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妥善开展 2024 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相关工作,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 号)、《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 号)、《关于做好 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 号)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4 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4〕4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以下简称 “研究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导向。复试录取全过程中,对考生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考量,始终将 “德” 置于首位,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重要内容与录取关键依据。
2.坚守公平公正公开准则。确保复试录取政策清晰透明、实施程序规范有序,严格按选拔标准筛选优秀考生,坚决贯彻 “宁缺毋滥” 原则。
3.注重综合评价维度。以考查考生综合素质与专业水平为复试核心任务,重点选拔具备突出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及较强实践能力的人才。
4.秉持以人为本理念。复试录取工作中,切实尊重考生需求,强化服务意识,保障考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组织管理
1.工作统筹与小组组成
(1)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整体工作,研究生院具体承担组织实施职责;同时设立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两组人员构成一致:组长为曲维玺,副组长为于蓉,成员包括俞子荣、张威、崔卫杰、段红梅、董超、李俊、梁明、陈正萍。
(2)研究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对工作各环节合规性进行核查。
(3)研究生院联合院纪委组建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组,由研究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于蓉担任组长,对复试录取全流程及具体实施细节开展全程监督检查。
三、复试组织
1.组织责任与人员培训。研究生院负责制定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的组成原则及具体工作职责,同时组织复试录取工作组负责人、巡视组成员、招生工作秘书等相关人员,开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专项培训,确保人员熟悉工作要求与流程。
2.复试方式。本次复试采用 “现场复试(线下)+ 网络远程复试(线上)” 双模式进行,组织过程中严格落实 “两识别”“三随机”“四比对” 要求,保障复试规范与公平。
3.复试基本要求
(1)2024 年研究院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标准如下:
应用经济学 [020200](学术型):总分≥338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47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71 分;
农业经济管理 [120301](学术型):总分≥347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49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74 分;
金融 [025100](专业硕士):总分≥338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47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71 分;
国际商务 [025400](专业硕士):总分≥338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47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71 分;
工商管理 [125100](专业硕士):总分≥162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39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78 分。
(2)研究院不开展破格复试录取,所有进入复试考生均需符合上述成绩标准。
复试时间。复试安排在 3 月中下旬至 4 月下旬,按学科专业分批次组织,各批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
复试地点。现场复试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东后巷 28 号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网络远程复试具体要求将随复试通知一并告知。
复试程序。考生需按以下流程参与:缴纳复试费(100 元 / 人)→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进入复试环节。
4.考生复试材料要求
(1)本人硕士研究生准考证原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 A4 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
(3)应届生: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成绩单(开学报到时需向研究生院招生办补充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往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原件(若无法提供学校成绩单,可提交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成绩单复印件,且需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公章);
(5)《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6)《诚信复试承诺书》。
5.复试比例。采用差额复试方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20%,确保选拔范围与质量。
6.复试内容。每位考生复试面试时间≥20 分钟,内容涵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外语能力、综合素质四大模块,侧重全面考查与综合评价: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重点考核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现实表现,不合格者 “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2)专业知识与外语能力:结合学科专业要求,考查考生专业基础掌握程度与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3)综合素质:评估考生学术潜力、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及适配性;
(4)特殊要求: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且不指定参考书目;工商管理硕士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加试。
7.复试成绩。总成绩 = 初试成绩 ×50% + 复试成绩 ×50%,按两部分成绩加权计算得出。
四、录取工作
1.拟录取名单确定。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结合招生指标、复试录取办法,参考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名单不得修改;若需变动,需说明变动原因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最终录取名单及学籍注册信息以 “研招信息公开平台” 备案为准,未公示或未备案考生不予录取。
3.学历(学籍)核查与入学复查
(1)通过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核查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存疑考生需在 5 月 15 日前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说明;
(2)考生入学后 3 个月内,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开展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4.报考资格与信息审核
(1)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录取阶段一律不修改,报考资格不符者不予录取;
(2)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报到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4)经 “研招信息公开平台” 检查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拟录取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定向就业考生要求。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录取前分别与研究院、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因报考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研究院不承担相关责任。
5.不予录取情形
(1)复试期间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2)复试总成绩 < 60 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
(4)体检不合格;
(5)违反国家研究生考试相关规定。
五、调剂工作
1.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 “调剂系统”)开放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8 日。
2.调剂系统开放规则
(1)每次开放时长不低于 12 小时,开放与关闭时间提前公布;
(2)同一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确定复试名单,不以调剂志愿提交时间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3.调剂志愿锁定。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 24 小时,到期未收到研究院受理意见的,锁定自动解除,考生可重新填报其他调剂志愿。
4.调剂条件与专业要求
(1)调剂基本条件
