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校部分专业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政策和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拟对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进行调整,为方便考生提前做好复习准备,现对调整情况公布如下。
自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年度起:
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的040101教育学原理、040102课程与教学论、040103教育史、040105学前教育学、040106 高等教育学、040108 职业技术教育学、0401Z1教师教育学专业的初试业务课一由原来的“622教育学基础综合”调整为统考科目“311教育学专业基础”。
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的“077100心理学”专业改为“040200心理学”,该专业两门初试业务课“627心理学基础、827心理学研究方法”调整为统考科目“312心理学专业基础”(满分300)。
智慧教育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的087100管理科学与工程、083500软件工程、085404计算机技术、085410人工智能专业的初试业务课二由“878数据结构与数据库”调整为统考科目“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
地理测绘与城乡规划学院的070501自然地理学、070502人文地理学、070503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的初试自命题科目“601高等数学基础”调整为统考科目“303数学(三)”。
外国语学院的050201英语语言文学、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的初试业务课二“842英语写作与翻译”和045108学科教学(英语)的初试业务课二“841英语写作与翻译(教)”调整为“841英语写作与翻译”。
其他招生专业、方向设置、考试科目如有调整,以江苏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以上调整如与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符,以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政策为准。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请广大考生知悉并积极备考,及时关注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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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学2025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为顺利推进 2025 年工商管理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确保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在坚守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原则的前提下,统筹规划、精准落实、严格管控,依据《重庆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普通招生考试管理办法(试行)》(重工商大发〔2025〕1 号)等相关文件,并结合工商管理学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复试录取的组织架构与职责(一)复试录取工作由工商管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 “委员会”)牵头组织。该委员会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其具体成员名单需上报研究生院审核确定。(二)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委员会承担复试环节的组织工作,确保复试工作符合国家有关考试的要求,并做好复试材料的归档,其保密级别与初试一致。(三)组建专业面试测试小组和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小组。专业面试测试小组成员原则上应是学术水平高、品德良好且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另设秘书一名。各测试小组需对自身的测试结果负责。测试小组成员确定后,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其进行培训,学校纪委监察处、研究生院负责监督检查。若教职工或干部的亲属报考本校相关专业,则不得参与该专业的复试工作。(四)按照学校要求,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需进行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相关资料上交学校研招办,保存时间不少于 1 年。此外,复试过程要有纸质记录,复试小组需为每名考生给出复试评语和复试成绩。二、复试遵循的准则秉持科学选拔准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运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保障生源质量。坚守公平公正、优中选优、保证质量的准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完善,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博士点实际,优先录取与本博士点关联紧密、培养潜力大的考生。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准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着重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和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程度等。遵循客观评价准则。对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成绩进行量化考核,并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三、复试的具体要求(一)复试方式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复试按不低于 1:1.2 的比例,采用差额形式进行(复试名单可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查询)。复试需结合专业要求,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和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同时,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或学习态度、道德品质等。复试采用线下面试形式,时间为 5 月 14 日(周三)13:00。复试成绩总分为 100 分,其中专业面试成绩占 90 分,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占 10 分。(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内容审查考生的政治素养。审查考生本人的实际学习和工作表现。(三)复试内容专业面试(满分 90 分)考生需准备 5 分钟的 PPT,介绍个人基本情况和博士期间的研究计划,随后按流程回答面试专家的提问,最后由专家评分。主要考核内容如下:① 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60 分)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对问题的准确把握能力,回答问题时的知识面和知识运用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应变能力及综合素质。② 科研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15 分)针对考生的研究计划设计,考查其思维敏捷度、分析逻辑性、表达能力、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③ 道德品质及其他综合素质(15 分)考核考生在面试过程中的综合素质表现,包括是否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能否正确进行自我认识和评价,是否有高度的团结协作精神,是否遵纪守法、文化素养高,举止谈吐是否得体。专业面试由面试小组负责考核,全程进行录像。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 10 分)由专业外语教师对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进行考核,全程录像。四、成绩的核算方式考生综合成绩满分为 100 分,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各占 50%,具体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 = 初试成绩总分 ×50% + 复试成绩 ×50%。面试结束后,最终成绩由研究生院和研究院在纪委的监督下进行核算。五、考生录取规则全脱产考生的相关要求请参照重庆工商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严格执行 “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公平、公正、公开” 的录取原则,根据复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择优录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不予录取:(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2)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专业面试成绩低于 54 分者;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低于 6 分者。(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不合格者。(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者。(5)入学体检不合格者,按上级有关文件处理。