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中医药大学考点(考点代码1126)网报公告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市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要求,结合本报考点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告。
一、报考资格
北京中医药大学考点(考点代码:1126)是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026)及中日友好临床医学研究所(招生单位代码:84508)在北京地区唯一指定的报考点。
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市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北京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本公告要求。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提交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者,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点选择条件
根据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以及我校的实际情况,北京中医药大学考点仅接受符合以下情况的考生报考:
1.应届生:
(1)报考北京中医药大学或中日友好临床医学研究所,且就读学校在北京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北京中医药大学考点进行报考。
(2)报考京外招生单位,且本科毕业学校为北京中医药大学的应届生,须选择北京中医药大学考点进行报考。
2.往届生:
报考北京中医药大学或中日友好临床医学研究所,且户口或工作所在地为北京市,具体要求是:考生须具有在京户籍或报名当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特别提醒: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如实填写本人户籍所在地。网上确认时须提供户口本(簿)原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3.京内高校第二学士学位在读考生:
无须提供户籍在京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如果以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为往届生身份报考;如果以即将取得的二学位学历报考,为应届生身份报考,须提供第二学士学位的在读证明和在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在备注项注明“XX学校第二学士学位在读”。
特别提醒:如不能提供以上证明,应届本科毕业生则必须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须选择户口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三、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网上填报信息
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进行网上报名信息修改或重新填报,每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即报名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网上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一律不得修改。需要注意的是:“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报考费支付与否,均不得修改。如需修改,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并支付报考费。
考生应当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所报考招生单位和所选报考点的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考生本人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及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学历(学籍)校验
报名系统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s://yz.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务必在报考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网上确认时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用以报考点审核备案。
因部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认证时间周期长,建议考生在报名前及早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以免影响后续的网上确认、考试和录取。
(四)网上支付报考费
选择北京市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22:00)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缴费成功后,考生应持报名号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支付报考费,逾期不接受补缴费。
四、网上确认
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26)北京中医药大学报考点实行网上确认。网上报名结束后,选择北京中医药大学作为报考点且符合本报考点要求的考生,须进行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开始前,本报考点将发布《北京中医药大学报考点(1126)2025年网上确认考生须知》,请及时关注。未在本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网上确认或因自身原因未被本报考点或招生单位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本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届时以网上确认须知为准),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确保填报及上传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如因误填、错填或虚假填报造成不能确认或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须在“研招网”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含缴费),未缴费或未全部完成网上报名步骤的为无效信息,不得进行确认。
(三)对于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已启动考务组织程序、安排考试资源,故一律不予退费。对于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或未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由研招网对账结算后统一进行退费处理,所退费用预计于2024年12月底返还考生缴费时所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进行,请考生不要急于注销支付账户,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
(四)考生须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特别提醒:《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考生须在所选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经考点提出初审意见后报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申请考生进行联合评估,研究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由报考点告知考生。请相关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网上确认考生须知”。
