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
一、报考条件
在津报考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报考单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满足报考点的有关要求。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所有考生均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
填写报名信息、支付报考费,并按照所选报考点公告要求进行网上确认。
2.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所有考生均可选择在上述两个时间段内报名。预报名期间的报名结果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三、报考点选择
1.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2.就读学校在津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等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报考在津招生单位单独考试的考生,可选择天津市报考点参加考试(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必须在本校参加考试的除外)。其他选择在津报考的考生,须具有天津市户籍(含常住户口、蓝印户口、集体户口)或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实体或电子《居住证》。
3.我市共设38个报考点。设置高校报考点和区报考点各19个。各报考点负责考生的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图像信息采集、考场安排、考试组织等相关工作。
4.高校报考点分别是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天津医科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天津城建大学、天津商业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河北工业大学、中国民航大学、天津农学院、天津体育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上述19所高校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作为报考点(其中报考天津美术学院的考生,应选择天津美术学院作为报考点);报考上述19所高校的其他考生,报考点应选择所报考的学校。
例如,天津工业大学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天津大学,应选择天津工业大学报考点;天津仁爱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天津城建大学,应选择天津城建大学报考点;具有我市户籍的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南开大学,应选择南开大学报考点。
5.区报考点分别是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北辰区、滨海新区(塘沽)、滨海新区(汉沽)、滨海新区(大港)、滨海新区(油田)、静海区、武清区、宁河区、宝坻区、蓟州区的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高校报考点以外的其他考生,按照报考招生单位所属省份选择19个区报考点。为提升考试组织管理的安全性和规范化水平,报考同一招生单位考生的报考点相对集中。报考点具体安排,依据往年各招生单位报考人数与各报考点承载量确定。因报考点的标准化考场数量限制,如考生遇到报考点已满额的情况,可另选其他未满额的报考点。所有符合我市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保障考位。
例如,考生报考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校所属省份为黑龙江省,应选择河西区或滨海新区(汉沽)报考点;考生报考天津市科研院所、军事院校,应选择津南区报考点。
四、网上报名
1.凡选择天津市报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务必登录“研招网”,认真阅读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查阅招生单位招生专业目录,及时了解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单位、报考点发布的关于网上报名的全部公告信息。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网址:https://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应按招生单位和报考点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根据研招网相关规定和网上报名技术要求,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五、网上支付
1.选择天津市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10月28日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考费,获得“支付已完成”的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依据津发改价管〔2024〕16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55元。网上确认期间,各报考点一律不接受现场补缴费。
2.考生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或因网络原因,造成同一订单号多次重复支付的,重复款项由系统统一退费;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名”、未进行或未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考费由系统统一退费。一般情况下退款会在2024年12月31日前退还完毕,考生可在退款工作完毕后一个月内查询到账情况,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原因不予退费。
有关网上支付的相关问题,考生可拨打研招网客服电话(010-67410388)或通过发送邮件的方式进行咨询
(客服邮箱:kefu@chsi.com.cn)。
六、网上确认
1.选择天津市报考点的考生,均须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请考生及时关注各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时须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本市户籍证明(户口本或《居住证》)等有关补充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详见各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其他事宜
1.推荐免试生(含推免硕士生、直博生和医学类长学制转段生)均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
报名、填报志愿并按要求参加复试。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可选择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推免生无需进行网上确认。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2.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准确填写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存档)和《退出现役证》进行核验。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由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具体办法请咨询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符合我市报考条件的考生,可选择我市相关报考点参加考试。招生单位若需要考生提供相关材料,请按照招生单位要求提供。
