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浙江工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学院将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以选拔高层次创新人才为核心,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二、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和党委书记为共同第一责任人、分管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学院纪委书记全程参与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完善复试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
2.学院按照考试科目成立命题小组,每个命题小组不少于两人,并指定一位为组长。命题小组成员须由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命题小组组长应当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并具有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其他命题教师原则上应当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命题小组组长对试题质量负责。学院主要负责同志、命题小组组长是相关自命题科目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试题内容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命题不出差错。
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基本规范》规定,学院按专业成立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其中1人为组长,另设面试秘书1人。同时,为预防突发情况,学院将提前安排复试小组替补人员。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面试工作。
三、复试实施方案
(一)复试时间和复试方式
根据学院生源情况、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学院2025年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下形式,具体安排如下。


(二)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的确定
1.学院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划定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A类国家线),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2.根据我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和2025年实际上线考生数情况,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复试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三)复试的内容、形式、程序及评分要点
1.复试开始之前,学院将通过线上审核材料的形式,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复试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复试。
2.复试的内容及形式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面试内容及形式(含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社会工作)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面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复试过程中进行,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面试内容及形式(仅指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
非同等学力考生只需面试,面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品德测试、专业能力测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思想政治素质品德测试在复试过程中进行,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3.面试的程序、评分要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面试程序 (含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社会工作)
①记录员(复试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信息有疑问,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②抽取试题:每个专业准备试题库按编码1.2.3.4...排列供考生选取,由考生当场报数字抽签确定题号;
③考生自我陈述(1-2分钟);
④复试小组提问(一般为3-5个问题);
⑤考生回答;
⑥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前一名考生开始面试时,由面试秘书通知下一名考生做好准备;
⑦记录员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确保相关录音录像设备开启;
⑧参加面试教师现场独立评分。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面试程序(仅指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
①记录员(复试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信息有疑问,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②思想政治理论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采取抽取试题方式:准备试题库按编码1.2.3.4...排列供考生选取,由考生当场报数字抽签确定题号;
③专业能力测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
④记录员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确保相关录音录像设备开启;
⑤参加面试教师现场独立评分。
(3)面试过程中的评分要点
①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专业素质及能力;
②综合素质及能力;
③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
(四)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40%,具体比例要求如下:
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能力测试(百分制)*7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百分制)*10%+复试笔试成绩(百分制)*20%(包含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社会工作四个专业)
复试成绩(百分制)=思想政治素质品德测试(百分制)*20%+专业能力测试(百分制)*7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百分制)*10%。(公共管理专业(MPA))
四、录取原则
1.根据初试、复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存在同分情况,则按初试成绩较高者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满分值60%)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满分值60%)不予录取。考生提供虚假信息,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经学校纪检部门核查属实的,不予录取。
3.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录取。一志愿考生录取完毕后,空余的名额方可用于调剂录取。
4.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5.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6.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向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8.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在拟录取公示后两周内寄到招生学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对所有新生的入学资格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1.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在校院两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集体决策、严格把关;领导小组对研究生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监督。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招生考试重大事项等。
2.复试信息公布。对计划安排、考生成绩、复试和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复试安排等信息在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网址:http://yjszs.zjgsu.edu.cn/)
3.学院招生联系电话:
0571-28008329(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0571-28872560(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院联系地址及邮编: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D楼,310000。
4.举报投诉渠道:纪检监察部门受理复试举报投诉。对学院的复试工作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可向所在学院纪委反映举报;对学校的推免工作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可向学校纪检监察室反映举报。学院举报电话:0571-28008334,举报邮箱:iesshao@mail.zjgsu.edu.cn;学校举报电话:0571-28872072,举报邮箱:zjgsujw@126.com。
