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关于2025级硕士拟录取相关事项的通知
一、政审表
除我校应届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二学位学生)外,其余拟录取硕士考生须填写《北京化工大学2025年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即政审表,从“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下载、打印),由考生学习或工作单位进行品行鉴定,于2025年6月前将《政审表》邮寄至研招办。研招办将根据审核情况更新“政审表接收登记”状态。已经邮寄政审表的考生,可通过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查看政审表接收状态,如遇状态未及时更新请耐心等待。
二、定向就业协议书
1.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填写《北京化工大学培养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即定向就业协议书,从“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下载、打印,一式三份),并由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及时将《定向就业协议书》邮寄至研招办。
2.拟录取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须通过研招网“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签订就业协议。将纸质版《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非在职考生一式四份,在职考生一式五份)邮寄至研招办。
三、关于调档
1.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和“全日制定向”的非在职考生,自行下载、打印调档函,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请准确填写“寄档标签”中的各项信息,并将“寄档标签”粘贴在档案袋的外面,在拟录取院系规定时间内通过机要方式或EMS邮寄人事档案。如档案所在单位要求使用纸质版调档函,考生可联系拟录取院系邮寄纸质调档函。请勿将政审表放进档案袋内。各院系联系方式和调档函下载链接如下:
https://graduate.buct.edu.cn/2025/0512/c1392a207030/page.htm
2.档案在我校的应届生、在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不调档。拟录取为“定向”的在职考生不调档。
档案未在院系规定时间内寄达的,之后将不予接收,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发放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具体要求参照《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北化大校学发〔2022〕35号)】,毕业年度不进行就业手续办理,其研究生阶段形成的相关档案材料自行转至原档案所在地(或单位)。
3.请勿将政审表放进档案袋内。
四、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1.市内转入
组织关系隶属于北京市各区、县、街道、社区,北京市属高校,企事业单位以及中央在京高校的2025级研究生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时,需党员本人联系原所在单位党组织通过“党员E先锋”平台办理转接,不接收纸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市外转入
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及其所属单位,中科院及其所属机构,外省、市单位,部队、银行系统、国家金融监管系统、证监会系统、民航系统、国资委系统等单位,以及其他非北京市属单位的2025级研究生新生党员,应根据以下两种情况,选择相应的方式进行转接:
(1)如原所在单位党组织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含已对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省级党组织、中央直属企业党组织的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下同),需党员本人联系原所在单位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办理转接,不接收纸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如原所在单位党组织未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需党员本人提供原所在党组织开具的纸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下简称“介绍信”),介绍信第二联信息应准确详实,不得有缺失,党费交至月份为介绍信开具当月。2025级研究生新生党员需在入学报到后一周内将在有效期内的纸质介绍信交至各学院党组织。各学院党组织在“党员E先锋”平台发起市外转入【线下转接】操作,经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审批通过后,再由学院党组织完成党组织关系接收。组织关系转入全部审批流程完成后,各学院党组织方可填写介绍信回执并加盖公章,再交由党员本人交回原所在党组织。
3..各学院2025级研究生新生党支部名称、编码及介绍信抬头及目标党组织名称请见通知附件
(官网通知链接:https://graduate.buct.edu.cn/2025/0529/c1392a207579/page.htm),
党员本人可根据录取情况,将党支部名称及编码提供给原所在党组织,并办理组织关系转入。特别注意:
(1)2025级非全日制研究生新生无需转接党员组织关系。
(2) 党员材料已并入人事(学籍)档案的,随人事(学籍)档案寄送;党员材料单独成档的,于入学报到后一周内交到学院辅导员处,请勿随人事(学籍)档案寄送。请勿将介绍信随人事(学籍)档案寄送。
(3)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相关问题可联系党委组织部:010-64434910。
五、团员组织关系转接
2025级研究生新生报到后(一般为9月),将根据班级情况成立团支部,新生在团支部成立后方可通过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进行办理。具体事宜请在报到后咨询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若毕业院校要求9月份前转接,可先将线上团组织关系转移至学生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具体转接方式及流程请按毕业院校要求,9月份前我校暂不接收新生线上团组织关系】
六、户口迁移
1.户口迁移条件及流程
(1)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新生自愿选择是否转移户口;录取类别为“定向”的新生无法迁移户口。
(2)户口迁移线下提交材料,请新生入学后将纸质版户口迁移材料原件提交至院系辅导员,由学校统一报公安机关审批。
(3)户口迁移手续仅限新生入学时办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4)学生在校期间户口性质为学生集体户口(限制迁移户口),不等于北京常住户口,不具备在京购房资格,毕业后必须迁出。
(5)新生户口迁入我校后,除退学外在毕业前不予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2.户口迁移注意事项
(1)户籍为北京其他高校学生集体户的新生,报到时提交《常住人口登记卡》。
(2)户籍在京外的新生,报到时提交《户口迁移证》。(持《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
(3)户口迁移证项目要求:
户口迁往地址一律填写“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
户口迁移证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填写等相关信息必须齐全,打印字迹必须清晰,户口迁移证上凡手写修改部分均须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请认真核对所有信息,《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须与报考研究生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一致,否则不予迁入;《户口迁移证》上出生地与籍贯必须填写至具体市或县,不能只写到省一级(直辖市除外)。
户口迁移证原件需加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公章(含齐缝章、以下空白章、迁移证右下角迁出地派出所公章)。
集体户落户当年不受有效期限制,故《户口迁移证》右下角有效期如若超期无需延期。
(4)新生的落户工作需要经过教育部、公安部审批,落户周长约为10个月,在此之间无法办理更新或补办身份证、护照、签证、银行等业务,请大家妥善保管证件,如需更新证件请在原籍或本科院校开出户口迁移证之前完成。
(5)户籍相关问题咨询可发送邮件至huji@mail.buct.edu.cn。
七、体检和住宿
1.我校将于2025级研究生新生报到后统一组织体检。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