5.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本市各报考点及招生单位,将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考生如需提供考试合理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所选报考点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及时关注研招网、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点、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7.考生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是获取报名考试信息的重要途径,自报名成功至考试前,手机号码如有更改,请及时告知报考点及招生单位,避免错过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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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录取研究生办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定向协议签订相关事宜的通知各位考生:你们好!欢迎加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已结束。根据录取工作需要,现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定向协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考生须提供由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或居住地街道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见附件),寄送至指定邮寄地址。二、体检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所有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均须进行招生体检。考生可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可使用当地体检医院的体检表或西电体检表(后附),体检项目须包含西电校医院要求的体检项目(一般项目、胸部透视或胸片、肝功全套)。如不确定体检项目包含内容的,可参考西电体检表。体检报告(须给出明确体检结论)寄送至指定邮寄地址。三、定向协议1.定向协议单位核对考生须登录https://www.kdocs.cn/etapps/query/q/c7PwVuTi 完成“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拟录取非全日制硕士定向协议单位核对”。考生应重点核对“定向单位、定向单位所在地、定向单位所在地码”三项数据,现有数据系考生报名时在报名系统自行填报的数据,如数据不完整或实际情况发生变动的,应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注意:考生填写的定向单位须与定向协议签约单位一致,定向单位所在地及所在地代码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查询2025年行政区划(见附件)后准确填写。2.定向协议书签定考生须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考生在丙方处签名,定向单位在甲方处签字盖章,一式三份将原件邮寄到指定邮寄地址(后附),学校将在开学后完成签字盖章手续。四、提交方式请根据本通知要求最晚于5月10日寄出体检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定向协议书,邮寄须使用顺丰快递(不接收到付快递、同城快递及其他快递),为防止多邮件易混淆,请一次性将所有材料放入同一个包裹邮寄。西安市内考生也可在工作日以下时间段内(8:30-11:30,14:30-17:30)送至办公室。1.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9号西科大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MBA教育中心,邮编:710071。收件人:姬老师,联系电话:029-882027972.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9-88202797、88202885五、其他注意事项1.正式录取通知书待教育部录检结束后发放。2.非全日制考生不需转个人档案,不转户口。3.学费缴纳时间和方式、入学报到等相关事宜请关注中心网站后续通知。2025-08-01 13:5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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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2026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为规范开展 2026 年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保障招生流程公平、公正、公开,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及学校实际情况,现将单独考试招生相关要求说明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报考我校 2026 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规范;3.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我校(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4.学历与工作经历需满足以下要求之一,且附加条件达标:(1)取得本科学历后,在相关岗位连续工作满 4 年及以上;(2)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含学位)者,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历;(3)需为工作单位内表现突出的业务骨干,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4)需提供 2 名相关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5)录取后需回原单位定向就业,且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紧密相关。二、招生计划与专业设置1.招生计划数量:我校 2026 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拟安排招生计划 20 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指标为准。2.专业与考试科目:关于招生专业、具体考试科目以及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可查阅附表《中央民族大学 2026 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目录》;后续各专业实际招生计划将依据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3.各学院招生详情:(1)015 药学院:开设专业为 105600 中药(不区分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包括①111 思想政治理论(单独考试)、②281 英语(单独考试)、③350 中药专业基础综合、④无指定科目,该专业拟招生 14 人;(2)004 管理学院:开设专业为 120400 公共管理学(不区分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包括①111 思想政治理论(单独考试)、②281 英语(单独考试)、③614 政治学、管理学基础、④815 行政管理学,该专业拟招生 4 人;(3)006 新闻与传播学院:开设专业为 055200 新闻与传播(不区分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包括①111 思想政治理论(单独考试)、②281 英语(单独考试)、③334 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④440 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该专业拟招生 2 人。三、报名流程安排报名工作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核心阶段,具体要求如下:(一)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1)网上预报名: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2)正式网上报名: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3)报名平台:考生需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完成报名,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信息、上传真实材料。2.报名信息填写要求:考生在填报信息时,需严格按以下规范选择:(1)招生单位:选择 “10052 中央民族大学”;(2)考试方式:选择 “23 单独考试”;(3)报考类别:选择 “12 定向就业”;(4)报名点:选择 “1152 中央民族大学”;(5)报考专业及考试科目:参照《中央民族大学 2026 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目录》填写。3.报名材料提交:(1)需提交材料清单:①《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下载);②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③考生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④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定向攻读硕士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⑤2 份专家推荐意见;⑥1 份《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2)提交方式:2025 年 10 月 28 日前,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68932544@163.com,邮件主题标注 “考生姓名 + 单考报考材料”;(3)注意事项:所有材料需提前备份,提交后不予退还;材料审查不通过或逾期未提交者,不予准考。(二)网上确认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我校将通过官方渠道发布网上确认具体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通知内容,积极配合完成确认流程,逾期无法补办。四、考试与录取规则1.