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为全面做好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二、组织机构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研究生院院长组成,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制定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政策,领导处置各类研究生招生突发事件。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对学院复试录取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人和学科专家组成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学校相关政策,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学院复试录取方案制定后应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根据复试方案要求开展包括复试专家、工作人员、考生等的培训工作,组织演练。按规定开展本学院招生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根据考生申诉,对本学院有关考试招生过程进行核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3.学院复试小组
学院可根据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组长由相应学科专业(方向)负责人担任,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1人须具备良好的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能力,与考生有利益相关的成员须回避。复试小组根据学院复试方案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确保复试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复试小组应配备足量秘书人员协助复试组织等相关工作,秘书不参与复试评分。
4.学院纪检督查小组
学院成立纪检督查小组,组长由学院纪委书记担任,成员一般由学院纪委委员组成。学院纪检督查小组对学院复试录取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重点督查复试考核程序的规范性,不干预具体业务工作。设立监督举报邮箱和电话,调查处理学院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并及时上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院。
三、复试形式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
1.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时间为3月24日—4月3日;
调剂复试时间为4月8日—4月15日。
2.复试地点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北校区(具体地点各学院另行安排并通知)。
五、复试内容
根据分类选拔要求,复试阶段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知识、综合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其中专业知识考核一般采用笔试形式,综合能力考核一般采用面试形式,各学院可根据学科知识考核要求自行确定是否需要加试其他内容,包括实验或上机考试等。考核具体要求在学院复试方案中予以公布。
1.专业知识考核
专业知识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
2.综合能力考核
综合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其他专业相关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等。学院可要求考生提供学业成果及综合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竞赛获奖、学术论文、授权专利、科研成果、毕业论文、能力证书等能证明自己综合素质的材料,在综合能力考核中参考评议。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一般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初试中已完成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的本项考核由学院纳入面试环节,在复试方案中予以公布,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初试中未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的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形式一律采取闭卷,试卷满分为100分。
5.心理健康评测
心理健康评测是对考生个性心理特征进行评测的重要方式,作为复试录取参考。
6.诚信评判
强化对考生的诚信评判,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复试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违反复试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考生严肃处理。健全举报制度,加大对疑似作弊考生的审核和甄别力度,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确定为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六、复试工作程序
复试录取工作按照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3月21日起各学院陆续发布复试方案。
1.复试分数线
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学科实际情况,按照一般不低于120%比例差额统筹划定复试分数线,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制定复试方案
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复试方案,主要包括: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复试流程、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原则上为30%-50%,由各学院根据考核要求自行确定并公布。
3.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学院须对拟准予复试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证件不符或不符合复试条件者,不得参加复试。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或存疑的考生,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考生满足《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中规定加分政策要求且通过审核的,须在3月23日前向学校研招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复试考核
专业知识笔试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由学院组织进行。综合能力面试由各学院组成的复试小组组织进行,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考核方式、考核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其他内容考核组织形式由学院自定。
5.体检
体检工作一般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所有录取考生均须符合教育部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不按时完成体检或弄虚作假者视为体检不合格。
6.其他
考生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即复试成绩必须合格才能纳入总成绩,否则不予录取。成绩合格的标准由学院在复试方案中明确。有以下情况者视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未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七、调剂
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按照实际需求,合理制定调剂政策,由学院另行通知。
八、录取
学院按照教育部和学校制定的录取工作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同时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学校将再次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九、公示
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应对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十、申诉渠道
学院成立纪检督查小组,设立监督举报邮箱和电话,调查处理学院招生录取过程中的考生申诉问题,具体见学院复试方案。
考生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程序向研究生院及上级主管部门申诉。
申诉电话:029-81891244
申诉邮箱:yzb@xidian.edu.cn
十一、咨询方式
研招办咨询电话:029-81891244
学院咨询电话:https://gr.xidian.edu.cn/info/1059/9063.htm
-
西安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 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5〕1 号)等政策文件要求,结合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精神,为保障西安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核心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部署,坚持 “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核心准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流程,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扎实推进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全过程公平、公正、科学。二、组织管理机制1.该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 “学校 — 招生学院” 两级管理模式,明确层级职责。2.成立校级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全校复试录取工作的规划与落实。3.各招生学院组建由院长任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4.非全日制教育中心的复试组织工作由商学院统一统筹开展。三、一志愿考生复试安排(一)复试时间节点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须在 4 月 1 日前全部完成,各学院的具体复试时间、流程等细节,可查阅其发布的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二)复试方式与相关费用1.复试方式:2025 年该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在长安校区、翠华西校区、雁塔校区分时段、分批次、分专业有序进行。