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严格规范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既尊重考生的求学意愿,又兼顾国家需求和学科发展等方面的需要。
2.复试工作突出对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复试过程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明确在招生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分工,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复试工作有序开展。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
4.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仅限无统一笔试情况)”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二、组织与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审核有关政策,指导全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具体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各学院负责实施。
2.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学科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学科成立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各学院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长是直接责任人。
3.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组,做好复试工作的安全预案。
4.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监督检查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和检查,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对各类申诉的调查复议等,组长为各学院党委书记。
5.各学院在规范复试程序的基础上,要加强对复试专家的专项培训,提高其学术评价能力,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保证研究生选拔质量。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单位研究生的人员不得参与其亲属报考专业的复试录取各环节工作。
三、复试基本分数线
1.2025年各学科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符合校线考生初试成绩排名查询链接:http://yjszs.hrbmu.edu.cn/zsgl/fsgl/xxfbcx.aspx
说明:
1.“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执行A类考生国家线复试和调剂。
2.除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以外其他各专业:执行A类考生国家线复试和调剂。
3.符合教育部享受照顾或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四、复试工作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达到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按同一学院各招生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数的120%划定考生进入复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120%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非整数的小数点后数值均进位整数计入,排名在限额最后一名如出现并列情况则均参加复试。调剂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50%,具体调剂计划及复试人数以每一轮发布的调剂复试通知为准。
2.复试方式:一志愿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形式,笔试和面试相结合。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调剂复试方式由各学院自定。
3.复试考核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能力和外语应用能力四部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一志愿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笔试,笔试部分缺考则不能被一志愿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科主干课程,医学门类加试科目范围为:人体解剖学、病理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免疫学、卫生统计学,但所选科目不能与本人报考专业的初试考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由各学院组织,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时间:预计3月末进行,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5.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的一律不予录取,审核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时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不得参加我校调剂。
6.各专业综合复试结束后应公布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及拟上报审核的拟录取名单。所有拟录取考生一律按《哈尔滨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学费标准进行收费。
五、关于录取
1.录取总分计算方法: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
一志愿考生录取成绩计算公式: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总分(满分500分)/5*50%+笔试成绩(满分150分)/1.5*3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2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复试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未达60分),不予录取。
调剂考生录取成绩计算公式: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总分(满分500分)/5*5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5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未达60分),不予录取。
2.同一学院各招生专业研究方向所有复试考生最终按录取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若考生录取分数相同,学校将依次按照按初试成绩总分、初试外国语成绩、面试成绩的顺序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在招生计划之内者确定为拟录取考生)。
3.同时招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专业,在录取时应分开排名,分别录取。
4.我校严格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实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要求全脱产学习。拟录取为定向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与工作单位或实践单位签订定向协议(《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定向协议》)并按时提交至研究生院。
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6. 拟录取名单公示7日。拟录取考生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7.体检:拟录取考生均应参加体检,体检安排在入学后进行。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六、关于调剂
1.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2.我校将于教育部调剂系统关闭后统一查看考生调剂志愿。每名考生每一轮次只能申请一个调剂学科的一个研究方向(如果该学科有多个研究方向须选择某一个研究方向进行申请),每一轮次调剂过程中申请调剂两个及两个以上学科(专业、领域、研究方向)的均视为无效数据,均不发送复试通知。对申请同一专业(或研究方向)、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初试科目不同的情况下根据学科需要结合考生初试科目、初试成绩、专业背景等择优选择进入复试名单。
3.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以我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报考条件为准);同时申请调入专业初试成绩需达到我校一志愿考生进入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原则上,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报考临床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