考试安排:我校单独考试的初试、复试时间及流程,与全国统一考试硕士研究生的安排保持一致,具体可查阅《中央民族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录取原则:(1)在教育部招生录取政策指导下,我校自主划定单独考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合格线;(2)按照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原则,分专业结合考生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3.名单公示: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平台为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网址:http://grs.muc.edu.cn),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自然日。五、其他重要说明1.学习相关规定: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学费标准、就读校区,与对应专业全国统一考试考生一致,详情见《中央民族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定向就业要求:单独考试考生仅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录取前需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攻读硕士学位协议书》;考生因报考与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导致无法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3.报考限制:我校在职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本校单独考试。4.辅导与资料说明: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含初试、复试),不提供往年考试试题,不出售考试参考资料。5.调剂限制: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至其他招生单位或专业。6.资格审查:招生全程及入学后,我校将多次核查考生报考资格;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不限核查时间)。7.政策冲突处理:若本说明内容与教育部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一致,以教育部官方政策为准。2025-10-22 11: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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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接收全国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推免生报名公告一、报名申请对象本次接收推免生的申请对象,为中国大陆地区高等院校中符合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具备推免资格)。二、报名申请条件与要求(一)已成功获取本科就读院校授予的推荐免试资格,且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完整、办理的各项手续符合规定要求;(二)身体与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学校相关标准,综合素养表现优异;(三)拥有良好的科研素养及学术发展潜力,在科研领域有显著成果或表现突出的申请人,将予以优先考量;(四)本科毕业专业与申请的研究生专业,原则上需同属一个一级学科。若存在跨一级学科申请的情况,需额外提供以下材料:提交书面申请文件,详细说明跨专业报考的原因,并附上相关支撑材料 —— 例如,曾参与过与申请研究生专业相关的科研项目、取得过该领域相关科研成果,或选修过该专业的核心主干课程(含双学位课程)等;分别获取本科毕业专业及申请研究生专业各一名教授出具的书面推荐信;各学院可依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对跨一级学科申请的考生安排科目加试。(五)原则上,每位推免生仅可在我校一个专业参与一次复试考核;(六)关于直博生的招收条件及具体要求,可查阅对应的复试工作方案。三、报名申请程序(一)报名时段:2025 年 8 月 21 日至 9 月 19 日。申请人需登录暨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入 “推免生报名系统”,如实填写个人申请信息并提交信息表。请注意,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将无法进行修改或撤销操作;(二)资格审核:审核工作将于 2025 年 9 月 8 日至 9 月 20 日开展,学校将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并告知考生是否取得复试资格。考生可登录暨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生报名系统,查询个人审核结果;(三)复试安排:复试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2 日至 9 月 25 日。各专业的具体复试要求、日程规划等细节,自 2025 年 9 月 13 日起,可在暨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四、报名须提交材料相关材料需扫描为电子版,在报名系统中完成提交,具体材料清单如下:(一)《暨南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申请人在报名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后,系统将自动生成该申请表,申请人需手写签名后扫描上传;(二)在校期间历年学习成绩表:需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扫描后上传;(三)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证明或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证明:扫描相关成绩单据后上传;(四)申请人本人的学生证:扫描学生证相关页面(含个人信息及注册信息页)后上传;(五)科研成果材料:若申请人在科研领域有突出表现,可提交相关原创性成果材料(如学术论文、科研项目报告等)。请注意,该材料非强制提交项,仅作为复试专家组评估参考依据。五、关于拟录取对于通过复试考核、拟录取为我校 2026 级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学校将发放 “同意接收函”。推免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确认流程。若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该确认手续,将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不再予以录取。六、材料真实性要求若申请人提交的任何材料存在虚假信息,一经核查发现,学校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在相关平台进行网上通报。七、咨询电话(一)学院 / 专业咨询:申请人可参考《暨南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联系方式,直接向所申请的学院或专业点咨询招生相关事宜;(二)研招办咨询:暨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简称 “研招办”)咨询电话为 020-85220045、020-85228526、020-85223932、020-85221713。八、温馨提示资格未明确时的复试安排:在 2025 年 9 月 22 日之前,若申请人尚未确定自己是否获得推免生资格,可先行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推免生复试;复试成绩有效性:若申请人后续成功取得当年推免生资格,其此前参加我校推免生复试的成绩将视为有效;若未取得推免生资格,则该复试成绩自动失效。九、其他重要信息招生细节查询:与本次推免招生相关的详细信息,可查询《暨南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关于研究生学制及学费收取标准,可在暨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查询具体说明;规定冲突处理:若本公告内容与教育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存在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教育部官方文件为准。暨南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8 月 10 日2025-10-09 1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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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 2026 级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接收简章为做好 2026 级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的接收工作,明确相关流程与要求,三峡大学特制定本接收简章,具体内容如下:一、学校简介(一)基本情况三峡大学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于 2000 年 5 月正式组建,其前身是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与原湖北三峡学院,学校坐落于世界知名旅游城市、被誉为 “水电之都” 的宜昌市。