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声明
2025-09-08 17:47:07
来源:新疆大学研究生院
各位报考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
为确保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符合规范要求,并保持高度透明,新疆大学严格依照教育部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稳步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调剂各项工作。近期,发现部分非官方网络平台传播有关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的不实信息,为避免误导考生,现特此发布郑重声明:
一官方信息发布途径
我校所有与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的信息,均仅通过以下官方途径对外发布:
教育部指定平台: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
二、调剂信息的发布安排
在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全部完成之后,我校所有学科专业的调剂信息,将统一通过教育部指定的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新疆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各招生学院官网以及 “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 微信公众号这几个官方渠道同步发布,确保所有考生能及时获取准确信息。
三、重要提示
除上述明确列出的官方信息发布渠道外,我校从未委托任何单位、个人以及其他网络平台,代为发布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务必提高警惕,认真辨别各类网络平台上传播的研究生调剂信息,避免因轻信不实信息而遭受诈骗,导致个人财物受损。后续所有招生相关事宜,均以教育主管部门及我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官方动态。
新疆大学研究生院
2025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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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PA招生政策说明会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始终秉持 “秉浩然正气,修上善若水” 的理念,以 “财经 + 治理” 为特色培养模式,致力于培育公共管理领域的优秀人才;同时坚守 “立高远之志,践至善之行” 的初心,怀揣经世济民的情怀,助力中华复兴伟业建设。2025 年 9 月 13 日 15:00-16:00,这场 MPA 招生政策说明会将以在线直播结合互动答疑的形式举办。届时,将全方位展示中财 MPA 项目的核心竞争力与独特亮点,为有志于投身公共管理领域的各界精英,搭建一个深入了解 MPA 教育、助力学术提升与职业进阶的优质平台,共同开启发展新征程!一、重磅嘉宾阵容本次说明会邀请到政府管理学院多位资深专家学者,为大家带来专业解读:杨燕英教授:担任政府管理学院公共事业管理系主任,将引领大家走进财税与公共政策领域,深入讲解该领域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以及在培育未来政策制定人才过程中的重要价值。曹堂哲教授:作为政府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副主任,将细致剖析政府战略与绩效管理方向的核心内容,解读该方向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关键意义与广阔发展空间。王伟副教授:现任政府管理学院城市管理系主任,将聚焦城市发展与治理方向,分享城市治理领域的前沿理念与实际案例,为大家勾勒未来城市管理者的发展蓝图。二、详细活动议程2025 年 9 月 13 日 15:00-16:00,2026 年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MPA 招生政策说明会(第二场)将按以下流程有序开展,全程支持在线直播与互动答疑,大家可扫码观看:15:00-15:06:主持开场环节,由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MPA 教育中心副主任温锋华教授主持,为本次说明会拉开序幕。15:06-15:16:MPA 招生政策解读环节,由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李宇环教授负责,详细介绍招生相关政策细则。15:16-15:24:财税与公共政策方向介绍环节,由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公共事业管理系主任杨燕英教授讲解该方向的具体情况。15:25-15:33:政府战略与绩效管理方向介绍环节,由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教授曹堂哲教授剖析该方向的核心要点。15:34-15:42:城市发展与治理方向介绍环节,由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城市管理系主任王伟副教授分享该方向的相关内容。15:43-16:00:互动答疑环节,参会人员可针对本次说明会涉及的内容提出疑问,嘉宾将进行解答。三、参与方式想要参与本次 2026 年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MPA 招生政策说明会(第二场)的朋友,可通过扫描 “中财 MPA 教育中心” 公众号的二维码锁定直播间。9 月 13 日,中财 MPA 与您不见不散,期待您的到来!2025-09-11 16:5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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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医科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生攻读硕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广西医科大学始建于 1934 年,作为全国较早创办的 22 所医学院校之一,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同时也是自治区重点扶持建设国内同类一流大学的院校。目前,该校已发展成为广西区域内医学教育、医学研究、临床医疗及预防保健领域的核心机构。在学科建设方面,学校拥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口腔医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 6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口腔医学 2 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11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 9 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现诚挚欢迎全国各高校优秀学子报考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硕士生”)与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直博生”)!一、申请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2.申请人须获得所在本科院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资格(即 “推免生” 资格)。3.本科阶段若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取得的科研成果或获得的各类奖励,在接收审核过程中将予以优先考虑。4.直博生除需满足上述第 1、2 点条件外,英语水平还需达到以下任一要求:(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450 分;(2)雅思考试(IELTS)成绩≥6.0 分;(3)新托福考试(TOEFL)成绩≥75 分。二、报考学科专业要求推免生在报名前,需仔细核查自身是否符合目标报考学科的专业要求,不符合要求者将不予录取。其中,直博生仅可报考学术学位类学科专业。以下为各学科专业的具体报考要求(学科名称前标注 “” 的,表示该学科同时接收推免硕士生与直博生;未标注 “” 的,仅接收推免硕士生):1.生物学(学术学位 071000)报考该专业的考生,本科专业需满足以下范畴之一:(1)生物科学类专业;(2)医学门类下所有学科专业;(3)生物医学工程、制药工程、生物制药、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专业;(4)农学门类下的动物科学、动物医学专业。2.