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的通知》(教学〔2024〕4 号),以及教育部、北京市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北京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行动指南,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相关部署。在招生工作中,始终坚持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准则,积极推动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选拔机制的完善。严格遵循招生政策规范,保障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平性、科学性与规范性,确保选拔出符合学校人才培养需求的优质生源。
二、组织管理
北京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与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与统一领导。各学院需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系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及录取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对复试过程的规范性、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以及录取结果的公正性承担直接责任。
各学院应挑选具备丰富招生经验、较高业务水平且作风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同时需对所有参与人员开展政策解读、业务培训与纪律教育。各学科专业需组建多个复试小组,每个小组的成员数量不得少于 5 人,以确保复试考核的全面性与客观性。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形式
经学校研究并报请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2025 年北京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将采用 “现场复试” 的形式开展。
为严防 “替考” 等违规行为,在复试前需严格落实 “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与 “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措施,强化对考生身份的审核力度,确保考生身份真实有效。
(二)复试分数线与学院复试方案
北京工业大学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以及各学院制定的具体复试方案,将在近期陆续通过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对外发布,建议考生密切关注该网站的更新动态,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三)复试差额比例与复试名单
按照教育部、北京市的相关政策要求,本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机制,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差额比例通常不低于该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数的 120%。对于一志愿合格生源数量不足招生计划数 120% 的学科专业,将根据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名单将于近期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最终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以网站公示名单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
(四)复试时间安排
北京工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预计于 3 月下旬正式启动。各学科专业复试的具体时间安排,需以考生所在学院发布的复试方案为准。
在此提醒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包括手机、邮箱等)畅通,以便学校在需要时能够及时与考生取得联系。若因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更新导致错过重要通知,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提交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统一提交的材料,详见《北京工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说明》(附件 1)。各学院可根据复试考核的实际需求,在统一要求的资格审查材料之外,另行制定补充材料的提交规定。
关于资格审查材料的提交要求、提交方式及截止时间等具体信息,考生需查阅所在学院发布的复试方案。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或复试,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已取得的学籍;情节严重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至有关部门处理。
(六)诚信复试要求
考生需认真研读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等法律法规,同时需仔细阅读北京工业大学及招生学院发布的各类招考信息,明确考试纪律要求。
考生需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以下行为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组织作弊;为他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为实施考试作弊,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
在复试过程中,若考生存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将违规情况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考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展开调查处理。
复试开始前,考生需按照学校要求,签订或现场宣读 “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无误,并保证诚信参与复试。
(七)复试成绩量化标准
复试总分满分为 100 分,具体分值分配如下: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 10%,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沟通与理解能力;专业能力考核占 40%,重点评估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与应用能力;综合面试占 50%,全面考量考生的综合素质与发展潜力。
(八)复试考核
在复试各环节正式开始前,考生需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应届生需提供)、学历证(往届生需提供)等证件,配合工作人员完成 “两识别”“四比对” 流程,进行身份核验,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复试环节。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测试内容涵盖通用外语与专业外语的听说能力,通过对话、问答等形式,考查考生的外语应用水平。
专业能力考核(笔试):以笔试形式开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部分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与人才选拔需求,增设实验实践等形式的考核内容。
综合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与综合素质两方面。专业素质主要考查考生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与成绩、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等;综合素质则涉及考生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人文素养、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行为举止及礼仪规范、心理状态等方面。
各学科专业可根据自身考核需求,制定额外的考核要求,具体内容需以所在学院发布的复试方案为准。
此外,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包括报考工商管理 MBA、公共管理 MPA 专业学位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需加试(笔试)至少 2 门与报考专业相关且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 3 小时,满分 100 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只要有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考生将失去录取资格。
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其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九)心理测试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参与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的具体实施办法将于近期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考生需按照要求按时完成测试。
(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聚焦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表现等方面。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十一)复试费
学校将向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收费标准为 100 元 / 生,具体缴费方式详见附件 4。考生缴费成功后,需妥善保存缴费成功界面的截图,在复试资格审查时出示,作为缴费凭证。
复试费一旦缴纳,原则上不予办理退款手续。复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需自行承担,建议考生根据复试时间提前做好安排。
(十二)体检