(六)请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初期、末期高峰时段,避免网络拥堵。报名时间一经截止,不再安排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七)考生须密切关注“研招网”、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报考政策及动态可登录研招网、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本公告中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北京市相关工作文件为准。如有内容与上级主管部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最新政策执行。
本报考点提供电话咨询:010-64286502(咨询时间09:00-11:30;14:00-16:30)
邮箱:yzbsszx@126.com
-
25研考|华中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一 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全面衡量考生的学业知识、专业能力、科研创新潜质等,注重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严格复试考核标准与复试组织管理,确保科学选拔、公平公正。二 组织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学校纪委牵头成立复试督查巡视组,负责复试监督检查工作。研究生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布置、指导、审查及监督等。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对参加复试工作的老师和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培训,组织考生复试考核,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公开有关信息。学校与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招生复试重大事项等。三 复试安排(一)复试时间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安排在3月下旬进行,调剂复试待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进行。原则上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应于4月8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4月8日启动,4月28日前完成。(二)复试形式复试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具体复试工作由招生学院组织、安排并通知考生。(三)复试分数线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学院结合本单位招生计划和生源等情况,按照一般不低于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自主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同一学院同一专业,非全日制与全日制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相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考试等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学校统一划定,计划单列。(四)复试费用学校不收取复试费。(五)复试体检入学期间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四 工作要求(一)方案制定学院根据学校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方案,建立机构、明确任务、细化要求、落实责任。方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复试时间、复试方式、复试要求、复试程序、成绩构成、申诉渠道等,将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办法、纪律要求、行为规范等写进方案,将复试录取的规定写进方案。方案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定后发布。(二)人员选拔学院应遴选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参与复试工作,遵守学术回避原则。向参与复试的所有人员宣讲政策、纪律和复试工作基本规范,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签订《工作责任书》;成立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在复试结束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三)复试考核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院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复试考核评价机制。要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等自主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精神,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应充分考虑组考方式、复试人数、学科专业特点等情况,提前组织专家命制充足的试题,避免重复使用造成泄题。具体复试内容、复试程序由各学院另行通知。学校不执行破格复试录取政策。(四)资格审查复试前,各学院要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复核,严格审查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学历证书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考生)、学生证或学籍认证报告(应届考生)、《入伍批准书》(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等材料。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且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后达到招生学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于复试前联系招生学院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准予参加复试。按照教育部规定,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前须向招生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准予参加复试。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五)组织实施1.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要以适当形式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复试全程录音录像,确保资料清晰完备。2.组织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应自觉遵守复试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3.严肃考风考纪。各学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要加强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坚决杜绝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自行其是。