生物医学工程(医学学术学位 107200、工学学术学位 083100)(1)* 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医学学位 107200):本科专业需为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医学门类下所有专业、医学技术门类下所有专业、理学中的生物科学类专业、生物工程类专业或材料类专业;(2)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工学学位 083100):对本科专业不设限制,所有专业背景考生均可报考。* 基础医学(学术学位 100100)报考该专业的考生,本科专业须为医学门类下所有学科专业。其中部分专业(方向)有特定本科专业要求,具体如下:(1)*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学术学位 100104)①病理学方向:需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的西医临床医学类专业;②病理生理学方向:需为医学门类下所有学科专业;(2)* 再生医学(学术学位 1001Z3):需为医学门类下所有学科专业,或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动物医学、动物科学专业。3.临床医学(学术学位 100200)及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105100)(1)学术学位类专业(含内科学 100201、* 儿科学 100202、* 老年医学 100203、* 神经病学 100204、*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100205、* 皮肤病与性病学 100206、*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100207、* 外科学 100210、* 妇产科学 100211、* 眼科学 100212、* 耳鼻咽喉科学 100213、* 肿瘤学 100214、* 麻醉学 100217、* 急诊医学 100218、* 重症医学 1002Z3):本科需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类专业;(2)专业学位类部分专业(含内科学 105101、神经病学 105104、皮肤病与性病学 105106、外科学 105111、妇产科学 105115、耳鼻咽喉科学 105117、急诊医学 105107、重症医学 105108、骨科学 105113、临床病理 105119、放射肿瘤学 105122):本科需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专业;(3)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学位 105105):本科需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或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4)放射影像学(专业学位 105123)、超声医学(专业学位 105124)、核医学(专业学位 105125):本科需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5)* 临床检验诊断学(学术学位 100208):本科需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类专业、医学检验学(五年制医学学位)专业或四年制医学检验技术(理学学位)专业;(6)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学位 105108):本科需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或医学检验学(五年制医学学位)专业;(7)眼科学(专业学位 105111):本科需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或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8)麻醉学(专业学位 105118):本科需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或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9)*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学术学位 100215):本科需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类专业、康复医学(五年制医学学位)专业、四年制康复治疗学(理学学位)专业或运动康复(理学学位)专业;(10)康复医学与康复治疗(专业学位 105114):本科需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或康复医学(五年制医学学位)专业;(11)儿科学(专业学位 105101)、儿外科(专业学位 105112):本科需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或儿科学(医学学位)专业;(12)* 全科医学(学术学位 1002Z1)、全科医学(专业学位 105109):本科需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或全科医学(医学学位)专业。*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术学位 100400)及公共卫生(专业学位 105300)(1)*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术学位 100400):本科需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的预防医学、妇幼保健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精神医学或儿科学专业;(2)公共卫生(MPH,专业学位 105300):本科需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的预防医学、妇幼保健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精神医学、儿科学专业,或四年制的卫生检验与检疫、护理学、生物统计学专业。* 药学(学术学位 100700)及药学(专业学位 105500)报考该两类专业的考生,本科专业需满足以下范畴之一:(1)医学门类下所有学科专业;(2)理学中的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化学(含应用化学)、生物学(含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专业;(3)工学中的生物医学工程、制药工程、生物制药、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专业。* 口腔医学(学术学位 100300)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 105200)(1)* 口腔临床医学(学术学位 100302)、口腔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105200):本科需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的口腔医学专业;(2)* 口腔基础医学(学术学位 100301):本科需为医学门类下所有学科专业,或理学门类下的生物科学类专业。护理学(学术学位 101100 及专业学位 105400)报考该两类专业的考生,本科专业须为护理学、助产学等护理类专业。中西医结合(学术学位 100600)报考该专业的考生,本科专业须为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或中医学专业。公共管理(学术学位 120400)(1)社会保障(学术学位 120404):本科专业需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门类下所有专业;(2)医学信息管理(学术学位 1204Z1):对本科专业不设限制,所有专业背景考生均可报考;(3)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术学位 107401):本科专业需为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护理学、药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经济学、经济统计学、数字经济、精算学、教育学、数学类、统计学、应急技术与管理、卫生检验与检疫、应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或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社会工作(专业学位 035200)报考该专业的考生,本科专业需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医学、理学、管理学门类下的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学术学位 030500)对本科专业不设限制,所有专业背景考生均可报考。翻译(专业学位 055100)(1)英语类专业考生:本科阶段需通过全国英语专业四级考试;(2)非英语类专业考生:本科阶段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需≥425 分。