5.若上级对复试工作有新的要求,按上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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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5 年数字经济与智能管理硕士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2025 年 3 月 20 日,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正式发布 2025 年数字经济与智能管理硕士项目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为该项目后续复试及录取工作划定明确标准与流程,具体内容如下:一、各专业(项目)入围复试分数线2025 年数字经济与智能管理硕士项目的入围复试分数线具体规定如下:1.专业相关信息:专业代码为 025800,专业名称为数字经济;研究方向(项目名称)为数字经济与智能管理硕士。2.总分要求:入围复试的考生总分需达到 346 分。3.单科成绩要求:(1)政治科目:最低分数线为 40 分;(2)外语科目:最低分数线为 40 分;(3)业务课 1(科目代码 616,名称为经济学原理):最低分数线为 60 分;(4)业务课 2(科目代码 863,名称为数字经济基础):最低分数线为 60 分。二、总成绩计算办法和排序规则1.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满分为 1000 分,具体计算方式为:初试成绩(满分 500 分)+ 复试笔试成绩(满分 100 分)×0.5 + 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4.5。2.排序规则录取排序将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一步排序:(1)首先对比考生的复试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更高者排序靠前;(2)若复试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比考生的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更高者排序靠前,最终根据排序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三、复试及资格审查组织形式2025 年数字经济与智能管理硕士统招生的资格审查与复试考核,均采用现场形式开展,具体的现场地点及相关细节将以后续通知为准。四、复试费缴纳要求1.缴纳时间与平台:考生需在参加复试前,登录 “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 完成复试费缴纳。2.缴纳金额:复试费标准为 100 元 / 人。3.费用退还说明:无论因个人原因或其他客观因素,考生在缴费后未参加复试的,已缴纳的 100 元复试费均不予退还。五、复试相关具体安排(一)资格审查安排1.审查时间:3 月 22 日(周六)至 3 月 23 日(周日),期间将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对进入复试的考生逐一开展现场资格审查,具体审查时段及流程以邮件通知为准。2.材料提交要求:(1)线上提交:考生需在资格审查前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以下材料:① 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② 学历学位证书(若为应届生,需上传学生证);③ 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档案保管单位红章);④ 考生诚信承诺书(需考生本人手写签名);⑤ 考生自述(内容需涵盖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能力与科研能力、未来研究计划等);⑥ 中文简历(要求为 1 页 A4 纸篇幅);⑦ 中文自我介绍 PPT(页数控制在 5-6 页);⑧ 若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需额外上传(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2)现场展示: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工作人员核对:① 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② 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携带学生证);③ 持境外学历报考的考生,需携带(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原件。材料提交截止时间:所有线上材料需在 3 月 21 日(周五)上午 9:00 前完成提交,逾期未提交视为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审查结果影响: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进入后续复试环节,且不具备录取资格;无论最终是否录取,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成绩单)均不予退还。(二)复试考核安排复试包含笔试与面试两个核心环节,其中面试环节将同步进行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1.复试笔试(1)考试时间:3 月 22 日(周六),具体考试时段以邮件通知为准;(2)考试形式:现场闭卷笔试;(3)考试内容:围绕数字经济与智能管理相关专业知识展开,具体考试范围以学院通知为准。2.复试面试(1)面试时间:3 月 22 日(周六)至 3 月 23 日(周日),每位考生的具体面试时段以邮件通知为准;(2)面试形式:现场面试,面试官将结合考生提交材料及专业知识进行提问;(3)外语测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将融入面试过程,通过让考生回答外文提问的方式,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六、复试注意事项1.考核重点说明:复试将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评估考生的职业发展潜力,确保录取考生具备适配项目培养目标的素养。2.复试参与要求:考生需严格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前往指定地点(或通过指定方式)参加所有复试环节,且需遵守《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考核)考场规则》,不得缺席或违规。3.政策法规学习: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务必登录清华大学研招网(http://yz.tsinghua.edu.cn)的 “政策法规” 栏目,主动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与《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考核)考场规则》,确保充分了解复试相关政策及违规后果。4.通讯畅通要求:考生需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信方式(手机、邮箱)畅通,及时查看短信及邮件通知,避免因信息遗漏影响复试流程。七、招生计划调整情况2025 年,清华大学数字经济与智能管理硕士项目(专业代码:025800)的招生计划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招生计划名额为 33 个,后续将依据该计划开展录取工作。2025-09-08 14: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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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商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文件要求,规范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全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原则(一)统筹制定复试工作方案。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学科)根据本方案,结合复试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明确本学院(学科)《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二)严格规范组织复试工作。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采用研究生学院和校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巡查监督方式,对复试录取全过程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公平公正。(三)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制定《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模拟演练。(四)积极优化考生服务。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学科)要提前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及时、准确为考生解读招生政策规定和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相关内容和要求。二、组织领导(一)切实落实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主体责任,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网络安全等工作,决策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协调落实复试录取工作中的应急预案、网络安全、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及经费保障,督查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学科)的复试情况,把关复试考生拟录取名单等公示材料。(二)切实落实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分管责任。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研究生学院负责组织、管理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并受理考生的申诉等事宜。(三)切实落实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学科)招生录取工作主体责任。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学科)成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试录取的具体工作,对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学科)组织成立不少于5人的复试专家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导师、纪委委员(纪检监察员)、研究生党建思政负责人。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学科)复试录取工作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复试专家小组成员》《工作人员名单》和《应急措施预案》须在复试前报研究生学院审核、备案。(四)切实强化我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互联网信息动态舆情监控。如有突发事件发生,迅速启动多部门会商机制,快速妥善处置,第一时间报告省教育厅招生委员会及其他上级部门。三、复试工作(一)复试形式一志愿复试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形式。每个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适当调整。(二)复试分数线划定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要进行差额复试。同一学院各招生专业须在国家线的基础上,结合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划定复试分数线,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三)复试资格审查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学科)组织专人在复试前确认参加复试考生身份、身体健康状况等事项,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1.考前要对考生“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过程恪守诚信,要求考生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2.复试资格审查。审查条件以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除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外,按考生类别须分别准备:(1)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3)应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自学考试考生须提交提供《课程合格证明》、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交网络高校开具的在籍证明。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还需提供本人签名的《未取得毕业证人员报考知情书》;(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按上述往届或应届毕业生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5)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政策性加分考生。除按上述往届或应届毕业生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6)各研究生招生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www.chsi.com.cn)3.