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考核工作
(一)考核方式和时间
考核方式:采用现场复试。MBA 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须确保同一研究方向(如企业战略管理、市场营销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复试流程一致、导师组成员稳定、选拔标准统一,保障公平性。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录像资料保存至少 1 年,以备核查。
考核时间:拟在 3 月 21 日后启动,6 月 9 日前完成全部考核工作。具体时间由 MBA 专业所在学院根据招生进度、考生实际情况(如在职考生工作安排)合理确定,确定后需提前 10 个工作日通知考生,并同步在学院官网公示。
(二)考核程序与内容
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
(1)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学院资格审核组针对 MBA 专业考生特点,重点审查以下材料:学历学位证书(需与报考条件中 “具有相关管理工作经验” 要求匹配)、学籍认证报告、身份证、工作证明(需注明管理岗位、任职年限及主要职责)、业绩证明(如项目管理成果、企业经营业绩材料等)。报考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综合考核。
对于学历学位证书存疑的考生,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不晚于综合考核前 7 个工作日)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若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伪造工作经历、业绩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复试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违规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2)考生报考材料审核
学院资格审核组依据《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MBA 专业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审核细则》,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材料进行量化评分,评分维度包括:管理工作年限与岗位层级(权重 30%)、工作业绩(如企业营收增长、项目成功率等,权重 35%)、行业影响力(如获得行业奖项、担任行业协会职务等,权重 20%)、推荐信质量(推荐人资质及对考生管理能力的评价,权重 15%)。审核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审核结果在学院官网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后续环节。
(3)外语水平考核
未达到《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2025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中外语水平考核免试条件的 MBA 专业考生,须参加英语考试。考虑到 MBA 专业国际交流与商务应用需求,考核内容涵盖商务英语阅读、听力及口语(如商务谈判、国际项目沟通场景模拟)。学校基本要求为 “通过”,学院可根据生源质量,划定不低于学校标准的学科外语水平分数线,并在复试前公布。
(4)进入综合考核的条件:资格考核合格,且外语水平符合 “免考” 或 “达到学院外语分数线” 要求的考生,方可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组织进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围绕 MBA 专业博士培养目标,从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外语”“专业能力”“综合素质” 四个维度开展,均以百分制计分,考核方式由学院结合 MBA 专业特点确定(如结构化面试、案例分析、小组讨论等),并现场给出考核成绩。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除考查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遵纪守法等通用内容外,重点聚焦 MBA 专业相关的商业伦理、职业道德(如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商业活动诚信原则)、科学精神(如管理研究中的严谨性与客观性)。同时,通过 “函调” 方式向考生所在单位核实其工作期间的道德表现与职业操守。
“专业外语考核”:结合 MBA 专业商务场景,重点考查考生专业外语应用能力,包括:商务文献阅读与理解(如国际顶尖管理期刊论文摘要解读)、商务英语听力(如国际商务讲座、企业高管访谈音频)、口语表达(如用英语阐述企业管理案例解决方案、参与国际商务话题讨论)。
“专业能力考核”:针对 MBA 专业博士(专业型)培养定位,重点考查三方面能力:一是综合实践素质(如结合自身管理经历,分析企业运营中的核心问题与解决方案);二是专业知识应用能力(运用管理学理论、数据分析工具解决实际商业问题,如市场竞争策略制定、企业财务风险管控);三是职业发展潜力(如对所在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未来管理研究与实践方向的规划)。
“综合素质考核”:以考生申请材料审核结果为基础,结合其已取得的管理实践成果(如主导的企业改革项目、发表的管理类研究论文或案例),重点考核:创新意识与科学思维(如针对行业痛点提出创新性管理思路)、实际问题解决能力(通过案例分析,评估考生拆解复杂商业问题、制定可行方案的能力)、综合分析与语言表达能力(如清晰阐述管理决策逻辑、有效传递观点),判断考生是否具备 MBA 专业博士所需的培养潜能。
(三)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考核成绩:综合考核成绩 = 思想政治成绩 + 专业外语成绩 + 专业能力成绩 + 综合素质成绩,四个环节均以百分制计分,且各环节成绩低于 60 分即为不合格,取消后续录取资格。
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具体评分标准参照本办法 “(二)考核程序与内容” 中 “考生报考材料审核” 部分。
入学总成绩:入学总成绩为百分制,计算公式为:入学总成绩=m× 综合考核成绩(折算成百分制)+n× 材料审核成绩,其中 m、n 为加权系数,m+n=1。结合 MBA 专业 “实践与研究并重” 的培养特点,加权系数设定为 m=0.6、n=0.4(若学院根据年度招生需求调整,需提前公示调整理由与具体数值)。
(四)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 MBA 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如《高级管理学》《管理经济学》),由学院自行组织,安排 2 名及以上专业教师监考。加试形式以闭卷考试为主,考试时长每门不少于 120 分钟。加试成绩不计入入学总成绩,但任一科目成绩低于 60 分(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调剂工作
(一)调剂工作原则
MBA 专业博士招生坚持 “导师优先拟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 原则。若一志愿合格考生数量未达到导师招生名额,或导师因特殊情况(如考生主动放弃)未招满,可按照学校校内调剂要求,在 “相同或相近管理类学科方向”(如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等)中,遴选 “成绩达到学科方向要求但未被第一志愿导师录取” 的考生进行校内调剂。
若校内调剂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学院需重新开放 MBA 专业博士调剂报名系统,明确调剂报名时间、条件及流程,面向校外接收符合要求的考生报名。
(二)调剂工作流程
信息咨询:拟申请校内调剂的考生,需提前向 MBA 专业所在学院招生办咨询导师缺额信息(包括缺额导师研究方向、调剂名额、具体要求),学院需在 2 个工作日内回复考生咨询。
材料提交:拟调剂考生需填写《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2025 年 MBA 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申请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后,联系拟调剂导师签署 “同意接收” 意见,再提交至申请调入学院,由学院招生办审核申请表完整性(需本人、拟调剂导师、调入学院三方签字 / 盖章)。
调剂考核:校内调剂考生的考核时间、考核内容(与一志愿考生考核标准一致,重点保持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考核维度的统一性)、考核要求等,由学院统一安排,考核结果需在考核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告知考生。
三、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择优录取:根据考生入学总成绩、报考导师年度招生名额,结合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综合判断后提出拟录取意见。其中,导师优先拟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若考生入学总成绩排名超出导师个人招生名额,且经校内调剂后仍未匹配到其他导师,不予拟录取。
不予录取情形: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考核任一环节成绩不合格(低于 60 分);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报考材料(如工作经历、业绩证明)弄虚作假;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违反国家及学校招生录取原则的其他行为。
材料复核:拟录取前,学院组织专人对拟录取考生的报考材料(学历学位、工作证明、成绩记录等)和考核成绩进行逐一复核,复核无误后确定待录取名单。若复核中发现材料存疑或成绩异常,可组织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复试结果作为最终录取依据。
学院公示:学院在官网公示待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同步向考生所在单位发送《政审表》,核实考生政治表现与职业操守。
学校公示:学校研究生培养办公室汇总各学院待录取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上级审核与调档:学校将拟录取名单报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等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审核通过名单为准。审核通过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发送《调档函》,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转入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报名信息与学历核查: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如报考方向、工作单位等),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应届毕业考生(如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二)录取类别
MBA 专业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考生档案须在入学时转入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户口可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及个人意愿选择是否迁入学校集体户。毕业时,按照学校就业工作办法,采取 “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如企业高级管理岗位、科研机构管理研究岗位等)。
四、体检
所有拟录取的 MBA 专业博士考生,须在入学报到后 15 个工作日内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校相关补充规定)。不参加体检或体检相应项目不合格的考生,按学校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调整培养方案(如无法参与需体力支撑的实践项目)。
五、新生入学资格审核
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 MBA 专业培养要求,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内容包括:学历学籍真实性、报考材料一致性、思想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匹配度等。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复查中发现弄虚作假、违规录取等情况的,移交学校纪委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违规处理
(一)责任机制
MBA 专业博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 “责任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 “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 原则。学院招生办、导师组、资格审核组等相关参与人员,需签订《招生工作责任承诺书》,明确岗位职责与违规后果。
(二)招生单位违规处理
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失职渎职、违规操作(如擅自调整考核标准、泄露复试内容)、徇私舞弊等行为 “零容忍”,一经查实,立即停止相关人员招生工作资格,按学校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行政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减少学院 MBA 专业博士招生计划,或依法给予停止招生的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考生违规处理
考生在招生考试中存在违规(如迟到、违反考场纪律)或弄虚作假(如伪造材料、替考)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在上报录取库时,同步将考生违规记录数据报上级主管部门。
对在校生:通知其所在学校,由所在学校按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对在职考生: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构成犯罪的(如组织作弊、代替他人考试),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监督与举报
为保障 MBA 专业博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设立多级监督与举报渠道,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一)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负责统筹监督学校博士招生工作,受理考生对 MBA 专业招生流程、成绩计算等方面的咨询与举报。
