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202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要点全梳理
江南大学作为国家教育部直属高校、“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及“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5年拟面向法学、工学、交叉学科3大学科门类,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同时围绕设计、临床医学、生物与医药3大方向,开展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招生专业可查阅《江南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获取核心信息)。
一、人才培养定位
学校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育人导向,致力于培养在学科领域具备宽广扎实理论基础与系统深入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要求学员拥有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且能在技术或科学层面产出创新性成果,成为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的高端专业人才。
二、招生选拔路径
2025年博士招生采用**“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本科直博”**三种模式(本科直博生选拔已在推荐免试研究生环节完成)。
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为准,各专业名额将结合科研方向、导师团队、学位点建设水平及报考情况动态调整;报考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两类,其中学术学位定向就业博士生招生比例不超过当年总招生数的4%,定向就业考生需提前与报考学院、导师沟通确认。
三、报考资格细则
(一)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
政治素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党的领导,思想方向正确,品德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学历要求(满足其一):
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需取得硕士学位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书;
同等学力考生:需满足“学士学位满6年(至2025年新生报到日)”“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学科相关论文/专著,或获部省级以上奖励(排名前3)”等附加条件。
健康与专业适配: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建议慎报食品、生物、医学类相关学院专业。
推荐人要求:学术学位考生需2名报考学科领域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推荐;专业学位考生需2名报考领域正高级职称行业专家推荐。
其他限制:在职人员报考前需征得单位同意;现役军人按军队规定执行。
(二)硕博连读报考条件
为江南大学2023级、2024级全日制学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本科毕业且获学士学位,报名时需准确填写本硕学籍信息;
思想品德、身心健康符合学校要求;
课业表现:无课程重修/补考记录,中期考核合格;
科研潜力: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在硕士阶段已展现创新科研能力;
导师推荐:需硕士导师推荐、博士导师(或团队)同意报考;
成果优先: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一作、本人二作)在国内外权威期刊发表论文,或获省部级以上奖项(前3)、取得国家发明专利(前3)等,可获优先推荐。
(三)专项计划报考(少数民族骨干/对口支援)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骨干计划平台提交申请并审核通过,我校2025年计划招生3人(含南疆高校教师专项1人、普通骨干计划2人);南疆专项限在南疆高校工作的在职人员报考,普通骨干计划面向少数民族考生,录取后需签订定向协议、服务满8年。
对口支援计划:由对口支援高校推荐报名,报考条件同“申请考核制”。
四、报名与费用流程
(一)网上报名
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
时间:2024年12月6日12:00 - 12月26日12:00;
注意:设计学院专业学位博士招生工作预计2025年4月开展,需关注学院官网通知。
(二)材料寄送与费用
申请材料:按报考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办法》要求寄送(详见附件2);
报名费:网报期间通过平台缴纳80元(未成功缴费视为报名无效);
复试费: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考核”考生需缴纳80元(硕博连读考生免缴),支付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与录取环节
(一)考核模式:“申请-考核”分两阶段
材料审核:招生学院组织专家组评审申请材料,重点考察科研创新能力,审核通过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
综合考核:包含英语水平、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等维度,具体安排由招生学院通知。
同等学力加试:需加试“自然辩证法”(学校统一开卷笔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及两门硕士生主干课程(学院组织)。
(二)录取规则
招生学院依据学校招生计划、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健康状况,结合选拔办法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类别匹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定向考生需签定向协议(不转户口/档案),非定向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调入学校;
资格有效性:所有录取资格仅在2025年有效。
六、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
学制:博士研究生4年,本科直博生5年;
学习方式:全日制;
学费:按国家及江苏省规定收取,收费标准见江南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xgk.jiangnan.edu.cn/info/1069/1840.htm)。
七、补充说明
专业标识:招生专业目录中,“1051”“1357”“0860”开头为专业学位;“Z”开头为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导师姓名带“*”为外聘博导;
特殊招生:商学院、纤维工程与装备技术学院实行“专家组审核制”,网报时不选具体导师,需在规定时间与研究方向对应专家组双向选择;
信息一致性:报名及入学时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需与报考信息完全一致,期间切勿变更;
其他规则: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往届博士再报考需放弃原学籍;因信息错误/条件不符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学校不提供往年试题、不办考前辅导班。
八、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江苏无锡蠡湖大道1800号(邮编214122);
邮箱:yzb@jiangnan.edu.cn;
电话:0510 - 85197929;
招生学院联系电话:见附件或官网公布;
附件:《江南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须知》《江南大学2025年各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办法》。
(注:本文为基于招生政策的梳理性解读,具体细则以《江南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学院官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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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以国家需求与区域发展为导向,旨在培育两类高层次人才:学术型专门人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具备服务国家与人民的社会责任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掌握本学科坚实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拥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能够胜任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学术领域工作。应用型专门人才:同样满足上述思想政治与品德要求,且具备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可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任务,拥有良好职业素养,适配行业实践与社会发展需求。二、招生计划、学习形式及学制(一)招生计划2026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将在 2025 年 1088 名实际完成招生计划的基础上进行浮动调整;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青海省教育厅正式下达的文件为准,后续将根据生源情况、学科发展需求进一步优化分专业计划。(二)学习形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两类研究生考试招生均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标准与培养质量底线,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与效力。就业方式对应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考生需在报名时明确选择,录取后原则上不得变更。(三)学制我校各招生专业基本学制分为 2 年或 3 年,具体专业的学制信息详见《青海民族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 “招生专业目录”),考生可根据目标专业查询对应学制要求。三、报考条件(一)通用报考条件所有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满足以下基础条件:国籍与政治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学业水平要求: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招生专业目录另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2)本科毕业学历人员: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往届生。