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联合大学2025年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工作办法及复试通知(第二批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为落实学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相关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的操作流程,保障本年度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工作办法与复试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复试实施方式
经研究决定,2025 年北京联合大学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将全部采用线下现场参与的形式进行,不设线上复试通道。
二、复试具体时间安排
本次复试定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星期四)举行,各环节时间节点明确如下:
12:20-12:30:开展复试考生身份核验工作,考生需在此时间段内完成身份确认;
12:30-13:00:进行考生面试环节;
13:00-14:00:组织专业课笔试考试。
三、复试地点及相关要求
考试地点:笔试与面试均安排在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教学楼 212 教室。该学院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北土城西路 197 号,周边交通可依托地铁 10 号线与昌平线,在西土城站 B 出口出站后前往。
入校与候场要求:复试考生需凭准考证,统一从学院南门进入校园,校园内禁止私家车驶入。此外,考生需在 12:20 前进入面试等候教室(即教学楼 212 教室),配合完成身份校验;12:30 起,将按照预先确定的面试序号,逐一对考生进行面试,考生需在现场即时回应复试专家提出的问题。
四、复试分数线标准
第二批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对应的复试分数线,具体要求将另行公布(原文档此处信息空缺,保持一致)。
五、复试流程说明
复试费用缴纳:复试费用标准为 100 元 / 人,考生需在参加复试前,通过线上支付渠道完成费用缴纳,未按时缴费者不得参与复试。
考生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需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 A4 纸上);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学历证书原件;
学术成果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表原件。
若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校验存在问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的补充核验。学院将对材料原件与复印件进行核对,复印件由学院留存备案,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六、复试形式与考核内容
笔试环节:笔试科目为 “新闻传播综合”,无指定参考书目,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长 60 分钟,试卷满分 100 分。
面试环节: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长不得少于 20 分钟,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重点考核以下方面:
专业素质与能力:包括对专业知识的实际应用能力,以及外语的听、说能力;
综合素质:涵盖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社会责任感、团队合作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及心理素质等维度。
复试注意事项:
考生需确保电话、网络等通讯方式始终畅通,及时查看并确认复试相关通知;
复试全程中,考生严禁进行拍照、录音、录像等操作;复试结束后,不得向他人透露考试内容,也不得通过网络传播任何与复试内容相关的信息。若存在上述违规行为,将被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其考试成绩。
七、总成绩计算方式
入学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具体计算公式为:入学考试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 ÷5)×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八、录取工作规则
拟录取名单将严格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确定。
研招网发布拟录取通知后,考生需及时确认 “待录取” 状态。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确认,学校将依次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再次发送确认通知;若邮件发送后,考生仍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将被取消待录取资格。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将被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含各单项成绩)未达到合格线;
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在复试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存在考试舞弊行为;
考生身份无法确认;
报考资格不符合相关规定(考生确认后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
体检结果不符合相关要求。
复试工作结束后,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将在北京联合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示。复试合格且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
入学时,若考生的学历、履历等材料审核不合格,其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协调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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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 2025 年工商管理(MBA)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为规范202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大连海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一、核心原则1. 遵循安全、公平、科学的基本准则。2. 全面评估考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重点考察专业素养、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3. 严格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坚持宁缺毋滥。4. 依据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采用差额复试形式。5. 一志愿考生均需到校参加线下复试,含笔试与面试,复试笔试内容按招生专业目录要求进行。二、组织架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MBA复试组织、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并对复试结果承担责任。三、复试分数线2025年非全日制MBA进入复试的初试总成绩及单科成绩要求详见下表。所有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的一志愿考生,须按时到校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四、复试安排时间与地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生报到及复试当天,凭准考证入校。五、资格审查复试报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1. 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 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1份;3.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如《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1份;4.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1);5. 《大连海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政治审查表》(见附件2)。六、复试内容与流程复试包含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考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参加。1. 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开卷,100分)考前30分钟可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入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经同意可提前离场。允许查阅自备纸质资料,禁止使用电子设备、抄袭或借用资料。考查范围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势与政策等,侧重政治理论素养及理论应用能力(考试大纲见附件3)。2. 综合面试(总分115分,含外语能力25分、综合素质及能力90分)(1)外语能力考核(25分)形式:自我介绍+随机提问,考查口语与听力。口语(5分):流利者得4-5分,一般得2-3分,较差得1分;听力(20分):优秀得14-20分,一般得8-13分,较差得1-7分。(2)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90分)形式:随机提问,重点考查三方面:综合素质(30分):结合工作经历、实践表现等汇报,考查综合素养;逻辑思维(30分):围绕学科知识、科研前沿提问,考查分析与结论推导能力;创新能力(30分):针对发展潜力、创新精神提问,考查科研与创新潜力。(3)流程要求面试前15分钟到达候考室,出示证件核对后签到,候考时禁止使用通讯设备及交流。离开候考室时带齐个人物品,面试后不得返回或接触已考考生。七、录取规则1.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按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初试管理类综合能力成绩。2.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15分,其中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低于55分或复试总成绩低于130分者,不予录取(分数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3.