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保证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生源范围,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的条件,确保考生正当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对考生进行多维考查。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也应有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组织领导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统筹和应急管理,制订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复试录取各项工作,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等,做好复试录取过程中的应急处置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学校复试巡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学院复试工作进行巡察。
2.招生学院是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学院成立以本学院为单位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工作组进行复试考核工作,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监督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各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3.各学科、学位点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复试专家库,成立若干复试工作组,复试工作组成员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每个复试工作组一般由不少于5名研究生导师组成,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担任,对本组的复试工作负责。复试工作组可下分工作小组分别负责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专业课考核、外语水平考核和思想政治理论考核(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公共管理专业)。
三、复试方式
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情况,在确保公平、安全、有序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采用现场或网络远程复试等方式,原则上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复试的,要落实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并摆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主平台选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辅平台选用“钉钉”平台,相关学科(专业)需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研究防范通过AI技术作弊的有效措施,并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一般包括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专业课考核以及专业课加试(部分考生)。
1.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该项考核不计分,但对于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主要考核考生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两个方面,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学院做好每位考生作答情况记录。
3.外语水平考核(含听力、口语)(满分100分)
重点考核考生外语听力水平及口语表达能力。由学院复试工作组组织实施。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
4.专业课考核(满分100分)
招生学院根据《浙江农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做好题库建设和相关保密工作。专业课考核可采用笔试或者问答的方式开展,专业课笔试由招生学院根据实际自主安排,专业课问答由考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并作答,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5.专业课加试(每门课100分)
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以《浙江农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科目为准,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考生不予录取。
6.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以及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考核形式及考核时间参照专业课考核执行。
五、复试管理
1.复试专家库及复试工作组的组成人员应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复试工作组成员在复试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组基本规范》。
2.复试试题(含副题)、评分标准以及参考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招生学院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按照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学校相关要求执行,原则上应命制多套试题,确保科学、规范、安全。所有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须签订《保密责任书》,落实保密责任,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3.招生学院要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落实“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4.复试工作组应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以备复查。
六、复试规则
1.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招生学院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国家线),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自主确定本学院普通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的120%(小数点进位处理),具体由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招生计划、生源情况以及缺额情况自主确定,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根据实际生源情况,我校2025年计划招收学术学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2人,全日制专业学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2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人,各学位类型招生人数可根据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情况做适度调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应达到我校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总分不低于235分(管理类联考考生不低于150分),满分为100分的科目,单科不低于30分,满分大于100分的科目,单科不低于50分。在此分数线基础上,按照学位类型分别计算上线考生初试总分与一志愿报考专业普通计划国家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相对偏差=[(考生初试总分-普通计划国家线总分)/普通计划国家线总分]×100%)并进行排序,按照1:1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各学位类型进入复试一志愿考生名单。如第一轮复试后仍有缺额,则在相应学位类型剩余一志愿上线考生中继续按照1:1比例顺延,确定复试名单,以此类推,录满为止。如符合要求一志愿考生复试后仍有缺额,则在相同批次调剂考生中按上述办法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录满为止。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复试名单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学生可上网进行查看。研究生院、相关学院通过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对考生资格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2.成绩计算
最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初试总成绩占比+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复试总成绩占比,初试总成绩(折算后)、复试总成绩(折算后)以及最终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初试总成绩占最终总成绩的比例为50%-60%。复试考核各部分成绩占复试总成绩比例由招生学院自行确定。
七、录取规则
1.研究生录取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考生,不予录取。
2.参加复试的考生按专业、领域或方向最终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一志愿优先。若考生最终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若复试总成绩依然相同时,按相同的初试统考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调剂考生可根据调剂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拟录取的考生不予录取。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最终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拟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3.定向就业考生须按相关要求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方可录取。招生学院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应根据要求及时完成相关协议书的审查,完善录取手续。
八、调剂规则
一志愿上线生源未达到招生规模的专业(领域),可在校内外相关相近专业上线生源中按照国家政策择优进行调剂录取,我校2025年遴选调剂考生基本要求如下。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含加分)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2.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3.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考生;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根据学科发展、专业特点、导师需求,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专业背景、技能特长等学业因素,择优遴选考生。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得按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4.招生学院可在以上调剂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学科差异,制定与考生学业水平相关的调剂生遴选规则,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各招生专业调剂生遴选规则详见相关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
