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等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信息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基础上,以德为先,突出对思想政治、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合理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招生政策和标准。
二、组织机构
复试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一)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计划和拟录取名单的审定、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二)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国家、浙江省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以及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的招生方案、组织开展命题工作、统筹本学院所有学位点的招生工作,做好研究生招生信息的公开,确保本学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顺利进行。
(三)各学院根据按学科(专业)需求和特点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下设资格审查组和面试专家组,各组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三、复试形式
2025年学校复试形式采用线上网络远程复试和线下现场复试相结合的方式,原则上同一专业须采用同一复试形式,并确保复试安排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网络远程复试主平台选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辅平台选用腾讯会议,面试过程中采用面试专家现场集中的方式。
四、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校各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按国家规定的各专业A类复试分数线执行。
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分数线为:
1.满分500分专业:总分不低于205分,满分100分的科目,单科不低于28分;满分大于100分的科目,单科不低于45分。
2.满分300分专业:总分不低于111分,满分100分的科目,单科不低于28分;满分大于100分的科目,单科不低于45分。
五、复试过程管理
(一)复试安排
1.复试形式:由各学院根据生源组织情况自行决定,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2.复试时间及地点:
一志愿复试:4月7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
调剂考生复试:4月8日开始调剂复试。
由各学院自行确定,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各学院结合本学院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各学院自主确定差额比例,并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招生专业,一志愿复试比例以实际生源情况进行复试。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加强资格审查,严格采用人证识别及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复试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免初试的资格审查,严防复试“替考”。对于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需在复试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并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2寸近照(电子版)。
2.《复试考生政审表》与《诚信复试承诺书》。
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
4.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和《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学信网学历备案表》。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在“考生所在单位政审意见”栏中盖有学院党组织公章,在职人员要有该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要有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处盖章,档案在街道办事处的要有街道办事处盖章。
5.报考“退役大学士兵”专项计划和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加分政策”的考生,除准备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考生可提供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四六级证书及操作技能证书等补充材料。
以上材料均为原件。考生的报考信息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四)专业课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
线上网络远程复试的专业在面试过程中以口试方式完成。
线下现场复试的专业以笔试形式进行。各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
(五)综合面试内容
面试重点考核考生所掌握的外语水平、从事科研的能力潜力和综合素质等。要着重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创新精神。
1.线下现场复试,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等。
2.线上网络远程复试,学校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设计复试内容,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加强对考生学业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合理设计面试内容,提前准备充足的面试试题。面试试题需包括:考生自我介绍、英语试题、专业试题、考生与面试专家交流等四个模块。
3.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在面试过程中要做到“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4.每组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学院面试秘书应做好每位考生的面试记录。
5.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考核时间至少占5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考生作答情况及面试专家评分记录需一人一订,分批次分次序整理,所有复试过程材料任何人不得改动,待复试录取结束后全部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
6.每批次复试可多组同时进行,每场次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小时,以免考生等待时间过长,引起考生焦虑等不稳定因素。
7.对于旅游管理、公共管理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是必考科目。
8.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在复试过程中的所有环节,需要全程录音录像。面试环节中须指定秘书对面试过程详细记录,严格面试纪律。相关录音录像和面试记录资料,按考生进行分类整理后,妥善保存。
(六)调剂复试
达到2025年国家规定的可调剂基本条件和学校公布的各专业调剂要求的考生均可申请调剂到我校,各学院从调剂系统中挑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
1.调剂考生选拔原则
(1)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考试科目,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
(2)对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的考生,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中必须有数学。
(3)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调剂考生,若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各学院根据各专业培养需求设置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初试成绩含加分)等调剂要求,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经本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上报研究生院,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后方可公布。
(4)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5)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
2.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考生调剂申请。
3.各学院调剂工作办法应明确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
4.每次调剂系统持续开放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在发布需考生确认拟录取或复试通知时,需充分考虑考生学习、工作、休息时间等因素作出合理安排,给考生预留充裕的确认时间。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对待。
(七)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拟录取考生在现居地二甲及以上的医院自行完成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结果原件(电子版)发至拟录取学院。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有特殊需要的学科专业(领域)可根据本学科专业(领域)特点,提出具体体检要求。
(八)咨询服务
1.各学院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2.采用线上网络远程复试学院要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提前联系学生模拟演练。
六、复试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一)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百分制)的加权总和。
2.复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30%+专业课测试成绩×30%+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成绩×4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总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或测试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即:
总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60%+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40%
七、录取
(一)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坚持复试淘汰制度。
2.坚持实事求是。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替考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严格执行下达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工作办法、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工作程序
1.各学院加强对录取数据的审核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多人核对、对照校验、逐级签字、分管领导把关录取数据的审核,确保录取数据准确。
2.各学院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结合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及招生计划等,提出待录取名单。
3.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结束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4.拟录取考生名单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复试录取纪律和要求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部门、学院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统筹做好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建立完善复试工作组织机构,做好复试工作准备,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切实落实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责任主体,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考试招生重大事项等。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
(四)进一步完善复试录取工作制度,健全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严明招生纪律,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建设,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徇私舞弊、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严肃处理。
(五)各学院应加强人员管理,原则上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担任复试小组成员,并加强对考核人员的培训,提升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
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报考研究生的教师应回避复试录取相关工作。
(六)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以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并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复试结果有异议的,要做好复议工作。
(七)各学院要根据《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见附件)指派专人负责复试期间舆情监控,及时汇报相关情况。
(八)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负责网络复试期间网络安全、通畅、平稳,并做好网络保障和应急预案。
(九)进一步优化考生服务,强化个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采取线上网络远程复试的各学院提前与复试考生联系,核实考生是否具备远程复试条件,及时帮助考生解决复试中遇到的突发问题。
(十)学校研究生院公布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同时各学院须公布考生咨询及申诉电话,安排熟悉政策的工作人员专门值守接听考生咨询电话、受理网上问题反映,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咨询电话:0580-8180690
学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580-2627855
九、其他
1.本复试工作办法按规定报浙江省主管研究生招生部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2.本办法自2025年3月21日起开始实施,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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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细则(第一志愿考生)根据辽宁省招生办公室核准的《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相关要求,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第一志愿考生)如下:一、一志愿考生复试相关安排(一)复试方式学院对一志愿考生采取线下复试方式。(二)复试地点与时间1.笔试时间和地点会计硕士(MPAcc)笔试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地点为经济管理学院办公楼(具体考场考试当天在经管楼门口张贴及复试群中通知),具体安排为:会计综合(60分钟):9:00-10:00;思想政治(60分钟):10:10-11:10。同等学力加试(2科,基础会计学和管理学,每科30分钟):13:30-14:30,地点为经管楼310。工商管理硕士(MBA)笔试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上午,地点为经济管理学院办公楼(具体考场考试当天在经管楼门口张贴及复试群中通知),具体安排为:管理综合(30分钟):9:00-9:30;思想政治(60分钟):9:40-10:40。同等学力加试(2科,基础会计学和人力资源管理,每科30分钟):10:50-11:50,地点为经管楼310。学硕笔试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上午,地点为经济管理学院办公楼(具体考场考试当天在经济管理学院门口张贴及复试群中通知),具体安排为:经济学(30分钟):9:00-9:30。2.面试时间和地点会计硕士(MPAcc)面试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地点为经济管理学院办公楼(具体考场考试当天在经管楼门口张贴及复试群中通知),具体安排为:第一场:8:30-12:00;第二场:13:30-17:00。工商管理硕士(MBA)及学硕面试时间为3月27日下午13:00-17:30,地点为经济管理学院,具体分组安排当天在经济管理学院门口张贴及复试群中通知。(三)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笔试、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口语测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考生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1.专业课笔试(经济学(学硕)卷面100分满,考试时间为30分钟;管理综合(MBA)卷面100分满,考试时间为30分钟;会计综合(MPAcc)卷面100分满,考试时间为60分钟)考核内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2.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卷面100分满,考试时间为60分钟,开卷考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时事政治的理解与关注、基本政治观点正确、逻辑分析的严密完整、文字表达流畅等四个方面。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成绩计入总成绩。3.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口语测试)(100分满,时间20分钟)(1)考核内容:一是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等;二是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三是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语言表达和礼仪规范等。(2)考核要求:主要采用问答形式,要有记录和评语,并填写《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面试记录表》,综合面试成绩为各位主考教师所给成绩的平均值,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3)考核小组:学院选拔业务水平高、政治素养好的教师(一般不少于5人)组成综合面试考核小组,小组设组长1人,另安排秘书1名,面试前要对面试小组成员进行培训。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复试小组成员中至少安排1名外语听说能力强的教师对考生进行外国语口语测试。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每科100分,考试时间30分钟)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口语测试)外,须加试两门本主干课程,试题难易程度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四)复试资格审查学院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具体材料如下:1.初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都复印);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考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考生);4.应届生证明和成绩单(应届考生);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考生);6.《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7.《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请按照以上顺序装订1—7材料(A4纸复印或打印,以上所有材料不用提交原件)供学校留存,相关材料请做好备份,提交后存档恕不退还。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原则上不能参加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材料,请于3月27日上午8:20至9:00之间上交到经济管理学院106室。二、拟录取(一)拟录取原则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2.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2)加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复试者,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审核材料者不予录取;(5)复试过程中违纪舞弊者、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录取。