所有被拟录取的考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工作将在考生入学报到时统一开展。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相应项目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三)加分及破格复试政策
北京工业大学将严格依据教育部、北京市发布的政策,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加分政策与破格复试政策。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文件精神,对于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或能够通过调剂完成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学校将不接受 “破格复试” 申请。
(十四)进出校园管理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统一在北京工业大学平乐园校区进行,考生可乘坐地铁 14 号线至 “北工大西门站”,直达校区。各学科专业复试的具体时间与地点,需以所在学院发布的复试方案为准。
复试期间,考生可通过刷本人身份证的方式,经由校门闸机进出校园。进入校园后,需严格遵守学校的校园管理规定,维护校园秩序。若考生在出入校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与招生学院取得联系,寻求协助。
校外考生可前往校内的天天餐厅(位于学生综合服务楼二层)就餐,也可前往京客隆超市(分别位于学生综合服务楼西侧一层、奥运餐厅内一层)购买日常用品。
四、调剂工作
(一)调剂工作原则
北京工业大学一志愿考生生源整体充足,仅有少量学科专业存在招生计划空缺,需接收调剂考生。各相关学院需依据教育部、北京市及学校的相关要求,制定本院系的调剂工作办法,并在学院复试方案中提前对外公布,确保调剂工作的公开透明。
调剂考生的报名、复试通知接收、待录取通知确认等流程,均需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 “调剂服务系统”)完成,不接受线下调剂申请。
(二)调剂工作基本要求
考生需符合申请调入学科专业的报考条件,确保自身学历、专业等背景符合调入专业要求。
考生需满足申请调入学科专业的调剂基本要求,包括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类别、初试成绩(含加分)标准等。
考生的初试成绩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的国家 A 类考生分数线,同时需满足调入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
考生的初试科目需与调入学科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确保学科基础与调入专业的培养需求相匹配。
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专业仅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入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专业。
在调剂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各学科专业通常仅开放一次调剂申请通道;若因招生计划未完成需开放多个批次调剂,每个批次将分别按照既定的遴选规则,从报名考生中择优选拔符合条件者。
考生调剂的其他具体要求,需在符合 2025 年上级部门招生录取文件中关于调剂基本条件的前提下,依据各学科专业的人才选拔需求确定,详细内容可查阅各学院发布的复试工作方案及调剂办法。
(三)调剂工作程序
教育部 “调剂服务系统” 预计于 4 月 8 日正式开通,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将在系统开通并完成考生遴选后组织开展。各学院需提前公布相关学科专业的调剂工作办法,明确接收考生的基本要求、工作流程、调剂复试录取规则、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相关内容将包含在学院复试方案中。若因教育部 “调剂服务系统” 开启时间调整,导致学校相关学科专业接收调剂考生报名时间发生变动,学校将提前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通知,告知考生。
考生需在相关学科专业规定的调剂系统开通时间段内,登录 “调剂服务系统” 填报调剂志愿、提交调剂申请,超出规定时间提交的申请将视为无效。考生填报调剂志愿后,系统将对志愿进行 36 小时的锁定,锁定期间不可修改志愿。
各学科专业接收调剂申请的时间截止后,将依据报考条件、调剂基本要求及遴选规则,结合剩余招生计划,从报名考生中择优选拔符合条件者参加复试,并通过 “调剂服务系统” 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接收复试通知,并按时参加复试。
复试结束后,学校将通过 “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接收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复试结束后,各学科专业需制定统一的录取标准,对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按照加权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结合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
对于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需将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开,分别按照加权总成绩排序,并遵循 “先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 的原则,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
若同一专业包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学习形式,则需按照全日制、非全日制各自的招生计划,分别对考生进行排序录取。
复试总分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的考生,将被判定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加权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分为以下两类:
普通专业(除 MBA、MPA、会计专硕外):加权总成绩 =[初试总分 ×1/5×50%]+[复试总分 ×50%];
MBA、MPA、会计专硕:加权总成绩 =[初试总分 ×1/3×50%]+[复试总分 ×50%]。
当同一志愿属性(即一志愿或调剂)的考生加权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初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顺序;若加权总成绩与初试总分均相同,则按照复试综合面试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所有拟录取结果(包括调剂考生)均需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的名单为准。
(二)协议签订
硕士研究生就业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与定向就业两种,所有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均需与学校签订相应协议后,方可正式获得拟录取资格。
其中,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的研究生协议书为一式两份,由考生与学校双方签订;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的研究生协议书实行三方协议制,一式三份,需由考生、学校与定向就业单位共同签订,且协议中注明的定向就业单位需与考生报名库中填写的定向就业单位保持一致。
拟录取统考定向生:需在复试结束后 1 周内,将协议原件寄送至所报考学院,具体邮寄地址可查阅学院复试方案。
拟录取统考非定向生:一志愿拟录取考生需在 4 月 11 日之前,将协议提交至各学院;调剂拟录取考生需在复试结束后 3 天内提交协议,具体提交方式需按照学院复试工作方案执行。
拟录取推免生:推免生需在 3 月 12 日之前,将协议提交至各学院,提交方式以学院复试工作方案为准。
考生在报名时确认的报名信息(包括就业类别为非定向或定向),在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
(三)现实表现函调表提交
一志愿拟录取考生:需在 4 月 11 日之前,提交《北京工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现实表现函调表》(详见附件 2);
调剂拟录取考生:需在复试结束后 3 天内提交上述函调表;
拟录取推免生:已被学校接收的 2025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无需参加复试,但需完成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资格复审。推免生需在 3 月 12 日之前,将《2025 年推荐免试攻读北京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函调及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 3)提交至各学院。
上述材料的具体提交方式,需以所在学院发布的复试工作方案为准。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四)工作纪律
所有参与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需严格遵守教育部、北京市及学校制定的各项招生规定,自觉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性与公正性。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若工作人员有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次复试,该工作人员不得参与与复试及录取相关的任何工作。对于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
六、郑重声明
