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北京中医药大学(1126考点)考前公告
为规范国家教育考试考场管理,维护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保障本考点考生顺利入场参加考试,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关于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务工作的部署安排,结合我校考点实际情况,现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4年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024年12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说明”“报考点说明”“招生单位说明”等相关信息,尽早了解考试信息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二、学校地址及考场位置
学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考场设在教学楼1号楼(考场位置见附件1),校外考生只能从学校南门(北三环和平东桥旁)验证入校,沿规划好的路线进入考场;校内考生(含本校应届生、二学位考生)沿规划好的路线从校内进入考场。
三、公共交通线路
北京中医药大学周围公交站点:和平东桥北站;周围地铁站:13号线光熙门站;5号线和平西桥站。考试期间不安排校外车辆进入校园,请考生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学校。
四、存包须知
1.考生只准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符合规定的考试用品(如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或者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进入考试楼,并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提醒: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均不允许携带使用计算器。报考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026)所涉及的所有科目均不得使用计算器;报考其他招生单位的考生,请严格根据报考单位的考试要求参加考试,只允许使用准考证上招生单位说明栏中注明的考试用具,未注明的考试用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场。考生不得携带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无线耳机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带、书包、小刀等进入考试楼。
2.我校在考试楼南侧沿路设置了个人物品集中存放区,供考生集中存放物品。请考生根据现场指示牌及工作人员引导,到指定存储柜有序存放物品后,再至考试楼安检入场。
3.每位考生每场考试前原则上仅允许存放一件个人物品,请提前取出本人《准考证》、有效证件及考试用具,并将其他需要寄存的物品整理装入书包,避免在集中存放点现场翻找造成丢失、拥堵。
4.因存放需要花费时间,且存在丢失、损坏的可能,建议校内考生不带除《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符合规定的考试用品以外的其他物品进入考点,校外考生尽量不要带包和过多随身物品。存放的物品如有遗失或损坏,损失由考生自负。确有物品寄存需求的,请考生务必规划好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进行寄存,由于寄存物品等原因造成考生无法按时进入考场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入场须知
1.校外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在南门进行身份核验后方可入校,考试结束后沿原路返回。考试当日验证入校开始时间为上午7:00、下午13:00,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按照指定通道入校。为避免校门入口拥堵,建议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和证件,以备查验。
2.沿指定路线到达个人物品集中存放区存放非考试用品(建议不携带)。
3.入场安全检查:在考试楼入口处(教学楼前楼中门、后楼东门、西门),考生通过“人脸识别”核验与“智能安检门”检查;在考场入口处,监考员利用金属探测器对考生进行第二次检查。考生须于每场考试开考前至少一小时到达考试楼排队安检,按照工作人员引导有序排队通过安检,主动接受考点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考生存取物品、身份核验、安全检查等如遇高峰期或多人复检等可能会发生排队等情况,请务必做好时间规划,自觉遵守秩序,听从工作人员指挥,确保现场秩序安全有序。因个人原因导致的入场延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建议考生在考试当天不携带电子通讯工具,不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硬币、金属水杯等物品,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腰带、鞋帽、发卡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
5.我校考点均为标准化考场,现场均有时钟,考生不得佩戴手表(包括机械手表、电子手表、智能手表、手环等)进入考试楼。
6.考生通过“智能安检门”时提示异常报警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并交出相应物品,进行人物分检,检出的违规物品应存回集中存放点,再次通过“智能安检门”时无异常报警后方可允许通过。因个人原因反复安检导致入场延误由本人负责。
7.考场入口处,监考员将利用金属探测器对考生进行第二次安检。第二次安检时如发现手机等违规物品,将直接上报考务办公室并予以警告,考生信息将被记录在案。考试开始后,监考员若发现考生将手机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的,无论是否使用或者其中是否带有与考试相关内容,均按考试违规进行相应处理。
8.以进入考试楼的时间为准,开考15分钟后(上午8:45、下午14:15)不得进入考试楼,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考试结束后,请携带好随身物品和证件,按照监考老师的指令依次离开考场,不聚集、不扎堆、不在考场逗留。在个人物品集中存放场所有序取走个人物品。
9.对于使用轮椅、拐杖、缠有绑带或打有夹板等考生以及申请残疾合理便利的考生,我校考点将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对其轮椅、拐杖等器械进行安检。对于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考生,请务必于12月19日前向我校提交不通过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申请(发送邮件至yzbsszx@126.com),须明确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及无法使用安检设备的特殊情况说明(手写签名)和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须有官方机构盖章或提供官方制式材料),经我校考点审核同意后,安排专人进行检查。
六、关于准考证
