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有关要求以及《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要求,制定学校202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做好学校202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公平和公正。
二、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校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校研招领导小组”)。负责对研究生招生考核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审定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复试录取办法,统筹开展学校博士研究生考核及录取的各项工作,协调落实考核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二)各招生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和监察工作小组,其职责是负责制定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负责组织博士招生命题工作,负责组织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核、材料评审、笔试及面试组织实施,负责总成绩计算和确定拟录取名单;监察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对本学院招生考核及录取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和检查。
(三)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代表学校与招生学院签订《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责任书》,招生学院与工作人员签订《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人员保密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人,责任到岗。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招生学院为主,相关职能部门为辅原则,充分发挥导师组在人才选拔中的主体作用。
(二)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确保招生选拔质量。
(三)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重点考察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
(五)坚持严格规范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杜绝超计划录取,强化信息公开,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强化试题管理。
四、资格审核
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及材料评审要求如下:
各招生学院为报考学生资格审核的责任单位,依据《云南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各招生学院制定的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对系统网报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二)资格审查内容:
1.考生的身份和资格。严格核查考生身份证、年龄、准考证、毕业证和学位证。
2.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要严格核查完整注册后的《研究生证》。
3.《云南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组织管理部门盖章,如果考生没有工作单位,则由保管档案所在地查阅档案如实填写并盖章。若发现考核表中有作假者,则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4.《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5.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信。
6.考生一旦被我校录取,必须进行全脱产学习。拟报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提交单位同意定向培养书面证明。
(三)考生登录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上传所需材料,各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核。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阶段;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由招生学院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备,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
五、材料评审及笔试工作
(一)“申请-考核制”考生。各招生学院组织材料评审专家组,成立由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的材料评审组,对考生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初审打分。材料评审专家组按百分制给出材料初审成绩。
(二)“普通招考”考生。由招生学院组织考生进行笔试考核。笔试科目为:1001《英语》(无听力部分)、2001《中医基础综合》和3001《中医临床综合》。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2025年5月22−23日,考试地点:云南中医药大学呈贡校区。
(三)各招生学院依据材料初审成绩和初试成绩,将进入复试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在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
六、复试和综合考核
(一)学校202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和综合考核采用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二)各招生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不同学科的培养需求,制定相应人才选拔的评价标准,成立由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的面试考核组,对申请考生素质和能力进行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面试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创新意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等方面。
(三)面试内容及要求
1.达到我校报考条件,通过考核初审或初试,最终进入面试考生人数不超过该专业研究方向拟录取人数的3倍。
2.各招生学院须严格按照学院制定的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进行面试。
3.面试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学院须在面试现场外对考生进行拍照(考生手持身份证,要求照片中考生的证件号码清晰可见)存档备查。
4.面试总时长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具体如下:
(1)考生PPT汇报个人基本情况及科研计划:内容包括学科背景、外语水平、科研经历、已获成果和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注:不得提及毕业院校、导师姓名、考生姓名)。重点考核考生科研思维能力。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
(2)面试内容:包括英语听说能力、学科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和科研能力考核。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进展的熟悉程度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素质与潜能。考核时间不少于10分钟。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面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各招生学院要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要遵循实事求是原则,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察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面试程序须严格规范,学院监察工作小组要全程参与监督。各学位点专家组成员要认真填写各项综合考核评分、情况记录表。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要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对每一位考生做出客观的评价。考核结束后,专家组成员在相关评分记录表上签字,秘书收集并整理后,由学院研招工作小组组长和监察工作小组组长审核后签字,在规定时间内交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6.同一学科(专业)各专家组的考核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7.面试时,若考生回答完所有题目,且明确表示不再补充作答时,可提前结束面试。
8.在面试现场,所有教师、工作人员的手机一律关闭,交由学院监察工作小组统一管理。面试过程中严禁出现教师、工作人员随意进出的情况。每位考生的整个面试过程必须保证考官全体全程在场。
9.面试期间,各招生学院所有面试考场须全程全景摄像,并确保摄像设备的录音录像功能正常。面试考场视频在面试结束后由学院存档备查。
七、考核总成绩计算办法
(一)学院组织“材料初审”(“申请-考核制”考生)或“初试”(“普通招考”考生)后,根据制定的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进行打分或初试评卷结果,及时公布考生成绩(折算百分制),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不超过该专业研究方向拟录取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名单。
(二)学院组织面试结束后,需根据本办法规定,及时计算出考生入学考核总成绩,对考生进行考核结果排序。
(三)排序原则:1.按照分专业、分方向进行排序。2.在同一专业和同一方向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四)入学考核总成绩构成
1.“申请-考核制”考生。考生考核总成绩由“材料初审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材料初审成绩(百分制)”占40%;“面试成绩”占60%。
考核总成绩=材料评初审成绩(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
2.“普通招考”考生。考生考核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初试成绩(百分制)”占40%;“面试成绩”占60%。
考核总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
八、录取
(一)确定拟录取名单的原则
1.执行专业方向第一志愿优先录取原则。
2.按各专业各方向考生入学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若考生入学考核总成绩相同,则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3.学院研招工作小组提出拟录取意见和拟录取名单。
4.若拟录取名单中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在本研究方向内按顺序递补。
