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各位考生:
感谢您申请中国农业大学MBA项目!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5〕4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顺利开展,结合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特点,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为切实保障研究生招生工作质量,我校MBA中心特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下进行,该小组由学院中心领导、导师代表组成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保2025年招生录取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工作小组在招生工作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录取原则,全面衡量考生情况,择优录取,做到及时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办法、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联考复试分数线为:工商管理硕士(125100)
总分≥151分,英语≥40分,综合能力≥90分
满足以上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取得我校MBA复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中国农业大学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复试名单》
请登录研究生招生申请系统,前往“通知公告”栏目查看
(https://yzk.cau.edu.cn)
注:
1、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请各位考生在复试阶段保持手机畅通。
3、我校MBA中心不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调剂。
三、复试程序
复试信息确认
考生请在3月18日18:00前登录我校报考服务系统
(https://yzk.cau.edu.cn)
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进入后点击“确认参加复试”按钮,提交复试审查材料并缴纳复试费。逾期未进行复试确认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MBA中心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的数据比对)等方式对考生的复试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复试材料齐全、合格方能进入复试。因未及时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而造成不能参加复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复试方式及时间
(1)复试采用现场方式开展,包括笔试和面试;
(2)考生参加复试时须遵守《复试考场规则》,请提前做好准备;
(3)复试考核时间为2025年3月22日和23日两天,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完成复试。
复试现场,需交材料清单如下:
(1)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封面(附件3下载);
(2)联考成绩单和准考证;
(3)中国农业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4下载);
(4)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交一份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5)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彩色复印件一份;
(6)学历认证报告一份:
①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②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文件请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供其中一项
(7)盖红章的大学成绩单(由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的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档案所在人事部门公章;档案未在工作单位的,须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的大学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8)背景材料(主要包括《推荐信》、教育类获奖证书、工作获奖证书、外语水平考级等、创业经历,海外工作或学习经历,地市级奖励等体现考生综合素质的资料复印件,非必交项);
(9)详细中文个人简历六份(一份装订)英文简历3份(一份装订)。
请将以上材料按照1-9顺序进行装订,复试现场提交进行资格审核。
四、复试安排及流程
复试时间
1、时间:2025年3月22日至23日(两天),请着正装参加面试。
2、地点:中国农业大学东校区经济管理学院节约楼(东南门入校)
3、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详细个人简历(英文2份,中文5份)、笔试文具及其他要求携带的现场资审材料。
4、要求:请复试考生8:00前到达指定考场,8:30前携带考试文具进入笔试考场,迟到15分钟(含)及以上不得进入考场。请复试考生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复试考场规则(详见附件2)。
复试安排及考核内容

五、复试成绩
录取成绩按总成绩进行排名,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确定,其中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占总成绩的50%,复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满分100分。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构成如下:
专业能力笔试:满分20分(闭卷),主要考察考生专业能力。
政治理论笔试:满分10分(闭卷),考察考生对思想政治理论的掌握和理解。
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10分,考察考生英语听说能力。
专业能力面试:满分60分,主要考察专业知识(20分)、综合素质与创新(3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10分)。
复试为差额复试,所有达到中心复试分数线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均须全程参加复试各项复试环节,否则成绩无效。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被复试专业拟录取。
六、体检与拟录取
1、复试期间暂不要求体检,体检工作安排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2、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公示,一般在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后一天发布。考生可在中国农大MBA微信公众号(CAUMBA),MBA教育中心网站
(http://mba.cau.edu.cn/)
3、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2)资审材料提交不全或提供虚假信息者;
(3)复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均需达到60分及格线才有录取资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违反考试纪律、考试作弊者;
(5)不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规定者。
七、复试费用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复试费(100元/生)。复试费缴纳后一律不办理退费,未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
(1)缴纳时间:3月18日18:00前;
(2)缴纳方式:登录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后点击“缴费”根据系统提示完成缴费。
(网址:https://yzk.cau.edu.cn/logon)
八、违规处理
1、考生出现违反本考场规则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我校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对应处理。轻则取消复试成绩,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情节严重,如替考,组织作弊等,交由公安机关依照《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处理。
2、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组织开展新生复查。如新生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入学资格或注销学籍。
3、本方案公布后如遇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4、其他未尽事宜,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九、监督检查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及研究生复试录取监督工作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巡查,监督复试过程的规范性与公平性。
学院投诉举报电话010-62738512
研究生院监督举报电话010-62732880
校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10-62736994
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十、联系我们
招生电话:62738516/6561
联 系 人:焦老师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行政楼
邮 编:10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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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安徽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5〕2号)等文件要求及安徽省研究生招生工作会议精神,为高质量保障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办法。01基本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理念,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坚持全面衡量、以德为先。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确保复试公平公正科学,改进完善考评机制,提高复试科学性和有效性。02组织管理(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由校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成立督查组,对复试和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针对本次复试工作,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组。(二)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分管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的党政负责人、纪委书记以及硕士生导师代表,一般为5-7人,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组织实施及过程监督。(三)面试考生人数较多的学科可成立若干个面试专家组。面试专家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成员5-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四)各培养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对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的档案材料进行政审和诚信评判;本单位纪委、未设纪委的培养单位党组织负责对复试各个环节进行监督。