① 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② 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③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④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全国统一命题科目需一致;其中金融 [025100] 仅接收初试业务课一为数学(三)的考生。
(2)调剂专业及初试成绩要求
应用经济学 [020200](学术型):总分≥338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47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71 分;
农业经济管理 [120301](学术型):总分≥347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49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74 分;
金融 [025100](专业硕士):总分≥338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47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71 分;
国际商务 [025400](专业硕士):总分≥338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47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71 分;
工商管理 [125100](专业硕士):总分≥162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39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78 分。
5.调剂流程要求。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完成申请,未通过该系统的调剂无效。
6.调剂复试与录取。调剂考生复试及录取按本方案相关规定执行,考生需及时关注研究院研究生教育网(https://www.caitec.org.cn/n7/sy_ywly_zslq/)及研招网信息。
六、违规处理
1.考生纪律要求。考生需严格遵守复试考场规则,在本人复试结束后、研究院全部复试工作完成前,不得泄露、传播试题内容及复试相关信息,违者按作弊论处。
2.违规处理标准。对违反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影响考试公平的考生,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同时,研究院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复试违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七、其它说明
1.体检工作。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 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开展,体检由研究院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
2.复试费用。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 号),考生需缴纳复试费 100 元 / 人。
3.推免生资格。推免生不参加本次复试,但需满足:第 7-8 学期无不及格科目、无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良好、政审及体检合格、毕业时取得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八、社会监督
欢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监督研究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渠道如下:
1.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 010-64248843,邮箱 yzb@caitec.org.cn;
2.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2024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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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复试录取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择优录取、按需招生、宁缺毋滥。二、复试录取的组织与领导1.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学校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复试期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2.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做好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全程巡视监督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3.复试小组负责制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同一专业不同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复试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应统一标准。复试内容将围绕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4.招生学院根据教育部规定和学校相关要求制订本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后,在复试工作开展前于学院网站公布。三、复试资格审查考生须以报考时的信息为准,在复试前向招生学院提交以下复试资格审查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初试准考证。2.应届生提供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还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3.在读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供2025年9月1日前可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4.考生情况调查表(可从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开具,应届毕业生由本科就读学院审查开具)。5.《集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可从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考生本人亲笔签字)。6.各招生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招生学院对上述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凡未按时间提交审查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四、复试基本要求1.除推荐免试生外,拟录取的考生均须符合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要求,并参加复试考核。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确定各专业复试人员名单,差额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2至1:1.5之间。其中,第一志愿原则上按网络远程复试150%,现场复试120%的差额比例进行复试,上线人数不足差额比例规定人数的专业,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农学、工学相关专业和调剂计划数较少的专业可申请适度提高差额复试比例,经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批后实施。五、复试形式、时间、内容和要求1.复试形式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性的前提下,自主确定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原则上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2.复试时间3月26日后陆续开始,具体时间由各招生学院确定,请各考生以各招生学院网站通知为准。3.复试内容复试考核主要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专业基础和能力(技能)考核三个部分。其中,采取现场复试的,主要以笔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学院也可将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纳入面试环节,具体以各招生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为准。复试过程将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招生学院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会计硕士和工商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安排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复试要求(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5分,综合素质测试25~45分,专业能力测试40~60分。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的权重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确定。(2)同等学力考生,要按照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科目选取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进行排名,但加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视为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3)考生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采取现场复试的原则上初试成绩权重和复试成绩权重各占50%;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原则上初试成绩权重占70%,复试成绩权重占30%。如遇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考生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统考科目总分等高低进行排列。(4)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并签名。