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级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项目招生简章
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否则我们将不能接受您的各项申请:
◆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到2025年我校研究生新生报到日之前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者。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在大学本科结业后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者,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曾经发表专业论文或取得其他创新成果;
b.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
c.本人英语水平证明。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 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到2025年我校研究生新生报到日之前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者。
注: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项目设置
清华全球MBA项目(全日制/北京)
清华全球MBA项目是由清华经管学院和MIT斯隆管理学院合办的、兼具清华品格与MIT元素、培养全球精英的MBA项目。适合希望集中完成学业、进行事业转换和国际化发展的管理精英。
授课地点:北京
学制和学习方式:2年,全日制,非定向培养方式。
语言:英文。
招生人数:50人。
学费:19.8万元,分两年缴纳。
证书:清华大学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MIT斯隆管理学院课程学习证书。
清华综合管理MBA项目(非全日制/北京)
清华综合管理MBA项目助力中高层管理者加速事业升级,项目提供丰富的专业课程、多元化实践课程,特色行业、企业导师,学生融合了各行各业的管理精英,适合各行各业、各种职能的中高层管理骨干向高层综合管理者发展,助力其加速事业升级,也适合创业者开拓事业发展。
授课地点:北京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平均每两周上课一次,每次周五晚上、周六、日全天。
标准学习进程为:① 6个月入学前学习(少量业余时间到校), ② 30个月学校课程(含学位论文)。
语言:中文。
招生人数:160人。
学费:41.8万元,分两年缴纳。
证书:清华大学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清华产业创新MBA项目(非全日制/北京)
现阶段,国家特别提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产业与新兴产业的创新。清华经管学院推出产业创新MBA项目,以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为己任,培养具有“产业创新视野、管理创新思维、产品创新能力”的未来领导者。
授课地点:北京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平均每两周上课一次,每次周五晚上、周六、日全天。
标准学习进程为:
① 6个月入学前学习(少量业余时间到校), ② 30个月学校课程(含学位论文)。
语言:中文。
招生人数:50人。
学费:41.8万元,分两年缴纳。
证书:清华大学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清华科技创新MBA项目(非全日制/深圳)
清华科技创新MBA项目由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和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在深圳合作开办。旨在培养具有数字科技和现代金融素养的创新领导者,服务粤港澳大湾区的可持续发展。
授课地点:深圳。学籍为深圳国际研究生院。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每月一次集中授课,周四、五、六、日上课。
标准学习进程为:① 6个月入学前学习(少量业余时间到校), ② 24个月学校课程(含学位论文)。
语言:中文。
招生人数:55人。
学费:41.8万元,分两年缴纳。
证书:清华大学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报考、初试、复试与录取
一、关注和了解项目(2024年5月至10月)
MBA申请服务系统全年开放,网址为:https://apply.sem.tsinghua.edu.cn/mba。注册时请注意确保证件号码准确。通过申请服务系统申请参与清华MBA体验营等招生活动。
二、初试(2024年10-12月)
1.初试报名。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时间为10月15日至28日,报名详细信息以教育部和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通知为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tsinghua.edu.cn。
2.报名确认。
① 清华大学考点:凡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的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中交纳初试报考费,在交费成功 24 小时(节假日顺延)后,必须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m.tsinghua.edu.cn/)上传电子照片或相关材料并通过审核方可参加初试,具体请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清华大学报考点公告”为准。
② 其他考点:在其他考点报名参加初试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后,按照当地报考点的要求交初试报考费和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3.关注清华大学考点通知,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试科目为管理类综合能力和英语二,考试的内容和具体要求请参考由教育部指定的考试大纲。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三、复试(2025年2-3月)
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和复查。
2.公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基本分数线。
满足入围复试要求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考生资格审查于复试期间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能参加复试。
3.参加MBA复试。复试内容为综合素质面试和笔试。其中清华全球MBA项目(全日制)面试形式为中英文双语形式。
四、拟录取(2025年4-5月)
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
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而我校不予录取的考生,可自行联系外校调剂单位。无论是否录取,所提交材料(含成绩单原件、收入证明原件)一律不予退还。
五、拟录取
研究生入学前准备,资格复审,拟录取研究生发放录取通知书(2025年6-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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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大学2026年招收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根据教育部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有关管理办法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26年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简章。一、招收专业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招生专业均接收推免生,具体可参看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二、接收人数我校拟招收推免生约500人。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高校2026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3.毕业时能获得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四、接收程序1.学生申请 。获得推荐资格的校内、外学生在有效期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报名。2.学院审核。各推免接收学院对报考本学院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核,并通知符合条件推免生参加复试。3.组织复试。复试形式(笔试、面试等)由各学院确定,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得录取。4.排序录取。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招生计划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拟录取名单在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五、其他事项1.推免生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2.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按照教育部要求,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3.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在2026级新生报到前未获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者,学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联系方式: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169号;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 编:330013咨询电话:0791-83816805联系老师:汪老师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年9月3日2025-09-17 10: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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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1. 2026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3970人,涵盖推荐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联合培养计划等类别,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473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97人。2. 各专业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2026年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推免生实际录取情况及统考生源质量进行相应增减调整;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推免服务系统最终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3. 2026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拟设33人,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的计划数为准。二、报考条件(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4. 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截至录取当年入学前,已满2年(含2年),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能提供所报考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需由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提供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5. 在校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专业学位特殊报考条件报考以下专业学位的考生,需按对应规定执行:1. 