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新生报到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各有关部门:
2025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新生报到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报到安排
1.报到时间:2025年9月12日8:30—17:30。
2.报到地点:研究生所在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
3.验证材料(学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2)有效的本人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居民证件等),并务必携带复印件一份。
(3)证书:硕士生必须持有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提供学位证书原件)。普通招考的博士生(简称普博生)必须持有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或硕士毕业证书原件,以同等学力报考的非全日制普博生必须持有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推免生(包括直博生和硕士生)必须持有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境外获得学位的还必须持有教育部留服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同时请携带以上要求的所有证书复印件一份。
未获得以上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入学。
(4)硕博连读生须有办妥硕士生阶段离校手续的电子离校单打印件。
(5)完成“新生服务网”操作:学校将于2025年7月31日起开通研究生新生服务网,该系统包括学校的有关通知公告、缴费信息、住宿安排、新生需完成的测试以及其他环节。所有新生必须登录新生服务网,完成相关手续。完成所有新生服务网环节后请下载信息维护确认后的新生登记表,并彩色打印新生登记表一份(含本人签字),在报到时上交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
4.报到当天,已按照新生服务网要求办理的新生可直接入住宿舍,然后到各自所在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进行验证及报到(未按规定携带相关验证材料及未缴纳学费者不予报到)。缴费金额与方式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缴费指南”及新生服务网说明。
5.2025年秋季研究生新生报到采用线上报到流程,需先现场采集每一位新生的报到照片并进行在线人脸对比,对比一致者方可报到。请新生在报到时不要过度化妆、头发不要过度遮挡面部,以保证人脸对比的准确性。
硕博连读博士新生注意事项
2025级秋季转博的硕博连读生信息由研究生院统一转段,硕博连读生需办理离校手续。新生选课开放后,硕博连读生务必请用博士生学号进行选课。
新生材料准备
(一)户口迁移
1.迁户原则
全日制研究生新生户口迁移采取自愿原则,可迁至学校,也可保留在原户籍地。新生入学报到时若不迁移户口,视为自动放弃户口迁移,入学后不得再行户口迁入。在校期间,迁户学生户口性质为学生集体户口,户口管理按照《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浙公通字〔2020〕5号)执行。
在职学生、非全日制学生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所需材料
选择把户口迁至学校的新生,须准备以下材料:
(1)《户口迁移证》原件1份(本人在杭州使用的最新手机号码、二代身份证起止日期写在户口迁移证右上角);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身份证拍照后打印的不予采用。
3.户口迁移证要求
《户口迁移证》请在入学报到前在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各项内容必须规范、清晰。具体要求如下:
(1)姓名:《户口迁移证》上姓名须与《录取通知书》姓名一致。
(2)籍贯、出生地:必须明确到“××省××市”或“××省××县”。
(3)迁移原因:“研究生招生”或“大中专招生”。
(4)盖章:需盖有“××省公安厅”及“××市公安局××派出所户口专用”印章。
(5)注意事项:请勿在《户口迁移证》上贴个人照片,严禁私自涂改《户口迁移证》上的信息。迁移户口过程中身份证如被迁出地公安机关收缴,应由收缴地公安机关在迁移证上注明“身份证已收缴”。
(6)户口迁往地址
紫金港校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玉泉校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
西溪校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48号
之江校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之江路51号
医学院、舟山校区海洋学院、国际联合学院(海宁国际校区)、集成电路学院、浙大西湖大学联培的新生户口落在紫金港校区;软件学院、工程师学院的学生户口落在玉泉校区;其他学院(系)学生户口均落在院系所在校区。请新生按照上述说明选择正确的落户地址。
4.其他事宜
(1)新生在报到后,请及时关注安全保卫处网站或“平安浙大”微信公众号,获取关于落户的具体办理通知。请选择迁户的新生务必将户口迁移材料在报到后及时交给本学院(系),由学院(系)在9月25日前统一向院系所在校区的安全保卫处户口管理办公室提交落户材料。如未按通知要求提交落户材料,后续不再受理。
新生落户要经杭州市公安部门审批并逐一办理,需一定时间,具体完成落户时间请关注安全保卫处通知。在此之前,学生如需办理身份证、出国出境、银行等有关业务,请在办理户口迁移证之前完成。
(2)安全保卫处各校区户口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紫金港校区:纳米楼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1室14号窗口,0571-88206065
玉泉校区:7舍101室,0571-87952295
西溪校区:西三教学楼127室,0571-88273229
之江校区:二号楼北平房,0571-86592777
(3)身份证换发手续:新生落户后,身份证更换采取自愿原则,可更换,也可继续使用原身份证。欲更换居民身份证的新生,本人可携带身份证原件、注册过的学生证原件到浙江省的任何派出所申请办理。
(二)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1.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线上转接:通过浙江省“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进行线上转接,不需要携带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由于没有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新生党员到转入单位报到时应主动报告、及时联系转入单位进行接收。
线下转接:新生党员获知接收党组织抬头和规范名称后,本人携带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前去转入单位报到。
2.团组织关系转移:报到后凭团员证办理
(三)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及绿色通道
1.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
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为本人自愿提出申请。新生如需申请认定,请通过“新生服务网”如实填写家庭经济情况进行申报,学院(系)将于新生报到注册后开展认定工作。未通过“新生服务网”申报者,请根据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https://ygb.zju.edu.cn/)后续通知(一般于10月发布)要求进行申请。