(4)满足教育部规定的其他调剂要求。
(5)满足学院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规定的其他调剂要求。
4.调剂工作安排:
(1)我校将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分批调剂,未在教育部调剂系统中留有有效志愿的考生一律不接收调剂申请。
(2)调剂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在教育部调剂系统中进行网上确认复试通知操作,否则将取消调剂复试资格;复试结束后,学校在规定时间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发放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拟录取操作;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3)调剂复试原则上4月上旬启动,具体复试安排由各学院另行通知。
(4)受我校调剂限制条件者,不能参加我校的调剂复试。
七、严肃考风考纪
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录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属国家教育考试范畴,按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和要求进行。考生应自觉配合学校及各学院对其进行身份审查核验,严格遵守学校复试相关规定,诚信应考,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八、关于招生计划
各学院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在分配指标范围内确定各学科录取考生名单,超计划录取一律无效,责任自负。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的,学校将通报并视情节严肃处理。
九、关于信息公开和监督机制
1.研究生院按要求在研究生院官网和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及时公布有关信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2.研究生院会同各学院监察等部门,加强复试录取巡查监督,保障考生申诉渠道的畅通,考生可向学院提出异议或申诉,学院应及时调查处理考生提出的异议或申诉。考生对学院作出答复不满意的,可向研究生院申请复查,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招生咨询电话:0451-86671349。
监督举报电话:0451-86630322。
本办法由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本办法如有同国家、黑龙江省有关规定不符之处及本文未尽事宜,按国家、黑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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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做好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河北省相关文件及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总则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关键途径,复试录取是其中重要环节。此项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与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秉持 “考试招生育人” 理念,致力于选拔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评估、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准则。注重德智体美劳全面考量,把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关键依据,坚持以德为先。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恪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坚守安全底线,落实保密规定,加强对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监督管理,保障复试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二、组织管理学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复试录取工作。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为直接责任人;成员包含学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安全工作处、后勤管理处、研究生院、各招生学院等部门的主要及相关负责人。严格遵循 “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 规程,审议决策考试招生重大事项,集体研究确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调剂办法、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名单等。各学院成立院级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需亲自把关、协调、督查;学院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为直接责任人,要全程参与、组织、管理;成员有学院党政负责人、相关学位点负责人、导师、研究生教务人员等。该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开展考核工作;复试前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招生政策、工作职责、工作纪律等培训,提升其政策、保密、责任意识,使其严格履行复试规章制度及职责;安排专人在复试前审核考生资格;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并按时向研究生院报送相关材料。学院按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组)设立复试小组,由不少于 5 人的导师组和工作人员组成,可根据需求设立多个平行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需选拔责任心强、品行端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外语交流能力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情况的人员,应回避相关学科专业复试工作,且复试小组成员不得接受任何关于复试内容的咨询。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并组织实施。同一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组)的各平行复试小组,其面试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需保持一致。复试小组成员要熟练掌握工作基本规范,现场独立评分,评分前可召开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每个复试小组除导师组外,配备一名记录秘书(一般要求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负责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核实考生身份、掌握复试进度、做好情况记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一旦确定,任何人不得更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保证影音质量,以备复查。研究生院联合校纪委办公室 / 监察处,成立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重点关键环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督查小组通过现场巡查或调阅录像等方式,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处理,追究直接责任人员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三、复试管理(一)复试方式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原则上均采用现场复试,同时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二)复试分数线学校在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基础上,结合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等,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确定一志愿考生复试范围。招生专业目录中按研究方向(组)划定招生计划的,分别划定复试分数线和确定一志愿考生复试范围。复试实行差额制,一志愿考生复试差额比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为 150%,其他专业为 130%。若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规则确定人数;若末位初试总分同分,一并划入复试范围。一志愿上线生源未达复试差额比例的专业(研究方向或研究方向组),按实际上线考生人数确定复试范围。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专业,根据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之和及复试差额比例,确定复试分数线和一志愿考生复试范围,即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进入复试的成绩基本要求相同。