北京工业大学从未与任何社会考研培训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也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以学校名义开展考研培训、招生宣传等活动。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仔细甄别各类招生信息,防范非法冒名网站、QQ 群、微信群、短信、邮件、电话等传播的虚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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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贺州学院报考点网上确认注意事项公告依据教育部及广西招生考试院的统一部署,为切实提升对考生的服务质量,贺州学院报考点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工作将全面实行网上办理(以下简称"网上确认")。请各位考生务必认真研读本须知,准确掌握相关要求,按规定完成材料提交事宜。一、网上确认适用对象已成功完成报名缴费,且报名号前四位为"4532",同时符合本报考点接收条件的所有考生。二、网上确认时间安排(一)确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5日17:00,逾期将不再受理。(二)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0月29日9:00至11月5日12:00,考生需在此期间完成首次材料提交。(三)补充材料提交时限若材料审核未通过需补充完善,考生须在2025年11月5日16:00前提交补充材料,超过该时间将不予办理。(四)咨询服务时间网上确认期间,我校特设电话咨询渠道,为无法独立完成材料提交或学籍学历校验存疑的考生提供指导。咨询时段:2025年10月29日至11月5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咨询电话:0774-5664903。三、网上确认核心规则(一)时限要求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确认流程,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再补办。(二)材料真实性责任考生需按照报考点要求在系统内提交相关材料,务必保证材料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报名信息确认效力考生需仔细核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并完成确认操作,信息一经确认将永久锁定,不再允许修改。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的各类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四)诚信承诺义务考生应认真阅读网上确认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完成网上确认流程即视为已签署该承诺书,需严格遵守相关承诺。四、网上确认系统操作指引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终端设备登录网上确认系统,登录时需使用网上报名所用的学信网账号及密码。登录后请按照系统页面提示逐步操作,直至完成全部材料提交。特别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确认末期的提交高峰,避免因集中提交导致审核延迟,若出现材料需补充的情况,可预留充足时间完善。五、考生材料上传规范(一)必须提交的基础材料1. 近期证件照:需为本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拍摄时不得化妆、不使用美颜修图功能,禁止AI合成。建议采用白色背景,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学籍档案等重要材料,考生需高度重视。具体标准如下:① 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文件大小建议不超过10M,宽高比例为3:4;② 头像需水平居中,人脸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视角均控制在±10度以内;眼睛位置距照片上边沿的高度占图像总高度的30%-50%,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平视睁开,双耳外露,嘴巴自然闭合,双肩平衡;头部与肩部在照片中占比约2/3,避免过大或过小。③ 拍摄时不得化妆,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④ 光线需均匀柔和,脸部无明显高光、光斑及阴影,避免出现红眼现象。⑤ 头发不得遮挡脸部及五官,确保面部无任何遮挡物。⑥ 图像清晰对焦,层次分明,无模糊虚化情况。⑦ 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不得使用PS等软件进行编辑处理,不得修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禁止通过照片翻拍生成。2. 手持身份证照片:考生需拍摄本人手持身份证的完整图像,确保身份信息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① 格式限制为jpg或jpeg,文件大小建议不超过10M;② 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画面,姿态端正,双眼平视睁开,双耳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双肩平衡,头部与肩部保持端正;③ 面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及耳朵,确保五官完整外露;④ 身份证正反面信息需清晰可见、完整无缺,不得被手指捏住或遮挡关键信息;⑤ 光线均匀,脸部及鼻部无高光、光斑,无明显阴影及红眼;⑥ 图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无模糊情况;⑦ 不得化妆,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⑧ 照片需真实呈现考生近期样貌,不得进行任何编辑修改,禁止人像特征处理及照片翻拍。(二)分类提交的其他材料1. 非广西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报考资格证明:此类考生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系统提示上传对应材料,以证明符合在广西报考的条件。(1)户籍在广西的考生:需提供广西区内户口簿的首页及记载本人户籍信息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若为集体户口,需同时提供户口首页及个人单页。(2)工作地在广西的考生:需提交本人近三个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3)广西高校在校研究生及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供所在培养单位(校级)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该证明须加盖培养管理部门公章。2. 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补充证明:若研招网报名系统提示"学籍学历校验不通过",考生需按以下分类上传对应证明材料。(1)应届毕业生(含成人教育类):上传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往届毕业生:上传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境外学历考生: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考生(未取得毕业证):上传学校开具的成绩证明或准考证照片;自学考试考生也可提交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成绩证明;(5)因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导致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上传上述对应证明材料外,还需额外提供身份信息变更证明,如记载曾用名与现用名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3.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材料:此类考生需上传《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以便相关单位进行资格审核与复核。特别提醒:所有上传的材料照片需保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亮度均匀,严禁任何形式的修图处理,图片格式统一为jpg或jpeg,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将被退回并要求重新上传。考生上传材料时,仅需在对应材料窗口提交本人所属类别所需的材料,非本人类别对应的材料窗口可直接点击"下一步"跳过。六、审核结果查询与说明材料审核完成后,审核结果将通过网上确认系统反馈给考生,请考生密切关注系统通知,及时查询审核状态。审核结果分为以下三类:(一)审核通过:表示考生已顺利完成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报名资格有效。(二)审核不通过(需补充/修改材料):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的具体问题,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并重新提交上传,逾期未补充视为审核不通过。(三)审核不通过:因不符合国家报考条件或本报考点接收条件,导致报名信息无效。考生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向贺州学院报考点咨询。特别说明:因考生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材料不实或不符合规定导致网上确认不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曾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作弊被停考且仍在停考期内,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情形的考生,即便通过报名及网上确认审核,其报名结果依然无效。温馨提示:本报考点报考人数较多,审核工作需一定周期,请考生耐心等待审核结果,无需反复咨询。七、考试相关重要提示1. 准考证打印: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需使用A4规格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书写任何文字或做其他标记。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均需凭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入场,请考生在初试结束后妥善保管《准考证》。2. 考试地点与考场安排: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载明的信息为准。请考生提前了解考场周边的住宿、交通情况,合理规划出行路线。考场详细安排将在贺州学院研究生院官网的通知公告栏发布,考生需及时查询并提前熟悉考场位置。3. 考场规则与安检要求:本报考点所有考场均为标准化考场,对所有考生(含艺术类考生)实行统一管理标准,不额外提供特殊考具及座位。考生进入考场前须接受金属探测仪检查,考试全程将进行视频监控。考点内统一配备挂钟,考生需自备符合规定的考试文具,严禁将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入考场,包括但不限于手机等通讯工具、手表等计时工具,违反规定者将按考试违规处理。