法律类专业学位: (1)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需符合上述(一)中所有条件,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2)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需符合上述(一)中所有条件,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2. 管理类及教育管理专业学位: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方向,需符合下列条件: (1)满足上述(一)中第1、2、3项要求; (2)学业背景与工作经验需符合下列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需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三)报考信息核对要求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需与相关专业报考条件一致,若不符将不得准予考试。各专业具体报考条件可查阅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如有疑问,需在报名前咨询相关学院(学部)。(四)推免生报考要求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1. 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单独考试;2. 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五)免初试资格申请要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1. 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上述推免服务系统报名;2. 逾期不得补报。三、报名流程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具体要求如下:(一)网上报名1. 报名时间: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具体工作安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2)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2. 报名平台与要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材料。(二)网上确认1. 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2. 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 (2)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报考点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3)逾期无法补办,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三)报考点选择1.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2. 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3.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四)初试加分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在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累加: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 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五)“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要求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 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仅限士兵身份)供复核;2. 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六)特殊政策申报要求符合享受初试加分、照顾政策、免初试资格或报考专项计划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将无法享受相应政策,或不得参加专项计划初、复试。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1.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需仔细阅读我校当年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全面了解各专业的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学制、备注等重要信息;2.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考试资格,报名信息与专业报考条件不符的考生,不得准予考试;3. 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4.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证明;5. 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含推免生),无论何时查实,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五、初试安排1. 考试方式:初试均为笔试;2. 考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12月21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2)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3)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4)12月21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3. 时间标准: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六、复试安排(一)复试基本要求1. 分数线要求: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教育部确定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国家分数线”);我校个别专业若上线生源充足,实际复试分数线可能高于国家分数线;2. 专项计划复试名单:我校将在国家分数线公布后,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当年复试录取办法,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二)复试形式与要求1. 复试形式:主要包括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为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时间、具体要求及程序,详见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2. 同等学力加试:部分专业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此类考生参加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 跨学科加试: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不限于同等学力考生)是否需加试本科主干课程,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七、调剂安排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与程序,由我校根据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需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八、体检安排1. 体检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2. 体检安排:复试后拟录取考生需到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九、录取规则(一)拟录取名单确定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结合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综合衡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及录取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学习方式与就业类别1. 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2. 就业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 (1)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需在入学前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我校; (2)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校期间不转人事档案与组织关系,不迁移户口,学校不安排住宿,不负责就业及派遣事宜;3. 责任告知: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无法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三)报考信息与录取资格1.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2. 录取新生需在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故无法按时报到的,需凭相关证明向所在学院(学部)请假,请假期限最长为两周,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入学资格;3. 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推免生入学时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4. 新生报到入学后,我校将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标准者,按相关规定处理。十、违规处理1. 诚信要求:考生需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需遵守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及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需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诚信复试承诺书》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2. 违规处罚: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与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1)在校生:由所在学校按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2)在职考生: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3)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 诚信档案:相关单位将考生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十一、学费和奖助政策我校2026级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以及现行研究生奖助体系(涵盖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可查阅学校研究生院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十二、相关说明和注意事项1. 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所有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的考生,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否则视为不满足报名条件,不予参加考试;2. 学制规定:硕士专业学制为2.5年或3年,各专业具体学制可查询我校招生专业目录;3. 中外合作项目: (1)旅游管理(专业代码120203)为中法合作项目,基本学制3年(2年在中国学习,1年在法国学习),合格毕业生可同时获得中、法双方颁发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2)“073海运学院-中外合作项目”招收的交通运输(专业代码086100)为中西合作项目,基本学制3年;符合中方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获宁波大学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选择第二学年赴西班牙学习1年且符合外方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可额外获得外方授予的硕士学位;4. 