(五)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成员名单、面试专家及其分组名单、负责监督的纪检人员名单、负责政审工作的人员名单和参与复试过程的其他各种工作人员名单以及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须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备案后的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须在各单位网站公布。03复试资格(一)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120%。(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按照所报考学科(专业类别)的国家划定的A类分数线总分线降7分,单科线不降。(三)复试批次1.第一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复试标准的考生。复试标准及复试日程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不再另发复试通知。2.第二批: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培养单位进行调剂复试。我校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目录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工作办法另行发布。04复试工作安排一、复试方式本次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二、复试时间1.第一批:复试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3月31日。2.第二批:复试时间详见调剂工作办法,复试对象为调剂考生。各批次各培养单位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以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各培养单位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为准。三、复试形式1.第一批复试形式为笔试+面试。2.第二批复试形式为面试。四、复试工作安排1.资格审查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在复试中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凡未接受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需要查验的材料为:(1)准考证;(2)二代身份证;(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参加复试。(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6)科研成果、英语水平、获奖证书等证明学术才能的材料,以及各培养单位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7)复试考生本人签字的《考生诚信承诺书》(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2.复试费收取复试费按每生80元收取,缴费后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考生可于3月25日9:00起登录安徽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缴费,地址:http://gsas.ahu.edu.cn/logon,招生项目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默认用户名(准考证号),默认密码(报名时使用的证件号码)。考生登录系统后选择“复试缴费并确认”进行缴费。考生可按系统提示通过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获取验证码更改密码,更改密码后请妥善保存。3.笔试笔试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3月29日9:00-11:00,考试时长120分钟,满分100分(艺术类考试时长按艺术学院复试录取相关规定执行)。会计专硕业务课考试(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考试时间为3月28日18:00-20:00。4.面试面试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面试专家组具体实施。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科研创新、语言表达、外语听说等能力。专家组成员主要以提问的方式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专家组成员依据考生面试表现当场记名评分,每位考生的面试得分为专家组所有成员记名评分的平均分(消除组间偏差后),满分为100分。各培养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做好面试记录、评分表存档等工作。面试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面试组织程序如下:(1)面试时,考生应当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以备核查。(2)以随机方式决定考生的面试组号和面试序号,面试时随机抽题,具体办法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决定。(3)面试开始前,由面试专家组组长以抽签的方式决定该组专家的面试组号。(4)各面试专家组按抽取的组号对该组考生按面试序号进行面试。(5)各培养单位按面试分组用规定表格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送各考生面试获得的各专家评分(由组长签名纸质一份,电子档一份)及《硕士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纸质)。(6)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各面试组考生的组内平均分与组间平均分之差,对组间偏差进行统一校正;消除组间偏差后的成绩为各考生的面试得分。5.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应当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由各培养单位组织,每门课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加试的每门课程得分达到60分为合格,不计入总得分。0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加强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06录取办法一、考生总得分考生的初试总分、复试总分分别当量折算后相加即为考生总得分。考生总得分计算办法如下:1.初试卷面总分为500分的考生,初试成绩除以5之后的得分,乘以60%,即为初试当量折算分。2.初试卷面总分为300分的考生,初试成绩除以3之后的得分,乘以60%,即为初试当量折算分。3.考生复试笔试和面试总得分,换算为百分制,乘以40%,即为复试当量折算分。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的复试政治理论课成绩达到60分即为合格,其面试得分乘以40%即为复试当量折算分;会计硕士的复试政治理论课成绩达到60分即为合格,复试专业课(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笔试得分与面试得分之和除以2,乘以40%,即为复试当量折算分。4.考生总得分为初试当量折算分与复试当量折算分之和。5.政策性加分,计入初试成绩总分,折算为百分制乘以60%后计入考生总得分(符合教育部加分规定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向我校研招办提交书面证明材料)。6.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二、排序方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各培养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招生计划、总得分高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的总得分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总分高低依次录取;考生的总得分、初试成绩总分均相同时,按面试得分高低依次录取)。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1.复试笔试、面试或加试得分低于60分的;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3.已接受其它招生单位“待录取”的;4.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提供虚假信息的;5.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07体检拟录取考生在开学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08信息公开(一)学校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对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网址:http://yz.ahu.edu.cn)。(二)各培养单位应在复试录取阶段,在本单位网站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调剂工作安排、一志愿及调剂复试考生成绩等有关信息。(三)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全过程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由纪检督查组统一受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监督电话:0551—63861581,电子邮箱:jwb@ahu.edu.cn)。09纪律要求(一)各培养单位要健全复试录取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严把质量关,要加强对复试过程及复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与领导,对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负责。(二)各培养单位须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三)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四)各专业的复试过程须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各环节有据可查,录音录像保存时间不少于一年。10其他事项(一)考生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二)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追究。(三)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按复试批次先后依考生总得分高低排序确定。(四)我校研究生教育多校区办学,全日制研究生住宿实行申请制。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卓越工程师项目、滁州研究院、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能源研究院、环境研究院、中科院合肥物质研究院和合肥师范学院等联合培养研究生第一阶段(第一学年)在学校完成课程学习,可申请学校住宿;第二阶段在联培单位进行实践锻炼、科学研究,学校不安排住宿。(五)我校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将在各批次考生复试结束后在拟录取考生中择优遴选。有意向参与的考生可在拟录取后关注各培养单位遴选公告。(六)各培养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及其实施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本方案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1—63861850)。