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2025年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招生简章(双证)
一、MPA 项目简介
培养目标:立足浙江、服务国家,培养具备国际视野、公共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公共管理卓越人才,为地方经济发展和公共治理提供智力支持,是浙江省及长三角地区公共管理高质量人才培养重要阵地。
办学成果:2014 年获批办学,累计录取 745 名学生;录取人数呈增长趋势,2019 年 47 人、2020 年 63 人、2021 年 93 人、2022 年 109 人(首次破百)、2023 年 117 人、2024 年春季 140 人(创历史新高)。
二、专业方向
共设 5 个专业方向,入学后学员可依个人意愿与职业诉求自由选择:
政府管理:聚焦党政机关结构、政府职能、行政行为规律、公共政策过程、政府间关系,以及公共人力资源、财政收支、资源调配、公共服务供给等领域的理论与技能。
社会治理与社会工作:围绕社会治理、共同富裕创新主题,研究城乡基层治理、“五社联动”、党的社会工作理论实践、社会组织及慈善志愿服务等,培养该领域高级人才。
土地与城市管理:涵盖城市治理与政策、城乡规划与土地整治、土地财政与不动产管理,培养学生在城市管理、公共政策制定、城乡规划、土地资源利用、不动产登记、财政政策制定等方面的能力。
营商环境与市场监管:研究市场监管原理、体制机制与方法技术,包括公共管理部门应对市场失灵、规范市场行为、降低市场风险、处置市场危机、保障市场公平竞争及消费者权益,培养具备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基础,且有较强市场监管实践与科研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慈善管理:围绕慈善事业中的慈善管理、项目管理、社会创新创业理论、政策研究与实践应用,通过课程研讨与实践学习,让学生系统掌握专业知识与研究方法,具备公共精神、发展意识和创新能力。
三、报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获教育部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入学时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2022 年 9 月 1 日前获本科毕业证书)。
获教育部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含职大、夜大、自考、函授、网络教育等),入学时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2020 年 9 月 1 日前获大专毕业证书)。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2023 年 9 月 1 日前获学位证书)。
四、招生人数
2025 年拟招收非全日制 MPA 109 人,实际招生数将根据国家和浙江省下达的招生计划数适当调整。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阶段与时间
网上报名:含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阶段报名均有效,无需重复填报。
预报名:2024 年 10 月 9 日 - 10 月 12 日(每天 9:00—22:00)。
正式报名:2024 年 10 月 15 日 - 10 月 28 日(每天 9:00—22:00)。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依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情况确定并公布,具体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需按报考点公告配合采集图像等电子信息,提交补充材料,并核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可修改)。
(二)报名网址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
(三)报考常用代码
【考生来源】:4(其他在职人员)
【考试方式】: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
【报考类别】:定向就业
【招生/报考单位】:10353(浙江工商大学)
【报考院系】:012(公共管理学院)
【报考专业】:125200(专业学位)公共管理
【学习方式】:2(非全日制)
【研究方向】:00(不区分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4)英语二
(四)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需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报名;报名期间可修改或重新填报信息,但仅能保留 1 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可修改。
报名时仅能填报 1 个专业。
如实填写学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如实填报奖惩情况(尤其是国家教育考试违纪作弊处罚情况),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网上校验学历(学籍)信息,考生可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未通过校验者需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核验。
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因信息错误或虚假导致无法考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初试(全国统一考试)
考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英语二。
考试时间:2024 年 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下午 14:00-17:00(英语二)。
七、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复试前统一进行。
审查内容: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审查结果: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复试、录取;具体要求及安排另行网上通知。
八、复试
复试科目:思想政治(面试)、英语(口试)、综合能力素质(面试)。
复试安排:时间、地点和具体办法将在复试前通过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官网(http://mpa.zjgsu.edu.cn/)公布。
九、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需按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前往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
十、录取
录取依据:国家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结合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不予录取情形:复试、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就业类型: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被录取前需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十一、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
培养方式:周末集中授课。
学习年限:学制 2.5 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 5 年。
十二、学费与奖助体系
(一)学费
按物价部门核定,2025 年公共管理硕士(MPA)全程学费 7.5 万元,分三次收取。
(二)奖助体系
以 MPA 学生自身表现为主要评选依据,涵盖:
MPA 新生奖学金
MPA 优秀毕业论文奖励
全国公共管理硕士优秀学位论文奖励
差旅费报销
案例大赛奖助
MPA 科研津贴
十三、毕业与学位授予
考生在规定期限内修满全部学分、成绩合格,且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合格,授予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十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571-28872560(刘老师)
0571-28008332(薛老师)
0571-28872527(慈善管理方向咨询专线,朱老师)
通讯地址:杭州市钱塘区浙江工商大学(下沙校区)公共管理学院 D 楼
QQ 咨询群:2025 年 MPA 报考咨询 QQ 群,群号 512045151
邮箱:
zjgsu_zs@126.com(提前批资料预审报名专用)
zjgsu_zixun@126.com(考生咨询专用)
zjgsu_mpa@126.com(复试资格审查专用)
官方网站:
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官网:http://mpa.zjgsu.edu.cn/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zs.zjgsu.edu.cn/mai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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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十五五”规划编制意见征集!邀您共绘发展蓝图!一 活动主题智汇重大·共启新章:“十五五”邀您共绘“百年新重大”美好蓝图。二 征集对象关心支持重庆大学事业发展的全体师生、全球校友以及社会各界人士。三 征集内容结合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各项部署,全力应答“强国建设,重大何为?”时代命题,聚焦高质量建设“百年新重大”,重点围绕高质量党建与思政工作、高水平学科建设、高素质师资队伍、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科研创新与成果转化、国际化办学与全球声誉、大学文化与大学精神、基本建设与美丽校园、AI赋能与智慧校园、资源拓展与优化配置、校友发展与服务体系、大学治理与组织创新等领域,并注重从标准重塑、机制改革、项目布局、政策创新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广泛汇聚办学智慧、凝聚发展力量,征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上范围,无论是即兴迸发的短评快语,还是逻辑缜密的系统方案,我们都热忱欢迎并期待您的真知灼见!四 参与方式1.电子邮件:发送邮件至:fgczys@cq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我为“十五五”规划建言献策;2.微信公众号:评论区留言提交您的意见和建议;3.线上填写:扫码活动专用二维码:为了您的意见和建议得到及时有效回应,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五 成果应用所征集的每一份意见和建议,都是对重庆大学未来发展的期许、鼓励与鞭策,我们将逐一认真研究、充分吸纳,为科学编制“十五五”规划提供重要参考。活动将视征集情况开展“金点子”评选,对被学校“十五五”规划最终采用的意见建议给予一定奖励,同时颁发奖励证书。六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2025-07-30 17: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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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关于对2025级研究生录取入学资格复查的工作通知各研究生招生培养院系: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有关文件、《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校研[2024]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应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新生进行复查工作。现将我校2025级研究生新生录取入学资格复查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一、组织领导研究生新生录取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各二级培养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二级培养单位应成立专项工作组,实行审核人员审核、组长审签的工作机制。二、审查对象2025级全体研究生。(以研招办反馈各招生培养学院的2025级研究生名单为准,该名单已分学院反馈给各学院)。三、审查内容及程序(一)录取入学资格初步审查工作1.审查人员逐一核实录取照片、新生本人、身份证照片、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新生)/硕士学位证书(博士新生)照片是否为同一人,发现异常及时上报。2.审查人员对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录取名册数据等信息逐一比对核查,重点核查信息是否存在造假、不一致等情况,严防冒名顶替入学,发现异常及时上报。3.对未报到新生按下述情况妥善处理:(1)主动放弃入学资格的新生填报《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新生放弃入学资格申请表》,学院签署意见汇总后报研究生院审批。同时,学院相关工作人员应在学校迎新系统该考生后备注“主动放弃入学资格”。(2)符合《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中保留入学资格条件的新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填报《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学院签署意见汇总后报研究生院审批。同时,学院相关工作人员应在学校迎新系统该考生后备注“申请保留入学资格”。(3)逾期2周未报到的新生,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招生院系应保留好与此类考生沟通(电话、网络通信等)的记录,以备查验,并将此类新生信息汇总后报研究生院审批。同时,学院相关工作人员应在学校迎新系统该考生后备注“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入学2周内初审工作结束后,9月22日前各招生单位将本单位初步审查情况报告电子版发送至yjszsb@hebtu.edu.cn,纸质盖章版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二)录取入学资格复查工作1.新生照片采集工作(1)2025级研究生新生照片采集工作由招生培养院系统一组织,使用学校提供的采集软件现场采集。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督,确保人、像、证一致,即录取名单、身份证件、采集图片的新生必须为同一人。照片必须由采集软件采集,不得由新生本人另行提供。(2)图片采集软件,软件使用说明见《人脸图像采集系统使用说明》。入学照片像素为321*428(3:4比例),jpg格式,以身份证号命名,正面免冠,纯色背景。图片采集软件设置比较简单,阅读使用说明即可掌握操作技巧。(3)各招生培养院系务必在10月10日前完成照片采集,并以学院为单位压缩后发送至研招办邮箱yjszsb@hebtu.edu.cn。2.资格复查重点事项(1)硕士生:入学报到前是否已本科毕业,本科毕业时间应在2025年9月5日前。博士生:入学报到前是否已获得硕士学位,获得硕士学位时间应在2025年9月5日前;(2)硕士生:核查同等学力身份新生是否满足报考条件,专科毕业时间应在2023年9月5日前,本科结业时间应在2025年9月5日前;(3)硕士生:核查要求工作经验的专业(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管理)毕业时间是否满足条件,本科毕业时间应在2022年9月5日前,专科毕业时间应在2020年9月5日前;(4)硕士生:核查报考条件限定毕业专业的招生专业[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美术)、学科教学(地理)、学科教学(生物)、数学、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的新生是否满足条件,本科毕业专业应为招生学院限定的相关专业;(5)统计录取类别为“非定向”新生的档案转接情况,录取为“非定向”的新生必须按照调档函的要求完成调档;通过档案核查新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对疑似冒名顶替的学生要及时上报;(6)核查新生是否参加体检及体检结果是否合格。所有新生均应参加体检,体检合格为录取入学资格复查合格的必要条件,体检不合格的新生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体检的新生应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保留入学资格1年。3.2025级研究生考核复测工作考核复测对象为通过网络远程复试入学的2025级研究生(不含现场复试录取的考生),复测内容为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复试面试考核题目,应侧重专业基础的考核复测。各招生培养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自主确定考核复测形式,考核复测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笔试、面试问答、实践操作等具体形式。10月10日前,各招生单位将本单位研究生录取入学资格复查及考核复测报告电子版发送至yjszsb@hebtu.edu.cn,纸质盖章版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如有新生录取入学资格相关问题线索,可联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反映相关问题。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311-80786777;邮箱:yjszsb@hebtu.edu.cn。河北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电话:0311-80789855(工作时间),13832193302(只接受短信);邮箱:jjjc@hebtu.edu.cn。