5.若某研究方向无人考核合格,出现招生计划空缺时,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在每位导师招生总学生数不超过2人的基础上可将空缺招生计划调整到同一专业的其他导师,考生则按入学考核总成绩排序进行调剂。调剂原则为:(1)不得跨类别和跨学科进行调剂,只能在同一类别同一学科内调剂;(2)空缺招生计划优先调整到同一专业的“储才计划”导师;(3)若同一专业无“储才计划”导师,则将空缺招生计划调整到同一专业同一研究方向的其他导师;(4)同一专业同一研究方向内仍未完成调剂,则将空缺招生计划调整到同一专业非同一研究方向的其他导师;(5)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参与调剂。
6.学院负责在录取前再次组织专人对拟录取考生所有报考材料逐一进行复核。招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照考生材料评审和评价结果、综合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院对本单位考生的录取结果负责,如有考生对面试成绩、录取提出质疑时,其报考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
(二)确定录取名单的程序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正式录取。
(三)录取
教育部审核通过录取名单后,研究生处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体检及收费
(一)体检
招生学院考核结果公布后,拟录取考生到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补录及需要复检的考生可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自行到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体检报告提交给学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和体检结论,对考生提出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的明确意见。
录取考生入学时还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二)复试费收取事宜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规定,考生复试费为150元/人。考生需在复试前完成缴费环节。
考生交费后因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参加复试的 ,已支付的初试费和复试费不予退回。
十、工作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招生学院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中。招生学院主要负责领导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负责领导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各招生学院应加强对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招生录取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学院及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三)招生工作中,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招生考试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招生考试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四)本人、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教师,不得参加各科试题的命题,不得接触当年考试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人员名单等涉密材料,不得知晓命题、面试等工作安排情况。
(五)导师只负责对考生进行考核,无权做出对考生是否录取的承诺。如果引起纠纷,一切后果将由导师自行承担。
(六)招生学院务必做好保密教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试题安全和考生电子信息安全。在录取结果未公布之前不得泄露考生成绩、考试过程、排名等情况。
(七)加强规范管理,深化信息公开。要求各学院开设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专栏,及时发布复试工作方案、实施细则、面试时间和安排等信息。
(八)学院考核结束后,成绩的统分、核分由两名专职统分核分工作人员在学校监督员、学院纪检员的监督下交叉核对无误后,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终审。
(九)实行监督员交叉监督机制。各学院选派的监督员将以学校监督员的身份完成交叉学院面试过程的全程监督。
十一、考核监督和复议
(一)保密要求
考核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其保密工作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考核结果在研究生处统一对外公布前属于保密信息,任何人员不得提前对外公布。
(二)回避制度
考核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参加考核者,应予回避,不得参加与考核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三)考核监督
实行监督制度。学校研究生处对考核工作实施规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面试现场进行检查,加强监督和管理;学校纪检处负责对综合考核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四)考核复议
若出现特殊或争议情况,需要另行解决时,由学院研招工作小组提出处理意见,报校研招领导小组决定。
十二、附则
(一)本办法由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三)本办法自我校下一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实施办法发布以后自行废止。
(四)监督电话:
学校研究生处0871-65918241
学校纪检处0871-65918263
监督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076号云南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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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公平、公正、科学。二、组织管理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学院(系、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组织,对本单位的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录取结果负责。三、复试工作(一)复试形式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全面采取“现场复试”形式进行。(二)复试分数线首都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三)复试资格查询考生于2025年3月21日20:00起登录首都医科大学硕士招生管理系统查询第一批获得复试资格名单。网址:https://sstj.ccmu.edu.cn/#/login。登录用户名:考生编号,密码:身份证号后六位。(四)复试资格的确定原则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的考生,考生复试资格确定原则如下:(1)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2)按考生总分在所报考专业和研究方向中的学院信息进行排名。若总分相同,按照英语-政治-业务课的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3)总分排名在进入所报考志愿(专业和研究方向中的学院信息)招生计划数150%排名范围内。(4)未能进入所报考志愿(专业和研究方向中学院信息)复试的考生,有资格调整至同一专业(专业代码相同)其他研究方向的空缺名额,并根据总分排名参与相应志愿的复试。考生需登录首都医科大学硕士招生管理系统,点击“我的调剂”查询和填报调整志愿信息。请注意:各专业的“剩余复试名额”指在我校差额复试规则下,当前剩余的复试名额。例如:某专业计划录取10人,按差额比例参加复试的总人数应为15人;如果已有12人进入复试,则“剩余复试名额”为3人。调整志愿的填报时间是2025年3月21日20:00至3月23日17:00。每位考生限填报1个调整志愿;截止时间前可修改,截止时间后则不可修改、填报。提交志愿考生可于2025年3月23日19:00起登录并查询调整志愿的复试资格。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学术学位(不包含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不包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相关专业的考生,复试资格确定原则如下:(1)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2)按考生总分在所报考学院(所、系)和专业进行排名。若总分相同,按照英语-政治-业务课的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3)总分排名进入所报志愿招生计划数150%排名范围内。(五)复试时间我校复试工作整体将于2025年3月26日左右开始。各学院(所、系)复试的具体时间及安排由相关学院具体通知。请考生近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接收关于复试的有关通知。考生联系方式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手机信息为准。(六)复试资格审核的材料提交参加复试的考生统一将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复试学院要求的补充材料的电子版文件,按时按要求发送到相关学院。在现场复试前,考生需要将以上全部材料的纸质版原件按顺序放到一个档案袋中并上交到相关学院。1.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电子版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3月25日中午12:00。2.资格审核材料请考生将以下材料形成清晰有效的扫描材料,并按顺序合成1个PDF文档。(1)初试准考证(2)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3)《首都医科大学2025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4)应届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版,请将有效期延至3个月以上)。(5)往届生还需提供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请将有效期延至3个月以上)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6)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或中医专业学位的成人学历教育本科毕业且已获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相关类别的《医师资格证书》原件。(7)定向培养的应届本科生,须提供单位同意以“非定向就业”形式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证明材料。3.