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关于2025级MBA学生网上报到及课程安排的通知
2025 级 MBA 新生:
热烈欢迎各位同学加入华北电力大学,开启工商管理(MBA)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之旅!为帮助大家高效完成报到手续与选课工作,现将相关注意事项详细告知如下:
一、学生报到
非全日制 MBA 学生将采用线上方式办理报到,具体安排如下:
网上报到时间
线上报到开启时段为 2025 年 9 月 8 日(星期一)7:30—21:00,详细的报到步骤可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报到,需提前向所属学院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未经请假或请假时长超过 2 周者(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除外),将按规定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网上报到操作流程
具体操作方法可参考《关于 2025 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到及课程安排的通知》中的对应流程说明。
二、缴费须知
学费需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注册前全额缴纳,未按时缴清学费者将无法完成注册手续。学费具体标准可查阅《华北电力大学 2025 级研究生交费说明》(查询路径: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网址为ncepu.edu.cn)。
若有缴费相关疑问,可联系汪老师,咨询电话:010-61772678。
三、课程安排
2025 年秋季学期非全日制 MBA 课程将于 9 月 6 日(星期六)起逐步开课,关于选课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计划制订
2025 级非全日制 MBA 学生在进行选课操作前,需在中心老师的指导下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 1《研究生系统培养计划制定选课使用说明》。
培养计划制定的系统开放时间与选课系统开放时间一致,均为 2025 年 9 月 8 日(星期一)9:00—2025 年 9 月 18 日(星期四)16:00。
制定培养计划时,需严格依据《2025 级 MBA 课程设置总表》(附件 2)进行课程勾选,确保培养计划符合课程设置要求。
请各位同学在制定培养计划过程中,严格按照 MBA 中心公布的课程安排选择课程。若因个人操作失误,导致培养计划与实际开设课程不一致,进而造成学分不足影响毕业,相关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二)选课阶段
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并保存后,学生可进入选课界面开展选课操作。
学生仅能选择本人所在班级本学期开设的课程,选课需参照 MBA 中心发布的《关于 2025-2026 学年第一学期课程安排的通知》中对应的班级课程表,选择所在班级的课程。
例如:25 级 MBA 周末班学生需参照《25 级非全日制 MBA 学生 2025-2026 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选择标注有 “MBA25 周末班” 或 “MBA25 非全” 字样的本学期全部课程。
所有 2025 级 MBA 学生均需必修《研究生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课程,该课程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安排,具体上课事宜可参考《研究生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课程安排文件。
请同学们务必仔细核对选课清单,避免出现漏选课程的情况,以防影响本学期学分获取。
22 级和 23 级需重修课程的 MBA 学生,需在选课系统开放时段内,通过系统中的重修申请界面提交重修申请;待 MBA 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对应上课班级学习,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3《申请重修操作》。
若有选课相关问题,可联系 MBA 中心郑老师,咨询电话:010-61773088。
四、上课时间及安排
25 级非全日制 MBA 周末班学生自 9 月 6 日(星期六)起开始线下授课;25 级非全日制 MBA 集中班学生自 9 月 10 日(星期三)起开始线下授课,请各位同学按时到指定地点上课。
五、相关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项
请各位研究生合理规划个人时间,妥善平衡工作与学习,确保顺利参与课程学习。
确定参与本学期课程学习的同学,需在完成报到后,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登录路径可查询研究生院官网),进入系统后依次完成培养计划制定与选课操作。
选课系统关闭后,将不再允许进行课程增选、退选或改选操作;已完成选课的学生需严格按照课程表按时上课。若学生缺课时长达到该课程总课时的三分之一及以上,将无法获得该课程学分;未按规定参加课程考试的,视为弃考,需重新学习该课程,并在成绩单中注明 “重修”;未进行选课仅参与课程学习的,按旁听处理,不记录课程学分与成绩。
若有其他相关疑问,可联系 MBA 中心郑老师,咨询电话:010-61773088。
再次祝贺各位同学成为华北电力大学的一员,期待与大家在华电校园相聚!
