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解读(2024 年 10 月版)
为帮助有意向报考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 2025 年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准确掌握招生政策、流程及关键信息,现将 2024 年 10 月 31 日官方发布的招生说明内容进行整理与解读,具体信息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申请资格要求
1.核心报考条件需同时满足两项要求:
(1)需严格符合《清华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配套实施细则中明确的报考条件;
(2)需符合《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 2025 年招生简章》内规定的报考条件;
2.本次招生仅面向 “公开招考” 类型的博士生,其他招生类型不在本次说明涵盖范围内。
二、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时间与操作规范
1.报名时间范围:申请人必须在 2024 年 11 月 1 日 12:00 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 16:00 期间完成报名操作,逾期系统将关闭,无法补报;
2.报名平台入口:需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具体网址为yzbm.tsinghua.edu.cn;
3.报名操作要求:需按照系统提示及招生说明中的要求,完整、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确保报名手续合规完成。
三、2025 年博士招生覆盖学科名单
本次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涉及的学科共计 14 个,具体学科代码及名称如下:
070300 化学
071000 生物学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12J3 数据科学和信息技术
081300 建筑学
081400 土木工程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3100 生物医学工程
0831J4 精准医学与公共健康
四、其他补充招生说明
1.未尽事宜的参考依据:本次招生说明中未详细提及的内容,需以以下两份文件为准:
(1)《清华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实施细则;
(2)《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 2025 年招生简章》;
2.创新领军工程博士招生信息:该类型博士的招生政策、流程等信息,需单独查阅 “创新领军工程博士招生简章”,本次说明不包含相关内容;
3.联合培养博士专项计划信息:清华大学 - 深圳医学科学院 / 深圳湾实验室联合培养博士专项计划 2025 年招生安排如下:
(1)报名时间:与本次公开招考报名时间一致,即 2024 年 11 月 1 日 12:00-2024 年 11 月 30 日 16:00;
(2)招生学科:仅涉及 071000 生物学这一个学科;
(3)招生类型:属于公开招考范畴;
(4)详细信息获取:需查阅《清华大学 - 深圳医学科学院 / 深圳湾实验室联合培养博士专项计划 2025 年招生简章》及其实施细则。
五、信息查询、异议申诉及联系方式
1.官方信息查询渠道:
(1)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官网:https://www.sigs.tsinghua.edu.cn;
(2)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tsinghua.edu.cn;
2.招生异议申诉方式:
(1)申诉形式:需以书面形式提交,且必须注明申请人姓名及相关信息(匿名申诉不予受理);
(2)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A105;
(3)邮政编码:518055;
(4)联系电话:0755-26036020;
(5)电子邮箱:zhaosheng@sz.tsinghua.edu.cn;
3.联合培养博士专项计划专属联系方式:
(1)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侧咨询电话:0755-86543994;
(2)深圳医学科学院 / 深圳湾实验室侧咨询电话:0755-26923202。
考生在报名及申请过程中,需随时关注上述官方平台发布的最新通知,若遇疑问可通过对应联系方式咨询,确保招生相关流程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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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 2026 年工程类校企联合培养专项推免研究生招生安排为积极响应国家战略发展对高素质工程技术人才的需求,进一步推动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产业实践的深度融合,吉林大学决定启动 2026 年工程类校企联合培养专项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专项推免研究生”)的招生工作,相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一、培养目标旨在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社会主义制度与法律法规,具备良好道德品质及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社会责任感的人才;要求此类人才拥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突出的专业技术能力与水平,较强的工程技术创新创造能力,能够高效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难题,同时具备宽阔国际视野,愿意扎根工程实践与生产一线,成为卓越工程师的储备力量。二、培养模式采用产教深度融合的培养模式,学校将与行业内处于前沿地位的大型企业携手开展联合培养,并实行校企双导师制,共同指导研究生成长。具体学制与学习安排如下:(1)工程硕士研究生:基础学制为 3 年,其中约 1 年时间在吉林大学完成课程学习任务,剩余约 2 年时间需在联合培养企业开展专业实践活动,并完成毕业设计或学位论文相关工作。(2)工程博士研究生(直博生):基础学制为 5 年,其中约 2 年时间在学校进行课程学习,后续约 3 年时间在企业参与专业实践,同时推进毕业设计或学位论文的完成。注:具体培养细节需以各相关专业的正式培养方案为准。三、招生专业及人数本次专项推免招生仅涉及 1 个院系及对应专业,详细信息如下:1.招生院系:吉林大学机械与航空航天工程学院;2.学位类型:专业学位;3.招生专业:代码 085500,名称为 “机械”;4.合作企业:中国一汽模具公司(注册地为长春);5.招生层次:硕士研究生;6.招生人数:1 人。四、报考条件1.资格与成绩要求:申请学生需具备其所在本科学校 2026 年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的资格,且在本专业的综合成绩排名需处于前 30% 以内;2.学习实践要求:申请学生须按照学校及联合培养企业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完成在学校的课程学习及在企业的实践环节任务,服从双方共同制定的培养安排。五、报名与考核1.报名材料提交:有意向申请该专项推免的学生,需在 9 月 20 日 9:00 前,将《吉林大学 2026 年工程类校企联合培养专项推免研究生申请表》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jyguo@jlu.edu.cn);2.考核安排通知:关于专项推免的具体考核时间、考核形式(如笔试、面试)及相关准备要求,将由负责招生的学院单独发布通知,申请学生需密切关注学院官方渠道的信息;3.拟录取确认流程:预计在 9 月 23 日左右,招生学院将组织通过考核的拟录取考生,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线上报名操作及拟录取通知的确认接收工作,逾期未操作将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六、支持政策学校与联合培养企业将从政策保障、资源配置等多个维度,对本次专项推免研究生给予重点支持,具体措施包括:1.专项奖学金覆盖:学校专门设立 “吉林大学工程硕博士专项奖学金”,该奖学金将 100% 覆盖所有通过本次专项推免录取的研究生,为学生的学习、生活及科研提供经济保障;2.创新研究支持:开设创新研究计划项目,鼓励并支持录取学生在双导师(学校导师 + 企业导师)的指导下,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科研探索与实践;3.竞赛优先资助:对于录取学生参与 “全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 等高水平赛事的需求,学校将给予优先审核与资助,助力学生提升实践创新能力;4.平台联合申报:优先推荐本次专项录取研究生的培养单位(学校院系)与联合培养企业,共同申报 “吉林省研究生工作站”,为学生搭建更优质的实践与科研平台。七、其他事项1.协议签署要求:通过本次专项推免录取的学生,需在入学前与吉林大学、联合培养企业三方共同签署《校企联合培养协议》,明确三方在培养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责任;2.待遇享受范围:专项录取学生可依法依规享受国家层面的研究生相关政策、联合培养企业提供的实践补贴及福利,以及吉林大学针对研究生的各项优惠政策;3.录取类别说明:本次专项推免录取的硕士研究生、直博生,其录取类别均为 “全日制”,就业方式为 “非定向就业”,与学校普通推免研究生享有同等的学历学位授予资格;4.咨询联系方式:若申请学生或家长对专项招生流程、要求等存在疑问,可联系郭劲言老师咨询,咨询电话:18543275670。以上为吉林大学 2026 年工程类校企联合培养专项推免研究生招生的相关安排,如有变动,请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续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 年 9 月 18 日2025-09-25 17:3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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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践行全国教育大会关键部署与习近平总书记致云南大学建校 100 周年重要贺信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进一步提升研究生人才选拔质量,依据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招生章程。一、培养目标致力于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且品德优良,具备服务国家与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既掌握本学科扎实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拥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及从事科研、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也包含具备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可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拥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二、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一)招生专业2026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依照学位类别划分,包含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两大类型。各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详情,可查阅本章程附带的《云南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 “招生专业目录”)。我校部分专业按研究方向招生,其余均按专业招生,具体需以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备注栏的要求及说明为准。(二)招生计划1.2026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预计招生总规模为 5700 余人,涵盖推荐免试计划、全国统一考试计划、单独考试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云南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等多种类型。2.推荐免试计划招生专业目录中,除非全日制专业及全日制部分联合培养专业(研究方向)外,其余全日制专业均具备招收推免硕士生的资格,具体可填报专业需以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显示内容为准。除推免生外,各专业还会预留一定比例(通常为 50%)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需特别注意:研招网显示的拟招生人数,是扣除预留推免计划后的剩余计划,实际拟招生人数需以本章程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信息为准。我校将在推免工作结束后,及时更新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发布;未完成的推免预留计划,将全部转回原专业。3.