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的通知
一、成绩查询
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温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月24日14:30对外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系统”查询成绩。
二、成绩复核
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提出复查申请。
1、复核内容:复查仅限于核对考生个人信息是否正确(是否是本人答卷)、答题内容有否漏评;答题卡扫描图像是否清晰正常;小题得分有否漏统漏登、合成后的各小题得分是否与公布成绩一致等。每人限查一门考试科目,申请超过一门的,将复核考生填写的第一门考试科目。
2、申请时间:2月25日00:00——2月27日16:00期间,逾期不予办理。
3、复核方式:考生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个人申请表进行复核。为了保证考生权益,请务必在规定时间严格按要求申报,申请表信息填写不完整、填写有误或无法识别,考生未手写签名,以及扫描或拍照不清晰者,均不予受理。
4、复核结果:于3月7日前以官网公示方式回复成绩复核结果。
三、其他事宜
1、信息发布渠道。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安排将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温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温大研究生”微信公众号及各招生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安心备考、耐心等待、密切关注通知。
2、复试及调剂信息。在教育部公布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后,我校将结合生源、招生计划等情况,发布复试通知。
3、咨询渠道。2025年研究生招生咨询方式详见
https://yjsb.wzu.edu.cn/zsw/bkzn/lxzsxy.htm
4、以上说明若与上级部门规定不符,以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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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东华理工大学经管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的通知为适应我校人才选拔的需求,经学院研究讨论,报学校审议通过,自2026年起,我院停止招收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整项目仅供参考,最终以当年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和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2025-08-22 15:4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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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简介经济与管理学院前身始于1936年成立的福建协和大学农业经济系、1940年成立的福建省立农学院农业经济系,两大文脉汇集而成,几经调整,于2021年1月重新组建。学院现有教职工150人,其中专任教师124人,教授24人,博士生导师24人。在校生2987人,其中本科生2054人、博硕士生933人。学院拥有1个农林经济管理博士后流动站、1个农林经济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包含农业经济管理、林业经济管理和涉农企业经营与管理二级学科);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分别为农林经济管理(包含农业经济管理、林业经济管理等2个二级学科)、工商管理(包含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等3个二级学科)、应用经济学(包含区域经济学、金融学、国际贸易学等3个二级学科);5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分别为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会计专业硕士(MPAcc)、金融专业硕士(MF)、数字经济专业硕士(MDE)、旅游管理专业硕士(MTA)。设有农林经济管理、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旅游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8个本科专业,其中,农林经济管理、金融学2个专业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旅游管理4个专业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院拥有4个国家部委级研究平台:外交部中国-太平洋岛国减贫与发展合作中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集体林业改革发展研究中心、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南太平洋岛国研究中心、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合作研究基地,以及福建普惠金融研究院、福建乡村旅游研究中心、生态文明研究中心等17个省级和校级研究平台,在农林经济管理学科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平台资源和扎实的研究基础。近年来,我院坚持“一体两翼”的学科发展目标,主动融入国家发展战略,积极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普惠金融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教学科研和决策采纳成果,获得国家最高领导人肯定性批示的决策咨询1篇,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等重要刊物发表理论文章4篇,主持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33项,获得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福建省社科优秀成果奖、梁希林业科技进步奖等省部级奖项28项,福建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等教学科研奖励2项,在《经济学(季刊)》《中国农村经济》《金融研究》《Forest policy and economics》《Technological Forecasting and Social Change》等国内外高质量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学科实力不断夯实。新时代新征程,农林大经管人不断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强农兴农为己任,努力在服务国家战略和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找准自身定位,用全新奋斗姿态为学院高质量发展开新局、谱新篇。2025-08-14 09:3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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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管理学院2025年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山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一)我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各方向复试分数线如下:(二)初试成绩符合我院复试分数线要求者,按招生类别、本专业各方向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类别、本专业各方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考生可以通过MBA、EMBA官网查询复试名单(附件1,可通过“阅读原文”链接跳转至官网查阅)。