华北电力大学 MBA 教育中心
2025 年 9 月 2 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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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师范大学2026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一、总体要求(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践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落实各项政策规定,严守招生工作纪律,规范录取管理流程,强化全过程监督,扎实推进 2026 年 “硕师计划” 复试录取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二)秉持 “服务国家战略、注重综合考量、坚持择优录取、恪守宁缺毋滥” 的工作准则,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穿选拔全过程,把思想品德考察作为复试核心内容与录取关键依据,着力提升招生录取质量。(三)进一步健全招生录取管理机制,深化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全流程监督制约,严明招生工作纪律,确保 “硕师计划” 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四)本次复试全程采用网络远程模式组织实施。二、组织架构及职责划分(一)学校层面设立 2026 年 “硕师计划” 硕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该委员会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统筹领导下,具体负责 “硕师计划” 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同步设立学校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二)各相关学院需组建 2026 年 “硕师计划” 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与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同时成立学院层面的督察小组,保障本院复试录取工作规范开展。三、复试组织实施(一)资格审核管理对所有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开展全面资格核查。核查材料包括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南宁师范大学 2026 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审批表》等关键证件,确保考生信息与自治区教育厅提供的南宁师范大学 2026 年 “硕师计划” 培养名单完全一致。(二)复试时间安排全部复试工作须于 10 月 17 日前结束,各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考生具体复试时间。(三)复试实施方式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形式进行。考生需提前准备符合要求的复试设备与场地。复试名单确定后,考生应第一时间与报考学院取得联系,按照学院要求完成设备准备与系统测试工作。(四)复试内容构成2026 年我校 “硕师计划” 复试包含外语能力测评、专业知识考核、综合面试三个模块,具体内容如下:外语能力测评:涵盖听力与口语两个维度,采用面对面听说交流的面试形式,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满分 100 分。评分实行复试小组成员独立打分制,最终成绩取所有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专业知识考核:重点检验考生专业知识体系的扎实程度、实践操作技能的熟练水平等核心素养,满分 100 分。综合面试:旨在全面掌握考生的综合素质与发展潜力,满分 100 分。复试正式开始前,须对考生进行人脸识别与人证识别的 “双识别” 验证,同时核对考生报考数据库信息、身份证件、学历(学籍)证明等材料的一致性,坚决杜绝冒名顶替等违规行为。四、复试成绩核算复试总成绩由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评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三部分累加形成。五、录取规则说明(一)按照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未达合格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具体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复试总成绩低于 180 分;二是专业知识考核与综合面试两项成绩合计低于 120 分。(二)复试过程中,若发现考生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均判定为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不符合自治区教育厅 2026 年 “硕师计划” 相关规定条件;未与自治区教育厅指定的 “硕师计划” 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存在考试违纪、替考等违规行为;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三)对于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考生,学校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收到通知后,须于 24 小时内通过该系统完成录取确认操作,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六、体检安排说明2026 年 “硕师计划” 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的具体安排,学校将另行发布通知。七、纪律管理要求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根据工作需要,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环节实施全程监督,各相关单位须严格规范工作流程,自觉遵守招生工作纪律。(一)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制度与保密工作纪律,严禁向任何人员泄露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的试题内容及相关讨论细节。(二)强化作弊防控与身份核查,严禁考生接受任何个人或机构的助考服务。学校将对复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存档。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开展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对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及《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复试期间,严禁考生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等操作;任何时候不得将复试试题及相关环节信息泄露给他人或通过任何形式公开;不得向他人打探复试试题或寻求答题帮助。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按作弊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八、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学校将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及时公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具体包括以下内容:公开《南宁师范大学 2026 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对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等关键信息进行公示。