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
一、复试方式、时间及要求
1. 复试方式
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与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时间为三月中下旬至四月上旬,具体方式由学院确定并在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公布。
2. 复试确认
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当在3月20日16:00前登录东华大学研招网学生平台——硕士研究生报考系统——“复试信息确认”栏进行复试资格确认,
(https://yzbm.dhu.edu.cn/logon)
填报相关信息并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密切关注东华大学研招网、“东华研招”微信公众号、各学院关于复试工作的相关通知以及规定,了解复试环节和复试相关政策法规,提前做好准备。
3. 复试要求
(1)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严禁录音、录像、拍照、直播、录屏。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或传播试题内容等有关考试情况。
(2)考生应按照学院通知的时间准时参加复试。无特殊原因未按照考试工作人员通知时间参加复试的,迟到20分钟以上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3)复试过程中,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指令。
(4)复试结束后,考生应按复试考试工作人员要求离开复试考场。离开考场后,考生不得再进入候考室或复试考场。
二、资格审查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校及人脸验证使用)、复试通知书。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应届生核验学生证。提交学信网在线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报名时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还需提交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复印件;
(2)往届生核验学历证书。提交学信网在线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国(境)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报名时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还需提交学历证书复印件。
3.考生本人签名、签署日期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诚信复试承诺书》须下载打印,认真阅读后亲笔签名确认。
4.学院要求的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有关材料的纸质版。可以包括大学本科成绩单、个人陈述、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明、作品集、专家推荐信等。具体见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复试材料提交的方式和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各学院将依据上述材料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如提供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三、复试内容及成绩
1.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及专业要求设计考核内容,并在复试实施细则中公布。考核内容一般应包含外语能力、专业素质和潜力、综合素质和能力。
2.复试成绩为22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专业(领域或方向)按照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或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告知考生复试结果。
3.学院在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专业学位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考生初试总分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四、调剂复试
我校个别非全日制专业接受调剂,根据上级要求,调剂工作暂不启动,相关政策另行通知。
五、录取
1.全校复试工作完成后,拟录取名单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最终录取名单须经教育部审核批准。
2.全日制考生的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报到后的三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则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作其他学籍处理。非全日制考生体检工作以学院通知为准。
六、信息公开
学校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对复试分数线、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投诉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
021-62373355
021-67792430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
gs@dhu.edu.cn
监督和举报电话:
021-67792259
监督举报邮箱:
jwjc@d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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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天津财经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根据教育部及天津市关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统一部署,为切实保障考生权益、提升服务效能,天津财经大学报考点(报名号前四位标识为1236)2026年研考报名信息确认工作将全面实行网上办理。凡已成功选择本考点并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须依据核验规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确保确认流程完整。请考生务必重视,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审核未通过的,将视为报名无效,无法参与后续考试。一、网上确认系统操作指南及时间节点考生可通过研招网指定系统登录办理确认手续,无需前往报考点现场。(一)系统登录途径考生可直接登录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参与确认,无需额外借助其他平台。(二)关键时间安排1 材料提交时段:2025年11月1日9:00至11月5日12:00,此为考生上传各类确认材料的统一窗口期,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2 审核反馈周期:报考点审核工作将在2025年11月2日至11月5日期间开展,每日审核时段为9:00-12:00及14:00-17:00。考生需持续关注系统内审核结果通知,及时跟进处理。3 结果处理要求:审核结果显示“通过”即代表确认流程完成;若显示“不通过”,考生需严格按照系统提示补充完善材料并重新上传,部分特殊情况需携带材料原件到报考点现场核验,现场审核通过后仍需完成网上提交操作。所有审核未通过考生的补充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5日17:00,超时未补正视为确认失败。二、网上确认必备材料清单及规范考生需根据自身身份及报名情况,分类上传符合要求的材料原件影像,确保内容清晰、信息完整。(一)基础照片材料(所有考生均需提供)1 准考证标准照片需为本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背景统一采用白色,将用于准考证制作。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宽高比例严格遵循3:4。拍摄规范具体如下:人像水平居中,脸部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均需控制在±10度范围内;眼睛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的高度占比为30%-50%;头部与肩部需保持端正,在照片中的占比不得低于2/3;五官完整露出,头发不得遮挡眼睛、眉毛、耳朵及面部,避免形成阴影;光线均匀柔和,脸部及鼻部无反光、高光、光斑及阴影,无红眼问题;成像清晰、对焦准确,层次分明;拍摄时不得化妆,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照片需真实反映本人近期相貌,严禁通过PS等编辑软件修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不得使用翻拍照片。请考生严格核对上述要求,避免因照片不符影响审核。2 手持身份证照片格式及大小要求与准考证照片一致,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0M。拍摄时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将身份证头像面朝向镜头,确保持证手臂及上半身完整入镜。具体规范:姿态端正,双眼平视镜头,耳朵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五官无遮挡,头发梳理整齐,避免遮挡面部特征及形成阴影;身份证上的文字、图案等所有信息需清晰可见、完整无缺,不得被手指或其他物品遮挡;光线条件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保证脸部无反光、阴影,成像清晰;同样禁止化妆及佩戴各类眼镜,照片需真实有效,不得编辑修改或翻拍。(二)学历(学籍)核验补充材料(仅校验未通过考生提供)网上报名阶段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结合自身学历情况,上传对应证明材料的原件照片,确保信息真实准确。