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2025年全国统考硕士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办法
我校2025年硕士统考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将于3月24日至4月3日通过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一、复试工作基本安排
现将复试基本安排公布如下(各院系复试时间不同,具体时间安排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中
(yzmis.shisu.edu.cn)
【硕士统考】—【复试材料下载】—《复试流程表》)。请各位考生准时参加各项复试考核,否则视为弃考。

二、复试前需完成的工作
1. 请考生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yzmis.shisu.edu.cn)—【硕士统考】—【健康申报】模块,完成健康情况申报;
2. 请考生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硕士统考】—【个人材料提交】模块,按类别提交如下材料:

考生须确保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提交的所有信息、复试资格审核等材料真实有效。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三、复试成绩
1. 各项分值
复试满分为500分,各专业分值比例如下(复试笔试、专业面试、外语听说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给分,在计算复试总成绩的时候将自动进行折算):
(1)学术学位(一)

(2)学术学位(二)

(3)专业学位

2. 复试成绩权重
我校各专业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在录取中所占比例均为50%。
3. 其他
除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专业外,复试总成绩低于300分者(满分500分)不予录取。此次复试为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请参考我校招生简章。
我校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125100)、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125200)相关一志愿考生复试办法,分别由我校MBA教育中心、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另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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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BA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关于做好自治区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新教考〔2025〕11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以及学校的相关工作安排,结合工商管理学院(MBA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原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二、组织管理(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招生工作安排,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工作,统筹管理本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工作职责为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命题复试小组和复试专家组的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复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组长:学院院长 成员:学院纪委书记、副院长(分管科研和研究生教育)、副院长(分管MBA教育)、副院长(援疆)(二)复试小组 根据学院研究生招生实际情况,学院按专业成立多个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人数为5人(含组长),成员原则上由本专业政治素质过硬、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指导经验丰富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导师组成,另设助理1 人(不可兼任),负责记录整个复试过程。 (三)督察工作小组 为确保学院2025年研究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成立研究生督察工作小组,督察小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受理有关申诉,保证申诉渠道畅通,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协调处理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中的重大和特殊问题,并及时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四)保障小组 为确保学院2025年研究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保障小组,保障小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复试工作所涉及的现场布置、设备调试、耗材准备,及其他支持、服务和保障工作。三、复试 (一)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 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于4月7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工作于4月25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1. 复试时间 (1)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调剂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2)工商管理:非全日制:3月27日-3月31日;全日制:3月27日-4月2日 2. 场地安排 (1)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至善楼4楼工商管理学院。 (2)工商管理: 资格审核:3月27-28日在知行楼8楼MBA教育中心;3月31日在知行楼9楼。 复试地点:知行楼8楼MBA教育中心,具体场地另行通知。 (二)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初试成绩满足《新疆财经大学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详见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官网 https://yjsy.xjufe.edu.cn/),且资格审核通过。我校不进行破格复试。 (三)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差额比例由学院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学科或专业(领域)特点确定。 (四)复试形式与内容 1.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学术学位) (1)复试形式 现场复试。每名考生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2)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满分100分。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英语听说能力测评(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③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重点考查考生综合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潜质、沟通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等。 ④专业笔试(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笔试科目《管理学》,详情查看《新疆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官网 https://yjsy.xjufe.edu.cn/)。 ⑤加试(单科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企业管理考生加试科目为《企业战略管理》和《市场营销学》,技术经济及管理考生加试科目为《企业战略管理》和《供应链管理》。详情查看《新疆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官网 https://yjsy.xjufe.edu.cn/)。 (3)复试成绩折算办法 复试成绩=英语听说能力测评*20% +综合能力考核*40% +专业笔试成绩*40% 学院复试小组认为有必要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2.工商管理(专业学位) (1)复试形式 现场复试。每名考生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2)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满分100分。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英语听说能力测评(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③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重点考查考生综合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潜质、沟通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等。 ④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折算办法 复试成绩=英语听说能力测评*20% + 综合能力考核*60% + 思想政治理论考核*20% 学院复试小组认为有必要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五)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 严格复试资格审核。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的身份审核及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免初试考生的资格审核。 2. 资格审核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准考证。 (2)企业管理和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应届考生需提供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若无可不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企业管理和技术经济及管理的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本科阶段 5 门主干课程成绩合格的有效证明。 (5)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供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户籍材料及定向就业合同。 (6)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符合加分政策的相关材料。复试考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或提交资料不全者,资格审核不通过。凡未进行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具备复试资格。 3. 加分及照顾政策资格审核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通过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核。是否具备加分资格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台系统中下载的相关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名单信息为准。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或照顾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并计入考生初试成绩。初试加分与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不能同时享受。四、调剂 按学校总体方案执行。具体政策以调剂系统中发布的信息为准。五、录取 按学校总体方案执行。六、体检 按学校总体方案执行。七、信息公开与监督 按学校总体方案执行。