该校办学历史可追溯至 1923 年,1978 年开启本科教育办学历程,是国家首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1996 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98 年迈入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目前,学校面向全国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全球 60 余个国家(地区)招生,且在全国范围内均通过一本批次录取。同时,三峡大学还是水利部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实施高校、教育部首批 “来华留学教育示范基地”,并先后获评 “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 50 强”,此外还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湖北省 “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是湖北省重点打造的高水平理工大学。(二)综合实力学校始终坚持实施 “学术立校、需求导向、特色发展” 三大核心战略,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与综合办学实力,现已发展为一所以水利电力为鲜明特色、办学实力强劲、在社会上享有一定声誉的综合性大学。在各类权威排名中,学校表现突出:成功跻身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全球 1000 强,在 US News 世界大学工科排名中位列全球第 740 位,武书连 2025 年中国大学综合实力排行榜中居第 176 位,2025 年校友会中国大学排名第 145 位,2025 年《ABC 中国大学排名》中位列全国第 156 位,综合实力在湖北省属高校中稳居前三位。(三)学科建设三峡大学学科体系完善,覆盖多个领域。目前拥有 4 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分别为水利工程、土木工程、电气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同时设有 2 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即土木水利、能源动力;此外,还有 4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7 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22 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以及 74 个本科专业,学科门类涵盖理、工、文、医、经、管、法、教育、艺术 9 大领域。其中,水利工程学科被列为湖北省一流学科立项建设学科;工程学、化学、临床医学、材料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药理学与毒理学、计算机科学等 7 个学科进入 ESI 全球排名前 1%,工程学更是跻身 ESI 全球前 3‰。(四)师资力量作为 “湖北人才工作十强高校”,三峡大学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教师队伍。全校现有专任教师 1621 人,其中具备高级职称的教师 941 人,拥有博士学位的教师 1059 人;博士生导师 251 人,硕士生导师 2106 人。师资队伍中,包含中国工程院院士 1 人,国家级人才工程人选及各类专家 40 余人,省部级人才工程人选及专家 340 余人;同时,学校还聘请了 20 余位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工程院院士担任学科战略科学家,另有 20 名教师入选 ESI 世界排名前 2% 科学家榜单。(五)人才培养学校始终将 “立德树人” 作为根本任务,不断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建立并完善本硕博贯通培养机制,推进研究生分类培养模式优化,强化科教融汇与产教融合。学校先后获批省级卓越工程师校企联合培养项目,参与组建省级卓越工程师学院,并建成 20 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多年来,为水利电力行业发展及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培养了大批高水平、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六)科学研究三峡大学科研工作紧密围绕水利电力行业需求与地方经济发展,积极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聚焦国家能源行业发展与科技创新前沿,助力 “碳达峰、碳中和” 目标实现。学校建有多个高水平科研平台,包括湖北长江三峡滑坡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地方高校国家级能源和环境材料化学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等 40 余个省部级科研平台。近 5 年来,学校累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7000 余项,2024 年科研经费突破 3 亿元;科研成果先后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120 余项,2000 余项技术开发成果被广泛应用于水利电力行业及地方发展领域。此外,学校还入选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在国内大学科学与技术贡献排行榜中位列第 103 位,在中国高校专利实力 100 强榜单中居第 65 位,两项排名均位列湖北省属高校首位;并获评 “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先进高校”,获批 “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学校主办有《三峡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巴楚医学》等学术期刊,为科研成果交流提供重要平台。(七)开放办学学校秉持开放办学理念,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目前,三峡大学是 “联合国学术影响力” 组织成员、“世界高校联盟”(N.E.W.S.)组织常设秘书处单位,也是 “中国湖北 — 南亚大学联盟” 的主要发起单位。学校现有来华留学生 1850 余人,数量位居全国高校前 50 位、湖北省属高校第 1 位。在服务国家战略方面,学校积极响应 “一带一路” 倡议,高质量承办 “中国湖北 — 南亚高校校长论坛”,还遴选教师赴联合国工发组织担任能源专家。文化交流领域,学校九歌民族乐团、求索舞蹈团分别赴法国、西班牙参与国际文化艺术交流演出;三峡大学 — 恩贾梅纳大学孔子学院成功承办 “神舟十四号航天组与非洲青年天宫对话” 活动,产生广泛社会影响。在学科国际合作方面,学校获批 1 个国家级、2 个省级 “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并承办全国首个 “水利电力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值得一提的是,国际编号 216319 号的小行星被正式命名为 “三峡大学星”,这是中国第 14 颗以大学校名命名的小行星;学校自主研制的国际首创 3.2 米口径射电 / 毫米波望远镜系统 ——“三峡南极眼”,已在南极中山站正式开展银河系 NH3 分子谱线观测研究,为国家极地科研事业实现新突破提供有力支撑。二、申请条件1.2026 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获得所在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资格认定以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的备案信息为依据。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思想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3.学习态度勤奋,钻研精神突出,本科阶段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及专业基础能力。4.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风严谨,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违法违纪及受处分记录。5.报考直博生的考生,其本科毕业专业须与直博生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1. 考生填报志愿已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明确拟申请的专业后,需在教育部划定的时间范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的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专业志愿的填报工作。2. 学校发送复试通知各招生学院会通过研招网 “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初步筛选条件的申请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需尽快登录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3. 