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统筹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印发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和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科学制定复试考核内容,规范招录程序,强化复试纪律,加强监督和服务,确保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全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招生工作的具体决策。培养单位党政负责同志共同作为本单位第一责任人,需对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
(二)培养单位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同时负责本单位各专业复试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临床检验诊断学、护理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由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主任所在单位组织相应专业的复试工作。
(三)校院两级成立复试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择优选拔,切实维护考试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
(四)学校成立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五)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及时公布招生复试录取信息,畅通考生联系咨询渠道,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升对考生的咨询服务能力,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考生问题。
三、复试基本要求
(一)根据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结合各学科专业(方向)考生上线情况,确定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
(二)考生须达到我校相关学科专业(方向)的复试基本分数线,且遵循同一学科专业(以招生专业代码为准)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的原则,其中100202儿科学按儿内科学和儿外科学方向分别排序,100207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按放射影像学和超声医学方向分别排序,100210外科学按骨科学和不区分研究方向分别排序,100218急诊医学按急诊医学和重症医学方向分别排序,100600中西医结合按中西医结合基础和中西医结合临床方向分别排序,105800医学技术按检验技术(含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学和康复治疗学方向分别排序。
(三)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方向)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原则上一志愿上线人数大于或等于培养单位学科专业(方向)计划数150%的专业不再进行调剂。一志愿上线人数未达到复试比例的学科专业(方向),组织现有上线考生进行第一批复试后,根据第一批复试录取缺额再进行调剂。调剂比例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历年复试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原则上比例应在1:1.5至1:3之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比例为1:1.5。复试人数按照四舍五入原则计算。已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接受其他待录取通知的考生,不予复试。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成绩要求应达到《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一区)。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拟定于3月下旬开始,4月底前全部完成。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和各培养单位的通知。
(二)复试方式
分批次进行现场复试。复试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示。考生不得重复参加同一培养单位同一学科专业(方向)复试。
(三)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包括专业笔试、实验操作、临床技能考核、汇报答辩、综合面试等形式,详见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实施细则。
(四)复试内容
复试是对考生的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
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察等,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各学科专业落实分类选拔要求,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五、资格审查与思想品德考核
复试前对考生的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学籍学历证明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已入学取得学籍者取消学籍。
思想品德考核是复试的必要环节,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成绩计算
按照初试成绩占比60%和复试成绩占比40%的方式加权成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总分÷5)×60% +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构成及其占比根据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实施细则确定。
七、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学科专业(方向)总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排名进行录取。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在“调剂系统”接受其他待录取通知的,不予录取。录取者复试成绩(百分制)和总成绩均须合格(≥60分)。未完整参加复试全部环节的,不予录取。
(一)同一培养单位同一学科专业(方向)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至该学科专业(方向)招生限额。
(二)如招生计划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录取初试总分高者;如初试总分也相同,录取初试英语成绩高者。
(三)同一批次复试的拟录取考生如放弃拟录取资格,按总成绩进行顺位递补,若递补者存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上述条款(二)执行。递补者应满足复试成绩要求。同一批次拟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顺位递补。
(四)确定导师:实行研究生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制。各培养单位制定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公布。
八、调剂
(一)所有调剂考生的接收工作(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调剂系统”进行。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志愿锁定时长不超过36个小时。
(二)调剂系统开放时间截止后,统一查看考生调剂志愿。对申请同一培养单位同一学科专业(方向)、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按考生初试总分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初试科目不同的情况下,结合考生初试科目、初试成绩、专业背景等择优选择。
(三)符合国家和学校调剂要求的考生可报名调剂,调剂考生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符合调入专业(方向)的报考条件(详见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条件和专业目录备注要求)。
2. 初试成绩达到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外国语考试科目为英语(一)的专业仅接收外国语考试科目为英语(一)的调剂考生。考试科目中含数学(一)或数学(二)的专业,要求调剂的考生考试科目中须含数学。除100600中西医结合外,初试业务课(一)为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的专业仅接收初试业务课(一)为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的考生。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报考其他学科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4. 各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调剂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复试通知;拟录取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
九、招生体检和复查
各学科专业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要求执行。新生入学报到后,须进行统一体检。如体检结果不符合入学标准,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在入学后3个月内将对所有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规范复试流程。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复试,规范面试流程,相关工作人员须签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责任承诺书》。