(3)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录取当年入学前),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博学位人员: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时需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二)专业学位硕士专项报考条件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代码:035101)(1)符合上述 “通用报考条件” 的全部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代码 0301] 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除外)。法律(法学)专业学位(代码:035102)(1)符合上述 “通用报考条件” 的全部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含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旅游管理(125400)专业学位(1)学习形式限制:均为非全日制,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2)基础要求:符合 “通用报考条件” 中第 1、2、3 条(健康要求)的规定。(3)工作年限与学历要求: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时间为录取当年入学前);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4)报考类别要求:报考类别须选择 “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单位需准确填写为考生现工作单位;考生进入复试后,须按要求提交在职证明材料,未提交或材料不符者取消复试资格。(5)工商管理专业特别规定:需同时遵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执行。其他专业学位硕士:报考我校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符合上述 “通用报考条件” 的全部要求。(三)推免生接收要求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具体条件、流程与时间安排,将另行制定专项文件,后续通过研招网及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考生可持续关注。(四)特殊政策报考条件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初试加分条件(如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 等)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需在报名时按要求申报。“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我校该专项计划仅面向以下专业招生:法律(非法学)[035101]、法律(法学)[035102]、工商管理 [125100]、旅游管理 [125400],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报考对应专业。(五)免初试专项条件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上述 “通用报考条件” 第 1-3 条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报名要求: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逾期不可补报。录取流程:学校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四、报名流程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两个阶段操作,缺一不可。(一)网上报名要求报名时间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正式报名阶段可修改补充,无需重复报名。报名平台与信息填写考生需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专业、报考点等内容,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填写注意事项:(1)每位考生仅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不可多专业报考;(2)需如实填写学习经历、学历信息,提供真实材料,不得隐瞒或伪造;(3)需详细填写本人奖惩情况,尤其是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处罚的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研招网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提前确认信息准确性;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如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否则影响报名资格。特殊政策申报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系统提示填报申请信息;我校及有关部门、报考点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关政策,或不得参加专项计划初、复试。推免生报考限制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或单独考试,若违反规定,取消推免录取资格。残疾人考生便利服务我校遵循残疾人参加招生考试的相关要求,为有需求的考生提供必要支持条件与合理便利;考生如需在考试期间享受便利服务(如无障碍考场、延长考试时间等),需在报名阶段主动与我校及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安排。诚信承诺与责任考生需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遵守承诺内容;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按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可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书面同意,未获同意者不得报考;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信息查阅义务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选报考点及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及时了解网上确认时间、考试安排、注意事项等信息,主动配合完成相关工作,避免因信息遗漏影响报考。(二)网上确认要求确认时间与组织: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情况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流程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信息核对与修改限制:所有考生均需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如无法参加考试、录取信息错误等),由考生自行承担。电子信息采集: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信息(照片)采集及身份验证,图像信息将用于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及学籍档案,务必保证清晰、规范。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核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及青海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的报考信息、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细致审核,重点核查考生学历(学籍)真实性、报考资格符合性、政策享受条件有效性等,确定考生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资格;审核发现考生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将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且 “随时发现、随时处理”,确保招生公平。六、初试安排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前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书写或标记。考试凭证:考生参加初试、复试时,必须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方式:全国统一考试初试均为笔试,具体科目考试形式以准考证标注为准。考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考试时间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告及准考证为准,考生需严格按时间参加考试,迟到超过规定时间者不得入场。成绩查询:初试成绩预计于 2026 年 2 月中下旬公布,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查询本人成绩;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按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要求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七、复试安排复试基本信息:复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对应的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复试组织:复试时间、地点、方式(线上 / 线下)、成绩使用办法等由我校自主确定,后续将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另行通知;复试进度:全部复试工作预计于 2026 年 4 月底前完成,考生需持续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及时获取复试通知。复试分数线:我校将在教育部划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基础上,结合各专业生源数量、招生计划、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20%)等情况,确定并公布报考我校考生的复试成绩要求,达到要求者方可进入复试。复试资格审核:复试期间,我校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身份证、准考证、人脸比对)、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身份进行核查;同时复审考生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一律不予安排复试。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不合格者(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专项科目考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所有专业复试均包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其中,初试外国语考试科目为 266 梵文(含 40% 英语)的考生,复试外语语种统一为英语。