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MPA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
注:所谓“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大都是学术型专业)是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一、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MPA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报考MPA,即公共管理硕士(代码125200)专业的考生考试方式为“管理类联考”。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三、报名
MPA每年招生1次。一般为当年10月中旬先在网上报名。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公网网址)或http://yz.chsi.cn(教育网址)。
四、初试
初试一般在当年12月底,与全国研究生考试同时进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科目设置两个单元: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英语(100分)。
五、复试、调剂
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一般在3月中旬至4月中旬期间进行。
1.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属于二区,复试分数线参照国家线二区线。
2.我校调剂信息将于国家线确定后公布于研究生院网站或者中国研招网上,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3.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登录云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复试通知书,并按规定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参加复试(具体要求见考生复试通知书)。学校对报考资格的复审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4.我校将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为1:1.2-1:1.5)复试,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5.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
6.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7.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合格者,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情况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一般为30%至50%。
六、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综合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2.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3.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4.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学费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规定,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我校MPA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6000元/年,学制3年,总计48000元。
九、授课方式
我校MPA研究生采用周末授课或每年集中时段学习等形式授课,参加周末班学习还是参加集中班学习,由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
十、其他
1.考生因报考MPA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2.我校不指定参考书目,笔试考试大纲请考生自己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相关内容。面试主要以国家重大时事政策为主。
3.若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按照规定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云南大学MPA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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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信息确认与相关事宜指南亲爱的2025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们:恭喜你们即将踏入合肥大学开启新的学术征程!现将有关确认通讯地址、人事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转接、户籍迁移等重要事宜通知如下,望各位考生仔细阅读并按要求完成相关操作。一、人事档案相关事宜2025年5月12日至15日,所有拟录取考生需凭借准考证号以及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登录后请尽快更改密码)登录合肥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网址:https://hfuu.molstone.cn/)。在“考生录取”页面,考生们要认真填写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以及档案所在单位信息。填写时务必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便录取通知书能够准确无误地送达。若因地址填写不详导致信件投递错误,相关后果将由考生自行承担。所有信息填写的截止时间为5月15日下午4点。待录取通知书发放时,调档函也会一并寄出。考生需凭借调档函前往档案所在单位办理人事档案的调取手续,并将档案寄送至我校。档案邮寄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锦绣大道99号合肥大学学生处档案室,联系人是龚老师,邮编为230601,联系电话为0551-62158040。特别提醒各位考生,人事档案必须由档案所在单位通过邮政机要或EMS方式寄出。若未按照要求寄送档案,一旦档案丢失,学校将不承担责任。在填写信息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1.个人通讯地址必须是邮政EMS可投递送达的详细地址,例如:省 市(县、区) 街道(路、小区) 单位(部门、办公室) 或 门牌号(楼、单元、房号);或者 省 市(县、区) 乡(镇、村) 门牌(院)号。2.手机号码填写后,在开学报到前不得更改。3.档案所在单位应填写考生目前档案存放处的名称,如:大学、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等。二、党组织关系转接对于党组织关系在安徽省内的新生,建议联系原学校或单位的组织部门人员,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直接进行转接。转接时,目的地党组织应填写为就读二级学院党委,例如:中共合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在此情况下,无需携带纸质介绍信。若党组织关系在安徽省外的新生,则需要携带纸质介绍信进行组织关系转入。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处应填写“中共合肥大学委员会”,去向填写就读二级学院党委,并携带加盖党组织公章的党员信息采集表。三、团组织关系转接新生中共青团员在确定录取后,可在原团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办理线下转出手续。入学报到后,通过“网上共青团·智慧团建”系统发起团组织关系转入申请。在系统中,转入组织应选择“团安徽省委”→“合肥大学团委”→“XX学院团委”→“2025级研究生XX班团支部”,由学院团委负责老师审核后完成转入流程。另外,团员档案建议与学生个人档案一起寄到学校,以便统一管理。四、户籍迁移新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以下是相关材料及注意事项,供参考(具体要求以每年保卫处9月份下发的通知为准):1.对于原户口所在地为安徽省外的新生,需凭本人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户口迁移证原件,并在入学时携带以下材料:本人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注意事项:*户口迁移证中迁往地址应填写为: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合肥学院。*户口迁移证打印字迹需清楚,内容真实完整,并加盖“户口专用章”。*户口迁移证上“出生地”和“籍贯”栏内地址填写须详细到“市(县)”,例如“河南省郑州市”“苏州市吴中区”等。2.原户口所在地为安徽省内的新生,入学时需携带以下材料: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居民户口簿首页以及本人页复印件一份(居民户口簿原件交由学校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完毕后归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原户口所在地为本校学生集体户或安徽省内各高校集体户的新生,入学时需携带以下材料:本人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转户学生需填写自愿转户申请,具体申请格式可到行政办公楼206室咨询。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各位新生顺利完成相关手续,如有疑问,可随时联系相关部门。