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三峡大学复试的申请人,将由招生学院单独通知复试具体安排(包括时间、地点、形式等),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原件用于查验,复印件留存):(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的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其中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学生证需复印学生个人信息页及注册情况页);(2)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且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3)其他补充材料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本人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的著作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4)复试费缴费成功的截图;(5)报考直博生的考生,还需提交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具备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4. 办理拟录取手续学校会通过研招网 “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拟被录取的考生需在系统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及时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特别提醒:已被三峡大学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若违反此规定,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四、学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可参考本简章 “七、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专业详情” 部分,最终学费标准将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如湖北省教育厅、财政厅)的相关意见进行调整并执行。五、奖助学金为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研究生积极进取,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具体如下:1.国家助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 6000 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 13000 元,资助范围覆盖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2.国家奖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 20000 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 30000 元,根据国家相关评选标准,面向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开展评选。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在学业成绩、科研表现等方面突出的研究生,具体评选标准、奖励等级及金额,按照《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4.专项奖学金:针对在某一领域(如科研创新、社会实践、道德风尚等)表现特别优异,或为学校、社会作出特殊贡献的研究生设立,旨在鼓励研究生全面发展。5.社会奖学金:由校外社会组织或个人定向捐资设立,奖励标准、评选条件及流程,按照各奖学金对应的管理办法执行。6.助学支持与困难补助:学校会提供一定数量的助研、助教、助管(简称 “三助”)岗位,研究生可通过申请岗位获得相应补助;同时,学校协助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还可申请特困补助。7.研究生创新基金:为支持具有较强科研潜质的在校研究生开展学术创新研究活动而设立,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申报该基金资助,用于开展科研项目研究。8.学院特色奖学金:各招生学院结合自身学科特点与资源,另行设立各类奖学金,具体信息可查询各学院官方网站。若学校后续对上述奖助标准及激励机制进行修订,将按照新的政策标准执行。六、接收直博生相关事宜1. 招生对象直博生招生对象为校内外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优秀 2026 届本科毕业生,需满足本简章 “二、申请条件” 中的各项要求。2. 接收专业直博生接收专业限定为三峡大学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术型专业,具体专业可参考本简章 “七、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专业详情” 中 “博士研究生专业” 部分。3. 学制要求直博生基本学制为 5 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等情况)为 8 年,研究生需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要求,方可申请毕业与学位授予。七、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专业详情本次接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均为全日制培养,各专业具体信息按 “博士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 分类说明如下:(一)博士研究生专业学院代码 001(水利与环境学院):专业代码 081500,专业名称水利工程,类型为学术型,学制 5 年,年学费标准 10000 元;学院代码 002(土木与建筑学院):专业代码 081400,专业名称土木工程,类型为学术型,学制 5 年,年学费标准 10000 元;学院代码 004(电气与新能源学院):专业代码 080800,专业名称电气工程,类型为学术型,学制 5 年,年学费标准 10000 元;学院代码 006(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代码 120100,专业名称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型为学术型,学制 5 年,年学费标准 10000 元。(二)硕士研究生专业学院代码 001(水利与环境学院):专业代码 080100,专业名称力学,类型学术型,学制 3 年,年学费 8000 元;专业代码 081500,专业名称水利工程,类型学术型,学制 3 年,年学费 8000 元;专业代码 087100,专业名称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型学术型,学制 3 年,年学费 8000 元;专业代码 085701,专业名称环境工程,类型专业学位,学制 3 年,年学费 8000 元;专业代码 085902,专业名称水利工程,类型专业学位,学制 3 年,年学费 8000 元;学院代码 002(土木与建筑学院):专业代码 080100,专业名称力学,类型学术型,学制 3 年,年学费 8000 元;专业代码 081300,专业名称建筑学,类型学术型,学制 3 年,年学费 8000 元;专业代码 081400,专业名称土木工程,类型学术型,学制 3 年,年学费 8000 元;专业代码 081800,专业名称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类型学术型,学制 3 年,年学费 8000 元;专业代码 085703,专业名称地质工程,类型专业学位,学制 3 年,年学费 8000 元;专业代码 085901,专业名称土木工程,类型专业学位,学制 3 年,年学费 8000 元;学院代码 003(机械与动力学院):专业代码 080200,专业名称机械工程,类型学术型,学制 3 年,年学费 8000 元;专业代码 085501,专业名称机械工程,类型专业学位,学制 3 年,年学费 8000 元;专业代码 085802,专业名称动力工程,类型专业学位,学制 3 年,年学费 8000 元;学院代码 004(电气与新能源学院):专业代码 080800,专业名称电气工程,类型学术型,学制 3 年,年学费 8000 元;专业代码 081100,专业名称控制科学与工程,类型学术型,学制 3 年,年学费 8000 元;专业代码 0811J2,专业名称低空技术与工程,类型学术型,学制 3 年,年学费 8000 元;专业代码 085406,专业名称控制工程,类型专业学位,学制 3 年,年学费 10000 元;专业代码 085801,专业名称电气工程,类型专业学位,学制 3 年,年学费 16000 元;学院代码 005(计算机与信息学院):专业代码 081000,专业名称信息与通信工程,类型学术型,学制 3 年,年学费 8000 元;专业代码 081200,专业名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型学术型,学制 3 年,年学费 8000 元;专业代码 085401,专业名称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类型专业学位,学制 3 年,年学费 8000 元;专业代码 085404,专业名称计算机技术,类型专业学位,学制 3 年,年学费 8000 元;专业代码 085410,专业名称人工智能,类型专业学位,学制 3 年,年学费 8000 元;学院代码 006(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代码 020200,专业名称应用经济学,类型学术型,学制 3 年,年学费 8000 元;专业代码 120100,专业名称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型学术型,学制 3 年,年学费 8000 元;专业代码 120200,专业名称工商管理学,类型学术型,学制 3 年,年学费 8000 元;专业代码 125300,专业名称会计,类型专业学位,学制 3 年,年学费 22000 元;学院代码 007(基础医学院):专业代码 100100,专业名称基础医学,类型学术型,学制 