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杭州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严格复试、调剂、录取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德为先;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及时发布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信息,畅通咨询沟通渠道,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优化服务,确保考生权益。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相应工作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以及监督等工作。
(二)学院根据实际需要成立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和若干复试小组,开展具体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实行组长负责制,另设秘书1人,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完成身份验证、协调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
(三)校院两级监察组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巡查、有效监督,对复试组织实施过程中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纪律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监督。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拟于3月下旬进行复试,具体时间与安排以学院官网发布的《复试通知书》为准。
(二)复试分数线确定原则
1.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应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合格生源充足(一志愿上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120%)的专业可根据招生计划再划定复试分数线。一志愿上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150%的专业,一般不再调剂。
2.采用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参照所报考专业A类考生国家复试分数线总分降16分划定,不设单科线。
4.同一专业(方向)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标准和分数线。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1.我院招生专业均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复试的主要方式包括笔试、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等,其中面试总时间要求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2.复试考核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素养、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外语听说能力,具体考核方式和内容见我院《复试细则》。
3.外语水平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听力和口语,也可考核专业英语,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报考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6.考生复试前需完成线上心理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我院复试成绩的组成部分及各部分权重为: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水平考核(笔试成绩,占40%)+综合素质考核(面试成绩,占50%)+外语水平考核(占10%)。复试成绩低于60分(未达到满分的60%,下同)即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计算公式为:
(1)总成绩(初试满分为500)=(初试成绩/5)×0.6 + 复试成绩×0.4。
(2)总成绩(初试满分为300)=(初试成绩/3)×0.6 + 复试成绩×0.4。
(五)体检
学校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被拟录取后一周内,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原件(须有体检结论)提交到拟录取学院,体检合格者方可取得入学资格。体检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如因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或者按规定予以退学处理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四、资格审核
(一)复试前考生须按照《杭州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准备材料,提交学院进行资格审查。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二)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学校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四)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考生须符合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以及相关专业调剂要求。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A类考生国家分数线,且达到我校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允许调入的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和初试统考科目以学校公布的为准。
4.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5.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二)调剂工作要求
1.学院根据已公布的调剂有关规定开展调剂工作,将相关专业的调剂要求填入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
2.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复试遴选比例一般不低于150%。
3.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调剂系统开放时间截止后,统一查看考生调剂志愿。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4.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三)调剂流程
1.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发布调剂缺额、调剂要求等信息。
2.调剂考生登录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3.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向入围调剂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4.复试结束后,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
六、录取工作
(一)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根据专业(方向)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对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按照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计划数。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应分批复试、分开排序。“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排序。
(二)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未按时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
2.加试的任一门科目成绩不合格。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4.体检不合格。
(三)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或调剂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复试前还需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意向书,拟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将本人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在校进行全脱产学习,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和上报。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经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按照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七、信息公开公示及咨询、申诉渠道