学习方式: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全脱产学习;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采用“集中(业余时间)面授+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不脱产学习,在宁波大学相关校区授课,具体安排见相关学院(学部)后续通知;5. 校区分布:海运学院、海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位于宁波大学梅山校区;6. 联合培养项目: (1)2026年,我校与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在机械、计算机技术专业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详见招生目录中“018科学技术学院”; (2)与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在机械、计算机技术、材料与化工专业开展联合培养项目,详见招生目录中“070科教融合学院”; (3)与国科温州研究院在物理学专业开展联合培养项目,详见招生目录中“072宁波大学-国科温州研究院联合培养学院”;7. 博士合作项目:医学部设有“宁波大学与法国勃艮第弗朗什孔泰大学(UBFC)合作举办临床医学与生命科学博士研究生教育项目”,在临床医学专业(专业代码100200)招生,项目详情可查阅医学部相关介绍;8. 设计类科目答题要求:037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的设计类初试科目,不再提供专用答题纸,考生均需在考场提供的普通答题纸上答题,具体要求详见初试考试大纲;9. 报考责任:考生与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导致无法报名、考试、录取或就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10. 信息查询:招生章程、专业目录、硕士生导师介绍、学院(学部)联系方式等信息,可查阅我校研究生招生网;11. 信息更新:考生需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相关通知,如有变动,以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12. 政策冲突:本招生章程若与国家相关政策不符,或国家调整招生政策,均以国家政策为准;13. 咨询渠道:有关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直接与相关招生学院(学部)联系。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研究生院学校代码:11646邮政编码:315211电话:0574-87600226,876091362025-09-30 11: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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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士报考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一、培养目标西南政法大学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包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培养目标统一为:培育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的高层次人才。这类人才需具备服务国家与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既需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与系统的专业知识,拥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及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能力,成为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也需具备较强的实际问题解决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拥有良好职业素养,成为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其中,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试招生工作,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政策与标准。二、招考条件(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德良好。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 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计算时间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5)在读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学术型硕士同等学力报考补充条件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学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除满足(一)中所有条件外,还需在网上确认时提交相关学术成果:需提交1篇发表于CSSCI来源期刊、CSSCI来源集刊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列核心期刊的学术论文,论文需与所报考专业相关且为独著,并提供刊物原件。(三)专业学位特定报考条件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按对应规定执行:1.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1)满足(一)中所有条件。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2.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1)满足(一)中所有条件。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3. 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专业学位 (1)满足(一)中第1、2、3项条件。 (2)需具备下列工作经验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同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政策,需符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相关规定。4. 新闻与传播、翻译(英语笔译)、审计、金融、税务、国际商务、保险、会计、应用伦理学和知识产权专业学位 满足(一)中所有条件即可报考。(四)单独考试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1. 满足(一)中第1、2、3项条件。2. 需具备相关工作经历与推荐要求: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需为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由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且录取后回原单位定向就业;所从事工作需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3. 本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本单位单独考试。4. 单独考试的招生专业及计划,可参考“专业目录”。(五)免初试资格报考条件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如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的退役人员等),需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六)特色法律硕士项目报考说明学校招收三类特色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项目,分别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项目、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项目、西南政法大学-凯斯西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国际商法与争端解决方向),具体招生学院及招生人数可参考“专业目录”。(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学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待计划下达后公告,招生目录中所有专业均接受该专项计划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 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人员(高校学生包含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2. 考生报名时需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写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3. 复试前须按学校要求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4.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该加分,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范围学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仅限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报名需符合报考条件(三)中的相应要求,且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三、报名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逾期不再补办。(一)网上报名1. 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13日,每日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27日,每日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2. 报名平台与流程: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仅能填报学校的一个专业(研究方向)。 (2)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仅能选择西南政法大学报考点。 (3)应试的外国语语种,需按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任选一种。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查看校验结果;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及时完成学历(学籍)认证,并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学校核验。 (5)考生需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尤其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的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的相关规定由军队相关部门另行制定,报考前需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并按相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需事先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7)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条件并申请该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无法享受相应照顾政策。 (8)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初试加分政策”条件并申请该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无法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9)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条件及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网上确认、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需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官方网站,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信息,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二)网上确认1. 