相关附件工商管理学院(MBA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2025-08-15 15: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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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和湖南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要求,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二、组织机构(一)学校管理机构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校党委书记副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校纪委书记成 员:研究生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保密委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职 责: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省考试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和推进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考试招生重大事项;指导学校的研究生计划分配、组考、复试及录取等各项工作。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复试应急管理小组。1.办公室主 任:分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副主任:研究生院院长成 员:研究生院副院长、研究生院招生办人员职 责:负责执行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2.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组 长:校纪委书记成 员: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研究生院主要负责人职 责:监督、检查各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情况。3.复试应急管理小组组 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成 员:党政办公室、宣传部、保卫部、后勤管理处、信息化中心、研究生院主要负责人职 责: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统筹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后勤管理处做好复试录取过程中的公共卫生和后勤保障工作;宣传部、保卫部、信息化中心等部门配合做好舆情应对、安全保障等工作。(二)学院管理机构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 长:院长副组长: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院领导成 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研究生专干职 责: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宣传、后勤、安全等工作。2.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学院复试应急管理小组)各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复试监督小组,落实复试工作各项纪律要求,监督学院复试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做好复试过程中的应急处突工作,受理并处置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3.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从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中,随机抽取不少于5人组成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另需指派1名秘书全程记录复试情况。三、复试基本条件(一)复试考生应达到《吉首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规定。(二)符合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的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审核。(三)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生源数量低于招生计划150%的学科专业,一般应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四)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学院可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学科专业特点等划定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学院所划定的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确定的复试分数线。四、调剂(一)调剂的基本条件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B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学校调入专业的调剂报考条件。2.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详细见《吉首大学2025年接收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B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入学校上述相关专业,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学校上述相关专业学位。4.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剂到该专业。5.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方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学科专业调剂计划人数≤2人的一般不进行调剂,剩余招生计划由学校统筹。(二)调剂复试遴选规则1.申请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进行择优筛选,确定复试名单。2.申请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专业相关度、综合能力以及初试成绩择优遴选确定复试名单。3.各学院可结合学科差异性,科学制定调剂遴选规则,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4.学院制定的调剂复试遴选规则需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实施。5.学校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后,考生应在6小时内明确回复是否参加复试。如有放弃参加复试的考生,将按照遴选规则确定的排位顺序顺延通知其他考生参加复试。(三)调剂的基本程序1.研究生院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信息。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2.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3.考生在确认参加调剂复试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4.调剂复试完成后, 学院上报拟录取结果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汇总拟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通过并公示后,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6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5.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拟录取考生资格进行终审,审核未通过者,将取消录取。五、复试总体安排(一)复试时间学校硕士研究生一志愿线复试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4月7日,调剂志愿复试时间为2025年4月8日-4月20日。(二)缴纳复试费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须按缴费说明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复试费(120元/次)。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费。(三)资格审查考生在缴纳复试费后,应及时按要求向报考学院提交下列材料,各学院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工作。1.本人有效身份证。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4.应届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需提交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单。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该类考生应提交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允许申请转为报考普通计划,在提交纸质申请书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可参加普通计划的调剂复试和录取。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以报考时信息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应届生除外)、社保证明(应届生除外)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7.本人手写签名《诚信复试承诺书》。8.《吉首大学202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9.各学院规定的其他材料。(四)复试方式和内容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办法,由研究生院组织,各学院具体实施。各学院要落实好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学院要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等具体安排以学院公布的复试工作细则为准。1.专业笔试:主要为专业课考试,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复试考试科目见《吉首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专业技能等内容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以面试形式为主,具体由学院自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责任感、协作性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人文素养和心理健康情况;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的情况。3.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具体以学院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为准。4.心理测试。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心理测试,测试要求由研究生院另行通知。5.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图书情报硕士(1255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旅游管理硕士(125400)、会计硕士(125300)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按折算比例计入总成绩。6.其他专项能力测试:为充分发挥复试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查作用,各学院还可根据学科专业(领域)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其中,专业型硕士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设立专业技能水平测试内容。7.加试: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跨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是否加试专业基础课由学院确定。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不少于6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具体科目见《吉首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8.如有必要时,经学院提出、学校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六、录取(一)总成绩计算方法1.学术型硕士按下列规则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占总成绩5%、专业课笔试占总成绩10%、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占总成绩25%,计算方式如下:初试折合百分制成绩(A)=初试总成绩÷5(或3),其满分为500分成绩除以5,初试满分为300分成绩除以3;复试成绩(B)=外语能力测试成绩×5%+专业课笔试成绩×10%+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25%;总成绩=A×60%+B。2.专业型硕士按下列规则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以及专业技能测试等(其中,工商管理、会计、图书情报、旅游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且比重不低于复试成绩的10%)。具体复试内容、复试成绩构成及比例由学院确定。(二)录取规则1.各学院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按总成绩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初试成绩、统考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2.