考生需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入场,迟到 15 分钟及以上者,不得参加当科复试。2.校区安排:(1)报考文学院、法学院的考生,在翠华西校区(西安市雁塔区翠华路 44 号)参加复试;(2)报考外国语学院的考生,在雁塔校区(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 64 号)参加复试;(3)其余考生均在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 360 号)参加复试。3.费用说明:复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考生的食宿费用需自行承担。(三)复试名单确定规则复试采用差额形式组织,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对上线生源不足 120%的专业,按实际上线考生名单开展复试。各学院依据学校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不含专项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公示。复试人数按 “进位取整” 原则确定,总分相同的考生同步进入复试范围。(四)资格审查要求1.审查流程:复试前,各学院安排专人对拟复试考生的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严格核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一律不予复试。审查需采取 “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措施,严防 “替考” 行为。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校验。具体审查安排由各学院提前告知考生。2.需提交的材料及排序:(1)考生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所有考生均需提供);(2)有效居民身份证(所有考生均需提供);(3)准考证(所有考生均需提供);(4)《西安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所有考生均需提供);(5)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的在校期间成绩单(所有考生均需提供);(6)《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考生均需提交);(7)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仅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8)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提供);无法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注:报考工商管理硕士(125100)、项目管理硕士(125602)、公共管理硕士(125200)的本科毕业生,其本科毕业证须在 2022 年 9 月 1 日前颁发;专科毕业生的专科毕业证须在 2020 年 9 月 1 日前颁发。(9)《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仅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的考生提供);(10)《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仅定向就业考生提供);(11)教务部门出具的报考专业 6 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近三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 1 篇(仅同等学力考生提供);(12)个人竞赛获奖证明、大学英语四 / 六级证书、参与课题证明、发表论文、其他获奖材料及学院要求的补充材料。3.材料获取与提交:上述材料中,第 1、4、6、10 项的样表可登录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资料下载” 专区(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yzw/xzzx.htm)自行下载。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核,同时递交复印件 1 份(其中第 1、4、10 项须提交原件),由各学院留存备查。未参与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4.加分申请流程:符合《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加分政策,且网报时已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的考生,须在 3 月 26 日 12:00 前提交加分申请。申请材料需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手写签名的说明等扫描或拍照,以 “准考证号 + 姓名 + 手机号 + 申请加分” 为邮件主题,发送至 yzb@mail.xaufe.edu.cn,并致电 029-81556499 告知。逾期不再受理,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者,不享受加分政策。(五)复试内容与分值设定1.笔试:考查专业知识,满分 100 分,60 分为合格线,考试时长 2 小时。考试科目以该校 2025 年招生简章中《西安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专业科目及参考书目表》为准。2.综合面试:满分 100 分,60 分为合格线,每位考生测试时长不少于 20 分钟,内容包括三部分:(1)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考核考生外语口头交际能力、专业外语掌握程度及听力水平,从发音准确性、语言规范性、流利度、表达得体性等维度评价;(2)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涵盖大学阶段学习情况与成绩、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及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运用理论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专业潜力、创新精神与能力等;(3)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涉及跨学科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意识及心理健康状况;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及礼仪等。3.专项思政考试:会计硕士(125300)、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项目管理硕士(125602)、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125604)、审计硕士(125700)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纳入复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重复,形式为笔试,每门满分 100 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任一科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5.思想政治考核:各学院在复试期间,由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招生人员、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其思想政治情况。考核结果分 “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总成绩计算与排序规则1.总成绩构成:总成绩 = 初试折合成绩 + 复试折合成绩(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2.折合成绩计算:(1)初试折合成绩:普通专业 = 初试成绩 ÷5×60%;管理类联考专业 = 初试成绩 ÷3×60%;(2)复试折合成绩 =(专业知识测试成绩 + 综合能力测试成绩)÷2×40%。3.排序规则:按专业、学习方式从高到低排序;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按初试总分、初试统考外国语分数、初试业务课一分数排序。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考生单独排序。(七)复试相关规范1.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存档以备复查;2.复试及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3.复试结束后,评分记录、考生作答情况、复试影像等原始材料须报送研究生院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修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须严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复试相关内容;4.结合考生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全面考查其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及思想品德;5.坚持 “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将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重要内容和录取关键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学校或学院若需进一步考查,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组织再次复试。四、调剂复试安排学校将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发布调剂信息,具体调剂办法另行公告。调剂考生的复试流程、资格审查要求及所需材料,与一志愿考生完全一致。五、录取工作细则1.定向就业要求: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及定向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录取前分别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由此导致无法复试或录取的,学校不承担责任。2.报考信息效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3.录检与通知书发放:拟录取名单须经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先后录检,录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录检通过、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结果为准,研究生院将于 6 月底左右发放录取通知书。4.体检要求:拟录取考生须参加体检,不参加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体检表由各学院留存。5.不予录取情形:未按时参加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任一科低于 60 分、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已接受其他单位 “待录取” 的考生,不予录取;违背《诚信复试承诺书》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的,录取资格无效。6.递补与补录规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拟录取考生放弃资格或因资格问题被取消资格,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若递补考生已被其他学校录取,则顺延下一位);后期若有追加指标,由校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生源情况确定补录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补录。