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安徽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2025-08-11 14: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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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杭州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严格复试、调剂、录取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德为先;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及时发布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信息,畅通咨询沟通渠道,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优化服务,确保考生权益。二、组织管理(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相应工作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以及监督等工作。(二)学院根据实际需要成立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和若干复试小组,开展具体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实行组长负责制,另设秘书1人,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完成身份验证、协调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三)校院两级监察组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巡查、有效监督,对复试组织实施过程中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纪律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监督。三、复试工作(一)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拟于3月下旬进行复试,具体时间与安排以学院官网发布的《复试通知书》为准。(二)复试分数线确定原则1.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应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合格生源充足(一志愿上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120%)的专业可根据招生计划再划定复试分数线。一志愿上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150%的专业,一般不再调剂。2.采用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参照所报考专业A类考生国家复试分数线总分降16分划定,不设单科线。4.同一专业(方向)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标准和分数线。(三)复试形式与内容1.我院招生专业均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复试的主要方式包括笔试、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等,其中面试总时间要求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2.复试考核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素养、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外语听说能力,具体考核方式和内容见我院《复试细则》。3.外语水平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听力和口语,也可考核专业英语,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报考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5.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6.考生复试前需完成线上心理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四)复试成绩计算办法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我院复试成绩的组成部分及各部分权重为: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水平考核(笔试成绩,占40%)+综合素质考核(面试成绩,占50%)+外语水平考核(占10%)。复试成绩低于60分(未达到满分的60%,下同)即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计算公式为:(1)总成绩(初试满分为500)=(初试成绩/5)×0.6 + 复试成绩×0.4。(2)总成绩(初试满分为300)=(初试成绩/3)×0.6 + 复试成绩×0.4。(五)体检学校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被拟录取后一周内,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原件(须有体检结论)提交到拟录取学院,体检合格者方可取得入学资格。体检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如因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或者按规定予以退学处理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四、资格审核(一)复试前考生须按照《杭州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准备材料,提交学院进行资格审查。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二)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三)学校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四)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五、调剂工作(一)调剂基本条件1.考生须符合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以及相关专业调剂要求。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A类考生国家分数线,且达到我校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允许调入的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和初试统考科目以学校公布的为准。4.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5.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6.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二)调剂工作要求1.学院根据已公布的调剂有关规定开展调剂工作,将相关专业的调剂要求填入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2.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复试遴选比例一般不低于150%。3.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调剂系统开放时间截止后,统一查看考生调剂志愿。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4.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三)调剂流程1.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发布调剂缺额、调剂要求等信息。2.调剂考生登录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3.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向入围调剂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4.复试结束后,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六、录取工作(一)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根据专业(方向)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对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按照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计划数。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应分批复试、分开排序。“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排序。(二)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1.未按时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2.加试的任一门科目成绩不合格。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4.体检不合格。(三)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或调剂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复试前还需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意向书,拟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将本人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在校进行全脱产学习,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和上报。(五)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六)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经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按照学籍管理规定执行。七、信息公开公示及咨询、申诉渠道(一)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招生计划及复试、调剂、录取等信息将按照上级部门规定,主动及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学院网站和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学校研招办统一公示全校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招生在线: https://ggxy.hznu.edu.cn/zsjy/zsxx/(二)咨询及申诉渠道咨询: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 0571-28865226 邮箱: guiquansong@163.com申诉:公共管理学院纪委电话: 0571-28867053 电子邮箱:qianshan051@126.com 八、其他(一)我校及学院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学院官网、公告、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三)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本办法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四)本办法由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2025-09-04 09: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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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和湖南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要求,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二、组织机构(一)学校管理机构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校党委书记副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校纪委书记成 员:研究生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保密委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职 责: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省考试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和推进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考试招生重大事项;指导学校的研究生计划分配、组考、复试及录取等各项工作。