3.达到学校复试合格标准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排名至招生专业额满为止。如果录取总成绩相同,录取优先顺序以学院复试实施细则为准。4.调剂考生复试合格,但在研招网拒不确认接受拟录取的考生,学校将按空缺名额对排名在后的复试合格考生依次发放拟录取通知,直至额满为止。(二)复试成绩计算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加权后的总和,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为:(1)学术型研究生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笔试成绩×0.3+综合面试成绩×0.7综合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0.8+外语口语成绩×0.2(2)工商管理硕士(MBA)和会计硕士(MPAcc)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0.3+综合面试成绩×0.6+政治笔试成绩×0.1综合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外语口语成绩(三)录取总成绩的计算1.学术型研究生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5)×0.32.工商管理硕士(MBA)和会计硕士(MPAcc)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3)×0.3三、考生入学后的复查和体检(一)复查: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学业审核、学籍学历等复核,复核不通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二)体检:根据相关规定,我校将组织已录取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文件执行。四、其他事项 1.本办法由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如上级有新的文件精神和指导意见按新的政策执行。 2. 学院复试联系人及电话:于老师, 024-56860720。请各位考生提前加入复试工作群(会计硕士复试工作QQ群:835487955; MBA及学硕复试工作QQ群:1023508115,申请入群填写考生姓名及初试成绩)。2025-08-22 09: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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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根据教育部、河南省和河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各专业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理念,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切实发挥复试在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中的作用,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规范实施复试管理,确保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复试工作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 2025 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监督小组、资料审核小组、复试考核小组。 1.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研究生复试管理;各专业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有关复试项目的考核工作。 2.研究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3.资料审核小组:负责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 4.复试考核小组:根据学科专业成立若干复试考核小组,复试考核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各小组成员不少于 5 人,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研究生导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配备1 名复试秘书。复试小组专家成员根据考生作答情况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评判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任何人不得改动,并第一时间交由学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集中统一管理。 三、复试基本要求 2025 年我院硕士研究生一志愿招生复试工作采取线下复试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1.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计划招生 12 人;1202 工商管理学专业计划招生 8 人;125603 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计划招生 22 人;125604 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计划招生 22 人;125100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计划招生 98 人,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 人,“战功免初试”(指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退役人员)1 人。根据生源和实际录取情况,各专业招生计划会进行微调,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 2.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报考我院的统考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国家 A 类地区基本分数要求,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复试分数线:英语成绩不低于 3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成绩不低于 70 分,总成绩不低于 125 分。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列。“战功免初试”复试办法详见《工商管理学院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战功免初试”考生复试细则》。 3. 根据我院各学科专业(领域)招生计划的 120%确定复试名单(初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均进入复试名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专业,按实际上线人数组织复试。计算复试人数不足1 人时,进位为 1 人。各专业进入复试考生的成绩要求见下表 1。 四、复试工作程序 (一)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学院根据招生指标和生源情况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将复试考生名单提交至研招办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二)心理测试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心理测试,测试时间大约 10 分钟,考生请在复试报到前完成测评,过期不再补测,操作流程可参考《河南理工大学参加复试研究生心理测试流程》。 (网址:https://adge.hpu.edu.cn/cyxz.htm)(三)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报到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学院“资格核查小组”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认真核查。核查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红章件除外),复印件留存备查)包括: 1.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大学阶段成绩单(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河南理工大学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http://adge.hpu.edu.cn/info/1342/11916.htm)2.应届本科生: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延长验证有效期至最长 6 个月),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报到时提交审查。 3.非应届本科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延长验证有效期至最长 6 个月)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自学考试毕业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复试时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部门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红章件)和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红章件),但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享受 2025 年加分政策的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除提供 1-5材料外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档案中有原件,考生提供复印件,加盖档案存放部门证明章,请注意:不是“入伍通知书”)和《退出现役证》。 7.享受 2025 年加分政策的考生(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除提供 1-5 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国(境)外学历学位考生:除提供 1 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最迟在入学报到时提交审查)及其他证明材料。 9.报名库校验系统提示有“学籍学历、身份证信息”等信息有问题的考生,应很对提示问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对不符合报考或复试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学院留存复印件以备开学时开展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凡不按时报到或不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复试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严格按照学校复试工作管理办法和本学院复试工作细则,组织实施复试考核工作。 (五)报送复试结果 学院的复试小组应按时完成复试工作,复试成绩和拟录取意见经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核。 (六)公示拟录取名单 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对全校拟录取名单进行汇总,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七)体检 待录取考生在入学报到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要求,结合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五、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六、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英语水平测试、面试、专业课笔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同等学力加试等。 (一)笔试科目(科目考试大纲见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教育-研究生招生专栏) 1.专业课笔试。采用笔试闭卷形式,仅限于物流工程与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硕士,考试时间 2 小时,满分为 100 分。考试科目以招生简章上公布的科目为准。 2.思想政治理论考试。采用笔试闭卷形式,仅限于工商管理(MBA)、物流工程与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硕士,时间 2 小时,满分为 100 分。 3.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内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满分为 100 分,60 分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同等学力加试任一门不及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务必在复试报到时主动申请专业课加试,如因无加试成绩通不过录取检查者,后果自负。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采取现场问答形式。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 2 个等级。考核结果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英语水平测试 采用现场问答形式,满分为 100 分。由复试小组专家提问后,考生直接回答问题,不留思考时间。主要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及外语运用综合能力进行测试。 (四)面试 采用现场问答形式,满分为 100 分。由复试小组专家提问的形式进行,问答过程中考生直接回答问题,不留思考时间。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具体包括创新能力(30 分)、学术素养(30 分)、专业能力(20 分)和培养潜力(20 分)。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具体包括创新能力(20 分)、专业素养(30分)、专业能力(30 分)和培养潜力(20 分)。 每个考生的面试环节(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英语水平测试时间)总时间一般不低于 20 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复试小组专家根据考生作答情况现场独立打分。面试全过程录音录像录屏,并做好文字记录。未参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或英语水平测试和面试、以及英语水平测试和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诚信评判 所有考生在复试考试前均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违反复试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考生严肃处理。入学后 3 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若有必要,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可对考生再次复试。我校不接受破格复试考生。 七、拟录取与公示 1.考生综合成绩是拟录取的依据,其计算公式为: (1)初试成绩满分为 500 分的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0.5*(初试总成绩/5)+0.5*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80%+英语水平测试成绩*20% (2)初试成绩满分为 300 分的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0.5*(初试总成绩/3)+0.5*复试成绩。 其中工业工程与管理和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15%+复试面试成绩*50%+英语水平测试成绩*20%+复试专业课成绩*15%;工商管理硕士(MBA),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15%+复试面试成绩*65%+英语水平测试成绩*20%。 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2.拟录取时将根据我院学科专业(领域)的计划招生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确定,初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英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 3.拟录取考生信息确认。我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后,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考生确认后即视为被我校拟录取。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须与学院签订诚信承诺书。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进行再次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待录取资格;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要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提交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八、卫生要求 1. 复试房间应保持通风良好,房间不宜过小。准备充足的医用物品,相关设备需提前进行消毒。非本复试小组成员不得随意进入复试现场。 2. 复试小组成员座位应相对固定,成员之间应保持 1 米以上距离,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接触。各复试小组之间不得随意串岗。 3. 学院做好来校考生复试期间流感等工作,准备必要的口罩、消毒液等医用物资,做到精准服务。 4. 校医院、后勤处、保卫处在复试期间全程做好医学保障及服务工作。复试过程中如出现相关人员身体不适、发热等症状时,及时排查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九、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2.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保证考生咨询、申诉渠道的畅通。如有考生提出疑问,由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答复。 学校研招办联系电话:0391-3987234 工商管理学院监督电话:0391-3987602,电子邮箱 gsxy@hpu.edu.cn 十、附则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本实施细则由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2025-09-01 10: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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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一、总则定位本细则旨在规范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流程,依据国家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制定,适用于本院所有博士招生工作环节。二、组织管理机制1.成立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成员包含学科带头人、资深教授及纪检代表,全面统筹录取政策落地与过程监管。2.下设考核专家组与监督小组,分别负责专业能力评估、学术成果审核及全程纪律督查,确保公平透明。三、招生计划与准入门槛1.2025年计划招生人数以学校最终下达指标为准,重点面向经济学、管理学前沿领域选拔学术型人才。2.报考者须满足:(1)已获硕士学位(应届生需在入学前取得);(2)至少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含录用通知);(3)外语水平达CET-6≥425分或托福≥80分等同等要求。四、申请考核流程1.实行“网上报名+材料核验”双轨制:(1)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交基本信息;(2)于2025年X月X日前向学院递交纸质材料包(含学历证明、科研成果清单、推荐信2封)。2.资格审核: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评分排序,按不低于1:1.2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进入下一环节。五、综合考核设计1.初试科目:(1)外语能力测试(闭卷,满分100分);(2)专业基础综合(涵盖经济学原理、管理统计学等,满分150分)。2.复试实行“三维评估”:(1)学术汇报(15分钟PPT展示代表作及研究计划);(2)深度面试(专家提问科研潜力与逻辑思维);(3)思想品德评价(占比10%,实行一票否决)。六、录取规则1.总成绩算法:初试权重40% + 复试权重60%(学术汇报占25%、面试占25%、外语听力占10%)。2.录取优先级: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总分相同则优先考察科研创新力(如高水平论文、省部级以上课题参与经历)。3.有以下情形者取消资格:(1)单科成绩未达及格线(≥60分);(2)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符合学术从业标准。七、监督与信息公开1.设立举报专线(0554-6683398转纪委)及电子邮箱(jgskx@aust.edu.cn),24小时受理异议申诉。2.通过学院官网“招生专栏”动态公布:准考名单、成绩排名、拟录取结果等核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八、其他补充说明1.调档与培养:录取新生需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否则取消资格;奖学金评定按《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管理办法》执行。2.本细则解释权归经济与管理学院招生办公室,如有条款冲突以国家最新政策为准。2025-08-26 17: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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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研究生选拔质量的关键环节。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工作原则(一)全面考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以德为先,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考核。