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预报名通知
湖南大学竭诚欢迎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来我校攻读研究生。为做好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现将预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01 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2026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有望取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
3.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符合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02 招生专业
接收类型包括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所有全日制招生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学院均接收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
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3年,具体以当年度专业培养方案为准。直博生基本学制为5年。
03 申请流程
1.申请人可于7月25日之后登录湖南大学接收推免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
(https://yjszsxt.hnu.edu.cn/zsxt2026/tmsgl/default.aspx)
填写有关信息、上传附件材料并提交申请。报名起始时间和具体工作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
2.学院将根据上级政策开展考核选拔工作,具体时间及工作安排请关注学院通知。申请人须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正式报名,完成填报志愿、接受复试确认、接受待录取确认等环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公
04申请材料
申请人将以下材料按照1-6项顺序整理成一个PDF文件(不超过10M),上传推免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
1.个人简历、身份证和学生证;
2.本科成绩单和总评成绩排名证明(由教务处盖章或所在学院盖章);
3.英语水平证明材料(CET-4、CET-6、TOEFL、IELTS等成绩单);
4.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等)和获奖证书;
5.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的证明材料;
6.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05 注意事项
1.我校推免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中的招生专业仅供参考,具体推免生招生专业以公布的2026年研究生推免招生专业目录为准,最终录取专业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中录取确认为准。
2.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导师名单可参考《湖南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申请人应提前与报考导师联系并征得同意。如对招生专业、报考博导等信息有疑问,可在报名阶段咨询相关学院。
3.“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计划”“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招生专业及申请要求详见后续发布的相关报名通知。
4.申请人应保证填报信息、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考核资格等。
5.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将及时发布学校2026年接收推免生招生信息。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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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浩云智能制造与服务管理研究院(中美物流研究院) 2026年入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办法董浩云智能制造与服务管理研究院(中美物流研究院)为吸纳国内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2026 年将继续以推荐免试形式招收全日制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依据教育部及上海交通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研究院实际招生工作安排,特制定本接收细则并予以公布。一、申请资格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3.身体健康状况需满足国家及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4.恪守诚信原则,秉持端正学风,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违反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的行为,无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或处罚记录。5.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优异,英语水平达到合格标准,具体为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 分、托福考试成绩≥90 分或雅思考试成绩≥6.0 分。6.须为当前就读高校获得教育部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资格有效性以教育部推免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过推荐高校公示及教育部备案的申请均视为无效。7.满足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色制定的其他学术能力要求。注:关于上海交通大学 2026 年入学推免录取的详细通知,可查阅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发布的相关文件。二、招生选拔方式研究院 2026 年全日制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推免研究生招生,仅通过中美物流研究院举办的推免夏令营这一途径开展。有关夏令营的具体安排,可关注研究院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三、接收录取流程1.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自 9 月 18 日起开放,已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可登录系统完成注册及个人信息填报。9 月 22 日上午 9:00 起,考生可在系统内填报志愿;9 月 23 日上午 9:00 起,考生可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发送的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2.研究院推免预录取工作将于 9 月 25 日前结束。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且在研究院夏令营中获评优秀营员的考生,需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准确选择上海交通大学董浩云智能制造与服务管理研究院(中美物流研究院)及对应学科专业,所选专业须与夏令营优秀营员认定的学科专业保持一致。