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招收202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MBA)体验营通知
为了让同学们深入了解北京邮电大学MBA项目特色,体验学习氛围,加强相互联系,吸引更多优质生源,我院将举办招收202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MBA)体验营。欢迎同学们踊跃参加。
01申请体验营的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后,有2年(到2025年9月1日)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4)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02体验营安排
1.9月8日起,登录我校MBA教育中心网站“专硕报名服务系统”在线注册。
(https://sembm.bupt.edu.cn/#/)
同学们提交申请材料时需要选择申请批次,并在所选批次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日期前确认提交,每位同学仅可选择一个批次进行申请。各批次的申请截止时间、体验营时间见“体验营日程安排”。
2.若材料有误,专硕教育中心将在报名服务系统回复站内信并解锁材料,同学们可按要求修改并再次提交;若材料无误,同学们可在系统中查看进度。
3.组织同学参加体验营
体验营活动包括北邮MBA项目介绍、课堂体验和综合考核。
(1)项目介绍:体验营当天,有北邮MBA项目介绍、招生咨询,帮助同学们深入了解北邮MBA项目特色,同学们可选择性参加。
(2)课堂体验:体验营当天,同学们可进入MBA课堂,沉浸式体验北邮MBA学习氛围,同学们可选择性参加。
(3)综合考核:体验营综合考核内容为个人综合素质面试,形式为线下中文面试。
03体验营结果
体验营结合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综合考核结果评选出“优秀营员”。同学们可以在报名服务系统中查询体验营评选结果。
获得“优秀营员”的同学若参加招收2025年全国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北京邮电大学MBA(非全日制)并满足相应复试要求,参加2025年三月下旬左右的复试且复试成绩合格,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取为2025年硕士研究生。
04体验营日程安排

(如体验营时间与学校重大活动时间冲突,以后续通知为准)
备注:
1.每批次人数达到上限,系统可能会提前关闭。
2.2025年北京邮电大学MBA招生政策最终以我校及我院招收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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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帮助广大考生清晰了解宁波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顺利完成报考流程,现将招生计划、报考条件、报名流程等关键信息整理如下,供考生参考。一、招生名额安排2026 年宁波大学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总计 3970 人,该名额包含推荐免试研究生、“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招生计划、联合培养研究生计划等各类专项名额。招生类别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计划招收 3473 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计划招收 497 人。各专业最终实际招生人数并非固定,将根据 2026 年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指标、推荐免试研究生实际录取人数,以及全国统一考试考生的生源质量与数量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实际录取人数,以最终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中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2026 年学校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初步定为 33 人,该计划名额最终需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指标为准。二、报考资格要求(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法律,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规范。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教育部制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学业水平需达到以下任意一项要求: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后,需满 2 年及以上(计算周期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且需提供所报考专业 6 门本科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单,成绩单需由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或提供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若为在读研究生报考,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二)特定专业学位报考附加条件部分专业学位报考需满足额外要求,具体规定如下:法律(法学)专业学位:需满足上述(一)中的所有基本条件,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需满足上述(一)中的所有基本条件,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及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方向:需满足上述(一)中第 1、2、3 条的基本要求。学业与工作经验需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本科毕业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试招生政策,同时需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中的相关规定。(三)报名信息与专业条件匹配要求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必须与所报考专业的报考条件相符,若信息不匹配,将无法获得考试资格。考生可查阅宁波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了解各专业具体要求,如有疑问,需在报名前咨询相关学院(学部)。(四)推荐免试研究生报考要求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已被宁波大学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若推免生在规定日期截止前未被任何招生单位录取,其推免资格将自动失效。(五)退役人员免初试报考要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三、报名流程安排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具体要求如下:(一)网上报名阶段正式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预报名阶段的具体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二)网上确认阶段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流程由相关报考点负责组织实施。(三)报名注意事项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环节,需积极配合报考点要求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个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将无法补办报名手续。若因考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四)报考点选择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往届生、同等学力考生等)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五)初试加分政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在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若考生符合多项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不可累加。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属于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人员(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报考要求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报考宁波大学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申请该计划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供学校复核。若审核或复核未通过,考生不得按照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至普通招生计划。(七)政策申报要求符合享受初试加分、照顾政策、免初试资格或报考专项计划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系统要求填报相关申请信息。若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将无法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相关专项计划的初、复试。四、报考资格审查所有报考宁波大学的考生,需仔细阅读学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全面了解各专业的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学制、备注等重要信息。学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以确定考生是否具备考试资格。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所报考专业的报考条件不符,将不予准予考试。学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将不予安排复试。对于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学校要求其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证明。若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含推荐免试研究生),无论在招生流程的哪个阶段,一经查实,将立即按相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五、初试安排硕士研究生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12 月 21 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外国语。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 月 21 日下午 14:00 开始: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任何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其成绩国家一律不予承认。六、复试安排(一)复试基本要求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教育部确定的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A 类考生(报考地处一区招生单位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 “国家分数线”)。部分专业若上线生源充足,实际进入复试的分数线可能会高于国家分数线。学校将在国家分数线公布后,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当年学校复试录取办法,确定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名单。