本次考试的入场安检流程及非考试用品管理规定有重要调整,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贺州学院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并严格遵照执行。4. 信息获取渠道:本报考点发布的各类考试相关信息,均会在研究生院官网通知公告栏更新,请考生收藏该网站并保持关注,及时获取最新资讯。5. 其他事宜:本须知未涵盖的内容,均按照教育部及广西招生考试院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八、诚信考试倡议与法律提示1. 法律责任警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相关规定,在依法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或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将面临拘役、管制或罚金等处罚。2. 考试作弊认定:依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教育考试机构及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考试结束后,发现考生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取考试资格、加分资格或考试成绩的,将认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3. 违规处理措施:按照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考生伪造证件时,将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4. 诚信考试要求: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抵制各类考试违规作弊行为,践行诚信承诺。考生的作弊行为将被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诚信档案及个人人事档案,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2025-11-14 09: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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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石油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公告各位考生:依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文件要求,为保障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的相关安排及复试分数线予以公布:一、复试形式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或者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具体的复试形式以各招生院系发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为准,考生需按照相关要求提前做好复试准备。二、复试时间及安排一志愿考生:复试时段为 2025 年 3 月 26 日至 3 月 30 日。详细的时间安排请以各招生院系发布的复试通知为准。调剂考生: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 “调剂服务系统” 定于 4 月 8 日正式开启,有关调剂的学科专业以及具体要求,将以各招生院系网站和 “调剂服务系统” 发布的内容为准。三、信息发布渠道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的相关信息,将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西石大研招” 微信公众号以及各招生院系网站进行发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这些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注意辨别信息真伪,切勿轻信其他平台发布的内容。四、材料提交要求符合教育部照顾或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研招网报名时按规定填写相关申报信息,按照教育部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享受照顾或加分政策。未按规定申报的考生,将无法享受相应政策。已按要求申报的考生,请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前,将相关证明和证件的扫描件发送至研招办邮箱(yanzb@xsyu.edu.cn),邮件主题需注明 “2025 硕士 - 姓名 - 享受照顾或加分政策项目”。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且通过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前,将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发送至研招办邮箱,邮件主题按 “2025 硕士 - 姓名 - 退役大学生士兵” 命名。五、复试分数线2025-08-22 16:5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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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天津财经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根据教育部及天津市关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统一部署,为切实保障考生权益、提升服务效能,天津财经大学报考点(报名号前四位标识为1236)2026年研考报名信息确认工作将全面实行网上办理。凡已成功选择本考点并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须依据核验规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确保确认流程完整。请考生务必重视,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审核未通过的,将视为报名无效,无法参与后续考试。一、网上确认系统操作指南及时间节点考生可通过研招网指定系统登录办理确认手续,无需前往报考点现场。(一)系统登录途径考生可直接登录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参与确认,无需额外借助其他平台。(二)关键时间安排1 材料提交时段:2025年11月1日9:00至11月5日12:00,此为考生上传各类确认材料的统一窗口期,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2 审核反馈周期:报考点审核工作将在2025年11月2日至11月5日期间开展,每日审核时段为9:00-12:00及14:00-17:00。考生需持续关注系统内审核结果通知,及时跟进处理。3 结果处理要求:审核结果显示“通过”即代表确认流程完成;若显示“不通过”,考生需严格按照系统提示补充完善材料并重新上传,部分特殊情况需携带材料原件到报考点现场核验,现场审核通过后仍需完成网上提交操作。所有审核未通过考生的补充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5日17:00,超时未补正视为确认失败。二、网上确认必备材料清单及规范考生需根据自身身份及报名情况,分类上传符合要求的材料原件影像,确保内容清晰、信息完整。(一)基础照片材料(所有考生均需提供)1 准考证标准照片需为本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背景统一采用白色,将用于准考证制作。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宽高比例严格遵循3:4。拍摄规范具体如下:人像水平居中,脸部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均需控制在±10度范围内;眼睛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的高度占比为30%-50%;头部与肩部需保持端正,在照片中的占比不得低于2/3;五官完整露出,头发不得遮挡眼睛、眉毛、耳朵及面部,避免形成阴影;光线均匀柔和,脸部及鼻部无反光、高光、光斑及阴影,无红眼问题;成像清晰、对焦准确,层次分明;拍摄时不得化妆,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照片需真实反映本人近期相貌,严禁通过PS等编辑软件修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不得使用翻拍照片。请考生严格核对上述要求,避免因照片不符影响审核。2 手持身份证照片格式及大小要求与准考证照片一致,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0M。拍摄时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将身份证头像面朝向镜头,确保持证手臂及上半身完整入镜。具体规范:姿态端正,双眼平视镜头,耳朵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五官无遮挡,头发梳理整齐,避免遮挡面部特征及形成阴影;身份证上的文字、图案等所有信息需清晰可见、完整无缺,不得被手指或其他物品遮挡;光线条件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保证脸部无反光、阴影,成像清晰;同样禁止化妆及佩戴各类眼镜,照片需真实有效,不得编辑修改或翻拍。(二)学历(学籍)核验补充材料(仅校验未通过考生提供)网上报名阶段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结合自身学历情况,上传对应证明材料的原件照片,确保信息真实准确。1 202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全日制、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以及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毕业证的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 往届本科毕业生需上传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 已获得境外学历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境外学历的考生,需按招生单位规定时限补充提交该认证书。4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中,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毕业证但尚未领证的,需提供自考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需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5 本科毕业后有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记录的考生,需额外提供包含变更记录的户口页,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正式变更证明。