相关考生请密切关注研究院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发送的各类通知,并按照要求及时完成反馈,逾期未反馈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3.预录取名单将在研究院官方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后,将报送至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四、其他重要说明申请人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在推免过程中,若查实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论文抄袭、虚报获奖经历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推免工作公平公正的行为,将立即取消其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将予以取消学籍处理,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1.被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办理出国(境)留学手续,不得纳入所在高校就业计划,同时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2.被拟录取的推免生,需圆满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全部学业并达到毕业要求。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研究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1)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2)存在考试作弊行为或受到刑事、行政处分;(3)毕业设计(论文)、实践实习等环节成绩未达到所在学校推免生培养要求;(4)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考核出现不及格情况;(5)应届毕业时未能顺利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2025-11-05 09:5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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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商学院2026年硕士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根据上级部门关于推免生工作的文件要求与精神,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色及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硕士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确保接收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开展。一、接收工作基本原则立德树人,以德为先:将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置于推免生考核录取的首要位置,贯穿招生全过程,优先选拔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质优良的考生。科学评价,保障质量:结合各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与特点,从选拔优秀人才的需求出发,合理设计评价内容与标准,确保招生质量符合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要求。全面衡量,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重点关注考生的专业知识储备、科研创新潜力及实践应用能力,精准筛选符合学科发展需求的人才。政策公开,择优录取:全面公开复试政策、流程与标准,考核评分过程坚持公正透明,复试全程进行录音与录像,以客观成绩为依据,实现择优录取,保障考生权益。二、组织管理架构与职责(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为学院副院长,成员包括各学科负责人、专业负责人。主要职责:牵头制定学院硕士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指导各复试小组开展工作;对于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实行 “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机制,确保决策科学合规。(二)复试小组设置与分工学院根据拟接收推免生的学科专业类别,分别成立工商管理学学术学位、应用经济学学术学位、会计专业学位(MPAcc)3 个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复试笔试命题组、复试专家组、素质测评组、复试工作组四部分构成,成员均由本学科专业的硕士生导师、学生辅导员及研究生秘书组成,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具体复试工作,各小组分工如下:复试笔试命题组:主要负责复试笔试的命题工作。每组由 2-3 名成员组成,需满足政治素质过硬、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且近期承担教学任务的要求,其中组长需具备正高级职称。复试专家组:主要负责复试面试环节中,对考生专业知识掌握程度与专业能力的测试工作。每组不少于 5 名成员,成员需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且有指导毕业生经验,组长由学科专业负责人担任。素质测评组:主要负责复试面试中,对考生政治思想素质与心理素质的测评工作。每组由 1 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学生辅导员,及 1 名有班主任工作经验的硕士生导师组成,组长由学生辅导员担任。复试工作组:主要负责复试笔试与面试的组织协调工作,包括场地安排、流程衔接、材料整理等。每组由 2 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的学院管理人员组成,组长由研究生秘书担任。三、考生资格审查要求(一)资格审查内容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供审查,材料需确保真实、完整,原件与复印件需同时提供(原件用于核验,复印件留存):推免生资格证明:需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与学籍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学生证需复印个人信息页与注册页)。本科学习成绩证明:本科阶段历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原件及复印件。英语水平证明:国家级英语考试成绩报告单(如四六级成绩单)或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综合素质证明:科研成果(如学术论文、专利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可提供,无则无需提交)。个人简介:简要说明个人学习经历、专业兴趣、实践经历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内容。(二)资格审查时间与地点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与地点,将在后续发布的复试通知中明确。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后续复试环节。四、复试内容与安排(一)复试方式与时间地点复试采用线下形式开展,具体包括专业课笔试与专业综合面试两部分。专业课笔试与专业综合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后续复试通知中详细说明,考生需密切关注相关通知。