要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复试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复试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复试的要主动报备。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各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六)成绩核算1.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分,组成应包括外语考核成绩、专业考核成绩、综合素质成绩等。2.录取成绩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换算为百分制。复试成绩占录取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50%的范围内,由学院自行确定。(七)信息公开1.平台公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在学院门户网站、研究生院网站等设置专栏,公开复试录取信息。2.内容公开。做到政策公开、方案公开、程序公开、成绩公开、结果公开。具体包括: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招生计划、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申诉渠道等。3.公开要求。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公示内容如有改动,须对改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改动内容另行公示7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各学院按规定及时、完整、规范公开复试录取信息,接受监督和检查。坚持“谁公开、谁把关、谁解释、谁负责”的原则。(八)调剂工作1.调剂程序。各学院首先复试第一志愿考生,根据复试结果和招生计划,确定调剂缺额信息和调剂要求并及时发布;根据规定选拔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并按要求公示;调剂考生复试程序与第一志愿考生基本相同,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及时公示。2.调剂要求。调剂复试资格线不低于该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线,调剂考生应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且生源背景应满足调入专业要求。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第一志愿报考学术学位考生可调剂到专业学位录取,但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考生原则上不得调剂到学术学位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全日制专业可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录取,调剂非全日制考生必须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原则上第一志愿报考非全日制专业不得调剂到全日制专业录取。学院要严格审查执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调剂工作办法须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3.网上办理。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调剂生无效。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的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锁定考生调剂志愿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要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考生反馈是否接受其调剂复试申请。4.自愿调剂。在复试录取时,要根据招生简章、综合成绩、考生意愿等,确定考生的学习方式与录取类别,录取后不得更改。将全日制考生调剂录取为非全日制研究生,要充分尊重考生意愿,要根据文件《关于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向其详细解释学校管理工作相关内容。5.统一审核。拟录取通知须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发送给调剂考生。(九)结果报送学院汇总考生复试信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经组长审签并盖学院公章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考生复试登记表、复试汇总表、培养协议书、复试小组成员信息统计表及复试录取工作总结(含特殊情况说明)于复试结束后提交。认真核对拟录取名单的各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未经过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满分的60%)者不予录取。五 服务保障(一)加强应急处突成立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学校办公室、研究生院、宣传部、医院、本科生院、建安部、后保部等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全面梳理复试环节,主动排查、精准识别其中的每一个风险点,制定风险隐患台账,完善考试期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二)畅通咨询渠道加强政策宣传与咨询指导,及时、准确发布与解读招生政策规定与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方案的相关内容与要求。及时解答考生咨询,确保信息沟通畅通。(三)加大支持保障做好相关技术保障预案,提前检查复试场所相关设备,确保能够正常使用。要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六 监督管理(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学院是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对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慎而又慎、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做好研究生复试工作,坚决杜绝草率大意、粗糙行事。注重发挥好导师的作用,用有效的激励措施激发导师积极性,切实履行好研究生复试工作的“主办责任”,充分发挥学术组织和导师群体在人才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健全导师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二)落实检查监督,严格追责问责严格过程管理,执行方案要有措施,检查监督要有实招。复试小组成员与工作人员实行“一岗多控、多岗监督”,复试录取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学校成立复试督查巡视组检查监督复试录取方案执行情况,发现不规范行为,及时纠正;发现违纪违规线索,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凡违反招生纪律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严肃追责。(三)及时申诉复议,回应学生诉求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核查后,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诉人。考生对学院答复仍存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复查,如申诉情况属实,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并给予答复。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027-87281816Email:yjs10504@mail.hzau.edu.cn学校纪委办联系方式:电话:027-87282056Email:jiwei@mail.hzau.edu.cn2025-08-01 11:08:05