2025-10-30 10: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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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力大学关于开展2026年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和《东北电力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东电研发〔2023〕2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6年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通知如下:一、推免范围“推免”范围仅限于我校2026年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及获得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二、推免条件满足“管理办法”中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推免条件。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1.2025年9月1日前,各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根据“管理办法”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应包括本学院推免名额分配办法),并在学院内进行宣传及公示。2.2025年9月3日前,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东北电力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报所在学院。3.2025年9月5日前,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管理办法”审核申请推免学生的基本条件。针对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按照学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办法见“管理办法”第十条)分专业对提交申请的学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中制定的推免名额分配办法确定初选名单。4.2025年9月8日前,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进入初选名单的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5.2025年9月9日前,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针对进入初选名单的学生成立专家组进行思想品德面试考核,专家组成员应不少于3人且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面试全程要录音录像。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6.2025年9月10日-9月12日,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专家组审核鉴定结果和思想品德考核结果确定最终的拟推免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7.2025年9月14日11:00前,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后的《东北电力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东北电力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生名单》、学生成绩单及佐证材料、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8.2025年9月15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上报的拟推免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推免资格学生名单。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可向研究生院反映。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作弊者,取消其推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9.2025年10月12日前(具体时间待定),学校统一组织校内推免生复试,各学院需提前做好复试试题命题等准备工作。10.校外申请推免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四、其他事项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规范执行相关推免政策。推免工作应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择优选拔、保证质量。2.各学院要坚决落实“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机制,相关事项均由推免工作小组进行会议审议。3.各学院要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4.各学院要制定回避制度实施细则,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我校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5.各学院应加强工作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深入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切实维护推免工作公平公正。6.推免过程中的各项材料电子版均应通过校内OA系统发送,其他系统发送无效。联系人:郎老师电 话:0432-64806432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2025年9月1日2025-09-18 11: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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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提交材料及相关事项的通知一、拟录取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所有 2025 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均需通过 “考生服务系统” 下载、打印《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并完成填写。考生可使用手机微信或手机浏览器扫描 “考生服务系统” 专属二维码登录该系统,登录账号为考生网报时填写的本人身份证号,登录密码为网报时预留的手机号码。填写与上传该表格需遵循以下规定:考生需完整补充个人主要家庭成员信息,并详细填写自高中阶段起的个人主要履历;考生需将填写好的表格提交至本人当前工作单位、在读院校或档案存放单位,由相关单位填写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品德现实表现情况及考核结论(合格或不合格),并由该单位的人事部门、政工部门(党委或党总支)加盖公章;考生需将加盖公章后的表格拍摄成照片,并转换为 “JPG 格式” 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大小不得超过 1024KB,且须在 2025 年 5 月 20 日之前,通过 “考生服务系统” 完成上传操作。