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复试应急管理小组。1.办公室主 任:分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副主任:研究生院院长成 员:研究生院副院长、研究生院招生办人员职 责:负责执行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2.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组 长:校纪委书记成 员: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研究生院主要负责人职 责:监督、检查各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情况。3.复试应急管理小组组 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成 员:党政办公室、宣传部、保卫部、后勤管理处、信息化中心、研究生院主要负责人职 责: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统筹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后勤管理处做好复试录取过程中的公共卫生和后勤保障工作;宣传部、保卫部、信息化中心等部门配合做好舆情应对、安全保障等工作。(二)学院管理机构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 长:院长副组长: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院领导成 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研究生专干职 责: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宣传、后勤、安全等工作。2.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学院复试应急管理小组)各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复试监督小组,落实复试工作各项纪律要求,监督学院复试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做好复试过程中的应急处突工作,受理并处置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3.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从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中,随机抽取不少于5人组成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另需指派1名秘书全程记录复试情况。三、复试基本条件(一)复试考生应达到《吉首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规定。(二)符合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的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审核。(三)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生源数量低于招生计划150%的学科专业,一般应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四)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学院可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学科专业特点等划定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学院所划定的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确定的复试分数线。四、调剂(一)调剂的基本条件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B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学校调入专业的调剂报考条件。2.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详细见《吉首大学2025年接收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B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入学校上述相关专业,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学校上述相关专业学位。4.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剂到该专业。5.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方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学科专业调剂计划人数≤2人的一般不进行调剂,剩余招生计划由学校统筹。(二)调剂复试遴选规则1.申请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进行择优筛选,确定复试名单。2.申请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专业相关度、综合能力以及初试成绩择优遴选确定复试名单。3.各学院可结合学科差异性,科学制定调剂遴选规则,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4.学院制定的调剂复试遴选规则需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实施。5.学校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后,考生应在6小时内明确回复是否参加复试。如有放弃参加复试的考生,将按照遴选规则确定的排位顺序顺延通知其他考生参加复试。(三)调剂的基本程序1.研究生院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信息。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2.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3.考生在确认参加调剂复试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4.调剂复试完成后, 学院上报拟录取结果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汇总拟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通过并公示后,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6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5.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拟录取考生资格进行终审,审核未通过者,将取消录取。五、复试总体安排(一)复试时间学校硕士研究生一志愿线复试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4月7日,调剂志愿复试时间为2025年4月8日-4月20日。(二)缴纳复试费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须按缴费说明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复试费(120元/次)。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费。(三)资格审查考生在缴纳复试费后,应及时按要求向报考学院提交下列材料,各学院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工作。1.本人有效身份证。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4.应届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需提交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单。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该类考生应提交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允许申请转为报考普通计划,在提交纸质申请书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可参加普通计划的调剂复试和录取。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以报考时信息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应届生除外)、社保证明(应届生除外)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7.本人手写签名《诚信复试承诺书》。8.《吉首大学202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9.各学院规定的其他材料。(四)复试方式和内容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办法,由研究生院组织,各学院具体实施。各学院要落实好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学院要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等具体安排以学院公布的复试工作细则为准。1.专业笔试:主要为专业课考试,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复试考试科目见《吉首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专业技能等内容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以面试形式为主,具体由学院自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责任感、协作性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人文素养和心理健康情况;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的情况。3.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具体以学院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为准。4.心理测试。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心理测试,测试要求由研究生院另行通知。5.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图书情报硕士(1255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旅游管理硕士(125400)、会计硕士(125300)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按折算比例计入总成绩。6.其他专项能力测试:为充分发挥复试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查作用,各学院还可根据学科专业(领域)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其中,专业型硕士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设立专业技能水平测试内容。7.加试: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跨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是否加试专业基础课由学院确定。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不少于6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具体科目见《吉首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8.如有必要时,经学院提出、学校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六、录取(一)总成绩计算方法1.