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资助指南
国家层级
01 助·国家助学
用于补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的基本生活支出。
硕士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7000元,博士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0元。
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超过规定学制年的延期毕业生不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评审时间:无
奖金发放:全年分十次,按月发放。
负责部门:研究生工作部
02 奖·国家奖学金
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全国每年奖励4.5万名,其中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1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
评审时间:每年10月
奖金发放:每年12月
负责部门:研究生工作部、各学院
03 助·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研究生每年贷款金额不超过12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
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
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负责部门:学生资助中心
04 其他国家资助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应届毕业研究生赴基层就业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规定,与本专科毕业生基本相同。研究生补偿代偿金额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
研究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规定,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研究生补偿代偿或学费减免金额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研究生,其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规定,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研究生补偿代偿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负责部门:学生资助中心
北京市层级
01 奖·北京市三好学生
北京市表彰拥护党的领导、学业成绩优秀、体魄健康、志趣高尚、热爱劳动、勤于实践、善于创新,综合能力突出的优秀学生。
评审时间:每年10月
负责部门:研究生工作部、各学院
02 奖·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
北京市表彰忠恕任事,积极工作、勇于担当作为,具有较强工作能力和责任意识,在服务学生学习生活、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的工作成绩的学生干部。
评审时间:每年10月
负责部门:研究生工作部、各学院
03 奖·优秀毕业生
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是为了鼓励大学生积极进取,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针对应届毕业生,由市教委、团市委评选并授予的市级荣誉称号。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范围为我校应届研究生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数的5%。
评审时间:每年5-6月
负责部门:研究生工作部、各学院
04 奖·双百奖学金
北京市财政出资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的研究生中设立优秀学生“双百”奖学金,新生奖学金面向一年级研究生评选,每生每年2万;学术奖学金面向二、三年级研究生评选,每生每年3万。
评审时间:每年10月
奖金发放:每年12月
负责部门: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校层级
01 奖·校长奖学金
校长奖学金是学校设立的学生最高荣誉,用以奖励道德品质优秀、专业功底扎实、学术能力卓越、创新能力突出、综合素质优异,在学生中起到表率作用的我校在读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10000元。
评审时间:每年10月
奖金发放:次年3月
负责部门:研究生思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工作部、各学院
02 奖·学业奖学金
用于奖励表现良好的全日制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参与科学研究与社会实践而设立的奖学金。
硕士生分10000元/生·年、8000元/生·年、6000元/生·年三档,覆盖面不超过全校硕士生人数的60%;博士生分15000元/生·年、10000元/生·年两档,覆盖面不超过全校博士生人数的80%。
评审时间:每年10月
奖金发放:次年3月
负责部门:研究生工作部、各学院
03 奖·科研奖学金
为提高研究生科研能力,发掘研究生创新潜能,真正把“科研育人”落在实处,支持研究生更多地参与前沿性、高水平的科研工作,鼓励研究生多出创新性成果、多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而设立。
奖金分六档,3000至50000元。
评审时间:整体统筹
奖金发放:整体统筹
负责部门:研究生工作部、各学院
04 奖·董久昌奖学金
为激励我校研究生提升创新精神,提高科学研究水平,在董久昌基金捐资下,设立董久昌学研奖学金。董久昌奖学金金额为10000元,学校将一次性发放至获奖人本人银行卡,并为其颁发证书。
评审时间:每年10月
奖金发放:每年11月
负责部门:对外联络合作处、研究生工作部
05 奖·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
为进一步调动、激发学生干部工作积极性,发挥学生骨干的优秀示范作用,设立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奖项,对党团班优秀干部进行表彰。
评审时间:每年10月
奖金发放:每年11月
负责部门:研究生工作部、各学院
06 奖·研究生三好学生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广大研究生奋发向上、团结进取、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设立研究生三好学生奖项,对优秀研究生进行表彰。
评审时间:每年10月
奖金发放:每年11月
负责部门:研究生工作部、各学院
07 助·三助一辅
为鼓励研究生在学期间全面发展,拓宽研究生培养途径,根据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实际需要,设置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岗位。
三助工作每月可补助700-900元。
开展时间:每学期初
补助发放:根据计划按月发放
负责部门:研究生工作部、各学院、各部门
08 困·家庭经济困难补助
为保障贫困生的基本生活水平,学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补助,通过审核后,可获得每年1000元的资助。
开展时间:每年9月
补助发放:分10个月,按月发放
负责部门:研究生工作部、各学院
09 其他校级补助
困·临时困难补助
补·节年慰问补助
补·“暖心”补助
学院层级
工商管理学院
奖·卓越商才奖学金
助·ESG研究院专项助研岗位
奖·MBA弘毅奖学金、毕业奖学金
经济学院
奖·院长奖章
奖·创新成果与优秀人才奖励
助·北京财贸学院校友促进教育基金会 “爱心助学金”
马克思主义学院
奖·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学金
奖·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实践创新奖学
助·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雏鹰助学金
国际经济管理学院