1 202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全日制、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以及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毕业证的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 往届本科毕业生需上传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 已获得境外学历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境外学历的考生,需按招生单位规定时限补充提交该认证书。4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中,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毕业证但尚未领证的,需提供自考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需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5 本科毕业后有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记录的考生,需额外提供包含变更记录的户口页,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正式变更证明。(三)地域相关证明材料(非本市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除就读于天津市内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招生单位明确要求必须在本校参考的考生外,其他选择本考点的考生需按系统提示,上传以下地域关联材料的原件照片。1 拥有天津市户籍的考生(包括常住户口、蓝印户口及集体户口),需提供户口本首页及个人单页的完整影像。2 持有天津市《居住证》的考生,需提交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居住证》(实体证或电子证均可);已提交申请但未领取正式证件的,可提供居住证受理回执。3 在天津市高校就读的第二学士学位考生,若以往届生身份报考,需提供该阶段的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学证明。4 就读于外省高校但在天津教学点学习的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籍所在高校出具的在津教学点学习证明。5 具有天津户籍但在外省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如确需在天津参考(招生单位要求除外),需提交个人在津报考申请。(四)有效证件材料(按身份验证情况提供)考生需根据系统身份验证结果,上传对应有效证件的原件照片。1 证件类型非居民身份证的考生,直接提供所持有效证件的完整照片。2 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但核验未通过的考生,需上传身份证人像面与国徽面的清晰照片;身份证丢失的,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并加盖骑缝章的户籍证明。(五)特殊情况补充材料1 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报考的,需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2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需按要求提交《入伍批准书》(个人档案中留存的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及《退出现役证》原件照片。3 现役军人考生若身份核验未通过,需提供军级单位干部部门盖章的《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证明》及军官证;驻津部队现役军人还需额外提供所在部队出具的驻津证明。4 其他特殊情况,考生需按照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补充相应证明材料。三、考生注意事项1 材料真实性承诺: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均需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由此导致的无法参加初试、复试或录取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2 材料上传时效提醒:由于报考点审核需要一定周期,且材料不合格的考生需预留重新上传及二次审核的时间,建议考生尽早完成材料上传,避免临近截止日期提交导致审核延误,影响确认结果。3 后续信息查询提示:考前10天左右,考生可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关于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相关说明。考前3天,可通过招考资讯网查询考场座位号。请考生密切关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及招考资讯网发布的考试要求,及时查收报考点通过研招网发送的站内通知。4 考点信息说明:2026年研考初试阶段,天津财经大学报考点仅设立一个考点,具体地址为天津财经大学河西区珠江道25号校区。请考生提前规划好赴考路线及住宿安排,确保顺利参考。2025-11-12 11: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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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的通知》(教学〔2024〕4 号),以及教育部、北京市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北京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具体安排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行动指南,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相关部署。在招生工作中,始终坚持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准则,积极推动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选拔机制的完善。严格遵循招生政策规范,保障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平性、科学性与规范性,确保选拔出符合学校人才培养需求的优质生源。二、组织管理北京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与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与统一领导。各学院需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系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及录取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对复试过程的规范性、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以及录取结果的公正性承担直接责任。各学院应挑选具备丰富招生经验、较高业务水平且作风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同时需对所有参与人员开展政策解读、业务培训与纪律教育。各学科专业需组建多个复试小组,每个小组的成员数量不得少于 5 人,以确保复试考核的全面性与客观性。三、复试工作(一)复试形式经学校研究并报请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2025 年北京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将采用 “现场复试” 的形式开展。为严防 “替考” 等违规行为,在复试前需严格落实 “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与 “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措施,强化对考生身份的审核力度,确保考生身份真实有效。(二)复试分数线与学院复试方案北京工业大学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以及各学院制定的具体复试方案,将在近期陆续通过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对外发布,建议考生密切关注该网站的更新动态,及时获取相关信息。(三)复试差额比例与复试名单按照教育部、北京市的相关政策要求,本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机制,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差额比例通常不低于该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数的 120%。对于一志愿合格生源数量不足招生计划数 120% 的学科专业,将根据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名单将于近期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最终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以网站公示名单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四)复试时间安排北京工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预计于 3 月下旬正式启动。各学科专业复试的具体时间安排,需以考生所在学院发布的复试方案为准。在此提醒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包括手机、邮箱等)畅通,以便学校在需要时能够及时与考生取得联系。若因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更新导致错过重要通知,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五)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提交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统一提交的材料,详见《北京工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说明》(附件 1)。各学院可根据复试考核的实际需求,在统一要求的资格审查材料之外,另行制定补充材料的提交规定。关于资格审查材料的提交要求、提交方式及截止时间等具体信息,考生需查阅所在学院发布的复试方案。