(二)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坚持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完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提高生源质量。(三)公平公正。严格复试管理、调剂管理、录取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四)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做实做细服务保障工作,优化考生服务。(五)加强领导。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管理水平。统一实施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二、组织领导(一)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定《绍兴文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切实保障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安全性、科学性和公平性。(二)研究生院统一管理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统一审核学院复试、调剂、录取有关操作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监督巡查,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三)招生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所在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并成立复试小组、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和督查小组,全面开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1.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组长原则上由学位点或专业方向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专业方向导师库指导教师随机抽签组成。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定本学科(专业)复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等。每个复试小组须配备一名秘书负责记录。2.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组长由党委(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担任。3.学院督查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组长由二级学院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担任。4.学院必须高度重视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工作。参加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熟悉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能自始至终参加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复试过程必须全程录像、录音和书面记录),提高复试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凡当年本人或有直系亲属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5.学院制定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公布实施。实施细则一经发布,必须严格遵规执行,不得擅自更改。三、组织实施(一)基本原则1.考生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A类考生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复试时加强对考生的学习成绩、科研活动、工作业绩以及相关技能等的考察。3.实行差额复试,一般不低于1:1.2,生源不足的学位点可适当降低复试比例。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名单须经研究生院审核,学院公示无异后,方可开始复试。4.同一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标准和分数线。5.对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批进行复试。6.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1)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满分500分总分降60分,满分300分总分降35分,单科(满分=100分)降10分,单科(满分>100分)降15分。符合该成绩条件的考生以下称为“上线考生”。(2)当该计划内上线考生数不超过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时,上线考生全部进入复试名单。(3)当该计划内上线考生数和上线考生报考专业数均多于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时:对于有上线考生的各专业,仅对初试成绩总分专业排名第一者计算相对获得值(相对获得值=考生初试成绩总分/考生报考专业对应的国家分数线总分),并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相对获得值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如果相对获得值相同的,则根据初试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4)当该计划内上线考生数多于该专项招生计划数,并且上线考生报考专业数少于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时:①所报考专业内初试成绩总分排名第一者优先进入复试名单;②其他上线考生根据相对获得值(计算方法同上)进行排序,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扣除优先进入复试考生数后的剩余数1:1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如果相对获得值相同的,则根据初试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二)资格审查各学院复试前必须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少数民族和退伍军人身份等信息有疑问的,可以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资格审查内容如下:1.《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交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作为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考核的必要依据之一。2.考生报考信息、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3.应届本科毕业生由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经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毕业证书在入学时交验)。4.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同时还需交户籍(户口)证明、定向就业意向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为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前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6.享受加分政策且加分后能达到国家线的考生,须提供完整的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于录取结束后返还)。7.同等学力考生须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报考公共管理的为5年或5年以上)的人员,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具有所报考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需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8.在读有研究生学籍的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必须联系所在院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在学信网上注销研究生学籍,否则不能参加复试。通过学籍审核的依据是:学籍学历审核下载数据中不再提示为“在校研究生”。9.拟录取后一周内考生需提供体检证明。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体检。考生可就近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我校认可复试前一个月内的体检证明。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体检,需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延后提交体检证明。考生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处理后果的,责任自负。10.复试前考生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复试过程中有泄露考题、作弊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三)复试方式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安全、有序的前提下,自主确定采用现场或网络远程复试等复试方式,并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考核手段。原则上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确需采用混合方式复试的专业,应统筹安排,确保不同复试方式的考试流程、考核组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各学院合理安排复试时间及场地。采取现场复试的,要提前告知考生复试安排,并为考生赴考预留充裕的时间。采取远程复试的,要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提前研究制定防范通过AI技术作弊的有效措施。(四)复试内容及分值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技能)、外语水平、综合能力。2.会计专业硕士政治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3.复试中的思想品德考核和同等学力加试内容,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其成绩计为合格与不合格。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5.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占综合成绩60%,复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占综合成绩40%。(五)复试程序及要求1.各学院依据本办法制定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提交研究生院审核后公布。