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人数
2024年云南师范大学招生计划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105人(含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28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90人。2025年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
三、学习形式、学制
(一)云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及研究方向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详细情况以《专业目录》中的研究方向为准,请考生在报考的时候严格区分。
(二)云南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3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硕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
(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在复试时划定相同的分数线。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四、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2025年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都须缴纳学费。其中: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收取标准按照云南省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备案执行。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收取标准由学校综合考虑培养成本、培养方式、学科特点等确定,报云南省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收取标准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收取标准

说明:全日制硕士专业代码第三位数字是5或6的为专业学位。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收取标准

(二)奖助学金
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政策以云南师范大学学生处相关规定为准。
五、报考条件
(一)报考云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云南师范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5年9月1日前,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2025年9月1日前)及以上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云南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第三位是5或6的专业)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体育专业学位中的竞赛组织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云南师范大学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云南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0451开头)不接收高等学校在职人员报考。
(四)云南师范大学非全日制专业仅接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报考。考生在报考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及其所在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我校不予准考,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云南师范大学部分专业限制了其他报考条件,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的备注栏。
(六)云南师范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
2025年我校部分专业招收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具体招生专业以《云南师范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附件2)公布的为准,招考政策按照本简章执行。该专项计划具体介绍详见《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附件3)。
(七)云南师范大学招收港澳台硕士研究生,详细情况见云南师范大学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面向港澳台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八)推免生
1.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2.云南师范大学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详见云南师范大学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和《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推免生办法》。
3.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云南师范大学将对申请免初试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九)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上报考条件,以及云南师范大学公布的专业目录备注信息,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日9:00-22:00。
3.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2)考生如果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中的条件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最终加分情况以教育部下达的加分名单为准。
(3)一志愿报考云南师范大学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申请并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报考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如实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及其所在地(往届生还应如实填写户口所在地),经网上确认审核和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做修改。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应(往)届少数民族考生及户口所在地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往届少数民族考生,不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附件4)为准。
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
(4)云南师范大学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条件。
考生报名时按要求填报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考生复试前向云南师范大学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学校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6)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或影响其入学后享受奖助和学校有关政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云南省报考点及报名事项(报考点联系电话、地址、接收报考考生范围等)将公布在云南省招考频道。
2.网上确认要求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七、报考资格审查
云南师范大学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报考点和云南师范大学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八、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12月21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2日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公告。
(二)考试大纲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云南师范大学自行组织,云南师范大学自命题考试科目考试范围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范围》(附件5)。
九、调剂复试
(一)云南师范大学在国家确定的2025年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分数线)及其他学术要求。
云南师范大学在国家确定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复试分数线)及其他学术要求。
云南师范大学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复试分数线)。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且初试成绩符合云南师范大学“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的,可申请调剂到云南师范大学该专项计划录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二)针对一志愿生源不足专业,云南师范大学接收调剂,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调剂公告,包括接收调剂专业、调剂要求和调剂程序等内容。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获得复试资格的调剂考生将收到云南师范大学发送的复试通知短信,按约定时间参加复试。