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或复试,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已取得的学籍;情节严重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至有关部门处理。(六)诚信复试要求考生需认真研读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等法律法规,同时需仔细阅读北京工业大学及招生学院发布的各类招考信息,明确考试纪律要求。考生需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以下行为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组织作弊;为他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为实施考试作弊,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在复试过程中,若考生存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将违规情况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考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展开调查处理。复试开始前,考生需按照学校要求,签订或现场宣读 “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无误,并保证诚信参与复试。(七)复试成绩量化标准复试总分满分为 100 分,具体分值分配如下: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 10%,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沟通与理解能力;专业能力考核占 40%,重点评估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与应用能力;综合面试占 50%,全面考量考生的综合素质与发展潜力。(八)复试考核在复试各环节正式开始前,考生需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应届生需提供)、学历证(往届生需提供)等证件,配合工作人员完成 “两识别”“四比对” 流程,进行身份核验,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复试环节。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测试内容涵盖通用外语与专业外语的听说能力,通过对话、问答等形式,考查考生的外语应用水平。专业能力考核(笔试):以笔试形式开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部分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与人才选拔需求,增设实验实践等形式的考核内容。综合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与综合素质两方面。专业素质主要考查考生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与成绩、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等;综合素质则涉及考生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人文素养、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行为举止及礼仪规范、心理状态等方面。各学科专业可根据自身考核需求,制定额外的考核要求,具体内容需以所在学院发布的复试方案为准。此外,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包括报考工商管理 MBA、公共管理 MPA 专业学位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需加试(笔试)至少 2 门与报考专业相关且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 3 小时,满分 100 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只要有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考生将失去录取资格。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其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九)心理测试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参与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的具体实施办法将于近期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考生需按照要求按时完成测试。(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聚焦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表现等方面。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十一)复试费学校将向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收费标准为 100 元 / 生,具体缴费方式详见附件 4。考生缴费成功后,需妥善保存缴费成功界面的截图,在复试资格审查时出示,作为缴费凭证。复试费一旦缴纳,原则上不予办理退款手续。复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需自行承担,建议考生根据复试时间提前做好安排。(十二)体检所有被拟录取的考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工作将在考生入学报到时统一开展。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相应项目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十三)加分及破格复试政策北京工业大学将严格依据教育部、北京市发布的政策,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加分政策与破格复试政策。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文件精神,对于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或能够通过调剂完成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学校将不接受 “破格复试” 申请。(十四)进出校园管理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统一在北京工业大学平乐园校区进行,考生可乘坐地铁 14 号线至 “北工大西门站”,直达校区。各学科专业复试的具体时间与地点,需以所在学院发布的复试方案为准。复试期间,考生可通过刷本人身份证的方式,经由校门闸机进出校园。进入校园后,需严格遵守学校的校园管理规定,维护校园秩序。若考生在出入校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与招生学院取得联系,寻求协助。校外考生可前往校内的天天餐厅(位于学生综合服务楼二层)就餐,也可前往京客隆超市(分别位于学生综合服务楼西侧一层、奥运餐厅内一层)购买日常用品。四、调剂工作(一)调剂工作原则北京工业大学一志愿考生生源整体充足,仅有少量学科专业存在招生计划空缺,需接收调剂考生。各相关学院需依据教育部、北京市及学校的相关要求,制定本院系的调剂工作办法,并在学院复试方案中提前对外公布,确保调剂工作的公开透明。调剂考生的报名、复试通知接收、待录取通知确认等流程,均需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 “调剂服务系统”)完成,不接受线下调剂申请。(二)调剂工作基本要求考生需符合申请调入学科专业的报考条件,确保自身学历、专业等背景符合调入专业要求。考生需满足申请调入学科专业的调剂基本要求,包括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类别、初试成绩(含加分)标准等。考生的初试成绩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的国家 A 类考生分数线,同时需满足调入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考生的初试科目需与调入学科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确保学科基础与调入专业的培养需求相匹配。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专业仅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入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专业。在调剂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各学科专业通常仅开放一次调剂申请通道;若因招生计划未完成需开放多个批次调剂,每个批次将分别按照既定的遴选规则,从报名考生中择优选拔符合条件者。考生调剂的其他具体要求,需在符合 2025 年上级部门招生录取文件中关于调剂基本条件的前提下,依据各学科专业的人才选拔需求确定,详细内容可查阅各学院发布的复试工作方案及调剂办法。(三)调剂工作程序教育部 “调剂服务系统” 预计于 4 月 8 日正式开通,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将在系统开通并完成考生遴选后组织开展。各学院需提前公布相关学科专业的调剂工作办法,明确接收考生的基本要求、工作流程、调剂复试录取规则、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相关内容将包含在学院复试方案中。若因教育部 “调剂服务系统” 开启时间调整,导致学校相关学科专业接收调剂考生报名时间发生变动,学校将提前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通知,告知考生。考生需在相关学科专业规定的调剂系统开通时间段内,登录 “调剂服务系统” 填报调剂志愿、提交调剂申请,超出规定时间提交的申请将视为无效。考生填报调剂志愿后,系统将对志愿进行 36 小时的锁定,锁定期间不可修改志愿。