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研究方向、人数和考试科目:
(一)哲学专业
1.研究方向:①马克思主义哲学;②中国哲学;③伦理学。
2.招生人数:10名。
3.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610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理论,801哲学史(中国哲学史和欧洲哲学史)。
(二)应用经济学专业
1.研究方向:①国民经济学;②区域经济学;③产业经济学。
2.招生人数:5名。
3.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3数学(三),803西方经济学。
(三)政治学专业
1.研究方向:①政治学理论;②科学社会主义;③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2.招生人数:19名。
3.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620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著作和文献,804政治学理论。
(四)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
1.研究方向: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②马克思主义发展史;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④思想政治教育;⑤中国近现代基本问题研究。
2.招生人数:19名。
3.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630马克思主义原理,805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五)法律(非法学)硕士
1.研究方向:①党内法规理论与实务;②地方法治政府建设;③社会治理法治化。
2.招生人数:13名。
3.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98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98 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
(六)公共管理硕士
1.研究方向:①行政管理;②公共经济管理;③应急管理。
2.招生人数:20名。
3.考试科目: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4英语(二)。
二、学制与学位
1.学制三年。
2.学完规定课程,考试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硕士学位。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须在(2024年11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2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经原单位考核,证明已达到高等院校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科目另行确定);
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满足以上报考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5.报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MPA)的考生除满足(一)、(二)、(三)各项的要求外,须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若是大学本科学历,需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若是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若是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需2年以上工作经验;
6.身体健康(须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职人员须经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8.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只招收定向生;
9.不接收推免生。
四、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情况和毕业生就业
1.学术学位硕士学费每学年1000元,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每学年10000元;
2.住宿为两人间,有空调、暖气、热水、网络;
3.毕业后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五、奖助办法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暂行管理办法》《陕西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硕士研究生科研奖励办法》执行。
六、奖励政策
研究生学术论文入选国家一级学会以上学术研讨会并交流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省学位办组织的论文抽检中被评为优秀的、研究生在核心期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的、研究生考取博士研究生的、研究生参加国家公务员、国家直属事业单位招考被中央国家机关和国家直属事业单位录取的均获得5000元/生奖励。
七、录取办法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体检结果,决定是否录取,录取通知书于2025年7月初发出。
有关招生其他事项均按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规定执行。
校(院)招生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小寨西路119号
邮 编:710061
电子信箱:4595185@qq.com
电 话:(029)85378104、85378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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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收全国统考、推荐免试、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一、报名及初试时间安排(一)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注:报考点选择天津财经大学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关于天津财经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通知。(三)下载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四)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二、学习形式及报考类别(一)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二)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1.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后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2.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真实填写“现工作单位”,入学后我校不接受人事档案;3.非全日制只招收定向就业在职考生。三、考试科目1.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三)、经济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等;2.各专业基础课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四、报名条件(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报考要求:在期刊上公开发表一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不能跨专业报考,且报名点必须选择天津财经大学,不接受在外地报名,复试时加考两门专业课。(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1.报考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审计、翻译、会计、新闻与传播、设计、数字经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名条件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相同。2.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名条件,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中的第1、2、3项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3.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详见我校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专业招生简章。4.报名参加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中的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可以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3)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可以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三)单独考试报名条件符合(一)报考报名条件中第1、2、3各项的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目前我校招收单独考试的专业为金融学、会计学、企业管理、行政管理。(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符合报考条件,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教育部相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核等相关工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注:我校非全日制专业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五)“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符合报考条件,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网上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注:我校非全日制专业不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五、网上报名网报期间内,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信息,请认真阅读《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要求,按要求缴纳报名费。在津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点选择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网报公告为准。同等学力、单独考试考生报名点须选择我校;其他往届考生如选择天津财经大学报考点,请密切关注教育部及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具体要求。六、网上确认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具体安排详见各报考点网上通知。七、关于复试复试相关要求以我校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为准。八、招生人数各专业招生人数考生可参照研招网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所列计划数均为根据往年生源情况所做的预估数(不含接收推免生人数),实际录取人数可能会根据规划部门实际下达计划数、推免录取情况及统考合格生源情况,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调整。九、学制与学费学术学位硕士(全日制)学制3年,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硕士:金融(全日制)学制2年,每年20000元;应用统计(全日制)学制2年,每年10000元;税务(全日制)学制2年,每年20000元;国际商务(全日制)学制2年,每年18000元;保险(全日制)学制2年,每年20000元;资产评估(全日制)学制2年,每年10000元;数字经济(全日制)学制2年,每年10000元;审计(全日制)学制2年,每年10000元;法律(非法学)(全日制)学制3年,每年12000元;法律(法学)(全日制)学制2年,每年12000元;英语笔译(全日制)学制2年,每年14000元;英语口译(全日制)学制2年,每年14000元;新闻与传播(全日制)学制2年,每年12000元;会计(全日制)学制2年,每年22000元;旅游管理(全日制)学制2年,每年18000元;旅游管理(非全日制)学制2年,每年18000元;设计(全日制)学制3年,每年18000元。