(二)专业课笔试考试形式: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满分 100 分,考试时长为 1 小时。各专业笔试科目及参考教材:工商管理学学术学位:笔试科目为《企业管理》,参考教材为杨善林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企业管理学(第 4 版)》。应用经济学学术学位:笔试科目为《统计学》,参考教材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贾俊平等著的《统计学(第七版)》。会计专业学位(MPAcc):笔试科目为《会计综合》,不指定参考教材。(三)专业综合面试专业综合面试重点考察两方面内容:专业素质与能力:包括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的掌握程度、知识体系的完整性、学术思维能力,以及外语听说能力等。综合素质与思想品质: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协作意识、心理素质等。其中,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为重点环节,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意识等,若该环节考核不合格,将直接不予录取。五、复试成绩核算规则成绩构成:复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 60 分,总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同样不予录取。核算公式:复试总成绩 = 专业课笔试成绩 ×0.4 + 专业综合面试成绩 ×0.6(其中 0.4、0.6 为加权系数,两系数之和为 1,分别对应笔试与面试在总成绩中的占比)。六、录取工作流程与要求(一)拟录取名单确定学院接收本科专业与我院招生学科专业相近,或跨学科门类申请的推免生。录取工作将以复试小组的考核意见为基础,综合考量考生的复试总成绩排名、诚信考核结果、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情况、综合素质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在考生复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确定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二)入学资格复审学校将在推免生入学前进行资格复审,若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的。入学前未能按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的。自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提交志愿之日起,至入学报到之日止,受到任何单位或学校处分的。已被我校录取为推免生,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三)录取通知书发放推免生的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与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同步寄发,具体寄发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七、拟录取名单公示学校研究生院将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上公示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与社会监督,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按规定渠道反馈。八、体检安排推免生的体检工作,将与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考生的体检工作统一组织安排,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入学前另行通知。2025-10-14 17: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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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日前,华北电力大学正式印发《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新规》)。该《新规》由学校依据教育部4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办学实际对2017年版规定修订而成,经2025年第18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2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下为《新规》核心内容的系统梳理与解读。一、总则:明确管理依据与适用范围1. 制定宗旨:为规范博士、硕士研究生(统称"研究生")管理流程,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强化学籍管理效能,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及《华北电力大学章程》制定本新规。2. 适用对象:本规定主要适用于在该校接受普通学历教育的研究生群体,其他类别研究生可参照执行。二、入学与注册:规范学籍初始管理(一)新生入学手续办理1. 报到要求:通过国家招生录取的新生,需凭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列明材料,按指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2. 请假规定: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入学的,须在开学前向学校提交请假申请,假期最长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将被视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二)入学资格审查机制1. 报到初审:学校在新生报到环节进行资格初步核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办理入学手续并注册学籍;若发现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材料与实际不符,或存在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直接取消入学资格。2. 入学后复查: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依据国家招生规定开展全面复查。复查中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判定为复查不合格并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三)入学资格保留政策1. 常规保留情形:新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经学校指定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需休养的身心不适者;已怀孕人员;持学校相关部门认定证明的创新创业人员;其他有合理需求的情况。2. 特殊保留情形:新生应征入伍的,学校可保留其入学资格至退役后两年。保留资格期间不具备学籍,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3. 资格恢复要求:拟恢复入学的新生,需在计划入学学期开学前一周内提交申请,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按当年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审核不合格或逾期未申请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四)学期注册管理1. 注册时限:研究生每学期需在开学两周内持研究生证到所在院系完成注册手续,有缴费协议者需先到财务部门缴清费用。2. 暂缓注册:无法按时注册的需履行暂缓注册手续并获院系批准。开学两周内未注册且未办理暂缓手续的,按自动退学处理,学籍即时终止。正常注册学籍的有效期截止至下一学期开学前。