再次复试:若有必要(如考生成绩相近、考核结果存疑等),我校可按相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再次复试结果作为最终复试成绩依据。八、调剂安排调剂启动条件:当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某专业的合格生源(达到复试分数线且通过复试)不足该专业招生计划时,我校将启动调剂工作,接收符合条件的外校考生调剂。调剂平台要求:所有考生的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提交,未通过该系统提交的调剂申请无效,我校不受理线下调剂。调剂信息查询:调剂工作启动后,考生可通过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及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查询各专业调剂计划余额、调剂条件、调剂流程等信息,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九、体检要求考生在被我校拟录取后,需按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体检通知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重点核查考生诚信状况。诚信档案核查:我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核查;若考生存在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被停考处罚,且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考的,我校将根据情节轻重决定是否录取。复试阶段考核:复试期间,我校将组织专人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必要时将通过 “函调”(向考生所在单位、学校发函)或 “派人外调” 的方式,进一步核实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面谈或外调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后核查: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学校或工作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及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与品德情况,核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十一、录取流程拟录取名单确定: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复试录取办法,综合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比例折算为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检查: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我校将开展全面录取检查,重点核查考生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如学历学籍未通过审核、考核不合格等)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定向就业协议签订:定向就业考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定向就业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合同;因报考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如单位不同意报考、合同无法签订等)的,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录取后不得变更就业方式(定向 / 非定向)。学历证书核验: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我校将对证书进行核验,未按时取得者,录取资格自动失效。新生报到与入学资格保留:新生需凭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需有正当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履行请假手续;未请假或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已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如需保留入学资格,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学费、住宿及奖助学金所有专业收费标准统一为8000元/生·学年。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收费标准,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我校为全日制研究生安排住宿。具体费用根据所分配公寓收费标准确定。我校面向研究生设立的奖助学金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具体发放标准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其 他一、根据教育部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我校未授权任何第三方开展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招生咨询等活动。我校不办理参考书目邮购事宜,考生可自行购买。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青海民族大学微信公众号、各招生学院官网是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指定发布渠道,请考生随时关注有关信息。三、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主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材料,考生须保证在入学前有效。为避免部分应届毕业生在录取通知书邮寄期间已毕业离校,应填写家庭常住地址,联系方式应为常用固定手机号码。请考生务必如实详细填写。因通讯地址不详,联系方式变更导致投递失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四、联系方式招生单位代码:10748通讯地址: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西宁市八一中路3号) 马老师 丁老师 才让老师邮政编码:810007联系电话:0971-8237294五、本简章未尽事宜以教育部规定为准。2025-09-29 16: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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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国人民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新型正规大学,前身是1937年诞生于抗日战争烽火中的陕北公学,以及后来的华北联合大学和北方大学、华北大学。学校始终与党和国家同呼吸、共命运,始终秉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自建校以来总共培养38万余名优秀人才,为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中国人民大学目前拥有8个国家重点一级学科、8个国家重点二级学科,14个学科入选教育部“双一流”建设名单,在教育部历次学科评估和“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中均取得优异成绩。学校坚持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原则,着力培养在中国式现代化伟业中堪当大任的“复兴栋梁、强国先锋”。2025年,中国人民大学共有66个学术学位专业、33个专业学位类别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总共拟招生约4300人,其中非全日制学生约1000人。学校坚持全面从严、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实际招生规模届时将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最终确定。一、招生信息发布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有关信息可浏览:(一)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称“教育部研招网”;(二)“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pgs.ruc.edu.cn,以下称“人大研招网”;(三)搜索微信公众号“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或“rucyzb”,订阅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发布的信息。二、考试形式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和推荐免试;复试由中国人民大学自行组织。三、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报名时英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或其他语种达到相应级别水平;复试时加试所报考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提交相当于所报考专业学士学位水平且字数不少于1万字的论文1篇,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文章3篇。(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人员,还须符合我校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详见“人大研招网”发布的通知。6.在校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在读学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名参加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详见所报考院系网站上公布的本专业2025年招生简章。(三)单独考试(含援藏计划)的报考条件,详见“人大研招网”发布的2025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2025年援藏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四)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申请条件,详见“人大研招网”发布的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四、报名程序(一)推荐免试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根据我校要求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完成填报志愿、复试确认、复试缴费和待录取确认等手续。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1.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考援藏计划的考生,按照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要求选择报考点,并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的考生,有关要求详见报考点公告。