学术型硕士按下列规则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占总成绩5%、专业课笔试占总成绩10%、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占总成绩25%,计算方式如下:初试折合百分制成绩(A)=初试总成绩÷5(或3),其满分为500分成绩除以5,初试满分为300分成绩除以3;复试成绩(B)=外语能力测试成绩×5%+专业课笔试成绩×10%+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25%;总成绩=A×60%+B。2.专业型硕士按下列规则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以及专业技能测试等(其中,工商管理、会计、图书情报、旅游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且比重不低于复试成绩的10%)。具体复试内容、复试成绩构成及比例由学院确定。(二)录取规则1.各学院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按总成绩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初试成绩、统考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2.如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在本学科专业内按总成绩顺延递补拟录取;如该学科专业内无递补人员,则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调整招生计划。3.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学校发送通知后的6小时内明确是否接受拟录取。4.对存在下列情况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拟录取资格。(1)在复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2)未完整参加复试全部环节或在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加试中任一成绩不合格(原则上60分为合格分)。(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4)未通过学信网学历(学籍)校检审核或报考资格不符合学校要求。(5)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未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考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7)已被录取的新生无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逾期2周未报到。(8)入学后3个月内,各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复核不合格者。七、招生计划管理(一)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学院可根据生源实际对本单位的招生学科专业(领域)招生计划进行调整,拟录取数不得超过学院的总招生计划数,调整招生计划情况由学校对外公布。(二)推免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均包含在下达的2025年招生计划内。(三)截止4月18日,学院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统一调整。八、信息公开(一)各学院的复试实施细则、调剂实施细则需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后报研究生院统一公布。(二)学校对第一志愿和调剂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办法等信息在研究生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加分和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同时进行说明。(三)学校发布的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天。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九、体检考生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自行体检,并在拟录取公示期间,向拟录取学院提交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近三个月之内的体检报告扫描件。十、学院复试工作要求各学院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的规范管理。要建立“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一)制定复试方案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制定复试实施细则(内容包括具体的工作安排、复试时间、以及各专业或方向招生计划和复试分数线等),复试前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二)组织面试工作各复试小组应提前命制好充足的试题,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试题外泄。各复试小组应充分考虑复试人数、学科专业特点等,面试前召开会议,统一评分标准,商定面试提问程序和评定办法。对于复试考生较多的学科,可成立一个以上的复试小组。但是各复试小组应该统一标准,确保公平。各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三)组织复试笔试科目的命题、制卷、评卷工作各学院应参照学校研究生初试自命题要求命制复试试题,严格做好复试试题的命制、保管等各环节的保密工作。各学院按照初试自命题、评卷工作的基本要求和保密规定,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命题、制卷、评卷工作。要选派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命题、评卷工作,并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其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要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复试自命题各科目必须成立命题小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要对试卷内容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命题不出差错。命题人员要遵纪守法,信守承诺,保守秘密,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有近亲属和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单位硕士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其所报考专业各科试题的命题和评卷工作。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跨专业加试科目均以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名称为准。各笔试科目均应根据考试大纲(考试内容范围说明)和对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进行命题。试题应能考查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试题要有一定的区分度,难易程度要适当。试题不得有政治性的错误,并应避免出现学术界尚有争议的问题。试题必须做好保密要求,印制、封装过程要有专人监督,认真核对,严防错装漏装。考后要密封装订,统一组织教师评卷。试卷评阅要严格执行考生个人信息密封、多人分题评阅、评卷场所集中封闭管理等要求,确保评卷统分客观准确。评卷要求评分人、复查人签字。如有更改,评卷人必须在改动的地方签字。(四)做好复试培训工作各学院在复试前应组织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教育部和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文件精神,规范工作程序,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学院应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强化导师的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确保导师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学校相关工作办法规范开展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确保相关政策规定准确落实落地,坚决杜绝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自行其是,任意妄为。(五)复试场地相关要求各学院应落实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各学院的复试场地应相对独立,复试期间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复试现场。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佩戴标牌上岗工作,并将通讯工具关闭上交,集中保管;严禁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与考生或利益相关人私下接触,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十一、工作纪律及要求(一)明确工作任务各学院应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和学校关于复试工作的具体要求制定复试工作细则并报研究生院审核,明确复试、调剂相关原则、程序和要求,细化人员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二)严格录取管理各学院要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严格落实教育部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要求,规范公示内容。未经研究生院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律不得补录。(三)做实做细服务各学院要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咨询答复等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咨询畅通,安排熟悉政策、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专门值守接听考生咨询电话、受理网上问题咨询和信访举报,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合理安排复试、调剂、录取等工作时间,对于没有按时确认拟录取或复试通知的考生,学院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对待。在复试成绩公布一周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各学院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学校统一公布信访举报电子信箱和电话号码,受理考生申诉及信访举报事宜。监督电话: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0743-8561096,学校纪委办0743-8564814。(四)强化执纪问责各学院要落实好教育部、湖南省和学校招生复试工作要求,执行好回避、保密等相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十二、其他事项(一)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二)未在规定时间到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三)考生在复试中有作弊行为,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四)考生须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五)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并解释。