6.以上遴选规则如与上级有关文件不符,以上级文件为准。
九、健康体检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需完成心理测试,测试方法与测试安排另行通知;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甲以上的医院体检证明,体检项目需符合学校公布的相关要求;正式录取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信息公开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等文件要求,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开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名单、录取名单以及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
十一、工作纪律
1.加大招生工作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招生学院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要充分重视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3.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申诉受理,具体申诉受理机构为研究生院招生办。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
申诉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申诉电话:0571-63743970
申诉邮箱:yjszs@zafu.edu.cn
监督电话:0571-63740121
监督邮箱:jw@zafu.edu.cn
十二、其他
1.本方案适用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招生学院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以上规定与办法如与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不符,以上级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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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公平、公正、科学。二、组织管理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学院(系、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组织,对本单位的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录取结果负责。三、复试工作(一)复试形式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全面采取“现场复试”形式进行。(二)复试分数线首都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三)复试资格查询考生于2025年3月21日20:00起登录首都医科大学硕士招生管理系统查询第一批获得复试资格名单。网址:https://sstj.ccmu.edu.cn/#/login。登录用户名:考生编号,密码:身份证号后六位。(四)复试资格的确定原则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的考生,考生复试资格确定原则如下:(1)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2)按考生总分在所报考专业和研究方向中的学院信息进行排名。若总分相同,按照英语-政治-业务课的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3)总分排名在进入所报考志愿(专业和研究方向中的学院信息)招生计划数150%排名范围内。(4)未能进入所报考志愿(专业和研究方向中学院信息)复试的考生,有资格调整至同一专业(专业代码相同)其他研究方向的空缺名额,并根据总分排名参与相应志愿的复试。考生需登录首都医科大学硕士招生管理系统,点击“我的调剂”查询和填报调整志愿信息。请注意:各专业的“剩余复试名额”指在我校差额复试规则下,当前剩余的复试名额。例如:某专业计划录取10人,按差额比例参加复试的总人数应为15人;如果已有12人进入复试,则“剩余复试名额”为3人。调整志愿的填报时间是2025年3月21日20:00至3月23日17:00。每位考生限填报1个调整志愿;截止时间前可修改,截止时间后则不可修改、填报。提交志愿考生可于2025年3月23日19:00起登录并查询调整志愿的复试资格。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学术学位(不包含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不包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相关专业的考生,复试资格确定原则如下:(1)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2)按考生总分在所报考学院(所、系)和专业进行排名。若总分相同,按照英语-政治-业务课的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3)总分排名进入所报志愿招生计划数150%排名范围内。(五)复试时间我校复试工作整体将于2025年3月26日左右开始。各学院(所、系)复试的具体时间及安排由相关学院具体通知。请考生近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接收关于复试的有关通知。考生联系方式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手机信息为准。(六)复试资格审核的材料提交参加复试的考生统一将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复试学院要求的补充材料的电子版文件,按时按要求发送到相关学院。在现场复试前,考生需要将以上全部材料的纸质版原件按顺序放到一个档案袋中并上交到相关学院。1.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电子版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3月25日中午12:00。2.资格审核材料请考生将以下材料形成清晰有效的扫描材料,并按顺序合成1个PDF文档。(1)初试准考证(2)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3)《首都医科大学2025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4)应届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版,请将有效期延至3个月以上)。(5)往届生还需提供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请将有效期延至3个月以上)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6)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或中医专业学位的成人学历教育本科毕业且已获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相关类别的《医师资格证书》原件。(7)定向培养的应届本科生,须提供单位同意以“非定向就业”形式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证明材料。3.复试学院要求的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及材料接收途径(见附件2)对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需材料以参加复试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对于复试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拟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七)诚信复试考生须认真阅读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首都医科大学和报考学院(所、系)的相关复试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复试、拟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试前,所有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并将纸质版提交给相关学院。(八)复试考核1.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形式。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素质与能力、综合素质与能力。(1)专业素质与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英语听说、运用能力。(2)综合素质与能力。主要考核考生本人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方面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工作、志愿服务等)、沟通能力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及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及文明礼仪等。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通过综合面试考察、调取拟录取考生档案、现实表现等多种方式进行。3.心理测试:在复试开始之前,由负责复试的学院组织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完成心理测试。(九)缴费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交纳复试费100元。缴费时间和方式由复试学院安排。请注意保存缴费成功界面截图。四、成绩计算1.复试成绩计算复试考核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而成。其中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20%-30%,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70%-80%。具体占比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制定。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计算方法如下:复试成绩=笔试得分×复试学院自定比例+面试得分×复试学院自定比例。2.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计算方法如下: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五、拟录取工作1.拟录取原则在同一场(学院-专业(或研究方向)复试中,根据每位学生的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最终录取人数与招生计划一致,或少于招生计划,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协议签订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与学校签订《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拟录取协议书》、《首都医科大学拟录取研究生诚信承诺书》。3.体检所有拟录取考生按录取学院要求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六、调剂工作学校会根据各学科专业考生的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公布接受考生调剂的专业。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并填报调剂志愿,学校按复试资格确定原则调剂合格考生复试。调剂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要求: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初试成绩达到申请调入的我校相应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5.符合我校接收调剂专业的其他要求。关于调剂信息公布的相关通知,将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h.ccmu.edu.cn/index.htm) 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公布。(http://yz.chsi.com.cn/yztj)七、信息公开1.学校将在复试前通过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对取得复试资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网址:http://yjsh.ccmu.edu.cn/zsgz/sszs/index.htm2.学校于5月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7个工作日,网址:http://yjsh.ccmu.edu.cn/zsgz/sszs/index.htm。 