如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在本学科专业内按总成绩顺延递补拟录取;如该学科专业内无递补人员,则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调整招生计划。3.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学校发送通知后的6小时内明确是否接受拟录取。4.对存在下列情况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拟录取资格。(1)在复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2)未完整参加复试全部环节或在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加试中任一成绩不合格(原则上60分为合格分)。(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4)未通过学信网学历(学籍)校检审核或报考资格不符合学校要求。(5)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未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考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7)已被录取的新生无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逾期2周未报到。(8)入学后3个月内,各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复核不合格者。七、招生计划管理(一)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学院可根据生源实际对本单位的招生学科专业(领域)招生计划进行调整,拟录取数不得超过学院的总招生计划数,调整招生计划情况由学校对外公布。(二)推免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均包含在下达的2025年招生计划内。(三)截止4月18日,学院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统一调整。八、信息公开(一)各学院的复试实施细则、调剂实施细则需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后报研究生院统一公布。(二)学校对第一志愿和调剂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办法等信息在研究生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加分和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同时进行说明。(三)学校发布的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天。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九、体检考生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自行体检,并在拟录取公示期间,向拟录取学院提交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近三个月之内的体检报告扫描件。十、学院复试工作要求各学院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的规范管理。要建立“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一)制定复试方案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制定复试实施细则(内容包括具体的工作安排、复试时间、以及各专业或方向招生计划和复试分数线等),复试前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二)组织面试工作各复试小组应提前命制好充足的试题,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试题外泄。各复试小组应充分考虑复试人数、学科专业特点等,面试前召开会议,统一评分标准,商定面试提问程序和评定办法。对于复试考生较多的学科,可成立一个以上的复试小组。但是各复试小组应该统一标准,确保公平。各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三)组织复试笔试科目的命题、制卷、评卷工作各学院应参照学校研究生初试自命题要求命制复试试题,严格做好复试试题的命制、保管等各环节的保密工作。各学院按照初试自命题、评卷工作的基本要求和保密规定,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命题、制卷、评卷工作。要选派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命题、评卷工作,并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其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要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复试自命题各科目必须成立命题小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要对试卷内容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命题不出差错。命题人员要遵纪守法,信守承诺,保守秘密,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有近亲属和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单位硕士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其所报考专业各科试题的命题和评卷工作。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跨专业加试科目均以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名称为准。各笔试科目均应根据考试大纲(考试内容范围说明)和对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进行命题。试题应能考查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试题要有一定的区分度,难易程度要适当。试题不得有政治性的错误,并应避免出现学术界尚有争议的问题。试题必须做好保密要求,印制、封装过程要有专人监督,认真核对,严防错装漏装。考后要密封装订,统一组织教师评卷。试卷评阅要严格执行考生个人信息密封、多人分题评阅、评卷场所集中封闭管理等要求,确保评卷统分客观准确。评卷要求评分人、复查人签字。如有更改,评卷人必须在改动的地方签字。(四)做好复试培训工作各学院在复试前应组织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教育部和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文件精神,规范工作程序,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学院应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强化导师的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确保导师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学校相关工作办法规范开展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确保相关政策规定准确落实落地,坚决杜绝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自行其是,任意妄为。(五)复试场地相关要求各学院应落实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各学院的复试场地应相对独立,复试期间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复试现场。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佩戴标牌上岗工作,并将通讯工具关闭上交,集中保管;严禁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与考生或利益相关人私下接触,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十一、工作纪律及要求(一)明确工作任务各学院应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和学校关于复试工作的具体要求制定复试工作细则并报研究生院审核,明确复试、调剂相关原则、程序和要求,细化人员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二)严格录取管理各学院要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严格落实教育部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要求,规范公示内容。未经研究生院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律不得补录。(三)做实做细服务各学院要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咨询答复等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咨询畅通,安排熟悉政策、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专门值守接听考生咨询电话、受理网上问题咨询和信访举报,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合理安排复试、调剂、录取等工作时间,对于没有按时确认拟录取或复试通知的考生,学院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对待。在复试成绩公布一周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各学院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学校统一公布信访举报电子信箱和电话号码,受理考生申诉及信访举报事宜。监督电话: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0743-8561096,学校纪委办0743-8564814。(四)强化执纪问责各学院要落实好教育部、湖南省和学校招生复试工作要求,执行好回避、保密等相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十二、其他事项(一)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二)未在规定时间到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三)考生在复试中有作弊行为,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四)考生须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五)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并解释。2025-08-26 1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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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及《湖南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报考及上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原则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文件精神,复试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生源质量。二、组织管理机构(一)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二)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三)根据学科特点及参加复试人数情况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具体实施本学科的复试工作。专业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教授以上(含)职称的教师组成(博士学历等同副教授职称),同时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三、招生计划及复试人数学院严格按照学校分配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考生一志愿具体复试名单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为方便通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请加学院2025级研究生复试QQ群:336851703 。2025年我院招生计划及复试人数如下表,最终调剂指标待一志愿复试结束后确认。四、复试工作安排(一)复试方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复试均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二)复试流程1.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3月29日上午9:00-11:00审查专业:120201 会计学 125300 会计 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地点:崇信楼北楼302审查专业:125100工商管理 125200 公共管理地点:崇信楼北楼30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及复印件)。(3)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照片。(4)大学期间成绩单(本校的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院盖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的扫描件。