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同等学力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郑重声明
近日,北京理工大学监测到一则涉嫌冒用学校名义的违规招生宣传信息。该信息由微信公众号 “读研指南书”(微信号:duyanzhinanshu,认证主体为武汉知名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发布,内容宣称是 “北京理工大学 2025 年同等学力申硕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且该公众号还以 “研院 - 子恒老师” 的名义组建微信群开展相关宣传活动。此类未经授权、擅自假借学校名义的行为,不仅对北京理工大学的良好声誉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更可能误导考生、损害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针对上述情况,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特此发布郑重声明,明确以下重要内容:其一,学校 2025 年同等学力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目前尚未正式启动,任何现阶段以 “北京理工大学 2025 年同等学力研究生招生” 名义开展的宣传、报名等活动,均非学校官方行为;其二,北京理工大学从未将同等学力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等工作委托给任何校外机构或个人,所有与该校研究生招生相关的正规信息,均会通过学校官方渠道发布;其三,对于任何冒充学校研招办工作人员,或擅自假借北京理工大学名义从事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活动的校外机构及个人,学校将依法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全部权利,坚决维护学校和考生的正当权益。
为保障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在此特别提醒:请各位考生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仔细甄别各类招生信息的真实性,务必通过学校官方渠道获取同等学力研究生招生相关资讯,切勿轻信非官方平台发布的宣传内容,谨防上当受骗。同时,学校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疑似冒用学校名义的违规招生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共同营造规范、透明的招生环境。
北京理工大学研招官方咨询渠道如下:
研招咨询电话:010-68912286、010-68913781、010-68945819
研究生院网址:https://grd.bit.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号:BIT_grad_yz)
传真:010-68945112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5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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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吉林大学作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校址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学校始建于 1946 年,1960 年跻身国家重点大学行列,1984 年成为全国首批 22 所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是国家 “211 工程”“985 工程” 重点建设高校,也是首轮 “双一流” 建设高校。学校学科覆盖广泛且实力雄厚,下设 48 个教学单位,涉及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 13 大学科门类;拥有 121 个本科招生专业、49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 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5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8 个新兴交叉学科学位授权点,以及 48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 ESI 学科排名中,19 个学科(领域)进入全球前 1%,其中 5 个学科跻身全球前 1‰,1 个学科迈入全球前 1‱。依托 “学士-硕士-博士” 完整的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吉林大学汇聚了雄厚的师资力量,配备了优越的办学条件,现诚挚欢迎全国各地有志青年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一、招生计划安排总体计划:2026 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约 8000 人,涵盖统考生、推免生、医学 5+3 一体化学生、强基计划转段生及各类专项计划考生;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 6900 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 1100 人。分学院计划:各学院(所、中心)的具体招生计划,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校发展需求研究确定,详细信息可查阅《吉林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该目录标注的招生人数包含统考生、推免生、医学 5+3 一体化转入人数、强基计划转段人数等)。需注意的是,专业目录内各专业的招生计划仅为参考,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推免生录取人数、生源质量、统考生上线数量及学校发展需要,对各学院(所、中心)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专项计划:我校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招收 “援藏计划”“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等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仅在理工农医学科门类(专业代码前两位为 [07][08][09][10],临床医学专业(1051)除外)相关专业招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具体招生专业可参考附件 3(原文附件内容已整合至相关条款)。二、学习与就业方式(一)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两类研究生招生考试均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政策与标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学校不提供住宿;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将根据修业年限、学习成绩等,按国家规定颁发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学位标准的,可申请授予相应学位证书,两类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与相同效力。(二)就业方式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调整规则: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考生,在被录取前可在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两大类之间互调;但被录取后,不得在两类之间调整;定向就业审核: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若录取为定向就业,学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确保符合相关规定。