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商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BA、MPAcc) 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安徽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安徽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标准》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与工作人员
01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审核对外发布的调剂和复试录取相关规定或公告;协调复试工作中出现的争议,负责解释复试录取工作结果。
02
学院按工商管理专业学位(1251)和会计专业学位(1253)分别成立4个面试专家组。面试专家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成员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5 人。
03
工作小组和专家组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意识,掌握招生政策。有近亲属报考我院研究生的人员应当主动回避。
04
学院党委负责对拟录取考生的档案材料进行政审和诚信评判,学院纪委负责对复试各个环节进行监督。
二、复试安排
01考生进入复试的分数要求
我院工商管理硕士(MBA)最低复试分数线 151分(其中英语不低于35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不低于70分),会计硕士(MPAcc)最低复试分数线226分(其中英语不低于48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不低于96分)。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按照所报考学科(专业类别)的国家划定的 A 类分数线总分线降7分,单科线不降。
02复试资格审查
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应到学院进行现场报到并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凡未接受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8 日 9:00-17:00
地点:MBA 在安徽大学磬苑校区社科楼 C206 室,MPAcc 在安徽大学磬苑校区社科楼C403 室。
资格审查需要查验和收取的材料如下:
(1)准考证(查验后退还考生);
(2)二代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应提供学生证,查验后退还考生)及复印件各一份;
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参加复试。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及其复印件一份;
(6)科研成果、英语水平、获奖证书等证明学术才能的材料;
(7)复试考生本人签字的《考生诚信承诺书》(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03复试缴费
复试费按每生80元收取,缴费后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
考生登录安徽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缴费。
http://gsas.ahu.edu.cn/logon 为地址,
招生项目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默认用户名(准考证号),默认密码(报名时使用的证件号码)。考生登录系统后选择“复试缴费并确认”进行缴费。考生可按系统提示通过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获取验证码更改密码,更改密码后请妥善保存。
04复试报到的分组抽签程序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随机抽取面试所在分组及面试顺序。
05复试内容
1.笔试(闭卷考试,时长 120 分钟,满分 100 分):MBA 考生参加政治理论笔试,MPAcc 考生除参加政治理论笔试外,还应参加专业课(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笔试。笔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实施,详见研究生院公告。笔试成绩不满 6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面试(满分 100 分):
(1)形式:现场面试。
(2)内容和要求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科研创新、语言表达、外语听说等能力。
每名考生面试依次包括三个环节:考生中文自我介绍、英语听说能力测试、随机抽取专业问题并回答。面试专家组成员依据考生面试表现当场记名评分,考生的面试得分为专家组所有成员记名评分的平均分(消除组间偏差后),满分为 100 分。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3)面试组织程序
面试开始前,由面试专家组组长以抽签的方式决定该组专家的面试组号。考生严格按照抽取的组号、序号、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考生应当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以备核查。
(4)面试时间、地点

(5)面试成绩组成比例
面试成绩不满 6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2门该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加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每门课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加试的每门课程成绩不满60分不予录取。
加试科目:①管理学原理 ②市场营销
考试时间:3月29日18:30 -22:30
考试地点:磬苑校区社科楼 C605
三、录取排序
01排名方法
按工商管理专业学位(1251)和会计专业学位(1253),根据招生目录、招生计划、总得分高低、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等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02同分规则
考生的总得分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总分高依次录取;考生的总得分、初试成绩总分均相同时,按面试得分高低依次录取。
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考生对本实施细则如有不解之处,可联系安徽大学商学院
(咨询电话:0551-63861513;电子邮箱:10040@ahu.edu.cn)。
学院纪委对本次招生复试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考生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全过程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可向商学院纪委进行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551-63861291;电子邮箱:05074@ahu.edu.cn;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九龙路 111 号社科楼 C 座)。
五、**
本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及其实施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本细则未尽事宜由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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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为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践行全国教育大会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5 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5〕4 号)及《北京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管办法(试行)》(京招考委〔2020〕6 号)等文件要求,在保障招生安全性、公平性与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以下简称 “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稳妥推进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一、组织管理架构与职责分工1 学校层面统筹组织: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统筹规划、整体部署与组织实施,确保招生工作按规有序推进。2 招生监察监督:学校同步设立招生监察工作小组,核心职责是对研究生招生全过程开展监督执纪,重点督查各学院及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复试录取环节,同时负责调查处理涉及违法违纪问题的相关投诉。3 学院层面具体执行:各学院需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院复试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地,同时承担学科复试工作指导、复试人员培训及考生资格审查指导等任务。二、复试工作具体安排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关键途径,复试录取是其中的核心环节。各学院需牢固树立 “考试招生育人” 理念,充分发挥复试选拔作用,严格执行政策、严守纪律、规范操作,强化监督以提升选拔质量。1 招生计划管理:各学院必须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开展录取,其中专项计划严禁挪用,确保计划执行的严肃性。2 复试分数线与比例:复试分数线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自主确定。各学科专业复试需采用差额形式,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若上线生源不足招生计划的 120%,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3 复试时间节点: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将于 3 月下旬启动,调剂工作从 4 月 8 日开始,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结合本院情况自行确定并通知考生。4 复试方式选择:各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与专业需求,自主决定采用线上或线下复试方式,确保复试形式与人才选拔需求相匹配。5 考生资格审查:5.1 考生需提交的材料: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mss.cup.edu.cn/logon),在学院规定时间内进入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 栏目,完成 “复试确认(含资格审查材料上传、复试缴费)” 及 “意向导师选择”。需上传的电子版(扫描版)材料包括:(1)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3)学籍 / 学历证明:往届生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毕业但承诺 2025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交省级自考办或对应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4)已签字的《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5)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本科学习成绩单;(6)《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情况表现表》;(7)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证明材料(如有);(8)学院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有)。