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部分专业初试科目调整相关公告
为保障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更好适配人才选拔与学科发展需求,现就我校部分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调整事宜,发布相关公告如下:
一、初试科目调整的核心依据
本次对部分专业初试科目进行调整,主要基于两方面关键因素,确保调整科学合理、符合实际需求:
1.招生政策的刚性要求
作为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我校需严格遵循国家及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结合政策导向对招生考试环节进行优化,初试科目设置作为招生考试的核心组成部分,需与最新政策要求保持一致。
2.学科发展的现实需要
随着我校学科建设的不断推进,部分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核心培养内容已发生阶段性变化。为使初试科目更精准对接专业培养需求,更科学地选拔具备相应基础能力的考生,需对原有初试科目进行适应性调整。
二、调整内容及后续信息查询安排
关于本次初试科目调整的具体细节及配套材料,我校将按计划分阶段发布,方便考生及时获取准确信息:
1.信息发布的时间范围
我校计划于 2026 年 6 月底至 7 月初期间,正式发布与初试科目调整相关的全部信息,考生可在此时间段内重点关注官方发布渠道。
2.需重点关注的信息类别
本次将同步发布两类核心信息,考生需全面了解以做好备考准备:
(1)各相关专业的具体调整内容,包括涉及调整的专业名称、原初试科目、调整后初试科目等关键细节;
(2)与调整科目相关的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明确自命题科目的考查范围、考查要求、题型结构等内容,为考生备考提供清晰指引。
三、面向考生的重要提示
为帮助考生平稳应对本次科目调整,保障备考计划有序推进,特此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主动关注官方信息渠道
本次及后续与硕士招生相关的所有信息,均以我校官方平台(如招生网等)发布内容为准,请考生务必定期登录官方渠道查询,避免因信息获取不及时影响备考。
2.提前做好备考衔接规划
建议相关考生在信息正式发布前,可先围绕专业核心基础内容开展备考;待具体调整内容发布后,及时根据调整后的科目要求调整备考方向,确保备考计划与科目调整内容高效衔接。
中国科学院大学
招生办公室
2025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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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筑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为保障山东建筑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工作的规范与有序开展,依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自身办学实际与研究生培养需求,特制定本接收章程。一、组织领导架构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在 “山东建筑大学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的统一指导下推进,各相关部门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具体职责如下:1.研究生处:统筹负责全校推免生接收的资格审查工作,包括对考生推免资格、材料完整性的审核;同时承担后续录取环节的审核工作,确保录取流程合规。2.各招生学院:聚焦本院所属学科与专业的推免生复试组织工作,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要形式,重点考察考生专业素养、科研潜力与综合素质;复试结束后,由学院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二、申请基本条件申请我校 2026 年推免研究生资格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缺一不可:1.身份与资格条件:考生须为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正式获得所在院校的推免资格,推荐手续需完整规范,相关证明材料需齐全有效。2.学业与品行条件:考生在本科阶段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需保持优异,无课程挂科或重修记录;同时需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处罚、纪律处分记录。3.身心健康条件:考生需身心健康,能够适应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压力,体检结果需符合国家及学校关于研究生招生的体检标准(体检安排详见后续 “其他事项”)。三、接收学科范围与招生计划我校 2026 年接收推免生的具体学科、专业范围及各专业招生名额,考生可通过以下两种官方渠道查询,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与时效性:1.查阅附件《2026 年接收推免生学科专业目录》:该目录可通过学校研究生处官网下载获取,目录中明确标注了各接收学科的代码、名称及初步招生计划。2.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 查询:考生可访问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内直接检索我校名称,查看各学科实时推免招生计划。四、申请与选拔考核流程我校 2026 年推免研究生的申请与选拔考核工作,严格遵循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 号)文件要求,具体流程及材料规范如下:(一)复试需校验的书面材料考生确认参加我校复试后,需在复试当天携带以下书面材料供现场校验,所有材料需真实、完整,复印件需清晰可辨:1.身份与学籍证明材料: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需包含本科阶段完整注册信息);2.学业成绩证明材料:本科阶段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成绩单需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无公章的成绩单视为无效;3.综合能力补充材料:复印件形式的补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证书、本人作为主要参与者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著作,或其他能体现个人科研能力、实践能力的原创性成果,此类材料需在复试时提交给面试导师组,作为综合评价的重要参考。(二)接收推免工作具体步骤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推免服务系统” 将于 9 月 22 日 9:00 正式开通,考生需登录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免冠照片上传、网上缴费等基础操作,随后根据自身专业兴趣与我校接收学科范围,填报具体专业志愿。2.学校发送复试通知:我校将在 “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后,对考生提交的志愿信息及推免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将在 9 月 23 日 9:00 后通过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参加我校复试,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3.各学院组织复试: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将由我校各招生学院单独通知复试的具体安排,包括复试时间、复试地点(或线上复试平台)、复试流程及考核内容等,考生需按通知要求提前准备,准时参加复试。4.拟录取与后续确认:(1)学院上报合格名单:各招生学院根据考生复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确定复试合格考生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学校审核名单: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学院上报的合格名单进行全面审核,重点核查考生资格、复试流程合规性等,审核通过后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3)考生确认待录取:经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拟录取考生,需在 “推免服务系统” 内按系统提示及时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4)公示与正式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处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列入我校 2026 年推免研究生正式录取名单;(5)特殊规定提醒:已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招生,若违反此规定,我校将依据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且不接受任何异议申请。