未尽事宜,电话联系,联系人:张贺,0311-80786777;杨佳,0311-807895572025-09-18 10: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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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推免生办法为更加充分地发挥推免在人才选拔中综合全面、公平自主的优势,推动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学发展,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推免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一、组织与领导(一)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宣传部、研究生处、网络与信息中心、校医院及各具有接收推免生资格的招生单位负责人组成,其工作职责是负责校内、校外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定接收工作办法,确保接收推免生的质量,维护推免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承担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具体组织及服务工作。(二)各学院(含学部、实验室,以下统一简称为“学院”)成立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及接收考核组,负责组织本学院的接收工作。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学院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接受推免生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应含相关硕士点负责人等。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应明确责任与分工,密切配合,确保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接收考核组可由若干考核小组构成,考核小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原则上不少于5人。(三)推免工作实行校、院二级管理,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学院第一责任人。二、招生专业我校2025年接受推荐生专业目录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一览表》(附件1)。我校将根据实际报考情况对接收人数进行调整。三、报考条件(一)达到我校推荐学生的条件。(二)学生本科专业符合报考研究生专业的培养要求,一般应为相近专业。(三)招生学院规定的与专业相关的其他要求。四、申请材料(一)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扫描件。(二)本科三学年成绩单(教务处原件扫描件)。(三)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扫描件。外校学生的材料于复试前提交学院。考生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拟录取资格。申请材料提交后不再退还。五、申请和接收程序(一)具有推荐面试资格的考生(包括本校和外校)在“全国推荐面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开通时间以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公布为准) 中填报志愿(报名时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支付报名费等)。(二)我校各学院在系统中审核报考信息、发送复试通知短信。推免生应及时在系统中接受复试通知,并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和体检。(三)复试结束后48小时内,我校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待录取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确认。六、接收考核(一)接收考核在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接收考核组负责实施。(二)已经参加过本校推荐考核的学生,不用重复参加接收考核,其接收考核综合成绩与推荐考核综合成绩一致。(三)接收考核以专业面试为主,专业面试主要考查推免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是否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素质等。(四)学院在接收推免生面试,面试均采用网络复试的方式开展。复试的平台由学院自行选用。面试过程全程全景摄像,监督员全程监督。(五)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接收考核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学生不予接收。接收考核综合成绩占比:大学本科学习情况及成绩10%;学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35%;外语听说能力(非英语专业的学生进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英语专业的学生进行第二外国语,即日语、俄语、法语等语种的听说能力测试)15%;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25%;人文素养10%;举止、表达和礼仪5%。(六)学院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推免接收名单。(七)直博生接收考核办法详见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试行)。(八)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九)学校公示推荐结果,不少于7日。(十)学校报上级部门审核。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录取资格(一)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应当取消推免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应当取消学籍,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二)考试作弊以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者。(三)不能按时毕业获得学历学位证书者。(四)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五)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按规定取消推免录取资格。八、工作纪律(一)推免工作要在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学院要切实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二)实行学院监督员交叉监督机制。监督员负责参与学院接收推免生面试阶段收题及面试过程的全程监督。监督员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必要时可立即向学校纪检处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报。接收推免生复试后,监督员应认真填写《云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监督员监督工作记录表》,按时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三)接收推免生面试过程,必须全程摄像。(四)任何部门或个人都不能对学生作不负责任、违反规定的承诺,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五)要对本校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在本校参加推免招生强化监管,研究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制度执行,扎紧制度笼子。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未经公示的接收学生一律视为无效。(六)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七)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招生考试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八)各学院的《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推免工作方案》上报后不能私自更改,特殊原因须经研究生处同意后才能更改,更改后须及时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九)各学院要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学院要提前在学院网站、学院橱窗公布推免实施细则、推免计划等信息,未按照规定提前公布上述信息的,推免结果一律无效。学校及时公布推免接收名单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九、其他(一)考生可与各学院联系咨询相关事项,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工作联系方式》(附件2)。