2.学校统筹安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分别在朝阳校区、海淀校区和昌平校区住宿,其中,朝阳校区和海淀校区为五人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520元/(生*学年),昌平校区为四人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900元/(生*学年),具体入住校区详见后续《北京化工大学2025级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不安排住宿。
八、注意事项
1. 政审表、定向就业协议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收件人:研招办;联系电话:010-64433759。
2. 请使用顺丰、邮政快递邮寄。不接收同城急送。
3. 政审表、定向就业协议书邮寄后显示签收即可,无须再次与研招办确认是否已经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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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BA/MTA国际交换学习项目报名通知2024级MBA/MTA同学: 为拓宽国际化视野,根据我校与多所国际友好高校的校际交流协议,工商管理学院联合国际交流处将选派若干名在籍MBA/MTA学生进行交流学习。现将2025-2026学年选派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派项目及要求1. 欧洲高校交换项目 (芬兰海门应用与科学大学、德国美因兹大学、法国克莱蒙二大等)第一阶段选派:2025年秋季学期语言要求:雅思成绩≥6.0(有效期至2025年10月) 面试安排:2025年3月下旬组织面试,择优推荐第二阶段:2026年春季学期语言要求:需在2025年9月前取得雅思≥6.0成绩 说明会安排:2025年6月召开项目说明会,请提前备考2. 日本高校交换项目 (日本明治大学、日本小樽商科大学、日本神奈川大学等)选派时间:2026年春季学期 语言要求:日语N2及以上证书(2025年12月前取得)。 二、报名流程1. 2025年秋季欧洲项目 提交个人报名表,截止日期:2025年3月19日。 通过初审者参与3月下旬面试,由学校国际交流处根据各院校选派名额择优向外方提名,最终录取由外方院校决定。 2. 2026年春季项目(包括欧洲、日本、北美等多所高校) 具体安排将于2025年6月说明会中公布。 三、注意事项1. 费用说明交换项目免除学生在外方合作院学费,但学生需缴纳本校学费并自行承担交通、食宿、保险等费用。 2. 院校匹配最终由外方院校将根据学生语言能力、专业背景、成绩及外方院校要求综合评定。3. 学分认定交换学生在外方院校获得官方认定的成绩证明,可按相关规定转换我校MBA/MTA相应学分。 机遇难得,名额有限!请有意向的同学关注各项目信息并及时提交材料! 报名表发送至guojunwei@dufe.edu.cn2025-08-12 16: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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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曲阜师范大学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 号)、《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调整充实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实施院校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9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上级部门关于 2026 年推免工作的最新要求及学校办学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推免工作基本原则(一)德才兼备,全面考查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将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与录取的首要标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推荐和录取;突出对学生本科阶段一贯学业表现的考查,强化过程性评价,将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遴选的基础指标,不单独组织针对推免生的选拔考试(含笔试、面试等)。(二)客观公正,量化评价原则推免选拔成绩需进行量化计算,综合素质考核需明确等次结果,避免主观随意性;可将符合全面发展导向的因素(如科研创新、社会实践等)纳入遴选指标体系,合理设定各指标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表现;加强综合考核,既要评估学生专业素养、研究能力与创新潜质,也要考核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树立服务国家、追求真理、坚守学术诚信的理念。(三)公开透明,监督保障原则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明确推荐标准与流程,所有关键信息(如遴选办法、拟推荐名单等)均需公开公示,接受学生、教师及社会监督;畅通异议反馈渠道,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确保推免过程可追溯、结果可核查。(四)以人为本,服务优先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升管理效率,充分利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开展工作;遵循 “积极引导、以人为本” 理念,做好推免报名指导与咨询服务,为学生提供便捷高效的申请环境。(五)亲属回避,廉洁自律原则凡参与推免工作的人员(含学校及学院工作人员、评审专家等),若有亲属(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参与本次推免选拔,需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与相关审核、评审或决策环节。二、推免工作组织管理(一)校级组织架构学校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本科教学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研究生处、团委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教师代表;领导小组职责:统筹管理全校推免工作,制定学校推免工作办法,指导各学院开展资格审查,监督检查推免各环节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推免工作的日常联络、材料汇总、系统操作等事务性工作。(二)院级组织架构各学院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成立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院长或书记)担任组长,成员包括教师代表、教学管理人员、辅导员等;学院领导小组职责:制定本院推免工作细则,组织实施本院推免资格审查、成绩核算、名单公示等工作,监督推免过程公平性,处理本院推免相关异议。(三)学院细则制定要求各学院需在本办法框架下,依据 “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制定本院推免工作细则,细则需明确遴选指标、计算方法、工作流程等核心内容;强化对本校教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子女在本院参与推免的监管,需在细则中明确相关回避与公示要求,避免利益冲突。三、推免名额分配规则(一)校级名额统筹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推免总名额,结合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入学方式(普通高考、专项计划等)、培养质量、学科建设水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及重点扶持学科情况,统筹分配各学院推免名额;各学院根据本院专业设置、学生规模、培养方式等实际情况,参照学校分配原则细化名额至各专业,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学校备案并向本院学生公示;为保障替补生源充足,学院可在学校下达的推荐计划内,按实际需求确定拟推荐人数(可适当超出计划数,以备替补)。(二)专项计划名额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调整充实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实施院校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9 号)要求,学校单列部分推免名额,用于从以下 11 个师范类专业中推荐优秀生源,免试攻读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适应中学教育改革发展的卓越教师: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英语(师范)、汉语言文学(师范)、历史学(师范)、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物理学(师范)、化学(师范)、生物科学(师范)、地理科学(师范)、体育教育(师范)、教育技术学(师范)。