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安排,现就报考我校考生的初试成绩查询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查询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2月24日下午14:00起。
二、查询方式
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www.jseea.cn)查询。预计届时查询人数较多,建议考生错峰查询,耐心等待。
三、成绩复核
初试成绩均已经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与我校多次严格复查,一般不接受成绩复核。若确有疑问,可按如下方式提出申请。
1.申请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2月25日上午9:00—2月26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
2.申请方式
(1)登录“河海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
(网址:https://yzss.hhu.edu.cn/logon)
招生项目选择“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用户名为准考证号,初始密码为本人报名时填写的有效证件号码(18位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点击“初试成绩复核”按钮,按照提示如实填写和上传相关材料,提交成绩复核申请。
(2)每名考生每门科目的复核申请只需提交一次,提交后不能修改,请谨慎操作。
(3)申请复核原因请详细说明估分与实际分数相差较大的明确理由或依据,并填写自我预估成绩。
(4)我办将以河海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中收到的成绩复核申请为准进行复查,不受理现场、电话、邮件、传真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3.结果反馈
统考科目由我办统一提交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复核,自命题科目由我办组织专人进行复核,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根据教育部规定,成绩复核仅核查考生答卷是否有漏判、成绩累计或登分错误的情况,不重新评阅答卷。
复核结果预计北京时间2025年3月3日下午15:00后公布(具体以公布时间为准),请申请复核的考生注意查询。
四、成绩排名
我校将在初试成绩复核工作结束后开通初试成绩总分排名查询,考生届时可自行登录“河海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说明
复试、调剂等工作安排须在国家线公布后(预计在3月中下旬,具体以教育部通知为准),由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后另行通知,有关最新招生信息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和相关学院(系)官网。
六、联系方式
河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研究生院网站:https://gs.hhu.edu.cn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号 邮编:210024
电话:025-83786303 电子邮箱:hhuyzb@h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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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筑大学管理工程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一、总则1.为确保我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同时提升研究生招生生源质量,依据《山东建筑大学关于印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山建大校发〔2022〕23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自身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2.本细则中所提及的 “免试”,具体是指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的初试环节,可直接进入复试阶段;而 “推荐” 则是指学院依据相关规定,对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开展遴选工作,在确认其具备免试资格后,向相应的研究生招生单位进行推荐。3.推免工作需坚持对学生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的全面衡量,且始终将 “德” 放在首位,把学生的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过程中的重要依据。在考核过程中,需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原则,重点考察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意识及遵纪守法情况,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予推荐。4.推免工作必须严格依照相关规定执行,始终秉持 “公开、公正、公平” 的原则。学院需以本细则为依据,在经过充分调研论证、集体讨论决策的基础上,制定更为具体的操作细则,确保推免工作的流程透明化、操作规范化以及结果公开化。二、组织领导1.学院将成立推免工作专项小组,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与院长共同担任;小组成员则包括分管本科教学、研究生教学及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以及教学办公室、学生科(团委)、各系等部门的负责人和教师代表。2.该专项小组的具体职责包括两项核心内容:一是负责本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与修订工作,确保细则符合校院要求且贴合实际;二是统筹推进推免生的遴选与推荐等全流程工作,保障各环节有序衔接。3.为维护工作公平性,推免工作专项小组成员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若成员存在可能影响推免结果公正性的情形(如与申请推免学生有亲属关系等),应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与相关环节的决策与操作。三、推免生基本条件1.推荐范围(1)我院推免工作的推荐对象,仅限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院应届本科毕业生;(2)明确排除两类学生:专升本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均不在本次推免的推荐范围之内。2.申请推免需满足的核心条件(1)思想道德与身心素养方面: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坚定拥护社会主义信念,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思想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状况符合推免相关要求。(2)品行与综合素质方面:日常品行表现优良,恪守诚实守信原则,学术风气严谨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考试作弊记录,也无抄袭他人学术成果的不良记录;截至推免工作启动之时,学生各学年的综合素质测评(评价)成绩,必须全部处于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中的前 50%(含 50%)。