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全球MBA项目/MBA项目2025年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成绩查询通知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5 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全球 MBA 项目及 MBA 项目研究生的综合考核成绩,目前已正式对外发布。有意查询个人成绩的申请人,可登录清华大学港澳台研究生网上申请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bm.tsinghua.edu.cn/gatLogin),输入申请阶段注册的账号信息完成登录操作。成功登录后,点击 “综合考核” 板块,即可在该页面的下方区域查看个人综合考核成绩相关信息。
对于已参与综合考核的部分申请人,若对自身综合考核成绩存在疑问,可依据规定提交成绩复核申请。在核查确认申请人身份并审核通过后,学院将安排专人针对综合考核成绩的累计计算、登分情况以及笔试项目是否存在漏判问题展开复查,在此过程中,申请人无权查阅相关评卷材料。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我校所有成绩复核申请均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绝不接受现场咨询与业务办理。有关成绩复核的具体申请方式及结果答复途径如下:
一、成绩复核所需申请材料
需提交《2025 年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成绩复查表》(该表格可在上述申请系统内直接下载)的 pdf 格式电子文档,文档需由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字,并填写完整所有必填信息。电子文档的命名规则为:报考院系名称 + 申请人姓名。
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包括通行证或居住证)正反两面的纸质复印件扫描件,且纸质复印件上必须有申请人本人的亲笔签名。
二、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对综合考核成绩有异议的考生,须在北京时间 2025 年 4 月 7 日 17 时 30 分至 2025 年 4 月 14 日 17 时 30 分期间,通过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在线提交复核申请。在此时间段内,系统 “综合考核” 页面的下方会开放在线申请成绩复核的功能,考生需按照复核申请的具体要求,准确上传上述所需材料。请考生务必注意:超出规定的复核申请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关闭复核申请功能,逾期提交的申请,本院系将不再予以受理。
三、复核成绩结果查询与公示
本院系仅会对申请材料齐全、信息填写准确的申请人,开展综合考核成绩复核工作。若经复核确认综合考核成绩无误,学院将在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的 “综合考核” 页面发布复核结果,申请人需自行登录系统查询复核结论。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MBA 教育中心
2025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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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西北大学2025年本硕贯通人才培养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深入践行立德树人的根本教育目标,构建并完善本科与硕士阶段无缝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进一步提高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育水平,依据《西北大学本硕贯通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西大研 [2023] 26 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本年度人才培养工作的实际情况,现正式启动 2025 年西北大学本硕贯通人才的选拔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选拔实施范畴2025 年本硕贯通人才培养计划的选拔仅在学术学位一级学科内开展,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积极推进并组织本单位的选拔事宜。本次选拔流程分为两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项目制选拔:拥有在研项目的研究生导师,可借助学校搭建的专项平台发布项目信息,详细说明项目的核心优势、研究方向及学生选拔标准,面向学生开放报名通道后,由项目团队按照择优原则完成学生筛选。第二阶段:单位统一选拔: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依据本单位制定的本硕贯通人才培养计划实施细则,统筹组织选拔考核工作,确保选拔过程规范有序。二、工作执行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必须组建专门的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本硕贯通人才培养计划从方案制定到选拔落地的各项相关工作。各单位需以《实施方案》为根本依据,结合自身学科特色与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科学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及对应学科的培养方案。对于暂不参与本年度本硕贯通选拔工作的单位,需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原因,并上报至研究生院备案。