(三)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按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复试时务必提交。
注: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复试前提交的《云南师范大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签订的就业单位须与报名时所填定向就业单位一致。
(四)复试前云南师范大学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信息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五)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跨学科专业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加试科目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加试科目表》(附件6)。
(六)云南师范大学的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云南师范大学在复试阶段将通过面试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同时通过《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的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审计等五个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九)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十)考生应自觉遵守云南师范大学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云南师范大学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十一)云南师范大学认为有必要时,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同意,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十、录取
(一)在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云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云南师范大学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云南师范大学、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云南师范大学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会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按照当年《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中相关要求执行。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2025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考生体检工作由云南师范大学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由云南师范大学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
(六)其他录取要求,按照当年国家文件、云南省相关补充规定、云南师范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信息公开
(一)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云南师范大学会积极推进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
(二)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前,云南师范大学会提前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zsb.ynnu.edu.cn)公布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等内容。在复试、录取阶段(含调剂,下同),云南师范大学会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zsb.ynnu.edu.cn)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等)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等信息;统一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学校在公布考生名单时会进行相应的说明。以上公布相关的信息,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也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进行公开公示。
(三)云南师范大学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zsb.ynnu.edu.cn)上公布的相关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的信息如有变动,会另行做出公示说明。云南师范大学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zsb.ynnu.edu.cn)公示有关信息时,会提供给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十二、违规处理
(一)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考生的有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十三、其他
(一)若教育部出台新政策,云南师范大学将按规定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在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二)其他相关事宜,考生也可致电云南师范大学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咨询。联系方式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工作联系方式》(附件7)。
(三)其他具体事项,请考生登录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或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咨询,或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
(四)本简章由云南师范大学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十四、学校信息
学校代码:10681
学校名称:云南师范大学
学校地址:
呈贡主校区:昆明市呈贡区雨花片区1号
一二·一西南联大校区:昆明市一二·一大街298号
联系部门: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曾老师 王老师 刘老师
邮编:650500
电话:0871-65910081
网站: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网址:https://zsb.yn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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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中心202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简称 MPA)是以公共管理学为核心支撑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核心培养目标是为党政机关及各类公共机构输送从事公共管理、公共事务运作与公共政策分析研判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一、培养方向设置结合公共管理领域发展需求与学科特色,设置三大培养方向,精准对接实践岗位需求:政府治理与公共服务:以政府这一核心公共管理主体和公共服务这一核心社会功能为研究重点,涵盖政府治理的理念革新、体系构建与工具应用,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创新与效果评估,数字政府、智慧政府等新型治理形态发展,以及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运行机制等研究内容。公共组织与人力资源:聚焦公共组织建设与内部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从组织理论视角解析公共管理主体的自身建设路径与职能履行逻辑,核心学习内容包括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方法、行政组织运作机制、非营利组织管理模式及管理心理学应用等。公共政策与国家治理:围绕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探索政策流程优化与政策工具创新的实践路径,重点研究国家治理中的科学决策机制、政策全生命周期的体制保障,以及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过程中的政策执行方法与创新策略。二、招生基本信息(一)招生类别与学习安排招生类别:2026 年仅招收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方式:采用非脱产学习模式,学生可在兼顾职业发展或社会实践的同时完成学业。学制内共安排 3 个学期授课,第 1 至 2 学期提供两种授课选择 —— 集中授课每学期持续约 1 个月,周末授课每学期持续约 3 个月;第 3 学期按培养方向开展课程学习,统一采用周末授课方式。培养模式:实行定向就业培养,录取后需由学生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与吉林大学共同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入学期间不转移人事档案,学校不提供住宿安排。