(3)学业成绩与学分要求方面:学习态度勤奋踏实,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学业成绩达到优秀水平;需按期完成前 6 学期的本专业教学计划已开设课程学习(若为五年制本科专业,则需完成前 8 学期课程),且顺利取得相应课程学分;截至推免报名截止时,已开设的所有课程均无考核未通过的情况;加权平均学分绩需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中排名前 15%(含 15%);此处加权平均学分绩的计算课程范围明确为:公共必修课、基础必修课、专业类必修课、限定选修课,以及主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2025-10-11 14: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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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大学商学院 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根据《苏州科技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结合商学院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实际情况,为规范、有序推进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接收推免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组织管理与职责分工商学院设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负责学院接收推免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需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对接收推免工作中的关键事项进行集体审议与决策,具体包括:审定接收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制定推免名额分配方案、审核复试流程与标准、确定拟录取名单等。始终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原则,确保接收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二、接收专业与计划安排1. 接收专业范围:我院2026年可接收推免生的全日制专业包括两个,分别为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120100)、金融(专业代码:025100),其他专业暂不列入推免生接收范围。2. 招生计划调整:推免生实际接收名额并非固定不变,将根据各专业推免生报名人数、报名考生质量、复试考核结果等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以实现招生资源的最优配置。三、申请流程(一)申请基本条件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方可参与我院推免生申请:1. 国籍要求: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合法报考身份。2. 思想政治与品德要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品德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记录。3. 身体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苏州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的体检标准,能够正常适应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任务。4. 学历与成绩要求:须为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已获得所在本科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推免资格需经本科学校公示无异议)。5. 学术诚信要求: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如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无不良诚信记录。6. 专业匹配要求:申请报考的专业,原则上需与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属于相同或相近学科领域,以确保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适应研究生阶段学习。(二)预报名阶段符合上述申请条件且有意向报考我院推免生的考生,需完成以下预报名操作:1. 系统注册与登录:登录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登录,进入推免生预报名板块填写相关信息。2. 材料准备与提交:按要求准备以下申请材料,并上传至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1)《诚信复试承诺书》:需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字确认,确保承诺内容真实有效。 (2)身份与学籍证明:本人学生证(需包含个人信息页、注册页)、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照片。 (3)本科成绩单:大学本科阶段完整的课程成绩单,需加盖本科学校教务处或所在院系的公章,确保成绩真实有效。 (4)外语水平证明:能体现外语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大学英语四级(CET-4)证书、大学英语六级(CET-6)证书、雅思成绩单、托福成绩单等。 (5)思想政治考核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需由本科所在院系党组织填写具体考核意见,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全面反映考生思想政治表现。 (6)荣誉与成果证明:校级及以上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含期刊论文、会议论文等)扫描件或照片。 (7)其他补充材料:能体现个人专业能力、科研潜力的其他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如科研项目参与证明、专利证书等)。3. 申请表打印与材料整合:考生完成预报名信息填写后,系统将自动生成《苏州科技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考生需下载打印该表并亲笔签字;随后将签字后的申请表与上述所有申请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档,文档命名格式为“申请学科代码及名称-姓名”(例如:“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张三”),上传至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4. 材料审核:我院将安排专人对考生提交的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系统或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三)正式报名阶段1. 报名时间与平台:2025年9月22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后,已完成预报名且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需登录该系统进行正式报名,填报我院管理科学与工程或金融专业。2. 后续操作:考生需在“推免服务系统”内及时查看我院发送的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等,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最终的报名信息、复试资格与录取资格,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内的信息为准。3. 材料提交要求:所有报考我院的推免生,无论是否完成预报名,均需通过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上传提交完整的审核材料,未提交材料或材料不完整者,将无法获得复试资格。四、复试安排(一)复试方式与时间1. 复试方式:我院推免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不设现场复试。复试主平台为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同时设置“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以应对主平台突发故障。2. 复试准备:考生在参加远程复试前,需仔细阅读《苏州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须知》,按要求准备符合标准的软硬件设备(如电脑、摄像头、麦克风、网络等),确保满足远程复试的技术条件;同时需保持紧急联系手机通话通畅,以便在设备或网络出现问题时及时沟通。