7.专项计划说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包含在各专业招生计划内。六、信息公开、监督与复议机制1.信息公开原则:学校及各学院遵循 “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 原则,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审核与解释工作。2.公开内容分工:各学院负责公示本院复试细则、复试名单(含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结果(含姓名、考生编号、初复试成绩、总成绩);研究生院负责公示学校复试分数线、复试录取方案、拟录取名单。对专项计划、享受加分的考生,公示时须注明相关情况。3.名单公示要求:拟录取名单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日,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名单若有变动,须说明变动原因并另行公示 7 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不予学籍注册。4.申诉与复议:各学院成立监督小组,负责处理招生录取期间的考生申诉,具体流程见学院复试细则。考生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程序向研究生院及上级主管部门申诉,申诉须陈述事实及依据。对无中生有、蓄意诬陷者,追究相关责任。(1)申诉电话:029-81556639(2)申诉邮箱:yjsb@mail.xaufe.edu.cn七、违规行为处理1.考生须树立遵章守纪、诚信考试意识,复试期间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及《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结束前不得泄露试题内容。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破坏公平公正的考生、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2.学校在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开展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无论何时查实,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严肃追责。八、其他说明1.该校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及复试细则将近期陆续公布,考生需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各学院网站的相关公告;2.学校及各学院通过网站、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发送的信息、文件,均视为有效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导致的后果自行承担;3.学校不举办任何考研复试辅导,严禁校内单位或个人参与辅导活动;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个人及网站发布招生信息,未委托任何主体开展辅导、培训、资料售卖等活动。考生需通过官方渠道获取信息,谨防受骗;4.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若与上级文件不一致或有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执行。九、联系方式1.学校招生咨询:咨询电话:029-81556499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yzw/咨询邮箱:yzb@mail.xaufe.edu.cn各学院联系方式查询:https://yanjiusheng.xaufe.edu.cn/yzw/lxwm.htm2.校区地址: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 360 号翠华西校区:西安市雁塔区翠华路 44 号雁塔校区: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 64 号3.各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经济学院:陈老师,电话 029-81556305,邮箱 jjxyxkb@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jingji.xaufe.edu.cn/;(2)统计学院:朱老师,电话 029-81556280,邮箱 tjxyxkb@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tongji.xaufe.edu.cn/;(3)商学院:李老师,电话 029-81556356,邮箱 sxyyjs@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sxy.xaufe.edu.cn/;(4)管理学院:王老师、尚老师,电话 029-81556261,邮箱 glxy@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guanli.xaufe.edu.cn/;(5)信息学院:任老师,电话 029-84191358,邮箱 gzzyyx@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xinxi.xaufe.edu.cn/;(6)文学院:郭老师,电话 029-83695821,邮箱 wxyxkb@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wenxue.xaufe.edu.cn/;(7)法学院:刘老师,电话 029-83695681,邮箱 faxue@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faxue.xaufe.edu.cn/;(8)公共管理学院:孙老师,电话 029-81556878,邮箱 ggglxy@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gongguan.xaufe.edu.cn/;(9)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 MPA):薛老师,电话 029-81556897,邮箱 ggglxy@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gongguan.xaufe.edu.cn/;(10)外国语学院:何老师,电话 029-83695531,邮箱 wgyxkb@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wgyxy.xaufe.edu.cn/;(11)马克思主义学院:余老师,电话 029-81556652,邮箱 szb@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marxism.xaufe.edu.cn/;(12)数学学院:董老师,电话 029-81556912,邮箱 sxxy@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math.xaufe.edu.cn/;(13)非全日制教育中心:赵老师,电话 029-81556819,邮箱 sxymba@mail.xaufe.edu.cn,学院官网http://sxy.xaufe.edu.cn/。2025-09-22 11:10:19
-
青岛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录取规范有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要求,结合山东省有关复试工作的规定和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组织领导1.成立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统筹全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负责全校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组织及管理。2.成立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和研究生院组成的复试录取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同步实行校领导“包片”负责制度,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二级学院复试组织情况和各环节的规范性进行督导检查。3.各招生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成立由院级党组织书记任组长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举报、投诉等事宜。4.根据专业方向和招生人数等实际情况,招生学院以学科或专业为单位成立复试小组,须由五名以上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上述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均实行回避制度。二、工作原则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建设,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科学。三、复试(一)复试条件与要求1.复试成绩要求(1)考生初试成绩须满足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中A类考生单科分数线和总分分数线。在此基础上,各学院结合招生计划和复试差额比例等情况,确定各学科(专业类别)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2)同一专业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进入该专业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一致。(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要求如下:2.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原则上不低于各学科(领域)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不超过200%(复试人数不是整数的,按四舍五入计算)。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工作。(二)复试资格审核进入复试的考生,需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中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各招生学院要对以下材料进行严格审查:(https://yjsfs.qust.edu.cn/)1.准考证;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3.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说明:报考MBA的本科毕业生,其本科毕业证书应在2022年9月1日前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应在2020年9月1日前颁发。5.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等;6.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以毕业的考生:成绩单(加盖公章);7.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存放,非《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以及入伍前的学历(学籍)材料;8.《青岛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思想道德考核表》(附件1),要求加盖考生所在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加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县级政府相关部门)公章;9.