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体育大学 2025 年体育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体育教育教学)招生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 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改革,结合学校建设世界一流体育大学的目标及体育领域对 “体育专业能力 + 管理决策能力” 复合型人才的需求,特在体育专业学位(体育教育教学方向)博士研究生 “申请 - 考核” 制招生中融入 MBA(工商管理硕士)核心培养理念,强化考生在体育组织管理、体育产业运营、教育项目策划等领域的综合能力考查,不断提高博士招生与培养质量。具体细则如下:
一、工作原则
贯彻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以选拔 “体育专业拔尖 + 管理能力突出” 的复合型人才为核心,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在考查考生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学术成果及专业实践能力的基础上,重点纳入 MBA 核心能力维度,包括战略思维、组织管理、资源整合、数据分析与决策能力,选拔能推动体育教育教学领域高质量发展的拔尖人才。
二、组织机构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博士研究生招生各项工作,对融合 MBA 理念的招生标准、考核维度进行审定。
学院成立体育专业学位(体育教育教学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成员新增 1-2 名具备 MBA 教学或体育管理实践经验的专家,负责制定融入 MBA 能力考查的 “申请 - 考核” 制实施细则,报招生办备案后公布。
学院成立资格审核小组,组长由资深博士生导师担任,成员包含体育教育领域专家及 MBA 相关方向学者,共同对申请者的专业资格与管理潜力进行审核。
学院成立综合考核小组,由不少于 5 名博士生导师、学科方向负责人、学术骨干组成,其中至少 1 名成员具备 MBA 培养背景或体育产业管理实践经验,负责从专业与管理双维度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三、申请办法
考生需依据《北京体育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支付报考费,本研究方向仅招收非全日制考生。
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具备服务国家体育教育事业的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具有 MBA 学位或体育管理相关硕士学位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核)。
(4)年龄一般不超过 50 周岁(出生日期晚于 1974 年 12 月 31 日)。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或相近的高级职称专家书面推荐(其中 1 名专家具备体育组织管理、教育项目运营等 MBA 相关领域经验者优先)。
(6)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7)持(国)境外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境外 MBA 学位获得者需额外提交课程成绩单及实践项目证明)。
(8)具有 5 年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全职工作经验,已形成一定行业影响力;近五年(2020 年以来)不仅需取得较高水平的工作业绩和研究成果,还需具备体育教育项目管理、体育机构运营、教育资源整合等相关实践经历(如主导或核心参与体育教学改革项目、体育培训品牌建设等)。
申请人材料准备
(1)材料目录(注明申请人姓名、报考专业方向和导师组、材料项目、所在页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职称(职级)证明材料复印件(若有体育组织管理、教育机构运营相关任职经历,需额外提供任职文件及岗位职责说明);
(4)硕士学历(同等学历申请者可免)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MBA 学位获得者需提交硕士阶段核心课程成绩单及管理实践案例报告);
(5)外语水平证明的成绩单复印件;国外学习、进修(一年以上)的相关材料;
(6)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包含体育教育管理、项目运营类奖项的,需重点标注并附成果说明);
(7)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正高、副高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需手写签字,推荐意见中需包含对申请人管理能力、决策潜力的评价);
(8)已有科研或教研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专著、获奖证书、教材等复印件(若有体育教育项目管理方案、体育产业运营分析报告等 MBA 相关成果,需单独整理并附应用效果说明);
(9)参与的科研或教研项目名称、资助单位、研究内容简介及个人贡献证明(若涉及体育教育机构管理、教学资源优化等项目,需详细说明个人在项目策划、执行、决策中的角色);
(10)MBA 相关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体育组织管理培训证书、教育项目运营方案、体育产业数据分析报告、团队管理案例总结等;
(11)个人陈述(1500-2000 字,含自我评述、学术志向、科研兴趣,需额外阐述个人在体育教育管理领域的实践经历、能力短板及提升规划);
(12)博士研究计划:除常规内容外,需融入 MBA 战略思维,分析研究课题在体育教育领域的应用场景、资源需求、实施路径及预期管理效益(如研究成果如何助力体育教学机构优化运营、提升教育质量等);
(13)《体育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按要求签字、盖章,无缺失);
(14)全职工作经历证明(含社保或公积金缴纳记录,若有体育教育管理相关工作经历,需在证明中明确工作内容、管理职责及业绩)。
所有材料需制作成一个 PDF 文件(以 “姓名 + 身份证号” 命名,大小不超过 20M,内容清晰可见),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到博士信息采集系统,具体要求见《北京体育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生提交材料须真实可靠,伪造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四、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学院资格审核小组负责,满分 100 分,在原有考核维度基础上优化评分标准:
外语水平(10 分):考查外语听说读写能力,具备 MBA 国际课程学习经历或外语管理类文献阅读能力者可酌情加分;
学术水平(10 分):评估学术成果质量,有体育教育与管理交叉领域研究成果者优先;
从业业绩(20 分):重点审核工作业绩及行业影响力,包含体育教育项目管理、机构运营等 MBA 相关实践经历的,按成果贡献度加分;
博士研究计划(60 分):除学术性外,额外考查研究计划的管理可行性、应用价值及战略匹配度(如是否符合体育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能否解决实际管理问题等)。
资格审核合格者(成绩不低于 60 分),经学校公示后参加综合考核。
五、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学院综合考核小组负责,采用 “个人报告 + 专家提问” 的面试形式,全程融入 MBA 能力考查维度,全面评估考生外语水平、专业学术素养、科研创新潜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同时重点考查战略思维、组织管理、问题解决等管理能力。
考生需以 PPT 形式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主要成果、对拟研究领域的认知、博士研究计划(需与报名时一致),额外增加 “体育教育管理实践案例分析” 环节(如结合自身经历,分析体育教学项目运营中的问题及解决方案)。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低于 20 分钟。
综合考核成绩满分 100 分:
专业外语(20 分):除常规外语能力考查外,增加体育管理类外文文献翻译、国际体育教育项目案例解读等内容;
专业学术素养与科研创新潜力(80 分):包含专业知识掌握度(40 分)、科研创新能力(20 分)、管理实践能力(20 分,考查项目策划、资源整合、决策分析等 MBA 核心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学院思政干部、导师或管理人员负责,考查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术道德等,不计入最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
综合考核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考核结束后,按分专业方向导师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学术能力与管理潜力综合评估,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核结果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校招生网进行拟录取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18500851378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 48 号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学院
八、其他
本办法由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学院负责解释,融合 MBA 理念的招生与培养细则,将根据体育教育事业发展及管理人才需求动态优化,具体调整以学校后续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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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2026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优化博士研究生选拔机制,探索多元化人才选拔路径,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实际,曲阜师范大学决定2026年继续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为明确工作标准、规范操作流程、保障选拔质量,现公布本实施方案。一、选拔基本原则直博生招生工作以“激发学科与导师竞争活力、提升生源质量”为核心导向,严格遵循以下原则:1. 质量优先原则:将考生学术潜力、科研素养作为核心评价标准,确保选拔的直博生具备高质量完成博士阶段学习与研究的能力;2. 全面衡量原则:综合评估考生学业成绩、科研经历、外语水平、综合素质等多维度表现,不单一以某一项指标判定;3. 择优录取原则: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选拔最具培养潜力的考生;4. 宁缺毋滥原则:若某专业符合条件的考生数量不足或质量未达标准,不强行占用招生指标,确保直博生培养质量。二、招生方式与培养要求1. 招生对象范围:面向国内已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2026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专项选拔直接获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2. 学习方式与学制:所有直博生均采用**全日制脱产**学习方式,学制为5年,需按学校规定完成课程学习、科研训练与博士学位论文答辩;3. 档案与就业要求:拟录取的直博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入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未按时转入档案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身份。