(三)地域相关证明材料(非本市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除就读于天津市内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招生单位明确要求必须在本校参考的考生外,其他选择本考点的考生需按系统提示,上传以下地域关联材料的原件照片。1 拥有天津市户籍的考生(包括常住户口、蓝印户口及集体户口),需提供户口本首页及个人单页的完整影像。2 持有天津市《居住证》的考生,需提交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居住证》(实体证或电子证均可);已提交申请但未领取正式证件的,可提供居住证受理回执。3 在天津市高校就读的第二学士学位考生,若以往届生身份报考,需提供该阶段的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学证明。4 就读于外省高校但在天津教学点学习的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籍所在高校出具的在津教学点学习证明。5 具有天津户籍但在外省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如确需在天津参考(招生单位要求除外),需提交个人在津报考申请。(四)有效证件材料(按身份验证情况提供)考生需根据系统身份验证结果,上传对应有效证件的原件照片。1 证件类型非居民身份证的考生,直接提供所持有效证件的完整照片。2 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但核验未通过的考生,需上传身份证人像面与国徽面的清晰照片;身份证丢失的,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并加盖骑缝章的户籍证明。(五)特殊情况补充材料1 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报考的,需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2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需按要求提交《入伍批准书》(个人档案中留存的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及《退出现役证》原件照片。3 现役军人考生若身份核验未通过,需提供军级单位干部部门盖章的《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证明》及军官证;驻津部队现役军人还需额外提供所在部队出具的驻津证明。4 其他特殊情况,考生需按照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补充相应证明材料。三、考生注意事项1 材料真实性承诺: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均需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由此导致的无法参加初试、复试或录取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2 材料上传时效提醒:由于报考点审核需要一定周期,且材料不合格的考生需预留重新上传及二次审核的时间,建议考生尽早完成材料上传,避免临近截止日期提交导致审核延误,影响确认结果。3 后续信息查询提示:考前10天左右,考生可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关于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相关说明。考前3天,可通过招考资讯网查询考场座位号。请考生密切关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及招考资讯网发布的考试要求,及时查收报考点通过研招网发送的站内通知。4 考点信息说明:2026年研考初试阶段,天津财经大学报考点仅设立一个考点,具体地址为天津财经大学河西区珠江道25号校区。请考生提前规划好赴考路线及住宿安排,确保顺利参考。2025-11-12 11: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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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一、入学与学籍注册管理(一)新生入学资格审查1 新生报到时,学校将对其入学采集图像与录取电子照片、身份证照片等进行比对核验。审查通过的新生,可办理入学手续并完成学籍注册;若审查发现新生存在录取手续及流程不规范、录取资格不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造假、冒名顶替、与本人实际情况不一致,或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的情形,将直接取消其入学资格。2 研究生新生须在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相应的前置学历毕业证书,未能按时取得者,入学资格将被取消。3 取消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的,需由新生所在学院提交书面报告,经研究生院审核后,上报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被取消入学资格的研究生,其个人档案、户口等相关关系将转回家庭户籍所在地。(二)入学资格保留1 硕士研究生新生因健康状况、创业需求及学校认可的其他特殊原因,暂时无法正常在校学习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期限为1至2年。2 新生报到时已确认怀孕的,须保留入学资格1年;新生应征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入学资格可保留至退役后2年。3 办理入学资格保留手续,需由研究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签署意见、研究生院审核后,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学生不具备研究生学籍,也不享受在校研究生的相关待遇。4 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后,学生需在下一学年开学前,向所在学院提交入学申请。经学院审查合格并报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二、学籍日常维护与费用管理(一)信息核实与注册要求1 研究生需在每年12月底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仔细核对个人身份信息及学籍注册信息,发现信息有误需及时向学校提交修改申请。2 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报到并缴纳相应学习费用,缴费完成后到所在学院办理学籍注册手续。未按规定足额缴纳费用且未办理缓交手续,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情形的,学校将不予注册。未完成注册的研究生,不得参加课程学习及考核。3 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注册的,需提前办理暂缓注册手续。学籍注册手续不得委托他人代办,研究生若无法按时到校注册,必须事先向所在学院及导师履行请假手续,未请假者按旷课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2周未注册的,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二)费用标准与特殊情况处理1 研究生学费按学制缴纳,具体缴费标准以录取当年招生简章公布的内容为准,学生需按国家相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2 已取得学籍的研究生,因转专业、转学、退学等学籍变动产生的学费退费及收费标准调整,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3 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助学贷款或其他形式的资助,在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完成学籍注册。三、学制与学习年限规定(一)基本学制与学习年限1 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具体以当年招生录取规定及学科专业培养方案为准,在校学习年限为3至6年;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在校学习年限为2至5年,另有规定的除外。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包含休学时间。2 未能在规定学制内完成学业的研究生,按结业处理;若遇特殊情况,可由研究生本人提交申请,经导师签署意见、学院审核、研究生院同意后,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延长学习年限1年。(二)提前毕业与延期学习1 硕士研究生若提前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教学实践等必备环节且学业成绩优异,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经导师、所在学院签署意见,研究生院审核并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可申请提前进入毕业程序。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在校总计学习年限不得少于2年。2 提前毕业需满足的具体条件:一是课程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30%以内;二是取得本专业重要创新研究成果或重大实践成果,或在本专业国家级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发表(不含录用)相关学术论文1篇,或在省级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发表(不含录用)相关学术论文2篇。获准提前毕业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纳入当年就业派遣计划。3 研究生在学制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学业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签署意见、学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后,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办理延期学习手续。延期学习一般以学期为单位,延期1学期后仍无法完成学业的,可继续申请延期,直至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在延期学习期间的所有费用由本人承担,不享受奖助学金等相关待遇。