四、推免生基本申请条件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身份条件: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 2026 届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思想条件:具有深厚的爱国主义情操与集体主义精神,坚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思想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学校要求;诚信条件: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记录;纪律条件: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及校级以上(含校级)纪律处分经历;学业条件: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与专业基础;已按期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前 6 学期教学计划,取得相应学分;排名条件:前 6 学期综合素质测评(评价)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中排名前 50%(含 50%);普通推免计划:前 6 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中排名前 20%(含 20%);专项计划:“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需排名前 40%(含 40%),“研究生支教团计划” 需排名前 50%(含 50%);专项条件:申请 “研究生支教团”“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 等专项计划的学生,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符合各专项计划实施文件的特定要求(如服务年限、岗位匹配度等)。五、推免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推免综合成绩以本科阶段学业表现为基础,由 “平均学分绩点”(占比 90%)与 “发展性综合评价”(占比 10%)两部分构成,满分 100 分。(一)平均学分绩点计算课程范围:在体育类通识必修课程成绩及格的前提下,按学生类别确定计算课程范围:师范类学生:教师教育理论课程、政治英语类通识必修课程、专业核心课、专业拓展课;非师范类学生:政治英语类通识必修课程、专业核心课、专业拓展课;计算标准:严格按照《曲阜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学分绩点计算方法执行,确保结果准确统一。(二)发展性综合评价计算评价内容:在满足推免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学生本科阶段表现,从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发明专利、创新创业训练、志愿服务、参军入伍等维度开展测评,满分 100 分;成果要求:科研成果需为在核心及以上期刊以首位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论文;竞赛获奖需为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全国科研竞赛(全国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此标准,不低于国内要求);所有成果时限需在本办法下发之日前取得;审核机制:各学院成立不少于 5 人的审核小组(成员需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对学生提交的成果材料进行审核、公示,确保真实有效;满分情形: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发展性综合评价直接按满分计:学科竞赛类:本科期间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家级高水平学科竞赛(按学校认定名单),获 A1 类第一奖励等级前三位、第二奖励等级前两位、第三奖励等级首位,或 A2 类第一奖励等级前两位、第二奖励等级首位;体育竞赛类:体育类专业学生本科期间,在国际比赛(仅限全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国家体育总局派出参赛,不含邀请赛)或全运会、全国顶级联赛、全国锦标赛、全国学生运动会等全国性比赛(羽毛球、乒乓球、射箭、足球、篮球等项目)中取得前 8 名(集体项目需为绝对主力),或在省运会、省学生运动会等省级比赛中获上述项目冠军;特殊成果处理: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仅作为参考,不纳入综合评价成绩计算,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评分规则: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合理设定各测评指标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避免某一指标过度影响结果;学生在同一维度有多项加分项时,原则上仅取分值最高的一项,不重复累加;发展性综合评价需注重过程性表现,不得通过组织专门考试(笔试、面试)进行测评。(三)最终综合成绩核算学院在计算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折算为百分制后按 90% 权重计入)与发展性综合评价(按 10% 权重计入)的基础上,汇总得出最终综合成绩(百分制),并按成绩从高到低为学生排序,作为推免遴选的核心依据。六、推免工作实施程序推免工作按 “方案公示 — 学生申请 — 学院推荐 — 学校审核 — 教育部备案” 的流程分步实施:(一)方案公示与细则制定学校发布本推免工作办法,各学院结合本院专业实际制定推免工作细则,细则需报请学校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向本院学生全文公示;严格落实回避制度:涉及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与推免的师生,需主动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报备回避;未按规定回避且影响推免公平性的,取消学生推免资格,对相关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二)学生申请与材料提交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需在学院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等);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提交的论文、专利、竞赛奖项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确认后,组织不少于 5 人的专家组,在学校指定范围内开展公开答辩;答辩全程需录音录像,重点考查学生成果的创新质量及个人实际贡献,根据答辩情况给出发展性综合评价的测算成绩。(三)学院推荐与名单公示学院审核学生申请资格后,按本院细则计算学生最终综合成绩并排序,根据推免名额确定拟推荐名单;拟推荐名单需在学院官网或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需包含学生姓名、专业、综合成绩、排名等关键信息;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拟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至《曲阜师范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基本情况表》,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院同时需汇总 “满足平均学分绩点推荐范围但未被推荐的学生名单及原因”,填写《曲阜师范大学符合推荐条件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序表》;主动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需提交本人签字确认的放弃声明。(四)学校审核与结果公示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上报的拟推荐名单、综合成绩计算依据等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定全校拟推荐名单;全校拟推荐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个工作日;未经学校公示的学生,推免资格无效;公示期间,学生对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举报或申诉,领导小组需在 5 个工作日内核查并反馈处理结果。(五)教育部备案与系统注册学校公示无异议后,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将拟推荐名单上报教育部备案;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注册报名,未按时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七、推免工作时间安排(一)前期准备阶段(9 月 3 日前)各学院公示本院各专业学生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通知学生查看学校推免工作办法,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准备申请材料。(二)细则公示与申请阶段(9 月 5 日前)9 月 5 日前,各学院公布本院推免工作细则;学生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推免申请及相关材料。(三)学院选拔与公示阶段(9 月 8 日前)学院完成学生申请资格审核、综合成绩计算与排名;公示本院拟推荐名单,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处理公示期间的异议,确定最终上报名单。