各学科专业接收调剂申请的时间截止后,将依据报考条件、调剂基本要求及遴选规则,结合剩余招生计划,从报名考生中择优选拔符合条件者参加复试,并通过 “调剂服务系统” 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接收复试通知,并按时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学校将通过 “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接收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五、录取工作(一)录取原则复试结束后,各学科专业需制定统一的录取标准,对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按照加权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结合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需将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开,分别按照加权总成绩排序,并遵循 “先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 的原则,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若同一专业包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学习形式,则需按照全日制、非全日制各自的招生计划,分别对考生进行排序录取。复试总分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的考生,将被判定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加权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分为以下两类:普通专业(除 MBA、MPA、会计专硕外):加权总成绩 =[初试总分 ×1/5×50%]+[复试总分 ×50%];MBA、MPA、会计专硕:加权总成绩 =[初试总分 ×1/3×50%]+[复试总分 ×50%]。当同一志愿属性(即一志愿或调剂)的考生加权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初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顺序;若加权总成绩与初试总分均相同,则按照复试综合面试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所有拟录取结果(包括调剂考生)均需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的名单为准。(二)协议签订硕士研究生就业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与定向就业两种,所有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均需与学校签订相应协议后,方可正式获得拟录取资格。其中,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的研究生协议书为一式两份,由考生与学校双方签订;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的研究生协议书实行三方协议制,一式三份,需由考生、学校与定向就业单位共同签订,且协议中注明的定向就业单位需与考生报名库中填写的定向就业单位保持一致。拟录取统考定向生:需在复试结束后 1 周内,将协议原件寄送至所报考学院,具体邮寄地址可查阅学院复试方案。拟录取统考非定向生:一志愿拟录取考生需在 4 月 11 日之前,将协议提交至各学院;调剂拟录取考生需在复试结束后 3 天内提交协议,具体提交方式需按照学院复试工作方案执行。拟录取推免生:推免生需在 3 月 12 日之前,将协议提交至各学院,提交方式以学院复试工作方案为准。考生在报名时确认的报名信息(包括就业类别为非定向或定向),在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三)现实表现函调表提交一志愿拟录取考生:需在 4 月 11 日之前,提交《北京工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现实表现函调表》(详见附件 2);调剂拟录取考生:需在复试结束后 3 天内提交上述函调表;拟录取推免生:已被学校接收的 2025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无需参加复试,但需完成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资格复审。推免生需在 3 月 12 日之前,将《2025 年推荐免试攻读北京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函调及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 3)提交至各学院。上述材料的具体提交方式,需以所在学院发布的复试工作方案为准。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四)工作纪律所有参与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需严格遵守教育部、北京市及学校制定的各项招生规定,自觉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性与公正性。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若工作人员有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次复试,该工作人员不得参与与复试及录取相关的任何工作。对于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六、郑重声明北京工业大学从未与任何社会考研培训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也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以学校名义开展考研培训、招生宣传等活动。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仔细甄别各类招生信息,防范非法冒名网站、QQ 群、微信群、短信、邮件、电话等传播的虚假信息2025-09-04 1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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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考生复试相关注意事项各位申请调剂至我校的考生:请务必仔细研读已发布的《河北科技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和《河北科技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及调剂遴选原则》。我校各专业的调剂复试 QQ 群号,将随国家调剂系统发出的调剂复试通知一同送达考生。请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即刻加入对应的调剂复试 QQ 群,并按照专业学院老师的要求,有序推进复试相关工作。现就调剂复试环节的具体事宜说明如下:一、复试材料准备各位考生需依据《河北科技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备好以下材料,以便携带(或上传)给专业学院老师进行检查: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本人在大学(大专)期间的成绩单;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要准备好前置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需准备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的准考证;河北科技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表(详见附件 1);各类获奖及荣誉证书、奖状,以及近三年内发表的论文;满足复试要求或符合优先调剂遴选原则的其他证书。符合国家政策中初试加分项的考生,需准备好相应的证明证书。二、复试安排详情各专业学院会在调剂复试 QQ 群内通知复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考生加入群后,要密切留意群内消息。选择线下复试的考生,请提前做好到校复试的准备,若有特殊情况,需第一时间与专业学院调剂复试 QQ 群的主管老师取得联系。考生可凭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初试准考证(或带有姓名和准考证号的成绩单截图)进入校园参加复试。我校位于石家庄市裕华区裕翔街 26 号(东门、西门均可进入),学校平面图参见附件 2。进行线上复试的考生,需按照学信网研究生远程面试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 的要求,准备好相应的软硬件设备和复试环境。 同时,要根据专业学院的安排,上传相关复试审核材料,为复试做好准备(需预先安装腾讯会议作为备用系统)。三、调剂考生体检要求调剂考生的体检工作,可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进行。拟录取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近期(复试前后 1 个月内)由二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电子版。若体检医院有特定要求,可使用医院提供的大学生入学体检表。主要体检项目可参考我校的体检表(见附件 3)。特别注意:肝功能异常者需要进行乙肝排查。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体检将在 4 月集中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相关附件:附件1复试政审表.doc附件2学校平面图.pdf附件3河北科技大学入学体检表.doc2025-09-01 10:2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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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研究生招生考试作为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关键途径,复试录取环节在考查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及综合素质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为保障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实现公平、公正、科学选拔的目标,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的通知》(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教育部、重庆市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相关会议要求以及我校实际办学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工作准则(一)分类选拔,综合评价。