(二)复试形式与要求复试主要包含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形式,其中面试为必不可少的环节。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复试的具体时间、要求及流程,届时将在宁波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中公布。部分专业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不仅限于同等学力考生)是否需要在复试中加试本科主干课程,需查阅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的具体说明。七、调剂安排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与流程,将由学校根据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阶段,考生需通过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遵循系统流程完成调剂申请。八、体检安排体检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执行。复试结束后,拟录取考生需到宁波大学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及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体检时间将另行通知。九、录取安排(一)录取基本原则学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结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综合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以及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学习方式与就业类型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入学前规定时间内将个人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宁波大学;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校期间不转移人事档案与组织关系,不办理户口迁移,学校不安排住宿,不负责就业派遣事宜。若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导致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学校不承担连带责任。(三)报考信息与资格终审经考生确认后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若发现考生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将直接取消其录取资格。被学校录取的研究生新生,需在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若因故无法按时报到,需凭相关证明提前向所在学院(学部)请假,请假最长期限为两周,逾期未报到且未请假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四)学历资格终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时,若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推荐免试研究生在录取当年入学时,若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学校处分,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五)新生入学复查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专业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若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标准,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十、违规行为处理考生需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信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需严格遵守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需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及《诚信复试承诺书》中的约定,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相关信息。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进行严肃处理。若考生为在校生,其所在学校将按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者将开除学籍;若为在职考生,学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单位将依法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相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十一、学费与奖助政策宁波大学 2026 级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收费标准,以及学校现行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内容,可查阅学校研究生招生相关平台发布的信息,了解各类奖助学金的申请条件、发放标准与流程。十二、其他重要说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所有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报考类别必须选择 “定向就业”,否则将视为不满足报名条件,不予安排考试。硕士研究生专业学制一般为 2.5-3 年,各专业具体学制可通过查阅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旅游管理专业为中法合作项目,基本学制 3 年,其中 2 年在国内学习,1 年在法国学习,顺利完成学业且成绩合格的毕业生,可同时获得中国、法国双方院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073 海运学院 - 中外合作项目” 招收的交通运输专业为中西合作项目,基本学制 3 年。符合中方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可获得宁波大学颁发的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若选择在第二学年赴西班牙学习 1 年,且符合外方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还可获得外方学校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需实行全脱产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采用集中(业余时间)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不实行脱产学习,授课地点安排在宁波大学相关校区,具体上课安排将由相关学院(学部)通过官网后续通知。海运学院、海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办学地点位于宁波大学梅山校区。2026 年学校与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合作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合作专业为机械、计算机技术,相关招生信息可查阅招生目录中 “018 科学技术学院” 板块。2026 年学校与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合作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合作专业为机械、计算机技术、材料与化工,相关招生信息可查阅招生目录中 “070 科教融合学院” 板块。2026 年学校与国科温州研究院联合培养学院合作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合作专业为物理学,相关招生2025-10-30 1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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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关于调整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 考试科目的通知为进一步优化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试科目设置,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将对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部分考试科目进行调整,特通知如下:1.药学院(学院代码:005)的药学学术学位各专业招生门类由理学(门类代码:07),调整为医学(门类代码:10)。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的业务课考试科目统一调整为药学综合(科目代码:349,满分:300)。考试大纲详见“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招生工作—下载园地”。注:药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1055)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的业务课考试大纲同时使用更新后的药学综合(科目代码:349,满分:300 )。考试大纲详见“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招生工作—下载园地”。2.基础医学院(学院代码:001)的药理学专业(专业代码:078006)招生门类由理学(代码:07)调整为医学(代码:10)。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的业务课考试科目调整为基础医学综合(科目代码:616)。考试大纲详见“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招生工作—下载园地”。3.临床各学院药理学专业(专业代码:100706)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的业务课考试科目调整为基础医学综合(科目代码:616)。考试大纲详见“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招生工作—下载园地”。4.具体涉及的专业、原考试科目及调整后的考试科目详见下表:2025-08-01 1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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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为妥善推进我院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下称 “推免”)工作,依据《上海师范大学关于开展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与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组织领导为保障推免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学院成立三级工作组织,分别为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与专家审核小组,具体组成及职责如下:1.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承担推免工作整体统筹与决策职责,组成人员为:组长:钟黎安、胡振成员:韩毅、李琳、朱美春、吴俊2.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该小组负责推免工作的具体执行与协调,组成人员为:组长:朱美春副组长:李琳成员:高圣彬、李文婷、孔静静、王英、王方方、张斌3.专家审核小组该小组主要负责特殊学术专长的审核鉴定工作,成员需满足以下条件:原则上应具备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数一般不少于 5 人。其核心职责为:对申请特殊学术专长学生的论文、发明专利、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组织相关学生在指定范围内开展公开答辩;答辩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需公开公示。