如有疑问请联系监督部门。八、咨询、监督电话首都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10-83911050、010-83916545。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实名向复试学院反映。首都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及邮箱:010-83911095,Email: yanzhao@ccmu.edu.cn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2025-08-01 11: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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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大学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制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如下。一、工作原则坚持科学选拔,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生源质量。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察。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理念,提高管理水平。二、招生计划及复试名单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按专业分配如下:复试分数线凡报考我院且单科和总分均达到相关专业分数线的考生即可进入我院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复试线:在国家 A 类线基础上总分降低 22 分,单科各降 5 分。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3。三、资格审查复试考生要在复试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在报到时须提供如下材料:(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3)应届生: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入学时提交审查)。非应届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对于报考 “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证明章的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复核相关证明材料原件。(5)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成绩单及本科课程进修成绩单、在 CN 刊物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过的所报考专业的学术论文复印件)。(6)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 1)。(7)《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核表》(见附件 2)。(8)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9)符合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向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说明:以上(1)-(7)为必须项,(8)-(9)两项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交。学院留存以下材料:(1)-(4)项复印件各 1 份,(5)-(9)项各 1 份,所有复印件均需采用 A4 规格纸张,按(1)-(9)顺序装订在一起。四、复试报到考生应于 2025 年 3 月 29 日上午,在河南科技大学开元校区文科一号楼完成报到,并提交个人资料,由学院进行资格审查。校外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入校,校门口将进行身份核验。不同专业报到时间地点见下表:五、复试内容、形式和时间安排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大环节。1. 笔试环节具体笔试内容和时间如下(考试地点在资格审查现场通知):2. 面试环节(1)考生英语自我介绍、英语提问 2-3 个问题;(2)中文陈述学业背景 / 工作经历 / 科研计划等;(3)考生在试题库随机抽取专业素质与能力面试题,由考生命题并当场作答;(4)评委针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 2 个等级,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注:笔试和面试地点资格审查时通知。六、复试总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原则会计专业的复试总成绩 =(思想政治理论 100 分 + 会计综合 100 分)/2×50% + 英语听说能力成绩 ×10% + 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 ×40%。除会计专业外,其他专业的复试总成绩 = 专业课考核成绩 ×50% + 英语听说能力成绩 ×10% + 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 ×40%。综合成绩 = 初试总成绩 ÷(初试满分 + 100)×60% + 复试总成绩 ×40%复试结束后 2 天内,将按专业对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公示。如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按复试总成绩排序;如复试总成绩也相同,优先按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排序。公示网站为:河南科技大学商学院网站主页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向研究生院报送复试结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复试总成绩低于 60 分者、未参加复试者、各类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 60 分)、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在入学时进行。非定向考生档案调取等程序按学校统一要求办理。请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及学院网站公告。七、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379-65626165 0379-65627968联系人:侯老师 段老师邮箱:glzsb@haust.edu.cn投诉电话:0379-65627739 吴老师附件【附件1: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附件【附件2: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核表.doc】附件【附件3:029_商学院_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pdf】2025-09-01 09: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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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大MBA | 厦门大学2025年MBA复试分数线及申请复试的通知厦门大学2025年入学MBA复试分数线,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划分如下:说明: 1、以下内容,只适用于常规批面试的考生。2、参加2025年预审面试并获得优秀或合格资格的考生,请参看厦门大学2025年入学MBA预审面试考生须知。3、请仔细阅读,提前做好准备,按时提交材料。一、常规批面试申请条件2025年初试分数线达到厦门大学MBA复试分数线,申请后直接获得复试资格。请登录招生服务系统(http://applymba.xmu.edu.cn) 进行面试申请,将资料填写完整并提交,即可直接获得面试资格。在复试名单公布后,在招生系统查看面试时间、地点,并根据复试的要求准备面试。 特别说明:面试申请时需先选择报考的项目及班级。项目包含综合MBA周末班、综合MBA集中班、金融MBA集中班、创新创业MBA集中班、国际商务OneMBA集中班。如选择金融MBA项目、创新创业MBA项目、国际商务OneMBA项目,复试内容方面,在综合MBA面试考核的基础上,进行特色项目的加试,加试成绩不计入排名总成绩,作为是否适合该项目学习的参考依据。二、关于学习方式的说明学习方式:非全日制学习(不区分研究方向),不申请住宿,其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等不转入我校。学制:2.5年。实行弹性学制,注册在校时间最长不超过5年。三、关于学费及上课形式(一)上课形式主要课程教学在厦门大学完成,实践教学环节在各地教学实践基地完成。1.综合MBA周末班:周末两天上课,每月3-4次。集中班:隔周周五、六、日上课,部分课程安排在节假日。2.金融MBA集中班:每月集中上课一次,每次4天(一般为周四至周日),部分课程安排在节假日。3.创新创业MBA集中班:每月集中上课一次,每次4天(一般为周四至周日),部分课程安排在节假日。4.国际商务OneMBA集中班:每月集中上课一次,每次 4 天(一般为周四至周日),部分课程安排在节假日,海外行动学习另行安排。【特别提醒】各项目的开设安排、班级设定和选择以公布的相关通知和要求为准,具体的课程安排以每学期的课表为准。(二)2025年MBA各项目学费综合MBA(非全日制):29.8万/全程培养费,分两年缴交;金融MBA(非全日制):30.8万/全程培养费,分两年缴交;创新创业MBA(非全日制):30.8万/全程培养费,分两年缴交;国际商务OneMBA(非全日制):30.8万/全程培养费,分两年缴交。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三)其他费用国际商务OneMBA项目另有海外行动学习费用(包括课程、食宿、研学当地的交通费用),由学校代收代付、据实结算(参考往年:约12万人民币)。四、复试申请1、复试申请截止:2025年3月24日(周一)12:002、复试申请办法:请登录MBA招生服务系统http://applymba.xmu.edu.cn,注册-激活-登录-填写资料-完成申请。已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五、复试相关安排根据我校的相关安排,不再另寄书面复试通知书,复试的安排如下:1、复试时间:2025年3月25日(周二)上午8:00,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嘉庚一号楼(保欣丽英楼)504教室报到。2、复试形式:现场复试。3、复试内容:(1)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2)外语水平测试;(3)思想政治理论考试;(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5)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工商管理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管理学》《领导力》,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时间另行通知。4、考生总成绩按下列方式计算:总成绩=(全国联考成绩总分)/3×0.5 + 复试成绩×0.5六、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复试资格将在厦门大学MBA招生服务系统中公布,如您获得复试资格,复试报到时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学院接受审查,请提前做好准备:(1)已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一份;(2)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报考学历大学期间完整的成绩单原件一份(可以是复印件,但复印件上需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公章);(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6)本人2025年全国联考准考证一份(在研招网上打印);(7)告知书一份。注意: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注意事项: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结果、负责人签字、盖章必须齐全后,请单位用信封密封好,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2、请在密封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信封正面注明报考院系、报考专业、考生编号和姓名;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七、郑重声明所有考生必须承诺自己的申请材料真实可靠。