-
这是您的服务全指南,请查收!01学校印章服务7月10日至9月3日期间(非工作日除外),校办公室每天办理用印业务(含合同),印章服务地点为校办公楼321室,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联系电话:88822745。02后勤保障服务饮食服务1.开餐食堂南校区:学生五食堂天马园区:天马一食堂德智园区:德智一食堂财院校区:求是楼食堂2.开餐时间早餐 6:30-9:00 午餐 11:00-13:00晚餐 16:30-19:003.停餐食堂学生四食堂及学生六食堂教工餐厅自2025年7月10日起停餐,其他食堂(含湖大西点)自2025年7月6日起停餐。所有食堂自2025年9月4日起全面开餐。4.校园卡充值安排:(1)自动充值(开餐食堂):每日开餐时间(2)在线充值:登陆“湖南大学”微信公众号→“功能服务”→“校园缴费”→“校园一卡通充值”公寓服务1.暑期各公寓楼栋值班、卫生保洁正常进行,线上报修和购电服务正常进行,各综合服务大厅定期值班并提供报修、购水、购电等服务。各片区咨询电话及值班安排如下:2.应急处理可通过湖南大学一网通办日常生活报修系统报修或线下在事务大厅与楼栋值班室报修。班车服务1.学生晚自习班车:从2025年7月5日(星期六)—2025年9月7日(星期日)停开,9月8日(星期一)恢复正常运行。2.教职工班车:从2025年7月10日(星期四)—9月3日(星期三)开通南校区与财院校区之间的暑假班车(双休日正常休息),9月4日(星期四)恢复正常运行。3.班车调整时间:4.咨询电话:88684748教室服务1.开放区域:暑假南校区开放研究生楼D栋2楼,财院校区开放第二教学楼 1 楼。其他教学楼闭楼,具体安排请关注教务处最新通知。2.开放时间:每日 8:00-22:003.咨询电话:88823004维修服务1.网络报修:通过湖南大学一网通办系统“日常生活报修”报修2.电话报修:888651103.线下报修:线下可在天马、德智、财院校区综合事务大厅或楼栋值班室报修。购电服务1.购电时间:每周一、三、五 8:30-11:30、15:00-17:302.购电地点:能源管理办公室、求是楼 107 室3.服务电话:南校区 88822449 财院校区 88684742收发服务1.收发室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15:00-17:302.值班电话:南校区 88712677 财院校区 88642256通讯服务1.营业厅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15:00-17:302.值班电话:南校区 88823000 财院校区 886849993.受理业务:电话缴费、宽带续费等接待服务1.集贤学术交流中心订房电话:88685070订餐电话:88822179备注:集贤学术交流中心因修缮提质预计7月25日至9月20日停业,具体安排请关注后续通知,或致电服务热线咨询。2.梅苑学术交流中心订房电话:84112188、13873105000订餐电话:13873105000后勤综合服务1.24 小时服务热线:888651102.后勤保障部值班电话:88821278 (每周一至周五8:30-11:30;15:00-17:30)03体育场馆服务开放安排:1.室外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和排球场自由开放,荫马塘运动场场地改造期间不开放(7月4日-8月12日)。2.室内场馆正常开放。3.羽毛球馆、乒乓球馆、健身房和网球场凭订单使用场地。形体房、瑜伽房凭申请审批单使用场地。各场地开放时间及咨询电话:场地开放如有调整,另行通知。特殊情况需使用场地请向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南校区体育馆一楼,联系电话88821270)申请。04公共教学楼服务暑假期间,在校学生可在以下区域自习: (1)南校区研究生院楼D栋二楼及财院校区二教一楼。(2)天马园区二区五栋“育人空间”、天马园区二区一栋 “育人空间”、德智园区一栋、六栋、九栋“育人空间”、德智 园区研讨室(须提前预约申请,申请方式:“湖南大学后勤保障 公众号-服务中心-育人空间”)。05安全保卫服务24小时值班:06财务服务值班时间7月10日全体正常上班。7月11日-9月3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 15:00-17:30正常办理各项会计业务。报账业务报账业务集中在南校区报账大厅(二办201)办理,财院校区停止报账。请使用财务自助投单机投递单据(位置:二办一楼楼梯口),投递时间为每日8:00至17:00。假期将采用网上退单方式,请及时关注湖南大学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财务平台-物流跟踪”或财务报销系统“单据跟踪”报销单据的进程。为方便会计及时联系经办人处理业务,请务必在报销单上填写联系电话。值班电话:88821681。科研类业务科研项目申报、审计结题、线上科研经费发票开具业务,每周一、周四上午在科研财务室(二办206)办理,值班电话:88822945。基建类业务修购项目(维修类)、基建报账业务,每周四上午在基建财务室(二办218)办理,如有特殊业务,请提前与基建财务室预约,联系电话:88821522。公用经费类发票开具每周一、周四上午在学费工薪室(二办210)办理公用经费类发票开具业务,联系电话:88821923。综合类业务计划财务处公章、财务专用章、负责人印章用印及会计凭证查询,每周一、周四上午在综合管理室(二办212)办理,值班电话:88823905。07实验服务2025年7月10日至9月6日,所有仪器设备正常开放预约使用,校内外用户可通过湖南大学大型仪器共享服务平台(http://sbgx.hnu.edu.cn/)“仪器预约”功能在线预约。08校医院服务值班时间2025年7月10日(周四)起至9月3日(周三)。1.南校区医院:实行24小时值班制。暑假期间继续开放门急诊(含发热门诊)和口腔科门诊。急诊、输液、抽血、换药等地点不变,均在医疗楼二、三楼。2.财院校区医院:值班时间为8:30-17:30。部分工作安排注:以上各科室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见院内值班表。24小时值班电话1.南校区医院值班电话急诊值班电话:88822401(医疗)综合管理办公室:88822319(行政)2.财院校区医院值班电话:8868473109信息化服务值班安排值班地点:二办公楼111室。如有任何校园网络、个人门户登录等信息化相关问题,请拨打88821520。校外访问校内资源学校已实现VPN无感知接入,如果您在校外想访问校内电子资源以及财务系统、OA等各类应用系统,可以直接登录湖南大学个人门户。校园卡补卡、自助打印1.自助补卡机位置:二办公楼一楼南厅、天马园区学生事务大厅、德智园区学生事务大厅、财院校区经贸院大楼一楼大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办理,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个数字)2.人工办卡地点:二办公楼111室。(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办理,工作日期为2025年7月10日、7月17-19日、7月26-28日、8月8-10日、8月15-16日、8月22-24日、8月26-27日)3.自助打印机位置:天马学生事务大厅、德智学生事务大厅、复临舍二楼大厅、综合楼一楼大厅、财院校区第二教学楼大厅。利用自助打印机可打印中英文成绩单、在读证明等材料。CARIS服务无需VPN也可下载文献资料。目前,学校开通了知网、万方学术、Web of Science、ScienceDirect、Nature、IPO等共142个数字资源库,在校外通过个人门户账号直接登录使用。通过数据库网页中的“机构登录”,查找“湖南大学/Hunan University”,输入个人门户账号登录即可。10图书馆开放时间7月10日~9月3日:8:30~22:30开放馆舍及区域1.总馆:“一站式”读者服务中心(204)、三楼中文社科文献借阅室、四楼自科文献借阅室、八楼自习室2.德智分馆:三楼自习室3.财院分馆:南栋二楼、四楼文献借阅室(S201、S401);中栋二楼文献借阅室、休闲空间(M201、M202);北栋二楼、三楼文献借阅室、自习室(N201、N202、N301、N302)2025-07-30 15:26:57
-
