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执行。附件: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提纲.doc2025-08-28 15: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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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 [2025]4号)等文件精神,为统筹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完善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提高招生工作的质量,维护考生权益和学校声誉,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按照教育部要求以及西藏、陕西两省区相关工作统一部署,在确保公平、公正、科学的基础上,坚持“程序规范、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二、复试工作(一)复试办法公布复试前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本校复试工作办法,在各招生学院官网发布本院复试办法实施细则。以上内容同时在教育部指定网站发布。(二)复试名单确定根据招生指标,以及教育部、自治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政策,确定初试报考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学科门类或专业的总成绩、单科成绩要求,下同)。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考生根据复试通知要求,报到时提供相关材料,审核无误后复试。初试报考我校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不调剂。初试报考我校并通过国家分数线的考生未达到复试人数要求的学科,通过调剂进行补充。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后,学校在调剂系统上公布缺额信息。有关调剂的基本条件,详见《西藏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根据相关要求择优选拔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参加我校复试。在调剂系统中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应及时在系统中回复。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根据复试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审核无误后按时参加复试。(三)复试组织及要求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统筹协调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提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在调剂工作办法中,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后续在教育部指定时间、指定平台进行调剂选拔工作,并将我校相关调剂工作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2、各招生学院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的复试工作进行指导和统筹安排。办公室设在各学院教学办。各学院负责制订本专业复试工作方案,在本学院网站公布。3、外语面试由外语学院进行指导和统筹安排。(四)复试相关安排1、复试时间、地点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由研究生院统筹安排。有关复试基本分数线、相关公告等信息,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复试工作分为一志愿复试和调剂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其中一志愿复试于3月中下旬进行,调剂复试于4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由各学院提前通过本学院网站发布。2、复试方式按照各招生学院在本学院网站上公布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进行。(1)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由各学院负责组织。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笔试的命题、制卷、试卷封装、阅卷等环节均须严格按保密要求操作。(2)专业课加试:加试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复试试时间共计3小时,每门科目满分100分。加试的命题、制卷、试卷封装、阅卷等环节均须严格按保密要求操作。(3)面试:面试由专业面试和外语测试两个环节组成,时长不少于20分钟。其中,专业面试由各学院负责组织。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内容须严格按保密要求操作。外语测试工作由外语学院负责组织,测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测试内容须严格按保密要求操作。3、复试内容专业课笔试和加试科目见《西藏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面试对考生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等进行测试。其中,综合素质含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等。专业面试中的个别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还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外语测试对考生外语听说及综合能力进行测试。面试内容为英语听说及综合能力。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4、体检体检工作在入学后组织进行。我校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开展体检工作。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由我校附属医院体检中心收取。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五)复试成绩1、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复试中组织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外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2、复试成绩由专业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和外语测试成绩加权计算。其中:专业笔试成绩占40%,专业面试成绩占40%,外语测试成绩占20%。复试单科成绩、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后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复核后作为拟录取的依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4、符合初试总分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接到复试通知后通过指定邮箱(xzmzdxyjsy@163.com)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我校将按照国家提供的享受加分政策数据库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审核无误后将按照相关政策进行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六)复试注意事项 1、各学院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同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安排专人负责复试命题和面试工作。在复试期间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2、各学科(专业、领域)每个复试面试小组均需3/5人(单数)的考官。外语测试小组均需2名考官。各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3、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相关情况。需确保试题保密、复试记录,以及面试环节的录音录像质量,并对录音录像资料妥善保存五年以上。在必要时提交研究生院备查。4、实行复议制度。确保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投诉、申诉按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间集中办理。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七)二次复试依照招生管理规定,“如研究生院或招生学院认为有必要,可提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西藏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复试。三、录取工作(一)研究生院根据上级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总成绩(初试和复试成绩加权之和)、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五)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不少于七日。公示结束后,研究生院通过教育部相关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四、其他(一)学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核查,对考试过程进行监督,凡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违反考试纪律情况的,取消其复试成绩,不予录取。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二)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2025-08-15 16: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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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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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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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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