(6)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或发现在初试、复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拟录取名单需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拟录取名单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学校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六、材料提交及日程安排提交材料(1)个人基本情况和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介绍的 PPT 电子版、《附件 4: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需在 2025 年 5 月 13 日(周二)12:00 前发送至以下邮箱(邮件名称:面试 PPT 和计划书 + 考号 + 姓名):会计学方向:162083813@qq.com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市场营销学方向:zhanglu@ctbu.edu.cn(2)选择全脱产学习且无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交全脱产学习承诺书(下载并填写附件 1);选择全脱产且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全脱产学习同意书(下载并填写附件 2),考生根据个人情况选择附件 1 或附件 2 填写。凡录取后未按照承诺书内容办理全脱产学习相关档案调转等手续者,取消录取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或不按规定模板提交材料者,视为非脱产学习。(3)若导师有多名考生进入拟录取名单,导师根据对自身和考生的综合评价,在指标范围内具有优先选择的自主权,未被原报考导师选中的考生按照自愿互选的原则调剂到其他具有空缺指标的导师,需下载填写《2025 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师生互选自愿调剂表》(附件 3)。(4)请考生根据情况自行下载并填写附件 1、附件 2、附件 3,亲笔签名并加盖手印、单位鲜章,复试时交到工商管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委员会(复试身份确认、签到现场)。复试流程七、其他说明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面监督下开展,对复试录取过程中的问题实行复议制度。具体如下: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部分考场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面试小组进行复议。学校研招办:023-62769448,联系人:黄老师。博士培养办:023-62769317,联系人:张老师。工商管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委员会2025 年 5 月 8 日附件【附件2:2025年全脱产攻读重庆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同意书(有工作单位考生).docx】附件【附件4: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docx】附件【附件3:202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师生互选自愿调剂表.doc】附件【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全脱产学习承诺书(无工作单位).docx】2025-09-03 11: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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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信息汇总一、前言安徽师范大学作为安徽省内一所重点高校,其研究生招生工作一直备受考生关注。2025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信息,对于广大考生来说,是极为重要的参考依据。本文将对安徽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相关信息进行汇总,以便考生能够更全面地了解相关流程与要求。二、招生信息平台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是考生获取招生复试与录取信息的重要渠道。该网站为考生提供了全面且详细的招生动态,包括复试名单、复试安排、录取原则等重要信息。考生可以通过访问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了解最新的招生动态。三、复试工作安排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安徽师范大学在复试工作中,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一位考生都能在同等条件下竞争。复试内容通常包括专业笔试、面试以及外语水平测试等多个方面,旨在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学校会提前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复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考生需密切关注并按时参加复试。四、录取原则与流程安徽师范大学的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学校招生章程进行。录取时,学校会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对于调剂考生,学校也会根据其综合表现,择优录取。录取结果将在复试结束后的一段时间内公布,考生可以通过招生信息网查询自己的录取状态。五、联系方式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花津南路2号,邮编为241003。考生在复试与录取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以通过电话0553-5910126与招生办公室取得联系。同时,考生也可以通过访问招生信息网,获取更多招生资讯。六、结语安徽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信息的汇总,为考生提供了一个清晰的参考框架。考生应充分利用招生信息网提供的资源,提前做好复试准备,并密切关注录取动态。希望每一位考生都能在安徽师范大学开启自己研究生阶段的学术旅程。2025-08-25 17: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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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办理后续相关事宜的通知各位考生: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预计在6月中上旬发放,现将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填报、人事档案调取、党团关系转接等后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填报请2025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于5月30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yjsgl.qlu.edu.cn/),点击录取环节——信息完善,填报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 长清校区本校应届考生不予邮寄,需本人携带身份证自行领取,具体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委托他人代领,需携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人事档案调取2025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yjsgl.qlu.edu.cn/),依次点击录取——调档函,下载调档函自行打印(彩色打印)并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请将调档函交档案所在人事部门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并提醒人事部门寄发时在外信封封面上注明:2025级ХХ学部(学院、研究所)ХХХ(本人姓名)新生人事档案,以便查收。 特别说明:1.全日制非定向培养研究生,必须调人事档案;全日制定向培养研究生档案转递到学校审核后,退回定向单位。非全日制研究生不需调人事档案。2.各位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方可办理档案转接手续,8月18日前寄送到。3.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所在学部(院、所)要求办理档案转接手续。4.档案寄送请选择机要或EMS快递,务必保证档案处于密封状态。 三、党团组织关系转接1.党组织关系转接山东省内新生,党员组织关系通过“灯塔—党建在线”进行线上转接,接收党组织的名称应根据实际录取情况填写,一般应填写为“中共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学部(学院)委员会”。来自省外的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须持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抬头为“中共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委员会”,去向为“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学部(学院)”。如需通过全国组织关系转接系统进行线上转接,接收党组织的名称应根据实际录取情况填写,一般应填写为“中共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学部(学院)委员会”。 2.团组织关系转接(1)新生团员组织关系需通过“智慧团建”系统进行网上转接,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或团员本人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发起组织关系转出,先申请转入所属学部(学院)团委(团总支):共青团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XX学部(学院)委员会,具体可参考“智慧团建”系统内《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操作说明》;(2)入学后,各学部(学院)团委(团总支)收取新生的团员档案并进行审核,对材料齐全的新生团员予以团员身份认定,材料缺失的新生团员,待补齐团员档案材料后再行认定;(3)各学部(学院)团委(团总支)于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建立新生所属团组织,及时将已认定团员身份的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入,具体要求详见“智慧团建”系统内《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5.0 版 2024 年 5 月)》。