2.绿色通道
因家庭经济困难暂不能在入学报到时及时缴纳学费的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先行办理入学手续,并于当学年结束前缴清学费。以下三类学生可申请“绿色通道”:
(1)已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研究生;
(2)入校后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研究生;
(3)入校后拟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生,且暂无法支付学费研究生。
申请“绿色通道”的研究生请做如下准备:
(1)在“新生服务网”提交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
(2)下载并填写《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附件1),并附“家庭经济情况说明”(请如实详细描述家庭情况,并附本人签字),于开学报到时递交所在学院(系),由学院(系)留存。各学院(系)整理汇总学生申请材料后填写《XX学院(系)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汇总表》(附件2),并于9月23日前将纸质版交至研究生管理处(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03室),电子版发送至ygbzzb@zju.edu.cn邮箱;
(3)已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请在报到时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单交与所在学院(系),由学院(系)留存。各学院(系)整理汇总学生材料后填写《XX学院(系)研究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码汇总表》(附件3),并于9月23日前将纸质版交至研究生管理处(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03室),电子版发送至ygbzzb@zju.edu.cn邮箱。回执码将由学校资助中心统一录入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平台,请务必反馈准确的回执信息,否则将影响贷款的最终审核。
(4)入校后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请准备好以下材料,入学后根据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后续通知(一般于10月发布)要求进行申请:
1) 本人有效身份证(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 新生录取通知书;
3) 《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申请表》(附件4);
4) 未成年人需要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一份(未成年人是指2007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书面同意申请贷款声明应包含监护人和学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签名、日期)。
注意:入校后未通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的研究生须于本学年内补交学费。
其他事宜
1.请假规定: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研究生,应当事先向所在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系)分管领导批准后方为有效。请假期限为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始业教育:新生入学后,各学院(系)应按新生教育计划对新生进行适应性教育,组织学习研究生教育管理有关工作文件,与学院(系)、研究所领导及导师见面并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组织开展科研方法介绍、学习经验交流和学术规范等教育,建立党、团支部及班级组织并开展活动。
3.信息维护:新生可在“新生服务网”(报到前)以及浙江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报到后一个月内)中维护个人信息。
4.新生体检:新生必须参加校医院统一安排的体检复查,具体日程按校医院通知。
5.新生注册:各学院(系)要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
6.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请各学院(系)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等材料与新生的纸质档案等逐一比对核查,充分利用线上新生报到流程进行人像对比、身份核验,确保每一位报到新生身份真实可靠,严防冒名顶替。
7.新生复查:各学院(系)要在2025年12月12日之前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复查内容完成新生复查,填写复查登记表,并12月16日之前交到研究生院(具体工作安排详见开学后通知)。
8.医疗保险:新生医保有关事项详见新生服务网通知。
9.“关于2025级研究生入学填写《婚育情况调查表》的温馨提示”请查看浙江大学校医院网站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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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接收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公告即日起,江南大学正式启动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工作。对于有望取得本科所在高校推荐资格,且计划申请免试攻读我校研究生的同学,建议尽快登录 “江南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系统” 完成报名操作。一、申请要求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志为国家建设贡献力量,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身体与心理健康状况符合相关标准;须为 2026 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本科学习阶段成绩优异,并且能够获得本科毕业院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对学术研究抱有浓厚兴趣,拥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以及专业能力发展潜力;符合教育部关于推免生接收的其他各项要求。二、招生专业范围我校部分博士招生专业面向符合条件的学生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即本科直博类型);同时,部分全日制硕士招生专业(含相关领域)也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即硕士推免类型)。需要说明的是,考生可在江南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预报名系统的 “专业查询” 板块,查询到具体的推免接收专业;而最终的接收专业情况,需以各学院正式发布的 2026 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细则为准。三、报名流程步骤每位申请者凭借本人身份证号,在预报名系统中仅能填报一个志愿,具体为一个学院下的一个专业(或专业方向)。考生需如实、谨慎地填写各项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无误后再提交,信息提交后将无法进行修改,请务必认真操作。