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及复试分数线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规范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选拔,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原则
全面衡量考生综合素质,综合评价考生能力水平,坚持择优录取原则,确保整个复试过程公平公正。
二、组织领导
成立校、院两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复试录取工作。
(一)校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指导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的组织、考核、审核及咨询等工作,成员包括负责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院领导、学院党委专兼职纪检委员、负责专业建设的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院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校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并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集体研究招生事项,同时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安排、落实工作。
三、复试
(一)复试形式
1.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统一采用线下形式。
2.调剂考生复试形式由各学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学院应在调剂复试启动前,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复试形式,确保考生能够提前知晓并做好相应准备。
网络远程复试(若有需要)以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主系统,腾讯会议为备用系统。
(二)复试时间
学校计划3月下旬启动复试工作,各学院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复试时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复试分数线
对于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因素综合划定,其他专业执行国家A线。各专业复试线详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相关信息。
(四)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对于合格生源比例充足的专业,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低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则按照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
(五)复试信息发布
各学院需提前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复试实施细则、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详细信息)等关键内容。对于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公布名单时应详细说明相关情况,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六)复试资格审查
审查材料主要包括:
1.身份证(正反面)。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其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2.准考证;
3.往届考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4.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需提供学生证或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出具由颁发毕业证书的机构(学校)出具的成绩证明。国(境)外求学考生须提供其相应的国外成绩证明等证明材料。
6.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网上确认时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的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非全日制或定向考生须提供劳动合同(应届生可提供毕业就业协议书)及江苏科技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需签字盖章);
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复试。
(七)复试内容
复试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全面考查考生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
第一阶段: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要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通过指定方式向我校提交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江苏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品德考核表》。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院建议、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加试
高职高专、本科结业等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详见《江苏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第二阶段:
1.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重点考察考生外语听力和口语表达能力,复试小组专家根据考生表现给出得分,满分共5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专业综合知识考核
专业综合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复试小组专家根据考生表现给出得分,满分共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专业课考核(考试)
根据招生专业目录要求开展专业课考核,满分共15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八)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50分)+专业综合知识考核(满分100分)+专业课考核(考试)(满分150分)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及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还应进行思想政治理论测试,满分共5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四舍五入精确至小数点后1位小数。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特殊类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十)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含加分)∗70%+复试总成绩∗30%
综合成绩四舍五入精确至小数点后2位小数。
(十一)破格复试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我校不开展破格复试工作。
四、调剂
(一)调剂时间安排
(1)自3月28日起,我校将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分批次陆续发布各专业调剂缺额信息;
(2)4月8日正式启动调剂工作。
(二)调剂基本要求
1.调剂途径
我校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调剂考生基本要求
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各项条件,方具备参加我校调剂资格:
(1)符合拟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初试成绩达到拟调入专业在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4)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关于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具体要求等详细内容,可查阅我校后续公布的《江苏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专业及其相关要求》。
(5)若存在其他特殊规定的情形,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可参考《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三)调剂工作流程图片

五、录取
(一)排序原则
1.按综合成绩在学院相应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内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2.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依据初试总成绩、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业务课二成绩确定排名。
3.同一学院同一专业既招收全日制的,又招收非全日制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开排序,分别录取。
(二)录取原则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排名、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审批。