2024年12月11至12月23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chsi.com.cn)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注意:《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七、诚信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9年9月4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等情形,均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对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对其做出相应处理。
希望广大考生充分认识到作弊行为产生的严重后果,已经购买或准备购买作弊器材的考生坚决放弃、打消作弊念头,诚信应考。
八、考场查询安排
考生登录“硕士研究生招生(2025年)初试考场服务系统”,可查询到本人所在考场号、教室位置和座位号。
(https://yjsxt.bucm.edu.cn/Open/MasterKd/KcSignin.aspx)
九、其他事项
为给考生提供方便,我考点在12月21日和22日中午开放中医药博物馆一层报告厅供校外考生临时休息。同时,我校学二食堂二层餐厅向校外考生供应午餐,考生可自行购餐。
十、考试期间监督电话
北京中医药大学研招办电话:010-64286502,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010-82837135
北京中医药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12月
相关附件
-
华中农业大学关于制定2025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通知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研究生依据人才培养方案,结合自身专业背景、学术兴趣以及所在研究平台的实际情况,在导师的指导下,对研究生阶段的课程学习、文献综述撰写、学术活动参与、实践活动开展以及学位论文研究等各项事宜,进行全面规划与安排的方案。科学且合理地制定个人培养计划,能够帮助研究生清晰明确培养目标,按照既定步骤和规划有序完成各项学习任务。2025 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包含课程培养计划与课题培养计划两部分,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个人培养计划的主要内容(一)课程培养计划开展新生学科专业导学活动各学院需在 9 月 3 日之前组织新生参与学科专业导学活动。活动期间,要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开展校情、院情、学科发展历史等方面的教育,详细解读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专业导学指导,帮助研究生明确培养计划中的学分要求和选课规则,为其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提供支持。研究生需按时参加学院组织的相关培训,深入学习本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此外,学院需提前将导学活动的时间和地点报备至研究生院。导师指导研究生制定课程培养计划导师首先要深入学习 2025 级研究生培养方案,充分了解学生的专业背景和学术兴趣,秉持因材施教的原则,有针对性地指导研究生进行选课。尤其要重点关注新修订的自然科学类硕士及直博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关于新增专业选修课《项目制实验》的相关规定。《项目制实验》作为今年新增的专业选修课程,其核心是让学生借助研究生项目制实验教学平台的资源,以具有学科代表性的研究项目为依托,学习核心实验技能,开展自主科研训练,进而掌握本学科的实验方法、技能以及研究思维。目前,该平台已上线 72 个研究项目供学生选择,学生可跨学院、跨学科自由挑选项目,后续平台还将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增设更多项目。对于自然科学类硕士及直博生,在导师的指导下,需在项目制实验教学平台中至少选择加入 1 个研究项目。按照项目实验教学指导手册开展研究工作,期间需学习 5 个及以上核心实验技能视频,参加 5 个及以上模块化线下开放创新实验课(开学初将组织线下开放创新课的预选工作,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并提交不少于 3 份项目研究过程性材料。项目完成后,经导师审核通过,学生可获得 4 个学分,且该课程要求在第一学年内完成。普通博士生可自愿选择参与该课程的学习,但学习成绩不计入学分。(《研究生项目制实验教学平台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1)研究生需依据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中关于课程学习的要求,在导师指导下,结合专业规定和自身基础,科学合理地选择课程,确保所选课程的总学分不低于培养方案要求的最低学分标准。课程培养计划相关时间安排学院组织新生学科专业导学会:8 月 26 日至 9 月 3 日课程培养计划制定:8 月 27 日 8:00 至 9 月 5 日 12:00选课:9 月 4 日 10:00 至 9 月 5 日 23:59(具体选课通知将另行发布)开课:9 月 8 日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研究生必须通过研究生一体化管理系统提交课程培养计划后,方可进入选课流程。(《研究生一体化管理系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2)(二)课题培养计划课题培养计划涵盖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文献综述:研究生需根据专业要求和确定的研究方向,阅读一定数量的经典必读书目以及重要的专业学术期刊,逐步具备文献综述的写作能力。在制定计划时,需列出主要的读书篇目,或附上相关书籍、文献的网址、文档链接等信息,同时明确具体的阅读计划和要求。学术活动:学术活动是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必修环节,具体形式包括学术报告会、前沿讲座、学术论坛、学术讨论会等。研究生需在计划中列出拟参与的学术活动类型以及预计参与的次数。实践活动 / 专业实践: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实践活动形式多样,包括助研、助教、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参与实践的时间不少于两周,实践结束后需提交实践报告。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前往校外部门、企业或本校开展专业实践,实践时长不少于 6 个月。其中,以国家工程硕博士、湖北省卓越工程师、崖州湾专项等特定地域、行业、产业专项指标招收的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前往专项对应的地域、行业、产业开展专业实践。无论哪种类型的研究生,都需在计划中列出主要的实践安排,包括实践时间、实践地点和实践内容等信息。学位论文研究:计划中需明确论文研究的大致方向,以及论文工作的进度安排,进度安排需涵盖从文献综述、论文选题、论文开题、论文研究、论文撰写到论文答辩的整个流程。需要注意的是,此阶段的论文计划仅需填写原则目标等框架性内容,待学位论文开题后,再详细补充论文工作计划。研究生导师需遵循分类培养的原则,结合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从每位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了解其知识背景、专业基础和学术兴趣,注重挖掘研究生的潜在能力,发挥其个人才能和特长,突出对研究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为每位研究生制定出符合其个性发展的培养计划。课题培养计划制定时间为 9 月 3 日至 11 月 30 日。二、工作要求各学院需在 8 月 23 日之前完成 2025 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系统上传工作,并将培养方案对应分配至相应学科专业的研究生。2025 级新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究生一体化系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该计划需经过导师、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效。新生需凭借生效的培养计划参加开学初的选课,具体选课要求将另行通知。各学院、导师以及研究生要高度重视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工作,确保制定的培养计划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学院需密切关注本院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制定进度,及时提醒导师和学生按时完成填写工作。同时,学院要严格审核培养计划的填写质量,对于填写态度不认真、不符合要求的培养计划,应予以驳回并要求重新修改。研究生院将定期通报各学院培养计划的完成情况,并对培养计划的填写质量进行抽查。2025-09-10 18:20:35