各学科专业对学术方面的特殊要求须按照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各学科专业公布内容进行审查。(四)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个部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外语能力考核1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分(报考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复试成绩计分标准、要求详见《哈尔滨商业大学MBA(MPA)中心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提前组织专家命制好充足的试题,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试题外泄。1.专业能力考核(80分)。大学阶段学习基本情况,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本专业领域研究工作潜在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其他专业技能或资格、科研情况等。2.外语能力考核(10分)。主要考核考生基本听说能力,包括语言准确性和规范性、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分)。言行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人文素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况;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4.加试科目(1)审计、会计、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增加思想政治理论知识考核,由各学院在复试中进行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内容参见各学院复试工作细则。(2)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两科专业知识考核,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两科成绩单独记分,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五)复试考生名单上报与公示复试资格审查结果经审查人和研究生招生学院(学科)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审定后对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六)复试全程要求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各学院保存至少三年时间。四、录取工作(一)录取原则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不予拟录取。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拟录取:(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2)复试内容中任一部分成绩低于及格线(专业能力考核满分8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48分。外语能力考核满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6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满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6分。报考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复试成绩计分标准、要求详见《哈尔滨商业大学MBA(MPA)中心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3)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4)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复试考核内容;(5)面试采取“全票否决制”,即所有复试专家组成员均认为该考生不具备录取条件,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3.考生拟录取后没有按规定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拟录取名单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学科)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学院(学科)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审定后对拟录取考生统一进行公示。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1.初试总分为500分的专业: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2.初试总分为300分的专业: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三)体检要求考生的体检在拟录取后由学校另行安排。五、注意事项1.根据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间安排,我校拟定于4月3日前完成一志愿复试,具体复试时间以各学院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为准。2.动态调整学科(专业)招生计划。为保障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顺利完成,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实际录取情况,动态调整学校的分学科(专业)招生计划。3.信息公开。研究生学院在复试、录取期间开辟网站专栏,公布本方案和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学科)《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对进入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示。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学科)须在复试前将《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在本单位网站公布。4.工作纪律。严肃工作纪律,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复试专家小组名单及管理员、复试命题小组名单等相关内容应严格保密。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5.咨询与申诉。复试期间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学科)应做好相关工作的政策解读,咨询电话应保持畅通,安排人员及时接听电话,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6.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本年度录取考生在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研究生学院咨询 电话:0451-84892021邮箱:hsdyanzhao@163.com;研究生学院监督、举报邮箱:hsdyzbzs@163.com;学校督查组监督、举报电话:0451-84865256邮箱:hashangdajiwei@126.com。本办法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2025-08-28 17: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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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根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 和湖南省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要求,为做好学院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决定,特制订本细则。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二、管理机构(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院长副组长: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院领导成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研究生专干等职责: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宣传、后勤、安全等工作。(二)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学院复试应急管理小组)组长:学院党委书记成员: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及其它党委委员职责: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三)学院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选派人员组成,负责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学科专业复试根据复试考生人数分成若干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人员不少于 5 名,且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同时配备 3 名秘书(政治素质考核、专业综合面试、英语口语面试各 1 名),全程记录复试情况。三、复试基本条件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成绩达到所报考专业对应的学科专业 B 类考生分数线要求。考生符合《吉首大学 2025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符合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的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审核。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 120%。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生源数量低于招生计划 150% 的学科专业,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四、调剂学院各学科专业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方组织开展调剂工作。若学院学科专业的调剂计划人数少于 2 人,将不开通调剂系统,学院内招生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一)调剂基本要求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 B 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细见我校 2025 年招生简章)。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 7 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 B 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入上述相关专业,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不得调入上述相关专业。对申请同一专业,报考不同学校或初试科目不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在符合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如报考学校、专业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如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统考成绩、专业相关度以及综合能力择优遴选确定复试名单。学院通过中国研招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发送复试通知后,考生应在 6 小时内明确回复是否参加复试。