(二)招生人数计划招收 20 人,最终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正式公布为准。(三)学制与学习年限基本学制:3 年。最长学习年限:非全日制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 5 年。提前毕业政策:对提前完成培养计划且学位(毕业)论文达到答辩要求的学生,经规定审批程序可申请提前答辩、毕业及学位授予,具体执行吉林大学相关管理规定。(四)学费标准学费总计 6.9 万元 / 人,采取分学年缴纳方式,每学年缴纳 2.3 万元,于入学后按年度收取。三、报考资格条件申请参加公共管理硕士招生考试的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学历与工作经验要求(截止 2026 年入学报到日):本科毕业且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水平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跨学科报考无需额外加试。外语报考范围:接受英语、日语、俄语语种考生报考。四、报名流程报名全程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相关手续,按要求缴纳报考费,逾期不再受理。具体操作以各报考点发布的报名公告为准。(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 至 22:00。报名操作:考生需登录指定研究生招生报名平台浏览报考须知,严格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期间可自行修改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记录,逾期不可补报或修改。志愿填报:仅可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报考时需选择吉林大学(代码 10183)、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中心(代码 909)、公共管理专业(代码 125200),考试类型为管理类联考,就业类型选择定向就业(12)。同等学力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如实填报学习经历并提交真实材料。奖惩信息填报:须准确填写个人奖惩情况,尤其要如实申报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到的处罚,弄虚作假者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将自动开展学历(学籍)网上校验,考生可查询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前完成核验,并按要求提交认证报告。诚信承诺: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所填信息准确、材料真实。因信息填写错误或提供虚假材料导致无法考试、复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信息跟踪: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定期通过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招生单位官方渠道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相关信息,主动配合完成后续工作。(二)网上确认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实际确定并公布,预计为 2025 年 11 月初,逾期不再补办。确认要求:所有考生均须完成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流程,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按要求提交补充材料。在读研究生报考须事先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因信息错误或虚假导致无法参与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信息效力: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各类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材料采集:须按照报考点要求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电子信息的采集工作。(三)准考证打印考生可在考前 10 天左右,凭网上报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指定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须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五、考试安排(一)初试考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考试方式:笔试。考试科目:管理类综合能力,外语科目可选择英语(二)、俄语或日语。(二)复试复试要求: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吉林大学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复试由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中心组织实施,预计时间为 2026 年 3 月中下旬至 4 月初。复试内容:包含外国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及综合复试。复试内容范围、差额比例及初复试成绩权重,由研究中心根据相关文件及学科特点、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参加加试,加试科目为行政管理学、公共政策学。参考书目为《行政管理学》(第六版),夏书章主编,中山大学出版社 2018 年版;《公共政策学》,麻宝斌、王庆华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6 年版。资格审查: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严格审查,资格不符者不得参加复试。学历(学籍)信息存疑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六、体检与录取(一)体检安排新生入学后,由吉林大学校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二)录取规则成绩核算:招生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权重综合计算得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思想政治考核: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中心组织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入学核查:被录取考生于当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提交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相关责任说明:考生需自行与工作单位协商解决报考、定向培养协议签订、在校学习期间的工学协调等问题,因上述事宜导致无法报考、录取或完成学业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七、违规行为处理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破坏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予以严肃处理。考生作弊情况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八、其他说明(一)辅导与资料说明本中心不举办、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未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招生辅导、宣传及组织活动;不提供往年考试试题,不开展书籍出售或邮购服务。(二)政策衔接若本招生详情中的条款与教育部当年最新文件规定不一致,一律以教育部文件为准。招生工作中的相关疑问须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信访方式提出,逾期不再受理。(三)解释权与未尽事宜本招生详情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与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中心办公室共同负责解释,其他未明确事项按照吉林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相关政策执行。(四)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 2699 号 吉林大学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中心办公室(东荣大厦 B101 室)2025-10-30 16:4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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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2026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为规范开展 2026 年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保障招生流程公平、公正、公开,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及学校实际情况,现将单独考试招生相关要求说明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报考我校 2026 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规范;3.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我校(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4.