(三)EMBA接受院内MBA其他方向考生转报。院内MBA全日制方向考生可申请转报非全日制方向。(四)我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拟招生人数如下,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二、资格审查请所有复试考生于2025年3月22日(周六)18:00前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以原件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均为彩色图片)的形式,通过管理学院专业学位在线报名申请系统提交(https://mba.sysu.edu.cn/index/login), 入学复查时核对原件。(一)资格审查材料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应为有效身份证件)。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提供其中一种即可)。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有)。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提供其中一种即可)。3.学历证明。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提供其中一种即可),办理方式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4.初试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5.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如从存档单位提取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如以硕士或博士报考,请一并提供研究生阶段成绩单。6.当前为在读研究生的考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提交入学前完成原学校退学手续的承诺书(报考证明和承诺书均应注明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承诺书须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7.网上报名出现学历错误信息的考生还须提供有效的学历证明。8.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交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本科结业、本科毕业等现阶段学历证明文件。另需提交报名条件所要求的本科课程成绩单和学术论文。上述原件在复试当天现场核查。9.“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在复试当天现场核查。10.“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交《报考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考生下载打印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已审核版)。(二)复试补充材料我院根据复试要求,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情况的全面考察,请考生根据系统内说明提供相关补充材料,作为复试综合评价的评分依据。(三)提交要求1.MBA考生:以上资格审查材料1-3项请上传至系统“文件上传”对应位置,4-10项请将所有原件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整合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文件上传—其他”。其他复试补充材料请根据系统内说明完成。2.EMBA考生:以上资格审查材料1-2项请上传至系统“文件上传”对应位置,3-10请将所有原件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整合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文件上传—其他”。其他复试补充材料请根据系统内说明完成。3.以上资格审查材料6-10项非所有考生都需提交,请按实际情况完成。4.往年曾在系统中提交过材料的考生,请自行检查资料是否需要更新,如有变化请务必及时更新。5.上传文件为JPG/JPEG/PNG/PDF格式。所有上传的资料,需保证图像清晰,文件可适当压缩,尺寸不宜过大,以免影响上传速度。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一)复试形式1. 复试形式:现场复试。2. 复试总分:复试总分300分,占入学总成绩的50%。3. 考核方式:复试采取面试和笔试两种方式。(二)复试内容所有考生须参加全部复试环节。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2门本科专业基础课。1.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240分)考核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管理知识、整体素质、管理潜质及英语应用能力。考核方式:面试。(1)国际工商管理(IMBA,全日制,综合方向):群面(中文无领导小组讨论,约50分钟/组)、个面(英文,约15分钟/人)。(2)工商管理(MBA,非全日制,包括04综合方向及06医疗管理方向):群面(中文无领导小组讨论,约50分钟/组)、个面(中英文,约15分钟/人)。(3)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非全日制):个面(中英文,不少于20分钟/人)。2.思想政治理论考核(60分)考试时长:90分钟考试形式:现场笔试(闭卷)考试参考资料:(1)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2)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三)考核评分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复试小组成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复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成绩按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的60%折算后计入复试成绩。四、复试录取(一)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即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二)本专业各方向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照初试成绩排序,如果初试也同分,则以“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排序;共用指标的招生类别,按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果复试成绩同分,则以初试成绩排序。(三)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2. 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满分值的60%为不合格)。3.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考卷卷面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4. 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5.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我校将在新生入学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学校报考条件等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五、体检拟录取考生须于拟录取后进行体检。