如有放弃参加复试的考生,将按照遴选规则确定的排位顺序顺延通知其他考生参加复试。其它《吉首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的调剂要求。(二)调剂的基本程序公布缺额信息公告:学院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复试分数线等情况,公布缺额信息,最终缺额信息以学校通过中国研招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发布调剂信息为准。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时间为 12 小时(部分调剂人数少的学科(专业)适当延长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考生申请调剂:所有符合我院各相关学科专业调剂条件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招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提交调剂申请。发送复试通知:报名系统关闭后,学院根据调剂规则遴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对符合学院复试要求的,学院将通过中国研招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在 6 小时内明确回复是否参加复试。如有放弃参加复试的考生,将按照遴选规则确定的排位顺序顺延通知其他考生参加复试。考生缴费:在中国研招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上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按缴费说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费缴纳(120 元 / 次)。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参加复试:复试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具体复试流程参照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凡未能完整参加所有复试环节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拟录取:调剂考生按照各学科专业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完成后,学院上报拟录取结果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汇总拟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通过中国研招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向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 6 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录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拟录取考生进行终审,审核未通过者,将取消录取。五、复试总体安排(一)复试准备1. 学院准备(1)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升对考生的咨询服务能力。并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及时、准确解读招生学科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确保复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2)细化流程、模拟演练,做好应急预案。全面审视、认真思考,细化复试环节全过程,实现无缝链接、闭环管理,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平稳;有效组织、科学管理,充分借助模拟演练,完善复试流程、积累经验,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好复试时的各项应急预案。(3)做好复试现场所需软硬件设备、场地安排、后勤补给等各项准备工作。2. 考生需做好以下准备(1)必要文具。(2)按照学院要求准备其他相关材料。(二)复试时间学院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时间定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报到,3 月 29 日 - 30 日正式复试,具体以学院复试通知为准;调剂志愿复试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8 日 - 4 月 20 日,具体以学校通过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的调剂信息及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调剂系统发送的调剂复试通知为准。(三)缴纳复试费收到复试通知后,请考生按缴费说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费缴纳(缴费流程见附件 1)。复试费 120 元 / 次,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四)资格审查学院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审查。考生在完成复试费缴纳后,按要求提交下列材料(扫描件或照片):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需提交全国自学考试 6 科以上(含 6 科)成绩单。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以报考时信息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应届生除外)、社保证明(应届生除外)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本人手写签名《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 2)。《吉首大学 2025 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 3),情况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五)复试方式和内容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办法,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安排专人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学院将分批次提前公布复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具体安排,复试过程将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具体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三部分。1. 笔试复试笔试主要包括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加试。闭卷考试,满分均为 100 分,考试科目以《吉首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笔试科目为准。专业课: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涵盖所在学科对应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时长 120 分钟。思想政治理论:依照《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对报考会计(125300)和工商管理(125100)的考生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并将其成绩计入复试成绩。考试时长 120 分钟。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具体科目见《吉首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长为 120 分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2. 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等内容进行考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具体由学院自定。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责任感、协作性等方面。评分以 “合格” 或 “不合格” 衡量,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为 “不合格” 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人文素养和心理健康情况;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的情况。3. 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时间一般不少于 5 分钟,满分 100 分。4. 心理测试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请在进入学院复试前完成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指南另行通知。未进行测试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六、录取1. 总成绩计算方法(1)学术型硕士按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占 60%、复试成绩占 40%(外语能力测试占总成绩 5%、专业课笔试占总成绩 10%、综合面试占总成绩 25%),计算方式如下:初试折合百分制成绩(A)= 初试总成绩 ÷5(满分为 500 分成绩除以 5);复试成绩(B)= 外语能力测试成绩 ×5% + 专业课笔试成绩 ×25% + 综合面试成绩 ×25%;总成绩 = A×60% + B。(2)专业型硕士按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占 50%,复试成绩占 50%。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成绩(其中,会计(125300)和工商管理(125100)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占复试成绩比例不低于 10%)。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初试成绩(A)= 初试总成绩(满分为 300 分)÷3×50%;复试成绩(B)= 专业课笔试成绩 ×10% + 外语能力测试成绩 ×5% + 综合面试成绩 ×25% +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 ×10%;总成绩 = A + B。2. 录取原则(1)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加试中任一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原则上 60 分为合格分);如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舞弊者,取消复试成绩,不予录取。(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总成绩为考生是否录取的基本依据,学院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先按总成绩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剩余指标由调剂生按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初试成绩、统考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4)如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在本学科内按总成绩顺延递补拟录取;如该学科内无递补人员,则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调整招生计划。(5)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学校发送通知后的 6 小时内明确是否接受拟录取。3. 其他情况(1)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取消录取资格。(2)报考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被录取后,应按调档函规定的时间转入个人人事档案,逾期不能转入档案的,取消其录取资格。