(一)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招生计划及复试、调剂、录取等信息将按照上级部门规定,主动及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学院网站和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学校研招办统一公示全校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招生在线: https://ggxy.hznu.edu.cn/zsjy/zsxx/
(二)咨询及申诉渠道
咨询: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 0571-28865226 邮箱: guiquansong@163.com
申诉:公共管理学院纪委
电话: 0571-28867053 电子邮箱:qianshan051@126.com
八、其他
(一)我校及学院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学院官网、公告、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
(三)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本办法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
(四)本办法由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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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大MBA | 厦门大学2025年MBA复试分数线及申请复试的通知厦门大学2025年入学MBA复试分数线,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划分如下:说明: 1、以下内容,只适用于常规批面试的考生。2、参加2025年预审面试并获得优秀或合格资格的考生,请参看厦门大学2025年入学MBA预审面试考生须知。3、请仔细阅读,提前做好准备,按时提交材料。一、常规批面试申请条件2025年初试分数线达到厦门大学MBA复试分数线,申请后直接获得复试资格。请登录招生服务系统(http://applymba.xmu.edu.cn) 进行面试申请,将资料填写完整并提交,即可直接获得面试资格。在复试名单公布后,在招生系统查看面试时间、地点,并根据复试的要求准备面试。 特别说明:面试申请时需先选择报考的项目及班级。项目包含综合MBA周末班、综合MBA集中班、金融MBA集中班、创新创业MBA集中班、国际商务OneMBA集中班。如选择金融MBA项目、创新创业MBA项目、国际商务OneMBA项目,复试内容方面,在综合MBA面试考核的基础上,进行特色项目的加试,加试成绩不计入排名总成绩,作为是否适合该项目学习的参考依据。二、关于学习方式的说明学习方式:非全日制学习(不区分研究方向),不申请住宿,其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等不转入我校。学制:2.5年。实行弹性学制,注册在校时间最长不超过5年。三、关于学费及上课形式(一)上课形式主要课程教学在厦门大学完成,实践教学环节在各地教学实践基地完成。1.综合MBA周末班:周末两天上课,每月3-4次。集中班:隔周周五、六、日上课,部分课程安排在节假日。2.金融MBA集中班:每月集中上课一次,每次4天(一般为周四至周日),部分课程安排在节假日。3.创新创业MBA集中班:每月集中上课一次,每次4天(一般为周四至周日),部分课程安排在节假日。4.国际商务OneMBA集中班:每月集中上课一次,每次 4 天(一般为周四至周日),部分课程安排在节假日,海外行动学习另行安排。【特别提醒】各项目的开设安排、班级设定和选择以公布的相关通知和要求为准,具体的课程安排以每学期的课表为准。(二)2025年MBA各项目学费综合MBA(非全日制):29.8万/全程培养费,分两年缴交;金融MBA(非全日制):30.8万/全程培养费,分两年缴交;创新创业MBA(非全日制):30.8万/全程培养费,分两年缴交;国际商务OneMBA(非全日制):30.8万/全程培养费,分两年缴交。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三)其他费用国际商务OneMBA项目另有海外行动学习费用(包括课程、食宿、研学当地的交通费用),由学校代收代付、据实结算(参考往年:约12万人民币)。四、复试申请1、复试申请截止:2025年3月24日(周一)12:002、复试申请办法:请登录MBA招生服务系统http://applymba.xmu.edu.cn,注册-激活-登录-填写资料-完成申请。已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五、复试相关安排根据我校的相关安排,不再另寄书面复试通知书,复试的安排如下:1、复试时间:2025年3月25日(周二)上午8:00,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嘉庚一号楼(保欣丽英楼)504教室报到。2、复试形式:现场复试。3、复试内容:(1)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2)外语水平测试;(3)思想政治理论考试;(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5)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工商管理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管理学》《领导力》,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时间另行通知。4、考生总成绩按下列方式计算:总成绩=(全国联考成绩总分)/3×0.5 + 复试成绩×0.5六、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复试资格将在厦门大学MBA招生服务系统中公布,如您获得复试资格,复试报到时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学院接受审查,请提前做好准备:(1)已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一份;(2)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报考学历大学期间完整的成绩单原件一份(可以是复印件,但复印件上需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公章);(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6)本人2025年全国联考准考证一份(在研招网上打印);(7)告知书一份。注意: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注意事项: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结果、负责人签字、盖章必须齐全后,请单位用信封密封好,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2、请在密封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信封正面注明报考院系、报考专业、考生编号和姓名;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七、郑重声明所有考生必须承诺自己的申请材料真实可靠。一旦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从严处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025-07-31 13: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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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报名及复试录取工作通知教育部统一部署的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是全国推免工作信息备案公开与考生网上报考录取的唯一指定平台。所有具备推免资格的考生,均需通过该系统完成河海大学志愿填报、复试通知确认及待录取通知确认等关键操作。现将我校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的网上报名、复试及录取相关安排通知如下:一、网上报名安排1.时间节点与前期准备:自 9 月 22 日上午 9:00 起,已获得本科就读院校推免资格的考生,需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按系统提示逐项规范填报志愿信息;为规避报名高峰时段系统拥堵,考生可于 9 月 18 日提前登录系统,完成账号注册、网上缴费等前期准备工作。2.志愿填报限额:所有推免生(含直博生,无论本科就读于河海大学还是外校),在填报我校志愿时,最多可选择三个不同专业作为报考志愿,志愿顺序由考生根据自身意愿确定。3.未提前申请者的报名说明:未参与我校前期推免预申请的考生,仍可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提交正式报名申请;我校各学院(系)将结合本单位招生计划、学科需求及报名考生整体情况,自主判断是否向其发放复试通知及组织考核,具体进展需以各学院(系)官网发布的通知为准。二、复试相关要求1.复试通知发放与确认:自 9 月 23 日上午 9:00 起,我校各学院(系)将根据考生报名先后顺序及材料审核结果,分批次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发放复试通知;考生最终参与复试的学科专业,以其在系统内 “确认复试” 的专业为准。考生须在系统规定时限内完成复试通知的接收与确认,逾期未操作的,学校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取消该通知。2.复试组织与考核标准:各学院(系)将依据本单位制定的《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细则全文可在各学院(系)官网查询)组织复试考核,考核内容涵盖专业基础、科研潜力、综合素质等维度;对考核合格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录取候选名单,考核不合格的考生直接排除在录取范围之外。3.复试细节咨询:关于复试的具体时间、考核形式(线上 / 线下)、参考资料、流程安排等细节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报考学院(系)的招生工作联系人,获取精准答复。三、录取流程与规则1.待录取通知发放与确认:自 9 月 25 日上午 9:00 起,各学院(系)将根据考生复试考核成绩排名,分批次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系统指定时间内完成待录取通知的接收与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学校将取消该待录取资格,相关学院(系)可根据剩余招生计划开展补录工作。