三、学制与学习年限硕士研究生学制分为 2 年或 3 年,具体以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为准;学习年限按我校研究生管理规定执行,确保培养质量与学生学习进度相适配。四、招生方式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包括三种:全国统一考试、推荐免试、单独考试,考生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对应方式报考。五、报考条件(一)全国统一考试报考基本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以学校规定报到日期的第 1 天为准)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自动失效;(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在当年招生专业目录标注的指定专业,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二)专业学位专项报考条件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1)符合 “(一)全国统一考试报考基本条件” 中第 1、2、3、4(1)或(2)或(4)条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不得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1)符合 “(一)全国统一考试报考基本条件” 中第 1、2、3、4(1)或(2)或(4)条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码 125601)专业学位(1)符合 “(一)全国统一考试报考基本条件” 中第 1、2、3 条要求;(2)学业水平与工作经验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③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注: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政策,同时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相关规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1)符合 “(一)全国统一考试报考基本条件” 中第 1、2、3 条要求;(2)报考人员须为符合国家规定的临床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且同时符合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报考。六、报名流程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办。报考点选择需遵循以下原则: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强军计划” 考生:须选择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长春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其他考生: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以各报考点发布的报名公告为准。(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预报名: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正式报名: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报名操作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指定报名平台,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期间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志愿填报:考生报名时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信息真实性:考生需如实填写学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准确填报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尤其是在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处罚的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校验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考生可查看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校验的考生,需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在 2025 年 10 月 25 日前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电子版发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接收渠道。特殊政策申报符合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政策,或不得参加专项计划初、复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专项要求该计划仅在理工农医学科门类(专业代码前两位为 [07][08][09][10],临床医学专业(1051)除外)相关专业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考生需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招生遵循 “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 原则;报考该计划的考生,不享受其他初试加分和照顾政策,不得兼报其他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及招生名额以教育部当年政策为准。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南疆高校教师专项” 不限地区与民族,毕业生需定向到南疆地区就业,重点保障南疆高校师资建设,招生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计划招收 2 人。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该政策的考生,不享受其他初试加分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报考该计划的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报名时需选择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入伍前入学信息及入伍、退役相关信息;复试前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复核。注:报考我校该计划的考生,仅能报考《吉林大学 2026 年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目录》指定专业;该计划生源充足时,不接收符合条件的普通计划考生调入。“强军计划”:报考我校 “强军计划” 的考生,仅能选报《“强军计划” 研究生报考学科目录》内指定的学科(专业)。非全日制考生: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 “报考类别” 项必须选择 “定向”。免初试政策: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我校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责任提醒: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按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要求导致后续无法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相关问题,责任同样由考生本人承担。