考生可自行选择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内容须涵盖体检表模板中所有内容,体检结果有相应盖章的体检结论即可。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体检结果应在指定时间内提交(提交时间及方式将于拟录取后通知),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信息公布将在我院MBA、EMBA项目官网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各招生类别/方向的拟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安排、调剂信息、复试结果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将进行说明。复试结果报学校审核后在我院MBA、EMBA项目官网公布。拟录取名单经审核后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统一进行公示。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批为准。七、其他事项(一)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本单位复试规则、考场规则及考生复试前所签署的《中山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二)学校将统一工作安排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拟录取的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三)本办法未尽事项,以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八、咨询、申诉及监督(一)咨询管理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MBA中心、EMBA中心、MPAcc中心、MAud中心)电话:020-84112615、020-84115585邮箱:sysumba@mail.sysu.edu.cn(二)申诉管理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MBA中心、EMBA中心、MPAcc中心、MAud中心)电话:020-84113622(三)监督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0-84111686、020-84113696邮箱:yzba@mail.sysu.edu.cn中山大学管理学院2025年3月18日2025-07-29 10: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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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推免生办法为更加充分地发挥推免在人才选拔中综合全面、公平自主的优势,推动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学发展,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推免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一、组织与领导(一)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宣传部、研究生处、网络与信息中心、校医院及各具有接收推免生资格的招生单位负责人组成,其工作职责是负责校内、校外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定接收工作办法,确保接收推免生的质量,维护推免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承担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具体组织及服务工作。(二)各学院(含学部、实验室,以下统一简称为“学院”)成立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及接收考核组,负责组织本学院的接收工作。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学院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接受推免生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应含相关硕士点负责人等。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应明确责任与分工,密切配合,确保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接收考核组可由若干考核小组构成,考核小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原则上不少于5人。(三)推免工作实行校、院二级管理,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学院第一责任人。二、招生专业我校2025年接受推荐生专业目录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一览表》(附件1)。我校将根据实际报考情况对接收人数进行调整。三、报考条件(一)达到我校推荐学生的条件。(二)学生本科专业符合报考研究生专业的培养要求,一般应为相近专业。(三)招生学院规定的与专业相关的其他要求。四、申请材料(一)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扫描件。(二)本科三学年成绩单(教务处原件扫描件)。(三)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扫描件。外校学生的材料于复试前提交学院。考生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拟录取资格。申请材料提交后不再退还。五、申请和接收程序(一)具有推荐面试资格的考生(包括本校和外校)在“全国推荐面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开通时间以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公布为准) 中填报志愿(报名时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支付报名费等)。(二)我校各学院在系统中审核报考信息、发送复试通知短信。推免生应及时在系统中接受复试通知,并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和体检。(三)复试结束后48小时内,我校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待录取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确认。六、接收考核(一)接收考核在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接收考核组负责实施。(二)已经参加过本校推荐考核的学生,不用重复参加接收考核,其接收考核综合成绩与推荐考核综合成绩一致。(三)接收考核以专业面试为主,专业面试主要考查推免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是否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素质等。(四)学院在接收推免生面试,面试均采用网络复试的方式开展。复试的平台由学院自行选用。面试过程全程全景摄像,监督员全程监督。(五)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接收考核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学生不予接收。接收考核综合成绩占比:大学本科学习情况及成绩10%;学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35%;外语听说能力(非英语专业的学生进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英语专业的学生进行第二外国语,即日语、俄语、法语等语种的听说能力测试)15%;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25%;人文素养10%;举止、表达和礼仪5%。