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严格复试录取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坚持科学选拔。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坚持以人为本。严密防控,确保生命安全;优化服务,确保考生权益。
二、组织领导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统筹、决策和领导,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组织组、技术组、监察组等工作组,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公平、科学。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相应工作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以及监督等工作。
3.学院根据实际需要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开展具体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专家成员不少于5人,实行组长负责制,每个复试小组应配备负责考务支持与协调、情况记录、考生资格审查及身份验证的专门工作人员。学院要切实做好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工作,有近亲属、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须回避。
4.校院两级监察组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巡查、有效监督,对复试组织实施过程中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纪律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监督。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时间
复试具体时间由各学院根据学校通知及实际情况确定并通过学院官网发布。
(二)复试分数线确定原则
1.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应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生源充足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再划定复试分数线。
2.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的专业除外)。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参照所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总分降20分,单科降10分划定。
4.同一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标准和分数线。
5.复试加分政策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考生须在复试前把相关证明和证件扫描后寄送报考学院。学院应认真核实并公示。
6.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三)复试内容与形式
1.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原则上同一个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具体复试实施办法详见各学院后续通知。
2.复试考核内容一般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外语听说能力和综合素质,具体考核方式和内容由各学院公布。其中专业基础知识主要考核内容来自《浙江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考试科目,考核方式可采用笔试或面试形式。
3.复试要根据学科专业特点,通过对考生本科学业成绩、毕业论文、科研经历和成果等信息的审核,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4.MPA、MBA、旅游管理硕士等专业的复试考核中含思想政治考试,其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其中,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四)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及其分值比例由学院具体规定。详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五)其他
1.心理测试
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完成心理测试,测试时间和方式由学院公布。
2.体检
复试体检统一安排在拟录取考生报到入学时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如因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或者按规定予以退学处理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核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一)有效身 份 证正反面、准考证。
(二)应届生上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上交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若有)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四)网报后在中国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五)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 份 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六)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申请免初试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资格的原始佐证材料。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且达到调入学科所在门类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原则上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中应有数学。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专业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所有学术学位专业不接受专业学位考生调剂。
9.所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不接受报考类别为非定向考生的调剂。
10.符合调入学院专业的具体调剂原则和要求(详见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二)调剂工作要求
1.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复试遴选比例一般不低于1:1.5。
2.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3.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三)调剂流程
1.学院发布“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根据其中的有关规定开展调剂工作。
2.学院根据专业需求及复试录取实际情况,经研究生院审核后,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发布调剂缺额、调剂要求等信息。
3.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
4.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向入围调剂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5.复试结束后,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确认(取得拟录取资格),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
六、录取工作
(一)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各专业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后的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及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的规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复试、分别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
总成绩计算公式:

(二)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满分值的60%为不及格)
(2)复试笔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满分值的60%为不及格)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合格
(5)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7)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8)提供虚假信息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拟录取公示期间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由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但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信息公开及申诉渠道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招生计划及复试、调剂、录取等信息将按照上级部门规定,主动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各学院网站和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w.zjnu.edu.cn/
各学院信息公开网站:
https://yzw.zjnu.edu.cn/2018/0308/c6574a232809/page.htm
(二)咨询及申诉渠道
浙江师范大学研招办:
电话 0579-82283026 邮箱 yzb@zjnu.cn
浙江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室:
电话 0579-82282319 邮箱 jwb@zjnu.cn
八、其他
(一)各学院根据本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含调剂方案),报请研究生院备案审批后向考生公布。
(二)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三)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规定对所有报到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学籍,并通报原单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对在复试录取过程中玩 忽 职 守、弄虚作假、徇 私 舞 弊或者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的工作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学校及相关招生学院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院官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本办法由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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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5年面向港澳台研招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保障 2025 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规范性、公平性及科学性,明确各环节要求与流程,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复试准入的初试成绩基准线2025 年我校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的初试环节,统一采用国家命制的试题。根据招生要求,考生初试总成绩需达到 90 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复试的基本资格。二、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架构1.学校层面统筹职责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全校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统筹职责,整体规划工作方向与核心原则;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各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并全程监督工作落实情况,确保流程合规。2.学院层面实施细则(1)组建复试相关团队: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需牵头组建复试小组,严格遴选复试专家;按照一级学科或相近二级学科的分类标准,成立复试专家小组 —— 每组需包含 5 名及以上本学科职称达到副高级(含)及以上的专家,且考生报考导师需纳入其中,并指定 1 名专家担任小组组长,负责统筹小组复试工作。(2)监督机制保障:学院纪检工作人员需全程参与复试录取工作,对复试流程、评分环节等进行监督,保障工作过程的公平公正,杜绝违规行为。(3)名单与方案公布:学院需依据考生初试笔试成绩,确定可进入复试面试环节的考生名单,并及时对外公布;同时,在正式开展复试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复试实施方案,且方案需提前公开,保障考生的知情权。三、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要求1.审查依据与主体复试启动前,各学院需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2025 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中明确的报考资格条件为核心依据,由专人负责对考生的资格及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2.审查内容明细(1)考生身份信息:核验考生提交的身份材料与本人信息的一致性、真实性,避免身份不符情况。(2)学历(学位)相关证明:对于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核查证书有效性;对于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或在读证明,作为学历状态的佐证。(3)报名材料完整性:逐一核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各类材料,确认无缺失、无虚假信息。(4)报考资格合规性:判断考生整体条件是否符合简章中规定的报考要求,如专业背景、学历层次等。3.特殊材料提交方式考生需在复试现场,将推荐信直接递交给所报考学院的相关工作人员,不接受提前邮寄或线上提交的方式。4.审查结果处理经审查,若考生存在不符合报考规定、材料虚假或缺失等情况,一律不予准许参加复试,审查结果将及时告知考生。四、复试具体安排细则1.复试时间节点各学院需从本方案发布当日起启动复试相关筹备与实施工作,且所有复试环节(包括面试、成绩核算等)必须在 2025 年 5 月 25 日前全部完成,确保整体工作按计划推进。2.复试实施方式(1)面试形式: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的形式开展,考生需提前做好设备调试、网络测试等准备工作。(2)时长要求:每位考生的复试总时长不得少于 30 分钟,其中专门的外语测试环节时长需达到 5 分钟及以上,确保外语能力考查的充分性。(3)过程记录:复试全过程需进行录音录像,相关音视频资料需由学院指定专人妥善保存,保存期限需符合学校招生档案管理规定,以备后续核查。3.考生复试材料提交要求各学院可根据专业考察需求,自主确定是否要求进入复试的考生提交补充材料(电子版),补充材料内容可包括但不限于:(1)考生个人求学规划与未来研究方向说明;(2)详细的个人研究计划(需体现研究目标、方法、创新点等);(3)大学阶段完整的课程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或学院公章,应届生可提供在读期间成绩单);(4)个人学习与研究经历介绍(包括参与的科研项目、学术活动等);(5)本科毕业论文(应届生可提供论文初稿或开题报告)及已发表的科研成果(论文、专利、获奖证明等)。提交补充材料的目的是为了更全面地评估考生的学业基础、科研潜力与综合素质,具体提交时间与方式由各学院通知考生。4.复试内容设置(1)外国语水平考查:重点测试考生的外国语综合应用能力,包括口语表达、听力理解等方面;考查形式为面试,具体的提问方向、评分标准由各学院结合学科特点自行制定与组织。(2)专业学术水平考查:复试专家小组需围绕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从多维度考查考生:一是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对本学科领域前沿知识、最新研究动态的了解程度;三是结合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评估其是否具备研究生阶段所需的学习能力、科研潜能及综合素质。该部分同样以面试形式进行,考查内容与流程由各学院自主确定。5.复试成绩的评定与计算规则(1)成绩合格线:复试总成绩满分为 100 分,其中 60 分及以上为合格;若考生复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无论初试成绩如何,均不予录取。