公共管理(MPA)、工商管理专业(MBA)学制及学费详见公共管理(MPA) 、工商管理(MBA)专业招生简章。十、联系方式1.研招办电话:022-88186371;MBA教育中心电话:022-88186384;MPA项目中心电话:022-28160161;MPAcc项目中心电话:022-88157566。2.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y.tjufe.edu.cn/3.研招办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天津财经大学东院J座204十一、特别说明本简章如有未尽事宜或与《2025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2025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公布内容为准。2025-08-18 09: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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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上海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以国家需求与社会发展为导向,旨在培育具备以下素养与能力的高层次人才:思想政治素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拥有服务国家、奉献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学术与专业能力:对于学术型专门人才,需掌握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与系统的专业知识,具备创新精神、科研创新能力及从事科学研究、教学或管理工作的核心能力;对于应用型专门人才,需具备较强的实际问题解决能力,能够胜任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同时拥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二、招生计划说明计划查询渠道:2026 年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可参考我校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所列人数仅为参考数据,非最终录取人数;计划不确定性:当前教育部尚未下达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目录中的拟招生数包含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类计划总数,同时涵盖本校拟接收推免生数量、“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及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专项计划名额;计划调整机制:最终录取人数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推免生接收情况、考试后生源质量及学校办学条件等因素动态调整,可能与初始拟招生数存在差异。三、报考条件(一)通用基础条件所有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首先满足以下基础要求:国籍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德良好;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学业水平要求: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节后续特殊专业要求除外):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自动失效;条件 2: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条件 3:已取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条件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计算周期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加试成绩需合格。其中,报考学术型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还需额外满足以下 4 项要求:① 进修经历:已进修过本科相应专业至少 8 门主干课程(即专业课),需提供省市自考办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课程成绩合格证明原件(本科结业生无需提供此项);② 外语水平:外语能力需达到大学英语四级水平(或其他语种相应等级水平),需提供相应等级证书或证明原件;③ 专业限制:不得跨专业报考,即考生所学的大专、本科专业需与报考专业相关;④ 报考点限制:报考点必须选择 “上海师范大学”,网上确认阶段我校将按上述要求审核报考资格。此外,在读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校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报考。(二)特殊专业报考条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律(非法学):需满足上述 “(一)通用基础条件” 的所有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法律(法学):需满足上述 “(一)通用基础条件” 的所有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管理类及教育管理专业学位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方向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基础要求:符合上述 “(一)通用基础条件” 中第 1、2、3 项要求;工作经验要求: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②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③ 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同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试招生政策,需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相关规定执行。沪赣合作项目专业学位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共同支持沪赣地方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合作框架协议》,我校与上饶师范学院联合开展 “沪赣地方高校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简称 “沪赣合作项目”),招生专业学位硕士点包括现代教育技术、体育教学、社会体育指导、生物与医药、美术与书法 5 个方向,具体可参考两校发布的沪赣合作项目招生简介及我校招生专业目录。报考该项目需注意:学习方式:全日制;报考要求:需符合上述 “(一)通用基础条件”,报名时需准确选择相应专业的 “沪赣合作项目” 方向;考试方式:全国统考。暑期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报考暑期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主要利用暑假及其他业余时间学习)的考生,除符合上述 “(一)通用基础条件” 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职业身份要求:为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及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或教育研究部门、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具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报名要求:报名时需准确选择 “教育硕士管理中心(筹)”(学院代码 901)中相应专业的 “暑期在职教育硕士” 方向(方向代码 60),考试方式为 “全国统考”,报考类别为 “定向就业”;复试材料要求:复试时除携带其他规定材料外,还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公章),我校将按此要求审核报考资格。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除上述暑期在职教育硕士外,我校英语笔译、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音乐、美术与书法、设计等专业学位也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具体招生信息可参考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具体授课安排需咨询相关学院。(三)其他报考限制非全日制研究生: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定向就业至原单位的人员,录取时需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单独考试:我校不接受以单独考试方式报考的考生;推免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或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招生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仅在退役军人学院招生,且该学院仅招收此计划考生,报名时需准确选择 “退役军人学院”(学院代码 131)中的相应专业,并填报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未尽报考事宜,需遵照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执行。四、报名方法(一)报名阶段划分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两个阶段缺一不可,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需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选择报考单位及专业等;网上确认:需配合完成《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签署,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将不再开放补报或补确认通道,具体时间及流程可参考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相关公告或教育部文件。(二)报考点选择规则特殊报考点要求:除前文规定 “报考点必须选择上海师范大学” 的考生(如同等学力报考学术型专业的考生)外,其他考生按以下规则选择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信息查询:报考点选择的具体要求,需查阅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及对应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避免因报考点选择错误影响报名。(三)学历(学籍)校验与信息填报校验安排:根据教育部规定,报名期间研招网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平台查看校验结果;提前自查: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确认信息准确性;校验未通过处理: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办理认证,并在参加复试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我校核验;信息填报注意事项:网上报名时需仔细核对所填内容,确保准确完整,多数学历(学籍)校验问题由填写错误导致;曾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使用当前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填报,若因此未通过校验,无需使用旧信息重新报名,只需准备好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信息变更证明,在复试时提交即可。(四)报名责任与准考证打印信息责任:考生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准考证打印:报名完成后,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考前 10 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五、初试安排初试时间:初试日期由教育部统一确定,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当年发布的通知为准;初试科目:各专业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所列参考书目仅为复习参考,非指定教材。