学历与工作经历需满足以下要求之一,且附加条件达标:(1)取得本科学历后,在相关岗位连续工作满 4 年及以上;(2)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含学位)者,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历;(3)需为工作单位内表现突出的业务骨干,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4)需提供 2 名相关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5)录取后需回原单位定向就业,且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紧密相关。二、招生计划与专业设置1.招生计划数量:我校 2026 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拟安排招生计划 20 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指标为准。2.专业与考试科目:关于招生专业、具体考试科目以及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可查阅附表《中央民族大学 2026 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目录》;后续各专业实际招生计划将依据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3.各学院招生详情:(1)015 药学院:开设专业为 105600 中药(不区分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包括①111 思想政治理论(单独考试)、②281 英语(单独考试)、③350 中药专业基础综合、④无指定科目,该专业拟招生 14 人;(2)004 管理学院:开设专业为 120400 公共管理学(不区分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包括①111 思想政治理论(单独考试)、②281 英语(单独考试)、③614 政治学、管理学基础、④815 行政管理学,该专业拟招生 4 人;(3)006 新闻与传播学院:开设专业为 055200 新闻与传播(不区分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包括①111 思想政治理论(单独考试)、②281 英语(单独考试)、③334 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④440 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该专业拟招生 2 人。三、报名流程安排报名工作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核心阶段,具体要求如下:(一)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1)网上预报名: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2)正式网上报名: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3)报名平台:考生需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完成报名,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信息、上传真实材料。2.报名信息填写要求:考生在填报信息时,需严格按以下规范选择:(1)招生单位:选择 “10052 中央民族大学”;(2)考试方式:选择 “23 单独考试”;(3)报考类别:选择 “12 定向就业”;(4)报名点:选择 “1152 中央民族大学”;(5)报考专业及考试科目:参照《中央民族大学 2026 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目录》填写。3.报名材料提交:(1)需提交材料清单:①《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下载);②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③考生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④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定向攻读硕士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⑤2 份专家推荐意见;⑥1 份《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2)提交方式:2025 年 10 月 28 日前,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68932544@163.com,邮件主题标注 “考生姓名 + 单考报考材料”;(3)注意事项:所有材料需提前备份,提交后不予退还;材料审查不通过或逾期未提交者,不予准考。(二)网上确认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我校将通过官方渠道发布网上确认具体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通知内容,积极配合完成确认流程,逾期无法补办。四、考试与录取规则1.考试安排:我校单独考试的初试、复试时间及流程,与全国统一考试硕士研究生的安排保持一致,具体可查阅《中央民族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录取原则:(1)在教育部招生录取政策指导下,我校自主划定单独考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合格线;(2)按照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原则,分专业结合考生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3.名单公示: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平台为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网址:http://grs.muc.edu.cn),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自然日。五、其他重要说明1.学习相关规定: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学费标准、就读校区,与对应专业全国统一考试考生一致,详情见《中央民族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定向就业要求:单独考试考生仅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录取前需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攻读硕士学位协议书》;考生因报考与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导致无法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3.报考限制:我校在职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本校单独考试。4.辅导与资料说明: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含初试、复试),不提供往年考试试题,不出售考试参考资料。5.调剂限制: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至其他招生单位或专业。6.资格审查:招生全程及入学后,我校将多次核查考生报考资格;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不限核查时间)。7.政策冲突处理:若本说明内容与教育部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一致,以教育部官方政策为准。2025-10-22 11: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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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中国科学院大学考点物品存取及安检须知为保障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顺利开展,维护考点正常秩序,中国科学院大学考点特制定以下物品存取及安检相关要求,望全体考生知悉并遵守,具体内容如下:一、考前物品寄存规范考生需在完成所有与考试无关用品的寄存后,再进入安检环节,具体要求如下:1.寄存地点与流程:考生进入考点校园后,需前往指定物品存取处存放个人物品(仅保留考试必需用品),同时领取物品存取凭证条。各校区存取处位置明确:中关村校区为教学楼前方区域;玉泉路校区为礼堂前草坪区域。2.物品取回与禁忌:考试结束后,考生需凭此前领取的物品存取凭证条,方可取回个人寄存物品。特别强调,电子通讯工具(包含手机、智能手表或手环、智能眼镜等各类智能穿戴设备)属于考试违禁物品,严禁带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二、考生安检配合要求考生需自觉接受考点安检,只有顺利通过安检,才能进入考场所在楼宇,相关注意事项如下:1.安检效率建议:为提升安检速度、避免耽误入场时间,建议考生在考试当天避免携带以下物品:电子通讯工具、普通钥匙、车钥匙、磁卡、打火机,以及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饰品;同时,不建议穿戴带有金属装饰品的衣物、鞋帽、发卡等。2.违规携带影响:若考生携带上述易干扰安检的物品,可能导致安检时需反复核查,进而影响正常入场节奏,甚至错过考试准备时间。三、多重查验流程指引考生需在现场工作人员引导下,有序完成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门检测、身份证查验三项核心流程,具体规范如下:1.秩序维护要求:查验过程中,考生需自觉遵守秩序,避免出现混乱、拥挤现象,确保整体流程高效推进。2.查验操作规范:通过各查验设备时,考生需保持正常步行速度,严格遵循 “一次一人” 原则,沿着设备门中线依次通过,确保查验结果准确、流程顺畅。四、安检门通过具体流程考生通过智能安检门时,需根据不同报警情况配合处理,具体流程分为以下三类:1.未触发报警情况:若考生通过安检门时,未引发设备报警,可直接正常通过安检通道,进入下一环节。2.触发报警情况:若考生通过安检门时引发报警,需第一时间服从安检人员引导,自行检查是否携带手机等违规物品。确认违规物品后,需通过再次前往物品存取处寄存等方式,消除随身物品对安检结果的干扰,之后重新排队进行二次安检。3.报警后确认无违规情况:若考生引发安检门报警,但经自行确认未携带任何违规物品,需由安检人员引导至指定复检区域,按照安检标准要求,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全身全面检查。五、特殊身体状况考生安检安排针对因身体特殊情况无法使用常规安检设备的考生,考点制定专项安排,具体要求如下:1.适用人群范围:主要包括体内安装心脏起搏器、日常依赖助听器、处于孕期等无法正常通过常规安检设备的考生。2.考前准备要求:此类考生需提前完成两项准备工作:一是到正规医疗机构开具相关身体状况证明;二是携带该证明提前向考点进行报备,确保考点提前掌握情况。