信息关注: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报考费缴纳: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缴费成功后方为报名有效。诚信承诺: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与要求。(二)网上确认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情况确定并公布,具体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确认要求: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按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因网报信息错误、虚假填报导致无法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电子信息采集: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采集。(三)补充说明我校预计在 2025 年 10 月 20 日左右,在吉林大学招生网公示各学院(中心、所)2026 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医学 5+3 一体化学生及强基转段生等拟录取名单;请考生及时登录该网站查看,结合公示信息合理规划或调整报考院校(院系或专业)。七、入学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两部分。(一)初试考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安排如下: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外国语;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 月 21 日 14:00 开始: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试前 10 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与复试。(二)复试复试要求: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及综合复试;具体内容范围、差额比例及初复试成绩权重,由各招生学院(所、中心)根据相关文件,结合学科专业特点与生源状况,在复试前自行确定并公布。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按报名时填报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资格审核:复试前我校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审核考生身份及专项计划报考、照顾(加分)政策享受资格;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学历(学籍)信息存疑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八、体检安排考生体检由各招生学院(所、中心)在新生报到后组织实施。各学院(所、中心)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明确具体体检要求。九、录取规则总成绩计算: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规定权重综合加权计算得出,学校按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思想政治考核: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参加招生学院(所、中心)组织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档案与合同要求: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按要求调转人事档案,档案审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个人纠纷处理: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无法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十、违规处理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信考试的意识。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十一、其他事项(一)跨学科、专业及同等学力考生只能选报招生专业目录中备注栏内注明招收的专业,没有注明的为不招收跨学科、跨专业以及同等学力的专业。(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三)学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未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或办理邮购书籍业务。(四)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以获取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最新信息。(五)如本章程某些条款与教育部相关文件相抵触,均以教育部当年的最新文件规定为准。对招生工作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方式提出,逾期不受理。(六)本章程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2025-10-22 1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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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考点温馨提示依据2025年10月23日22时前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以下简称“北航”)报考点考生所填报的报名信息,结合教育部反馈的学籍学历审核数据,现针对部分考生存在的报名信息问题及材料准备事宜进行专项提醒,相关考生需重点关注并按要求落实。一、报考点选择资格自查要求选择北航作为报考点的往届生,须第一时间自行核查是否符合北航报考点的报考条件。对于核查后确认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北航报考点将不予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无法参加考试、报名费用损失等)均由考生本人承担。具体自查标准及要求如下:(一)京籍往届生资格核查具有北京户籍的往届考生,需重点确认自身户口归属地是否为北京,并提前整理好户口卡等户籍证明材料,以备后续报名确认及资格核验使用。(二)非京籍往届生资格核查非北京户籍的往届考生,需严格对照“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涵盖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时长不计入有效缴费期限)”这一核心条件进行自查。符合条件的考生需提前打印并留存完整的社保缴纳记录,作为报考点资格确认的关键佐证材料。北京市教育考试相关部门将于10月27日后,联合北京市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等单位开展报考资格数据交叉核查。北航报考点将依据北京市相关部门反馈的核查结果,在11月初单独发布资格审核公告,相关考生需密切关注北航研究生院及招生办官方渠道的通知信息。二、材料提交规范及要求(一)需专项提交材料的考生注意事项经初步核查,部分考生需按要求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考生范围及所需材料类型可参考对应提示)。此类考生须通过电脑端登录指定系统完成材料上传操作(系统开放时间为每日9:00至22:00),上传内容需严格匹配要求的材料类别。同时,需将相同材料同步提交至指定接收渠道,邮件主题统一以“报名号+姓名”格式命名,确保材料可准确关联至个人报名信息。