(六)学院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推免接收名单。(七)直博生接收考核办法详见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试行)。(八)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九)学校公示推荐结果,不少于7日。(十)学校报上级部门审核。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录取资格(一)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应当取消推免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应当取消学籍,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二)考试作弊以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者。(三)不能按时毕业获得学历学位证书者。(四)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五)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按规定取消推免录取资格。八、工作纪律(一)推免工作要在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学院要切实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二)实行学院监督员交叉监督机制。监督员负责参与学院接收推免生面试阶段收题及面试过程的全程监督。监督员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必要时可立即向学校纪检处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报。接收推免生复试后,监督员应认真填写《云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监督员监督工作记录表》,按时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三)接收推免生面试过程,必须全程摄像。(四)任何部门或个人都不能对学生作不负责任、违反规定的承诺,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五)要对本校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在本校参加推免招生强化监管,研究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制度执行,扎紧制度笼子。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未经公示的接收学生一律视为无效。(六)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七)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招生考试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八)各学院的《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推免工作方案》上报后不能私自更改,特殊原因须经研究生处同意后才能更改,更改后须及时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九)各学院要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学院要提前在学院网站、学院橱窗公布推免实施细则、推免计划等信息,未按照规定提前公布上述信息的,推免结果一律无效。学校及时公布推免接收名单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九、其他(一)考生可与各学院联系咨询相关事项,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工作联系方式》(附件2)。(二)按照国家政策,学校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了多元奖助体系,支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我校奖助学金详细情况如下:https://zsb.ynnu.edu.cn/info/1013/1204.htm十、监督举报电话: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871-65910081;纪检处:0871-65911266。本办法如有变化,以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为准。(网址:https://zsb.ynnu.edu.cn/qrzss.htm)十一、学校信息学校代码:10681学校名称:云南师范大学学校地址: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人:曾老师 王老师邮编:650500电话:0871-65910081(兼传真)网站: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zsb.ynnu.edu.cn本办法由云南师范大学负责解释。附件2 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工作联系方式.doc附件1 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一览表.xls2025-08-15 11: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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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考点(1153)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重要指南各位选择在中国政法大学考点(代号 1153)参加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考生,请注意!本次考试将于 2024 年 12 月 21 日至 22 日举行,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为确保您能顺利应考,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通知及其所有附件。相较于往年,2025 年研考入场环节有了新变化:在物品寄存和通过智能安检门检查之外,新增了人脸识别检测环节。鉴于安检要求更为严格,强烈建议您至少提前 1 小时抵达所在考场校区,并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以便有充足时间完成物品寄存、安检及入场等必要流程。📍 一、 明确考场位置 规划行程路线请务必确认您的考场所在校区,提前熟悉路线,考试当天切勿走错!海淀校区(考场 1 - 38 号):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 25 号。昌平校区(考场 39 - 96 号):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 27 号。特别提醒:考试期间,校外车辆(包括出租车)禁止进入校园。请务必提前做好您的交通出行规划!二、 入校及进入考试楼宇入校时间与凭证:12 月 21、22 日早晨 6:45 起,校外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入校。请留意:海淀校区:校外考生从东门入校。昌平校区:校外考生从南门入校。(在校外居住的本校应届生考生,请遵守学校日常的校园管理规定入校。)进入考试楼宇(具体入口):考场 39 - 80 号:从端升楼正门进入。考场 81 - 96 号:从致公楼正门进入。考场 1 - 12 号:从教学图书综合楼东门进入。完成安检后,请乘坐 12 - 15 号电梯直达 5 层。若考场在 4 层,需从 5 层楼梯下至 4 层。考场 13 - 38 号:从教学图书综合楼北侧门进入。完成安检后,请乘坐 1、2 号电梯直达 9 层。若考场在 10 层,需从 9 层楼梯上至 10 层。三、 入场流程详解顺利入校后,请按以下步骤有序进入考场:存包:在指定存包柜自助寄存所有禁止带入考试楼宇的物品(建议尽量减少携带或不带)。