(二)按照国家政策,学校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了多元奖助体系,支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我校奖助学金详细情况如下:https://zsb.ynnu.edu.cn/info/1013/1204.htm十、监督举报电话: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871-65910081;纪检处:0871-65911266。本办法如有变化,以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为准。(网址:https://zsb.ynnu.edu.cn/qrzss.htm)十一、学校信息学校代码:10681学校名称:云南师范大学学校地址: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人:曾老师 王老师邮编:650500电话:0871-65910081(兼传真)网站: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zsb.ynnu.edu.cn本办法由云南师范大学负责解释。附件2 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工作联系方式.doc附件1 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一览表.xls2025-08-15 11: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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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师范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为保障学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依据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招生情况,特制定本指南,为考生提供全面报考参考。一、招生计划安排2026 年学校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人数,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 “硕士目录” 查询,查询到的拟招生人数按专业单独公布,且未包含全日制推免生计划名额。最终实际招生人数(含全日制推免生),需以国家下达的 2026 年研究生招生规模为准;复试开始前,学校将在官网发布当年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拟录取计划。同时,学校保留根据国家下达规模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利。学校计划设置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该专项计划的具体招收工作,将以国家最终下达的计划要求为准。二、招生类型说明2026 年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涵盖两种学位类型,分别为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报考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报考就业形式则包括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种,考生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对应类型报考。三、报考条件要求(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学校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学业水平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本章节另有规定的除外):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计算时间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此外,在读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学校现有多个专业学位招收硕士研究生,具体包括法律、社会工作、教育、体育、国际中文教育、应用心理、翻译、新闻与传播、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食品与营养、公共管理、旅游管理、音乐、舞蹈、戏剧与影视、戏曲与曲艺、美术与书法、设计等。报考以下专业学位的人员,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需符合本指南 “三、(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中的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需符合本指南 “三、(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报考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方向:需符合以下条件:满足本指南 “三、(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中第 1、2、3 项要求。本科毕业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四、报名流程及要求(一)报名阶段划分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两个阶段均需按时完成,逾期无法补办。(二)报考点选择规则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三)报名具体流程网上报名操作: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所有考生均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相关约定。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特别提醒: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录取当年寄发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材料,考生务必详尽、准确填写;通讯地址、移动电话、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需在 2026 年 9 月前保持有效。若因地址不详、手机号码变更等问题导致材料无法投递或投递失误,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校验结果;同时,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对于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具体方式如下:国内学历(学籍)考生:若系统提示学历(学籍)异常,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适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适用);在该网站无法查询到学历的往届考生,需取得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并根据报告中的个人相关信息检查、修改网报数据。国外学历或中外合作办学仅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填报学历信息时,需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填写完整相关信息,且需在规定时间内将认证报告提交至招生单位进行核验。报名信息确认:所有考生均需认真核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四)报名时间规定网上报名时间:分为预报名与正式报名两个阶段,两个阶段报名均有效。其中,预报名阶段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正式报名阶段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9:00-22:00。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完成网上确认,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按照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五)违规行为处理对于报名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其中,在校生将由学校通知其所在学校,由所在学校按规定给予处分;在职考生将由学校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若行为构成犯罪,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入学考试安排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两个阶段,考生需依次参加并达到相应要求。(一)初试相关规定准考证打印:考前,考生可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试凭证: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与复试。考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每日上午考试时间为 8:3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 14:00-17:00。