三、招生专业与计划1. 招生专业范围:仅在学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内开展直博生招生,具体可招生专业可参考《曲阜师范大学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2. 招生人数限制:各博士一级学科的直博生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学科上一年度博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的20%;具体招生名额由学校根据学科发展需求统筹分配,各招生学院在限额内确定最终招生人数。四、申请基本条件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六项条件:1. 思想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与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2. 资格条件: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正式获得本科就读高校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3. 学业与科研条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排名靠前;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与科研实践能力;在校期间参与过科学研究项目、全国性学术竞赛或发表过学术成果,且表现突出者,在选拔中可优先考虑;4. 外语水平条件:具备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需提供符合要求的英语成绩证明(具体要求见“五、选拔流程”中“个人申请”材料清单第6项);5. 体检条件:身心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需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6. 专项条件:符合招生学院(对应博士学科所在学院)制定的直博生招生实施细则中明确的其他申请条件(如专业背景、前置课程要求等)。五、选拔流程直博生选拔工作分五个阶段开展,具体流程与要求如下:(一)个人申请阶段考生需完成“材料提交”与“网上报名”两项核心操作,逾期未完成者视为申请无效:1. 材料提交要求: (1)提交时间:需在各招生学院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快递邮戳时间为准),通过顺丰快递将申请材料寄送至对应招生学院; (2)材料清单(均需按要求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辨): ① 《曲阜师范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需按表格要求填写完整,相关栏目签字确认); ② 在读证明原件或学生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包含个人信息页、照片页及每学期注册页,确保学籍状态清晰); ③ 本科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需覆盖本科前三年所有课程,由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加盖公章,标注专业排名); ④ 专家推荐书:需提供2位及以上与申请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如研究员)出具的书面推荐书,推荐书需使用学校提供的统一模板,由推荐人亲笔签名; ⑤ 科学研究计划书:需围绕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方向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内容需包含研究背景、研究意义、文献综述、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创新点及预期成果,需与申请表一并提交; ⑥ 英语成绩证明(至少提供以下一项,需在有效期内): 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成绩需达到425分及以上); 托福(TOEFL)考试成绩报告单(新托福成绩75分及以上,老托福成绩550分及以上); 雅思(IELTS)考试成绩报告单(总分6分及以上);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五级(PETS5)合格证; GRE考试成绩报告单(老标准1200分及以上,新标准310分及以上); ⑦ 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如学科竞赛奖项、荣誉称号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需包含期刊封面、目录、正文,标注作者排序)、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证明材料; ⑧ 体检证明:由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项目需符合学校要求,体检时间需在申请当年内; ⑨ 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清晰显示个人信息与证件有效期; ⑩ 《曲阜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政审表》:需由考生本人填写个人思想政治表现,经本科就读学院党委审核并加盖公章。2. 网上报名要求: (1)第一阶段报名(推免志愿填报):考生需依据《曲阜师范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规定,在2025年9月22日—10月15日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选择“直博生”类别,填报目标专业志愿; (2)第二阶段报名(博士统考报名):拟录取的直博生,还需在学校当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研招网完成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手续,未完成者将影响录取资格生效。(二)学科资格审查阶段1. 各招生学院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需组建不少于3人的资格审查小组,对照本实施方案及学院细则中的申请条件,逐一核查考生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符合性;2. 资格审查结果需在学院官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进入材料初审阶段的考生名单。(三)学科初审与考核名单确定阶段1. 招生学院按学科组建专家组,依据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深度审核,重点评价考生的科研创新潜力、学术基础扎实程度及与目标研究方向的匹配度;2. 专家组结合考生报考导师的招生意向,按“差额复试”原则(差额比例由学院根据学科情况确定)筛选考生,确定进入面试考核阶段的名单;3. 拟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需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需包含考生姓名、本科院校、申请专业等关键信息。(四)学科考核阶段各学科按以下要求组织面试考核,确保过程规范、结果公正:1. 考核内容:包含“外语水平考核”“专业素质考核”“研究潜力考核”三部分,同时兼顾思想政治、心理素质、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评估;其中,外语水平重点考查听说能力,专业素质重点考查学科基础理论与前沿知识掌握情况,研究潜力重点考查科研思维、创新意识及研究计划可行性;2. 考核流程: (1)考生展示:每位考生需通过PPT或书面报告形式,介绍个人基本情况、本科学习成绩、科研经历与成果、拟攻读博士阶段的研究计划等,时长不少于10分钟; (2)专家提问:考核专家组围绕考生展示内容及学科专业知识提问,考生现场作答,时长不少于10分钟; (3)导师回避:考生报考导师可在考生展示环节补充介绍相关背景,但在专家组讨论打分环节需主动回避,不参与评分;3. 考核规范: (1)每位考生的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需安排专人进行现场记录,完整记录考核过程、考生回答内容、专家评价意见及最终成绩; (2)考核过程需全程录像,录像资料需妥善保存备查;学校研究生处或纪委可根据需要派人旁听考核过程,监督考核规范性;4. 结果上报:各学科需在2025年10月15日前,根据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考生申请材料、考核记录表、考核录像等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学校研招办。(五)学校审核与录取确认阶段1.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科上报的拟录取名单、申请材料及考核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在各专业直博生招生指标限额内,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2. 拟录取考生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3. 若部分专业直博生招生指标未用完,学校将收回剩余指标,根据其他专业的报考热度与考核质量统筹分配使用。 六、监督机制为保障直博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建立多维度监督体系:(一)信息公开监督1. 严格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要求,规范公开招生全流程信息:学校研究生处公开招生政策、全校招生计划、咨询与申诉渠道;各招生学院公开本单位实施细则、学科招生人数、考生申请资格、考核名单、考核结果、拟录取名单等;2. 信息公开需做到“及时、准确、完整”,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名单需变动,需专门说明变动原因,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二)考生诚信监督考生需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存在材料造假、考试作弊或其他违纪行为,学校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如取消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工作人员监督1. 学科资格审查小组、考核专家组及相关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学术道德与职业规范,公平公正开展工作;2. 对在招生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的招生学院或个人,学校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削减招生计划、暂停招生资格、撤销导师资格、通报批评等处理措施。(四)举报渠道监督学校设立专门举报电话与邮箱,接受社会各界监督:1. 纪委监督电话:0537-4455668;2. 研招办监督电话:0537-4455327;3. 监督邮箱:yz@qfnu.edu.cn;举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4:30-17:00,学校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内容及时核查并反馈处理结果。七、其他说明1. 学院细则备案:各招生学院需依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各博士学科的直博生招生实施细则,以学院正式文件形式印发,并于2025年9月4日前报送学校研究生处备案;同时,实施细则需在学院官网向考生与社会公布。2. 材料归档要求:经学院审核公示后的直博生推免材料,需参照《曲阜师范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第八条规定,整理归档并提交学校研究生处保存。3. 导师招生限制:参与直博生招生的博士生导师,需通过学校当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每位博导原则上每年最多招收1名直博生,直博生招生名额计入该导师所在专业的年度招生总指标。4. 