需特别说明的是,我校不再向考生发放纸质版 “推免接收函”,所有录取相关确认均以系统记录为准。2.待录取确认的唯一性: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规定,考生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仅能确认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请考生结合自身规划谨慎填报、诚信履约,一旦确认我校待录取通知,将无法更改至其他院校。3.公示与备案流程:已确认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我校将在 10 月下旬于研究生院官网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报送江苏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报教育部备案。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无需参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环节,直接进入入学准备阶段。四、其他注意事项1.录取资格复审与取消情形:在正式发放录取通知书前,我校将对拟录取考生开展两项关键审查:一是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二是报名材料真实性与资格合规性复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将直接取消录取资格:(1)考生提交的个人简历、成绩单、获奖证明等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伪造、篡改、隐瞒等弄虚作假行为;(2)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如存在违法违规记录、违背公序良俗行为等);(3)考生在 2026 年入学前未能按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或在本科阶段受到学校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4)考生本科就读院校因特殊原因取消其推免资格。2.信息获取与通讯保障:请考生持续关注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s://gs.hhu.edu.cn/)及报考学院(系)官网的最新通知,及时了解流程调整;同时建议考生相互转告重要时间节点,并保持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邮箱等通讯方式畅通,避免因信息遗漏或联系不上影响报考进度。五、联系方式1.河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 1 号邮政编码:210024联系电话:025-83786303电子邮箱:hhuyzb@hhu.edu.cn2.2026 年各研究生招生院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水文水资源学院:联系人许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6614;(2)水利水电学院:联系人柳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6501;(3)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联系人施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7560;(4)水科学研究院、水资源高效利用与工程安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7270;(5)水灾害防御全国重点实验室、长江保护与绿色发展研究院: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72097;(6)土木与交通学院:联系人夏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6634;(7)精细爆破全国重点实验室:联系人夏老师,联系电话 18868115985;(8)环境学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6697;(9)流域水循环与水安全全国重点实验室:联系人程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6697;(10)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 025-58099096;(11)计算机与软件学院: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 025-58099136;(12)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联系人章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6410;(13)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俞老师,联系电话 025-58099141;(14)农业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陆老师,联系电话 025-58099569;(15)机电工程学院: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 0519-85191981;(16)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 0519-85192040;(17)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联系人牛老师,联系电话 0519-85195630;(18)新能源学院: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 0519-85195265;(19)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0519-85195363;(20)海洋学院:联系人殷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7813;(21)地理与遥感学院: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 025-52158923;(22)数学学院:联系人董老师,联系电话 025-58099160;(23)商学院: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 025-58099220;(24)经济与金融学院:联系人戴老师,联系电话 0519-81230713;(25)公共管理学院:联系人田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7376;(26)法学院: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7371;(27)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7851;(28)外国语学院:联系人钱老师,联系电话 025-58099462;(29)体育系: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7655;(30)卓越工程师学院: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7521;(31)河海里尔学院: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0519-85195525;(32)前沿交叉科学研究院: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025-83787270。2025-09-24 11: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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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根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择优选拔具有创新潜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优秀人才,保障研究生招生质量。二、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复试录取工作,制定政策并监督实施。各学院组建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具体安排,包括制定细则、组织命题、安排考官等。设立复试监督小组,全程监督复试过程,受理考生申诉。三、复试分数线与比例复试分数线:执行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 类考生),部分专业可根据生源情况划定高于国家线的自划线,自划线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比例:实行差额复试,一般专业复试比例为 1:1.2 至 1:1.5,具体比例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确定并公布。四、复试资格审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要求见各学院通知):(1)有效居民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或学生证(应届生,每学期均注册);(3)初试准考证;(4)本科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5)其他材料:如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外语水平证明等(自愿提供)。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须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复试资格。五、复试内容与形式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1)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查专业基础知识、科研能力、创新意识等,可通过笔试、面试等形式进行。