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八、结果公布1. 学院复试及拟录取结果:通过一志愿复试钉钉群公布。2. 学校层面结果:通过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s.dlmu.edu.cn/)公布。九、监督与纪律1.监督机制:学校设巡视组监督复试全过程,接受纪委监督,采用定点与巡视结合的监督方式。2.复议渠道:考生对复试录取有异议,可在结果公布后2日内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诉。3.考风考纪:考生需遵守相关考试纪律规定。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全面复查(包括资格真实性、身份一致性、健康状况等),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违规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十、咨询方式招生咨询电话:0411-84723561一志愿复试钉钉群号:118090001338(添加时备注“真实姓名+身份证后四位”)十一、其他说明1. 初试外语非英语的考生,需在3月23日前向MBA/MEM招生办公室报备,入学后仅开设英语教学。2. 复试期间无需提交体检报告,但健康状况需符合相关规定,入学后学校统一体检,不符合要求者按规定处理。3. 非全日制MBA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拟录取者须在2025年4月底前邮寄4份纸质《定向培养协议书》,未按时提交或材料不合格者后果自负。4. 未尽事宜参照《大连海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如遇上级新政策,以新政策为准。大连海事大学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5年3月2025-08-15 16: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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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研究生招生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要求,规范开展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为积极稳妥做好我校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市教育两委和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工作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办法。第二条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全面推进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稳步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 各学院(部)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第四条 建立健全组织架构,落实责任制和监督制。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由校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院、学生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负责同志。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的各项政策、方案、办法,分配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监督信息公开执行情况,切实做好保密安全检查,决策处置突发事件,问责处置落实不力、违规违纪情况等。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第五条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院、党委宣传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等部门负责同志。负责制定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模拟演练、决策处置突发事件等。第六条 各学院(部)成立由学院(部)党委书记或院(部)长为组长,与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纪检工作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及各学科(专业学位)带头人、研究生秘书等相关人员组成的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部)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复试办法、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实施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上报、招生信息公开等。第七条 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工作组、复试专家组、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监督检查组。 第八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第三章 复试管理第九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用于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业知识、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第十条 复试基本分数线划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依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划定,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1.普通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国家线”确定的进入复试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参加我校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2.专项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1)根据“国家线”要求,2025年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初试总分达到“国家线”确定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总分要求,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单科要求为30分(满分=100分),45分(满分>100分)。(2)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025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初试总分参照“国家线”确定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总分要求,单科要求为30分(满分=100分),45分(满分>100分)。3.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我校审核通过的,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4.各学院(部)在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可以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同一学科专业(方向)的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须一致。除初试成绩要求外,各专业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需要提出其他学术要求,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且须提前向研招办备案后在学院(部)网站公布。第十一条 加分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加分项目不累计。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我校将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我校将按照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及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执行。第十二条 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我校对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第十三条 复试人数比例对于非专项计划,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拟招生人数减去已录取推荐免试生数)的120%。学院(部)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在学院(部)网站公布。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招生目录中按研究方向划定招生计划的,则按研究方向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各专项计划复试名单确定办法详见相关专项计划的复试说明(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第十四条 复试资格审核复试前,各学院(部)严格进行考生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资格审核。考生应按学院(部)要求,提交如下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3.学历学籍材料(1)应届本科毕业生和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报到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网络教育本科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报到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自考准考证原件。(2)往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4.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5.《天津师范大学2025年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6.考生还可以提交本人外语水平证明、发表论文、专利、各类获奖证书等作为补充材料。考生对照个人实际情况在复试前还要提交如下材料:(1)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考生本人户口本原件或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原件。