一旦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从严处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025-07-31 13: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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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为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践行全国教育大会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5 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5〕4 号)及《北京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管办法(试行)》(京招考委〔2020〕6 号)等文件要求,在保障招生安全性、公平性与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以下简称 “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稳妥推进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一、组织管理架构与职责分工1 学校层面统筹组织: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统筹规划、整体部署与组织实施,确保招生工作按规有序推进。2 招生监察监督:学校同步设立招生监察工作小组,核心职责是对研究生招生全过程开展监督执纪,重点督查各学院及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复试录取环节,同时负责调查处理涉及违法违纪问题的相关投诉。3 学院层面具体执行:各学院需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院复试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地,同时承担学科复试工作指导、复试人员培训及考生资格审查指导等任务。二、复试工作具体安排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关键途径,复试录取是其中的核心环节。各学院需牢固树立 “考试招生育人” 理念,充分发挥复试选拔作用,严格执行政策、严守纪律、规范操作,强化监督以提升选拔质量。1 招生计划管理:各学院必须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开展录取,其中专项计划严禁挪用,确保计划执行的严肃性。2 复试分数线与比例:复试分数线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自主确定。各学科专业复试需采用差额形式,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若上线生源不足招生计划的 120%,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3 复试时间节点: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将于 3 月下旬启动,调剂工作从 4 月 8 日开始,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结合本院情况自行确定并通知考生。4 复试方式选择:各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与专业需求,自主决定采用线上或线下复试方式,确保复试形式与人才选拔需求相匹配。5 考生资格审查:5.1 考生需提交的材料: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mss.cup.edu.cn/logon),在学院规定时间内进入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 栏目,完成 “复试确认(含资格审查材料上传、复试缴费)” 及 “意向导师选择”。需上传的电子版(扫描版)材料包括:(1)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3)学籍 / 学历证明:往届生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毕业但承诺 2025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交省级自考办或对应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4)已签字的《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5)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本科学习成绩单;(6)《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情况表现表》;(7)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证明材料(如有);(8)学院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有)。此外,申请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信息,未申报者无法享受相关政策;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在第 8 项材料中额外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不含单独考试)的第一志愿考生,须在 3 月 20 日前,将身份证正反面、手写签名的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扫描后,以 “准考证号 + 姓名 + 政策名称” 为邮件主题,同时发送至学院邮箱(学院复试通知中公布)和研招办邮箱(sdyzb@cup.edu.cn);调剂考生符合加分政策的,按上述要求执行,学校将依据文件核实。所有材料的纸质版,需按学院要求的时间和方式(如邮寄)提交至对应学院。5.2 学院资格审核:各学院需采取人证识别、数据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在复试前严格审核考生身份真实性,同时核查考生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或免初试的资格,确保审核无遗漏、无差错。6 复试内容与要求:6.1 笔试考核:各学科需结合初复试不同考核目标,在初试内容基础上科学设计笔试内容,实现初复试内容的衔接与补充,笔试试卷满分为 100 分。6.2 面试考核:面试围绕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及培养潜力展开,具体包括:(1)专业知识掌握情况;(2)专业能力评估:涵盖大学阶段学习情况与成绩、本学科理论知识及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运用理论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专业发展潜力、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3)外语水平测试:重点考查外语听力与口语表达能力;(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现实表现,可通过导师面谈、函调或外调方式开展;同时需核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中考生作弊受处罚情况,将诚信状况作为录取重要依据;(5)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报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其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6.3 加试要求:加试试题难度参照本科教学大纲,试卷满分为 100 分,考试形式参照专业笔试要求,具体分为两类情况:(1)以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证报考的考生,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内容不得与初复试专业知识重复;加试试题与答卷由学院留存,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2)跨专业报考的考生,需按学院要求加试两门相关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及内容不得与初复试专业知识重复,具体形式由学院自主确定。7 复试成绩计算:7.1 复试成绩构成:由笔试成绩(如有,100 分)、面试成绩(100 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00 分)三部分组成,按比例折算为百分制后计入录取总成绩;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7.2 录取总成绩计算:满分为 100 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构成,原则上初试成绩占 60%,复试成绩占 40%。8 其他说明:8.1 我校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继续实行导师组招生,校级基地简介及专业实践需求由相关学院另行发布;拟录取考生须签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告知确认书》。8.2 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三、调剂工作说明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操作流程及时间节点,需以各学院发布的调剂工作细则为准,考生可关注各学院官网获取详细信息。四、录取工作规则1 录取基本原则:1.1 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1.2 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1.3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1.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 60 分的,不予录取。2 定向就业考生要求: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正式录取前分别与我校(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仅能被录取为回原工作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五、监督与复议机制1 责任制度与追究:实行研究生招生工作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复试过程的公平性、公正性及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出现违规问题将依法依规追责。2 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细则及实施办法、复试名单、复试结果(含复试成绩、排名、拟录取名单)等信息,需及时在研究生院官网及各学院官网显著位置公示,保障招生透明度。3 申诉与举报渠道:考生若对招生工作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渠道申诉或举报,相关部门将接待处理并告知复议结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 89733075,邮箱 sdyzb@cup.edu.cn;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89733099;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监督电话:82837456。4 招生咨询方式:考生可通过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 89733075,邮箱 sdyzb@cup.edu.cn),各学院也设有专门咨询电话,具体如下:001 地球科学学院:010-89733074;002 石油工程学院:010-89733098;003 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010-89733089;004 机械与储运工程学院:010-89733495;005 地球物理学院:010-89733597;006 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010-89731689;007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010-89739070;008 人工智能学院:010-89732858;009 理学院:010-89732280;010 经济管理学院:010-89733792;011 马克思主义学院:010-80116374;012 外国语学院:010-89733282;013 体育与人文艺术学院:010-89739165;021 非常规油气科学技术研究院:010-89739051;031 克拉玛依校区:0990-6633038。