五、学制设定与学费标准(一)学制1.基本学制:我校接收的推免研究生,基本学制统一设定为 3 年;2.修业年限:其中全日制研究生的修业年限实行弹性管理,范围为 2-4 年,具体可根据学生的学习进度、科研任务完成情况及学校培养方案要求,经审批后适当调整。(二)学费推免研究生的具体学费标准,需以《山东建筑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准,该章程将详细明确各学科、专业的学费金额、缴费周期及缴费方式,考生可通过学校研究生处官网查询该章程。六、研究生奖助体系说明为支持推免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科研与生活,我校针对不同类型的研究生建立了 “资助 + 奖励” 相结合的完善奖助体系,具体项目及覆盖范围如下:1.国家奖学金(1)覆盖范围:仅面向全日制研究生;(2)奖励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金额执行,具体金额可咨询学校研究生处或查看当年国家奖学金评选通知。2.国家助学金(1)覆盖范围:包括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以及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且无固定收入来源的全日制定向研究生;(2)资助标准:按国家最新发布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政策执行,资助金额将按月发放至学生个人账户。3.学业奖学金(新生一等奖学金)(1)覆盖范围:专门针对通过推免方式进入我校的一年级研究生(即研一新生),无其他附加条件(除推免资格外);(2)奖励金额:固定为 10000 元 / 生,奖金将在新生入学后,经资格审核通过后一次性或分阶段发放。4.“三助一辅” 岗位津贴(1)覆盖范围:主要面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以及具备特定专业技能(如科研辅助能力、教学辅助能力、管理服务能力等)、能够承担 “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工作的全日制研究生;(2)津贴标准:按照国家关于研究生 “三助一辅” 岗位津贴的统一规定执行,具体金额根据岗位类型、工作时长有所差异,按月发放。5.科研业务费(1)覆盖范围:全体全日制研究生;(2)发放方式:学校将根据研究生参与导师科研项目的情况、个人科研计划推进情况,结合学校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统筹安排科研业务费,用于支持研究生开展科研实验、文献查阅、学术会议参与等科研活动。6.其他奖助学金(1)覆盖范围:涵盖我校各类型研究生(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具体以各奖助项目通知为准);(2)项目设置:学校将根据社会捐赠、企业合作、学科发展需求等,分类设置专项奖助学金,如 “企业冠名奖学金”“学科优秀研究生奖励” 等,各项目的奖励金额、申请条件及评选流程,将在当年发布的专项通知中明确。7.国家助学贷款(1)覆盖范围:全日制研究生;(2)贷款政策:符合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可按国家关于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的统一规定,向学校指定的银行申请助学贷款,贷款额度、还款期限、利息计算等均按国家政策执行,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可通过此项政策缓解学费、生活费压力。注:人事档案关系未迁入我校的研究生(定向研究生明确不享受资助政策),不纳入上述部分资助项目的覆盖范围;学校将通过精准识别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确保其能通过申请相关资助项目顺利完成学业,不因经济问题影响学习。七、其他注意事项1.材料真实性责任:申请人需对所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包括个人信息、成绩单、获奖证明等)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再次核查,并在学校研究生处官网公示;若公示期间或后续核查中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存在虚假、伪造或不准确情况,我校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且不再接受该考生的任何后续申请。此外,若考生在 2026 年入学前未能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本科毕业资格),我校同样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且不退还已缴纳的相关费用。2.体格检查安排: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均需参加体格检查,体检工作将在考生 2026 年入学后由学校统一组织开展,具体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及体检标准,将在入学通知中明确;体检结果不符合学校研究生招生体检要求的,将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可能取消入学资格。3.研究生导师双选:推免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开展研究生与导师之间的双向选择工作,学校将提前公布各学科导师名单、研究方向及导师招生名额,新生可根据自身科研兴趣与导师研究方向进行选择,导师也将根据新生的专业基础、科研潜力等进行筛选,最终匹配结果将在入学后 1 个月内确定,确保每位研究生都能匹配到适合的指导教师。4.招生监督机制:为保障推免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学校建立了完善的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在推免招生工作期间,学校将通过研究生处官网公布专门的监督举报电话与邮箱,畅通考生投诉、申诉渠道,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举报反映的问题,学校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依规依纪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如需保密将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八、招生信息查询网址考生在推免申请、复试准备、录取确认等整个流程中,可通过以下官方网址获取最新招生信息,建议定期查看,避免错过重要通知:1.山东建筑大学校园网官网:http://www.sdjzu.edu.cn,可查询学校整体办学情况、招生政策解读等;2.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处官网:https://www.sdjzu.edu.cn/yjsc/,是推免招生信息发布的核心平台,将实时更新接收章程、学科目录、复试通知、拟录取公示等关键信息。九、咨询联系方式若考生在推免申请过程中遇到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咨询,工作人员将在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为考生提供解答:联系部门: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临港开发区凤鸣路 1000 号,山东建筑大学行政办公楼 BG206 室;邮政编码:250101;联系电话:0531-86367033。2025-10-11 14: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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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理工大学2025年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培博士项目招生细则为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战略落地,深化产教融合机制创新,教育部支持安徽省建设安徽高等研究院(含合肥、淮北、阜阳、芜湖等分院)。该平台以**“市场主导、政府主推、高校主研、企业主用”**为原则,通过校企“双导师制”和工学交替模式,开展高层次人才联合培养与科研攻关。现就我校2025年参与安徽高等研究院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博士研究生招生事宜公告如下:一、招生基础原则遵循**“自愿报名、择优录取、严格考核、公平公正”**原则,由校企联合实施招生选拔。二、招生项目与规模2025年计划招收:学术学位博士:11人专业学位博士:24人具体招生项目、专业、导师及计划详见附件1《安徽理工大学2025年项目博士招生信息表》。各项目学院联络方式如下:招生学院 联系人 邮箱 电话地球与环境学院 杨老师 yangliuyin2016@163.com 0554-6690441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 全老师 aqxy@aust.edu.cn 0554-6660442...