奖·奖学金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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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西南林业大学考点温馨提示各位考生: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进行,为营造公平公正考试环境,本次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实行“智能安检门+人工安检”的“双安检”模式,考生不能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点封闭区域。考试期间,将试点实施考场监控智能巡查,加大违纪作弊打击力度。为方便广大考生顺利在西南林业大学考点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所需材料考生凭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考生承诺书》进入考点、考场。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提前填写《考生承诺书》(附件1),在第一门科目考试入场时交给所在考场监考员。二、携带物品须知1.除2B铅笔,黑色钢笔、黑色碳素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透明文具袋外(考生《准考证》上注明的特殊考试用具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2.考试全程不需要、不允许使用计算器,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金属制品等物品进入考场。需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3.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点封闭区域。考生需在安检前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其他电子设备交到至真楼前广场寄存点集中存放。由于存放物品和安检过程需要一定时间,建议考生每场考试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以留足时间完成物品存放、通过智能安检门和人工安检。考试结束后,方可取回集中存放的物品。建议本校考生尽量不要携带考试无关物品以缓解物品寄存点压力。4.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考生,须事先开具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安检时出具相关证明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三、考试相关要求1.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2.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考生应根据监考员指令交卷出考场,如不服从监考员管理,未到规定交卷时间擅自离开考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五条(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认定为考试违纪行为,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并记入国家《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3.考生须认真核对试卷、统考卷答题卡及统考卷条形码信息,按照要求在指定位置正确填涂考生信息,必须在答题纸(卡)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或答题卡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纸(卡)上做任何标记。凡因不正确填涂个人信息、不按规定粘贴统考卷条形码、未在规定区域作答而影响评卷结果或在答题纸(卡)上做标记导致答题纸(卡)无效的,责任由考生自负。4.本次硕士研究生考试原则上不允许提前交卷,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交卷的,交卷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应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在考点指定区域休息。5.其他要求按《云南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场规则》(附件2)执行。四、诚信考试考试中考生如有违纪行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如出现“代替他人考试或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等涉嫌违法行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移交公安、司法机关相关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理,请考生珍惜个人的诚信记录、名誉及前程,诚信考试。五、交通及住宿考生可根据《准考证》上的考点信息提前做好交通、住宿、安全等方面准备,建议提前一天熟悉考点所在具体位置及周边环境和路线,密切关注考试当天天气和交通情况,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出行方式,以保证顺利应考。强烈建议考生绿色出行。西南林业大学校内不提供停车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均不允许入校。另外,学校周边停车位有限,请考生尽量不要自驾车赴考,避免因停车困难、交通拥堵等影响考试。乘坐出租车赴考的考生,建议在西门下车步行至西北门进入考区,以免造成交通拥堵。学校周边有酒店,考生可提前预订。六、用餐及备考用餐:松苑餐厅、竹苑餐厅、橡苑餐厅、清真第一食堂为考生提供用餐服务(费用自理,可使用支付宝),请按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有序用餐。备考:考生可凭准考证进入至善楼2-6楼备考或午休。七、考点布局及考场分布本次考试考场设置在西南林业大学至真楼,考生可从西北门、西门、东门进入校园。八、联系方式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龙寺300号邮政编码:650224研招办电话:(0871)63863605纪检监察处:(0871)63863035邮箱:yzb@swfu.edu.cn附件:1. 考生承诺书2. 云南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场规则2025-09-05 15:4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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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接收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公告即日起,江南大学正式启动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工作。对于有望取得本科所在高校推荐资格,且计划申请免试攻读我校研究生的同学,建议尽快登录 “江南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系统” 完成报名操作。一、申请要求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志为国家建设贡献力量,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身体与心理健康状况符合相关标准;须为 2026 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本科学习阶段成绩优异,并且能够获得本科毕业院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对学术研究抱有浓厚兴趣,拥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以及专业能力发展潜力;符合教育部关于推免生接收的其他各项要求。二、招生专业范围我校部分博士招生专业面向符合条件的学生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即本科直博类型);同时,部分全日制硕士招生专业(含相关领域)也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即硕士推免类型)。