复试过程须全程做好详细记录、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复试试题、复试提纲和考生作答情况记录由各学院妥善保存备查,复试评分表(须有复试小组组长签字)、评分记录、复试记录本、录音、录像交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统一保存,保存期为三年。(5)招生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组织一次或多次复试,复试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应统一标准。六、调剂1.第一志愿录取人数少于统考招生计划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复试申请。2.招生学院必须根据教育部、学校的规定制定调剂生选拔规则,经集体研究后确定入围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3.招生学院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学院网站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调剂时间、调剂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工作程序、复试办法(含考生计入复试的遴选规则),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4.需要调剂的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长为24小时,锁定时间截止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将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修改相关调剂志愿。5.调剂生应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全日制考生与非全日制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6.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接收定向就业考生,录取为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不享受学校奖助学金。7.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和专业完全相同、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8.申请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政策和我校基本调剂要求:(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招生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国家A区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4)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6)各学院规定的其他调剂接收条件。七、录取流程1.各专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学校招生办公室。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2.拟录取考生名单以学院纸质盖章版为准。各招生学院可报送候补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按先后顺序排列,以便学校进行宏观调控招生计划时作为参考。3.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4.取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应于5月9日前向招生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和《集美大学研究生体检诚信承诺书》(体检项目要求和承诺书可从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体检达不到录取要求的,将取消录取资格;考生提交的体检报告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的,将按规定予以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5.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上公布,接受广大考生的监督。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考生如有疑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提出。6.拟录取名单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查合格后,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被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7.新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后可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填写《集美大学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八、招生计划管理各招生学院应严格遵循学校招生计划的规范性和权威性,切实保障招生工作有序推进。各学院在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内,可根据生源实际对本学院的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招生计划进行适当、合理的调整,调整后的招生计划须经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议通过,报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全日制学术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学校招生办公室将依据各专业实际录取进展,建立招生指标动态调整机制,相关信息将通过学校招生办公室官网及时向社会发布。九、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1.招生学院要认真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不得随意更改。对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和相关单位协商解决。2.学校招生办公室将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录取复核,对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3.在复试录取期间,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学校招生办公室将派工作人员采取到复试现场巡视检查,并通过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进行监督,对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有效监督。4.招生学院应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透明度。在学院网站设立研究生招生专栏,公布复试方案、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5.招生学院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对违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规定的单位、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6.招生学院要规范考生申诉机制,畅通考生申诉渠道,应设立申诉电话,并在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对社会公布,学院接到考生申诉应及时妥善处理。7.实行复议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学校招生办公室在规定时限内均可接受考生的各类投诉、申诉,对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于5个工作日内反馈投诉人或申诉人。8.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592-6181580(纪委)、0592-6182393(招生办公室),投诉邮箱:jiwei@jmu.edu.cn。十、附则本办法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相关规定若与上级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2025-09-03 14: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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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一、招生计划1.学校严格执行山东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2.学校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全日制计划和非全日制计划不得相互调整。3.各学院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原则上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过程中若有调整,需根据生源情况等进行充分论证,并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4.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当年的招生计划。二、复试分数线1.我校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等,精准划定学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2.我校同一招生学院,报考条件相同的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统一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对于一志愿上线人数充足的招生专业,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各招生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三、复试资格审核1.考生须于复试前,按照各学院具体要求,将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居民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另加学生证)、准考证、诚信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等材料的扫描件,上传到指定网站,经审查以上证件及材料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未经资格审查擅自参加复试者,其复试成绩无效。2.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等相关文件及教育部下发的审核通过加分名单严格执行加分事宜。