(5)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考籍卡照片,提交承诺书,保证2025年9月 1日前可以毕业并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报名条件。(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应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社保证明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8)《湖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2. 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缴费方式为扫码缴费,未及时缴纳复试费的考生,不予参加资格审查。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3. 复试内容(1)专业理论笔试:报考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工商管理学(120200)、会计学(120201)、会计(125300)、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的考生在复试时需参加专业理论笔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笔试成绩由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对密封后的试卷、按评分标准实行匿名评分。(2)综合素质面试:考核考生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科研潜质、心理素质及社会适应性能力,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面试采取匿名面试的形式,考前考生随机抽取号码牌,根据号码牌顺序依次进入面试考场,面试成绩由复试工作小组成员根据评分标准实行匿名评分。(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口语对话形式考查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4)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任意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5)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会计专硕(125300)、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考生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 复试时间和地点(1)笔试(2)面试125100MBA、125200 MPA 面试时间:2025年3月30日 地点:崇信楼南楼403、406、413、416上午 8.30:在崇信楼南楼410面试候场区抽签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120201 会计学、125300 会计专硕、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 面试时间:2025年3月31日 地点:崇信楼南楼403、406、413、416上午 8.30:在崇信楼南楼410面试候场区抽签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5. 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五、调剂工作(一)调剂基本要求1. 申请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同时满足我院调入专业的复试要求。2.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本院接收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120200工商管理学、120201会计学、120202企业管理、120203旅游管理、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等相关专业考生申请调剂。(二)调剂基本程序1. 调剂系统开通后,我校将根据一志愿生源缺额情况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信息公告。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根据学校规定,报考我院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预计我院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4月8日0:00。2.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3. 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在符合我院自主设定的学术要求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对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我院综合考生初试成绩、专业相关度等因素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经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考生初试成绩、结合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本科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按照报考专业代码完全一致优先,报考专业代码一致的情况下研究方向一致优先,研究方向一致情况下按照统考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4. 研究生院招生办将根据我院提交的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须在12小时内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5. 调剂生复试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的考生须在24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经多种渠道联系仍然不接收的,视为自动放弃。六、录取(一)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心理健康状况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二)总成绩计算方法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工商管理学(120200)、会计学(120201)专业总成绩计算公式(百分制)=初试总分÷5×70%+(专业理论成绩×50%+综合素质成绩×30%+外语口语听力成绩×20%)×30%。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会计专硕(125300)专业成绩计算公式(百分制)=初试总分÷3×60%+(专业理论成绩×50%+综合素质成绩×30%+外语口语听力成绩×10%+思想政治理论成绩×10%)×40%。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专业成绩计算公式(百分制)=初试总分÷3×60%+(综合素质成绩×50%+外语口语听力成绩×25%+思想政治理论成绩×25%)×40%。(三)录取规则1.在学院专业招生计划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报考本专业的第一志愿考生,即先录完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后,再录取调剂考生,最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公布拟录取名单。2.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分别录取。3.如遇招生计划最后一名最终成绩相同时,则初试成绩高者录取,如再相同,则初试英语高者录取。4.复试合格考生均具有待录取资格,如本专业拟录取考生放弃,直接顺延拟录取。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提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否则拟录取资格无效。(四)体检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要求,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我校校医院或国家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检,并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近1个月内的有效体检报告交至我院。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1. 复试中专业理论笔试或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2. 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物流管理与工程、会计专业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60分以下);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4. 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5. 体检不合格者。(六)将由学校统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24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七)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八)人事档案: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的全日制考生,若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与所在单位和学校签订《湖南工业大学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并提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可以不调档,我校凭三方协议发放录取通知书。其他收到拟录取的考生,凭《调档函》于8月31日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寄达我校。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责任由考生自负。七、复试监督(一)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三)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巡视监督。(四)在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一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五)及时受理举报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学院举报电话:0731-22183853学校举报电话:0731-22183091,0731-22183156。八、其他(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二)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三)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四)未尽事宜由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解释。九、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88号湖南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邮编412007电话:0731-22183820办公室地点:崇信楼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3012025-08-26 11: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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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管理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依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有序推进广西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工作,保障选拔质量与公平性,特制定本办法。一、推免生接收条件(一)资格与材料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所在院校推免生资格,且占用该校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整、材料齐全。推免生最终资格以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该系统备案的推免生,其资格无效。(二)思想政治与品德要求:拥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怀与集体主义精神,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社会责任感强,遵守法律法规,思想积极向上,身心健康。(三)学术诚信要求:诚实守信,学风严谨,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四)品行记录要求:品行表现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在校期间无任何处分记录。