2.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人大研招网”和“教育部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缴纳报考费。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且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研招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6)报考时请注意查看招生专业要求。招生专业目录中凡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研究方向,均备注“仅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字样予以提示,请考生在报名时注意选择报考专用方向。(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8)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或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9)除“强军计划”外,我校不接收在职军官(含警官)攻读硕士研究生。(10)我校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我校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3.网上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确认后一律不得再作修改。(2)确认时应积极配合报考点,按照核验工作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和要求,请密切关注“教育部研招网”并及时查看报考点关于网上确认的通知。(3)考生因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导致无法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按照报考点要求确认报名信息的,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4)在职考生报名无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与所在单位因报考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考生如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阅档案,造成不能参加复试或不能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五、考试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我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在考前应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提前10天左右登录“教育部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请注意留存电子版和纸质版准考证,在参加复试时备用。六、考试程序(一)初试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对初试所使用的文具,《准考证》上会作出具体规定,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要求提前自行准备,带入考场后应接受监考人员检查。3.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4.初试地点:考生须按照报考点要求,在指定考场参加初试。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上的说明。5.初试科目:请通过“教育部研招网”和“人大研招网”查询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6.初试成绩查询:关注“教育部研招网”和“人大研招网”上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查询。7.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二)复试所有考生均须按要求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1.实行差额复试。在生源充足的条件下,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不低于招生计划数的120%。差额的比例,以及初试、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占比由招生院系确定,并在复试前公布。2.复试信息发布:我校将结合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初试成绩总体分布等情况,对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各类专项计划的考生提出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请考生于2025年3月登录“人大研招网”查询复试基本要求,同时登录所报考院系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和复试具体办法,按要求支付复试费并下载复试通知。3.复试时间和地点:2025年3月。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请查阅复试通知或所报考院系网站。4.复试内容:将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等。具体考核形式和标准由招生院系确定并在复试前通知。招生院系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复试时须按所报考院系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我校不予复试、录取。6.在必要时,我校可再次组织复试。七、录取程序(一)拟录取1.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方面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2.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3.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通知拟录取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关安排另行通知。4.在被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在境外接受高等教育但不能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5.对符合要求的拟录取考生,将于2025年7月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二)学习及就业方式1.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非全日制两种类型。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各专业学习方式详见“人大研招网”。2.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学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八、培养校区、学习年限和住宿情况按照学校章程,我校办学地点包含中关村校区、通州校区以及苏州校区。国际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智慧治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地点在苏州校区。各专业基本学习年限详见“人大研招网”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我校为全日制学生安排住宿,对非全日制学生不提供宿舍。九、学费标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详见有关院系网站上发布的招生简章。十、奖助办法我校通过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待遇水平。考生可访问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ruc.edu.cn),在“规章制度”下“培养制度”专栏查阅相关介绍和管理实施细则。十一、信息公示我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在考生报名、初试、复试和录取等各个阶段,通过“教育部研招网”和“人大研招网”及时发布信息公示。十二、违规处理(一)报考纪律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二)考试纪律1.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2.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3.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全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4.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三、其他(一)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二)2025年,我校哲学院、财政金融学院、经济学院、应用经济学院、社会学院、人口与健康学院、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信息资源管理学院、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统计学院、物理学院等学院将结合实际采用硕博直通研究生培养模式,详情请咨询相关院系。(三)入学报到时,我校将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四)若教育部在2025招生年度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公布。十四、联系方式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pgs.ruc.edu.cn。研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崇德东楼四层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2)。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515340。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010-62511301。各院系咨询电话可查询研究生招生网。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2024年10月8日2025-06-30 11: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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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为做好我校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工作有关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一、申请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2.申请人必须为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3.