3 年,年学费 8000 元;专业代码 100200,专业名称临床医学,类型学术型,学制 3 年,年学费 8000 元;专业代码 105100,专业名称临床医学,类型专业学位,学制 3 年,年学费 12000 元;学院代码 008(文学与传媒学院):专业代码 050100,专业名称中国语言文学,类型学术型,学制 3 年,年学费 8000 元;专业代码 045103,专业名称学科教学(语文),类型专业学位,学制 3 年,年学费 10000 元;专业代码 045300,专业名称国际中文教育,类型专业学位,学制 3 年,年学费 10000 元;专业代码 055200,专业名称新闻与传播,类型专业学位,学制 3 年,年学费 10000 元;学院代码 009(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业代码 030500,专业名称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型学术型,学制 3 年,年学费 8000 元;专业代码 045102,专业名称学科教学(思政),类型专业学位,学制 3 年,年学费 10000 元;学院代码 010(数理学院):专业代码 070100,专业名称数学,类型学术型,学制 3 年,年学费 8000 元;专业代码 070200,专业名称物理学,类型学术型,学制 3 年,年学费 8000 元;专业代码 045104,专业名称学科教学(数学),类型专业学位,学制 3 年,年学费 10000 元;专业代码 045105,专业名称学科教学(物理),类型专业学位,学制 3 年,年学费 10000 元;专业代码 085408,专业名称光电信息工程,类型专业学位,学制 3 年,年学费 8000 元;专业代码 085803,专业名称核能工程,类型专业学位,学制 3 年,年学费 10000 元;学院代码 011(生物与制药学院):专业代码 070300,专业名称化学,类型学术型,学制 3 年,年学费 8000 元;专业代码 071000,专业名称生物学,类型学术型,学制 3 年,年学费 8000 元;专业代码 071300,专业名称生态学,类型学术型,学制 3 年,年学费 8000 元;专业代码 086000,专业名称生物与医药,类型专业学位,学制 3 年,年学费 8000 元;专业代码 105500,专业名称药学,类型专业学位,学制 3 年,年学费 8000 元;学院代码 012(外国语学院):专业代码 050201,专业名称英语语言文学,类型学术型,学制 3 年,年学费 8000 元;专业代码 050211,专业名称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类型学术型,学制 3 年,年学费 8000 元;专业代码 0502Z1,专业名称国别与区域研究,类型学术型,学制 3 年,年学费 8000 元;专业代码 045108,专业名称学科教学(英语),类型专业学位,学制 3 年,年学费 10000 元;专业代码 055101,专业名称英语笔译,类型专业学位,学制 3 年,年学费 10000 元;学院代码 013(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专业代码 030100,专业名称法学,类型学术型,学制 3 年,年学费 8000 元;专业代码 035102,专业名称法律(法学),类型专业学位,学制 3 年,年学费 8000 元;学院代码 014(艺术学院):专业代码 135200,专业名称音乐,类型专业学位,学制 3 年,年学费 16000 元;学院代码 015(体育学院):专业代码 045201,专业名称体育教学,类型专业学位,学制 3 年,年学费 8000 元;专业代码 045204,专业名称社会体育指导,类型专业学位,学制 3 年,年学费 8000 元;学院代码 016(民族学院):专业代码 030400,专业名称民族学,类型学术型,学制 3 年,年学费 8000 元;学院代码 017(材料与化工学院):专业代码 070300,专业名称化学,类型学术型,学制 3 年,年学费 8000 元;专业代码 080500,专业名称材料科学与工程,类型学术型,学制 3 年,年学费 8000 元;专业代码 085600,专业名称材料与化工,类型专业学位,学制 3 年,年学费 8000 元;学院代码 018(田家炳教育学院):专业代码 040100,专业名称教育学,类型学术型,学制 3 年,年学费 8000 元;专业代码 045116,专业名称心理健康教育,类型专业学位,学制 3 年,年学费 10000 元;学院代码 019(健康医学院):专业代码 105400,专业名称护理,类型专业学位,学制 3 年,年学费 10000 元;专业代码 105500,专业名称药学,类型专业学位,学制 3 年,年学费 8000 元;专业代码 105700,专业名称中医,类型专业学位,学制 3 年,年学费 10000 元。各专业具体研究方向,可查阅《三峡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三峡大学 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八、联系方式(一)研究生院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17-6392638、0717-6393256;学校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大学路 8 号;邮政编码:443002。(二)各学院联系方式学院代码 001(水利与环境学院):联系方式:办公室电话 0717-6392165、0717-6393296;QQ 群 1047151028;学院代码 002(土木与建筑学院):联系方式:办公室电话 0717-6393926;学院代码 003(机械与动力学院):联系方式:办公室电话 0717-6397573;学院代码 004(电气与新能源学院):联系方式:办公室电话 0717-6392670;学院代码 005(计算机与信息学院):联系方式:办公室电话 0717-6393131;学院代码 006(经济与管理学院):联系方式:办公室电话 0717-6393231、0717-6392630、0717-6394124;QQ 群 1041622983(学术型研究生咨询)、980267587(专业学位研究生咨询);2025 年 9 月 15 日三峡大学研究生院2025-09-28 10: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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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二、招生人数2024年云南师范大学招生计划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105人(含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28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90人。2025年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三、学习形式、学制(一)云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及研究方向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详细情况以《专业目录》中的研究方向为准,请考生在报考的时候严格区分。(二)云南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3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硕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在复试时划定相同的分数线。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四、学费及奖助学金(一)学费2025年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都须缴纳学费。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收取标准按照云南省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备案执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收取标准由学校综合考虑培养成本、培养方式、学科特点等确定,报云南省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收取标准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收取标准说明:全日制硕士专业代码第三位数字是5或6的为专业学位。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收取标准(二)奖助学金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政策以云南师范大学学生处相关规定为准。五、报考条件(一)报考云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云南师范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5年9月1日前,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2025年9月1日前)及以上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名参加云南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第三位是5或6的专业)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体育专业学位中的竞赛组织的,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云南师范大学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三)云南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0451开头)不接收高等学校在职人员报考。(四)云南师范大学非全日制专业仅接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报考。