特别提醒:未按规定时限及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导致报名确认无法通过,最终无法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若考生已完成材料提交,无需重复操作,耐心等待审核反馈即可。考生可通过下载《硕士初试考生提交材料操作指南》,详细了解材料上传的具体流程及注意事项。(二)其他考生材料准备要求除上述需专项提交材料的考生外,其余考生需参照相关提示内容,提前梳理并准备好个人报名信息对应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籍学历证明、户籍材料、工作证明等,为后续可能开展的资格校验做好充分准备,避免因材料缺失影响报名进度。三、报名信息填报诚信要求所有考生在报名过程中,需确保学习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档案存放单位等核心信息填写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存在隐瞒、虚报等情况。因未按要求填报信息(包括信息误填、错填)或提交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无法正常录取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全权承担。对于在报名及资格审核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无论处于招生工作的哪个阶段,均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及拟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将依据教育部及北航相关规定取消学籍,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四、报名流程及公告阅读提示考生需高度重视各类招生公告的阅读与理解,重点关注报考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及北航报考点发布的各项通知,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完成报名全流程操作。建议考生将相关公告留存备查,反复核对报名信息及材料准备情况,避免因疏忽遗漏导致报名失败或无法参加考试。2025-11-12 16: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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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 2026 年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安排通知为规范有序推进江苏大学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本科直博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接收工作,确保各项流程严谨、高效开展,现将相关工作要求与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推免生申请条件申请我校推免生(含直博生)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政治素养与品德要求: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的明确意愿,道德品质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身心健康,能够适应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科研与生活节奏。2.学籍与资格要求:须为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正式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定向、委托培养等特殊类型),且已成功获得本科就读院校授予的推免生资格。3.学术与能力要求:具备突出的学术专长或较强的科研培养潜力,在本科阶段的学习或科研实践中表现出鲜明的创新意识,拥有扎实的创新能力,能够满足研究生阶段学术研究的基本需求。二、可申请专业范围1.硕士研究生专业:我校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具备接收推免生的资格,各专业具体招生信息(含招生计划、研究方向等),可登录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查询,以系统公示内容为准。2.本科直博生专业:我校所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均面向符合条件的推免生招收本科直博生,具体可申请的博士点名单可结合学校学科建设情况及 “推免服务系统” 提示查询。三、申请流程及时间规划(一)核心申请流程(依托 “推免服务系统”)1.志愿填报与基础操作:待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正式开放后,已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须登录该系统完成 “江苏大学” 志愿填报、个人信息完善等基础操作;未按此要求在系统内完成填报的,其申请将视为无效。同时,考生需密切关注招生学院发布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接收复试通知、接收待录取通知等后续操作。2.复试通知确认:我校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根据考生志愿及初步审核结果,及时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收到该通知后,需在 12 小时内登录系统完成 “复试通知” 的确认操作,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3.待录取通知确认:通过复试考核的考生,我校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的 12 小时内,登录系统确认接收该通知,逾期未确认的,将取消待录取资格,名额将顺延至其他合格考生。(二)公示与录取通知书发放1.待录取名单公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于 10 月 24 日前,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等平台对外统一公示推免生待录取名单,公示期为 7 天。公示期间若收到异议,将按规定程序核查处理;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及时把相关材料报送教育部审批。2.录取通知书发放:2026 年 6 月中下旬,学校将向经教育部审批通过的正式录取考生,邮寄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具体发放时间以学校后续通知为准)。四、推免生预报名安排为提前梳理考生需求、优化接收流程,我校同步开展推免生预报名工作,具体安排如下:1.预报名时间与系统:预报名周期为 9 月 5 日至 9 月 19 日,考生需登录 “江苏大学推免生预报名申请系统”,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学术成果、报考专业等预报名内容,确保信息真实有效。2.预报名复试与结果反馈:各招生学院需在 9 月 21 日前,根据预报名考生的材料审核情况,组织开展预报名复试(复试形式、内容由学院结合专业特点确定);复试结束后,学院需按照既定程序及时将复试结果(通过 / 未通过)反馈给考生,以便考生提前规划后续申请流程。2025-09-24 11: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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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2026 年接收应届本科推免生预报名事宜通知依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以下简称 “广外”)自身办学实际情况,现将该校 2026 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 “推免生”)的预报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招生专业范围与计划安排1.招生专业界定广外接收推免生的专业范围,涵盖了除工商管理(MBA,专业代码 125100)、教育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之外的所有全日制硕士招生专业。