医学技术(专业学位 105800)(1)医学检验技术方向:本科需为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实验技术、医学检验技术或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2)病理学技术方向:本科需为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实验技术、医学检验技术或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3)医学影像技术学方向:本科需为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或生物医学工程专业。注:医学门类下的专业包含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法医学、医学技术(含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实验技术等)、护理学等。三、接收专业和人数1.招生单位范围:我校各二级学院、研究中心及直属附属医院可招收推免硕士生与直博生(直博生招生仅限设有博士点的二级单位);非直属附属医院及校外培养基地不招收推免硕士生与直博生。2.专业目录查询:推免硕士生与直博生的具体招生专业,可参考《广西医科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 1)与《广西医科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攻读直博生专业目录》(附件 2)。3.招生人数限制:(1)接收推免硕士生的总人数,不超过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总数的 50%;(2)接收直博生的总人数,不超过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总数的 20%。4.导师招生名额:每位硕士生导师仅可招收 1 名推免硕士生;每位博士生导师仅可招收 1 名直博生。5.志愿填报要求:考生需按专业目录选择学科专业、学位类型及研究方向;复试结束后,通过导师与学生双向选择确定指导关系。我校仅受理每名推免生网上填报的 1 个志愿,不接受多志愿申请。四、学习方式及学制1.学习方式:所有推免硕士生与直博生均采用全日制学习模式。2.学制规定:(1)推免硕士生所有专业的学制统一为 3 学年;(2)直博生所有专业的学制统一为 5 学年。五、研究生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政策体系我校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为推免生提供经济支持与学业激励,具体政策如下:1.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 6000 元 / 生・年,实现 100% 覆盖(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考生除外);(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 1 次,标准为 20000 元 / 生・次,覆盖比例约 2%;(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研究生完成学业,第一学年在满足评选条件的前提下,覆盖率 100%,奖励金额为 2000 元 —10000 元 / 生・年(各等级金额与评定办法由学校按上级文件动态调整);(4)研究生科研及临床生活补助:标准为 300 元 / 生・月,实现 100% 覆盖(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考生除外);(5)“三助” 岗位资助:学校设置助教、助研、助管岗位,为研究生参与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提供资助。2.博士研究生奖助政策(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 13000 元 / 生・年,连续 3 年实现 100% 覆盖(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考生除外);(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 1 次,标准为 30000 元 / 生(一次性发放),覆盖比例约 2%(具体名额以当年上级文件为准);(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博士研究生完成学业,奖励金额为 3000 元 —15000 元 / 生・年。其中,一年级考生满足评选条件即可 100% 覆盖,二、三年级金额、名额比例及评审条件由学校按上级文件动态调整;(4)研究生科研及临床生活补助:标准为 500 元 / 生・月,连续 3 年实现 100% 覆盖(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考生除外)。3.推免生专项激励:成功获得我校接收资格的推免生,第一学年可优先参与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评选,同时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及其他专项奖学金,具体等级以最终评定结果为准。六、申请流程和复试工作(一)申请者需提交的个人材料申请人需在 2025 年 9 月 25 日前,按以下要求准备材料扫描件,按顺序合并为 1 个 PDF 文档(命名格式:“本科毕业学校名称 + 姓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13358457@qq.com)。材料需包含: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2.本人学生证扫描件(含封面及学生信息页);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1 份(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在线认证” 栏目申请办理并打印);4.在校学习成绩单扫描件(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5.其他补充材料(如英语水平证明、获奖证书、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扫描件等)。(二)申请工作具体流程1.推免生报名(2025 年 9 月 22 日 9:00—9 月 24 日 24:00)(1)登录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在 “报名系统”—“推免生申请报名系统” 中填写个人信息与专业意愿;(2)登录研招网填报专业及研究方向;(3)务必核对两个网站填报信息,确保完全一致。2.研究生院初审(2025 年 9 月 25 日前)我校研究生院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3.复试组织(2025 年 9 月 28 日)各二级学院(培养单位)采用现场面试形式,重点考察以下内容:(1)外语水平:包括听力理解与口语交流能力;(2)专业素质能力:涵盖大学阶段学习与实践情况、专业知识与技能、创新思维与能力、对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专业发展潜力(专业学位考生侧重实践技能,学术学位考生侧重科研思维);(3)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人文素养、表达沟通能力、职业精神。4.复试成绩评定(1)复试总分 100 分,分值占比:外语水平 20%、专业素质能力 70%、综合素质 10%;(2)采用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原则,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5.导师与学生双向选择复试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培养单位)组织考生填报志愿导师,按复试成绩排名依次确定拟录取考生及指导教师。6.复试结果通知与公示(2025 年 9 月 30 日)(1)研究生院发布并公示复试结果,获接收考生需登录研招网完成 “接受复试”“接受待录取” 操作,且需在 24 小时内确认;未按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2)特别提醒:获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硕士统考,若参与统考(以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信息为准),视为自愿选择统考,我校将不予录取为推免生。7.专业确认推免生在研招网填报的专业及研究方向,需与通过面试接收的专业一致;专业一经确定,后续不得更改。七、资格复审考生入学时,我校将对其录取资格进行复审,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录取资格:1.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2.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材料存在伪造或隐瞒关键信息;3.存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列明的不予录取情形;4.