全国统一考试计划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已包含推免计划与全国统一考试计划等。各专业当年实际招收的推免生数量,以当年公布的推免生拟录取名单为准(预计 2025 年 10 月底完成推免生接收工作后公布)。4.单独考试计划单独考试是针对在职考生设置的特殊考试方式,考生需符合特定报名条件,考试科目由我校自主命制。2026 年我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预计为 10 人,可参与单独考试招生的专业、具体报考条件及要求,详见《云南大学 2026 年单独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我校仅部分专业招收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专项计划考生,相关详细信息及要求以《云南大学 2026 年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未列入该招生简章的专业,不招收该专项计划考生。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我校仅部分专业招收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考生,相关详细信息及要求以《云南大学 2026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未列入该招生简章的专业,不招收该专项计划考生。7.云南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我校部分专业招收 “云南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 专项计划考生,招生信息以招生专业目录公布内容为准,招考政策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及本章程要求。该专项计划的具体介绍与说明,可查阅西南联合研究生院官网(http://www.swugs.ynu.edu.cn/)公布的招生说明。通过报考、录取进入该专项计划的硕士研究生,学籍注册单位为云南大学,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均由云南大学颁发。8.我校最终招生计划需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计划数为准(预计 2026 年 3 月下达)。正式计划下达后,学校将结合生源情况与各学科发展需求,对计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若有疑问,可拨打我校研招办咨询电话了解详情。此外,招生专业目录中标注 “☆” 的专业,表示该专业具备博士学位授予权;标注 “★” 的专业,表示该专业为我校自主增设的二级学科,毕业时学位证书上的学位(专业)名称,以我校研究生院学位办的规定及备案信息为准。三、学习方式1.依据学习方式的不同,我校硕士研究生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下方研究方向标注 “(非全日制)” 的,即为可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2.非全日制专业招生要求:仅面向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考生报考时需选择 “12 定向就业” 的报考类别,并如实填写定向就业单位信息。3.考试与学历效力: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试遵循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政策与标准;同一学院招收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相同专业,在复试阶段划定统一复试分数线。毕业时,学校会根据考生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国家相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若考生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申请授予相应学位证书。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与相同效力。四、报考条件(一)通用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守法律法规。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注:考生需在 2026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2)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同等学力考生若符合相关条件,可报考我校部分专业,具体需以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备注栏的要求为准。(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需特别注意:在校、在籍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书面同意,否则无法通过网上确认。此类考生若后续拟录取至我校,根据学籍管理相关规定,须先注销原培养单位学籍,否则无法办理录取手续。(二)专业学位特定报考条件报考我校以下专业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满足本章程 “(一)通用报考条件” 中的所有要求。(2)报考前所学本科专业为非法学专业。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满足本章程 “(一)通用报考条件” 中的所有要求。(2)报考前所学本科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3.非全日制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满足本章程 “(一)通用报考条件” 中第 1、2、3 条要求,且学历达到本科毕业及以上水平。(2)需具备相应工作经验: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此外,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试招生政策,还需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相关规定执行。4.非全日制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满足本章程 “(一)通用报考条件” 中第 1、2、3 条要求。(2)需具备相应工作经验及学历背景: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三)同等学力相关说明1.同等学力的定义: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 2 年(计算周期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及以上的人员,以及拥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2.诚信要求:同等学力考生若在报名时未如实填报同等学力情况,或虚假填报学历信息导致学信网校验不通过,即便后续进入复试,我校也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五、报名流程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按要求核对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信息,并缴纳报考费,逾期不再补办。具体工作安排以教育部发布的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及报名时间为准。(一)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段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9:00-22:00。2.报名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每位考生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或招生方向),最终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无法修改报名信息。考生需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若因未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通过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无法录取,甚至影响入学后奖助及学校相关政策享受的,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3.报考点选择:(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2)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3)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在该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手续。具体可查询各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发布的报考点公告或通知。4.注意事项:(1)考生需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准确填写本人奖惩情况,尤其需如实填报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的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2)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查看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提前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若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且符合相应报考条件,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准备好学历证明材料,并完成学历(学籍)核验。(3)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说明:① 适用考生范围: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可参考《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工作单位、户籍均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② 申请方式:考生若符合上述条件,需在规定网上报名时间内,在研招网报名系统中按提示选择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并选择 “12 定向就业” 的报考类别,同时填写符合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要求的具体定向就业单位。③ 重要提醒: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报考类别等报考信息,经网上确认审核及考生本人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若考生报名时未在研招网报名系统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或报考类别未选择 “12 定向就业”,或虚假填报定向就业单位、定向就业单位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等,均不符合照顾政策条件,无法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若符合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且已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可按国家线中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 分数线上线。上线后,考生初试总分将列入报考专业所有考生中进行排序,能否进入复试,需结合该专业一志愿正常上线考生情况、排名情况及招生计划等因素综合确定。(4)初试加分政策申请说明:考生若符合《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有关加分政策的要求,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将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按规定,网报阶段未在报名系统中申报的考生,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最终加分情况以教育部下达的加分库为准。(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6)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后,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人员(“高校学生” 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及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及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需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阶段,需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7)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另行制定。