二、推荐资格申请推免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身份要求:须为通过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含当年春季高考入学学生);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以及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类学生,均不在推荐范围内。2.思想品德要求:具备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怀与集体主义精神,坚定拥护社会主义信念,拥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校规校纪,品行端正、积极进取、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3.学业与能力要求:学习态度端正、勤奋钻研,学业成绩优良;所有课程初次考试需全部合格,且绩点计算范围内课程的平均绩点原则上不低于 2.5;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科研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与专业应用能力。4.优先条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若应征入伍并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在符合上述所有条件的前提下,可优先获得推免资格。三、推免生名额分配原则我院 2026 年推免名额分为 “基础推荐名额” 与 “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专项名额” 两类,具体分配规则如下:1.基础推荐名额(共计 5 名)我院本年度获得的基础推免名额为 5 名,按专业分配情况如下:土木工程(中英合作)专业:2 名土木工程(道桥工程)专业:1 名工程管理专业:2 名2.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专项名额(共计 1 名)依据学校专项政策,学院额外获得 1 名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专项推免名额。该名额面向土木工程(中英合作)专业与土木工程(道桥工程)专业的符合条件学生,开放共同竞争。选拔依据:以申请者最终综合成绩排名为基础,同时由专家审核小组重点评估其学术科研创新潜力及成果(如高水平学术论文、国家级学科竞赛奖项、重要发明专利等)。后续安排:学院结合综合成绩与科研潜力开展综合评议,优先确定 1 名专项名额拟推荐人选;获得该专项名额的学生,不再参与其所在专业后续基础名额的推荐排序。四、推荐工作程序及规则1.基本原则:学院全程遵循 “公平、公正、公开” 原则,所有推免选拔环节均确保透明可监督。2.学生报名:符合推荐资格的学生可自主申请报名,需完成以下事项:3.填写材料:提交《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表中 “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答辩情况”“综合成绩”“综合名次” 栏目无需填写;需 2 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提供推荐,表中后续推荐意见栏目暂不填写)。4.报名限制:1 名学生仅能选择一个名额类别(基础名额或专项名额)报名,不可重复申请。5.承诺要求:为避免报名后中途放弃,学生需在报名时签订 “推免报名承诺书”。6.综合成绩计算:学院按照 “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 原则,制定推免综合成绩评价体系,总分 100 分,由三部分构成,具体规则如下:(1)思想品德考核前置:坚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德育为先,将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遴选的重要内容与录取依据。考核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原则,重点关注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曾受学校纪律处分(以学校正式发文为准)的学生,直接取消推荐资格。(2)学业综合成绩(占比 80%):不单独组织推免遴选考试(含面试、笔试),以学生本科阶段一贯学业表现为核心依据。学业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包含三部分:学位(绩点)课程成绩、英语能力得分、综合素质得分,具体计算方式详见《推免综合成绩评分细则》。(3)个人社会贡献(占比 10%):以 “全面发展” 为价值导向,将以下事项纳入评价范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与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获得与专业关联度较低的竞赛奖项等。该部分满分 100 分,具体计算方式详见《推免综合成绩评分细则》。(4)特殊学术专长(占比 10%):仅纳入与专业相关的成果,包括论文、发明专利、竞赛获奖三类,三项合计满分 100 分,具体计算方式详见《推免综合成绩评分细则》。7.附加要求:申请该部分得分的学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答辩,由专家审核小组对成果真实性、相关性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顶替、有名无实等情况);未通过审核或答辩的成果,不得纳入综合成绩计算。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结果公开公示。8.计算公式:综合得分 = 学业综合成绩 ×80% + 个人社会贡献得分 ×10% + 特殊学术专长得分 ×10%9.同分排序:若多名学生综合得分相同,依次按 “学业综合成绩→个人社会贡献得分→特殊学术专长得分” 的优先级排序。10.名单审定与上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初步审定,经学院 “三重一大” 事项决策程序通过后,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11.公示与监督:上报学校的推免名单需在学院官网或公告栏公示,接受全体师生监督;上报名单实行 “等额推荐”,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五、推免工作的日程安排9 月 2 日(星期二):学院正式启动推免工作,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制定推免工作方案与遴选细则。9 月 4 日(星期四):学院将推免工作方案及遴选细则上报学校教务处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在学院官方网站发布。9 月 8 日(星期一)9:00-15:00:学生到建工楼办理报名手续,按专业提交材料:土木工程(中英合作)专业:建工楼 101 室土木工程(道桥工程)专业、工程管理专业:建工楼 307 室材料清单:《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推免报名承诺书”,以及《推免综合成绩评分细则》要求的其他材料。逾期处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学院不再受理。9 月 9 日(星期二):专家审核小组开展成果审核工作,并组织特殊学术专长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学生)。9 月 12 日(星期五):学院完成拟推荐名单公示与材料汇总:名单公示:经学院 “三重一大” 事项决策通过后,在学院内公示拟推荐学生名单。材料汇总:汇总并上报学校的材料包括:推免生名单汇总表、学生个人推荐表、专家审核鉴定意见(需专家签字)、特殊学术专长成果材料(仅涉及该部分得分的学生)、本科阶段成绩总单、荣立二等功及以上证明复印件、学院推免工作总结。细节要求:仔细核对汇总表中学生姓名、性别、学号等信息,确保无差错;答辩音视频文件需刻录为光盘或存入 U 盘,随材料一并提交。六、入围者须知1.政策研读:入围学生需仔细阅读《上海师范大学关于开展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及本实施细则,密切关注学校最终审定的推免名单公布信息。2.系统操作:最终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与复试参与。3.资格保留:截至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4.报考限制: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5.信息查询:具体时间安排与操作流程,可参考教育部、系统平台发布的通知,以及各招生单位的接收推免生办法。七、监督机制1.诉求反馈:推免选拔全过程中,学生若有疑问或诉求,可直接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反映。2.违规处理: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如伪造成果、隐瞒处分等)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资格;若已被院校录取,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与学籍,并依据《上海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进行进一步处理。上海师范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25 年 9 月 3 日2025-10-11 10: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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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试科目的通知各相关考生: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经学校招生单位申请,我校将对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部分考试科目进行调整,特通知如下: 1. 0602中国史、0603世界史初试业务课(一)考试科目调整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313-历史学专业基础。 2. 0835软件工程、0835J1人工智能、085404计算机技术、085405软件工程,以及软件学院和人工智能学院的085410人工智能,初试业务课(二)考试科目调整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3. 030304民俗学初试业务课(一)考试科目调整为613-社会学原理,初试业务课(二)考试科目调整为806-社会调查研究方法。 4. 0501Z1中国民间文学初试业务课(一)考试科目调整为617-中国文学史(含现当代),初试业务课(二)考试科目调整为813-中国语言文学专业综合。 5. 0830J1环境法医学、085701环境工程初试业务课(二)考试科目调整为803-环境科学与工程综合。6. 050300新闻传播学初试业务课(二)考试科目调整为440-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 7. 0814Z1建筑与城乡规划设计初试业务课(二)考试科目调整为850-材料力学。 8. 107401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初试业务课(一)考试科目调整为353-卫生综合。 9. 100700药学初试业务课(一)考试科目调整为349-药学综合。 10. 070800地球物理学01日地物理与空间天气学方向初试业务课(二)考试科目调整为829-量子力学。其他专业的考试科目,如有调整,学校将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最终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以学校发布的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和自命题考试大纲为准。 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获取最新考试信息。2025-07-30 18: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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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总则(一)制定目的与依据为进一步优化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切实保障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高效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等国家教育领域的基本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 号)等文件的具体要求,紧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本章程的制定旨在为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提供明确的指导方针和操作规范,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二)招生培养目标我校致力于通过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出一批具有高度爱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人才。