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进行复试、录取。学院先组织一志愿考生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后,若招生计划有缺额,再接收考生调剂。调剂考生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 200%,具体比例在学院或专业的调剂公告中公布。我校 2025 年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招生规模为 40 人。该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相应学科专业国家线总分降 10 分,单科分不限。(三)复试资格审查学院要严格把控复试入口,加强对考生复试资格和答卷笔迹的审查,严防冒名顶替。通过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等方式,加强诚信考试教育,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复试全程诚信。复试前 1 至 3 天内,学院安排专人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并做好台账记录。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①准考证;②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 A4 纸上);③政审表;④大学成绩单(须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⑤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院须对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进行在线验证;⑥《诚信复试承诺书》;⑦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复试各个环节都要做好考生身份审核。考生若存在以下情况,将被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①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②思想政治审查不合格;③应届本科毕业生在 2025 年 9 月 1 日前无法取得毕业证书;④往届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学历证书编号与提供的学历证书原件不符,且不能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⑤未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或与报考时的学历信息不符。(四)复试内容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培养特色及选拔需求,合理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落实分类选拔要求,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结合考生大学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一般包括以下方面:①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查: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②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查: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情况;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身心健康状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复试环节通常包括专业课笔试(闭卷、2 小时、满分 100 分)、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和口语,满分 50 分)、综合面试(满分 150 分)。面试时,每名考生的面试总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等专业学位以及有实验或上机要求的学科专业,学院可对复试环节、内容、分值、时长等进行适当调整,并在学院的复试实施细则中说明并发布。对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复试时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为 100 分,成绩计入复试成绩。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高职高专及本科结业生),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满分 100 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何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各环节试题的命制和管理需参照初试自命题的相关要求,原则上应命制多套试题,确保科学、规范、安全。复试试题及评分参考在启用前均为国家机密材料,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外泄。(五)复试成绩及总成绩的计算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及格(及格线为满分分值的 60%)或某项复试环节考核成绩不及格的,均视为复试不合格。总成绩计算方式: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40%。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百分化初试成绩 ×60% + 百分化复试成绩 ×40%,保留两位小数,必要时可参考多位小数。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不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院若认为有必要,经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四、录取管理(一)录取规则复试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分专业排序;按研究方向(组)划定招生计划的,按研究方向(组)排序。根据专业或研究方向(组)实际招生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本专业或研究方向(组)最后一个招生计划录取时,出现多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①初试科目为四科的,优先录取前三科成绩之和最高者;若前三科成绩之和仍相同,优先录取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最高者。②初试科目为两科的,优先录取第一科成绩最高者;若第一科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最高者。同一专业复试合格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排名、录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因报考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相关专业或研究方向(组)的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与普通计划考生分别排队,根据本专业或研究方向(组)实际招生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其他专项计划的录取依照相关文件执行。(二)体检拟录取考生入学报到后,按学校安排统一进行体检。各学院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学院的体检要求。五、工作纪律在复试过程中,考生、复试工作人员若违反招生管理规定、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复试工作人员,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学校视情节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考生、复试工作人员需遵章守纪,参加各环节复试时,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耳机、智能眼镜等,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相关情况。六、信息公开按照 “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 原则,及时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或通知、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等,公示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含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初试各科成绩)、拟录取名单(含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 7 日。信息公开渠道为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主页。七、监督和复议各级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笔试)现场或通过调阅录像资料等方式进行巡视、监察。实行复议制度,保障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对经调查属实的投诉和申诉问题,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八、复试录取工作进程3 月 25 日前:学校召开全校复试录取工作培训会、部署会,发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3 月 28 日:通过研招网 “调剂服务系统” 发布第一批调剂信息。