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4.申请人须于2026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它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予优先考虑接收:①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并且是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前三位完成者;②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与所读的本科专业或报读的研究生专业有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二、接收推免生的范围和比例1.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专业(除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外),均可接收推免生。2.每位导师接收推免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1.申请人填报专业志愿。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过期不再受理。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向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3.申请人回复复试通知。申请人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4.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者,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主要包含专业知识与综合技能和外语口试、听力。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口试、听力、占20分,专业知识与综合技能占8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复试方式和内容由各学院自主制定。复试时推免生须向招生学院提交《广州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所在院校推免生管理部门公章;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有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复印件、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5.拟录取。复试合格者由招生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拟录取者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接收待录取。最终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后公示。6.体检。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在11月15日前将体检表寄到招生学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7.审核。拟录取考生须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才能正式录取。四、其他事项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3.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五、推免生奖助政策研究生助学金为每月 800 元,发放 12 个月,合计每生每学年 9600 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有三个等级,一等奖每生每学年 12000 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 8000 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 2000 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为每生每学年 20000 元。备注: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1.研究生助学金享受群体是所有全日制非定向(档案关系转入学校)学习的无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覆盖面100%,助学金按每年按12个月发放(入学当年发放4个月,毕业当年发放6个月),达到9600元/生·学年,高于广东省6000元/生·学年的标准。2. 推免生等优质生源第一学年可优先参评一等学业奖学金。3.学校鼓励研究生兼任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助理(简称三助)工作,给研究生提供实习和锻炼的机会。学校设有各级各类助学岗位,其中三助岗位酬金每小时23.7元(随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调整),每月不超过40个小时,受聘研究生按劳取酬。经济困难的研究生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顺利完成学业。4.学校实施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项目资助计划。设立“广州大学研究生基础创新项目资助计划”,资助研究生开展基础科研项目研究,每年资助不超50项,每项资助1万元;设立“广州大学研究生‘广州研究’项目资助计划”,资助研究生开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现实问题研究,每年资助不超50项,每项资助0.5万元。5.学校实施博士生、硕士生赴海外联合培养计划。每年资助部分博士生、硕士生到国外高校或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资助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年·人,硕士研究生资助额度为7万元人民币/年·人。六、考生咨询、投诉电话广州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电话:020-39366238广州大学研究生院2025年9月12日2025-09-16 1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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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审计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接收简章为规范有序推进南京审计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接收工作,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推免生招生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接收简章,具体内容如下:一、推免生招收基本条件申请我校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政治思想与品德要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与良好的道德修养。2.身体健康条件: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确保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任务。3.学历与推免资格要求:须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等类型);且需获得所在本科院校正式授予的推免生资格(注:预报名阶段,暂未确定推免资格但仍有获取可能的申请人可正常提交申请,若正式报名阶段未能取得推免资格,其前期获得的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4.其他合规要求:需严格遵守教育部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推免生接收的其他相关政策与要求,确保申请流程合法合规。二、接收专业范围与人数限制1.接收专业范围:我校当年公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全日制招生专业均开放推免生接收通道,考生可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与发展规划,选择符合条件的专业报考。2.接收人数限制:推免生接收总人数实行总量管控,原则上不超过学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计划的 50%,各专业具体接收人数将根据学科需求与报名情况动态调整,最终以研究生院公示为准。三、推免生接收组织工作机制推免生接收工作实行 “学校统筹、部门执行、学院落实” 的三级管理机制:1.学校层面:由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推免生接收工作,负责制定整体工作方案、审批拟录取名单、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职能部门层面:研究生院作为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承担报名组织、材料审核、复试统筹、名单公示、上级报备等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流程规范有序。3.学院层面: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需结合本院学科特点与专业要求,具体落实推免生的材料初审、复试组织、成绩评定、拟录取推荐等工作,确保选拔标准统一、过程公平公正。四、推免生资助与奖励政策为支持推免生在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发展,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了多元化的奖助学金体系,并提供专项培养资助,具体如下:1.常规奖助学金(1)国家奖学金:面向学业优异、科研成果突出的研究生,每年奖励标准为 2 万元 / 人,评选名额根据上级下达指标确定。(2)审计长奖学金:作为学校特色奖学金,面向在审计、金融等优势学科领域表现突出的研究生,每年奖励标准为 1 万元 / 人。(3)国家助学金:覆盖全体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每年资助标准为 0.6 万元 / 人,按 12 个月发放。(4)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的学业成绩、科研产出(论文、专利、项目等)、社会服务(“三助” 岗位、志愿活动等)综合评定,硕士研究生每年最高奖励标准为 1 万元,博士研究生每年最高为 1.2 万元,奖励等级与覆盖面将根据学校经费情况动态调整。(5)“三助” 岗位酬金:学校为研究生设立 “助研、助教、助管” 岗位,参与岗位工作的研究生每月可获得约 500 元的酬金,既提升实践能力,也补充学习生活费用。2.专项国际培养资助:国家留学基金委于 2025 年批准设立 “南京审计大学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审计 / 金融)硕士培养项目”,该项目每年将遴选 10 名我校中外合作办学对应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资助其前往法国 SKEMA 商学院进行为期一年的交流学习,覆盖学费、生活费等主要开支。3.学制与学费说明:研究生学制安排及学费标准,以学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内容为准,考生可提前登录研究生院官网查询参考。