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25 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邮寄地址信息收集的通知
一、通知对象与核心工作说明
1.通知对象:全体 2025 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
2.核心工作:为保障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关键材料精准送达,我校计划于 2025 年 6 月中下旬启动相关材料邮寄工作。在此之前,需各位拟录取新生配合完成个人信息填报,确保邮寄相关信息准确无误。
二、信息填报的时间要求与操作途径
1.填报截止时间:2025 年 6 月 1 日,为避免影响材料邮寄进度,各位新生需在此时间节点前完成信息填报,切勿逾期。
2.填报操作方式:新生可通过两种途径进入信息填报页面,一是扫描指定二维码(若有相关提示),二是直接打开信息收集表链接;进入页面后,需按照系统提示及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包括个人基础信息、材料领取方式、邮寄地址(领取方式为 “邮寄” 时需填写)、联系电话等内容。
3.收集表地址:https://docs.qq.com/form/page/DS3NmYUFVcHV2Skhz
三、不同类别新生的材料领取方式规定
1.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领取方式选择
(1)自取方式:该类新生可选择自行前往指定地点领取调档函与录取通知书,后续学校将另行通知具体的自取时间;自取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 45 号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唯实楼 401。
(2)邮寄方式:若该类新生因个人事务等原因无法前往自取,需按时填写上述信息收集表,并在 “领取方式” 栏目中明确选择 “邮寄”,以便学校安排材料邮寄。
2.非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领取方式:除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外,其余 2025 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的调档函与录取通知书,统一采用邮寄方式送达,不设自取选项,此类新生仅需按要求完成邮寄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的填报即可。
四、信息填报的重要注意事项
1.邮寄地址修改限制:每位新生仅享有一次修改邮寄地址的机会,因此在提交信息前,务必仔细核对邮寄地址的准确性(包括省、市、区 / 县、街道、门牌号等细节),避免因修改次数受限导致地址错误,影响材料接收。
2.未填报或地址无效的处理办法:若新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信息收集表,或填报的邮寄地址经学校核查为无效地址(如地址不完整、无具体门牌号等),我校将默认按照新生在硕士研究生报名阶段填写的通信地址及联系方式邮寄材料;由此可能引发的材料延误、丢失等问题,相关责任由新生自行承担。
3.咨询与协助渠道:若新生在信息填报过程中遇到操作疑问、信息填写困惑等特殊情况,可拨打咨询电话获取协助,联系电话为 010-88562083。
五、通知发布信息
发布单位: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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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稳妥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2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1号)等文件精神及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指导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复试工作文件要求,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科学稳妥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二、组织领导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统筹协调招生计划、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集体决策重大问题。组建复试业务小组、舆情监测小组、监督检查小组、医疗保障小组、安全保卫小组等。2.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等组成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延边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落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组织学科制定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日程安排等,开展复试考生资格审查。3.一级学科组建由二级学科主任等组成的一级学科复试工作小组,落实学校学院决定,部署复试具体工作。根据实际需要,二级学科可组建由5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组成的二级学科复试工作小组。与复试考生为亲属及血缘关系的,不得参与复试录取工作。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复试试题,制定考核评价标准,接受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每个复试工作小组安排复试助理1人,负责考生联络、维护考场秩序、突发应急事件处理等。三、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1.考生必须符合《延边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延边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要求。2.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的B类考生分数线。进入复试考生比例,按学校发布学科招生计划的120%进入复试。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对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满足《延边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基本要求且总分不低于251分(满分300的学科不低于151分)。我校采用考生初试成绩与报考专业的国家B类分数线的差值进行排序。联考考生成绩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分进行折算并计算“线差”。按照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线差”择优确定复试名单。“线差”相同时,按照外语、政治、业务课的顺序按单科成绩排序。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考生需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满足《延边大学关于招收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基本要求且总分不低于2025年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采用考生初试成绩与报考专业的国家B类分数线的差值(“线差”)进行排序。联考考生成绩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分进行折算并计算“线差”。按照考生的“线差”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线差”相同时,按照外语、政治、业务课的顺序按单科成绩排序。四、复试准备工作1.学院制定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各学院应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包括复试时间、程序、复试录取注意事项、投诉或举报受理渠道及其他相关规定,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2.确定参加复试工作人员各学院、学科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3.命制复试试题及评卷各学科要严格按照初试自命题工作有关规定和招生目录中参考书目命制A、B卷两套复试试题。各单位应做好复试命题的保密工作,严格做好试题命制、分装、保管等环节管理。命题及接触试题的人员均须签订《复试工作保密责任书》。复试试题、答案和《复试工作保密责任书》须存档,保存期为三年。4.审查考生资格。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在复试前,按照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要求和审查内容,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资格审查汇总表由审查人签字后存档。考生须通过复试平台提供如下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1)居民身份证;(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3)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成绩单;(4)往届考生的毕业(结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国外学历考生的学历认证报告;(6)学科要求的其他材料。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1)资格审查不合格者;(2)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3)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者;(4)不符合《延边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延边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要求条件者。五、复试时间、方式、内容及要求1.复试时间: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定于2025年3月29日-31日,具体时间详见研究生院官网通知;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将于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详见研究生院和各学院后续通知。2.复试方式:我校2025年复试工作采用现场笔试+面试方式。3.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笔试)。考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测试本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评估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创新能力。