相关人员报考我校前,需认真阅读了解现役军人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并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若有不明之处,需提前与我校联系。(8)按规定,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及初试加分政策。(9)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申请免初试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成绩合格者,将按照录取政策择优录取。(10)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后续无法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我校既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院校代码:10673),可接受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全国各地报考点报考;同时也是硕士研究生初试报考点(报考点代码:5306),可接受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我校报考点报名。具体要求以《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云南大学报考点报名公告》为准。1.确认时间: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考生需查询相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报考点网站,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完成确认,逾期不再补办。2.确认程序:(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各报考点要求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2)考生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根据核验要求提交或补充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各专项计划所需材料等,具体以报考点公告及网上确认通知为准。(3)所有考生需认真核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4)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5)考生网上确认时,需签署并上传《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六、报考资格审查(一)报名期间的审核考生需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本章程及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尤其注意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信息),确认符合所有要求后再进行报名。我校将在报名系统开放期间同步审核报名数据,重点审查以下信息: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是否正确选择 “12 定向就业” 类别,并如实填写定向就业单位。考生是否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备注要求。报考各专项计划的考生,是否填报规定专业,且是否符合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研招网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是否通过。部分专业对考生毕业年限、专业背景的特殊要求是否满足。对于报名数据审核存在问题的考生,我校将通过研招网后台发送站内信息提示,并定期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名单。信息有误的考生需在报名系统开放期间重新报名或修改数据,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得修改或补报;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准许参加考试。对于报名数据审核无问题的考生,我校不再单独发送通知。(二)网上确认后的审核网上确认结束后,我校将对全国所有报考点上报的确认信息进行全面核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编入准考库并编排准考证号;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一律设置为 “不准考”。考生需合理规划报名时间,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材料时需仔细核对,避免因人为填写错误导致数据校验失败;需预留充足时间用于修改信息或补报;报名成功后的 5-7 天内,需及时关注手机短信、研招网站内消息及我校研究生院官网(http://www.grs.ynu.edu.cn/)。同时,务必保证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正确且能正常接收研招网短信(建议网报期间不开启手机短信拦截等屏蔽功能,避免耽误接收研招网短信)。七、初试安排准考证打印:考前 10 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开通打印功能时间为准),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否则将按考试违纪处理。考试凭证: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与复试。若考前因特殊情况需额外准备其他材料或凭证,我校将发布具体通知,考生需密切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初试日期及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每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初试科目: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 3 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科目安排如下:(1)12 月 20 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2)12 月 20 日下午:外国语(3)12 月 21 日上午:业务课一(4)12 月 21 日下午:业务课二考试地点:考生需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时需接受考试安全检查及违禁物品检查,具体要求以《准考证》上的规定为准。成绩复查:初试成绩公布后,考生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按照我校公布的成绩复查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提出复查申请。我校将组织专人进行复查,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八、复试与调剂我校属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 B 区招生单位,复试分数线将在不低于国家 B 区分数线的基础上,结合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学科专业培养特点及复试考核工作需求,分学院、分专业划定(按研究方向招生的专业,将按研究方向划定分数线)。其中,“单独考试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 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划线政策。我校执行差额复试政策(上线生源不足的情况除外),将对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分批次开展复试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复试与调剂工作一般在当年 3 月中旬至 4 月中旬进行,具体安排将以我校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及调剂相关通知为准。九、体检要求我校将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明确我校体检标准。未达到体检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十、录取规则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录取名单。考生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及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硕士生录取报考类别分为 “非定向就业” 与 “定向就业” 两类:(1)录取类别为 “非定向就业” 的考生,以及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 的非在职考生,需按照《调档函》要求,将个人档案转入云南大学。(2)录取类别为 “定向就业” 的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 非在职考生除外),一律不调取档案。(3)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仅能被录取为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考生录取类别上报教育部后无法变更,最终以《录取通知书》注明的类别为准,在读期间一律不得修改。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政策,以云南大学学生工作部发布的规定为准。新生需按时报到:无法按时报到的新生,需提供正当理由及相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未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若在 2026 年 9 月 1 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思想政治与品德、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等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不符合标准的,将按照我校相关规定处理。拟录取考生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入学,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年限一般为 1 年,具体办理手续以当年《入学须知》相关说明为准。特别提醒:考生保留入学资格后,若入学当年学费标准、学制及其他录取政策发生调整,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需以入学时的相关要求及规定为准。十一、违规处理办法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存在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相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将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含推免生),无论何时查实,均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相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十二、学费与学制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及学制按以下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与备案内容为准):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学费为 8000 元 / 年,学制 3 年,总学费 24000 元。全日制专业型专业:学费为 12000 元 / 年,学制 3 年,总学费 36000 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学费及学制:(1)法律(法学)(专业代码 035102):学费 15000 元 / 年,学制 3 年,总学费 45000 元。(2)教育管理(专业代码 045101):学费 12000 元 / 年,学制 3 年,总学费 36000 元。(3)工商管理 MBA(专业代码 125100):学费 32000 元 / 年,学制 3 年,总学费 96000 元。(4)工商管理 EMBA(专业代码 125100):学费 63000 元 / 年,学制 3 年,总学费 189000 元。(5)公共管理(专业代码 125200):学费 22000 元 / 年,学制 3 年,总学费 66000 元。(6)旅游管理(专业代码 125400):学费 26000 元 / 年,学制 3 年,总学费 78000 元。(7)工程管理(专业代码 125601):学费 26000 元 / 年,学制 3 年,总学费 78000 元。十三、校区分布与授课方式校区地址:我校设有两个校区,分别为东陆校区(位于昆明市五华区翠湖北路 2 号)与呈贡校区(位于昆明市呈贡区大学城东外环南路)。各院系所在校区信息,考生可登录各学院官方网站查询,或通过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联系方式咨询。授课方式:(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各专业,均采取在校集中学习的方式。