(二)深化信息公开。招生计划、复试办法、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等信息按规定在相关网页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统一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三)严格执行回避政策。有近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年度本单位研究生的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四)研究生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对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77-86689753,电子信箱recruition@wmu.edu.cn;学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577-86699361,电子信箱jw@wmu.edu.cn。
(五)本方案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由研究生院进行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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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文件精神,复试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生源质量。二、组织管理(一)学校组织管理1、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和省监委驻校监察专员担任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2、学校成立由省监委驻校监察专员担任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督查、检查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3、学校研究生院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学校复试各项工作。(二)二级招生单位组织管理1、各二级招生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和拟录取工作。2、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负责监督检查学院复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并受理考生举报、投诉等事宜。3、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具体实施本学科的复试工作。专业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教授以上(含)职称的教师组成(博士学历等同副教授职称),同时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三、复试要求我校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公布如下:1、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我校以下专业在符合A类考生国家线的基础上进行自主划线。2、其余专业均为教育部A类考生国家分数线。3、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专业,根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总计划,按确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同一复试分数线。4、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5、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报考专业A类考生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单科下降15分,总分下降12分。拟接收士兵计划调剂考生1名,仅接受理工科士兵计划调剂。6、按规定申报且审核通过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的一志愿考生,执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 类考生对应的复试分数基本线。四、复试工作安排(一)复试方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复试均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二)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3月29日-4月1日调剂考生复试时间:4月9日-4月中下旬具体见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工作方案。(三)复试程序1、资格审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要求和时间地点见各学院的复试工作方案。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及复印件)。(3)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4)大学期间成绩单(本校的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院盖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的扫描件。(5)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考籍卡(证)、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单等材料。(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应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7)《湖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见附件)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2、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缴费方式为扫码缴费,未及时缴纳复试费的考生,不予参加资格审查。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3、复试内容(1)专业理论笔试:所有考生必须在复试时参加专业理论笔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复试科目名称详见《湖南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如有更新以学院通知为准。(2)综合素质面试:对考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及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考核,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4)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任意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5)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会计专业的考生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五、调剂工作(一)调剂的基本要求1、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同时满足我校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2、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3、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同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会计专业的考生在满足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考生之间的调剂工作,也必须通过教育部的“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二)调剂的基本程序1、调剂系统开通后,我校将根据复试录取情况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信息公告。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2、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3、各二级招生单位制订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严禁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在符合学院自主设定的学术要求的情况下,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4、研究生院招生办将根据各学院提交的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在网上发送复试通知,各学院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逐一联系考生确认。考生须在12小时内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5、调剂生复试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的考生须在12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经多种渠道联系仍然不接收的,视为自动放弃。