再次祝贺大家成为合肥大学的一员,期待在校园里与你们相见!2025-08-22 11:2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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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报考点(4228)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2025 年 10 月 1 日 武汉工程大学报考点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以下简称 “研考”)初试工作即将启动,我校作为湖北省研考报考点之一,报考点代码为 4228。根据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湖北省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报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供考生参考。一、研考报考基本要求报名参加 2026 年研考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两项核心条件:符合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报考要求(该规定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即 “研招网”);遵守所报考招生单位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具体规定。二、报考点接收考生范畴(一)4228 报考点可接收的考生类型武汉市内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类型应届毕业生)、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以及户口落在武汉或在武汉工作的往届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且报考院校为武汉工程大学(招生代码:10490)的考生;武汉工程大学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报考的招生单位未在武汉设立报考点的考生;所有报考武汉工程大学(招生代码:10490)设计学、设计、工业设计工程等专业,且初试科目包含 910 专业设计 A(3 小时)、912 专业设计 B(3 小时)、913 设计基础(3 小时)的考生,必须选择武汉工程大学报考点(4228)。(二)报考注意事项往届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通常需选择户口所在地的报考点完成报名。若选择我校报考点进行网上确认,需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1.拥有武汉市户口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户口本原件;2.非武汉市户口的考生,需提供武汉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居住证原件(含电子证件或卡片证件,申领凭证、电子记录无效),或武汉市工作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缴费凭证(网上确认时考生需处于在职状态,社保不得停缴);3.报考武汉工程大学(10490)设计学、设计、工业设计工程专业的考生,无需提供上述户口或社保材料。4.武汉工程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若报考的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如自命题需使用画板、硫酸纸、A3 及以上尺寸纸张,或初试科目时长超 3 小时),需先咨询所报招生单位,再按招生单位要求选择报考点。5.考生需仔细核对我校报考点的接收范围,确保自身条件符合要求。若不符合接收范围,网上确认将无法通过,报名失效且无法参加考试。三、网上报名流程(一)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3 日,每日 9:00—22:00;正式网上报名: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27 日,每日 9:00—22:00;已完成预报名的考生,报名信息自动生效,无需在正式报名阶段重复报名。(二)报名方式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仔细阅读报考须知,依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选报考点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跟随系统提示完成报名操作。报名完成后,建议关注研招网微信公众号 “研招网”,以便及时接收研考相关通知。(三)报名注意要点1.关键信息填写规范:(1)出生日期填写需与身份证号码上的对应信息完全一致,不得出现偏差;(2)通信地址需填写准确且详细,联系电话在报名至录取阶段需保持畅通,避免因联系方式问题导致报考点无法联系或录取通知书无法送达;(3)需准确理解 “考生来源” 的定义,按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其中自考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考生需选择 “其他”;(4)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专项计划、优录政策等关键信息,提交生成报名号后不可修改,需仔细核对后再提交。2.学历(学籍)校验:报名系统会自动校验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查看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 / 报名期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校验的考生,需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核验;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确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3.校验码使用:强军计划、援藏计划考生网上报名时需提供校验码,无校验码无法选择对应考试方式,且不同考试方式的校验码不可混用。其中,强军计划校验码由有接收资格的招生单位发放,援藏计划校验码由西藏教育考试院发放;报考此类计划的考生,需选择对应专项计划的考试方式及招生单位招生简章中的专项计划招生专业。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名:考生需通过研招网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提交申请,经湖北省教育厅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该平台开放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9 日 9:00—10 月 24 日 22:00,湖北籍生源的报考对象、申请材料、资格审核等细节将另行通知。5.报名信息核对:填写完所有信息后,需反复核对确保无误再提交,报名结束后信息一律不可修改。报名信息将作为录取信息使用,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需与有效身份证完全一致(身份证信息变更的考生,需按最新身份证信息报名);因信息误填、错填或虚假填报导致无法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账号与报名信息管理:一个身份证号仅能注册一个研招网账号,每个账号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除考试方式、报考单位、报考点外的其他信息;若关键信息填写错误或已缴费后需修改,无需重新注册,可先取消错误报名信息,再用当前账号新增报名信息(已取消的信息无效,重新报名并缴费的信息有效)。7.报名时间把控:需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及缴费,10 月 27 日 22:00 后不再开放补报、补缴费通道,也无法修改报名信息。建议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影响报名。8.特殊需求沟通:残疾考生如需考点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需在报名阶段主动与我校报考点、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沟通,按要求提交便利申请,以便提前安排。9.诚信要求:考生需如实填写本人奖惩情况,尤其是在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研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到的处罚;弄虚作假者将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网报结束后,考试管理部门会通过大数据比对异地报名考生的户口、居住证、社保凭证等材料,提供虚假材料者网上确认一律不通过。10.特别提醒:考试违纪或作弊的考生,将被取消单科或全科成绩,情节严重者暂停 1—3 年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资格;在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 / 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 3—7 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四、网上缴费相关规定(一)缴费时间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时段与报名时段一致,即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3 日、10 月 16 日至 27 日,每日 9:00—22:00 可进行缴费操作。提交报名信息后,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系统提示完成缴费,逾期无法补缴;建议避开缴费截止前几小时,避免网络问题导致缴费失败。完成缴费后,还需按要求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二)缴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 号)及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 号文件规定,缴费标准如下:考三门科目的考生,缴费 130 元;考四门科目的考生,缴费 190 元;推荐免试生,缴费 190 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审计硕士,缴费 160 元。