(2)成绩构成:复试总成绩由两部分组成 —— 外国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口语与听力)占 30 分,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占 70 分;各部分成绩由复试专家小组根据考生表现现场打分,经汇总核算后得出最终复试成绩。(3)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入学考试总成绩 = 初试成绩(初试总分值为 150 分)+ 复试成绩(复试总分值为 100 分),总成绩将作为考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五、录取工作流程与要求1.录取筛选原则学校将综合多方面因素对考生进行全面审查,包括考生报名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初试及复试的考核成绩、考生已展现的科研能力与创新潜力,同时参考报考导师的专业评价意见,最终按照 “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2.拟录取后体检安排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招生办公室将通过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及时通知拟录取考生进行体检;体检需在学校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国家及学校研究生招生体检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录取环节。3.录取通知书发放2025 年 7 月上旬,学校将统一印制录取通知书,并通过邮政快递等方式寄送至拟录取考生本人预留的通信地址;考生需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查收通知书,如有地址变更需提前告知学校招生办公室。六、复试的监督机制与结果复议渠道1.全程监督保障复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包括专家遴选、面试实施、成绩核算等),均在学校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和监督下开展;领导小组将定期检查各学院工作进展,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确保复试过程公平、公正、公开。2.结果复议途径若考生对本人的复试结果存在异议,需在复试结果公布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向所报考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提交书面申诉材料(需说明申诉理由、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需在收到申诉材料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与处理意见书面反馈给考生。3.监督与咨询联系方式为方便考生咨询招生政策、反馈问题,现将学校招生办公室的监督电话与考生接待电话公布如下: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8136022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14:00-16:30)。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政策调整,将以学校官方网站后续发布的通知为准。2025-09-02 14: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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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5 年数字经济与智能管理硕士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针对 2025 年数字经济与智能管理硕士项目,特制定本硕士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1. 各专业(项目)复试入围分数线为明确复试准入标准,现将数字经济与智能管理硕士项目的入围分数线公布如下,考生需达到对应科目分数要求方可参与复试:2. 总成绩核算方式与排序规则(1)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满分为 1000 分,其构成公式为:总成绩 = 初试成绩(满分 500 分)+ 复试笔试成绩(满分 100 分)×0.5 + 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4.5。初试成绩在总成绩中占比直接对应满分分值,复试笔试与面试成绩则按既定系数折算后计入总分。(2)排序规则录取名单将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照 “复试面试成绩→初试成绩” 的先后顺序进行二次排序,以此明确拟录取人员的先后位次。3. 复试组织形式本次硕士统招生复试的资格审查环节与复试考核环节,均采用现场形式开展,考生需按要求前往指定地点参与相关流程。4. 复试费用缴纳要求考生必须在参加复试前,登录 “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 完成复试费用的缴纳,缴费金额为 100 元。需特别注意的是,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考生最终未参加复试,已缴纳的 100 元复试费用均不予退还。5. 复试具体安排(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将于 3 月 22 日(周六)至 3 月 23 日(周日)期间,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内逐一对复试考生进行,具体的审查时间与地点将通过邮件单独通知考生。现场审查材料要求:考生需现场出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若考生持境外学历证书报考,需现场展示(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同时,需提交本人签名的考生诚信承诺书。线上材料提交要求:在资格审查开始前,考生需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以下材料: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需上传学生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且需加盖档案保管单位红章)、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自述(内容需涵盖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与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此外,还需上传 1 页 A4 纸规格的中文简历、5-6 页的中文自我介绍 PPT;持境外学历报考的考生,需额外上传(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材料提交截止时间:所有上述电子材料的提交截止时间为 3 月 21 日(周五)上午 9:00,考生需在此时间前完成系统上传,逾期未提交将影响资格审查结果。审查结果影响:未参与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直接失去录取资格,一律不予录取。且无论最终是否录取,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成绩单在内)均不予退还。(2)复试考核安排复试考核包含笔试与面试两个部分,其中面试环节将同步进行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复试笔试:笔试时间为 3 月 22 日(周六),考试形式为现场闭卷笔试,具体的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通过邮件通知考生。复试面试:面试工作将于 3 月 22 日(周六)至 3 月 23 日(周日)期间以现场形式开展,每位考生的具体面试时间、分组及地点,将通过邮件单独告知,请考生密切关注。6. 复试注意事项(1)复试考核重点聚焦于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包括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未来的职业发展潜力。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将融入面试过程,通过让考生回答外文提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2)考生需严格按照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规定的时间,前往指定地点,依据《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考核)考场规则》的要求,全程参与所有复试考核环节,不得缺席或迟到。(3)在参加复试前,考生务必登录清华大学研招网(http://yz.tsinghua.edu.cn)的 “政策法规” 栏目,提前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与《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考核)考场规则》,确保充分了解复试相关的政策法规与纪律要求,避免因不知情导致违规。