(2)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查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社会实践经历、团队协作能力等。(3)外语听说能力:考查外语交流能力,形式由各学院确定。复试形式:以现场复试为主,特殊情况下可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具体形式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提前通知考生。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60 分为合格线,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复试时间与地点复试时间:一般在 3 月下旬至 4 月上旬,各学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试地点:现场复试地点为首都师范大学校内,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及要求由各学院通知。七、录取规则总成绩计算:总成绩 = 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 初试成绩权重 + 复试成绩 × 复试成绩权重,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权重一般为 5:5 或 6:4,具体比例由各学院确定并公布。录取原则: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复试成绩不合格;(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3)体检不合格(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4)弄虚作假,违反招生纪律。八、调剂工作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达到原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的国家复试分数线;(3)调入专业与原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5)满足学校及调入学院的其他调剂要求。调剂程序:(1)学校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发布调剂信息,开通时间不少于 12 小时;(2)考生在系统中填报调剂志愿;(3)学院审核申请,发出复试通知,考生确认接受后参加复试;(4)复试合格者,学院在系统中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九、体检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指定医院体检,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十、公示与复查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十一、纪律与监督复试考官及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实行回避制度,公平公正参与复试工作。考生须遵守复试规则,诚信应考,违规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监督电话:010-68902237(学校纪委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8902658(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十二、其他各学院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公布。本办法由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3 月2025-08-19 14: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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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BA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2025年复试录取方案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湖南工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考试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三)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突出对考生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心理素质的考察。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三、组织领导(一)成立工商管理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长:徐戈、周艳菊成员:刘嫦娥、戴博、刘海运、余意、王泓略、易鲲翔、郭黎明、周雄文、周芳笃负责制定工商管理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复试考核工作。(二)成立工商管理学院复试录取监督小组组长:李坚飞成员:曾平、齐冲、唐洁、肖婷、李丹青负责监督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四、复试基本条件(一)一志愿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二)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点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分数要求:①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初试成绩总分≥120分。②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的,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考试科目满分>100分的,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三)我校各专业不接收破格复试。(五)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五、调剂(一)调剂专业调剂专业目录详见后续公告。(二)调剂要求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分数线要求。2.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考试科目详见《湖南工商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学院将根据本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设置其他学术要求,具体见相关通知。3.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4.我校之后将按相关规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通调剂系统(系统网址:yz.chsi.com.cn),具体时间安排见调剂系统以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需登录调剂系统填写调剂申请,学校研究生院将通过此平台通知获准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额满为止。未在规定时限内回复的考生视同放弃调剂复试机会,取消其调剂复试资格。5.我校可能根据各学科专业实际复试录取情况调整调剂名额,调剂详细信息将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通过调剂系统发布。6.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三)调剂程序1.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教育部限定考生可填报三个志愿,36小时后考生可以重新选择),其中志愿一、二、三优先级是相同的。2.我校研究生院在考生填报调剂志愿后,将分批次、分专业按考生初试成绩及各二级招生单位提出的学术要求择优遴选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否则视为放弃。3.调剂考生复试后,我校将给出是否“拟录取”结果,被“拟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回复“接受”,否则视为放弃。六、复试安排(一)复试方式与要求1.我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在保护考生和教师健康与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安排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研究决定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2.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二)复试时间安排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时间:2025年3月29日;调剂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4月8日以后分批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同等学力加试安排在3月29日下午进行。(三)复试费标准及缴费方式按照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规定执行,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120元/生,考生关注微信公众号“湖南工商大学财务处”,点击“其他入口—研究生复试费”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复试费者不能参加复试;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四)复试资格审查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安排复试。