曾在 2023 年、2024 年开展过本硕贯通工作的培养单位,需系统梳理过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一步优化并修订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及培养方案,提升方案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有意向参与项目制选拔的教师,需填写《本硕贯通项目制选拔申请书》,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相关项目信息将统一发布至项目平台。各培养单位在选拔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 “公平公正、宁缺毋滥” 的原则,保障本硕贯通人才选拔工作的高质量推进。三、关键时间节点6 月 20 日之前:参与本硕贯通培养选拔工作的各单位,需将《XX 单位本硕贯通人才培养计划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XX 专业本硕贯通人才培养计划培养方案》(以下简称《培养方案》)、《本硕贯通 “项目制选拔” 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及《本硕贯通 “项目制选拔” 项目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提交至研究生院与教务处,接受两部门的联合审核。6 月 30 日之前:研究生院将统一发布 “项目制选拔” 的正式通知,并指导各项目组完成全部选拔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第一阶段选拔任务。7 月 10 日之前:《实施细则》与《培养方案》通过审核的培养单位,需组织开展并完成本单位的本硕贯通人才选拔工作,严格把控人才选拔质量,避免流程疏漏。7 月中旬:各培养单位需将选拔通过的学生名单提交至研究生院与教务处,经两部门审核无误后,将对名单进行统一公示,接受全校监督。四、材料报送要求《实施细则》《培养方案》《申请书》《汇总表》需提交纸质版一份,经培养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研究生院教学办公室;同时需将电子版存储至 U 盘中,与纸质材料一并提交,确保材料报送的完整性与规范性。若在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其他未明确的事宜,请及时与研究生院教学办公室联系。联系人:王珺泽联系电话:029-88308163研究生院(部) 教务处2025 年 6 月 13 日附件【附件1:西北大学本硕贯通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pdf】附件【附件2:XX单位本硕贯通人才培养计划实施细则模板.docx】附件【附件3:XX一级学科本硕贯通人才培养计划培养方案模板.doc】附件【附件4:本硕贯通“项目制选拔”申请表.docx】附件【附件5:本硕贯通“项目制选拔”项目汇总表.xlsx】2025-08-25 1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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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顺利完成2023级MPA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经济管理学院顺利完成2023级MPA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为规范研究生培养环节,提升培养质量,学院于2025年7月5日在明理楼310举办了2023级MPA研究生中期考核汇报会。我院副院长、博士研究生导师起建凌教授担任中期考核专家组组长。学院特别邀请了来自云南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的王志勇研究员作为行业导师担任考核组专家。副院长普雁翔教授,李永前教授,冯璐研究员担任中期考核专家,MPA教育中心办公室主任杨馨老师担任秘书。本次共有2023级14名MPA研究生参加了中期考核汇报。本次中期考核过程严谨规范,参加考核的MPA研究生围绕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成果、学位论文研究进展以及所获荣誉等方面展开汇报,通过精心制作的PPT,详细阐述了自己在毕业论文研究中的创新思路、实验方法、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以及后续研究计划。考核组专家认真听取了每位研究生的汇报,从选题的科学性与实用性、研究方法的合理性、数据的可靠性、成果的创新性等多个角度进行深入点评,并对研究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进行提问并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同学们进一步拓宽研究思路,提升科研能力。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充分的准备,14名2023级MPA研究生成功通过本次中期考核。此次中期考核汇报会是学院MPA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中的重要举措,它不仅全面检验了研究生们的学习成果和科研能力,还为他们提供了一个与专家面对面交流学习的宝贵平台。通过专家的点评和指导,研究生们对自身研究课题的优势与不足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明确了后续研究的方向和重点,为顺利完成学位论文以及未来的职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25-09-08 11: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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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领取《录取通知书》的通知各位拟录取考生: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即日起开始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如教育部录取检查未通过或入学报到时不具有本科毕业证(同等学力即专科生报考毕业时间没有达到条件者),则新生不予注册,不能取得学籍,并取消录取资格。一、发放条件考生须具备以下第一项且第二、三、四中的任一项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1.我校网站公示的拟录取考生;2.