学科按照招生目录中参考书目命制复试试题。(2)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面试)。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考核考生在本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考察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及心理健康情况等。(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面试)。考核考生外语的听说能力。(4)加试(笔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完成上述三项测试后,还须加试两门课程。加试课程每门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4.复试要求。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本学院各学科复试工作,确保学科复试场所和时间的安排,保证命题、考试、判卷流程的规范化、严格命题、监考、判卷、复试组组成人员的选拔标准的一致性,同一专业(领域)的复试方式、时间、难度和评定标准要统一。复试期间,复试小组成员注意言行规范,严禁做任何与复试无关的事情。5.诚信复试考生要认真阅读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试开始前,考生须按照要求,签订并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复试, 并在复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六、考试成绩1.复试成绩满分200分,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10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5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50分。合格分数线为120分,复试分数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2.考生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之和,为招生考试总成绩。(1)初试满分为500分专业的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2)×40%(2)初试满分为300分专业的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成绩÷2)×40%(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线差÷5)×60%+(复试成绩÷2)×40%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七、关于调剂我校调剂复试方式为现场笔试+面试。我校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领域),将开通调剂,具体调剂信息,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及“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我校接收调剂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网址:https://yz.chsi.com.cn/)进行,不收取纸质申请材料。八、关于录取1.学科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录取名单。调剂考生单独排序,根据调剂计划按总成绩择优录取。2.复试合格但未被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在学校调整招生指标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3.考生体检工作由各学院在新生报到后组织进行。九、信息公开1.学校及时发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复试、调剂、录取等信息。2.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复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延边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对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7日。期间如有变动,在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后另行公示7日。3.学校开通咨询及申诉渠道。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可在公示期指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咨询和申诉,电话(0433)2732079。十、违规处理1.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2.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相关单位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十一、其他本办法及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2025-08-25 16: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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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商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为规范有序开展我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工作,秉持“公平、公正、公开”与“择优录取”原则,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接收推免生招生专业(全日制)我院2026年接收推免生的全日制专业、专业代码、招生计划及招生类别如下:1. 专业代码020200(应用经济学):招生计划1人,招生类别为直博生;2. 专业代码020200(应用经济学):招生计划10人,招生类别为推免硕士生;3. 专业代码025100(金融):招生计划12人,招生类别为推免硕士生;4. 专业代码025400(国际商务):招生计划12人,招生类别为推免硕士生;5. 专业代码025800(数字经济):招生计划8人,招生类别为推免硕士生;6. 专业代码120200(工商管理学):招生计划5人,招生类别为推免硕士生;7. 专业代码125300(会计):招生计划6人,招生类别为推免硕士生。二、报名时间安排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具体时间为9月22日上午9时至10月17日中午12时,逾期将无法提交志愿。三、申请条件要求申请我院推免生(含直博生、推免硕士生)需满足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4. 已取得本科就读学校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5. 申请专业符合2026年国家及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6. 申请直博生的额外要求:除满足上述1-5项条件外,本科阶段学习成绩需名列专业前茅,具备博士生培养潜质,且拟攻读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四、申请材料清单申请人需按要求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有效:1. 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 由本科就读高校教务部门颁发、且已完成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复印件;3.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指定平台获取);4. 《宁波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需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相关印章);5.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英语四六级证书、雅思托福成绩单等);6. 若有论文发表、科研成果或各类获奖经历,需提交相关清单及对应的佐证材料复印件;7. 体检表原件(仅限拟录取考生提交):所有拟录取考生需自行前往所在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获取带有明确体检结论的体检报告原件,并在复试成绩公布后的一周内邮寄至学院指定地址。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商学院233室研究生办(收件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574-87600363),邮寄方式仅限顺丰快递;8. 推荐意见(仅限直博生提交):需提供两名及以上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五、复试安排我院推免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将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分批次组织,每位申请推免生的复试成绩及排名仅在其参加的当批次内有效。(一)推免硕士生复试1. 复试内容 (1)复试形式:所有专业均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 (2)考核方式:以综合面试为主,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考核(其中会计硕士专业知识考核形式为笔试,不包含思想政治理论考核笔试),具体考核内容可参考宁波大学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相关说明; (3)考核重点:学术学位推免硕士生重点考核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能力、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推免硕士生重点考核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职业发展潜力; (4)面试时长:每位考生的面试总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时长不少于5分钟。2. 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1)无笔试专业:复试成绩=专业能力综合面试成绩×0.7 +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0.3; (2)有笔试专业(会计硕士):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0.25 + 专业面试成绩×0.5 +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0.25; (3)复试成绩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二)直博生复试1. 