(四)学校审核与上报阶段(9 月 10 日 —9 月 17 日)9 月 10 日 9:00 前,各学院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送拟推荐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9 月 11 日前,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推荐名单并全校公示;9 月 17 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上报拟推荐名单至教育部。(五)学生注册阶段(9 月 18 日后)通过上级部门审核、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注册,后续按系统要求填报志愿、参加接收单位复试。八、推免工作材料提交要求(一)学院细则与监管材料(9 月 1 日 —9 月 5 日)9 月 1 日 —9 月 3 日,学校审核各学院推免工作细则,细则需包含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发展性综合评价计算方法、实施流程等内容;9 月 5 日前,各学院提交以下纸质材料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本院推免工作细则(需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XXX 学院校内教工子女参加推免统计表》(需如实填报本院参与推免的教工子女信息)。(二)拟推荐学生材料(9 月 10 日 10:00 前)各学院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曲阜师范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生基本情况表》(按学生最终综合排名排序,需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曲阜师范大学符合推荐条件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序表》(分专业填写,需标注未被推荐学生原因);拟推荐学生本科成绩单 PDF 扫描版(文件命名格式:身份证号_姓名.pdf,需加盖学院公章,确保命名无误)。九、其他重要说明研究生支教团推荐: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工作由学校团委统一组织,属于定向推荐,所有支教团推免生均需推荐至我校相关研究生专业就读。农村学校教育硕士专项计划:该专项计划的具体工作方案另行发布,相关学院需按专项通知执行。推免名额类型:教育部下达的推免名额不再区分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由学校统筹用于各类硕士研究生招生。推免阶段划分: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前结束,接收录取工作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启动2025-09-26 16:5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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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接收工作,依据教育部关于推免生招生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华中科技大学办学实际与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工作办法。一、推免生招生计划与专业范围2026 年,华中科技大学通过推免方式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涵盖三类招生类型:学术学位硕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以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直博生”)。可接收推免生的具体招生专业及各专业名额分配,详见《华中科技大学 2026 年接收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目录将明确各学科、专业的推免生接收计划,考生可据此选择报考方向。二、推免生申请基本条件申请报考我校 2026 年推免生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身份与资格要求:为国内普通高等学校 2026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需在 2026 年我校研究生入学报到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已在本科所在学校获得推免生资格,资格有效性以本科学校推免工作认定结果为准。品德与纪律要求:道德品质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身心健康状况符合研究生入学要求;诚实守信,学风严谨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无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或处罚)。直博生专项要求: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除需满足上述第 1-2 项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素质: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在本专业排名靠前,学术基础扎实;具备较强的科研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能够独立开展初步科研工作;展现出符合博士生培养要求的学术潜力与研究素养。三、推免生接收工作程序(一)预报名阶段系统开通:为规范考生申请流程、有序组织复试考核,我校开通 “华中科技大学推免研究生预报名系统”。该系统为推免生接收的辅助信息采集平台,不替代后续正式报名,主要用于收集考生基本信息、申请材料,以及协助各院系组织复试考核。操作要求:所有有意向报考我校推免生的考生,均需通过该预报名系统提交申请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明、科研成果等);各院系将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考核。(二)正式报名与录取阶段正式报名时间:已在本科所在学校获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须在 2025 年 9 月 22 日,登录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正式报名及后续相关操作。复试与待录取通知发放:各院系根据预报名阶段的复试考核结果,结合正式报名考生情况,分批次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与待录取通知。复试通知确认:考生需在院系规定时间内,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 确认是否接受复试通知;若超出规定时间未确认,院系有权撤销该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确认:考生通过复试后,院系将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若超出规定时间未确认,院系有权撤销该待录取通知。剩余计划补录:若相关院系推免生接收计划仍有余额,可按照上述正式报名、通知发放、确认流程,继续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接收后续考生,直至完成计划。(三)拟录取名单审核与上报名单确认:在 “推免服务系统” 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视为同意将华中科技大学作为唯一录取学校,不得再接受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审核公示: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对各院系提交的待录取考生名单进行统一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官方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上报教育部进行最终审核。四、推免生接收工作规定选拔机制完善:学校及各院系将不断优化推免生选拔工作机制,加强复试考核全流程规范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公示要求(如公示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确保选拔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实现择优选拔目标。思想政治考核: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重要环节,考核内容包括考生政治立场、思想觉悟、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意识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人员培训要求:各院系需加强对参与推免工作的导师、工作人员的培训,培训内容涵盖招生政策、业务流程、工作纪律及考核标准,确保相关人员熟悉工作要求,规范开展选拔工作。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对提交的申请信息(如个人基本信息、学业成绩等)及所有申请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等)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若查实考生提交虚假信息或伪造材料,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将取消学籍。