(4)请考生保持报考时预留的通信方式畅通,及时查看短信与邮箱信息,密切关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发布的各类复试相关通知,避免错过重要安排。7. 招生计划调整情况经研究决定,2025 年清华大学数字经济与智能管理硕士项目(专业代码:025800)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招生计划名额为 33 个。2025-09-08 13: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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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复试分数线)同国家A类考生2025年复试分数线。学校所有招生学科专业原则上都不开展破格复试。(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复试分数线在普通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单科不限,总分下降20分。在此基础上,招生学院(研究院、中心,下同)根据招生计划、复试比例及生源等情况综合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二、复试方式及时间今年我校复试方式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至4月下旬,具体复试方式及时间以招生学院通知为准。采用现场复试的,考生来校复试前,应主动与招生学院联系,经招生学院统一报备后,在校门口(泉州校区统一从正大门入校,厦门校区统一从南大门入校)门岗处刷身份证进校,若身份证刷卡异常,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找门卫核对纸质版名单入校。三、复试(一)复试资格审查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应提前准备好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在复试前学校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二)复试材料提交考生复试前须提交以下材料接受审查,具体提交方式和时间以招生学院通知为准。1.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2.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华侨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该表可在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常用下载栏下载)https://yjszs.hqu.edu.cn/cyxz.htm 该表一般由考生人事(学籍)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一律以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相关信息为准,凡是不一致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3.往届毕业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考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初试准考证。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还考生。7.申请享受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8.招生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如考生自述、大学期间成绩单、外语和计算机能力证明等。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三)复试内容1.我校各学科专业复试主要包括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等内容,一般通过笔试、面试和实践(实验)技能考核等形式,具体复试内容及形式以招生学院通知为准。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会计(MPAcc)、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旅游管理(MTA)和工程管理(MEM)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5.身体健康状况。考生在拟录取后两周内向招生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未提交的或者逾期提交的视为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可参照华侨大学研究生入学复试体检表。(该表可在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常用下载栏下载)https://yjszs.hqu.edu.cn/cyxz.htm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四、调剂(一)调剂申请考生基本条件:1.符合我校2025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旅游管理(MTA)、工程管理(MEM)、图书情报和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6.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7.招生学院提出的其他要求。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招生专业的考生,务必要了解我校有关非全日制招生政策:相对高额的学费,不享受任何奖助学金,不能申请住宿,不负责档案转接,录取类别是定向就业,毕业证书将加注“非全日制”字样等。(二)调剂申请基本程序1.查询调剂信息。考生在招生学院网站和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查询接受调剂的具体学科专业及报名时间等信息(若无信息,则说明该专业不需要调剂或者调剂事宜尚未确定,考生可直接电话咨询相关招生学院)。2.网上报名。调剂报名开始后,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在调剂服务系统直接填报调剂志愿。调剂报名截止后,招生学院择优遴选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并在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我校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在复试考生名单确定前一律不受理解锁申请,考生填报时务必要慎重。3.确认复试通知。接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并按招生学院要求参加复试。未接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可联系招生学院提前解锁志愿或者等志愿自动解锁后填报其他志愿。4.参加复试。复试考生按招生学院有关要求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招生学院择优确定待录取考生名单,并在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5.确认待录取通知。接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确认。(三)其他1.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一律无效。2.对在复试通知发放之前已接受其他学校拟录取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我校报考资格;对已接受复试通知但在复试开始前已接受其他学校拟录取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我校将不再安排复试;对已参加复试但在拟录取通知发放前已接受其他学校拟录取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五、录取(一)考生总成绩一般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计算而成。复试成绩为复试各内容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50%的范围内,具体权重以招生学院公布的为准。总成绩计算公式一般如下: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满分×100×初试权重+复试成绩(百分制并取整)×复试权重,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二)对于不接受调剂考生的招生专业或方向,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接受调剂考生的招生专业或方向,在完成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后再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录取。