电话:010-80187204
邮箱:yjspy@bistu.edu.cn
受理时间:工作日 9:00-11:30,14:00-16:30
(二)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纪委办公室
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的廉政建设,受理考生对招生人员违规违纪(如徇私舞弊、收受礼品)等问题的举报。
电话:010-80187162
受理时间:工作日 9:00-11:30,14:00-16:30
(三)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作为上级主管部门,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合规性,受理考生对学校 MBA 专业博士招生工作的投诉与举报。
电话:010-82837456
受理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30-17:00
所有举报需实名提交,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受理部门将在 15 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进展,处理结果需向举报人公示,并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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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办法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制定本办法,用于规范 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综合考核与录取工作,确保招生流程公平、公正、有序开展。一、资格审查成功通过材料审查并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申请人,需在 2025 年 8 月 24 日至 9 月 3 日期间完成资格审查(各博士项目的具体审查时间与地点,将通过邮件单独通知申请人)。若因申请人自身原因未参与资格审查,或审查结果不符合要求,将无法获得参加综合考核的资格。不同类型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需核验的材料有所区别,具体要求如下: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清华大学 2026 届本科推免生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在学证明(即学生证);外校本科推免生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在学证明(即学生证)。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在学证明(即学生证)。公开招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效居民身份证;本科阶段与硕士阶段的完整成绩单;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需出示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其中,与学历相关的材料需附带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获学位的需附带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若学位证书为在境外获得,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出示认证报告;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出示学生证;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申请人,需出示学士学位证书、在全国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的期刊原件或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已修硕士课程的正式成绩单;无法在资格审查前获得硕士学位的非学历教育类在读硕士专业学位学生及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按照上述第 5 条的要求准备并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申请人需在资格审查现场,向所申请的院(系)出示上述所有证件的原件,由院(系)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验。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含笔试与面试两部分,考核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24 日至 9 月 3 日(各博士项目的具体考核时间与地点,将通过邮件通知申请人)。综合考核将按照学科专业方向分别组织面试与笔试,以下为具体的考核形式、考核项目及成绩评定规则:(一)考核形式及考核项目面试:每个面试考核小组由不少于 5 名评委组成。面试重点考察申请人的基础理论掌握程度、外语应用能力,尤其关注申请人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科研水平与研究潜质,以及学术兴趣与学术能力。面试过程中,每位评委将独立对申请人进行打分。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长为 3 小时。(二)综合考核成绩评定不同专业及研究方向的笔试科目与总成绩计算办法不同,具体如下:020100 理论经济学:01 西方经济学方向:笔试科目包括基础知识(涵盖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与文献阅读和分析;总成绩按面试成绩占 50%、笔试成绩占 50% 的比例计算。020200 应用经济学:01 数量经济学方向:笔试科目为基础知识(包含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与文献阅读和分析;总成绩由面试成绩 50% 与笔试成绩 50% 构成。02 金融学(公司金融、金融中介、资本市场和资本定价方向):笔试科目为基础知识(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与英文文献阅读;总成绩按面试成绩 70%、笔试(基础知识部分)成绩 30% 计算。03 金融学(保险方向):笔试科目为基础知识(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与英文文献阅读;总成绩由面试成绩 70% 与笔试(基础知识部分)成绩 30% 组成。04 金融学(国际贸易和投资方向):笔试科目为基础知识(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与英文文献阅读;总成绩按面试成绩 70%、笔试(基础知识部分)成绩 30% 核算。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01 信息系统方向:笔试科目为运筹学、数理统计、信息系统与信息管理;总成绩按面试成绩 50%、综合评价 20%、笔试成绩 30% 的比例计算。02 运营管理方向:笔试科目为运筹学、数理统计、运作管理;总成绩由面试成绩 50%、综合评价 20% 与笔试成绩 30% 构成。120200 工商管理:01 会计方向:笔试科目为会计学;总成绩按面试综合素质考察 40%、面试研究潜力考察 30%、笔试成绩 30% 计算。02 营销管理方向:笔试科目为市场营销;总成绩由面试成绩 70% 与笔试成绩 30% 组成。03 创新、创业与战略方向:笔试科目为创新、创业与战略管理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研究方法;总成绩按面试成绩 50%、笔试成绩 50% 核算。04 领导力与组织管理方向:笔试科目为组织行为、人力资源、应用数理统计、英文文献阅读与分析;总成绩由面试成绩 70% 与笔试成绩 30% 构成。三、推荐拟录取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作为主要依据,同时综合考量当年具体招生情况、学院培养条件,并结合年度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推荐名单。该名单需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生效。四、其他本办法中未明确提及的事宜,需参照《清华大学 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五、信息查询、申诉及联系方式若申请人对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存在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并注明个人信息,向学院提出申诉。学院申诉联系方式如下:邮寄地址: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李华楼 B111 教学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联系电话:010-62795329电子邮箱:pgadmit@sem.tsinghua.edu.cn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5 年 08 月 12 日2025-10-14 17:3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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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2026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优化博士研究生选拔机制,探索多元化人才选拔路径,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实际,曲阜师范大学决定2026年继续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为明确工作标准、规范操作流程、保障选拔质量,现公布本实施方案。一、选拔基本原则直博生招生工作以“激发学科与导师竞争活力、提升生源质量”为核心导向,严格遵循以下原则:1. 质量优先原则:将考生学术潜力、科研素养作为核心评价标准,确保选拔的直博生具备高质量完成博士阶段学习与研究的能力;2. 全面衡量原则:综合评估考生学业成绩、科研经历、外语水平、综合素质等多维度表现,不单一以某一项指标判定;3. 择优录取原则: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选拔最具培养潜力的考生;4. 宁缺毋滥原则:若某专业符合条件的考生数量不足或质量未达标准,不强行占用招生指标,确保直博生培养质量。二、招生方式与培养要求1. 招生对象范围:面向国内已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2026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专项选拔直接获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2. 学习方式与学制:所有直博生均采用**全日制脱产**学习方式,学制为5年,需按学校规定完成课程学习、科研训练与博士学位论文答辩;3. 档案与就业要求:拟录取的直博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入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未按时转入档案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身份。三、招生专业与计划1. 招生专业范围:仅在学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内开展直博生招生,具体可招生专业可参考《曲阜师范大学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2. 招生人数限制:各博士一级学科的直博生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学科上一年度博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的20%;具体招生名额由学校根据学科发展需求统筹分配,各招生学院在限额内确定最终招生人数。四、申请基本条件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六项条件:1. 思想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与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2. 资格条件: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正式获得本科就读高校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3. 学业与科研条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排名靠前;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与科研实践能力;在校期间参与过科学研究项目、全国性学术竞赛或发表过学术成果,且表现突出者,在选拔中可优先考虑;4. 外语水平条件:具备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需提供符合要求的英语成绩证明(具体要求见“五、选拔流程”中“个人申请”材料清单第6项);5. 体检条件:身心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需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6. 专项条件:符合招生学院(对应博士学科所在学院)制定的直博生招生实施细则中明确的其他申请条件(如专业背景、前置课程要求等)。五、选拔流程直博生选拔工作分五个阶段开展,具体流程与要求如下:(一)个人申请阶段考生需完成“材料提交”与“网上报名”两项核心操作,逾期未完成者视为申请无效:1. 