需注意的是,具体招生专业名单最终以该校后续发布的《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为准。2.招生计划说明2026 年广外计划接收的推免生人数,将不超过该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总招生计划数的 50%;最终实际录取人数,以学校确认的推免生录取名单为准,可能根据实际情况略有调整。二、报名申请需满足的条件推免生申请广外推免资格,须同时符合以下四项条件:(1)已取得本科就读院校授予的推荐免试资格;(2)思想政治素质优良,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良好的道德品质及较强的纪律意识,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3)对学术研究抱有浓厚兴趣,本科阶段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牢固,具备一定的科研潜力与学习能力;(4)非外语类专业考生须已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考试,外语类专业考生相关语言能力要求以具体招生单位规定为准。三、报名申请操作流程(一)预报名与系统审核1.预报名时间与平台推免生须在 2025 年 9 月 8 日 9:00 至 9 月 17 日 12:00 期间,登录广外研究生招生系统完成预报名信息填写与提交。2.复试资格审核反馈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 9 月 12 日至 9 月 17 日期间,对考生提交的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会及时回复考生是否获得复试资格;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由各招生单位单独通知考生。3.官方系统备案要求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正式报考信息填报、录取结果确认以及后续信息公开与备案等全流程工作,最终均需通过教育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未通过该系统操作的环节均无效。(二)复试材料准备与提交1.必备材料清单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时提交以下材料供招生单位资格审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本科阶段大一至大三的完整成绩单(需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盖章)、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 CET-4 证书)、各类获奖证书或科研成果证明(如有,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材料提交要求考生需在各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材料不全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如有伪造将直接取消复试资格。(三)体检安排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需登录广外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及以上资质的医院完成体检(体检项目需符合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体检完成后,须在参加复试时将体检表(需医院盖章确认)与其他报名材料一并提交至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审核,未提交体检表者不得参与复试。(四)推免生复试规则1.复试参与要求所有通过预报名审核并获得复试资格的推免生,均须按照招生单位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参加复试,无故缺席或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推免申请资格。2.复试方式选择复试具体采取现场复试还是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由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根据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自主确定,确定后会提前告知考生复试平台、设备要求及流程。3.跨学科考生考核对于跨一级学科申请推免的考生,各招生单位将根据本学科专业培养要求,制定针对性的考核标准,考核内容可能涉及相关学科基础知识、专业适配度等,具体考核要求由招生单位提前公示。四、拟录取规则与要求(1)系统操作要求所有已获得本科院校推免资格的考生,均须在 “推免服务系统” 开放后,按时完成报名、缴纳报考费用、确认广外录取通知等操作;未经广外官网公示或未在 “推免服务系统” 备案的考生,该校一律不予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推免服务系统” 报名确认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2)统考报名限制已被广外接收为推免生的考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简称 “统考”);若违反此规定,广外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并将其身份调整为统考考生,后续不再保留推免资格。(3)录取信息以备案为准推免生的最终录取名单,需以 “推免服务系统” 备案的信息为准;新生入学后的学籍注册信息,也将依据该系统备案内容录入,任何非官方渠道的信息不作为录取和学籍注册依据。(4)材料真实性核查学校将对拟录取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再次核查,若发现材料弄虚作假(如伪造成绩单、获奖证书等),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且不再补录其他考生。五、推免生入学资格复审对于已获得广外推免录取资格的考生,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新生入学报到期间,对其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推免资格有效性、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获取情况(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名材料与实际情况一致性等;若考生未通过资格复审(如未按时毕业、材料造假等),广外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且不再保留推免生身份。六、咨询联系方式(1)各招生单位专项咨询考生若有专业相关的预报名问题(如专业培养方向、复试内容等),可登录广外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各研究生招生单位的联系方式(电话、邮箱等),直接与招生单位沟通。(2)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针对预报名流程、系统操作、政策解读等共性问题,考生可拨打广外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0-36207044、020-36773606(咨询时间建议为工作日 9:00-11:30、14:30-17:00)。七、温馨提示(1)复试与推免资格的衔接在广外复试开始前,若考生暂未收到本科院校的推免资格确认通知,仍可先行报名并参加广外组织的复试;后续若考生成功取得推免资格,此前参加的复试成绩依然有效。(2)复试成绩的有效性界定考生参加广外复试后,若最终未取得本科院校的推免资格,或未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确认,其复试成绩将自动失效,不纳入任何录取参考范围。