复试学院要求的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及材料接收途径(见附件2)对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需材料以参加复试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对于复试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拟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七)诚信复试考生须认真阅读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首都医科大学和报考学院(所、系)的相关复试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复试、拟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试前,所有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并将纸质版提交给相关学院。(八)复试考核1.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形式。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素质与能力、综合素质与能力。(1)专业素质与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英语听说、运用能力。(2)综合素质与能力。主要考核考生本人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方面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工作、志愿服务等)、沟通能力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及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及文明礼仪等。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通过综合面试考察、调取拟录取考生档案、现实表现等多种方式进行。3.心理测试:在复试开始之前,由负责复试的学院组织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完成心理测试。(九)缴费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交纳复试费100元。缴费时间和方式由复试学院安排。请注意保存缴费成功界面截图。四、成绩计算1.复试成绩计算复试考核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而成。其中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20%-30%,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70%-80%。具体占比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制定。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计算方法如下:复试成绩=笔试得分×复试学院自定比例+面试得分×复试学院自定比例。2.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计算方法如下: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五、拟录取工作1.拟录取原则在同一场(学院-专业(或研究方向)复试中,根据每位学生的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最终录取人数与招生计划一致,或少于招生计划,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协议签订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与学校签订《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拟录取协议书》、《首都医科大学拟录取研究生诚信承诺书》。3.体检所有拟录取考生按录取学院要求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六、调剂工作学校会根据各学科专业考生的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公布接受考生调剂的专业。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并填报调剂志愿,学校按复试资格确定原则调剂合格考生复试。调剂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要求: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初试成绩达到申请调入的我校相应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5.符合我校接收调剂专业的其他要求。关于调剂信息公布的相关通知,将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h.ccmu.edu.cn/index.htm) 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公布。(http://yz.chsi.com.cn/yztj)七、信息公开1.学校将在复试前通过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对取得复试资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网址:http://yjsh.ccmu.edu.cn/zsgz/sszs/index.htm2.学校于5月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7个工作日,网址:http://yjsh.ccmu.edu.cn/zsgz/sszs/index.htm。 如有疑问请联系监督部门。八、咨询、监督电话首都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10-83911050、010-83916545。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实名向复试学院反映。首都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及邮箱:010-83911095,Email: yanzhao@ccmu.edu.cn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2025-08-01 11: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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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按照教育部对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及教育部、黑龙江省最新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1.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领导、组织和监督,组织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处理复试录取中的重要问题,巡视各学院、学科复试情况,协调全校的复试录取工作。2.成立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巡查小组,对黑龙江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对重点环节进行巡视检查,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3.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负责与宣传部、教务处、信息与网络中心、后勤保障处、校医院、安全保障部等相关部门沟通协作保障复试期间相关工作正常运行。4.各招生学院成立由5到7人组成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和书记担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相关招生学科(专业)负责人、导师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负责成立复试小组并进行纪律和业务培训,负责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材料和复试结果,负责解释和处理考生对专业复试结果提出的异议。5.各招生学院按硕士招生学科(专业)设置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应由工作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担任,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组长1人,记录员1人(可由组员兼任),负责组织考生资格审查、专业素养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考核。二、复试工作原则1.各招生学院要高度重视复试工作,严格复试考核标准,提高复试质量,择优选拔,通过复试环节,选拔出更多的优秀生源。各招生专业应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要实行分类选拔,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面试、笔试、实验和实践操作等多种考核形式。复试合格考生数低于招生计划数的专业应及时启动调剂工作。2.全日制学术学位学科(专业)、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等不同类型的专业,应进行分类复试。同一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划定相同的一志愿复试分数线。3.我校一志愿上线考生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可进行合格复试。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要进行差额复试。根据一志愿上线生源比例,学术学位差额复试比例为不低于130%,专业学位差额复试比例为不低于150%。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详见附件1。4.申请黑龙江大学“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单项成绩(任一考试科目单科成绩或初试总分)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分数要求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单科成绩和初试总分不能同时低于国家线。该专项考生参与学校统一的复试考核,单列计划,单独录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上线生源充足时,进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为120%。将“考生初试总成绩与报考专业国家线总分要求的差值”作为该专业计划考生的初始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划定复试名单。5.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授权下,对国家认定的符合初试成绩加分和初试免试情形的考生予以初试加分和初试免试。(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①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②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2)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网址:https://yz.chsi.com.cn/tm)6. 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7.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根据目前一志愿生源情况并结合近年调剂生源情况,黑龙江大学在2025年招生复试录取环节,不进行破格复试。各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学院、专业应积极开展调剂工作,完成招生计划。三、复试形式及内容根据我校工作实际,一志愿考生复试采取线下的方式进行,请一志愿考生在确定复试具体时间后,按要求抵达我校,在复试时间段内凭准考证进入校园。1.资格审查。由各招生学院在复试的面试环节组织进行。一志愿考生在复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学历/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诚信复试承诺书》等材料。