培养管理要求:直博生入学后,适用学校博士研究生管理规章制度,享受与其他博士研究生同等的奖助待遇(如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等),同时需履行博士研究生的学习、科研与纪律义务。5. 政策衔接: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需遵照曲阜师范大学当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执行。6. 咨询方式:若有招生流程相关疑问,可拨打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537-4455327。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年9月1日2025-10-15 10: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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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信息管理学院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面试选拔实施细则为规范开展 2026 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公平公正、结果科学合理,根据华中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相关管理办法及信息管理学院具体实施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本次硕博连读研究生面试选拔工作的详细安排明确如下:一、组织架构与工作职能(一)为确保硕博连读面试选拔工作有序推进,学院严格按照学校统一部署,专门设立多个专项工作小组,各小组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共同保障选拔工作规范开展。(二)各工作小组具体包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面试资格审查小组、面试实施小组、考务保障小组以及结果复核小组,分别承担统筹协调、资格审核、面试组织、考务服务、结果核查等关键职责。二、个人申请相关要求(一)申请条件符合华中师范大学及信息管理学院硕博连读申请条件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可自愿参与本次选拔。(二)申请材料申请人需准备的材料包括: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审批表、两位相关领域专家出具的推荐信、个人科研成果、学业成绩证明等相关支撑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三)提交要求1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5 日,逾期将不再受理;2 申请人需将所有纸质材料报送至华中师范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南湖综合楼 n10053 办公室;3 所有申请材料需同步进行电子化处理,扫描整合为单一完整文件后按要求提交,相关电子文件提交方式另行通知。三、面试考核安排(一)面试时间与地点1 面试时间:2025 年 11 月 20 日,具体时段将提前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2 面试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南湖综合楼 10 楼指定场地,考生需提前 30 分钟到场签到。(二)面试形式本次面试采用综合面试模式,包含外国语能力测试环节。申请人需提前制作 PPT 演示文稿,进行个人情况及相关内容汇报,汇报时长控制在 10 分钟左右,汇报结束后接受面试小组提问。(三)面试核心内容面试重点围绕考生综合素养与科研潜力展开,主要考察考生对所学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科研创新思维、学术研究基础,以及对报考学科前沿领域、最新研究动态的了解程度,具体分为四个环节:1 学科研究方向认知阐述,相关书面材料需在面试现场提交;2 个人基本情况、学业背景、科研经历等内容介绍;3 攻博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课题、研究思路、技术路线及预期成果等研修计划陈述;4 双语问答环节,由面试专家结合考生汇报内容及学科相关知识进行提问。(四)语言要求在个人情况介绍(环节 2)和攻博研修计划陈述(环节 3)两个环节中,申请人需选择其中至少一个环节采用英语进行表达,具体选择由申请人自行确定。四、考核结果复核与公示(一)成绩评定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综合考量考生在各环节的表现、专业素养、科研潜力等多方面因素,由面试小组集体评议后给出最终成绩。(二)结果复核学院结果复核小组将对面试成绩及相关考核记录进行全面核查,确保成绩评定准确无误、选拔过程合规有序。(三)公示流程复核通过后的拟录取候选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将在学院指定平台进行为期 5 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全院师生及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将按程序报送学校研究生院审批。五、咨询与监督渠道(一)咨询方式如需了解选拔相关具体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27-67867641,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正常办公时段。(二)监督举报渠道1 监督举报电话:027-67861995;2 监督举报受理邮箱:19416566@qq.com;3 受理单位通讯地址:华中师范大学南湖综合楼 n10043 办公室,相关意见建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反馈。六、其他注意事项(一)通过本次硕博连读选拔并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需按照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按时完成网上报名、费用缴纳等后续手续,具体时间及操作规范以学校发布的博士生招生简章为准。(二)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严禁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相关证明。若经核查发现材料存在不实情况,将立即取消其选拔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三)考生需严格遵守面试纪律及相关要求,按时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选拔资格;面试过程中需自觉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遵守考场秩序。2025-11-11 17: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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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2026年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说明一、院校概况:财经翘楚与会计高地作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由教育部、财政部与北京市三方共建,是国家“双一流”“211工程”及首批“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素有“中国财经管理专家的摇篮”之称,在财经教育领域地位卓著。学校会计学科的发展历史可追溯至1952年,2003年9月在原会计系基础上组建为会计学院。如今,该学院已成为全国高校会计学科中办学规模领先的高级财会人才培养阵地,在会计、审计及财务学科的教学与研究领域均处于国内前沿水平。经过数十年积淀,会计学院已构建起完整的办学层次体系。1978年恢复会计学本科招生后,学院逐步实现高层次人才培养突破:1984年启动硕士研究生招生,1997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成为全国首批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2007年获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1年再度跻身全国首批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行列,2024年又成功斩获全国首批会计博士专业学位授权资格,实现了专业学位教育的全链条覆盖。学科建设方面,学院成果丰硕。2002年,会计学被评为“北京市重点学科”;2007年9月,获评“会计学国家重点学科”,同年《管理会计学》入选“国家精品课程”,年底会计学专业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在2015年与2020年的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质量认证(AAPEQ)中,学院均以优异表现获评最高等级A级成员单位,彰显了其专业教育的过硬质量。师资力量是学院发展的核心支撑。目前已形成一支以资深教授为引领、中青年教师为骨干的高水平师资队伍,整体呈现高学历、年轻化、国际化的特点,且深度扎根中国实践。队伍中不乏国家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支持人才”、中组部及教育部国家级人才、财政部高端会计人才等顶尖人才,同时还拥有多名北京市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及青年骨干教师。为强化实践教学能力,学院定期选派优秀教师参与监管部门与行业机构的师资培训,或赴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引导教师聚焦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开展研究。除校内师资外,学院还组建了一支极具业界影响力的行业导师队伍。目前已聘请300余名具备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事业单位高管担任行业导师,涵盖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及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等。这些行业导师深度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在产教融合、行动学习、课程开发、实习实践、职业规划及就业指导等方面为学院及研究生提供了丰富资源支持。科研领域,学院始终以学科前沿为导向,立足中国实践开展研究,成果斐然。教师团队在国内外核心学术期刊发表大量高质量论文,部分成果荣获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奖项。在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及注册会计师审计等领域,学院教师承担了众多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并积极为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中国证监会等部门提供政策咨询与课题研究服务,成为我国会计领域重要的学术研究与政策支撑基地。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上,学院以行动学习为核心导向,在课程模块化、实务化、信息化及国际化建设方面持续探索,其成果《以行动学习为导向,打造知行合一的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荣获第七届全国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特色项目“奥马行动(管理会计行动学习)”更是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由行业导师提供真实选题,研究生自由组队参与专题研究,大量研究成果经提炼后形成优秀教学案例及教材,多项案例获MPAcc优秀教学案例奖,多篇硕士论文入选全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产教融合平台建设同样成效显著。