五、推免生接收工作流程推免生接收工作分为 “报名 — 复试 — 录取” 三个核心环节,具体流程如下:(一)报名环节1.报名时间与渠道(1)预报名:考生可提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目标报考学院的指定邮箱(各学院联系方式见下文),完成预报名信息登记,便于学院提前审核材料、安排复试。(2)正式报名: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开通时间为 9 月 22 日),考生必须通过该系统提交正式报名申请,网址为https://yz.chsi.com.cn/tm;仅预报名未完成正式报名的,视为报名无效。2.需提交的报名材料考生在报名时,需向招生学院邮箱同步发送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若有纸质材料需求,按学院通知补充提交):(1)本人有效学生证(含照片页、注册页)及身份证(正反面);(2)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 CET-4、CET-6 成绩单,或 TOEFL、IELTS 等国际语言测试成绩报告;(3)学术成果与获奖证明:若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需注明作者排序、期刊名称)、科研成果(专利证书、项目结题报告等)或各级各类竞赛获奖证书,需提供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4)本科阶段完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本科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确保成绩真实有效);(5)报考信息说明:明确标注拟报考的学院名称、专业名称,以及本人的有效联系方式(手机号、常用邮箱),便于学院沟通联系;(6)其他材料:各招生学院根据专业选拔需求,要求额外提交的材料(如个人陈述、推荐信等),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3.各学院联系方式(1)国家审计学院:联系电话 025-58312821,对接老师为何老师,指定邮箱 170074@nau.edu.cn;(2)社会审计学院:联系电话 025-58313970,对接老师为周老师,指定邮箱 2569330736@qq.com;(3)会计学院:联系电话 025-58318515,对接老师为王老师,指定邮箱 310063@nau.edu.cn;(4)商学院:联系电话 025-58318603,对接老师为张老师,指定邮箱 42292369@qq.com;(5)国家安全学院:联系电话 025-58312865,对接老师为张老师,指定邮箱 ggyjsy@163.com;(6)金融学院:联系电话 025-58318533,对接老师为张老师,指定邮箱 79613825@qq.com;(7)经济学院:联系电话 025-58318560,对接老师为陈老师、疏老师,指定邮箱 dsrg-soe@nau.edu.cn;(8)法学院:联系电话 025-58318620,对接老师为付老师,指定邮箱 170085@nau.edu.cn;(9)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联系电话 025-58318699,对接老师为刘老师,指定邮箱 310174@nau.edu.cn;(10)计算机学院:联系电话 025-58312863,对接老师为林老师,指定邮箱 170198@nau.edu.cn;(11)文学院:联系电话 025-58318666,对接老师为李老师,指定邮箱 170068@nau.edu.cn;(12)国际学院:联系电话 025-58313897,对接老师为盖老师,指定邮箱 320257@nau.edu.cn;(13)外国语学院:联系电话 025-58313217,对接老师为张老师,指定邮箱 1207096264@qq.com。(二)复试环节1.复试通知确认:学校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完成接收与确认操作,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确认,需提前与报考学院沟通说明。2.复试组织实施:复试工作由各招生学院自主组织,复试形式(线下 / 线上)、时间、地点及具体考核内容(专业知识、科研潜力、综合素质等),将由学院提前通过邮件或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需按要求准备复试材料与设备(线上复试)。3.特别说明:拟报考 “不区分院系所” 全日制审计硕士专业(专业代码 125700)的考生,其报名材料由国家审计学院统一接收,复试工作也由国家审计学院牵头组织实施。4.复试成绩评定: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满分 100 分,成绩达到 60 分及以上者为复试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录取环节,学院将及时告知考生复试结果。(三)录取环节1.拟录取名单上报:各学院需在复试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将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名单(含成绩、排名)汇总上报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对名单进行统一审核,重点核查考生资格、复试流程合规性等。2.待录取通知发送与确认: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 24 小时内登录系统完成接收与确认操作;重要提醒:推免生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仅能确认一个招生单位及对应专业的待录取通知,一旦确认,系统将锁定,无法更改或取消。3.名单公示与最终审核:各专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将在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 7 个自然日;若公示期间发现名单有误或需调整,需另行公示 7 个自然日,并就变动内容及原因作出详细说明。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把最终录取名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为正式录取。六、其他重要说明1.材料真实性承诺:申请人需对所提交的全部报名材料(证件、成绩单、成果证明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存在伪造、篡改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立即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且将相关情况通报其本科院校,记入考生诚信档案。2.体检安排说明:推免生复试阶段不单独组织体检,体检工作将统一安排在考生入学报到后,由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按照国家体检标准开展;若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学校将依据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3.考试报名限制:已被我校接收为推免生的考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含初试、调剂),若违反此规定,学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且不予退还已缴纳的相关费用。4.毕业证书要求: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需在 2026 年 9 月入学报到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未能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如因挂科、延期毕业等),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不予办理入学手续。5.信息更新与查询:关于推免生接收工作的未尽事宜(如政策调整、流程变动等),考生需持续关注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及各招生学院官网,学校将通过官网及时发布最新通知,确保考生获取准确信息。6.政策衔接说明:若在推免生接收工作期间,上级主管部门(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新的政策或调整原有规定,学校将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并第一时间向考生公布相关变动,确保工作符合国家要求。七、联系方式若考生在报名、复试、录取过程中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咨询: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25-58318146、025-58313060(工作日 9:00-11:30,14:30-17:00);研究生院指定咨询邮箱:yzb@na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 “推免生咨询 + 姓名 + 报考学院专业”)。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9 月 15 日2025-09-25 10: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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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1. 2026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3970人,涵盖推荐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联合培养计划等类别,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473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97人。2. 各专业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2026年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推免生实际录取情况及统考生源质量进行相应增减调整;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推免服务系统最终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3. 2026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拟设33人,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的计划数为准。二、报考条件(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4. 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截至录取当年入学前,已满2年(含2年),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能提供所报考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需由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提供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5. 在校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专业学位特殊报考条件报考以下专业学位的考生,需按对应规定执行:1. 