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需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入伍前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四、复试形式1.我校一志愿复试全部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调剂复试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发展需求,统筹考虑,采取现场复试方式或远程复试方式。2.原则上同一学院同一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确需采取混合方式复试的专业,相关学院应统筹安排参加不同方式复试的考生,确保考试流程、导师组组成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公平性。3.采取远程复试的,相关操作要求、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等另行通知。五、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查、综合素质考核(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心理测试、同等学力加试(仅需要加试的同等学力考生)等环节。1.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5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基础知识考查须对考生进行客观评价,考试科目以学校及各学院发布的信息为准。①现场复试方式以现场笔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原则上为2小时,满分100分。笔试科目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试时间和考场由学校统一分配。监考教师由各学院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正式在编教师担任。监考教师实行回避制度。②远程复试方式每生考核时间一般不低于15分钟。相关学院命制适于线上考查的“条目式”题库,综合试题总量、难易程度等因素,制定量化的赋分标准,命制数量充足的题库,考生随机抽取、即时回答。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图书情报(125500)、工程管理(125601)、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的专业基础知识考查包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内容,所占分值一般不低于30分,且计入复试成绩。2.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5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主要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科研活动、综合能力等,包含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专业外语和外语口语能力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通过专门问题问答和考核过程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包括听力理解、会话能力等,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将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等内容考查,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3.心理测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不参加测试者,不予录取。4.同等学力加试(每门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5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由各学院负责,加试方式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分,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或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六、复试具体安排时间安排等由学校统一协调确定,具体内容另行通知。七、体检体检安排在新生报到时进行,严格执行教育部、山东省等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八、调剂(一)基本要求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和调入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4.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顺向调剂,不可逆向调剂,如数学一可以调剂到数学二、英语一可以调剂到英语二,反之不可调剂。数学三与经济类综合能力(396)视为相同。5.各调剂专业具体接收一志愿专业范围详见各学院调剂工作办法。6.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A类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A类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7.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8.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9.调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10.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1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A类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调入我校专业的复试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12.原则上非全日制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二)调剂程序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含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信息填报,并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系统按流程进行确认操作。2.未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3.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学院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4.我校按照教育部、山东省等上级主管部门合理设置志愿锁定时间。锁定时间解除后,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九、录取1.按以下公式计算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初试总成绩/N)*60%+(复试总成绩/2)*4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①N=考生报考专业初试各科目满分之和/100②考生复试总成绩为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两者之和,满分为200分。2.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根据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招生计划,按照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原则进行排名,研究确定各专业的拟录取名单。3.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照总成绩分别排名,根据相应招生计划分别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照总成绩分别排名,根据相应招生计划分别录取。4.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复试总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等。5.专业基础知识考查不合格、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6.根据招生计划和各学院上报的拟录取考生信息,确定学校研究生拟录取名单。7.在复试、录取阶段,各学院将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准确及时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准确及时公布专项计划、单独考试、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等特殊类型招生信息。8.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十、其他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签字确认后按要求提交,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性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2.研究生新生入校后3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3.若有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部门有关政策为准。2025-08-13 16: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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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稳妥做好我校2025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安排如下:一、工作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的原则。增强服务意识,设置合理复试流程,做好考生服务工作,保障考生合法权益。(二)坚持“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复试工作组织,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坚决维护复试公平公正。(三)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升选拔质量为核心,在对考生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加强对思想品德、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质等方面的考核。