2025-09-01 14: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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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号)等有关文件以及教育部和湖南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为了确保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一)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二)坚持“按需招生、综合评估、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四)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和“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五)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认真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提高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六)各二级招生单位要针对现场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七)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复试录取期间,各二级招生单位要畅通考生联系咨询渠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八)做好兜底支持保障。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过程中要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要提前做好参加复试考生情况的精准摸排,加强对贫困地区、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考生的关爱帮扶。二、组织机构与职责复试工作实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三级管理模式,具体职责如下。(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对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管理。包括部署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总体工作,审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调剂办法;研究审议各二级招生单位年度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审定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等工作。(二)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统筹、协调、落实舆情监控、信息报送、后勤保障(电、网络)及应急处置等工作。(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职责:负责归口管理学校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统一管理学校调剂工作,包括发布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调剂办法;统一审核各二级招生单位的调剂细则、发布调剂信息、监督巡查、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办理相关手续。(四)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职责:负责全面监督、检查全校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过程,规范和监督研究生复试过程,协助陪同上级主管部门巡视与督查工作。(五)各二级招生单位(学院或医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及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1.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各二级招生单位主要领导担任,校本部学院须有党委(总支)纪检委员参加,直属医院须有纪委或监察部门负责人参加。各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复试录取工作。衡阳医学院统筹指导所属二级学院、直属医院和协作培养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职责:负责制订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经学校审定的工作方案;指导成立分学科(专业)复试工作专家小组;负责协调招生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结果,及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2.成立招生复试(调剂)工作小组,组长由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教育主管领导担任。职责:负责考生资格审查(身份证、学历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负责遴选、培训复试专家及复试工作人员;组织安排调剂工作人员,开展招生与调剂政策宣传,精准发布调剂信息、反馈受理结果,及时接听电话并负责招生政策咨询,确保效率和服务质量;组织确定复试内容、复试场地并负责复试内容的保密工作;组织制定复试评分标准、程序及相关要求,制定招生复试工作计划;严格复试过程管理,核对提交拟录取结果,报二级招生单位招生领导小组审核。3.成立各学科专业招生复试专家小组,组长由学科带头人(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职责:确保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签订“公正”承诺书;负责确定考生复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负责招生复试内容的组织实施及复试成绩的评定,进行综合排序;及时将本学科专业考生复试结果上报二级招生单位招生工作小组与招生领导小组审核与审定。4.成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组长由党委(总支)纪检委员(直属医院为纪委或监察部门负责人)担任。职责:负责全面监督、检查全院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过程,复试现场巡视,规范和监督研究生复试过程,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巡视与督查工作。三、复试基本条件(一)我校所有专业均执行教育部划定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复试分数基本线。考生需满足本人所报考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要求,同时符合《南华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报考规定及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含调剂)分数线:总分>300分的,总分比国家A类考生控制线降20分;总分≤300的,总分降15分;单科比国家A类考生控制线降5分。(三)具备教育部规定加分资格(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的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按教育部通知要求进行审核。(四)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在推荐阶段已进行了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也无需网上缴纳复试费用,在开学报到时提供二甲医院的体检报告到各二级招生单位。(五)复试名单确定所有学科、专业(领域)采取差额形式复试,由各二级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各二级招生单位应将符合我校初试成绩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包括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公布在二级招生单位网站。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由二级招生单位根据公布的调剂工作细则确定,名单(包括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公布在相关二级招生单位网站。四、复试方式(一)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统一采用现场复试形式。(二)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专业特点提前制定有针对性的复试工作办法、操作流程及应急预案,并提前做好演练,确保参与复试录取人员掌握政策、熟悉流程,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三)各二级招生单位提前公布复试工作安排,同时加强对考生参加复试工作的指导,确保考生掌握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各二级招生单位提前做好复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复试期间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并认真组织模拟演练。五、调剂工作(一)调剂基本规则1.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分数线要求,经审核同意后可进行调剂。2.我校生物学(0710)、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矿业工程(0819)、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安全科学与工程(0837)、材料与化工(0856)、资源与环境(0857)、生物与医药(0860)、工商管理学(1202)、核科学与技术(0827)、能源动力(0858,核能方向组)专业的部分研究方向接收跨学科门类调剂,具体要求详见各学院调剂规则。3.上述学科专业以外的其他学科专业调剂需符合以下要求: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内;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一命题科目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视为相同】且初试成绩符合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国家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经审核同意可进行调剂。4.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考生的第一志愿自命题考试科目不同于我校招生简章中发布的考试科目,各二级招生单位(学位点)根据本学科(专业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科目考试大纲、学科特点等因素综合研判,自主确定各科目命题的相同或相似性,二级招生单位可制定与学生学业水平相关的调剂生选拔规则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5.对可授予两个以上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除可在本学科门类范围内调剂外,本专业所属一级学科与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可进行相互调剂。6.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的全国初试成绩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7.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双上线”的条件下(均需达到第一志愿及调剂志愿的国家控制线)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以上专业。凡调剂到我校的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还必须满足该专业的报考条件方能调入(即大专毕业5年以上,本科毕业3年以上,硕士毕业2年以上)。8.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9.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二)研招网调剂系统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超过12小时后二级招生单位可根据调剂考生的数量与缺额情况随时关闭调剂系统。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相关二级招生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1.调剂系统开通后,各二级招生单位将根据录取情况及时公布缺额专业的调剂名额与调剂的要求。2.