3. 复试时间:具体复试时间将提前通过电话或系统通知考生,考生需按通知时间准时参加复试,无故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4. 故障处理:复试期间若发生设备故障或网络中断,考生需第一时间通过紧急联系电话与学院沟通,学院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安排重新复试或调整复试环节。(二)复试内容复试为综合素质考核,考核总时长原则上不低于20分钟,复试全过程将进行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将作为复试核查的重要依据。复试内容分为三个模块,具体如下:1. 专业素质及专业能力考核(满分5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与学术潜力,包括:本科阶段学习情况与课程成绩;对报考专业理论知识、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运用专业知识发现、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学科发展前沿动态的了解程度;创新精神与创新实践能力等。2. 综合素质及综合能力考核(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满分30分):全面评估考生的综合素养与思想表现,包括:本科阶段除专业学习外的其他表现(如科研活动、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服务、志愿服务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意识、团队协作能力;心理素质与心理健康状态;人文素养;言行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与礼仪规范等。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关注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表现。3.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20分):重点考查考生的外语实际应用能力,分为听力与口语两部分。外语听力测试主要评估考生对外语材料的理解能力,外语口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日常交流与专业相关话题表达的能力。(三)复试费用我院推免生复试不收取任何复试费用,考生无需缴纳复试相关费用。五、录取规则我院推免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苏州科技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相关条款执行,具体录取标准、拟录取名单确定流程、公示要求等,以学校招生章程内容为准。六、咨询与监督渠道(一)咨询方式1. 咨询电话:0512-683165732. 联系人:黄老师考生若在申请、报名、复试等环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咨询电话,获取相关指导与解答。(二)监督举报方式1. 监督举报电话:0512-684183922. 联系人:伍老师为确保接收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接受考生与社会各界的监督,若发现复试录取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可通过上述监督举报电话反映情况,学院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按规定处理。七、其他说明1. 细则解释权:本细则由苏州科技大学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若考生对细则内容有疑问,以领导小组的官方解释为准。2. 未尽事宜处理:本细则未提及的其他事项,均按照《苏州科技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接收推免工作与学校整体招生政策保持一致。苏州科技大学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2025年9月19日2025-09-29 15: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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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财经大学部分专业开展2026级推免生复试考核相关事宜的通知2025 年 10 月 1 日,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布本通知,旨在明确 2026 级部分专业推免生复试考核的具体要求与流程。本次复试考核覆盖 6 个学院的 7 个专业方向,严格依据教育部、北京市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同时遵循《关于公布 2026 年推免生接收相关事宜的通知》推进,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一、报名基本条件1.身份与政治素养: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良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且身心健康状况满足研究生培养要求。2.学术诚信与能力:秉持诚信原则,学风严谨端正,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违法违纪记录;对学术研究或科学实践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3.学历与推免资格:须为 2026 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获得本科所在院校授予的推荐免试资格。4.专业匹配要求:本科所学专业与报考推免专业原则上需相同或相近(各类专项计划除外),特殊专业另有规定:(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类。(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本科专业代码前 4 位需为 0301(即法学专业);通过辅修或双学位攻读法学专业的考生,也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二、接收名额与报名流程(一)各学院专业拟接收名额财政税务学院:资产评估专业,拟接收 5 人;会计学院:审计专业,拟接收 10 人;经济学院:数字经济专业,拟接收 8 人;信息学院:电子信息大类招生专业,拟接收 4 人;法学院:法律(非法学)专业拟接收 16 人,法律(法学)专业拟接收 15 人;文化与传媒学院:新闻与传播专业,拟接收 6 人。(二)报名具体流程1.报名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 10 月 9 日中午 12:00 截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2.报名渠道:考生需通过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推免生报名系统(链接:https://yzgl.cufe.edu.cn:30369/cufeXs/index)完成在线报名。3.报名限制规则:(1)当前处于拟录取状态的考生,不得参与本次报名;(2)已参加我校 9 月(第一批次)推免考核的考生,不可再次报考同一学院的同一专业。4.报名操作提示:(1)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报名必读 ——2025 接收推免生报名系统使用说明书》,明确填写规范;(2)需确保所有信息选项卡内容填写完整并保存,仅 “学生注册”“基本信息报考及报考信息完善” 栏目支持保存,“信息查询” 仅用于查看已填信息;(3)若出现无法保存的情况,需检查各填写项的字数是否符合限制,保存成功即视为报名有效。三、复试选拔与考核安排1.考核时间:拟定于 10 月 10 日至 11 日开展,各专业具体考核时间将另行通知考生。2.复试资格评定:报名截止后,各学院将依据考生报名信息开展资格评定,结合招生名额与资格评定成绩,确定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3.复试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500%,即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不超过对应专业拟接收名额的 5 倍。4.考核形式与环节:均采用线下考核,包含笔试、面试两个核心环节。5.