(四)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同一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采用同一标准进行复试,复试中的面试、笔试、加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加分项等评价均需量化。二、组织管理(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部署、指导、监督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中的学术分歧等问题进行处理。(二)各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制定本单位复试安排,对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按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成立复试小组,组织考生进行复试考核,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公开有关信息。督查小组开展现场督查,监督各环节工作情况。学术分委员会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中的学术问题进行处理。三、复试安排(一)复试分数线学校统筹考虑办学特色、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建设等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划定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二)复试时间与形式学校复试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4月1日,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安排。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各二级招生单位采用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等方式进行复试。(三)复试准备1.复试前一周内,二级招生单位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下载复试考生数据。2.复试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二级招生单位将复试安排及招生工作小组、督查小组、复试小组和学术分委员会名单等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复试安排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统一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对外公布,各二级招生单位再从此网站转载。3.复试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二级招生单位需自行公布下列信息: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公布的本单位复试安排;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本单位咨询信访投诉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等。4.复试开始前2个工作日内,二级招生单位应布置完善复试场地公共区域日常卫生安全管理和消毒工作,保持复试场所安全、整洁、安静、卫生。5.复试考生按照二级招生单位的复试安排和实施细则,准备复试材料,在规定时间报到并按要求参加复试。(四)复试考生资格审核复试考生为统考联考达到我校最低复试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含专项计划)、推荐免试生(含支教生、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和调剂考生。复试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未在名单之内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复试的考生均须通过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1.审核程序(1)考生携带资格审核材料和填好信息的“考生复试须知”在规定时间到各二级招生单位指定地点报到。(2)各二级招生单位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打印《考生情况表》和《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核对无误后现场签字提交二级招生单位存档。(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照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各二级招生单位按照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措施对考生进行严格审查。2.审核资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2)毕业证书和成绩单复印件各1份;①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鲜章的本科成绩单。②往届生(含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档案户籍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鲜章的本(专)科成绩单。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报考我校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档案所在部门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鲜章的本科成绩单。④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本人的《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各1份(复试前原件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4)“双少生”考生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复试前原件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5)二级招生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注: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除原始证件外,一律不退还。(五)复试纪律要求复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在复试过程中不得暴露自己的身份信息;复试时需着装得体,禁止佩戴耳机、禁止使用具有通信、录音、录像等功能的电子通讯设备参加复试;考生任何时候不得以任何形式外泄复试内容,如发现私自将复试相关内容在网络、个人、群体之间传播,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将追究法律责任。(六)复试内容复试内容以招生章程规定为依据,包括专业测试、综合能力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加试等,具体要求详见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安排。(七)复试考生总成绩计算复试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加分+复试成绩,如招生章程约定与此计算方式有异,则按招生章程约定执行。1.初试加分(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参考的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者,达到报考条件,3年内参考的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优先录取。若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注: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2.复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学术成果加分(1)专业测试成绩满分200分,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8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2)学术成果加分: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专利等成果(署名第一)公开发表每项加1分;中文核心刊物每篇加5分;SCI、CSSCI收录期刊论文每篇加10分。二级招生单位参照上述标准认定考生学术成果加分项,加分可累加,但总分不超过10分,必要的资料须留存一年以上备查。注:若复试成绩计算方式与以上有异,二级招生单位须提前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然后遵照相应教指委要求和招生章程规定执行,并须提前公开告知考生。(八)加试1.本科结业生、2023年7月前毕业的专科毕业生、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和成人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加试科目内容严格按照招生章程执行,方式为笔试,每门满分100分(不计入总分)。2.跨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报考的考生是否加试,由二级招生单位学术分委员会根据招生章程和考生学科实情确定。加试科目内容严格按照招生章程执行,方式为笔试,每门满分100分(不计入总分)。(九)复试缴费根据四川省相关文件,复试考生按120元/生的标准缴纳复试费,加试另按80元/生的标准缴纳加试费。3月27日起关注四川师范大学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大厅”,选择“网上缴费”,在“用户名”输入考生编号,初始“密码”输入身份证号后6位,按要求修改密码后缴费。四、调剂申请调剂的考生须按《四川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及二级招生单位调剂相关要求执行。调剂考生复试内容和方式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五、拟录取(一)拟录取原则1.我校已经接收的各类型推荐免试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二级招生单位报到。如有放弃者,应提交本人书面申请。2.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复试合格后,根据所在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分别按考生总成绩排名顺序拟录取,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复试成绩排名;如复试成绩仍并列,则以复试专业成绩排名;如复试专业成绩还并列,则以初试业务科成绩排名。如以上排名后仍并列,则总成绩排名并列的考生可进行加试后再排名。3.不同专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合格后,按初试成绩超过国家线的百分比排名,依次录取。