六、复试与录取(一)复试分数线与组织分数线划定: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各学科专业生源情况、招生计划等因素,自主确定各学科复试分数线;复试组织:复试由各学院分别组织,复试办法、流程等具体信息将在复试前通过研究生院网站或学院通知发布;差额比例: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由各学院根据生源情况确定,通常不低于 12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将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二)复试特殊要求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除常规复试内容外,还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需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三)录取规则录取原则:各学院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教育部及上海市教委相关规定,综合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按照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定向就业要求: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时需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四)体检安排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由我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以下文件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残疾人教育条例》。同时,将结合招生专业实际培养需求,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审核。七、学费、奖助与住宿安排(一)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已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可查询《学费标准》),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各专业具体学费金额,学费按学年缴纳。(二)奖助体系我校根据国家及上海市相关政策,构建了完善的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包括:国家助学金:为所有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就业且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发放国家助学金;多元奖励与资助:涵盖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科研助理、教学助理、管理助理)岗位补贴、专项奖学金、专项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等,帮助研究生缓解经济压力,激励研究生专注学业与科研。(三)住宿安排非全日制研究生:除暑期在职教育硕士外,其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的硕士研究生,我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非在职人员除外);全日制研究生:其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学制)内,原则上由学校提供住宿,具体住宿安排将根据招生规模与学校住宿资源匹配情况确定;超过基本学习年限(学制)的研究生,学校不再提供住宿。八、学制与毕业证书(一)学制设置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 3 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根据专业不同分为 2-3 年,具体学制可参考我校《学费标准》中各专业标注的学习年限。(二)证书发放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学习与实践环节,修满规定学分,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或专业实践考核),达到学校毕业要求者,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符合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将授予相应的硕士学位证书。九、咨询渠道与招生简章获取专业咨询:关于复习资料、具体专业培养方案等问题,考生可直接咨询相关学院,各学院联系方式已随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也可浏览各学院官方网站获取信息;招生简章获取: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招生专业目录均通过网上发布,无印刷版,考生可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十、学校基本信息与注意事项(一)学校信息学校代码:10270;校区地址: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 100 号;奉贤校区:上海市奉贤区海思路 100 号;研招办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上海市桂林路 81 号上海师范大学研招办;邮政编码:200234;联系电话:021-64322314;研究生院网站: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可查询招生动态、政策文件等)。(二)注意事项政策时效性:招生工作期间的所有政策与规定,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最新文件要求执行,若国家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信息更新:有关招生的最新信息(如复试安排、录取进展等),将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栏目发布,考生需随时关注,如有信息变动,以网站新公布的内容为准。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9 月2025-10-20 16:4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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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纺织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武汉纺织大学学校概况武汉纺织大学是国家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设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同时位列全国十大时装名校,在纺织服装领域具有深厚行业底蕴与鲜明办学特色。学校诞生于新中国振兴民族轻工业的时代背景下,前身是1958年创办的武汉纺织工学院;1999年,学校更名为武汉科技学院,期间湖北省对外贸易学校、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先后并入;2010年,正式更名为武汉纺织大学,开启发展新征程。(一)办学理念与定位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崇真尚美,笃行致远”为校训,大力弘扬“自强不息、经天纬地”的大学精神,以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为战略目标,坚定走特色发展、开放办学之路。依托《武汉纺织大学章程》,学校不断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五大领域协同发力,已发展成为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优势特色突出的普通高等院校。(二)学科建设实力学校遵循“一元领先、多元并进、突出特色、协同发展”的学科建设思路,构建了覆盖理、工、文、法、经、管、艺、交叉等8个学科门类的学科体系,组建五大学部,设置20个学院(部)及3个研究院。学位授权:拥有纺织科学与工程、设计学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重点学科:建有8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5个省优势和特色学科;“先进制造与纺织装备”“创意设计与精美制造”“大数据与智慧管理”3个学科群入选湖北省“十四五”省属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重点建设名单,纺织科学与工程获评湖北省“省属高校一流学科重点建设学科”;国际排名:材料科学、化学、工程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科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三)师资队伍建设学校实施领军人才引育工程,致力于打造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教师队伍。目前,学校拥有教职员工22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600余人,师资结构合理、专业素养深厚:自主培养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俄罗斯自然科学院院士1人,聘用俄罗斯自然科学院院士9人;国家级人才30余人次,省级各类人才270余人次;入选地方高校“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是首批“湖北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拥有一批具备海外学习背景的“阳光学者”,为教学科研提供有力支撑。(四)人才培养质量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创新“五个思政”育人模式,构建“产出导向”的人才培养体系,大力推进“新工科、新文科”建设,培育创新文化,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人才。生源规模:现有各级各类全日制在校生24000余人;专业建设:开设70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7个,教育部工程教育认证专业4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8个,湖北省品牌专业7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6个;教学资源: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区,12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6门国家精品开放课程,承担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1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2项;教学成果:近年来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省部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31项,教学质量广受认可。(五)学生发展与就业学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不断完善学生成长服务体系,为学生搭建创新实践平台,学生综合素养与实践能力显著提升:创新竞赛: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国家级奖项16项,含主体赛特等奖2项,曾获全国“优胜杯”;社会实践:获评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单位,获省级社会实践荣誉31项;志愿服务:获全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金奖2项、全国青年志愿者优秀项目奖1项,获批湖北省“本禹志愿服务队”6个;个人荣誉:12人获评团中央“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4人获“中国电信奖学金”;就业质量: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2%以上,多数毕业生已成长为所在领域的骨干力量,为行业发展与社会建设贡献力量。