四、考核与成绩管理1 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按照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参加所有课程及各项教育教学环节的学习与考核(以下统称课程考核)。2 课程考核的成绩将作为研究生学业评价的重要依据,学校将对考核成绩进行规范记载,确保成绩信息的真实、准确与完整。五、转专业、转学与转导师管理(一)转专业规定1 研究生原则上应在被录取的学科专业完成学业,仅在学校专业调整、因身体疾病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等特殊情况下,可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研究生,若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申请转专业。2 转专业申请仅限在第一学年内提出,原则上需在一级学科所属的相关专业范围内调整,不同学科门类之间不允许转专业。3 办理转专业手续,需由研究生本人提交申请,经原导师、原专业及所在学院同意,拟接收导师、拟转入专业及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审核,最终由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定向就业研究生申请转专业的,还需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4 研究生在学校批准转专业后1周内,需转入新专业学习,并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完成后续学业。已修课程中,学分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成绩与学分自动保留;不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学分,仅可作为跨学科、跨专业选修学分在成绩单中记载。转专业后,学制与学习年限按新专业执行,入学日期仍按原专业入学时间计算。(二)转学规定1 研究生一般应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仅在患病或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情况下,可申请转学。2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研究生,不得申请转学:入学未满1学期或学制期满前1年的;以定向就业形式招生录取的;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拟转入学校及专业的录取控制标准高于本人所在学校及专业的;已达到退学条件的;其他无正当理由的。3 申请转学的研究生,需本人提交申请并说明理由,经导师、学位点、学院同意,研究生院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省内转学的,需报江西省教育厅同意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厅与转入地省级教育厅协商后,按转学条件办理相关手续。(三)转导师规定1 研究生原则上不允许变更指导教师,仅在研究生更换研究方向,或导师因健康问题、工作调动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指导职责等特殊情况下,可提出转导师申请。转导师必须在同一专业内进行。2 若师生之间出现矛盾或存在其他不利于维持良好导学关系的情况,学院应秉持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及时进行调解,必要时可解除原指导关系并为研究生重新确定指导教师。3 办理转导师手续,需由研究生本人提交申请,经原导师及所在学院、拟接收导师及所在学院同意后,硕士研究生转导师情况报研究生院备案,博士研究生转导师需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六、休学与复学管理1 研究生可分阶段完成学业,具体休学与复学管理规定除另有明确说明外,按以下要求执行。2 研究生因健康、个人事务等原因需暂停学业的,可申请休学。休学申请需由本人提交,经导师、学院审核,研究生院批准后生效。休学一般以学期为单位,累计休学时间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3 休学期满后,研究生需在开学前向所在学院提交复学申请,经学院审查、研究生院批准后,办理复学手续并回归相应年级学习。因健康原因休学的,复学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七、毕业、结业与退学管理(一)毕业与结业1 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论文答辩及其他培养环节要求的,经学校审核通过后,颁发毕业证书并授予相应学位。2 已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其他环节,但毕业论文答辩未通过的,可在1年内申请重新答辩。1年内未参加答辩或重新答辩仍未通过的,不得换发毕业证书;1年内未申请补领毕业证书的,学校将不再受理。(二)退学管理1 研究生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学的,需提交书面申请,经导师、学院审核,研究生院批准后,办理退学手续。2 学习时间不满1年退学或被学校开除学籍的研究生,学校为其出具学习证明;学满1学年及以上退学的,学校颁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八、学业证书管理(一)证书颁发与信息变更1 学校严格依据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学习形式,以及研究生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和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相关证书。2 研究生在校期间需变更姓名、出生日期等证书核心信息的,需提供合理充分的理由及具有法定效力的证明文件,经学校审查通过后方可办理变更手续。(二)电子注册与证书撤销1 学校严格执行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及学位信息报送制度,按相关规定及时完成研究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及学位信息上报工作。研究生的学历、学位信息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注册备案,供学生本人查询验证。2 对于通过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的研究生,学校将取消其学籍,不予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颁发的证书,学校将依法予以撤销。3 以作弊、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将依法撤销其证书。被撤销的证书若已完成注册,学校将予以注销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无效。(三)证书遗失与补办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的,研究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档案馆和研究生院核实,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学校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该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附则1 各学院负责受理研究生关于学籍问题的申请、咨询及诉求,研究生也可直接向研究生院进行咨询。学籍问题的具体处理由学生所在学院经办,研究生院负责审定,并上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各学院承担相关事项的公示与执行职责,同时需及时将处理结果通报研究生班主任、导师及学生本人。2 研究生的成绩、鉴定、奖励、处理、处分及解除处分等相关材料,需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及学生个人学籍与人事档案。3 接受学校研究生教育的港澳台侨学生及留学生,其学籍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4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正式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原《赣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师大发〔2017〕62号)同时废止。2025-11-13 10: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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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史硕士研究生第二次调剂开库公告及复试工作安排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文件,以及《北京联合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的具体要求,2025 年我校中国史硕士研究生复试将全部采用线下现场方式开展。现将中国史调剂复试的实施办法及相关通知事项公布如下:一、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筛选标准初试成绩门槛:考生初试总分需达到历史学国家 A 类地区分数线及以上;专业与科目匹配要求: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需与中国史学科属于相同或相近领域(学科代码前 4 位必须为 0602),且初试所考科目需与中国史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具体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言、中国通史或历史学专业基础等科目);调剂优先级规则:调剂选拔将优先考虑本科专业隶属于历史学科大类的考生(专业代码前 4 位为 0602)。若符合该条件的考生人数未能满足调剂名额需求,再按照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取非历史学专业的考生进入复试。二、调剂系统操作时间与复试安排调剂系统开启时间:2025 年 4 月 17 日(星期四)下午 17:00;调剂系统关闭时间:2025 年 4 月 18 日(星期五)中午 12:00;复试具体时间:2025 年 4 月 20 日(星期日),具体流程为:8:00—8:30 进行复试考生身份核验;8:30—9:30 开展专业课笔试;10:00 起开始面试环节。三、调剂复试地点说明笔试与面试场地:笔试地点为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教学楼 206 教室,面试地点为该教学楼 208 教室;面试等候教室设定为教学楼 206 教室。学院地址与交通指引: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北土城西路 197 号,乘坐地铁 10 号线或昌平线至西土城站,从 B 出口出站即可到达。