2.学院复试名单公示无异后,由学院告知考生复试时间、形式、地点、复试内容。3.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各学院要做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准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管理。要落实好试卷的制卷、保管、保密工作,提前准备好充足的试题,对于不同批次的考生要采用题目不同、难度相当的试卷,确保复试公平公正。考前要严格采用“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审核。坚持并进一步完善“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4.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5.由复试组秘书认真填写《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校纪委、研究生院派人对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四、调剂(一)基本条件1.达到我校招生简章中调入专业所规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4.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A类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6.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指标只能专项专用。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须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7.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二)调剂要求1.各学位点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考生调剂申请,或以“预调剂”“采集考生调剂意向”等为名变相开展调剂工作。研究生院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官网http://yjsc.usx.edu.cn/yzw/sy.htm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严禁任何教职员工和学生未经研究生院授权擅自发布调剂信息。2.各学位点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严禁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3.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要在调剂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向所有考生及时反馈是否接受其调剂复试申请。学校发布需考生确认拟录取或复试通知时,需充分考虑考生学习、工作、休息时间等因素作出合理安排,给考生预留充裕的确认时间。4.调剂考生在系统上收到待复试(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调剂(同意录取)。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各学位点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对待。五、录取(一)基本原则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坚持充分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则。2.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录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之间招生计划不得调整使用。3.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二)具体要求1.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开排序,“退役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排序最后如果出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2.参加复试的考生按专业、领域或方向总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在新一轮调剂开始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复试合格考生,补录取考生如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3.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学院要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包括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4.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在拟录取前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5.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2)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总分100分);(3)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4)体检不合格。(三)加分政策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3.加分项目不累计,各学位点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核实。(四)信息公开对招生计划、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考生成绩、复试和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必须在学校或学院网站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五)时间安排一般应于4月7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并及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传一志愿拟录取考生名单。“全国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中调剂意向采集模块将于3月28日开通,已完成一志愿录取的招生单位可发布调剂信息;调剂模块将于4月8日开通,调剂工作同步正式启动;应于4月28日前完成所有录取工作。六、联系方式和举报电话研究生院:0575-88348020邮箱:yzb@usx.edu.cn纪检监察室:0575-88342357七、其它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与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不一致处,以教育部文件为准。202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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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根据《吉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考生的实际情况,制定202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全面考察、综合评价的原则,择优录取,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二、复试录取组织管理1、成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2025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制定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指导复试小组开展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2、成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小组按照《吉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的要求,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及身份验证。3、成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命题小组负责制定难度适宜、数量充足的复试试题。4、成立若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各学科专业负责人担任复试小组组长,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成员由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精通外语的教师组成,负责专业学位考生的复试考核评价工作。5、成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三、复试分数线1、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在吉林大学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我院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招生计划并结合考生的实际情况,划定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复试分数线。即初试成绩总分154分,综合70分,外语35分及以上第一志愿报考吉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教育中心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实行差额复试。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总分按照满分500分进行折算后,相对报考学科专业的学校分数线总分提高7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35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70分。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线差”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四、复试资格审查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复试工作秘书在面试当天对每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身份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并收集材料。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1、《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3、毕业(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需与网报时填写的毕业、结业证书一致),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5、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1、无故不按时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2、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3、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者;4、与《吉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者。