这些人才需衷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在学术和专业能力方面,培养的学生应掌握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备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能够胜任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成为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或是具备较强的实际问题解决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拥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无论是学术型还是实践型人才,都将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贡献重要力量。(三)招生工作原则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严格贯彻执行教育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以及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各项规定。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的统一领导下,始终坚持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按需招生的理念,全面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以择优录取为核心原则,秉持宁缺毋滥的态度选拔人才。在招生过程中,严格遵循相关政策法规,确保招生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公正性,为学校选拔出最优秀的硕士研究生生源。(四)招生考试阶段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紧密相连的阶段。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体现了国家对硕士研究生入学基本标准的统一要求,涵盖了全国统一命题的科目,全面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和综合素养。复试则由我校自行组织,结合学校的学科特色和专业需求,深入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初试和复试共同构成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缺一不可。考生应秉持诚信原则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管理的各项规定,展现良好的考试风貌和道德品质。(五)学习与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主要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型。全日制研究生全身心投入学习,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全脱产在校学习,专注于学术研究和专业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则在从事其他职业或社会实践的同时,灵活安排时间进行非脱产学习,实现工作与学习的有机结合。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保证了两种学习方式的公平性和质量一致性。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研究生按照定向合同就业,满足特定单位或行业的人才需求;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则依据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拥有更广泛的就业选择空间 。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一)工作主线与政策落实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我校始终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核心工作主线,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发布的各项招生政策规定。紧密结合学校自身的实际情况,精心制订并完善具体的实施细则,以此作为招生工作的行动指南。通过加强组织协调,整合各方资源,确保招生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能有序推进。严格执行 “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 的科学决策规程,切实落实考试招生回避制度,保障招生过程的公正性;强化信息公开,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让考生和社会全面了解招生政策和流程。同时,认真审议决策考试招生中的重大事项,确保招生工作的方向正确、决策科学。(二)分级负责机制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实行学校和学院两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模式,双方紧密协作,共同推动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在招生工作中承担宏观管理职责,从整体上把握招生政策的执行、招生计划的分配以及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招生工作与学校的发展战略和人才培养目标相一致。各学院则负责具体事项的组织实施,包括根据学校要求制定本学院的招生计划、组织考试、确定复试和录取名单等,在招生工作中发挥着关键的执行作用。(三)研究生院职责研究生院作为学校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的专门职能管理部门,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的直接领导下,承担着招生工作的全面统筹管理职责。在招生宣传方面,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全面、准确地向考生和社会宣传学校的招生政策、学科优势、专业特色等信息,吸引优秀生源报考。在考试组织环节,精心策划、严密组织,确保初试和复试的顺利进行,包括考试时间的安排、考场的布置、考试流程的规范等。在调剂工作中,严格按照政策和规定,公平、公正地开展调剂工作,为考生提供合理的调剂机会。在录取工作中,严格审核考生的各项材料,确保录取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具体业务则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办公室通过高效的工作流程和专业的服务,保障招生工作的各个环节顺利推进。(四)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职责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在招生工作中,小组首先负责制定初试考试科目、考试大纲以及参考书目,这些内容紧密结合学院的学科特点和专业需求,旨在选拔出具有扎实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的考生。同时,小组负责确定和审核初试、复试和录取名单,在审核过程中,严格把关,确保名单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为了保障招生过程的顺利进行,小组还加强对招生过程的监控、协调和管理,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招生工作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长亲自负责,确保招生工作在学院层面得到高度重视和有效推进。具体业务工作则由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该办公室通过细致的工作安排和高效的执行,保障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招生计划(一)计划拟定与监督学校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拟定与管理工作中,发挥着主导性的统筹作用。每年招生季前,学校会深入调研各学院的学科发展需求、师资力量配备、教学资源承载能力等多方面情况,以此为基础拟定各学院的招生计划草案。随后,该草案将经过学校内部多轮研讨与审核,确保计划既符合学校整体发展战略,又能满足各学院的实际招生需求。在招生计划执行过程中,学校会对各学院的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建立定期检查与反馈机制,要求各学院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涵盖各类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确保录取人数不超过本学院招生计划,维护招生工作的规范性与严肃性。(二)计划确定因素学校确定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拟招生人数是一个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的科学决策过程。首先,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是重要的政策依据,学校必须在国家计划的框架内合理规划招生规模。其次,社会需求是不可忽视的因素,学校紧密关注社会经济发展对不同专业人才的需求变化,优先保障社会急需专业的招生指标。办学条件方面,包括教室、实验室、科研设备等硬件资源,以及师资队伍的数量与质量,都制约着招生规模的扩大。研究生教育培养能力体现了学校在教学、科研指导、学术氛围营造等方面的综合实力,是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关键。科研经费的充足与否直接关系到研究生参与科研项目的机会和科研成果的产出,对招生计划也有重要影响。此外,学校还会兼顾重点学科和学位点的建设和发展,以《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实施细则》为指导,合理分配招生指标,推动学科均衡发展。(三)计划下达与公布学校在确定正式招生计划时,严格遵循规范的流程。在收到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后,学校会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细致的分析与论证,结合前期拟定的招生计划草案,确定并下达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正式招生计划数。各学院需严格按照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工作,不得擅自调整计划指标。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拟招生人数通过《内蒙古工业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向考生和社会公布,该目录以清晰、准确的方式呈现招生信息,为考生报考提供重要参考。但需注意的是,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计划人数将在教育部正式招生计划下达后确定和公布。若推免生未完成计划,剩余计划将转入考试招生计划中,以确保招生指标的充分利用。同时,公布的招生计划中包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体现了学校对特殊群体考生的关怀与支持。(四)招生计划详情2026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展现出多元化的特点,拟招收硕士研究生 1739 人,涵盖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联合培养专项、自治区卓越工程师培养项目、自治区职业教师师资培养项目等多个专项计划。具体来看,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计划招收 547 人,旨在培养学术研究领域的高层次人才,为学科发展注入新的科研力量;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计划招收 910 人,侧重于培养具备实践创新能力的专业人才,满足社会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计划招收 282 人,为在职人员提供了提升学历和专业能力的机会,促进工作与学习的有机结合。然而,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招收推免生人数则以最后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在录取过程中,学校会根据生源情况,对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以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优质生源的选拔 。