需要说明的是,考生可在江南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预报名系统的 “专业查询” 板块,查询到具体的推免接收专业;而最终的接收专业情况,需以各学院正式发布的 2026 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细则为准。三、报名流程步骤每位申请者凭借本人身份证号,在预报名系统中仅能填报一个志愿,具体为一个学院下的一个专业(或专业方向)。考生需如实、谨慎地填写各项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无误后再提交,信息提交后将无法进行修改,请务必认真操作。各学院会对申请者提交的全部材料开展审查工作,申请者需及时登录系统查询自身申请状态,或直接咨询所报考的学院了解进展。若考生收到复试通知,需按照各学院接收推免工作的具体安排,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已通过本系统完成预报名,且成功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仍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国家推免系统”,该系统的开通时间请以中国研招网发布的公告为准),并按照系统要求填报志愿。报名时所选择的专业,需以 “江南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为准。学校会在国家推免系统中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拟被接收的推免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接受并确认操作,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则视为自动放弃该资格。此外,推免生在国家推免系统中仅能确认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一旦确认便不可更改,请考生谨慎决策。未通过本系统进行预报名的同学,仍可在国家推免系统开通后登录该系统进行报名,各学院会根据实际招生情况,按照择优原则开展选拔工作。四、学费标准说明我校将依据国家及江苏省的相关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具体的学费标准可通过 “江南大学主页 - 公共服务 - 信息公开” 栏目进行查询。与此同时,学校设立了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用于支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保障学生的学习与生活需求。五、其他注意事项此前已报名参加我校 2025 年暑期夏令营活动,且成功获得优秀营员称号的学生,仍需登录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系统完成预报名流程,不可省略该步骤。若本通知内容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后续下达的文件存在不一致之处,将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文件要求为准,确保招生工作严格遵循上级规定。江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10-85197929咨询邮箱:yzb@jiangnan.edu.cn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 1800 号欢迎各位优秀学子报考江南大学研究生!2025-09-11 11: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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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前温馨提醒各位考生: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即,为确保广大考生考试安全顺利,特别提醒以下事项:一、提前规划,按时赴考考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开考前,考点将对所有考生进行违规物品等安全检查,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和周边环境,掌握考点的交通情况,合理安排赴考路线,按时参加演练。考试当天建议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为入场安检留足时间,避免因天气、交通等原因耽误考试。二、备齐证件和文具,规范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应提前打印好准考证,赴考前务必检查是否带齐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以及按考点相关规定应带的考试用品,入场时自觉接受监考员检查,并按规定时间和准考证上各科目的考点、考场、座位号参加考试。考生应注意按照考点有关要求,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一律存放在智能安检门之外考点指定的专用物品存放点。按考点要求携带考试必需证件和文具,或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进入考场。考生在进入考场前,应自行检查是否携带违禁物品,避免造成考试违规。三、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为确保安全,考生到达考点后请不要在考点周围逗留、聚集,应尽快有序入场。考生应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考试期间,请遵守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完成考试。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需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四、规范答题要按相关要求规范答题,字迹工整、清楚。不要在答卷上书写无关内容和标记。五、违规行为必受严惩《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均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有严厉的处罚规定。考试作弊后果严重,将导致考生本次考试所有科目的成绩无效,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兜售、买卖考试作弊器材、试题或答案、代替考试等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将受到刑法处罚。希望广大考生自觉自律、诚信考试,共同营造“遵纪守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良好氛围,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六、注意赴考安全根据气象台预报,受强冷空气影响,考试期间早晚温度较低,路面可能结冰。请考生多留意天气状况,做好防护准备,注意保暖,确保安全赴考。最后,祝各位考生平安、顺利、成功!!!2025-09-01 09: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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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的通知一、成绩查询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温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月24日14:30对外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系统”查询成绩。二、成绩复核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提出复查申请。1、复核内容:复查仅限于核对考生个人信息是否正确(是否是本人答卷)、答题内容有否漏评;答题卡扫描图像是否清晰正常;小题得分有否漏统漏登、合成后的各小题得分是否与公布成绩一致等。每人限查一门考试科目,申请超过一门的,将复核考生填写的第一门考试科目。2、申请时间:2月25日00:00——2月27日16:00期间,逾期不予办理。3、复核方式:考生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个人申请表进行复核。为了保证考生权益,请务必在规定时间严格按要求申报,申请表信息填写不完整、填写有误或无法识别,考生未手写签名,以及扫描或拍照不清晰者,均不予受理。4、复核结果:于3月7日前以官网公示方式回复成绩复核结果。