以提升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目标,持续完善复试考核评价体系,增强复试的科学性与有效性。针对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不同培养定位,落实分类选拔要求,差异化设计复试内容。其中,学术学位复试重点评估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程度、运用能力及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复试则着重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二)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严格遵循国家及重庆市的招生政策,科学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坚守选拔标准,秉持择优录取原则。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与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重点防范 AI 技术作弊行为。复试过程中确保政策透明、程序公开,对复试成绩实行量化考核,保障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性。(三)优化服务,以人为本。保障信息沟通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开展政策解读、咨询答复等服务工作,按时发布复试与调剂的时间安排、方式流程等关键信息。注重人性化管理与个性化关怀,积极采取有效举措,妥善解决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遇到的各类突发问题。二、组织架构(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承担统筹指导全校复试录取工作的职责,负责对复试录取中的重要事项进行决策,并对复试全过程开展督导检查。(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各学院成立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的复试与录取工作。小组组长作为本院复试录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直接责任人,学院纪委书记负责对复试过程进行纪律监督。(三)复试专家组。复试专家组人数不少于 5 人,设组长 1 名,其中具备高级职称的研究生导师数量不少于 3 人。三、招生计划分配在国家初试分数线的基础上,我校综合考量各研究生招生专业的上线考生情况、专业目录已公布的计划数量、学科发展需求、导师队伍规模与结构、专业就业率以及现有办学基础条件等因素,分类确定各学院学术型、全日制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实际招生计划。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在学校下达的本院各类招生计划总量范围内,自主完成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分配工作,并报研究生院审查备案。四、复试分数线划定我校以教育部划定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国家线)为基准,结合各招生专业的生源数量、招生计划以及复试比例等实际情况,划定各专业(含专项计划)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并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对外公布。达到我校各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获得我校复试资格。复试采用差额形式组织,差额比例不低于 120%;若上线生源比例未达到规定差额比例,则按实际上线生源数量组织复试。符合初试加分政策和照顾政策,且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的考生,需在复试前按照我校规定的时间提交相应申请材料。经审核通过且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取得复试资格。具体政策如下:(一)初试加分政策。符合以下任一条件,且在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参与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人员,其中高校学生包括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且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可享受我校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满足工作单位和户籍均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工作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这一条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由报考点进行资格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开展资格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享受该照顾政策。少数民族地区范围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五、复试方式、流程及内容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备环节,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一)复试方式及时间安排。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按照学校及各招生学院的要求,到校参与集中复试。复试工作分两个阶段开展:第一阶段为第一志愿考生复试,针对已取得我校复试资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复试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启动;第二阶段为调剂考生复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将于 4 月 8 日开通,我校调剂工作同步正式启动。第一志愿复试与调剂的具体时间安排,可查阅各招生学院网站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二)复试流程及要求。学院复试前准备工作:(1)制定本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2)遴选并培训复试相关工作人员;(3)组织复试命题工作;(4)做好复试整体安排。考生联系与服务。各招生学院需及时与参加复试的考生取得联系,强化人性化关怀与个性化安排,加大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支持与服务力度。安排专人负责受理考生咨询,确保招生咨询电话畅通。复试费用缴纳。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复试前规定时间内,按照我校要求的方式缴纳复试费用,收费标准为 150 元 / 人。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或错误缴费的,费用不予退还。复试报到与资格审核。考生需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在招生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复试报到手续并接受资格审核。招生学院在审核过程中,严格执行 “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等身份核验措施,收取学籍学历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的,经查验无误后仅收取复印件),并对考生的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允许参加复试。考生复试报到时需携带的材料包括:(1)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取得境外大学文凭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需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成绩证明;(5)因姓名更改或身份证号变更导致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供查验;(7)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提供本人签字及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的《重庆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在网上报名阶段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需按照招生学院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籍学历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或相关证明的扫描件)提交至学院。(三)复试内容及形式。考生需自觉遵守考场规则,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不得向外界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相关信息。复试实行 “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组建复试专家组、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管理模式,复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由学院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一年,以备查阅。复试结束后,引导考生有序离场。英语水平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听力与口头表达能力,测试形式以问答、对话交流为主。每位考生的测试时间不少于 5 分钟,测试成绩满分 20 分。专业笔试。专业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仅考 1 科,考试时长 2 小时,成绩满分 100 分。