复试前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考生须于3月27日17:00前将复试资格材料的扫描版或照片发送至邮箱12520144@qq.com;面试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材料包括: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和准考证。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学生证:(1)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2)对于留学回国的考生:凡在国外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验证或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4.大学期间完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档案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5.《湖南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下载地址见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下载专区-招生工作),考核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7.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在复试名单公布前及时向二级招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8.二级招生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详见二级招生单位通知。(五)复试内容及形式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专业理论基础测试,分值150分(包括专业理论和政治两部分,分别进行,其中专业理论100分,政治5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分值100分;外语能力测试,分值50分,复试总成绩300分。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实际情况确定合格标准,复试三个方面中任何一个方面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1.专业理论基础测试专业理论基础测试采取笔试形式,科目、内容不超过我校公布的《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复试科目的范围。2.政治理论测试会计、审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图书情报专业硕士的政治理论测试采取笔试形式,测试范围为时政内容。3.综合素质及能力(含心理素质)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取面试形式。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科研潜质、心理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及社会适应性等。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4.外语能力测试外语测试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面试)。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5.加试科目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组织行为学》和《管理思想史》两门主干课程,加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思想政治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须提交《湖南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七)体检 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拟录取考生须根据报考二级招生单位后续通知自行在当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扫描成电子档后在规定时间发送至报考二级招生单位指定邮箱,未按时发送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我校将在入学报到时统一组织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入学资格。七、录取办法(一)考生录取按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的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即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在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指标数以内,对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综合成绩排序,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剩余指标再在调剂生中按排名进行录取。如排名相同则以初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如初试成绩仍相同则以初试业务课(综合科目)总分高低进行排序。(二)二级招生单位招生工作小组对复试成绩进行审核、汇总后,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提出拟录取意见,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根据各二级招生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拟录取名单;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研究生院提出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批准;经审批通过后的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示;经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教育部批准后,由学校研究生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三)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和各轮次复试调剂的拟录取情况,对部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四)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毕业本科生录取后,如在我校2025年秋季开学前未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取消录取资格。(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其它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按百分制计算);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将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提交二级招生单位,否则不予录取。(七)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八、结果公示拟录取结果预计于6月前在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公示期10个工作日)。九、其他政策规定1.全日制计划考生档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调入我校,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全日制计划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3.学习方式: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进行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4.学费收缴: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2018〕99号文件规定及我校收费标准执行。如收费政策有变动,则按政府有关部门最新文件执行。5.住宿问题: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十、监督复议(一)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三)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录取监督小组,负责二级招生单位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四)学校信息与网络中心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五)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及时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责成二级招生单位招生工作小组进行复议。举报电话:0731-88688031202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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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商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为规范有序开展我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工作,秉持“公平、公正、公开”与“择优录取”原则,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接收推免生招生专业(全日制)我院2026年接收推免生的全日制专业、专业代码、招生计划及招生类别如下:1. 