-
华侨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招生选拔流程硕士研究生的全国统一招生工作,整体分为初试与复试两个关键阶段。其中,初试环节由国家教育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复试环节则由华侨大学自主安排。这两个阶段均为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且初试与复试的具体时间,均由教育部统一划定并公布。在初试的具体方式上,主要包含全国统一考试和推荐免试两种类型。而初试所涉及的科目,又可分为由国家统一命题的科目,以及由华侨大学自主命题的科目。二、招生类别划分从研究生的学习方式来看,主要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无论是全日制研究生还是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考试招生环节,都需依据国家统一制定的要求执行,遵循相同的政策标准,保障招生过程的公平性与规范性。从研究生的就业方式来看,则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类,考生可根据自身职业规划与发展需求进行选择。三、招生计划与专业设置2026 年,华侨大学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共计 2065 人,该人数包含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以及推荐免试的考生。在这 2065 人中,全日制研究生计划招收 1692 人,非全日制研究生计划招收 373 人。在全日制研究生的招生计划里,学术学位研究生拟招收 734 人,专业学位研究生拟招收 958 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招生计划中,所有名额均为专业学位类型。关于具体开展研究生招生的学科专业、各专业拟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考生可查阅《华侨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 / 非全日制)》。需要注意的是,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标注的拟招生人数仅为预计数量,仅供考生参考。在后续的录取阶段,华侨大学会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总数、推荐免试生的实际录取人数、第一志愿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的上线人数、考生的整体生源质量以及学校学科发展的实际需要等多方面因素,对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四、学制与学习期限规定华侨大学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的学制统一为 3 年。同时,为保障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与学习进度,硕士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包含休学时间、保留学籍时间在内)一般不得超过 5 年。五、报考资格要求(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报名参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各项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规范。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以及华侨大学所规定的体检标准与要求。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达到下列条件中的任意一项(教育部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体包含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类型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在录取当年入学前能够顺利毕业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华侨大学当年新生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者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将无法获得入学资格。(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截至录取当年入学前,已满 2 年及以上;或者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华侨大学相关学业要求(非全日制硕士考生除外)的人员,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全日制硕士的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查阶段,向所报考的学院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若资格审查未通过,则无法参加复试。具体需满足的学业要求如下:① 已修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 6 门(含 6 门)以上本科专业课程,且所有课程成绩合格,并能提供由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确认的成绩证明。② 拥有 CET、GMAT、TOEFL、IELTS、GRE、PETS 等相关英语水平考试的证明,且考试成绩达到该考试满分的 60% 及以上,并能提供相应的证书或成绩单。(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对于正在就读的研究生,若需报考,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二)特定专业学位报考条件报考以下专业学位的人员,需按照相关专项规定执行报考要求: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需满足本部分第(一)项中的各项要求外,报考前所学的专业必须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同样具备报考资格)。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需满足本部分第(一)项中的各项要求外,报考前所学的专业必须为非法学专业。