(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或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视为有效)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同时要提供入伍前高校学生对应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3)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提供本人《报考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复试后,须在复试前,按照各学院(部)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第十五条 各批次复试前,在我校和各学院(部)网站向社会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我校不做破格复试。第十六条 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1.复试方式:我校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2.复试时间:复试工作分两阶段实施,各学院(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复试时间,并在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中予以公布。(1)第一阶段:3月下旬至4月7日期间,第一志愿考生复试。(2)第二阶段:4月8日至4月16日期间,调剂考生复试。3.网络远程复试平台:选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腾讯会议或钉钉会议作为备用平台,复试现场由相关学院(部)预留应急电话,联系方式见各学院(部)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现场复试地点:详见各学院(部)发布的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现场复试期间,校外考生凭准考证入校。4.复试费用缴费标准: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元/生。请按照报考学院(部)的要求按时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5.复试组成复试主要由笔试、实验(实践)能力考核和面试组成。6.复试内容复试注重对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查,一般包括对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查。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一般包括专业测试和外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一般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1)专业测试主要测试学生对所报考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2)外语水平测试由各学院(部)自行组织实施,主要测试考生外语口语及听力水平,各学院(部)在测试前须制定统一的测试办法和明确的评分标准,测试过程中须当场评判分数,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外语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第二外国语口语听力测试。(3)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对于理工科类考生主要测试其实验操作技能,对于人文社科类考生主要测试其理论联系社会实际和解决问题的能力。(4)综合面试主要是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心理健康等情况。考生综合面试次序随机确定。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考生较多的可采用多组同时面试。各学科专业面试小组可根据学科自身特色制定更加详细的综合面试办法。(5)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以笔试的方式进行。(6)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相关学院(部)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十七条 复试试题和复试成绩1.复试试题的命题、制卷、保管和评卷严格按照《天津师范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2.各学院(部)科学确定专业素质和能力及综合素质和能力中各部分的复试成绩权重,复试前在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中公布。复试成绩为百分制,满分100分,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加权之和。第十八条 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硕士研究生复试属于国家级考试,包含复试过程和内容的影像声音按秘密级事项管理,参加复试的考生不得对复试进行拍照录音录像。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天津师范大学2025年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我校认为有必要时,经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第四章 调剂管理第十九条 调剂条件1.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学科专业在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与调入学科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学科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3.各学院(部)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中规定的其他对调剂考生的条件要求。第二十条 第一志愿报考下列专业(或专项计划),应遵循相关调剂要求。1.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同类照顾专业到我校相关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一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一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2.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按照调剂的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须与同批次申请调剂的考生一起按照学校和学院(部)相关要求、规则进行排名,择优进入复试。4.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剂到该专业。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以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6.我校所有非全日制专业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调剂。第二十一条 调剂工作要求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第一志愿报考外单位的调剂考生,也包括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相同学科专业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工作由本校研招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2.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校统一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小时。锁定期间原则上不得解锁。锁定时间到达后,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保留所填调剂志愿,等待我校选拔结果,也可自行改填其他志愿。3.调剂系统开放前相关学院(部)将在学院(部)网站提前公布开放时间和开放时长。4.各相关学院(部)根据学科特点提前制定本单位调剂工作办法,并在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中提前公布。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规范制订调剂工作办法,综合考量、择优选拔。如有个别专业(领域)需要再次开通调剂的,各学院(部)将在本单位网站发布再次调剂公告。要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5.调剂考生选拔的解释工作由相关学院(部)负责,学院(部)应及时解答考生咨询,保证信息沟通畅通。6.学院(部)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如报名调剂的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调剂志愿。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7.各学院(部)在复试前对接受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信息进行公示。8.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如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待录取资格。9.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一旦“确认待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我校原则上不接受考生以任何理由提出的取消录取的申请。第五章 录取管理第二十二条 我校在本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市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二十三条 计划管理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严禁超计划录取考生。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各专业合格生源复试的具体情况,经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审议通过后,可能对部分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第二十四条 录取总成绩计算: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为30%-50%,具体权重由各学院(部)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确定,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中予以公布。初试总分权重+复试成绩权重=100%。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总分×(100/初试满分)×初试总分权重+复试成绩(百分制)×复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二十五条 录取规则各学科专业(方向)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按照总成绩排序,对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优先录取。