【特别注意】复试考生需携带准考证,统一从学院南门进入校园,私家车禁止进入校园。参加面试的考生需在 10:00 前进入面试等候教室(教学楼 206 教室),并通过随机方式抽取面试序号。10:00 起将按照抽取的面试序号,逐一对考生进行面试,考生需当场回应复试专家提出的问题。四、调剂复试流程细节复试费用缴纳:复试费用标准为 100 元 / 人,考生需在参加复试前完成线上缴费操作。复试考生资格审核: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张 A4 纸上)、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学术成果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表原件(该表格可在复试结束后一周内提交)等相关材料。若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校验存在问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学院将对材料原件与复印件进行核对,复印件由学院留存备案,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与复试。五、调剂复试形式与考核内容(一)笔试环节专业课考试科目为中国史专题(不提供参考书目),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时长 60 分钟,试卷满分 100 分。(二)面试环节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长不得少于 20 分钟,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面试重点从以下维度对考生进行考核:专业素质与能力(1)专业知识的实际应用能力;(2)外语的听力与口语表达能力。综合素质(1)思想政治素养与道德品质表现;(2)社会责任感强弱;(3)团队合作能力;(4)沟通与表达能力;(5)心理素质状况。(三)重要注意事项要求考生保持电话、网络等通讯渠道的畅通,及时查看并确认复试通知信息;在复试的整个过程中,考生严禁进行拍照、录音或录像操作。复试结束后,不得将考试内容告知他人,也不得通过网络平台传播任何与复试内容相关的信息。若出现上述违规行为,将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考生的复试成绩。六、调剂成绩核算方式入学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初试总分 ÷5×50%+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50%。七、调剂录取相关工作拟录取名单将严格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确定;研招网发布拟录取通知后,考生需及时确认待录取状态。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确认,学校将依次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再次发送待录取确认通知。若邮件发送后,考生仍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均视为复试不合格:(1)复试成绩(含各单项成绩)未达到合格线;(2)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3)复试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存在考试舞弊行为;(4)考生身份无法核实确认;(5)报考资格不符合相关规定(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6)体检结果不符合相关要求。复试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在研究生招生网公示考生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复试合格且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入学时若考生学历、履历材料审核不合格,其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各类问题,由考生自行协调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被正常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025-09-05 1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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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复试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注重考生的学业知识,也注重考生的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既注重考生的考试成绩,也注重考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复试过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监督机制健全,要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二、组织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审议确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复试分数线、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负责本单位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的分配、复试分数线的划定及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并对本单位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录取结果负责。三、复试形式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调剂考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四、复试工作各学院对复试成绩设定合格线,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不同类型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制定复试办法并提前公布,提高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一)复试小组:各学院根据复试考生人数,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组织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应以各专业的导师为主体,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另设专职秘书不少于1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可以根据需要有一定比例的企业导师参与。招生人数较多的专业,可以平行组织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随机分配进组。(二)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1.全国统考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各学院结合分专业招生计划,按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确定复试分数线,提出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2.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独考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以学校公布的为准。3.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复试。(三)复试资格审核:考生复试前须向报考单位提交以下材料接受审查,提交方式和时间以各单位通知为准,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1.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留正反面复印件);2.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需完整注册,每一页均需提交)及本专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加盖毕业院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原件和成绩单原件(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3.思想政治考察表(从研究生院主页“表格下载”或者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资料下载”处下载);4.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提交单位同意定向就业培养证明(从研究生院主页“表格下载”或者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资料下载”处下载);5.在读研究生须提交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6.对于在2025年入学报到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本科生考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网上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本科生考生,现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在2025年新生入学报到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考生,须提交相关学习证明。网上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现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7.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交: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交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持境外学历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因更改姓名或者身份证号等身份信息导致未通过验证的,除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簿或者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9.