学院先后与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核集团、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等单位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建产学研一体化教学科研基地。其中,与北汽股份的产学研合作项目还被评为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示范性联合培养实践基地,为学生提供了优质的实践平台。凭借深厚的学科底蕴与优质的培养质量,学院毕业生深受社会认可,多年来就业率与社会评价均位居国内同类学科前列。新一代毕业生以扎实的专业素养和突出的综合能力成为用人单位的优选,在各行业领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二、培养目标:塑造高端会计领军人才为契合国家治理现代化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对高端会计人才的需求,学院以产学研一体化为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会计人才培养结构,完善应用型人才培养机制,特招收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125300)。本专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致力于培养具备坚定家国情怀与过硬政治素质,恪守学术道德与职业道德的高级管理人才。具体而言,毕业生需拥有扎实的会计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创造性地运用科学方法及专业知识解决实践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同时具备提炼中国特色会计实践创新成果的能力,为构建中国自主的会计知识体系贡献力量。这与会计博士专业学位(DPAcc)培养高层次、实践型、创新型财经领袖的目标高度契合。三、学制与录取类别(一)学制设置本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为保障培养质量,最长修业年限设定为6年。(二)录取类别招生对象限定为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采用非全日制教学模式,将根据考生需求灵活安排授课时间,支持考生非脱产学习。四、招生计划2026年具体招生名额,将以《中央财经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最终规定为准。五、学费标准与住宿安排(一)学费标准本专业学费按四年合计收取,标准为58万元/生,折算为每学年14.5万元。若学生超出基本学制需延长学习时间,每延长一年需按学校相关规定缴纳学费。(二)住宿安排鉴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习特点,学校不为该类别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住宿服务。六、报考条件凡有意报考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 满足下列学位条件之一: 已顺利获得硕士学位;3. 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正式录取当年入学前(入学报到日后14日内,含第14日)取得硕士学位。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在正式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并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若教育部后续出台相关政策调整,以最新规定为准。报考前须获得委托培养单位、定向培养单位或所在服务单位的同意。若因报考问题引发考生与相关单位的纠纷,进而影响报名、考试及录取报到,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需提供至少两名相关专业领域内正高级职称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信。具备良好的外国语应用能力。身心健康状况符合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体检要求。一般应具备会计或相关领域的工作经历。七、报名流程本次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采用“申请-考核”制,报名流程分为网上报名(含网上缴费)与材料报送两部分,考生须完成两个环节的全部要求方可视为报名成功,缺项则报名无效。(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报名的具体时间将以研究生院发布的近期报名通知为准,逾期不再开放补报通道,已填报信息也无法修改。考生需重点关注以下要求:1. 报考条件自查:报名前,考生务必仔细研读《中央财经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本招生详情,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进行报名操作。若因不符合条件导致审核不通过、无法参加考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2. 信息填报规范:学校“申请-考核”制招生全面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需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完整、详细地填报个人信息。报名期间,已注册考生可登录系统修改信息;报名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信息修改功能同步终止。若考生存在重复报名情况,学校仅保留距离网报截止日期最近且已完成缴费的报名记录,其余记录均视为无效。3. 网上缴费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并向学校报送申请材料后,考生须在报名系统内缴纳200元报考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该报名记录对应的报名资格及后续笔试、复试资格。因不符合报考要求而误缴的费用,不予退还。(二)申请材料准备考生需按要求准备以下申请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完整:1. 外国语能力证明材料:需提供能体现个人英语水平的有效凭证,例如英语四、六级成绩单,TOEFL、GRE、GMAT、雅思考试成绩证明,英语专业四、八级证书,或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地区参与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的相关证明。2. 个人陈述:内容需涵盖个人学习经历、工作履历、学术研究背景、理论素养、实践经验、工作业绩及所获奖励等,无固定格式要求,由考生自主撰写,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3. 工作经历证明: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需加盖单位公章,明确注明考生的岗位、职称、职务、职级及工龄等信息;具备职称的考生还需附上聘任证书复印件。4. 博士阶段研究计划:按照学校要求撰写《中央财经大学202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内容围绕攻读博士期间的研究方向与规划展开,建议字数约3000字。5. 科研情况证明:提交《中央财经大学2026年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科研情况表》及表中列明的相关佐证材料。其中,发表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原文扫描件;出版著作需提供封面、版权页扫描件;参与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或结项证明扫描件;其他学术科研材料需提供包含本人姓名页的清晰扫描件。6. 实践能力与成就证明:包括相关专业领域的工作案例、专题报告、项目立项证明、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最多不超过5项,无相关成果可不提供。7. 专家推荐信:由两名熟悉考生情况且来自相关专业领域的正高级职称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信。8. 研究生阶段成绩单:需加盖就读院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确保真实性。9. 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10. 学历学位核查材料:与个人学历、学位证书相关的核查证明文件。材料的具体提交方式及报送时间,将以研究生院发布的近期报名通知为准。考生需对报名信息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材料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评定资格、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八、考核方式本次招生全程采用“申请-考核”制,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开展择优遴选。整个流程分为资格评定与考核两个阶段,在招生计划名额内,通过全部考核的考生将获得拟录取资格。(一)资格评定阶段学校将组建专门的资格评定小组,依据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及资格评定材料进行全面审核与综合评定。结合招生计划,按照评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阶段的考核名单。需要注意的是,资格评定成绩仅作为筛选依据,不计入最终的考核总成绩。(二)正式考核阶段考核阶段包含外国语考核、专业基础课笔试及专业素质考核三个环节,具体要求如下:1. 外国语考核:采用材料评定方式判定考生外国语能力是否达标,不再组织专门的外国语笔试。该环节仅区分合格与不合格,考核结果不纳入最终考核总成绩的加总计算。2. 专业基础课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会计专业综合》,主要考查考生对会计学、管理学核心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及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只有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方可进入后续考核环节。具体的考核时间与安排,考生需密切关注研究生院发布的后续通知。3. 专业素质考核:由会计学院负责组织,以面试形式开展。考核内容涵盖考生的个人实践经历、科研经历与成果、对拟研究领域的认知、博士阶段研究计划及理由阐述,同时还将考查外语听说能力。面试通过个人汇报、抽题作答、考核组提问等形式进行,重点评估考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对学科前沿动态的掌握情况、运用科学方法解决重大现实问题的能力,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所需的潜能与综合素质。具体考核安排请考生关注会计学院发布的后续通知。九、体检要求考生在被录取后需完成健康状态申报,入学后将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严格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十、录取规则学校将严格依据教育部相关招生录取政策及上级部门文件要求,综合考量招生计划、考核录取办法、考生的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确保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十一、培养模式与学位授予会计学院对博士研究生实行导师组培养制度。录取考生入学后,需先完成博士阶段课程学习并通过博士学科综合考试,之后将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个人的博士研究生导师。课程设置突出产学研一体化特色,由校内专任教师与校外行业导师共同组成课程组,开展联合授课,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考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内容,且符合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管理相关规定及毕业条件的,将获得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将被授予会计博士专业学位。