(三)如果考生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对初试科目相同的则比较初试总分,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分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对初试科目不一样的则比较复试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复试成绩再相同,则比较初试相同科目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或体检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五)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学院、用人单位(定向就业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六、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一)各招生学院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等信息都会在招生学院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以获取与招生学院复试调剂录取相关的最新信息(点击链接)。(二)各招生学院网址及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可在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点击链接)。(三)对招生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可向学校纪检监察室或研究生院反映。纪检监察室电话:0595-22693678(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电子邮箱:jjh@hqu.edu.cn。研究生院电话:0592-6161279(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电子邮箱:hdyzb@hqu.edu.cn。七、其他事项(一)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不收取复试费。(二)考生应遵章守纪、诚信考试。考生要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及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对在研究生复试录取过程中违反复试录取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三)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及学校或学院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文件、通知和信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八、本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由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九、未尽事宜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和《华侨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相关规定为准。2025-09-03 10: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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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为契合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发展需求,全面落实招生录取工作中公平、公正、公开的核心原则,保障研究生入学质量,依据《中国矿业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与《中国矿业大学关于做好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共管理学院自身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复试组织工作安排为保障推免生复试工作有序开展,公共管理学院专门成立 2026 年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及各学科负责人共同构成。该招生委员会主要承担以下职责:1.负责制定学院推免生复试录取的具体工作细则;2.针对复试小组成员开展政策解读、业务指导及纪律培训,确保复试工作严格依照本细则及既定程序执行,充分保障复试过程的公平性与公正性,同时保证复试质量;3.对学院整体的复试流程及录取结果承担责任,当考生对录取结果提出疑问时,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说明或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4.对各复试小组的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二、工作基本原则公共管理学院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格依照《中国矿业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与《中国矿业大学关于做好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三、申请基本条件申请我院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1.考生须为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资格;2.考生在本科阶段在校期间需保持优异的学习成绩,具备良好的品德修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处罚或处分记录;3.考生需身心健康,且体检结果符合相关标准。四、接收专业与计划人数结合《中国矿业大学关于做好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同时综合考量公共管理学院的生源情况、学科发展规划需求以及考生的专业选择意向等因素,学院各二级学科拟接收推免生的计划名额,将以 2026 年研究生招生目录作为参考依据,最终实际接收人数需以当年实际录取情况为准。五、复试工作具体安排1. 复试小组组建公共管理学院按照不同专业分别组建推免生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 5 名教师组成,教师需满足办事公正、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院推免生的条件,小组内设置组长 1 名,同时配备秘书 1 名,负责协调复试相关事务。2. 复试对象范围参与复试的考生需符合《中国矿业大学关于做好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具体包含以下三类考生:(1)本校已报名 2026 年本硕博连读或本科直博项目,且已通过学校及学院资格审核的学生;(2)在 9 月 18 日前通过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预推免报名系统(以下简称 “预推免报名系统”)完成预报名,且经学院审核通过的校内外推免生;(3)未参与我校预报名,但在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系统”中报考我校,并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3. 复试组织方式学院将采取多批次复试的形式开展工作,参与复试的推免生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及相关申请材料,前往学院指定地点完成报到。4. 复试材料准备要求考生需在复试开始前,将以下材料的扫描电子文档整合为一个压缩文件,以 “考生姓名” 作为文件名,发送至邮箱 cumtggxy@126.com。(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学生证的复印件扫描件;(2)《中国矿业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申请表》扫描件;(3)通过系统导出的《中国矿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扫描件;(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及排名证明的扫描件(成绩单及排名证明须加盖学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5)《思想政治考察表》扫描件;(6)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扫描件(如 CET-4、CET-6、TOEFL、IELTS 等考试证书或成绩单);(7)学术成果相关材料扫描件(包括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获得的专利证书、学术科技类奖项证明、承担课题的相关材料或其他具有学术价值的成果证明);(8)专家推荐书扫描件(申请本硕博连读或直博生项目的考生需提供);(9)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证明扫描件。