试题内容围绕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设置,具体内容可参考各学院发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招生学院提前命制一定数量的开放性、综合性试题,考生通过抽签确定具体测试内容,已抽取的试题不再重复使用。复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并现场独立打分。每位考生的测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成绩满分 80 分。测试内容主要涵盖:(1)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2)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3)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学业成绩;(4)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5)本学科专业之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如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情况;(6)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意识(遵纪守法情况)、协作能力及心理健康状况;(7)人文素养,以及举止、表达能力和礼仪规范。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均需参加加试,加试科目共 2 科,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每科考试时长 2 小时,成绩满分 100 分,试题内容围绕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设置,具体要求可查看各学院发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工商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两个专业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该考试参照同等学力加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 100 分,考生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四)复试总分构成。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复试总分(满分 300 分)= 英语水平测试成绩 + 专业笔试成绩 +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其他专业复试总分(满分 200 分)= 英语水平测试成绩 + 专业笔试成绩 +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成绩公布。复试成绩将通过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统一对外公布。六、调剂工作规则调剂工作依据《重庆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以及各接收调剂招生学院制定的调剂工作实施细则执行。七、拟录取相关规定(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包含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两部分,均按百分制计算,具体计算规则如下:初试成绩 = 考生初试总分 ÷ 初试总分满分 ×100复试成绩 = 考生复试总分 ÷ 复试总分满分 ×100综合成绩中,初试成绩权重为 60%,复试成绩权重为 40%,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 = 初试成绩 ×60%+ 复试成绩 ×40%(二)拟录取原则。严格按照同一类型、同一专业、同一复试批次参加复试的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排序遵循以下原则:第一志愿考生与各批次调剂考生分别进行排序;“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全日制考生与非全日制考生单独排序;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初试总分、初试业务课一、初试业务课二、初试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初试外国语的成绩高低进行排序。(三)不予拟录取情形。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考生,不予拟录取:英语水平测试成绩低于 12 分(不含 12 分);专业笔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于 48 分(不含 48 分);同等学力考生任一科加试科目成绩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工商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在报考、复试及录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四)拟录取名单公布。所有拟录取名单通过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统一公布。八、信息公开要求(一)在复试与录取阶段,我校通过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统一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各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其他与复试录取相关的信息。对于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需进行说明。(二)拟录取考生名单的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名单需变动,需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7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且不予办理学籍注册手续。(三)公示结束后,我校将拟录取名单报上级部门进行政策审核,审核通过后上报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信息,均以上报该平台的信息为准。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我校将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发函,调取考生档案审查意见及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状况与品德修养。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十、档案材料要求(一)我校将向非定向就业考生所在单位发函调取人事档案,考生需按照要求及时将档案寄送至我校。(二)非全日制考生、定向就业的全日制考生,需分别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至各招生学院。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解决;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相关责任。十一、体检安排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在入学时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的规定执行。十二、资格复查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我校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开展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十三、工作要求(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强化复试工作人员的纪律意识与安全保密意识,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复试试题、未公布的复试结果及考生敏感信息等,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稳定、公平公正。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院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及复试结果负责;各复试专家组组长对本组的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及复试结果负责。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本年度复试与录取相关工作。(二)加强监督与巡视。研究生院联合我校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成立督查组,对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督导巡查。各学院纪委对本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十四、申诉与复议渠道我校在复试、调剂及录取期间为考生提供申诉与复议渠道,具体联系方式如下: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23—65910997,电子邮箱:csyz@cqnu.edu.cn;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23—65362471,电子邮箱:jw3@cqnu.edu.cn。十五、考生咨询方式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23-65910997、023—65918917。各招生学院的咨询联系电话,可查阅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重庆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表》。