(3)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4)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6)已被录取的新生无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逾期 2 周未报到者,取消其录取资格。(7)入学后 3 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复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学籍。七、招生计划管理学院可根据生源实际对本单位的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招生计划进行适当、合理的调整,但必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拟录取数不得超过学院的总招生计划数,调整招生计划时及时对外公布。推免生均包含在下达的 2025 年招生计划内。截止 4 月 18 日,学院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统一调整。八、信息公开学院复试工作方案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后报研究生院统一公布。学校对第一志愿和调剂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复试工作方案等信息在研究生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同时进行说明。学校发布的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 7 天。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7 天。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九、复试监督及纪律要求学院将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和学校关于复试工作的具体要求制定复试工作方案,明确复试、调剂相关原则、程序和相关要求,报研究生院审核。学院严格遵守复试录取规定和纪律要求,认真贯彻 “公平、公正、客观准确” 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学院将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对于复试后不被录取的考生,会及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凡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一经查实将严肃追责查处。学院在复试成绩公布一周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议。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 3 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健全信访举报制度。学校统一公布信访举报电子信箱和电话号码,受理考生申诉及信访举报事宜,具体由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电话: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 0743-8561096,学校纪委办 0743-8564814。十、体检考生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自行体检,并在拟录取公示期间,向学院提交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近三个月之内的体检报告扫描件。十一、其他注意事项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考生在复试中有舞弊行为,将计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联系电话:吉首大学研招办:0743-8561096;吉首大学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743-8564492。其它未尽事项由吉首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吉首大学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2025-08-26 15: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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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报名及复试录取工作通知教育部统一部署的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是全国推免工作信息备案公开与考生网上报考录取的唯一指定平台。所有具备推免资格的考生,均需通过该系统完成河海大学志愿填报、复试通知确认及待录取通知确认等关键操作。现将我校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的网上报名、复试及录取相关安排通知如下:一、网上报名安排1.时间节点与前期准备:自 9 月 22 日上午 9:00 起,已获得本科就读院校推免资格的考生,需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按系统提示逐项规范填报志愿信息;为规避报名高峰时段系统拥堵,考生可于 9 月 18 日提前登录系统,完成账号注册、网上缴费等前期准备工作。2.志愿填报限额:所有推免生(含直博生,无论本科就读于河海大学还是外校),在填报我校志愿时,最多可选择三个不同专业作为报考志愿,志愿顺序由考生根据自身意愿确定。3.未提前申请者的报名说明:未参与我校前期推免预申请的考生,仍可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提交正式报名申请;我校各学院(系)将结合本单位招生计划、学科需求及报名考生整体情况,自主判断是否向其发放复试通知及组织考核,具体进展需以各学院(系)官网发布的通知为准。二、复试相关要求1.复试通知发放与确认:自 9 月 23 日上午 9:00 起,我校各学院(系)将根据考生报名先后顺序及材料审核结果,分批次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发放复试通知;考生最终参与复试的学科专业,以其在系统内 “确认复试” 的专业为准。考生须在系统规定时限内完成复试通知的接收与确认,逾期未操作的,学校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取消该通知。2.复试组织与考核标准:各学院(系)将依据本单位制定的《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细则全文可在各学院(系)官网查询)组织复试考核,考核内容涵盖专业基础、科研潜力、综合素质等维度;对考核合格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录取候选名单,考核不合格的考生直接排除在录取范围之外。3.复试细节咨询:关于复试的具体时间、考核形式(线上 / 线下)、参考资料、流程安排等细节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报考学院(系)的招生工作联系人,获取精准答复。三、录取流程与规则1.待录取通知发放与确认:自 9 月 25 日上午 9:00 起,各学院(系)将根据考生复试考核成绩排名,分批次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系统指定时间内完成待录取通知的接收与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学校将取消该待录取资格,相关学院(系)可根据剩余招生计划开展补录工作。需特别说明的是,我校不再向考生发放纸质版 “推免接收函”,所有录取相关确认均以系统记录为准。2.待录取确认的唯一性: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规定,考生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仅能确认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请考生结合自身规划谨慎填报、诚信履约,一旦确认我校待录取通知,将无法更改至其他院校。3.公示与备案流程:已确认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我校将在 10 月下旬于研究生院官网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报送江苏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报教育部备案。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无需参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环节,直接进入入学准备阶段。四、其他注意事项1.录取资格复审与取消情形:在正式发放录取通知书前,我校将对拟录取考生开展两项关键审查:一是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二是报名材料真实性与资格合规性复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将直接取消录取资格:(1)考生提交的个人简历、成绩单、获奖证明等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伪造、篡改、隐瞒等弄虚作假行为;(2)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如存在违法违规记录、违背公序良俗行为等);(3)考生在 2026 年入学前未能按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或在本科阶段受到学校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4)考生本科就读院校因特殊原因取消其推免资格。2.信息获取与通讯保障:请考生持续关注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s://gs.hhu.edu.cn/)及报考学院(系)官网的最新通知,及时了解流程调整;同时建议考生相互转告重要时间节点,并保持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邮箱等通讯方式畅通,避免因信息遗漏或联系不上影响报考进度。五、联系方式1.河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 1 号邮政编码:210024联系电话:025-83786303电子邮箱:hhuyzb@hhu.edu.cn2.2026 年各研究生招生院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水文水资源学院:联系人许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6614;(2)水利水电学院:联系人柳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6501;(3)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联系人施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7560;(4)水科学研究院、水资源高效利用与工程安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7270;(5)水灾害防御全国重点实验室、长江保护与绿色发展研究院: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72097;(6)土木与交通学院:联系人夏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6634;(7)精细爆破全国重点实验室:联系人夏老师,联系电话 18868115985;(8)环境学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6697;(9)流域水循环与水安全全国重点实验室:联系人程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6697;(10)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 025-58099096;(11)计算机与软件学院: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 025-58099136;(12)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联系人章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6410;(13)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俞老师,联系电话 025-58099141;(14)农业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陆老师,联系电话 025-58099569;(15)机电工程学院: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 