(二)不予录取情况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复试成绩中任一项不合格(百分制折算60分以下);同等学力考生、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60分以下)或未加试;体检不合格;复试时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应届本科毕业生规定时间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复试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舞弊。(三)拟录取考生履行手续1.所有拟录取考生(1)4月25日前下载《四川师范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思想考核表》,将工作或学习单位的现实表现填写完善,盖章签字后寄达二级招生单位党委。(2)考生就近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四川师范大学校医院,按教育部统一要求进行体检,4月25日前将体检表提交二级招生单位。2.定向考生(含所有非全日制考生)(1)4月25日前将与工作单位签好的《四川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定向培养协议书》寄达二级招生单位,逾期不再受理。(2)4月25日前填写完善《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签字盖章后寄达二级招生单位党委,逾期不再受理。3.非定向考生登录202.115.196.157/dagl/下载pdf格式的调档函(准确填报“档案所在单位”和“档案所在单位地址”——彩色打印后——及时提交档案所在单位——通过机要通道寄送档案)。4月25日前将本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毕业之前)全部人事档案或《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填写完善并签字盖章)寄达二级招生单位党委。六、公示复试结束后二级招生单位及时公布考生成绩(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报考专业或方向、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等)。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全校拟录取名单,公示期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拟录取考生经资格审查、公示、思想考核、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录取,约7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七、其他事项(一)咨询监督举报电话或地址:学校纪委办公室:028-8476062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8-84760693,四川成都锦江区静安路5号,邮编610068,电子邮箱csyz@sicnu.edu.cn。(二)入学后3个月内,各二级招生单位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形式可为笔试、技能测试),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不予注册。(三)上级主管部门招生政策如有调整,本办法作相应调整。附件1:四川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复试须知.docx[下载] [Docx阅读]附件2:体格检查表.pdf[下载] [PDF阅读]附件3: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doc[下载]附件4:四川师范大学定向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协议书.doc[下载]附件5: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硕士(博士)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doc[下载]2025-08-18 17:5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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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国家安全学院(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2025 年 MPA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确保我院 2025 年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序开展,依据《陕西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 MPA 招生实际情况,特拟定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1. 复试资格审核安排资格审核针对公共管理(MPA)专业考生开展,具体信息如下:(1)审核时间:共设三个时段,分别为 2025 年 3 月 27 日(周四)下午 14:30-18:00、2025 年 3 月 28 日(周五)上午 8:30-12:00、2025 年 3 月 28 日(周五)下午 14:30-17:00;(2)审核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澜楼三段二层 3222 室;(3)注意事项:资格审核所需材料清单可查阅附件 1、附件 2。2. 复试内容与形式说明本年度 MPA 复试采用线下方式进行,具体包含笔试与综合面试两大部分,同等学力考生需额外参加加试,详情如下:2.1 专业课与政治理论笔试(1)考试对象:全体参加复试的 MPA 考生;(2)考试时间:2025 年 3 月 28 日(周五)晚上 19:00-22:00;(3)考试地点:长安校区文津楼 4202 教室;(4)考试内容及分值:涵盖公共管理学(100 分)与政治理论(50 分),总分 150 分,考试时长 3 小时。2.2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1)考试对象:符合同等学力条件的考生;(2)考试时间:2025 年 3 月 29 日(周六)下午 19:00-21:00;(3)考试地点:长安校区文澜楼 3209 教室;(4)考试要求:需考核大学本科 2 门主干课程,且考生须完成资格审查后才可参加考试。2.3 笔试及加试通用注意事项(1)考生务必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考试文具;(2)迟到 15 分钟及以上者,严禁进入考场。3. 专业综合面试详情专业综合面试是复试的核心环节,包含内容、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安排,具体如下:3.1 面试内容构成面试共分三部分,分别对应不同考核重点与分值:(1)专业综合情况面试(100 分):包含个人情况介绍、专业综合知识掌握程度、实践创新能力及其他综合素养考察;(2)外语测试(50 分):重点考核考生的听力与口语水平;(3)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与心理健康测评:结果仅分 “合格” 或 “不合格” 两个等级。此外,考生可向面试组提交各类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及能证明科研能力的相关材料,作为综合评价参考。3.2 面试时间与地点面试分两个日期进行,每日均设三组考场,具体安排如下:3 月 29 日(周六)8:00-18:30第一组:面试地点为长安校区文渊楼三段 3305,候场地点为长安校区文渊楼三段 3306;第二组:面试地点为长安校区文渊楼三段 3307,候场地点为长安校区文渊楼三段 3308;第三组:面试地点为长安校区文渊楼三段 3309,候场地点为长安校区文渊楼三段 3310。3 月 30 日(周日)8:00-18:30第一组:面试地点为长安校区文渊楼三段 3201,候场地点为长安校区文渊楼三段 3202;第二组:面试地点为长安校区文渊楼三段 3203,候场地点为长安校区文渊楼三段 3204;第三组:面试地点为长安校区文渊楼三段 3205,候场地点为长安校区文渊楼三段 3206。4. 复试成绩相关规则4.1 成绩构成复试总成绩满分为 300 分,各部分分值占比为:专业课笔试 150 分、专业综合面试 100 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50 分。4.2 成绩否决机制复试成绩实行否决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考生均视为复试不合格:(1)专业课笔试总分低于 90 分;(2)专业综合情况面试得分低于 60 分;(3)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与心理健康测评结果为 “不合格”。(4)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5. 成绩公布与录取规则(1)录取成绩计算方式:对于复试合格的考生,最终录取成绩按 “录取成绩 = 初试成绩百分制 ×50%+ 复试成绩百分制 ×50%” 的公式核算;(2)成绩公布:最终录取成绩经学校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将正式向考生公布。6. 咨询及联系方式(1)线上咨询:第一志愿复试考生可加入 “2025 年 MPA 一志愿复试群” 咨询相关问题,QQ 群号为 1033049927;(2)线下及电话咨询:办公地址为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澜楼一段 1119,联系电话为(029)85319129。7. 其他说明本方案未尽事宜,均按照《陕西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执行。陕西师范大学国家安全学院(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2025 年 3 月 21 日(附件 1:《2025 年 MPA 复试资格审核所需材料清单.docx》,已下载 649 次;附件 2:《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已下载 373 次;附件 3:《国家安全学院(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2025 年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pdf》,已下载 1163 次)2025-09-22 10: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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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北京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一、招生计划及复试线复试分数线为初试成绩总分151分及以上,并且英语35分及以上,综合能力70分及以上。计划余额:非全日制80人。注:招生人数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二、调剂工作办法 1.调剂基本条件(1)须符合教育部、学校及学院规定的调剂基本要求。(2)全日制工商管理(125100)不接收调剂。(3)申请我校非全日制专业的调剂考生须为在职定向。如第一志愿报考类型为“非定向”,需在复试前申请变更为“定向”。详见《经济管理学院非全日制研究生更改就业类别申请》(附件4)请于调剂复试前将修改申请发送至MBA教育中心官方邮箱(mba@bjtu.edu.cn)。2.非全日制接收调剂专业3.