2025级研究生新生所在的党组织及支部名称和团支部名称请查询附件。2025年硕士研究生党团组织关系接收支部信息情况汇总表.pdf2025-08-11 09:2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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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经过学校研究决策,现将各类型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相关说明公布如下:一、专项计划考生复试成绩准入标准(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该计划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按学科门类及专业类别划分,具体标准如下表所示:(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2025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按学科门类设定,具体数值如下表:二、普通计划考生复试成绩要求对于普通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其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不得低于教育部划定的 A 类地区国家分数线;二是需达到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划定的具体分数线。目前,各二级招生单位的分数线暂未公布,考生需持续关注相关二级招生单位官方网站发布的通知,以便及时获取最新信息。三、其他重要说明西南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具体工作安排,包括复试时间、流程、内容等,将另行通过官方渠道发布。考生需同时关注西南大学校级招生网站及所报考二级招生单位的网站,避免错过关键信息。最终具备参加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将由各二级招生单位负责审核并在其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请考生密切留意公示动态,及时确认自身复试资格情况。2025-09-03 16: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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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的通知》(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以及《关于做好自治区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新教考〔2025〕11 号)等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健全复试录取规则,严密规范复试录取流程,保障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与原则秉持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科学选拔的准则;遵循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准则;坚守选拔具备培养潜力研究生的准则;在复试录取流程中,切实落实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的准则。保障生源质量,依据需求招生,秉持宁缺毋滥的态度。二、组织管理为切实履行研究生复试工作的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研究生复试录取组织工作,学校组建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下设五个专项工作小组,各学院也相应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三、严格规范复试管理(一)专业复试方式与时间安排复试方式:综合考量实际情况,我校确定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开展本次专业复试工作。时间安排:4 月 7 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4 月 8 日启动调剂工作;4 月 28 日前完成调剂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时间将在近期于官网发布。(二)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一志愿考生名单确定(1)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我校执行 B 类考生分数线,各学科专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可在官网查询。(2)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少数民族考生,若属于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且在研考报名时已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依照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或者工作单位与户籍均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同时在研考报名时已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可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上述条件且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复试。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享受该照顾政策。此类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会在官网发布。(3)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在符合报考条件且通过我校划定的进入复试初试成绩要求后,可进入复试。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按照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参与复试,仅能在调剂阶段依照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具体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详见官网发布内容。(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在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①参与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中的任意一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②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人员,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且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可累计。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调剂考生名单确定我校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正式开放后,会在该系统公布具体的调剂专业、计划缺额信息等内容。考生需在系统开放期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填写调剂志愿,我校将通过此平台开展调剂工作,并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系统将自动解锁,考生可再次填报调剂志愿。我校复试采用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通常不低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 12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则按照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我校各学科专业不开展破格复试工作。对于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三)复试资格审核严格审核考生身份及资格。应届考生需提供学生证、身份证以及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考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以及学历电子证书备案表。各学院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与核验;对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允许其参加复试。享受照顾或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按照我校通知要求,按时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交至报考学院进行核实。研究生处依据国家提供的名单进行审核,经审核不符合照顾或加分政策的考生,不享受相应照顾、不予加分。考生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且在复试全程遵守诚信原则。(四)复试内容与流程各学院成立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 5 人及以上专家组成(人数为单数,包含 1 名外语听说测试专家);复试专家原则上由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的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外语测试教师需具备相应的外语水平。