0519-85191981;(16)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 0519-85192040;(17)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联系人牛老师,联系电话 0519-85195630;(18)新能源学院: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 0519-85195265;(19)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0519-85195363;(20)海洋学院:联系人殷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7813;(21)地理与遥感学院: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 025-52158923;(22)数学学院:联系人董老师,联系电话 025-58099160;(23)商学院: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 025-58099220;(24)经济与金融学院:联系人戴老师,联系电话 0519-81230713;(25)公共管理学院:联系人田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7376;(26)法学院: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7371;(27)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7851;(28)外国语学院:联系人钱老师,联系电话 025-58099462;(29)体育系: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7655;(30)卓越工程师学院: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7521;(31)河海里尔学院: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0519-85195525;(32)前沿交叉科学研究院: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7270。2025-09-24 11: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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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力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我校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环节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吉林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吉教考〔2025〕1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工作原则(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二)超前谋划、科学决策、精准施策、细化流程;(三)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四)建立健全“随机选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考核组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工作机制;(五)强化监督,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二、组织管理(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集体研究决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调配各招生学院的招生计划,审定复试名单(含调剂考生)和拟录取名单。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二)各招生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学术分委员会主任和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组成,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各项复试工作。(三)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成立各专业复试小组,小组成员采用随机原则确定,复试小组组长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小组成员中选定。每个复试小组由5位及以上成员组成,成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经历、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较强、外语水平较高。复试小组负责按照规定的复试程序组织实施本小组考生具体复试工作,可设立秘书1至2名,负责考生身份核验、复试情况记录等事宜。复试小组应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复试小组成员应现场独立评分。(四)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巡查小组,负责对各招生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巡查。各招生学院应成立复试工作监督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应包括本单位纪检委员及相关人员,负责监督本单位复试办法的实施情况和复试过程,接待考生申诉,并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未录取考生作必要的解释。三、复试工作方案(一)复试方式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调剂考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调剂考生具体复试方式,原则上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应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二)复试时间1.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应在4月6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应在4月25日前完成。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各招生学院具体复试时间和复试工作实施细则。2.各招生学院应在复试时间确定后提前5天公布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三)复试资格条件1.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通知。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不低于120%。2.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选择填报东北电力大学,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并确认后,方可参加复试。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不低于120%。3.我校2025年不组织破格复试。4.所有考生初试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执行。(四)复试资格审核各招生学院应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1.考生复试资格审核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1份;(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有效期截止时间5月31日);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成绩单;(4)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效期截止时间5月31日);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造成学历学籍信息审查不合格的考生还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改证明原件;(5)本科成绩单(专升本考生须提供专科和本科成绩单)1份,应届生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往届生可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或档案部门复印件并盖章;(6)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效期截止时间为5月31日);(7)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8)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1份(见附件1);(9)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表1份(见附件2);(10)各招生学院要求提供的获奖证明等其他材料;(11)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12)退役大学生须提供《男性/女性公民应征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2.考生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提交方式及时间参加复试考生应下载《东北电力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与复试资格审核材料(身份证等原件除外)一起装订成册在复试报到时上交各招生学院具体负责复试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上需贴免冠一寸近照1张。各招生学院具体负责复试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3。(五)复试内容各招生学院要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科学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学院要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和考核重点。在复试中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考生的学业知识,也要注重考生的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既要注重考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考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原则上采用命制多套试题、安排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等方式加强试题安全保密管理,严防试题泄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1.复试内容包括以下部分:①思想品德考核;(面试)②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面试)③综合素质考核;(面试)④专业能力考核。(笔试)思想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综合素质考核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我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复试科目,重点考核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专业能力考核内容应按照《招生章程》中复试科目考试大纲所规定的范围,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2.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课程。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业工程与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笔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4.