考生在报考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及其所在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我校不予准考,责任由考生自负。(五)云南师范大学部分专业限制了其他报考条件,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的备注栏。(六)云南师范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2025年我校部分专业招收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具体招生专业以《云南师范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附件2)公布的为准,招考政策按照本简章执行。该专项计划具体介绍详见《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附件3)。(七)云南师范大学招收港澳台硕士研究生,详细情况见云南师范大学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面向港澳台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八)推免生1.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2.云南师范大学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详见云南师范大学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和《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推免生办法》。3.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云南师范大学将对申请免初试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九)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上报考条件,以及云南师范大学公布的专业目录备注信息,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六、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一)网上报名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2.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日9:00-22:00。3.报名要求(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2)考生如果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中的条件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最终加分情况以教育部下达的加分名单为准。(3)一志愿报考云南师范大学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申请并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报考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如实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及其所在地(往届生还应如实填写户口所在地),经网上确认审核和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做修改。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应(往)届少数民族考生及户口所在地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往届少数民族考生,不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附件4)为准。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4)云南师范大学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条件。考生报名时按要求填报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考生复试前向云南师范大学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学校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6)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或影响其入学后享受奖助和学校有关政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7)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二)网上确认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云南省报考点及报名事项(报考点联系电话、地址、接收报考考生范围等)将公布在云南省招考频道。2.网上确认要求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七、报考资格审查云南师范大学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报考点和云南师范大学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八、初试(一)初试时间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12月21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1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12月22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2日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公告。(二)考试大纲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云南师范大学自行组织,云南师范大学自命题考试科目考试范围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范围》(附件5)。九、调剂复试(一)云南师范大学在国家确定的2025年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分数线)及其他学术要求。云南师范大学在国家确定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复试分数线)及其他学术要求。云南师范大学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复试分数线)。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且初试成绩符合云南师范大学“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的,可申请调剂到云南师范大学该专项计划录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二)针对一志愿生源不足专业,云南师范大学接收调剂,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调剂公告,包括接收调剂专业、调剂要求和调剂程序等内容。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获得复试资格的调剂考生将收到云南师范大学发送的复试通知短信,按约定时间参加复试。(三)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按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复试时务必提交。注: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复试前提交的《云南师范大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签订的就业单位须与报名时所填定向就业单位一致。(四)复试前云南师范大学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信息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五)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跨学科专业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加试科目表》(附件6)。(六)云南师范大学的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云南师范大学在复试阶段将通过面试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同时通过《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的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审计等五个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九)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十)考生应自觉遵守云南师范大学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云南师范大学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十一)云南师范大学认为有必要时,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同意,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十、录取(一)在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云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云南师范大学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二)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云南师范大学、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三)云南师范大学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会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四)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按照当年《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中相关要求执行。