六、录取1、各学院要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心理健康状况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总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B和初试成绩A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X一般在30%-40%的范围内,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自定,具体以各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1)复试成绩B为专业理论测试(满分100分)、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100分)、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100分)(仅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会计专业需加试)成绩之和,各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自主确定各部分成绩所占复试成绩的比例。复试成绩B =专业理论测试成绩*a+综合素质面试成绩*b+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c(a+b+c=1)。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会计专业的复试成绩B =专业理论测试成绩*a+综合素质面试成绩*b+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c+思想政治理论成绩*d(a+b+c+d=1)。(2)初试成绩A为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所得分数。(3)总成绩= A*(1-X)+ B*X。3、录取规则在二级招生单位分专业招生计划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最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布拟录取名单。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分别录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单独排序录取。如遇招生计划最后一名最终成绩相同时,则初试成绩高者录取,如再相同,则初试英语高者录取。复试合格考生均具有待录取资格,如本专业拟录取考生放弃,直接顺延拟录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提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否则拟录取资格无效。4、体检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规定要求,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国家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检,并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近1个月内的有效体检报告交至录取学院。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1)复试中专业理论笔试或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2)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会计专业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60分以下);(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4)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5)体检不合格者。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7、人事档案: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凭《调档函》于8月31日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寄达我校。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责任由考生自负。七、复试监督1、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2、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学院院长、书记为第一责任人。3、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巡视监督。4、在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一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5、制订举报制度,及时受理举报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举报电话:0731-22183091,0731-22183156。八、其他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2、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4、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并解释。附件【2025年湖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doc】2025-08-26 10: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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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和辽宁省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为做好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办法。一、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各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统一通过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和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复试、调剂、录取等相关信息;由学校研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网站上统一公示。二、招生计划分配学校将根据办学条件、特色培养、服务地方经济与行业需求、就业质量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合理制定招生计划并提前公布。三、一志愿考生复试相关安排(一)复试方式学校对一志愿考生采取线下复试方式。(二)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定于 2025 年 3 月 27-28 日复试。各招生学院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三)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要求及复试比例初试成绩符合报考专业《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采取差额复试,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专项计划考生:(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需达到《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的总分要求。(2)“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考生,需达到一志愿报考专业的《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其他:一志愿考生报考我校且进入复试,若招生单位、院(系、所)、专业、学习方式任何一项发生改变都将视为调剂考生,复试程序与调剂考生相同。(四)复试信息发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分数线、各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等相关招生信息均由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发布。(五)复试资格审查各招生学院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具体材料如下:初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考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考生);应届生证明和成绩单(应届考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考生);《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请按照以上顺序装订 1—7 材料供学校留存。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原则上不能参加复试。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定书;专项计划及加分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专项考生须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证》和《退出现役证》;享受教育部所规定的加分考生复试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生面试前可自愿提交科研证明、各种等级证书、获奖证明及其他证明自己能力水平的材料,供面试教师评定面试成绩时参考。