招生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三)复试形式与内容复试形式由各学院根据学科(领域)特点确定,采取现场复试或远程复试方式。原则上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同一批次考生,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以确保考试流程、复试小组、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各专业复试形式与内容详见招生学院网站通知(各学院官方网站见附录)。复试一般采取专业测试、综合面试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专业测试以现场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原则上为1-3小时,满分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成绩。考试科目根据招生专业目录或以学院通知为准。专业测试合格线为30分,低于30分者不予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成绩低于27分者不予录取。2.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素养、专业综合能力、外语口语和听力等内容。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成绩。3.政治理论测试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和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EM)在复试中需加试政治理论,总分100分,得分计入复试成绩。考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除需按学院规定参加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5.考生复试成绩得分按百分制折算,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例如: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考生复试成绩低于180分(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四)复试时间及安排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2025年3月22日—3月23日,复试具体方式、时间和地点请关注报考学院官方网站通知(见附录)。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为4月8日,相关调剂工作通知另行发布。(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复试录取工作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体检要求体检安排在新生报到时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四、调剂(一)基本要求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领域),拟接收调剂考生,基本要求如下:1.考生需达到2025年国家线A类考生(一区)单科和总分分数线,且符合报考学院调剂要求。2.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需与拟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或与拟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不得低于我校自主划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初试成绩要求。4.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不可由低向高调。例如:数学一可调剂到数学二,英语一可调剂到英语二,反之不可。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到其他专业,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调出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二)调剂程序调剂程序严格依照教育部规定的网上调剂程序执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1.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校内调剂)必须通过“调剂系统”完成。2.调剂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须及时回复。3.接受调剂的考生应在学校安排的时间参加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复试资格。4.调剂志愿考生通过复试的,学校将在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及时确认。具体调剂办法详见各招生学院的调剂复试办法。五、录取(一)总成绩核算方式总成绩(满分100分)=折合初试成绩(100分)×70%+折合复试成绩(100分)×30%。其中:1.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总分<含加分>/初试成绩满分)×1002.折合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满分)×100(二)各专业(方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剩余计划用于调剂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各专业学位类别中不同学习方式的考生,采取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别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同等条件下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初试总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初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统考科目总分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在复试中与所报考专业考生同时复试,单独进行排序,分专业以复试成绩排名录取。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三)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参加心理测评,测评时间和测评办法另行发布,请关注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不参加者视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2.在复试中发现作弊、替考等违规违纪行为者。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4.折合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五)所有考生均须通过研招网进行录取,并以接受待录取状态作为录取的基本依据。1.一志愿考生通过复试且拟录取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的,学校将直接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无需在研招网进行操作。2.拟录取的调剂志愿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在研招网确认。(六)所有考生在通过国家教育部录取检查后,方能正式取得录取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在202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七)研究生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入学复查,未通过入学复查考试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六、严格复试组织管理1.加强复试组织管理,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采取远程复试方式的学院,采取“一平台”(学校研究生招生在线复试平台)“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方式严防替考和作弊。2.采取远程复试方式的考生,应与招生学院提前签订《青岛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远程复试诚信承诺书》,提前开展考试设备、网络环境、机位设置等进行测试。3.现场与远程复试过程中,各复试小组均须依据各学院复试细则的要求,拟定多套试题组成试题库,保证试题难度相对统一。同一学院同一学科有多个复试小组的,由学科负责人员在面试前召集所有评委统一评分尺度,并在每组复试1-2名考生后进行集中试评,进一步校正组间误差,保证复试的科学性和公平性。七、复试费用复试费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16号)和《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发改价格〔2024〕789号)收取,艺术类考生240元(同等学力考生加收200元),其他考生180元(同等学力考生加收200元)。考生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时通过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缴费,缴费成功后才能正式进入复试。(https://yjsfs.qust.edu.cn/)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复试费用,复试费缴纳后不办理退费,未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八、相关工作制度(一)责任追究制度1.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等工作禁令。严格审查考生复试录取资格,建立健全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录取工作机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2.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规处理规定,严肃研究生复试招生纪律,保证每个环节责任到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3.学校复试监督小组将严肃查处违纪作弊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二)监督制度复试录取工作实行三级监督检查制度。1.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对学院具体复试方案的制定、人员选派、流程设置、成绩计算、公示公开、复试过程等进行实时监督。2.研究生院安排监督人员对各学院的复试人员组成、复试方案、调剂名单等进行审核;检查学院复试方案的落实情况,受理各类投诉建议,并依据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3.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全校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对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和研究生院的工作进行监督。(三)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示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复试开始前,学校提前公布复试办法、总体时间安排、申诉渠道等,至少提前1天公示复试名单。各学院应提前公示学院复试办法、学院分专业的招生计划、学院详细的复试安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针对一志愿上线生源相对充足的专业)、考生调剂要求(包括分数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等)、申诉渠道等。2.复试结束后应在第一时间公布相关信息。学校公布拟录取名单(含一志愿、调剂志愿、“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学院公布考生复试成绩(含初试、复试各科目成绩、复试总成绩等)。(四)回避制度要明确本单位复试工作人员要执行的回避制度有关要求。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系、所)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系、所)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五)复议制度学校接受考生在复试、调剂过程中的投诉、申诉,对考生反映复试过程中的问题,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认真调查处理,经调查属实的,将责成有关单位和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六)监督举报电话(工作时间开通)0532-88957382、0532-84022989、0532-88959357【附件1: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入学思想道德考核表.docx】2025-08-20 17:34:23