在总成绩相同情形下,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录取至该学科专业(方向)招生限额仍有名次并列的考生,则对名次并列的考生采取继续加试的办法。同一学科专业(方向)的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复试合格考生分别按照总成绩排序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第二十六条 对于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金奖(前5名)、银奖(前3名)、“天开杯”创聚津门全国大学生智能科技创新创业挑战赛一等奖及以上(前3名)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进入复试后,考生提出申请的,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予以优先录取。第二十七条 复试工作完成后,各学院(部)汇总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学院(部)网站公示7日。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第二十八条 公示结束后,我校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录取检查,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我校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第二十九条 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的情况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3.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7.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不予录取。8.提供虚假信息,不予录取。9.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10.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日(以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为准)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第三十条 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一般须在4月30日前将定向就业协议提交给拟录取学院(部)。定向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户口等留在原单位。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需转入我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一条 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1.拟录取考生要登录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完成相关工作(登记调剂申请、接受复试通知、接受待录取通知等)。2.各学院(部)一般应在4月19日之前在学院(部)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通知拟录取考生被录取的学科专业(方向)、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等。3.各学院(部)通知拟录取考生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材料(附件2,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于4月23日前寄到所在学院(部)。4.各学院(部)在4月19日之前将定向就业协议书(含研究生院已盖章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向协议书)及人事调档函(录取为非定向就业考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考生)给考生寄出,考生按学院(部)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寄回学院(部)(用EMS寄送)。应届生人事档案可于7月份寄回学院(部)。定向就业协议书必须在4月30日前寄回我校研招办。5.录取通知书待录取数据经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发放,考生通讯地址可于5月底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修改(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须将定向就业协议寄回研招办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第三十二条 体检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我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并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第三十三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第六章 监督和复议第三十四条 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要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我校将对各学院(部)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为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录取质量,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可通过电话或信函向我校研招办、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投诉,具体方式见本办法文末。第三十五 条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我校及各学院(部)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负责受理考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咨询和异议。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对违纪违规事件和相关人员严肃处理。第三十六条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我校和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全面监督、巡视和检查。第三十七条 实行复议制度。在规定期限内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复试专家组进行复议。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我校负责解释,与教育部、天津市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及天津市文件为准。2025-08-11 10: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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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华东理工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适用对象本次网上确认仅面向已成功报考华东理工大学或山西省招生单位,且选择华东理工大学报考点(代码 3107)并完成报名缴费的特定考生群体,具体需符合以下任一条件:报考华东理工大学,且初试科目包含 911 设计基础的全部考生;2026 年毕业的上海市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拥有上海户籍的往届本科毕业生;非上海户籍的往届本科毕业生,需能提供 2025 年 4 月至 9 月连续六个月的上海市社保缴费记录(2025 届毕业生仅需提供 2025 年 7 月至 9 月连续三个月的上海社保缴费记录)。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请及时与对应报考点联系办理补报名手续,避免影响考试资格。二、网上确认时间安排(一)首次材料上传时段2025 年 10 月 31 日 9:00 至 11 月 5 日 12:00,该时段内网上确认系统全天 24 小时开放,考生需在此期间完成材料上传,逾期系统将关闭,无法再提交。(二)补充材料上传截止时间若上传材料经审核未通过,考生需在 2025 年 11 月 5 日 17:00 前完成补充或修改并重新上传。考生需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系统,依次完成网报信息核对、准考证照片上传、手持身份证照片上传及其他相关材料照片提交等全部确认步骤。上传图片过程中请保持耐心,切勿频繁刷新页面。未按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或确认后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无法在本报考点参加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建议考生尽早完成首次材料上传,预留充足时间应对可能的审核反馈,确保顺利完成复审。三、网上确认登录方式考生需通过学信网相关系统登录网上确认平台,登录时使用网上报名时注册的学信网账号及密码即可。手机端用户可通过扫描对应二维码进入登录页面(具体登录入口按官方指引操作)。四、网上确认所需上传材料(一)准考证照片要求需提交本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该照片将用于初试准考证制作、录取登记表填写及校园一卡通办理等重要场景,务必严格遵循要求拍摄(背景为白色),确保照片清晰、合规。(二)手持身份证照片要求拍摄手持身份证的照片时,需符合官方明确的规范标准,确保身份证信息清晰可辨,拍摄角度、姿态等符合要求。(三)其他需上传的专项材料网报时显示 “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 的考生,需按以下类别提交对应材料:应届本科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未取得毕业证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需上传颁发毕业证书的教育机构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如盖章的成绩单、届时可顺利毕业的证明原件照片等;往届生:需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因学校更名导致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因姓名变更或证件号码变更导致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上传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特别提醒:往届生若正在办理学历认证,需在网上确认系统中上传本人签名的《承诺书》。非上海高校应届生(初试科目涉及 911 设计基础的考生除外),需按户籍情况提交对应材料:上海户籍往届生:需上传户口本首页及本人信息页照片,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限内的上海市《户籍事项证明》照片;非上海户籍往届生:需上传 2025 年 4 月至 9 月连续六个月的上海市社保记录(可至社保网点打印《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或通过随申办 APP 搜索该缴费情况后查询下载并上传图片);2025 届毕业生需上传 2025 年 7 月至 9 月连续三个月的上海社保记录。