招生学院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复试考生的学籍学历信息做进一步核验,如发现造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六)复试内容及要求复试内容包括笔试、综合面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1251)、会计(1253)考生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会计硕士笔试 100 分,考试时间 60 分钟;设计专硕手绘技能考试,考试时间 3 小时;其他专业笔试 100 分,考试时间 30 分钟。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口语测试)100 分,时间 20 分钟以内。加试科目 100 分,考试时间 30 分钟。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4. 工商管理(1251)、会计(1253)思想政治理论测试 100 分,考试时间 60 分钟,开卷考试。(七)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复试全程记录。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包括复试小组成员、考生现场情况),保存时间为一年。加强考生身份核验。要严格采取 “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身份核验。考中要坚持并进一步完善 “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四、调剂相关安排(一)调剂复试形式学校各专业调剂复试均采取远程网络线上复试方式,其他相关具体要求参照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要求执行。(二)调剂复试时间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初步定于 2025 年 4 月上旬至中旬。(三)调剂基本条件及调剂办法调剂基本条件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第一志愿报考下列专业(或专项计划),应遵循相关调剂要求。(1)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同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2)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 7 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 7 个专业学位。(3)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对于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学校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4)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以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符合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其他调剂基本条件。2. 非全日制调剂只接受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包括已经签三方协议的应届毕业生)。3. 调剂原则(1)坚持 “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原则,可调剂专业范围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发布。(2)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的调剂考生,将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3)拟招生计划数与调剂人数比例不低于 1:2,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4. 学校所有调剂工作均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考生需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四)远程网络线上复试相关要求考生需要准备两部具有网络视频功能的电子设备,笔试、综合面试均采取 “双机位” 考试。笔试基本要求(1)考前审核与准备。开考前,考生须听从监考教师的指令,手持监考设备(手机或 iPad 等)环绕考试地点进行视频连线,确定无作弊行为方可进行考试;考生手持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并确保与本人面部同框,与监考老师进行视频连线,待监考老师确认无误后方可答题。(2)试题发放及答题。学院监考老师通过会议平台发出考试题目,考生在复试答题纸模板上进行作答(试题模板需考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并打印),考生须将本人信息填写在答题纸指定范围内;(3)考试时间结束,考生将答卷拍照后 2 分钟内按照要求回传给相应学院的监考老师(实名备注,专业 + 姓名,例如:化学工艺_王 XX);(4)邮寄试题答题纸。考生请于考试结束 1 日内将纸质答题纸通过中国邮政 EMS 邮寄到各学院(113001,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某学院某老师收),请在信封外皮注明所报考学院、考生姓名、及考生号。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口语测试)基本要求各学院复试小组成员须在指定房间就位,秘书人员准备好面试问题,发起视频会议,考生进入视频会议,通过视频会议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直接给出面试成绩,同时对面试全过程录音录像。其他(1)调剂考生需提前准备好复试考试设备,考试期间将电话设置成屏蔽所有来电状态。考生不允许锁屏、离开监控范围,如人为造成死机、卡顿等情况,直接取消该考生复试资格;(2)如出现使用作弊工具或利用 AI 等人工智能代答情况,立即取消复试资格,并将作弊行为上报处理。网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网络远程复试的特点,突发事件主要为复试小组端设备故障、网络掉线、考生网络故障等。具体应急措施如下:(1)各学院协调学校网络中心做好网络远程复试的技术保障工作;(2)由复试小组秘书做好突发状况记录工作;(3)复试小组端设备故障时,当前面试暂停,立即启用备用设备,并由秘书做好对考生的解释工作;(4)复试小组端网络掉线时,当前面试暂停,由秘书立即重新连线,恢复后续接之前时间,继续完成剩余部分面试;(5)考生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考试中断,可提供充分有力的证据并向研究生院招生办提出二次考试申请,经学校研招工作领导小组研判后,决定是否重新考试。每位考生此种情形下仅限一次申请重新考试的机会;(6)考生人为中断考试进程或谎报出现了不可控的外力阻断者,都被视为违规行为,其复试成绩无效。五、拟录取(一)拟录取原则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2)加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测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复试者、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审核材料者不予录取;(5)复试过程中违纪舞弊者、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录取。达到学校复试合格标准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排名至招生专业额满为止。如果录取总成绩相同,录取优先顺序以学院复试实施细则为准。调剂考生复试合格,但在研招网拒不确认接受拟录取的考生,学校将按空缺名额对排名在后的复试合格考生依次发放拟录取通知,直至额满为止。(二)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加权后总和,满分为 100 分。计算方法为:初试总成绩满分为 500 分的专业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0.3 + 综合面试成绩 ×0.7综合面试成绩 = 专业面试成绩 ×0.8 + 外语口语成绩 ×0.2初试总成绩满分为 300 分的专业复试成绩 = 专业笔试成绩 ×0.3 + 综合面试成绩 ×0.6 + 思想政治理论成绩 ×0.1综合面试成绩 = 专业面试成绩 + 外语口语成绩(三)录取总成绩的计算初试成绩满分为 500 分的专业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 = 初试成绩 ×0.7 +(复试成绩 ×5)×0.3初试总成绩满分为 300 分的专业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 = 初试成绩 ×0.7 +(复试成绩 ×3)×0.3六、考生需提交的有关材料(一)录取的所有非定向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定向考生需在复试结果公布两周内签订三方(工作单位、学校、个人)定向就业协议。(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专项考生需在复试结果公布两周内上交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协议书。(三)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需在复试结果公布一周内填写《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四)符合《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加分项目的考生,需在复试名单公布前向研招办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七、考生入学后的复查和体检(一)复查: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学业审核、学籍学历等复核,复核不通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二)体检:根据相关规定,我校将组织已录取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等文件执行。八、信息公开与监督(一)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复试调剂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二)政策发布与咨询方式:研究生院网址:ges.lnpu.edu.cn联系电话:024 - 56860939监督举报电话:024 - 56865210邮箱:yjszsb@lnpu.edu.cn本办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上级有新的文件精神和指导意见则按新的政策执行。