(五)学业与外语水平要求:专业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排名均需处于本专业前列;外语水平需达标,其中非外语类专业学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需达到 425 分及以上,外语类专业学生专业四级考试成绩需达到良好及以上,非通用语言专业学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需达到 425 分及以上。(六)跨学科报考要求:除满足上述条件外,报考信息资源管理专业、图书情报专业的考生可申请跨学科攻读研究生,其本科所学专业须为 120101 管理科学、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20108T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060101 历史学、060107T 文化遗产、050105 古典文献学、050110T 数字人文中的任一专业;报考会计专业的考生可申请跨学科攻读研究生,对本科所学专业无限制。二、基本原则与要求(一)全面考察原则:充分发挥复试的筛选作用,对学生进行全方位考察与综合评价。既要关注学业知识掌握情况,也要重视专业能力素质与科研创新潜质的评估;既要参考考试成绩,也要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一贯表现。(二)科学选拔原则:严格制定复试考核标准,遵循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准则,保障招生质量;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重点考核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三)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规范复试组织管理,做到考核设计科学、政策透明、程序公平、结果公开,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性与公正性。(四)以人为本原则:强化服务意识,充分尊重考生,为考生提供优质服务,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三、申请程序、复试方式、准备及内容(一)申请程序: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后(预计于 9 月下旬开通,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人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操作并填报专业志愿。(二)复试方式:复试采用综合考核的形式开展,2025 年 10 月 20 日前,招生学院将分批次向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并完成复试考核与待录取工作。学院会根据申请情况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三)复试资格审查考生提交材料:复试前,考生需向招生学院提交符合复试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用于资格审核,具体材料如下:(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需包含正反两面);(2)学籍证明材料: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 份;(3)本科前三学年成绩单原件 1 份(需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4)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可证明外语水平的材料;(5)《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政审表》1 份(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6)综合能力学业证明材料:包括一贯学业表现信息简表,以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原创性研究成果材料等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7)《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 1 份(考生需自行打印承诺书,仔细阅读并亲笔手写签名)。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按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且复试过程诚信。若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无论何时查实,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学历学位,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将其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并上报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考生需在各专业规定的复试时间,携带身份证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院审查:资格审查由学院组织实施,需在复试正式开始前完成(至少提前 1 天)。除审核上述材料外,还需核查报考条件中涉及的毕业年限、本科毕业专业、学术要求等内容。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四)复试内容:复试内容主要涵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素质与能力、综合素质与能力、外语听说能力、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学院将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其中学术学位重点考察学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能力及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职业发展潜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始终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与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树立 “考试招生也是育人” 的理念,致力于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是保障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学院在复试期间,需组织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导师与考生进行面谈,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将其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院校函调人事档案与本人现实表现材料,招生学院党组织将全面审查考生的政治思想情况,必要时会派专人前往考生所在单位了解具体情况。需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及现实表现的考核,将正确的政治方向作为人才选拔的重要标准,对于推免生,还需关注其在校期间的综合一贯表现。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大学本科阶段专业学习情况(包括成绩单、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全面评估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与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以及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若考生需展示相关成果,需提前自行准备好材料。考核方式为面试,满分 100 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综合素质和能力:考察内容包括治学态度、培养潜力;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如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经历;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情况)、协作能力与心理健康状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能力与礼仪等。考核方式为面试,满分 100 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外语听说能力:主要测试考生外语实际听说应用能力,通常要求考生用外语进行 2 分钟自述,并回答评委提出的 2-3 个外语问题。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可结合综合面试同步进行,也可采用集中测试的方式,具体方式由学院自行确定并组织实施。考核方式为面试,满分 100 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由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与学院联合组织,采用网络测试的形式,测试时长约 20 分钟。测试结果不对外公布,不计入复试成绩,仅作为复试参考依据。所有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平台完成测试,否则无法参与其他环节的复试。体检: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前由校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四、成绩计算及录取接收(一)成绩计算:复试总成绩 = 专业素质和能力成绩 ×30% + 外语听说能力成绩 ×20% + 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 ×50%(二)录取规则同一批次考生,将按照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或研究方向,依据复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若复试总成绩相同,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所有考生仅能在参加复试的专业中录取,不得调剂至其他专业。学院各学科拟录取人数需严格控制在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指标范围内,不得超出指标录取。(三)不录取的情形:考生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复试任一项目(包括专业素质与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未达到 60 分;体检不合格;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其他违反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及入学相关规定的行为;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未按规定进行公示。(四)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形考生主动放弃录取资格;推免生在 2026 年 9 月 1 日前(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录取资格无效;已被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若在后续学习过程中出现学术不端行为或受到所在高校处分,录取资格无效;新生无法按时报到且无正当理由与相关证明,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五)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主动放弃: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可通过主动申请的方式,声明放弃拟录取资格;视为放弃: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未按规定完成确认手续的,将被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无论考生以何种形式失去拟录取资格,均不可申请恢复,复试小组可从该复试学科的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六)录取接收复试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据本学院制定的推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向学校推荐接收人选,确定拟接收名单;学院将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向拟接收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接受该通知,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汇总拟接收名单并进行初步审核后,将按照学校相关程序进行审议与上报。(七)资格复核:我校将在录取通知书发放前,对同意接收且已履行正式报名手续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核,复核通过的考生将发放录取通知书,复核未通过的将取消录取资格。复核内容包括: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学分及各培养环节,且能在我校新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最后一学年未受到任何处分。(八)保留入学资格:拟录取考生若有特殊情况,可向我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审批通过后,保留资格期限为 1 年。保留期满后,考生需填写《保留资格返回申请表》申请返校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将占用当年招生计划。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向本学院提出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并报研招办审核。