定向考生已寄送《四川师范大学硕士定向培养协议书》和《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以及思想考核表到学院党委;3.非定向非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已寄送档案(或《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和思想考核表到学院党委;4. 非定向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已寄送思想考核表到学院党委。二、发放办法1. 拟录取材料已提交完的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于7月3日9:30至7月4日17:00上班时间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逸馨楼306室)领取《录取通知书》,代领需委托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未自领的《录取通知书》,7月7日通过邮政统一寄出。2. 7月30日前档案到达学院的考生,待学院上报到达结果后,其《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30日统一寄送一次,假期中不再安排寄送。3. 7月30日档案仍未到达的考生,请于开学报到时凭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录取通知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年7月2日编辑:研究生院2025-09-15 15: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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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MBA)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专家组入校评审10月12日,工商管理(MBA)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专家组莅临我校开展评审工作。全国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朱方伟教授担任专家组组长,成员包括: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工商管理学科评议组成员、浙江财经大学校长魏江教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评议组成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吴俊杰教授,中国地质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於世为教授,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院长陈晓芳教授,武汉武钢绿色城市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研究员邓果宇,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正高级经济师张敏容。我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马腾,研究生院副院长冯涛,管理学院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及学位点相关教师代表参加专家见面会和评估反馈会。专家见面会由冯涛主持。马腾致辞,他代表学校向与会专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专家们长期关心支持我校学科建设表示感谢,围绕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全面介绍了我校工商管理(MBA)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发展情况。工作汇报环节,管理学院院长刘海兵汇报了工商管理(MBA)硕士学位点基本情况,专家组成员围绕学位点建设情况开展提问与交流。通过专家质询、调阅教学文档、随堂听课、师生座谈等合格评估评审工作,专家组与教师代表、在校研究生深入交流,全面了解工商管理(MBA)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情况,充分肯定了工商管理(MBA)硕士学位授权点取得的成绩。评估反馈会上,专家组依次反馈考察意见,提出全面、深入、专业的评估意见,并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给出了针对性、建设性建议,刘海兵对专家组提出的宝贵建议表示感谢。他表示,学院将认真总结此次评审工作,深刻领会专家组提出的宝贵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提升方案,依托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全力以赴将工商管理(MBA)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推上新台阶,努力培养出更多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管理人才。2025-08-13 16: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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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2025级硕士研究生新生报到须知2025 级硕士研究生新同学:热烈祝贺你即将开启在太原理工大学的硕士研究生学习生涯!为确保你顺利完成入学报到,快速融入校园生活,现将报到相关事宜与注意事项详细告知,请认真阅读并提前做好准备。一、报到核心信息(一)报到学生范围2025 年通过招生考试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往年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且已于 2025 年提交复学申请并获批的硕士研究生。