四、编制招生专业目录(一)专业目录编制要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我校高度重视招生专业目录的编制工作,将其视为招生工作的重要基础环节。学校根据深入调研和科学分析,制订拟招生计划,精心编制招生专业目录。专业目录中详细呈现各专业的招生计划,这些计划是学校根据各专业的发展需求、师资力量、教学资源等多方面因素综合预分配的。需特别说明的是,目录中公布的研究方向仅供考生在报考时参考,旨在帮助考生初步了解专业的研究范畴和发展方向。待考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师生互选,根据学生的兴趣、特长以及导师的研究方向和指导能力,最终确定每位学生的具体研究方向,确保学生能够在最适合自己的研究领域深入学习和探索。(二)语种要求基于学校的教学资源和培养体系现状,我校原则上只接收英语语种考生。这一要求主要是考虑到学校在研究生教学过程中,专业课程教学、学术交流活动以及科研文献阅读等方面,英语是主要的交流和学习语言。具备良好的英语基础,能够使考生更好地适应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要求,顺利获取国际前沿的学术知识和研究成果,参与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对于有特殊需求或特殊情况的考生,可在报考前详细咨询学校招生部门,了解相关政策和可能的解决方案。(三)信息公布平台为了确保招生信息的全面、准确、及时传播,我校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各专业拟招生计划、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以《内蒙古工业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的形式,通过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平台和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网向考生和社会公布。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平台是国家统一搭建的权威招生信息发布平台,具有广泛的覆盖面和权威性,能够让全国各地的考生便捷地获取招生信息。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网则是学校官方的招生信息发布渠道,能够提供详细、深入的学校招生政策解读、专业介绍等内容。考生和社会各界可通过这两个平台,全面了解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为报考提供充分的参考依据。在信息公布后,学校还将安排专人负责解答考生的疑问,提供咨询服务,确保考生对招生信息的理解准确无误 。五、学制、学费标准及奖助为了让考生全面了解在我校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安排、经济成本以及可获得的支持,以下将详细介绍学制、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这些信息不仅有助于考生做出合理的报考决策,还能让考生提前规划学习和生活。(一)学制规定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设定为 3 年,这一学制安排充分考虑了学术研究的深度和广度需求。在 3 年的学习期间,学生将系统地学习专业理论知识,深入开展学术研究,并完成高质量的学位论文。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为 4 年,为学生提供了一定的弹性时间,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如因科研项目进展缓慢、个人健康原因等需要延长学习时间的情况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英语笔译专业由于其专业性和实践性较强,学制为 2 年。在这 2 年里,学生将集中精力提升英语翻译技能,参与大量的翻译实践项目,以满足市场对专业翻译人才的需求。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为 3 年,确保学生有足够的时间完成学业和实践任务。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通过课程学习、实践实习和项目研究等环节,使学生在掌握专业知识的基础上,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同样为 4 年,保障学生在遇到困难时有充足的时间完成学业。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考虑到非全日制研究生需要在工作的同时进行学习,这一学制安排既保证了学生能够系统地学习专业知识,又兼顾了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为 5 年,为在职学生提供了更为灵活的学习时间选择,使他们能够根据自身的工作节奏和学习进度,合理安排学习计划,确保顺利完成学业 。(二)学费标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 8000 元 / 学年,这一收费标准在同类院校中处于合理水平,体现了学校对学术研究型人才培养的支持。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英语笔译学费为 10000 元 / 学年,由于该专业对师资、实践资源等要求较高,学费相对略高。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 8000 元 / 学年,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保持一致,旨在鼓励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和职业规划,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位类型。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和工程管理学费均为 20000 元 / 学年,这两个专业通常面向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培养他们的管理能力和战略思维,较高的学费反映了专业的高端定位和优质教学资源的投入。英语笔译学费为 12000 元 / 学年,相较于全日制英语笔译专业学费有所提高,以适应非全日制教学的特点和需求。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 8000 元 / 学年,与全日制部分专业学费相同,为在职人员提供了相对经济的学习选择 。(三)奖助政策学校高度重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和支持,已建立了完善的奖助体系,旨在激励学生努力学习、积极科研,帮助学生减轻经济负担,全身心投入到学术研究和专业学习中。奖助体系涵盖多个方面,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各类专项奖学金等。国家助学金为学生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资助标准为 0.8 万元。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术研究、科研创新等方面表现卓越的学生,奖励标准分别为 2 万元和 1 万元。学业奖学金分为三等,一等奖学金(20%)10000 元 / 学年、二等奖学金(30%)8000 元 / 学年、三等奖学金(50%)6000 元 / 学年,新生也可参与评选。此外,学校还设有 “张晨鼎奖励基金”“久泰励志奖学金” 等专项奖学金,为在特定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学生提供额外的奖励和支持。学校还设立 “三助” 岗位,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申报,通过参与助研、助教、助管工作,获得一定的补贴,同时提升自身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具体奖助政策按照学校当年发布的相关文件执行,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不断优化和完善奖助体系,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和发展环境 。六、报名(一)报名条件基本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严格符合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同时满足我校各专业所规定的具体要求。对于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符合我校制定的特定学业要求:其一,不得跨专业报考,需保持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的一致性或紧密相关性,以确保考生具备相应的专业基础和知识储备,能够顺利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其二,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取得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成果,这一成果可以是学术论文、科研项目成果、专业竞赛奖项等,旨在考察考生在报考学科领域的研究能力和学术潜力。在复试前,学校将对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严格核验,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要求的情况,将取消考生的复试资格,以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性和严肃性。此外,复试时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程,这两门课程通常是报考专业的核心课程,通过加试进一步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应用能力,确保其具备攻读硕士学位的基本能力 。特定专业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满足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基本报考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特定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需具备 3 年以上工作经验,在这 3 年中,考生应在相关领域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对企业管理、项目管理等有深入的理解和认识;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这类考生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通过自我学习和实践锻炼,具备了与本科毕业生相当的知识和能力水平;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这些考生在更高层次的学习和研究中,积累了丰富的学术和实践经验,能够更好地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此外,工商管理(代码:125100)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该意见对工商管理硕士的培养目标、招生标准、教学质量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了该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规范性和高质量 。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符合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我校各专业招生条件及招生政策的考生,可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报考该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这里的高校学生范围广泛,包括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这一专项计划旨在鼓励大学生投身国防事业,为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继续深造的机会,促进他们的职业发展和个人成长 。推免生条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进行报名并参加复试。这一系统为推免生提供了统一的报名和管理平台,确保了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逾期未报名者将不得补报,失去推免资格。此外,对于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这一政策体现了国家对退役人员中优秀人才的重视和支持,为他们提供了更为便捷的深造途径 。(二)报名及注意事项报名阶段:报名流程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不可或缺的阶段。