三、其他事宜1、信息发布渠道。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安排将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温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温大研究生”微信公众号及各招生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安心备考、耐心等待、密切关注通知。2、复试及调剂信息。在教育部公布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后,我校将结合生源、招生计划等情况,发布复试通知。3、咨询渠道。2025年研究生招生咨询方式详见https://yjsb.wzu.edu.cn/zsw/bkzn/lxzsxy.htm4、以上说明若与上级部门规定不符,以上级部门规定为准。2025-09-04 14: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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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工商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的公告一、成绩查询我校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月24日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统一公布,考生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查询:1.网站: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址:https://www.hneeb.cn);2.微信公众号:湖南考试招生(微信号:hunan-zhaokao)。报考外省招生单位的考生,请向报考单位咨询成绩查询方式。二、成绩复核1.申请复核时间报考我校的考生申请复核的时间为2025年2月25日9点-27日18点,请各位考生注意申请材料提交时间(以发邮件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2.申请复核方式考生如实填写《湖南工商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1)和《湖南工商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复核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其中附件1需签字确认后拍照,和本人身份证的照片一并作为附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hngsyzb@hutb.edu.cn,文件夹或压缩文件需按“考生编号+考生姓名”的方式命名(例如:“105331430411111张三”),邮件标题为“成绩复核申请”,不接受信息填写不完全、无本人签名、不提交身份证照片的查分申请。3.复核结果处理复核成绩时由研招办工作人员负责对考生试卷进行复核,复核范围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是否与考生本人答卷对应、答卷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总分一致等。成绩复核不重新评分。3月7日后未接到我校通知的,则表明成绩复核无误。4.咨询电话值班咨询电话:0731-88688031。附件1:湖南工商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docx附件2:湖南工商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复核信息汇总表.xlsx2025-08-25 18: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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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各位考生: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已完成公示,拟录取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下要求办理各项相关手续。一、档案调转全日制且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至我校。若未按要求完成调档,全日制考生将无法参与评奖、评优及评助等项目。而定向就业考生与非全日制考生,无需转调个人档案。考生需自行下载《西安财经大学 XX 学院 2025 年调档函》(详见附件),并进行彩色打印;仔细填写调档函抬头的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名称、个人相关信息以及拟录取专业名称;携带填好的调档函前往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档案密封后,由保管部门邮寄至我校各研究生招生学院。邮寄时需注明 “录取学院 + 录取专业 + 考生编号 + 姓名 + 新生档案”,且邮寄方式仅限机要或中国邮政 EMS 快递。拟录取考生的档案需在 5 月 20 日前寄出(以档案寄出时间为准),并寄达我校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邮寄时间可延后,但不得晚于新生报到时间。具体的邮寄地址、接收单位及其他相关要求,以各学院发布的调档函为准。二、党团组织关系转接(一)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我校相关事宜仅接收人事档案(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的档案)已转至我校的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方式分为以下三种:(1)陕西省内通过自建系统转入:根据所录取的专业,向转出党组织提供党支部全称(即原纸质版介绍信中的 “去向”),由转出党组织通过 “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 发起转入操作。(2)省外通过跨省系统转入:需先向转出党组织确认是否已与陕西省开通跨省系统转接通道。若已开通,将学院党委全称和转入党支部全称提供给转出党组织,由其发起跨省系统转接。注意:转出党组织在系统操作时,务必选择对应的学院党委(例如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并在可填写区域注明具体转入支部,不可直接选择学校党委。各学院党委全称如下: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统计学院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商学院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信息学院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文学院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数学学院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3)纸质版介绍信转入:对于省外未与陕西省联网,以及省内无自建系统(如五大行或央企驻陕单位等)的情况,需通过具有党员审批权限的党组织开具纸质版介绍信进行转接。介绍信抬头为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去向” 需填写具体接收支部名称。