上述申请材料需按照上述(1)至(9)的编号顺序整理,在复试前提交至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培养办公室 A523(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大学路 1 号中国矿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培养办公室 A523,邮编:221116),联系电话:0516-83591435(孙老师、高老师)。请注意,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邮寄时仅接受中国邮政 EMS 或顺丰快递,因学院人员配置限制,不接收其他快递公司的邮寄件。此外,本校 2026 年本硕博连读及直博生考生,除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外,还需额外提交《中国矿业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申请表》与《中国矿业大学 2026 年本硕博连读、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5. 复试时间安排(1)本硕博连读及直博生:复试时间为 9 月 9 日下午 16:00-18:00;(2)其他推免生:学院将组织多批次复试,其中第一批次复试时间为 9 月 18 日 9:00-17:00。6. 分专业复试安排(1)本硕博连读、直博生复试安排行政管理专业:复试时间为 9 月 9 日 16:00,面试地点为公共管理学院 A406(候考地点为 A404),参与考生为行政管理专业本硕博连读及直博生;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复试时间为 9 月 9 日 16:00,参与考生为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本硕博连读及直博生;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复试时间为 9 月 9 日 16:00,参与考生为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本硕博连读及直博生;应急管理专业:复试时间为 9 月 9 日 16:00,参与考生为应急管理专业本硕博连读及直博生。(2)其他推免生复试安排(第一批次)行政管理专业:复试时间为 9 月 18 日 9:00,参与考生为行政管理专业其他推免生;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复试时间为 9 月 18 日 9:00,参与考生为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其他推免生;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复试时间为 9 月 18 日 9:00,参与考生为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其他推免生;应急管理专业:复试时间为 9 月 18 日 9:00,参与考生为应急管理专业其他推免生。7. 复试形式、内容及相关要求复试工作由学院一级学科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复试小组需明确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操作程序,并具体开展复试工作。在进行评分前,复试小组可召开小组会议,共同研讨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复试组成员需在现场独立完成评分。(1)复试时长与分值: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2)复试方式:采用现场集中复试的形式,考生需提前 30 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完成复试前的准备工作;(3)复试内容:主要包含外语能力考查、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及综合能力评估三部分。其中,综合能力评估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与专业能力,具体包括考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本学科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同时,还将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了解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及参与社会实践的情况;(4)复试记录:各复试小组需对复试全过程进行录像,复试结束后,需将音像材料提交至学院 A523 办公室,由学院统一上报至学校研究生院;(5)身份验证:复试期间,考生必须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可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否则将无法参与复试。六、录取工作流程与要求1.录取基本原则:研究生录取工作遵循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充分保障招生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与公开性;2.录取排序与奖学金评定:学院将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进行最终排序,以此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同时,依据复试成绩排序结果确定考生的学业奖学金等级。其中,推免直博生将以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学业奖学金评选,推免本硕博连读及硕博连读学生在第一学年将以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学业奖学金评选。3.学业奖学金的具体评定标准,将执行《关于做好选拔 2026 年本硕博连读、本科直博优秀学生工作的通知》及研究生院发布的《中国矿业大学关于做好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4.不予录取情形: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审查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同样不予录取;5.复试材料提交:复试工作结束后,复试小组负责人需在《复试情况登记表》上签署关于考生 “录取与否” 及 “录取类型” 的意见,随后将所有复试材料统一上交至学院;6.录取结果公示与上报:录取结果将在公共管理学院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至学校研究生院;7.其他规定:本部分未提及的其他事宜,将按照《中国矿业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与《中国矿业大学关于做好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的通知》中的规定执行。七、其他说明本实施细则由公共管理学院 2026 年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公共管理学院二〇二五年九月八日2025-09-25 16: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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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细则(第一志愿考生)根据辽宁省招生办公室核准的《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相关要求,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第一志愿考生)如下:一、一志愿考生复试相关安排(一)复试方式学院对一志愿考生采取线下复试方式。(二)复试地点与时间1.笔试时间和地点会计硕士(MPAcc)笔试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地点为经济管理学院办公楼(具体考场考试当天在经管楼门口张贴及复试群中通知),具体安排为:会计综合(60分钟):9:00-10:00;思想政治(60分钟):10:10-11:10。同等学力加试(2科,基础会计学和管理学,每科30分钟):13:30-14:30,地点为经管楼310。工商管理硕士(MBA)笔试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上午,地点为经济管理学院办公楼(具体考场考试当天在经管楼门口张贴及复试群中通知),具体安排为:管理综合(30分钟):9:00-9:30;思想政治(60分钟):9:40-10:40。同等学力加试(2科,基础会计学和人力资源管理,每科30分钟):10:50-11:50,地点为经管楼310。学硕笔试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上午,地点为经济管理学院办公楼(具体考场考试当天在经济管理学院门口张贴及复试群中通知),具体安排为:经济学(30分钟):9:00-9:30。2.面试时间和地点会计硕士(MPAcc)面试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地点为经济管理学院办公楼(具体考场考试当天在经管楼门口张贴及复试群中通知),具体安排为:第一场:8:30-12:00;第二场:13:30-17:00。工商管理硕士(MBA)及学硕面试时间为3月27日下午13:00-17:30,地点为经济管理学院,具体分组安排当天在经济管理学院门口张贴及复试群中通知。