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南方医科大学考点公告
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考生在选择南方医科大学报考点(代码4424)时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 报考点接受报名范围
1.我校报考点代码为4424。本考点仅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南方医科大学(广州市内范围内)的考生,报考考生应按照就近原则选择报考点,同时由于我校考点容量有限,只能优先保证符合条件考生在我校考点考试。
2.报考南方医科大学并选择我校考点的考生,需满足下列三点条件之一:
(1)应届毕业生:广州市户籍或就读于广州市内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往届毕业生:广州市户籍或在广州市工作(须提供近三个月以上的广州市社保(医保)或公积金缴费证明,在网上确认时提交审核)的往届本科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考生。
(3)在广州市实习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确认时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①在读证明(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在校研究生须提供就读单位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②工作证明(工作单位在广州市);③提供就读高校实习派出部门开具的派遣证明和所在实习管理部门开具的接收证明(证明须含实习时间段)。凡未提供相应材料的不能在本考点网上确认。
二 报考条件
具体请查看我校招生简章要求。
三 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
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10月12日,每天9:00-22:00。
正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10月28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不含推免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填报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缴费
考生核准报名信息、成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报名截止前,通过研招网“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逾期一律不再接受补缴费。
4.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研招网自动生成报考信息,考生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关键信息不能更改。错填关键信息的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先取消报名再重新报名,并重新缴纳报考费(已缴费用网报结束后系统自动退还),逾期不再修改。
5.考生请务必牢记网报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供打印准考证等功能使用,我校无法提供登录系统的任何信息查询。
6.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本报考点规定的方式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具体确认安排请留意本报考点10月底发出的确认公告。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核对并确认其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四 准考证和考场注意事项
1.考生须于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
(网址:http://yz.chsi.com.cn)
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2.本考点考场安排会在考前公布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见文末),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有关注意事项。
五 说明
1.报考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代码为125200]且报考点在广州市的考生,必须选择广州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报名。
2.今年具体确认安排请于10月底前留意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
(http://portal.smu.edu.cn/yzw/)的考点确认公告。
逾期未进行信息确认的,其报名程序未完成,将不予准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在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考生可上网查看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六 考点联系方式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61648036,61648841
联系人:朱老师,周老师
地址:广州市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详情请查看我校研招网(http://portal.smu.edu.cn/yzw/)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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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北京语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笔试考生须知我校“梧桐英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北京语言大学—爱奥尼亚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招生考试笔试将于2025年6月24日上午进行,为了确保考试过程平稳顺利,现将需要考生注意的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地点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笔试考场设在教二楼。二、考前准备考生需要提前准备好本人以下材料:①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②准考证(自行下载打印,详见通知);注意: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否则,一经发现将按违规处理。三、考生入场、离场1.入口地点考生入口:由学校东门或南门进校。注意:考生凭身份证入校,本校不安排考生提前查看考场,考试期间不允许校外车辆(含出租车)进入校园,请考生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学校。2.入场时间考生进入考场:上午8:00开始。3.考后离场考试结束后,经监考老师同意后考生自行离场。四、考场要求1.考生只准携带考试规定以内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如携带以上物品,需存放在考场外指定位置。携带违规物品入场一经发现,将按违规处理。2.考生在考场内不得传递文具、用品等;可以举手向监考员问询,不要跟其他考生说话,否则将按作弊处理。3.考生手机须放在考点规定的指定位置,并要处于关闭状态,包括闹铃等提醒设置都要关闭。否则,一经发现将按违规处理。4.如遇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考生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5.考生不可自备草稿纸,只允许使用考点准备的专用草稿纸。否则,一经发现将按违规处理,取消考生考试成绩。最后,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附件:考场规则.pdf2025-08-08 18: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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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一、总则(一)硕博连读选拔是指从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读学术型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二)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在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进行。申请者原则上不得跨学科申请硕博连读。(三)硕博连读名额由学校根据当年博士招生计划进行分配,纳入当年招生计划。