符合我校调剂条件及教育部公布的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要求的,可在我校公布调剂计划缺额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3.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及考生本人的填报志愿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并确认“复试通知”。4.复试完成后,研究生院将根据二级招生单位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请所有调剂考生保持通讯渠道畅通,被“拟录取”的考生在24小时内须在网上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5.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三)调剂专业类别与方式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我校接收部分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调剂考生,调剂考生分数线与学校划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分数线相同。具体招收专业以各二级招生单位发布的为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专业学位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其他培养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2.其他专业我校其他接受调剂考生的专业将由各二级招生单位发布,具体调剂政策见南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及各二级招生单位发布的2025年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各二级招生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届时发布在学院官网上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六、复试时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进行。一志愿线复试录取完毕后,再组织调剂复试。(一)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复试时间3月27日-4月3日,由各二级招生单位视一志愿上线情况确定复试具体时间,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公布。(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4月8日开通,我校调剂复试时间安排在4月8日-4月24日,各二级招生单位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的调剂批次程序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工作。七、复试流程(一)资格审查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前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二级招生单位要求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复试前,考生须向二级招生单位提交下列材料,详情见各二级招生单位的复试方案。各二级招生单位对考生的原件进行审核,复印件提交二级招生单位留存。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1.准考证。2.居民身份证。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章)。4.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复印件(报考对学位有要求 专业的考生);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复印件;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考籍卡(证)、全国自学考试 6 科以上(含 6 科)成绩合格单,并签承诺书(承诺在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无异议);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校在读本科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5.报考非全日制考生(必须为定向就业)和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 交本人书面申请和单位同意公函的原件。6.《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 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审核、填写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7.英语水平测试证书原件。8.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9.二级招生单位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详见二级招生单位网站。上述材料中1、2、4、5、6项必须在复试前提交,其他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供,在不影响复试考核公平性的基础上,二级招生单位可视情况给予缓交。(二)心理健康测试考生复试前(以学院复试通知要求为准)考生扫码登录心理健康教育系统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作为考生心理健康状况评价参考。具体测试操作流程如下:心理健康测试实施流程:第一步:使用本人微信扫码登录心理健康教育系统,用户名为考生身份证号,默认密码是123456。第二步:请考生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其个人资料。第三步:点击【测试】参与测评。第四步:测试只能做一次,不能重复施测,完成之后提交试卷,显示“提交成功”即可。(三)体检我校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入学时,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以上,入学前三个月内均可)上交至各二级招生单位,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四)复试费标准及缴费方式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262号)和《关于公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468号)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120元/生。第1步:用微信“扫一扫”,扫描“南华大学(研究生复试费)”二维码;第2步:选择南华大学(研究生复试费);第3步:请各位考生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选择报考学院和专业信息;第4步:点击“缴费”,选择支付的卡号,点击“支付”,按提示输入密码即可。(仅支持建行卡支付,可由他人代为缴费)考生缴费凭证提交各二级招生单位存档。各二级招生单位审核复试考生的缴费情况,未交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交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没来参加复试,我校不予退费。八、复试内容与成绩各二级招生单位提前制定复试工作方案,报研究生院审核后按照要求公布,复试工作方案应包含: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复试内容、程序、时间、复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和试卷满分值等事项。各二级招生单位要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等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的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综合面试等。具体考核内容、成绩合格标准、各分项的满分值及各项在复试中的权重由二级招生单位自行确定,总分为100分。(一)复试内容要求:各二级招生单位可根据其学科专业特点调整复试内容。但须提前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以各二级招生单位向社会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1.专业笔试:主要为专业课考试,满分为100分。要求考生复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以学院复试方案中公布的复试科目为准。2.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3.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进行考察,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满分为100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专业素质和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3)综合素质和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和表达礼仪等。(4)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具体以各二级招生单位公布复试方案为准。(5)各二级招生单位要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学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4.加试: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申请跨学科门类调剂专业的考生,需满足调入专业初试统考科目的要求,否则加试未考的统考科目(如数学)。加试满分为100分,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任意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加试具体科目(或其他跨学科门类或专业调剂加试要求)见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方案。(二)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硕士复试内容除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占复试成绩的比例为50%)和外语能力测试(占复试成绩的比例为30%)外,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并计入复试总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比例为20%)。九、拟录取(一)复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计算,其中复试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和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具体如下:考生综合成绩(100分)=初试总分/a×(60)%+复试成绩×(40)%;初试科目满分500分的专业a为5,初试科目满分300分的专业a为3。调剂考生的拟录取专业必须与调剂网申请调剂专业保持一致。(二)复试通过的考生须签订拟录取承诺书,复试情况登记表及拟录取汇总表上学习形式必须注明“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三)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及工资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应届毕业生可毕业后将档案再寄达我校。(四)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共同签订三方协议,在二级招生单位拟录取公示开始一周内向学校提交。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五)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二级招生单位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5年4月25日前向学校研招办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六)在复试、录取阶段(含调剂),各二级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统一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等信息;统一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七)其他 以上复试具体考核内容及方式将可能根据教育部后续要求做相应调整。