(三)其他规定
1.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2.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定向就业协议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各学院应严格审核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
七、体检
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
八、信息公开公示
为保证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信息将在网上平台公开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九、考风考纪
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计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监督监察
成立学校、学院两级研究生复试录取督导组,研究生院会同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全校复试工作进行监督监察。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由学科所在学院党委专兼职纪检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学院监督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得低于5人。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监察须覆盖复试录取全流程、各环节。
校纪检部门监督申诉电话:0511-84402287
十一、其他事项
1.依据招生管理规定,如有必要学校将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政治思想道德及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
4.复试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5.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考生报考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咨询方式

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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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以及上海市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硕士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调剂、录取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复试工作坚持综合评价、实事求是、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和有效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完成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二、组织管理(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各项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咨询电话:021-28991712、28991013(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在复试录取期间进驻现场,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监督电话:021-28991559(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处理招生考试、宣传、后勤保障等突发事件。(四)各院系成立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三、复试组织(一)复试名单的产生1.本年度我校拟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172名,全日制研究生拟招生计划数为122名,非全日制研究生拟招生计划数为50名。2.复试组织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符合2025年度国家一区(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生源数量少于招生计划120%的学科专业,一般应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3.达到我校一志愿复试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将于复试前在研究生处网站公布复试名单。(二)资格审查与诚信考察按照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当对拟准予复试的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考生所提供的材料要求真实、准确,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如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凡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交材料如下: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正反面扫描件)。2.初试准考证(可从研招网下载,原件扫描件)。3.学历学位证明:(1)应届生提供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原件扫描件)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大学专科学历证书或大学本科结业证书(原件扫描件)。(4)其他情况,需提供说明和相应证明材料供学校审核。4.诚信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考察意见表等(模板在后续通知中提供)。5.其他补充材料以各专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公布的为准。6.未通过网上学籍学历验证的考生须提供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籍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国外学历考生必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原件;凡不按要求提交验证证明、隐瞒学籍学历校验信息或提交虚假验证证明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7.初试加分政策:符合教育部认可或备案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复试前一周内将有关证明材料发送到我校研招办邮箱(yzb@shcc.edu.cn,邮件主题:“***计划”加分材料证明+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提交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电子版,相关材料/证书扫描件),我校将在核对无误后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加分。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三)复试时间预计于3月下旬—4月中旬间进行,具体日期和安排以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后续通知为准。(四)复试方式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原则上可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原则上同一专业应采取同一种复试方式。具体方式以各专业复试录取实施细则通知为准。四、复试要求(一)复试(含笔试、面试)应安排在标准化考场内进行。如在非标准化考场内进行,必须在考场内架设录音录像设备,并全程录音、录像。(二)面试原则上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各院系同一学科(专业)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面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三)根据教育部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要求,考前加强考生身份审核,确保做好考生“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工作,严防“替考”。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过程恪守诚信。五、调剂工作(一)调剂工作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进行。考生必须在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否则按考生自动放弃处理。正式复试名单将于复试前公布。(二)根据我校公布的调剂工作办法及各专业调剂公告相关规定开展。凡有意向调剂的考生请仔细阅读我校2025年招生章程,密切关注研究生处网站相关通知,及时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查看我校相关专业缺额情况并填报调剂志愿。六、录取原则(一)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各专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确定拟录取名单。(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对报考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12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全日制研究生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2)×40%。