(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将根据考生实际情况安排课程,采用周末授课或每年集中时段授课等方式。十四、住宿安排与费用住宿提供范围:我校为正常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住宿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住宿相关细则:住宿条件、收费标准、管理规定等,以云南大学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公布的信息为准,考生可登录该中心官网查看详情。十五、毕业生就业政策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就业类型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类:1.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时按定向合同约定的单位就业。2.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按照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3.需特别注意: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在职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回原单位就业。(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业。十六、其他说明1.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2.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考生可查询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云南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自命题考试科目考试大纲》。需注意:研究生招生考试属于择优选拔性考试,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仅作参考,主要考查考生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3.专业及研究方向咨询:有关各专业、研究方向的具体内容等问题,考生可联系相关院系咨询(院系联系方式见招生专业目录)。4.政策调整:若教育部更新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政策,我校将按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欢迎广大考生报考云南大学,预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云南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10 月2025-10-28 18: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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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办法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是广东海洋大学提升研究生生源整体质量、强化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育的关键举措。为规范有序推进该校 2026 年推免生接收工作,确保各项流程合规高效,现将相关工作要求与安排明确如下。一、推免生接收的基本条件申请该校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申请人须来自经教育部审批具备推免生推荐资格的高校,且已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资格(该资格占用推荐学校当年推免指标)。推免生的最终资格,以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的备案信息为唯一依据;未经过推荐高校公示,或未在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备案的申请人,一律不予录取。2.推免生需按规定完成所在学校的推荐流程,确保推荐手续规范齐全,相关证明材料完整有效。3.英语能力需达到广东海洋大学推免生接收的相关标准,具体以学校及招生学院要求为准。4.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良,身心健康,学业成绩突出,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或直博生)的培养潜力与综合素质,能够适应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要求。5.须参加该校组织的复试、思想政治审查(以下简称 “政审”)及体检,且各项结果均合格。二、推免生接收的范围与比例该校推免生接收的覆盖领域及人数限制明确如下:1.接收范围:该校所有全日制博士学位授权点、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及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不含 125200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领域),均具备推免生接收资格。2.硕士生导师接收限额:每位硕士生导师在一个招生年度内,接收推免硕士生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 2 名。3.直博生接收限额: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直博生的数量最多为 1 名,该招生名额纳入其所在学科的年度招生总指标范畴,与其他类型招生名额统筹管理。三、推免生接收的工作流程推免生接收工作分阶段推进,具体流程如下:(一)成立工作组织各招生学院需组建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推免生接收与录取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资格审查、复试组织、结果审核等,确保流程严谨、决策规范。(二)明确工作进程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广东海洋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进程表》(附件 1),各学院需严格参照该进程表推进工作,不得擅自延迟关键节点。(三)拟接收名单的确定拟接收名单需通过 “资格审查 — 确定复试名单” 两步流程产生,具体要求如下:1.资格审查的核心依据:推免生必须已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资格,且该资格已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备案,未满足此条件者直接取消审查资格。2.复试名单的产生方式:各招生学院依据该校推免生接收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结合学科培养需求,确定具备复试资格的推免生名单。3.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1)《广东海洋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表(含个人陈述)》2 份(附件 2):该表格须由推荐学校推免生管理部门加盖公章,提供原件(复印件不具备效力),且表格内所有栏目内容需填写完整、准确。(2)在校期间历年学习成绩单 1 份:需加盖推荐院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且为原件,成绩单需清晰反映各学期课程成绩及排名情况(如有)。(3)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包括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雅思成绩单或托福成绩单等,须加盖申请人所在学校主管部门或二级学院公章,证明材料需在有效期内(如有规定)。(4)获奖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所在学校主管部门或二级学院公章,证书原件需准备齐全,以备学院审核时核查;若奖项无实体证书,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官方证明。(5)学术科研成果材料(含已发表或待发表论文、科研项目参与证明等)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所在学校二级学院公章,成果原件需留存,供审核时查验;论文需注明发表期刊(或录用通知)、作者排序等关键信息。(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 5):需提供原件 1 份,由推荐学校相关部门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反映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纪律遵守情况。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名单确定后,各研究生招生学院需将上述所有材料提交至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 “研招办”),经研招办审核通过后,由学院直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相关推免生到校参加复试。(四)复试、体检与待录取操作复试、体检是推免生录取的核心环节,待录取需通过系统确认,具体要求如下:1.组织责任与时间安排:各招生学院需统筹组织推免生的复试与体检工作,复试及体检的具体时间,由各学院在学校规定的整体时间框架内自主确定,但需提前通知考生,保障考生准备时间。所有拟录取的推免生,均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与体检,缺一不可。2.复试考察重点:复试核心考察推免生的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其中,全日制直博生及全日制学术型硕士推免生,重点考核科研素养、创新思维及学术潜力;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推免生,重点考核实践应用能力、行业认知度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3.复试内容与分值:复试内容包含专业课知识考核、英语听力与口语考核、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三个模块,主要评估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综合分析能力、外语应用能力等,复试总成绩满分为 100 分。各模块分值占比为:专业课知识考核 30%、英语听力与口语考核(面试形式)20%、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面试形式)50%。每位考生的复试面试时长,一般不低于 20 分钟,确保考察全面。(1)专业课知识考核:可采取面试问答、实践操作(如实验技能测试)或笔试等方式开展,核心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核心知识的掌握深度与广度,以及知识体系的完整性、灵活运用能力。(2)英语听力与口语考核:全程以面试形式进行,考官通过英文提问、考生英文作答的方式,重点评估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语言表达流畅度及跨文化沟通潜力。(3)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通过面试环节,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合理性、实践操作经验(如实习经历、项目参与情况)、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思维、外语实际应用能力、语言表达逻辑及应变能力,同时兼顾对考生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团队协作意识等方面的综合评价。4.复试评分与记录:复试小组需对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一进行考核,并做好书面记录(包括提问内容、考生回答要点、评分依据等)。复试评分需由复试小组成员独立完成,不得相互商议;评分记录及考生的作答材料(如笔试答卷、操作记录等)需统一提交研究生院集中保管,任何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增减内容,具体规范可参照《广东海洋大学 2026 年接收推免生复试评分、登记表》(附件 3)。5.不合格情形处理:复试总成绩未达到 6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如存在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等情况)的考生,同样不予录取。6.体检标准与审核:复试期间,各招生学院需组织推免生前往学校门诊部进行体检,体检项目需符合相关规定。学院需及时将体检结果提交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联合校医院,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的通知》(教学〔2003〕3 号)中的标准,对每位推免生的体检结果逐一审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7.工作时间节点:各招生学院必须在 2025 年 10 月 18 日之前,完成本学院推免生的复试、体检及拟录取名单确定工作,并将结果初步反馈给考生。8.