-
贵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一、工作原则(一)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提高招生质量为核心,落实分类选拔要求,突出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加强复试资格审核,科学制定复试录取办法,规范复试录取程序,强化复试监督检查,坚决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三)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优化考生服务,加强信息公开,确保咨询畅通,合理安排各项工作时间,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四)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应急处置,确保安全平稳。二、工作组织(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审核有关政策,指导全校的复试及录取工作,具体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各学院负责实施。(二)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学科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三)各学科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四)学校成立复试巡查工作组,依据有关规定对各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巡查,并指导学院开展复试工作。三、复试分数线(一)各学院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相应的差额复试比划定复试分数线,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生源数量少于招生计划120%的学科专业,应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详见下表:(三)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我校对申请免初试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四)我校不接受破格复试。四、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3月底之前完成复试,具体时间由各学院(中心、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调剂考生:4月中下旬完成复试,具体时间由相关学院(中心、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五、复试方式学校采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次复试的方式开展工作。一志愿考生均采取现场(线下)复试的形式;调剂考生的复试形式,由学院综合学科专业特色、调剂人数等因素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六、复试工作实施(一)资格审查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必须在学院(中心、实验室)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1.初试准考证。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3.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自觉遵守,在复试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诚信应试。4.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国外取得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须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7.各学院(中心、实验室)要求考生提供的其他材料。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复试前要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复试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申请免初试的资格审核。(二)复试费复试考生须在复试前缴纳复试费,收费标准:100元/人。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三)复试考查要求坚持综合评价和以德为先,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根据选拔需要。复试阶段须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选拔。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培养单位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专业素质和能力以考生在学期间素质和能力综合评价等级(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和面试成绩来考查。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管理类联考考生加试的思想政治理论在专业课测试中进行。3.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查学生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4.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前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为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四)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其中,外国语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在复试成绩中的权重由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酌定。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五)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根据一定比例计算而成。具体算法:1.初试满分5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5)×X+复试成绩×Y2.初试满分3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3)×X+复试成绩×YX为初试成绩权重,Y为复试成绩权重。全日制研究生复试成绩占总成绩50%权重;非全日制研究生复试成绩占总成绩30%-50%权重。七、体检学校医院在复试期间为考生提供体检服务,收费标准和流程以校医院届时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体检要求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第七十三条为准,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拟录取资格。八、调剂我校调剂工作拟于4月上旬开展,请持续关注贵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九、录取(一)录取原则1.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2.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3.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5.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6.符合学校基本分数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在专项计划内单独排名进行录取。十、信息公开公示各招生学院将在其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专项计划考生和国家政策加分应在备注中注明)以及复试成绩等。学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调剂工作办法、各院系复试实施细则等信息,并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十一、政审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十二、违规处理考生应诚信复试,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和学院(中心)发布的相关信息。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十三、其他1.学校未委托任何单位、个人和机构代理招生。在此,提醒各位考生要提高对一些社会办学机构或非法网站的警惕及识别判断能力,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切实保护自身权益。2.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十四、联系方式贵州大学代码:10657联系部门: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西校区德正楼研究生院230电话:0851-88292217电话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2025-08-11 16:03:36
-