资格审查材料要求:考生参加线下复试时,需携带以下材料供审查:(1)加盖学校公章的《中央财经大学接收 2026 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一)与《中央财经大学接收 2026 级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附件二);(2)有效期内且每学期已注册的学生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3)本科阶段至当前的所有课程成绩单原件(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4)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或其他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5)学术科研成果(如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课题结项书等)及获奖证书(如有,需携带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6)填写完整并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三)。四、其他重要事宜拟录取资格限制:在我校 2026 级推免生招生的整个流程中,考生任一时间段内仅可拥有 1 个拟录取资格,不得重复获取。报名资格补充说明:当前处于拟录取状态的考生,一律不得参与本次推免生报名,若隐瞒状态报名,将取消其考核资格。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 年 10 月 1 日2025-10-22 1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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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关于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出售历年自命题试题工作的通知发布日期:2025 年 10 月 10 日各位意向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考生:欢迎大家选择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为进一步便利考生做好备考准备,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安排,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 “我办”)自即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5 日,正式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历年自命题试题出售工作。一、试题购买具体流程考生需按以下两步完成试题购买,确保每一步操作准确无误:查询并确定目标考试科目:考生需登录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的 “招生工作” 板块,进入 “招生简章汇总” 栏目,查阅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对照自身报考专业,明确所需购买的自命题考试科目。准确填写并提交问卷:考生可通过点击指定问卷链接,或扫描通知原文附带的二维码,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及所需试题信息。因后续试题整理、核对及寄送工作将完全依据问卷内容开展,请务必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避免因信息错误影响试题购买进度。二、试题购买相关说明为保障考生权益及工作有序开展,现将试题购买的关键事项说明如下:1.试题范围与内容界定:本次出售的试题仅包含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阶段,由我校自主命题的科目试题,不涉及全国统一命题的科目;同时,所有出售的试题均不附带答案解析,考生需自行结合复习资料进行解读。2.试题分类与价格标准:试题按学科类型划分为经济学类与非经济学类两类,两类试题的定价统一为每本 15 元。考生需注意,试题付款成功后,将不予办理退款或换货手续,请在付款前仔细确认所需试题科目及数量。3.信息统计与寄送安排:我办将在本学期内,于每周五中午 12:00 对考生填报的问卷信息进行集中统计(其中,本学期首次信息统计时间为 10 月 17 日中午 12:00);待信息核实无误后,将在 5 个工作日内以快递到付的形式,为考生寄送本批次购买的试题。请考生在付款后耐心等待,及时关注快递物流信息。4.后续调整与通知查询:若后续试题出售的时间、流程或要求发生调整,我校将第一时间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发布更新通知。请考生定期登录官网相关板块,查看最新讯息,避免遗漏重要安排。5.官方渠道唯一性与法律声明:本次硕士研究生历年自命题试题出售工作,仅通过本通知指定的问卷填写、信息统计及寄送流程开展,此为官方唯一有效渠道,其他任何平台或途径均非我校认可,所涉试题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无法保障。对于未经我校同意,擅自复制、发布、传播我校自命题试题的行为,我校将依法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6.特殊情况咨询与反馈:若考生在试题购买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问题、信息填写疑问等特殊情况,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yzb2020@cufe.edu.cn)的方式,与我办取得联系,我办将在工作日内尽快回复并协助解决。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 年 10 月 10 日2025-10-22 13:5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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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筑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为保障山东建筑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工作的规范与有序开展,依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自身办学实际与研究生培养需求,特制定本接收章程。一、组织领导架构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在 “山东建筑大学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的统一指导下推进,各相关部门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具体职责如下:1.研究生处:统筹负责全校推免生接收的资格审查工作,包括对考生推免资格、材料完整性的审核;同时承担后续录取环节的审核工作,确保录取流程合规。2.各招生学院:聚焦本院所属学科与专业的推免生复试组织工作,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要形式,重点考察考生专业素养、科研潜力与综合素质;复试结束后,由学院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二、申请基本条件申请我校 2026 年推免研究生资格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缺一不可:1.身份与资格条件:考生须为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正式获得所在院校的推免资格,推荐手续需完整规范,相关证明材料需齐全有效。2.学业与品行条件:考生在本科阶段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需保持优异,无课程挂科或重修记录;同时需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处罚、纪律处分记录。3.身心健康条件:考生需身心健康,能够适应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压力,体检结果需符合国家及学校关于研究生招生的体检标准(体检安排详见后续 “其他事项”)。三、接收学科范围与招生计划我校 2026 年接收推免生的具体学科、专业范围及各专业招生名额,考生可通过以下两种官方渠道查询,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与时效性:1.