各学院会对申请者提交的全部材料开展审查工作,申请者需及时登录系统查询自身申请状态,或直接咨询所报考的学院了解进展。若考生收到复试通知,需按照各学院接收推免工作的具体安排,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已通过本系统完成预报名,且成功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仍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国家推免系统”,该系统的开通时间请以中国研招网发布的公告为准),并按照系统要求填报志愿。报名时所选择的专业,需以 “江南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为准。学校会在国家推免系统中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拟被接收的推免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接受并确认操作,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则视为自动放弃该资格。此外,推免生在国家推免系统中仅能确认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一旦确认便不可更改,请考生谨慎决策。未通过本系统进行预报名的同学,仍可在国家推免系统开通后登录该系统进行报名,各学院会根据实际招生情况,按照择优原则开展选拔工作。四、学费标准说明我校将依据国家及江苏省的相关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具体的学费标准可通过 “江南大学主页 - 公共服务 - 信息公开” 栏目进行查询。与此同时,学校设立了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用于支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保障学生的学习与生活需求。五、其他注意事项此前已报名参加我校 2025 年暑期夏令营活动,且成功获得优秀营员称号的学生,仍需登录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系统完成预报名流程,不可省略该步骤。若本通知内容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后续下达的文件存在不一致之处,将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文件要求为准,确保招生工作严格遵循上级规定。江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10-85197929咨询邮箱:yzb@jiangnan.edu.cn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 1800 号欢迎各位优秀学子报考江南大学研究生!2025-09-11 11: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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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关于下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通知书的通知各位考生:自2025年3月22日起,2025年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已进入各学院复试名单的考生,可登录我校硕士生报名系统,(https://yjsglxt.scau.edu.cn/open/RecruitTkss/Signin.aspx) 下载《华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生复试通知书》,并按照各学院已公布的复试细则和复试通知书上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2025-08-11 11:3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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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南方医科大学考点公告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考生在选择南方医科大学报考点(代码4424)时须遵守以下规定:一 报考点接受报名范围1.我校报考点代码为4424。本考点仅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南方医科大学(广州市内范围内)的考生,报考考生应按照就近原则选择报考点,同时由于我校考点容量有限,只能优先保证符合条件考生在我校考点考试。2.报考南方医科大学并选择我校考点的考生,需满足下列三点条件之一:(1)应届毕业生:广州市户籍或就读于广州市内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往届毕业生:广州市户籍或在广州市工作(须提供近三个月以上的广州市社保(医保)或公积金缴费证明,在网上确认时提交审核)的往届本科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考生。(3)在广州市实习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确认时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①在读证明(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在校研究生须提供就读单位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②工作证明(工作单位在广州市);③提供就读高校实习派出部门开具的派遣证明和所在实习管理部门开具的接收证明(证明须含实习时间段)。凡未提供相应材料的不能在本考点网上确认。二 报考条件具体请查看我校招生简章要求。三 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10月12日,每天9:00-22:00。正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10月28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2.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不含推免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填报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网上缴费考生核准报名信息、成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报名截止前,通过研招网“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逾期一律不再接受补缴费。4.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研招网自动生成报考信息,考生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关键信息不能更改。错填关键信息的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先取消报名再重新报名,并重新缴纳报考费(已缴费用网报结束后系统自动退还),逾期不再修改。5.考生请务必牢记网报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供打印准考证等功能使用,我校无法提供登录系统的任何信息查询。6.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本报考点规定的方式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具体确认安排请留意本报考点10月底发出的确认公告。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核对并确认其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四 准考证和考场注意事项1.