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代码为 125400)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需满足下列条件:(1)符合本部分第(一)项中第 1、2、3 点的要求。(2)若为本科毕业,需具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若为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需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具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若为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需具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三)“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报考条件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属于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的人员,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其中,“高校学生” 具体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六、报名流程安排(一)推免生报名(具备免初试资格考生)对于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进行报名。若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日期前,推免生未被任何招生单位录取,则不再保留其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关于推免生报名的具体细节,考生可查阅《华侨大学 2026 年推免生招生章程》。对于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华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即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二)统考生报名统考生的报名流程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统考生都必须参与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环节,同时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相关约定,逾期将无法补办报名手续。若考生因在网上报名时填写信息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1. 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的正式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的报名开放时段为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具体的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行确定并对外公布。(2)考生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进行报名操作,按照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原则上,华侨大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因此,报考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研究生的考生,在填写 “报考类别”(就业方式)时,必须选择 “定向就业”,否则将无法获得参加考试的资格。(3)在网上报名期间,系统会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查询本人的学历(学籍)信息。若考生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但在学信网中可查询到本人学历(学籍)信息,需在 2025 年 10 月 27 日前,将本人的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考生提供)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非应届考生提供)的电子版或扫描件(PDF 格式),发送至指定接收渠道。邮件标题及文档附件名称需遵循 “考生网上报名编号 - 考生姓名 - 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名称” 的格式,例如 “123456789 - 张三 - 学籍在线认证报告”。若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为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在 2025 年 10 月 27 日前,将以下相关材料的扫描件(PDF 格式)发送至指定接收渠道,邮件标题及文档附件名称需遵循 “考生网上报名编号 - 考生姓名 - 自考生学历说明 / 网络教育考生学籍说明” 的格式,例如 “123456789 - 张三 - 自考生学历说明”:① 自学考试考生需提供自学考试历史成绩单及准考证,网络教育考生需提供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学籍相关证明或成绩单;② 一份关于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说明(需考生手写签名);③ 考生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全日制硕士的考生,需在 2025 年 10 月 27 日前,将本人修读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和英语水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PDF 格式),发送至指定接收渠道。邮件标题及文档附件名称需遵循 “考生网上报名编号 - 考生姓名 - 同等学力报考材料” 的格式,例如 “123456789 - 张三 - 同等学力报考材料”。(5)符合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且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照系统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相关部门会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无法享受加分政策。若考生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条件,加分分值不可累加。符合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且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点会对相关考生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华侨大学会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再次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无法享受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同时享受初试加分政策。