(六)科研与社会服务学校积极融入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主动对接纺织行业转型升级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研实力与成果转化能力突出:科研平台:拥有纺织新材料与先进加工全国重点实验室,以及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等高水平科研基地,建有一批新型校地校企研发机构;科研项目:先后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和省部级科研课题600余项,多项成果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在纺织、印染、服装、艺术设计等领域优势显著;科研奖励: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社会科学)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5项艺术作品入选全国美展;成果转化:连续多年跻身“中国高校专利转让排行榜(TOP100)”,技术服务合同登记额居湖北省高校前列,一批校地校企合作项目在10余个省份落地,产生显著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七)国际交流合作学校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持续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国际影响力与合作广度不断拓展:合作身份:是中国政府奖学金委托培养单位、“欧洲纺织大学联盟”首个中国大陆成员、“英国纺织学会”“美国纤维学会”理事单位、中国-中东欧国家(17+1)高校联盟地方合作高校;合作平台:建有教育部首个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拥有湖北省首个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武汉纺织大学伯明翰时尚创意学院;合作项目:与日本文化学园大学开展本科层次合作办学项目,与澳大利亚、美国、俄罗斯、捷克等国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生,与英国、美国、法国、德国等近200所海外大学签署国际交流合作协议;援外培训:2006年起承办商务部对外援助项目,已成功举办100余期援外培训班,为90多个国家或地区培训2000余名政府官员及技术人员,助力国际纺织领域交流发展。面向未来,武汉纺织大学将以更昂扬的姿态、更开放的胸襟,朝着“学术实力强、培养质量高、育人环境美、文化氛围浓、办学声誉好”的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目标迈进,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二、武汉纺织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注意事项(一)招生说明1. 武汉纺织大学是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考点代码:4222),可接收考生范围详见学校研究生院主页发布的考点公告;2. 2026年学校计划招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可查阅《武汉纺织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3. 报考以下专业的考生(含户籍不在武汉市的考生),必须选择武汉纺织大学报考点(代码4222),并在学校阳光校区参加考试:设计学(专业代码:140300)设计(专业代码:135700)工业设计工程(专业代码:085507)(二)报考条件考生报考前须对照国家规定与自身实际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导致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具体条件如下: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武汉纺织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的体检要求,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学习;4. 考生学业水平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含往届本科毕业生);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计算周期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学校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读研究生(含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提交书面同意证明。(三)报名流程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二者缺一不可,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操作。 1. 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2025年10月10日至13日,每日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2025年10月16日至27日,每日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信息也不得修改。(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3)志愿填报:考生报名时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公布复试分数线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学校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自主填报多个调剂志愿;(4)信息真实性:考生需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经历、奖惩情况等信息,提供真实材料;特别是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处罚的情况,须如实填报;弄虚作假者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5)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校验的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6)专项计划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学校仅专业学位全日制各专业接收该计划考生;报考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人员(“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报名时需选择“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入伍前入学信息、入伍及退役信息;推免生报考:学校全日制各专业(领域)均接收推免生;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15日前(以国家通知时间为准),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至规定日期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推免资格自动失效;已被学校或其他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7)责任提示:考生需认真了解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因不符合条件导致后续无法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的相关问题,也由考生自行负责;(8)非全日制招生:学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2. 网上确认(1)确认时间与地点: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具体安排详见学校研究生院主页发布的相关公告;(2)确认材料与要求:考生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往届生)或学生证(应届生)、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供核验;考生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信息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因填写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需按报考点要求,配合采集本人素颜、无妆、白底登记照及其他电子图像信息,图像将用于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及学籍档案。 3. 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试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试、复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四)考试安排 1. 初试(1)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具体考场安排以《准考证》标注为准;(2)初试科目:大部分专业初试设置四个单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两门业务课(各满分150分),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以下专业初试设置两个单元科目:工商管理(MBA,专业代码125100)、会计(专业代码125300)、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代码125604)、审计(专业代码125700),考试科目为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2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2. 复试(1)复试时间:预计为2026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内容及形式以报考学院通知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告为准;(2)复试内容:专业能力考察:通过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等形式,考察考生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外语能力测试:以听说交流形式进行,考察考生外语应用能力;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专项加试:工商管理(MBA)、会计、物流工程与管理、审计专业考生,需加试政治理论;其他要求:学校或学院复试规定的其他内容。3. 录取(1)定向就业录取: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2)保留入学资格:被录取的新生,经本人申请并获学校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待工作结束后再入学学习;(3)资格核查: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三、其他事项(一)若本简章涉及内容与国家政策发生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二)本简章中各专业所列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各专业招生人数包含推免计划数、中科院联合培养计划数,专硕各专业招生人数包含士兵专项计划数。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为准,未完成接收推免生计划的名额用于2026年公开招考。(三)未尽事宜,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也可登录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并随时关注网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招生相关政策和招生专业目录均以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2025-09-29 10: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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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以国家需求与区域发展为导向,旨在培育两类高层次人才:学术型专门人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具备服务国家与人民的社会责任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掌握本学科坚实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拥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能够胜任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学术领域工作。应用型专门人才:同样满足上述思想政治与品德要求,且具备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可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任务,拥有良好职业素养,适配行业实践与社会发展需求。二、招生计划、学习形式及学制(一)招生计划2026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将在 2025 年 1088 名实际完成招生计划的基础上进行浮动调整;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青海省教育厅正式下达的文件为准,后续将根据生源情况、学科发展需求进一步优化分专业计划。(二)学习形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两类研究生考试招生均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标准与培养质量底线,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与效力。