二、组织管理(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制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协调和监管各招生学院开展各项工作,同时主动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按要求组织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和面试考核专家组,并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工作。材料审核专家组和面试考核专家组均应包括至少5名政治过硬、责任心强、为人公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招生专业所在学科的博士生导师或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的教师,其中材料审核专家组中的学术委员会委员不少于专家总人数的3/5。三、选拔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有效的基本原则,坚持“全面考核、素质优先、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选拔原则,重点考察学生对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知识进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其科研潜质。四、选拔条件硕博连读申请者须符合如下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全日制二年级在读学术硕士研究生。(三)本硕博贯通培养项目全日制一、二年级在读学术硕士研究生。(四)按培养计划修完全部硕士生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硕士课程平均成绩80分以上,所有课程不得有补考或重考。(五)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较强的外国语交流能力,能提供至少一项以下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者优先考虑,包括:1.托福(TOEFL:72 分及以上);2.雅思(IELTS:5.5 分及以上);3.大学英语六级证书(CET-6:425 分及以上);4.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TEM4或TEM8)考试合格证书;5.WSK(PETS5)考试合格证书。如申请者无上述证书,则必须通过学校硕士生学位外语课程考试。 (六)具备继续培养、深造的素质和潜力,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七)身体健康,符合博士生的体检标准。(八)经硕士生指导教师推荐和报考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同意。五、选拔程序(一)网上报名即日起至2025年2月10日12:00前,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网址:http://yz.shou.edu.cn/xscx/ )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时须在“考试方式”中选择硕博连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确认填写信息无误并提交,逾期未完成报名信息提交者,则视为自愿放弃报名。(二)材料提交申请人须在2025年3月10日15:00前,按照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实施细则要求,将所有材料装袋提交至报考专业所在学院,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者,不予进入硕博连读的后续程序,纸质材料请自备底稿,恕不退还。材料均用A4纸并按以下顺序排列以便审核,须在材料袋上注明“硕博连读”博士报考材料和材料清单。1.硕博连读申请表1份(报名系统在线打印并签字确认);2.《上海海洋大学硕博连读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1份(详见附件1);3.在读硕士导师书面推荐信及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信(详见附件2);4.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1份;5.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6.个人陈述书1份(详见附件3),内容包括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生期间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计划等;7.报名截止日前五年内,已获得的专利、学术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论文提供正文首页,如论文被SCI、EI、SSCI等数据库收录,需提供相应检索证明,专著复印件需包括封面和版权页)以上材料2—材料7,还需扫描在一个pdf文件中(文件命名方式:考生姓名+硕博连读报考材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此电子版报名材料。(三)材料审核1.报考资格审核。学院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应终止其申请程序。2.报考导师评价。学院将通过审核的申请人材料提交至报考导师,导师对申请人给出书面评价意见。3.专家组审核。材料审核专家组成员对申请人材料进行综合评价,并结合报考导师评价意见,提出各位考生的审核意见和进入面试考核人员的建议名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材料审核专家组提出的建议名单进行审定。(四)综合考核1.综合考核包含笔试考核和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原则上进入综合考核人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5。2.各招生学院根据不同学科培养需求,制定相应的面试考核实施办法,明确人才选拔的评价标准,主要对申请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理论水平、科研能力、学术潜力、外语水平和身体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对申请人是否具有攻读博士学位的能力做出明确评议。3.面试考核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面试全程必须录音、录像,考核过程应严格进行记录,所有材料应妥善留存。六、录取(一)录取成绩录取成绩包含材料审核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各招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申请人录取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送研究生院。(二)录取原则1.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情况,任一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七、其它(一)无论是否录取,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报考材料一律不退还。(二)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如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在申请和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申请人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三)对于在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相关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四)新生入学时均需进行体检,未达到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五)凡涉及报考、录取等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当年最新文件为准。(六)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https://yjs.shou.edu.cn/14263/list.htm 八、咨询方式联系人:郭老师 陈老师咨询电话:021-61900053电子邮箱:yjsb@shou.edu.cn办学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沪城环路999号邮政编码:201306附件:1.《上海海洋大学硕博连读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doc2.《上海海洋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表》.doc3.《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书》.doc2025-08-20 10: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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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相关事项通知各位考生:我校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复核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初试成绩查询202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月24日(星期一)9:00起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查询本人成绩。