(其他学院省略,保持原联系方式) 三、招生路径1.全日制博士(学术型/专业型):采用“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制2.非全日制博士(专业型):仅采用“申请-考核”制四、报考资格要求(一)全日制博士申请条件1.中国公民,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备服务国家建设的政治素养;2.身心健康,符合国家体检标准;3.至少两名所申请学科领域教授级专家推荐;4.报考前需获得导师同意;5.硕博连读申请者额外要求:本校全日制二年级硕士(本科须为全日制学士学位);硕士专业与申请博士学科一致或相近,无课程补考记录;符合《安徽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管理办法》及学院补充要求。6.申请-考核制申请者额外要求:已获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入学前取得学位),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认证;学术型博士申请者硕士专业须与申请学科一致;专业型博士申请者须具备相关学科背景及工程实践能力;符合《安徽理工大学“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的英语/学术水平要求。(二)非全日制博士申请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愿意服务国家建设;2.身心健康达标;3.至少两名教授级专家推荐;4.硕士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或获学士学位满6年且达到硕士同等学力;5.关键要求:考生须来自所报项目对应企业,具备扎实的工程技术基础及实践能力,不接受其他来源考生;6.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政治表现、工作年限等推荐意见,同意非全日制定向培养;7.英语/思政未达免试标准者需加试(具体规则同全日制);8.优先选拔参与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并担任技术/管理骨干的考生;9.满足学院额外要求。五、申请流程1.网报时间:2025年5月16日-19日,登录我校博士报名系统(https://gmis.aust.edu.cn/zsgl/bswb/)完成注册。2.材料提交:5月20日前,将报名表、推荐信、科研成果等材料(参考附件2-4)寄送至报考学院。3.资格审核:5月21日前,学院完成初审并公示合格名单,上报研招办复核。4.费用缴纳:审核通过者按通知缴纳报名费。六、综合考核机制由招生学院联合项目合作企业成立考核组,参照《安徽理工大学2025年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博士选拔方案》执行。考核内容及形式由校企双方共同制定。七、培养模式创新项目博士实行**“产教融合+校企双导师”**培养:课程学习在校内完成,科研实践在企业开展;校企共同负责课程学习、专业实践、职业素养等全过程培养;毕业证、学位证与本校全日制博士一致;录取前需签署高校-企业-导师-学生四方协议,明确各方权责。八、支持政策项目博士享受以下权益:1.政府奖学金:全日制博士在学期间,项目企业所在地市政府按月发放≥5000元/月的科研实践补贴(按12个月/年发放);2.科研保障:入企实践期间由企业/市政府提供单人宿舍及意外险;校内学习按全日制标准安排住宿;3.人才认证:毕业获博士学位且考核合格者,可获高级工程师证书;全日制博士就业时,合作企业优先录用。九、补充说明1.未尽事宜参照《安徽理工大学2025年学术/专业博士招生简章》及《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实施方案》执行;2.政策解释权归学校所有;3.研招办咨询:0554-6668749。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年5月16日2025-08-26 16: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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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实施方案一、 聘任工作指导思想与核心原则为深入贯彻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新要求,经济与管理学院正式启动2025年度科级干部聘任工作。本次聘任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升管理服务效能为核心目标,严格遵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拔原则,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基本方针,确保选任过程程序规范、结果公正,为学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组织保障。二、 聘任岗位设置与适用范围1.岗位范围本次开放聘任的岗位涵盖:院行政办公室、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等核心业务部门的正、副科级岗位。2.适用对象面向全院在编在岗的行政管理人员、教学系列教师(具备管理经验者)及符合条件的研究系列人员。三、 聘任基本资格条件(一)共性要求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优良,廉洁自律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强度(二)特定条件1.正科级岗位需任副科级职务满2年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3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独立负责过部门核心业务工作2.副科级岗位具有2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四、 聘任工作实施步骤阶段1:动员部署(8月25日-26日)1.发布聘任公告2.组织政策解读会议3.接受资格咨询阶段2:个人申报(8月27日-29日)1.提交《科级岗位聘任申请表》2.附个人述职报告(1500字以内)3.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阶段3:资格审查(8月30日)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公布合格人员名单。阶段4:竞聘评估(9月1日-3日)1.材料评审(30%)专家小组评估工作实绩与岗位匹配度2.现场述职(40%)竞聘者进行8分钟岗位认知陈述3.综合面试(30%)聘任领导小组结构化面试阶段5:结果公示(9月4日-6日)1.按综合得分排名确定考察对象2.公示5个工作日3.受理异议申诉阶段6:聘任决定(9月7日)1.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2.颁发聘任通知书3.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五、 聘任工作要求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院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的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含纪检委员、教师代表各2名。2.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四不准"要求:不准拉票说情,不准弄虚作假,不准干扰评审,不准泄露信息。3.确保程序透明各环节结果均通过学院公告栏和办公平台同步发布,全程接受师生监督。4.人文关怀保障设置聘任工作热线(0554-6683398转8001),专人解答政策疑问。六、 其他事项1.聘任期限为3年,含6个月试用期2.聘任期间岗位调整需提交学院党委会审议3.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所有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8月25日2025-08-26 16: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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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科技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接收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攻读硕士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是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关键环节,也是优化优秀创新人才选拔机制的重要举措。为切实做好我校 2026 年推免生接收工作,依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等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办学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安排。