十六、其他事项(一)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重庆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二)本办法由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2025-09-03 15:4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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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资格提醒的通知致所有意向报考内蒙古科技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为确保各位考生顺利完成报名流程、避免因资格问题影响考试,现将报考相关注意事项提醒如下:一、报考前务必核查自身报考条件简章与专业目录研读:考生在正式报名前,需认真研读《内蒙古科技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同时查阅该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逐一对照要求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核安排:正式报名结束后,学校将启动集中式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将直接不予准考,无法参与后续考试环节。二、报名期间严谨核对个人关键信息1.核心信息重点核查:报名过程中,考生需逐一对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尤其要关注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报名点、报考单位(内蒙古科技大学)、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学习方式(需明确区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学历、学位等内容,确保无遗漏、无错误。2.信息修改时限:若发现已填写信息存在错误,需在正式报名截止前完成修改,或重新提交网上报名申请;一旦正式报名结束,信息将无法更改。3.错误后果承担:因考生个人操作失误导致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进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三、报名信息提交后需紧盯关键动态1.学籍学历校验结果:提交报名信息后,考生需定期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学籍学历校验结果,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存在的问题。2.官方提醒信息:同时需留意招生单位(内蒙古科技大学)或所选报考点通过系统、短信等渠道发送的提醒信息,避免错过重要操作节点。四、按规定完成网上确认并核查结果考生需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报考点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操作(如上传照片、核对信息、缴纳费用等),操作完成后需持续关注网上确认结果,确认自身报名流程是否通过审核。五、重点处理学籍学历校验异常问题1.自查途径:考生可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籍或学历信息,提前排查校验隐患。2.常见异常及处理方式:(1)校验提示 “毕业年月、毕业学校有疑问”:请核对报名时填写的毕业日期、毕业学校名称、毕业专业名称,与学信网显示的学籍学历信息是否完全一致,若有差异需立即更正。(2)校验提示 “学习形式、学历码有疑问”:核查填写的学习形式(如全日制、函授等)、学历编码,与学信网对应信息是否相符,发现不一致需及时修改。(3)校验提示 “姓名、身份证号、学历证书编号查无学籍或无学历”:① 若考生曾变更姓名或证件号码,报名时需使用当前有效身份证件的姓名及号码注册;若最后学历对应曾用名或曾用证件号,需在网上确认时向报考点提交公安局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扫描件、含曾用名的户口本本人页。② 若因学历证书编号填写错误导致校验失败,往届生需核对所填编号与毕业证书实际编号(可通过学信网查询确认)是否一致,确认错误后及时更正;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此编号,无需处理此类提示。(4)在校研究生报考要求:在校研究生若计划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提交培养单位出具的 “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将影响报名资格。(5)国(境)外留学考生信息填写:国(境)外留学考生需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 新版编号样式为 “120190000001”,旧版编号样式为 “教留服认美 [2010] 00001 号”,务必与认证书编号完全一致;同时需在网上确认时提供该认证书。(6)毕业院校校名变更的填写:若毕业时院校校名已变更,需手动填写毕业时的院校原名称;若网报系统 “毕业学校” 栏无原校名,需选择 “其他” 选项,在输入框中准确填写原校名,确保与学信网学历信息(或毕业证书)中的院校名称一致。(7)2002 年以前毕业考生的学历认证:2002 年以前毕业的考生,若学历校验未通过且无法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及时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并在网上确认时提交该报告。六、特别说明事项1.审核结果区分:需明确,内蒙古科技大学(招生单位)的报考资格审核结果,与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审核结果并非同一概念,两者互不替代。2.准考证发放规则:学校对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直接不予发放准考证,考生无法参与考试。3.改报建议:若考生确认自身不满足我校整体报考条件或目标专业要求,建议在报名期间及时改报其他院校,或改报我校其他符合条件的专业,避免因错过改报时间影响考试计划。在此,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在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发挥出色,顺利达成目标!内蒙古科技大学2025 年 10 月 21 日2025-10-27 11: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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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业大学MBA教育中心202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保障 2025 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与科学性,依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甘肃省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5〕3 号)以及《甘肃农业大学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组织管理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中心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组长作为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着制定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及应急预案的职责;同时负责组建复试小组(可设多个),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并组织实施。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需加强对复试、录取过程的监督与检查。二、复试分数线2025 年我校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初始分配的招生计划指标为 128 人。初试成绩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进入复试:总成绩不低于 141 分;英语(二)科目成绩不少于 30 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科目成绩不低于 60 分。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已公布招生计划的 120%。三、复试方式与复试费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费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理顺和调整我省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3〕523 号),复试费按每生每次 100 元的标准收取。考生需将付费截图用 A4 纸打印,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 4 月 2 日 09:00-18:00,地点在文科楼 404 会议室。工作小组成员要按照《工作安排》,与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且复试过程诚信。在复试前,需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审查材料如下:审核《政治审查表》,政审不合格或无政审表者,不得参加复试。应届本科毕业生:需审核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2025 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往届毕业生:审核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具有国(境)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诚信复试承诺书》。能反映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如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可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应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身份证;(2)户口本;(3)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单位同意接收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函。