各招生学院应严格做好复试内容的保密工作,遵守保密制度。(六)录取1.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成绩(满分25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8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满分150分)。工商管理专硕、会计专硕、工业工程与管理专硕:复试成绩(满分35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80分)+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成绩(满分100)+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满分150分)。2.录取成绩计算办法:录取成绩=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3.复试成绩和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4.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单位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4),按照考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5.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录取:(1)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面试成绩或笔试成绩低于A区相关学科单科国家线不予录取)。(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记入录取成绩,但对于加试科目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满分100分,60分以下不予录取)。(3)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4)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5)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7.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七)复试缴费复试费标准为200元/人次,缴费方式及时间由各招生学院负责告知复试考生。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八)体检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结果按有关规定处理。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体检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体检费用由校医院按照规定收取。体检时间由各招生学院与校医院商定。四、复试工作要求(一)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二)为确保复试公平公正,各招生学院要采用“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考核组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考前要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对比)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三)各招生学院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各招生学院要提醒考生在本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四)各招生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五)各招生学院应在复试前对所有参与复试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所有参与复试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单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所报考专业的复试工作。(六)各招生学院复试命题人员和参与复试工作的相关人员均须签订《保密责任书》(见附件5),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为均须承担刑事责任。(七)各招生学院复试过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任何人不得干预复试结果和录取结果,不得更改复试成绩。录音录像资料由学院妥善保管不少于1年。(八)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五、调剂工作(一)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国家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申请调入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和成绩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4.第一志愿报考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国家A类地区工学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我校工学照顾专业的,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国家A类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A类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7.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接受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调剂。(二)具体要求1.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考生调剂申请。2.我校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3.调剂具体要求请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东北电力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4.其他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六、公示(一)在复试录取阶段,我校提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等信息)。(二)我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录取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三)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七、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办公地址:东北电力大学西校区东石头楼311室。联系电话:0432-64806432电子邮箱:dbdlyzb@163.com考生举报电话:0432-64806569八、其他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各招生学院网站发布的最新通知。附件【附件1: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附件【附件2:东北电力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doc】附件【附件3: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人员联系方式.pdf】附件【附件4:2025年各学科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含推免生).pdf】附件【附件5: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涉密人员保密责任书.doc】2025-08-25 1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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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25年招收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BA、EMBA 、MTA)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为确保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序顺利进行,根据《东北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准备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公布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通知》,结合工商管理学院复试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第二条 坚持科学选拔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种行之有效的测评方式方法,确保复试与录取的科学性。第三条 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第四条 坚持全面考查,分类选拔,重点突出。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的基础上,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第五条 坚持客观评价原则。专业素质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第六条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七条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第八条 复试工作小组的职责包括:(一) 组织成立工商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专家和一名秘书组成,复试小组设组长一名。复试小组组长负责本组的复试工作,秘书负责复试过程的协调、记录等有关事宜。(二) 研究制定复试标准和实施细则。(三) 具体组织复试工作,确定复试结果。(四) 对复试过程中的考生异议做出必要的解释。(五) 制定复试小组工作规范。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综合情况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复试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测评意见。第三章 复试第九条 复试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协调,工商管理学院具体组织实施。第十条 复试分数线的确定。根据教育部划定的研究生初试分数线,以及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和录取原则,结合我校考生初试成绩及各专业招生规模等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2025年工商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均为国家线。第十一条 复试名单的确定。学校将根据各专业招生规模和差额复试比例,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及辽宁“阳光校园”平台公布。生源充足的一志愿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调剂专业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300%。第十二条 复试内容、形式及安排:(一)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测试、专业水平测试、外语水平测试和综合情况考核。(二)复试形式:(三)复试具体安排:1.