(三)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笔试、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口语测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考生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1.专业课笔试(经济学(学硕)卷面100分满,考试时间为30分钟;管理综合(MBA)卷面100分满,考试时间为30分钟;会计综合(MPAcc)卷面100分满,考试时间为60分钟)考核内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2.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卷面100分满,考试时间为60分钟,开卷考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时事政治的理解与关注、基本政治观点正确、逻辑分析的严密完整、文字表达流畅等四个方面。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成绩计入总成绩。3.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口语测试)(100分满,时间20分钟)(1)考核内容:一是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等;二是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三是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语言表达和礼仪规范等。(2)考核要求:主要采用问答形式,要有记录和评语,并填写《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面试记录表》,综合面试成绩为各位主考教师所给成绩的平均值,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3)考核小组:学院选拔业务水平高、政治素养好的教师(一般不少于5人)组成综合面试考核小组,小组设组长1人,另安排秘书1名,面试前要对面试小组成员进行培训。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复试小组成员中至少安排1名外语听说能力强的教师对考生进行外国语口语测试。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每科100分,考试时间30分钟)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口语测试)外,须加试两门本主干课程,试题难易程度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四)复试资格审查学院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具体材料如下:1.初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都复印);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考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考生);4.应届生证明和成绩单(应届考生);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考生);6.《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7.《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请按照以上顺序装订1—7材料(A4纸复印或打印,以上所有材料不用提交原件)供学校留存,相关材料请做好备份,提交后存档恕不退还。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原则上不能参加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材料,请于3月27日上午8:20至9:00之间上交到经济管理学院106室。二、拟录取(一)拟录取原则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2.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2)加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复试者,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审核材料者不予录取;(5)复试过程中违纪舞弊者、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录取。3.达到学校复试合格标准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排名至招生专业额满为止。如果录取总成绩相同,录取优先顺序以学院复试实施细则为准。4.调剂考生复试合格,但在研招网拒不确认接受拟录取的考生,学校将按空缺名额对排名在后的复试合格考生依次发放拟录取通知,直至额满为止。(二)复试成绩计算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加权后的总和,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为:(1)学术型研究生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笔试成绩×0.3+综合面试成绩×0.7综合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0.8+外语口语成绩×0.2(2)工商管理硕士(MBA)和会计硕士(MPAcc)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0.3+综合面试成绩×0.6+政治笔试成绩×0.1综合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外语口语成绩(三)录取总成绩的计算1.学术型研究生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5)×0.32.工商管理硕士(MBA)和会计硕士(MPAcc)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3)×0.3三、考生入学后的复查和体检(一)复查: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学业审核、学籍学历等复核,复核不通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二)体检:根据相关规定,我校将组织已录取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文件执行。四、其他事项 1.本办法由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如上级有新的文件精神和指导意见按新的政策执行。 2. 学院复试联系人及电话:于老师, 024-56860720。请各位考生提前加入复试工作群(会计硕士复试工作QQ群:835487955; MBA及学硕复试工作QQ群:1023508115,申请入群填写考生姓名及初试成绩)。2025-08-22 09: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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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报名及复试录取工作通知教育部统一部署的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是全国推免工作信息备案公开与考生网上报考录取的唯一指定平台。所有具备推免资格的考生,均需通过该系统完成河海大学志愿填报、复试通知确认及待录取通知确认等关键操作。现将我校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的网上报名、复试及录取相关安排通知如下:一、网上报名安排1.时间节点与前期准备:自 9 月 22 日上午 9:00 起,已获得本科就读院校推免资格的考生,需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按系统提示逐项规范填报志愿信息;为规避报名高峰时段系统拥堵,考生可于 9 月 18 日提前登录系统,完成账号注册、网上缴费等前期准备工作。2.志愿填报限额:所有推免生(含直博生,无论本科就读于河海大学还是外校),在填报我校志愿时,最多可选择三个不同专业作为报考志愿,志愿顺序由考生根据自身意愿确定。3.未提前申请者的报名说明:未参与我校前期推免预申请的考生,仍可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提交正式报名申请;我校各学院(系)将结合本单位招生计划、学科需求及报名考生整体情况,自主判断是否向其发放复试通知及组织考核,具体进展需以各学院(系)官网发布的通知为准。二、复试相关要求1.复试通知发放与确认:自 9 月 23 日上午 9:00 起,我校各学院(系)将根据考生报名先后顺序及材料审核结果,分批次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发放复试通知;考生最终参与复试的学科专业,以其在系统内 “确认复试” 的专业为准。考生须在系统规定时限内完成复试通知的接收与确认,逾期未操作的,学校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取消该通知。2.复试组织与考核标准:各学院(系)将依据本单位制定的《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细则全文可在各学院(系)官网查询)组织复试考核,考核内容涵盖专业基础、科研潜力、综合素质等维度;对考核合格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录取候选名单,考核不合格的考生直接排除在录取范围之外。