非全日制MPA研究生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总成绩÷2)×40%。(三)一志愿和调剂分别按照考生的录取总成绩进行排序(由高分到低分),并以此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如遇录取总成绩同分,则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如初试总成绩亦相同时,再逐一比较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等各科目成绩。(四)根据教育部规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七、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考察、体检(一)对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进行全面审查1.非全日制(公共管理)考生应将盖有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门印章的《思想政治考察意见表》电子版扫描件(原件于复试当天提交)与资格审查材料一并提交。2.全日制(税务、国际商务、翻译)考生应将盖有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门印章的思想政治考察意见表按照规定时间内提交,具体提交材料方式和要求将于后续通知中公布。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我校招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在新生报到后的三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八、若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所涉及事项以国家政策为准。九、各专业复试要求详见公布的各专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学校代码及名称:10274上海海关学院研招办咨询电话:021-28991712、28991013(工作日9:00-11:00,14:00-16:00)监督、申诉电话:021-28991559(工作日9:00-11:00,14:00-16:00)学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西路5677号邮政编码:201204上海海关学院2025年3月2025-09-18 15: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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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依据上级部门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为顺利开展本年度硕士复试录取工作,不断提升人才选拔质量,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和原则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及科学选拔的准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量,以德为首要标准;遵循按需招生、优中选优的原则,确保招生质量,坚决执行宁缺毋滥。落实人才选拔的相关要求,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察与综合评价,选拔具备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拥有特殊学术专长的人才进入我校深造。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坚持以考生为中心,尊重考生,为考生提供优质服务。二、组织管理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统筹指导下开展。为保障工作有序推进,学校设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与纪律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招生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求,组建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纪律监督检查小组、分专业复试小组、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小组、技术保障小组等,全力确保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各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长对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负总责。各单位要加强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的选聘与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及评判标准;强化参与人员的公平意识与责任意识,持续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水平。三、复试要求与程序(一)复试分数线确定原则第一志愿普通考生复试分数线确定原则第一志愿普通考生复试分数线的划定,由各单位依据教育部下达的硕士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生源情况、试题难度及评卷结果,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后确定(以下简称复试分数线)。计划调整方案须报请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各专业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分数线(含总分及单科线)的确定需保证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不低于该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 120%。复试分数线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核准后,统一向社会公布。达到报考单位对应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单独考试、少民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的确定原则学校会根据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报考人数、对应专业的国家线以及生源状况,按照差额复试的要求确定复试分数线,再依据参加复试的人数分配各专业的招生计划。调剂考生复试分数线确定原则各招生单位依据国家文件精神及《陕西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可择优挑选部分调剂考生参加复试。调剂复试名单由各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确定,对调剂考生的学术要求由各单位学术委员会或学位委员会制定。调剂复试的相关要求参照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要求,其差额复试比例需高于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对应专业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分数线。(二)复试资格审核复试前,各招生单位需对拟参加复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安排复试。复试过程中,将通过人脸识别、人证比对等方式,强化考生身份核验,严厉防范复试 “替考” 行为。未能通过学籍学历校验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报考单位的身份核验人员提供教育部认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三)复试内容和形式各复试小组需严格遵守复试工作规范,明确自身在复试中的责任与权利,并接受学校的监督。复试内容及要求(1)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2)专业综合笔试,总分 150 分。其中,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在复试时,需加试思想政治理论科目,总分 50 分,专业综合笔试 100 分;(3)专业综合面试,总分 100 分;(4)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总分 50 分。复试内容具体要求如下:①综合素质考核涵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本专业之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情况、事业心和责任感、人文素养、科学精神等,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具有一票否决权;心理健康测评主要考查考生的心理素质、性格及意志状况等。②外语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第二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③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各单位要着重考查其专业能力、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④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各单位要突出对专业知识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同时关注考生的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⑤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等)还须加试本专业本科阶段两门主干课程的考试(笔试,满分 100 分,60 分及格,考试内容需与初试内容有所区别)。各单位可结合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增加其他技能或水平测试环节,新增测试环节需在本单位的复试工作方案中向社会和考生公布。若复试内容和形式与上述要求存在差异,须书面向学校申报,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实施。