2025-08-22 09: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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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工商管理硕士(MBA)教育中心2025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通知根据《吉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规定,现公布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项目管理硕士复试分数线。一、复试分数线在符合吉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院招生计划和考生上线情况,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确定202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项目管理硕士复试分数线:1、资格要求:考生必须符合《吉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中报考条件等相关规定和要求。2、第一志愿报考吉林大学且达到以上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实行差额复试。二、其他事项1、复试时间:非全日制项目管理硕士:3月23日(上午笔试、下午面试)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3月28-30日(政治理论、管理案例分析笔试时间为3月29日上午)2、复试方式:采用线下复试方式3、复试笔试参考材料如下(政治开卷考试,请自行准备纸质材料,禁止使用电子设备。其他科目为闭卷考试)政治理论参考资料:(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资料或2025年考研政治复习资料(不推荐版本,任何版本均可);(2)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3)2025年两会热点问题。项目管理硕士参考教材:《项目管理》(第2版),骆珣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详见《吉林大学关于2025年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项目管理硕士招生同等学力加试的公告》(https://zsb.jlu.edu.cn/info/3062.html)5、请进入复试的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工作人员将在近期电话联系考生。6、复试实施细则及其它要求等另行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MBA教育中心网站、公众号有关复试的通知。7、吉林大学MBA教育中心网站:mba.jlu.edu.cn;微信公众号:JLU_MBA或吉林大学MBA教育中心。8、联系电话:0431-85095337,851661239、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前卫南区(敬信楼A202)2025-07-31 15: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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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全面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统筹做好复试组织工作,规范开展调剂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二、指导原则根据上级相关要求,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规范管理,积极稳妥做好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三、组织管理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北京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建立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组和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三级管理模式的研究生招生组织管理体系。各级管理组织层层压实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细化工作流程、形成合力,确保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稳定、科学严谨、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四、复试工作(一)复试分数线我校在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情况的基础上,确定并公布我校各学科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北林研招”微信公众号中的后续相关通知公告。(二)复试比例1.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应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为120%-150%。2.合格生源基本满足招生计划,但不需要调剂生源的学科专业可适当按低于120%的比例组织复试。3.合格生源少于招生计划,需要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应先进行一志愿复试,一志愿复试工作结束后开展调剂。接收调剂后生源仍不足的学科专业,其原招生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学科。(三)复试时间所有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在4月20日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详见各招生学院官网通知。(四)资格审查各类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yzb.bjfu.edu.cn/) 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一志愿考生凭考生编号/身份证号登陆,调剂考生需按流程进行注册。查验审核的基本材料及要求如下,材料提交办法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和后续通知。1. 统考考生、联考类考生(应届本科毕业、往届本科毕业生):①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③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查验学生证,本科阶段成绩单,入学时交验毕业证),联考类考生的往届毕业生同时要求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留取③复印件。2. 以同等学力报考学术型硕士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①英语四级证书原件、四级成绩单或公共英语三级证书原件其中一项;②发表的论文原件。留取相应的复印件。其中专科毕业必须两年或两年以上。3. 单独考试考生:要求同1,注意毕业时间必须满足本科毕业4年或4年以上。其提交的本科毕业证复印件(写上考生编号及姓名)要与原件进行核对。4.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按1或2审查,同时须提交“报考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5.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按1或2审查,同时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五)复试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缴纳复试费100元/人,通过我校计划财务处统一收入结算平台缴纳(操作指南见附件)。(六)复试的方式和内容1.复试方式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形式。具体方式和安排见各学院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2.复试内容⑴专业知识测试(满分100分)。根据学科专业特色实际情况,采取限定时间的开放性论文或综合性试题等多种形式对考生的专业知识进行测评,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同等学力加试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少于60分者不予录取。⑵外语(含小语种)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100分)。听力与口语测试由学院或学科专业制定统一的测试办法、测试要求和详细的评分标准,单独测试或与综合面试一并进行。⑶综合面试(满分150分)。由各学科专业负责组织,重点考察其专业基础、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⑷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100分, 采用开放性试题考核或者限定时间的开卷考试)。由学院负责组织,除联考类考生外,其他考生不需参加。⑸诚信评判和违规考生查处。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认真进行答卷核查等工作,加大对疑似作弊考生的甄别力度。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⑹心理健康和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各学院结合本院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和综合素质的考察。(七)复试成绩1.复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外语听力、口语+综合素质面试(管理类联考考生还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2.复试满分成绩350分,达到210分为合格(管理类联考考生总分450,达270分为合格)。五、入学总成绩1.