待录取确认要求:经复试、体检均合格,且学校拟同意接收的推免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待录取确认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接收资格。四、材料报送要求各招生学院需在 2025 年 10 月 18 日之前,将以下材料统一提交至研究生院招生科,确保材料齐全、规范:1.《广东海洋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表(含个人陈述)》(附件 2),需附带拟接收推免生的全套申请材料(如成绩单、英语证明等),按考生逐一整理成册。2.《广东海洋大学 2026 年接收推免生复试评分、登记表》(附件 3),需包含每位考生的复试过程记录、评分明细及复试小组意见,表格需签字盖章完整。3.《广东海洋大学拟接收 2026 年推免生审查汇总表》(附件 4),需按要求填写考生基本信息、资格审查结果、复试成绩、体检结果及拟录取意见,加盖学院公章。4.《广东海洋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 5),需为每位拟接收考生的原件,且填写规范、盖章有效。同时,对于未被学院同意录取的推免生,其上述相关申请材料及审查记录也需一并提交至研究生院,供备案核查,不得擅自留存或丢弃。五、工作纪律与要求为保障推免生接收工作的严肃性与公正性,各相关单位需遵守以下要求:1.资格备案要求:学校拟同意接收的推免生,需在其原推荐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备案手续。推免生的最终资格,以该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过推荐高校公示,或未在 “推免服务系统” 备案的推免生,其接收资格无效,学校不予录取。2.公平公正原则:各招生学院需高度重视推免生接收工作,严格遵循 “公平、公开、公正” 原则,确保工作组织严密、流程透明,所有环节需有记录可查。坚决反对并抵制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此类行为,将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取消涉事考生的录取资格。3.考核质量要求:对于拟接收的推免生,各学院需切实做好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专业业务水平的全面考核工作,不得简化考核流程、降低考核标准,确保录取生源的综合素质符合研究生培养要求,保障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4.录取资格取消情形:若拟接收的推免生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内受到行政处分(如警告、记过等),或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课程考试不及格,或毕业时未能正常获取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含延期毕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如学术不端),学校将取消其免试录取资格,已办理的录取手续无效。六、推免生奖励政策关于推免生的具体奖励政策(如奖学金、科研支持、生活补贴等),可查阅《广东海洋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简章》,相关细则以该简章表述为准;考生可通过学校研究生院官网或招生学院咨询获取简章内容。七、考生咨询与投诉渠道为方便考生咨询推免生接收相关事宜、反馈问题或投诉违规行为,广东海洋大学设立以下官方联系电话,确保沟通渠道畅通:1.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759-2396185(工作时间内接听,主要解答报名流程、材料要求、复试安排等问题);2.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0759-2383146(工作时间内接听,主要受理推免生接收过程中的违规违纪举报,举报需提供真实线索与证据)。2025-10-09 09:3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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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2026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MBA/EMBA/MEM)一、院校及学院概况1.学校简介(1)西南交通大学始创于 1896 年的山海关,作为中国工程教育的首个高等学府,同时也是土木工程、矿冶工程、交通工程高等教育的发源地,更是 1921 年中国 “交通大学” 最早的源头之一。(2)该校直属教育部管理,是国家重点建设的 “双一流”“211 工程”“985 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及 “2011 协同创新计划” 高校,设有研究生院。(3)历经 129 年办学,学校秉持 “竢实扬华、自强不息” 的精神,坚守 “严谨治学、严格要求” 的传统和 “精勤求学、敦笃励志、果毅力行、忠恕任事” 的校训,培育了 40 余万优秀人才,其中包括茅以升、竺可桢等名家,师生中涌现出 3 位 “两弹一星” 元勋、65 位海内外院士及 38 位国家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改革开放后更培养了十余位轨道交通领域的两院院士。2.经济管理学院简介(1)学院前身是 1984 年成立的管理工程系,1993 年为适配市场经济对管理人才的需求,正式组建为经济管理学院。(2)学院学历教育覆盖本科、硕士、博士三个层次,设有博士后流动站,拥有西南地区首个 “管理科学与工程” 一级学科博士点及博士后流动站,是学校教育层次最齐全的学院之一。(3)目前学院拥有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 2 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4 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 个专业硕士点,其经济学与商学学科成功跻身 ESI 全球排名前 1%。(4)在国际认证方面,学院自 2016 年首次获得 AMBA 认证后,现已成为中国大陆第 7 所、四川省唯一同时拥有 AMBA、AACSB 和 BGA 三大国际认证的学院,彰显了其在教学质量、教育体验和学术研究方面的卓越实力。二、师资力量配置师资团队整体实力学院组建了超百人的高水平师资队伍,承担专硕教学的专任教师均具备 5 年以上授课经验,教学功底扎实;90% 以上的专任教师拥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且多数教师具备企业咨询、项目研究等实践经验。师资结构详情(1)国家级领军人才 2 名、国家级青年人才 1 名、省部级人才 30 名以上;(2)教授 30 名、副教授 48 名、讲师 35 名;(3)国内外兼职教授 60 名以上、博士生导师 30 名。三、培养体系构建核心培养理念西南交通大学非全日制专硕(MBA、EMBA、MEM)课程体系紧密对接国家发展战略与行业前沿,聚焦管理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采用分层次、模块化的方式打造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1.培养核心要素(1)培养目标:围绕综合素质提升、综合能力强化、职业发展赋能三大核心目标;(2)毕业要求:需完成培养环节、课程学习及论文撰写三大核心要求;(3)赋能矩阵:涵盖六大核心模块,分别为职业发展加速模块、领导力淬炼模块、创新创业孵化模块、国际视野拓展模块、行业深耕模块、校友价值共生模块;(4)支撑体系:包括六大指导团队(指导教师、授课教师、企业导师、班主任、咨询专家、管理团队)、三大学生组织(联合会、临时党支部、社团)、完善的奖助体系(奖学金、助学金、活动支持经费)以及优质的办学设施和课外教学实践基地。2.核心培养环节涵盖学生活动(团会、跑步、亲子活动、年会等)、学科课程、创新研学、论文写作、实践探知、体育锻炼、演讲比赛、行业峰会、案例分析、龙门阵等多元化环节。四、三大专业项目详情MBA 项目(1)培养目标:依托学校工科优势和交通运输行业资源,紧扣国家 “一带一路” 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培养具备国际视野、创新意识,且逻辑与数理分析能力突出的高素质复合型工商管理人才。(2)核心能力:聚焦持续创新力、终身学习力、职业胜任力三大核心能力培养;(3)研究方向:包括战略与可持续创新、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智慧运营与项目管理、数智营销管理、智能会计与财务管理、金融科技与资本运作、智慧交通与物流。EMBA 项目(1)培养目标:秉承 “交通天下” 办学使命,凭借学校工科背景和行业资源优势,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培育兼具家国情怀、全球视野和卓越领导力的新时代商业领袖。(2)核心能力:着重提升全球领导力、商业洞察力、可持续发展力;(3)研究方向:涵盖战略与领导力、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智慧运营与供应链管理、数智营销与消费者行为、智能会计与财务管理、金融科技与资本运作。MEM 项目(1)培养目标① 工程管理(125601):立足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培养道德品质优良、职业道德规范,掌握扎实基础理论和宽广专业知识,熟悉行业规范,具备高水平职业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工程管理人才;② 项目管理(125602):培养系统掌握项目管理全生命周期核心方法论,精通数字化工具在资源优化、风险预判、成本控制中的应用,能融合企业战略、法律合规框架与智能技术,主导跨领域项目高效协同,且具备国际视野与创新思维的高层次复合型项目管理人才。(2)核心能力:重点培养职业胜任力、创新实践力、领导协作力;(3)研究领域:对应工程管理和项目管理两大核心方向。五、培养方式与学位授予1.培养方式采用课程学习、企业考察、企业诊断与学位论文(实践成果)撰写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实行 “校内导师 + 实践导师” 双导师制。2.学制设置(1)MBA、EMBA:基本学制 2 年,学习年限范围为 2-5 年;(2)MEM:基本学制 3 年,学习年限范围为 3-5 年。3.学位授予学员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及培养环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经院、校两级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将被授予相应硕士学位(MBA 为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EM 为工程管理硕士学位),同时获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六、项目核心特色名校底蕴与产业前沿深度融合依托学校百年学术积淀,结合交通与工程管理领域的优势学科及政产学研平台,深度整合交通基建、低空经济、工程管理等国家级优势学科资源,构建 “产业 + 管理” 跨界赋能体系,形成 “场景 - 数据 - 模型 - 策略” 的特色培养路径。1.多元化赋能矩阵以 “目标 - 能力 - 资源 - 价值” 为核心逻辑,打造六大赋能模块:(1)职业发展加速模块:培养战略制定、个人品牌营销、人际网络构建能力;(2)领导力淬炼模块:提升沟通技巧、冲突解决、团队激励能力;(3)创新创业孵化模块:强化决策能力、战略思维、跨职能团队创建能力;(4)国际视野拓展模块:塑造全球化战略思维、跨文化团队协作能力,链接海外行业资源;(5)行业深耕模块:助力产业调查、细分领域研究、战略定力培养;(6)校友价值共生模块:推动终生学习、资源共享、发展互助。2.丰富学生活动与荣誉奖项(1)特色学生活动:包括 EMBA 年会、第十届全国管理案例精英赛、MBA 微电影大赛等;(2)权威荣誉奖项:学院 MBA 项目先后荣获 “2024 年度商科教育 MBA 标杆院校”“2024 年度中国商学院特色 MBA 项目奖”“MBA 项目 TOP100” 等多项荣誉。七、2026 年招考核心指南1.招生计划(1)招生对象:2026 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且定向就业考生,网上报名时 “报考类别” 须选择 “定向”,并按要求填写定向单位名称;(2)具体指标:MBA 计划招生 330 人,学费 15.8 万 / 2 年,学习方式包括晚班、集中班、周末班;EMBA 计划招生 60 人,学费 21 万 / 2 年,采用每月集中学习方式;MEM 计划招生 40 人,学费 6.6 万 / 3 年,学习方式为周末班。2.报名条件(1)研究生毕业者:须具备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2)本科毕业者:须具备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大专毕业者:须具备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网报关键信息(1)MBA 报考:报考单位代码 10613(西南交通大学),报考院系为 025MBA 中心(经济管理学院),报考专业代码 125100(专业学位工商管理);(2)EMBA 报考:报考单位代码 10613(西南交通大学),报考院系为 005(经济管理学院),报考专业代码 125100(专业学位高级工商管理);(3)MEM 报考:报考单位代码 10613(西南交通大学),报考院系为 005(经济管理学院),报考专业代码 125601(专业学位工程管理)、125602(专业学位项目管理)。4.报考流程(1)报考当年 10-12 月(初试阶段)① 网上报名:预报名时间为 10 月 10-13 日,正式报名时间为 10 月 16-27 日,报名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② 信息确认:10 月底 - 11 月初,具体以所选报考点公告为准;③ 全国联考:12 月 20 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2)次年 3-7 月(复试及录取阶段)① 复试:联考成绩达到西南交大复试资格线后,参加学院组织的全部复试环节,复试时间为次年 3-4 月;② 录取:学院择优录取,次年 6-7 月发放录取通知书;③ 报到:次年 9 月入学,具体以当年复试方案要求为准。5.