网上确认系统身份证核验未通过,或证件类型非身份证的考生:需上传对应证件照片,确保照片中证件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文字正向显示。五、审核结果反馈(一)考点审核时段2025 年 11 月 2 日 9:00 至 11 月 5 日 17:00,考点将在此期间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二)结果查询方式考生提交材料后,系统状态将显示为 “待审核”。自 11 月 2 日 9 时起,考生可通过手机短信或学信网微信公众号即时接收审核结果通知,同时需密切关注相关信息并及时登录系统查询具体审核结论。(三)审核结论说明审核通过:表明考生已顺利完成报名信息网上确认,考试资格有效;待补充材料: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的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并重新提交上传;审核不通过:因不符合招生单位报考条件或报考点接收条件导致审核不通过的,报名信息无效。考生若有异议,需在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致电华东理工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021-64252453)咨询,并提交补充材料再次进行网上确认操作,直至系统反馈 “审核通过”,方为完成报名信息确认。六、其他注意事项因身份证遗失、正在办理学历认证报告等特殊原因,导致网上确认期间无法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的考生,需在对应材料上传页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挂失回执、学历认证受理回执或相关网页截图),以及本人亲笔签署的承诺书;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阶段完成报名费支付,未缴费的考生报名信息视为无效,不得参加网上信息确认;网上确认审核结果不会实时同步至中国研招网网报信息中,最终审核结果以网上确认系统内显示的内容为准;考生的具体考场安排将在准考证上明确标注,考生需在考前 10 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 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选择其他考点报考华东理工大学的考生,需按照对应报考点的相关要求完成确认工作;考生需对填报及上传的所有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2025-11-11 13: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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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考生复试相关注意事项各位申请调剂至我校的考生:请务必仔细研读已发布的《河北科技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和《河北科技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及调剂遴选原则》。我校各专业的调剂复试 QQ 群号,将随国家调剂系统发出的调剂复试通知一同送达考生。请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即刻加入对应的调剂复试 QQ 群,并按照专业学院老师的要求,有序推进复试相关工作。现就调剂复试环节的具体事宜说明如下:一、复试材料准备各位考生需依据《河北科技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备好以下材料,以便携带(或上传)给专业学院老师进行检查: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本人在大学(大专)期间的成绩单;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要准备好前置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需准备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的准考证;河北科技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表(详见附件 1);各类获奖及荣誉证书、奖状,以及近三年内发表的论文;满足复试要求或符合优先调剂遴选原则的其他证书。符合国家政策中初试加分项的考生,需准备好相应的证明证书。二、复试安排详情各专业学院会在调剂复试 QQ 群内通知复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考生加入群后,要密切留意群内消息。选择线下复试的考生,请提前做好到校复试的准备,若有特殊情况,需第一时间与专业学院调剂复试 QQ 群的主管老师取得联系。考生可凭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初试准考证(或带有姓名和准考证号的成绩单截图)进入校园参加复试。我校位于石家庄市裕华区裕翔街 26 号(东门、西门均可进入),学校平面图参见附件 2。进行线上复试的考生,需按照学信网研究生远程面试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 的要求,准备好相应的软硬件设备和复试环境。 同时,要根据专业学院的安排,上传相关复试审核材料,为复试做好准备(需预先安装腾讯会议作为备用系统)。三、调剂考生体检要求调剂考生的体检工作,可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进行。拟录取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近期(复试前后 1 个月内)由二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电子版。若体检医院有特定要求,可使用医院提供的大学生入学体检表。主要体检项目可参考我校的体检表(见附件 3)。特别注意:肝功能异常者需要进行乙肝排查。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体检将在 4 月集中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相关附件:附件1复试政审表.doc附件2学校平面图.pdf附件3河北科技大学入学体检表.doc2025-09-01 10:2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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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为扎实推进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我校严格依照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以及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复试准则复试作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关键环节,旨在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秉持 “客观评价、公平公正、以人为本、择优录取” 的准则,坚持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组织架构与职责(一)学校层面复试录取机构及职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定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政策,以及组织和协调复试录取工作。该领导小组下设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公室、监督组、服务保障组、院级复试工作组等机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学院,承担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各环节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处理复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监督组监督组设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全过程实施监督,保障工作安全、有序、平稳开展。监督电话:0311-87328877。各培养单位成立以学院党组织书记为组长、纪检委员等为成员的院级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必须公布本单位的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受理考生举报及复议申请,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服务保障组由教务处、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安全工作处、校医院等部门组成。教务处负责协调复试场地及相关教师调停课事宜;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提供网络技术支持;后勤服务中心保障复试工作人员校内生活;安全工作处负责复试期间的安全保卫及考生入校审批协调工作;校医院协助处理复试期间的相关突发事件。(二)院级复试录取机构及职责各培养单位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导师组组长和导师代表为成员的院级复试工作组,按照学校要求开展本单位研究生复试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各培养单位需依据本方案,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单位的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及 “应急预案”,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院级复试工作组在复试前需召开本院复试工作会,对工作人员进行招生政策和安全保密等方面的培训。复试过程中要完善分类选拔机制,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增强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学术学位重点考查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能力以及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职业发展潜力。复试工作人员应选拔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因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复试公正性的人员,需回避。院级复试工作组须指定专人,负责考生联络、资格审核(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考试考务、面试、突发事件处理及成绩复核登统等工作。三、复试安排(一)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确定同一专业的一志愿合格生源(初试成绩达到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 类考生)),按初试成绩总分(含符合国家加分政策的加分)从高到低排序,按以下原则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在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为招生计划的 120%。按此比例计算复试人数时,若有小数位数则进位;若最后一个名额出现总分相同的多名考生,均进入复试。