复试内容 (1)复试形式:采用线下面试方式,主要包含专业与综合面试、思想政治面试、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2)考核重点:重点围绕考生的外语水平、学科背景、专业素质、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等方面展开考核; (3)面试时长:每位考生的面试总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时长一般不少于5分钟。2. 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1)直博生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与综合面试成绩(百分制)×60% +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百分制)×40%; (2)复试成绩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六、录取办法1. 录取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基础上,分批次根据考生复试成绩综合计分,按当批次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2. 录取否决情形: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面试不合格,或复试成绩低于60分(满分100分),均不予录取。七、注意事项1. 录取资格保留: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若在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或在校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将取消其录取资格;2. 材料真实性要求:申请人需保证所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有效,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无论处于招生工作的任一阶段,均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3. 统考限制: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4. 直博生待遇:直博生入学后身份为博士研究生,按学校规定享受博士研究生相关待遇;5. 体检要求:我校确定接收的所有推免生,均须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 政策冲突处理:本方案内容若与国家相关招生政策不符,或国家调整招生政策,均以国家最新政策为准执行。八、咨询及申诉渠道1. 学院信息公开:学院相关招生信息将通过官方网站公开;2. 咨询电话:0574-87600363(工作日办公时间可咨询);3. 申诉电话:0574-87600358(若对招生环节有异议,可拨打此电话申诉)。九、第一批复试名单与复试安排我院推免生复试分批次进行,第一批次复试预计安排在9月25日:1. 复试名单公布:第一批次复试名单将于9月23日16点前发布,仅在该时间前符合我校报考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第一批次复试;2. 复试安排查询:第一批次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流程等安排,可登录宁波大学商学院官网“学科与研究生办”栏目查看相关通知。2025-09-30 11: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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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录取规范有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要求,结合山东省有关复试工作的规定和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组织领导1.成立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统筹全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负责全校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组织及管理。2.成立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和研究生院组成的复试录取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同步实行校领导“包片”负责制度,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二级学院复试组织情况和各环节的规范性进行督导检查。3.各招生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成立由院级党组织书记任组长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举报、投诉等事宜。4.根据专业方向和招生人数等实际情况,招生学院以学科或专业为单位成立复试小组,须由五名以上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上述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均实行回避制度。二、工作原则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建设,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科学。三、复试(一)复试条件与要求1.复试成绩要求(1)考生初试成绩须满足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中A类考生单科分数线和总分分数线。在此基础上,各学院结合招生计划和复试差额比例等情况,确定各学科(专业类别)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2)同一专业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进入该专业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一致。(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要求如下:2.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原则上不低于各学科(领域)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不超过200%(复试人数不是整数的,按四舍五入计算)。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工作。(二)复试资格审核进入复试的考生,需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中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各招生学院要对以下材料进行严格审查:(https://yjsfs.qust.edu.cn/)1.准考证;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3.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说明:报考MBA的本科毕业生,其本科毕业证书应在2022年9月1日前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应在2020年9月1日前颁发。5.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等;6.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以毕业的考生:成绩单(加盖公章);7.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存放,非《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以及入伍前的学历(学籍)材料;8.《青岛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思想道德考核表》(附件1),要求加盖考生所在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加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县级政府相关部门)公章;9.招生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三)复试形式与内容复试形式由各学院根据学科(领域)特点确定,采取现场复试或远程复试方式。原则上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同一批次考生,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以确保考试流程、复试小组、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各专业复试形式与内容详见招生学院网站通知(各学院官方网站见附录)。复试一般采取专业测试、综合面试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专业测试以现场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原则上为1-3小时,满分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成绩。考试科目根据招生专业目录或以学院通知为准。专业测试合格线为30分,低于30分者不予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成绩低于27分者不予录取。2.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素养、专业综合能力、外语口语和听力等内容。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成绩。3.政治理论测试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和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EM)在复试中需加试政治理论,总分100分,得分计入复试成绩。考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除需按学院规定参加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5.考生复试成绩得分按百分制折算,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例如: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考生复试成绩低于180分(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四)复试时间及安排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2025年3月22日—3月23日,复试具体方式、时间和地点请关注报考学院官方网站通知(见附录)。