材料提交要求: (1)提交时间:需在各招生学院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快递邮戳时间为准),通过顺丰快递将申请材料寄送至对应招生学院; (2)材料清单(均需按要求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辨): ① 《曲阜师范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需按表格要求填写完整,相关栏目签字确认); ② 在读证明原件或学生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包含个人信息页、照片页及每学期注册页,确保学籍状态清晰); ③ 本科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需覆盖本科前三年所有课程,由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加盖公章,标注专业排名); ④ 专家推荐书:需提供2位及以上与申请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如研究员)出具的书面推荐书,推荐书需使用学校提供的统一模板,由推荐人亲笔签名; ⑤ 科学研究计划书:需围绕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方向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内容需包含研究背景、研究意义、文献综述、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创新点及预期成果,需与申请表一并提交; ⑥ 英语成绩证明(至少提供以下一项,需在有效期内): 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成绩需达到425分及以上); 托福(TOEFL)考试成绩报告单(新托福成绩75分及以上,老托福成绩550分及以上); 雅思(IELTS)考试成绩报告单(总分6分及以上);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五级(PETS5)合格证; GRE考试成绩报告单(老标准1200分及以上,新标准310分及以上); ⑦ 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如学科竞赛奖项、荣誉称号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需包含期刊封面、目录、正文,标注作者排序)、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证明材料; ⑧ 体检证明:由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项目需符合学校要求,体检时间需在申请当年内; ⑨ 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清晰显示个人信息与证件有效期; ⑩ 《曲阜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政审表》:需由考生本人填写个人思想政治表现,经本科就读学院党委审核并加盖公章。2. 网上报名要求: (1)第一阶段报名(推免志愿填报):考生需依据《曲阜师范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规定,在2025年9月22日—10月15日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选择“直博生”类别,填报目标专业志愿; (2)第二阶段报名(博士统考报名):拟录取的直博生,还需在学校当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研招网完成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手续,未完成者将影响录取资格生效。(二)学科资格审查阶段1. 各招生学院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需组建不少于3人的资格审查小组,对照本实施方案及学院细则中的申请条件,逐一核查考生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符合性;2. 资格审查结果需在学院官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进入材料初审阶段的考生名单。(三)学科初审与考核名单确定阶段1. 招生学院按学科组建专家组,依据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深度审核,重点评价考生的科研创新潜力、学术基础扎实程度及与目标研究方向的匹配度;2. 专家组结合考生报考导师的招生意向,按“差额复试”原则(差额比例由学院根据学科情况确定)筛选考生,确定进入面试考核阶段的名单;3. 拟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需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需包含考生姓名、本科院校、申请专业等关键信息。(四)学科考核阶段各学科按以下要求组织面试考核,确保过程规范、结果公正:1. 考核内容:包含“外语水平考核”“专业素质考核”“研究潜力考核”三部分,同时兼顾思想政治、心理素质、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评估;其中,外语水平重点考查听说能力,专业素质重点考查学科基础理论与前沿知识掌握情况,研究潜力重点考查科研思维、创新意识及研究计划可行性;2. 考核流程: (1)考生展示:每位考生需通过PPT或书面报告形式,介绍个人基本情况、本科学习成绩、科研经历与成果、拟攻读博士阶段的研究计划等,时长不少于10分钟; (2)专家提问:考核专家组围绕考生展示内容及学科专业知识提问,考生现场作答,时长不少于10分钟; (3)导师回避:考生报考导师可在考生展示环节补充介绍相关背景,但在专家组讨论打分环节需主动回避,不参与评分;3. 考核规范: (1)每位考生的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需安排专人进行现场记录,完整记录考核过程、考生回答内容、专家评价意见及最终成绩; (2)考核过程需全程录像,录像资料需妥善保存备查;学校研究生处或纪委可根据需要派人旁听考核过程,监督考核规范性;4. 结果上报:各学科需在2025年10月15日前,根据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考生申请材料、考核记录表、考核录像等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学校研招办。(五)学校审核与录取确认阶段1.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科上报的拟录取名单、申请材料及考核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在各专业直博生招生指标限额内,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2. 拟录取考生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3. 若部分专业直博生招生指标未用完,学校将收回剩余指标,根据其他专业的报考热度与考核质量统筹分配使用。 六、监督机制为保障直博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建立多维度监督体系:(一)信息公开监督1. 严格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要求,规范公开招生全流程信息:学校研究生处公开招生政策、全校招生计划、咨询与申诉渠道;各招生学院公开本单位实施细则、学科招生人数、考生申请资格、考核名单、考核结果、拟录取名单等;2. 信息公开需做到“及时、准确、完整”,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名单需变动,需专门说明变动原因,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二)考生诚信监督考生需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存在材料造假、考试作弊或其他违纪行为,学校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如取消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工作人员监督1. 学科资格审查小组、考核专家组及相关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学术道德与职业规范,公平公正开展工作;2. 对在招生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的招生学院或个人,学校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削减招生计划、暂停招生资格、撤销导师资格、通报批评等处理措施。(四)举报渠道监督学校设立专门举报电话与邮箱,接受社会各界监督:1. 纪委监督电话:0537-4455668;2. 研招办监督电话:0537-4455327;3. 监督邮箱:yz@qfnu.edu.cn;举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4:30-17:00,学校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内容及时核查并反馈处理结果。七、其他说明1. 学院细则备案:各招生学院需依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各博士学科的直博生招生实施细则,以学院正式文件形式印发,并于2025年9月4日前报送学校研究生处备案;同时,实施细则需在学院官网向考生与社会公布。2. 材料归档要求:经学院审核公示后的直博生推免材料,需参照《曲阜师范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第八条规定,整理归档并提交学校研究生处保存。3. 导师招生限制:参与直博生招生的博士生导师,需通过学校当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每位博导原则上每年最多招收1名直博生,直博生招生名额计入该导师所在专业的年度招生总指标。4. 培养管理要求:直博生入学后,适用学校博士研究生管理规章制度,享受与其他博士研究生同等的奖助待遇(如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等),同时需履行博士研究生的学习、科研与纪律义务。5. 政策衔接: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需遵照曲阜师范大学当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执行。6. 咨询方式:若有招生流程相关疑问,可拨打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537-4455327。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年9月1日2025-10-15 10: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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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2026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26年,福州大学计划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约440名,该名额包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与科研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的指标,最终招生规模将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在复试录取阶段,学校会结合教育部计划数、整体生源质量及各专业报考热度等多方面因素,统筹分配各学院的招生指标,各学院则依据分配计划及博士招生相关规定,有序开展复试与录取工作。一、招生选拔方式福州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主要通过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三种方式进行,不同方式针对的报考群体与选拔流程各有侧重。(一)直接攻博直接攻博是面向具备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选拔其成为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形式。该类招生工作与每年的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同步开展,具体的申请条件、报名流程及选拔标准,可查阅《福州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招生简章》。(二)硕博连读硕博连读旨在从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中,选拔那些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异,且展现出较强创新思维与科研潜力的学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关于硕博连读的具体选拔安排,可关注研究生院发布的相关通知及《福州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工作办法》中的详细规定。(三)申请考核申请考核制是目前福州大学各学院普遍采用的博士招生方式。其核心流程为: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招生学院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入围考核的考生名单,入围考生无需参加统一入学考试,直接进入考核环节,学院最终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学校当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所有学科(专业),均接受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的考生。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说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简称“少干计划”)属于国家定向培养的专项招生计划。2026年,福州大学该计划拟招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共计8名,招生专业将重点向理工类倾斜,理工类专业的招生人数原则上不低于该计划总招生数的60%,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实际下达为准。(一)招生对象范围1. 生源地为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这6个省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且报名时仍在当地任职的汉族考生。2. 生源地为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7个省市的少数民族考生;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其中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包含在内)6省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及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明确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3. 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与管理工作的教职工;以及在西藏工作满5年及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需要注意的是,普通少干计划的录取考生中,汉族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20%。(二)招生专业覆盖福州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列出的所有专业,均开放接收少干计划考生报考。(三)报考资格审核确认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负责考生报考资格审核与确认的主体。考生需通过专门的管理平台提交申请信息,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后续的报名操作。