就业方式对应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考生需在报名时明确选择,录取后原则上不得变更。(三)学制我校各招生专业基本学制分为 2 年或 3 年,具体专业的学制信息详见《青海民族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 “招生专业目录”),考生可根据目标专业查询对应学制要求。三、报考条件(一)通用报考条件所有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满足以下基础条件:国籍与政治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学业水平要求: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招生专业目录另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2)本科毕业学历人员: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往届生。(3)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录取当年入学前),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博学位人员: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时需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二)专业学位硕士专项报考条件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代码:035101)(1)符合上述 “通用报考条件” 的全部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代码 0301] 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除外)。法律(法学)专业学位(代码:035102)(1)符合上述 “通用报考条件” 的全部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含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旅游管理(125400)专业学位(1)学习形式限制:均为非全日制,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2)基础要求:符合 “通用报考条件” 中第 1、2、3 条(健康要求)的规定。(3)工作年限与学历要求: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时间为录取当年入学前);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4)报考类别要求:报考类别须选择 “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单位需准确填写为考生现工作单位;考生进入复试后,须按要求提交在职证明材料,未提交或材料不符者取消复试资格。(5)工商管理专业特别规定:需同时遵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执行。其他专业学位硕士:报考我校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符合上述 “通用报考条件” 的全部要求。(三)推免生接收要求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具体条件、流程与时间安排,将另行制定专项文件,后续通过研招网及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考生可持续关注。(四)特殊政策报考条件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初试加分条件(如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 等)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需在报名时按要求申报。“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我校该专项计划仅面向以下专业招生:法律(非法学)[035101]、法律(法学)[035102]、工商管理 [125100]、旅游管理 [125400],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报考对应专业。(五)免初试专项条件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上述 “通用报考条件” 第 1-3 条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报名要求: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逾期不可补报。录取流程:学校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四、报名流程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两个阶段操作,缺一不可。(一)网上报名要求报名时间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正式报名阶段可修改补充,无需重复报名。报名平台与信息填写考生需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专业、报考点等内容,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填写注意事项:(1)每位考生仅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不可多专业报考;(2)需如实填写学习经历、学历信息,提供真实材料,不得隐瞒或伪造;(3)需详细填写本人奖惩情况,尤其是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处罚的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研招网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提前确认信息准确性;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如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否则影响报名资格。特殊政策申报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系统提示填报申请信息;我校及有关部门、报考点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关政策,或不得参加专项计划初、复试。推免生报考限制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或单独考试,若违反规定,取消推免录取资格。残疾人考生便利服务我校遵循残疾人参加招生考试的相关要求,为有需求的考生提供必要支持条件与合理便利;考生如需在考试期间享受便利服务(如无障碍考场、延长考试时间等),需在报名阶段主动与我校及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安排。诚信承诺与责任考生需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遵守承诺内容;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按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可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书面同意,未获同意者不得报考;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信息查阅义务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选报考点及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及时了解网上确认时间、考试安排、注意事项等信息,主动配合完成相关工作,避免因信息遗漏影响报考。(二)网上确认要求确认时间与组织: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情况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流程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信息核对与修改限制:所有考生均需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如无法参加考试、录取信息错误等),由考生自行承担。电子信息采集: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信息(照片)采集及身份验证,图像信息将用于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及学籍档案,务必保证清晰、规范。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核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及青海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的报考信息、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细致审核,重点核查考生学历(学籍)真实性、报考资格符合性、政策享受条件有效性等,确定考生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资格;审核发现考生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将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且 “随时发现、随时处理”,确保招生公平。六、初试安排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前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书写或标记。考试凭证:考生参加初试、复试时,必须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方式:全国统一考试初试均为笔试,具体科目考试形式以准考证标注为准。考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考试时间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告及准考证为准,考生需严格按时间参加考试,迟到超过规定时间者不得入场。成绩查询:初试成绩预计于 2026 年 2 月中下旬公布,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查询本人成绩;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按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要求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七、复试安排复试基本信息:复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对应的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复试组织:复试时间、地点、方式(线上 / 线下)、成绩使用办法等由我校自主确定,后续将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另行通知;复试进度:全部复试工作预计于 2026 年 4 月底前完成,考生需持续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及时获取复试通知。复试分数线:我校将在教育部划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基础上,结合各专业生源数量、招生计划、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20%)等情况,确定并公布报考我校考生的复试成绩要求,达到要求者方可进入复试。复试资格审核:复试期间,我校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身份证、准考证、人脸比对)、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身份进行核查;同时复审考生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一律不予安排复试。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不合格者(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专项科目考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所有专业复试均包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其中,初试外国语考试科目为 266 梵文(含 40% 英语)的考生,复试外语语种统一为英语。再次复试:若有必要(如考生成绩相近、考核结果存疑等),我校可按相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再次复试结果作为最终复试成绩依据。八、调剂安排调剂启动条件:当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某专业的合格生源(达到复试分数线且通过复试)不足该专业招生计划时,我校将启动调剂工作,接收符合条件的外校考生调剂。调剂平台要求:所有考生的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提交,未通过该系统提交的调剂申请无效,我校不受理线下调剂。