专业代码020200(应用经济学):招生计划1人,招生类别为直博生;2. 专业代码020200(应用经济学):招生计划10人,招生类别为推免硕士生;3. 专业代码025100(金融):招生计划12人,招生类别为推免硕士生;4. 专业代码025400(国际商务):招生计划12人,招生类别为推免硕士生;5. 专业代码025800(数字经济):招生计划8人,招生类别为推免硕士生;6. 专业代码120200(工商管理学):招生计划5人,招生类别为推免硕士生;7. 专业代码125300(会计):招生计划6人,招生类别为推免硕士生。二、报名时间安排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具体时间为9月22日上午9时至10月17日中午12时,逾期将无法提交志愿。三、申请条件要求申请我院推免生(含直博生、推免硕士生)需满足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4. 已取得本科就读学校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5. 申请专业符合2026年国家及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6. 申请直博生的额外要求:除满足上述1-5项条件外,本科阶段学习成绩需名列专业前茅,具备博士生培养潜质,且拟攻读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四、申请材料清单申请人需按要求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有效:1. 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 由本科就读高校教务部门颁发、且已完成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复印件;3.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指定平台获取);4. 《宁波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需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相关印章);5.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英语四六级证书、雅思托福成绩单等);6. 若有论文发表、科研成果或各类获奖经历,需提交相关清单及对应的佐证材料复印件;7. 体检表原件(仅限拟录取考生提交):所有拟录取考生需自行前往所在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获取带有明确体检结论的体检报告原件,并在复试成绩公布后的一周内邮寄至学院指定地址。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商学院233室研究生办(收件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574-87600363),邮寄方式仅限顺丰快递;8. 推荐意见(仅限直博生提交):需提供两名及以上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五、复试安排我院推免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将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分批次组织,每位申请推免生的复试成绩及排名仅在其参加的当批次内有效。(一)推免硕士生复试1. 复试内容 (1)复试形式:所有专业均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 (2)考核方式:以综合面试为主,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考核(其中会计硕士专业知识考核形式为笔试,不包含思想政治理论考核笔试),具体考核内容可参考宁波大学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相关说明; (3)考核重点:学术学位推免硕士生重点考核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能力、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推免硕士生重点考核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职业发展潜力; (4)面试时长:每位考生的面试总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时长不少于5分钟。2. 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1)无笔试专业:复试成绩=专业能力综合面试成绩×0.7 +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0.3; (2)有笔试专业(会计硕士):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0.25 + 专业面试成绩×0.5 +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0.25; (3)复试成绩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二)直博生复试1. 复试内容 (1)复试形式:采用线下面试方式,主要包含专业与综合面试、思想政治面试、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2)考核重点:重点围绕考生的外语水平、学科背景、专业素质、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等方面展开考核; (3)面试时长:每位考生的面试总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时长一般不少于5分钟。2. 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1)直博生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与综合面试成绩(百分制)×60% +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百分制)×40%; (2)复试成绩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六、录取办法1. 录取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基础上,分批次根据考生复试成绩综合计分,按当批次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2. 录取否决情形: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面试不合格,或复试成绩低于60分(满分100分),均不予录取。七、注意事项1. 录取资格保留: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若在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或在校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将取消其录取资格;2. 材料真实性要求:申请人需保证所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有效,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无论处于招生工作的任一阶段,均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3. 统考限制: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4. 直博生待遇:直博生入学后身份为博士研究生,按学校规定享受博士研究生相关待遇;5. 体检要求:我校确定接收的所有推免生,均须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 政策冲突处理:本方案内容若与国家相关招生政策不符,或国家调整招生政策,均以国家最新政策为准执行。八、咨询及申诉渠道1. 学院信息公开:学院相关招生信息将通过官方网站公开;2. 咨询电话:0574-87600363(工作日办公时间可咨询);3. 申诉电话:0574-87600358(若对招生环节有异议,可拨打此电话申诉)。九、第一批复试名单与复试安排我院推免生复试分批次进行,第一批次复试预计安排在9月25日:1. 复试名单公布:第一批次复试名单将于9月23日16点前发布,仅在该时间前符合我校报考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第一批次复试;2. 复试安排查询:第一批次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流程等安排,可登录宁波大学商学院官网“学科与研究生办”栏目查看相关通知。2025-09-30 11: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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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5年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125200MPA)一、复试办法(一)复试条件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各专业非专项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下表中对应专业的成绩要求,方才具备复试资格。(二)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安排1. 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时间:2025年3月27日(星期四)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6:00地点:西南交通大学九里校区0号教学楼014172. 