(四)录取类别与就业协议所有通过少干计划录取的考生,其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被录取的考生需与招生单位、工作所在单位(仅针对在职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指定管理平台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五)考核录取原则少干计划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学校将根据考核结果择优录取。对于西藏、新疆地区,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的涉藏州县,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将予以优先录取。少干计划的招生指标原则上不得挪作他用,未完成的计划将按规定处理。(六)特殊报考限制少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及服务期内,若未获得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原工作单位(仅在职考生)的同意,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若已获得相关同意,可报考少干计划博士研究生,但需重新签订定向协议书,毕业后的服务年限将按新协议执行。三、报考基本资格条件报考福州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各学院可能在此基础上提出更高标准,考生需提前关注学院相关通知。(一)思想政治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正确的政治方向与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志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贡献力量,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无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及其他违纪受处分记录。(二)身心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体检标准,能够适应博士阶段的学习与科研工作压力。(三)学历学位要求考生需具备以下学历学位条件之一:1. 已顺利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若硕士学位为境外院校授予,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2. 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在2026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单证在学硕士研究生(需在我校博士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硕士学位)。(四)推荐信要求需提供至少2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教授(正高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五)专业与学术要求考生需符合报考学院制定的具体专业要求与学术标准。各学院可能针对申请考核制考生,在科研成果、学术潜力等方面提出额外要求,相关信息将通过学院官网公布。考生在报名前,务必登录学院官网查询详细要求,或直接咨询学院招生工作人员。四、学习形式、报考类别与学制规定除少干计划考生外,福州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报考类别统一限定为全日制非定向。其中,全日制非定向考生及少干计划中全日制定向(非在职)考生,在入学前须将个人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学校。通过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两种方式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均为4年。五、招生导师范围经学校2026年招生资格认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简称“博导”),可在获批的招生专业范围内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需符合当年学校关于博导招生数量的管理规定。不同背景的考生,可报考的博导范围有所区别:1. 应届硕士毕业生及硕士毕业5年内的考生,可报考所有当年具备招生资格的博导。2. 硕士毕业5年以上的考生,仅可报考以下两类博导:一是近三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国家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或到校经费达到学校“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标准的博导;二是获得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人才称号的博导。六、申请考核制选拔流程申请考核制的选拔流程主要分为申请、材料审查、考核三个核心环节。2026年学校博士招生工作将在2025年秋季学期正式启动,春季学期将根据招生指标情况开展补充招生工作,具体时间以研究生院后续通知为准。(一)申请环节考生需先向意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秋季学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9日至12月1日,春季学期报名时间另行通知。报名完成后,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寄(送)至报考学院,并缴纳报名费,具体要求可参考第七条“报名相关要求”。(二)材料审查环节各学院将首先核查考生申请材料的完整性与有效性,确认考生是否符合基本报考条件。随后,学院将组织专家导师组对通过初步核查的考生材料进行细致评审,重点评估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通过审核意见或量化评分的方式,按一定比例确定入围考核的考生名单。材料初审的具体方式与评审标准由各学院自主制定,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需提交校研究生院招生办报备。(三)考核环节考核环节将全面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包括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潜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程度等,同时还将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以此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阶段的培养潜力与综合素质。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将制定具体的考核方式与考核大纲,并在考核开始前正式公布。七、报名相关具体要求(一)申请材料提交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需在2025年12月2日前,将以下申请材料递交至报考学院,材料需真实、完整、有效:1. 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简表》(需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经档案所在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并明确标注“全日制非定向”或“非全日制定向”的报考类别)、个人自述(主要介绍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及学术兴趣等内容);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除《报名信息简表》外,还需提交专门的申请表。2. 2份由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3. 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可在入学前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往届生需额外提供学信网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生需提供学籍验证报告;境外院校毕业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境外在读考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明确标注预计获得硕士学位的时间)。4.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拟研究方向说明、研究思路及详细的研究计划。5.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交硕士论文的详细摘要及目前的研究进展情况说明。6. 本人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的专著)复印件;能够证明个人科研能力与学术水平的其他材料,如参与科研课题的证明、发明专利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等复印件。7. 硕士阶段的成绩单(需加盖培养单位公章,若为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8. 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四六级成绩单、雅思托福成绩、专业英语考试证书等)。9. 政治审查表(需由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在复试阶段提交)。10. 少干计划考生需额外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1份。11. 各报考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二)报名费缴纳考生需在2025年11月10日至12月2日期间,完成报名费缴纳。学校采用网上自助缴费方式,本校学生可使用学号登录缴费系统,校外考生需先进行新用户注册,注册后使用身份证号登录。登录后,在系统中点击“报名”,选择“其他缴费”中的“博士报名费”项目进行支付,报名费标准为每人160元。请注意,报名费缴纳后不予退还,考生需谨慎操作。(三)体检要求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的两周内,需向报考学院提交由二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单。体检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且无正当理由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特别提醒: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自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确保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虚假材料导致考核资格被取消、录取资格无效或入学后被取消学籍,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八、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说明2019年,教育部启动“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简称“科研博士计划”)试点工作,福州大学是试点高校之一。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科研博士计划的招生重点面向国家公布的世界一流建设学科、最近一轮全国学科评估中获得A类评价的学科,以及高水平科研平台(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福建省重点实验室),同时兼顾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聚焦重大战略问题的交叉学科。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奖助金享受标准,与普通计划博士研究生保持一致。九、录取工作安排各学院完成考核工作后,将依据学校招生录取文件及学院考核方案,结合招生计划,综合参考考生的材料审查评价结果、考核成绩、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情况及体检结果,提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录检。除少干计划考生外,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毕业后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由学校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就业手续。若未按要求转入档案,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拟录取为全日制定向(非在职)就业类别的少干计划考生,需将个人人事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转入学校。少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需严格履行定向协议,返回定向地区及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需回原工作单位就业,非在职研究生需在定向地区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落实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其就业去向需落实至定向省区市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的档案将按规定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区市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于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生,学校将视情节将相关情况记入个人征信档案。若考生已被其他学校或单位拟录取,或因个人原因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须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放弃申请,学校将不予受理。十、学费与住宿安排福州大学已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30000元/生·全程,考生需在前三学年内缴清全部学费。该学费标准参照闽价费〔2013〕479 号、福大财〔2014〕1 号文件执行,若后续福建省物价部门发布新的收费标准,则以最新核准的标准为准。学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提供住宿资源,住宿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具体缴费标准将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房源类别确定。