一、基本原则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的核心精神,始终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牢固树立 “招生过程亦是育人过程” 的理念,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发展需求。2.进一步健全 “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的工作机制,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导向,坚持对考生能力考核与知识考核并重,重点强化对考生创新潜力和专业素养的评估。3.充分保障考生自主报考权利,鼓励考生跨学院申请就读,同时积极吸纳其他高校的优秀推免生加入我校。4.进一步扩大学院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限,充分发挥导师在招生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同时规范导师参与选拔的流程与标准。5.坚持 “以人为本” 理念,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过程透明可监督。二、组织实施1.学校层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的整体部署;研究生院具体负责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组织落实,并对各学院的推免生接收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2.各学院需成立相应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承担本学院推免生接收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资格初审、复试组织、结果公示等。3.各学科或专业领域需组建复试专家小组,负责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进行复试考核,结合考核结果完成择优选拔工作。三、招生专业2026 年我校推免生接收的具体招生专业,需以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中最终公布的专业名单为准,考生可登录该系统查询详细信息。四、接收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考生。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3.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体检要求。4.已成功取得本科所在高校授予的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5.在校期间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及违法违纪行为记录。6.满足所报考学院根据学科专业需求制定的其他具体接收条件。五、报名流程所有有意向申请我校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均必须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线上报名,未通过该系统报名的考生,将无法参与后续的资格审核与复试环节。六、复试安排1.各学院将按照接收工作方案,先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组织复试。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英语口语与听力水平测试、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及知识结构完整性评估、科研实践能力与创新思维意识考察、综合素质与个人发展潜力评价。考生可登录报考学院官网,查阅该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方案及复试具体流程。2.复试以综合考试为主要形式,单次复试时长通常不低于 20 分钟;复试全程需进行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复试专家小组需如实填写《2026 年西安科技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确保复试过程可追溯、结果可核查。七、公示及录取办法1.对于复试合格的考生,由报考学院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通知后,我校将不再取消其待录取资格。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通知,将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2.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需先经学校层面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录取。3.拟录取名单的公示期不少于 7 个自然日,公示期间不得对名单内容进行修改;若公示期间需调整名单,需对调整部分的原因作出详细说明,并对调整后的内容另行公示 7 个自然日。4.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1)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能顺利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或在此期间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2)通过虚报个人信息、隐瞒关键事实、伪造或涂改相关材料等欺诈手段获取录取资格的;(3)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学校可不予录取疾病的;(4)未按要求参加复试、复试考核不合格,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未达标的;(5)未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复试及录取全流程的;(6)在公示期或入学后被发现存在学术不端、不良诚信记录或违法违纪行为的。若考生在推免生申请及录取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论文抄袭、虚报获奖经历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与结果公平公正的行为,一经查实,我校将立即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若考生已入学,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学籍,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其本科推荐高校,同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将其行为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八、信息公开、申诉渠道与监察机制1.各学院需在官网显著位置公开本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方案、复试流程及录取办法等关键文件,确保招生政策透明化。2.各学院需明确公布咨询电话、申诉电话、电子信箱及通讯地址等咨询与申诉渠道,并保障上述渠道在推免生接收工作期间保持畅通,及时回应考生疑问与诉求。3.研究生院将联合学校纪委办公室 / 监察处,对全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4.考生若在招生过程中对审核结果、复试安排或录取结果存在异议,可首先向所报考学院提出申诉,学院需在 3 个工作日内受理并给出书面答复;若申诉人对学院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二次申诉。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29-83858211九、联系方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9-83858211各学院联系方式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人陈老师,咨询电话 029-83858215,咨询邮箱 mkszhaosheng@xust.edu.cn;理学院:联系人翟老师,咨询电话 029-83856250,咨询邮箱 1xy85583136@163.com;机械工程学院:联系人张老师,咨询电话 029-85583159,咨询邮箱 jxxyyjs@xust.edu.cn;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任老师,咨询电话 029-85587373,咨询邮箱 cailiaoxueyuan@163.com;化学与化工学院:联系人朱老师,咨询电话 029-85583183,咨询邮箱 xkhg_2011@163.com;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联系人苗老师,咨询电话 029-83856354,咨询邮箱 xustdkyjs@163.com;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联系人曹老师,咨询电话 029-83858259,咨询邮箱 241020437@qg.com;人工智能与计算机学院:联系人杨老师,咨询电话 029-83858395,咨询邮箱 jsjx@xust.edu.cn;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联系人田老师,咨询电话 029-85583153,咨询邮箱 jgxyyzb@xust.edu.cn;测绘科学与技术学院:联系人宋老师,咨询电话 029-85583176,咨询邮箱 cehuiyjs@126.com;地质与环境学院:联系人白老师,咨询电话 029-85583188,咨询邮箱 dihuanyjs@xust.edu.cn;能源与矿业工程学院:联系人王老师,咨询电话 029-85583143,咨询邮箱 nengyuanxueyuan@xust.edu.cn;管理学院:学硕、MEM、MPACC 方向联系人张老师,咨询电话 029-83858511;MBA 方向联系人童老师,咨询电话 029-85587517;统一咨询邮箱 guanyuanyjs@163.com(注:MBA 方向另可联系邮箱2765020990qq.com);艺术学院:联系人李老师,咨询电话 029-83856262,咨询邮箱 yishuxueyuan_xust@163.com;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姚老师,咨询电话 029-85583197,咨询邮箱 anquanxueyuan@xust.edu.cn;人文与外国语学院:联系人邓老师,咨询电话 029-83858073,咨询邮箱 XUSTRWYJS@163.com。