各复试小组严格遵守《新疆师范大学 2025 年复试小组工作规范》,牢固树立 “考试招生育人” 的理念,致力于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复试内容复试内容主要包含三个部分:综合面试、专业知识考核、外语听说测试。报考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需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1)综合面试考核涵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文素养、举止表达以及礼仪规范等方面;首先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心理健康测评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性格及意志状况等,测评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学术型考生,要加强对其专业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对于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关注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了解。(2)专业知识考核:主要针对我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测试。各学院根据参加复试的学生人数,按 120% 的比例命制质量等同、效果一致且能体现学科专业特点的试题。试题重点考查该科目的基本概念、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等内容,以综合性、开放性试题为主。(3)外语听说测试中,非外语类考生需进行与初试外语科目相同的外语口语测试,外语类学科专业考生需进行第二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4)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过程中组织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考试形式及所占权重由学院自行确定后报研究生处。(5)同等学力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是否需要加试,由各学院自主决定。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长为 6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加试科目与招生简章公布的一致。加试科目中有一门及以上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流程(1)复试应全面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复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若考生明确表示已完成作答,可提前结束考核。(2)各学院需严格管理复试过程,建立 “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工作机制。复试试题在启用前属于机密材料,各学院在命题完成后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确保试题科学、规范、安全。(3)复试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工作结束后,评分记录交由学校研究生处招生科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复试过程的影像资料由学院留存备查,保存期限为 3 年。(4)各学院在复试过程中若出现突发事件,学院领导小组需立即进行分析研判,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送学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5)在复试过程中,若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6)研究生处及校纪检部门需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五)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其中综合面试满分为 50 分、专业知识考核满分为 40 分、外语听说测试满分为 10 分;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纳入复试总成绩,具体占比由学院确定后报研究生处。四、规范开展调剂工作(一)调剂基本条件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调剂进入我校的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符合《新疆师范大学 2025 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目录》中调入专业对应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达到《新疆师范大学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体育学及体育硕士)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 B 类考生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 B 类考生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我校接受调剂的各专业均要求考生的初试外语科目,须与《新疆师范大学 2025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对应专业公布的初试外语科目一致。同一专业中,已参加专业复试且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可再次参加该专业的调剂复试。我校无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专项计划,不接收该计划的调剂考生。在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的前提下,考生还需符合学科专业自行制定的其他要求(详见调剂公告)。(二)调剂工作要求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并组织复试。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调剂。每次开放调剂系统的持续时间一般不低于 12 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的锁定时间不超过 36 个小时。对于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在报名时申请了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到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在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则不可参加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调剂。(三)调剂信息发布考生可实时查询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也可登录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官网(https://yjsc.xjnu.edu.cn/)查询相关信息。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结合学科实际情况,参照相关比例自行确定权重,并报研究生处招生科备案。五、录取工作说明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循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2025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比例为初试成绩占 60%,复试成绩占 40%。(一)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核算方式(1)当初试成绩总分满分为 500 分时,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核算公式如下:总成绩 =(初试成绩 ÷5)×60%+ 复试成绩 ×40%。(2)当初试成绩总分满分为 300 分时,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核算公式如下:总成绩 =(初试成绩 ÷3)×60%+ 复试成绩 ×40%。总成绩排名方式(1)普通计划考生的总成绩按照学科专业进行排名,其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排名。一志愿上线考生按学科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比较复试成绩。调剂考生分批次按学科专业进行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比较复试成绩;若复试成绩也相同,则比较外国语成绩。(2)“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考生,不区分学科专业,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名;若总成绩相同,比较复试成绩。在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不予录取的情形(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质考核不合格的考生。(2)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3)同等学力考试加试科目中有一门及以上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4)在复试过程中缺考、违纪或作弊的考生。(5)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信息公开公示(1)各学院在复试结束后 3 日内,公示考生成绩,公示内容包括考号、姓名、学科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对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以及属于 “退役大学生士兵” 计划的考生要进行备注说明。(2)学校在研究生处官网公示考生拟录取情况,公示时间至少为 7 日,公示内容包括考号、姓名、学科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情况,并提供监督举报电话。复议考生若对复试结果存在异议,可向学院提出复议申请。