复试材料准备复试材料如下:(1)准考证(研招网下载);(2)身份证;(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4)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须提供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6)《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7)享受国家政策性加分考生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考生需准备应征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以上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均需注明考生姓名、报考学院专业(方向)、考生编号。2.复试材料提交3.复试报到4.复试时间安排(1)(全日制)MBA考生复试安排:(2)(非全日制)EMBA 、(非全日制)MBA、 (非全日制)MTA考生复试安排:第十三条 复试具体要求:(一)专业水平测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水平以及运用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比例为55%。(二)外语水平测试。主要考核外语能力,包括听力和口语,满分为100分(其中听力占80%,口语占20%)。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比例为25%。(三)综合情况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学术能力、科研潜质、创新精神等,满分为100分。综合情况考核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比例为20%。(四)政治理论测试。报考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专硕的考生须测试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占综合情况考核成绩的50%。政治理论满分100分,60分及格,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治理论测试工作由工商管理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政治理论复习资料范围: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22年10月16日);2.《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2024年7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3.李强:《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2025年3月5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五)考核方式。考核方式根据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分别采取不同形式。1.现场复试:政治理论测试、专业水平测试和外语水平测试中的听力测试将采取笔试形式,综合情况考核和外语水平测试中的口语测试将采取面试形式。2.网络远程复试:政治理论测试、专业水平测试、外语水平测试、综合情况考核均采取面试形式。网络远程复试由研究生院统一协调,工商管理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六)复试成绩计算。每项考核内容均可采取百分制打分,并按照相应公式计算复试成绩。现场复试计算公式:复试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0.55 +听力水平测试成绩×0.2+口语水平测试成绩×0.05+综合情况考核成绩×0.2。网络远程复试计算公式:复试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0.55+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含听力和口语)×0.25+综合情况考核成绩×0.2。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第十四条 破格与加分政策:(一)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确需破格复试的专业,须经学校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组织破格复试工作。(二)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研究生考试的加分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第十五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方面。学校在复试的同时采取“函调”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等方面进行考核。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报考学院提交《东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四章 调剂第十六条 调剂基本条件:(一)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二) 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三)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四)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五)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第十七条 调剂遴选规则:(一)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专业的国家线。(二)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三)报考专业为专业学位的考生不能调入学术学位专业。(四)报考专业初试统考科目难度不能低于调入专业初试统考科目难度,外语语种应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要求。(五)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在综合考虑调剂专业的学科特点、培养标准、考核要求以及考生专业水平和学术背景等因素基础上,依据初试成绩择优选择接受调剂申请。第十八条 调剂具体流程:(一)学校在网站发布通知,公布接受调剂的专业以及调剂要求。(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信息填报。(三)学校对申请调剂考生进行审核,并在“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四)申请调剂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中点击确认同意复试。所有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第五章 录取第十九条 复试录取依据考生的总成绩高低确定。考生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总分折成百分制)和复试成绩分别乘以相应权重系数再相加即为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总分折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30%调剂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总分折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40%第二十条 研究生院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的顺序,根据复试总成绩依次拟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审核。第二十一条 学校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及辽宁“阳光校园”平台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专业等信息,并对破格复试、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单独说明。第二十二条 拟录取名单按程序规定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同时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第二十三条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其中须包含准确的定向就业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所在地、单位行业、单位性质与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第六章 监督第二十四条 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全面监督检查研究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第二十五条 各学院党委在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履行监督检查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第二十六条 复试全过程须录音录像,记录的数字文件送交研究生院存档备查,所有复试所涉及考试材料、监控录像、影音资料等须保存至复试结束后一年。第二十七条 我校研究生招生有关信息发布渠道为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dufe.edu.cn/),辽宁“阳光校园”平台及“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考生如有疑问可致电0411-84710347或发送电子邮件至yanzhaoban@dufe.edu.cn。第七章 其他第二十八条 学院安排专门人员对参加复试考生的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各类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成绩单等材料进行审核。具体方式另行通知。第二十九条 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要认真填写《研究生复试成绩报告单》并签名。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应对复试小组的工作进行审核,相关材料应及时报送至研究生院。第三十条 在复试期间有考试作弊、替考、传播复试内容等行为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录取等相应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须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第三十一条 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和思想政治鉴定,体检不合格或思想政治鉴定不合者不予录取。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学校在复试期间提供体检服务,复试考生可自愿参加。第三十二条 研究生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核查,必要时将对考生的专业能力进行再次考核,对于不符合报考资格者或弄虚作假者,或考核不通过者将取消学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第三十三条 我院复试工作联系方式如下: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务联系人:周老师 0411-84710386,mbazs@dufe.edu.cn附件1: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doc附件2: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doc2025-08-12 15: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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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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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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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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