太原理工大学2025级硕士研究生新生报到须知2025 级硕士研究生新同学:热烈祝贺你即将开启在太原理工大学的硕士研究生学习生涯!为确保你顺利完成入学报到,快速融入校园生活,现将报到相关事宜与注意事项详细告知,请认真阅读并提前做好准备。一、报到核心信息(一)报到学生范围2025 年通过招生考试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往年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且已于 2025 年提交复学申请并获批的硕士研究生。(二)报到证件与材料必带证件:太原理工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原件、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新生入学报到时需进行资格审查,还须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需提交材料: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复印件(复印件需标注本人学号与姓名);录取通知书正本(报到时需将通知书正本与副本沿虚线剪开,正本提交,副本由学生自行留存)。(三)报到时间与请假要求报到时间:2025 年 9 月 13 日,具体报到地点、流程及现场指引,需近期关注学校官网发布的相关通知。请假规定:若因特殊原因(如重大疾病、不可抗力等)无法按时报到,需提前向学校研究生院及所属学院提交书面请假说明,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无故逾期两周仍未报到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二、报到手续转接事宜(一)党团关系转接党团关系转接的具体流程、所需材料及时间节点,可登录学校研究生院官网查询相关通知公告;若有疑问,可直接联系所属学院的党团工作负责部门咨询。(二)户籍迁移(自愿选择)迁移原则: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籍迁移至学校;仅非定向录取的研究生可申请户籍迁移,定向录取研究生无需办理。材料要求:办理户籍迁移的新生,报到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且所有证件上的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民族等信息必须完全一致;户口迁移证上的 “出生地” 与 “籍贯” 需详细填写至 “省 - 市” 或 “省 - 县” 级别,仅填写到 “省” 的迁移证不予办理落户。特殊说明:户口已在太原市六城区的新生,无需办理户籍迁移;户籍一旦正式迁入学校集体户,在读期间不得随意办理迁出手续,新生需谨慎选择。户口迁往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千峰派出所太原理工大学。(三)人事档案转接1. 档案转接要求全日制录取的研究生:必须按照学校调档规定的时间,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入我校;非全日制录取的定向研究生:无需转入人事档案,但需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时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2. 具体转接流程(1)全日制研究生档案转接调档函获取:《人事档案调档函》已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发放,新生需按调档函要求填写完整后,提交至个人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如本科学校教务处、人才市场档案科等),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寄送,或由新生本人自带至学校。邮寄要求:档案需通过机要通道或邮政 EMS 邮寄,不接受其他快递形式;邮寄地址为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 79 号(邮编 030024),收件人为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档案室 / 贾老师,联系电话 0351-6018580;档案需在开学前寄出(以邮戳日期为准)。本人自带档案:需在入学报到时将档案提交至指定地点(具体接收时间与方式,需开学前关注学校官网发布的入学报到流程);档案封皮左上角需清晰标注 “研究生姓名 + 研究生学号”(学号可在录取通知书上查询)。(2)非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协议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获取:可在研究生院官网 “招生工作” 栏目下的 “下载专区” 下载,一式三份;提交要求:需经本人工作单位签字盖章、本人签字确认后,于入学报到时提交至所属学院,由学院统一收齐后转交研究生院档案室。(3)本校毕业生档案转接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本人办理档案转接,由研究生院统一协调办理;本校往届本科毕业生(人事档案仍在学校):由学校本科生档案室(迎西校区办公主楼 631 房间,联系电话 0351-6014668)核查后统一办理。3. 注意事项新生需高度重视档案转接工作,未按规定时间或要求办理的,报到入学后不再补办;可登录研究生院官网查看档案转调的详细通知,明确操作规范。新生入学报到后,可于 10 月下旬登录研究生院官网 “研究生教育综合服务平台”,查询个人档案的接收与存档状态。三、学习方式说明我校 2025 级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授课与非全日制授课两类,具体安排如下:(一)全日制授课适用范围:全日制录取的研究生,以及非全日制录取(不含管理类、会计专业)的研究生,均采用全日制授课方式。非全日制研究生补充说明:非全日制录取且参与全日制授课的研究生,学校不统一安排住宿;其录取类别与毕业方式仍为非全日制,仅培养环节按全日制要求执行。(二)非全日制授课适用范围:非全日制录取的管理类、会计专业研究生。授课安排:公共课程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专业课程的上课时间、地点由所属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咨询方式:如需了解具体课程安排,可联系相关学院咨询,经济与管理学院办公电话 0351-3176702,文法与外语学院办公电话 0351-3176685。四、公寓住宿安排负责部门:新生住宿安排由学校后勤保障部公寓服务中心统一负责,具体住宿分配结果、宿舍设施情况等,可关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关于 2025 级研究生登记住宿信息的通知》。咨询方式:可拨打公寓服务中心咨询电话,综合办 0351-3176336、迎西校区 0351-5675968、虎峪校区 0351-5675972、明向校区 0351-5253198。五、教材准备事宜购买原则:公共课程与专业课程教材均不统一采购,由新生自行准备。公共课教材:公共课各科目教材清单(不含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会计、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可参考学校发布的相关清单,新生需在课程开课前准备好对应教材。专业课教材:专业课教材的版本、作者及购买渠道,由授课教师在开学后明确告知,新生可按教师要求准备。六、费用缴纳相关(一)缴费项目与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费用按学年缴纳,具体项目及标准如下:1. 学费全日制专业:每生每年 8000 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相关专项收费标准执行。非全日制专业:工商管理、会计专业:每生每年 25000 元;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公共管理专业:每生每年 16000 元;单独考试类专业:每生每年 16000 元。2. 公寓费与公寓用品费按学校后勤保障部公寓服务中心公布的住宿收费标准执行,具体金额根据住宿房型、设施配置确定。3. 入学体检费与医疗保险费入学体检费:全日制新生需缴纳 50 元(由学校财务处代收);医疗保险费: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鼓励全日制研究生参加高校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具体缴费时间、方式及金额,按校医院通知执行。特殊说明:若新生入学时不准备参加太原市大学生医疗保险,需告知家长在户籍地为其参加医保,并从太原理工大学校医院官网下载填写《自愿放弃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的保证书》,避免重复参保;可登录校医院官网查询医保政策详情。(二)缴费方式缴费开始时间为 8 月 28 日,共设三种缴费方式,新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1. 微信平台缴费操作流程:通过本人微信关注 “太原理工大学财务服务平台” 公众号,完成身份绑定(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进入公众号后点击 “更多功能”→“新生通道”,按提示登录后选择 “交费 / 付款”,根据系统指引完成缴费。支付支持:可选择微信或支付宝支付,若遇支付限额,可修改单次缴费金额,分多次缴纳;缴费时可勾选需缴纳的项目,支付后可实时查询支付状态。