五、其他重要说明奖助学金政策: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文件规定,推免生入学后可享受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资助,具体奖助学金的申请条件、评定标准及发放方式,以学校当年发布的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为准。费用标准:推免生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最终以报湖北省物价部门备案的收费标准为准,学校将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公示。录取通知书发放:推免生正式录取通知书预计于 2026 年 6 月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及方式将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官方平台通知考生,请考生及时关注。报考唯一性要求: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若违反此规定,学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025-09-29 11: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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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质量,促进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有关研究生复试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导意见。第二条 复试工作基本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二)坚持全面考查,科学选拔的原则。在对考生全面考查的基础上,重点考察考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研潜质等综合素质;积极探索对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创新能力人才的选拔机制。(三)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应有明确的等次结果。(四)坚持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五)加强自约自律机制建设。抵制不正之风干扰,维护学术道德规范,确保生源质量。第二章 复试组织管理第三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研究生复试工作,制定审批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领导全校组织开展研究生复试工作。第四条 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研究生复试工作,主要职责是:指导全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对全校复试工作进行过程监控;受理有关复试工作的意见建议反馈,并视具体情况予以督办处理等。第五条 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由学院主管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按照学校有关复试工作政策及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复试方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研究生复试工作;负责做好研究生复试信息公开及考生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第六条 学校成立复试工作巡视检查组。巡视检查组成员由研究生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学院代表组成,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第七条 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严格按照公布的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组织复试,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对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复试小组应召集讨论会,研究对考生考核的评价意见及评分标准。当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复试小组应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必要时须提供书面说明。第三章 复试工作准备第八条 制定、公布复试办法。学院制定具体复试办法,包括复试程序、方式及要求、复试成绩计算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内容。复试办法确定后,各学院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本单位和研究生院信息公示平台上公布,复试小组专家名单不公布。第九条 遴选培训工作人员。学院按照学科、专业或方向组成一个或者多个平行复试小组,一般应由5位研究生导师和1位助理组成,组长由学科负责人或我校资深在职研究生导师担任。在复试前学院应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复试流程、复试规范、复试纪律等培训,要求复试工作人员清楚工作纪律和程序、评判规则和标准,严格按照规定方案和程序参加复试工作。第十条 命制复试考核试题。学院应制定复试考核命题管理办法,提倡建立复试考核试卷和问题题库。复试考核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属国家机密级材料。第十一条 确定复试资格及名单。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各学科(专业)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学院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在本单位和研究生院信息公示平台上公布复试办法及复试名单,并严格按照考生所报学科组织考生复试。复试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审核。第十二条 确认考生资格。学院在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核对原件后,复印件存档)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第十三条 学院应事先将本单位的复试时间和地点告知研究生院,以便学校组织复试巡视检查。第四章 硕士生复试第十四条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考查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第十五条 复试形式1.专业测试学院组织专业课测试,建议以笔试为主。也可以根据人才选拔特点,自定其它考核形式。专业测试保密、监考等各项要求同全国研究生初试,全程录音录像,同时加强对考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至少2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学院须及时将加试成绩通知考生,并报研究生院备案。2.综合面试(1)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2)每个面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3)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复试记录完备,并妥善保存备查。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表任何人不得改动;(4)同一学科(专业)的各平行复试小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保持相对一致。第十六条 复试成绩1.复试成绩一般包括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口语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复试成绩比例及组成,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在复试办法中提前向考生公布。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50%的范围内,具体由招生学院自定,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在复试办法中提前向考生公布。3.参加“管理类联考”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一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五章 拟录取第十七条 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制定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办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第十八条 学院按照已公示复试办法中的成绩排序规则,择优录取,向研究生院提交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院信息公示平台上公示学校当年拟录取名单。