2025-10-11 11: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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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关于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的通知根据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现将北京工业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工作通知如下。一、初试成绩查询北京工业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月24日10:00公布。考生届时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初试成绩查询系统”进行查询。(https://yz.chsi.com.cn/apply/cjcx/)学校不另寄发书面成绩单,亦不提供排名查询。学校复试分数线依照国家分数线划定,在国家分数线公布之前,无法提供复试分数线预测及调剂方面的咨询。二、后续安排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最新要求,基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安排部署复试录取相关工作。请各位考生安心备考,并密切关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通知。2025-08-05 16:5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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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培养目标本招生项目致力于培育具备坚定爱国情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拥有良好道德品质,且具备服务国家与人民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人才。具体而言,一方面培养掌握本学科扎实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具备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能够胜任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另一方面培养具备较强实际问题解决能力,可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拥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二、招生类别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在考试招生环节,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均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遵循相同的政策与标准。从就业方式来看,硕士研究生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类。其中,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按照定向合同约定的方向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则通过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就业去向。具体到我校招生情况,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全脱产在校学习,就业方式统一为非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录取者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用多种学习形式与灵活的时间安排进行在职学习,就业方式限定为定向就业。三、招生专业及计划考生若需了解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大纲,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我校 2026 年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4100 余人,其中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约 1900 人;计划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850 人。需要注意的是,实际招生人数会根据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以及各专业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各专业最终招收的推免生人数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四、报考条件(一)基本报考要求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各项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考生的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中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此类考生必须在 2026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视为无效。(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计算时间截止到 2026 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近的 4 门及以上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二是近 3 年内,需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或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科研论文 1 篇,或者作为主要完成者(通常为前三位)取得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较高应用价值的其他科研成果 1 项。(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此外,在校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二)报考特殊专业或类型需满足的其他要求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按照相应规定执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1)满足本章程 “(一)基本报考要求” 中的各项规定。(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1)满足本章程 “(一)基本报考要求” 中的各项规定。(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 125601)、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1)满足本章程 “(一)基本报考要求” 中第 1、2、3 项的规定。(2)大学本科毕业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同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需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五、报考程序(一)报名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逾期将不再补办相关手续。