三、学制与学习年限:明确学业时间要求(一)基本学制标准研究生学制根据各专业、类别(领域)培养方案确定,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至3年,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直博生学制为5年)。(二)学习年限界定1. 年限构成: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由基本学习年限与最长学习年限组成,基本学习年限参照学制执行。2. 具体标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基本年限加1年(参与创新创业实践的可加2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3. 延长申请:参与创新创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时,需提交学校认定的创新创业证明及《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经导师、院系同意并报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生效。超出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学校不再保留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三)硕博连读年限规定硕博连读研究生取得博士学籍后,硕士学籍自动注销,其学习年限统一按博士研究生标准执行。四、培养调整:转导师、转专业与转学管理(一)转导师管理1. 常规转导师:因指导教师无法继续履职,研究生可申请同专业更换导师。申请需经转出导师、接收导师及院系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每学期开学两周内集中受理一次,研一第一学期不允许更换导师。2. 特殊转导师:师生矛盾调解无效时,院系党政联席会需提出更换意见并书面告知原导师,经接收导师及院系签章后报研究生院审批。导师调离且不再聘任或退出导师岗位的,由院系负责安排其名下研究生更换导师并办理审批手续。(二)转专业管理研究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专业。特殊情况下,如学校因社会需求调整专业、原导师变动导致无法继续培养或其他特殊必需情形,需由本人申请,经转出与接收方导师、院系负责人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三)转学管理1. 转学条件:原则上不允许转学,确因患病、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可申请转学。因病转学需提供学校医院或指定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2. 禁转情形: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转学:入学未满一学期或毕业前一年的;定向就业录取的;拟转入学校专业录取标准高于本校的;应予退学的;无正当理由的。3. 特殊处理: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非本人原因需转学的,学校可出具证明,由北京市或河北省教育厅协调转至同层次学校。转学手续严格按教育部规定办理。五、休学与复学:保障学业弹性进行(一)休学管理规范1. 休学时限:研究生可分阶段完成学业,但需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休学以学期为单位申请,每次限一学期,休学期满可续请一次,累计休学不超过两年。创新创业硕士研究生休学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年,累计达到两年仍未复学的按自动退学处理。2. 入伍保留:在校生应征入伍的,凭入伍通知书办理保留学籍手续,保留期至退役后两年,期间与部队建立管理关系,不享受在校生待遇,退役后需按时办理复学手续,逾期两年未申请者按自动退学处理(现役军人身份入学的除外)。3. 联合培养保留:参与校内外联合培养项目的研究生,在联合培养单位学习期间学校保留学籍,期间与联合培养单位建立管理关系,权利义务按对方规定执行。4. 休学要求:休学研究生需在手续办理完毕后一周内离校,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医疗费按学校规定执行,学校不受理其出国出境手续。(二)复学办理流程休学期满的研究生,需在拟入学学期开学前一周内提交复学申请,经学校审查合格并办完手续后方可复学,学期中途不办理复学。六、退学管理:明确退出机制与程序(一)退学情形界定研究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退学:学业成绩未达标或未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的;休学/保留学籍期满未按规定申请复学、续休或申请未获批的;经诊断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伤病患者;全日制研究生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与规定教学活动的;开学两周内未注册且未办理暂缓手续的;本人申请退学的;其他特殊需退学的情形。(二)退学审批程序研究生主动申请或自动退学的,由研究生院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其他情形退学需经研究生院报校长办公会或授权专门会议研究决定,并进行合法性审查。学校出具的退学证明书需送达本人,无法送达的在学校网站公告30日即视为送达。(三)退学后续事宜1. 离校手续:退学研究生需在决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离校手续。符合就业条件的,由学校报相关就业部门办理手续;无聘用单位的按规定离校。2. 档案户口:退学学生档案由学校退回家庭所在地,户口按规定迁回原户籍地或家庭户籍所在地。3. 申诉权利:研究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可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书面申诉,申诉程序参照《华北电力大学学生校内申诉管理规定》执行。退学后一律不予复学。七、毕业相关管理:明确学历证书发放标准(一)毕业条件与证书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内容、成绩合格,且毕业(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达到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在离校前颁发毕业证书。(二)结业条件与证书在校学习已满基本学习年限,修完教学计划内容且成绩合格,但毕业(学位)论文未达毕业要求的研究生,学校准予结业并颁发结业证书。结业后不再补做论文及答辩,不换发毕业证书。(三)肄业与写实证明对退学研究生,学校将根据其学习情况颁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四)硕博连读转硕规定1. 转硕申请:取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研究生获博士学籍后终止硕士培养。直博生及硕一申请硕博连读的博士生需在获博士学籍两年后,硕二申请的需在一年后,方可提出转硕培养申请,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研究生院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2. 学业要求:获批转硕后,原则上需在转硕之日起1年内完成硕士学业(博二转硕的直博生可放宽至2年),未按期完成者按自动退学处理。(五)证书管理规范1. 证书填写:学校严格按招生时的办学类型、学习形式及录取个人信息填写、颁发学历与学位证书。2. 电子注册:执行高等教育学籍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每年将毕(结)业证书信息报教育部备案。3. 证书撤销:对违反招生规定取得学籍的,不颁发证书;已发证书依法撤销。以作弊、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获证的,证书同样予以撤销并注销注册信息,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无效。4. 遗失补办:证书遗失或损坏的,经本人申请并学校核实后,出具与原证书同等效力的证明书。八、附则:明确实施细则1. 施行时间:本规定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原《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华电校研〔2017〕10号)同时废止。