(二)报到证件与材料必带证件:太原理工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原件、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新生入学报到时需进行资格审查,还须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需提交材料: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复印件(复印件需标注本人学号与姓名);录取通知书正本(报到时需将通知书正本与副本沿虚线剪开,正本提交,副本由学生自行留存)。(三)报到时间与请假要求报到时间:2025 年 9 月 13 日,具体报到地点、流程及现场指引,需近期关注学校官网发布的相关通知。请假规定:若因特殊原因(如重大疾病、不可抗力等)无法按时报到,需提前向学校研究生院及所属学院提交书面请假说明,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无故逾期两周仍未报到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二、报到手续转接事宜(一)党团关系转接党团关系转接的具体流程、所需材料及时间节点,可登录学校研究生院官网查询相关通知公告;若有疑问,可直接联系所属学院的党团工作负责部门咨询。(二)户籍迁移(自愿选择)迁移原则: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籍迁移至学校;仅非定向录取的研究生可申请户籍迁移,定向录取研究生无需办理。材料要求:办理户籍迁移的新生,报到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且所有证件上的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民族等信息必须完全一致;户口迁移证上的 “出生地” 与 “籍贯” 需详细填写至 “省 - 市” 或 “省 - 县” 级别,仅填写到 “省” 的迁移证不予办理落户。特殊说明:户口已在太原市六城区的新生,无需办理户籍迁移;户籍一旦正式迁入学校集体户,在读期间不得随意办理迁出手续,新生需谨慎选择。户口迁往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千峰派出所太原理工大学。(三)人事档案转接1. 档案转接要求全日制录取的研究生:必须按照学校调档规定的时间,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入我校;非全日制录取的定向研究生:无需转入人事档案,但需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时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2. 具体转接流程(1)全日制研究生档案转接调档函获取:《人事档案调档函》已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发放,新生需按调档函要求填写完整后,提交至个人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如本科学校教务处、人才市场档案科等),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寄送,或由新生本人自带至学校。邮寄要求:档案需通过机要通道或邮政 EMS 邮寄,不接受其他快递形式;邮寄地址为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 79 号(邮编 030024),收件人为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档案室 / 贾老师,联系电话 0351-6018580;档案需在开学前寄出(以邮戳日期为准)。本人自带档案:需在入学报到时将档案提交至指定地点(具体接收时间与方式,需开学前关注学校官网发布的入学报到流程);档案封皮左上角需清晰标注 “研究生姓名 + 研究生学号”(学号可在录取通知书上查询)。(2)非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协议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获取:可在研究生院官网 “招生工作” 栏目下的 “下载专区” 下载,一式三份;提交要求:需经本人工作单位签字盖章、本人签字确认后,于入学报到时提交至所属学院,由学院统一收齐后转交研究生院档案室。(3)本校毕业生档案转接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本人办理档案转接,由研究生院统一协调办理;本校往届本科毕业生(人事档案仍在学校):由学校本科生档案室(迎西校区办公主楼 631 房间,联系电话 0351-6014668)核查后统一办理。3. 注意事项新生需高度重视档案转接工作,未按规定时间或要求办理的,报到入学后不再补办;可登录研究生院官网查看档案转调的详细通知,明确操作规范。新生入学报到后,可于 10 月下旬登录研究生院官网 “研究生教育综合服务平台”,查询个人档案的接收与存档状态。三、学习方式说明我校 2025 级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授课与非全日制授课两类,具体安排如下:(一)全日制授课适用范围:全日制录取的研究生,以及非全日制录取(不含管理类、会计专业)的研究生,均采用全日制授课方式。非全日制研究生补充说明:非全日制录取且参与全日制授课的研究生,学校不统一安排住宿;其录取类别与毕业方式仍为非全日制,仅培养环节按全日制要求执行。(二)非全日制授课适用范围:非全日制录取的管理类、会计专业研究生。授课安排:公共课程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专业课程的上课时间、地点由所属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咨询方式:如需了解具体课程安排,可联系相关学院咨询,经济与管理学院办公电话 0351-3176702,文法与外语学院办公电话 0351-3176685。四、公寓住宿安排负责部门:新生住宿安排由学校后勤保障部公寓服务中心统一负责,具体住宿分配结果、宿舍设施情况等,可关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关于 2025 级研究生登记住宿信息的通知》。咨询方式:可拨打公寓服务中心咨询电话,综合办 0351-3176336、迎西校区 0351-5675968、虎峪校区 0351-5675972、明向校区 0351-5253198。五、教材准备事宜购买原则:公共课程与专业课程教材均不统一采购,由新生自行准备。