第十九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院在复试的同时,应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也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第二十条 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依程序再次复试。第二十一条 拟录取定向就业研究生,应当由本人与学校、定向单位分别签署协议书。第二十二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一)硕士复试成绩不合格;(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四)体检不合格;(五)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不诚信、弄虚作假。第六章 信息公开公示第二十三条 学校和学院应按教育部和上海市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落实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第二十四条 研究生院要提前在研招网上公布招生简章、招生政策、招生专业目录。各学院关于研究生招生的具体政策和举措应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第二十五条 学院要分别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各专业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等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第二十六条 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信息不得修改;公示信息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第二十七条 在公示有关信息时,应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第七章 监督保障机制第二十八条 完善集体决策、信息公开、巡查制度、纪检监察、申诉反馈等机制,规范招生流程,保证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第二十九条 集体决策机制。在专家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结果负责。第三十条 巡查和监察制度。学校成立复试工作巡视检查组,对研究生招生进行全过程巡查和抽查。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进行督查。第三十一条 申诉反馈机制。学院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考生可向学院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学院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理解与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答复。考生对招生学院作出的答复不服的,可向研究生院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第三十二条 考生在报考、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违反招生规定,一经查实将被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第三十三条 工作人员在招生过程中违规违纪,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第八章 附 则第三十四条 未尽事项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第三十五条 本意见由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2025-09-18 16: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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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青岛农业大学报考点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通知各位研考考生:为保障考生顺利完成信息确认工作,青岛农业大学报考点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确认环节,将全面采用线上确认模式。现将本次网上确认的具体流程、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望各位考生仔细研读并严格遵照执行。一、网上确认适用对象本次网上确认仅面向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的考生,请自行核对资格:1. 个人情况完全契合《2026年青岛农业大学报考点网上报名公告》中明确的接收范畴;2. 已成功完成研考网上报名及费用缴纳,且报考点选择为青岛农业大学(报名号前四位标识为3761)的考生。二、时间安排与核心注意事项(一)关键时间节点网上确认材料首次提交时段为2025年10月31日上午9:00至11月5日中午12:00;针对审核未通过需补充材料的情况,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5日下午16:00,超出上述时间后系统将关闭上传通道,不再受理任何材料提交申请。(二)重要提醒1. 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限内登录网上确认专属平台,完成网报信息核对、准考证标准照片上传、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上传及其他所需材料提交等全部确认流程,逾期将无法补办。特别建议考生提前操作,避免因材料审核不通过而错失补充完善的时间,影响后续报名进程。2. 为及时获取审核进度、材料修改要求等关键信息,建议考生关注“学信网”官方公众号,并完成本人学信网账号的绑定操作。网上确认期间请保持手机通讯畅通,留意青岛农业大学报考点的来电。三、系统登录方式考生可通过学信网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入口登录操作。登录后需先输入个人学信网账号及密码进行身份验证,随后仔细核对网报信息的准确性,按照系统提示逐一上传各类所需材料,完成提交后耐心等待审核结果。四、材料提交要求网上确认需提交的各类材料清单及具体标准(包括照片规格、证明材料格式等),已通过专项说明明确,考生需按对应要求提前准备并规范上传,确保材料真实、清晰、有效。五、审核结果查询与后续操作提交材料后,审核结果通常会在24小时内反馈给考生(若提交高峰期考生数量过多,或出现材料信息复杂等特殊情况,审核时间可能略有延长)。请考生在整个网上确认周期内,密切关注手机短信通知,并定期登录研招网查询审核状态:1. 若审核未通过,需依据系统提示的具体原因,在补充材料截止时间前完成材料修改与重新提交;2. 若经审核确认不符合青岛农业大学报考点接收条件,考生需立即重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报考点办理确认手续,避免延误考试报名。六、其他补充说明1. 网上报名阶段完成报名费缴纳是参与网上确认的前提,未缴费的考生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无法进入确认环节。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未参与确认者将失去本次考试报名资格。2. 本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青岛农业大学报考点的所有考场均设置在青岛农业大学城阳校区,且全部采用标准化考场配置,确保考试公平规范进行。3. 报考青岛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但网上报名时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考生,无需遵循本须知要求,需按照所选择报考点发布的确认通知及流程,完成相应的网上确认工作。2025-11-17 11:2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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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作为江西省研究生教育的先行者,江西农业大学自1962年便开启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征程,同时也是我国首批具备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在发展历程中,学校逐步获得了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以及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等多项招生资质,并于2003年成功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六十余年来,学校累计招收各级各类研究生超1.8万人,已为社会输送13450名拥有博士或硕士学位的优秀人才。