确认时间:以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2. 确认方式:考生需按照报考点“报名公告”中的指定方式,在网上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3. 确认程序: (1)材料提交:考生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其中,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同等学力考生,须一并提交1篇发表于CSSCI来源期刊、CSSCI来源集刊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列核心期刊的学术论文(与报考专业相关、独著)及刊物原件;单独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后,需及时将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推荐函,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材料等,寄送学校研招办审核;报名材料不齐备或审核未通过的,学校将不予准考。 (2)电子信息采集: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 (3)报考费缴纳:考生需按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缴纳报考费。 (4)信息核对:所有考生均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诚信承诺: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4. 残疾考生便利申请: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需在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四、考生资格审查1. 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准考。2.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与复试。3. 学校在复试前,将严格采用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核,以及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资格的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安排复试。五、考试(一)初试1. 初试日期:2025年12月20日—21日。2. 初试科目:具体科目可查阅《专业目录》。(二)复试1. 复试时间:2026年4月,具体时间以复试录取办法为准。2. 复试信息查询:复试方式、程序及有关考核要求等信息,将提前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告栏的复试录取办法中公告;复试内容可查阅《专业目录》。六、复试加试以同等学力(以报名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内容可查阅《专业目录》。七、体检考生需按学校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并在拟录取后将体检报告寄(送)至学校;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八、录取1. 录取依据: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结合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 思想政治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障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现实表现,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 学历资格核查: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4.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根据考生标准分数在全校范围内从高到低排序后进行拟录取。其中,考生标准分数=(考生考试总成绩-考生报考学院专业的所有复试考生平均考试总成绩)/该学院专业所有复试考生考试总成绩标准差;考生考试总成绩为考生初试和复试加权后的成绩。九、学费、奖助学金等相关事宜(一)学费标准1.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哲学专业6000元/年;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国家安全学、外国语言文学专业7000元/年。2.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10000元/年;翻译硕士:11000元/年;法律硕士(法学)、公共管理、新闻与传播、审计、金融、国际商务、税务、保险、会计、应用伦理、知识产权、法律硕士(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13000元/年;西南政法大学-凯斯西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国际商法与争端解决方向):42000元/年。3.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法律硕士:10000元/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26000元/年。注:学费最终收费标准以主管部门核定为准。(二)奖助学金学校将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研究生奖助政策,通过多种途径为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提供奖学金和助学金;详细内容可参考西南政法大学学生工作部网页相关文件。(三)学制1.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2.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税务硕士学制2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3.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四)学习方式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采用规定时间集中学习的方式;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采用周末和节假日学习的方式。(五)毕业就业1. 毕业认证:学生按学校有关规定,按期完成培养计划后,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校颁发硕士学位证书;相关规定可参考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站。2. 就业情况:学校人才培养质量较高,就业状况良好;详细信息可参考西南政法大学就业信息网。(六)培养校区所有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校区均为渝北校区。(七)住宿情况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提供住宿,按4人/间的标准安排。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十、其余事项1. 报考责任: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学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若因不符合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导致后续无法网上确认、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 违规处理: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查实,均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考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已毕业者将被追回学历证书,并取消其学位。3. 定向就业规定: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仅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申请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学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录取为定向就业;一经录取,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4. 个人纠纷处理: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5. 简章效力:本招生简章若有未尽事宜,以国家及重庆市相关文件为准;若国家或学校在本招生年度调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出台新政策,将按最新政策及规定执行,本简章将做相应调整,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时公布;本简章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十一、联系方式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3-67258893、023-672588922025-10-09 15: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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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南京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目录2026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规模约为 5100 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 4500 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 600 人。最终的招生计划需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文件为准。在录取类别方面,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除外)原则上按 “非定向就业” 类别录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则统一按 “定向就业” 类别录取。各学院具体的招生专业及对应的招生计划,考生可查阅《南京理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获取详细信息。一、报考条件(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基本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各项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考生的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需满 2 年及以上(计算时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注:在读研究生若需报考,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专项条件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按下列规定执行: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需满足本简章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基本条件” 中的所有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也可报考)。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需满足本简章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基本条件” 中的所有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代码 125602)专业学位:需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本简章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基本条件” 中第 1、2、3 项要求。(2)本科毕业后需具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具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需具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三)单独考试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满足本简章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基本条件” 中第 1、2、3 项要求。