查阅附件《2026 年接收推免生学科专业目录》:该目录可通过学校研究生处官网下载获取,目录中明确标注了各接收学科的代码、名称及初步招生计划。2.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 查询:考生可访问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内直接检索我校名称,查看各学科实时推免招生计划。四、申请与选拔考核流程我校 2026 年推免研究生的申请与选拔考核工作,严格遵循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 号)文件要求,具体流程及材料规范如下:(一)复试需校验的书面材料考生确认参加我校复试后,需在复试当天携带以下书面材料供现场校验,所有材料需真实、完整,复印件需清晰可辨:1.身份与学籍证明材料: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需包含本科阶段完整注册信息);2.学业成绩证明材料:本科阶段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成绩单需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无公章的成绩单视为无效;3.综合能力补充材料:复印件形式的补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证书、本人作为主要参与者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著作,或其他能体现个人科研能力、实践能力的原创性成果,此类材料需在复试时提交给面试导师组,作为综合评价的重要参考。(二)接收推免工作具体步骤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推免服务系统” 将于 9 月 22 日 9:00 正式开通,考生需登录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免冠照片上传、网上缴费等基础操作,随后根据自身专业兴趣与我校接收学科范围,填报具体专业志愿。2.学校发送复试通知:我校将在 “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后,对考生提交的志愿信息及推免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将在 9 月 23 日 9:00 后通过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参加我校复试,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3.各学院组织复试: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将由我校各招生学院单独通知复试的具体安排,包括复试时间、复试地点(或线上复试平台)、复试流程及考核内容等,考生需按通知要求提前准备,准时参加复试。4.拟录取与后续确认:(1)学院上报合格名单:各招生学院根据考生复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确定复试合格考生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学校审核名单: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学院上报的合格名单进行全面审核,重点核查考生资格、复试流程合规性等,审核通过后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3)考生确认待录取:经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拟录取考生,需在 “推免服务系统” 内按系统提示及时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4)公示与正式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处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列入我校 2026 年推免研究生正式录取名单;(5)特殊规定提醒:已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招生,若违反此规定,我校将依据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且不接受任何异议申请。五、学制设定与学费标准(一)学制1.基本学制:我校接收的推免研究生,基本学制统一设定为 3 年;2.修业年限:其中全日制研究生的修业年限实行弹性管理,范围为 2-4 年,具体可根据学生的学习进度、科研任务完成情况及学校培养方案要求,经审批后适当调整。(二)学费推免研究生的具体学费标准,需以《山东建筑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准,该章程将详细明确各学科、专业的学费金额、缴费周期及缴费方式,考生可通过学校研究生处官网查询该章程。六、研究生奖助体系说明为支持推免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科研与生活,我校针对不同类型的研究生建立了 “资助 + 奖励” 相结合的完善奖助体系,具体项目及覆盖范围如下:1.国家奖学金(1)覆盖范围:仅面向全日制研究生;(2)奖励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金额执行,具体金额可咨询学校研究生处或查看当年国家奖学金评选通知。2.国家助学金(1)覆盖范围:包括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以及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且无固定收入来源的全日制定向研究生;(2)资助标准:按国家最新发布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政策执行,资助金额将按月发放至学生个人账户。3.学业奖学金(新生一等奖学金)(1)覆盖范围:专门针对通过推免方式进入我校的一年级研究生(即研一新生),无其他附加条件(除推免资格外);(2)奖励金额:固定为 10000 元 / 生,奖金将在新生入学后,经资格审核通过后一次性或分阶段发放。4.“三助一辅” 岗位津贴(1)覆盖范围:主要面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以及具备特定专业技能(如科研辅助能力、教学辅助能力、管理服务能力等)、能够承担 “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工作的全日制研究生;(2)津贴标准:按照国家关于研究生 “三助一辅” 岗位津贴的统一规定执行,具体金额根据岗位类型、工作时长有所差异,按月发放。5.科研业务费(1)覆盖范围:全体全日制研究生;(2)发放方式:学校将根据研究生参与导师科研项目的情况、个人科研计划推进情况,结合学校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统筹安排科研业务费,用于支持研究生开展科研实验、文献查阅、学术会议参与等科研活动。6.其他奖助学金(1)覆盖范围:涵盖我校各类型研究生(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具体以各奖助项目通知为准);(2)项目设置:学校将根据社会捐赠、企业合作、学科发展需求等,分类设置专项奖助学金,如 “企业冠名奖学金”“学科优秀研究生奖励” 等,各项目的奖励金额、申请条件及评选流程,将在当年发布的专项通知中明确。7.国家助学贷款(1)覆盖范围:全日制研究生;(2)贷款政策:符合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可按国家关于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的统一规定,向学校指定的银行申请助学贷款,贷款额度、还款期限、利息计算等均按国家政策执行,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可通过此项政策缓解学费、生活费压力。注:人事档案关系未迁入我校的研究生(定向研究生明确不享受资助政策),不纳入上述部分资助项目的覆盖范围;学校将通过精准识别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确保其能通过申请相关资助项目顺利完成学业,不因经济问题影响学习。七、其他注意事项1.材料真实性责任:申请人需对所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包括个人信息、成绩单、获奖证明等)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再次核查,并在学校研究生处官网公示;若公示期间或后续核查中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存在虚假、伪造或不准确情况,我校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且不再接受该考生的任何后续申请。