复试形式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复试时间计划于 3 月 19 日后陆续公布,各单位将分批组织复试,具体的复试时间、形式、考试安排及考生注意事项,详见各单位的复试工作方案。各单位的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方案将通过学校网站通知。各招生单位要严格管理复试过程,按照 “三随机” 方式进行,即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复试试题及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和复试过程中属于机密材料,各单位命题后需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在复试过程中,接触到复试试题及评分标准的工作人员、复试评委、考生等,均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复试内容,否则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处理。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四)复试成绩专业综合笔试满分 150 分,专业综合面试满分 100 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 50 分。各单位可根据学科需求,增设测试环节,其测试要求及结果评价方式由相应单位确定,并在复试工作方案中公布。复试总成绩须按百分制折算,经本单位复试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专业综合笔试低于 90 分或专业综合面试低于 60 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结果计入总分,但不作为是否录取的依据;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四、录取确定拟录取结果复试各阶段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合格的考生(含调剂考生),最终录取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最终录取成绩 = 初试总成绩(百分制)×50% + 复试总成绩(百分制)×50%。最终录取成绩由各招生单位认真计算并复核,结果保留 2 位小数。各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小组依据复试办法和招生计划,审核各复试小组的拟录取数据,按照各阶段成绩合格考生的最终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数量和类别,依次确定考生的拟录取、递补和不录取结果。拟录取结果经本单位复试工作小组审核无误后,由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盖章,报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核,复核通过后由各单位向考生公布。未经审核的拟录取结果无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考生公布。递补考生指复试成绩合格,但因对外公布的招生计划限制,未能被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递补顺序按照各阶段成绩合格考生的最终成绩依次明确标注。相应专业拟录取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后,递补考生可依次转为拟录取。处于递补状态的考生,建议尽快选择校内或校外调剂,继续等待原单位原专业的拟录取资格存在较大风险。选择调剂或继续等待拟录取,由考生自主决定,相应结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部分单位 “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 为多个专业共用计划的,由各单位根据复试情况、普通生源招生规模等,综合确定拟录取结果。录取类别选择拟录取考生可选择非定向或定向(定向在职、定向非在职)培养方式。选择非定向和定向非在职的考生,须在 8 月 30 日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选择定向在职的考生,须在 5 月 5 日前将本人与工作单位、陕西师范大学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一式五份)邮寄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则视为非定向考生。选择定向的考生,录取类别不得更改为非定向,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定向培养协议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相关下载” 栏目中下载。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需签订《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在职考生或非在职考生) 定向协议书》(一式五份,定向培养协议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下载中获取)。单独考试考生及其他在职考生选择定向方式的,需与我校、现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按照国家文件规定,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 3 月 20 日 12 点前将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yjsc4@snnu.edu.cn),审核结果将通过邮件反馈给考生和相应招生单位。体检被确定为初步拟录取的人员,必须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邮寄至各招生单位秘书处登记。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公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各单位拟录取人员公示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个工作日。确定录取名单拟录取人员经公示无异议,且通过陕西省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后,正式确定为我校 2025 级硕士研究生,学校将按照录取名单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调档被录取为非在职(含定向非在职)培养形式的考生,我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向考生发放调档函,《现实表现审查表》可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相关下载” 中下载。考生的人事档案和《现实表现审查表》应在入学前邮寄或送至各招生单位研究生辅导员处。录取为在职培养形式的考生,签订定向在职协议后,无需转移人事档案。所有被录取的研究生,在报到注册后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新生的人事档案和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对新生的学业水平进行复查。审查不合格或学业水平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五、调剂复试录取我校部分招生计划缺额(包括第一志愿缺额及推免生接收计划缺额),可通过接收调剂的方式组织复试和录取,具体调剂工作安排详见《陕西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六、监督检查为强化招生单位在招生和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学校进一步下放招生自主权,同时加强对各招生单位的业务指导与监督。学校成立校院两级纪律监督检查小组,对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察督导。在申请和审核过程中,若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若考生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已被录取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对录取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提出申诉。申诉人须向相关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材料,由各招生单位处理并归档备案。如对招生单位的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在招生单位处理结果告知后 7 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学校纪委提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诉电话:029-85310436,邮箱:yjsc4@snnu.edu.cn。七、其他各招生单位组织复试时,必须做到三公开,即复试要求和复试办法公开、审核无误的复试成绩公开、拟录取名单公开。各单位应在复试前将各专业复试工作方案及要求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并将复试工作方案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各单位在复试结束、相关材料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应尽快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公布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复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施,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复试录取原则,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严肃招生纪律。若有单位或个人违纪,学校将严肃处理,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各单位须于 4 月 20 日下午 5 点前,将考生复试材料报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5310346,邮箱:yjsc4@snnu.edu.cn。各单位联系方式详见http://yz.snnu.edu.cn/xxcx/zsdwlxfs.htm。