考试地点:由考生选择的报考点指定,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二)复试相关规定复试方案公布:复试的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一般在录取当年 3 月中下旬,通过学校研究生教育网公布《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无需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特定考生加试要求:以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均需参加同等学力加试,复试时以报名信息为准,与是否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无关。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安排: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两个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拟录取总成绩计算与录取规则:经复试考核后,考生的拟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折算值与复试成绩按对应权重相加的结果。学校将按照拟录取总成绩对考生进行排序,最终确定录取名单。待录取通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平台上确认后,一律不得取消或撤回,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六、学费与学制说明学费标准:学校将依据国家及辽宁省相关文件要求,制定 2026 级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各专业具体学费收费标准,需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结果为准。学制规定:学校各专业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 3 年,具体详情可查看《沈阳师范大学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第 5-8 页。七、奖助政策介绍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多项奖助政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相关奖助,具体政策如下:(一)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用于奖励学校基本学制内,在籍在校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评选频率: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每生每年 2 万元(奖励标准将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最新标准动态调整)。(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用于资助学校基本学制内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研究生,帮助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资助标准: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 6000 元(资助标准将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最新标准动态调整)。(三)学业奖学金奖励对象:用于奖励学校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等级与标准:研究生一年级:设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奖励标准分别为 8000 元 /(人・年)、6000 元 /(人・年)、4000 元 /(人・年);其中,一等、二等奖不设定固定获奖比例,根据符合申报资格考生的总体数量和质量统筹确定,三等奖获奖比例为 50%。研究生二年级、三年级:设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四个等级,奖励标准分别为 10000 元 /(人・年)、8000 元 /(人・年)、6000 元 /(人・年)、4000 元 /(人・年);获奖比例分别为 3%、12%、15%、24%。评选与记录: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的情况将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四)其他专项奖励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用于奖励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在科研竞赛中获奖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包括省级、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励,以及考取博士研究生的奖励等。(五)政策说明上述所有奖助政策仅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执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相关奖助。若政策内容与学校最新发布的政策冲突,将以学校最新政策为准。八、其他重要说明学历学位证书效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 [2016] 2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证书上,将分别注明学习方式 “全日制” 或 “非全日制”;两种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课程上课时间: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的上课时间安排在寒假或暑假;其他非全日制专业的上课时间安排在周末或节假日等业余时间,具体上课时间以各学院通知为准。外籍硕士研究生招生:学校可接收外籍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招生办法可登录学校国际教育学院网站查询,或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24-86574288)。联系方式:办公地点:沈阳师范大学校部 202 室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 253 号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10034联系电话:024—86592979传真:024—86592505政策冲突处理:本指南内容若与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政策冲突,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2025-10-21 17:3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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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工商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的公告一、成绩查询我校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月24日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统一公布,考生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查询:1.网站: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址:https://www.hneeb.cn);2.微信公众号:湖南考试招生(微信号:hunan-zhaokao)。报考外省招生单位的考生,请向报考单位咨询成绩查询方式。二、成绩复核1.申请复核时间报考我校的考生申请复核的时间为2025年2月25日9点-27日18点,请各位考生注意申请材料提交时间(以发邮件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2.申请复核方式考生如实填写《湖南工商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1)和《湖南工商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复核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其中附件1需签字确认后拍照,和本人身份证的照片一并作为附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hngsyzb@hutb.edu.cn,文件夹或压缩文件需按“考生编号+考生姓名”的方式命名(例如:“105331430411111张三”),邮件标题为“成绩复核申请”,不接受信息填写不完全、无本人签名、不提交身份证照片的查分申请。3.复核结果处理复核成绩时由研招办工作人员负责对考生试卷进行复核,复核范围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是否与考生本人答卷对应、答卷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总分一致等。