3.现场安检配合:安检当天,考生需主动向安检人员说明自身特殊情况,考点将安排专门工作人员为其进行针对性检查,保障考生顺利入场。六、不配合安检行为处理办法为维护考点整体秩序与人员安全,对不配合安检的行为制定明确处理措施:1.适用行为界定:若考生存在拒不配合安检工作的行为,且该行为已干扰考点正常秩序,或对其他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将启动处置流程。2.具体处置方式:考点将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报告当地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对涉事考生进行依法处置。本须知由中国科学院大学考点发布,发布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16 日。2025-09-04 11: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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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关于核对(修改)2026年硕士考生网报信息项的提醒一、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相关处理办法在报考信息填写过程中,部分考生可能会遇到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情况。若考生确认自身填写的学籍学历信息准确无误,需提前准备好以下相关材料,以备网上确认及后续学校资格审查环节使用:普通应往届考生需准备学信网生成的对应验证报告:应届考生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建议考生在生成报告时,适当延长报告的有效期,避免因有效期不足影响后续审核;若考生存在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的情况,除需准备要求的验证报告外,还需额外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变更证明材料;目前仍有研究生学籍的考生,需准备就读学校出具的准予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官方证明文件;提前毕业考生、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及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均属于特殊报考类别,此类考生需准备的具体材料清单,可直接咨询我校研究生院获取详细指导。二、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类别相关注意事项根据《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明确要求,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对象原则上限定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在此特别提醒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务必仔细核对自身的报考类别,确认是否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报考要求,避免因报考类别不符影响报名资格。2025-11-06 11: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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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学校简介(一)基本情况三峡大学经国家教育部审批同意,于 2000 年 5 月整合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与原湖北三峡学院组建成立,校址位于享有 “世界旅游名城”“水电之都” 美誉的宜昌市。学校办学历史最早可追溯至 1923 年,1978 年开启本科教育阶段,成为国家首批学士学位授予院校;1996 年启动硕士研究生教育工作;1998 年着手博士研究生培养事宜。目前,学校招生覆盖全国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 60 多个国家(地区),且在全国范围内均通过一本批次招生。同时,三峡大学是水利部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也是教育部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实施高校、教育部首批 “来华留学教育示范基地”,还先后获批 “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并入选 “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 50 强”,是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湖北省 “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及重点打造的高水平理工大学。(二)综合实力学校积极推行 “学术立校、需求导向、特色发展” 三大核心战略,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与综合办学实力,现已发展为水利电力特色鲜明、办学水平较高、社会声誉良好的综合性大学。在各类权威排名中,学校成功入围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全球 1000 强阵营,在 US News 世界大学工科排名中位居全球第 740 位;武书连 2025 年中国大学综合实力排行榜将其位列第 176 位,2025 年校友会中国大学排名中排名第 145 位,2025 年《ABC 中国大学排名》里处于全国第 156 位,在湖北省属高校中综合实力稳居前三。(三)学科建设学校学科体系完善,拥有 4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水利工程、土木工程、电气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2 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土木水利、能源动力),设有 4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同时具备 27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2 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开设 74 个本科专业,学科门类覆盖理学、工学、文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 9 个领域。其中,水利工程学科被列为湖北省一流学科立项建设学科;工程学、化学、临床医学、材料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药理学与毒理学、计算机科学等 7 个学科跻身 ESI 全球排名前 1% 行列,工程学更是进入 ESI 全球前 3‰,学科实力显著。(四)师资力量作为 “湖北人才工作十强高校”,三峡大学教师队伍实力雄厚。现有专任教师 1621 名,其中具备高级职称的教师有 941 人,拥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达 1059 人;博士生指导教师 251 人,硕士生指导教师 2106 人。师资队伍中包含 1 名中国工程院院士,40 余名国家级人才工程入选者及专家,340 余名省部级人才工程入选者及专家;学校还邀请 20 多位诺贝尔奖获得者与中国工程院院士担任学科战略科学家,另有 20 名教师成功入选 ESI 世界排名前 2% 科学家名单,为人才培养与科研创新提供有力支撑。(五)人才培养学校始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持续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构建并完善本硕博贯通式培养机制,优化研究生分类培养模式,加强科教融汇与产教融合力度。学校成功获批省级卓越工程师校企联合培养项目,参与获批省级卓越工程师学院,同时获得 20 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的认定,累计为水利电力行业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高水平、高素质专业人才。(六)科学研究学校始终秉持服务水利电力行业与地方经济发展的理念,积极贯彻长江大保护战略部署,聚焦国家能源行业发展需求与科技创新前沿领域,为实现 “碳达峰、碳中和” 目标提供支持。目前,学校建设有湖北长江三峡滑坡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地方高校国家级能源和环境材料化学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等 40 多个省部级科研平台。过去 5 年间,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7000 多项,2024 年科研经费突破 3 亿元;科研成果荣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120 多项,2000 多项技术开发成果在水利电力行业及地方得到广泛应用。学校被列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在国内大学科学与技术贡献排行榜中位列第 103 位,在中国高校专利实力 100 强榜单中排名第 65 位,这两项排名在湖北省属高校中均处于第 1 位;同时获评 “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先进高校”,并获得 “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认定。此外,学校还主办《三峡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巴楚医学》等学术刊物,为学术交流提供重要平台。(七)开放办学学校奉行开放办学的方针政策,积极开展广泛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目前,学校是 “联合国学术影响力” 组织成员、“世界高校联盟”(N.E.W.S.)组织常设秘书处所在单位,同时也是 “中国湖北 — 南亚大学联盟” 的主要发起单位。学校现有 1850 多名来华留学生在校学习,来华留学生规模位居全国高校前 50 位、湖北省属高校第 1 位;主动响应 “一带一路” 倡议,高质量承办 “中国湖北 — 南亚高校校长论坛”,选派教师前往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担任能源专家;学校九歌民族乐团、求索舞蹈团分别前往法国、西班牙参与国际文化艺术交流演出活动。