此外,申请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信息,未申报者无法享受相关政策;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在第 8 项材料中额外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不含单独考试)的第一志愿考生,须在 3 月 20 日前,将身份证正反面、手写签名的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扫描后,以 “准考证号 + 姓名 + 政策名称” 为邮件主题,同时发送至学院邮箱(学院复试通知中公布)和研招办邮箱(sdyzb@cup.edu.cn);调剂考生符合加分政策的,按上述要求执行,学校将依据文件核实。所有材料的纸质版,需按学院要求的时间和方式(如邮寄)提交至对应学院。5.2 学院资格审核:各学院需采取人证识别、数据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在复试前严格审核考生身份真实性,同时核查考生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或免初试的资格,确保审核无遗漏、无差错。6 复试内容与要求:6.1 笔试考核:各学科需结合初复试不同考核目标,在初试内容基础上科学设计笔试内容,实现初复试内容的衔接与补充,笔试试卷满分为 100 分。6.2 面试考核:面试围绕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及培养潜力展开,具体包括:(1)专业知识掌握情况;(2)专业能力评估:涵盖大学阶段学习情况与成绩、本学科理论知识及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运用理论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专业发展潜力、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3)外语水平测试:重点考查外语听力与口语表达能力;(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现实表现,可通过导师面谈、函调或外调方式开展;同时需核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中考生作弊受处罚情况,将诚信状况作为录取重要依据;(5)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报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其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6.3 加试要求:加试试题难度参照本科教学大纲,试卷满分为 100 分,考试形式参照专业笔试要求,具体分为两类情况:(1)以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证报考的考生,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内容不得与初复试专业知识重复;加试试题与答卷由学院留存,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2)跨专业报考的考生,需按学院要求加试两门相关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及内容不得与初复试专业知识重复,具体形式由学院自主确定。7 复试成绩计算:7.1 复试成绩构成:由笔试成绩(如有,100 分)、面试成绩(100 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00 分)三部分组成,按比例折算为百分制后计入录取总成绩;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7.2 录取总成绩计算:满分为 100 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构成,原则上初试成绩占 60%,复试成绩占 40%。8 其他说明:8.1 我校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继续实行导师组招生,校级基地简介及专业实践需求由相关学院另行发布;拟录取考生须签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告知确认书》。8.2 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三、调剂工作说明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操作流程及时间节点,需以各学院发布的调剂工作细则为准,考生可关注各学院官网获取详细信息。四、录取工作规则1 录取基本原则:1.1 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1.2 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1.3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1.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 60 分的,不予录取。2 定向就业考生要求: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正式录取前分别与我校(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仅能被录取为回原工作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五、监督与复议机制1 责任制度与追究:实行研究生招生工作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复试过程的公平性、公正性及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出现违规问题将依法依规追责。2 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细则及实施办法、复试名单、复试结果(含复试成绩、排名、拟录取名单)等信息,需及时在研究生院官网及各学院官网显著位置公示,保障招生透明度。3 申诉与举报渠道:考生若对招生工作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渠道申诉或举报,相关部门将接待处理并告知复议结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 89733075,邮箱 sdyzb@cup.edu.cn;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89733099;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监督电话:82837456。4 招生咨询方式:考生可通过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 89733075,邮箱 sdyzb@cup.edu.cn),各学院也设有专门咨询电话,具体如下:001 地球科学学院:010-89733074;002 石油工程学院:010-89733098;003 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010-89733089;004 机械与储运工程学院:010-89733495;005 地球物理学院:010-89733597;006 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010-89731689;007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010-89739070;008 人工智能学院:010-89732858;009 理学院:010-89732280;010 经济管理学院:010-89733792;011 马克思主义学院:010-80116374;012 外国语学院:010-89733282;013 体育与人文艺术学院:010-89739165;021 非常规油气科学技术研究院:010-89739051;031 克拉玛依校区:0990-6633038。2025-09-01 14: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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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对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号)、《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云招考委〔2025〕1号)文件及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的精神和要求,现制定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落实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统筹做好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安全、科学、公平和公正。二、组织领导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其中,学校承担主体责任,学院(学部)承担主办责任。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学校分管学生处的副书记、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党委办公室(巡查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纪检监察处、宣传部、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教务处、研究生处、财务处、保卫处、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后勤保障服务中心、校医院等机关职能部门和相关学院负责人组成,其职责是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并指导开展学院(学部)招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各招生学院(学部)成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学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学院(学部)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分管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研究生导师(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研究生工作秘书等组成,其职责是负责制定本学院(学部)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三、工作原则(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各招生学院(学部)要始终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着力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坚持以招生学院(学部)为主、相关职能部门为辅,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在人才选拔中的主体作用。(三)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四)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各招生学院(学部)要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其中,学术学位重点考核学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学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及其职业发展潜力。根据选拔的需要,复试阶段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五)坚持差额复试,强化复试考核。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六)坚持客观科学评价。复试成绩进行量化考核,招生学院(学部)每个专业或研究方向(已在学校招生简章公布按专业研究方向招生的)的考生复试综合成绩按高低顺序排列。(七)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八)坚持严格规范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深入落实信息公开,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九)坚持统筹考虑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特点,科学制定复试方案。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即报考条件相同、考试科目相同、复试录取相同。四、工作程序及要求2025年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开展。