相关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10.考生可提供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四)复试内容:1.学术学位研究生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考试内容)、外语综合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考试内容)、外语综合能力考核、专业知识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2.思想政治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3.专业基础知识考查须针对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考试内容对考生基础知识进行考查。线下复试形式的复试科目考试一律采用笔试形式,考试时间2—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中国矿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按规定时间在网上选择。4.外语综合能力考核形式和方法由各学院自主确定。5.综合素质/专业能力考核考查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逻辑推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6.对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还需加试至少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形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按照《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执行,考试时间每门不少于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60分及格。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7.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0)、会计硕士(125300)等专业在复试中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具体形式由学院确定,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五)复试时间及复试成绩1.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25日—30日,各学院依据实际情况有序开展,具体时间和内容由各相关学院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2.复试前考生应通过线上方式在网上缴纳(2025年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系统)复试费。复试费每人80元。具体缴费安排另行通知。3.复试成绩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考查、外语综合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专业知识应用考核,各学院科学合理自主确定各部分所占权重及复试成绩合格线。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各部分可设相应的权重),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在40%~50%,各学院自行确定具体权重并于复试前公布。同一学院不同专业复试成绩权重可以不同,相同专业要采用相同的标准。(六)复试组织及要求:1.复试前应根据研究生院审核后的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对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2.复试中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做好试题保密、复试记录(特别是面试现场记录)等工作,复试过程需录音、录像,面试每生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3.复试试题、答案均系国家秘密,试题命制需在命题室内完成,至少同时命制A/B两套供抽取。所有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必须接受保密培训并签订《保密责任书》,严格落实保密责任。4.复试期间要坚持并完善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5.复试结果将在复试结束后予以公布。复试材料保留3年备查,录音录像资料由学院妥善保管至少3年备查。6.同一专业学位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采取统一复试方式,复试成绩分开排序。7.单独考试考生复试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安排。8.复试考生需应在参加复试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复试结束后,不得将考试内容告知他人,不得记录和传播考试过程的音视频等信息,不得通过网络散布有关复试内容的任何信息。如有上述行为,视为违纪,取消考试成绩。五、调剂工作报考院校、院系、专业、学习形式在录取阶段发生改变均为调剂考生。(一)基本要求1.调剂考生须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调剂政策,且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含招生专业目录中外国语语种要求)。2.调剂至我校的考生必须达到相应专业“国家A线”。3.调剂时,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未考数学的考生不可调入须考数学的学科、专业(或领域);统考科目专业可申请调剂对应自命题科目专业,反之不能申请调剂;统考科目为数学一的专业可申请调剂统考科目为数学二、数学三的专业,统考科目为英语一的专业可申请调剂统考科目为英语二等专业,反之不能申请调剂。4.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相关学院根据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5.调剂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网址:https://yz.chsi.com.cn。考生报名后,接收调剂生的学院将及时审核考生报考信息并通知相关考生复试。不接受电话、邮件、来人来函等其他方式的调剂申请。(二)特殊专业、专项计划调剂要求1.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等只能从参加管理类联考各专业的考生中调剂,且必须符合调剂接收专业的报考条件;2.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只能从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中调剂;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剂到该专业。3.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以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5.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复试。六、录取工作(一)考生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之和。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权重×100 +(复试成绩÷复试总分)×复试权重×100(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三)复试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将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总成绩等信息进行公示。(四)对以下考生将不予录取: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4.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其他被认定的违规行为。(五)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六)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的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学籍注册;体检不合格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七、监督制度(一)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推进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对于应公开的复试、录取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二)学校和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复试有关工作人员和复试小组成员应严格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相关规定,依法正确履行各自的职责。严明招生纪律,加强廉洁自律建设,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三)学校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监督电话:0516-83590333。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2025-08-08 10: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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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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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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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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