202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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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等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工作原则(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二)坚持公平公正、信息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基础上,以德为先,突出对思想政治、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合理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招生政策和标准。二、组织机构复试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一)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计划和拟录取名单的审定、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二)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国家、浙江省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以及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的招生方案、组织开展命题工作、统筹本学院所有学位点的招生工作,做好研究生招生信息的公开,确保本学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顺利进行。(三)各学院根据按学科(专业)需求和特点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下设资格审查组和面试专家组,各组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三、复试形式2025年学校复试形式采用线上网络远程复试和线下现场复试相结合的方式,原则上同一专业须采用同一复试形式,并确保复试安排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网络远程复试主平台选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辅平台选用腾讯会议,面试过程中采用面试专家现场集中的方式。四、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校各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按国家规定的各专业A类复试分数线执行。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分数线为:1.满分500分专业:总分不低于205分,满分100分的科目,单科不低于28分;满分大于100分的科目,单科不低于45分。2.满分300分专业:总分不低于111分,满分100分的科目,单科不低于28分;满分大于100分的科目,单科不低于45分。五、复试过程管理(一)复试安排1.复试形式:由各学院根据生源组织情况自行决定,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2.复试时间及地点:一志愿复试:4月7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调剂考生复试:4月8日开始调剂复试。由各学院自行确定,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二)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各学院结合本学院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各学院自主确定差额比例,并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招生专业,一志愿复试比例以实际生源情况进行复试。(三)复试资格审查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加强资格审查,严格采用人证识别及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复试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免初试的资格审查,严防复试“替考”。对于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需在复试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并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如下材料:1.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2寸近照(电子版)。2.《复试考生政审表》与《诚信复试承诺书》。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4.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和《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学信网学历备案表》。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在“考生所在单位政审意见”栏中盖有学院党组织公章,在职人员要有该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要有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处盖章,档案在街道办事处的要有街道办事处盖章。5.报考“退役大学士兵”专项计划和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加分政策”的考生,除准备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6.考生可提供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四六级证书及操作技能证书等补充材料。以上材料均为原件。考生的报考信息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四)专业课测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线上网络远程复试的专业在面试过程中以口试方式完成。线下现场复试的专业以笔试形式进行。各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五)综合面试内容面试重点考核考生所掌握的外语水平、从事科研的能力潜力和综合素质等。要着重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创新精神。1.线下现场复试,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等。2.线上网络远程复试,学校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设计复试内容,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加强对考生学业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合理设计面试内容,提前准备充足的面试试题。面试试题需包括:考生自我介绍、英语试题、专业试题、考生与面试专家交流等四个模块。3.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在面试过程中要做到“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4.每组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学院面试秘书应做好每位考生的面试记录。5.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考核时间至少占5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考生作答情况及面试专家评分记录需一人一订,分批次分次序整理,所有复试过程材料任何人不得改动,待复试录取结束后全部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6.每批次复试可多组同时进行,每场次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小时,以免考生等待时间过长,引起考生焦虑等不稳定因素。7.对于旅游管理、公共管理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是必考科目。8.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9.在复试过程中的所有环节,需要全程录音录像。面试环节中须指定秘书对面试过程详细记录,严格面试纪律。相关录音录像和面试记录资料,按考生进行分类整理后,妥善保存。(六)调剂复试达到2025年国家规定的可调剂基本条件和学校公布的各专业调剂要求的考生均可申请调剂到我校,各学院从调剂系统中挑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1.调剂考生选拔原则(1)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考试科目,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2)对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的考生,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中必须有数学。(3)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调剂考生,若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各学院根据各专业培养需求设置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初试成绩含加分)等调剂要求,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经本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上报研究生院,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后方可公布。(4)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5)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2.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考生调剂申请。3.各学院调剂工作办法应明确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4.每次调剂系统持续开放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在发布需考生确认拟录取或复试通知时,需充分考虑考生学习、工作、休息时间等因素作出合理安排,给考生预留充裕的确认时间。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对待。(七)体检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拟录取考生在现居地二甲及以上的医院自行完成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结果原件(电子版)发至拟录取学院。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有特殊需要的学科专业(领域)可根据本学科专业(领域)特点,提出具体体检要求。(八)咨询服务1.各学院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2.采用线上网络远程复试学院要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提前联系学生模拟演练。六、复试录取成绩计算方法(一)复试成绩计算方法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百分制)的加权总和。2.复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30%+专业课测试成绩×30%+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成绩×4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总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或测试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即:总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60%+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40%七、录取(一)录取工作原则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坚持复试淘汰制度。2.坚持实事求是。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替考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严格执行下达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工作办法、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二)录取工作程序1.