成绩复核不重新评分。3月7日后未接到我校通知的,则表明成绩复核无误。4.咨询电话值班咨询电话:0731-88688031。附件1:湖南工商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docx附件2:湖南工商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复核信息汇总表.xlsx2025-08-25 18: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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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2026年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招生简章武汉工程大学始建于 1972 年,最初名为湖北化工石油学院,当时隶属于湖北省管辖。1980 年,学校更名为武汉化工学院,主管单位变更为原化工部。1998 年,学校划转至湖北省管理,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2006 年,学校正式更名为武汉工程大学。作为一所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该校以工科为主要特色,学科覆盖工、理、管、经、文、法、艺术、医学、教育学九大领域,同时也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与湖北省 “一流学科” 培育建设高校。学校设有武昌和流芳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约 2000 亩,共设立 18 个学院(部)、1 个研究设计院以及 1 个独立学院。目前,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人数达 27428 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 6714 人,留学生 432 人。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现拥有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三个一级学科,且这三个学科均具备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资格;在博士培养方面,学院设有工业工程二级学科博士点;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则包括工商管理(MBA)、会计专硕(MPACC)和公共管理(MPA)三个。此外,学院开设六个本科专业,其中电子商务、会计学专业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行政管理专业为湖北省一流本科专业。在科研平台建设上,学院拥有三个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分别是湖北省人才发展研究中心、企业与环境协调发展研究中心以及湖北化工产业发展与资源治理研究中心,同时还设有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研究院这一战略合作研究院。学院现有专任教师 100 人,其中二级教授 1 人、三级教授 5 人、教授 23 人、副教授 49 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 71 人,另有校级教学名师 2 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1 人、享受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 1 人。一、培养目标与专业方向培养目标:本 MPA 学位点以 “新文科” 建设理念为核心指导,秉持 “立足湖北、辐射全国” 的服务定位,致力于培养具备 “深厚基础、跨学科视野、强烈担当精神” 的公共管理领域一流专业人才。专业方向:围绕公共管理领域关键需求,设置五大专业方向,分别为政府管理与地方公共治理、化工安全与应急管理、土地政策与管理、民政事务与社会保险、教育政策与管理。二、招生计划2026 年武汉工程大学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计划招生人数约为 25 人。特别说明:最终实际招生人数需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为准。三、学制与教学安排(一)学制规定基本学制:该专业硕士基本学制为 3 年。学习期限:允许学生在 3-6 年的期限内完成学业,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节奏需求。(二)教学安排学习方式:采用在职学习模式,以定期集中授课为主要教学形式。授课地点:所有课程授课地点均安排在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教学方式:结合课堂理论讲授与实践教学,注重理论知识与实际应用的结合,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四、学费标准收费标准: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学费为每生每年 20000 元。缴纳方式:按照基本学制 3 年,学生需在每学年开学注册前完成该学年学费缴纳。五、报名条件(一)身份要求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招生规定。(二)政治与品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社会秩序,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规范。(三)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武汉工程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的体检标准,确保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四)学历与工作经验要求本科毕业之后,需拥有 3 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需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补充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水平,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之后,需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六、报名流程报名工作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有意向报考的考生均需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缺一不可。(一)网上报名阶段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同样为 9:00—22:00。报名操作:考生需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报名操作,并严格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选定报考点以及武汉工程大学招生单位的具体要求完成报名信息填写与提交。(二)网上确认阶段确认要求:所有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平台,核对本人报名信息的准确性,并完成信息确认操作。具体安排:网上确认的详细时间、流程及相关要求,需以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选定报考点发布的官方通知为准。七、考试安排(一)初试安排考试地点:考生需前往在网上报名时选定的报考点参加初试考试,不得随意更改考试地点。考试科目:初试仅设两门科目,分别为 199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4 英语(二),考生需提前做好相应科目备考。(二)复试安排复试信息查询:关于复试的具体时间安排、考试形式、考核要求等详细信息,考生需密切关注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及时获取最新复试动态。复试要求:考生需按照研究生院发布的复试要求,提前准备相关材料,按时参加复试,确保复试流程顺利进行。八、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专硕教育中心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 206 号,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 529 室2025-10-30 17: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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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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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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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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