五、复试方式、内容、时间安排复试采用线下复试方式(一)笔试时间:2025年3月29日(星期六)上午8:30—11:00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敬信教学楼1、政治理论笔试,开卷,时间1小时。考生自备材料,不允许携带使用电子设备。参考资料:(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资料或2025年考研政治复习资料(不推荐版本,任何版本均可);(2)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3)2025年两会热点问题。2、管理案例分析,闭卷,时间1.5小时。(二)面试时间:2025年3月28日(星期五)全天;3月29日(星期六)下午;3月30日(星期日)上午。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敬信楼1、综合素质能力面试。采用多对一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管理水平、专业基础知识、素质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潜质、事业心、责任感、人文素养、心理健康等情况。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考生用外语自我介绍,并回答主考教师提出的问题。(三)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前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满分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任何一门课程考试不及格(不足60分)则不能被录取,不再进入复试程序。时间:2025年3月27日(星期四)下午13:00—16:00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敬信楼A区218室1、管理学,闭卷,时间1.5小时。参考书目:《管理学—原理与方法》第八版,周三多、陈传明、刘子馨、贾良定编著,复旦大学出版社。2、战略管理,闭卷,时间1.5小时。参考书目:《企业战略管理--理论与案例》第四版,杨锡怀、王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六、复试要求1、笔试、面试时出示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2、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任何电子设备。3、面试分组进行,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无故随意变换编组。4、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复试全程录音录像。5、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均按自动放弃处理。6、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着正装参加复试。七、复试成绩及总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合格分数线为180分,对在复试中没有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成绩÷3)×40%八、录取1、符合初试成绩要求且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照招生计划,经上级部门审核批准后正式录取。2、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录取初试总分优者;如初试总分仍相同,则录取初试外国语成绩优者;如外国语成绩相同,则录取复试成绩优者。3、对复试不合格或未被录取的考生,吉林大学MBA教育中心将及时通知考生。九、信息公开吉林大学MBA教育中心将在中心网站及公众号公布复试细则及有关事项,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及时公示。十、监督、复议1、监督制度复试全过程在学院复试监督检查小组监督下进行,切实维护招生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2、复议制度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提出质疑,可在复试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实名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431-85167670。十一、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431-85095337;85166123吉林大学MBA教育中心网站:mba.jlu.edu.cn微信公众号:JLU_MBA或吉林大学MBA教育中心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前卫南区(敬信楼A202)2025-07-31 15: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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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湖北工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基本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二、组织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包括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的制订、复试过程的监管和拟录取名单的审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督查组(由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和研究生教学督导等组成)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受理有关申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工作预案,快速妥善处置复试过程中遇到的各类突发事件,保障招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各招生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制订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培训复试工作专家组成员;指导开展复试考核工作;协调复试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各招生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督查组,负责全程监督、巡视、检查本单位的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情况。各招生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工作专家组,负责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科学选拔人才原则、能力与知识并重考核的要求确定复试内容、形式和试题命制(含保密)。每个复试工作专家组成员由 5 名及以上责任心强、教学科研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设组长 1 名,同时至少配备 1 名小组秘书。各招生学院应对该专家组构成做好保密工作。各招生学院应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负责复试前对考生报考资格和复试资格进行审核。三、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资格复试生源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上线生源情况,按一定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生源充足情况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划线原则。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划定同一复试分数线。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所有专业的复试线,包括总分线和单科线都不得低于国家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复试分数线。由学校根据专项计划指标、一志愿报考的学科专业、考生初试成绩情况等方面综合考量后统一划定。符合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规定的加分政策的考生,按规定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后,须达到学校初试成绩上线要求;“双少生” 须达到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国家分数线。所有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我校初试成绩上线要求的考生,入围复试名单,按学校和招生学院通知要求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我校考生初试成绩上线要求见附件《湖北工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资格线》。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已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且通过学校资格审核的考生,根据规定可免初试直接参加复试,经复试考核合格即可予以拟录取。四、复试方式及内容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两种方式,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实际需要自主确定,并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考核手段。对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笔试等复试内容,采用网络远程方式难以实施的,招生学院可进行一定调整。复试内容一般包含以下方面:(一)笔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满分 100 分,由各学院组织,主要为专业知识考核。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二)面试。满分 200 分,包括综合面试(150 分)和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50 分),由各学院组织。每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20 分钟。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养及身心状况等方面进行考察,还可要求考生提供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及专业排名情况、各类奖励情况、科研成果、毕业论文或实习实践报告等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等情况的全面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视具体情况还可采取 “函调” 或 “派人外调” 等方式。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了解考生外国语听说表达能力,给出不同主题,由考生围绕所选主题作答。