(九)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我校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内容包括全口径照片复查、证件复查、档案复查、资格复查、户籍复查,以及抽样性的专业能力复试复查(含复试过程中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若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复试提交信息不一致,或在材料递交、复试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五、信息公开公示(一)学校信息公开公示:学校将按照规定,对招生各环节信息进行公开与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具体包括推免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内容。(二)学院信息公开公示复试录取办法公开:学院需在本学院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开具体的推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复试考生名单公开:在本学院网站公布推免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成绩公布:复试结束后,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复试成绩;拟录取公示:拟录取名单需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由该小组组长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上报研究生院;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学院需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负责部门、电话号码、通讯地址等),并保障渠道畅通,对考生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与处理,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学校将保护实名申诉、举报者的合法权益,学校受理申诉、举报部门的联系方式如下:研招办电话:0771-3262606纪检监察机构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3260100管理学院研招办联系电话:0771-3260262《广西民族大学管理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未尽事宜,将按照《广西民族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的规定执行。管理学院2025 年 9 月 20 日2025-09-26 09: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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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湖北工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基本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二、组织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包括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的制订、复试过程的监管和拟录取名单的审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督查组(由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和研究生教学督导等组成)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受理有关申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工作预案,快速妥善处置复试过程中遇到的各类突发事件,保障招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各招生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制订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培训复试工作专家组成员;指导开展复试考核工作;协调复试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各招生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督查组,负责全程监督、巡视、检查本单位的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情况。各招生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工作专家组,负责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科学选拔人才原则、能力与知识并重考核的要求确定复试内容、形式和试题命制(含保密)。每个复试工作专家组成员由 5 名及以上责任心强、教学科研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设组长 1 名,同时至少配备 1 名小组秘书。各招生学院应对该专家组构成做好保密工作。各招生学院应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负责复试前对考生报考资格和复试资格进行审核。三、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资格复试生源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上线生源情况,按一定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生源充足情况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划线原则。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划定同一复试分数线。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所有专业的复试线,包括总分线和单科线都不得低于国家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复试分数线。由学校根据专项计划指标、一志愿报考的学科专业、考生初试成绩情况等方面综合考量后统一划定。符合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规定的加分政策的考生,按规定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后,须达到学校初试成绩上线要求;“双少生” 须达到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国家分数线。所有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我校初试成绩上线要求的考生,入围复试名单,按学校和招生学院通知要求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我校考生初试成绩上线要求见附件《湖北工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资格线》。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已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且通过学校资格审核的考生,根据规定可免初试直接参加复试,经复试考核合格即可予以拟录取。四、复试方式及内容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两种方式,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实际需要自主确定,并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考核手段。对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笔试等复试内容,采用网络远程方式难以实施的,招生学院可进行一定调整。复试内容一般包含以下方面:(一)笔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满分 100 分,由各学院组织,主要为专业知识考核。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二)面试。满分 200 分,包括综合面试(150 分)和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50 分),由各学院组织。每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20 分钟。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养及身心状况等方面进行考察,还可要求考生提供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及专业排名情况、各类奖励情况、科研成果、毕业论文或实习实践报告等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等情况的全面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视具体情况还可采取 “函调” 或 “派人外调” 等方式。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了解考生外国语听说表达能力,给出不同主题,由考生围绕所选主题作答。测试内容包括日常对话、广播新闻、专业外文文献等。(三)心理测试。考生心理素质测试由各学院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安排组织,测试方式、时间地点等由学院通知考生。五、复试相关安排时间安排我校复试分批次进行,总体安排为 3 月 22 日 —24 日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4 月 20 日前完成接收调剂考生的复试。各招生学院复试具体安排见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由各学院通知到考生。资格审查及材料提交复试期间由各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无证考生和复试资格不合格考生将不予复试,考生须按学校和招生学院要求的形式提供以下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3)应届考生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大学成绩单;(4)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国(境)外学历考生提供学历认证报告;(6)报考 “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7)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定向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拟录取阶段须提供定向协议);(8)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9)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10)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复试流程以各学院发布的实施细则中要求的流程为准,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复试设备要求双机位,考生须准备电脑和手机,具体流程见招生学院公告栏发布的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手册。六、复试工作要求及保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照国家保密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复试的安全保密工作。复试试题管理工作要参照初试自命题有关工作要求执行,确保科学、规范、安全。做好复试工作人员及专家组成员遴选和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亲属回避制度。复试工作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并当场给出成绩。同一招生学院同一学科专业不同复试工作专家组之间要保证考试流程、选拔标准的一致性和公平性。复试前对考生采取 “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 “替考”。考中采取 “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工作专家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 “作弊”。采取远程复试的,要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复试过程要做好详细记录,考生面试过程均要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完毕后笔试成绩原始登分表和面试评分记录表等材料原件交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招生学院复印留存。招生学院要把好关键环节关,落实 “一岗多控,多岗监督” 机制,反复校验比对,确保数据准确无误。精心组织准备场地、设备、工作人员等,复试过程环节提前演练,做好设备、网络故障等方面应急预案,确保复试过程规范、严谨、有序。