十一、奖助体系保障为进一步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福州大学正持续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不断完善“奖优、酬劳、助困”相结合的奖助体系,为博士研究生的学习与科研提供有力支持。具体奖助政策以学校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核心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国家助学金:覆盖基本修业年限内的所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7000元。2. 优秀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分为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与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两类。其中,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级,奖励金额分别为15000元/生、10000元/生、7000元/生。3. 国家奖学金:专门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异、科研成果突出、在社会公益活动中表现积极的研究生,奖励标准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4. “三助”岗位津贴:学校将统筹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各类资金,设置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岗位,并为承担“三助”工作的研究生发放相应津贴,进一步提升研究生的实践能力与综合素养。十二、其他重要事项1. 受招生计划限制,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列出的导师并非都能确保获得招生指标,考生在报考前务必主动与相关学院及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无论采用何种选拔方式,若同一导师在不同专业、不同研究方向或不同导师组中同时招生,其招生总人数仍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招生限额,具体限额可咨询学院或导师本人。2. 考生在报名或考核过程中,若存在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等行为,学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在校生,将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按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被开除学籍;对于在职考生,将通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视情况处理。若行为构成犯罪,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 若学校后续增加博士报名批次,相关信息将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福州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的招生工作栏目,及时获取最新的研究生招生信息。十三、外聘联培博导招生说明标识为“联培”的外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其招生计划实行单列管理,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当年下达的联培招生计划确定。十四、政策调整说明若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福州大学将依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对本招生简章中的各环节、流程进行相应调整,最终以国家最新政策为准。请考生务必持续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十五、联系与咨询方式负责部门: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邮政编码:3501082025-11-18 15:3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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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2026年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26年,福州大学计划面向全国招收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约130名,该招生规模包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及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以下简称“科研博士计划”)的名额。其中,非全日制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的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教育部下达专业学位博士总计划数的40%,最终招生名额以教育部正式批复为准。在复试录取阶段,学校将结合教育部下达计划、生源质量及各专业报考热度等因素,对各学院招生指标进行统筹分配,各学院则依据分配计划及博士招生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复试与录取工作。一、招生选拔方式申请考核制是我校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的主要采用方式,目前已在各招生学院全面推行。该方式具体流程为: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提交入学申请,各招生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具备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入围考生直接进入考核环节,学院最终依据考核方案择优选拔录取。本年度学校博士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所有招生类别及领域,均开放申请考核制招生通道。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说明少干计划是国家设立的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2026年我校该计划拟招收博士研究生(含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共计8名,招生计划将重点向理工类专业倾斜,理工类专业招生人数占比原则上不低于该计划总名额的60%,最终以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为准。(一)招生对象范围1. 少数民族考生,且生源地为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六省区;或汉族考生,在上述六省区工作满3年及以上,且报名时仍在当地任职。2. 少数民族考生,生源地为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七省市;或少数民族考生,生源地为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六省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及边境县(市)(其中湖南省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或汉族考生,在上述地区的国务院公布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及以上,且报名时仍在当地任职。3. 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或管理工作的教职工;或“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且在西藏工作满5年及以上。普通少干计划录取考生中,汉族考生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20%。(二)招生专业覆盖福州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全部专业,均接受少干计划考生报考。(三)报考资格审核确认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承担考生报考资格审核确认的主体责任。考生需通过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管理平台提交申请信息,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后续报名操作。(四)录取类别与协议签订所有少干计划录取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被录取考生需通过少干计划管理平台,与招生单位、工作单位(仅限在职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其中,在职考生入学后无需办理户口迁转手续。(五)录取原则与计划使用少干计划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学校将依据考核结果择优录取。对于西藏、新疆地区考生,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涉藏州县考生,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地区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将予以优先录取。少干计划未完成的名额,原则上不得调整至其他招生计划使用。(六)特殊报考限制说明少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及服务期内,未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原工作单位(仅限在职研究生)同意,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若经上述单位同意,可报考少干计划博士研究生,需签订少干计划博士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将按新协议重新计算。三、报考基本条件(一)思想政治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正确的政治方向与爱国情怀,愿意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遵守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品行端正,无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及其他违纪受处分记录。(二)身心健康标准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博士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三)学历背景条件申请人需满足下述条件之一:1. 已获得硕士学位(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且具备扎实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与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2. 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在2026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单证在学硕士研究生(需在我校2026年博士报名截止前取得硕士学位),且硕士阶段参与过工程实践类课题研究。3. 仅取得本科毕业学历,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在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领域,拥有10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取得突出工作业绩。4. 完成6门及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阶段专业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合格(需提供授课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正式成绩证明)。5. 科研成果需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近5年内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发表1篇SCI或EI收录学术论文;或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1件授权发明专利;或以第一完成人身份制定1项省级及以上地方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国家级奖励排名前四名,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三名,省部级二等奖排名前两名,省部级三等奖排名第一名)。6. 无高级职称者,近5年内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发表2篇SCI或EI收录学术论文;或发表1篇SCI/EI收录学术论文,同时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1件授权发明专利、或以第一完成人身份制定1项省级及以上标准、或获得上述相应级别科技成果奖励(奖励排名要求同上)。(四)推荐与能力要求对工程技术领域有浓厚研究兴趣,具备良好的工程技术理论素养与较强的实践能力,需提供至少2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正高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五)非全日制考生附加条件报考非全日制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需为国家重点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技术骨干,或参与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的核心人员,经所在单位推荐同意,以定向培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六)非全日制培养依托要求非全日制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原则上需依托校企合作项目开展,具体执行标准按照《福州大学校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七)学院专项要求考生需符合报考学院制定的专业要求与学术标准。