(三)退费说明1.若考生取消原有报名后重新报名并缴费成功,或因网上支付操作失误、网络故障等导致同一报名号重复缴费,在网上报名截止后,研招网系统会自动将多余费用按原支付路径返还给考生;2.因个人原因或不符合报考条件放弃报名的考生,需在 2025 年 10 月 27 日 22:00 前登录网报系统取消本人报名信息,报名考试费将由系统按原路径自动返还;3.网上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报名考试费由系统按原路径自动返还;网上确认通过但未参加初试的考生,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4.需退费的考生,请勿注销网上缴费账户,否则无法按原路径完成退费。五、网上确认操作要求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需及时登录研招网查看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明确确认流程、材料上传要求等,按公告准备相关材料。网上确认期间(具体时间以我校报考点公告为准),需尽早登录研招网完成确认操作,逾期无法上传或补充材料。(一)网上确认核心要求需上传的材料清单:(1)本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背景为蓝色或白色单一色调,具体以报考点要求为准,用于准考证及录取环节),以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正面的照片。拍摄要求: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照片需真实反映近期相貌,不得用 PS 等软件修改,不得处理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不得使用翻拍照片或日常生活照片,且不得与手持身份证照片重复;(2)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按以下情况上传材料:应届本科毕业生: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期间更改姓名 / 身份证号的,需额外上传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变更证明或含曾用名的户口本个人页;自考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自考成绩证明(考籍在湖北且选择湖北报考点的考生,可前往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大厅 ——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47 号,咨询电话:027-68880351、027-68880352—— 现场打印并盖章成绩证明);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证明;境外高校未毕业本科生(2026 年研究生入学前可毕业):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证明;境外高校 2025 年毕业生(未办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提供就读学校的毕业证书;往届毕业生:2001 年及以后毕业的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 年以前毕业的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考生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后更改姓名 / 身份证号的,需额外上传公安部门身份变更证明或含曾用名的户口本个人页;(3)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的,需上传就读学校的学生证或在校就读证明;(4)往届生、自考 / 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境外高校未毕业本科生,在户口所在地报名的需上传户口本户主页及个人页(集体户口仅需个人单页);在异地报名的往届生,需上传报考点当地公安部门的有效居住证原件(含电子证件 / 卡片证件,申领凭证无效),或当地工作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缴费凭证(可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或鄂汇办 APP 查询打印),且网上确认时需处于在职状态、社保不得停缴;(5)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的考生,需上传《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内页图片;《退出现役证》遗失的,可上传军人档案中退役登记表的复印件(需档案保管单位盖章);入伍时间在大学入学前的,还需提供参军保留学籍 / 入学资格的证明;专科入伍退役后取得本科学历报考的,需额外上传专科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6)在读研究生报考的,需上传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诚信承诺书签署:考生需仔细阅读网上确认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通过研招网完成网上确认即视为签署承诺书。报名信息唯一性: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网上报名信息,需按教育部规定核对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完成确认。禁考期核查:往年研考作弊被停考且仍在禁考期的考生,不得报考;违反此规定的,报名及网上确认均无效。材料审核跟进:上传材料后,需在网上确认期间及时查看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需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材料,未按时补充的报名无效。后续信息关注:网上确认成功后,考生需定期查阅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我校报考点、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及研招网,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配合相关工作。(二)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少数信息存疑的考生(如学历、身份信息),我校报考点可能通知其到现场审核,仅现场审核通过后,网上确认才算有效;2.因考生自身原因(如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材料不符合要求)导致网上确认审核不通过的,报名信息无效;网上确认通过后,招生单位复核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仍可拒绝其报考;3.考生需预留充足时间处理资格审核及材料修改,按我校报考点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仅完成报名和缴费但未完成网上确认的,报名无效;4.需妥善保管居民身份证,提前准备好符合要求的手持身份证照片;网上确认期间身份证遗失且无备用照片的,可办理临时身份证并上传手持临时身份证的照片;网上确认结束前仍未上传相关材料的,无法通过确认,报名无效。所有考生考试时需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刷证入场,无有效身份证者不得进场。六、准考证打印说明考生可在 2026 年研考初试前 10 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要求:使用 A4 纸张,准考证正反面均不得涂改。特别提醒:准考证是成绩查询、复试、录取等环节的关键凭证,需及时下载并保存电子文档;12 月 21 日教育部网报系统关闭后,将无法再打印准考证,务必妥善保管。七、2026 年研考初试安排2026 年研考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初试形式均为笔试,具体科目安排如下: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外国语;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 月 21 日下午 14:00 起: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非规定日期举行的考试,成绩一律不予承认。具体考试科目及相关要求,由我校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另行公布。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若有疑问,可登录研招网查询,也可直接联系报考招生单位或我校报考点;招生单位的联系方式,可在研招网公布的各单位网报公告及招生简章中查询。武汉工程大学报考点2025 年 10 月 1 日2025-10-22 09: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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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为规范有序推进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6 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招生工作,依据上级部门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及《湘潭大学 2026 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简章》要求,现将我院该年度推免生招收工作的具体安排明确如下:一、组织管理架构为保障推免招生工作规范、高效开展,学院设立三级工作小组,具体职责分工如下: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1)人员构成: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为学院书记与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成员包含各学位点负责人及导师代表。(2)核心职责:统筹负责学院推免生复试组织、录取决策、流程把控等全环节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符合上级及学校要求。