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复印件☆请本人写上复试编号、姓名和复印日期)(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试报到时备查)及一份复印件☆;(2)考生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复试信息表使用);(3)准考证1份复印件☆;(4)《西南交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原件(需加盖考生所属人事档案部门公章);(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学位网申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6)持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7)《西南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请考生打印后签名;(8)复试费缴费凭证复印件☆;(9)各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①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除提供1-8材料外,需另提供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扫描在一张A4纸上)、报考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自行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管理平台下载打印)、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向协议书(签章原件3份);②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除提供1-8材料外,需另提供男性/女性应征入伍批准书(复印件☆)、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复印件☆)、考生学籍认证报告(复印件☆)、考生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信息登记表(自行下载填写)。以上材料复试报到时均须提交,所有材料提交后,不再退回,纸质原件请个人留存。(三)复试内容复试旨在通过多维度的考核方式,对考生的既往学业情况、外语听说交流能力、专业素质和科研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等进行全面考查,主要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形式主要为中英文自述、专业题库随机抽题作答及专家提问。复试形式为面试、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和创新能力。面试中要参考考生在高校期间的学习成绩、科研活动或工作业绩,同时了解考生的思想道德表现和诚信记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此外,面试中还要考察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了解考生的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面试中还将进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公共政策学》、《公共行政学》(笔试),每门考试满分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任一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加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四)复试工作安排1. 面试时间:2025年3月28日(星期五)至2025年3月30日(星期日)2. 面试地点:西南交通大学九里校区(分组面试地点将在2025年3月27日上午9点后公布,考生请到九里校区0号教学楼01417室外查看)。3. 参加面试要求:考生参加面试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打印件,各位考生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通信设备,请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等候参加考试(详细要求另行通知)。4. 面试流程:(1)候场准备。考生需在面试当天早上8:00到达候考教室,候考工作人员宣读考场规则,随机确定面试顺序与答题序号。根据候考工作人员提示,考生提前到面试考场外等待面试(任何通信设备不得带进面试考场);(2)按照面试抽签顺序进入面试考场,中文自我陈述2-3分钟;(3)英语自我陈述2-3分钟;(4)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考生按照随机确定的答题序号进行作答;(5)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按照随机确定的答题序号进行作答,复试专家可补充提问,考生作答;(6)思想政治理论测试,按照随机确定的答题序号进行作答;(7)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按复试工作人员和复试专家要求完成;(8)考生回答完毕后,面试专家可补充提问,如无问题,则考生退场。面试结束的考生离开考场范围;(9)根据复试工作人员提示,下一位考生进入复试面试考场。(提示:面试过程中,如遇突发状况,请考生耐心等候,保持电话畅通,工作人员根据应急预案进行操作,并同时上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五)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论(15分)、英语听说能力(15分)、专业知识与能力(5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20分)。复试成绩取小组内复试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二、拟录取(一)拟录取原则1. 考生拟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所有拟录取考生的复试成绩必须不低于60分,复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2. 各专业按考生拟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拟录取。3. 各专业的增量招生计划,将按照第一志愿考生拟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拟录取。拟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初试成绩相同,则按照初试204英语二、199管理类综合科目的顺序逐一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若通过前述内容仍不能确定录取人选时,由学院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确定最终拟录取人选。4.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与普通计划考生一同排名拟录取。专项计划考生不参与普通计划考生排序,在其专项计划内择优拟录取。5. 下列情况将不予录取:(1)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校核者。(2)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5)面试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6)同等学力考生任一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6. 入学后3个月内,将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二)拟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拟录取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55%+复试成绩×45%三、复试收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文件)的规定,参加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须交纳复试费120元/人。“缴费说明”请关注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后续通知。网址:http://yz.swjtu.edu.cn/。四、其他(一)考生必须认真阅读《西南交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并严格遵守。(二)依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如有必要,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三)咨询联系方式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8-87600173邮箱:sophia_shuangshuang@126.com五、信息公开与监督、复议在公共管理学院官方网站公布复试与拟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等相关信息。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复试考生对复试工作如有异议、举报、投诉、申诉等,请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联系。联系人:薛老师(联系电话:028-87603374)邮箱:T10ggjj@swjtu.edu.cn。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2025-09-15 1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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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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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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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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