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的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有关网上预报名的具体工作安排,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对外公布。(2)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仔细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发布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的报名信息。逾期将不再接受补报,也无法修改已提交的报名信息。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统一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的考生(如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需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进行报名。(3)考生需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的相关材料。(4)考生需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尤其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到的处罚情况。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严肃处理。(5)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网站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的学历(学籍)信息。若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交学历(学籍)核验材料。(6)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以及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地区。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招生类型,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8)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之一,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9)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后,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人员(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在报名时需选择填报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在复试前需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由我校进行复核。(10)现役军人报考我校,需事先认真阅读并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并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11)残疾考生若需要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的考试便利服务,应在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我校沟通并提出申请,我校将根据有关规定,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的支持条件与合理便利。(12)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进行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13)考生需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14)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需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网站以及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等渠道,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15)考生需按照规定缴纳报考费。网上确认(1)网上确认的时间,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以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的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发布的公告。(2)所有考生在进行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相关补充材料。(3)所有考生都需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确认,一律不再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4)考生需按照报考点的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工作。(5)所有考生在报名时,都必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二)打印准考证考生需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且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以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六、初试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各招生专业的初试考试科目以及我校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可参考我校发布的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考试大纲。需要注意的是,我校所有考试科目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初试成绩将按照教育部要求统一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个人初试成绩。七、复试录取(一)复试及调剂复试(1)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各专业生源情况与招生计划等因素,自主确定考生(包括统一考试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等)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及其他学术方面的要求。(2)复试将采取差额形式进行,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将按照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我校将在复试前,在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复试录取办法以及各单位的复试实施细则。(3)在复试期间,我校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以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核,同时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考生的资格进行复审,对于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允许参加复试。若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存在问题,需按照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在复试前提交相关的学历(学籍)核验材料。少数民族考生的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在复试阶段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的界定,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考生需自觉遵守我校的考场规则,以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向外界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相关情况。