十二、信息公开与咨询渠道本次招生的未尽事宜,考生可查阅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中央财经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后续相关报名通知。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各类重要信息,包括录取办法、考试安排、成绩查询、录取通知书发放等,后续将通过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或会计学院网站统一发布,敬请考生持续关注。如有疑问,可通过电话咨询相关工作人员。2025-11-18 09:2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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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山东财经大学考点网上确认须知为进一步提升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效率,为广大考生提供便捷服务,现就山东财经大学考点(代码3775)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的相关事宜,发布如下详细指引,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一、适用考生范围本次网上确认仅面向已完成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且报考点选择山东财经大学(报名号前四位为“3775”)的考生。同时,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方可在本报考点办理确认手续:(一)驻济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包括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教学点位于济南市的人员。网上确认阶段,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作为学籍证明材料。(二)户籍或工作地在济南的其他考生涵盖往届生、成人高校应届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自考生及留学生等群体。户籍在济南市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考生仅需提供首页与个人单页);在济南市工作的考生,需提供包含2025年8月、9月、10月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且证明上的验证码与查验流水号需清晰可辨。户籍证明与工作证明二者具备其一即可。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将无法在本报考点完成确认流程,需按照自身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办理网上确认。二、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考生严格遵守以下时间安排,逾期将无法进行相关操作,影响考试资格:1. 首次材料上传时段:2025年10月31日9:00至11月5日12:00,此时间段为材料首次提交的唯一窗口,逾期系统将关闭上传功能。2. 补充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5日16:00,若材料审核未通过,考生需在此时间前完成补充材料的上传。3. 材料审核周期:考生提交材料后,考点将在48小时内完成审核工作,请考生及时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耐心等待,避免重复提交。三、系统登录方式说明网上确认系统支持电脑端与手机端两种登录方式,为提升操作便捷性,推荐考生优先使用手机端完成确认流程。具体登录方式如下:(一)电脑端登录考生可通过指定确认平台进入系统完成操作。(二)手机端登录考生可使用手机扫描对应二维码进入网上确认系统,按提示完成信息核对与材料上传。四、必备材料提交清单及标准考生需根据自身报考身份,按要求准备并提交相应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规范,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审核不通过,延误确认进程。各类材料具体要求如下:(一)准考证标准证件照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录取后学生证及校园卡办理,同时作为招生档案留存,考生需高度重视。具体规范如下:1. 拍摄时间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状态下的彩色头像电子照,背景统一为白色;2. 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B以内,照片宽高比例为3:4;3. 拍摄姿态需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双肩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在照片中的占比需达到2/3,避免过大或过小;4. 面部需完全无遮挡,五官清晰可见,头发不得遮挡额头、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在面部形成明显阴影;5. 拍摄光线需均匀柔和,面部及鼻部无高光、光斑,无明显阴影及红眼现象;6. 人像对焦清晰,画面层次分明,无模糊、虚化问题;7. 拍摄时不得化妆,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8. 照片需真实反映本人近期相貌,不得使用Photoshop等图像编辑软件进行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修改,禁止使用过往照片翻拍。(二)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证明材料因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导致学历(学籍)信息验证未通过的考生,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提交:1. 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需分别拍摄上传,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信息字迹清晰,亮度适中,无过度曝光;2. 信息变更证明文件,可提供记载曾用名与现用名的户口簿页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正式身份信息变更证明。(三)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该照片用于身份核验,需严格遵循以下要求:1. 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建议大小不超过10MB;2. 拍摄时需手持身份证,将持证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画面,姿态端正,双眼平视镜头,双耳对称,双肩平衡;3. 面部无任何遮挡,头发不得影响五官识别,需露出完整面部;4. 身份证上的姓名、号码、有效期等所有信息需清晰可见、完整无缺,不得被手指、衣物等遮挡;5. 光线均匀,无面部高光、阴影,无红眼,对焦清晰,画面无模糊;6. 拍摄时不得化妆,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7. 照片需真实呈现本人近期样貌,不得经图像软件处理,不得翻拍旧照。(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可通过学信网查询、申请并下载该报告的pdf格式文件,相关服务均为免费,申请时间不受限制。(五)学历相关证明材料往届生及相关考生需提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该材料与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不同,考生需注意区分,避免混淆。具体要求如下:1. 一般情况下,考生可通过学信网查询、申请并下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pdf文件,申请及下载均免费,无时间限制;2. 部分因毕业年份较早等特殊原因,无法获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 尚未取得毕业证的自考本科生,因学信网无相关学籍学历信息,报考时会出现校验错误提示,此类考生无需提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但需提交手写签名的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应包含: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专业,明确说明本人为自考本科生,预计在2026年9月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如未按期取得导致无法录取等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承诺书需打印后手写签名,并拍摄清晰上传。(六)济南市户籍证明材料户籍在济南市的考生需提交户口本相关页面照片,具体要求:1. 照片拍摄需端正,比例协调,信息完整;2. 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建议大小不超过10MB;3. 需包含户口本家庭住址页、常住人口登记卡页及索引表页,可将三页内容拍摄在同一张照片中,确保页面字迹清晰可辨;集体户口考生仅需提交户口本首页及个人单页照片。(七)济南市社保缴纳证明在济南市工作的考生需提交社保缴纳证明,该证明需包含以下核心信息: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单位名称、缴费流水记录,缴纳期限需至少涵盖2025年8月、9月、10月三个月,且证明需带有电子印章。考生可通过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或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渠道查询下载。(八)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在境外高校获得学历学位的留学生,因学信网无相关信息,报考时会出现校验错误,此类考生无需提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根据自身情况提交对应材料:1. 已毕业留学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 应届毕业留学生:因尚未完成学业无法取得认证书,需提交境外高校成绩单及手写签名的留学生承诺书。(九)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教学点证明户籍与工作单位均不在济南市,但就读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教学点位于济南市的考生,需提交由就读高校继续教育学院及所属教学点共同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中需明确注明考生身份信息及教学点所在地,并包含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该证明需打印后由考生手写签名,拍摄清晰后上传。(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上述对应材料外,还需额外提交本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原件的清晰照片,确保材料信息完整可辨。五、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材料真实性与规范性责任:考生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因材料虚假、信息有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资格问题,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未完成网上确认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无法在本报考点参加考试。2. 