3.复试细节咨询:关于复试的具体时间、考核形式(线上 / 线下)、参考资料、流程安排等细节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报考学院(系)的招生工作联系人,获取精准答复。三、录取流程与规则1.待录取通知发放与确认:自 9 月 25 日上午 9:00 起,各学院(系)将根据考生复试考核成绩排名,分批次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系统指定时间内完成待录取通知的接收与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学校将取消该待录取资格,相关学院(系)可根据剩余招生计划开展补录工作。需特别说明的是,我校不再向考生发放纸质版 “推免接收函”,所有录取相关确认均以系统记录为准。2.待录取确认的唯一性: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规定,考生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仅能确认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请考生结合自身规划谨慎填报、诚信履约,一旦确认我校待录取通知,将无法更改至其他院校。3.公示与备案流程:已确认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我校将在 10 月下旬于研究生院官网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报送江苏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报教育部备案。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无需参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环节,直接进入入学准备阶段。四、其他注意事项1.录取资格复审与取消情形:在正式发放录取通知书前,我校将对拟录取考生开展两项关键审查:一是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二是报名材料真实性与资格合规性复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将直接取消录取资格:(1)考生提交的个人简历、成绩单、获奖证明等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伪造、篡改、隐瞒等弄虚作假行为;(2)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如存在违法违规记录、违背公序良俗行为等);(3)考生在 2026 年入学前未能按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或在本科阶段受到学校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4)考生本科就读院校因特殊原因取消其推免资格。2.信息获取与通讯保障:请考生持续关注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s://gs.hhu.edu.cn/)及报考学院(系)官网的最新通知,及时了解流程调整;同时建议考生相互转告重要时间节点,并保持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邮箱等通讯方式畅通,避免因信息遗漏或联系不上影响报考进度。五、联系方式1.河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 1 号邮政编码:210024联系电话:025-83786303电子邮箱:hhuyzb@hhu.edu.cn2.2026 年各研究生招生院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水文水资源学院:联系人许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6614;(2)水利水电学院:联系人柳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6501;(3)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联系人施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7560;(4)水科学研究院、水资源高效利用与工程安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7270;(5)水灾害防御全国重点实验室、长江保护与绿色发展研究院: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72097;(6)土木与交通学院:联系人夏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6634;(7)精细爆破全国重点实验室:联系人夏老师,联系电话 18868115985;(8)环境学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6697;(9)流域水循环与水安全全国重点实验室:联系人程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6697;(10)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 025-58099096;(11)计算机与软件学院: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 025-58099136;(12)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联系人章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6410;(13)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俞老师,联系电话 025-58099141;(14)农业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陆老师,联系电话 025-58099569;(15)机电工程学院: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 0519-85191981;(16)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 0519-85192040;(17)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联系人牛老师,联系电话 0519-85195630;(18)新能源学院: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 0519-85195265;(19)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0519-85195363;(20)海洋学院:联系人殷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7813;(21)地理与遥感学院: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 025-52158923;(22)数学学院:联系人董老师,联系电话 025-58099160;(23)商学院: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 025-58099220;(24)经济与金融学院:联系人戴老师,联系电话 0519-81230713;(25)公共管理学院:联系人田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7376;(26)法学院: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7371;(27)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7851;(28)外国语学院:联系人钱老师,联系电话 025-58099462;(29)体育系: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7655;(30)卓越工程师学院: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7521;(31)河海里尔学院: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0519-85195525;(32)前沿交叉科学研究院: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7270。2025-09-24 11: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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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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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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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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