考生须于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2.本考点考场安排会在考前公布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见文末),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有关注意事项。五 说明1.报考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代码为125200]且报考点在广州市的考生,必须选择广州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报名。2.今年具体确认安排请于10月底前留意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portal.smu.edu.cn/yzw/)的考点确认公告。逾期未进行信息确认的,其报名程序未完成,将不予准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网上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在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考生可上网查看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六 考点联系方式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0-61648036,61648841联系人:朱老师,周老师地址:广州市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详情请查看我校研招网(http://portal.smu.edu.cn/yzw/)通知。2025-08-01 10: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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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必看|大连医科大学考点考生须知为强化考务管理、严肃考试纪律,保障考生健康安全,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考试平稳进行,现将2020年12月26-27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大连医科大学考点相关要求告知如下,请考生严格遵守: 一、考试时间安排12月26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14:00-17:00:业务课二 二、考试地点本次考试的所有考场均设置在大连医科大学主教学楼B区。 三、疫情防控要求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出示“辽事通”APP申领的健康绿码、准考证及纸质版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缺一不可。 2. 未提供纸质版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 考生需每日监测体温并记录健康状况,若出现身体异常须及时报告。所有考生须签署《考试健康申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由所在学院统一收集留存。 4. 考前身体或行程异常的考生,须接受卫生健康、疾控及医疗等部门的专业评估,服从教育部门根据评估结果作出的安排。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按上述要求接受评估。考试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须立即报告监考人员并配合处理。 5. 考生不得隐瞒健康状况和旅居史,若因隐瞒或拒不配合防控工作导致疫情传播等严重后果,将承担法律责任。 6. 考试当天需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学校完成健康检查与登记。 7. 进入考试区域前须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首次检测不合格的,可休息后复测,复测合格者方可参考。 8. 进入考点及考场时,佩戴口罩不得影响身份识别;进入考场后至考试结束离场前,须全程佩戴口罩。 9.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按监考员指令有序分批离场,保持间距,不得拥挤或在考点内逗留。四、考务管理规定1. 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或身份无法确认者,不得入场。 2. 考生可提前候考(上午7:20、下午12:50),在主教学楼B区南侧准备好准考证、健康绿码及核酸报告,按规定时间(上午7:40、下午13:10)从B区南侧2个入口有序进入考试区域。 3. 进入考场时须接受安全检查,经监考教师核对本人、考场名单、准考证及身份证一致后,按座位号对号入座,与考试无关物品统一存放于考场外。 4. 入场后,需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供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不得涂改或书写。领到答题卡、试卷后,须在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要求粘贴条形码。因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等导致评卷受影响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 仅限携带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用品(如黑色签字笔、铅笔、橡皮等)或准考证注明的用具。严禁携带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手机、相机等)、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用品及涂改液等。 注意: (1)除“315农学门类联考化学”(本考点无此科目)外,其他全国统考科目均不得使用计算器。 (2)草稿纸由考点提供,不得自带。 6. 考试期间严禁携带手表等计时器。 7. 若遇试卷分发错误、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提出。 8. 上午8:45后、下午14:15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 9. 开考150分钟后,考生可提前交卷,交卷后不得再次入场或在考试区域逗留交谈。 10.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须立即停笔,待监考教师收齐试题册、答题卡(自命题科目需自行封装)并核对无误后,方可离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场,违者按规定处理。 11. 考试结束后,省、市、县教育考试机构将回放考场监控,违规行为将被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12. 考生查询考场信息时,须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信息真实、服从管理、遵守法规。 13. 不服从管理或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记入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 网上评卷对答题有特殊要求,考生须遵守《网上评卷科目考生答题规定》。 五、其他说明1.考试前后请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区域,做好个人防护。2. 请持续关注研考相关信息,若防控要求调整,将及时通知。