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需立即进行研判,并提出处理意见,于当日报送学校复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二)调档拟录取考生的培养方式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类。我校为非定向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出具调档函,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新疆师范大学;培养方式为定向的考生,须与本人工作单位、新疆师范大学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一式三份),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非全日制考生无需调取档案。(三)体检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开展 2025 年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将在研究生新生报到后,由校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严格把控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四)确定录取名单拟录取人员经公示无异议,且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录取为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并发放新疆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若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录取资格无效。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考生的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六、信息公开与监督(一)信息公开研究生处负责发布学校复试录取方案、调剂公告;公布一志愿考生、调剂复试考生、拟录取考生名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在复试前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 7 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未经公示的录取信息无效。各招生学院负责公布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每批次复试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在本学院网站上公示复试结果,公示内容须按照规定完整公示。(二)监督监察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在复试过程中,要严格规范管理,落实考试招生回避制度,提高透明度,严肃考风考纪及招生录取的组织管理。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 考生若对复试或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咨询,也可向学校研究生处咨询、申诉(电话:0991-4332532)。3. 若发现复试录取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等情况,可向我校纪检部门举报(电话:0991-4112037)。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2025 年 3 月2025-09-09 09: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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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据教育部、民航局、四川省招考委相关文件规定,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我校考生以及各学科、专业的具体情况和特点,特制定本工作办法。一、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一)学校印发《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关于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飞院发﹝2024﹞208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关于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飞院发﹝2024﹞209号)文件,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院院长,各二级学院院长、学校纪委相关人员为小组成员。负责对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负责指导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三)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的二级学院按学科或研究方向成立复试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复试小组成员(副教授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当年招生的指导教师原则上应进入复试小组),并设秘书1人。复试小组成员由各二级学院提出,并经研究生院同意。复试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工作。二、复试工作的监督与约束机制(一)实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全程公示制度。研究生复试、录取阶段,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以及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等,会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及学院招生官网公告。(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 (网址:http://grs.cafuc.edu.cn/zsgz/zsxx.htm)(二)实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旁听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教学督导组要根据复试安排,派监察员对复试全过程进行旁听监督,以便直接了解复试的工作程序、复试内容、评分标准等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为进一步改进复试工作积累经验。(三)实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议制度。在公示相关信息的同时,公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院和各二级学院的咨询、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考生和全社会的咨询和监督。如有考生提出疑问,由相关部门在3日之内给予妥善答复。对于仍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应进一步组织复试。(四)实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培训制度。学校加强对复试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的政策培训和相关业务培训,明确要求,确定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统一把握政策和复试尺度。三、复试的基本原则、资格、内容、方式(一)基本原则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客观评价的原则。重点考核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各二级学院复试的具体原则、方式和办法都应在这一总的原则之下确定。我校对所有拟录取的硕士生进行复试,复试合格方可录取。各专业的复试人数比例不低于1:1.2,生源好的专业可适当增加复试考生人数。(二)复试资格要求一志愿报考我校,成绩达到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我校规定的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我校复试。对我校一些没有考生上线或上线生源不够的学科,可从校外调剂,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2025年调剂政策,具体参照《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办法》执行。(三)复试内容1.外语听力。2.外语口语。3.专业课考试。4.综合情况面试(含思想品德、科研能力、既往学业、综合素质考察及心理测评等)。5.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涵盖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笔试考试。6.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复试中须组织思想品德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四)复试方式根据招生工作要求,为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性、高效性,2025年我院各学科、专业根据实际情况,体育(0452)采取线下复试,其他各学科、专业复试采取远程网络复试。复试内容及要求如下:1.专业课考试原则上采取综合面试环节提问形式,满分为100分,时间≥5分钟。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在综合面试中进行,满分均为100分,时间≥5分钟。3.综合素质面试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综合能力素质,时间≥10分钟。4.体育类同等学力的两门业务课加试线下笔试,其他学科、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一律采取远程笔试。每门考试时间1小时,满分均为100分。整个复试面试时间每生不少于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四、复试工作的实施(一)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招考委对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要求,学校提出研究生复试的方案及规范;相关二级学院应根据学校研究生复试的基本要求及学科专业的要求,组织各研究方向导师组做好复试工作。