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2025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五)考生体检工作由云南师范大学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由云南师范大学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六)其他录取要求,按照当年国家文件、云南省相关补充规定、云南师范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十一、信息公开(一)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云南师范大学会积极推进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二)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前,云南师范大学会提前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zsb.ynnu.edu.cn)公布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等内容。在复试、录取阶段(含调剂,下同),云南师范大学会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zsb.ynnu.edu.cn)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等)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等信息;统一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学校在公布考生名单时会进行相应的说明。以上公布相关的信息,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也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进行公开公示。(三)云南师范大学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zsb.ynnu.edu.cn)上公布的相关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的信息如有变动,会另行做出公示说明。云南师范大学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zsb.ynnu.edu.cn)公示有关信息时,会提供给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十二、违规处理(一)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考生的有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十三、其他(一)若教育部出台新政策,云南师范大学将按规定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在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二)其他相关事宜,考生也可致电云南师范大学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咨询。联系方式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工作联系方式》(附件7)。(三)其他具体事项,请考生登录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或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咨询,或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四)本简章由云南师范大学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十四、学校信息学校代码:10681学校名称:云南师范大学学校地址:呈贡主校区:昆明市呈贡区雨花片区1号一二·一西南联大校区:昆明市一二·一大街298号联系部门: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人:曾老师 王老师 刘老师邮编:650500电话:0871-65910081网站: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zsb.ynnu.edu.cn附件:1.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2.云南师范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3.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4.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5.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范围6.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加试科目表7.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工作联系方式2025-09-08 14: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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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工大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基本线公布!哈尔滨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基本线01学校复试基本线是我校的最低复试分数要求,各学科应在学校复试基本线的基础上,根据生源实际情况确定本学科的复试资格线。 02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按照考生初试总分与我校相应学科门类复试基本线总分的差值从高到低排序,差值相同时,按初试前三科成绩加和排序。优先按各省分配计划数依次确定复试名单;各省分配计划未完成的剩余计划优先满足理工类专业的招生计划数要求,按考生“差值”从高到低顺次确定复试名单,直至达到总招生计划数。 0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按照考生初试总分与相应学科复试资格线总分的差值从高到低排序决定是否获得复试资格,“差值”相同时优先理工科专业,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直至达到总招生计划数。若复试期间出现考生资格审查不通过、放弃复试资格、复试不合格等情况,依据遴选规则依次递补通知复试。 04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初试满分为500分,按照报考学科复试资格线总分降低10分执行;初试满分为300分,按照报考学科复试资格线总分降低6分执行;单科不降分。享受降分优惠政策的考生,其总分成绩不得低于国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总分要求。 0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可按教育部统一规定享受加分政策。 06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可按教育部统一规定享受加分政策。 07报考时填报了照顾和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2025年3月17日17点前将申请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详见哈尔滨工业大学研招网相关栏目),逾期不予受理。2025-07-30 09: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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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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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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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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