2025-08-13 1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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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考点公告各位考生: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举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考点共设有85个考场,考点位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下沙校区(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2号大街1158号),考试指定入口为教学区南大门和东门,考场分布于第6教学科研楼(信诚楼)北楼。为了确保考生顺利应试,特制定此公告,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一、考前准备12月20日15点后,考生可在学校南大门外查看考场分布。请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到考点,校外车辆不能进入校园。考试当天,请考生及时了解考点周边交通状况,为从校园入口步行到考场,以及进入考试教学楼前的手机存储和入场安检留足时间。按照考试规定: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试教学楼参加当科考试。二、考点入口安排1、本考点考场设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下沙校区(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2号大街1158号),考试指定入口为教学区南大门和东门,考场分布于第6教学科研楼(信诚楼)北楼,手机集中存储处设在第6教学科研楼(信诚楼)附近的图书馆前。从南大门步行至第6教学科研楼(信诚楼)入口约为10分钟,从东门步行至第6教学科研楼(信诚楼)入口约需15分钟。请考生掌握好入校时间。2、车辆通行限制。请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到考点,校外车辆不能进入校园。3、入校时间。考试日上午场6:40起,下午场12:15起,考生可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校园。建议考生至少在开考前一小时到达考点,预留充分的手机存储和进场安检时间,以免因迟到而无法入场。考生迟到15分钟后(以进第6教学科研楼东门口为准),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三、考试入场及相关规定今年考点实行考生手机集中存取、人脸识别身份验证、“智能安检门”安检举措。考试当天,进入考试教学楼前必须先存储手机等禁止携带的电子设备,须通过人脸识别身份核验和“智能安检门”安检。为避免触发智能安检门报警,建议在考试当天不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含金属物的背包、磁卡 (餐卡、房卡、公交卡、银行卡等) 、打火机、眼镜盒以及金属饰品(如金属发卡、手镯、戒指、项链、腰链、脚链等),以防影响正常入场考试。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集中存储说明:考点在图书馆前设置手机集中存储处,放置自助手机柜,不区分考场,随到随存。考生将手机放至柜中并取走钥匙手环,考完后按手环编码有序排队领取手机。(请考生自行保管好钥匙手环,因钥匙保管不善导致手机丢失等责任自负)。上午考试入场及相关安排:考生存储手机等电子设备;7:00开始考生凭准考证排队有序通过人脸识别身份核验、“智能安检门”安检,进入考试教学楼;等待监考教师指令,凭准考证、身份证,经二次安检后进入考试教室;8:30正式开考。下午考试入场及相关安排:考生存储手机等电子设备;12:30开始考生凭准考证排队有序通过人脸识别身份核验、“智能安检门”安检,进入考试教学楼;等待监考教师指令,凭准考证、身份证,经二次安检后进入考试教室;14:00正式开考。四、考场要求1、考生进入考场前,请仔细检查有无携带与考试无关用品。除携带 2B铅笔、0.5毫米及以上书写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及必需的文具用品外,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所有考试科目一律不得使用计算器。《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2、考试期间,各位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试结束铃响后必须立即放下笔,否则按违纪处理。须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错峰离场,保持人员间距,不得拥挤,不得在考场内滞留。需要取回手机的考生,请到手机存储处凭钥匙取回手机,离场人员较多,请考生有序排队、依次取回。3、考试期间,考点启用人脸识别仪、“智能安检门”、金属探测仪等设备查验身份证件、检查违规物品,考点将实行手机集中管理措施,所有考场也将全面启用视频监控录像系统,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请全体考生诚信应考,避免考试违规行为。五、考试注意事项1、开考15分钟后(以进第6教学科研楼东门口为准),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点封闭区域内逗留或者交谈。2、考生入场后,请对号入座(核对座位桌贴座位号是否与本人准考证座位号一致,防止坐错座位,严禁考生撕毁或涂改桌贴),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3、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考生条形码等考试材料后,请先核对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等是否正确,然后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的,凡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4、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5、考生作答前要认真阅读试卷和答题卡(答题纸)上的注意事项。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涂点必须使用2B铅笔,其他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填写。作答必须书写在规定的答题区域。6、自行携带小刀,用于拆封自命题试卷信封,具体操作为:拆封、拿出试卷、考完之后把答题纸和试卷装进信封、用封条密封信封、并在封条处骑缝签字,最后交给监考老师。7、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等待监考老师收齐所有考试材料(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所有考试材料必须全部交给监考老师),且清点准确无误、考生签字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场。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和草稿纸中的任何一类物品带出考场,否则将取消本科目成绩。六、诚信考试严守纪律,违规必究。考前务必熟悉考场规则,进入考场后听从监考人员指令,遵守考场纪律,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考点已经按照标准考场要求设置监控等反作弊装置,提醒广大考生要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文明应考,不要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杜绝抢答、延时答题、旁窥、夹带资料等违规行为。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学生,将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七、温馨提醒因天气寒冷,考点在校区第7教学科研楼(考场所在第6教学科研楼东侧)安排教室作为考生休息处,校外考生午间可在相应教室内休息。校内生活区所有食堂面向考生开放,考生可按需选择就餐。