大学期间学习成绩或毕业设计(论文)出现不及格;5.大学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处分依据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6.农村定向免费医学本科生违反协议报考;7.存在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情形。八、通讯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双拥路 22 号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办公地点:留 4 栋 4 楼 409 室),邮政编码:530021,咨询电话:0771-5356491。本招生简章的解释权归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所有。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9 月 19 日2025-09-29 11: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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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6 年部分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或方向停招或调整招生的公告各位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经学校各相关学院充分研讨,并按程序上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我校确定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部分招生专业或专业方向将实施停招措施,另有部分专业将进行招生调整。为保障考生知情权,方便考生合理规划报考方向,现将具体调整情况公示如下。一、实施停止招生的专业及方向外国语学院的两个学术学位专业将暂停统考招生,分别为050202 俄语语言文学与050207 西班牙语语言文学;医学院100100 基础医学(学术学位)下设的药理学方向,2026 年起不再安排招生。二、开展招生调整的专业医学院原招生专业101100 护理学(学术学位)将停止招生,该专业相关培养方向将调整至100201 内科学(学术学位)下,以 “临床护理学方向” 开展招生,且该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初试考核科目保持不变;045400 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的招生主体进行调整,由原本承担招生工作的人文学院,变更为医学院负责,该专业的初试科目设置维持原有标准,不做调整;外国语学院的两个学术学位专业在初试科目上有所调整,其中050201 英语语言文学与05021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均为学术学位),其初试第二门科目中,原 “245 俄语(外)” 选项将予以取消。特别说明:若在后续招生工作中,遇到国家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政策调整要求,我校将严格按照最新政策规定执行相关招生工作。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 年 08 月 02 日2025-08-26 18: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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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接收2026年推荐免试(含直博)生招生工作办法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统一简称“推免生”),是完善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核心环节,也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提升研究生生源质量的关键举措。为扎实推进南开大学2026年推免生接收工作,确保招生过程科学规范、公平公正,依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一、选拔工作原则1. 立德树人根本导向:推免生接收工作需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的标准,将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依据,重点考察学生的政治立场、道德修养、社会责任感及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情况。2. 综合能力全面考核:既要深入评估推免生的专业基础素养、科研创新潜力与学术研究能力,也要注重考查其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及职业素养,确保选拔出兼具扎实学识与良好品行的优质生源,契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二、组织机构与职责划分1. 校级统筹管理: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流程监督与最终审核,确保全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循教育部规定,符合学校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需求。2. 院级具体执行:各招生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院推免生的报名资格审核、复试方案制定、复试组织实施、成绩评定及拟录取名单推荐等工作,严格执行学校统一政策与流程,保障本院招生工作有序开展。3. 全程监督机制: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生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及时核查、严肃处理,切实维护招生公平性与严肃性。三、招生专业与计划安排1. 专业查询方式:有意向申请推免至南开大学的考生,需仔细研读《南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提前了解各专业的培养方向、研究领域、报考要求等关键信息,确保自身专业背景与报考方向匹配。2. 计划查询与调整:考生可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我校各专业推免生招生计划;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总计划、学科发展需求、生源质量等因素动态调整,并非完全固定;推免生最终实际接收人数确定后,将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示,供考生查询与监督。四、接收基本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质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2. 为国内普通高等学校2026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在本科就读高校正式获得推荐免试资格(资格需经本科学校公示及教育部备案,未经备案的资格无效)。3.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补充规定,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任务。4. 对学术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实践能力与专业基础素养,能够快速适应研究生阶段的学术要求。5.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如论文抄袭、成果造假等),无违反专业伦理的记录。6. 外语水平及其他专项要求,需符合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制定的推免生接收细则(如四六级成绩、小语种能力等,具体可咨询目标学院)。五、接收工作流程1. 系统操作流程:推免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依次完成志愿申报、查看复试通知、确认参加复试、按时参加复试、查看复试成绩及待录取通知、确认接受待录取等环节;所有流程需严格遵循“推免服务系统”的时间节点与操作要求,逾期未操作视为自动放弃相应资格。2. 信息填报要求:推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填写个人信息时,需确保外语水平、学业成绩、科研经历等内容准确真实,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不得虚报或隐瞒关键信息。3. 