考生的毕业专业需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本科毕业后需连续工作 4 年及以上,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 2 年及以上;需为所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经工作单位同意,并由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且录取后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所从事工作需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我校单独考试主要面向国防科技和工业信息化行业的优秀在职人员招生。(四)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报考条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五)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说明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具体实施办法将另行制定,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二、学习方式(一)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以全脱产形式在校学习的研究生。(二)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参与社会实践的同时,采用多种学习方式和灵活的时间安排,以非脱产形式学习的研究生。三、报名流程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和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与复试)或无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逾期将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初试科目包含 910 设计综合(考试时长 3 小时)的考生,以及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204);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的报考点安排,考生可查阅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网上报名公告。(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报名操作: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仔细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网上公告的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已填报的网上报名信息,也可重新填报新的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的报名信息。逾期将无法补报,已填报的信息也不能再修改。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查看校验结果。此外,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相关网站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信息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若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信息关注义务: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官方网站,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报考费缴纳: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报考该计划的考生,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报考该计划的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后,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人员(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需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入伍及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需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供我校复核。单独考试报名材料: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需根据我校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材料的提交方式及具体要求,我校将另行通知。(二)网上确认确认时间:以考生所选报考点及所属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材料提交与信息采集:考生进行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的工作,根据核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同时按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诚信承诺与信息核对:考生需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四、初试安排准考证打印:考前 10 天左右,考生需凭网上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12 月 21 日。五、复试安排复试分数线划定:我校将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因素,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形式与要求:我校采用差额复试方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将结合笔试、实践(实验)考核、综合面试等多种形式开展,内容涵盖思想品德考核、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测试、外语交流能力测试等。复试笔试科目具体信息,考生可查阅我校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加试科目详情可查阅报考学院 2026 年复试录取工作相关公告。特定专业思想政治考试: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考试将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六、录取规则录取原则:我校坚持 “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注重对考生知识掌握与能力水平的综合考核,通过接收推免生、统一入学考试选拔等多种途径,录取优秀考生。拟录取名单确定与通知书发放: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结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创新实践能力、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综合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 2026 年 6 月起陆续发放。录取类别与档案要求: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入学前将个人档案调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需在被录取前签订相应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仅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一旦被录取,其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不得变更。七、学制、学费及奖助体系(一)学制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 2-3 年,具体学制可查阅各专业的培养方案。(二)学费标准我校将按照国家及江苏省的相关规定,向所有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具体标准如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学费为 0.8 万元 / 生・学年;中法工程师学院学费为 4.2 万元 / 生・学年;会计硕士学费为 3.6 万元 / 生・学年;其他专业学位学费为 1 万元 / 生・学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全过程学费):社会工作(MSW)6.9 万元;工商管理硕士(MBA)15 万元;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26 万元;会计硕士(MPAcc)12.8 万元;工程管理硕士(MEM)9.8 万元;公共管理硕士(MPA)7 万元;法律硕士(非法学)6.3 万元;其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为 4.5 万元。(三)奖助体系我校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构建了多元奖助体系,涵盖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含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三助”(助教、助研、助管)津贴、困难补助、社会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为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保障。具体政策详情,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阅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文件。八、其他说明招生计划构成与调整:我校 2026 年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中的计划,包含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考试等各类计划。各学院各专业用于公开招考的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实际录取的推免生数、考生报考情况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若接收推荐免试生计划未使用完毕,剩余计划由学校统筹调配使用。培养校区安排:2026 年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校区安排如下:(1)中法工程师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智能科学与技术学院、新能源学院的硕士生,以及工作所在地为苏州、无锡、常州、南通、泰州、盐城等地区的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硕士生,在江阴校区培养。(2)其余硕士生在南京校区培养。非全日制研究生相关规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后,不办理户口迁移和档案转入手续,学校不安排住宿。违规处理:若考生存在申报虚假材料、考试违规或作弊,以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及时通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并依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考生个人事务处理: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各类问题,由考生自行协调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相关责任。政策调整:若在招生过程中,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根据新政策对招生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告知考生。考研辅导与资料说明: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也不出售历年试题等相关材料。未尽事宜:本简章中未明确的其他相关事宜,均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2025-10-22 10: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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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财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备服务国家与人民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人才。