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29日-4月4日,具体由各招生学院(学部)确定,并提前通知复试考生相关准备工作和要求;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将在4月8日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逐步开始,具体复试时间以我校发布的公告中的时间和各招生学院(学部)复试通知时间为准。复试场地均由各招生学院(学部)在本学院(学部)内设置。(一)复试报到考生的复试报到工作由招生学院(学部)组织完成。学院(学部)在复试前应对考生提交的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加分考生)进行严格审查,对于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院(学部)必须对考生进行人证识别,同时必须在复试现场外对考生进行拍照(考生手持身份证、准考证,要求照片中考生的证件号码清晰可见)存档备查。关于考生资格审核,学院(学部)可参看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式及提前准备复试材料的通知》。同时,学院(学部)要现场与每一位复试考生签订《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往届考生、国外学历考生必须在复试时向学院(学部)提交规定的材料,否则不予复试。1.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届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2)本人与少数民族地区(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的区域)的单位(单位性质不限)签订的《云南师范大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考生提交的《云南师范大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中的单位及签章,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定向就业单位一致,否则不予复试)。(3)《报考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书》。(4)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往届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2)本人与定向就业单位(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的区域,单位性质不限)签订的《云南师范大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要求就业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必须都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的区域(可以不在同一个区域)(考生提交的《云南师范大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中的单位及签章,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定向就业单位一致,否则不予复试)。(3)《报考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书》。(4)《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往届考生、国外学历考生(1)所有往届考生必须在复试报到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两者任选其一,因后者申请较为容易,建议申请后者),不能按时提交的,取消拟录取资格。(2)国外学历考生须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查询学历并进行学历认证,下载《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学院(学部)要对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资格复审要求如下:(1)达到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和实习)的学分要求。(2)毕业论文和实习成绩应在“良好”以上。(3)推荐后,本科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情况。(4)推荐后,未受过任何处分,无任何违纪违法情况。5.学院(学部)要加强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资格审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6.复试收费标准: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规定,同等学力考生复试费为180元/人,其余考生为100元/人。复试费由各招生学院(学部)现场统一收取。(二)复试1.专业笔试(1)专业笔试内容所有复试考生均须考一门专业科目,同等学力、跨学科、调剂考生须再加试一门科目。专业科目和加试科目须与我校2025年招生简章复试加试科目表中公布的科目一致,学院(学部)不得擅自更改。工商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公共管理硕士、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试题由学院自行命制,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2)专业笔试要求专业笔试一律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考试时间不得低于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2.面试面试主要考查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思维与反应、专业素养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能力。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必须统一。考生面试顺序由学院(学部)在面试前随机确定。面试考核的主要内容及所占分值(百分制)如下:(1)大学本科学习情况及成绩(高职高专的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学习成绩及进修过不少于3门本科主干课程的成绩),占5%。(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占35%。(3)外语听说能力(非英语专业的考生进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英语专业的考生进行第二外国语,即日语、西班牙语、法语等语种的听说能力测试),占20%。(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占30%。(5)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占5%。(6)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占5%。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学生处协助招生学院(学部)完成。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招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学部)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方式:(1)审查考生提交的《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可下载)。(2)学院(学部)可在面试阶段设置合理环节,详细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4.心理测试(1)由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负责,测试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学院(学部)。(2)各学院(学部)确定心理测试时间后,须提前1-2天上报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由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协调后安排。(3)相关部门及学院(学部)要按规定对心理测试结果保密。5.体检体检工作由校医院负责。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精神开展体检工作。拟录取考生须在接收拟录取通知后提供三个月内二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和《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体检承诺书》,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三)调剂学院(学部)要本着“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调剂原则,对生源不足的专业,积极给予调剂。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不再调剂。1.调剂程序招生学院(学部)根据上线人数和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调剂专业名单及调剂条件并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在调剂系统中进行设置。研招网全国调剂系统开启后,申请调剂的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系统填报志愿,我校调剂系统关闭后,学院(学部)在系统中按照我校公布的调剂要求筛选考生,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无误后,学院(学部)才能发送复试通知短信。考生收到复试通知短信后,在约定的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回复。我校调剂窗口每次开放时间为12小时,若部分专业调剂仍有缺额,我校将在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提前公示并再次开启缺额专业调剂窗口,直至调剂完成。若部分专业经多次开放调剂窗口仍未能完成调剂时,该专业招生计划缺额将调整至其他生源充足的专业。调剂考生必须于规定期限内在调剂系统中报名。2.考生调剂条件(1)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2025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例如,调剂我校法律(法学)专业硕士的考生,必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前所学专业条件。详见我校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二区国家分数线。(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个一级学科下,即一志愿报考的专业代码与申请调入专业代码前四位应一致。(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应相同,且初试科目数与调入专业科目数一致。其中,考数学一(科目代码为301)考生可调入考数学二(科目代码为302)、数学三(科目代码为303)或自命题数学的专业,考数学二(科目代码为302)的考生可调入考数学三(科目代码为303)或自命题数学的专业。未考统考数学或自命题数学考生原则上不得申请调入我校初试科目含数学的专业。我校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5)一志愿报考学术学位相关专业的考生可调入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相关专业;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相关专业的只允许调入专业学位相关专业,不允许调入学术学位相关专业。(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国家线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调剂考生须符合国家规定报考年限条件。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只接受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我校其他调剂专业的报考要求,以我校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调剂公告》、《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附件《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中的要求为准。(8)除涉及二外考试科目的专业外,其余专业仅接受外语科目为英语的考生,不接受其他语种的考生。(9)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10)我校不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单独考试、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调剂。