4 月 7 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及录取,公示拟录取名单,发布调剂工作办法。4 月 8 日至 9 日:筛选第一批调剂复试考生。4 月 23 日前:完成所有调剂考生复试及录取,公示拟录取名单。4 月 28 日前:完成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的自检及录取检查数据和资料准备。5 月 20 日前:参加全省集中录取检查,报送录取数据。九、其他本工作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或与教育部、河北省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部省政策为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2-60438300。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平道 5340 号河北工业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 313,邮编 300401。研究生院网址:https://yjs.hebut.edu.cn/2025-08-18 10: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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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最新资讯”2025-07-30 20:4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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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业大学报考点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公告依据国家及河北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管理规定,河北农业大学报考点(代码1339)将对所有报考考生的报名信息实施网上确认工作。在网上确认阶段,报考点会集中审核考生提交的各类材料,审核结果将通过网上确认系统定向反馈,考生需随时关注系统动态并按提示完成后续操作。特别提醒,未缴纳报名费的考生无法参与信息确认;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材料问题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其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考试全程,考生需持续关注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通知。一、网上确认时间安排考生在线上传确认材料的统一时段为2025年10月31日9:00至11月5日12:00。特别强调:考生首次上传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12:00,逾期系统将关闭上传通道,不再受理。为避免因材料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而耽误报名进程,建议考生尽早完成首次材料提交,预留充足的修改和重新审核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需补充材料的考生,补充材料的上传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17:00。所有考生均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确认系统,完成“核对网报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照片、手持身份证照片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照片”等全部流程,逾期不予补办。二、网上确认系统登录指南网上确认系统支持手机、电脑等多种终端登录,其中手机端操作更为便捷,建议考生优先选择。登录时,需使用网上报名时注册的学信网账号及密码进入系统。温馨提示:考生首次登录系统时,需准确填写身份证有效期信息,完成填写后即可进入网上确认流程。关于身份证有效期填写需注意两点:一是46周岁以下考生,“身份证是否长期有效”项需选择“否”;二是有效期的起始日期与结束日期,必须严格依据本人身份证国徽面标注的信息准确填写。三、考生需提交的材料及规范网上确认期间,研招网系统将对考生提交的学历学籍照片、准考证照片、手持身份证照片进行人脸识别比对。考生务必按照标准准备并上传材料,否则将直接影响审核结果。(一)必传材料清单考生登录系统后,需根据系统引导逐一上传并提交以下材料:1. 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若身份证信息核验未通过,还需额外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3.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上传《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的完整照片;4. 《考生不携带手机入场考试承诺书》。若考生身份核验未通过,或所持证件为非居民身份证,需根据系统提示补充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照片。(二)材料上传具体要求1. 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用于准考证) 建议为一周内拍摄的正面、免冠、无妆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具体要求如下:格式仅支持jpg,文件大小建议不超过10M,宽高比例为3:4;2. 头像需水平居中,人脸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视角均控制在±10度以内;眼睛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应在图像高度的30%至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双耳外露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双肩保持平衡;头部与肩部整体占照片比例的2/3,避免过大或过小;3. 脸部无任何遮挡,头发不得遮盖五官及造成阴影,需完整露出眉眼、耳朵;4. 光线均匀柔和,脸部无高光、光斑及明显阴影,无红眼问题;5. 图像对焦清晰、层次分明,无模糊情况;6. 拍摄时不得化妆,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7. 照片需真实反映本人近期相貌,不得通过PS等软件进行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做技术处理,禁止使用翻拍照片。8. 手持身份证照片 拍摄时需将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画面,具体要求如下: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双耳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双肩平衡,头部与肩部保持端正;9. 格式仅支持jpg,文件大小不超过10M;10. 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文字、图案清晰可见、完整无缺,避免被手指遮挡或捏住关键信息;11. 除上述要求外,还需符合本部分第1条中关于证件照的第(3)至(7)项规定。12. 《考生不携带手机入场考试承诺书》 所有考生均需提交本人手写签名的承诺书,书写内容规范为:“本人承诺参加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不携带手机等非考试用品进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域),不使用手机拍摄传播试题,自觉接受‘2+1’安检,如有违反,一切后果自负。承诺人:XXX,2025年XX月XX日”。(三)特殊情况补充材料1. 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额外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 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均需真实、有效且符合规范。若因材料虚假导致无法参加考试或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若证件照审核未通过,或材料信息无法清晰辨识,考生需按要求重新提交,必要时需到现场完成审核。四、审核结果查询及处理网上确认期间,报考点完成审核后,会通过系统向考生推送审核结果,同时发送手机短信提醒。考生需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及时登录系统查询结果并处理。审核结果分为以下三类:(一)审核通过表示考生已顺利完成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无需后续操作。(二)待补充材料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并重新提交审核。(三)审核不通过若因不符合国家报考条件或报考点接收要求导致审核不通过,考生报名信息将直接失效。考生如对结果有疑问,可联系报考点咨询。五、其他重要注意事项(一)报名费相关说明未缴纳报名费的考生无法参与信息确认。已完成缴费但未进行网上确认,或最终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报名费将在研招网信息平台完成全部数据核查后,退回原支付账户。(二)材料核查及责任认定网上确认期间,省、市教育考试管理部门将联合公安、社保等相关部门,对考生提交的证明材料及报名信息进行核查。若考生未按要求报名或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完成确认、参加考试或录取,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于使用伪造、虚假材料报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三)考试安检要求河北省202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将全面实行“2+1”安检模式,即两次人工安检与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手机、手表、智能手环等通信设备及各类包具等非考试用品,一律禁止带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域)。