一志愿合格生源数不足招生计划 120% 的专业,合格生源直接进入复试名单。同一专业既有全日制又有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保持一致,分别公布复试名单。(二)复试资格审查审核内容考生需按要求提供思想政治鉴定、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学历佐证材料及培养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接受审查,资料不全者不得参加复试。(1)思想政治鉴定:政审表格在研究生学院网站 - 下载中心 -“招生工作” 栏下载打印,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2)居民身份证及初试准考证:考生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3)考生学历佐证材料① 非应届考生:严格审查学历证书原件及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提供该备案表,或网上报名时提供的学历证书编号、学历层次、毕业年限等信息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不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② 2025 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审查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或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③ 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④ 取得军队院校毕业证书的非应届考生:按规定提供相应材料,严格审查学历证书原件及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留存复印件。不符合报考规定的考生,取消本年度复试录取资格,档案材料不得转至其他招生单位。审核程序各培养单位指定专人,在复试名单确定后收集考生相关材料,加强思想政治鉴定审核和考生身份审查核验,进行 “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严防 “替考”。审核结果需经具体审核工作人员及院级复试工作组组长签字确认,报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公室复审后备案。复试通知由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公室统一发布。(三)复试相关事宜复试形式及科目(1)复试形式除艺术类专业硕士外,2025 年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模式,所有科目复试以远程在线形式进行。远程复试依托学校指定的网络复试平台(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全程录音录像。考生须按时参加各复试环节,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缺考或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取消复试录取资格。艺术专业硕士复试采取线下现场形式,具体要求以艺术学院制定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为准。(2)复试科目① 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复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英语能力测试(含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能力测试等。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② 音乐、设计专业:复试科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专业素质测试、英语能力测试(含听力和口语测试)等,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③ 其他招生专业:复试科目包括英语能力测试(含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能力测试等。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比例复试为差额形式,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的 120%,具体规则见 “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 相关内容。复试流程及时间安排(1)一志愿考生复试计划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左右启动,考生请及时关注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公布的信息。具体流程:公布复试方案及实施细则→公布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及复试时间安排→审核考生上报材料→通知考生进行复试准备(网络复试平台调试等)→复试实施→评分→核分并登统→拟录取。(2)调剂考生复试预计于 4 月 8 日开始。具体流程:公布调剂信息→调剂并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公布调剂考生名单及复试时间安排→审核考生上报材料→通知考生进行复试准备(网络复试平台调试等)→复试实施→评分→核分并登统→拟录取。复试成绩计算办法(1)音乐、艺术设计专业:专业技能测试(150 分);专业素质测试(30 分)与英语能力测试(含听力和口语测试)(20 分)一同进行。同等学力加试(每门 100 分),时间根据具体情况确定。(2)其他招生专业:英语能力测试(含听力和口语测试)(20 分)与专业能力测试(80 分)一同进行,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100 分)、同等学力加试(每门 100 分),时间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任一复试科目的成绩未达到满分 60% 的,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考生照顾加分原则和依据根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在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且加分项目不累计。加试要求所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规则录取计划管理复试工作开始后,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生源情况及学校发展需要,调整相关专业招生计划,调整后按要求公示。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1)全日制、非全日制招生专业(音乐、设计专业除外):最终成绩 =(初试成绩 + 初试加分项)×70%+ 复试成绩 ×30%(2)音乐、设计专业:最终成绩 =(初试成绩 + 初试加分项)×50%+ 复试成绩 ×50%上述公式中,复试成绩为所有复试科目成绩总和(不含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初试加分政策依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内容执行。录取具体规则(1)基本原则: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的顺序分批次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同一专业内,按全日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根据复试最终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排队,依次拟录取。(2)其他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时,若最后一个招生名额出现多名最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① 优先录取具备初试加分项条件的考生;② 优先录取初试成绩总分最高者;若初试成绩总分相同,录取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最高者;若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也相同,录取专业面试成绩最高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况(1)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2)列入拟录取名单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点击确认 “待录取”,方可获得 “拟录取” 资格。已被其他学校 “待录取” 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录取。所有考生复试结束后须随时关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的相关提示,并保持预留联系方式畅通,因个人原因未能接收信息或电话提醒,影响录取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体检要求考生可在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到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项目需包含肝功、胸片、血常规等,由体检机构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结论不合格或有其他异常情况的考生,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所在学院。所有考生的体检报告原件在开学报到时提交所在学院,学校不提供制式体检表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再次组织体检,不符合体检要求的,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处理。五、工作纪律(一)复试工作人员纪律要求为保证研究生招生质量,严肃纪律,规范程序,做到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对所有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要求如下:复试工作期间,严守保密纪律,严格执行工作流程,不得单独接待考生。严肃考试纪律,以人为本,尊重考生。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作弊行为,远程复试要特别注意防范 AI 技术作弊。考试工作人员应遵守作息时间,非休息时间不得离开考试场所、不得接待无关人员、不得使用手机。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留存备查。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相关人员须执行回避制度。(二)考生纪律要求及违规处理考生纪律要求(1)按学校要求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2)不得以任何形式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3)复试期间不得保存录音录像,考后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复试内容或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4)按要求参加复试,牢记复试录取各环节时间安排。(5)远程复试时,确保网络环境稳定,设备符合要求。