各学院加强对录取数据的审核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多人核对、对照校验、逐级签字、分管领导把关录取数据的审核,确保录取数据准确。2.各学院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结合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及招生计划等,提出待录取名单。3.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结束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4.拟录取考生名单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八、复试录取纪律和要求(一)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部门、学院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统筹做好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二)建立完善复试工作组织机构,做好复试工作准备,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三)切实落实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责任主体,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考试招生重大事项等。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四)进一步完善复试录取工作制度,健全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严明招生纪律,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建设,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徇私舞弊、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严肃处理。(五)各学院应加强人员管理,原则上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担任复试小组成员,并加强对考核人员的培训,提升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报考研究生的教师应回避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六)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以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并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复试结果有异议的,要做好复议工作。(七)各学院要根据《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见附件)指派专人负责复试期间舆情监控,及时汇报相关情况。(八)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负责网络复试期间网络安全、通畅、平稳,并做好网络保障和应急预案。(九)进一步优化考生服务,强化个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采取线上网络远程复试的各学院提前与复试考生联系,核实考生是否具备远程复试条件,及时帮助考生解决复试中遇到的突发问题。(十)学校研究生院公布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同时各学院须公布考生咨询及申诉电话,安排熟悉政策的工作人员专门值守接听考生咨询电话、受理网上问题反映,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咨询电话:0580-8180690学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580-2627855九、其他1.本复试工作办法按规定报浙江省主管研究生招生部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2.本办法自2025年3月21日起开始实施,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202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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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接收2026级推免生(含直博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三峡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6 年将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包含硕士研究生与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直博生”)。现将学院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安排公告如下:一、组织机构设置为保障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学院成立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推免生招生的复试组织与录取决策工作。该领导小组下设三个专项工作组,具体分工如下:资格审核组:负责对申请考生的报名材料、推免资格进行审核,确定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名单;复试专家组:负责组织复试考核工作,制定复试评分标准,对考生进行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评估;督察组:负责监督复试录取全流程,确保招生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受理考生申诉与异议。二、拟接收专业及招生计划2026 年学院推免生拟接收专业涵盖硕士研究生与直博生类别,具体专业及计划招生人数如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120100):计划接收 4 人;工商管理学(专业代码:120200):计划接收 3 人;应用经济学(专业代码:020200):计划接收 3 人;会计(专业代码:125300):计划接收 5 人;直博生(全日制)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120100):计划接收 3 人。三、“推免服务系统” 操作流程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登录)是推免生报考、复试、录取的唯一官方平台,具体操作流程如下:考生志愿填报:已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选择学院拟接收的专业并填报志愿信息;复试通知发送与确认:学院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符合资格的申请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尽快登录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考生参加复试:确认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按照学院后续发布的复试具体安排,按时参加线下复试;拟录取手续办理:学院根据复试结果,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复试合格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拟被录取的考生需在系统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特别提醒:已被学院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若违反此规定,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四、复试方式与考核内容(一)复试方式复试采用线下综合面试形式,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复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复试成绩 = 综合面试成绩 ×60% + 本科综合成绩 ×40%。(二)复试内容复试从五个维度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具体内容如下:一贯学业表现:通过审核考生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科研经历证明、学术创新活动记录、各类获奖证书等材料,评估考生过往学业基础与综合表现;专业素质: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学术研究兴趣、创新意识与创新潜力;综合素质:涵盖考生的社会实践经历(如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以及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意识、诚实守信情况等);外语水平: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读等交流的能力,评估其外语应用水平是否满足研究生阶段学习与科研需求;加试要求:跨专业申请的考生,在复试阶段无需额外加试,与本专业考生采用统一考核标准。五、复试具体安排(一)复试缴费缴费时间:考生需在 10 月 8 日(含当日)前完成复试缴费;缴费标准:复试费为 100 元 / 人;缴费说明: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考生,将无法参加复试;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的,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考生需按照学院发布的 “研究生复试费缴费流程” 完成缴费操作。(二)体检安排学院不单独组织推免生复试前体检,体检工作将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后统一进行。若新生入学体检结果不合格,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三)材料提交与资格审核提交时间:考生需在 10 月 9 日 12:00 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提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办公地点:经管楼 G1707);提交材料清单:(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复印正反面);(2)本人学生证原件(需包含完整的学籍注册信息);(3)本科阶段完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未盖章的成绩单视为无效);(4)复试费缴费成功的截图打印件;(5)能体现个人学术水平的材料(如有则提交),包括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原创性科研成果证明,以及科研经历、学术创新活动、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6)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或托福(TOEFL)、雅思(IELTS)等考试成绩报告;(7)报考直博生的考生,需额外提交《报考三峡大学攻读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该推荐书可在三峡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下载中心” 栏目下载);资格审核:学院资格审核组将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四)综合面试安排面试时间:10 月 9 日 15:00—17:30;面试地点:经管楼 G1712;面试准备: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前 10 分钟到达学院研究生办公室(G1707),抽取面试顺序号,并按顺序等候面试;面试要求: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原件,按指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遵守面试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六、招生政策说明(一)录取办法录取依据:学院按照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复试成绩 = 综合面试成绩 ×60% + 本科综合成绩 ×40%;不予录取情形: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1)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2)复试过程中被查实存在不诚信行为(如材料造假、隐瞒重要信息等)的考生;(3)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及格)的考生;(4)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二)学制与学费标准学院推免生(含硕士研究生、直博生)的学制设置及学费收取标准,详见《三峡大学接收 2026 级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考生可自行查阅了解。