此外,若考生在 2026 年入学前未能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本科毕业资格),我校同样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且不退还已缴纳的相关费用。2.体格检查安排: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均需参加体格检查,体检工作将在考生 2026 年入学后由学校统一组织开展,具体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及体检标准,将在入学通知中明确;体检结果不符合学校研究生招生体检要求的,将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可能取消入学资格。3.研究生导师双选:推免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开展研究生与导师之间的双向选择工作,学校将提前公布各学科导师名单、研究方向及导师招生名额,新生可根据自身科研兴趣与导师研究方向进行选择,导师也将根据新生的专业基础、科研潜力等进行筛选,最终匹配结果将在入学后 1 个月内确定,确保每位研究生都能匹配到适合的指导教师。4.招生监督机制:为保障推免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学校建立了完善的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在推免招生工作期间,学校将通过研究生处官网公布专门的监督举报电话与邮箱,畅通考生投诉、申诉渠道,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举报反映的问题,学校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依规依纪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如需保密将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八、招生信息查询网址考生在推免申请、复试准备、录取确认等整个流程中,可通过以下官方网址获取最新招生信息,建议定期查看,避免错过重要通知:1.山东建筑大学校园网官网:http://www.sdjzu.edu.cn,可查询学校整体办学情况、招生政策解读等;2.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处官网:https://www.sdjzu.edu.cn/yjsc/,是推免招生信息发布的核心平台,将实时更新接收章程、学科目录、复试通知、拟录取公示等关键信息。九、咨询联系方式若考生在推免申请过程中遇到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咨询,工作人员将在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为考生提供解答:联系部门: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临港开发区凤鸣路 1000 号,山东建筑大学行政办公楼 BG206 室;邮政编码:250101;联系电话:0531-86367033。2025-10-11 14: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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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理工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接收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统称 “推免生”),是研究生招生体系中的关键环节,也是助力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的核心举措。为扎实推进 2026 年推免生接收工作,进一步提升研究生生源质量,依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国家推免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华北理工大学办学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办法。一、工作原则1.推免生接收需秉持 “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的准则。各接收学院需构建科学规范、标准明确的接收细则与工作流程,严格恪守招生纪律,切实保障推免生选拔质量。2.开展接收工作时,需全面考量德智体美劳发展情况,将 “德” 置于首位,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关键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3.在对考生日常学习综合测评的基础上,需进一步强化对其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力度,突出对考生专业潜力与创新能力的评估。二、组织实施1.华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统筹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研究生学院负责拟定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办法,并承担全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组织落实、协调及监督检查任务。2.各研究生招生学院设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实施。该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领导、学院纪委负责人及招生学科专业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确保学院推免工作有序开展。三、推免生申请条件申请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攻读华北理工大学硕士或博士学位的考生,须已获得本科所在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德修养与行为规范。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制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任务。3.恪守学术诚信,学风严谨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违法违纪行为,且无相关受处分记录。4.部分专业针对报考提出具体要求,相关要求可查阅《华北理工大学 2026 年推免生研究生招生目录》,考生需按对应专业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四、接收专业及计划数华北理工大学 2026 年接收推免生的具体专业范围及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均以《华北理工大学 2026 年推免生研究生招生目录》公布内容为准,考生可通过学校指定渠道查询详细信息。五、学习方式及学制1.学习方式:所有接收的推免生均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需按学校要求全日制在校完成课程学习与科研实践。2.学制规定:硕士研究生学制统一为 3 年;本科起点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学制统一为 5 年,具体学习安排需遵循学校及所在学院的培养方案。六、接收程序1.2026 年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与直博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操作、录取流程及备案公开等所有推免相关工作,均需通过教育部搭建的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统一开展。2.符合我校推免生接收条件的考生,需自行通过该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一系列规定操作,包括信息注册、上传个人证件照片、缴纳相关费用、填报推免志愿、接收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等,所有操作需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将影响申请资格。七、复试录取1.