八、政策调整说明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如教育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针对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发布新的调整通知或补充规定,广外将严格按照新政策执行;此前发布的预报名相关内容与新政策不一致的,以新政策要求为准,学校将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公示政策调整内容,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9 月 5 日2025-10-09 09: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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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为规范我校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保障选拔过程公平、公正、公开,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一、申请资格要求申请我校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各项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3.为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获得所在本科院校的推荐免试资格;4.本科学习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包括校级及以上处分),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研究生体检标准;5.申请本科直博生的考生,除需满足上述 1-4 项条件外,还需在本科阶段的专业学习成绩中排名处于本专业前列,且经评估具备从事博士阶段研究的潜力;6.符合我校各招生专业明确的具体报考条件,不同专业的特殊要求如下:(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各领域报考条件说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中,除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眼科学、麻醉学、儿科学、儿外科学之外的其他领域,仅接纳全日制本科阶段学制为五年及以上、所学专业为西医临床医学的考生报考;专业代码 105102(儿科学)、105112(儿外科学),仅接纳全日制本科学制五年及以上,且本科专业为西医临床医学或儿科学(医学学位)的考生报考;专业代码 1051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仅接纳全日制本科学制五年及以上,且本科专业为西医临床医学或精神医学(医学学位)的考生报考;专业代码 105116(眼科学),仅接纳全日制本科学制五年及以上,且本科专业为西医临床医学或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的考生报考;专业代码 105118(麻醉学),仅接纳全日制本科学制五年及以上,且本科专业为西医临床医学或麻醉学(医学学位)的考生报考;专业代码 105120(临床检验诊断学),仅接纳全日制本科学制五年及以上,且本科专业为西医临床医学或医学检验(医学学位)的考生报考;专业代码 105122(放射肿瘤学),仅接纳全日制本科学制五年及以上,且本科专业为西医临床医学或放射医学(医学学位)的考生报考;专业代码 105123(放射影像学)、105124(超声医学)、105125(核医学),均仅接纳全日制本科学制五年及以上,且本科专业为西医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的考生报考。(2)口腔医学类所有专业,仅接纳全日制本科阶段学制为五年、所学专业为口腔医学的考生报考;(3)全日制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方向,不接受推荐免试生申请报考。二、接收专业范围与规模说明1.关于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的具体学科专业,考生可查阅《南京医科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获取详细信息;2.2026 年我校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人数,将不超过当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总招生规模的 50%,各招生专业均会预留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用于后续招收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的考生;3.本科直博生的招生名额,将占用其指导教师 2026 年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指标。三、申请流程与选拔步骤2026 年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的接收工作,将按照以下流程逐步开展:1.预报名阶段:9 月 12 日至 9 月 17 日 16:00,申请考生需登录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完成个人信息填报及预报名操作;2.正式报名阶段:在教育部规定的统一时间内,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教育部推免系统”),完成注册、基本信息填写、个人照片上传、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等操作,并选择拟报考的我校学院及专业;3.审核与复试通知发放: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我校研究生院将分批次对考生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对符合初步筛选条件的考生,通过 “教育部推免系统” 发送复试通知;选拔工作将遵循 “择优录取” 原则,直至各专业招生计划满额为止;对复试考核合格的考生,研究生院将审定其拟录取资格,并通过 “教育部推免系统” 发放待录取通知;4.待录取确认阶段:考生需在我校规定的时间期限内,登录 “教育部推免系统”,对收到的待录取通知进行确认操作;考生确认录取后,不得更改录取意向;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录取资格;此外,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在 “教育部推免系统” 中,仅能确认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一旦确认我校的待录取通知,将无法更改至其他单位;5.调剂安排:对于在报名阶段填报了我校多个专业志愿的考生,将一律视为同意我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安排,同一批次内仅会安排考生参加其中一个专业的复试;若考生未通过第一志愿专业的复试,可申请调剂至我校其他尚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专业,具体调剂事宜需届时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咨询;6.志愿填报关闭规则:对于招生计划已被推荐免试生占满的专业(考生可参考《南京医科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我校将关闭该专业在 “教育部推免系统” 中的志愿填报通道,不再接收新的申请;7.拟录取名单公示与备案: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的拟录取名单,需经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在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长不少于 7 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按教育部要求完成备案手续;在录取名单备案公开阶段,考生可通过 “教育部推免系统” 查询本人的拟录取情况。四、复试相关规定1.复试必要性:我校将对所有申请推免至本校的研究生(含直博生)组织复试考核,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无法获得录取资格;2.复试形式: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开展,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3.