调剂信息查询:调剂工作启动后,考生可通过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及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查询各专业调剂计划余额、调剂条件、调剂流程等信息,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九、体检要求考生在被我校拟录取后,需按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体检通知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重点核查考生诚信状况。诚信档案核查:我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核查;若考生存在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被停考处罚,且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考的,我校将根据情节轻重决定是否录取。复试阶段考核:复试期间,我校将组织专人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必要时将通过 “函调”(向考生所在单位、学校发函)或 “派人外调” 的方式,进一步核实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面谈或外调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后核查: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学校或工作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及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与品德情况,核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十一、录取流程拟录取名单确定: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复试录取办法,综合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比例折算为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检查: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我校将开展全面录取检查,重点核查考生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如学历学籍未通过审核、考核不合格等)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定向就业协议签订:定向就业考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定向就业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合同;因报考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如单位不同意报考、合同无法签订等)的,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录取后不得变更就业方式(定向 / 非定向)。学历证书核验: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我校将对证书进行核验,未按时取得者,录取资格自动失效。新生报到与入学资格保留:新生需凭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需有正当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履行请假手续;未请假或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已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如需保留入学资格,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学费、住宿及奖助学金所有专业收费标准统一为8000元/生·学年。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收费标准,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我校为全日制研究生安排住宿。具体费用根据所分配公寓收费标准确定。我校面向研究生设立的奖助学金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具体发放标准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其 他一、根据教育部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我校未授权任何第三方开展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招生咨询等活动。我校不办理参考书目邮购事宜,考生可自行购买。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青海民族大学微信公众号、各招生学院官网是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指定发布渠道,请考生随时关注有关信息。三、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主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材料,考生须保证在入学前有效。为避免部分应届毕业生在录取通知书邮寄期间已毕业离校,应填写家庭常住地址,联系方式应为常用固定手机号码。请考生务必如实详细填写。因通讯地址不详,联系方式变更导致投递失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四、联系方式招生单位代码:10748通讯地址: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西宁市八一中路3号) 马老师 丁老师 才让老师邮政编码:810007联系电话:0971-8237294五、本简章未尽事宜以教育部规定为准。2025-09-29 16: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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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财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备服务国家与人民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人才。具体分为两类:一是掌握本学科坚实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拥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能够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学术型专门人才;二是具备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可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拥有良好职业素养的应用型专门人才。二、招生计划1. 总体计划:我校2026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804人,该人数为预计招生规模,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上级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文件为准。2. 计划调整: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仅为初步分配,学校将根据考生报考热度、初试成绩分布、复试情况等因素,对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确保招生资源合理配置。三、招生类别与专业(一)招生类别原则我校严格遵循“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选拔。其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时需明确定向就业单位。(二)招生专业范围1. 专业目录参考:具体招生专业可查阅《内蒙古财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将详细列出各专业代码、研究方向、考试科目等信息。2. 专业调整说明: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学科布局,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按一级学科进行招生,原下设的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030505思想政治教育、030506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4个专业,均调整为该一级学科下的研究方向,考生报考时需选择对应研究方向。四、报考条件(一)通用报考条件所有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 国籍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 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能够正常完成学业。3. 学业水平要求: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2026年9月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若未按时取得,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至2026年入学前满2年及以上;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以上两类考生均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报考需满足额外要求:①不接受跨专业报考;②外国语水平需达到以下任一标准: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全国大学日语四级考试60分及以上、全国大学俄语四级考试60分及以上,或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四级合格证书、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英语/日语/俄语合格证书;③需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至少2篇本专业学术论文;④复试时需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3)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时需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在校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复试时需提交同意报考证明。(二)专项专业报考条件1.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代码:035101) (1)需满足通用报考条件中第1-3条的全部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形式上非法学但实际内容为法学的专业毕业生,均不符合报考要求)。2.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代码:035102) (1)需满足通用报考条件中第1-3条的全部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均可报考)。3. 工商管理(125100)、旅游管理(125400)、公共管理(125200)专业学位硕士 (1)基础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2)就业类型要求:按相关文件规定,以上专业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选择“定向就业”类别,并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全称;复试前需提交《关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声明》及定向就业协议等证明材料,未提交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加复试。 (3)工作年限与学历要求: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工作年限计算至2026年入学前);②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③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4)工商管理专业特别规定:工商管理(125100)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试招生政策,同时需遵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五、报考程序(一)网上报名与确认报考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必须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缺一不可。1. 