七、联系方式与申诉渠道(一)咨询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717—6393231;办公地点:三峡大学经管楼 G1707(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咨询时间: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考生可在此期间咨询推免生复试录取相关问题。(二)申诉渠道若考生对复试录取工作存在异议或需申诉,可拨打学院申诉电话:0717—6394531,申诉需在复试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提出,学院督察组将对申诉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三峡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 年 9 月 22 日2025-09-29 11: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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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一、各硕士招生单位制定本单位复试实施细则各硕士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复试实施细则,复试通过现场方式进行,复试时间另行通知。二、组织复试(一)考生复试注意事项1.复试名单复试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另行通知公布。复试名单公布后,考生可登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以下简称“研招系统”),点击“复试信息查询”,即可查询自己的复试资格情况。https://yanzhao.gdufs.edu.cn/kspt/2.复试通知书我校不向考生发出书面复试通知。请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登录我校研招系统点击:“确认参加复试”,并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按要求参加复试。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将不予录取。3.资格审查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复试期间须携带本人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1)到各硕士招生单位研究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见附件2,《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3。4.体检具有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表交至拟录取招生单位。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下载网址:https://yz.gdufs.edu.cn/info/1026/1026.htm)5.关于加分政策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等,其复试基本分数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加分政策执行。6.学信网审核的学籍学历问题考生在中国研招网报名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提供学生证原件的应届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具体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考生须于4月上旬向拟录取单位提交报告。因办理时间较长,请考生尽早办理,以免影响正常录取。(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二)复试时间、方式、内容及评分1.各硕士招生单位负责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时间安排复试,并提前通知考生。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录音录像,考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透露复试内容。考生如不遵守复试纪律,出现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2.复试采取现场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3.复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1)笔试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要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一致,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一般为2至3小时,具体由各单位确定。专业课笔试应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时间为每科3小时,各科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报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组织进行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2)面试①面试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包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和综合面试,其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30分,专业和综合面试70分。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专业知识基础、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面试的具体方案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各单位需要制定明确的评分标准与评分表格,并在复试工作前报研究生院备案。②面试时间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③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a.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要逐个进行面试。如果考生人数较多,面试可分组进行,但考生的分组应采取随机的方式。各小组的评分标准要保持一致。b.面试采取由考生从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由面试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三)成绩计算1.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2.复试成绩计算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复试中的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比例由招生单位确定,并在复试实施细则中提前公布。其他学科(专业)的复试成绩按以下比例计算: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3.录取总成绩计算(1)初试总分500学科: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60%/5+复试成绩×40%;(2)初试总分300学科: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60%/3+复试成绩×40%。三、调剂办法我校部分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相关学科专业将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和有关政策依据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对外公布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各学院网站通知,我校2025年复试调剂工作办法另行发布。四、录取办法(一)各招生单位应召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认真审查,集体讨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各学科(专业)拟录取的名单。(二)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复试所有环节。由招生单位严格按本学科(专业)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本学科、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录取总成绩,但是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1.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2.复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如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相关招生单位对该专业普通计划考生的初试成绩要求。(五)我校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七)体检结果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考生方能录取,体检有疑问者入学前须再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五、工作纪律(一)务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二)加强监督保障。包括实行复试考场的监察和巡视制度,广泛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六、咨询方式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电话:020-36207044,020-36773606邮箱:yanjiusheng@mail.gdufs.edu.cn七、申诉方式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20-36207065相关附件附件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5年硕士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pdf附件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pdf附件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pdf2025-09-02 15: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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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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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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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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