二、初试成绩复核1.考生如对统考科目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于2月24日(星期一)9:00至2月25日(星期二)16:00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hmeea.edu.cn)申请成绩复核,详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告(https://mp.weixin.qq.com/s/OaN_vNMYK3uY-xEAhOie6w)2.考生如对自命题科目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于2月24日(星期一)14:00至2月25日(星期二)23:00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sjtu.edu.cn)—考生登录—硕士考生登录”,申请成绩复核。2月27日(星期四)10:00起考生可再次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sjtu.edu.cn)查看成绩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答题纸姓名、考生编号是否与考生本人对应,考生答卷有无漏评、漏阅,小题得分是否有加分错、登分错,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不重新评阅答卷。复核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核科目成绩总分。不得查阅答卷。三、其他1.考生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sjtu.edu.cn)申请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核账号说明:用户名为本人报名时所用证件号码(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等),初始密码为本人考生编号(15位),请及时修改。若忘记密码,请点击“忘记密码”找回。2. 研招办联系方式:021-62821069,yzb-ss@sjtu.edu.cn招生学院联系方式:https://yzb.sjtu.edu.cn/zsjz/sszs?c=231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2025-02-192025-06-24 14: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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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民族大学商学院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按照《西南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校发〔2016〕79号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本实施细则,相关内容如下:一、基本原则(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二)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学生在学期间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三)科学分配推免名额。充分发挥推免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主动对接国家发展战略,优化推免名额分配办法,对国家发展急需的相关学科专业给予重点支持。(四)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五)切实保障学生自主报考。支持推免生校际交流,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二、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组 长:康杰、龚浩副组长:陈丽霖、管艳萍成 员:姚珣、冯旭、李阳珍、周轶英、 胡文君、叶樊妮、陈训波、 赵新军、邓添予、吴春春、曹天舒、娜孜拉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按学校要求统筹开展,接受学校检查、监督和指导;制定本学院推免生实施细则,负责推免生政策解释,审查复核学生成绩和各类成果、奖励,遴选本学院推免生初选名单,接受学生咨询或申诉,根据推免工作要求按期报送相关材料等。三、名额分配根据学校分配给学院的推免指标数,以各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占比学院应届毕业生总数初步测算分配名额,结合教育部精神和学院实际情况分配名额到各专业。具体名额分配情况待学校进一步通知。四、基本条件(一)我院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按培养方案要求已修的必修课程无补考和重修,且平均绩点在本年级本专业符合条件学生中排名前10%之内。(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六)品行表现优良,在校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七)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应符合报考六级要求。(八)特殊学术专长学生申请推免。1.基本条件与普通学生要求一致。2.推免学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B类及以上期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论文级别以科技处认定为准);或参加A+类学科竞赛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且排名第一(学科竞赛分类参照获奖当年学校立项公示的《学科竞赛立项项目一览表》进行项目分类)。五、工作程序(一)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根据通知要求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二)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对推免生资格、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初审后,对学业成绩、创新创业活动成绩和社会活动成绩进行核实,确定出综合成绩。(三)对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申请者,经3名及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并经各学院成立的不少于5人的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鉴定(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均需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同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学生名单及所提供的相关成果、奖励证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需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四)学院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并予以公示后,将拟推免学生名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五)推免资格的学生如放弃推免资格,须提交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承诺书并由学生所在学院存档。六、成绩计算方法(一)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创新创业活动成绩和社会活动成绩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学业成绩85分,创新创业活动成绩10分,社会活动成绩5分。(二)学业成绩计算公式:所有已修的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4.0×绩点学业成绩=×85(三)创新创业活动成绩总分不能超过10分,超过时按10分计。具体计算方法按学校《西南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20〕41号)以及《西南民族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20〕42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四)社会活动成绩总分不能超过5分。具体计算办法如下:说明:(1)校级获奖只认定落款仅含西南民族大学、或中共西南民族大学党委、或共青团西南民族大学委员会盖章的证书。(2)团体类的获奖加分由团队成员平均分担。(3)所有加分项目需要提供证书原件,且请保证证书真实性,一切造假行为的学生,都将被取消免研资格。