十、日程安排3月27日-4月3日,二级招生单位组织一志愿考生复试、整理数据并上报;4月8日-14日,二级招生单位组织第一批调剂志愿考生复试,并上报数据;4月15日-23日,生源不足的二级招生单位组织第二批调剂志愿考生复试,并上报数据;4月24日前,完成所有复试录取工作;5月下旬,将录取数据上报教育部备案;6月中下旬,学校研招办发出录取通知书;研究生院招生办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和学校实际情况,随时调整复试日程安排。十一、复试的监督和复议(一)信息公示制度。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及时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二)复议制度。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或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办公室受理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如存在违纪违规现象将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三)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期间,为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734-8282310,0734-8281591;电子邮箱:nhdxyzb@163.com。十二、复核复审 各二级招生单位建立复核复审机制,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生条件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十三、特别说明(一)各二级招生单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缺额信息后,请调剂考生按要求登陆系统填写调剂申请。调剂考生收到拟录取通知后按照规定时间反馈是否接收拟录取。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二)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研招办将经网站公示的待录取名单上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政策审核并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三)拟录取考生将接受教育部的录取检查,不符合教育部录取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四)各二级招生单位认真做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工作,考生需提交《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审核、填写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五)我校2025年招收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六)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改革文件要求,非临床医学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考生不得录取为临床医学(专业代码105100)专业学位研究生;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或者正在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不得录取为临床医学(专业代码105100)专业学位研究生。(七)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八)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2025年研究生招生相关要求执行。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南华大学研究生院。附件【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附件【南华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新生录取思想政治考核表.doc】2025-08-27 09:3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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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以下简称《招生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文件精神和山东省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组织领导(一)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为副组长,研究生院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研究生招生的政策、规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应急预案和相关保障工作。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研究生院具体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二)学院和独立运行科研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成立由书记、院长或平台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研究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和工作安排,组织和监督复试工作全过程,并汇报复试录取工作。招生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要对参加复试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增强复试工作规范性和公平性。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三)各招生单位按学科(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若干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的优秀教师组成(研究生导师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复试前应宣布各项复试纪律、工作要求、流程及复试细则;复试过程中要规范操作,做好试题保密、密封阅卷及复试记录等工作;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保证复试公平、公正。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四)学校建立校领导分片监督机制。参照校领导分工落实分片监督制度,全程指导监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成立由学校纪委 监察专员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全程监督复试录取工作。二、工作原则(一)确保规范性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对关键环节、关键人员建立相互监督的制约机制,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二)确保公平性严格复试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规范复试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三)确保科学性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三、招生学科(专业)及规模我校2025年计划招收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详见《济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用于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依据《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及管理办法》(济大校字〔2021〕35号)和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统筹分配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并根据各学科专业实际招生情况作适当调整。四、复试复试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程序规范、科学选拔、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保证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高层次拔尖人才脱颖而出。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体及心理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要注重全面考核,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的考查。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考生的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1.复试成绩要求学校执行A类考生(一区)分数线(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不低于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相应学科(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85%,保留整数(总分、单科)。在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各学科(专业)可在本单位复试方案中明确单独设置的复试或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各招生单位要在复试工作开展前报研究生院,经审批后在复试方案中公布。2.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生源充足学科(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数一般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各学科(专业)可根据生源情况自行划定差额复试比例,并在已经审核通过的复试方案中提前公布。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3.其他要求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考生。(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1.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复试前由各招生单位通过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核,加强对考生身份核验,严防“替考”。招生单位须审核准考证、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本(专)科成绩单(专升本学生只需提交本科阶段成绩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附件1)等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入伍前学籍学历有关证明材料、《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不符合要求的不准参加复试。复试前,考生须签订《济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诚信承诺书》(附件2)。非全日制研究生复试考生还须提交与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和《济南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附件3)。2.享受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名单进行审核,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加分分值计入其初试总成绩。3.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三)复试形式与内容1.复试形式我校所有学科(专业)一志愿考生均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调剂考生按照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或线上方式进行复试。同一批次调剂考生采取相同复试方式。采取线上复试的,在复试前须对复试系统进行调试,并提前组织参加复试考生测试模拟。2.复试内容(1)专业综合测试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参加专业综合测试。