2.学科专业推免复试小组(1)设立依据:结合学院招生专业设置,分别成立公共管理学(120400)、信息资源管理(120500)、图书情报(125500)三个专业推免复试小组。(2)核心职责:具体执行对应学科专业的推免复试工作,包括制定复试细则、组织面试考核、评定复试成绩等。3.学院推免复试录取监督小组(1)人员构成:组长为易臣何,成员包括李玲利、郑帅、萧萧马鸣。(2)核心职责:对推免复试全流程进行监督检查,涵盖复试环节规范性、评分公正性等;同时受理考生提出的举报、投诉事宜,保障考生合法权益。二、申请基本条件申请我院推免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政治思想与品德要求: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道德品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秉持诚实守信原则,严格恪守学术规范。2.学业与能力要求:为 2026 届本科毕业生,且已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具备较强的专业创新意识与创新实践能力。3.身心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确保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任务。三、招生类型、专业设置及奖助政策(一)硕士推免生招生专业学院 2026 年硕士推免生招生涵盖 3 个专业,各专业研究方向如下:1.公共管理学(专业代码:120400):下设 5 个研究方向,分别为 01 行政管理、02 公共政策、03 社会保障、04 应急管理、05 数字公共治理。2.信息资源管理(专业代码:120500):下设 6 个研究方向,分别为 01 图书馆学、02 情报学、03 档案学、04 出版管理、05 公共文化管理、06 健康信息学。3.图书情报(专业代码:125500):不区分研究方向(代码:00)。(二)招生人数说明我院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上一年度招生计划总量的 50%;2026 年各专业具体拟招收推免生人数,需以学校正式公布的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三)奖助政策依据推免生入学后的学业奖学金、助学金评定与发放,均严格按照《湘潭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湘潭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文件编号:湘大研发〔2025〕5 号)的规定执行。四、申请流程根据是否参与预报名,申请流程分为两类,具体操作要求如下:(一)参与预报名的考生1.预报名阶段(9 月 2 日 —9 月 15 日)(1)系统注册与信息填报:申请人登录 “湘潭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选择 “全国优秀大学生推免生预报名” 项目完成注册;注册成功后生成的报名号需妥善保存,后续凭报名号与密码登录系统,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按提示上传个人照片及相关申请材料。(2)信息对接:报名考生需加入我院 2026 年推免生专属 QQ 群(群号:1061833060),同时保持个人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接收学院初审结果、复试安排等通知。(3)初审与复试:学院将对预报名考生的信息及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复试名单并组织复试。2.正式确认阶段(9 月 22 日 9:00 起)(1)系统操作:通过预报名审核并被学院初步接收的推免生,需登录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正式报名及缴费 —— 未按时缴费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2)志愿填报要求:需严格按照预报名阶段拟定的招收专业填报志愿,未按此要求填报的,视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3)通知接收与确认: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发送复试通知、拟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接收与确认操作,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二)未参与预报名的考生1.报名阶段(9 月 22 日 9:00 起)(1)系统登录:考生直接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 发起报名,学院将根据各专业推免指标剩余情况,决定是否发送复试通知及组织复试,具体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2)信息填报截止:申请人需在 10 月 20 日前完成 “推免服务系统” 注册,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资格),并选定报考学院与专业。2.审核与复试通知(1)审核流程:申请人名单需经学院与研究生院双重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发送复试通知。(2)确认与对接: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需及时登录系统确认,并第一时间与学院研招办公室联系,了解复试具体要求。3.材料提交要求未预报名考生需在复试阶段提交以下材料(预报名考生已在 “报考系统” 提交,无需重复提交),且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需于 9 月 23 日上午 12:00 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1626159025@qq.com):(1)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2)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可提供大学英语四级 / 六级成绩单、托福 / 雅思成绩报告等);(3)《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1 份;(4)学术成果与荣誉证明(如发表论文复印件、发明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论文需附刊物封面及正文首页;无相关材料可不提供);(5)其他体现个人能力的材料(如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无相关材料可不提供);(6)《湘潭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可从 “报考系统” 导出,需本人亲笔签名后上传;未预报名考生无需提交此表)。五、复试与录取规则(一)复试安排1.复试形式与记录:复试主要采用线上面试方式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确保流程可追溯、结果可核查。2.复试批次:学院视考生报名情况及工作进度分批次组织复试,其中第一批复试初步定于 9 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二)复试内容与成绩1.考查重点:全面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知识储备、对学科领域的认知、科研创新潜力、学科知识综合应用能力等。2.成绩标准: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合格分数线设定为 60 分;复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进入录取环节。(三)录取流程1.待录取名单确定:复试结束后,学院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及综合表现进行审核,确定待录取名单。2.名单公示:待录取名单在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3.待录取通知确认:学校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待录取考生发送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未按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六、其他注意事项1.监督保障:我院推免招生工作接受校纪委、研究生院及学院推免复试录取监督小组的全面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2.已录取考生要求:(1)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2)推免生需在入学报到当年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若未能按时取得,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3.材料真实性:申请人需确保报名信息及申请材料真实、准确;一旦发现虚假信息或伪造材料,立即取消拟录取资格。4.名单公示:学校在 “湘潭大学研究生院” 官网公示全校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自然日;考生对公示名单有疑问的,可通过电话或邮箱联系咨询。5.体检要求:(1)体检机构:考生确认拟录取后,需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及以上资质医院或湘潭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2)报告提交:按要求将有效体检报告邮寄至我院研究生办公室,未按时提交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3)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及《残疾人教育条例》执行。6.联系方式:(1)咨询电话:学硕招生咨询 0731-58293334;专硕招生咨询 0731-58292642;(2)监督电话:校纪委 0731-58292015;校研招办 0731-58292051;学院监督小组 0731-58293334。