特别提醒:若考生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将对《录取通知书》的邮寄发放造成影响,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二、党组织关系转接安排2025 级入学新生中,属于中共党员(包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同学,需按时将个人党员组织关系转入重庆邮电大学。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相关规定,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需通过线上党建信息平台完成。新生党员需在入学前,前往原党组织办理转接手续,转接时选择的目标单位信息依次为:“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 — 中共重庆邮电大学委员会 — 录取学院党委或党总支 — 具体党支部”(其中党支部名称需新生提前与录取学院的新生辅导员联系确认)。若在转接过程中,无法在平台上找到对应党支部,务必在转接备注栏中准确填写拟转入的学院名称及党支部名称。新生入学报到时,党员入党材料需与其他个人档案材料一同密封后邮寄至学校;对于明确规定档案可由学生本人携带的省市,该地区的新生党员需在报到时,将密封好的党员材料交至录取学院的新生辅导员手中。学院在收集齐所有新生党员材料后,会逐一逐项进行审查,审查合格且材料齐全的新生党员档案,由学院统一集中保管,其中预备党员的材料,待学生完成转正手续后,再归入其个人档案。若新生党员原所在地区(市外)的接收单位党组织党建信息平台,未与重庆市渝快政 “红岩先锋智慧党务” 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则需由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纸质版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需使用新版三联单样式,有效期需开具至 2025 年 9 月开学时间段内。介绍信抬头填写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干部处”,接收单位填写 “重庆邮电大学 ×× 学院”(×× 学院为新生录取学院名称)。注:预备党员若已准备好转正申请书、预备期间的思想汇报、预备党员培训班结业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需一并装入个人党员档案。三、团组织关系转接说明2025 级新生需转入我校的团组织关系,直接按照对应新生学院及支部名称在相关系统中填写(可在 “智慧团建” 系统中通过搜索 “×× 学院”“2025 级”“研究生” 等关键词确认具体支部名称)。具体转接操作流程,需参照《“智慧团建” 系统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执行。“智慧团建” 系统网址为:https://zhtj.youth.cn/zhtj 。使用该系统时,对电脑操作系统的要求为:Windows7、Windows8、Windows10 或 MacOS,使用 Windows XP 系统可能会出现无法登录的情况;对电脑浏览器的要求为:IE10 及以上版本的 IE 浏览器,或 Edge、Chrome、Firefox、Safari 等浏览器,若使用 360 浏览器、QQ 浏览器,需选择 “极速模式” 方可正常使用。四、户口迁移相关规定2025 级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非全日制考生不参与此项选择)。受重庆市南岸公安分局南山派出所(我校师生户籍管辖派出所)委托,重庆邮电大学保卫处将在新生报到后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期间,集中为新生代办户口迁移手续,在此之后直至学生毕业离校,南山派出所不再受理我校学生的户口迁移申请。户口迁入地址为: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文路 2 号附 100 号。新生办理户口迁移需准备的材料,需在入学报到时提交给学校保卫处,具体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户口本全部页面的复印件及本人户口页原件(重庆市内新生),或户口迁移证(重庆市外新生);(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4)本人 2 寸证件照片及对应的电子文档(仅重庆市外新生需提供)。户籍业务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内可拨打):023-62463666(南山派出所);023-62461154(学校保卫处)。五、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签订要求非全日制拟录取考生需自行下载并打印《重庆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协议文件见附件),打印后需本人签字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同时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份,在 2025 年 5 月 20 日之前寄送至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邮寄地址及具体要求详见本文第八项内容。特别说明:非全日制定向培养协议中,需选择填写 “三年制定向不脱产” 选项。六、录取通知书发放事宜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需经过教育部录取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安排寄发(通常在每年 6 月 15 日之前完成寄发)。2025 级拟录取考生需在 2025 年 5 月 20 日之前,登录 “考生服务系统”,对本人《录取通知书》的接收地址进行核对、修改,并提交确认。学校将按照考生核对修改后的通讯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若考生未对地址进行修改或未提交确认,学校将按照系统中的默认地址信息寄发;若考生选择自行前往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需将邮寄地址统一修改为 “重庆邮电大学”,领取地点为重庆邮电大学第三教学楼 3314 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七、个人档案移交规定《调档函》将与录取通知书一同寄发给考生。其中,应届考生需将《调档函》提交至所在学校的学生档案管理部门,待毕业时,由学校将考生在校期间的全部学籍档案整理归档后,统一寄送至我校,无需分批次寄送;非应届考生需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的 20 天内,将个人人事档案寄送至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及要求详见第八项内容。相关提示:考生可在 2025 年 5 月 17 日 8:00 之后,登录 “考生服务系统” 下载电子版《调档函》临时使用,正式档案调动需以收到的纸质版《调档函》为准;在 “档案 EMS 单号显示已寄达我校” 后的 2 周内,考生可登录 “考生服务系统”,查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档案的接收状态。八、材料提交方式及邮寄信息所有需寄送至学校的材料,均属于拟录取环节中的重要材料,考生需选择通过邮政 EMS 快递或机要邮寄的方式寄送,其他快递方式无法确保材料顺利寄达我校。若考生选择现场提交材料,可将材料交至重庆邮电大学第三教学楼 3314 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文路 2 号邮政编码:400065收件人:重庆邮电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023-62460038特此通知!