2.复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面试、笔试、实验、实践操作等,由招生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在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3.会计硕士(MPAcc)、图书情报硕士(MLIS)、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学院在复试中进行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内容参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4.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其考核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复试考查主要内容四、成绩计算及录取1.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其中专业考核成绩满分210分(管理类联考相关专业的政治考核60分,专业考核15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60分,思想政治考核满分30分。凡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或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的,即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2.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3.一志愿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对总成绩相同且必须作出取舍的,初试成绩高者优先。4.“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进入复试的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含推免)择优录取,成绩计算公式如下: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报考专业国家线总分要求)*60%+复试总分(折合成百分制成绩)*40%对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必须作出取舍的,初试总成绩与报考专业国家线总分要求差值高者优先。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5.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如有必要,经黑龙江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学校可以对考生再次复试。6.复试不合格考生(含一志愿考生及调剂考生)原则上不允许参加相同专业的调剂。五、复试工作要求1.复试须遵循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记录员负责对每位考生面试过程和内容逐一进行详细记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2.各招生学院要合理设置线下复试考场,规范考场布置,设置备考区,隔离备考考生,营造良好的复试环境。3.复试现场要安排专人负责备考区的秩序维护,进入备考区的考生,身上所携带的移动通讯设备需上交至工作人员保管,复试结束后予以返还;复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所在区域,不得在备考区逗留,不得与备考考生交谈,确保复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4.各招生学院在复试前要进行资格审查,对考生提交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5.各招生学院在复试前与参加面试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诚信复试承诺书》应存档备查。6.各招生学院要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复试工作的公平性和科学性。7.各招生学院要安排工作人员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全程可倒查。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如发现考生有考试作弊行为,应立即取消作弊考生的复试资格并上报研究生院做进一步处理。8.复试期间各学院应做好相关工作的政策解读,咨询电话应保持畅通,安排人员及时接听电话,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六、时间安排与纪律要求1.根据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间安排,我校初步确定于3月14日至24日进行一志愿复试。2.所有参与复试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规范和保密纪律,廉洁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行为,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3.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4.本年度录取考生在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5.为严厉打击违规违纪活动,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复试录取期间,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巡查小组受理考生举报,受理电话为0451-86608428、0451-86608729(功能升级中)、0451-86608305。七、其他1.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为定向在职人员,学校不提供住宿,不予办理人事档案与户籍转移。2.按教育部要求,切实做好复试录取阶段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信息通过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hlju.edu.cn/)和“黑大研究生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不予学籍注册。3.拟录取考生须在公示期间向我校提交思想政治考核表,具体要求另行通知。4.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学院为考生提供招生咨询服务,研究生院招生咨询电话为0451-86608428、0451-86608729(功能升级中)、各学院咨询电话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5.本方案未尽事宜,按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政策执行。6.本方案由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附件【附件2.黑龙江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pdf】附件【附件1.2025年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分专业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pdf】2025-08-28 18: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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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及《湖南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报考及上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原则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文件精神,复试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生源质量。二、组织管理机构(一)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二)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三)根据学科特点及参加复试人数情况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具体实施本学科的复试工作。专业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教授以上(含)职称的教师组成(博士学历等同副教授职称),同时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三、招生计划及复试人数学院严格按照学校分配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考生一志愿具体复试名单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为方便通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请加学院2025级研究生复试QQ群:336851703 。2025年我院招生计划及复试人数如下表,最终调剂指标待一志愿复试结束后确认。四、复试工作安排(一)复试方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复试均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二)复试流程1.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3月29日上午9:00-11:00审查专业:120201 会计学 125300 会计 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地点:崇信楼北楼302审查专业:125100工商管理 125200 公共管理地点:崇信楼北楼30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及复印件)。(3)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照片。(4)大学期间成绩单(本校的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院盖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的扫描件。(5)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考籍卡照片,提交承诺书,保证2025年9月 1日前可以毕业并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报名条件。(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应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社保证明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8)《湖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2. 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缴费方式为扫码缴费,未及时缴纳复试费的考生,不予参加资格审查。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3. 复试内容(1)专业理论笔试:报考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工商管理学(120200)、会计学(120201)、会计(125300)、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的考生在复试时需参加专业理论笔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笔试成绩由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对密封后的试卷、按评分标准实行匿名评分。