由三峡大学与恩贾梅纳大学合作建立的孔子学院,承办了 “神舟十四号航天组与非洲青年天宫对话” 活动,引发广泛社会关注与好评。学校成功获批 1 个国家级 “学科创新引智基地”、2 个省级 “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同时获批承办全国首个 “水利电力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国际编号为 216319 的小行星被正式命名为 “三峡大学星”,这是中国第 14 颗以大学校名命名的小行星。此外,学校自主研制出国际首创的 3.2 米口径射电 / 毫米波望远镜系统 ——“三峡南极眼”,该设备已在南极中山站正式开展银河系 NH3 分子谱线观测研究工作,为国家极地科研取得新突破提供有力支撑。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2026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招生计划(该计划不包含推免生人数),可查阅《三峡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招生计划可能会依据教育部 2026 年最终下达的计划名额,以及普通考生(不涵盖各类专项计划考生、享受照顾政策考生、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等)一志愿上线情况进行调整。各专业最终的学费标准,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硕士研究生招生范围及政策1.我校自 2012 年起开始招收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简称 “少骨生”),招生对象为国家限定生源地范围内的考生,且仅招收工程类专业考生。2.少骨生招生工作遵循 “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 的原则,采用 “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 的特殊招录办法。3.报考少骨计划的考生,仅能被录取为少骨生,不得调剂为其他类别考生。4.所有被录取的少骨生,其录取类别均为定向,且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需返回定向地区或定向单位就业。5.其他未提及的事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下达 2026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硕士研究生招生范围及政策1.我校从 2017 年开始招收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简称 “退役生”),该计划招生实行自主划线。2.“退役生” 具体指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并退出现役,同时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人员。3.其中,“高校学生” 包含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及入学新生,此外还包括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及入学新生。五、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招生范围及政策对于工作单位与户籍均位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工作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依据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1.申请享受该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阶段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且如实填报自身少数民族身份以及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地区信息。2.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复试开始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进行复审,所需材料具体包括:(1)三方定向就业合同;(2)单位职工身份证明(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公积金缴费证明);(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少数民族考生的身份认定,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信息为准,复试阶段不得更改身份信息。4.按照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其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我校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自主制定。5.我校不接受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申请调剂。六、奖助学金为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激励学生积极进取,学校设立了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具体如下:1.国家助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每年 6000 元的国家助学金,覆盖全体全日制硕士生。2.国家奖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符合条件者,可获得每年 20000 元的国家奖学金,评选依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该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并支持硕士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任务,具体评选标准依照《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不同等级奖学金对应不同奖励标准。4.专项奖学金:旨在鼓励在某一领域表现突出(如学术研究、社会实践等),或是为学校、社会作出特殊贡献的硕士研究生,具体评选与奖励细则由学校另行公布。5.社会奖学金:该类奖学金由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定向捐资设立,不同社会奖学金的奖励对象、评选条件及奖励标准不同,分别按照各奖学金对应的奖励办法执行。6.岗位与贷款支持:学校会提供一定数量的助研、助教、助管岗位(简称 “三助” 岗位),学生通过岗位工作可获得相应劳务报酬;同时,学校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一定额度的特困补助,以缓解经济压力。7.研究生创新基金:学校设立三峡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具备较强科研潜力的在校硕士研究生开展学术创新研究工作,支持学生参与科研项目、发表高水平学术成果。8.学院级奖学金:各招生学院还设有各类奖学金,如学院特色奖学金、企业合作奖学金等,具体信息可查阅各学院官方网站或咨询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若本校对上述奖助标准及相关激励机制进行重新修订,后续将按照新修订的标准执行。七、报名条件(一)学业水平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学业水平要求,具体分专业类别如下:1.报考 125100 工商管理(MBA)、125200 公共管理(MPA)、045101 教育管理专业,以及 125600 工程管理(MEM)中工程管理、项目管理方向的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取得本科结业证书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注:工作年限计算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为止,下同)。2.报考 105100 临床医学、105700 中医专业的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1)105100 临床医学专业,仅招收本科专业为五年制临床医学类(医学检验专业除外)且获得医学学士学位的人员;105700 中医专业,仅招收获得中医类学士学位的人员;(2)需按照《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 版)》(国卫医发﹝2014﹞11 号)要求,具备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或已取得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书;(3)不招收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4)不招收正处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的人员。3.报考 105400 护理专业的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大学护理学本科毕业学历;(2)非应届毕业生须已通过国家注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已取得注册护士执照。4.报考 035102 法律(法学)专业的人员,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也可报考)。5.报考其他专业的人员,除需满足对应招生学院提出的报考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此类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学院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以上两类人员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避免出现学籍冲突。(二)推荐免试我校所有全日制硕士专业均具备接收推免生的资格(其中博士学位点可接收直博生),推免生录取纳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计划。来自有推免资格高校的应届毕业生,经所在高校选拔并确认推免资格后,需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写并提交志愿,后续按照系统流程及学校要求完成复试、待录取等环节。