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参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如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等,详见《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考生,应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公布的相关名单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试费缴纳凭证。以上材料考生必须提供,除 1 须为原件外,其他均需提交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统一用 A4 纸复(打)印。若考生近期无法提供学籍、学历证明,须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前提交,否则不予录取。五、复试安排(一)复试方式本次复试采用现场(线下)方式。(二)复试时间复试安排在 2025 年 4 月 2-3 日。笔试(1)《政治理论》时间:2025 年 4 月 3 日 19:00-21:00;地点:校图书馆 2 楼(2)同等学力(《管理学原理》与《管理经济学》)《管理学原理》时间:2025 年 4 月 2 日 17:00-19:00《管理经济学》时间:2025 年 4 月 2 日 19:10-21:10地点:文科楼 716面试时间:2025 年 4 月 3 日 08:00-18:00;地点:校图书馆 2 楼(三)复试内容复试包含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各环节考核均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 60 分。笔试笔试分为专业课考试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1)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分值 100 分,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禁止携带参考书、笔记等纸质材料,以及手机、电子手表、电脑等电子设备),成绩需达到 60 分及以上,否则不予录取;考试时长 120 分钟。(2)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管理学原理》与《管理经济学》2 门课,每门加试课程分值 100 分,成绩需达到 60 分及以上,否则不予录取,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禁止携带参考书、笔记等纸质材料,禁止使用手机、电子手表、电脑等电子设备),每门考试时长 120 分钟。(3)考生须携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在考试前 30 分钟进入考场等待;考前 10 分钟,监考老师宣读笔试考场规则;考前 5 分钟,监考老师发放试卷,考生开始作答;开考 15 分钟后,仍未到达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考试结束后立即停止答题。面试(1)面试分值 100 分,包括专业知识等综合能力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方面;成绩需达到 60 分及以上,否则不予录取。(2)每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20 分钟,考生明确表示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3)面试实行 “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的 “三随机” 工作机制。(4)面试在进行专业综合知识考核的同时,通过考生的工作履历、职业经历、业绩记录、管理经验等补充材料,全面考查考生的既往工作、一贯表现、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5)复试小组负责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复试成绩核算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计算复试成绩及入学总成绩排名,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 7 日。复试成绩及入学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 2 位,计算公式如下:复试成绩 = 专业课笔试成绩(百分制)×50% + 面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 = 专业知识等综合能力考核(百分制)×70%+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百分制)×30%;六、考生注意事项考生须准时参加复试,若单方面不参加复试,由考生自行负责,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再另行组织复试。笔试时,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如对试卷印刷有异议,可举手询问,由监考员解答。复试期间,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电子器材等进入考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或被取消复试资格的考生,不再单独组织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面试、笔试考场均有 360 度摄像,考生不得佩戴耳机等通讯设备,不得化浓妆。七、录取(一)入学成绩计算入学总成绩 =[(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3]×70%+ 复试成绩 ×30%(二)拟录取名单确定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按批次从高到低,依照招生计划指标数依次录取。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1)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合格者;(2)面试成绩不合格者;(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4)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6)学历(学籍)审核不通过者;(7)复试过程弄虚作假、找人替考者;(8)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者。依照有关规定,入学后 3 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若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录取资格无效。(三)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录取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且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四)拟录取名单公示中心将在 MBA 主页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7 日。考生可在复试后到学院网站查询拟录取名单,也可在研究生院主页查询。八、体检考生在拟录取后,可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报学院审核。根据相关要求,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我校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由招生学院结合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并在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说明。纸质版体检报告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营门村 1 号甘肃农业大学 MBA 教育中心收件人:李江琦电话:17835467788九、录取通知书我校计划于 6 月底或 7 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十、其他本细则由中心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以上内容若与教育部或省教育考试院、学校公布的相关规定不一致,以教育部或省教育考试院、学校的相关规定为准。咨询与监督联系方式:学院:甘肃农业大学 MBA 教育中心赵老师:电话:0931—7609209邮箱:zhaozy@gsau.edu.cn督察组负责人:陈老师电话:13893333379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营门村 1 号甘肃农业大学文科楼 603部门: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931-7631774邮箱:yzb@gsau.edu.cn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营门村 1 号甘肃农业大学躬行楼 606附件:1. 甘肃农业大学 MBA 教育中心 2025 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一志愿复试名单2.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笔试考场规则3.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4.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5.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政治审查表甘肃农业大学工商管理教育中心2025 年 3 月 28 日附件【附件.zip】2025-09-02 14: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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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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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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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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