考生入学总成绩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70%)+复试总成绩×(50%-30%)。所有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考生的最终录取以入学总成绩排名为准。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六、调剂工作对于满足国家调剂基本条件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考生,在符合我校相关学科专业报考条件的情况下,可根据自身意愿进行调剂。1、第一志愿报考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接收调剂生源,可接收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且符合国家调剂基本条件和学科专业调剂要求的优秀考生。2、接收调剂的基本条件:①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③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原则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得调剂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④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3、单独考试考生和未达到教育部规定复试分数线的统考考生不允许调剂。4、所有调剂考生必须经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5、考生申请调剂流程确定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须同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中填报调剂申请,上传资格审查及相关支撑材料,具体提交办法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和后续通知。七、录取工作1.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2.录取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两类。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①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考查不合格。②复试总成绩不合格。③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④体检不合格。⑤学历(学籍)审核不通过者。4.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学科专业、学院同意和研究生院批准,可先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保留资格学生占本学科专业当年招生名额,名单须经“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检查通过。5.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如果放弃录取资格,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学科、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6.除单考生、原单位定向生外,对其他录取新生可依据相关政策要求将户口迁入我校集体户。7.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期间监督渠道: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62336079/62338214/62338380;电子邮箱:yzb@bjfu.edu.cn;北京市研招办:010-82837456。八、政审及调档1. 所有拟录取考生须政审,政审工作由所在拟录取学院负责。政审不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2.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含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非全日制生)均需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开学前档案不到校者将不予办理入学手续。九、复议程序1.考生对复试过程、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复议申请。2.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后,确认有异议的,将责成相关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书面上报调查结果。3.相关学院对考生本人做出解释与说明。4.经调查确实存在问题的,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重新组织专家组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十、体检安排及其他1.考生体检工作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体检在拟录取后在当地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完成后将体检报告邮寄给录取学院,或将电子版体检报告发送至各学院指定信箱(详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办法)。2.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北林研招”微信公众号和各学院网站的具体通知。十一、联系方式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62336079/62338214/62338380电子邮箱:yzb@bjfu.edu.cn2025-08-08 17: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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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1.在教育部确定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由各学院按照不低于120%的差额比例,结合生源、招生计划情况,自主确定本院各学科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符合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合格生源差额比例不足120%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总分可在报考学院和专业/研究方向划定的普通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基础上降20分,但降分后的成绩不能低于同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10分(不含)以上,单科成绩要求与普通计划考生相同。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总分同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单科成绩同报考专业普通计划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二、复试时间及复试方式一志愿考生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调剂考生复试方式由招生学院确定,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时间预计在3月下旬至4月中旬,具体时间及调剂考生复试方式请查看各招生学院通知。三、复试程序1.缴纳复试费请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3月19日起登录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yzfs.bupt.edu.cn/Open/Master/Signin.aspx) 缴纳复试费,费用标准为100元/人。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再重复收费。2.资格审查考生缴纳复试费后通过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上传提交以下材料(材料文件后缀可以是jpg、pdf和zip):(1)准考证;(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3)大学期间成绩单扫描件(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4)应届生须上传学生证个人信息页和注册页图片文件,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站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s://www.chsi.com.cn/xlcx/rhsq.jsp)往届生须上传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照片,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和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6)学院在系统中要求上传的其他材料。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院对其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3.复试时需要提供的物品(1)准考证;(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3)复试通知书(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yzfs.bupt.edu.cn/Open/Master/Signin.aspx下载);(4)学院要求的其他考试物品。4.复试内容(1)专业课笔试:是否组织专业课笔试由各学院自行确定。(2)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加试采取线下闭卷笔试方式进行,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团队协作、心理健康等方面。(4)专业面试主要考核外语听说和专业知识。