2025-08-21 16: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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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流程【严正声明】我校坚持公正公平原则。请各位考生务必严格按照学校、各招生单位规定提交材料并完成相关流程。对于弄虚作假、违规违纪情况,一经发现或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拟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将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人事档案,给予停考1至3年的处罚等相关处理,涉嫌违法的,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请各位考生务必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复试考场规则,遵守本人承诺,诚信复试。 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及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安排,现发布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流程。一、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凡是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成绩达到我校复试标准(点击进入链接)的考生均应按规定参加我校复试。不满足我校复试分数线的均不具有复试资格。我校不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我校将对考生申请加分资格进行核实并进行公示。《复试登记表》打印系统已开通(https://yz.uibe.edu.cn/10036/user/login/login)。以下为2025年硕士生复试考生名单(含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考生名单),现进行公示。复试考生名单公示期为7日(3月19日-3月25日)。2025年硕士复试名单.pdf二、复试程序请各位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务必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附件1)。我校复试考核原则上于3月23日前完成(请查看后续发布的各招生单位复试实施细则,以各招生单位安排为准),具体程序如下:1.复试资格审查请各位考生根据相关招生单位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考生需提交的材料如下:A.应届本科毕业生(1)《2025年诚信复试承诺书》(须考生本人亲笔签名)(2)《复试登记表》(3)《准考证》(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内,正反面显示在同一页面内)(5)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学籍学历信息查询与认证服务”下载)(6)大学生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7)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8)招生单位要求的科研发表、外语水平证书、其他获奖证书(9)专项计划考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10)个人简历(由学院自定)B.往届本科毕业生(1)《2025年诚信复试承诺书》(须考生本人亲笔签名)(2)《复试登记表》(3)《准考证》(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内,正反面显示在同一页面内)(5)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学籍学历信息查询与认证服务”下载)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6)大学生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7)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8)招生单位要求的科研发表、外语水平证书、其他获奖证书(9)专项计划考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10)个人简历(由学院自定)C.在读研究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说明材料(隐瞒不报者,后果由考生自负)D.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档案部门公章)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E.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并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补充说明: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的应届考生,可提供本人学生证(学生证封面、本人信息页及注册页(注册章须完整)),或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应届生在读证明(证明中须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并盖章)。以上材料应确保清晰完整,请自备底稿,恕不退还。未按时提交或材料不合格者,取消复试、拟录取资格。特别提醒:除以上材料外,请考生根据各招生单位要求提交相应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2.参加复试通过复试资格审查的考生根据招生单位时间安排准时按规定参加复试,复试具体流程由招生单位自定。各招生单位复试安排拟按下表开展,具体信息请以后续发布的招生单位复试实施细则为准。2025年各招生单位复试安排.pdf3.复试结果全校各专业复试考核全部结束后,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等,结合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及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4.其他事宜部分在报考阶段存在学籍学历疑似问题的,请尽速自行进行学籍学历认证,以免影响后期正常录取。我校招生工作以上级部门最新政策为准;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联系方式:010-64492151电子邮箱:yzb@uibe.edu.cn 请考生添加我校研招办微信公众号:uibeyzb。附件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pdf附件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pdf附件3:2025年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硕士).doc附件4:各招生单位咨询电话(点击查看)2025-08-08 14:3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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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国医科大学2025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我校开展2025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复试考生名单见下方附表,复试有关方案报考硕士研究生请参考《中国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复试具体时间及形式将由所报学院专业科室通知考生,请保持报考时所填联系方式畅通。研究生招生管理科咨询电话:024-31939465附表:中国医科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考生名单2025-08-08 15:3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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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接收2026级推免生复试工作方案根据《北京工商大学关于开展 2026 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商学院结合学科专业实际,制定本方案,规范开展 2026 级推免生接收工作。一、拟接收推免生名额商学院 2026 级拟接收推免生按学位类型及专业划分,具体名额如下:学术学位:管理科学与工程(代码 120100):8 人会计学(代码 120201):33 人企业管理(代码 120202):21 人旅游管理(代码 120203):3 人财务管理(代码 1202Z1):11 人名额汇总:共计 76 人二、申请条件须为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北京工商大学招生学院及对应专业接收推免生的具体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北京工商大学规定的体检标准。三、申请步骤本次推免生复试采用线上面试形式,有意向申请的考生需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并参与流程:材料提交内容: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电子版。英语四级 / 六级成绩单扫描件、在校学习成绩单扫描件(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个人陈述(1000 字以内):需说明个人情况及申请理由,且需手写签名后扫描或拍照提交;若有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教材、专利,或其他可体现学术能力的成果、获奖证书,需提交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北京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政审函调表》扫描件或照片(须加盖考生所在学院党组织章或学院公章)。《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推免生登记表》。