2025-08-11 18: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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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大学2017年农业硕士招生宣传一、石河子大学及学院简介石河子大学已有65年的办学历史,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国家西部重点建设高校,现由教育部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建。学校坚持“立足兵团、服务新疆、面向全国、辐射中亚”的办学定位,形成了“以兵团精神育人,为屯垦戍边服务”的办学特色,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作为根本任务,是我国屯垦戍边、建设边疆的重要力量,是新时期参与中国“西向开放”及“一带一路”宏伟战略实施的新疆排头兵。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位于石河子大学东校区,拥有农林经济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财务管理、电子商务、审计学、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经济统计学、金融学等13个本科专业,“农林经济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农林经济管理”、“应用经济学”和“工商管理”等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学院现有教职工135人,其中教授31人、副教授54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47人。入选“骨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4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人,2名教师入选全国会计领军人才,1名教师评为自治区教学名师、全国宝钢优秀教师,外聘绿洲学者3人。近三年先后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6项,国家社科基金14项,教育部人文社科10项,兵团社科17项,兵团软科学18项,自治区文科基地32项,校级与横向课题合计73项,公开发表CSSCI论文69篇,专著33部,科研经费突破1300万元。二、农业硕士学位点介绍农业硕士(曾用农业推广硕士)是与特定的职业背景相联系的,主要培养高层次应用型、符合型人才,是“农业”的MBA。目前,我校农业硕士包括农村与区域发展、农业资源利用、园艺、作物、养殖、兽医等不同方向,并由不同学院分别进行培养。其中,农业(农村与区域发展方向)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单位为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具体由石河子大学MBA教育中心管理。该方向专业学位侧重为农业技术研究,应用、开发及推广,农村发展,农业教育等企事业单位和管理部门培养具有综合职业技能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我院农业推广专业硕士学位点经授权获得招生资格始于20世纪末期,于1998年开始正式招生,主要招生对象是获得本科学历的、有志于进一步提高学历学识水平的在职工作人员,学制3年,授课方式以周末、寒暑假集中授课为主。2010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批准,开始招收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招生对象主要为全日制应届或历届本科生,培养与授课方式与学术型硕士相同,采取全日制脱产教学,学制为2年。为此,我院形成了齐全的农业硕士招生格局,同时涵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农业硕士招生局面。近20年的办学历史,使得学院在农业推广硕士培养、教学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办学质量和培养模式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可,为新疆、兵团各个部门、特别是农业管理部门培养输送了大批高素质专业人才,受到社会各界用人单位的好评。在办学过程中,农业推广专业硕士的导师、教师队伍不断壮大,教学条件逐渐完善,教学实践基地建设顺利推进,2013年,作为我校“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的“农村与区域发展”学位点建设,顺利通过国家学位委员会验收,标志着我院农业推广硕士学位点建设又迈上新的台阶。三、招生资讯1、招生计划人数依据教育部最新文件,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目前我院只有农业硕士(农村与区域发展方向)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其中,全日制农业硕士(农村与区域发展方向))2017年拟招收20名(不含推免生)。非全日制农业硕士(农村与区域发展方向))2017年拟招收30名(非全日制不存在推免研究生)。确切招生名额将根据2017年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实际报考情况做相应调整,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2、学制、学费全日制农业硕士(农村与区域发展方向)学制:二年,每年学费5000年,学费在第一、三学期开学交纳。非全日制农业硕士(农村与区域发展方向))学制三年,主要利用寒暑假进行集中授课,三年累计学费2.4万,分年缴纳。3、奖助学金体系为鼓励学生报考全日制农业硕士,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将实施奖学金、助学金和荣誉奖学金制度。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学金体系完善、奖励覆盖面宽、奖励力度大。非全日制农业硕士没有奖学金和助学金。四、初始科目095110农业(农业与区域发展)硕士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全国统考,教育部统一命题)②204英语二(全国统考,教育部统一命题)③342 农业知识综合四(自命题)④824 经济管理学基础综合(自命题)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详见网址:http://mba.shzu.edu.cn/2015/1028/c3534a72137/page.psp五、复试科目及大纲复试科目:农业经济管理考试大纲详见中心网站http://mba.shzu.edu.cn/2015/1028/c3534a72138/page.psp。跨专业(仅针对全日制考生)加试:(1)发展经济学;(2)统计学.考试大纲详见中心网站http://mba.shzu.edu.cn/2015/1028/c3534a72139/page.psp六、联系方式石河子大学MBA教育中心 刘嫦老师 陈红梅老师电话:0993-2057519 邮箱:409613519@qq.com地址:石河子大学(东校区)经济与管理学院305室2025-08-12 10: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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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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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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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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