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①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3日,每日9:00—22:00;②正式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7日,每日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正式报名阶段可修改补充,无需重复报名。 (2)报名要求:①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完成报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专业、报考点等内容,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②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时需准确填写相关信息;③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初试、复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④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往届生、同等学力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不得随意选择报考点。2. 政策申报与审核 (1)少数民族照顾政策:①适用对象: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具体范围见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均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工作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②申报与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由报考点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享受该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2)初试加分、免初试及专项计划政策:①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②有关部门、报考点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审核通过者方可享受相应政策;未按规定申报或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关政策,也不得参加专项计划初、复试。 (3)初试加分规则:加分政策范围严格按照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加分分值不得累加;已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未按规定申报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申报:①报考该计划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身份)进行资格复核;②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③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且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申请调剂至“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该加分,不可参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3. 网上确认 (1)确认要求:考生需及时关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及所选报考点(含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我校报考点公告将另行通知),按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 (2)材料提交:考生需积极配合报考点要求,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生提交学生证)、报考点要求的其他材料等,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得修改,因填写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图像采集: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信息采集,图像将用于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及学籍档案,务必保证清晰、规范。(二)资格审查我校及各报考点将根据教育部及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的报考信息、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细致审核,重点核查考生学历(学籍)、报考资格、政策享受条件等,确定考生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初试。(三)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前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书写或标记;考生参加初试、复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六、考试安排(一)初试1. 考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如下: (1)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仅管理类专业学位硕士考); (2)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等,按报考专业要求选择); (3)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数学、专业基础课等); (4)12月21日下午14:00—17:00:业务课二(专业课程)。2. 考试要求: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考生需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按规定携带考试用品。(二)复试1. 复试组织:复试由我校统一组织,各招生学院具体实施,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将根据专业招生计划、考生质量确定,具体以《内蒙古财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为准(该办法及复试参考书目将在复试前另行通知)。2. 资格审查:复试开始前,我校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核查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籍)证明、政策享受材料等,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安排复试。3. 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面试、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等,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评分标准将在复试办法中明确。七、录取流程(一)录取原则与要求1. 录取依据: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构成的总成绩,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学术潜力、身心健康状况等,综合衡量后确定拟录取名单。2. 名单审议与公示:拟录取名单需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按规定程序上报教育部备案,并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示;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3. 档案与协议要求:①全日制拟录取考生需在学校指定时间内,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未按时转入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②非全日制拟录取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查阶段提交定向就业合同,因报考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的,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相关责任。4. 思想品德考核:考生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如存在作弊、违纪记录,或政治立场不坚定等),我校不予录取。(二)体检要求拟录取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八、学制与学费标准(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 学习形式:全日制2. 学制:3年3. 学费标准:8000元/生/年(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 全日制专业学位 (1)学制2年、学费12000元/生/年:金融、国际商务、数字经济。 (2)学制3年、学费12000元/生/年:审计、会计、应用统计、税务、资产评估、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公共管理(125200)、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社会工作、资源与环境。2.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1)学制3年、学费12000元/生/年:公共管理(125200)、旅游管理(125400)。 (2)学制3年、学费20000元/生/年:工商管理(125100)。九、毕业要求我校硕士研究生需严格按照《内蒙古财经大学全面提升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实施细则》及所在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课程学习、学分修读、科研实践(或专业实践)、学位论文开题、撰写与答辩等环节,达到相应毕业标准后,方可申请毕业;具体要求以各专业培养方案为准。十、违规处理1. 处理依据: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内蒙古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等环节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依法依规予以相应处理(如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报考资格等)。2. 诚信记录:考生在本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至考生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相关记录将作为后续升学、就业的重要参考。十一、住宿及其他说明(一)住宿安排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我校将统一安排住宿,住宿地点为内蒙古财经大学西校区,具体住宿标准、费用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统一安排住宿,考生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二)授课方式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公共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用分段集中授课模式,授课时间不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具体授课安排由各招生学院在开学前通知考生。(三)考研辅导规范1.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包括考前培训班、冲刺班、真题讲解班等),也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举办考研辅导活动。2. 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发放传单、举办讲座等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或组织相关活动;严禁在校生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3.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欢迎广大考生、教职员工监督,若发现相关违规行为,可向我校研究生院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4. 未尽事宜:本章程未明确的事项,均按照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若国家政策调整,将以最新政策为准。十二、联系方式1. 信息查询:考生可登录内蒙古财经大学学科建设处(研究生院)官网,查询招生章程、专业目录、复试办法、录取公示等招生信息。