复试考核内容:复试重点围绕考生的综合素质、外语能力、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及专业技能展开,核心考核目标为:考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以及在本专业方向的研究潜力;其中,本科直博生的综合考核包含综合笔试(占比 30%)与综合面试(占比 70%)两部分,重点评估考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所需的培养潜能与综合素质;4.复试材料准备:申请考生需按要求提前准备以下材料,以备复试审核:①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学生证原件(需确保学生证上各学期注册章完整);② 大学本科阶段完整的成绩单原件(成绩单需加盖本科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方可生效);③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可提供 CET-4、CET-6、TOEFL、IELTS 等考试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复印件);④ 校级及以上级别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含期刊论文、会议论文等)相关证明材料;⑤ 《思想政治情况表》(该表格需由考生当前的学习单位、工作单位或档案托管单位填写具体考核意见,并由填写单位签字、加盖公章;其中,应届考生由本科所在学习单位出具意见,非应届考生由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托管单位出具意见);⑥ 申请本科直博生的考生,另需提供 2 份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人需为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五、体检要求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的体检工作,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文件要求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流程安排,将另行通过官方渠道通知考生。六、录取规则1.录取成绩认定:考生的复试成绩即为最终录取成绩,录取成绩满分为 100 分;其中,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将被判定为录取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同样不予录取;同一专业(或同一研究方向)的所有考生,将按照最终录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学校将依据排名顺序及专业招生计划依次录取;2.录取类别与学位类型:所有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录取类别均为 “非定向就业”;其中,本科直博研究生的学位类型为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3.入学资格核查:考生在入学前若未能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本科所在学校纪律处分的,我校将取消其已获得的入学资格。七、学费标准1.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 10000 元;2.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 8000 元;3.本科直博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人总学制(5 年)共计 50000 元,按学年缴纳,即每人每学年 10000 元。八、支持政策为保障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学习与科研需求,我校为研究生设立了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多元资助体系,具体资助细则可查阅《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与《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其中,通过推荐免试方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在入学第一学年可享受 6000 元的研究生助学金,且通常可获得 “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10000 元);此外,优秀推免生还可参与学校各类专项奖学金的评选,最终获得的奖学金等级以学校当年的正式评定结果为准。九、其他说明事项1.本科直博生政策参考:关于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的更多详细政策,考生可参考《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文件编号:南医大研 [2019] 24 号);2.学校招生部门联系方式:官方网址:http://yjszs.njmu.edu.cn/(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 101 号,南京医科大学德馨楼 B116 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11166;联系电话:025-86869222;联系人:周老师、邵老师。2025-09-25 11:2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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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理工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事宜通知为进一步优化研究生生源质量,强化招生选拔的科学性与择优录取机制,依据教育部关于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的相关管理办法,西安理工大学现就 2026 年接收推免生的具体流程、核心要求及相关安排发布通知如下,供广大优秀学子参考。一、推免生接收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4.已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授予的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5.在校期间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且无不良诚信记录、违纪违规行为记录;6.必须参加西安理工大学组织的推免生复试,并达到复试合格标准。二、接收专业及名额设定1.硕士研究生接收范围除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两个专业外,学校其余所有学术学位专业、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均面向推免生开放接收通道。2.直博生接收规则学校所有一级学科及其对应的招生二级学科,均开展直博生招生工作;直博生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当年博士生招生计划总量的 20%。三、接收工作详细安排接收推免生报名分为 “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提前报名”“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正式报名” 两个阶段,具体流程如下:1.第一阶段: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提前报名(1)报名时间: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中国研招网)正式开通(9 月 22 日)前,考生可提前向我校提交申请;(2)报名平台:登录 “西安理工大学招生服务平台”;(3)操作步骤:① 点击平台首页【注册】按钮,准确填写个人必要信息完成注册(需确保电子邮箱地址正确,后续登录账号及密码找回均依赖该邮箱);② 在平台内选择意向报考的学院,进入对应学院的推免生报名通道;③ 按照页面提示及要求,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 “西安理工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即附件 1)。