(11)我校不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12)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调剂。(13)其它调剂规定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调剂政策为准。3.调剂要求(1)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2)学校根据一志愿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学校招生网站发布招生计划余额信息,严禁各招生学院(学部)任何工作人员和学生未经学校授权擅自发布调剂信息。(3)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将根据各招生学院(学部)确定的学术选拔要求,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4)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招生单位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5)招生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四)录取学院(学部)要在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具体要求如下:1.以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不允许出现跳录情况。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择优录取,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2.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考生一律不予录取。3.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进行公示,各学院(学部)不得自行公示。公示七日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正式录取。4.对于一志愿拟录取的要求一志愿上线考生拟录取学院、专业、学习形式、专项计划要与报考信息一致,如需调整到其他学院、专业、学习形式、专项计划的,须经调剂系统报名,按照学校调剂复试录取的相关要求完成调剂、复试及录取步骤。提高分数线后未进入复试、复试后落选的一志愿考生,可经调剂系统报考学校其他相关专业,但不得未经过调剂系统擅自调整。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不得调剂,也不得更换专业录取。5.对调剂拟录取专业的要求调剂考生拟录取专业必须与调剂报名专业一致。调剂考生报名后,如需调整到其他学院、其他专业或调整学习方式的,必须经过调剂系统更改报名志愿,并按照学校调剂复试录取的相关要求完成所有调剂、复试及录取步骤。6.对推免生拟录取的要求达到录取条件的推免生原则上都录取,考生自愿放弃的可以不予录取,但必须由考生本人提交书面放弃申请。推免生放弃拟录取后的招生计划,由推免生原拟录取学院的相关专业继续执行。若推免生拟录取已上报教育部系统,无法取消时,招生计划不得再次执行。7.对拟录取考生的成绩要求(1)考生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阶段笔试成绩按百分制必须达到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3)复试笔试和面试环节有缺考、违纪情况的不予录取。五、考试总成绩及成绩复核(一)成绩计算方法1.考生初试成绩占50%。2.考生复试成绩占50%。其中,专业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3.考生考试总成绩为折算为百分制的初试成绩(50%)与复试成绩(50%)相加。具体换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专业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1)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审计、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初试成绩总分为300分,按(初试成绩总分÷3)计算。(2)如专业笔试科目为2门,专业笔试成绩=(专业笔试总成绩÷2),依此类推。(二)考试总成绩排序方式1.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以及不同报考学习方式考生分开排序(第一顺序)。2.各专业分开排序(第二顺序)。不能几个专业一起排序,也不能按研究方向排序(在我校招生简章及调剂公告中明确按研究方向录取的除外)。3.严格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序,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与专业笔试成绩,依次录取。(三)成绩复核如考生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申请程序及要求参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站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复核暂行办法》。各招生学院(学部)不得自行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不得自行开展成绩复核。六、工作纪律及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招生学院(学部)要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研究生招生录取各项工作中。招生学院(学部)主要负责领导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负责领导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复试录取工作。(二)严格规范组织复试,确保公平公正。各职能部门、招生学院(学部)要严格规范复试的组织和开展。招生学院(学部)在复试中要加强对学术学位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专业学位研究生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的考查,要结合复试人数、学科专业特点等情况,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同时,要严格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三)各学院(学部)应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执行招生录取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学院及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四)招生工作中,全面实行回避制度。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有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学院(学部)复试的工作人员一律提前回避。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五)实行工作确认签名制度。在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工作环节中,落实“谁参与,谁签名,谁负责”的制度,做实做细监督和追责工作。(六)招生学院(学部)务必做好保密教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复试试题安全和考生电子信息安全。(七)招生学院(学部)要深化信息公开。各招生学院(学部)要在学院(学部)网站上开设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专栏,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和细则、复试安排、招生人数等信息。各招生学院(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在招生录取期间安排专人值守,负责考生答疑。(八)复试期间,所有复试考场必须全程全景摄像,并确保摄像设备的录音录像功能正常。复试视频在复试结束后学院(学部)存档备查。复试小组成员打分及签字必须用黑色的碳素笔,禁止使用铅笔打分。考生的复试原始成绩打分表及考生复试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由学院(学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学院纪检员签字密封由学院(学部)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改动。(九)学院(学部)复试结束后,复试成绩的统分、核分必须在学校监督员和学院(学部)纪检员的监督下交叉核对。交叉核对无误后,报学院(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再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终审。(十)实行监督员交叉监督机制。学院(学部)选派的监督员将以学校监督员的身份完成交叉学院(学部)面试过程的全程监督。(十一)监督投诉电话0871-6591008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871-65911266(纪检监察处)七、其它要求1.参加复试的考生入校时,须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准考证、各招生学院(学部)复试通知。2.呈贡校区招生学院(学部)的复试考生从学校1号-7号门入校;一二·一联大校区的管理学院复试考生从一二·一大街校门或建设路侧门入校。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3月26日202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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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5 年首席财务官会计硕士项目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办法为规范开展 2025 年首席财务官会计硕士项目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选拔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特制定本实施办法,具体内容如下:一、项目入围复试分数线1.专业与项目基本信息(1)专业代码及名称:125300 会计;(2)研究方向(项目名称):首席财务官会计硕士项目。2.分数线具体要求(1)总分:考生需达到 194 分及以上;(2)单科分数:管理类综合能力科目最低合格线为 96 分,外语科目最低合格线为 48 分;(3)其他科目:业务课 1、业务课 2 不设置考核要求,无相关分数限制。二、总成绩计算方式与排序准则1.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满分为 600 分,计算逻辑为 “初试成绩(满分 300 分)+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 100 分)×1+复试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2”,各环节成绩按此公式累加得出最终总成绩。2.录取排序规则(1)基础排序:以考生总成绩为核心依据,按从高到低的顺序初步确定候选名单;(2)同分排序:若多名考生总成绩相同,将依次对比 “复试面试成绩”“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优先保留成绩更高者,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三、复试组织形式本次首席财务官会计硕士项目统招生的两项核心环节 —— 资格审查与复试考核,均采用 “现场参与” 的形式进行。后续将通过邮件向考生告知资格审查及复试的具体现场地点、时段等细节。四、复试费用缴纳要求1.缴费时间与平台考生需在复试开始前,登录 “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 完成费用缴纳,未缴费者不得参与复试;2.费用标准与退款说明(1)缴费金额:100 元 / 人;(2)退款规则:无论因何种原因(如个人放弃、材料不符等)未参加复试,已缴纳的 100 元复试费均不予退还。五、复试具体流程安排1. 资格审查(1)审查时间与地点审查工作定于 3 月 22 日(周六)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开展,具体审查时段(如上午 / 下午某时段)及详细地点(如某栋教学楼某教室),将通过邮件单独通知每位考生。(2)材料提交要求① 线上提交(前置环节)考生需在资格审查前,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上传以下电子文档,且所有材料须在 3 月 21 日(周五)上午 9:00 前完成提交,逾期视为材料不齐:a.