法律类专业学位: (1)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需符合上述(一)中所有条件,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2)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需符合上述(一)中所有条件,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2. 管理类及教育管理专业学位: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方向,需符合下列条件: (1)满足上述(一)中第1、2、3项要求; (2)学业背景与工作经验需符合下列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需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三)报考信息核对要求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需与相关专业报考条件一致,若不符将不得准予考试。各专业具体报考条件可查阅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如有疑问,需在报名前咨询相关学院(学部)。(四)推免生报考要求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1. 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单独考试;2. 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五)免初试资格申请要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1. 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上述推免服务系统报名;2. 逾期不得补报。三、报名流程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具体要求如下:(一)网上报名1. 报名时间: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具体工作安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2)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2. 报名平台与要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材料。(二)网上确认1. 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2. 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 (2)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报考点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3)逾期无法补办,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三)报考点选择1.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2. 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3.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四)初试加分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在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累加: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 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五)“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要求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 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仅限士兵身份)供复核;2. 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六)特殊政策申报要求符合享受初试加分、照顾政策、免初试资格或报考专项计划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将无法享受相应政策,或不得参加专项计划初、复试。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1.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需仔细阅读我校当年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全面了解各专业的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学制、备注等重要信息;2.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考试资格,报名信息与专业报考条件不符的考生,不得准予考试;3. 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4.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证明;5. 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含推免生),无论何时查实,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五、初试安排1. 考试方式:初试均为笔试;2. 考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12月21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2)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3)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4)12月21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3. 时间标准: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六、复试安排(一)复试基本要求1. 分数线要求: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教育部确定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国家分数线”);我校个别专业若上线生源充足,实际复试分数线可能高于国家分数线;2. 专项计划复试名单:我校将在国家分数线公布后,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当年复试录取办法,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二)复试形式与要求1. 复试形式:主要包括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为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时间、具体要求及程序,详见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2. 同等学力加试:部分专业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此类考生参加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 跨学科加试: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不限于同等学力考生)是否需加试本科主干课程,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七、调剂安排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与程序,由我校根据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需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八、体检安排1. 体检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2. 体检安排:复试后拟录取考生需到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九、录取规则(一)拟录取名单确定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结合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综合衡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及录取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学习方式与就业类别1. 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2. 就业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 (1)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需在入学前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我校; (2)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校期间不转人事档案与组织关系,不迁移户口,学校不安排住宿,不负责就业及派遣事宜;3. 责任告知: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无法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三)报考信息与录取资格1.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2. 录取新生需在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故无法按时报到的,需凭相关证明向所在学院(学部)请假,请假期限最长为两周,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入学资格;3. 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推免生入学时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4. 新生报到入学后,我校将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标准者,按相关规定处理。十、违规处理1. 诚信要求:考生需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需遵守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及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需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诚信复试承诺书》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2. 