如今,学校学科实力雄厚,拥有1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学科、4个江西省一流学科,构建了完善的学位授权体系——9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专业学位博士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2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同时设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学科跻身ESI全球排名前1%。师资队伍方面,学校打造了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研究生导师队伍,现有博士生导师157人、硕士生导师792人,其中4人获评省高校金牌研究生导师。以两位中国科学院院士为引领,学校拥有国家级人才111人次、省部级人才295人次,组建了在国际上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动物遗传学、保护生物学研究团队,此外还拥有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7个国家及省级教学团队以及7个部省级创新团队。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上,学校特色鲜明且优势突出。不仅建有全国生猪领域唯一、江西省首个独立组建的猪遗传改良与种质创新全国重点实验室,还拥有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一系列国家级、部省级科技创新平台,总数达53个。同时,学校还设有全省高校中唯一的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以及6个人文社科研究平台,包括省级重点智库等。秉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的理念,学校不断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强化过程管理,完善培养与管理制度,人才培养成效显著。培养的研究生中,有1篇论文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60篇获江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48篇获江西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661项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60项江西省“青马工程”项目;在专业学位论文评选中,斩获全国农业推广硕士优秀论文2篇、全国兽医硕士优秀论文2篇、全国林业硕士优秀论文4篇。学生个人荣誉方面,6人获“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3人获全省“最美大学生”,13人获全省“十佳学术之星”“十佳实践之星”。在实践与创新创业领域,百名博士“壮丽70载,奋斗新时代”服务营队获评2019年全国优秀实践团队,研究生服务团队连续17年获评省级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服务营队,3次获国家级表彰;近三届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中,学校研究生创新创业团队获1金5银8铜,第十四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主体赛中获1金1银,1名研究生获“大北农杯”第一届全国农林院校研究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1名毕业研究生获首届“中国杰出兽医”称号。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报考,现将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事宜详细说明如下:一、招生专业及计划人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具体的招生学科以及专业领域,考生可参考《江西农业大学2026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江西农业大学2026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1537人,2026年的招生人数需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招生学院公布的招生人数均为预计招生数,最终实际招生人数将综合考量当年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学校接收推免生的实际人数以及学校招生计划的具体分配情况来确定。二、招生录取方式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采用“推荐免试”和“全国统一考试”两种方式。其中,推荐免试招生面向全国范围内符合我校接收推免生条件,且已获得所在本科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则面向应届本科毕业生、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硕博士学位的往届毕业生,以及达到同等学力报考条件的考生。三、学制安排及培养模式我校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基本学制均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全脱产在校完成学习,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采取非脱产方式学习,具体的培养要求按照我校相关学科(领域)的培养方案执行,最长修业年限同样为6年。硕士研究生在毕业时,若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学位授予标准,学校将按照规定为其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四、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细则推荐免试生仅可报考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关于推荐免试生的具体报考条件、录取标准等相关要求,考生可查阅我校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的相关文件。五、全国统一考试招生相关规定(一)报考基本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品行良好。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标准。4. 考生的学业水平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须在2026年9月1日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截至2026年9月1日入学前已满2年及以上;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5.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除需满足上述第1、2、3项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本科毕业且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6.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7. 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在复试录取阶段须提交定向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将不予录取。8. 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复试录取阶段须提交定向合同(协议书),未按时提交的,不予录取。(二)报名流程说明报名工作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逾期将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公布)。各省份鼓励创造条件为更多考生提供就地报考服务,考生户籍所在地需做好考生报名的兜底服务保障工作。1.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具体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2. 报名操作步骤: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报名,按照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3. 网上确认安排: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的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负责组织实施。所有考生都必须参与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按照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无法补办。若因考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初试、复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4. 报名信息审核:招生单位和报考点会依据相关规定,安排专人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予准予考试和录取,一经发现立即处理。