考场安排查询方式:完成网上确认后,考生可在初试临近前,登录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查询考场安排及相关考试通知。系统登录名为“2026”加考生报名号(例如报名号为377512345,登录名即为2026377512345);初始登录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后6位(含字母的需注意区分大小写)。首次登录系统后,将强制要求重新设置密码,请考生务必牢记新密码,避免遗忘影响后续操作。3. 考场安检要求:根据山东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规定,本报考点将实行“两次人工安检+一次智能安检”的入场安检制度。考生仅可携带考试必需用品进入考场,严禁携带书包、各类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手表、具有通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照相扫描设备、具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试封闭区域及考场。请考生提前整理考试用品,避免违规携带影响入场。2025-11-12 16: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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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招生方式说明2026年,北京化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将采用三类招录模式,分别为“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以及本科生直接攻博。关于各学院(系、中心)在博士招生过程中的具体要求,包括报名资格条件、各项工作时间节点安排以及复试考核标准等细节内容,考生可查阅《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各学院(系、中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获取完整信息。二、学习安排与修业年限(一)学习方式界定在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体系中,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统一实行全日制学习模式;专业学位博士(工程博士)则提供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学习选择。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其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就业”。(二)学制与学习年限规定不同招录方式的博士研究生,其学制与学习年限有所差异:采用“申请-考核”制录取的普通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允许的学习年限范围为3至6年,该期限包含休学及保留学籍的时间;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学制设定为5年,学习年限为5至8年,时间从进入硕士阶段学习开始计算,同样涵盖休学与保留学籍时段;由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与硕博连读研究生一致,为5至8年,且包含各类学籍异动时间。三、报考资格条件(一)“申请-考核”制报考要求1.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并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贡献力量,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2.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学校相关标准。3. 考生的学历与学位必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1)已顺利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对于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作为学历学位证明。(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成功获取硕士学位,或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获得学士学位后,至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止,时间满6年及以上,且已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的人员。同时还需满足以下具体要求:英语水平需达到CET-6成绩425分及以上、CET-4成绩460分及以上、托福成绩80分及以上、雅思成绩5.5分及以上,或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需提供报考专业5门及以上(不含外国语)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的成绩单;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内取得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例如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排名前三的发明人拥有已实现转化应用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项等。4. 具备突出的科研实践能力与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在相关领域已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例如作为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骨干成员、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拥有可认定的高水平工程实践类创新成果等。5. 需提交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具备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若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推荐意见中至少需包含1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企业专家的推荐内容。6. 学术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原则上为“非定向就业”。对于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在职人员,在报名前必须获得报考学院(系、中心)、导师以及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7. 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在满足上述第1至5条要求的基础上,还需具备相关领域扎实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较强的工程创新实践能力,以及成为未来工程领域技术领军人才的培养潜力。8. 各学院(系、中心)会依据自身学科特点制定额外的申请条件,其中包括跨学科报考的相关要求,考生需另行查阅。(二)硕博连读报考要求1. 报考者须为我校在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已完成硕士阶段课程学习且成绩优异,具备较强的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经所申请培养单位及报考指导教师评估认为具有较大培养前途。除需满足“申请-考核”制报名条件中第1、2、5条的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3项条件中的2项及以上,方可申请硕博连读:(1)英语水平达到CET-4成绩490分及以上,或CET-6成绩425分及以上;(2)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GPA不低于3.00;(3)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相关学科的高水平期刊上发表或已被接收学术论文1篇,或达到各学院(系、中心)学位委员会审定的相应学术水平;或以第一发明人身份(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为第二发明人)、以北京化工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获得1项国内外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授权,或拥有各学院(系、中心)学位委员会认定的高水平实践创新成果。2. 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生,必须征得原硕士研究生导师的同意。硕士阶段就读的学科、专业应与申请的博士招生学科相同或相近,或与申请的博士招生学科、专业存在较强的交叉融合关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可申请攻读学术学位博士或专业学位博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样可申请攻读学术学位博士或专业学位博士。(三)本科生直接攻博报考要求本科生直接攻博的具体报考条件,可参考《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推免招生工作办法》以及《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各学院(系、中心)推免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四、报名流程指引所有有意向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报名与提交报名材料两个核心环节,且每位考生在每个学院(系、中心)仅能填报一个报考志愿。(一)网上报名操作1. 报名系统:考生需通过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操作。2. 报名时段:2025年11月22日9:00至12月15日17:00,逾期将无法进行报名操作。3. 报名步骤: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号申请、个人报名信息填写、报名材料上传、报名费缴纳等操作,并最终提交报名信息,确保报名流程完整。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费用标准为每人200元。若考生在多个学院(系、中心)申请了报考志愿,需按照志愿数量分别缴纳报名费。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报名材料已通过审核的考生,其所缴纳的报名费将不予退还。(二)报名材料提交要求考生需在2025年11月22日9:00至12月15日17:00的正常工作日内,将纸质版报名材料邮寄或直接送交至所报考的学院(系、中心)。邮寄材料以邮件邮戳时间为准,超过规定时间将不再受理。报名材料清单如下(其中第2、3、7、12项材料的模板,可在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的网报附件下载板块获取):1. 《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需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同时完整填写考生自述、拟报导师意见及所在单位意见等内容。2. 《北京化工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3. 两位专家出具的推荐书。4. 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5. 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需提供原件(由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盖章)或复印件(由人事档案所在部门盖章)。6. 