材料提交要求:提交时间:2025 年 9 月 21 日上午 9 点前,将上述 1-5 项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版提交至指定接收渠道。特殊说明:报名截止时间最终以系统报名时间为准;政审表若暂时无法办理,可延后提交。初审反馈:学院将在收到材料后的两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邮件告知考生初审结果;初审合格的考生需参加后续线上复试环节。四、报名程序(一)预报名学院将对推免生申请者提交的电子版或扫描件材料进行线上审查与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后,会向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复试名单将在学院官网公示。(二)正式报名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后,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个人信息填报及相关材料提交。正式报名是接收推免生的必要环节,考生需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完成操作。五、复试(一)复试原则坚持 “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在全面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的基础上,实行择优选拔。(二)复试时间第一批复试时间:2025 年 9 月 19 日;其他批次复试时间:以学院后续发布的通知公告为准。(三)复试专业涵盖会计学、企业管理、财务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旅游管理 5 个学术学位专业。(四)复试形式平台选择:以腾讯会议为主要复试平台,钉钉为备用平台。考前准备:学院将通过抽签确定考生复试顺序;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进入测试考场,完成音视频功能测试、身份核验(确认是否为考生本人),并确保入境画面符合要求(包括身位、着装、光线、环境等);考生需在线阅读面试纪律及相关要求。考试要求:实行双机位监考,考生进入面试间后,需按照主考官指示、面试纪律及要求完成复试,复试结束后自动退出。学校若认为有必要,可对相关考生组织再次复试。对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五)复试地点由考生自主选择符合线上复试要求的地点,需保证网络畅通,且复试期间仅有考生一人在场。特别提醒:所有考生需提前一小时做好备考准备,保持设备网络通信稳定。(六)复试内容面试分为两部分,重点考查考生专业综合能力与外语水平: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考生需用英语作答。专业面试:考查专业综合知识及专业外语知识。流程说明:面试开始后,考生先进行简单自我介绍(原则上不超过 3 分钟),随后回答考官关于专业综合知识、专业外语知识的提问。(七)复试成绩成绩构成:复试总成绩 = 专业面试成绩(占比 70%)+ 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占比 30%)。合格标准:复试总成绩低于 60 分为不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办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开展:审查考生人事档案(重点核查政审材料);查阅《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核实考生诚信状况。材料要求:政审表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学校的学生管理部门加盖印章;考生复试时可先提交电子版,后续根据学院通知寄送纸质版。七、复试其他工作要求若学院无法联系到考生,或考生未按时参加复试,均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若考生所在地区网络信号不佳,需自行妥善解决(如到当地移动、联通、电信营业厅办理流量卡,寻找网络信号良好的地点,或申请营业厅提供网络支持等)。考生若有其他疑问,需提前与学院联系,并保持电话、网络等通讯渠道畅通。八、待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学院根据考生复试成绩确定拟接收推免生名单并公示;参加复试且总成绩≥60 分的考生,按成绩排序录取;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信息真实性核查:若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准确或不真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就业方式要求:所有推免生仅能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体检安排:体检工作将在录取后另行通知。政审表寄送:考生被学校拟录取后,需在推免工作结束前(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将政审表通过顺丰快递寄送至指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工商大学西区综合楼 514,收件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10-68984948)。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招生单位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重要提醒:推免生接收结果以 “推免服务系统” 记录为准。参加复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需在 “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后及时填报北京工商大学,并在学校通知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一旦确认同意,学院不予更改或取消待录取资格。九、复试监督监督联系方式:北京工商大学研招办:010-68987086北京工商大学纪委监督检查室:010-68984687异议处理:考生若对复试结果有异议,需在接到复试结果通知后的 3 日内,向学校研招办提出复议申请。十、学院联系方式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33 号北京工商大学西区综合楼 514 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8984948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商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2025 年 9 月 16 日2025-10-09 15: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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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温馨提示为保证各位考生顺利参加复试,现将有关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注意事项温馨提示如下:一、校区分布我校管理学院在一二.一联大校区(昆明市一二·一大街298号),其余招生学院(学部)在呈贡主校区(昆明市呈贡区雨花片区1号)。二、复试费缴费根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应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用,收费标准为两类:同等学力考生为180元/人,其他考生为100元/人。缴费形式:各招生学院(学部)现场收取三、交通及住宿指南建议考生绿色出行。云南师范大学校内不提供停车位,复试考生车辆禁止入校,请复试考生尽量不要自驾车赴考,避免因停车困难、交通拥堵等影响复试。(一)地铁(呈贡校区)1.地铁2号线(大学城南方向)→“环城南路”站(站内换乘,大学城南方向)→“联大街”站下车,C口出站→乘坐Z8路公交车“联大街(师大北门)”下车即到呈贡校区。2.地铁1号线(大学城南方向)→“联大街”站C口出站→乘坐Z8路公交车“联大街(师大北门)”下车即到呈贡校区。3.地铁4号线(昆明南火车站方向)-“吴家营”站下车,步行至学校呈贡校区门口约800米。(二)飞机1.呈贡校区: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地铁6号线“机场中心站”(塘子巷方向)-“菊华”站换乘4号线(昆明南火车站方向)-“吴家营”站下车,步行至学校呈贡校区门口约800米。2.一二·一联大校区: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地铁6号线“机场中心站”(塘子巷方向)-“菊华”站换乘4号线(金川路方向)-“苏家塘”站下车,步行到学校一二·一联大校区门口(建设路校门)约600米。(三)住宿呈贡校区、一二·一联大校区周边有各类酒店,考生可提前预定。特别提醒:请各位考生妥善安排好个人行程和住宿,自备个人常用药品,注意出行安全,保管好随身物品,与复试学院(学部)保持联系,谨防各类诈骗。四、学校校园导览(一)呈贡主校区(二)一二·一联大校区(管理学院)五、入校指南1.参加复试的考生入校时,请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准考证、各招生学院(学部)复试通知。2.呈贡校区招生学院(学部)的复试考生从学校1号-7号门入校;一二·一联大校区的管理学院复试考生从一二·一大街校门或建设路侧门入校。六、用餐指南复试期间,复试考生可以选择在校内学生食堂用餐。手机下载“易校园”App,绑定微信支付即可。供餐时间:早餐7:00-9:00;中餐11:00-13:00;晚餐17:00-19:00七、各招生学院(学部)联系方式预祝各位考生复试发挥出自己的最好水平,顺利上岸。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3月19日2025-09-08 11: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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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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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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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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