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提交材料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2025-09-03 15:54:49 来源: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院

一、拟录取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


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所有 2025 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均需通过 “考生服务系统” 下载、打印《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并完成填写。考生可使用手机微信或手机浏览器扫描 “考生服务系统” 专属二维码登录该系统,登录账号为考生网报时填写的本人身份证号,登录密码为网报时预留的手机号码。


填写与上传该表格需遵循以下规定:


考生需完整补充个人主要家庭成员信息,并详细填写自高中阶段起的个人主要履历;


考生需将填写好的表格提交至本人当前工作单位、在读院校或档案存放单位,由相关单位填写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品德现实表现情况及考核结论(合格或不合格),并由该单位的人事部门、政工部门(党委或党总支)加盖公章;


考生需将加盖公章后的表格拍摄成照片,并转换为 “JPG 格式” 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大小不得超过 1024KB,且须在 2025 年 5 月 20 日之前,通过 “考生服务系统” 完成上传操作。


特别提醒:若考生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将对《录取通知书》的邮寄发放造成影响,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党组织关系转接安排


2025 级入学新生中,属于中共党员(包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同学,需按时将个人党员组织关系转入重庆邮电大学。


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相关规定,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需通过线上党建信息平台完成。新生党员需在入学前,前往原党组织办理转接手续,转接时选择的目标单位信息依次为:“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 — 中共重庆邮电大学委员会 — 录取学院党委或党总支 — 具体党支部”(其中党支部名称需新生提前与录取学院的新生辅导员联系确认)。若在转接过程中,无法在平台上找到对应党支部,务必在转接备注栏中准确填写拟转入的学院名称及党支部名称。


新生入学报到时,党员入党材料需与其他个人档案材料一同密封后邮寄至学校;对于明确规定档案可由学生本人携带的省市,该地区的新生党员需在报到时,将密封好的党员材料交至录取学院的新生辅导员手中。学院在收集齐所有新生党员材料后,会逐一逐项进行审查,审查合格且材料齐全的新生党员档案,由学院统一集中保管,其中预备党员的材料,待学生完成转正手续后,再归入其个人档案。


若新生党员原所在地区(市外)的接收单位党组织党建信息平台,未与重庆市渝快政 “红岩先锋智慧党务” 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则需由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纸质版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需使用新版三联单样式,有效期需开具至 2025 年 9 月开学时间段内。介绍信抬头填写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干部处”,接收单位填写 “重庆邮电大学 ×× 学院”(×× 学院为新生录取学院名称)。



注:预备党员若已准备好转正申请书、预备期间的思想汇报、预备党员培训班结业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需一并装入个人党员档案。


三、团组织关系转接说明


2025 级新生需转入我校的团组织关系,直接按照对应新生学院及支部名称在相关系统中填写(可在 “智慧团建” 系统中通过搜索 “×× 学院”“2025 级”“研究生” 等关键词确认具体支部名称)。具体转接操作流程,需参照《“智慧团建” 系统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执行。


“智慧团建” 系统网址为:https://zhtj.youth.cn/zhtj 。使用该系统时,对电脑操作系统的要求为:Windows7、Windows8、Windows10 或 MacOS,使用 Windows XP 系统可能会出现无法登录的情况;对电脑浏览器的要求为:IE10 及以上版本的 IE 浏览器,或 Edge、Chrome、Firefox、Safari 等浏览器,若使用 360 浏览器、QQ 浏览器,需选择 “极速模式” 方可正常使用。



四、户口迁移相关规定


2025 级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非全日制考生不参与此项选择)。受重庆市南岸公安分局南山派出所(我校师生户籍管辖派出所)委托,重庆邮电大学保卫处将在新生报到后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期间,集中为新生代办户口迁移手续,在此之后直至学生毕业离校,南山派出所不再受理我校学生的户口迁移申请。


户口迁入地址为: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文路 2 号附 100 号。


新生办理户口迁移需准备的材料,需在入学报到时提交给学校保卫处,具体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户口本全部页面的复印件及本人户口页原件(重庆市内新生),或户口迁移证(重庆市外新生);(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4)本人 2 寸证件照片及对应的电子文档(仅重庆市外新生需提供)。


户籍业务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内可拨打):023-62463666(南山派出所);023-62461154(学校保卫处)。


五、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签订要求


非全日制拟录取考生需自行下载并打印《重庆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协议文件见附件),打印后需本人签字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同时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份,在 2025 年 5 月 20 日之前寄送至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邮寄地址及具体要求详见本文第八项内容。


特别说明:非全日制定向培养协议中,需选择填写 “三年制定向不脱产” 选项。


六、录取通知书发放事宜


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需经过教育部录取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安排寄发(通常在每年 6 月 15 日之前完成寄发)。2025 级拟录取考生需在 2025 年 5 月 20 日之前,登录 “考生服务系统”,对本人《录取通知书》的接收地址进行核对、修改,并提交确认。学校将按照考生核对修改后的通讯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若考生未对地址进行修改或未提交确认,学校将按照系统中的默认地址信息寄发;若考生选择自行前往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需将邮寄地址统一修改为 “重庆邮电大学”,领取地点为重庆邮电大学第三教学楼 3314 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七、个人档案移交规定


《调档函》将与录取通知书一同寄发给考生。其中,应届考生需将《调档函》提交至所在学校的学生档案管理部门,待毕业时,由学校将考生在校期间的全部学籍档案整理归档后,统一寄送至我校,无需分批次寄送;非应届考生需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的 20 天内,将个人人事档案寄送至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及要求详见第八项内容。


相关提示:


考生可在 2025 年 5 月 17 日 8:00 之后,登录 “考生服务系统” 下载电子版《调档函》临时使用,正式档案调动需以收到的纸质版《调档函》为准;


在 “档案 EMS 单号显示已寄达我校” 后的 2 周内,考生可登录 “考生服务系统”,查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档案的接收状态。


八、材料提交方式及邮寄信息


所有需寄送至学校的材料,均属于拟录取环节中的重要材料,考生需选择通过邮政 EMS 快递或机要邮寄的方式寄送,其他快递方式无法确保材料顺利寄达我校。若考生选择现场提交材料,可将材料交至重庆邮电大学第三教学楼 3314 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寄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文路 2 号


邮政编码:400065


收件人:重庆邮电大学研招办


联系电话:023-62460038


特此通知!


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 年 4 月 22 日


附件:重庆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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