调剂工作程序(1)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在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内登录研招网 https://yz.chsi.com.cn/填报调剂志愿。(2)学校会在系统关闭后对考生进行遴选,对选中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在研招网上收到复试通知后尽快点击“接受复试”,并按照报考专业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及复试。接收调剂的专业根据前一批次复试录取情况,确定下一批次调剂专业余额信息及接收调剂申请的开放关闭时间。再次开通、关闭时间将在学院官网公布。(3)复试合格后我校在研招网上给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研招网点击“接受待录取”进行网上确认。注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该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请考生认真完成研招网上的每一步流程。注2:按时关闭“调剂服务系统”后,根据调剂条件和要求遴选调剂考生,并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发放复试通知。注3:考生只能被一个招生单位录取,在研招网上接受了“待录取”的考生将不再被其他招生单位录取。三、资格审查工作程序和办法复试前考生须将以下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交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考生编号+姓名+MBA,邮箱地址:mba@bjtu.edu.cn。1.准考证;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3.学历证书;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5.个人陈述表(学校硕士招生系统生成需下载并打印后本人签字);6.复试登记表(学校硕士招生系统生成需下载);7.北京交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附件2下载打印并本人签字);8.特殊类型考生还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交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就业派遣协议、企业出具的证明等其中一项证明材料,用于证明与定向就业单位的工作关系。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参加复试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如需留存原件的材料待复试结束后,由考生邮寄至学院,邮寄时间及地址另行通知。如第一志愿报考类型为“非定向”,需提交《经济管理学院非全日制研究生更改就业类别申请》(附件4)申请变更为“定向”。未通过学历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将认证报告电子版发送到邮箱。考生要确保填报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四、复试程序及安排1.考生确认复试与缴费参加复试的考生需达到我校MBA复试分数线,复试流程查看《北京交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流程》。考生参加复试前须按照复试流程的要求在我校招生系统中签署《复试诚信承诺书》、阅读《复试考场规则》、补全信息,点击“确认复试”,缴纳复试费。预计4月8日13:00后可登录系统。2.素质测评考生应在复试前参加素质测评,未按要求完成素质测评的考生,不予录取。需用电脑(配摄像头)上网进行测评,测评前会向考研报名时提供的邮箱或注册手机号发送测评链接,测评预计20-30分钟可以做完。测评链接发送时间为:预计4月8日13:30左右。3. 面试预演及线上面试2025年北京交通大学MBA调剂复试时间为:复试预演:4月8日 14:00—14:30;个人综合面试:4月8日 14:30--18:00。具体分组详见后续MBA官网通知。4. 同等学力加试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精神,以大学本科同等学力(本科结业生及高职高专)身份报考我校工商管理(125100)的考生,在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对应专业大学本科的主干课程。1. 加试方式:线上笔试(闭卷);2. 加试科目及分值:两门各100分,各加试科目成绩合格线为60分;3. 携带资料:本人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初试准考证、签字笔;请提前15分钟上线并严格按照《北京交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要求参加考试。五、复试考核方式及内容 1.考核方式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考核采取远程网络考核形式。2.考核内容复试为个人综合面试。考核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专业及综合能力测试和思想政治理论三部分。(1)外语能力测试、专业及综合能力测试采用网络面试的形式,时间15分钟左右。英语能力测试包含考生本人自述和复试小组提问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综合能力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学科专业知识及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与能力。(2)思想政治理论采用网络面试的形式,时间一般5分钟左右。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大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问题及其相互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基本内容;党的时政方针要闻。六、网络复试平台及环境要求请考生提前按要求准备好双机位(正面机位和斜后方机位)所需软硬件设备,在设备上下载安装好“腾讯会议”及微信软件,请考生务必开通添加微信的手机号码搜索功能,以保证复试和复试前演练正常进行。笔试和面试相同要求。1.须备有独立安静、整洁的房间。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m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考生须独自参加网络复试,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面试房间。2.须具备有线宽带、WIFI、4G/5G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条件,要提前测试网络环境,确保网络信号良好且能满足复试要求。3.须备有支持双机位模式的电脑或智能手机,一台设备(第一机位)从考生正面拍摄,放置在距离本人30cm处,用于和复试教师及工作人员交流,另一台设备(第二机位)从考生侧后方45°的位置拍摄,距离本人30cm处拍摄,用于监控考生所处复试环境,以上设备均要求带摄像头和外放音频,此外还需准备手机支架。4.考生面试时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可见画面中,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佩戴耳机和耳饰。5.要求“双机位”两台设备中至少有1台设备可移动,以便在开考前360°旋转查看四周环境。6.考生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考试进行中须关闭设备录屏、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复试的应用程序。请考生提前按学院要求做好准备,并在提前开展的复试演练过程中配合测试。如有困难,及时向学院反映,做好沟通。七、网络复试流程1.远程网络面试流程(1)面试前,面试秘书会与考生建立微信联系,进行网络会议的功能演练,并检查考生的复试环境。请考生务必开通添加微信的手机号码搜索功能。(2)当天复试开始前,复试秘书会统一通知所有考生复试会议号以及随机的面试顺序。面试开始后,由复试秘书依次通知考生进入会场。一般会在前一考生面试时提醒下一考生候考。(3)考生进入会场后,主动对面试房间环境进行360度展示,并向专家展示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调整取景位置,图像要露出双耳朵和双手。面试桌面保持洁净,不得有书籍资料等物品,面试房间内不得有考生本人以外的其他人员,也不得对面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面试中不得阅读或查询资料。(4)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左右。面试过程中,专家向考生随机提问英语口语、政治理论、专业及综合能力问题,根据考生回答分别进行现场独立评分,并启动“身份识别系统”对考生身份进行动态识别监测。(5)复试专家宣布复试结束后,要求考生离开会场。离开会场后,考生不得再次返回会场,也不得将会议号和考题等泄露他人,否则视为违纪,取消复试录取资格。2.远程网络笔试流程(仅同等学力加试考生)(1)答题纸打印考生应提前下载并打印《北京交通大学MBA复试答题纸》,请用A4纸单面打印,正面作答,背面作答无效。(答题纸下载详见附件6:北京交通大学MBA复试答题纸)(2)正式考试待考务工作人员宣布考试开始后,展示考题。考生开始答题(考生应在学院规定的答题纸内作答)。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将答卷摆放平整,在远程设备监控下,使用手机对答卷进行拍照,要求镜头须与答卷保持垂直,拍摄画面清晰。随后10分钟内将试卷照片文件名称修改为:考生编号+考生姓名,邮件主题也为: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发送至考务人员指定邮箱,在考务工作人员宣布离开考场的指令后离开网络远程考核考场,不得再次进入。请考生保存好试卷待复试结束后,由考生邮寄至学院,邮寄时间及地址另行通知。八、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九、复试考生的成绩计算及评定1.复试成绩总分为220分,其中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60分,专业及综合能力测试110分,政治理论50分。2.总成绩按照初试成绩(满分300分)的60%和复试成绩(满分220分)的40%相加后的总和由高到低排序。3.复试成绩合格分为132分及以上。十、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我校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加强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复试结束后,我校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十一、录取原则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研究生告知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按时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十二、信息公示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官方网站招生信息公布,(网址:http://mba.bjtu.edu.cn/) 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十三、复试费用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文件要求,考生参加复试应缴纳100元复试费,复试费通过学校的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支付。