(6)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需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相关个人信息,相关部门会按照职责分工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考生需在复试前,向华侨大学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仅限士兵身份考生提供),华侨大学会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若审核或复核未通过,考生不得按照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在报名时申请了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且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在调剂阶段可按照规定申请调剂至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在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则不可参加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调剂。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2. 网上确认要求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的相关工作安排,结合本地区的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对外公布,具体的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完成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的报名信息,按照核验工作的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需要注意的是,华侨大学(单位代码 10385)仅作为招生单位,并非报考点。关于报考点的接收条件以及网上确认的具体事宜,考生需以报考点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3. 报名资格审核华侨大学会依据相关规定,对考生的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核,以此确定考生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资格。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相符,将不予允许其参加考试、不予录取,且一经发现此类情况,将随时进行处理。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以及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但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的考生,均不予允许参加考试。在网上报名期间,若考生收到来自网报系统或短信发送的关于报考事项的通知,务必及时查看并按照要求进行处理。七、初试相关安排(一)初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每日的考试时间安排为: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考试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二)初试地点初试的具体地点由报考点负责统一安排,考生可在准考证上查询到详细的考试地点信息。(三)初试科目各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的初试考试科目,考生可查阅《华侨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 / 非全日制)》进行了解。(四)命题方式华侨大学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包含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历史学专业基础、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和经济类综合能力。这些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由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除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外,其他考试科目(即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华侨大学自行组织,相关的考试说明可在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询。(五)考试形式与科目安排初试的考试形式均为笔试,具体的科目安排如下:12 月 20 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 月 20 日下午:外国语12 月 21 日上午: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 月 21 日下午:业务课(二)每科考试的时长均为 3 小时。关于具体的考试时间、考试科目以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考生可查看准考证上由报考点和招生单位标注的说明信息。八、复试、调剂与录取规则(一)复试基本要求华侨大学所有招生学科专业,原则上不开展破格复试工作。复试采用差额形式进行,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若该专业的合格生源比例未达到规定要求,则按照实际的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二)同等学力考生复试要求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的方式为笔试,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若加试成绩不合格,考生将不予录取。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无需参加加试。(三)复试调剂录取细则关于复试、调剂、录取的具体办法,其中包含体检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标准等内容,考生可查阅《华侨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该办法通常会在录取当年的 3 月中下旬发布。九、学费标准与奖助政策(一)学费标准华侨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学费标准如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 8000 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 35000 元;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 30000 元;新闻与传播专业:每生每学年 20000 元;计算机技术、网络与信息安全专业:每生每学年 15000 元。上述收费标准若后续有调整,将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二)奖助政策华侨大学以国家财政投入为主要资金来源,同时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不断完善研究生资助政策,优化资助措施,建立并健全了一套涵盖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研究生 “三助”(助教、助研、助管)2025-10-28 13:38:52
-