考生需提前做好准备,主动配合安检工作。凡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考场的,无论是否使用,均按作弊处理,取消所有考试科目成绩并通报相关单位。(四)现场咨询服务河北农业大学报考点在研究生学院设立现场咨询服务站,具体位置为东校区老办公楼113室,负责解答考生各类疑问,同时为考生提供必要的现场服务。(五)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需要申请考试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需在报名期间与报考点提前联系,提交书面《合理便利申请表》(可向报考点申领)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六)报考信息核对为确保报考信息准确无误,考生须在2025年11月6日8:00至11月7日8:00期间,登录指定平台“公示公告”栏目仔细核对本人报考信息。如发现信息有误,需在11月7日11:00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我校现场咨询服务站办理复核手续。建议考生关注学信网官方公众号,并绑定个人微信账号(已关注考生可通过“学信账号-绑定学信网账号”菜单栏进入绑定页面),以便及时接收各类重要提醒信息。2025-11-17 14: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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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业大学2026年单独考试招生方案为保障 2026 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选拔符合国家战略需求与学校学科发展方向的高层次人才,沈阳工业大学结合自身学科优势与软件工程领域人才培养特色,制定本招生实施办法,具体内容如下:一、培养定位本类别招生以服务世界科技前沿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核心导向,依托学校在软件工程领域的学科积累,重点面向软件工程相关行业企业、科研单位的一线优秀在职科研人员或技术骨干开展选拔,核心培养目标为:1.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备强烈服务国家与人民社会责任感的人才;2.培养扎实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能够灵活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人才;3.培养具备较强专业技术能力或管理能力,拥有良好职业素养,可胜任行业一线创新工作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二、报考资格要求报考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基本身份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招生相关规定,道德品质良好。2.健康条件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沈阳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检补充规定。3.学历与工作经历要求(1)学历背景及工作年限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① 本科毕业之后,在相关领域连续工作满 4 年;② 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在相关领域累计工作满 2 年。(2)需为所在工作单位的业务骨干,且经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3)需提供 2 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推荐意见;(4)录取后需回原工作单位定向就业,且当前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软件工程)紧密相关。三、招生专业与计划名额招生专业范围本次单独考试仅开放中央校区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专业代码:085405),且仅招收非全日制学习形式的考生,不开放其他专业或学习形式。招生计划数量2026 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拟定招生计划为 10 人,最终招生名额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正式计划为准,学校将在研究生院官网及时公示调整信息。四、资格审查、网上报名与确认流程1. 网上报名(1)报名平台与要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 “研招网”),仔细阅读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沈阳市沈河区招考办(指定报考点)及沈阳工业大学发布的报考须知,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特别提醒:本次单独考试考生必须选择 “沈阳市沈河区招考办” 作为报考点,选择其他报考点将导致报名无效。(2)报名时间① 网上预报名: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预报名信息与正式报名信息具有同等效力;② 网上正式报名: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具体时间细节可查阅 “沈阳市沈河区招考办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2. 资格审核(必经环节)单独考试考生需在网上报名阶段同步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审核者不得参与考试,具体要求如下:(1)审核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0 日(逾期提交视为未参与审核);(2)需提交的审核材料(均需扫描为 PDF 格式):① 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② 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若为硕博学历报考,需额外提供硕博毕业证书扫描件);③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无法查询,需按学信网指引完成学历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扫描件;④ 填写完整的《沈阳工业大学 2026 年报考攻读单独考试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 份(需按表中要求完成签字或盖章);⑤ 2 份《沈阳工业大学 2026 年报考攻读单独考试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由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填写);⑥ 工作单位出具的 “工作证明 + 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明确工作年限、岗位及同意报考意见);⑦ 已发表论文、科研项目成果证明或获奖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确认真实性);⑧ 已获硕士 / 博士学位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3)材料提交方式:将上述 PDF 文件按 “材料名称 + 考生姓名” 命名(如 “居民身份证 + 张三”),压缩为 ZIP 格式压缩包,发送至研招办邮箱 yzb@sut.edu.cn,邮件主题需标注 “单独考试资格审核材料 + 考生姓名”。3. 网上确认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未确认者报名无效。具体确认要求、操作流程及时间节点,需登录研招网查阅 “沈河区报考点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按公告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并完成确认。五、招生考试安排招生考试包含初试与复试两个阶段,均为录取必要环节:1. 初试安排(1)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初试前 10 天左右,使用研招网报名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用 A4 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考试期间不得涂改、书写,否则视为无效;参加初试、复试时需同时携带《准考证》与有效居民身份证。(2)考试形式与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初试全部为笔试,考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安排:① 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② 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外国语;③ 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④ 12 月 21 日 14:00 起:业务课(二)(具体结束时间以科目要求为准)。(3)考试地点由沈阳市沈河区招考办统一安排,考生需按报考点通知前往指定地点参加考试。(4)自命题科目资料获取初试自命题科目的参考范围、考试大纲及近 3 年真题,可登录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在首页 “通知公告” 栏目下的 “沈阳工业大学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中下载。2. 