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 年 4 月 22 日附件:重庆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 .doc2025-09-03 15:5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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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开始接收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一、申请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道德品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三)为当前就读高校中已获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四)对学术研究拥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且有成为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潜力;(五)秉持诚实守信原则,学风严谨,无任何处分记录;(六)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七)入学前必须完成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八)申请医学学位推免生,除满足上述(一)至(七)项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医学临床学科(1002 临床医学、1003 口腔医学、1006 中西医结合)学术学位各专业,仅接纳授予医学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仅接收本科毕业于学制 5 年及以上的临床医学、麻醉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眼视光医学、儿科学等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仅接纳 5 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被录用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学生,均需参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各附属医院均不接受入学前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报考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九)申请法律专业学位硕士推免生,除符合上述(一)至(七)项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申请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本科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申请法律(法学)专业学位本科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申请)。(十)其余申请条件需符合各院系 / 附属医院(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推免生接收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二、申请流程(一)招生专业查询申请者需查阅报名招生单位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推免预报名 / 报名通知及接收办法,了解推免生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也可登录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查询。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的人数,将依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等因素进行调整,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二)申请材料准备申请者需查看各招生单位官方网页发布的推免预报名 / 报名通知,按照招生具体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例如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已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物、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在科技活动中获奖或有突出贡献的证明等)并完成报名。各招生单位会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然后择优确定复试名单。申请者必须承诺所提供的信息、材料以及申请身份真实有效。若经核查发现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将取消学籍。若申请者存在违背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三)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要求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 是推免工作唯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申请者需在 9 月 18 日起,在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网上注册等相关操作。申请者需在 9 月 22 日至 10 月 20 日期间,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单位的要求,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复试、确认待录取通知等相关流程。各招生单位的报名、确认复试和确认待录取通知的截止时间有所不同,申请者需密切关注各招生单位在 “推免服务系统” 及官方网页上公布的招收推免生的相关要求。详细的注册、报考指南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上查阅。三、初审与复试(一)初审各招生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会通知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参加复试。(二)复试各招生单位会依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保证公平且具备可操作性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申请人需按照报考招生单位的要求做好复试准备,按时参与复试。复试采用差额复试的方式,择优录取。具体的复试选拔办法和差额比例,由各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特点和生源情况自行确定,一经公布不得随意更改。复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专业素质及能力、实践(实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健康状况等。复试形式由各招生单位确定。各招生单位根据复试成绩择优录取,未按规定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过程将全程进行录音录像。申请者参加复试时,需提供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以供查验。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需交至招生单位存档。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需根据各招生单位的具体要求提供。