(4)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领导小组集体磋商,并负责解释。七、管理与监督(一)学生对排名测算及最终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学院公示期间书面提请复议,逾期不予受理。学院组织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二)为确保推免工作政策规定透明、信息公开、申诉渠道畅通,切实保证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学院推免工作联系电话:028-85722711,E-mail:38032415@qq.com,办公地点:北区行政楼506办公室(三)对在推免工作过程中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并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已入学的,将有关查实情况通报录取学校,由录取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四)如学院在推免工作中发现有审查不严、违反操作程序、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进行严肃处理。八、说明(一)“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的推荐遴选工作由学校团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二) 在综合成绩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学院优先考虑英语等级考试成绩较高的学生。(三) 本细则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西南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商学院)审定稿.docx】2025-08-19 16: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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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有关事项的说明2025 年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 “骨干计划”)的资格审核与报名工作,将于 10 月 15 日正式开启。为帮助考生清晰了解报考相关要求,确保报名流程顺利推进,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资格申请与报名流程有意向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需先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属的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登录路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首页 → 找到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 入口,平台网址为:https://mz.chsi.com.cn/mzjh/stu/),在线提交个人申请信息及相关材料(材料清单可参考往年发布的通知要求提前准备)。考生提交的申请信息,需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线上方式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后续报名环节。需特别注意的是,该资格审核平台的开放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5 日上午 8 点至 10 月 26 日晚上 22 点,仅在此时间段内接受申请信息提交。考生务必在截止时间前完成信息填报,提交后需定期登录平台查看审核结果,若审核未通过,可根据反馈及时补充材料;若无法通过资格审核,需尽快调整报考方向,改报普通研究生计划。二、骨干计划普通计划招生对象范围生源地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包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此外,在上述地区实际工作满 3 年,且报名时仍在当地岗位工作的汉族考生,也可报考。生源地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的少数民族考生;同时,河北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湖北省、湖南省(其中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纳入范围)内,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及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中,国务院明确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满 3 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同样符合报考条件。在西藏班、新疆班中承担教学任务或管理工作的教职工;另外,参与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且在西藏地区工作已满 5 年及以上的毕业生,也可报考骨干计划。三、复试分数线划定规则调整自 2025 年起,骨干计划普通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分数线,将不再采用统一划线方式,而是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的特点与需求,分别划定对应分数线,更贴合各专业的人才选拔标准。四、报考与调剂相关规定报考骨干计划的硕士研究生考生,不可同时兼报硕士研究生普通计划,需在两类计划中选择其一报考。在后续调剂阶段,骨干计划考生仅能在骨干计划范围内进行调剂,且调剂时需严格符合相关专项计划的报考要求,不得跨计划调剂至普通计划。咨询方式若考生在报考过程中遇到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获取帮助,联系电话:025-843031622025-08-28 11: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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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条形码粘贴说明为全面实施自命题网上阅卷工作,我校自2024年开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自命题科目采取“在答题纸指定位置由考生本人粘贴条形码”的方式进行。我校自命题科目在试题袋正面为每位考生提供四张答题纸条形码,考生拿到自命题试题信封后,请按如下步骤操作。一、核对信息试卷袋上的考生信息标签分为两部分,上面部分为考生信息,下面部分为需要粘贴到答题纸上的条形码。请认真核对试题信封上的考生编号、考生姓名、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考单位等信息,见下图。如条形码信息有误,请不要粘贴,在确认无误后,再进行后续粘贴步骤。二、填写个人信息并张贴条形码首先,请考生在每张答题纸上填写个人信息(姓名、考生编号、报考专业、考试科目等);然后,请将无误的条形码按照编号顺序,分别粘贴到第一张、第二张、第三张和第四张答题纸的条形码框中。条形码有先后之分,在粘贴条形码时,必须按照对应顺序进行粘贴,将条形码粘贴到对应答题纸贴码框,不能错贴、漏贴。如果答题纸(或答题纸加页)没有贴码框,请统一粘贴在左上角,不能超过装订线,不能遮盖考生信息,不能覆盖答题信息,见下图。三、特殊科目答题纸及条形码粘贴设计类自命题科目912<基础技能测试(4小时)>请使用我校自命题试卷袋内的素描纸(或宣纸、A4纸)作答,请将考生编号和姓名写在作品图纸右下角,无需粘贴条形码。四、特殊情况处理1. 每个信封袋上有4张条形码,如果考场所发答题纸只有3张,没有第四张答题纸,那么请将“第4张条形码”保留在信封袋上。2. 如果考场所发答题纸为4张的,但实际作答只使用了1张/2张/3张答题纸,剩余未作答空白答题纸也需要粘贴对应条形码。3. 如果使用了5张及以上答题纸,超出的答题纸没有对应条形码,那么第五张及以上答题纸不用粘贴条形码,只需填写姓名、专业、考生编号,由学校后期处理。4. 如果条形码上的个人考试信息有误,先不要粘贴,由学校后期处理。5. 如果条形码部分损坏但不影响粘贴的,请正常粘贴到答题纸上。如果条形码损坏导致无法粘贴的,先不粘贴,由学校后期处理。6. 如果不小心贴错、贴坏、漏贴,无须其他操作,正常作答,由学校后期处理。7. 如果信封上的条形码缺失或不全(每科目为4张条形码),先不粘贴,正确填写本人姓名、专业、考生编号,无须其他操作,正常作答,由学校后期处理。2025-09-01 11: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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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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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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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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