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b.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考生需上传学生证扫描件);c.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扫描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的扫描件,复印件需加盖档案保管单位红章);d.考生诚信承诺书(需本人手写签名后扫描);e.考生自述(内容需包含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能力、科研潜力、未来研究计划等);f.1 页 A4 纸规格的中文简历扫描件;g.若持境外学历证书报考,需额外上传(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的扫描件。② 现场查验a.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工作人员查验:b.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c.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考生带学生证原件);d.持境外学历者需带(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原件。(3)审查结果影响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如材料造假、信息不符等)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且无论最终是否录取,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含成绩单)均不予退还。2. 复试考核内容与安排复试包含 “笔试” 和 “面试” 两大模块,其中面试同步包含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具体安排如下:(1)复试笔试a.考试时间:3 月 22 日(周六),与资格审查同日进行;b.考试形式:现场闭卷笔试;c.考试内容:涵盖专业课知识与思想政治理论;d.具体细节:笔试的准确时间、地点及考场规则,将通过邮件通知考生。(2)复试面试a.面试时间:3 月 22 日(周六),具体时段(如上午某场、下午某场)将通过邮件告知;b.面试形式:现场面对面面试;c.考核内容:除专业能力、综合素养评估外,将通过 “外文提问 + 考生回答” 的方式,考核外语听力与口语能力;d.注意事项:考生需按邮件通知的时间提前到达面试地点,迟到将影响面试资格。六、复试相关注意事项1.考核重点导向复试核心考察考生三方面能力:一是综合实践素质(如解决实际问题的思路、团队协作意识等);二是专业知识应用能力(能否将理论知识转化为解决财务领域实际问题的方案);三是职业发展潜力(是否符合首席财务官岗位的长期发展需求)。2.考核纪律要求考生需严格按照学院通知的时间、地点参与所有复试环节,且必须遵守《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考核)考场规则》,违反规则者将按违规处理,取消复试成绩。3.政策法规学习考生在复试前,务必登录清华大学研招网(网址:http://yz.tsinghua.edu.cn),进入 “政策法规” 栏目,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与《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考核)考场规则》,确保明确复试纪律及违规后果。4.通信保障要求考生需保持报名时预留的手机、邮箱等通信方式畅通,及时查看短信、邮件通知,避免因通信不畅错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关键安排(若联系方式变更,需提前告知学院)。七、招生计划调整说明2025 年清华大学首席财务官会计硕士项目(专业代码:125300)的统招生招生计划已确定调整,调整后该项目的招生名额为 17 个,后续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此计划执行。2025-09-08 1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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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确保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规范和公平,依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选拔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二、复试形式、时间及办法我校采取线下复试方式。复试时间为3月中旬-4月中旬,各学院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下简称考生初试成绩要求)、成绩使用办法、工作程序、组织管理、咨询渠道等,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请考生根据各学院通知准备复试,相关复试工作安排请密切关注各招生学院的官方网页。三、资格审查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复试资格审核所需要材料请考生提前准备,并按照各学院通知要求进行提交,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者,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和比对。四、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五、调剂原则及程序调剂考生均须符合国家相关调剂政策。我校依据相关规定,对调剂考生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向通过审核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收到通知后,考生在系统中确认来我校复试的列入复试名单,未按时确认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六、复试分值和成绩计算办法1.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审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复试应加试思想政治理论科目,满分100分,该成绩×10%折算计入考生复试成绩。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其他复试内容由专业与情景化面试200分(含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50分)、无领导小组面试100分两部分组成。复试成绩=[专业与情景化面试成绩(含公共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无领导小组面试成绩]×90%+思想政治理论成绩×10%。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其他复试内容由专业课笔试100分、综合能力面试200分(含公共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成绩50分)两个部分组成。复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含公共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成绩]×90%+思想政治理论成绩×10%。其余各招生专业复试由专业课笔试100分、综合能力面试200分(含公共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成绩50分)两个部分组成。复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含公共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成绩2.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审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3×5+复试成绩其他专业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3.复试中各单科和总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的方式计分。七、复试内容1.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等专业复试内容(1)专业与情景化面试(200分)专业与情景化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能力、表达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与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有关的能力,其中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内容分值为50分。(2)无领导小组面试(100分)考查考生的应急处理能力、逻辑分析能力、判断决策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语言概括能力、仪表举止行为、沟通交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业精神与创新意识、价值取向和职业道德等。(3)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考核方式为开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小时。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素养。2.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等专业复试内容(1)综合能力面试(200分)综合能力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能力、表达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与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有关的能力,其中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内容分值为50分。(2)专业课笔试(100分)专业课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及相关知识的理解与应用能力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3)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考核方式为开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小时。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素养。3.其余各招生专业复试内容(1)综合能力面试(200分)综合能力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能力、表达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与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有关的能力,其中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内容分值为50分。(2)专业课笔试(100分)专业课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及相关知识的理解与应用能力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4.面试考核办法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考核分数。5.考生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由招生学院自主确定,提前向考生公布。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均为100分,各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生加试成绩必须合格(60分及以上)才具备录取资格,不计入总成绩。6.加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招生学院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八、录取原则1.按先考生类别、后考生总成绩排名原则择优录取。类别依次为:(1)一志愿考生;(2)调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复试成绩高分者;总成绩、复试成绩均相同者,优先录取综合能力面试或专业与情景化面试成绩高分者。2.复试合格生源不足时方予考虑录取破格复试考生。3.