时间限制:学校将于 8 月 28 日 - 29 日开展统一银行划扣,此期间微信平台缴费功能暂停,8 月 30 日恢复正常;建议新生尽快完成缴费,避免影响报到与学籍注册。问题处理:若缴费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需截图保存相关页面,切勿重复缴费,开学后可到学校财务部收入及学生事务科核实处理。2. 银行划扣缴费划扣时间:学校将于 8 月 28 日 - 29 日统一通过银行划扣方式收取费用。准备工作:新生需在划扣开始前,将学费、公寓费、体检费等应缴费用足额存入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太原理工大学建设银行联名储蓄卡中;使用该卡前需自行激活,若卡片遗失补办,可在 “太原理工大学财务服务平台” 公众号中添加新卡信息,不影响划扣。划扣查询:划扣结果可在财务服务平台公众号的缴费界面查询;为避免生活费被误划扣,建议 8 月 30 日划扣完成后再存入生活费。银行卡使用说明:功能用途:该卡已在学校财务系统注册,将用于在校期间学杂费缴纳、奖助学金发放、生活补助领取、校园卡充值等,需妥善保管并及时修改初始密码(初始密码 955330)。激活流程:收到银行卡后,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本人实名手机号,前往建设银行任意网点激活卡片并完善个人信息;同时在柜台办理 “代收学费签约申请”,领取《代收(缴)业务第三方签约回执》确认签约成功,卡片内存入至少 0.01 元方可正常使用。账户类型:该卡默认为建设银行 “二类账户”,每日交易限额 5 万元、每年限额 20 万元,若无法满足使用需求,可在激活时申请升级为 “一类账户”。卡片缺失处理:若录取通知书中未附带该银行卡,可能是因报考信息中身份证号 / 姓名有误,或个人名下银行卡数量达上限导致银行无法办理;新生可在当地建设银行网点办理,或入学报到后在学校附近建行网点办理。遗失补办:若卡片遗失,需立即拨打建行客服电话 95533 挂失,开学后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建设银行太原迎泽西大街支行(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南门东侧约 300 米)补办新卡;新卡办理后,需在财务服务平台公众号或学校财务部(迎西校区办公主楼 217 室、明向校区办公主楼 B108 室)登记新卡号。安全提示:警惕网络电信诈骗,切勿泄露银行卡密码、短信验证码等信息,不点击不明链接、不扫描陌生二维码;对声称 “中奖”“退款”“验资” 等要求转账的信息一律不信,报到前学校财务与银行工作人员不会以任何形式联系新生要求转账。3. 助学贷款缴费仅支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资金仅可用于缴纳学费与住宿费,其他费用(如体检费、医保费)需按正常方式缴纳;若贷款金额不足以覆盖学费与住宿费总额,差额部分需通过微信平台补交。具体贷款资金到账与抵扣流程,入学报到后可关注学院通知。七、其他重要事项入学体检与学籍注册:新生入学后需按学校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将在报到三个月后正式注册学籍;体检不合格且三个月内未能治愈者,可本人申请并经学校批准后,办理一年休学手续。资格复查与证书要求:报到后若发现新生在初试、复试、录取环节存在作弊、违纪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到学院报到时,必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本人签字后由学院留存;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自动无效。照片准备:新生报到时需自备本人近期一寸白色底版免冠照片 10 张左右,供办理校园卡、学生证、档案材料等使用。保留入学资格与复学申请:2025 年录取但需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需从研究生院官网下载《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按要求填写后于 9 月 1 日前提交至迎西校区办公主楼研究生院 113 办公室;往年保留入学资格且 2025 年复学的新生,需下载《研究生复学审批表》,填写完整后于 9 月 1 日前提交至上述同一办公室。八、咨询联系方式若在报到准备过程中有疑问,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0351-3176232、0351-6010220;人事档案:研究生院档案室 0351-6018580、本校本科生档案室 0351-6014668;户籍办理:保卫处户籍科 0351-6014496;公寓住宿: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0351-3176336;党团关系:咨询所属学院负责部门(学院官网可查询办公电话);费用缴纳:财务部收入及学生事务科 0351-3176456;校医院(体检与医保):0351-6111842;助学贷款: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相关科室 0351-3176209。2025-09-23 17:56:44
-
辽宁科技大学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入学前办理相关事项的通知各拟录取硕士研究生:为满足部分考生和本科院校毕业生离校数据采集等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202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录取通知书事宜根据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录取通知书预计发放时间2025年6月末或7月初。为确保拟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准确邮寄,请注册并登录辽宁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ustl.yzsystem.cn),填写本人录取通知书接收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身份证上的地址等信息并认真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建议应届毕业生的录取通知书接收地址填写家庭地址,避免因离校导致无法接收,请于6月12日23点前完成填报。二、人事档案邮寄1.全校所有全日制招生专业,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需要调取档案,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考生无需调取档案,需调档考生可下载《辽宁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调档函》电子版(见附件),自行打印后填写完整,将《辽宁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调档函》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或部门进行档案调取(如无特殊原因不要发机要件,请发中国邮政普通EMS,不接受其他邮寄方式,以免造成时间延误),由我校盖章的纸质版调档函也会随考生的录取通知书邮寄一份。(温馨提示:调档函最下端有一个回执,请考生提前填写好,需填写的相关信息可在之前考生注册的中查阅,并提醒负责邮寄档案工作人员将回执沿剪切线剪下后粘贴在考生档案左下角。)辽宁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ustl.yzsystem.cn)2.往届考生请于6月15日-7月10日期间邮寄档案到我校。应届考生请于毕业离校前将调档函交于所在学校毕业生档案管理部门。本校应届考生的学生档案由研招办统一到档案管理部门调取,不需考生个人办理。3.档案邮寄地址及收件人: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189号,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14051,电话:0412-5929419,接收人:成老师。三、户口办理事宜1.辽宁省内新生无需办理户口迁移。2.外省市新生自主决定是否办理户口迁移(非必要可不迁)。如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凭录取通知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到所属地派出所,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开学报到时持《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另附说明(注明:学生本人姓名、学院班级、联系电话、身高;父母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交至所在学院。