2. 冲突处理:其他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3. 解释权限:本规定由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2025-11-18 10: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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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南京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一、网上确认基本要求依据《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参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需在指定时段内完成网上报名与费用缴纳,并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导致确认流程未完成,其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无法参与后续考试环节。(一)网上确认对象范围选择南京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3201)且在 10 月 27 日前已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就读于南京市内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户籍所在地为南京市的往届本科毕业生;工作单位位于南京市的往届本科毕业生(需能够提供 2025 年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特别说明:除上述三类考生外,其他报考南京大学的考生,应选择本人所在学校、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相关手续。所有考生必须仔细核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并完成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后不得修改。若因考生自身填写错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复试、录取,或入学后无法进行学籍注册等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予以严肃处理。二、网上确认时间安排(一)核心确认时段网上确认的集中办理时间为 11 月 1 日至 11 月 5 日,截止时间为 11 月 5 日中午 12:00,逾期将不再受理任何确认申请。考生需在该时段内完成本人图像采集、报考信息确认,并提交手持居民身份证照片等相关材料,首次提交材料的最终时限为 11 月 5 日 12:00。未按要求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不得参加考试。(二)补充材料提交时间建议考生尽量避免在 11 月 5 日(网上确认最后一天)提交审核材料,以防因材料不符合要求导致审核不通过时,没有充足时间补充完善。若审核后需补充证明材料,考生务必在 11 月 5 日 17:00 前完成补充提交,且需确保在 11 月 5 日 12:00 前有初次提交材料的记录,否则补充材料将不予受理。三、网上确认操作方式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中国研招网”)的指定入口进入网上确认系统,该系统支持手机端和电脑端操作。登录时,考生需使用在中国研招网注册的网报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系统后,考生应认真阅读网报公告,仔细核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后再进行后续确认操作。四、网上确认所需材料及要求(一)本人电子证件照所有考生均需提交本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背景须为白色。该照片将用于初试准考证、校园卡等重要凭证,考生需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准备:系统会自动将此证件照与公安部人工库照片、本科学籍照片进行比对,务必保证照片为近三个月内拍摄且未经过 PS 处理,避免因比对失败影响确认;照片格式仅支持 jpg 或 jpeg,建议文件大小不超过 10M,宽高比例为 3:4;头像需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均需在 ±10 度以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占图像高度的 30%-50%,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前方,耳朵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平衡,头部和肩部在照片中的占比不小于 2/3;脸部不得有任何遮挡,头发不能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造成阴影,需完整露出五官;照明光线需均匀,脸部、鼻部不得出现发光、高光、光斑、阴影或红眼等情况,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无模糊现象。(二)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所有考生均需提交此类照片,具体要求如下:拍摄时,考生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完整纳入照片范围,头部和肩部保持端正,头部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需露出五官;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完整、清晰可见,不得被遮挡或用手指捏住;其他拍摄要求与 “本人电子证件照” 的要求一致。(三)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表或社保缴费记录照片往届生需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交以下材料之一:户口本首页(需有公安部门盖章)及本人信息页的照片;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表正面照片;2025 年 8 月至 10 月的社保缴纳记录(需为社保部门打印并带有红章的本人缴费清单,或通过 “我的南京” APP 查询开具的近一年参保证明,参保证明需包含每月参保明细项目,且参保状态为续保)。(四)学历(学籍)认证材料网报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根据本人身份提交以下材料之一: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本科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需提供省市自学考试机构或所在高校出具的盖章自考成绩单;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外本科毕业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需提供在读证明或成绩单。补充说明: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学历(学籍)未通过核验的考生,除提交上述对应材料外,还需额外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页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照片。(五)同意报考证明在读研究生需提交由研究生就读单位培养部门开具的同意在校研究生报考证明照片。特别提醒:上述所有材料均需符合要求,若有任意一项材料不符合规定,将导致网上确认不通过。五、确认结果查询与反馈网上确认审核工作存在一定滞后性,审核结果通常会在考生提交材料后的 24 至 48 小时内通过确认系统反馈(考生提交材料人数过多或出现特殊情况时,反馈时间可能会延长)。