人脸识别:在考试楼宇入口处进行身份核验(开考前 1 小时开始)。请准备好您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工作人员指引进行核验。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或常规通道识别未通过的考生,请前往人工通道处理。人脸识别未通过将无法进入考试楼。智能安检门检查:完成人脸识别后,通过智能安检门接受违规物品(特别是手机等电子设备)检查(开考前 1 小时开始安检)。若安检发现您携带了手机、智能手表等违规物品,需先返回物品存放处寄存,然后重新排队安检。工作人员会在您的《准考证》上对应考试单元盖章,作为已通过安检的凭证。考场门口核验:在您所在考场教室门口,接受监考员的再次安全检查和身份核验(开考前 40 分钟按监考员指示进行)。未通过上述楼宇安检的考生,将禁止进入考场教室。⚠️ 注意:如遇入场高峰或需要复检,可能会出现排队情况。请务必提前规划好时间和所携物品,尽量提早完成存包和安检,避免延误。四、 考试用品准备(关键提示)可带入考试楼宇的物品:仅限《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上明确允许的考试用品(如 2B 铅笔、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物品;或招生单位特别注明的用具)。推荐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须寄存的物品(禁止带入楼宇):包括但不限于背包、任何书刊报纸稿纸(白纸除外)、资料、具有通讯/存储/查询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无线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眼镜等)、涂改液、修正带等各类非考试用品。我校统一提供草稿纸,考生严禁自带纸张。物品寄存处位置:端升楼考场:端升楼前。致公楼考场:环形阶梯教室楼内(即休息区楼内)。海淀校区:科研楼 B 厅北侧一层大厅。昌平校区:优化建议:尽量不携带背包,以减少存包排队时间。尽量不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金属首饰(手镯、戒指、项链、手表等),不穿戴带有金属装饰品的衣物、鞋帽、发卡等,避免反复触发安检。本校在校生考生,强烈建议将手机及其他非考试必需品留在宿舍,仅携带考试必备用品前往考场。存包柜规格:每个单元格尺寸约为 30cm (长) × 34cm (宽) × 35cm (高),过大物品无法存放。请务必遵守存包规定。五、 考生休息与午餐安排休息区域:安检入楼前:致公楼前环形阶梯教室楼内各教室。安检入楼后(较早到校考生):端升楼 1 层阶梯教室、致公楼 3 层指定教室。请务必留意休息区内的开考提醒,及时前往安检入场,以免耽误考试。各楼层休息区可提供热水服务。安检入楼前:老食堂。安检入楼后(较早到校考生):综合楼 4、5、6、10 层指定教室(贴有休息区标识)。午餐解决:为方便校外考生,两校区食堂将设立“校外考生专用”服务窗口:供餐时间:12 月 21、22 日 11:00 - 13:00。地点:昌平校区二食堂一层、二层;海淀校区食堂一层、二层。考生可在窗口购买套餐。食堂内可堂食(如遇高峰,座位可能紧张),也可外带至入楼前的休息区食用。六、 自命题科目条形码粘贴须知报考中国政法大学的考生,在自命题科目(全国统考科目除外)考试中,必须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粘贴我校提供的条形码。请务必在考前认真观看《中国政法大学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答题纸条形码粘贴说明》(可通过研究生院官网等渠道获取)。报考其他高校的考生,请密切关注您报考单位的相关通知。七、 诚信考试警示请各位考生自觉维护考试公平公正,遵守本人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任何作弊行为(包括替考)都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可能面临《刑法》的制裁。请务必端正考风考纪,做到遵章守纪、诚实应考。八、 考试期间咨询与监督考试期间:海淀校区考务办公室:教学图书综合楼 916 室,电话 010 - 58908426。昌平校区考务办公室:厚德楼 303 室,电话 010 - 58909097。非考试期间:海淀校区:教学图书综合楼 810 室,电话 010 - 58908070。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举报电话:010 - 82837135。九、 其他重要事项请务必认真阅读《北京市 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生须知》(查看原文链接)及北京教育考试院、本考点发布的所有考试信息,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及时关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 (http://yjsy.cupl.edu.cn/) 和微信公众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 (zgzfdx_yjszs)”,获取最新考试通知和要求。考点内考场配备的时钟仅作参考,考试开始和结束的正式时间以考点铃声为准。考点将为考生提供带背胶的密封条,方便考试结束后密封自命题试卷袋。数九寒天,气温较低,恳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出行注意防寒保暖和交通安全,并做好个人健康防护。最后,衷心祝愿所有在中国政法大学考点参加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考试顺利,心想事成!2025-08-11 14: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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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医科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公告根据海南省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海南医科大学(4606)考点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有关事宜告知如下:一、确认安排说明(一)时间界定首次材料上传确认时段为 2025 年 10 月 31 日 8:30 至 11 月 4 日 17:30,此时间段内未完成操作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逾期不再受理补办手续。已提交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需在 2025 年 11 月 5 日 12:00 前完成补充材料上传,超出该时限将无法继续提交。(二)办理方式海南医科大学(4606)考点全程采用网上确认模式,工作人员将在确认期间对考生上传的各类材料进行线上审核,并通过确认系统实时反馈审核结果,考生无需到现场办理。(三)系统登录途径考生可通过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首页的 “网上确认” 入口进入系统,凭网报时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操作。二、网上确认操作流程及规范考生登录系统后,需按以下步骤依次完成操作,确保每一项内容符合要求:登录系统:使用 “研招网” 网上报名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网上确认专属页面。政策研读:仔细阅读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明确各项要求及注意事项。诚信承诺: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全部内容,确认同意后进行下一步操作。信息核对:逐一核查网报信息的准确性,确认无误后完成信息确认。若发现基本信息存在错误,需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前往报考点现场申请修改。证件信息填报:准确填写本人身份证的有效期限,确保与证件实际信息一致。准考证照片上传:需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准备并上传照片:(1) 须为本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背景可选用蓝色或白色,具体以系统提示为准,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照片格式仅限 jpg 或 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 10M 以内,宽高比例需符合 3:4 的标准。