(二)全校选用统一远程网络复试平台。远程复试采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三)复试阶段对拟参加复试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报名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组织各二级学院实施,主要是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学历证书和身份证件是否与本人一致。复试应充分运用身份识别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通过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若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经审查不符合教育部报名资格规定者不予复试。(四)专业课考试。采取综合面试环节提问方式,专业课科目要求与专业目录上公布的一致。复试专业课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试题的命制由二级学院组织,命题教师由相关二级学院与各研究方向导师组组长商议并报研究生院同意后确定,试题及其答案均系保密材料,涉密人员要签署保密协议,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专业课题目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侧重于考生科研能力、科研潜质的考核。试题在使用前由复试小组组长随机抽取。(五)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在综合面试中进行,成绩必须量化,并计入复试总成绩。(六)综合素质面试。面试由各复试小组组织,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复试小组秘书应对面试全过程做好记录。面试需全程双机位录音录像。同一学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考生复试情况的有关材料要保存至考生毕业(不录取的考生材料保存一年)。面试前,由面试小组组长随机确定面试小组导师组组成成员,由面试小组秘书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面试要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七)同等学力人员加试由二级学院组织,成绩在规定期限内报研究生院。(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商管理(1251)思想品德考核须组织考生笔试,成绩须量化(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其他学科专业思想品德考核在复试时由复试小组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同时结合考生档案材料和本人现实表现等,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其他专业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九)考生体检。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O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欲从事民航特殊岗位(如飞行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管制员、签派员等)参照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制定的《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民航总局令第125号)执行。五、复试的具体要求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录取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严把招生质量关的关键。为确保复试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对研究生复试提出以下要求:(一)各二级学院要对参加复试的全体教师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研究生招生政策、招生规则和复试纪律、复试工作流程的培训,明确复试人员的责任,确保研究生复试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保证复试质量,以选拔出优秀的研究生。(二)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三)复试情况要有记录,双机位全程录音录像,每位复试小组成员均应在复试结果上签字。(四)各二级学院对复试要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由专人负责复试场搭建及平台管理,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对于不具备复试条件的考生(包括在校生),应提前与考生联系,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确保考生正常参加复试。(五)复试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复试期间,如遇断电、网络中断、突发事件等情况导致复试中断或停止的,复试小组可对考生再次组织复试。六、调剂(一)基本要求我校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我校可接受所有的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的考生等)调剂应遵守国家调剂政策相关规定,以及《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办法》规定的具体要求。(二)调剂程序我校所有接受调剂的考生均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yztj)进行,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工作程序、复试录取办法(含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咨询渠道等信息,应遵照国家规定相关政策要求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办法》规定的具体内容进行。七、录取(一)复试成绩按以下办法计算:复试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满分100分)×30%+综合情况面试成绩(满分100分)50%+英语听力成绩(满分100分)×10%+英语口语成绩(满分100分)×10%工商管理复试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满分100分)×30%+综合情况面试成绩(满分100分)40%+思想品德考核(满分100分)×10%+英语听力成绩(满分100分)×10%+英语口语成绩(满分100分)×10%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业务课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只要有一门科目不合格者(小于60分)不予录取。考生总成绩按以下办法计算:考生总成绩=复试成绩×40%+初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60%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教育部录检合格后才确定为正式录取,正式录取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我校录取的研究生如未在我校完成全部培养过程,取消所有奖学金及其他奖励待遇。(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必须专项专用,不得挪用。(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思想品德考核(考试不及格小于60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复试考试、面试、英语口语、英语听力只要有一项不合格(小于60分)不予录取;考生个人档案不能调取的,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业务课,只要有一门科目成绩不合格者(小于60分)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八、复试考试费1.缴费标准:依据四川省有关文件规定,收取研究生招生复试费120元/生,同等学力加试考生另收加试科目考试费80元/生。2.缴费方式:网络远程复试缴费:考生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缴纳复试费。现场复试缴费:复试现场缴纳。3.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九、其他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招考委相关文件精神,应届和非应届考生可以提出保留入学资格的申请。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2025年6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逾期不能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期限为1年。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订单位定向合同。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本文件与教育部、四川省招考委规定相冲突的,以教育部、四川省招考委相关文件为准。十、复试时间复试工作将于3月、4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02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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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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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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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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