欢迎全国各地具备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 2026 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5 年 9 月 12 日2025-09-26 10: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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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接收实施办法依据教育部及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扎实推进我院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接收工作,确保流程规范、选拔公正,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基本准则与工作要求(一)基本准则1.秉持全面考察原则。充分凸显复试环节的重要作用,强化对考生的全方位考察与综合研判。既要关注考生的学业知识掌握情况,也要深入考察其专业能力素质与科研创新潜力;既要参考考生的考试成绩,也要结合其本科阶段的一贯表现综合评估。2.坚持科学选拔标准。严格规范复试考核指标,遵循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保障招生质量;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着重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的考核。3.恪守公平公正底线。严格执行研究生招生政策、规定及纪律,规范复试组织管理流程,做到考核方案科学设计、招生政策全程透明、选拔程序公平公正、录取结果及时公开,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性与严肃性。4.践行以人为本理念。增强招生服务意识,切实尊重考生意愿,保障考生合法权益,为考生提供清晰、便捷的咨询与指导服务,确保推免接收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二)工作要求1.推免接收工作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提升研究生招生质量的关键举措,学院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要求,制定科学、明确的接收标准与工作流程,严守招生纪律,按学校规定执行信息公示制度,确保接收过程合规有序。2.推免接收工作需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将 “以德为先” 作为核心导向,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对思想政治素质不合格、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3.在对考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与科研能力进行综合测评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其科研创新潜质、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及综合素质的深度考核,确保选拔出具备潜力的优秀人才。二、推免生接收条件1.申请人须取得其本科就读院校的推免生资格,且使用该校的推荐免试名额,推荐手续需完整规范,申请材料需齐全有效。推免生资格最终以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备案的信息为依据,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 “推免服务系统” 备案的考生,其推免资格无效。2.具备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与集体主义精神,坚定拥护社会主义道路,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积极适应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要求。3.诚实守信,学风严谨,本科阶段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4.品行表现优良,本科阶段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未受到过任何形式的处分。5.本科阶段专业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排名均需处于本专业前列,且具备较高的外语水平(非外语类专业考生需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6.学院接受跨学科申请的考生,跨学科考生与非跨学科考生的复试考核要求一致,无额外限制条件。三、申请流程、复试方式、准备事项及考核内容(一)申请流程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后(该系统预计于 9 月下旬开放,具体开通时间需以教育部正式通知为准),已获取推免资格的申请人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账号注册操作,并填报相应的专业志愿。(二)复试方式复试采用综合考核的形式开展,学院将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前分批次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并完成复试考核及待录取确认工作。复试考核方式将结合申请者的学习所在地实际情况,灵活选择线下或线上形式。具体的复试时间、流程及要求,将在学院发送复试通知后逐步告知考生。(三)复试资格审查1. 考生提交材料复试前,考生需向学院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用于复试资格审核,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1)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 1 份复印件(需包含身份证正反两面);(2)学籍证明材料: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 1 份复印件,同时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 份;(3)本科前三学年的成绩单原件 1 份,成绩单需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的公章;(4)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 1 份复印件,若有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雅思、托福成绩等),也可一并提交;(5)《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政审表》1 份,该表格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部门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6)综合能力与学业表现证明材料:包括本科阶段一贯学业表现信息简表,以及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相关材料(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著作、参与的科研项目证明、原创性研究成果材料等);(7)《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 1 份,考生需自行打印承诺书,仔细阅读并确认内容后,亲笔手写签名;(8)学院根据复试工作需要,要求考生补充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按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查。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且在复试过程中遵守诚信原则。若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无论何时查实,均将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 学历学位,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该考生将被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相关信息将上报至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考生需在各专业规定的复试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参加复试。若未按时参加复试,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2. 学院审查流程复试资格审查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且需在复试正式开始前完成(至少提前 1 天)。除审查上述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外,还需核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包括毕业年限、本科毕业专业、学术要求等)。仅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若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学院将退回材料并告知需补充的内容,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提交;若资格审查不合格,将直接取消其复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负。在复试过程中,学院需再次审核考生的证件材料,核实考生身份;学科复试小组工作人员需加强对考生身份的核验力度,严防出现复试替考或作弊等违规行为。