具体分为两类:一是掌握本学科坚实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拥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能够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学术型专门人才;二是具备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可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拥有良好职业素养的应用型专门人才。二、招生计划1. 总体计划:我校2026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804人,该人数为预计招生规模,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上级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文件为准。2. 计划调整: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仅为初步分配,学校将根据考生报考热度、初试成绩分布、复试情况等因素,对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确保招生资源合理配置。三、招生类别与专业(一)招生类别原则我校严格遵循“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选拔。其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时需明确定向就业单位。(二)招生专业范围1. 专业目录参考:具体招生专业可查阅《内蒙古财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将详细列出各专业代码、研究方向、考试科目等信息。2. 专业调整说明: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学科布局,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按一级学科进行招生,原下设的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030505思想政治教育、030506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4个专业,均调整为该一级学科下的研究方向,考生报考时需选择对应研究方向。四、报考条件(一)通用报考条件所有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 国籍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 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能够正常完成学业。3. 学业水平要求: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2026年9月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若未按时取得,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至2026年入学前满2年及以上;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以上两类考生均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报考需满足额外要求:①不接受跨专业报考;②外国语水平需达到以下任一标准: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全国大学日语四级考试60分及以上、全国大学俄语四级考试60分及以上,或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四级合格证书、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英语/日语/俄语合格证书;③需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至少2篇本专业学术论文;④复试时需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3)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时需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在校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复试时需提交同意报考证明。(二)专项专业报考条件1.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代码:035101) (1)需满足通用报考条件中第1-3条的全部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形式上非法学但实际内容为法学的专业毕业生,均不符合报考要求)。2.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代码:035102) (1)需满足通用报考条件中第1-3条的全部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均可报考)。3. 工商管理(125100)、旅游管理(125400)、公共管理(125200)专业学位硕士 (1)基础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2)就业类型要求:按相关文件规定,以上专业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选择“定向就业”类别,并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全称;复试前需提交《关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声明》及定向就业协议等证明材料,未提交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加复试。 (3)工作年限与学历要求: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工作年限计算至2026年入学前);②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③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4)工商管理专业特别规定:工商管理(125100)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试招生政策,同时需遵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五、报考程序(一)网上报名与确认报考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必须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缺一不可。1. 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①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3日,每日9:00—22:00;②正式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7日,每日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正式报名阶段可修改补充,无需重复报名。 (2)报名要求:①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完成报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专业、报考点等内容,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②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时需准确填写相关信息;③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初试、复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④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往届生、同等学力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不得随意选择报考点。2. 政策申报与审核 (1)少数民族照顾政策:①适用对象: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具体范围见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均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工作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②申报与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由报考点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享受该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2)初试加分、免初试及专项计划政策:①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②有关部门、报考点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审核通过者方可享受相应政策;未按规定申报或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关政策,也不得参加专项计划初、复试。 (3)初试加分规则:加分政策范围严格按照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加分分值不得累加;已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未按规定申报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申报:①报考该计划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身份)进行资格复核;②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③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且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申请调剂至“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该加分,不可参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3. 网上确认 (1)确认要求:考生需及时关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及所选报考点(含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我校报考点公告将另行通知),按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 (2)材料提交:考生需积极配合报考点要求,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生提交学生证)、报考点要求的其他材料等,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得修改,因填写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图像采集: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信息采集,图像将用于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及学籍档案,务必保证清晰、规范。(二)资格审查我校及各报考点将根据教育部及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的报考信息、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细致审核,重点核查考生学历(学籍)、报考资格、政策享受条件等,确定考生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初试。(三)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前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书写或标记;考生参加初试、复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六、考试安排(一)初试1. 考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如下: (1)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仅管理类专业学位硕士考); (2)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等,按报考专业要求选择); (3)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数学、专业基础课等); (4)12月21日下午14:00—17:00:业务课二(专业课程)。2. 考试要求: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考生需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按规定携带考试用品。(二)复试1. 