考试科目(1)初试:包括 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 200 分,涵盖数学、逻辑、写作)和 204 英语(二)(满分 100 分),均为笔试;(2)复试:由学校自行组织,预计于 2026 年 3 月下旬启动,同等学力考生需额外加试两门报考学科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笔试),复试实施细则及安排以学校和学院官网通知为准。八、联系方式1.办公地点: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 111 号西南交通大学九里校区 0 号教学楼 0310 室;2.官方网站: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3.联系电话:向老师 028-87634601、滕老师 028-87601267;4.咨询渠道:专硕报考咨询 QQ 群 855902216,西南交通大学 MBA EMBA MEM 微信公众号。2025-10-31 16: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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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医药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为进一步强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选拔工作力度,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持续提升生源质量,同时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勉治学、积极创新、实现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湖北中医药大学(以下简称 “我校”)实际办学情况,特制定本接收章程。一、申请条件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正确的政治方向与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拥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与使命感,自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贡献力量,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品行端正,人格健全,身心健康状况符合相关标准。2.须为经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正式推荐,并已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备案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3.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异,学风严谨端正,在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实现全面发展,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开展后续学习与研究的能力和综合素质。4.不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需满足对应专业限制:(1)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 “1057”)的考生,仅限通过全国普通高考录取为全日制中医学、中医骨伤科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五年一贯制(不包含专升本、专接本类型)的本科毕业生,且需符合国家中医医师资格报考条件,报考专业须与本科所学专业保持一致或相近;(2)报考中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仅限本科专业为中药学的毕业生;(3)报考医学技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仅限本科专业与所选研究方向相关的毕业生;(4)报考护理类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仅限本科为护理相关专业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不包含专升本、专接本类型)的毕业生。二、招生规模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恪守 “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的核心原则。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标注的招生人数仅作为参考依据,实际招生人数将结合一志愿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推免生的招生计划已纳入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总招生计划之中,不单独额外设置名额。三、接收程序及要求1. 填报志愿(1)报名时间:2025 年 9 月 22 日 9:00 至 9 月 25 日 22:00,此时间段为志愿填报的唯一有效期限,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补报。(2)填报方式:已取得正式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注册操作,并对照我校公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准确选择并填报志愿,确保志愿信息真实、完整。2. 确认复试通知我校将在 2025 年 9 月 26 日 12:00 前,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收到通知后,须于 24 小时内通过该系统明确回复 “同意参加” 或 “放弃参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复的考生,将被系统自动判定为放弃我校复试资格,后续不再安排补通知。3. 复试(1)复试安排①复试时间:2025 年 9 月 29 日至 9 月 30 日,具体每日复试时段(如上午、下午)将由各招生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通知考生,考生需按通知要求准时到场。②复试地点:各招生学院会单独发布复试工作方案,方案中将明确具体复试地点(如某教学楼某教室),考生需提前登录学院官网或关注通知短信查询,避免错过复试地点信息。③复试形式:本次推免生复试统一采用线下方式进行,考生需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不接受线上复试申请。(2)资格审查所有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均须接受资格审查环节,审查工作由各招生学院负责。审查内容包括考生推免资格、报考条件、提交材料真实性等;对于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如伪造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情况的考生,学校将直接取消其复试资格,且不接受申诉。(3)提交材料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报到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所有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建议提前复印并按顺序整理):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的原件(供现场工作人员校验)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学生证需复印个人信息页与注册页);②《湖北中医药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需用 A4 纸张双面打印,且必须由推荐院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无公章的申请表视为无效;③大学在校期间完整的成绩单原件,需涵盖所有已修课程成绩,且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成绩单不完整或无公章的不予认可;④能体现本人外国语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级 / 六级证书、雅思 / 托福成绩单、小语种等级证书等(如有可提供,不作为强制要求,但可作为能力参考);⑤各类获奖证书、学术出版物(如论文、专利)、科研活动参与说明(如项目立项书、结项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如有可提供,用于综合能力评估);⑥由推荐院校政工部门(如学生工作处、学院党委)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鉴定材料(即政审表),需加盖推荐院校政工部门公章,无公章或鉴定意见不合格的不予通过。考生需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页发布的复试相关通知,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试,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及后续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4)复试形式及内容复试主要以综合面试的形式开展,单次面试时长不少于 20 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其中 60 分为及格线,成绩未达及格线者视为复试不合格。面试内容涵盖三个核心模块:①外国语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如日常对话、专业术语翻译等,评估考生外语沟通与应用水平;②专业课复试:围绕考生报考专业的核心课程展开提问,考察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知识体系构建情况;③技能考核:结合报考专业特点,考察考生的实践操作能力、问题分析与解决能力(如中医专业可能涉及基础诊疗技能,护理专业可能涉及基础护理操作等)。此外,面试过程中还会重点评估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如政治立场、价值观)、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如对专业前沿的了解、创新想法)、心理健康状况(如抗压能力、情绪管理能力)等,确保选拔出综合素质达标、适合硕士阶段培养的考生。(5)组织实施①组织领导: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该小组负责审核各专业复试小组成员名单(确保成员资质合规、无利益冲突),对全校复试与录取工作进行统筹领导和全程监督,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问题,并最终审批拟录取名单。②具体实施:各专业的复试工作由对应专业的复试小组具体组织开展,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 3 名成员,且成员需经过学校统一培训,熟悉复试流程与评分标准。复试过程严格遵循既定的复试方案与操作程序,全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复试结束后,各专业复试小组需集体讨论,根据考生的复试表现与成绩,提出 “同意录取” 或 “不同意录取” 的初步建议,并签字确认。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工作,包括复试时间统筹、材料汇总、问题协调等,确保复试流程顺畅有序。4. 复试费用根据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确定的收费标准,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 100 元,费用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收取,不接受其他渠道缴费。缴费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8 日至 9 月 30 日,具体缴费方式(如线上缴费平台、缴费流程)请以学校研究生院或财务处发布的官方通知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将无法参加复试。5. 复试待录取对于通过复试、拟被我校接收的考生,学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尽快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于 24 小时内通过该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系统将自动取消待录取资格,且我校不再重新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确认接受待录取后,将视为同意被我校录取,不得再接受其他院校的待录取通知。6. 确定拟录取名单(1)学校将依据考生的复试成绩,按照 “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 60 分)的考生,无论其他条件如何,均不予列入拟录取范围。(2)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如政治立场不坚定、存在不良品行记录),将直接不予录取,且不接受复核申请。(3)若考生体检结果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相关专业要求(如部分医学专业对视力、传染病等有特殊要求),将不予录取。