名单公示环节:为保障招生质量与公平性,复试结束后,各招生学院将在本院官网及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同步公示拟接收推免生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与社会监督,若发现考生存在违规或作弊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且后续不再递补。4. 禁止重复报考:已被我校正式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含统考、单独考试等),违者将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且记入个人诚信档案。5. 特殊类型考生报名: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的考生(如立功表彰的军人等),需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参与学校统一审核与选拔。六、其他重要规定1. 材料真实性承诺:考生需对提交的所有申请信息(如成绩、排名)及申请材料(如证书、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在申请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将取消学籍。2. 拟录取专业锁定:推免生(含各类专项计划考生、特殊类型考生)的拟录取专业一经确定,在整个报名录取阶段不得更改,考生需在填报志愿时慎重选择。3. 志愿确认诚信要求:考生填报志愿、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时需秉持诚信原则,慎重决策;一旦自主选择并被学校确定为拟录取,不得提出放弃,否则将影响后续升学资格,且学校不再保留其名额。4. 入学资格审核:拟录取推免生需在2026年入学报到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若未按时取得证书,或在入学前受到校级及以上纪律处分,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5. 政策衔接与信息关注: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研究生招生最新文件执行;若本办法内容与教育部政策不一致,以上级政策为准。推免生需主动关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各招生学院官网,及时获取报名、复试、录取等最新通知,避免因信息延误影响申请。6. 办法适用范围与生效时间:本办法仅适用于南开大学2026年推免生接收工作,自正式公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6年推免生录取工作全部结束。七、信息查询、申诉与联系方式 (一)信息查询渠道报名流程、复试安排、考核成绩、拟录取名单等关键信息,均会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各招生学院官网发布;学校将及时更新招生动态,确保考生能够便捷查询所需信息。(二)申诉处理流程考生本人对录取结果有异议的,需按以下流程提出申诉:1. 第一阶段:首先向报考的招生学院提交书面申诉材料,说明异议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学院收到申诉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形成处理意见并反馈给考生。2. 第二阶段:若考生对学院的调查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在收到反馈后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研究生院提交书面申诉,研究生院将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重新核查,在10个工作日内给出最终处理结果。 (三)咨询与联系信息1. 咨询部门: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2. 咨询电话:022-23505940(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3. 办公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同砚路38号南开大学综合业务西楼303室南开大学研究生院2025-09-28 10: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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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子科技学院考点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须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考流程主要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大关键环节。所有已成功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均需依据所选考点的具体要求完成报名信息的网上确认工作。值得注意的是,未在网报阶段缴清初试费用的考生,将无法参与后续确认流程;而未在规定时段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导致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其报名信息将直接视为无效。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作为本次研招考试的指定考点(考点代码1118,以下简称“1118考点”),现将本考点网上确认的详细安排通知如下,请相关考生务必仔细研读并严格遵照执行。一、网上确认适用对象本次1118考点网上确认仅面向两类考生:一是符合《北京电子科技学院考点2026年硕士研究生网报公告》中各项要求的考生;二是已在网上报名阶段足额缴纳相关费用的考生。两者需同时满足,方可参与本考点的网上确认。二、网上确认时间节点为确保网上确认工作有序推进,1118考点设置了明确的时间节点,考生需精准把握各阶段时间要求,避免因延误影响报名资格:1. 首次上传确认材料时间:2025年11月1日9:00至11月4日17:00,此时间段结束后,系统将不再接收任何首次上传的材料。2. 补充修改材料时间:针对审核后需完善材料的考生,系统开放重新提交通道的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9:00至11月5日12:00。3. 考点审核时间:1118考点将在2025年11月3日9:00至11月5日17:00期间完成所有材料的审核工作,逾期不再受理任何补报或补办申请。特别提醒:若考生在2025年11月4日17:00前仍未上传任何确认材料,或截至2025年11月5日17:00审核仍未通过,1118考点将不再受理其确认申请,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三、网上确认系统登录指南为提升操作便捷性,1118考点建议考生优先使用手机端登录网上确认系统。登录步骤十分简便,考生在进入系统登录页面后,只需输入本人网报时所用的学信网账号及密码,即可顺利登录并开展后续操作。四、网上确认操作流程(一)系统登录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手机端登录网上确认系统,登录凭证为网报时注册的学信网账号及密码。登录后请仔细核对系统显示的个人基本信息,确保与网报信息一致。(二)材料上传要求登录系统后,考生需按照系统页面的指引,逐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清晰、完整、真实,具体要求如下:1. 一寸电子证件照需为考生本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照片,背景颜色可选白色或蓝色,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等重要环节。格式上仅支持jpg或jpeg,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M,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拍摄姿态方面,要求考生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巴自然闭合,双肩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在照片中的占比不得低于2/3,且不能过大或过小。若提交的照片存在模糊不清、无法准确辨识人像等问题,考点将直接标注“审核不通过”,考生需重新拍摄并提交符合要求的照片。2. 居民身份证图片需上传考生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的正、反面图片,且需分开上传。上传时务必保证身份证边框完整无缺,证件上的字迹清晰可辨,图片亮度均匀,无反光、阴影等影响识别的问题。3.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时需将考生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画面,头部与肩部保持端正姿态。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形成阴影,需确保五官清晰外露;同时要保证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完整可见,无遮挡、模糊情况。