2025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办法各位港澳台考生:2025 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现已正式公布,考生可登录港澳台招生信息网(https://www.gatzs.com.cn/z/gatyz/)自主查询个人成绩。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的相关规定,若考生对本人评卷结果存有异议,可按流程申请成绩复核。具体操作办法如下:(一)本次考试成绩均经过严格的评阅环节,并先后开展多轮复核检查工作。即便如此,若考生仍对个人成绩存在疑问,依然可申请成绩复核。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我校会先将考生的相关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并反馈至指定部门,随后由该部门组织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具体的成绩复核事宜。复核内容主要涵盖:考生个人相关信息是否准确、答卷是否为考生本人作答、是否存在漏评题目情况、各小题得分是否有漏统或漏登问题、各小题得分汇总后与提供给考生的最终成绩是否一致等。(二)需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 11:00 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 yzb@uibe.edu.cn,邮件名称需统一格式为 “考生编号后五位 + 姓名 + 成绩复核申请”。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包括:1.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的拍照件;2. 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的《2025 年港澳台研究生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需手写签字)拍照件。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其复核申请将不予受理,请各位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填报,材料是否逾期以邮件收件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申请将不再予以处理。附:2025年港澳台研究生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doc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 年 4 月 27 日2025-09-08 11:20:30
-
请查收2025级研究生入学指南!一、档案转接(一)调档对象为本校 2025 年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研究生及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非在职研究生;其他类别录取研究生不调档。(二)已被录取的武汉理工大学应届毕业生不发放调档函,档案由学校统一办理移接手续。(三)学校通过武汉理工大学 "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 发放录取研究生电子调档函。(四)还未调档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本人档案邮寄或送交至录取学院,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见调档函。武汉理工大学海南专项录取研究生请将本人档案邮寄或送交至复试考核学院。(五)请考生严格按照调档函要求的地址寄送个人档案,避免因寄送错误导致档案遗失。(六)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研究生院各科室不接收学生个人档案。二、党、团组织关系(一)湖北省生源原则上通过 "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 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去往单位填写 " 中共武汉理工大学学院委员会 "。个别无法通过" 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 "转接的党员须携带纸质版《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 中共武汉理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去往单位填写" 武汉理工大学学院 ",报到时交至学院党委组织员或辅导员集中办理。(二)非湖北省生源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时,除通过 "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 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外,还需提供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纸质版《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武汉理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去往单位填写 " 武汉理工大学学院 "。纸质版《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登记表》(" 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 " 中下载打印),报到时同时交至学院党委组织员或辅导员集中办理。(三)团组织关系的转入,需团员本人携带介绍信、入团志愿书、团员证等团员档案材料至转入学院。介绍信抬头填写 " 共青团武汉理工大学学院委员会 ",并登录" 智慧团建 "办理转接手续,转入组织选择" 团湖北省委 "后,输入" 武汉理工大学 ** 学院 2025 级研究生临时团支部 "。(四)党组织和团组织关系转接相关材料在入学后 1 周内分别交至录取学院党组织和团组织。请新生中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在入学 1 周内将相关培养考察材料提交党组织审查认定。请新生于入学 1 个月内在 "智慧团建" 系统完成团组织关系转入到学院团委的手续。(五)武汉理工大学海南专项录取研究生请将本人党、团组织关系转交至复试考核学院。三、户口迁移工作(一)迁移原则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新生可选择将户口保留原籍,或迁入学校集体户。迁入后户口性质为学生集体户口,除退学、转学外,毕业前不予办理迁出手续。(二)办理迁移所需材料武汉市户籍新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居民户口簿》原件(集体户提供《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申报户口登记表。湖北省(非武汉市)户籍新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 + 本人页)、申报户口登记表。3.非湖北省户籍新生:提供近期免冠露耳白底 1 寸电子照片(以本人姓名 + 身份证号命名,jpg 格式,30KB 以内)。同时以下落户方式二选一:①持纸质迁移证落户:原籍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申报户口登记表。②跨省通办落户: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 + 本人页)、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申报户口登记表。注:户籍地没开通跨省通办的学生仍需提交纸质《户口迁移证》。(三)办理方式集中办理:开学后新生将材料交至录取学院辅导员,录取学院统一汇总后递交保卫处户政室。(四)关键注意事项1.