七、考生总成绩的计算考生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成绩占 60%、复试成绩占 40% 的权重进行加权求和,其计算公式如下:考生总成绩 =(初试总分 ÷ 初试满分)×100×60% +(复试总分 ÷ 复试满分)×100×40%对须加试的考生,加试成绩是否合格作为录取依据之一,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及工程管理硕士等 4 个专业学位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八、录取原则对于不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方向),各招生学院应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方向),各招生学院应对本专业(方向)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总成绩分别排序,根据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首先从复试合格的本专业(方向)一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成绩、政治(或管综)与外语成绩之和、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对于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方向),分别按照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方向)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排序,根据总成绩高低依次录取。若非全日制考生上线生源不足,在考生自愿且符合非全日制报考条件的前提下,规范引导同专业全日制上线考生按总成绩依次向非全日制调剂录取。如招生计划仍未完成,可从校内、校外其他专业调剂生源中择优录取。非全日制考生须为在职人员,录取类别为 “定向就业”,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若考生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其名额可按录取办法递补录取。学校不进行破格复试。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2)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总分满分 300 分低于 180 分;复试总分满分 200 分低于 120 分);(3)加试科目中有任何一门不及格者(百分制低于 60 分);(4)体检不合格者;(5)定向就业考生未与在职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者;(6)报名考试、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经确认存在作弊和弄虚作假行为者;(7)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录取规定者。九、调剂基本原则和要求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办理调剂手续。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资格线。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我校相关学院相关专业初试成绩上线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考生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专业的,须在复试前向招生学院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定向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等材料,满足在职定向就业生的相关要求方可调剂。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以及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坚持 “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科学、规范制订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和学校网站公布。调剂工作办法应明确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复试录取办法、咨询渠道等信息,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十、体检安排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均须体检,体检安排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十一、复试缴费经省物价局核准,复试考生每人缴纳费用 100 元,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缴纳渠道:湖北工业大学财务处官方缴费平台。十二、复试工作监督及复议监督与巡查。各招生学院是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责任主体。在复试录取工作期间,学院要落实 “一岗多控、多岗监督” 机制,全面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督查组,在复试过程中将开展复试巡查工作,对各单位的复试录取细则、复试录取过程、招生计划执行、复试督查自查、信息公开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监督巡查。责任追究。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守保密纪律,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予以追责。信息公布与复议。招生学院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调剂公告、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等信息。最终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在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不少于 7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录取无效。考生如有异议,可向学校提出申诉,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处理。申诉电话:027 - 59752000(研究生院招生办电话)、027 - 59750034(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十三、其他事项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考生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最新通知为准,未尽事宜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2025-08-27 13: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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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以下简称《招生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文件精神和山东省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组织领导(一)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为副组长,研究生院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研究生招生的政策、规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应急预案和相关保障工作。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研究生院具体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二)学院和独立运行科研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成立由书记、院长或平台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研究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和工作安排,组织和监督复试工作全过程,并汇报复试录取工作。招生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要对参加复试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增强复试工作规范性和公平性。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三)各招生单位按学科(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若干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的优秀教师组成(研究生导师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复试前应宣布各项复试纪律、工作要求、流程及复试细则;复试过程中要规范操作,做好试题保密、密封阅卷及复试记录等工作;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保证复试公平、公正。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四)学校建立校领导分片监督机制。参照校领导分工落实分片监督制度,全程指导监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成立由学校纪委 监察专员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全程监督复试录取工作。二、工作原则(一)确保规范性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对关键环节、关键人员建立相互监督的制约机制,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二)确保公平性严格复试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规范复试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三)确保科学性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三、招生学科(专业)及规模我校2025年计划招收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详见《济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用于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依据《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及管理办法》(济大校字〔2021〕35号)和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统筹分配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并根据各学科专业实际招生情况作适当调整。四、复试复试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程序规范、科学选拔、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保证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高层次拔尖人才脱颖而出。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体及心理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要注重全面考核,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的考查。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考生的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1.复试成绩要求学校执行A类考生(一区)分数线(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不低于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相应学科(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85%,保留整数(总分、单科)。在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各学科(专业)可在本单位复试方案中明确单独设置的复试或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各招生单位要在复试工作开展前报研究生院,经审批后在复试方案中公布。2.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生源充足学科(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数一般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各学科(专业)可根据生源情况自行划定差额复试比例,并在已经审核通过的复试方案中提前公布。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3.其他要求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考生。(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1.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复试前由各招生单位通过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核,加强对考生身份核验,严防“替考”。招生单位须审核准考证、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本(专)科成绩单(专升本学生只需提交本科阶段成绩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附件1)等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入伍前学籍学历有关证明材料、《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不符合要求的不准参加复试。复试前,考生须签订《济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诚信承诺书》(附件2)。