(2)综合素质面试:考核考生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科研潜质、心理素质及社会适应性能力,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面试采取匿名面试的形式,考前考生随机抽取号码牌,根据号码牌顺序依次进入面试考场,面试成绩由复试工作小组成员根据评分标准实行匿名评分。(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口语对话形式考查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4)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任意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5)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会计专硕(125300)、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考生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 复试时间和地点(1)笔试(2)面试125100MBA、125200 MPA 面试时间:2025年3月30日 地点:崇信楼南楼403、406、413、416上午 8.30:在崇信楼南楼410面试候场区抽签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120201 会计学、125300 会计专硕、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 面试时间:2025年3月31日 地点:崇信楼南楼403、406、413、416上午 8.30:在崇信楼南楼410面试候场区抽签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5. 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五、调剂工作(一)调剂基本要求1. 申请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同时满足我院调入专业的复试要求。2.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本院接收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120200工商管理学、120201会计学、120202企业管理、120203旅游管理、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等相关专业考生申请调剂。(二)调剂基本程序1. 调剂系统开通后,我校将根据一志愿生源缺额情况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信息公告。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根据学校规定,报考我院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预计我院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4月8日0:00。2.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3. 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在符合我院自主设定的学术要求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对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我院综合考生初试成绩、专业相关度等因素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经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考生初试成绩、结合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本科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按照报考专业代码完全一致优先,报考专业代码一致的情况下研究方向一致优先,研究方向一致情况下按照统考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4. 研究生院招生办将根据我院提交的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须在12小时内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5. 调剂生复试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的考生须在24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经多种渠道联系仍然不接收的,视为自动放弃。六、录取(一)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心理健康状况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二)总成绩计算方法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工商管理学(120200)、会计学(120201)专业总成绩计算公式(百分制)=初试总分÷5×70%+(专业理论成绩×50%+综合素质成绩×30%+外语口语听力成绩×20%)×30%。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会计专硕(125300)专业成绩计算公式(百分制)=初试总分÷3×60%+(专业理论成绩×50%+综合素质成绩×30%+外语口语听力成绩×10%+思想政治理论成绩×10%)×40%。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专业成绩计算公式(百分制)=初试总分÷3×60%+(综合素质成绩×50%+外语口语听力成绩×25%+思想政治理论成绩×25%)×40%。(三)录取规则1.在学院专业招生计划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报考本专业的第一志愿考生,即先录完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后,再录取调剂考生,最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公布拟录取名单。2.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分别录取。3.如遇招生计划最后一名最终成绩相同时,则初试成绩高者录取,如再相同,则初试英语高者录取。4.复试合格考生均具有待录取资格,如本专业拟录取考生放弃,直接顺延拟录取。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提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否则拟录取资格无效。(四)体检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要求,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我校校医院或国家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检,并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近1个月内的有效体检报告交至我院。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1. 复试中专业理论笔试或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2. 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物流管理与工程、会计专业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60分以下);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4. 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5. 体检不合格者。(六)将由学校统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24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七)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八)人事档案: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的全日制考生,若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与所在单位和学校签订《湖南工业大学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并提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可以不调档,我校凭三方协议发放录取通知书。其他收到拟录取的考生,凭《调档函》于8月31日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寄达我校。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责任由考生自负。七、复试监督(一)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三)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巡视监督。(四)在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一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五)及时受理举报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学院举报电话:0731-22183853学校举报电话:0731-22183091,0731-22183156。八、其他(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二)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三)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四)未尽事宜由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解释。九、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88号湖南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邮编412007电话:0731-22183820办公室地点:崇信楼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3012025-08-26 11: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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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一、组织工作按照学校文件要求,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和若干复试小组,具体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济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二、招生学科(专业)及规模商学院2025年计划招收专业:学术学位:020200 应用经济学;120200工商管理学专业学位:025100金融;125300会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125100工商管理(非全日制)具体招生人数将参考学校分配的指标,并根据各专业的实际招生情况作适当调整。三、复试复试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程序规范、科学选拔、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保证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高层次拔尖人才脱颖而出。