所有考生都必须按时参加这两个阶段的报名工作,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这一承诺书是对考生诚信考试的约束和规范,要求考生遵守考试纪律,杜绝作弊行为。考生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因为报名信息将作为后续考试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根据核验工作要求,考生还需提交补充材料,这些材料可能包括学历证明、身份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以进一步核实考生的报考资格。逾期未完成报名或未提交相关材料者,将不得补办,失去当年的报考资格。在读研究生报考时,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这是为了确保研究生培养的连续性和规范性,避免出现培养单位与考生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这强调了考生对报名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的责任 。特殊政策注意事项: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这一政策旨在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才培养和经济发展,为少数民族考生提供更多的升学机会。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以避免政策叠加带来的不公平。考生在享受政策时,应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遵守政策规定 。申请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这两份证件是证明考生身份和服役经历的重要依据,通过复核确保考生符合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这体现了专项计划报名审核的严格性和规范性 。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这是确保考生能够享受相应政策的关键步骤,考生应仔细阅读报名系统中的提示和要求,准确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加分政策范围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这保证了加分政策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避免了加分政策的滥用 。(三)资格审核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严格依据教育部、内蒙古自治区相关规定和《内蒙古工业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组织专业、严谨的审核团队,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细致、认真的审核。审核过程中,工作人员将逐一核对考生的报名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学位信息、报考专业信息等,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且符合报考条件。同时,对网上确认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合规性。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得准予考试、录取。在招生工作的各个阶段,一旦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将随时进行处理,以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严肃性,确保选拔出真正符合要求的优秀硕士研究生 。七、命题(一)命题组织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命题工作,依据考试科目的性质与要求,分为全国统一命题和自命题两种类型,两者在组织实施上有着明确的分工与职责界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开展。这一安排体现了国家对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在基础知识和核心能力考查上的统一标准与要求,确保了考试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使不同地区、不同院校的考生能够在同一尺度下接受考查。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则由我校自行组织。我校在自命题过程中,紧密围绕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定位,严格依据相应考试大纲,精心设计和编制试题。学校的自命题工作充分结合自身的学科特色、专业优势以及人才培养目标,旨在深入考查考生是否具备适应我校研究生培养要求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选拔出与学校教育理念和培养方向高度契合的优秀生源 。(二)自命题管理为确保自命题工作的科学、规范、安全、公平,学校自命题考试科目管理严格遵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以及《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管理办法》实施。在命题过程中,严格遵循命题工作流程,从命题人员的选拔到试题的编制、审核、校对,再到试卷的印制、封装和保管,每一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操作规范和质量要求。命题人员需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教学经验和高度的责任心,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试题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同时,学校建立了完善的监督机制,对自命题工作进行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自命题工作的顺利进行,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提供高质量的试题保障 。八、初试与评卷(一)初试科目与大纲:考生可通过《内蒙古工业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查询初试自命题科目和考试大纲的详细内容。该目录对各专业初试科目进行了全面且细致的列举,不仅涵盖了考试科目的名称,还清晰地呈现了各科目对应的考试大纲。考试大纲详细规定了考试的范围、重点知识以及对考生能力的要求,为考生备考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方向。考生应认真研读招生目录和考试大纲,了解各科目考查的重点和范围,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以提高备考效率和考试成绩。初试时间:初试时间确定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12 月 20 日上午 8:30 - 11:30,进行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考试,这两门科目分别针对不同类型的专业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查考生对政治理论知识的掌握和理解,管理类综合能力则重点考查考生的逻辑思维、数学运算和写作能力;12 月 20 日下午 14:00 - 17:00,进行外国语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以满足研究生阶段阅读外文文献、参与国际学术交流等需求;12 月 21 日上午 8:30 - 11:30,进行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考试,这是对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的深度考查,检验考生对专业核心知识的掌握程度;12 月 21 日 14:00 开始,进行业务课(二)考试,进一步考查考生在专业领域的深入理解和应用能力。考试时间严格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考试,一律不予承认,考生务必牢记考试时间,提前做好准备,按时参加考试 。(二)评卷学校高度重视评卷工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地点集中评阅自命题科目试卷。在评卷过程中,严格遵循统一的评分标准和规范的操作流程,确保评分的准确性和一致性。评卷教师均经过严格筛选和培训,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考生的答卷。初试考试成绩实行网上公布,考生可通过指定的官方网站和平台上网查询自己的成绩,查询方式便捷、高效。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时,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认真受理考生的复查申请,组织专人对试卷进行重新审核,确保复查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具体的成绩公布时间及方式、复查办法将另行通知,考生应密切关注学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以便及时了解成绩和复查相关事宜 。九、推免生接收推免生接收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选拔优秀人才、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我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规范、有序地开展推免生接收工作。(一)接收流程系统报考:推免生接收工作全程通过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进行,该系统为推免生接收工作提供了统一、规范的平台,确保了接收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校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该系统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通知内容包括复试时间、地点、方式以及所需携带的材料等,确保考生能够准确了解复试相关信息 。复试通知与回复: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明确表示是否参加复试。这一规定旨在让学校及时掌握考生的复试意向,合理安排复试资源。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校有权取消其复试通知,以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复试环节:推免生需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复试是对推免生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全面考查。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面试、英语测试等环节,通过多种形式的考核,全面评估考生是否具备攻读硕士学位的能力和潜力。复试过程中,学校将严格按照复试标准和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复试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待录取通知与回复:对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学校将在全国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发送待录取通知,通知中明确告知考生录取专业、学制、学费等相关信息。推免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通知。若考生未及时回复,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待录取资格,学校将按照复试成绩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二)其他规定不得参加统考: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这一规定旨在维护招生工作的秩序,确保推免生能够专注于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同时也避免了资源的浪费 。计划调整:推免生未完成的计划将转入考试招生计划中招生,这一举措能够充分利用招生指标,确保学校的招生计划得以顺利完成,同时也为其他考生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十、调剂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调剂工作是补充优质生源、优化招生结构的重要环节。