复试安排(1)复试资格:初试成绩达到沈阳工业大学单独考试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2)复试通知:学校将在复试前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发布《复试工作安排与实施办法》,明确复试形式、内容、流程及要求;(3)复试时间:预计为 2026 年 3 月,具体时间以官网通知为准。六、录取规则1.录取依据:学校以国家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为基准,综合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结合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进行选拔;2.录取原则:严格遵循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原则,不降低标准、不超额录取;3.录取类别:所有单独考试录取考生均为 “定向就业”,需在录取后与学校、原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七、其他说明1.政策衔接:本办法内容若与教育部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最新政策冲突,以教育部政策为准,学校将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调整通知;2.咨询渠道:如需咨询招生相关问题,可拨打沈阳工业大学研招办电话:024-25494900(工作时间内提供服务);3.办法解释:本实施办法由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发布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5 日。2025-10-27 14: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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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相关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参考范围各位报考相关专业的考生: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要求,我院开设的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以及工程管理硕士相关专业(专业代码分别为125601、125602、125603、125604),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思想政治理论科目,将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该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后续会另行发布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与商学院官方网站,避免错过重要信息。为助力考生更高效地开展思想政治理论科目的备考工作,现将该科目考试的参考范围明确如下:1.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22年10月16日)2.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2024年7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3. 习近平同志在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发表的讲话(2024年8月22日)4. 习近平:《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刊载于《求是》2024年第24期5. 习近平:《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刊载于《求是》2025年第1期6. 习近平:《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几个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刊载于《求是》2025年第2期7. 习近平:《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刊载于《求是》2025年第4期河海大学商学院2025年3月16日2025-08-27 11:3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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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须知(考生必读)复试须知 (考生必读)2025年3月24日,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布了 2025 年研究生复试相关事宜,以下为考生必须了解的内容。一、复试平台及操作办法2025 年我校研究生复试,除音乐 135200、设计 135700 专业外,均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该远程复试借助学信网的 “研招远程面试系统” 开展。考生可通过https://bm.chsi.com.cn/ycms/stu/ 登录系统,登录时需使用学信网账号,且必须采用 chrome 浏览器。关于远程面试系统的操作,考生可参考操作手册,手册地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 请大家按要求准备好复试所需的环境。我校复试将采用双机位模式。需要注意的是,音乐 135200、设计 135700 专业的复试为线下现场形式,具体的要求将在我校艺术学院即将发布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明确。二、远程复试相关规范考生要提前对设备和网络进行测试,确保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稳定。设备调试好后,需关闭移动设备上的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干扰面试的应用程序。考试时,一机位的电脑或手机摄像头要正对着考生本人,考生需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耳朵不能被遮挡,不佩戴耳机和耳饰,双手和头部要完整地出现在复试专家能看到的画面里;二机位的手机要对着考生后背全身,大概在斜后方 45° 的位置,确保能清晰看到一机位的屏幕。考试过程中,不允许考生中途离开考场或关闭信号。考生应按照学院的要求提前进行复试平台测试,并提交相应的审核材料,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不被允许参加考试。考生必须牢记考试时间安排,提前 10 分钟登录复试平台进入对应的考场,做好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迟到 30 分钟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场后,考生要先调整摄像头进行 360° 环绕,让考官确认面试环境是否符合要求。考试期间,复试空间要光线充足、干净整洁,严禁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且不允许其他人员进入考场。复试考试内容在考试期间属于涉密信息,考生在复试过程中不得对内容进行录音录像,考试结束后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否则将被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三、复试审核材料说明复试所需的审核材料以及提交时间,将以各培养单位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公告即将公布,考生需留意查看。四、复试时间安排详情复试的具体时间安排会在各培养单位的网站公告上公布,考生要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也要关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和 “网上调剂系统” 发布的内容。五、定向协议相关阐释我校非全日制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人员。若考生报考时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那么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的规定时间内,须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协议书上需加盖本人工作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管理用章),逾期未提交的,将不予录取。定向就业协议书的下载地址为:https://yjs.hueb.edu.cn/info/1032/1106.htm。温馨提示:我校 2025 年各专业复试的具体安排会在各培养单位网站上公告,各位考生要及时查看。如因个人原因错过复试环节,进而影响考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咨询电话:0311-87657198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 年 3 月 24 日2025-09-01 09:3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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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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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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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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