各学院可在学校基本条件基础上,对申请考核制考生提出更高要求,并通过学院官网对外公布。考生报名前务必登录学院官网查询相关信息,或直接咨询报考学院。四、学习形式、报考类别与学制除少干计划外,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其中,全日制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报考全日制非定向类别及全日制定向(非在职)少干计划的考生,入学前需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我校。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统一为4年。五、招生导师范围经我校2026年招生资格认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导”),可在获批的招生专业范围内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需符合当年学校关于博导招生数量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同背景申请者的报考导师范围如下:1. 应届硕士毕业生及硕士毕业5年内的申请者,可报考当年所有具备招生资格的博导。2. 硕士毕业5年以上的考生及同等学力申请者,仅可报考以下两类博导: 近三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或到校科研经费达到学校规定“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标准的博导。3. 入选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人才计划的博导。六、申请考核选拔流程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分为申请、材料审查、考核三个核心环节。2026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将于2025年秋季学期启动,春季学期将根据招生指标剩余情况开展补充招生,具体时间安排以研究生院后续通知为准。(一)申请环节考生需先向意向报考导师提交申请,经导师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秋季学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9日至12月1日,春季学期招生时间安排请关注研究生院官网通知。报名完成后,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寄(送)至报考学院,并按要求缴纳报名费,具体要求详见第七条“报名相关要求”。(二)材料审查环节各学院首先核查考生申请材料的完整性与有效性,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随后组织专家导师组对材料进行细致评审,重点评价考生科研创新能力,通过审核意见或量化评分方式,按一定比例确定入围考核名单。材料初审方式及评审标准由各学院自主制定,初审合格名单需提交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备案。(三)考核环节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潜力、对本学科前沿动态的掌握程度,并组织外国语能力测试,全面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潜质与综合素质。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具体考核方式及考核大纲,并在考核开始前对外公布。同等学力考生需额外加试政治理论课(科目为《自然辩证法》),且在复试阶段需加试(笔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阶段的主干课程。七、报名相关要求(一)申请材料提交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需在2025年12月2日前将以下申请材料递交至报考学院:1. 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简表》(需考生本人签名,经档案所在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并明确标注“全日制非定向”或“非全日制定向”报考类别)、个人自述(内容包括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等);申请考核制考生除《报名信息简表》外,还需提交专用申请表。2. 至少2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3. 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可暂不提供,需在入学前补交);往届生需提供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生需提供学籍验证报告;境外获得学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境外在读考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注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4.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拟研究方向、研究思路及研究计划。5. 已获硕士学位者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交硕士论文详细摘要及研究进展说明。6. 本人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出版专著)复印件;其他能证明科研能力的材料,如科研课题参与证明、发明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7. 硕士阶段成绩单(需加盖培养单位公章,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8. 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四六级证书、雅思托福成绩、发表外文论文等)。9. 政治审查表(需由所在学校或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复试阶段提交)。10. 少干计划考生需额外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1份。11. 同等学力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职称证书、课程成绩证明、科研成果证明等)。12. 非全日制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证明本人为技术骨干或参与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的相关材料。13. 报考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补充材料。(二)报名费缴纳考生需在2025年11月10日至12月2日期间完成报名费缴纳,缴费方式为网上自助缴费。本校学生使用学号登录缴费系统,校外考生需先注册新用户,再使用身份证号登录。登录后点击“报名”,选择“其他缴费”—“博士报名费”项目完成支付,报名费标准为每人160元。请注意,报名费缴纳后不予退还,考生需谨慎操作。(三)体检要求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需向报考学院提交二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单。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特别提醒: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自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确保所有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后学籍,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八、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说明2019年教育部启动科研博士计划试点工作,福州大学为首批试点高校之一。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科研博士计划招生重点面向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最近一轮全国学科评估A类学科及高水平科研平台(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福建省重点实验室),同时兼顾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交叉学科。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奖助金享受标准与普通计划博士研究生完全一致。九、录取工作安排各学院完成考核工作后,将依据学校招生录取文件及学院考核方案,结合招生计划,综合参考考生材料审查结果、考核成绩、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结论及体检结果,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录检。除少干计划外,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需按规定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由学校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相关手续;若未按时转入档案,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拟录取为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需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非全日制博士在读期间,学校不安排住宿,不转接人事及工资关系,不参与学校各类奖助学金评选。拟录取为全日制定向(非在职)类别的少干计划考生,需将人事档案、党团组织关系转入学校。少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需严格履行定向协议,返回定向地区及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回原工作单位就业,非在职研究生到定向地区就业单位就职,毕业时未落实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就业去向需确定至定向省区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生档案将按规定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区市就业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生,将视情节记入个人征信档案。若考生已被其他单位拟录取,或因个人原因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需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请;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放弃申请,我校将不予受理。十、学费标准与住宿安排我校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当前学费标准如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为30000元/生·全程,需在前三学年缴清;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0元/生·全程。上述学费标准依据相关文件制定,若福建省物价部门发布新的收费标准,将以最新核准标准执行。学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提供住宿资源,住宿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具体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房源类别执行。十一、奖助体系说明为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发研究生学术创新活力,我校持续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构建了集奖优、酬劳、助困于一体的完善奖助体系,具体内容以学校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核心要点如下:1. 国家助学金:覆盖基本修业年限内的所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7000元。2. 优秀学业奖学金:分为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与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其中,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级,奖励标准分别为15000元/生、10000元/生、7000元/生。3.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社会公益表现良好的研究生,具体奖励标准及评选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4. “三助”岗位津贴:学校统筹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岗位,为参与“三助”工作的研究生提供相应津贴。十二、其他注意事项1. 受招生计划限制,招生专业目录中列出的导师并非一定能确保获得招生名额,考生报考前务必主动咨询相关学院及意向导师。无论采用何种选拔方式,同一导师若在多个专业、研究方向或导师组同时招生,其总招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招生限额,具体限额可咨询学院或导师。2. 电子信息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由人工智能研究院统筹管理,涉及计算机与大数据学院、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及数字中国研究院(福建)等培养单位,2026年暂依托计算机与大数据学院组织招生。3. 考生在报名或考核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报其所在学校并建议按规定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报其所在单位并由单位视情节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 若我校新增博士报名批次,将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研究生院主页招生工作栏目,及时获取最新招生信息。十三、外聘博导“联培”招生说明标识为“联培”的外聘博导,其招生计划实行单列管理,具体招生名额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当年下达的联合培养招生计划确定。十四、政策调整说明若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本招生简章中的各项流程及要求将依据上级部门文件进行相应调整,最终以国家最新政策为准。