迁移地址(按校区选择其一):马房山校区: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 122 号余家头校区: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 1178 号1.信息一致性核验:迁移证 / 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必须与录取通知书、档案完全一致,否则无法落户。咨询电话:马房山校区户政室:027-87398030余家头校区户政室:027-86554448注:跨省通办政策大部分省份已开通,未开通省份新生仍需提交纸质《户口迁移证》。四、入学报到(一)报到时间2025 年 9 月 8 日 8:00-17:30(二)报到地点2025 级研究生(包括 2025 年录取的硕士生和博士生、往年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持当年《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毕业证、新生入学报到单及身份证到录取学院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具体见下表。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须书面向录取学院请假,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三)报到流程2025 级研究生报到流程分为网上报到和现场报到。迎新报到登录网址PC 端;http://welcome.whut.edu.cn2025 年迎新系统将开放移动端入口,新生通过智慧理工大企业微信进行访问,可扫描右方二维码查看详情。登录名及密码登录名:学号(见录取通知书)密码:身份证后六位(如果有字母请输入大写格式)网上报名流程登陆迎新服务平台个人信息采集 8 月 25 日开放资格审查信息核对宿舍选择 8 月 25 日 - 8 月 29 日安全微课学习打印新生入学报到单绿色通道 8 月 25 日 - 9 月 8 日网上财务缴费 8 月 25 日 - 8 月 29 日2025 级研究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和安全微课学习,方可打印新生入学报到单。现场报名流程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录取通知书,报到单到学院报到点报到凭校园卡到各校区医院按规定的时间进行体检持报到单到楼栋宿舍管理员处领取钥匙并进行资格审查迎新网站开放时间拟定为 8 月 25 日 - 8 月 29 日,各学院报到地点及联系电话等安排请关注迎新网站的入学导读和校园资讯相关通知。(四)报到注意事项1.新生在入学报到时,须出具本人前置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如未取得毕业证的新生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2.新生入学报到时,生活用品自备,行李自带。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身体和其它方面情况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4.新生入学报到时缴纳的大学生医保费用为 2026 年度医保费用,从 2026 年 1 月起开始生效。如需补交 2025 年医保费用,根据入学后具体通知要求申请。5.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的要求,建议新生购买补充医疗保险。缴费金额 100 元 / 人 / 年,缴费时间:9 月 15 日 - 19 日 9:00-16:00,缴费地点:马房山西院工会、余家头校区工会。2025-08-05 18:17:09
-
关于天津科技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的相关通知各位考生:根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要求,我校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月24日上午10点公布。一、初试成绩查询报考我校考生可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进行查询:1.2月24日上午10点后,登录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apply/cjcx/)进行查询。2.3月1日上午10点后,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https://zhaosheng.eol.cn/10057/main/user/index) 进行查询,点击“注册”,输入手机号后进行实名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可查询成绩及排名。初试成绩排名仅供参考,不作为复试及录取依据。3月1日前,我校不受理考生电话查询成绩及专业排名。二、初试成绩复核根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考生获知初试成绩后,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于2月24日16:00至2月26日17:00,登录“招考资讯网”(http://www.zhaokao.net),进入“研考成绩复核系统”申请成绩复核(含统考及自命题科目),并缴纳复核费用,逾期不再受理。招生单位不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成绩复核内容包括: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漏评、是否漏统、是否成绩登记有误、合成后成绩与提供考生成绩是否一致。考生答题卡(答卷)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不向任何单位、个人提供。市考试院和各招生单位将本着对考生负责、对选拔人才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成绩复核工作。复核结果将于申请结束后的8个工作日内陆续公布,考生可以登录“研考成绩复核系统”查看复核结果。三、其他1.复试及调剂: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按照教育部、天津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组织,具体时间另行公布。调剂信息将在教育部公布国家分数线之后另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研招网及本网站相关通知。2.研究生院联系方式:022-60600124/60602018; tjkdyz@tust.edu.cn(邮箱)2025-08-18 10:34:18
-
关于修订2026版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各相关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等系列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现行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全面修订和完善。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一、修订范围现行的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含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以及本科直博生(以下简称为“直博生”)培养方案。