专业综合测试以考查考生真实水平为目标,题型和题量由各招生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自主确定。考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1小时,满分为100分。设计学专业由招生单位自主确定测试时长和内容,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在复试方案中公布。合格分数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实践能力测试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复试考生参加实践能力测试。实践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内容和测试方式由各招生单位根据专业特点自主确定。考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1小时,满分100分。体育硕士和艺术硕士根据专业特点由招生单位自主确定测试时长和内容,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在复试方案中公布。合格分数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考生均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合格分数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该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见《济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合格分数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5)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品德和心理状况等综合素养。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总成绩为200分。其中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50分,合格分数3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素质、综合素质等考核满分150分,合格分数9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面试的程序和各环节考察的内容须在招生单位复试方案中明确规定,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如分组面试,则要兼顾公平,须经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小组讨论,制定分组要求及合理的评分标准,并在复试方案中提前公布。(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加强诚信评判,各招生单位应组织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教师、导师或相关人员在面试环节与考生交谈,参考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考试违规作弊情况,尤其在隐瞒重要信息及学术诚信方面对考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按合格、不合格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7)心理测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按要求进行心理测试。不参加测试者,不予录取。(8)音像资料保存所有笔试、面试环节均须全程录音录像,各复试小组的音像资料统一备份存放于学校保密室。(四)复试成绩计算1.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考生复试成绩总分400分,计算公式:考生复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践能力测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2.其他考生复试成绩总分300分,计算公式:考生复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或实践能力测试成绩)。(五)复试具体安排一志愿考生复试原则上于3月底之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应于4月28日前完成。各学科(专业)具体复试时间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各招生单位须制定具体的复试流程、分批次(一志愿、调剂志愿)的时间与具体安排,并在复试方案和复试安排中明确说明,经研究生院审核后予以公布。(六)复试费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16号)的规定,考生通过招生管理系统缴费,缴费成功后才能正式进入复试程序。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用不予退还。五、调剂(一)基本要求1.考生调剂基本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复试录取相关文件要求执行。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要求统一组织管理,统一发布调剂信息。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统考科目可以依次顺向调剂,不可逆向调剂。如201-英语一可以调向204-英语二,301-数学一可以调向302-数学二,反之则不可调,303-数学三和396-经济类综合能力视为相同科目。2.我校执行A类考生(一区)分数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在不低于各专业设置的初试成绩要求下,可以在一志愿和调剂报考我校的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复试;符合相关专业调剂要求的考生,可以申请向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调剂。3.各招生单位须在复试方案中明确规定接受考生调剂的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工作程序、复试办法(含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咨询渠道等信息。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时应综合考虑学科及学术背景、发表论文、参加科创比赛等体现学术水平相关因素,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学校按批次发布调剂计划余额,每批次持续发布时间不少于12小时,对同一批次且一志愿报考同一学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二)调剂程序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严格按教育部规定的网上调剂程序执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学校研究生院发布调剂信息→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我校各招生单位提交申请→各招生单位(经审核:报考专业、考试科目和成绩等)同意考生参加复试→考生接受复试→考生参加复试→我校同意拟录取考生(经复试合格的考生)→考生接受录取(待录取状态),至此,网上调剂结束。网上调剂过程中,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考生如在锁定时间结束后仍未收到复试通知,锁定自行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六、录取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一)总成绩核算方式总成绩按初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总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权重相加,初试成绩的权重为60%,复试成绩的权重为40%,成绩核算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1.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享受照顾政策加分)÷3×60%+复试总成绩÷4×40%2.其他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享受照顾政策加分)÷5×60%+复试总成绩÷3×40%(二)总成绩排名方式根据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及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排名。如按研究方向分配招生计划的,各招生单位须在复试方案中说明,并报研究生院备案。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同一批次的考生按总成绩分别排序,如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复试、综合面试、初试外国语成绩。(三)拟录取名单确定1.拟录取名单按招生计划,依据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根据剩余计划按照批次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单独排名录取。若复试合格的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空缺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2.拟录取名单在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7日,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七、体检录取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及《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执行,招生学科(专业)有特殊要求的须在复试方案中明确说明。八、相关工作制度(一)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二)监督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复试录取过程的监督和申诉工作。(三)信息公开制度有关复试录取工作的所有相关信息统一在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拟录取名单公示7日。各招生单位公示信息时不得与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内容有冲突或不一致。(四)回避制度各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系、所)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系、所)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五)复议制度各招生单位的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考生提出质疑时,负责向考生做出解释,需要复议的须经各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小组出具复议结果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九、其他(一)部分独立运行科研机构招生计划单列,可单独或联合成立工作小组和复试小组。(二)本方案如与国家有关规定相冲突时,执行国家规定。(三)本方案由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31-89736151、82765949监督电话:0531-89736986监督邮箱:xfjb@ujn.edu.cn【附件1: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doc】【附件2:济南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附件3:济南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docx】2025-08-20 1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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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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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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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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