(四)复试内容复试内容主要涵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素质与能力、综合素质与能力、外语听说能力、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学院将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针对性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推免生复试重点考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能力,以及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推免生复试重点考核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始终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与培养工作的核心标准,坚定树立 “考试招生亦是育人” 的理念,着力选拔能成为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与可靠接班人的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是保障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学院在组织考生复试时,需安排思想政治工作干部、研究生导师与考生进行面谈,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意识、遵纪守法情况等,该考核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考生将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本科就读院校函调其人事档案及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学院党组织将对考生的政治思想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必要时将派专人前往考生所在单位了解实际情况。审查过程中,需着重将 “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 作为人才选拔的重要标准,并关注推免生本科阶段的综合一贯表现。2.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内容包括考生本科阶段专业学习情况(结合成绩单、科研经历、获奖情况等);全面评估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与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与创新精神。若考生需展示科研成果或实践项目经历,需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考核方式为面试,该部分满分 100 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3.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内容涵盖考生的治学态度、研究生阶段培养潜力;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经历、科研活动、社会实践经历(如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意识(遵纪守法情况)、团队协作能力与心理健康状态;人文素养;言行举止、表达能力与礼仪规范等。考核方式为面试,该部分满分 100 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 外语听说能力主要测试考生外语实际听说应用能力,考核流程一般为:考生用外语进行 2 分钟左右的自我陈述,随后回答评委提出的 2-3 个外语问题。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将与综合面试同步进行。考核方式为面试,该部分满分 100 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5. 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由广西民族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与学院联合组织,采用网络测试形式开展,测试时长约 20 分钟。测试结果仅作为复试参考依据,不对外公布,也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平台完成心理健康测试,未完成测试的考生,将无法参与后续其他环节的复试。6. 体检拟录取考生需在入学前参加由学校校医院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执行。若体检不合格,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四、成绩核算与录取接收规则(一)成绩核算方式复试总成绩的具体核算公式为:复试总成绩 = 专业素质和能力成绩 ×30% + 外语听说能力成绩 ×20% + 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 ×50%(二)录取规则针对同一批次的考生,学院将按照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或研究方向,依据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若考生复试总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较高的考生。所有考生仅能在其参加复试的专业内录取,不得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院各学科(专业)的拟录取人数需严格控制在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指标范围内,严禁超出指标录取。(三)不予录取的情形考生若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学院将不予录取: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2.复试任一环节(包括专业素质与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未达到 60 分(满分 100 分);3.体检结果不符合相关标准,判定为不合格;4.不符合推免生报考条件,或存在其他违反推免生报考、录取及入学相关规定的行为;5.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6.拟录取信息未按规定进行公示。(四)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形考生主动申请放弃录取资格;1.推免生在 2026 年 9 月 1 日前(即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其录取资格自动失效;2.已被学院确定接收的推免生,若在本科最后一学年的学习过程中出现学术不端行为,或受到本科就读高校的处分,其录取资格将被取消;3.新生需按规定时间报到,若无法按时报到且无正当理由及相关证明,无故逾期 2 周仍未报到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五)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的处理1.主动放弃: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可通过提交书面申请的方式,声明放弃拟录取资格;2.视为放弃: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若未按学院规定完成待录取确认等手续,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3.无论考生以何种形式失去拟录取资格,均不可申请恢复该资格。若出现资格空缺,复试小组可从该复试学科(专业)的复试合格考生中,按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录取。(六)录取接收流程1.复试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据本办法及学院推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按照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向学校推荐拟接收名单;2.学院将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中,向拟接收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接受该通知,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3.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将汇总各学院的拟接收名单,进行初步审核后,按学校相关程序审议并上报上级部门。(七)资格复核1.学校将于录取通知书发放前,对已同意接收且完成正式报名手续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核,仅通过复核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通知书;未通过复核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复核内容包括:2.考生是否已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学分及各培养环节,且能确保在学校新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3.考生本科最后一学年是否未受到任何形式的处分。(八)保留入学资格1.拟录取考生若因特殊情况(如疾病治疗、创业实践等)无法按时入学,可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审批同意后,入学资格可保留 1 年。保留期满后,考生需填写《保留资格返回申请表》,申请恢复入学。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其名额占用当年的招生计划。2.拟录取考生需在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向学院提出保留入学资格的申请,并由学院报学校研招办审核。(九)入学复查1.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所有新生开展全面复查。复查内容包括全口径照片复查、证件复查、档案复查、资格复查、户籍复查,以及抽样性的专业能力复试复查(含复试过程中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2.若复查发现考生存在不合格情形(如学籍学历信息与复试提交材料不一致,或在材料递交、复试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五、信息公开与公示(一)学校层面信息公开公示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及教育部门的规定,对推免接收工作各环节的信息进行公开与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公示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推免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二)学院层面信息公开公示1.