四、录取与公示各招生单位根据复试情况,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通过复试并获得我校待录取资格,但未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其待录取资格无效。各招生单位通过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者,需在各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上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的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上完成待录取确认的推免生,不得更改录取志愿,也不得撤销待录取。10 月 22 日前,完成拟录取名单的网上公示。申请人可登录各招生单位官网或学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拟录取公示名单。若有疑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生单位提出。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五、体检与复审(一)体检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需在拟录取后,在各招生单位指定的医院或自行选择符合要求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及时间由招生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并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二)复审拟录取的推免生需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时毕业。拟录取后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将被取消录取资格:未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包括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处分;政治表现不合格,体检不合格;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或取得毕业资格但未获得学士学位。已录取的推免生,需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我校录取单位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六、其他事项(一)招生类别及相关情况说明推免生的招生类别通常为非定向就业(录取为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等国家专项计划的为定向就业)。学术型博士各专业均可招收直博生;工程博士专业学位中的电子信息(0854)、材料与化工(0856)、能源动力(0858)、土木水利(0859)可招收直博生;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不招收直博生。我校不接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包括违约)的 “农村订单定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 等考生申请,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二)学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 2 年或 3 年,具体以各专业规定为准。直博生的学制为 5 年。保留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以入学当年的规定为准。(三)学费及奖助金推免生入学时均需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可在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 - 公开事项 -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栏目)查阅。保留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按入学当年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推免硕士生可申请 “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还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院两级设立的奖助金及捐赠类奖助金。研究生奖助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具体评审办法可参考学校相关规定。七、联系方式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 135 号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275咨询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电子邮箱:yzba@mail.sysu.edu.cn各招生单位的联系方式,可在各招生单位官网查询。2025-09-09 16: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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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公告海南大学热烈欢迎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推荐免试方式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为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招生工作安排,保障 2026 年接收推免生工作规范、有序推进,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一、申请基本条件1.申请人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保持身心健康状态,具备良好道德品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科就读学校校纪校规,且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形式的纪律处分;2.学习态度勤勉认真,学业成绩始终保持优秀,对学术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同时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与实践创新能力;3.申请人须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且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推荐流程;4.本科毕业专业与所申请的研究生专业,原则上需隶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以保障专业学习的连贯性;5.若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参与过科学研究项目、全国性学科竞赛等实践活动,且取得突出成果(如持有相关获奖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得论文录用通知书等),在推免遴选过程中将予以优先考虑。二、申请材料要求1.个人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 1 份,复印件需清晰可辨;2.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 1 份,成绩单需完整呈现本科期间所有课程成绩;3.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论文录用通知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如项目结题报告、专利证书等)、各类学科竞赛或荣誉获奖证书等,均需提供复印件各 1 份;4.