学校将通过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向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我校明确的时间范围内登录系统完成接受复试的信息确认;未按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2.各招生学院具体负责组织推免生复试工作。本次推免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面试形式,且需严格符合华北理工大学关于网络远程复试的相关技术要求与纪律规定。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长一般不低于 15 分钟,复试全过程须进行录音录像,相关音视频材料需妥善留存,以备后续核查。3.复试内容涵盖英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能力、综合素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四个方面,具体考核要求如下:(1)英语听说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外语听力理解能力与口语表达能力,通过日常对话、专业相关话题交流、短文听力理解等形式进行综合测评。(2)专业素质能力考核:主要评估考生对所报考学科(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广度与深度,对该专业领域最新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以及在该专业领域开展科研工作的潜在能力。(3)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侧重考查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同时结合考生过往科研经历(如有)评估其实践能力,此外还将关注考生的职业兴趣导向、心理健康状况及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考生复试综合成绩由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能力、综合素质能力三部分成绩相加得出,满分设定为 100 分。其中,复试综合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不予进入录取环节。(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审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及诚实守信意识等,通过谈话、查阅相关材料等方式进行考核。该部分考核结果不计入复试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学校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限内登录系统确认是否接受该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将取消其待录取状态。研究生学院汇总各学院拟录取名单后,需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进行研究审定;审定通过后,需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再将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报送河北省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按教育部要求完成备案手续。4.若推免生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1)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相应学历证明);(2)在推免申请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如隐瞒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行为(如伪造成绩单、获奖证明等);(3)体检结果不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或未按学校要求参加体检;(4)复试综合成绩低于 60 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5)被学校拟录取后,又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6)其他不符合国家及河北省研究生招生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形。八、时间安排9 月 15 日前:学校通过国家 “推免服务系统” 发布 2026 年推免生接收办法及接收专业目录,确保考生及时获取报考信息。9 月 18 日:考生可通过国家 “推免服务系统” 开始进行账号注册;同时,考生需提前准备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应届生学生证、加盖推荐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 “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 原件等申请材料,以备后续审核使用。9 月 22 日:考生通过国家 “推免服务系统” 开始填报推免志愿,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专业。9 月 23 日:学校对报考我校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考生将收到复试通知,学校同时统筹安排各学院复试时间及待录取相关工作。9 月 25 日后:学校在指定平台公示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复试成绩等关键信息。10 月 20 日后:研究生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上报河北省主管部门进行政策审核,审核通过后按教育部规定流程完成备案。九、信息公开研究生学院负责统筹推进推免生接收工作中的信息公示与公开,需重点公开拟录取名单(包含考生姓名、复试成绩)、咨询渠道及申诉途径等重要信息,确保信息透明可查,接受考生与社会监督。推免生拟录取名单的公示期为 7 天。公示期间,名单不得擅自修改;若因特殊情况确需变动名单,须对变动原因及具体内容作出详细说明,并对变动部分另行公示 7 天,公示流程需符合相关规定。十、监督管理1.在推免生复试及录取全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学校推免政策,规范工作流程,坚守廉洁自律准则。若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参与推免工作的相关人员(如复试考官、工作人员等),若有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名参加本校推免招生,须主动向学校或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回避,不得参与该考生的考核、评分、录取等相关工作。3.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对全校推免生接收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与检查,确保工作合规有序。若考生或相关人员对推免工作有疑问或需申诉,可拨打监督、申诉电话:0315-8816006,或发送邮件至申诉邮箱:yjszsb@ncst.edu.cn。本办法由华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若本办法内容与教育部、河北省发布的相关文件存在不一致,以教育部和河北省的文件规定为准,确保推免工作符合上级部门要求。华北理工大学2025 年 9 月 12 日2025-09-29 1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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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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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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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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