测试内容包括日常对话、广播新闻、专业外文文献等。(三)心理测试。考生心理素质测试由各学院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安排组织,测试方式、时间地点等由学院通知考生。五、复试相关安排时间安排我校复试分批次进行,总体安排为 3 月 22 日 —24 日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4 月 20 日前完成接收调剂考生的复试。各招生学院复试具体安排见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由各学院通知到考生。资格审查及材料提交复试期间由各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无证考生和复试资格不合格考生将不予复试,考生须按学校和招生学院要求的形式提供以下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3)应届考生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大学成绩单;(4)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国(境)外学历考生提供学历认证报告;(6)报考 “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7)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定向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拟录取阶段须提供定向协议);(8)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9)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10)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复试流程以各学院发布的实施细则中要求的流程为准,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复试设备要求双机位,考生须准备电脑和手机,具体流程见招生学院公告栏发布的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手册。六、复试工作要求及保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照国家保密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复试的安全保密工作。复试试题管理工作要参照初试自命题有关工作要求执行,确保科学、规范、安全。做好复试工作人员及专家组成员遴选和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亲属回避制度。复试工作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并当场给出成绩。同一招生学院同一学科专业不同复试工作专家组之间要保证考试流程、选拔标准的一致性和公平性。复试前对考生采取 “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 “替考”。考中采取 “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工作专家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 “作弊”。采取远程复试的,要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复试过程要做好详细记录,考生面试过程均要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完毕后笔试成绩原始登分表和面试评分记录表等材料原件交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招生学院复印留存。招生学院要把好关键环节关,落实 “一岗多控,多岗监督” 机制,反复校验比对,确保数据准确无误。精心组织准备场地、设备、工作人员等,复试过程环节提前演练,做好设备、网络故障等方面应急预案,确保复试过程规范、严谨、有序。七、考生总成绩的计算考生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成绩占 60%、复试成绩占 40% 的权重进行加权求和,其计算公式如下:考生总成绩 =(初试总分 ÷ 初试满分)×100×60% +(复试总分 ÷ 复试满分)×100×40%对须加试的考生,加试成绩是否合格作为录取依据之一,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及工程管理硕士等 4 个专业学位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八、录取原则对于不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方向),各招生学院应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方向),各招生学院应对本专业(方向)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总成绩分别排序,根据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首先从复试合格的本专业(方向)一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成绩、政治(或管综)与外语成绩之和、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对于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方向),分别按照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方向)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排序,根据总成绩高低依次录取。若非全日制考生上线生源不足,在考生自愿且符合非全日制报考条件的前提下,规范引导同专业全日制上线考生按总成绩依次向非全日制调剂录取。如招生计划仍未完成,可从校内、校外其他专业调剂生源中择优录取。非全日制考生须为在职人员,录取类别为 “定向就业”,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若考生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其名额可按录取办法递补录取。学校不进行破格复试。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2)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总分满分 300 分低于 180 分;复试总分满分 200 分低于 120 分);(3)加试科目中有任何一门不及格者(百分制低于 60 分);(4)体检不合格者;(5)定向就业考生未与在职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者;(6)报名考试、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经确认存在作弊和弄虚作假行为者;(7)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录取规定者。九、调剂基本原则和要求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办理调剂手续。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资格线。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我校相关学院相关专业初试成绩上线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考生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专业的,须在复试前向招生学院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定向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等材料,满足在职定向就业生的相关要求方可调剂。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以及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坚持 “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科学、规范制订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和学校网站公布。调剂工作办法应明确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复试录取办法、咨询渠道等信息,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十、体检安排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均须体检,体检安排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十一、复试缴费经省物价局核准,复试考生每人缴纳费用 100 元,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缴纳渠道:湖北工业大学财务处官方缴费平台。十二、复试工作监督及复议监督与巡查。各招生学院是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责任主体。在复试录取工作期间,学院要落实 “一岗多控、多岗监督” 机制,全面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督查组,在复试过程中将开展复试巡查工作,对各单位的复试录取细则、复试录取过程、招生计划执行、复试督查自查、信息公开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监督巡查。责任追究。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守保密纪律,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予以追责。信息公布与复议。招生学院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调剂公告、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等信息。最终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在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不少于 7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录取无效。考生如有异议,可向学校提出申诉,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处理。申诉电话:027 - 59752000(研究生院招生办电话)、027 - 59750034(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十三、其他事项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考生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最新通知为准,未尽事宜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2025-08-27 13: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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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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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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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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