复试录取办法公开:学院需在本学院官方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开推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2.复试考生名单公开:学院需在官方网站公布所有参加推免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本科院校、报考专业等关键信息;3.复试成绩公布:复试结束后,学院需及时在官方网站公布考生的复试成绩,确保成绩信息透明可查;4.拟录取公示:学院拟录取名单需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由领导小组组长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学校研究生院。学校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学院需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日。拟录取考生需经公示且上报教育部录检合格后,方可确定为正式录取;5.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学院需在官方网站公布推免接收工作的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负责部门、电子信箱、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并确保渠道畅通,对考生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切实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6.其他需公开信息:学院需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推免接收工作中其他应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学院所有公开的信息,需在公布前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备案,经备案通过后方可发布。六、纪律要求研究生招生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范畴,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关键组成部分,考生需严格遵守以下纪律:1.确保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真实、完整、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行为;2.秉持诚信原则参加复试,严格遵守复试考场纪律,不出现替考、作弊、传递答案等违规违纪行为;3.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不隐瞒重要信息(如处分记录、学术不端行为等)。4.若考生在任何阶段被发现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弄虚作假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复试及录取资格,一经查实,将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 学历学位;触犯法律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同时通报考生本科就读单位(学校);构成犯罪的,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监督与复议(一)监督制度实施学校将组建学校、部院两级研究生复试录取监督小组,监督小组需对推免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与监察,监督检查范围需覆盖复试录取的全流程、各环节,确保工作合规公正。(二)复议制度实施学院需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投诉、申诉及监督渠道,并确保渠道畅通。考生若对学院的复试录取结果存在异议,可先通过学院公布的咨询电话或电子信箱提出申诉;若对申诉结果仍不认可,可向学院纪委投诉;经上述流程后,若考生对学院处理结果仍不满意,可向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办公室投诉,投诉时需提交学院对申诉和投诉的答复材料。需注意的是,考生违规私自进行的录音、录像、录屏内容,不得作为复议材料。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需在复试成绩公布后 3 个工作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并按相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若调查发现申诉问题属实,需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进行最终复议。(三)联系与监督方式学院将严格保护实名申诉、举报者的合法权益,相关联系与监督方式如下: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电话:0771-3260865;电子信箱:mdzgyjs@163.com;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联系电话:0771-4353681;电子信箱:chenxi@gxmzu.edu.cn。八、其他事项1.推免生提交的申请材料需保证真实且准确,若推免生在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情况及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问题,或因违规违纪违法受到处理处分,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2.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严格依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若本办法内容与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文件要求不一致,需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本办法未尽事宜,需按照《广西民族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的规定执行。3.学校及学院将通过研招网信息平台、研究生院官网、学院官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向考生公开或发送相关信息、文件及通知,上述方式送达的信息均视为有效送达。考生需密切关注各类通知,因个人疏忽未及时查看或未按要求操作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本办法由广西民族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2025-09-29 11: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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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考点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圆满收官2025年12月21日至22日,备受瞩望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如期拉开帷幕。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考点,一场精心筹备、严谨组织的考试顺利开展,为众多怀揣梦想的考生搭建起通往学术殿堂的桥梁。一、领导高度重视,全力保障考试顺利进行考试期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校长常进亲临考点现场,实地检查并指导组考工作,对奋战在考务一线的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们表示亲切慰问,为考试的平稳开展注入强大信心。考点主考、副校长杨金龙更是全程坐镇指挥,统筹协调各项考务事宜,确保考试流程有条不紊地推进。二、考生规模庞大,考场设置科学合理今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考点共迎来1200余名考生,他们怀揣着对未来的憧憬,在43个考场中展开激烈角逐。考场分布在学校的西区第三教学楼(A楼、C楼),宽敞明亮的教室为考生们营造了良好的考试环境,助力他们在考场上发挥出最佳水平。三、多举措筑牢考试安全防线为保障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与平稳有序,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考点精心布局,采取了一系列全面且细致的措施。考点配备了先进的智能安检门,实现了考场的实时智能巡检,从源头上杜绝了违规物品进入考场的可能。同时,全校范围内的标准化考场配置全面启用,视频监控系统全方位覆盖,信号屏蔽仪、身份证识别系统及金属探测仪等设备协同运作,构建起一道坚不可摧的安全防线。此外,考点还在考场外贴心地设立了违规物品存放区域,妥善管理考生禁带物品,确保考场秩序井然。四、考前精心筹备,完善考务与应急处置预案考前,学校研究生院联合相关部门多次召开协调会议,反复研讨、精心制定考务和应急处置预案。针对监考员、考务工作人员、志愿者等不同岗位人员,分别开展了针对性的培训,并举行了多部门模拟演练。通过模拟真实场景,提前发现并解决潜在的障碍与问题,不断完善相关方案,为考试的顺利进行筑牢根基。为了让考生们在考试当天能够快速、有序地完成安检,学校还精心制作了安检政策视频与考试提醒,并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短信通知等多种渠道广泛发布,确保每位考生都能提前知晓并做好准备。五、考试当天服务贴心,营造温馨考试氛围考试当天,尽管合肥气温较低,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考点却处处洋溢着温暖与关怀。学校在考场周边精心布置了指引牌和二维码,安排志愿者热情指引,通过现场广播及时发布重要信息,为考生提供全方位的引导服务。对于无法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考生,学校专门设置了特殊情况通道,确保考生入场安检高效流畅,秩序井然。同时,学校在西区学生食堂设置了考生就餐点和休息区,为考生提供热水姜茶等贴心服务,驱散冬日的寒意;在考场楼内安排医务人员全程值守,随时应对突发状况;增加校车班次,方便本校考生和监考人员按时到达考点,全方位为考生提供便利。