考生需及时登录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同时,审核系统也会通过短信或学信网站内信的方式提醒考生,考生应密切关注相关信息,及时登录中国研招网查看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需按照系统提示的未通过原因,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补充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六、其他注意事项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阶段完成报名费支付,未成功缴费的考生,其报名信息为无效信息,无法参与后续网上确认环节;每位考生仅能确认一个有效的网上报名信息,不得重复确认;网上确认工作期间,报考点将接受考生关于网上确认相关问题的咨询,咨询电话为 025-89683251;网上确认的最终审核结果以确认系统中的提示为准,考生需以系统反馈信息为准;残疾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若需申请合理便利,须提前与南京大学报考点取得联系,沟通相关事宜;考生应及时关注中国研招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并在考前 10 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初试准考证。七、诚信考试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节选)规定: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报考点工作人员若发现考生伪造证件,应及时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在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名、信息确认及考试全过程中,需牢固树立诚信意识、规则意识和法律意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诚信应考。2025-11-11 15: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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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管理学院专业会计硕士(MPAcc)项目关于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通知浙江大学管理学院热忱欢迎全国重点高校的优秀本科毕业生(涵盖本校及外校学生)通过推荐面试的方式,前来我院攻读专业会计硕士(MPAcc)学位。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内部设有 7 个学系,分别是创新创业与战略学系、数据科学与管理工程学系、服务科学与运营管理学系、领导力与组织管理学系、市场营销学系、财务与会计学系、旅游与酒店管理学系。学院还拥有创新管理与持续竞争力研究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以及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 —— 浙江数字化发展与治理研究中心。以创新和创业为显著特色,学院设立了浙江大学全球浙商研究院、浙江大学全球农商研究院这 2 个校级研究院,还有浙江大学神经管理学实验室 1 个校级实验室,同时包含浙江大学 — 杭州市服务业发展研究中心、信息技术与新兴产业研究中心等 12 个校级交叉学科研究中心,以及管理科学与信息系统研究所等 10 个校级研究所。另外,学院拥有 1 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和 1 个浙江省创新团队。浙江大学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项目,在 2025 年成功获得会计教指委颁发的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质量认证 A 级成员单位认证。该项目严格遵循浙江大学的人才培养理念,借助浙江大学强大的综合学科优势以及出色的工商管理教育实践经验。在注重现代会计商业规范和深入洞察经济本质的前提下,聚焦于技术引领和数字化转型背景下财务智能化的发展趋势。通过搭建跨领域协同创新的知识体系,在全面提升学生会计和财务综合素养的基础上,致力于培养出同时具备智能管控、战略整合和价值创造三大创新财务能力,拥有全球视野和社会责任感,能够引领商业进步与行业发展的高层次复合型创新型会计领军人才。一、申请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二)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优良,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三)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学风严谨端正,不存在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违背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的行为,也没有其他违法违纪被处分或处罚的记录。(四)对研究有着浓厚的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学术潜力和专业能力。(五)满足招生学院(系)依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的其他学术方面的要求。(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以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七)专业成绩在所在专业中处于前列位置。(八)外语成绩表现优秀。(九)曾获得过学校颁发的高等级奖学金。二、接收推免生的申请程序(一)研究生院网上申请申请者需依据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站发布的《浙江大学关于 2026 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填写相关栏目信息并提交申请。本校学生若申请本项目,需在截止日期前登录该系统完成报名,并按照要求提交材料。网上报名的时间从即日起开始,截止到 9 月 7 日 22:00AM。若申请内容需要修改,申请者可自行在 “状态查询” 页面进行调整。报名时需上传的附件材料包含以下内容,申请者需将申请材料的扫描件按照以下顺序合并成一个 PDF 文件,建议文件大小不超过 10MB,具体材料如下:身份证和学生证的原件扫描件;本科阶段的成绩单,需为教务部门盖章后的原件扫描件;由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排名证明,同样需是教务部门盖章后的原件扫描件,当前可先上传前五学期的排名;英语成绩证明,包括四六级、托福、雅思等英语水平证明的原件扫描件;其他证明材料,例如发表论文的相关情况、各类获奖证书或资格证书等。(二)初审与复试考核获得复试资格的申请者将会收到短信通知,报名系统内不开展审核工作。取得复试资格的申请人必须按照学院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复试。复试采用差额复试的方式,按照择优原则进行录取。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不及格(低于 60 分)的申请者将不予录取。所有参加复试的申请人都必须进行综合面试,面试过程会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学院在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将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申请人开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申请者不予录取。申请人在取得正式推免资格后,需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的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并完成接收、确认我校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的操作。(三)其他事项申请人需提供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若发现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不当行为,一经核实,将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需圆满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时毕业。