公共课教材:公共课各科目教材清单(不含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会计、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可参考学校发布的相关清单,新生需在课程开课前准备好对应教材。专业课教材:专业课教材的版本、作者及购买渠道,由授课教师在开学后明确告知,新生可按教师要求准备。六、费用缴纳相关(一)缴费项目与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费用按学年缴纳,具体项目及标准如下:1. 学费全日制专业:每生每年 8000 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相关专项收费标准执行。非全日制专业:工商管理、会计专业:每生每年 25000 元;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公共管理专业:每生每年 16000 元;单独考试类专业:每生每年 16000 元。2. 公寓费与公寓用品费按学校后勤保障部公寓服务中心公布的住宿收费标准执行,具体金额根据住宿房型、设施配置确定。3. 入学体检费与医疗保险费入学体检费:全日制新生需缴纳 50 元(由学校财务处代收);医疗保险费: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鼓励全日制研究生参加高校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具体缴费时间、方式及金额,按校医院通知执行。特殊说明:若新生入学时不准备参加太原市大学生医疗保险,需告知家长在户籍地为其参加医保,并从太原理工大学校医院官网下载填写《自愿放弃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的保证书》,避免重复参保;可登录校医院官网查询医保政策详情。(二)缴费方式缴费开始时间为 8 月 28 日,共设三种缴费方式,新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1. 微信平台缴费操作流程:通过本人微信关注 “太原理工大学财务服务平台” 公众号,完成身份绑定(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进入公众号后点击 “更多功能”→“新生通道”,按提示登录后选择 “交费 / 付款”,根据系统指引完成缴费。支付支持:可选择微信或支付宝支付,若遇支付限额,可修改单次缴费金额,分多次缴纳;缴费时可勾选需缴纳的项目,支付后可实时查询支付状态。时间限制:学校将于 8 月 28 日 - 29 日开展统一银行划扣,此期间微信平台缴费功能暂停,8 月 30 日恢复正常;建议新生尽快完成缴费,避免影响报到与学籍注册。问题处理:若缴费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需截图保存相关页面,切勿重复缴费,开学后可到学校财务部收入及学生事务科核实处理。2. 银行划扣缴费划扣时间:学校将于 8 月 28 日 - 29 日统一通过银行划扣方式收取费用。准备工作:新生需在划扣开始前,将学费、公寓费、体检费等应缴费用足额存入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太原理工大学建设银行联名储蓄卡中;使用该卡前需自行激活,若卡片遗失补办,可在 “太原理工大学财务服务平台” 公众号中添加新卡信息,不影响划扣。划扣查询:划扣结果可在财务服务平台公众号的缴费界面查询;为避免生活费被误划扣,建议 8 月 30 日划扣完成后再存入生活费。银行卡使用说明:功能用途:该卡已在学校财务系统注册,将用于在校期间学杂费缴纳、奖助学金发放、生活补助领取、校园卡充值等,需妥善保管并及时修改初始密码(初始密码 955330)。激活流程:收到银行卡后,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本人实名手机号,前往建设银行任意网点激活卡片并完善个人信息;同时在柜台办理 “代收学费签约申请”,领取《代收(缴)业务第三方签约回执》确认签约成功,卡片内存入至少 0.01 元方可正常使用。账户类型:该卡默认为建设银行 “二类账户”,每日交易限额 5 万元、每年限额 20 万元,若无法满足使用需求,可在激活时申请升级为 “一类账户”。卡片缺失处理:若录取通知书中未附带该银行卡,可能是因报考信息中身份证号 / 姓名有误,或个人名下银行卡数量达上限导致银行无法办理;新生可在当地建设银行网点办理,或入学报到后在学校附近建行网点办理。遗失补办:若卡片遗失,需立即拨打建行客服电话 95533 挂失,开学后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建设银行太原迎泽西大街支行(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南门东侧约 300 米)补办新卡;新卡办理后,需在财务服务平台公众号或学校财务部(迎西校区办公主楼 217 室、明向校区办公主楼 B108 室)登记新卡号。安全提示:警惕网络电信诈骗,切勿泄露银行卡密码、短信验证码等信息,不点击不明链接、不扫描陌生二维码;对声称 “中奖”“退款”“验资” 等要求转账的信息一律不信,报到前学校财务与银行工作人员不会以任何形式联系新生要求转账。3. 助学贷款缴费仅支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资金仅可用于缴纳学费与住宿费,其他费用(如体检费、医保费)需按正常方式缴纳;若贷款金额不足以覆盖学费与住宿费总额,差额部分需通过微信平台补交。具体贷款资金到账与抵扣流程,入学报到后可关注学院通知。七、其他重要事项入学体检与学籍注册:新生入学后需按学校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将在报到三个月后正式注册学籍;体检不合格且三个月内未能治愈者,可本人申请并经学校批准后,办理一年休学手续。资格复查与证书要求:报到后若发现新生在初试、复试、录取环节存在作弊、违纪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到学院报到时,必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本人签字后由学院留存;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自动无效。照片准备:新生报到时需自备本人近期一寸白色底版免冠照片 10 张左右,供办理校园卡、学生证、档案材料等使用。保留入学资格与复学申请:2025 年录取但需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需从研究生院官网下载《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按要求填写后于 9 月 1 日前提交至迎西校区办公主楼研究生院 113 办公室;往年保留入学资格且 2025 年复学的新生,需下载《研究生复学审批表》,填写完整后于 9 月 1 日前提交至上述同一办公室。