汕头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复试录取工作要求,制定本办法:一、复试工作组织(一)复试形式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进行,具体复试方式详见我校各招生学院公布的招生学科(专业)复试方案。(https://www.gs.stu.edu.cn/list/81/post/2da28847-bdd9-406e-be91-a9be36e4a880)(二)复试方案各招生学院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各招生学科(专业)复试方案并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发布通知,复试方案包含复试方式、复试时间、复试分数线、复试内容、复试流程、评分标准、初试和复试成绩占比、录取办法以及联系方式等信息,考生须及时查看相关学院网站通知。(三)资格审查各招生学院严格考生资格审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严防替考,严防作弊。考生应按各招生学院的通知要求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并备好原件供资格审查使用。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以下材料:1.身份证(正反面):信息是否与本人相符。2.成绩单: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公章的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原件)。3.应届本科毕业生:审查学生证。4.往届本科毕业生:审查毕业证和学位证(境外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5.同等学力考生:其中高职高专生审查专科毕业证书和8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本科结业生审查本科结业证书等。6.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交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交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7.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加盖相关部门公章的《汕头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1)(由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出具并盖章)。8.原则上所有非全日制考生均需是在职定向人员。非全日制考生审查《汕头大学2025年非全日制考生资格审查表》(附件2),其中MBA、MPA、教育管理(代码:045101)考生须是: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学院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9.各招生学院于复试前组织考生亲笔签署《汕头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并交招生学院留存。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本单位复试规则、考场规则及考生复试前所签署的《汕头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10.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工作证书或《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四)复试内容1.考生按照各招生学院要求参加复试。复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英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满分为100分。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 分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2.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时间为每科3小时,各科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加试科目等信息详见各招生学科(专业)的复试方案。(五)复试考核及进程安排复试考核由各招生学院组织,具体安排请留意其官网、官微公布的通知。二、调剂我校部分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相关学科专业将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和有关政策依据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对外公布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各学院网站通知,我校2025年复试调剂工作办法另行发布。三、录取相关规定(一)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凡复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由各学科(专业)按权重折算初试、复试成绩得出总成绩。各学科(专业)根据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首先从专业第一志愿报考的复试及格考生中录取,其次再从专业非第一志愿报考的复试及格考生中调剂录取。总成绩并列且正好处于专业录取名额边缘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4.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资格者。四、公示复试结果经研究生院核准后于规定时间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复试结束后最终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期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最终录取名单须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五、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文件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及各招生学院网站上发布的通知。六、咨询、申诉及监督(一)咨询汕头大学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见《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http://www.gs.stu.edu.cn/list/17/post/91e08844-f9f2-4e52-adc9-fca102f4ff50)。(二)申诉申请人对招生学院硕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请实名向招生学院以书面形式提出,招生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院招生办提起申诉。(三)监督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电话:0754-86502424,邮箱:o_yzb@stu.edu.cn附件:1.汕头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2.汕头大学2025年非全日制考生资格审查表3.汕头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2025-09-02 16:41:28
-
集美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复试录取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择优录取、按需招生、宁缺毋滥。二、复试录取的组织与领导1.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学校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复试期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2.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做好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全程巡视监督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3.复试小组负责制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同一专业不同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复试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应统一标准。复试内容将围绕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4.招生学院根据教育部规定和学校相关要求制订本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后,在复试工作开展前于学院网站公布。三、复试资格审查考生须以报考时的信息为准,在复试前向招生学院提交以下复试资格审查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初试准考证。2.应届生提供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还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3.在读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供2025年9月1日前可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4.考生情况调查表(可从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开具,应届毕业生由本科就读学院审查开具)。5.《集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可从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考生本人亲笔签字)。6.各招生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招生学院对上述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凡未按时间提交审查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四、复试基本要求1.除推荐免试生外,拟录取的考生均须符合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要求,并参加复试考核。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确定各专业复试人员名单,差额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2至1:1.5之间。其中,第一志愿原则上按网络远程复试150%,现场复试120%的差额比例进行复试,上线人数不足差额比例规定人数的专业,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农学、工学相关专业和调剂计划数较少的专业可申请适度提高差额复试比例,经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批后实施。五、复试形式、时间、内容和要求1.复试形式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性的前提下,自主确定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原则上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2.复试时间3月26日后陆续开始,具体时间由各招生学院确定,请各考生以各招生学院网站通知为准。3.复试内容复试考核主要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专业基础和能力(技能)考核三个部分。其中,采取现场复试的,主要以笔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学院也可将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纳入面试环节,具体以各招生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为准。