2.第二阶段: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正式报名(1)系统开放时间:9 月 22 日 9:00 起,“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功能正式开放,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操作;(2)报名要求:① 登录系统后,按规定完成注册、填写基本信息、提交报名资料、选择 “西安理工大学” 为报考志愿、上传证件照片,并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名费;② 所有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若核查发现虚假信息,无论处于招生哪一阶段,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3.审核与复试组织(1)审核原则:各招生学院对申请信息集中审核,学校整体遵循 “先申请先审核、择优选拔、额满即止” 原则;(2)复试名单确定:根据考生申请情况及时遴选,确定复试名单后,通过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3)复试安排:各学院分批次组织复试,依据复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人选。4.拟录取与公示流程(1)待录取通知发送:对通过复试的拟录取考生,学校通过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发送 “待录取” 通知;(2)待录取确认: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选择 “接受待录取”,逾期未确认的,我校有权处理其 “待录取” 资格;(3)备案与公示:学校将 “接受待录取” 的考生名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审核通过后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录取,名额占用我校当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四、报名及复试注意事项1.信息沟通建议:有意向的考生应主动与拟报考学院联系,及时获取学院推免生招生的最新动态,避免错过关键时间节点;2.复试材料准备要求(1)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参加复试时提供的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若发现虚假,立即取消拟录取资格;(2)必备材料清单:① “西安理工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 1,按要求填写完整);② 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或所在院系盖章的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③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需提供复印件,复试时携带原件供查验);④ 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外语能力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复试时携带原件查验);⑤ 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成果材料(如有可提供,需复印件 + 原件查验);⑥ 拟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补充材料。3.未尽事宜处理:本通知未明确的内容,均参照教育部及西安理工大学发布的相关招生规定执行。五、推免生录取后奖励政策1.普通推免生奖助(1)国家助学金:标准为 6000 元 / 生・年,覆盖所有录取的推免生;(2)第一学年国家学业奖学金:标准为 8000 元 / 生・年,推免生第一学年可直接享受;(3)其他奖励机会:在学期间可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 元 / 生・年)、研究生创新奖励等,具体以当年学校奖助政策为准。2.直博生奖助直博生奖助学金分两阶段发放:(1)第一阶段(入学至中期考核前):按硕士研究生奖助金标准发放;(2)第二阶段(中期考核合格后):按博士研究生奖助金标准发放;(3)额外奖励:中期考核合格后,可申请 10000 元 / 生・年的学业奖学金、30000 元 / 生・年的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3.发展机会倾斜(1)推免生攻读硕士期间,申请 “硕博连读”“出国留学” 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2)申请我校直博生的推免生,可优先享受学校 “树人远航” 培育项目支持。六、联系方式及咨询信息1.学校研招办联系方式(1)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金花南路 5 号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咨询电话:029-82312406、029-82312416;2.各招生学院咨询信息(1)10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话 029-82312994,联系人郭老师,校区为金花校区;(2)102 机械与精密仪器工程学院:电话 029-82312212,联系人郭老师,校区为金花校区;(3)103 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电话 029-82312427,联系人张老师,校区为金花校区;(4)104 水利水电学院:电话 029-82312780,联系人齐老师,校区为金花校区;(5)105 经济与管理学院:电话 029-61228235,联系人王老师,校区为曲江校区;(6)106 艺术与设计学院:电话 029-82066428,联系人田老师,校区为曲江校区;(7)107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电话 029-61125580,联系人赵老师、白老师,校区为金花校区;(8)108 印刷包装与数字媒体学院:电话 029-61278005,联系人薛老师,校区为曲江校区;(9)109 理学院:电话 029-82066375,联系人刘老师,校区为曲江校区;(10)110 人文与外国语学院:电话 029-61277925,联系人郭老师,校区为曲江校区;(11)111 马克思主义学院:电话 029-61123863,联系人王老师,校区为曲江校区;(12)112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电话 029-61228243,联系人张老师,校区为金花校区;(13)119 电气工程学院:电话 029-68548433,联系人高老师,校区为曲江校区;(14)120 国际工学院:电话 029-68826701、029-68826127,联系人王老师、高老师,校区为金花校区;(15)125 经管学院专业学位中心:电话 029-62660238、029-62660239,联系人杨老师,校区为曲江校区。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9 月 12 日2025-10-11 1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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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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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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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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