(4)“去向” 根据录取专业选择相应支部:经济学院: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第一支部委员会(涵盖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专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第二支部委员会(涵盖金融、税务专业)统计学院: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统计学院研究生第一支部委员会(统计学专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统计学院研究生第二支部委员会(应用统计专业)商学院: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商学院研究生第一支部委员会(工商管理(MBA)(全日制)、审计专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商学院研究生第二支部委员会(工商管理学、会计学、审计学专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商学院研究生第三支部委员会(会计(全日制)专业)管理学院: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项目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信息学院:中共西安财经大学信息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电子信息专业)法学院:中共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法学、法律(法学)专业)文学院:中共西安财经大学文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国际中文教育、新闻与传播、戏剧与影视专业)公共管理学院: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第一支部委员会(公共管理学专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第二支部委员会(公共管理专业)外国语学院: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第一支部委员会(翻译专业)数学学院:中共西安财经大学数学学院本科生第二支部委员会(数学专业)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共西安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办理时间:组织关系办理的有效期通常为 3 个月,因此请在 7 月 1 日之后再联系转出党组织发起系统转出或开具纸质版介绍信(切勿提前操作)。9 月开学后,各学院党委将依据《关于做好 2025 级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统一开展审核接收工作。党员档案:党员档案若在人事档案中,待开学后一并交至所在学院,由学院转交所属支部审核;若党员档案不在人事档案中,需贴好封条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开学后交予所属党支部审核。对于身份为入党积极分子的 2025 级研究生,可在开学后将积极分子期间的全部培养材料交至所属党支部,经审核无误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可继续进行培养考察。若有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相关问题,可关注 “西财大先锋” 微信公众平台并直接留言咨询。(二)团组织关系转接具体事宜详见附件《关于 2025 级研究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团支部的通知》。三、户口迁移新生户口迁移遵循国家政策,采取自愿原则,不迁移户口的学生无需了解此事项。入校时将户口迁入的学生,毕业时户口将按分配方案指定的地址迁出,可迁回原籍,也可在学校保留两年。保留期满仍未迁出的,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保留期间若需使用户口相关材料,可在工作时间前来办理)。已将户口转入学校的学生,中途若需迁回,需由本人提出申请,并自行办理迁回手续。在校期间因特殊原因需迁出户口的,必须出示学校的退学或开除学籍的红头文件。省外录取的新生办理户口迁移需准备:个人《迁户申请》、《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以及 2 张一寸照片。省内录取的新生办理户口迁移需准备:个人《迁户申请》、家庭户口簿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以及 2 张一寸照片。户口迁移证需加盖齐全印章,包括齐缝章、空白章、所在派出所章。迁移证右下方必须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且印记清晰。户口迁移证上的第一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不得随意涂改,涂改后的迁移证无效。若迁移证上的重要信息(姓名、曾用名、籍贯、出生地、身份证号、血型、身高)不清晰,需在开具迁移证的派出所及时更正。出生地和籍贯必须精确到区或县一级。信息不完整的,需由本人补充完整后才可受理。户口迁移证的空白处须加盖空白章或机打 “*”。新生户口迁移地址统一填写为 “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 360 号西安财经大学”。各类证件上的姓名必须与新生入学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有更改之处必须加盖管理部门的印章,否则无效。(注:该迁移地址隶属于西安市常宁路派出所管辖)属于西安市市区生源的新生,户口一律不迁入学校。新生入学报到现场将收取办理户口迁移学生的户籍材料,并集中统一办理,就读期间不再受理户口迁移事宜。关于新生更改姓名的问题:新生在来校报名前,高考报名时的姓名已在教委注册,若在报名前或大学四年期间更改姓名,毕业时毕业证上的姓名将与注册姓名不符,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如需更改姓名,可在大学毕业后进行。户口集中办理的截止日期为 9 月 20 日,逾期将不再办理。四、录取通知书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教育部录检工作完成后发放,预计发放时间为 6 月底至 7 月初。我校计划于 5 月下旬组织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的确认及修改工作,请拟录取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五、其他事项说明考生若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复试或录取资格,或未按我校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以及复查不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我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拟录取考生名单需先后经过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的录检,录检未通过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录检通过、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学校将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的 3 个月内,按照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人事档案退回原单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联系方式:029-81556499(研究生院招生科)各学院联系方式: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yzw/lxwm.htm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4 月 24 日附件【调档函-经济学院.pdf】附件【调档函-统计学院.pdf】附件【调档函-商学院.pdf】附件【调档函-商学院(工商管理MBA).pdf】附件【调档函-管理学院.pdf】附件【调档函-信息学院.pdf】附件【调档函-文学院.pdf】附件【调档函-法学院.pdf】附件【调档函-公共管理学院.pdf】附件【调档函-外国语学院.pdf】附件【调档函-马克思主义学院.pdf】附件【调档函-数学学院.pdf】附件【关于2025级研究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团支部的通知.pdf】2025-08-22 10:2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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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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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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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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