复试组织:复试由我校统一组织,各招生学院具体实施,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将根据专业招生计划、考生质量确定,具体以《内蒙古财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为准(该办法及复试参考书目将在复试前另行通知)。2. 资格审查:复试开始前,我校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核查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籍)证明、政策享受材料等,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安排复试。3. 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面试、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等,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评分标准将在复试办法中明确。七、录取流程(一)录取原则与要求1. 录取依据: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构成的总成绩,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学术潜力、身心健康状况等,综合衡量后确定拟录取名单。2. 名单审议与公示:拟录取名单需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按规定程序上报教育部备案,并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示;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3. 档案与协议要求:①全日制拟录取考生需在学校指定时间内,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未按时转入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②非全日制拟录取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查阶段提交定向就业合同,因报考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的,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相关责任。4. 思想品德考核:考生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如存在作弊、违纪记录,或政治立场不坚定等),我校不予录取。(二)体检要求拟录取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八、学制与学费标准(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 学习形式:全日制2. 学制:3年3. 学费标准:8000元/生/年(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 全日制专业学位 (1)学制2年、学费12000元/生/年:金融、国际商务、数字经济。 (2)学制3年、学费12000元/生/年:审计、会计、应用统计、税务、资产评估、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公共管理(125200)、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社会工作、资源与环境。2.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1)学制3年、学费12000元/生/年:公共管理(125200)、旅游管理(125400)。 (2)学制3年、学费20000元/生/年:工商管理(125100)。九、毕业要求我校硕士研究生需严格按照《内蒙古财经大学全面提升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实施细则》及所在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课程学习、学分修读、科研实践(或专业实践)、学位论文开题、撰写与答辩等环节,达到相应毕业标准后,方可申请毕业;具体要求以各专业培养方案为准。十、违规处理1. 处理依据: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内蒙古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等环节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依法依规予以相应处理(如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报考资格等)。2. 诚信记录:考生在本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至考生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相关记录将作为后续升学、就业的重要参考。十一、住宿及其他说明(一)住宿安排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我校将统一安排住宿,住宿地点为内蒙古财经大学西校区,具体住宿标准、费用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统一安排住宿,考生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二)授课方式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公共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用分段集中授课模式,授课时间不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具体授课安排由各招生学院在开学前通知考生。(三)考研辅导规范1.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包括考前培训班、冲刺班、真题讲解班等),也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举办考研辅导活动。2. 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发放传单、举办讲座等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或组织相关活动;严禁在校生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3.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欢迎广大考生、教职员工监督,若发现相关违规行为,可向我校研究生院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4. 未尽事宜:本章程未明确的事项,均按照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若国家政策调整,将以最新政策为准。十二、联系方式1. 信息查询:考生可登录内蒙古财经大学学科建设处(研究生院)官网,查询招生章程、专业目录、复试办法、录取公示等招生信息。2. 办公地点:内蒙古财经大学西校区综合楼A座7楼722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3. 通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北二环路185号内蒙古财经大学研究生院,邮政编码:010070。4. 联系电话:0471—5300146(工作日9:00—11:30,14:30—17:00)。5. 学院咨询:各招生学院的研招咨询联系方式,以学科建设处(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信息为准,考生可根据报考专业咨询对应学院。2025-09-29 16: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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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纺织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武汉纺织大学学校概况武汉纺织大学是国家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设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同时位列全国十大时装名校,在纺织服装领域具有深厚行业底蕴与鲜明办学特色。学校诞生于新中国振兴民族轻工业的时代背景下,前身是1958年创办的武汉纺织工学院;1999年,学校更名为武汉科技学院,期间湖北省对外贸易学校、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先后并入;2010年,正式更名为武汉纺织大学,开启发展新征程。(一)办学理念与定位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崇真尚美,笃行致远”为校训,大力弘扬“自强不息、经天纬地”的大学精神,以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为战略目标,坚定走特色发展、开放办学之路。依托《武汉纺织大学章程》,学校不断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五大领域协同发力,已发展成为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优势特色突出的普通高等院校。(二)学科建设实力学校遵循“一元领先、多元并进、突出特色、协同发展”的学科建设思路,构建了覆盖理、工、文、法、经、管、艺、交叉等8个学科门类的学科体系,组建五大学部,设置20个学院(部)及3个研究院。学位授权:拥有纺织科学与工程、设计学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重点学科:建有8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5个省优势和特色学科;“先进制造与纺织装备”“创意设计与精美制造”“大数据与智慧管理”3个学科群入选湖北省“十四五”省属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重点建设名单,纺织科学与工程获评湖北省“省属高校一流学科重点建设学科”;国际排名:材料科学、化学、工程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科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三)师资队伍建设学校实施领军人才引育工程,致力于打造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教师队伍。目前,学校拥有教职员工22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600余人,师资结构合理、专业素养深厚:自主培养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俄罗斯自然科学院院士1人,聘用俄罗斯自然科学院院士9人;国家级人才30余人次,省级各类人才270余人次;入选地方高校“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是首批“湖北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拥有一批具备海外学习背景的“阳光学者”,为教学科研提供有力支撑。(四)人才培养质量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创新“五个思政”育人模式,构建“产出导向”的人才培养体系,大力推进“新工科、新文科”建设,培育创新文化,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人才。生源规模:现有各级各类全日制在校生24000余人;专业建设:开设70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7个,教育部工程教育认证专业4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8个,湖北省品牌专业7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6个;教学资源: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区,12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6门国家精品开放课程,承担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1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2项;教学成果:近年来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省部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31项,教学质量广受认可。(五)学生发展与就业学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不断完善学生成长服务体系,为学生搭建创新实践平台,学生综合素养与实践能力显著提升:创新竞赛: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国家级奖项16项,含主体赛特等奖2项,曾获全国“优胜杯”;社会实践:获评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单位,获省级社会实践荣誉31项;志愿服务:获全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金奖2项、全国青年志愿者优秀项目奖1项,获批湖北省“本禹志愿服务队”6个;个人荣誉:12人获评团中央“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4人获“中国电信奖学金”;就业质量: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2%以上,多数毕业生已成长为所在领域的骨干力量,为行业发展与社会建设贡献力量。