在拟录取后,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将被取消录取资格:(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者政审不合格;(2)从考生报名开始到入学报到当天,受到任何形式的处分;(3)本科最后一学年中,计入毕业要求学分的相关课程出现成绩不及格的记录;(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或 80 分及以上)水平;(5)在我校规定的研究生新生入学日期之前,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请于 2026 年 3 月自行前往当地二甲及以上等级的医院进行体检,并在 2026 年 3 月 31 日前将体检表寄送至浙江大学管理学院。体检不合格的申请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关于推免生申请的其他事项和相关政策,详情可查阅《浙江大学关于 2026 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咨询电子邮箱:mpacc@zju.edu.cn(咨询时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2026 浙大 MPAcc 推免申请)浙江大学 MPAcc 项目办公室2025 年 7 月 30 日2025-09-12 11: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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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财经大学旅游管理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1. 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指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拥护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着力培养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塑造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与强烈的事业责任感,助力学生成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贡献者。2. 打造具备深厚人文底蕴与全球化视野的专业人才,要求其筑牢经济学与管理学的理论根基,深耕旅游管理领域的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体系,同时广泛涉猎相关学科知识,构建复合型知识结构。3. 强化实践应用能力培育,使学生熟练掌握现代科研方法与技术工具,精准把握国内外旅游行业发展态势,能够独立开展旅游管理理论研究与实务工作,并具备运用一门外语进行学术探讨与管理沟通的熟练能力。4. 最终培养出可独立承担旅游管理学科教学任务、开展科研工作,以及胜任旅游企业与行业管理岗位的高素质、复合型、创新型专门人才。二、基本要求(一)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1. 系统研习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等人文社会科学及相关自然科学的基础理论与核心原理,并能精准搭建多学科原理与旅游管理理论体系的关联桥梁,实现跨学科知识的融合应用。2. 深入且系统地把握旅游管理专业的核心理论,清晰认知领域内的关键研究问题与国内外学术研究现状,全面追踪专业发展前沿与未来趋势,形成体系化的知识储备。3. 熟练掌握管理领域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的基础方法,精通管理科学及量化研究的分析工具与技术路径,并能将这些方法与原理灵活运用于旅游管理的具体实践场景。4. 具备优良的外语应用能力,能够借助主要外语语种顺畅阅读专业文献资料,并实现有效的跨语言交流沟通。(二)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1. 学术素养(1)拥有全面的人文素养,秉持强烈的创新意识与严谨的科研作风,具备高效的人际沟通能力、信息检索能力、知识更新能力,树立终身学习理念。(2)强化实践能力锻造,能够综合运用旅游管理理论方法、信息技术手段,以及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系统分析方法,精准解决旅游管理实践中的各类实际问题。(3)保持对学科前沿的敏锐洞察,持续追踪学术动态,熟练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与技术工具,拓宽研究视野,具备开展本领域理论研究的基础能力。(4)具备研读国内外本学科研究文献的扎实能力,拥有清晰的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以精准阐述学术观点,同时具备满足工作需求的外语口头与书面交流水平。2. 学术道德严格恪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诚信底线,锤炼高尚学术人格,以修身正己、忠于真理为准则,秉持严谨学风。尊重他人学术劳动成果,坚决杜绝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行为,反对一稿多投、重复研究与粗制滥造,自觉抵制各类学术不端行为,养成良好的学术道德品质。(三)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学术能力1. 知识获取能力:能够熟练运用旅游管理学科的核心学术期刊与专业数据库,深入理解学科发展现状、核心问题与未来趋势;具备文献搜集、整理与评析的基础能力,扎实掌握学科内规范且常用的科学研究方法。2. 科学研究能力:全面梳理本学科已有的研究成果,精准掌握所属研究方向的相关理论与研究方法,善于从实践中提炼科学问题并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深度结合。在导师指导下,可独立或协作开展理论研究或应用研究,确保研究成果具备一定的理论价值或实践应用价值。3. 实践与学术交流能力:通过专业实习、项目研究等途径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注重观察、梳理实践中的核心问题,运用管理理论与研究方法开展针对性研究并提出有价值的政策建议,具备胜任相关岗位的实践能力。同时,拥有良好的学术交流能力,可在研究领域内与同行顺畅沟通:一方面能简洁、系统地表达个人学术观点与思想;另一方面可完成规范的学术论文、项目研究报告及案例分析报告的撰写工作。三、研究方向1. 旅游规划与开发2. 旅游企业管理3. 生态旅游管理4. 休闲与旅游经济四、课程设置具体课程安排详见附表1。五、实践与创新本学科硕士研究生的实践与创新培养要求,统一参照《山西财经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山财〔2021〕17号)中“第四章 实践与创新培养”的相关规定执行。六、学位(毕业)论文基本要求学位(毕业)论文的内容要求,依据《山西财经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山财〔2021〕17号)中“第五章 硕士学位(毕业)论文”的条款执行;论文撰写格式需严格遵循《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模板(2019版)》的规范要求。2025-11-12 16: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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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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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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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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