我校高度重视调剂工作,严格遵循相关政策和规定,确保调剂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一)调剂条件当我校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为了充分利用招生资源,选拔更多优秀人才,将组织开展调剂工作。调剂工作的开展旨在为考生提供更多的深造机会,同时也为学校各专业补充合适的生源,促进学科的全面发展。在调剂过程中,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和实际报考情况,确定调剂的需求和名额。调剂考生需满足一定的条件,以确保调剂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这是对考生基础知识和能力的基本考量,确保调剂考生具备一定的学术水平。同时,考生还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包括专业背景、学历要求等,以保证考生能够适应新专业的学习和研究要求。部分专业调剂成绩基本要求可能会高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这体现了不同专业对考生的差异化需求,具体规定将以各学院调剂实施细则为准,各学院会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制定符合专业发展的调剂标准 。(二)调剂方式为了确保调剂工作的规范、透明和公平,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该系统是教育部为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搭建的统一平台,具有权威性、规范性和便捷性。通过该系统进行调剂,能够实现信息的集中管理和共享,避免了调剂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保障了考生的合法权益。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这一规定强化了调剂工作的纪律性,确保所有调剂考生都在统一的规则和标准下进行竞争,维护了调剂工作的公平性和严肃性 。(三)调剂程序调剂要求公布:调剂具体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网另行公布,这是考生获取调剂信息的重要渠道。学校会在网站上详细发布调剂的专业、名额、条件、流程等信息,为考生提供全面、准确的调剂指南。对申请调剂的考生,学校将根据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招生计划缺额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筛选。审核过程中,学校会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专业背景、科研能力等因素,确保选拔出最符合专业需求的考生。通过严谨的审核筛选,确定拟调剂考生人选,为后续的复试工作奠定基础 。复试通知发送:学校将在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中对拟调剂考生人选发送复试通知,通知内容包括复试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所需携带的材料等重要信息。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确认是否参加复试。这一规定有助于学校及时掌握考生的复试意向,合理安排复试资源。未及时回复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校将取消其复试通知,以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需按复试规定和要求按时参加复试,复试是对考生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科研能力的全面考查,考生应认真准备,展现出自己的最佳水平 。十一、复试和录取(一)复试复试和录取工作严格遵照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这些规定是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科学的重要依据。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我校充分考虑多方面因素,结合生源的数量和质量、招生计划的具体指标、复试比例的合理设定等情况,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我校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这一过程中,学校会对报考各专业的考生成绩进行全面分析,参考历年复试分数线和招生情况,确保分数线既符合学校的招生需求,又能选拔出优秀的考生。根据确定的分数线和学术要求,学校会认真筛选,确定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并及时通过官方渠道向考生公布。在复试前,学校高度重视对考生身份的审核以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工作。审核过程中,学校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确保考生身份真实有效。对于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会仔细核实其相关证明材料,如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也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需提供相关服务证明。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坚决不予复试,以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性。对于工商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复试中专门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这一考试旨在考查考生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考试内容涵盖思想政治理论的基础知识、时事热点以及对相关政策的理解和应用。考试成绩将计入复试总成绩,与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成绩共同构成对考生的全面评价,确保录取的考生不仅具备专业能力,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二)录取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的统一领导下,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开展录取工作。录取过程中,全面考量考生的各项因素,根据我校招生计划,确保招生规模符合学校发展需求;依据复试录取办法,保证录取程序的规范性和公正性;综合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全面评估考生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关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确保录取考生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政治素养;同时,充分考虑考生的身心健康状况,保障考生能够顺利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通过对这些因素的综合权衡,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确保选拔出最优秀、最适合的考生。在录取工作中,学校始终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为残疾考生提供合理的考试便利和支持,确保他们能够公平参与招生考试,在研究生教育中实现自身价值 。(三)毕业证与学位证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在研究生阶段需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积极参与科研和实践活动。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培养方案所要求的学分,这需要考生认真对待每一门课程,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确保达到课程的学习目标。通过硕士论文答辩,这是对考生学术研究能力和成果的重要检验,考生需在导师的指导下,深入开展学术研究,撰写高质量的硕士论文,并在答辩中充分展示自己的研究成果和学术水平。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是对考生完成研究生学业的证明,学位证书则是对考生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认可,两者共同体现了考生在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果和学术成就 。(四)办学地点及住宿内蒙古工业大学拥有新城、金川、准格尔和鄂尔多斯康巴什校区(在建)等多个校区,各校区具有不同的学科布局和教学资源优势。其中,新能源学院办学地点为鄂尔多斯康巴什校区(在建),该校区在新能源领域的教学和科研方面投入了大量资源,为新能源学院的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和研究环境。具体办学地点将根据学校的教学安排和各学院的实际情况确定,学校会提前向学生公布相关信息,确保学生能够顺利前往相应校区开展学习和生活 。在住宿安排方面,我校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住宿,充分考虑到全日制研究生需要全身心投入学习和研究,为他们提供便利的住宿条件,有助于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学习效率。学校的宿舍设施齐全,管理规范,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非全日制研究生由于其学习方式的特殊性,主要在业余时间进行学习,且大多为在职人员,因此学校不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2025-11-10 09: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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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各学院(系、所)、各位申请人: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相关工作安排,2025年我校继续组织实施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选派工作,包括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含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国外合作项目及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国家公派博士后项目(应届博士)等。具体实施办法通知如下:一、重要提醒1、我校2025年的实施工作按《2025年同济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简章》的要求执行,具体内容请查阅本通知附件《工作手册》及其相关文件。请各学院:继续做好2025年项目申报动员工作,协助拟申请人与外方学校或导师沟通联系;做好院内申请人的选拔、推荐和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要求组织好材料审核和专家评审,重点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等予以审核,对不符合申报要求、政治品德、身心健康方面不适合出国学习的申请予以一票否决。组织好联合培养博士生的答辩评审,了解核实申请人具体情况,并出具有针对性的推荐意见。做好申请材料的初审、公示工作。各学院应积极执行,切实承担好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管、回、用全过程的主体责任。请2025年申请人:按照2025年我校选派简章及其相关附件中对于申请人基本要求、申请条件、外语水平、申报材料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各项对外联系工作,仔细准备好包括:邀请函、出国研习计划、外导简历、外语成绩证明、中文成绩单、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个人身份证、及其他项目简章要求的申请材料,应主动联系学院国家公派项目负责老师告知申报情况并按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初审和推荐环节。关于2025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本项目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简称“高水平项目”)的配套子项目,申请对象为“高水平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该项目资助留学期限为1个月,本年度该项目申报时间提前至3月批次。