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5)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网上方式,未参加的考生不予录取。四、调剂原则及流程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调剂要求和缺额等信息,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发布。(http://yz.chsi.com.cn/)(一)调剂基本要求1.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要求。2.原则上,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3.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剂到该专业。4.我校全日制调剂专业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全日制专业的考生,非全日制调剂专业可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以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二)接收调剂程序1.所有调剂考生须登录“调剂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完成调剂、复试、拟录取的相关程序,未申请注册调剂的一律无效。 2.学校在“调剂系统”公布缺额信息。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在此期间,学校不会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和解锁考生志愿。3.系统开放12小时后,学校将根据“调剂系统”中的考生志愿和调剂要求,筛选调剂考生,并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后,在复试前登录各院网站查看复试细则和相关通知。4.复试结束后,约5个工作日内学校将通过“调剂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视同放弃录取。五、复试录取原则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外语听说、专业面试等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比例由各学院自定。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初试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权重。其中:初试权重+复试权重=1,复试成绩占入学总成绩的权重在40%-50%的范围内,由各学院自定。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百分制)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复试结束约5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录复试学院网站查看复试结果。根据当年招生计划,依据入学总成绩,并结合心理测试结果、政治审核结果择优拟定录取名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中,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优先录取。六、监督举报联系电话1.研招办受理考生投诉的邮箱:yzb@bupt.edu.cn,电话010-62285173-805;2.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10-62281998;3.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七、其他1.一旦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2.学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含)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有此情形的考生,应在复试期间主动告知报考学院。3.非全日制学习方式考生和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学习方式考生须在正式录取前提交合格的三方定向就业协议,否则无法录取。2025-08-05 1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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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级硕士研究生录取后续事项全攻略各位成功通过复试的准研究生们: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为保障大家顺利办理入学手续,现就录取通知书发放、学籍档案转移等核心环节明确如下要求:一、录取通知书邮寄信息确认学校计划于6月上旬通过中国邮政EMS统一寄送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及配套材料。邮寄地址默认以考生在研招网报名时填写的地址为准。若需变更地址或联系方式,请务必在5月13日至5月20日期间,登录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gmis.aust.edu.cn/ksxt/login.aspx)更新个人邮寄信息。特别提醒:应届考生建议将邮寄地址设为本科毕业院校,便于后续学籍档案转移等手续办理。二、学籍档案调转流程调档函的抬头单位将依据考生报名时填写的档案保管单位生成。考生需提前核对档案所在单位名称,确保信息准确(名称错误将导致调档失败);若档案单位发生变更,须在5月20日前将修改申请发送至研招办邮箱(yjszb@aust.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为“准考证号+姓名+档案单位更改”,内容需包含准考证号、姓名、原档案单位、变更后档案单位。(1)档案寄送规则非定向考生:凭调档函到档案保管单位办理转档手续,需督促档案部门在7月5日前将档案寄至我校对应学院(邮寄地址及接收人见附件“调档函模板”)。入学前为在职人员的,人事档案须包含解聘合同、工资关系等全套材料。非全日制考生:按教育部规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为在职定向人员,学校不接收其学籍档案;定向考生需与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并于入学报到时提交一式三份签章完善的协议书至学院。联合培养考生: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的联合培养考生,档案需调转至录取专业所属学院。三、党(团)组织关系转接所有非定向研究生均需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移,具体要求如下:(1)党组织关系转接省内考生:安徽省内党员组织关系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全程线上转接,无需纸质介绍信(特殊情形除外)。考生原党组织需将关系直接转至“中共安徽理工大学XX学院委员会”(XX为录取学院名称),转接原因备注“考取XX专业2025级研究生”。省外考生:需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线上转接(流程同省内考生),同时原党组织需开具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信息登记表。入学报到时,考生需持纸质材料到录取学院报到并办理线下转接手续,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安徽理工大学委员会”,具体去向为“中共安徽理工大学XX学院委员会”。本校应届生:党组织关系通过校内系统按流程完成转接。预备党员特别提醒:若转正期限在入学报到前,须在原单位完成转正手续后再转接组织关系,否则学校不予接收。(2)团组织关系转接共青团员需在入学报到前,通过“网上共青团·智慧团建”系统发起关系转出申请,转入组织选择“团安徽省委→安徽理工大学团委→XX学院团委”,由学院团委审核后完成转入。四、户口迁移(自愿原则)入学报到时,考生可自主选择是否将户口迁至学校,迁入地址为“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泰丰大街168号安徽理工大学学生集体户”。省内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办理迁移。省外考生:凭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办理(江苏、上海、浙江考生可自愿选择“长三角一体化户口网上迁移”,办理前请致电淮南市政府服务中心户政窗口:0554-6262110咨询)。重要提示:组织关系介绍信、户口迁移证需在入学报到时提交,且须确保在有效期内;所有证件(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姓名需完全一致,同时将户口迁移证与身份证合并复印一份交至保卫处。五、其他注意事项请勿提前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户口迁移证,务必确保入学报到时证件在有效期内。如有其他疑问,可关注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最新通知,或通过以下方式咨询: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泰丰大街168号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院邮编:232001联系人:徐老师、汪老师联系电话:0554-6668749电子邮箱:yjszb@aust.edu.cn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年5月13日2025-08-26 16: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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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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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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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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