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十四、其他事项1.导师双选安排在拟录取后进行,预计在4月中下旬,相关导师可参考北交大研究生院官网--研究生导师在线。网址:https://aa.bjtu.edu.cn/discipline/college_show/2.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3.特别提醒参加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泄露、散布、传播或交流复试过程中的试题及影响正常复试的内容,否则对涉事考生按违纪处理。十五、考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10-51688411联系邮箱:mba@bjtu.edu.cn官网网址:http://mba.bjtu.edu.cn/官方微信平台:mba_bjtu2025年MBA备考QQ群:5157710062025-08-01 14:5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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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按照上级关于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一、工作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公平公正,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二、组织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指导和统筹管理。招生院系(以下简称“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具体负责并加强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全面管理。三、分数线、招生计划与复试名单1.学校在不低于《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国家分数线”)基础上划定招生学科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下简称“学校分数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将根据学校已经发布的相应招生公告划定学校分数线。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2.招生计划(即招生人数,不含推免招生录取人数)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3.院系依据学校分数线公布复试名单;达到学校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4.学校不开展破格复试。四、复试方式和时间复试方式: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方式。部分调剂复试可能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具体方式另行公布。复试时间:1.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一般在3月31日前完成,具体安排详见院系实施细则,并请考生密切关注院系邮件、电话等通知。2.少量学科非全日制方向接受调剂,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剂复试工作将具体由相关院系根据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实施,一般在4月中旬左右完成。五、复试资格审核1.院系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核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2.考生应按照院系要求,通过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jszs-ks.ecnu.edu.cn/logon?zsxm=2,以下同)签订、上传《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材料包括:(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地区考生请提供与初试阶段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2)学籍学历证明:①应届毕业生考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毕业生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获境外学历学位考生,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提供成绩单;⑤现阶段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但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及本科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院系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如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科研成果、获奖证明、专家推荐信、科研计划书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的材料,详见院系实施细则;(4)在职证明或就业合同(仅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提供);(5)其他本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说明或证明(参见系统提示)。六、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1.复试将主要进行综合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及思想品德考核。思想品德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相关院系将在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2.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学科,复试成绩总分为500分,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的学科,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低于180分为复试不合格。3.本科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即为复试不合格。加试科目见相关院系实施细则及通知。4.院系认为有必要时,可依程序对考生再次组织复试。七、调剂复试调剂工作办法待一志愿复试结束后另行公布。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不接受调剂考生。八、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1.考生可登录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查看复试结果。2.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3.对于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将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以下简称“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1)生成总成绩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比例,由院系决定并在其实施细则中公布。(2)同一招生学科不同学习方式的考生总成绩分别排序。(3)考生总成绩按学科或研究方向排序,详见院系实施细则说明。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进入复试的考生,复试合格即拟录取。5.拟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公示。6.拟录取的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应在院系组织下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拟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应按有关规定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书。九、招生体检和复查学校招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作相应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复查,全面复查初试和复试全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材料)。一旦出现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前、复试时提交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将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十、信息公开与监督学校重视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招生计划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公示拟录取名单等。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投诉联系方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1-54344721,电子信箱:yjszs@admin.ecnu.edu.cn;研究生院“院长信箱”:dean@yjsy.ecnu.edu.cn。监察处,电话:021-54344605,电子信箱:jwjc@admin.ecnu.edu.cn。十一、其他本办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政策变化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2025-08-01 09: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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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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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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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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