(4)拟录取名单确定后,需先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再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如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审批通过后,将按教育部要求在学校官方网站(研究生院板块)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个自然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生效。(5)已被我校成功接收的推免生,无需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若此类考生仍擅自报名参加统考,学校将在核查后取消其推免生资格,按统考生身份对待,但不再保留其推免录取资格。(6)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学校将在任何阶段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且已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①自取得推免生拟录取资格之日起,至研究生入学报到之日止,受到学校或相关部门任何形式处分(如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的;②在研究生入学当年 9 月 1 日前,未能顺利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的(如因挂科、论文未通过等原因延迟毕业);③存在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学术不端或诚信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其本科所在院校。四、监督机制1.招生信息公开我校将通过校园官方网站、“推免服务系统” 两个主要平台,全面、及时公开推免生招生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含专业代码、研究方向、招生人数参考)、接收办法(即本章程)、复试考生名单(含考生姓名、本科院校、报考专业)、复试成绩(含各模块得分、总分)、拟录取名单(含考生基本信息、复试成绩、录取专业)以及咨询与申诉渠道(咨询电话、申诉邮箱)。同时,学校将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与广大考生的监督,确保招生过程透明。2.复试过程可追溯各专业复试小组需对复试全过程进行录像(或录音),录像(录音)内容需包含考生自我介绍、考官提问、考生回答、评分讨论等所有环节,确保复试过程完整可追溯。相关录像(录音)资料需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保管,保管期限不少于 3 年,以备后续上级部门检查、考生申诉核查等需求,杜绝复试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3.责任制度落实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推免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承担全面责任,实行 “逐级负责、责任到人” 的制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工作负责,研究生院对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各招生学院对本学院复试工作负责,复试小组成员对个人评分行为负责。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存在违规操作(如泄露试题、人情评分、收受礼品等)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五、其他事项1.录取通知书发放正式录取的推免生,其录取通知书将与统考生录取通知书同步发放,发放时间为 2026 年 6 月至 7 月(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录取通知书将通过邮政 EMS 邮寄至考生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预留的地址,考生需确保地址准确、联系方式畅通,避免因地址错误导致通知书无法送达。2.学费与奖助学金(1)学费标准:学术学位型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 8000 元 / 年,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 10000 元 / 年。最终学费收取标准需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如湖北省发改委、教育厅)当年审批的文件为准,若政策调整,将按新政策执行。(2)奖助学金政策:①助学金: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 6000 元 / 人 / 年,助学金按 12 个月发放,每月发放 500 元,直接转入考生个人银行卡;②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为 8000 元 / 人,评选对象为在校期间成绩优异、科研表现突出的研究生,评选时间、评选条件按学校当年发布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③其他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标准为 20000 元 / 人)、湖北省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学校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等其他类型奖学金,其发放标准、评选办法将严格按照国家、湖北省及学校发布的相关文件执行,确保公平、公正评选;④培养单位助学金:各学院(培养单位)会根据自身情况设立院内助学金,用于补贴研究生学习、生活或科研开支,具体发放标准、申请条件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制定并公布,考生可在入学后咨询所在学院。3.咨询与联系若考生在推免报名、复试、录取等环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00)致电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为:027-68890083。若需反映问题或申诉,可通过学校官网 “校长信箱” 或研究生院申诉邮箱提交材料,学校将在 3 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2025-09-26 11: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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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6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依据教育部关于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参照《内蒙古科技大学关于推荐 2026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推免生管理流程、保障推免质量,结合经济与管理学院办学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核心,立足国家当前紧迫需求与长远发展目标,坚持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 的发展导向,牢固树立质量优先理念,遵循 “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 的基本准则,严格执行 “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通过推免生选拔工作,引导学生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二、组织领导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学院书记、院长共同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学院副书记、副院长及教学办、学团办、学科办负责人,主要负责推免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学办,承担日常协调与材料管理职责。推免结果需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审核,审核通过后,再按学校规定流程上报至学校推免工作主管部门。三、申请条件推免生选拔坚持 “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推荐、保证质量” 原则,将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作为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纳入推荐范围。申请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思想政治与品德素养:具备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怀和集体主义精神,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为人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思想积极向上,身心健康。2.学籍身份要求:属于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 2026 届应届毕业生,不包含专升本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3.学业成绩要求:学习态度端正、勤奋钻研,学业表现优异;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与专业素养;原则上,前六个学期必修课程学分绩需在本专业排名前 10%;截至推免申请时,所有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若必修课程有补考经历,即视为存在不及格科目);若必修课程有复修情况,计算学分绩时以该课程初始成绩为准。4.学风与品行要求: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且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学风严谨、品行良好。5.外语能力要求:需通过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其中英语四级成绩需达 425 分及以上,日语、俄语四级成绩需达 60 分及以上。6.体质健康要求:前三学年体质健康测试评分需达到及格标准。7.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对于拥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展现出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可不受 “前六个学期必修课程学分绩在本专业排名前 10%” 限制,但需满足以下条件:经本校二级教授或学科带头人牵头,由三名及以上教授联合出具推荐信;学生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如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发明专利、创新创业比赛获奖证明、主持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的相关材料等);上述材料与教授推荐信需经学院公示、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四、名额分配1.总推荐指标:以学校下达给学院的 2026 届推免生预推免指标为准,学院不自行调整总指标数量。2.指标分配原则:以推免年度学院预计毕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为基础数据,结合各学科专业的人才培养定位与发展需求,在不同专业间合理分配推免指标。3.指标计算方式:某专业的推荐指标需以学院总推荐指标为依据,采用 “低舍高入” 的取整方法,将计算结果取整后即为该专业最终推荐指标。4.各专业具体指标:经上述方法核算,学院各专业 2026 届推免生推荐指标如下:(1)工商管理专业:预计应届本科毕业生 39 人,推荐指标 1 个;(2)会计学专业:预计应届本科毕业生 110 人,推荐指标 4 个;(3)市场营销专业:预计应届本科毕业生 53 人,推荐指标 2 个;(4)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预计应届本科毕业生 64 人,推荐指标 2 个;(5)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预计应届本科毕业生 54 人,推荐指标 2 个;(6)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预计应届本科毕业生 56 人,推荐指标 2 个;(7)应急管理专业:预计应届本科毕业生 59 人,推荐指标 2 个;(8)金融学专业:预计应届本科毕业生 77 人,推荐指标 5 个(含额外 2 个专项指标);(9)全院合计:预计应届本科毕业生 512 人,总推荐指标 20 个(含额外 2 个专项指标)。五、计分办法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由 “课程学习成绩” 与 “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加分” 两部分构成,具体计算公式为:综合测评成绩 = 课程学习成绩 ×90% + 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加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一)课程学习成绩1.衡量标准:以 “必修课程学分绩” 作为课程学习成绩的核心指标,满分 100 分,考核范围覆盖前六个学期所有计划内必修课程的考试成绩。