上述三类照片均有统一规范:考生不得化妆,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拍摄环境需保证光线均匀,脸部及鼻部不得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无明显阴影及红眼现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及五官,需真实呈现考生近期相貌特征。照片内容必须真实有效,严禁任何形式的修改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调整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以及通过照片翻拍的方式获取图片。4. 补充证明材料针对不同情况的考生,需额外上传对应的补充材料,具体分类如下:(1) 学历校验未通过者:因姓名变更、身份证号修改或持有境外学历等原因导致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上传公安机关出具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变更证明;同时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且认证报告上的12位在线验证码或7位认证编号需清晰完整。(2)应届学历待认证者:自考应届毕业生、境外应届毕业生因尚未取得毕业证及留服认证而导致学历认证未通过的,需上传毕业院校或教育机构出具的盖章成绩单原件照片(自考考生),或境外高校近期提供的成绩单及在读证明(境外在读考生)。(3)二学位在读考生:非北京户籍的往届生,若在京高校就读二学位,需上传就读院校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4)在校研究生考生:已在读的研究生,需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5)户口校验未通过者:需上传北京市居民户口簿首页(含公安部门盖章页)及本人信息页的原件照片;若为集体户口,则需上传集体户口首页(含户口单位盖章)及个人单页的原件照片;户口正在迁入北京的考生,可提供北京相关单位开具的户口接收函等证明材料。(6)社保校验未通过者:需上传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的记录单,保险类型可为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记录无效),且记录单上必须清晰显示红色公章。考生需谨慎核对所上传材料是否符合上述全部要求,因材料不符导致审核延误或未通过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三)考点审核及结果查询1118考点完成审核后,将通过网上确认系统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考生需在确认时间范围内随时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状态,系统将以红色方框标注具体结果,主要包括“待审核”“审核通过”“待补充材料”“审核不通过”四种状态,各类状态的说明如下:1. 审核通过:表示考生已顺利完成报名信息的网上确认,报名资格有效。2. 待补充材料:意味着考生提交的材料存在瑕疵,需根据系统提示的具体问题,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并重新上传。3. 审核不通过:若因考生不符合国家报考条件或1118考点接收条件导致审核不通过,其报名信息将直接无效。考生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直接向1118考点咨询。五、咨询方式及服务时间为便于考生解决确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1118考点设立了专属咨询渠道,具体信息如下:电话咨询时段:工作日9:00-11:30,14:00-16:30(非工作时间无人接听,请考生合理安排咨询时间)六、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本人填报的网报信息进行全面、细致的核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操作,避免因个人疏忽影响报考。2. 依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5〕2号)文件要求,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予准予考试及录取,相关问题一经发现将立即处理。3. 已完成网上确认且审核通过的考生,若获得招生单位的准考资格,需在考前约十天内,使用网报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需同时出示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4.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网上确认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已缴纳的初试费用将由研招网信息平台在数据核查结束后(预计为2025年12月底前)退回原支付账户。为保障退费顺利到账,特别提醒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若出现退费异常,需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七、诚信考试专项提醒研招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报考是考生的基本义务,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对违规行为有明确约束,考生需强化法律意识,避免触碰红线: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相关规定明确:在依法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将面临拘役、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罚。2. 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指出:教育考试机构及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考试结束后,若发现考生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取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及考试成绩的,将直接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3. 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5〕2号)中明确要求:考点及招生单位发现考生存在伪造、变造证件行为时,需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在本次报名信息网上确认阶段,1118考点将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依据其提交的材料信息向公安机关报案。在此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名、信息确认及考试全过程中,务必强化自身的诚信意识、规则意识及法律意识,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2025-11-12 1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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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依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 号)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相关工作提示,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复试工作准则(一)遵循按需招生原则,对考生的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考量,秉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少勿劣的标准,切实提升研究生选拔质量。(二)强化复试的标准化与制度化建设,注重知识与能力考核的平衡,综合评估考生的思想品德、过往学业、科研潜力等,着重考察其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三)进一步强化各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充分发挥复试小组的作用,明确其学术权力与责任,提升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全面提高复试录取工作质量。(四)依据学科专业对人才选拔的需求及各学院特点,精准制定策略,保障复试考核的公平公正与科学有效。