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25-09-04 15:19:10 来源: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3月22日 北京建筑大学发布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旨在规范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流程。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5〕4号)等文件要求,学校以“首善标准”为准则,秉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在保障考试安全性、公平性与科学性的前提下,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安排


1. 复试分数线划定


学校会综合评估各学科专业的生源数量、招生计划额度、学科特色及复试考核实际需求,明确并公示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门槛。考生可通过学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及 “北京建筑大学” 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通知,查询具体分数线要求。


2. 复试时间与方式


复试工作计划于 2025 年 3 月 23 日启动,4 月 28 日结束。其中,第一志愿考生复试需在 3 月 27 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则需在 4 月 28 日前收尾。各招生学院可结合学科专业特性与实际操作需求,自主选择复试形式(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但需确保流程公平、可执行。各学院后续发布的复试工作方案中,将明确具体复试时间与方式。


3.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细则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生学院负责,重点核查考生报考资格及相关报名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若考生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将直接取消其复试资格。


(1)现场复试材料准备与提交


若学院采用现场复试,考生需现场缴纳复试费,并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同时携带以下材料: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必备);②往届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必备);③应届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必备);④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扫描件;⑤毕业论文(设计)摘要或进展情况报告;⑥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⑦政审表(必备);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提供专项报考登记表扫描件(必备);“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考生及享受加分政策考生,需提交《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⑨各学院复试方案中要求的其他补充材料。


(2)网络远程复试材料准备与提交


若学院采用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需通过学信网 “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完成三项操作:缴纳复试费、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提交上述①-⑨项材料。其中,政审表需在 4 月 25 日前将盖章原件邮寄至学院指定秘书老师处,未按时寄达者,将不被纳入拟录取名单上报范围。


此外,若学院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存疑,考生需在 4 月 25 日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同样不列入拟录取名单。


4. 复试费用与相关开支说明


(1)复试费标准与退费规则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08〕1974 号)规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费(收费编码:173056003)标准为每人 100 元。考生缴费后,无论因何种原因未参加复试,已缴纳的复试费均不予退还。


(2)其他费用承担


复试期间产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建议考生根据复试时间提前规划行程,妥善安排食宿。


5. 复试实施流程


各招生学院需先对所有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完成资格审查,再对审查通过的考生开展专业考核、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综合评估。


(1)现场复试流程与地点


现场复试地点设置在西城校区和大兴校区,均为配备监控系统且能实现全程录音录像的教室,具体地点以学院通知为准。复试期间,校外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校园参加考试。各学院的详细复试工作方案,考生可登录报考专业所属学院的官方网页查询。


(2)网络远程复试流程


网络远程复试以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首选平台,腾讯会议系统作为备用平台(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2)。考生需提前下载、安装并注册复试系统,按照学院安排的时间完成模拟测试,确保设备、网络等符合复试要求(详细流程见附件 1)。


6. 复试考生比例


依据教育部与北京市相关政策,各学科专业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原则上不低于该专业招生计划的 120%。若第一志愿合格生源数量不足招生计划的 120%,则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7. 复试考核内容与方式


各学科专业需结合自身人才培养需求,设置专业考核、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等复试环节,具体考核方式由各学院自主制定并在复试方案中明确。其中,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阶段组织,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8. 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办法


学院会通过多重途径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包括审查报考资格、核验《政治审查表》、面试沟通等。对考核结果存疑的考生,将进行重点复核;经认定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若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考生入学 3 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开展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


9. 成绩评定与计算规则


(1)复试成绩评定


复试成绩由各招生学科专业根据考生的专业考核、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成绩综合评定,各考核环节的分值占比由学科专业结合自身特点确定,并在学院复试工作办法中公示。


(2)加分政策


加分规则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执行,学校不额外增设其他加分条件或办法。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要求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形式为笔试,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总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为各考核环节成绩之和,若复试成绩未达到满分值的 60%(即复试不合格),考生将被直接淘汰。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考生组织再次复试。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满分为 100 分,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一定权重折算得出。其中,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控制在 30%-50% 之间,具体权重由各招生学院确定,并在复试方案中向考生公告。


二、破格复试相关规定


学校对破格复试采取严格把控态度,原则上不组织破格复试。


三、复试与拟录取名单查询方式


1. 第一志愿考生


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可通过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及各招生学院官网查询。


2. 调剂考生


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除可在各学院官网查询外,还可登录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yztj/)查询相关复试及拟录取信息。


3. 整体公示


学校完成全部录取工作后,将在研究生院网页公示总复试名单与拟录取名单,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 7 天,具体查询时间与教育部要求保持一致。


四、调剂工作安排


1. 调剂工作原则


调剂考生的报名、复试通知接收、待录取通知确认等流程,均需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完成。各招生学院需依据教育部、北京市及学校的相关要求,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在学院官网公布。


2. 调剂基本要求


(1)调剂考生需符合调入学科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需同时满足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


(3)调剂考生需符合调入专业明确的调剂条件(包括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匹配度等)。


(4)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的学科专业需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符合调出专业与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申请在上述专业间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上述专业。


(6)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剂至其他学科专业;其他学科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剂至该专业。


(7)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考生,仅能在该专项计划内调剂,不得调剂至计划外;未报考该计划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计划录取。


(8)第一志愿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若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需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9)除上述要求外,各学科专业可根据人才选拔需求,制定额外的调剂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各招生学院发布的复试工作方案与调剂办法。


3. 调剂工作流程


(1)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预计于 4 月 8 日开通,调剂考生复试将在系统开通并完成考生遴选后组织。各招生学院会在系统开通前,在学院官网提前发布调剂工作办法,明确接收调剂的基本要求、工作流程、复试办法及咨询电话等信息。


(2)考生需在各专业调剂系统开通的规定时间内,登录 “调剂服务系统” 填报调剂志愿、提交调剂申请,逾期提交的申请无效。


(3)调剂申请截止后,各招生学院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依据报考条件、调剂要求及遴选规则,从申请考生中择优确定参加复试的人员,并通过 “调剂服务系统” 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并按时参加复试。


(4)复试结束后,学校将通过 “调剂服务系统” 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完成待录取确认。


五、录取工作流程与办法


各招生学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遵循教育部招生录取政策,结合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综合考量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 定向就业考生要求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2. 考生个人问题处理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协调解决。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学校不承担相关责任。


3. 报考信息与资格核查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4. 学历资格核查


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若在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其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六、其他补充要求


1. 体检安排


考生体检工作将在入学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执行。


2. 户口迁移政策


除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在职考生、原单位定向生外,其他录取新生可依据相关政策,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口。


七、咨询与监督电话


1. 招生咨询电话


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咨询电话:010-68322241、010-68364458。


2. 监督举报电话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举报电话:010-61209094;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 年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附件


附件1-网络远程复试程序

附件2-复试软件平台操作流程


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


2025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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