二、修订依据各学院按照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https://www.acge.org.cn/encyclopediaFront/enterEncyclopediaIndex) 《江苏科技大学2026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江苏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江大校〔2025〕139号)(附件1、2)和各专业学位全国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最新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进一步优化和规范研究生培养机制,并结合专业特点和发展需要,修订已有学科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新增学科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三、修订要求1. 总结并继承本学位点研究生培养经验。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指导性培养方案和《江苏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25版)为依据,明确各类型博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定位和学位授予基本条件,突出学科特色和优势,按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修订培养方案。同时结合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实际情况对学科(领域)简介、培养目标、研究方向、课程设置、学位论文要求等环节进行修订和优化。各学科培养方案应充分调研,逐项推进,重点在培养目标、学术成果要求、学位论文要求的变化以及课程设置的优化。2. 坚持分类培养原则。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以培养学生知识创新能力为着力点,突出课程教学与科研训练的有机结合,完善科教融合育人机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以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为着力点,加大教学案例库课程开设力度,邀请相关行业企业专家共同参与培养方案的修订及课程的建设,强化产教融合育人机制。3. 鼓励人工智能赋能教学,构建研究生智能教学新范式。同时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研究生培养深度融合,专业课程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特点,设置人工智能在本学科领域的应用课程,鼓励开设人工智能与其他学科交叉融合的课程。4. 推动学科交叉,努力共享资源。坚持继承创新发展,全面继承按一级学科制定培养方案的原则与做法,继续推进硕博贯通培养、课程资源共享,支持和鼓励跨学科制定培养方案、共同组织教学,支持研究生在全校范围内按需、择优、跨学科选课,实现优质课程资源共享,为学生个性化发展提供更大的自主选择空间。四、工作安排1. 2025年7-10月,相关学院成立研究生培养方案工作组,广泛调研国内外高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认真研讨,各学院须召开由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和校外高校、企业专家参加的专题论证评审会议,对新制(修)订的培养方案进行答辩、评审。工作组听取、吸收评审会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培养方案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10月30日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修(制)订的培养方案初稿,并将培养方案初稿的纸质稿(签字盖章)和电子稿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学院共建的学科,由相关学院设立联合工作组,并由牵头学院院长任组长。2. 2025年11-12月,研究生院进行培养方案的形式审查,并组织相关专家开展内涵审查,并反馈相关学院。各学院组织学科专家修订完善培养方案的内容。3. 2026年3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新制(修)订的研究生培养方案。4. 2026年4月,研究生院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和建议,完成制(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相关内容的完善、课程编码、系统数据录入和书面文本汇编等工作。5.2026年5月,各学院制订相应课程教学和实验教学大纲,并于5月30日前汇编成册报研究生院。五、其它事项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统一协调,认真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按时提交各类材料。联系人:鲁老师,联系电话:0511-84445705 电子邮箱:justpyb@126.com 附件:(2026版培养方案附件.zip)1.《江苏科技大学2026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2. 《江苏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江科大校〔2025〕139号)3. 各类研究生培养方案基本格式模版4. 研究生教学大纲格式模板5. 修(制)订培养方案的学科范围及所属学院汇总表6. 开设研究生公共课课程汇总表7. 各学科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表8.培养方案论证报告(空表) 研究生院2025年7月1日2025-08-11 15:07:41
-
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
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
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 其他人都在看
- 热门推荐
-
西安交通大学2025年入学MBA(05金融方向、06数字金融与企业创投管理方向)全国联考报考指南 -
12024年内蒙古财经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含MBA)
-
2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2025年工程管理硕士(MEM) 招收调剂通知
-
3东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 2025年四次调剂复试流程
-
4复旦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阶段考生须知
-
5中央财经大学2024年非全日制审计硕士(MAud)接收调剂考生的通知
-
62025年MPAcc招生录取政审调档通知
-
72025年山东财经大学MBA学院调剂复试通知
-
82025年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工程管理硕士(MEM)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
9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4年旅游管理专硕MTA项目意向登记公告
- 2026管理类联考-工商管理(MBA)备考交流群:1030838237
- 2026管理类联考-公共管理(MPA)备考交流群:1031486399
- 2026管理类联考-工程管理(MEM)备考交流群:1003731121
- 2026管理类联考-旅游管理(MTA)备考交流群:1031430494
- 2026管理类联考-会计专硕(MPAcc)备考交流群:1003173234
- 2026管理类联考-审计专硕(MAud)备考交流群:1004190978
- 2026管理类联考-图书情报(MLIS)备考交流群:1035381514
- 2026管理类联考199复试调剂交流群:827931220
- 获取报者资讯
- 了解院校活动
- 学习备考干货
- 研究上岸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