考生违规处理学校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 3 个月内,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六、应急处理制定《河北经贸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应急预案》,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复试期间的各类突发事件,各培养单位要制定并完善本单位的应急处置预案,认真组织模拟演练。采取远程复试的,要对复试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进行充分评估、测试和完善,做好备用网络及复试平台的紧急使用准备。七、信息公开考生可登录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学院官方网站,在招生工作专栏查询复试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311-87657198。八、其他说明(一)学习方式与就业方式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包括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拟录取时须与河北经贸大学、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本人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所有拟录取考生确认接受学校 “待录取” 通知后,即视为同意遵守学校复试录取规定,学校不再受理考生的解锁申请。本方案解释权归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若与学校其他文件条款有冲突,以本方案为准。2025-09-01 09: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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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财经大学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了科学、有序地推进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格遵循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以及《关于做好自治区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新教考〔2025〕11 号)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与要求,并紧密结合学校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详尽方案。一、工作原则学校始终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导思想,全面深入地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并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秉持综合考量、优中选优的录取理念,严格执行各项政策,严守工作纪律红线,将提升人才选拔质量作为核心任务,切实把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力保障整个过程的公平、公正与科学。二、组织管理(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与管理。主要职责涵盖:精心制定并及时发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科学合理地制定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审慎划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精准公布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及时发布调剂公告;针对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及成员,开展全面系统的政策、业务以及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并对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方位的指导与监督;严谨细致地审核并发布各专业考生复试成绩、总成绩以及拟录取名单;认真受理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的各类投诉;对相关重大事项进行深入研究并作出科学决策。(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积极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管理本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由院长亲自担任组长,小组成员中必须配备 1 名纪委工作人员,小组成员名单由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小组成员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经学院党委审议通过后及时报研究生处备案。精心遴选各专业复试小组和命题小组成员,并对相关小组的复试工作给予有效指导。对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开展全面的政策、业务、保密、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他们清晰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标准和规则,充分了解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从而规范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切实落实复试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等资源,有条不紊地组织实施复试,科学合理地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高度重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对于复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严格按照《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妥善处置。(三)复试小组学院依据招生的学科专业以及参加复试考生人数等实际情况,合理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流程,并组织开展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人数不少于 5 人(含组长),成员原则上从本专业政治素质过硬、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指导经验丰富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导师中选拔。另外单独设置助理 1 人(不可兼任),专门负责记录整个复试过程。(四)督查工作组该工作组主要承担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巡查与监督职责。主要职责如下:对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全程无死角的监督检查;及时受理有关申诉,确保申诉渠道畅通无阻,依法依规维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有效协调处理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中的重大和特殊问题,并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详细汇报。三、招生计划各专业严格按照学校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执行,专业目录中所列出的招生计划数仅作为参考。四、复试(一)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务必于 4 月 7 日前圆满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工作需在 4 月 25 日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以各学院发布的通知为准。(二)复试方式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每名考生的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20 分钟,并且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确保复试过程的可追溯性。(三)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考生初试成绩必须满足《新疆财经大学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具体内容可登录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官网https://yjsy.xjufe.edu.cn/查看),同时资格审核必须通过。我校不开展破格复试工作。(四)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对于生源不足的专业,则按照实际达线人数进行复试)。具体差额比例由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生源状况以及学科或专业(领域)的特点自主确定。(五)复试内容复试内容涵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等多个方面,满分为 100 分,各科目成绩的折算办法以学院的复试录取细则为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该考核结果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外语听说能力测评(100 分):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综合能力考核(100 分):重点考查考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潜质、沟通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等。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专业笔试(100 分):部分专业设有专业笔试,笔试科目详见《新疆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理论考核(100 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审计等 6 个专业学位在复试时必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加试(100 分):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单科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具体加试科目详见《新疆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六)考生复试资格审核严格复试资格审核流程:严格采用 “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先进措施,切实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以及对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免初试考生的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所需材料: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准考证。