八、报名程序及时间硕士研究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关键环节,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全部流程,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当年公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为准。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不得参加网上确认;已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网上确认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无法参与后续初试环节。九、初试1.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凭网上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 “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注意,《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书写任何文字或标记,且须妥善保存至报到入学阶段,后续复试、录取及入学报到均需出示。2.考生参加初试时,须携带本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以及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3.初试涉及的具体科目、科目代码及参考书目,可查阅《三峡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有初试科目均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执行。4.考生必须前往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指定考场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及考试相关规定,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十、复试1.我校在复试阶段将对考生资格及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考生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等材料原件。审查不符合规定(如材料造假、学历学籍异常等)的考生,将不允许参加复试;若我校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存在疑问,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由权威机构(如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信网)出具的认证证明,未按时提供或认证不通过者,取消复试资格。2.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范围及考核方式由我校自主确定,复试办法与流程将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及各招生学院官网公布。全部复试工作通常在录取当年 4 月底前完成,考生需密切关注学校及学院通知,避免错过重要时间节点。3.125100 工商管理(MBA)、125200 公共管理(MPA)、125300 会计(MPAcc)、125600 工程管理(MEM)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该科目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考试形式(如笔试、面试问答)由学校确定。4.对于以同等学力身份(身份认定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参考依据,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在复试阶段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网络教育考生,无需参加同等学力加试。十一、三峡大学招生联系方式(一)研究生院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17-6392638、0717-6393256(工作日办公时间: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学校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大学路 8 号(研究生院办公地点位于校内行政楼)邮政编码:443002(二)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001 水利与环境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为 0717-6392165、0717-6393296,QQ 群号为 1047151028,学院网址为https://hee.ctgu.edu.cn/;002 土木与建筑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为 0717-6393926,学院网址为https://tmyjz.ctgu.edu.cn/;003 机械与动力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为 0717-6397573,学院网址为https://jxdl.ctgu.edu.cn/;004 电气与新能源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为 0717-6392670,学院网址为https://newee.ctgu.edu.cn/;005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为 0717-6393131,学院网址为https://it.ctgu.edu.cn/;006 经济与管理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为 0717-6393231、0717-6392630、0717-6394124,学术型硕士 QQ 群号为 1041622983,专业学位硕士 QQ 群号为 980267587,学院网址为https://jg.ctgu.edu.cn/;007 基础医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为 0717-6399883,学院网址为https://jcyxy.ctgu.edu.cn/;008 文学与传媒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为 0717-6395328,学院网址为https://wxycm.ctgu.edu.cn/;009 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为 0717-6395286,QQ 群号为 992014687,学院网址为https://sxdxmkszyxy.ctgu.edu.cn/;010 数理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为 0717-6392618,学院网址为https://lxy.ctgu.edu.cn/;011 生物与制药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为 0717-6395516,QQ 群号为 835767678,学院网址为https://syxy.ctgu.edu.cn/;012 外国语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为 0717-6392104,学院网址为https://wgyxy.ctgu.edu.cn/;013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为 0717-6393023,学院网址为https://fgxy.ctgu.edu.cn/index/yjsgl.htm;014 艺术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为 0717-6397243,QQ 群号为 727955852,学院网址为https://ysxy.ctgu.edu.cn/;015 体育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为 0717-6394130,学院网址为https://tyxy.ctgu.edu.cn/;016 民族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为 0717-6395356,学院网址为https://mzxy.ctgu.edu.cn/index.htm;017 材料与化工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为 0717-6396323,学院网址为https://clyhg.ctgu.edu.cn/;018 田家炳教育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为 0717-6398967,学院网址为https://tjbjyxy.ctgu.edu.cn/;019 健康医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为 0717-6397428,学院网址为https://jkyxy.ctgu.edu.cn/。2025-09-28 10: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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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商业大学报考点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登录指引考生需在规定时段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确认专属通道完成相关操作。请考生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登录及后续确认流程,因超时未完成报名手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网上确认时间节点安排考生材料上传时段:2025 年 10 月 30 日 8:00 至 11 月 5 日 17:00考点审核及结果反馈时段:2025 年 10 月 31 日 8:00 至 11 月 5 日 20:00审核结果将通过网上确认系统定向反馈,鉴于材料审核需要一定周期,考生需耐心等候并实时登录系统查询反馈信息。若系统提示 “审核通过”,即表明考生已顺利完成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确认;若提示 “审核不通过”,请考生依据系统提示内容,及时补充、调整相关证明材料并重新上传。