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体及心理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一)考生进入复试基本条件1.复试比例学院各招生专业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不低于1:1.2。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进入复试。2.复试成绩要求学院除会计(全日制)外执行A类考生(一区)分数线,符合国家线要求的A类考生全部进入复试。会计(全日制)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201分(含)以上且单科过A类考生分数线;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不低于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相应学科门类(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85%,保留整数(总分、单科)。(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对考生考试资格进行审查,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提交相关电子版材料,包括:1.身份证;2.准考证;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4.本(专)科成绩单(加盖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专升本学生只需提交本科阶段成绩单);5.《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加盖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6.《济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诚信承诺书》;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入伍前学籍学历有关证明材料、《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不符合要求的不准参加复试;8.非全日制研究生复试考生还须提交与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劳动合同均可)和《济南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9.其他反映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享受照顾加分政策审核通过的考生在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加分分值计入其初试成绩。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并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三)复试方式、内容 1.复试方式一志愿考生采取现场方式进行复试,可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ujn.edu.cn/查看复试工作安排。2.复试主要内容(1)专业综合测试①(020200)应用经济学考试科目:《经济学综合》。闭卷考试。时长1小时,满分100分。合格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②(120200)工商管理学考试科目:《管理学综合》。闭卷考试。时长1小时,满分100分。合格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实践能力测试①(025100)金融考试科目:《金融市场学》。闭卷考试。时长1小时,满分100分。合格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②(125300)会计考试科目:《会计综合》。闭卷考试。时长1小时,满分100分。合格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③(125100)工商管理考试科目:《工商管理专业综合》。闭卷考试。时长1小时,满分100分。合格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综合面试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综合面试。综合面试采用问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品德和心理状况等综合素养。综合面试总成绩为 200 分。其中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 50 分,合格分数3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素质、综合素质等考核满分150分,合格分数9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报考125300会计;125100工商管理(非全日制)的考生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合格分数6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见《济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合格分数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6)心理测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按要求进行心理测试。不参加测试者,不予录取。(四)复试成绩计算1.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考生复试成绩总分400分,计算公式:考生复试成绩=实践能力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2.其他考生复试成绩总分300分,计算公式:考生复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或实践能力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五)复试费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16 号)的规定,考生通过招生管理系统缴费,缴费成功后才能正式进入复试程序。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用不予退还。四、录取(一)总成绩核算方式总成绩按初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总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权重相加,初试成绩的权重为60%,复试成绩的权重为40%,成绩核算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1.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享受照顾政策加分)÷3×60%+复试总成绩÷4×40%2.其他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享受照顾政策加分)÷5×60%+复试总成绩÷3×40%(二)总成绩排名方式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及总成绩排序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全日制、非全日制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分别排序。如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复试、综合面试、初试外国语成绩。(三)拟录取名单确定复试考生成绩在商学院网站(网址http://sxy.ujn.edu.cn/)查看。五、体检录取考生在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及《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六、其他1.如对复试工作有疑问,可拨打学院咨询电话:0531-82769270(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金融)0531-82767791(会计、工商管理)。2.如对复试录取工作有反映建议、举报意见,可拨打学校监督电话:0531-89736986。3.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2025-08-20 15: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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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与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现场复试)一、组织架构公共管理与法学院成立了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是贯彻执行教育部、安徽省以及学校有关招生复试录取的政策法规,审定学院的专业招生计划(包括调整计划)以及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细则,并负责开展招生相关工作。与此同时,学院还组建了招生复试工作督察小组和复试现场维护保障小组,分别负责监督纪律和提供现场维护保障服务。具体成员名单如下:1.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胡正友、杨哲成员:王务均、卢成会、李青、问延安秘书:曹祥莹2.招生复试工作督察小组组长:周浩然成员:袁同成、虞维华、张勋利3.复试现场维护保障小组组长:袁磊成员:钱前、朱玲二、招生计划情况专业代码为120400的全日制学术型公共管理学专业,招生计划指标为19人,其中包含1名推免生,无士兵计划数;专业代码035101的全日制专业型法律(非法学)专业,招生计划指标为18人,无士兵计划数和推免生;专业代码035102的全日制专业型法律(法学)专业,招生计划指标为16人,包含1名推免生,无士兵计划数;专业代码125200的非全日制专业型公共管理专业,招生计划指标为65人,无士兵计划数和推免生。三、关于复试工作(一)复试方式学院各专业均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二)复试分数线和复试比例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通常不低于12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1.公共管理学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为:总分333分,政治成绩41分,英语一成绩41分,政治学62分,公共管理学62分。2.法律(非法学)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为:总分323分,政治成绩40分,英语一成绩40分,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60分,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60分。3.法律(法学)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为:总分323分,政治成绩40分,英语一成绩40分,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60分,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60分。4.公共管理(非全日制)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为:总分164分,管理类联考成绩76分,英语二成绩38分。(三)复试标准考生的初试成绩需达到上述复试分数线的要求。“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相关要求以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公告为准,可参考《安徽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四)接收调剂的基本要求具体可查看《公共管理与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五)复试资格审查在复试工作开展之前,学院会对考生的相关资料进行严格核查。