违规处罚: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与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1)在校生:由所在学校按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2)在职考生: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3)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 诚信档案:相关单位将考生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十一、学费和奖助政策我校2026级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以及现行研究生奖助体系(涵盖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可查阅学校研究生院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十二、相关说明和注意事项1. 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所有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的考生,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否则视为不满足报名条件,不予参加考试;2. 学制规定:硕士专业学制为2.5年或3年,各专业具体学制可查询我校招生专业目录;3. 中外合作项目: (1)旅游管理(专业代码120203)为中法合作项目,基本学制3年(2年在中国学习,1年在法国学习),合格毕业生可同时获得中、法双方颁发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2)“073海运学院-中外合作项目”招收的交通运输(专业代码086100)为中西合作项目,基本学制3年;符合中方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获宁波大学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选择第二学年赴西班牙学习1年且符合外方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可额外获得外方授予的硕士学位;4. 学习方式: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全脱产学习;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采用“集中(业余时间)面授+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不脱产学习,在宁波大学相关校区授课,具体安排见相关学院(学部)后续通知;5. 校区分布:海运学院、海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位于宁波大学梅山校区;6. 联合培养项目: (1)2026年,我校与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在机械、计算机技术专业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详见招生目录中“018科学技术学院”; (2)与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在机械、计算机技术、材料与化工专业开展联合培养项目,详见招生目录中“070科教融合学院”; (3)与国科温州研究院在物理学专业开展联合培养项目,详见招生目录中“072宁波大学-国科温州研究院联合培养学院”;7. 博士合作项目:医学部设有“宁波大学与法国勃艮第弗朗什孔泰大学(UBFC)合作举办临床医学与生命科学博士研究生教育项目”,在临床医学专业(专业代码100200)招生,项目详情可查阅医学部相关介绍;8. 设计类科目答题要求:037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的设计类初试科目,不再提供专用答题纸,考生均需在考场提供的普通答题纸上答题,具体要求详见初试考试大纲;9. 报考责任:考生与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导致无法报名、考试、录取或就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10. 信息查询:招生章程、专业目录、硕士生导师介绍、学院(学部)联系方式等信息,可查阅我校研究生招生网;11. 信息更新:考生需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相关通知,如有变动,以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12. 政策冲突:本招生章程若与国家相关政策不符,或国家调整招生政策,均以国家政策为准;13. 咨询渠道:有关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直接与相关招生学院(学部)联系。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研究生院学校代码:11646邮政编码:315211电话:0574-87600226,876091362025-09-30 11: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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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专业、研究方向、人数和考试科目:(一)哲学专业1.研究方向:①马克思主义哲学;②中国哲学;③伦理学。2.招生人数:10名。3.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610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理论,801哲学史(中国哲学史和欧洲哲学史)。(二)应用经济学专业1.研究方向:①国民经济学;②区域经济学;③产业经济学。2.招生人数:5名。3.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3数学(三),803西方经济学。(三)政治学专业1.研究方向:①政治学理论;②科学社会主义;③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2.招生人数:19名。3.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620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著作和文献,804政治学理论。(四)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1.研究方向: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②马克思主义发展史;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④思想政治教育;⑤中国近现代基本问题研究。2.招生人数:19名。3.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630马克思主义原理,805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五)法律(非法学)硕士1.研究方向:①党内法规理论与实务;②地方法治政府建设;③社会治理法治化。2.招生人数:13名。3.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98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98 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六)公共管理硕士1.研究方向:①行政管理;②公共经济管理;③应急管理。2.招生人数:20名。3.考试科目: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4英语(二)。二、学制与学位1.学制三年。2.学完规定课程,考试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硕士学位。三、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须在(2024年11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2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经原单位考核,证明已达到高等院校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科目另行确定);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满足以上报考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5.报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MPA)的考生除满足(一)、(二)、(三)各项的要求外,须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若是大学本科学历,需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若是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若是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需2年以上工作经验;6.身体健康(须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职人员须经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8.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只招收定向生;9.不接收推免生。四、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情况和毕业生就业1.学术学位硕士学费每学年1000元,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每学年10000元;2.住宿为两人间,有空调、暖气、热水、网络;3.毕业后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五、奖助办法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暂行管理办法》《陕西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硕士研究生科研奖励办法》执行。六、奖励政策研究生学术论文入选国家一级学会以上学术研讨会并交流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省学位办组织的论文抽检中被评为优秀的、研究生在核心期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的、研究生考取博士研究生的、研究生参加国家公务员、国家直属事业单位招考被中央国家机关和国家直属事业单位录取的均获得5000元/生奖励。七、录取办法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体检结果,决定是否录取,录取通知书于2025年7月初发出。有关招生其他事项均按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规定执行。校(院)招生联系方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小寨西路119号邮 编:710061 电子信箱:4595185@qq.com电 话:(029)85378104、853782932025-06-30 09:4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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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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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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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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