2、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攻读博士学位类别和联合培养博士生类别、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的申请均合并至3月开展(原5月批次取消)。请有意申报该项目的联合培养博士生类别申请人务必留意,提前做好各项准备。3、2025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及2025年国家公派博士后项目(应届博士)的校内申报通知另行发布。二、项目类别介绍“个人制”项目主要包括: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含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计划)、博士后项目(应届博士)、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国外合作项目及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等。由个人自主申报、所在专业学院初审及推荐、学校评审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由留基委组织专家评审并录取。“项目制”项目主要包括: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等。按照“先立项,后选拔”的选派办法,由我校获批立项项目单位按照获批的人选类别及有关条件自主开展人员选拔和派出管理、组织拟推荐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国家公派留学系统申报,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评审并录取。三、工作进度安排1、2025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3月申报期时间安排:“个人制“项目:高水平项目、博导项目及部分国外合作项目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至4月1日14时,校内初审材料向所在学院提交日期为:3月7日前。“项目制”项目(含国别项目、艺术类项目第一批次):国别项目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至3月20日。艺术类项目第一批次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4月10日。拟申请人应按获批项目的选拔要求完成选拔申报工作。2、关于申报时间的几点说明:(1)请拟申请人严格按照每个申报时间节点提交材料,因学校还将进行专家评审、名单公示等其他申报环节工作,未经所在学院同意而逾期提交的申报材料将不再进行推荐。每个批次具体的时间安排,请见附件我校本年度选派简章。(2)国外合作奖学金项目除3月申报批次外,部分项目申报时间分散在全年,具体时间按留基委发布的各项目简章为准。申请人务必自行确认好所申报项目名称、派出渠道、及对应的申报时间。四、选派原则、派出专业1、选派工作应结合学校和学院研究生培养、科研基地和平台、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和发展规划。2、坚持“三个一流”原则,选拔一流的学生,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一流院校或国际知名的研究所及实验室(不含港澳台地区)师从一流专业导师。3、我校各学科专业均在选派范围之内。4、各学院必须在确保选派学生质量基础上,重点推荐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积极推荐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依托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五、申请条件1、关于申请人(1)符合《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学风诚信,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3)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并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成果;(4)全日制脱产在读(不包括各类委培、定向)学生,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等项目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即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6)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以及拟留学国家和留学院校的语言要求。具体外语水平达标要求,请见附件我校本年度选派简章;(7)选拔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违约人员;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的人员(不包括申请国际组织实习项目);擅自放弃国家公派留学资格的人员、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本科、硕士期间派出者除外);在职研究生;同时申报两个或两个以上公派项目;(8)申请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奖学金派出者,还需满足合作奖学金要求的其他条件。2、我校有关申请类别及要求(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为我校在读硕士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为我校已开题的在读全日制非定向委培博士生(不含2025年春季入学的博士生),申请时应经同济导师同意并已获得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导师和国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详细的联合培养计划。申请留学期限原则上不应超过我校规定的学制,高年级申请人应确保满足学院及学校关于研究生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3)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为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联培硕士生类别需通过国内高校与外方学校正在执行的校际或院际合作项目派出,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中外双方联合制定的学习计划。(4)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成绩优异、品学兼优的校内应届本科毕业生;拟留学单位一般应为世界一流大学,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其他人员选派要求按《2025年同济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简章》执行。六、申请及选拔程序1、本项目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导师及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各学院(系、所)应成立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小组,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及学校相关要求,做好院内申请人选拔、推荐、公示和管理工作。2、每个批次的校内申报,都包括学院初审、及学校审核确认拟推荐人选进行基金委系统填报两个步骤:第一步:学院初审学院应认真组织材料审核和专家评审。重点审核申请人是否满足申报条件、申请材料是否完备等,同时组织联合培养博士生类别申请人进行答辩,由相关学科3位及以上专家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排序推荐,并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第二步:学校审核推荐由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后,确认我校拟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名单,获得推荐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 完成申报、并由学校审核和上报。 3、申请人须对所提交申报材料及相关签名的真实性负责,确保材料符合申报要求、内容清晰可辨,应仔细检查并确保材料中相关个人及留学信息无误。学院及学校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不予以推荐,如发现材料有不实之处将取消推荐并追究有关责任。七、派出及管理1、被录取人员一般应在录取当年(2025年)派出,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6年12月31日。未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到期前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自动取消且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请结合本人在校学制及培养计划慎重申请,联合培养类别学生留学期限不应超过其学制。2、被录取后,留学人员须按学校党委学生研究生工作部、外事办公室的相关管理规定及我校学生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要求,办妥出国手续后再行派出,按期回国并及时办理回国报到手续。3、留学人员派出前,应认真参加学院和学校组织的行前教育和培训;派出期间,学院和联合培养博士生/联合培养硕士生导师应加强对其学业的及时指导和检查,保持定期联系,确保留学效益,将留学人员在外期间的综合表现作为人才培养考核要素;应协助国家留学基金委、驻外使(领)馆、及学校做好其在外管理和按期回国学习/工作,确保留学人员学有所成、回国服务。4、留学期间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联合培养研究生派出后,应定期向导师汇报学习及学位论文研究进展情况,并定期向国内导师、所在院(系)和有关驻外使(领)馆提交相关学习报告。5、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在国外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留学单位、国内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指导和管理,达到持续领取奖学金条件,学成后应按期回国履行回国服务义务。6、联合培养博士生类别录取人员须在博士就读期间派出,其联培科研成果及收获应体现在博士学位论文中,完成国外学业后应按期回国参加毕业答辩。在外学习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留学期限或回国答辩。7、其他派出及管理要求详见本年度选派简章。八、项目信息公布及咨询方式1、网上咨询及往期资料下载:同济公派项目QQ群。以“学院+姓名+学号”实名申请加入我校2025年国家公派项目QQ工作群:887194000(群号),可下载校内宣讲会、分享会等相关资料、参与咨询团等活动。请注意本群仅供内部交流用,进群后务必及时修改个人昵称为“学院-姓名-申报类别”。2、各学院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受理老师名单及联系方式:https://gs.tongji.edu.cn/info/1074/1660.htm 如有申报相关问题,请优先选择向所在学院或在线方式咨询。 3、研究生院培养处国际办联系邮箱:gsglobal@tongji.edu.cn。4、项目信息公布渠道:l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chuguo(项目检索功能:https://bg.csc.edu.cn) l 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460 l 同济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s://1.tongji.edu.cn l 研究生院网站“国际交流/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模块:https://gs.tongji.edu.cn2025-07-30 11: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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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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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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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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