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如下:1.初试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可加水印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专用,需验证原件的姓名、身份证号、相片等信息)。2.根据报名时考生的学业水平,分别提交以下材料(五选一):(1)学生证扫描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验证高校教务部门注册颁发的学生证原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往届本科毕业生,需验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同等学力考生材料(二选一):①专科毕业证书扫描件(专科毕业生,必须2023年9月1日前毕业,需验证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②本科结业证书扫描件(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需验证原件)。(4)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请提供成绩证明,并在空白处写下承诺:“本人已认真阅读2025年安徽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保证网报信息及所提供的成绩证明真实有效,并保证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结尾处签名和日期)”。1.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可向所在本科高校教务部门申请盖章或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复印并盖章)。2.思想政治审查表。3.考生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4.其他材料:①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②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除外)还须提交2篇在公开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③“定向就业”考生还须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盖章)或者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盖章)。1.复试费缴费成功截图。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需在报到时将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提交给报考学院(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特别提示:(1)若身份证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在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2)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的考生,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无需重复缴费。(3)考生是否可参加复试,可查看学院网上通知。(4)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六)复试内容复试考核满分100分,涵盖专业素养、综合素质以及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个部分,均由学院组织进行考核。1.专业素养方面,主要考察考生在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和在本专业领域的潜力发展情况。专业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以同等学历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时间为1小时,形式为闭卷,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2.综合素质方面,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同时考核考生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察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精神、人文素养和心理健康情况。3.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由学院自行组织,包括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听力理解能力和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从其听力理解的准确性和发音的正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听说能力。复试科目如下: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型 复试科目120400 公共管理学 学硕 公共经济学、公共政策学035101 法律(非法学) 专硕 法学综合(法理学、刑法学、民法学)035102 法律(法学) 专硕 法学综合(法理学、刑法学、民法学)125200 公共管理 非全 思想政治理论、MPA专业综合公共管理(MPA专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参考书如下:专业 加试科目 参考书目公共管理(MPA专硕) 公共政策导论 《公共政策导论》(第五版),谢明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地方政府与政治 《地方政府与政治(第二版)》,《地方政府与政治》编写组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1(七)复试总成绩计算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公共管理学(学硕)、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三个专业的复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专业素养考核成绩×4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3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30%。公共管理(MPA专硕)专业的复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专业素养考核成绩×3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4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30%。(八)复试组织1.报到及资格审查公共管理学(学硕)、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的考生需于3月29日上午7:30-8:30直接到佳山校区公法楼301教室报到并接受资格审查(详见复试资格审查表)。公共管理(MPA专硕)同等学力考生需于3月29日下午3:00直接到佳山校区公法楼205教室报到并接受资格审查(详见复试资格审查表)、参加同等学力加试。公共管理(MPA专硕)其他考生需于3月30日上午7:30-8:30直接到佳山校区公法楼301教室报到并接受资格审查(详见复试资格审查表)。报到时需核对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生证)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收取考生思想政治审查表和诚信复试承诺书。2.查验收费考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收费标准(100元/生)扫码缴纳复试费用,学院负责查验确认考生完成缴费。缴费二维码如下:3.复试记录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复试过程中,记录填写需规范,明确拟录取意见,并填写《安徽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4.公共管理学(学硕)、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的复试日程安排如下:公布复试名单 复试前见学院官网公告。报到及资格审查 3月29日上午7:30-8:30 佳山校区公法楼301教室 (1)资格审查专业笔试 3月29日上午9:00-11:00 佳山校区公法楼205教室 公共经济学、公共政策学(公共管理学)佳山校区公法楼205教室 法学综合(法理学、刑法学、民法学)(法律硕士)复试考核(其他考核) 3月29日下午2:00开始 面试:佳山校区公法楼4楼401 候考:公法楼301学术报告厅 法律(非法学)面试:佳山校区公法楼4楼406 候考:公法楼301学术报告厅 公共管理学(学硕)5.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6.复试结果公示 见学院官网公告7.拟录取 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5.公共管理(MPA)的复试日程见学院官网公告。公布复试名单 复试前见学院官网公告。1.同等学力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加试 3月29日下午3:00-5:30 佳山校区公法楼205教室 加试科目:(1)公共政策导论(2)地方政府与政治2.其他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 3月30日上午7:30-8:30 佳山校区公法楼301教室 (1)资格审查3.专业笔试 3月30日上午9:00-11:00 佳山校区公法楼205教室 思想政治理论4.复试考核(其他考核) 3月30日下午2:00开始 面试:佳山校区公法楼401 403 406 教室公共管理(MPA)5.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6.复试结果公示 见学院官网公告7.拟录取 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四、录取工作(一)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分×100)×60%+复试总成绩×40%(二)政策性加分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其政策性加分将计入初试成绩总分。(三)录取办法1.各学科(专业)首先从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第一志愿复试合格生源录取结束后,若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再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若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生源仍然不足,则调整招生计划。2.若考试总成绩分数相同,则初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初试总成绩也相同,则按照复试专业素养考核成绩排序。3.各学科(专业)按照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进行录取。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4.复试总成绩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成绩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6.有国家规定的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7.复试结束后,拟录取考生将收到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调剂服务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原则上不再更改。8.