(4)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安排在复试环节进行,该科目成绩将计入复试总成绩。(5)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6)我校不设置破格录取机制,对于不符合进入复试初试成绩要求的考生,将无法参加复试。(7)若我校认为有必要,可对考生组织再次复试。(8)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9)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需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的加试科目可参考我校招生专业目录。我校对于跨学科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不含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没有在复试中加试的要求。(10)符合教育部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若考生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获得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加分项目不进行累计,若考生同时满足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将按照最高加分项给予加分。调剂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以及实际的复试录取情况,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在复试前,在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和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二)体检体检工作将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的体检标准可参考《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三)录取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结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针对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展开,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情况等方面。考核主要通过与考生面谈、“函调” 或 “派人外调” 等方式进行。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考生的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以及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并进行全脱产学习,若未按要求转入,录取资格将视为无效;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取在职学习方式,不享受奖、助学金,其户口、人事档案无需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一旦录取,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若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矛盾或问题,需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相关责任。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再修改,对于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也将不予录取。被录取的新生,在经本人申请并获得我校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在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后,需按照《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中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若在入学时(2026 年 9 月 1 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其录取资格将视为无效。八、学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分为 2 年或 3 年两种,各招生专业的具体学制将另行公布。九、学费及奖助学金我校各类硕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将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最新发布的文件执行,各招生专业的具体学费标准将另行公布。目前,我校已构建起较为完备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卓越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符合资助条件的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基本助学金、“三助一辅” 岗位津贴、硕士预修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金、入学 “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以及其他专项资助。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与发放要求,以我校当年公布的通知为准。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一)培养地点学校主体位于山东省青岛市,设有崂山校区、鱼山校区、浮山校区和西海岸校区四个校区。中国海洋大学三亚海洋研究院的招生计划(具体可参考招生专业目录)所录取的考生,培养地点为三亚海洋研究院(位于海南省三亚市)。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学校发展规划等原因,部分单位的培养地点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的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二)住宿情况我校不为非全日制研究生安排住宿。十一、毕业研究生需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培养环节,成绩合格,顺利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且在德、智、体各方面考核均合格者,学校将准予其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对于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在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学校将授予其相应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十二、违规处理对于在研究生考试招生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将一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进行严肃处理。十三、其他事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自命题科目考试范围以我校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本章程中其他未尽事宜,或与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内容不一致之处,均以教育部发布的文件要求为准。十四、联系方式学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 238 号;联系部门: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32-66782080。2025-10-21 16:4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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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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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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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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