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根据考生身份不同分别提供:在校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最后学历证书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复印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7. 《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8. 已发表学术论文的全文、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够证明个人科研能力的相关材料。9. 英语能力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以报考学院(系、中心)的规定为准。10. 各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例如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个人研修计划等。11.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除提交上述材料中的第1至4项、第6至8项外,还需额外提交:英语水平证明材料(CET-6成绩单425分及以上、CET-4成绩单460分及以上、托福成绩80分及以上、雅思成绩5.5分及以上,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成绩单),以及报考专业5门及以上(不含外国语)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的成绩单原件(需由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盖章)。12. 硕博连读考生除提交第1至9项材料外,还需提交《北京化工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该表需经原硕士研究生导师、拟报考博士研究生导师签字同意,并由所在学院(系、中心)和报考单位签署意见且加盖公章。13. 本科直接攻博生需按照相关学院“推免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中的要求,准备并提交相应报名材料。报名材料的具体规范要求,可查阅各学院(系、中心)发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采用A4纸规格,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无论审核结果如何,均不予退还。(三)专项计划报考说明1. 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我校计划在部分学院及学科专业招收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指标为准。该类研究生的招生方式包括“申请-考核”制与硕博连读,考生报考类别可选择“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学习方式统一为全日制。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在招生录取、培养过程、论文答辩、毕业要求等各个环节,均执行与我校普通博士研究生相同的标准。考生需在报考学院(系、中心)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提交报名材料,并按照要求参加复试考核。复试的具体时间与考核要求由相关学院自主确定。2.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我校所有学科专业均面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接收考生,拟定招生人数为8人。该专项计划考生的报考类别统一为“定向就业”。考生需先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提交申请信息,待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报考服务系统进行报名,随后向报考学院(系、中心)提交报名材料,并按要求参加复试。复试时间与具体要求由相关学院另行通知。3.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我校计划在经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招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研究生,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实际下达为准。该专项计划采用“申请-考核”制招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考生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具体报考导师需以经济管理学院的相关规定为准。考生需符合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发布的相关要求,同时满足本章程及经济管理学院规定的报名条件。该专项计划的报名时间、复试安排及相关要求将另行发布通知。4. 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我校在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两个专业领域,面向相关专项试点企业的在职人员招收“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博士研究生,拟定招生人数为19人。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制,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考生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报考考生需符合本章程及报考学院(系、中心)规定的报名条件,具备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且曾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实质参与重大工程科研项目。该专项计划的报名时间、复试安排及相关要求将另行通知。5. 对口支援专项计划我校拟在部分学科专业招收“对口支援专项计划”研究生,该计划包含“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与“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专项计划”两类,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最终下达为准。报考考生所在高校需为上级部门正式批复的北京化工大学对口支援单位,且考生需获得所在对口支援高校的推荐资格。该专项计划采用“申请-考核”制招生,考生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需在报考学院(系、中心)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提交报名材料,并按要求参加复试考核,复试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6. 其他专项计划若教育部后续下达其他专项招生计划,我校将以教育部正式文件为准,并另行发布相关报考要求通知。(四)其他注意事项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自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前务必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在获得导师同意后再进行报名操作。同时,需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提交将无法修改。因考生个人提交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五、考核选拔流程(一)选拔核心原则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严格遵循“服务国家战略、按需精准招生、全面综合衡量、择优确定录取、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的要求,针对不同学位类型科学设计复试内容与考核方式。其中,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选拔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运用能力以及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选拔则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二)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各学院(系、中心)设立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的各项工作。同时,各单位会根据学科专业设置情况,分别组建材料审核小组与综合考核专家组,每个小组的成员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确保考核工作的专业性与公正性。(三)考核实施要求各学院(系、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需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统筹制定本单位“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与硕博连读选拔实施细则。在考核过程中,材料审核小组需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的评审打分,汇总后形成材料审核成绩。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以材料审核成绩作为依据筛选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也可将材料审核成绩按比例计入综合考核总成绩。综合考核内容需全面覆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储备、外语水平、科研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等方面,并最终形成明确的综合考核意见。综合考核工作原则上需在2026年5月前全部完成。(四)体检安排我校将统一组织博士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体检标准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并结合《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同时兼顾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开展。体检的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将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后续通知。六、录取工作安排(一)录取名单确定与公示学校将结合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各专项计划指标以及导师招生名额,以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为核心依据,严格按照“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待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学校将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拟定为2026年6月至7月。(二)就业类别相关规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后需按照定向协议规定的方向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毕业时将采取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就业去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将个人档案转入学校,具体转档安排将另行通知。