请考生务必持续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通知公告。2025-11-18 16: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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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坐落于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泰山脚下的泰山学院,是山东省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该校办学底蕴深厚,其历史源头可追溯至1905年创立的泰安府官立师范学堂,1958年正式创办济南师范专科学校,历经发展,于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并定名为泰山学院。学校现拥有南、北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达1378亩,全日制在校学生规模超过2.4万人。师资队伍实力雄厚,1400余名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者530余人,具备博士学位的教师520余人。在学科与专业建设方面,学校已获批电子信息、生物与医药、旅游管理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同时拥有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以及4门国家级一流课程、25门省级一流课程。高层次人才储备丰富,包括国家级领军人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泰山学者在内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共计38人,另有3个"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4个省级青年创新团队以及12个省级科研平台作为发展支撑。一、培养目标致力于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的高层次人才。要求毕业生具备强烈的服务国家与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扎实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拥有突出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及实际问题解决能力,能够胜任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具备优良的职业素养,成为符合社会需求的实践创新型高层次人才。二、招生类别本年度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仅面向全日制培养类型,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三、招生专业及计划2026年,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类别包括电子信息(专业代码0854)、生物与医药(专业代码0860)以及旅游管理(专业代码1254)。有关各专业具体招生详情,可查阅《泰山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需要注意的是,最终招生人数以上级计划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指标为准。各专业实际招生名额将结合上级下达计划及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报名期间,考生可通过学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官方平台查询上述招生专业目录。四、报考条件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及对应专业附加条件:(一)基本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4. 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情形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5.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6.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计算周期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7.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专项条件报考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上述(一)(二)(三)项基本要求外,还须具备下列工作经验条件之一:1. 本科毕业且拥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2.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且拥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 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五、报考程序硕士研究生报考分为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通过网上确认环节完成报名信息核对、个人图像采集及报考费缴纳,逾期将不再受理。(一)网上报名1. 报名时间安排: 预报名阶段: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2. 正式报名阶段: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3. 报考点选择规范: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指定报考点;4.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5. 报名信息管理: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将无法修改。档案所在单位地址、家庭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务必填写完整准确,以保障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材料顺利寄送。6. 学历(学籍)校验: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实时查询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查询平台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提前确认信息准确性。7. 校验异常处理:未能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将相关核验材料提交至我校研招办进行人工核验;在国(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其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复试前将认证报告提交我校研招办审核。8. 报名责任提示:考生须认真研读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确保自身符合要求后再填报志愿及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政策要求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同时,考生需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信息填写错误或提交虚假材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二)网上确认1. 确认时间:网上确认具体时间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全国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确认工作由各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需密切关注相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报考点发布的公告。2. 确认要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核对并确认个人报名信息,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予补办;按报考点规定完成个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采集。3. 信息效力: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将不再允许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发的各类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4. 主动查询义务: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定期通过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官方网站等渠道,及时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主动配合完成各项报考工作。(三)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试前约十天(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统一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携带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六、初试安排1. 考试方式:所有初试科目均采用笔试形式,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泰山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 科目设置与分值: 多数专业初试设置四个单元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各科目满分依次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3. 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初试仅设两个单元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与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该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科目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考核。4. 考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日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5. 考试注意事项:我校所有自命题科目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七、复试与录取(一)复试及调剂管理1. 复试分数线划定:我校将以国家确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基础,结合各专业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等因素,划定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具体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条件。2. 资格审核:复试期间,我校将通过人证识别、信息库数据比对等多种方式,严格审核考生身份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安排复试。3. 加试要求: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形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无需参加加试。各专业加试科目详情见《泰山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4. 专项考核: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复试中,我校将单独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该科目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5. 时间安排:复试时间、资格审查时间及体检时间将由我校统一统筹安排,具体信息届时将通过学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网站发布。6. 公平保障措施:复试过程中将采取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组建复试工作组、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并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同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7. 信息公示:可参加复试考生的资格条件、拟录取考生名单等关键信息,均将通过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8. 调剂管理:我校将根据各专业考生上线情况,确定是否接收调剂及调剂具体要求。调剂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流程,将在初试结束后依据教育部统一部署执行,考生需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二)体检要求体检工作将在考生拟录取后由我校统一组织开展。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执行。(三)录取规则1. 录取原则:我校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严格遵循教育部及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政策规定,综合考量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 思想政治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研究生招生录取的重要环节,考核不合格者将直接取消录取资格。3. 学历资格终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我校另行规定)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时取得者将失去录取资格。