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五、体检事宜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要求参照国家相关政策。体检结论由校医院确定,体检异议由校医院负责解释。六、其他相关事项1.后续有关复试、录取、调剂工作的通知,考生可关注安徽工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网站“学院公告”专栏。2.在复试期间,考生务必保证所留通讯方式畅通,以便将相关信息及时通知到本人,否则后果自负。3.复试及录取工作期间,学院的咨询及申诉渠道如下:咨询电话:0555-2315336,电子邮箱:cxy122@ahut.edu.cn;申诉电话:0555-2315220,电子邮箱:zhouhaoran@ahut.edu.cn。本办法由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2025-08-27 1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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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确保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规范和公平,依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选拔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二、复试形式、时间及办法我校采取线下复试方式。复试时间为3月中旬-4月中旬,各学院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下简称考生初试成绩要求)、成绩使用办法、工作程序、组织管理、咨询渠道等,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请考生根据各学院通知准备复试,相关复试工作安排请密切关注各招生学院的官方网页。三、资格审查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复试资格审核所需要材料请考生提前准备,并按照各学院通知要求进行提交,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者,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和比对。四、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五、调剂原则及程序调剂考生均须符合国家相关调剂政策。我校依据相关规定,对调剂考生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向通过审核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收到通知后,考生在系统中确认来我校复试的列入复试名单,未按时确认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六、复试分值和成绩计算办法1.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审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复试应加试思想政治理论科目,满分100分,该成绩×10%折算计入考生复试成绩。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其他复试内容由专业与情景化面试200分(含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50分)、无领导小组面试100分两部分组成。复试成绩=[专业与情景化面试成绩(含公共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无领导小组面试成绩]×90%+思想政治理论成绩×10%。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其他复试内容由专业课笔试100分、综合能力面试200分(含公共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成绩50分)两个部分组成。复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含公共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成绩]×90%+思想政治理论成绩×10%。其余各招生专业复试由专业课笔试100分、综合能力面试200分(含公共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成绩50分)两个部分组成。复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含公共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成绩2.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审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3×5+复试成绩其他专业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3.复试中各单科和总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的方式计分。七、复试内容1.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等专业复试内容(1)专业与情景化面试(200分)专业与情景化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能力、表达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与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有关的能力,其中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内容分值为50分。(2)无领导小组面试(100分)考查考生的应急处理能力、逻辑分析能力、判断决策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语言概括能力、仪表举止行为、沟通交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业精神与创新意识、价值取向和职业道德等。(3)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考核方式为开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小时。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素养。2.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等专业复试内容(1)综合能力面试(200分)综合能力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能力、表达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与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有关的能力,其中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内容分值为50分。(2)专业课笔试(100分)专业课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及相关知识的理解与应用能力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3)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考核方式为开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小时。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素养。3.其余各招生专业复试内容(1)综合能力面试(200分)综合能力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能力、表达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与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有关的能力,其中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内容分值为50分。(2)专业课笔试(100分)专业课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及相关知识的理解与应用能力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4.面试考核办法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考核分数。5.考生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由招生学院自主确定,提前向考生公布。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均为100分,各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生加试成绩必须合格(60分及以上)才具备录取资格,不计入总成绩。6.加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招生学院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八、录取原则1.按先考生类别、后考生总成绩排名原则择优录取。类别依次为:(1)一志愿考生;(2)调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复试成绩高分者;总成绩、复试成绩均相同者,优先录取综合能力面试或专业与情景化面试成绩高分者。2.复试合格生源不足时方予考虑录取破格复试考生。3.复试原始总分不足180分、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低于120分者(不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不予录取;考试违纪、资格审查不合格、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加试不合格者无论最终复试成绩高低,一律不予录取。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招生学院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十、体检1.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检查,在规定时间前向招生学院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的体检报告。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十一、公示与争议处置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复试结束后在招生考试处网站上对外公示,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考生如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需在相关公告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投诉和监督举报电话:020-84096451(招生考试处)020-84261786(学校纪检监察室)2025-09-02 1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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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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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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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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