报考点和招生单位若发现考生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会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三)初试相关安排1. 初试科目设置:各专业的具体初试科目可查阅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科目代码101)、管理类综合能力(科目代码199)、英语(一)(科目代码201)、英语(二)(科目代码204)、数学(一)(科目代码301)、数学(二)(科目代码302)、数学(三)(科目代码303)、教育学专业基础(科目代码311)、教育综合(科目代码333)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可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指定版本;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题,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2. 初试时间安排: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具体时间为:12月20日上午8:30—11:30,考查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0日下午14:00—17:00,考查外国语;12月21日上午8:30—11:30,考查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1日14:00起,考查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需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时,须携带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3. 初试分值设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考试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各科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教育学类专业初试设置三个考试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各科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会计、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考试单元,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各科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4. 初试考核方式:所有初试科目均采用笔试形式进行。(四)复试及录取工作要求1. 复试资格确定:符合国家及学校当年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可获得复试资格。各专业复试均采用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2. 复试内容公布:复试的具体内容、考核形式等,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提前向考生公布。专业课笔试科目已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列出。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要求: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科目可查阅《招生专业目录》。4. 复试资格审查:复试前,学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严格核查,并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将不予安排复试。5. 录取规则制定:学校将根据2026年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及学校分配至各学院、各专业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综合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具体的《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将在复试前公布。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含推免生),无论何时被查实,学校都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六、学费收费标准(一)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考生每年每生8000元,定向就业考生每年每生10000元。(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 一般专业:非定向就业考生每年每生8000元,定向就业考生每年每生10000元;2. 农业管理、农村发展专业:非定向就业考生每年每生10000元,定向就业考生每年每生12000元;3. 会计专业:每年每生12000元。(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 一般专业:每年每生12000元;2. 农业管理、农村发展专业:每年每生14000元;3. 公共管理(MPA)专业:每年每生15000元。七、奖助体系设置(当前仅针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以当年省教育部门及学校最新管理办法为准)1. 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6000元。除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考生、定向培养研究生外,其他在校研究生均可享受该资助。2. 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20000元,具体获奖名额以当年上级部门下达的指标为准。3. 江西省政府奖学金: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0000元,具体获奖名额以当年上级部门下达的指标为准。4. 江西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0000元,资助比例为40%。5. 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获奖比例为60%,分为一、二、三等奖,各等级获奖比例均为20%。其中,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40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6. “三助”津贴:学校规定导师或学科组必须为每位研究生(定向生除外)发放助研津贴,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元;研究生助管津贴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发放;研究生助教津贴参照本校同级别教师工作量标准执行。7. 其他专项奖学金:在校硕士研究生还可申请由相关企业、个人等设立的各类专项奖学金。8. 助学贷款:在校研究生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八、联系方式及其他说明1. 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为考生提供详细招生信息,研招办联系电话:0791-83828039。2. 江西农业大学单位代码:10410;研招办办公地点:江西农业大学北校区致达楼三楼304室;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30045。3. 学校研招办备有招生简章供考生索取,其他未尽事宜可查阅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栏目中的《招生问答》。考生若需进一步了解报考专业的详细信息,可直接与该专业所在学院联系,或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导师及学科点简介。4. 招生过程中,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学校将依据新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并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执行。2025-10-21 17: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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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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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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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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