复试原始总分不足180分、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低于120分者(不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不予录取;考试违纪、资格审查不合格、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加试不合格者无论最终复试成绩高低,一律不予录取。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招生学院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十、体检1.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检查,在规定时间前向招生学院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的体检报告。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十一、公示与争议处置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复试结束后在招生考试处网站上对外公示,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考生如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需在相关公告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投诉和监督举报电话:020-84096451(招生考试处)020-84261786(学校纪检监察室)2025-09-02 1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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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管理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依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有序推进广西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工作,保障选拔质量与公平性,特制定本办法。一、推免生接收条件(一)资格与材料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所在院校推免生资格,且占用该校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整、材料齐全。推免生最终资格以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该系统备案的推免生,其资格无效。(二)思想政治与品德要求:拥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怀与集体主义精神,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社会责任感强,遵守法律法规,思想积极向上,身心健康。(三)学术诚信要求:诚实守信,学风严谨,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四)品行记录要求:品行表现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在校期间无任何处分记录。(五)学业与外语水平要求:专业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排名均需处于本专业前列;外语水平需达标,其中非外语类专业学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需达到 425 分及以上,外语类专业学生专业四级考试成绩需达到良好及以上,非通用语言专业学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需达到 425 分及以上。(六)跨学科报考要求:除满足上述条件外,报考信息资源管理专业、图书情报专业的考生可申请跨学科攻读研究生,其本科所学专业须为 120101 管理科学、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20108T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060101 历史学、060107T 文化遗产、050105 古典文献学、050110T 数字人文中的任一专业;报考会计专业的考生可申请跨学科攻读研究生,对本科所学专业无限制。二、基本原则与要求(一)全面考察原则:充分发挥复试的筛选作用,对学生进行全方位考察与综合评价。既要关注学业知识掌握情况,也要重视专业能力素质与科研创新潜质的评估;既要参考考试成绩,也要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一贯表现。(二)科学选拔原则:严格制定复试考核标准,遵循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准则,保障招生质量;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重点考核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三)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规范复试组织管理,做到考核设计科学、政策透明、程序公平、结果公开,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性与公正性。(四)以人为本原则:强化服务意识,充分尊重考生,为考生提供优质服务,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三、申请程序、复试方式、准备及内容(一)申请程序: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后(预计于 9 月下旬开通,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人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操作并填报专业志愿。(二)复试方式:复试采用综合考核的形式开展,2025 年 10 月 20 日前,招生学院将分批次向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并完成复试考核与待录取工作。学院会根据申请情况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三)复试资格审查考生提交材料:复试前,考生需向招生学院提交符合复试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用于资格审核,具体材料如下:(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需包含正反两面);(2)学籍证明材料: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 份;(3)本科前三学年成绩单原件 1 份(需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4)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可证明外语水平的材料;(5)《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政审表》1 份(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6)综合能力学业证明材料:包括一贯学业表现信息简表,以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原创性研究成果材料等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7)《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 1 份(考生需自行打印承诺书,仔细阅读并亲笔手写签名)。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按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且复试过程诚信。若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无论何时查实,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学历学位,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将其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并上报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考生需在各专业规定的复试时间,携带身份证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院审查:资格审查由学院组织实施,需在复试正式开始前完成(至少提前 1 天)。除审核上述材料外,还需核查报考条件中涉及的毕业年限、本科毕业专业、学术要求等内容。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四)复试内容:复试内容主要涵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素质与能力、综合素质与能力、外语听说能力、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学院将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其中学术学位重点考察学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能力及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职业发展潜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始终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与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树立 “考试招生也是育人” 的理念,致力于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是保障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学院在复试期间,需组织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导师与考生进行面谈,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将其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院校函调人事档案与本人现实表现材料,招生学院党组织将全面审查考生的政治思想情况,必要时会派专人前往考生所在单位了解具体情况。需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及现实表现的考核,将正确的政治方向作为人才选拔的重要标准,对于推免生,还需关注其在校期间的综合一贯表现。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大学本科阶段专业学习情况(包括成绩单、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全面评估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与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以及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若考生需展示相关成果,需提前自行准备好材料。考核方式为面试,满分 100 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综合素质和能力:考察内容包括治学态度、培养潜力;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如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经历;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情况)、协作能力与心理健康状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能力与礼仪等。考核方式为面试,满分 100 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外语听说能力:主要测试考生外语实际听说应用能力,通常要求考生用外语进行 2 分钟自述,并回答评委提出的 2-3 个外语问题。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可结合综合面试同步进行,也可采用集中测试的方式,具体方式由学院自行确定并组织实施。考核方式为面试,满分 100 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由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与学院联合组织,采用网络测试的形式,测试时长约 20 分钟。测试结果不对外公布,不计入复试成绩,仅作为复试参考依据。所有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平台完成测试,否则无法参与其他环节的复试。