六、多部门协同作战,提供全方位温暖服务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人才的重要途径,责任重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考点高度重视,多部门统筹协调,组织近百名教职工和70余名学生志愿者积极参与考务组织、后勤、安保等工作。他们各司其职,又紧密配合,从考场布置到考务管理,从后勤保障到应急处置,每一个环节都精心安排,为考生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温暖服务,让考生们在寒冷的冬日感受到学校的关怀与温暖,全力保障了考试的顺利进行。此次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考点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仅是一场严谨的学术选拔,更是一次温暖人心的服务实践。学校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考生们营造了一个公平、公正、温馨的考试环境,为国家选拔优秀人才贡献了力量。2025-08-21 11: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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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云南师范大学考点考生应试须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4年12月21-22日进行,本次考试属国家教育考试,请参加考试的各位考生坚守“诚信守法光荣、违规舞弊可耻”的理念,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知法、守法,诚信考试,拒绝作弊。为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现将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考点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考试准备提醒(一)提前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注意《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请考生认真阅读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有关说明及考试须知。(二)提前打印《考生承诺书》考生请下载《考生承诺书》(附件1)并打印签字,于首场考试时交予监考员。(三)提前查询考场座位号请考生关注“云南省招考频道”(https://www.ynzs.cn)官网及微信公众号(www-ynzk-cn),2024年12月18日通过上述渠道查询本人考场、座位等考场安排信息。具体查询方法见附件2。(四)考前熟悉考点线路考生可根据《准考证》上的考点信息提前做好交通、食宿、安全等方面准备,建议提前一天熟悉考点所在具体位置及周边环境和路线,密切关注考试当天天气和交通情况,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出行方式,以保证顺利应考。为方便考生熟悉我校考点情况,12月20日下午14:00,我校将在学校1号门(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向考生公布考场示意图。考前考生不允许进入学校。二、入场安排和要求非我校应届在校考生从指定的通道--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1号门进入;我校应届在校考生从汇学3幢、汇学4幢中间的通道进入;其它校门入口不允许考生进入。考试当天学校校门开放时间为上午7:00。考生进入考区后,在对应楼宇一楼的考场位置表查询本人考场对应的教室。入场后至考试结束之前不允许离开考场。考试期间,各考场教室禁止其他人员入内。考场所在楼栋:汇学楼1幢、3幢、4幢。考试当天进入考点应出示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云南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等材料。因本次考试考生入场实行“智能安检门+人工安检”的“双安检”模式,考生须在开考前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留足进入考点通过安检门、考场人工安检时间。建议考生在考试当天进入考区的时候不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违禁物品,不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如确有带入,应服从考点统一管理,交指定地点集中存放,考试结束后方可取回。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考生须配合入场安全检查和身份验证工作,如果携带有规定以外物品,应按规定放置在指定位置;检查过程中若安检设备报警,要自觉向安检员出示相关物品并再次人物分检。身上装有特殊器械(如医疗器械等)的考生须到体检医院开证明(装有心脏起搏器的考生可不参加安检,但必须详细记录考生情况备查)。特别说明:(1)本考点为考生提供免费的物品寄存服务。由于考生较多,物品存取需要一定时间,建议考生尽量避免携带前述与考试无关的物品。确需寄存的,请提前到达考点考区相应区域办理寄存手续,以免影响考试。提醒考生切勿因寄存物品原因导致无法顺利参考。(2)考点提供物品暂存服务,对于物品可能出现的损坏、丢失等情况,不承担任何责任。提醒考生不携带贵重物品。三、携带物品须知(一)考生可携带2B铅笔、黑色钢笔、黑色碳素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透明文具袋,招生单位在准考证招生单位说明中注明的可携带文具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其它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二)特别提醒:本考点各科目考试不需要、不允许使用计算器。(三)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包括手表在内的各种计时工具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金属制品等物品进入考场。需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认定为考试作弊。(四)考生应注意查看《准考证》上的“报考点说明”和“招生单位说明”。(五)除考试必需的物品外,考生不要携带其它无关物品进入考区,避免因安检或物品存放影响入场。我校考场内不提供物品保管服务,如有遗失概不负责。四、诚信考试提醒考生应认真阅读《云南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场规则》(附件3),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如不遵守相关规定,有违规行为,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处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一律视为作弊,将取消所有科目考试成绩,涉嫌犯罪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追究刑事责任。本次考试将全部在标准化考点进行,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试点考场实时智能巡考,对考试过程中、考场实时智能巡考或考后视频智能分析发现的违纪或作弊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考试期间,教育、网信、工信、公安、市场监管、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将联合打击助考犯罪活动,严厉打击违规作弊行为,为考试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请各位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抵制作弊,共同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五、交通出行建议考生绿色出行。云南师范大学校内不提供停车位,考生车辆禁止入校。另外,学校周边停车位有限,请考生不要自驾车赴考,避免因停车困难、交通拥堵等影响考试。考点可达公交:C85路、Z8、K42、170路(雨花公交枢纽站方向)地铁:1.地铁2号线(大学城南方向)→“环城南路”站(站内换乘,大学城南方向,不须下车)→“联大街”站下车,C口出站→乘坐Z8路公交车“联大街(师大北门)”下车即到。2.地铁1号线(大学城南方向)→“联大街站”C口出站→乘坐Z8路公交车“联大街(师大北门)”下车即到。住宿:学校周边有各类酒店。六、考试期间监督举报联系方式云南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处:0871-65911266(正常工作日 8:30-11:30,14:00-17:00)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871-65910081(12月20日-12月24日, 8:30-11:30,14:00-18:00)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ynnuyzk@163.com七、考场示意平面图考场示意图见附件,考生进入学校后必须按照指定的线路进入和离开考区。附件: 1.考生承诺书 2.考场安排信息查询流程 3.云南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场规则云南师范大学2024年12月18日附件3 云南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场规则.pdf附件2 考场安排信息查询流程.pdf附件1 考生承诺书.pdf2025-09-08 1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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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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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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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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