复试过程将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招生学院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会计硕士和工商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安排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复试要求(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5分,综合素质测试25~45分,专业能力测试40~60分。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的权重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确定。(2)同等学力考生,要按照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科目选取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进行排名,但加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视为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3)考生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采取现场复试的原则上初试成绩权重和复试成绩权重各占50%;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原则上初试成绩权重占70%,复试成绩权重占30%。如遇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考生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统考科目总分等高低进行排列。(4)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并签名。复试过程须全程做好详细记录、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复试试题、复试提纲和考生作答情况记录由各学院妥善保存备查,复试评分表(须有复试小组组长签字)、评分记录、复试记录本、录音、录像交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统一保存,保存期为三年。(5)招生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组织一次或多次复试,复试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应统一标准。六、调剂1.第一志愿录取人数少于统考招生计划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复试申请。2.招生学院必须根据教育部、学校的规定制定调剂生选拔规则,经集体研究后确定入围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3.招生学院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学院网站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调剂时间、调剂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工作程序、复试办法(含考生计入复试的遴选规则),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4.需要调剂的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长为24小时,锁定时间截止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将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修改相关调剂志愿。5.调剂生应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全日制考生与非全日制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6.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接收定向就业考生,录取为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不享受学校奖助学金。7.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和专业完全相同、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8.申请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政策和我校基本调剂要求:(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招生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国家A区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4)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6)各学院规定的其他调剂接收条件。七、录取流程1.各专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学校招生办公室。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2.拟录取考生名单以学院纸质盖章版为准。各招生学院可报送候补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按先后顺序排列,以便学校进行宏观调控招生计划时作为参考。3.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4.取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应于5月9日前向招生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和《集美大学研究生体检诚信承诺书》(体检项目要求和承诺书可从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体检达不到录取要求的,将取消录取资格;考生提交的体检报告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的,将按规定予以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5.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上公布,接受广大考生的监督。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考生如有疑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提出。6.拟录取名单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查合格后,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被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7.新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后可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填写《集美大学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八、招生计划管理各招生学院应严格遵循学校招生计划的规范性和权威性,切实保障招生工作有序推进。各学院在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内,可根据生源实际对本学院的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招生计划进行适当、合理的调整,调整后的招生计划须经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议通过,报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全日制学术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学校招生办公室将依据各专业实际录取进展,建立招生指标动态调整机制,相关信息将通过学校招生办公室官网及时向社会发布。九、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1.招生学院要认真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不得随意更改。对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和相关单位协商解决。2.学校招生办公室将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录取复核,对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3.在复试录取期间,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学校招生办公室将派工作人员采取到复试现场巡视检查,并通过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进行监督,对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有效监督。4.招生学院应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透明度。在学院网站设立研究生招生专栏,公布复试方案、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5.招生学院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对违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规定的单位、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6.招生学院要规范考生申诉机制,畅通考生申诉渠道,应设立申诉电话,并在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对社会公布,学院接到考生申诉应及时妥善处理。7.实行复议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学校招生办公室在规定时限内均可接受考生的各类投诉、申诉,对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于5个工作日内反馈投诉人或申诉人。8.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592-6181580(纪委)、0592-6182393(招生办公室),投诉邮箱:jiwei@jmu.edu.cn。十、附则本办法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相关规定若与上级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2025-09-03 14:45:06
-