各学院同一学科专业的复试需遵循 “随机确定考生顺序”“随机组建复试小组”“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的 “三随机” 原则。(五)深化信息公开机制,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规范透明。二、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一)符合重庆医科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的报考资格。(二)考生初试成绩达到重庆医科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三、复试安排第一阶段:一志愿考生复试(3 月 25 日起各学院陆续启动)进入复试的一志愿考生,需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官网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中选择学院,并前往所选学院参加复试。第二阶段:调整(系统开放时间以学校和学院通知为准)包含同一专业不同方向间、不同学院间的调整。同一专业不同方向间仅开放一次校内调整。在第一阶段复试中未通过的一志愿考生,可向本学院或其他学院本专业有剩余计划的所有方向申请调整,需通过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提交调整申请。第三阶段:调剂(按教育部规定,自 4 月 8 日起分批次开展)调剂工作将根据各学院各专业情况分批次进行,具体时间以学校和学院通知为准。学校会在校内调整阶段,同步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及我校研招网官网陆续公布调剂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按照我校研招网官网的调剂通知准备申请材料。四、复试录取基本流程(一)学校根据教育部和市教委下达的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结合各类专项招生计划、推免生录取情况、长学制及上线生源等,对部分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增减,并按调整后的计划开展招生。(二)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按二级学科专业划定。对于招生计划与达到《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 “国家分数线”)的考生人数比例超过 1:1.2 的学科专业,将按 1:1.2~1.5 划定本校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各学科专业的差额复试比例略有差异;其余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参照国家分数线执行。“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复试分数线按教育部下达计划等额划定。(三)进入复试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学院,并按学院要求提交复试材料。各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将不予复试。(四)学院按二级学科专业(专业目录中分方向的,按方向)统一组织复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五)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再次审核,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六)学校对拟录取名单进行 7 个自然日的公示。(七)学校向教育部上报拟录取名单。(八)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九)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五、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负责执行学校复试录取政策、发布相关信息、指导、检查和监督学院复试工作,保管考生复试成绩材料及复试录像光盘等。(二)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院负责制,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并对本学院的招生复试工作负责。(三)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聘并组建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至少 5 名政治素质高、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具体承担考生的复试工作。六、复试形式与内容专业素质测试:满分为 30 分,重点考察考生大学期间的学习表现与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等。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 40 分,其中外国语占 20 分,综合素质占 20 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外语听说能力、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诚信记录、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医德医风、举止、表达及礼仪等。科研素质 / 临床技能测试:满分为 30 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中医专业学位考生测试临床技能,重点考察临床操作能力;其余考生测试科研素质,主要考察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七、同一专业内招生方向和学院的调整(一)原则进入复试的一志愿考生选择学院、申请调整招生方向和学院,均须通过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进行,未通过该系统的调整无效。若考生申请调整的实际人数超过本学院本专业(方向)的招生计划,须进行差额复试录取,复试比例不限。考生申请调整招生方向时,由申请学院决定是否需要重新参加复试及重新提交复试材料。若申请学院确定无需重新复试,则根据剩余招生计划,按本方向申请调整考生的一志愿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拟录取。其余复试拟录取程序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二)注意事项各学院通过官网发布剩余计划情况。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提交选择学院、调整招生方向和学院的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视为放弃本阶段复试录取资格。未参加第一阶段一志愿复试选择学院的考生,不能参加第二阶段本学院本专业招生方向间的调整,但可参加招生学院间的调整。调整结束后仍未被拟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申请其他专业调剂。八、调剂(一)原则我校所有调剂专业均须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未通过该系统的调剂无效。调剂计划与调剂复试人数的比例一般控制在 1:2~1:5,具体比例由各学院和专业制定。(二)基本条件(需同时满足)符合国家调剂政策要求。达到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基本分数线。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报考其他学科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医学类(10)和工学类(08)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考生,可调剂到我校理学(07)学术学位。除上述专业类别外,我校其他专业的调剂应在同一专业门类范围内进行,即专业代码前 2 位须相同(可授不同专业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专业范围内调剂)。4. 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包括三类:201 英语一和 204 英语二;301 数学一、302 数学二、303 数学三、314 数学(农)和 396 经济类综合能力;314 数学(农)和 315 化学(农)〕。5. 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符合条件并申请调到普通计划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经审核,加分后达到报考专业学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获得复试资格,学校将予以公布;该专业原已公布的复试名单不受影响。