非全日制研究生复试考生还须提交与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和《济南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附件3)。2.享受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名单进行审核,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加分分值计入其初试总成绩。3.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三)复试形式与内容1.复试形式我校所有学科(专业)一志愿考生均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调剂考生按照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或线上方式进行复试。同一批次调剂考生采取相同复试方式。采取线上复试的,在复试前须对复试系统进行调试,并提前组织参加复试考生测试模拟。2.复试内容(1)专业综合测试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参加专业综合测试。专业综合测试以考查考生真实水平为目标,题型和题量由各招生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自主确定。考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1小时,满分为100分。设计学专业由招生单位自主确定测试时长和内容,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在复试方案中公布。合格分数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实践能力测试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复试考生参加实践能力测试。实践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内容和测试方式由各招生单位根据专业特点自主确定。考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1小时,满分100分。体育硕士和艺术硕士根据专业特点由招生单位自主确定测试时长和内容,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在复试方案中公布。合格分数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考生均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合格分数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该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见《济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合格分数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5)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品德和心理状况等综合素养。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总成绩为200分。其中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50分,合格分数3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素质、综合素质等考核满分150分,合格分数9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面试的程序和各环节考察的内容须在招生单位复试方案中明确规定,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如分组面试,则要兼顾公平,须经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小组讨论,制定分组要求及合理的评分标准,并在复试方案中提前公布。(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加强诚信评判,各招生单位应组织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教师、导师或相关人员在面试环节与考生交谈,参考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考试违规作弊情况,尤其在隐瞒重要信息及学术诚信方面对考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按合格、不合格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7)心理测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按要求进行心理测试。不参加测试者,不予录取。(8)音像资料保存所有笔试、面试环节均须全程录音录像,各复试小组的音像资料统一备份存放于学校保密室。(四)复试成绩计算1.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考生复试成绩总分400分,计算公式:考生复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践能力测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2.其他考生复试成绩总分300分,计算公式:考生复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或实践能力测试成绩)。(五)复试具体安排一志愿考生复试原则上于3月底之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应于4月28日前完成。各学科(专业)具体复试时间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各招生单位须制定具体的复试流程、分批次(一志愿、调剂志愿)的时间与具体安排,并在复试方案和复试安排中明确说明,经研究生院审核后予以公布。(六)复试费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16号)的规定,考生通过招生管理系统缴费,缴费成功后才能正式进入复试程序。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用不予退还。五、调剂(一)基本要求1.考生调剂基本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复试录取相关文件要求执行。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要求统一组织管理,统一发布调剂信息。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统考科目可以依次顺向调剂,不可逆向调剂。如201-英语一可以调向204-英语二,301-数学一可以调向302-数学二,反之则不可调,303-数学三和396-经济类综合能力视为相同科目。2.我校执行A类考生(一区)分数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在不低于各专业设置的初试成绩要求下,可以在一志愿和调剂报考我校的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复试;符合相关专业调剂要求的考生,可以申请向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调剂。3.各招生单位须在复试方案中明确规定接受考生调剂的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工作程序、复试办法(含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咨询渠道等信息。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时应综合考虑学科及学术背景、发表论文、参加科创比赛等体现学术水平相关因素,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学校按批次发布调剂计划余额,每批次持续发布时间不少于12小时,对同一批次且一志愿报考同一学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二)调剂程序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严格按教育部规定的网上调剂程序执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学校研究生院发布调剂信息→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我校各招生单位提交申请→各招生单位(经审核:报考专业、考试科目和成绩等)同意考生参加复试→考生接受复试→考生参加复试→我校同意拟录取考生(经复试合格的考生)→考生接受录取(待录取状态),至此,网上调剂结束。网上调剂过程中,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考生如在锁定时间结束后仍未收到复试通知,锁定自行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六、录取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一)总成绩核算方式总成绩按初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总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权重相加,初试成绩的权重为60%,复试成绩的权重为40%,成绩核算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1.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享受照顾政策加分)÷3×60%+复试总成绩÷4×40%2.其他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享受照顾政策加分)÷5×60%+复试总成绩÷3×40%(二)总成绩排名方式根据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及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排名。如按研究方向分配招生计划的,各招生单位须在复试方案中说明,并报研究生院备案。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同一批次的考生按总成绩分别排序,如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复试、综合面试、初试外国语成绩。(三)拟录取名单确定1.拟录取名单按招生计划,依据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根据剩余计划按照批次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单独排名录取。若复试合格的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空缺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2.拟录取名单在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7日,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七、体检录取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及《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执行,招生学科(专业)有特殊要求的须在复试方案中明确说明。八、相关工作制度(一)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二)监督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复试录取过程的监督和申诉工作。(三)信息公开制度有关复试录取工作的所有相关信息统一在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拟录取名单公示7日。各招生单位公示信息时不得与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内容有冲突或不一致。(四)回避制度各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系、所)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系、所)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五)复议制度各招生单位的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考生提出质疑时,负责向考生做出解释,需要复议的须经各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小组出具复议结果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九、其他(一)部分独立运行科研机构招生计划单列,可单独或联合成立工作小组和复试小组。(二)本方案如与国家有关规定相冲突时,执行国家规定。(三)本方案由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31-89736151、82765949监督电话:0531-89736986监督邮箱:xfjb@ujn.edu.cn【附件1: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doc】【附件2:济南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附件3:济南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docx】2025-08-20 1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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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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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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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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