八、咨询联系方式若在报到准备过程中有疑问,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0351-3176232、0351-6010220;人事档案:研究生院档案室 0351-6018580、本校本科生档案室 0351-6014668;户籍办理:保卫处户籍科 0351-6014496;公寓住宿: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0351-3176336;党团关系:咨询所属学院负责部门(学院官网可查询办公电话);费用缴纳:财务部收入及学生事务科 0351-3176456;校医院(体检与医保):0351-6111842;助学贷款: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相关科室 0351-3176209。2025-09-23 17:5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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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内蒙古农业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须知依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的相关要求,凡选择"内蒙古农业大学报考点"(代码1534)的考生,需严格遵照本指引完成网上确认流程。特别提醒,未缴纳报名费用的考生将无法参与确认;若考生未在规定时段内通过系统提交确认材料(包含补充材料),或因个人原因导致审核未通过,其报名资格将自动失效。一、网上确认时间划定2026年研考内蒙古农业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工作将集中在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开展,逾期不再受理任何补报申请,考生需合理规划时间。具体时间节点如下:1 考生首次上传材料开启时间:2025年10月31日9:002 考生首次上传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11月5日12:003 考生补充修改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11月5日17:00考生务必在上述时间范围内,按要求完整上传所需材料,并持续关注个人网上确认的审核进度。若收到审核未通过的通知,需在规定时限内根据提示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并重新提交。二、考生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基础材料上传要求考生登录网上确认系统后,需按照系统页面提示,逐一上传以下相关材料的清晰图片,确保信息完整可辨:1 近期拍摄的免冠彩色证件照,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需符合证件照标准。2 本人手持有效居民身份证的照片,身份证需处于有效期内,若已过期或临近过期,考生须提前完成补办手续。3 学籍验证材料,即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生成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截图。4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额外需上传《入伍批准书》(注意区分于入伍通知书)及《退出现役证》(仅限士兵身份考生)的清晰照片。5 因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导致学历(学籍)信息验证未通过的考生,除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外,还需提交信息变更证明材料,可选用记载有曾用名与现用名的户口簿原件照片,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正式信息变更证明文件。(二)证件照规范说明考生上传的证件照需严格遵循《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中关于材料规格的具体要求。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照片是否符合标准,避免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影响审核进度,确保提交的照片真实、清晰、规范。三、审核结果查询方式审核流程启动后,考生需主动通过网上确认系统查询个人审核结果,及时掌握审核动态。系统反馈的审核结果包含以下三类情形,考生需根据对应说明采取后续行动:(一)审核通过此结果表明考生已顺利完成报名信息的网上确认流程,报名状态有效。(二)审核不通过(需补充/修改材料)考生需密切关注系统提示的具体问题,在规定的补充材料截止时间前,完成材料的补充或修改工作并重新上传提交,避免错过时间节点。(三)审核不通过(最终结果)若因考生不符合国家研考报考条件,或未满足本报考点接收要求,导致审核最终不通过的,其研考报名将视为无效,考生需做好相应准备。四、其他注意事项网上确认期间,内蒙古农业大学报考点将设立现场服务点,为考生提供必要的咨询协助。具体地点为:内蒙古农业大学东校区逸夫楼二楼236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考生若遇系统操作等问题,可前往现场寻求帮助。2025-11-13 09: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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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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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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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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