申请调到普通计划的考生,须在 2025 年 3 月 26 日 18:00 前,将本人书面申请、退出现役证、入伍批准书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yzb01@cqmu.edu.cn)审核,逾期不再受理。6. 按学校 2024 年夏令营指导意见,通过我校夏令营考核的优秀营员,若未获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选择以公开招考方式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夏令营专业 2025 年度硕士研究生,且考试成绩达到我校该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7. 符合照顾政策及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管理规定》执行。经审核,加分后达到报考专业学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获得复试资格,学校将予以公布;该专业原已公布的复试名单不受影响。符合教育部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 2025 年 3 月 26 日 18:00 前,将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yzb01@cqmu.edu.cn)审核,逾期不再受理。(三)注意事项学校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和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发布调剂信息,并在国家调剂服务系统向进入调剂复试名单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接到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复试程序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每次开放调剂系统的持续时间不少于 12 小时。学院一般按符合调剂条件考生的初试政治和外国语成绩之和排序,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若政治和外国语成绩之和相同,则按初试总成绩遴选;若初试总成绩也相同,则一并进入复试。调剂复试一般为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 1:2~1:5,当申请调剂考生数小于或等于本专业调剂计划数时,所有考生全部进入复试。九、录取(一)复试期间,考生若存在以下情况之一,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不合格;不符合报考条件;有诚信记录问题或考试违纪舞弊行为;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情况。(二)考生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按百分制计算),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成绩低于 60 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四)考生的录取以总成绩为依据,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初试成绩 ÷5×0.6 + 复试成绩 ×0.4。其中,复试成绩 = 专业素质测试成绩 + 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 科研素质 / 临床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各学院应在二级学科(专业目录内分方向的,按方向)范围内,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将在本专业未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优先级排序:初试成绩;初试统考政治与外国语科目成绩之和;复试成绩(有笔试的按复试面试总成绩;无笔试的按复试 3 个部分中的某部分成绩,由学院结合本单位复试办法确定)。(五)非直属附属医院联合培养计划的复试及录取:学校将部分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计划安排为与非直属附属医院联合培养。联合培养硕士生需在我校非直属附属医院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过程,在籍期间享受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待遇。经第一阶段复试未被所选学院拟录取的考生,可在第二阶段启动前自愿申请该专业的联合培养计划,在满足我校复试录取要求的前提下,直接录取为联合培养研究生,学院按申请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二阶段在同一专业内调整学院时,参照以上原则拟录取联合培养计划。第二阶段复试录取后,若联合培养计划仍有缺额,学校将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调剂复试录取,考生申请调剂即视为自愿到非直属附属医院进行培养。十、师生双选考生在复试及拟录取阶段均不涉及导师选择。研究生与导师的互选工作,将在复试拟录取工作结束后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确定。导师的招生计划由学院按照 “绩效优先” 原则自主确定。师生双选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十一、体检被录取的考生在开学报到时,需按要求完成体检。凡体检结果属于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不适宜相关专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十二、严肃考风考纪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考试录取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教育考试范畴,需按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和要求进行。考生应自觉配合学校及各学院的身份审查核验,严格遵守学校复试相关规定,诚信应考。对在复试工作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刑法修正案 (九)》《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十三、监督和复议(一)各学院需建立健全复试工作规章制度,对外公布咨询和申诉渠道。(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结果负责,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的复试结果负责。对于争议较大、无法确定是否拟录取的考生,各学院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决定对其再次组织复试。(三)如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有异议,考生可通过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或校纪委进行申诉。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485540中共重庆医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023-68486606十四、其他(一)在本次复试录取工作中,学校保留根据生源情况实时调整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的权利。(二)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做好个人人身及财产安全防护,平安应考。(三)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相关文件执行。学校有权根据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规定,对我校招生政策进行调整。更多复试细则请查阅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jszs.cqmu.edu.cn/)2025-08-20 13:56:29
考研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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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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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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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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