若档案逾期未按要求转入,学校将不予接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对于档案未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学校将不发放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毕业年度也不为其办理就业相关手续,其在研究生阶段形成的各类档案材料需由考生自行转至原档案所在地或所在单位。定向就业(包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的考生,其人事档案及户口均无需转入我校,且需在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在报名及录取阶段,务必明确自身报考类别。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各类纠纷及问题,由考生自行协调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七、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对于在报名、考核、录取及其他招生环节中出现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出台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若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无论其处于招生过程的哪个阶段,一经查实,立即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所有相关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八、住宿、学费及奖助体系(一)住宿安排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学校原则上会统一安排住宿。随着校区建设及调整等情况变化,学校可能会在三个校区范围内统筹调配住宿资源。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二)学费标准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全日制工程博士研究生及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研究生(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研究生(普通计划)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三)奖助政策说明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在学制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每年可享受学业奖学金与国家助学金,具体发放标准及申请办法参照学校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为进一步激励研究生潜心学术、完成学业,在学制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还可参与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及国际会议资助基金等各类奖励的评选。同时,学校、各学院(系、中心)及导师会设置“助教”“助管”“助研”(简称“三助”)岗位,承担“三助”岗位工作的研究生,可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九、监督机制与复议渠道(一)全程监督保障各学院(系、中心)组织开展的所有考核工作,均需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考核过程中的所有内容及评审结果等,都需保留可复查的原始记录,确保考核过程可追溯。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筹推进整个招生选拔工作,学校纪委办公室将对招生选拔全过程进行监督,保障选拔工作程序规范、过程透明、结果公平公正。一旦发现违规违纪事件,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二)复议受理流程在考核工作结束、拟录取名单公示的7个工作日内,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受理考生以实名形式提交的书面投诉。对于经调查核实确有问题的投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相关学院(系、中心)组织复议。十、其他重要说明(一)招生计划说明: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为参考数值,最终录取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结合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报考及考核情况进行调整确定。(二)信息发布渠道:我校所有与研究生招生相关的信息,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内容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上述平台,及时获取最新信息。(三)培训警示:我校从未组织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培训活动,也未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代为发放考研相关资料。若考生遇到以我校名义进行招生诈骗的非法网站、微信账号、邮件、电话等信息,请及时向我校举报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四)政策衔接:本章程内容若与上级主管单位发布的最新政策存在冲突,一律按照上级单位的最新政策执行。2025-11-19 09:2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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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2026年“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研究生招生简章天津大学“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以下简称“专项试点”)聚焦11个国家关键核心领域,联合国内领军企业共同实施“四共”“四通”人才培养创新工程,旨在培养造就一批国家重大战略急需的卓越工程人才。专项试点面向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学校相关学院(部)开展全日制工程硕博士研究生招生,同时按照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以下简称“国卓院”)的培养标准进行校企联合培养。为做好本年度专项试点推免生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背景 专项试点是由国家多部委联合推动的面向国家急需领域以校企联合培养方式开展的卓越工程人才培养项目,旨在培养具有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能力、善于开展工程技术创新实践的高层次领军人才。 二、招生条件 (一)符合《天津大学招收2026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的申请条件。 (二)对工程技术有着浓厚兴趣,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三)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专业排名前30%优先)。 (四)符合各招生学院(部)要求的其他有关具体条件。 三、报名流程 专项试点考生报名前请先与意向校企导师团队取得联系,征得团队老师同意后,按照如下环节报名。 (一)推免硕考生登录学校预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或直接与团队联系人沟通向各团队联系人邮件发送简历形式报名,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9月11日,按要求填写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二)直博生考生登录学校博士生招生管理系统报名,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9月11日,按要求填写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三)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时间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安排确定,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申请人,应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报名时须在“备注”栏注明“工程硕博士”,并按要求完成推免生录取流程。 四、复试录取 (一)各招生学院(部)对申请人相关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由各招生学院(部)发送复试通知,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复试,否则视为放弃。 (二)各招生学院(部)组织复试考核,校企联合招生工作组全面负责落实专项试点招生工作,重点考查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综合能力素养以及长期从事相关工程领域科学研究和工作的兴趣意愿等。 (三)考核时间预计为9月12日及以后,后续待招生学院另行通知。 (四)根据考生考核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全面衡量,学校导师、企业导师、考生多方互选,择优录取。 五、培养特色 (一)实行“工学交替”项目制培养。专项试点采用“工学交替”培养模式,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实施校企“1+2”培养过程,即1年左右在学校完成课程学习,2年左右在企业专业实践;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实施校企“2+3”培养过程,即2年左右在学校完成课程学习,3 年左右在企业专业实践。“工学交替”培养模式助力学生开展“真实践”、解决“真问题”、产出“真成果”,实现“真培养”。 (二)设置专项奖助学金。专项试点学生,100%享受学业奖学金全覆盖支持;在校期间,正常享受学校和导师提供的奖助学金;入企期间,可享受企业助学金,硕士约3000元、博士约5000元;入企期间,享受政策范围内的食宿、交通、保险等补贴,参与科研项目有机会获得相应的科研奖励(具体按照联合培养协议规定执行)。 (三)提供实践就业保障。学生毕业后,企业和学生同意留企工作的,可优先签订劳动合同;若未与企业达成就业意向,可自主择业。 六、其他事项 (一)学校在招生阶段将根据企业需求、生源情况,及时调整专项试点的学科、计划及安排。 (二)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学校将对章程做出相应调整。 (三)未尽事宜参考学校相关政策,由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一)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 咨询专项试点招生政策 联系电话:022-27409520 咨询邮箱:tjuzgy@tju.edu.cn2025-10-14 18: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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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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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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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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