河海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报名及复试录取工作通知教育部统一部署的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是全国推免工作信息备案公开与考生网上报考录取的唯一指定平台。所有具备推免资格的考生,均需通过该系统完成河海大学志愿填报、复试通知确认及待录取通知确认等关键操作。现将我校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的网上报名、复试及录取相关安排通知如下:一、网上报名安排1.时间节点与前期准备:自 9 月 22 日上午 9:00 起,已获得本科就读院校推免资格的考生,需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按系统提示逐项规范填报志愿信息;为规避报名高峰时段系统拥堵,考生可于 9 月 18 日提前登录系统,完成账号注册、网上缴费等前期准备工作。2.志愿填报限额:所有推免生(含直博生,无论本科就读于河海大学还是外校),在填报我校志愿时,最多可选择三个不同专业作为报考志愿,志愿顺序由考生根据自身意愿确定。3.未提前申请者的报名说明:未参与我校前期推免预申请的考生,仍可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提交正式报名申请;我校各学院(系)将结合本单位招生计划、学科需求及报名考生整体情况,自主判断是否向其发放复试通知及组织考核,具体进展需以各学院(系)官网发布的通知为准。二、复试相关要求1.复试通知发放与确认:自 9 月 23 日上午 9:00 起,我校各学院(系)将根据考生报名先后顺序及材料审核结果,分批次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发放复试通知;考生最终参与复试的学科专业,以其在系统内 “确认复试” 的专业为准。考生须在系统规定时限内完成复试通知的接收与确认,逾期未操作的,学校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取消该通知。2.复试组织与考核标准:各学院(系)将依据本单位制定的《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细则全文可在各学院(系)官网查询)组织复试考核,考核内容涵盖专业基础、科研潜力、综合素质等维度;对考核合格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录取候选名单,考核不合格的考生直接排除在录取范围之外。3.复试细节咨询:关于复试的具体时间、考核形式(线上 / 线下)、参考资料、流程安排等细节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报考学院(系)的招生工作联系人,获取精准答复。三、录取流程与规则1.待录取通知发放与确认:自 9 月 25 日上午 9:00 起,各学院(系)将根据考生复试考核成绩排名,分批次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系统指定时间内完成待录取通知的接收与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学校将取消该待录取资格,相关学院(系)可根据剩余招生计划开展补录工作。需特别说明的是,我校不再向考生发放纸质版 “推免接收函”,所有录取相关确认均以系统记录为准。2.待录取确认的唯一性: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规定,考生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仅能确认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请考生结合自身规划谨慎填报、诚信履约,一旦确认我校待录取通知,将无法更改至其他院校。3.公示与备案流程:已确认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我校将在 10 月下旬于研究生院官网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报送江苏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报教育部备案。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无需参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环节,直接进入入学准备阶段。四、其他注意事项1.录取资格复审与取消情形:在正式发放录取通知书前,我校将对拟录取考生开展两项关键审查:一是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二是报名材料真实性与资格合规性复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将直接取消录取资格:(1)考生提交的个人简历、成绩单、获奖证明等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伪造、篡改、隐瞒等弄虚作假行为;(2)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如存在违法违规记录、违背公序良俗行为等);(3)考生在 2026 年入学前未能按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或在本科阶段受到学校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4)考生本科就读院校因特殊原因取消其推免资格。2.信息获取与通讯保障:请考生持续关注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s://gs.hhu.edu.cn/)及报考学院(系)官网的最新通知,及时了解流程调整;同时建议考生相互转告重要时间节点,并保持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邮箱等通讯方式畅通,避免因信息遗漏或联系不上影响报考进度。五、联系方式1.河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 1 号邮政编码:210024联系电话:025-83786303电子邮箱:hhuyzb@hhu.edu.cn2.2026 年各研究生招生院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水文水资源学院:联系人许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6614;(2)水利水电学院:联系人柳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6501;(3)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联系人施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7560;(4)水科学研究院、水资源高效利用与工程安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7270;(5)水灾害防御全国重点实验室、长江保护与绿色发展研究院: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72097;(6)土木与交通学院:联系人夏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6634;(7)精细爆破全国重点实验室:联系人夏老师,联系电话 18868115985;(8)环境学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6697;(9)流域水循环与水安全全国重点实验室:联系人程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6697;(10)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 025-58099096;(11)计算机与软件学院: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 025-58099136;(12)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联系人章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6410;(13)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俞老师,联系电话 025-58099141;(14)农业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陆老师,联系电话 025-58099569;(15)机电工程学院: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 0519-85191981;(16)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 0519-85192040;(17)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联系人牛老师,联系电话 0519-85195630;(18)新能源学院: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 0519-85195265;(19)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0519-85195363;(20)海洋学院:联系人殷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7813;(21)地理与遥感学院: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 025-52158923;(22)数学学院:联系人董老师,联系电话 025-58099160;(23)商学院: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 025-58099220;(24)经济与金融学院:联系人戴老师,联系电话 0519-81230713;(25)公共管理学院:联系人田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7376;(26)法学院: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7371;(27)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7851;(28)外国语学院:联系人钱老师,联系电话 025-58099462;(29)体育系: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7655;(30)卓越工程师学院: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7521;(31)河海里尔学院: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0519-85195525;(32)前沿交叉科学研究院: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7270。2025-09-24 11:15:45
-
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
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
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 其他人都在看
- 热门推荐
-
西安交通大学2025年入学MBA(05金融方向、06数字金融与企业创投管理方向)全国联考报考指南 -
12024年内蒙古财经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含MBA)
-
2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2025年工程管理硕士(MEM) 招收调剂通知
-
3东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 2025年四次调剂复试流程
-
4复旦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阶段考生须知
-
5中央财经大学2024年非全日制审计硕士(MAud)接收调剂考生的通知
-
62025年MPAcc招生录取政审调档通知
-
72025年山东财经大学MBA学院调剂复试通知
-
82025年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工程管理硕士(MEM)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
9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4年旅游管理专硕MTA项目意向登记公告
- 2026管理类联考-工商管理(MBA)备考交流群:1030838237
- 2026管理类联考-公共管理(MPA)备考交流群:1031486399
- 2026管理类联考-工程管理(MEM)备考交流群:1003731121
- 2026管理类联考-旅游管理(MTA)备考交流群:1031430494
- 2026管理类联考-会计专硕(MPAcc)备考交流群:1003173234
- 2026管理类联考-审计专硕(MAud)备考交流群:1004190978
- 2026管理类联考-图书情报(MLIS)备考交流群:1035381514
- 2026管理类联考199复试调剂交流群:827931220
- 获取报者资讯
- 了解院校活动
- 学习备考干货
- 研究上岸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