其他可补充证明个人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的材料(如实习证明、社会实践报告、作品集等),提供复印件 1 份;5.材料提交要求:所有申请材料需由考生在复试开始前提交至所报考专业对应的学院,材料具体提交形式(纸质版或电子版)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提前通知考生。三、接收专业与拟招人数我校 2026 年接收的推免生,所有专业均采用 “全日制” 学习形式,具体接收专业(或专业领域)及对应拟招生人数如下,考生也可查阅《海南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获取完整信息:1.法学院(联系电话:法学硕士 0898-66270162;法律硕士 0898-66257966)(1)学术学位专业:030100 法学,不区分研究方向,全日制学习形式,拟招生 15 人;(2)专业学位专业:035102 法律(法学),不区分研究方向,全日制学习形式,拟招生 15 人;2.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电话:0898-66289379)(1)学术学位专业:030200 政治学,设 5 个研究方向(01 政治学理论、02 中国政治、03 国家安全、04 国际关系、05 中国外交),全日制学习形式,拟招生 5 人;(2)学术学位专业: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设 6 个研究方向(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2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04 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05 思想政治教育、06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全日制学习形式,拟招生 20 人;3.纪检监察学院(联系电话:0898-66160379)(1)学术学位专业:030800 纪检监察学,不区分研究方向,全日制学习形式,拟招生 5 人;4.文学院(联系电话:0898-66263550)(1)学术学位专业:050100 中国语言文学,设 6 个研究方向(01 文艺学、02 中国古代文学、03 中国现当代文学、04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05 理论语言学、06 汉语言文字学),全日制学习形式,拟招生 5 人;5.外国语学院(联系电话:0898-66281672)(1)学术学位专业: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设 3 个研究方向(01 英语语言文学、02 俄语语言文学、03 日语语言文学),全日制学习形式,拟招生人数分别为 3 人、2 人、1 人;(2)专业学位专业:055101 英语笔译,不区分研究方向,全日制学习形式,拟招生 2 人;(3)专业学位专业:055102 英语口译,不区分研究方向,全日制学习形式,拟招生 2 人;(4)专业学位专业:055103 俄语笔译,不区分研究方向,全日制学习形式,拟招生 1 人;(5)专业学位专业:055105 日语笔译,不区分研究方向,全日制学习形式,拟招生 2 人;6.国际传播与艺术学院(国际数字影视学院)(联系电话:新闻与传播、戏剧与影视方向 0898-66165027;艺术学、音乐、舞蹈、美术与书法、设计方向 0898-66276610)(1)学术学位专业:130100 艺术学,设 2 个研究方向(01 艺术学理论、02 文化创意与文化产业),全日制学习形式,拟招生 2 人;7.生命健康学院(联系电话:0898-66254379)(1)学术学位专业:071000 生物学,设 7 个研究方向(01 细胞生物学、02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03 遗传学、04 生理学、05 微生物学、06 发育生物学、07 生物药物学),全日制学习形式,拟招生 10 人;8.南繁学院(联系电话:0898-31883117)(1)学术学位专业:090100 作物学,设 3 个研究方向(01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02 作物遗传育种、03 农业生物技术),全日制学习形式,拟招生 3 人;9.药学院(联系电话:0898-31883117)(1)专业学位专业:086000 生物与医药,设 1 个研究方向(01 制药工程),全日制学习形式,拟招生 2 人;四、接收工作具体安排(一)考生报考与复试通知1.报考渠道:所有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操作,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考;2.系统开放时间:“推免服务系统” 注册功能起始开放时间为 9 月 18 日,报名功能正式开放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2 日,考生需提前关注系统更新动态,避免错过报考时间;3.系统关闭时间:我校各专业在 “推免服务系统” 的报名通道关闭时间,将根据各专业报名人数、审核进度及复试安排灵活确定,具体以系统通知为准;4.审核与通知:我校按照 “先报名、先审核” 的原则,分批次对考生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全面审核,结合考生学业成绩、科研实践、竞赛荣誉等情况择优选拔;审核通过后,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5.学院联系:申请我校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需及时与所报考专业对应的学院取得联系,了解复试具体安排;各招生学院的联系方式可通过 “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 研究生院”(网址:hainanu.edu.cn)查询;同时,考生需保持手机电话及短信接收畅通,持续关注 “推免服务系统” 状态,避免错过重要通知。(二)复试组织与要求考生参加复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备现场身份验证;复试相关安排如下:1.复试方式:各招生学院根据自身学科专业特点、招生规模及实际工作需求,自主确定复试的具体方式(如线上远程复试、线下现场复试等)及相应要求(如设备规格、复试环境等),并提前通过学院官网或电话通知考生;2.复试内容:复试整体包含三个考核模块,各模块权重占比分别为:专业知识考核(20%)、综合素质考核(60%)、外语水平考核(20%),具体考核内容如下:(1)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所报考学科专业核心理论知识的掌握深度、专业应用技能的熟练程度;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专业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本学科领域发展前沿动态的了解程度、未来在本专业开展学术研究的潜力;(2)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评估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是否符合研究生培养要求;除本专业外的学习经历、科研项目参与经历、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经历;个性心理特征、诚信状况及意志品质等综合素质;(3)外语水平考核:核心考查考生对外语的实际应用能力,包括外语听力理解、口语表达、专业外语阅读及写作等方面的综合能力;3.夏令营考核成绩认定:对于已参加我校本年度为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组织的夏令营活动,且通过夏令营相应考核环节、综合表现突出的考生,若其个人申请材料、夏令营面试过程材料完整且符合规范,经研究生院审核确认后,当该考生在本年度 “推免服务系统” 中申报我校推免生时,其夏令营考核成绩可作为推免生复试成绩的参考依据;同时,考生也可自主选择参加本次推免生复试,以获取正式的复试新成绩。(三)待录取确认1.