三、网上信息确认适用范围及报考条件(一)报考点受理考生范畴户籍或相关符合条件的哈尔滨市考生,且报考目标为哈尔滨商业大学(不含 “管理类联考”“法律硕士联考” 报考类别);户籍或相关符合条件的哈尔滨市考生,且报考目标为哈尔滨音乐学院;户籍或相关符合条件的哈尔滨市考生,且报考目标为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户籍或相关符合条件的哈尔滨市考生,且报考目标为省外招生单位(不含 “管理类联考”“法律硕士联考”“临床医学综合能力” 报考类别、医学门类考生,以及招生单位明确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存在时长超 3 小时科目的考生)。(二)哈尔滨市考生身份认定标准就读于哈尔滨市内高校的 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户籍登记地址为哈尔滨市的往届本科毕业生;户籍登记地址非哈尔滨市,但当前在哈尔滨市稳定就业的往届本科毕业生,需额外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正式工作证明,以及 2025 年度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三)重要注意事项已选择 “哈尔滨商业大学报考点(2313)” 并完成缴费的考生,必须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全部相关证明材料,完成网上信息确认流程;未完成缴费的考生,其报名信息视为无效,确认期间一律不受理补缴费申请,无法参与网上信息确认;未按本公告规定错选报考点的考生,报名资格无效;未在本考点指定时间段内提交个人相关材料的考生,将无法通过网上信息确认。四、网上信息确认操作要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信息确认平台,输入学信网账号及密码,依次完成网报信息核对、本人图像照片上传、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照片上传等操作,之后等待考点审核,逾期将不再办理补报手续;审核结果将通过确认系统实时反馈,考生应定时登录系统查询审核进度及结果;网上确认未通过审核的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重新提交补充材料,或按要求到报考点指定地点提供原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考生须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仔细核对并最终确认,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确认,后续一律不予修改;不符合本报考点报名条件的考生,应尽快重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报考点,避免延误报名及考试事宜;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后续无法参加初试、复试及录取等环节的责任,均由考生本人承担;特别提醒:为避免因审核不通过而无充足时间补充材料,建议考生尽量提前提交审核材料,不要集中在确认时段的最后一天提交。五、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要求及标准(一)基础必备材料(所有考生均需上传)1. 本人近期电子证件照(1)拍摄时间为近三个月内,照片为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版本,背景为纯白色;(2)文件格式为 jpg 或 jpeg,文件大小不超过 10M,宽高比例严格按照 3:4 设置;(3)拍摄要求:正脸头像需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均需控制在 ±10 度以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占图像高度的 30%-50%;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前方,耳朵对称露出,嘴巴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平衡,头部和肩部在照片中的占比不小于 2/3;(4)形象要求:脸部无任何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不得造成面部阴影,需完整露出五官;(5)拍摄光线:照明光线需均匀分布,脸部、鼻部不得出现发光效果,无高光、光斑、阴影及红眼等问题;(6)图像质量:人像对焦清晰,画面层次分明,无模糊情况;(7)其他要求: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图像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内容真实有效,不得通过 PS 等照片编辑软件进行任何修改,不得上传摄像头或手机拍摄的自拍照、美颜照,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使用照片翻拍件。2. 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1)拍摄时需手持本人身份证的头像面,将持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照片画面;(2)头部和肩部保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需完整露出五官;(3)身份证上的所有文字、图案等信息需清晰可见、完整无缺,不得被遮挡或因手指握持导致信息不全。(二)补充材料(根据考生类别对应上传)1. 身份证核验未通过的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有效证件照片,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的正面和反面照片(分开上传,确保头像、文字等信息清晰可辨)。2. 哈尔滨市内高校 2026 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高校、网络教育,不含自学考试)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哈尔滨市户籍往届毕业生(1)毕业证书照片(若毕业证书丢失,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个人单页照片(若为集体户口,仅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及本人个人单页照片)。4. 非哈尔滨市户籍往届毕业生(1)毕业证书照片(若毕业证书丢失,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工作证明:需由工作单位出具,采用 A4 纸打印,加盖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的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工作单位详细地址及人事主管联系电话(用于后期核实);(3)社保缴纳记录:需提供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 2025 年度连续 3 个月《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且证明文件需加盖公章。5. 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未毕业自学考试考生除外)除需上传对应类别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因毕业后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身份信息,导致学历(学籍)验证未通过的考生,需上传身份信息更改证明材料照片(户口簿上有更改记录的,可提供户口簿相关页面;无户口簿更改记录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正式更改证明);(2)在读研究生:学历学籍审核结果显示 “有研究生学籍” 的考生,需上传研究生就读单位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3)境外学历考生: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2026 年 9 月 1 日前能取得学历的港澳台地区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上传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且证明中需注明按培养方案规定的正常毕业时间。6. 未毕业自学考试考生(1)哈尔滨市户籍未毕业自学考试考生: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个人单页照片;②能证明自考生身份的材料(如准考证、课程合格证明等);③自学考试未取得毕业证人员报考知情书;(2)非哈尔滨市户籍未毕业自学考试考生:①工作证明(要求同本公告第五部分第 4 点第 2 条);②社保缴纳记录(要求同本公告第五部分第 4 点第 3 条);③能证明自考生身份的材料(如准考证、课程合格证明等);④自学考试未取得毕业证人员报考知情书。7. 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的考生除需上传对应类别要求的材料外,还需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照片。8. 其他要求若考生提供的照片存在模糊不清、无法清晰辨识的情况,需在考点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符合要求的照片。六、报考信息勘误申请说明考生原报考单位、考试方式、专项计划、院系、专业、研究方向、学习方式、考试科目等关键信息,一律不受理勘误申请;未完成报名手续的考生,无法在网上确认期间进行信息勘误操作;需修改其他非关键报考信息的考生,需填写《哈尔滨商业大学(2313)报考点考生信息勘误申请表》,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并电话联系报考点工作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成功接收。七、其他事项本公告由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公告未尽事宜,均按照教育部及黑龙江省相关招生文件规定执行。2025-11-06 11:3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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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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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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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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