(六)科研与社会服务学校积极融入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主动对接纺织行业转型升级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研实力与成果转化能力突出:科研平台:拥有纺织新材料与先进加工全国重点实验室,以及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等高水平科研基地,建有一批新型校地校企研发机构;科研项目:先后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和省部级科研课题600余项,多项成果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在纺织、印染、服装、艺术设计等领域优势显著;科研奖励: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社会科学)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5项艺术作品入选全国美展;成果转化:连续多年跻身“中国高校专利转让排行榜(TOP100)”,技术服务合同登记额居湖北省高校前列,一批校地校企合作项目在10余个省份落地,产生显著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七)国际交流合作学校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持续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国际影响力与合作广度不断拓展:合作身份:是中国政府奖学金委托培养单位、“欧洲纺织大学联盟”首个中国大陆成员、“英国纺织学会”“美国纤维学会”理事单位、中国-中东欧国家(17+1)高校联盟地方合作高校;合作平台:建有教育部首个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拥有湖北省首个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武汉纺织大学伯明翰时尚创意学院;合作项目:与日本文化学园大学开展本科层次合作办学项目,与澳大利亚、美国、俄罗斯、捷克等国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生,与英国、美国、法国、德国等近200所海外大学签署国际交流合作协议;援外培训:2006年起承办商务部对外援助项目,已成功举办100余期援外培训班,为90多个国家或地区培训2000余名政府官员及技术人员,助力国际纺织领域交流发展。面向未来,武汉纺织大学将以更昂扬的姿态、更开放的胸襟,朝着“学术实力强、培养质量高、育人环境美、文化氛围浓、办学声誉好”的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目标迈进,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二、武汉纺织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注意事项(一)招生说明1. 武汉纺织大学是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考点代码:4222),可接收考生范围详见学校研究生院主页发布的考点公告;2. 2026年学校计划招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可查阅《武汉纺织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3. 报考以下专业的考生(含户籍不在武汉市的考生),必须选择武汉纺织大学报考点(代码4222),并在学校阳光校区参加考试:设计学(专业代码:140300)设计(专业代码:135700)工业设计工程(专业代码:085507)(二)报考条件考生报考前须对照国家规定与自身实际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导致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具体条件如下: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武汉纺织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的体检要求,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学习;4. 考生学业水平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含往届本科毕业生);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计算周期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学校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读研究生(含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提交书面同意证明。(三)报名流程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二者缺一不可,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操作。 1. 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2025年10月10日至13日,每日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2025年10月16日至27日,每日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信息也不得修改。(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3)志愿填报:考生报名时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公布复试分数线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学校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自主填报多个调剂志愿;(4)信息真实性:考生需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经历、奖惩情况等信息,提供真实材料;特别是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处罚的情况,须如实填报;弄虚作假者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5)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校验的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6)专项计划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学校仅专业学位全日制各专业接收该计划考生;报考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人员(“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报名时需选择“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入伍前入学信息、入伍及退役信息;推免生报考:学校全日制各专业(领域)均接收推免生;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15日前(以国家通知时间为准),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至规定日期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推免资格自动失效;已被学校或其他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7)责任提示:考生需认真了解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因不符合条件导致后续无法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的相关问题,也由考生自行负责;(8)非全日制招生:学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2. 网上确认(1)确认时间与地点: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具体安排详见学校研究生院主页发布的相关公告;(2)确认材料与要求:考生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往届生)或学生证(应届生)、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供核验;考生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信息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因填写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需按报考点要求,配合采集本人素颜、无妆、白底登记照及其他电子图像信息,图像将用于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及学籍档案。 3. 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试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试、复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四)考试安排 1. 初试(1)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具体考场安排以《准考证》标注为准;(2)初试科目:大部分专业初试设置四个单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两门业务课(各满分150分),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以下专业初试设置两个单元科目:工商管理(MBA,专业代码125100)、会计(专业代码125300)、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代码125604)、审计(专业代码125700),考试科目为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2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2. 复试(1)复试时间:预计为2026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内容及形式以报考学院通知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告为准;(2)复试内容:专业能力考察:通过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等形式,考察考生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外语能力测试:以听说交流形式进行,考察考生外语应用能力;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专项加试:工商管理(MBA)、会计、物流工程与管理、审计专业考生,需加试政治理论;其他要求:学校或学院复试规定的其他内容。3. 录取(1)定向就业录取: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2)保留入学资格:被录取的新生,经本人申请并获学校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待工作结束后再入学学习;(3)资格核查: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三、其他事项(一)若本简章涉及内容与国家政策发生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二)本简章中各专业所列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各专业招生人数包含推免计划数、中科院联合培养计划数,专硕各专业招生人数包含士兵专项计划数。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为准,未完成接收推免生计划的名额用于2026年公开招考。(三)未尽事宜,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也可登录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并随时关注网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招生相关政策和招生专业目录均以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2025-09-29 10: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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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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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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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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