待录取通知发放:对于通过复试、确定被我校接收的考生,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及时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其发送待录取通知;2.确认要求:考生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必须在通知明确的时间期限内,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录取确认操作;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3.信息关注:请考生密切关注 “推免服务系统” 的通知动态,定期登录系统查看信息,避免因未及时查看而错过确认时间。五、信息公开与申诉渠道1.信息公开:为保障招生工作的公开性与透明度,我校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院官方网页(网址:https://ha.hainanu.edu.cn/gs/)进行公示,公示期按上级规定执行,接受社会监督;2.申诉渠道:若考生对公示的拟录取名单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所报考专业对应的招生学院提交书面申诉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学院收到申诉后,将按规定流程组织核查,及时处理并向申诉考生反馈核查结果。六、其他注意事项1.复试要求:未按招生学院通知要求参加复试的申请者,一律不予录取,且不接受补复试申请;2.报考限制: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已被我校正式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招生;若违反此规定,我校将依据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3.录取资格取消情形:已被录取的推免生,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1)在推免生申请过程中,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伪造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不诚信行为的;(2)在本科就读期间,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包括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因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3)在 2026 年入学前,未能按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因延迟毕业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与研究生院沟通,未经同意的视为未取得)的;4.咨询与联系信息:(1)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可通过 “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研究生院”查询各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及邮箱;(2)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898-66251735(工作日 9:00-11:30,14:30-17:00);(3)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 58 号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4)邮政编码:570228。2025-09-29 10: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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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江西师范大学考点温馨提示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举行,江西师范大学考点特此向各位考生作出如下温馨提醒:一、考点考场位于惟义楼,12月20日16:00—17:00将开放考点供考生熟悉环境,校外考生需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入校,提前了解考点布局、查看考场及座位位置。二、入场环节新增智能安检门,考生需至少提前1小时抵达考点,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排队通过安检门进入教学楼,再到考场门口等待监考老师进一步安检与身份核验后入场。三、严禁携带手机、蓝牙耳机等电子通讯设备、计算器、电子存储录放设备及书包等物品进入教学楼,仅可使用透明文具袋存放证件和文具。建议考试当天不穿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不佩戴首饰,若安检时检出违禁物品,需到指定地点封存后重新排队安检,因此耽误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四、考生不可携带手表进入考场,考场挂钟时间及监考员提示时间仅作参考,考试时间一律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开考铃响后若发现携带手机,将按作弊处理,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五、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需立即停止作答。六、开考后考生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原则上不允许上厕所。需提前交卷的考生,应在座位上举手示意;自命题试卷须在监考员监督下密封至小信封试卷袋。七、请认真核对考试所用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特别提醒:在草稿纸上答题无效):1. 统考科目:① 核对试卷、答题卡信息是否准确,确认无缺页、缺题等情况。② 将“考生信息条形码”和“试卷条形码”粘贴至答题卡指定位置,漏贴条形码导致评卷受影响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③ 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0.5mm黑色签字笔作答。④ 严禁在答题卡图像定位点(黑方块)周围进行任何涂改或标记。⑤ 禁止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改答案,或用透明胶带纸粘扯需修改的内容。2. 自命题科目:① 核对小信封试卷袋封面信息是否准确,若信息有误切勿开启,需立即报告监考员处理;擅自开启的视为违纪。信息无误后拆封试卷,再次核对是否为对应科目试卷。② 答题统一使用省教育考试院印制的答题纸。若招生单位在试卷中附带答题纸,考生可自主选择使用,考试结束后需将两份答题纸一同装入原试卷袋。八、考试期间请妥善保管试(答)卷,防止丢失。自命题科目交卷时,需将试卷、答题纸一同放入原小信封试卷袋,将不干胶密封条从拆封口正面粘贴后绕至反面封贴,再在正反两面密封线上骑缝签名。九、关于计算器使用:本年度本考点所有考试科目均无需使用计算器,严禁考生携带计算器进入考场。预祝您考试顺利!2025-08-14 11: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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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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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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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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