4. 报考信息效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或未通过、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5. 名单公示:拟录取名单将由我校统一公示,公示期间名单不得更改;若公示名单需调整,将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6. 档案转接: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人事档案转接。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各类纠纷,由考生自行协调解决,若因此导致无法录取或入学,我校不承担相关责任。7. 后续通知:具体的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及实施细则,将由我校另行发布通知。八、学制规定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含休学等情形)。九、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一)学费标准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制内的学费标准统一为每生每年10000元。(二)奖学金设置1.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名额评选,奖励对象为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2. 新生入学奖学金:第一学年面向全体新生评选,覆盖率达100%,其中一等奖学金3000元/生,二等奖学金1000元/生。3. 学业奖学金:每学年按我校规定比例评选,设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6000元/生,二等奖学金3000元/生,三等奖学金2000元/生。4. 专项奖学金:包括优秀毕业生奖学金、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等,每年按学校规定比例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1000元。(三)助学金保障1. 国家助学金:覆盖全体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10个月发放。2. 导师助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按10个月发放,由导师科研经费及学校相关经费保障。3. "三助"岗位津贴:学校设立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津贴标准根据工作量确定,按实际上岗情况发放。十、培养地点及住宿安排我校各二级培养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均在北校区(校本部)开展,校区具体地址为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525号。北校区依山傍水,自然环境优美,教学、科研及实践设施完善。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统一安排住宿,提供高标准研究生宿舍,房型为1-2人间,配备空调、洗衣机、独立卫生间及淋浴设施,功能齐全先进,为研究生学习生活提供良好保障。十一、毕业与学位授予各专业将依据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及相关规定,制定本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研究生需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理论学习、专业实践、学位论文等全部培养环节,修满规定学分且毕业论文答辩通过后,方可准予毕业,学校将为其颁发毕业证书并授予相应硕士学位。十二、违规处理办法1. 违规追责依据: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凡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破坏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2. 具体处理措施:对违规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者开除学籍;对违规在职考生,通知其所在单位并由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违规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 诚信档案记录:我校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十三、其他重要说明1. 辅导培训声明:我校从未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培训班。有关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初复试参考书目、自命题考试大纲及各二级培养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均通过学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网站发布,考生可自行查询;具体报考事宜可直接咨询相应二级培养单位。2. 章程效力说明:本章程内容若存在未尽事宜,或与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冲突,均以《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上级最新文件为准。十四、联系方式单位代码:10453单位名称:泰山学院联系部门:泰山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通讯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525号2025-11-12 16: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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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细则依据《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华中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方案》及《关于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为有序推进我院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明确各环节要求,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申请对象及核心条件本次硕博连读选拔面向我院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人需为二年级或三年级在读学生,并同时满足以下各项要求:(一)基本政治与品行要求1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立志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二)学业与学术潜质要求2 课程学习表现优异,专业基础知识牢固,对学术研究抱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与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在能力。3 申请硕博连读的专业方向,需与硕士阶段所在一级学科一致,或为相近学科领域。(三)课程成绩标准4 已按硕士培养方案完成全部规定课程学习,成绩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一是课程平均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且单科成绩均不低于75分,无重修、补考记录;二是课程平均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硕士研究生中排名前30%。(四)外语能力要求5 需具备以下外语水平证明之一: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雅思考试成绩5.5分及以上;托福考试成绩75分及以上;“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国(境)外高等教育学历;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应语种高级班结业证书(有效期2年内)。第一外语为非英语语种的,参照上述英语标准执行。(五)科研成果与特殊说明6 科研创新能力突出,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学院认定的重点核心及以上级别国内外高水平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对于科研成果特别优秀的申请人,可由个人提出申请,经硕士导师同意、考核小组审核通过后,适当放宽第4条课程成绩与第5条外语水平的要求。(六)其他必备条件7 需提供所申请学科领域内2位正高职称专家出具的推荐信。8 定向、委培类研究生(仅限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其申请硕博连读的证明材料。9 入选“华博计划”等专项人才培养项目的学生,其硕博连读工作按照相关项目文件规定或协议条款执行。二、选拔工作实施流程(一)个人申报及材料提交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硕士研究生,需结合学校当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及相关通知,完成以下申报工作:1 填写《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审批表》,该表格需经硕士阶段导师及拟接收的博士生导师签署明确意见。2 准备“一、申请对象及核心条件”中第4至第9条所对应的支撑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有效。3 所有申报材料需在11月7日下午17:00前,提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603室),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第4至第7条为必备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1)课程学习证明:提交硕士阶段完整课程成绩单原件,且成绩单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2)外语水平证明:提交符合要求的外语水平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3)科研能力证明:提交申请截止日前已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如论文首页、专利证书等的复印件;(4)专家推荐信:提交2位正高职称专家亲笔签名的推荐信原件。第8条与第9条对应的材料,由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准备并提交原件。(二)选拔考核组织与实施本次选拔考核采用“资格审核+面试考核”的组合方式,具体流程与要求如下:1 考核小组组建:选拔考核工作由专门的考核小组负责,小组成员以博士生导师为主,共计5至7名教师组成。2 资格审核环节:在考核小组的指导下,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对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方可进入后续面试考核环节。3 面试考核环节:面试考核中,申请人需先就个人硕士阶段的学业情况、科研经历及成果、未来研究规划等内容进行汇报;随后考核小组围绕汇报内容及专业知识等方面进行提问,全面考察申请人的综合能力。面试的具体时间与地点,将另行通知申请人。(三)选拔结果确定与后续安排1 结果评定标准:面试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的申请人,将被判定为考核不合格,不予推荐参加硕博连读。2 结果公示上报:经学院资格审核与面试考核合格的候选人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将在学院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3 拟录取备案流程:研究生院对各学院上报的合格名单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提出拟录取名单,报请学校主管校领导批准。4 报名录取手续: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需按照学校招生办公室的通知要求,完成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网上报名、缴费等相关手续。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综合考核已在本次选拔阶段完成,无需再参加当年度“普通招考”博士招生的综合考核环节。具体的报名时间及录取要求,以学校招生办公室的正式通知为准。三、补充说明事项1 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备完整培养一届及以上博士生的经历。2 博士生导师接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必须确保当年拥有相应的博士招生指标,且所接收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占用其当年的博士招生指标。3 若博士生导师已指导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中存在严重延迟毕业问题,该导师当年不得再招收新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只有培养成效突出的导师,方可继续参与硕博连读研究生招收工作。4 已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在正式办理博士入学手续前,如出现违反校纪校规、未按要求完成硕士培养方案规定环节、本人自愿申请放弃硕博连读资格,或经培养单位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等情况,经相关审核程序后,将取消其硕博连读资格,该名额由学院统一统筹分配。5 本细则未尽事宜,以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为准。2025-11-13 15: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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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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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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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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