体检: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前由校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四、成绩计算及录取接收(一)成绩计算:复试总成绩 = 专业素质和能力成绩 ×30% + 外语听说能力成绩 ×20% + 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 ×50%(二)录取规则同一批次考生,将按照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或研究方向,依据复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若复试总成绩相同,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所有考生仅能在参加复试的专业中录取,不得调剂至其他专业。学院各学科拟录取人数需严格控制在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指标范围内,不得超出指标录取。(三)不录取的情形:考生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复试任一项目(包括专业素质与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未达到 60 分;体检不合格;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其他违反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及入学相关规定的行为;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未按规定进行公示。(四)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形考生主动放弃录取资格;推免生在 2026 年 9 月 1 日前(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录取资格无效;已被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若在后续学习过程中出现学术不端行为或受到所在高校处分,录取资格无效;新生无法按时报到且无正当理由与相关证明,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五)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主动放弃: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可通过主动申请的方式,声明放弃拟录取资格;视为放弃: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未按规定完成确认手续的,将被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无论考生以何种形式失去拟录取资格,均不可申请恢复,复试小组可从该复试学科的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六)录取接收复试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据本学院制定的推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向学校推荐接收人选,确定拟接收名单;学院将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向拟接收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接受该通知,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汇总拟接收名单并进行初步审核后,将按照学校相关程序进行审议与上报。(七)资格复核:我校将在录取通知书发放前,对同意接收且已履行正式报名手续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核,复核通过的考生将发放录取通知书,复核未通过的将取消录取资格。复核内容包括: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学分及各培养环节,且能在我校新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最后一学年未受到任何处分。(八)保留入学资格:拟录取考生若有特殊情况,可向我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审批通过后,保留资格期限为 1 年。保留期满后,考生需填写《保留资格返回申请表》申请返校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将占用当年招生计划。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向本学院提出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并报研招办审核。(九)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我校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内容包括全口径照片复查、证件复查、档案复查、资格复查、户籍复查,以及抽样性的专业能力复试复查(含复试过程中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若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复试提交信息不一致,或在材料递交、复试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五、信息公开公示(一)学校信息公开公示:学校将按照规定,对招生各环节信息进行公开与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具体包括推免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内容。(二)学院信息公开公示复试录取办法公开:学院需在本学院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开具体的推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复试考生名单公开:在本学院网站公布推免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成绩公布:复试结束后,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复试成绩;拟录取公示:拟录取名单需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由该小组组长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上报研究生院;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学院需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负责部门、电话号码、通讯地址等),并保障渠道畅通,对考生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与处理,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学校将保护实名申诉、举报者的合法权益,学校受理申诉、举报部门的联系方式如下:研招办电话:0771-3262606纪检监察机构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3260100管理学院研招办联系电话:0771-3260262《广西民族大学管理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未尽事宜,将按照《广西民族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的规定执行。管理学院2025 年 9 月 20 日2025-09-26 09: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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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根据教育部、河南省和河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各专业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理念,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切实发挥复试在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中的作用,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规范实施复试管理,确保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复试工作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 2025 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监督小组、资料审核小组、复试考核小组。 1.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研究生复试管理;各专业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有关复试项目的考核工作。 2.研究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3.资料审核小组:负责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 4.复试考核小组:根据学科专业成立若干复试考核小组,复试考核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各小组成员不少于 5 人,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研究生导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配备1 名复试秘书。复试小组专家成员根据考生作答情况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评判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任何人不得改动,并第一时间交由学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集中统一管理。 三、复试基本要求 2025 年我院硕士研究生一志愿招生复试工作采取线下复试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1.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计划招生 12 人;1202 工商管理学专业计划招生 8 人;125603 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计划招生 22 人;125604 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计划招生 22 人;125100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计划招生 98 人,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 人,“战功免初试”(指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退役人员)1 人。根据生源和实际录取情况,各专业招生计划会进行微调,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 2.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报考我院的统考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国家 A 类地区基本分数要求,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复试分数线:英语成绩不低于 3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成绩不低于 70 分,总成绩不低于 125 分。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列。“战功免初试”复试办法详见《工商管理学院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战功免初试”考生复试细则》。 3. 根据我院各学科专业(领域)招生计划的 120%确定复试名单(初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均进入复试名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专业,按实际上线人数组织复试。计算复试人数不足1 人时,进位为 1 人。各专业进入复试考生的成绩要求见下表 1。 四、复试工作程序 (一)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学院根据招生指标和生源情况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将复试考生名单提交至研招办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二)心理测试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心理测试,测试时间大约 10 分钟,考生请在复试报到前完成测评,过期不再补测,操作流程可参考《河南理工大学参加复试研究生心理测试流程》。 (网址:https://adge.hpu.edu.cn/cyxz.htm)(三)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报到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学院“资格核查小组”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认真核查。核查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红章件除外),复印件留存备查)包括: 1.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大学阶段成绩单(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河南理工大学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http://adge.hpu.edu.cn/info/1342/11916.htm)2.应届本科生: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延长验证有效期至最长 6 个月),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报到时提交审查。 3.非应届本科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延长验证有效期至最长 6 个月)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自学考试毕业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复试时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部门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红章件)和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红章件),但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享受 2025 年加分政策的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除提供 1-5材料外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档案中有原件,考生提供复印件,加盖档案存放部门证明章,请注意:不是“入伍通知书”)和《退出现役证》。 7.享受 2025 年加分政策的考生(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除提供 1-5 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国(境)外学历学位考生:除提供 1 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最迟在入学报到时提交审查)及其他证明材料。 9.报名库校验系统提示有“学籍学历、身份证信息”等信息有问题的考生,应很对提示问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对不符合报考或复试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学院留存复印件以备开学时开展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凡不按时报到或不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复试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严格按照学校复试工作管理办法和本学院复试工作细则,组织实施复试考核工作。 (五)报送复试结果 学院的复试小组应按时完成复试工作,复试成绩和拟录取意见经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核。 (六)公示拟录取名单 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对全校拟录取名单进行汇总,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七)体检 待录取考生在入学报到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要求,结合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五、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六、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英语水平测试、面试、专业课笔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同等学力加试等。 (一)笔试科目(科目考试大纲见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教育-研究生招生专栏) 1.专业课笔试。采用笔试闭卷形式,仅限于物流工程与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硕士,考试时间 2 小时,满分为 100 分。考试科目以招生简章上公布的科目为准。 2.思想政治理论考试。采用笔试闭卷形式,仅限于工商管理(MBA)、物流工程与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硕士,时间 2 小时,满分为 100 分。 3.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内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满分为 100 分,60 分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同等学力加试任一门不及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务必在复试报到时主动申请专业课加试,如因无加试成绩通不过录取检查者,后果自负。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采取现场问答形式。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 2 个等级。考核结果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英语水平测试 采用现场问答形式,满分为 100 分。由复试小组专家提问后,考生直接回答问题,不留思考时间。主要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及外语运用综合能力进行测试。 (四)面试 采用现场问答形式,满分为 100 分。由复试小组专家提问的形式进行,问答过程中考生直接回答问题,不留思考时间。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具体包括创新能力(30 分)、学术素养(30 分)、专业能力(20 分)和培养潜力(20 分)。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具体包括创新能力(20 分)、专业素养(30分)、专业能力(30 分)和培养潜力(20 分)。 每个考生的面试环节(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英语水平测试时间)总时间一般不低于 20 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复试小组专家根据考生作答情况现场独立打分。面试全过程录音录像录屏,并做好文字记录。未参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或英语水平测试和面试、以及英语水平测试和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诚信评判 所有考生在复试考试前均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违反复试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考生严肃处理。入学后 3 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若有必要,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可对考生再次复试。我校不接受破格复试考生。 七、拟录取与公示 1.考生综合成绩是拟录取的依据,其计算公式为: (1)初试成绩满分为 500 分的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0.5*(初试总成绩/5)+0.5*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80%+英语水平测试成绩*20% (2)初试成绩满分为 300 分的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0.5*(初试总成绩/3)+0.5*复试成绩。 其中工业工程与管理和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15%+复试面试成绩*50%+英语水平测试成绩*20%+复试专业课成绩*15%;工商管理硕士(MBA),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15%+复试面试成绩*65%+英语水平测试成绩*20%。 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2.拟录取时将根据我院学科专业(领域)的计划招生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确定,初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英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 3.拟录取考生信息确认。我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后,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考生确认后即视为被我校拟录取。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须与学院签订诚信承诺书。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进行再次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待录取资格;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要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提交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八、卫生要求 1. 复试房间应保持通风良好,房间不宜过小。准备充足的医用物品,相关设备需提前进行消毒。非本复试小组成员不得随意进入复试现场。 2. 复试小组成员座位应相对固定,成员之间应保持 1 米以上距离,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接触。各复试小组之间不得随意串岗。 3. 学院做好来校考生复试期间流感等工作,准备必要的口罩、消毒液等医用物资,做到精准服务。 4. 校医院、后勤处、保卫处在复试期间全程做好医学保障及服务工作。复试过程中如出现相关人员身体不适、发热等症状时,及时排查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九、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2.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保证考生咨询、申诉渠道的畅通。如有考生提出疑问,由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答复。 学校研招办联系电话:0391-3987234 工商管理学院监督电话:0391-3987602,电子邮箱 gsxy@hpu.edu.cn 十、附则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本实施细则由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2025-09-01 10: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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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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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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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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