各学院统一收齐后交到校安全保卫处户籍室办理落户手续。3.新生户口迁入地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千山中路189号 辽宁科技大学。4.新生户口迁至学校后非特殊原因,毕业前不得迁出,详细事宜请咨询校安全保卫处户籍室,联系电话:0412-59283875.新生办理《户口迁移证》注意事项:(1)《户口迁移证》上登记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上姓名一致。(2)户口迁移证上公民身份证号码为18位。(3)户口迁移证要求无涂改,如有手改需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4)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一个月,需在有效期内办理落户手续。四、党员关系转接原则上报考“非定向就业”的党员需要转党组织关系,报考“定向就业”的党员不需要转党组织关系。具体事宜如下:1.组织关系可以网上转接的,接收党组织名称为:中共辽宁科技大学XX学院委员会(学院名称以中国研招网待录取通知为准)。2.组织关系不能网上转接的,党员要携带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抬头:中共辽宁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介绍信去处:XX学院(学院名称以中国研招网待录取通知为准)。3. 转接党组织关系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在本人到校报到后,联系本人录取学院组织员老师处理。五、团组织关系转接1.新生团员持团员证到学院团委统一办理团组织关系接转手续。2.如团员证丢失,请在原单位补办,并开具团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写明“共青团辽宁科技大学委员会”。3.如团员档案在本人手中,请一并携带上交学院团委。4.关于“智慧团建”系统填报请按如下操作说明进行:根据团中央基层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做好2019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及《“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操作指引(第一版2020年)》要求,学生在入学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团建接收工作。智慧团建转到“团辽宁省委—省管高校团委—辽宁科技大学团委—XX学院团委”,转入时需详细填写转接申请信息,否则不予接收。六、体检事宜全体新生入学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七、特别提醒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本通知内容,严格按照要求完成相关操作,其他未明确事宜请依照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发放的入学须知要求执行。我校所有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信息均以官方发布为准,校方各部门不会单独给考生发送邮件或扫码加群等通知,敬请各位考生通过官方渠道查询各类信息,谨防上当受骗。特此通知。2025-08-21 18:22:53
-
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为落实上级文件要求,结合《福建农林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福建农林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明确推免生接收与录取相关事宜。一、接收专业与名额我院 2026 年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学习方式、学制及拟招收人数如下,实际接收名额将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硕士(代码 020202):区域经济学专业,全日制学习,学制 3 年,拟招收 23 人;硕士(代码 020204):金融学专业,全日制学习,学制 3 年,拟招收 23 人;硕士(代码 020206):国际贸易学专业,全日制学习,学制 3 年,拟招收 23 人;硕士(代码 025100):金融专业,全日制学习,学制 3 年,拟招收 23 人;硕士(代码 025800):数字经济专业,全日制学习,学制 3 年,拟招收 23 人;硕士(代码 120201):会计学专业,全日制学习,学制 3 年,拟招收 23 人;硕士(代码 120202):企业管理专业,全日制学习,学制 3 年,拟招收 23 人;硕士(代码 120203):旅游管理专业,全日制学习,学制 3 年,拟招收 23 人;硕士(代码 120301):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全日制学习,学制 3 年,拟招收 23 人;硕士(代码 120302):林业经济管理专业,全日制学习,学制 3 年,拟招收 23 人;硕士(代码 125300):会计专业,全日制学习,学制 3 年,拟招收 23 人;二、接收对象与条件我院所有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均面向以下对象开放:已取得本科就读学校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福建农林大学推免生招生简章相关规定;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三、接收工作安排(一)报名申请报名渠道:具有推免资格且符合我院申请条件的考生,需通过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系统”)进行网上申请;材料递交:按要求向我院递交相关申请材料;报名开放时间:2025 年 9 月 22 日,推免系统正式开放报名功能。(二)复试时间2025 年 9 月 23 日至 10 月 15 日期间,我院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及材料审核结果,分若干批次开展复试与录取工作,其中复试工作将于 9 月 23 日起分批启动;具体每批次复试时间,请考生密切关注我院在研招网发布的通知。(三)复试地点及方式复试采用线上形式开展,具体线上复试的平台、操作流程等细节,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单独通知每位进入复试的考生,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四)复试材料准备材料清单:考生参加复试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同时需将材料按顺序扫描合成一个 PDF 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 “报考专业-姓名”):(1)《福建农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1 份;(2)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且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课程成绩单(五年制本科考生需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3)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包含正反两面,学生证复印件需包含学生信息页与注册情况页);(4)《福建农林大学报考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1 份;(5)《诚信考试承诺书》1 份。材料要求:所有材料需保证真实、准确、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情况,无论在哪个阶段被发现,均立即取消考生推免资格。(五)复试内容及分值计算复试形式:采用面试形式,满分 100 分,分为两大模块:(1)专业面试(占比 80%):重点考查考生的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包括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思维、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程度等;(2)英语口试(占比 20%):考查考生的外语口语表达能力、专业外语理解能力等。