(3) 人像需水平居中,正脸呈现,脸部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均不得超过 ±10 度。眼睛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应处于图像高度的 30% 至 50% 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需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耳朵对称显露,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平衡。头部与肩部在照片中所占比例不得小于 2/3,且不能过大或过小。(4) 脸部需完全暴露,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造成阴影,确保五官清晰可见。(5) 拍摄光线需均匀柔和,脸部、鼻部无发光现象,不存在高光、光斑、阴影及红眼等问题。(6) 人像对焦清晰,图像层次分明,无模糊虚化情况。(7) 拍摄时不得化妆,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8) 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内容真实有效,不得通过 PS 等编辑软件进行任何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饰,也不得采用照片翻拍的方式获取。(9) 请务必仔细核对照片是否符合上述全部要求后再上传,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导致审核不通过。手持身份证照片上传:拍摄及上传需遵循以下规定:(1) 照片格式支持 jpg 或 jpeg,建议文件大小不超过 10M。(2) 拍摄时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将持证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画面。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镜头,耳朵对称,嘴唇自然闭合,头部与肩部位置端正,左右肩膀平衡。(3) 脸部无任何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形成阴影,五官需完整显露。(4) 身份证上的所有文字、图案等信息需清晰可辨、完整无缺,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体遮挡。(5) 光线条件需满足均匀照明,脸部、鼻部无反光,无高光、光斑、阴影及红眼等影响图像质量的问题。(6) 人像拍摄清晰,对焦准确,图像无模糊现象。(7) 拍摄过程中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8) 照片需真实呈现考生近期容貌,内容真实有效,禁止使用 PS 等软件进行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进行技术处理,严禁采用翻拍方式制作。(9) 请务必确认照片符合所有要求后再上传,否则将影响审核结果。相关材料上传:考生需根据自身报考身份,如实上传对应材料的照片:(1) 就读于海南省省内普通高校(含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内普通高校)的应(往)届毕业生,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仅需上传学生证。(2) 海南省生源但在省外普通高等学校就读毕业的应(往)届生,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上传学生证即可),同时需上传户口本中显示本人姓名且有公安部门盖章的页面,或高中毕业证,或高考报名表。(3) 户口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为海南省的其他考生,按以下类别上传材料:① 海南省户籍考生: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及户口本中显示本人姓名且有公安部门盖章的页面。② 非海南省户籍考生: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以及海南省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记录(需为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会保险原始凭证)。(4) 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上述对应材料外,还需上传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5) 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考生,若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但网报时未通过学籍校验的,需额外上传由颁发毕业证书的教育机构或高校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成绩单。(6)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网上确认时需补充上传对应材料:往届生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7) 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照片,且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需清晰完整。(8) 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明补充上传:符合以下情形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身份证明材料:(1) 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但公安身份核验未通过的考生,须补充上传本人身份证照片。(2) 证件类型为非居民身份证的考生,须补充上传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照片。身份证件上传需保证边框完整,证件上的字迹清晰可辨,图像亮度均匀,文字方向正向显示。三、重要提醒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严格按照网上确认的步骤及要求,完成本人准考证照片、其他相关材料照片的上传等全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流程的考生,将被认定为自行放弃报名资格。考生需对本人网报信息进行细致核对,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同时保证上传的材料照片真实、合法、有效。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上传虚假材料等情况,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全权承担。考生在网上提交确认材料后,应持续关注确认系统反馈的审核结果。若系统提示 “审核不通过”,需根据提示内容及时补充完善材料,或按照要求携带报考资料前往现场进行材料审核。2025-10-31 09:3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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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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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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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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