2.计算责任:必修课程学分绩的统计、核算工作由学院教学办统一负责。3.计算公式:必修课程学分绩 =Σ(单门必修课成绩 × 该课程学分)/Σ 所有必修课程总学分。(二)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加分1.加分范围: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与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取得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 “全面发展” 导向的情况纳入加分体系,综合评价学生多维度表现。2.加分规则:同一项目不可重复累加计分,该部分加分总分不超过 10 分;学术专长认定需满足以下要求:(1)原则上限定为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2)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国内赛事标准,且不得低于国内要求);(3)若成果为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取得,仅作为参考依据,不纳入综合成绩计算,但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3.具体加分细则:详见附件《经济与管理学院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潜质加分细则》。六、推免程序(一)个人申报学生需根据学院推免工作通知要求,完成以下材料准备与提交:1.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推荐免试考生思想品德考核表》《内蒙古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2.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荣誉证书、科研成果佐证等),确保材料真实、完整。(二)确定预推免入围人选1.材料审核: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逐一审核,提出审核意见;2.加分核算: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核算其 “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加分”;3.名单确定:按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预推免名单;4.公示环节:将学生综合测评结果与预推免名单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按学校规定执行。(三)上报学校预推免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节点与程序要求,将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至学校推免工作主管部门。七、申请材料1.书面申请与表格:学生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及如实填写的《内蒙古科技大学推荐免试考生思想品德考核表》《内蒙古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2.成绩单:截至推免申请时的本科阶段成绩单(需包含前六个学期必修课程成绩);3.特殊材料:以 “特殊学术专长” 申请的学生,需额外提交三名及以上教授的推荐信、相关支撑材料(如论文、专利证书等);4.其他材料:本人获得的各类荣誉证书、体现学习能力 / 创新精神 / 业务能力的材料,及其他特长证明;5.材料要求:所有书面材料需统一打印,采用 A4 幅面装订,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验通过后方可提交,确保规范、整洁。八、其他注意事项1.诚信要求:推免过程中严禁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学生推免指标,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回避制度:(1)工作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若直系亲属参与本年度推免,需主动回避,不得参与推免工作及流程;(2)若有非直系亲属参与,需主动报备;未按规定报备的,对工作人员依规依纪处理,对影响公平性的学生取消推免资格;3.资格使用: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按教育部规定时间与方式,自主、谨慎填报接收院校,避免推免名额浪费;4.资格取消情形:已推荐学生需在推荐学年正常毕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推免资格:(1)未按规定取得本专业学士学位证书;(2)后续出现违纪行为并被给予处分;(3)存在学校认定的其他不适宜推免的事由。九、附则1.异议处理:学生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需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诉,说明异议理由并附佐证材料(如有);2.解释权:本实施细则由经济与管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3.附件:经济与管理学院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潜质加分细则一、加分项目构成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加分包含五大类项目,各类项目最高分值如下:参军入伍服兵役:0.5 分;英语和计算机能力:2.5 分;科研成果:2 分;参加志愿服务和社会工作及其它:1.5 分;竞赛获奖:3.5 分;五类项目合计最高加分:10 分。二、各项目具体计分办法各类加分项目均需提交纸质辅助证明材料,按项目分别计算分数,具体规则如下:1. 参军入伍服兵役加分(最高 0.5 分)学生在校期间有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经历,且已顺利退役并复学的,直接获得 0.5 分加分。2. 参加志愿服务和社会工作及其它加分(最高 1.5 分)该类加分分为 “志愿服务” 与 “社会工作及其它” 两部分,具体标准如下:(1)志愿服务加分(最高 0.5 分)根据 “志愿北疆 APP” 记录的服务时长计分:累计达 200 小时:加 0.5 分;累计达 150 小时:加 0.4 分;累计达 70 小时:加 0.3 分;累计达 50 小时:加 0.2 分;累计达 30 小时:加 0.1 分。(2)社会工作及其它加分(最高 1 分)学生获得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十大杰出青年”“青年五四奖章”“优秀团员” 等荣誉称号的,按称号级别计分:全国级称号:每项加 1 分;自治区级称号:每项加 0.5 分;校级或地市级称号:每项加 0.25 分;说明:同一荣誉不同级别仅取最高分,同级别不同荣誉可累加,但总分不超过 1 分。3. 英语和计算机能力加分(最高 2.5 分)(1)英语能力加分学生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加 1.5 分。(2)计算机能力加分根据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级别计分(按最高等级计,不重复累加):通过计算机二级:加 0.5 分;通过计算机三级:加 1 分;通过计算机四级:加 1.5 分。4. 科研成果加分(最高 2 分)包含论文发表、专利获批、软件著作权获批、科研项目主持四类情况,具体标准如下:(1)科研论文加分(最高 1.25 分)学生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作者单位为内蒙古科技大学)发表与本专业相关、具较高水平与创新价值的学术论文,按期刊类别计分:B 类期刊:每篇加 1.25 分;C 类期刊:每篇加 1 分;D 类期刊:每篇加 0.5 分;其他类别期刊:不加分。(2)专利加分(最高 0.75 分)获批与本专业相关的专利,按专利类型及发明人排名计分(排名第四及之后不加分):发明专利:排名第一加 0.75 分 / 项,排名第二加 0.6 分 / 项,排名第三加 0.5 分 / 项;实用新型 / 外观设计专利:排名第一加 0.25 分 / 项,排名第二加 0.15 分 / 项,排名第三加 0.05 分 / 项。(3)软件著作权加分(最高 0.25 分)获批与本专业相关的软件著作权,按著作权人排名计分(排名第四及之后不加分):排名第一:加 0.25 分 / 项;排名第二:加 0.15 分 / 项;排名第三:加 0.05 分 / 项。(4)科研项目主持加分学生主持与本专业相关的科研项目的,加 0.75 分。说明申请科研成果加分的学生,需提交科研过程原始痕迹材料与佐证材料,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认定后,加分方可生效。5. 竞赛获奖加分(最高 3.5 分)学生参加教育部公布的课外科技竞赛重点赛事并获奖的,按赛事类别、奖项等级及团队位次计分。(1)重点赛事分类一类赛事(3 项):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 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二类赛事(39 项):ACM-ICPC 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 “创新、创意及创业” 挑战赛、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外研社全国大学生英语系列赛(含演讲、辩论、写作、阅读)、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含大数据挑战赛等 5 个子赛事)、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中国机器人大赛暨 RoboCup 机器人世界杯中国赛、“中国软件杯” 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中美青年创客大赛、睿抗机器人开发者大赛(RAICOM)、“大唐杯” 全国大学生新一代信息通讯技术大赛、华为 ICT 大赛、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含 5 个子赛事)、“学创杯” 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中国高校智能机器人创意大赛、中国机器人及人工智能大类竞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21 世纪杯” 全国英语演讲比赛、iCAN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行杯” 全国大学生金融科技创新大赛、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百度之星・程序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计算机系统能力大赛、全国大学生物联网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与对抗技术竞赛、全国大学生统计建模大赛、全国大学生能源经济学术创意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字媒体科技作品及创意竞赛、全国本科院校税收风险管控案例大赛、全国企业竞赛模拟大赛、全国高等院校数智化企业经营沙盘大赛、全球校园人工智能算法精英大赛、“科云杯” 全国大学生财会职业能力大赛。(2)加分标准一类赛事国家级:特等奖(负责人 3.50 分,2-3 位成员 1.40 分,4-5 位成员 0.70 分)、一等奖(负责人 3.10 分,2-3 位成员 1.24 分,4-5 位成员 0.62 分)、二等奖(负责人 2.75 分,2-3 位成员 1.10 分,4-5 位成员 0.55 分)、三等奖(负责人 2.35 分,2-3 位成员 0.94 分,4-5 位成员 0.47 分);一类赛事省级:特等奖(负责人 2.00 分,2-3 位成员 0.80 分,4-5 位成员 0.40 分)、一等奖(负责人 1.50 分,2-3 位成员 0.60 分,4-5 位成员 0.30 分)、二等奖(负责人 1.00 分,2-3 位成员 0.40 分,4-5 位成员 0.20 分)、三等奖(负责人 0.50 分,2-3 位成员 0.20 分,4-5 位成员 0.10 分);二类赛事国家级:特等奖(负责人 2.75 分,2-3 位成员 1.10 分,4-5 位成员 0.55 分)、一等奖(负责人 2.35 分,2-3 位成员 0.94 分,4-5 位成员 0.47 分)、二等奖(负责人 1.95 分,2-3 位成员 0.78 分,4-5 位成员 0.39 分)、三等奖(负责人 1.50 分,2-3 位成员 0.60 分,4-5 位成员 0.30 分);二类赛事省级:特等奖(负责人 1.20 分,2-3 位成员 0.48 分,4-5 位成员 0.24 分)、一等奖(负责人 0.80 分,2-3 位成员 0.32 分,4-5 位成员 0.16 分)、二等奖(负责人 0.40 分,2-3 位成员 0.16 分,4-5 位成员 0.08 分)、三等奖(负责人 0.20 分,2-3 位成员 0.08 分,4-5 位成员 0.04 分)。说明同一项目在同一赛事中获不同级别奖项的,仅按最高加分等级计一次,不重复累加。经济与管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2025 年 8 月 30 日2025-10-11 15: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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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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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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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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