成绩计算: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参与面试的专家现场独立评分,最终取所有专家评分的平均值,作为考生的复试成绩。四、录取规则排名与录取:各专业(领域)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从高到低排序,对复试成绩合格(≥60 分)的考生,按排序顺序录取;若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招生计划出现动态调整,将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录取。不予录取情形:(1)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 60 分);(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3)体检结果不符合入学标准;(4)存在违反诚信原则或弄虚作假行为。待录取确认:我院将通过推免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系统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请考生慎重决策,一旦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我院将不再为其办理推免系统解锁手续。五、其他说明规则依据:本实施细则在福建农林大学相关文件要求基础上制定,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推免生接收相关规定执行。联系方式: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591-83789382学院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 15 号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 年 9 月 19 日2025-10-09 13:57:12
-
扬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公告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环节已顺利结束,相关成绩评定工作也已完成。经研究决定,初试成绩将于 2 月 24 日下午正式对社会公开,为方便考生顺利获取成绩及了解后续相关事宜,现将具体安排说明如下:一、成绩查询途径及时间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可点击链接登录)该平台将于 2 月 24 日 14:00 准时开启成绩查询服务,考生需登录网站后,依次进入 “网上办事” 板块,选择 “查询中心”,再点击 “研究生考试” 项目,即可查询个人初试成绩。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可点击链接登录)此平台的成绩查询功能与专业排名查询功能将于 2 月 24 日 16:00 同步开通。考生查询时,需准确填写个人姓名、准考证号以及身份证号等身份信息,登录成功后即可查看相关数据。请各位考生自行查询成绩并妥善保存,学校不再通过邮寄方式向考生送达成绩通知单。二、成绩复核相关规定申请时间段:2025 年 2 月 25 日 8:00 至 2 月 26 日 17:00,逾期将不再受理任何复核申请。申请操作方式:考生需登录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在平台内找到 “初试成绩查询” 菜单,点击其中的 “成绩复核” 功能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申请理由,且申请理由需合理、充分(特别提醒:每位考生仅限申请复核一门考试科目)。注意要点: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均经过多轮严格审核与复核,确保数据准确。若考生对本人成绩仍有疑问,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 “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 提交复核申请,申请中需清晰说明预估分数与实际所得分数存在较大差距的具体原因。对于申请复核全国统考科目成绩的考生,我校会先汇总所有申请,再统一提交至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由考试院负责复核工作;而自命题考试科目的复核工作,则由我校组织专业人员开展,考生本人不允许查阅试卷原件。成绩复核工作全部结束后,若发现考生成绩存在误差,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更正成绩的,学校将于 3 月 2 日前通过电话联系考生,告知更正结果;若复核后成绩无变动,学校将不再逐一通知考生,自 3 月 2 日 12:00 起,考生可登录之前的申请系统,查看复核的进度及最终结果。此外,我校仅受理通过 “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 提交的复核申请,不接受现场申请、电话申请、邮件申请及传真申请等其他形式的申请,望考生理解并遵守。三、其他重要事项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分数线,需待《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正式公布后,结合学校实际招生情况统一划定并发布。复试阶段的具体工作安排,将依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工作要求另行制定并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同时留意 “扬州大学研招平台” 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各类相关通知,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若考生在成绩查询、复核等过程中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514-87979213。2025-08-29 15:36:10
-
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
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
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 其他人都在看
- 热门推荐
-
西安交通大学2025年入学MBA(05金融方向、06数字金融与企业创投管理方向)全国联考报考指南 -
12024年内蒙古财经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含MBA)
-
2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2025年工程管理硕士(MEM) 招收调剂通知
-
3东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 2025年四次调剂复试流程
-
4复旦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阶段考生须知
-
5中央财经大学2024年非全日制审计硕士(MAud)接收调剂考生的通知
-
62025年MPAcc招生录取政审调档通知
-
72025年山东财经大学MBA学院调剂复试通知
-
82025年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工程管理硕士(MEM)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
9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4年旅游管理专硕MTA项目意向登记公告
- 2026管理类联考-工商管理(MBA)备考交流群:1030838237
- 2026管理类联考-公共管理(MPA)备考交流群:1031486399
- 2026管理类联考-工程管理(MEM)备考交流群:1003731121
- 2026管理类联考-旅游管理(MTA)备考交流群:1031430494
- 2026管理类联考-会计专硕(MPAcc)备考交流群:1003173234
- 2026管理类联考-审计专硕(MAud)备考交流群:1004190978
- 2026管理类联考-图书情报(MLIS)备考交流群:1035381514
- 2026管理类联考199复试调剂交流群:827931220
- 获取报者资讯
- 了解院校活动
- 学习备考干货
- 研究上岸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