2. 办公地点:内蒙古财经大学西校区综合楼A座7楼722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3. 通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北二环路185号内蒙古财经大学研究生院,邮政编码:010070。4. 联系电话:0471—5300146(工作日9:00—11:30,14:30—17:00)。5. 学院咨询:各招生学院的研招咨询联系方式,以学科建设处(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信息为准,考生可根据报考专业咨询对应学院。2025-09-29 16: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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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力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为进一步优化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与结构,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依据教育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东北电力大学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东电研发[2019]14号),我校2026年拟面向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开展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收工作。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推进,特制定本章程。一、招生计划与学科专业范围1. 招生人数:我校2026年计划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20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22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最终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若硕士推免生招生计划未完成,剩余名额将转入当年考试招生计划中使用;直博生招生名额占用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 招生专业:推免生、直博生具体可报考的专业,可参考《东北电力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该目录明确列出了所有具备推免生接收资格的学科专业。二、申请条件1. 国籍要求: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合法的报考身份。2. 思想政治与品德要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3. 推免资格要求:必须已取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且该资格经本科学校公示无异议。4. 学术与能力要求: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与创新精神;在校期间参与过科学研究项目、国家级学科竞赛等活动的申请人,在选拔过程中将予以优先考虑。其中,直博生申请人原则上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5. 身体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中的相关要求,能够正常适应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任务。6. 学科专项要求:需符合所申报学科专业根据自身培养需求提出的其他具体申请条件。7. 通用章程要求:同时需满足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三、招生流程与时间安排(一)报名阶段1. 报名平台:推免生、直博生的报名工作均需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开展。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完成注册,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2. 报名费用:申请人需按规定标准缴纳报名费用,缴费完成后方可确认报名资格。3. 推免生报名细节: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22日至10月12日。 (2)材料提交:申请人需将以下申请材料扫描为PDF格式,整合压缩为一个文件包,按“姓名+推免专业”的格式命名文件及邮件主题,发送至指定接收渠道。需提交的材料包括:①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1份(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②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证书扫描件1份;③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从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④本科阶段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能体现个人学术水平与科研潜力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的扫描件。4. 直博生报名细节: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23日至10月12日。 (2)材料提交:申请人需先填写《东北电力大学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表中需包含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出具的推荐意见;同时将学生证、本科阶段课程成绩单、外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以及在校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参与学术科研活动的证明材料等扫描为PDF格式,与申请表一同整合压缩为一个文件包(文件及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姓名+推免专业”),发送至指定接收渠道。5. 信息核对:申请人需仔细核对报名时填写的所有信息,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信息一经提交确认,将无法修改。(二)复试通知与确认1. 通知发送:各招生学院需在收到申请人报名材料后的48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人发送同意复试或不同意复试的通知。2. 考生确认:推免生、直博生需在收到复试通知后的24小时内,登录系统完成回复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安排。3. 复试安排: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考核要求,将由各招生学院另行通知申请人,请申请人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收相关信息。(三)体检与拟录取1. 体检安排:体检工作将在申请人被确定为拟录取对象后组织开展,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及标准,学校将另行通知。2. 拟录取确定:我校将根据申请人的复试成绩、招生计划额度,结合其学术背景与综合表现,确定拟录取名单。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拟录取,未按时确认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3. 名单公示: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接受考生与社会各界监督。四、学制、学习方式与办学地点(一)学制1. 推免生:大部分专业推免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其中英语笔译专业学位硕士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2. 直博生:基本学制为5年,一般情况下不允许申请提前毕业,最长学习年限为7年。(二)学习方式推免生、直博生的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需按学校培养计划要求,全脱产在校完成课程学习、科研训练与学位论文等培养环节。(三)办学地点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办学地点为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具体分为东北电力大学东校区与西校区,各专业研究生的具体就读校区将根据学校教学安排确定。五、学费标准1.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2.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3. 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六、奖助办法为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发学习与科研积极性,我校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内容如下:1. 国家助学金:面向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除外)发放,硕士研究生标准为600元/人/月,博士研究生标准为1300元/人/月,每年按10个月发放。2. 国家奖学金: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0000元/人,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30000元/人,具体获奖名额按当年国家下达的指标执行,通过评审确定获奖人选。3. 学业奖学金:针对部分学习成绩良好、科研表现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具体奖励标准、评审条件及名额分配,按学校当年发布的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4. 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协助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帮助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与生活费问题,具体办理流程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七、注意事项1. 录取后限制:已被我校成功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列入2026年本科毕业生就业派遣计划,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若违反此规定,学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2. 材料真实性要求:申请人需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真实、有效,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伪造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3. 报名时间要求: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必须在我校研究生院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操作;未按时完成报名的,将无法参与我校推免生录取流程,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八、联系方式1. 联系部门: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2. 联系人及电话:郎老师,联系电话为0432-648064323. 联系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4. 办公地点:东北电力大学西校区东石头楼313室申请人若在报名、复试等环节有疑问,可通过上述方式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2025-09-29 15: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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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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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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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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