应届生需提供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若无可不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本科阶段 5 门主干课程成绩合格的有效证明。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供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户籍材料及定向就业合同。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符合加分政策的相关材料。报考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复试考生必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学院将组织专人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并做好详细记录。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或提交资料不全,将导致资格审核不通过。凡是未进行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不具备复试资格。加分及照顾政策资格审核: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按照要求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并通过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核。考生是否具备加分资格,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台系统中下载的相关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名单信息为准。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无法享受相应的加分或照顾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并计入考生初试成绩。初试加分与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不能同时享受。(七)工作要求研究生处精心组织开展政策及业务培训,大力强化参与复试工作人员的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他们认真履行复试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的现象发生。各学院切实加强对复试小组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工作,明确他们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并要求他们签署保密工作责任书。提前充分做好复试相关资料和设备的准备工作,认真做好复试场所的卫生保洁工作,准备充足的备考场所。通过设置横幅、引导牌、警戒线、茶水区等方式,积极营造良好的复试氛围,为考生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复试过程严格做到 “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管,全力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科学。各学院大力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与考生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郑重提醒并严格要求考生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各学院提前精心组织模拟演练,使工作人员和考生熟悉复试流程,强化服务保障措施,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平稳。面试结束后,复试小组成员当场进行现场评分。助理认真做好面试过程的文字记录,面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学院妥善保存不少于 1 年。五、调剂(一)调剂时间调剂时间为 4 月 8 日至 4 月 25 日,我校不提前进行预调剂工作。(二)调剂基本要求考生初试成绩(含加分)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时要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应相同或相近,或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涉及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由招生学院具体规定。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审计等 6 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时,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剂到该专业。我校不接受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考生调剂。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我校不接受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同一学习形式已复试考生再次申请调剂。同一学院多次开展调剂工作时,执行标准必须始终完全一致。(三)调剂程序发布调剂缺额:调剂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各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开放调剂系统:所有调剂均必须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 12 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 36 小时。审核调剂考生资格:学院仔细查看调剂学生信息,认真核对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是否相同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是否相同相近、初试各科成绩是否达到要求、其他学术条件是否符合学院制定的学术要求。筛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和各专业调剂要求的合格生源,从而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发放复试通知:学院及时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通知内容包括:资格审核时间、复试时间、考生回复时间及其他需告知考生的相关注意事项。考生确认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将视为自行放弃,学校将取消复试通知并予以志愿解锁。六、录取(一)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 =(初试成绩 ÷ 初试满分 ×100)×60%+ 复试成绩 ×40%(二)总成绩排名方式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分别按专业、学习形式从高到低进行排名,调剂考生总成绩根据复试批次分别按专业、学习形式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分批次进行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复试成绩、初试总分、初试科目一、初试科目二、初试科目三、初试科目四从高到低排序,直至区分出名次。若仍无法区分名次,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三)拟录取名单确定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任一复试科目(外语听说能力测评、综合能力考核、专业笔试、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或总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任一科目)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全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对拟录取调剂考生,我校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拟录取资格,我校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并撤回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受待录取后,原则上不予以解锁。七、体检按照《管理规定》要求,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严格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执行。八、信息公开与监督(一)信息公开学校负责及时公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分数线、调剂公告、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对享受免初试、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进行特别说明)、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 7 日,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详细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7 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二)纪检监督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依照《管理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对招生录取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申诉,考生认为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可向相关部门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991-7842074(研招办)、0991-7842205(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2025-09-08 16: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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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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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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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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