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为4月8日,相关调剂工作通知另行发布。(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复试录取工作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体检要求体检安排在新生报到时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四、调剂(一)基本要求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领域),拟接收调剂考生,基本要求如下:1.考生需达到2025年国家线A类考生(一区)单科和总分分数线,且符合报考学院调剂要求。2.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需与拟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或与拟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不得低于我校自主划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初试成绩要求。4.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不可由低向高调。例如:数学一可调剂到数学二,英语一可调剂到英语二,反之不可。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到其他专业,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调出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二)调剂程序调剂程序严格依照教育部规定的网上调剂程序执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1.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校内调剂)必须通过“调剂系统”完成。2.调剂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须及时回复。3.接受调剂的考生应在学校安排的时间参加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复试资格。4.调剂志愿考生通过复试的,学校将在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及时确认。具体调剂办法详见各招生学院的调剂复试办法。五、录取(一)总成绩核算方式总成绩(满分100分)=折合初试成绩(100分)×70%+折合复试成绩(100分)×30%。其中:1.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总分<含加分>/初试成绩满分)×1002.折合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满分)×100(二)各专业(方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剩余计划用于调剂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各专业学位类别中不同学习方式的考生,采取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别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同等条件下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初试总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初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统考科目总分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在复试中与所报考专业考生同时复试,单独进行排序,分专业以复试成绩排名录取。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三)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参加心理测评,测评时间和测评办法另行发布,请关注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不参加者视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2.在复试中发现作弊、替考等违规违纪行为者。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4.折合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五)所有考生均须通过研招网进行录取,并以接受待录取状态作为录取的基本依据。1.一志愿考生通过复试且拟录取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的,学校将直接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无需在研招网进行操作。2.拟录取的调剂志愿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在研招网确认。(六)所有考生在通过国家教育部录取检查后,方能正式取得录取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在202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七)研究生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入学复查,未通过入学复查考试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六、严格复试组织管理1.加强复试组织管理,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采取远程复试方式的学院,采取“一平台”(学校研究生招生在线复试平台)“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方式严防替考和作弊。2.采取远程复试方式的考生,应与招生学院提前签订《青岛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远程复试诚信承诺书》,提前开展考试设备、网络环境、机位设置等进行测试。3.现场与远程复试过程中,各复试小组均须依据各学院复试细则的要求,拟定多套试题组成试题库,保证试题难度相对统一。同一学院同一学科有多个复试小组的,由学科负责人员在面试前召集所有评委统一评分尺度,并在每组复试1-2名考生后进行集中试评,进一步校正组间误差,保证复试的科学性和公平性。七、复试费用复试费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16号)和《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发改价格〔2024〕789号)收取,艺术类考生240元(同等学力考生加收200元),其他考生180元(同等学力考生加收200元)。考生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时通过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缴费,缴费成功后才能正式进入复试。(https://yjsfs.qust.edu.cn/)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复试费用,复试费缴纳后不办理退费,未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八、相关工作制度(一)责任追究制度1.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等工作禁令。严格审查考生复试录取资格,建立健全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录取工作机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2.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规处理规定,严肃研究生复试招生纪律,保证每个环节责任到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3.学校复试监督小组将严肃查处违纪作弊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二)监督制度复试录取工作实行三级监督检查制度。1.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对学院具体复试方案的制定、人员选派、流程设置、成绩计算、公示公开、复试过程等进行实时监督。2.研究生院安排监督人员对各学院的复试人员组成、复试方案、调剂名单等进行审核;检查学院复试方案的落实情况,受理各类投诉建议,并依据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3.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全校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对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和研究生院的工作进行监督。(三)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示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复试开始前,学校提前公布复试办法、总体时间安排、申诉渠道等,至少提前1天公示复试名单。各学院应提前公示学院复试办法、学院分专业的招生计划、学院详细的复试安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针对一志愿上线生源相对充足的专业)、考生调剂要求(包括分数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等)、申诉渠道等。2.复试结束后应在第一时间公布相关信息。学校公布拟录取名单(含一志愿、调剂志愿、“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学院公布考生复试成绩(含初试、复试各科目成绩、复试总成绩等)。(四)回避制度要明确本单位复试工作人员要执行的回避制度有关要求。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系、所)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系、所)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五)复议制度学校接受考生在复试、调剂过程中的投诉、申诉,对考生反映复试过程中的问题,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认真调查处理,经调查属实的,将责成有关单位和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六)监督举报电话(工作时间开通)0532-88957382、0532-84022989、0532-88959357【附件1: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入学思想道德考核表.docx】2025-08-20 17: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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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一、总则定位本细则旨在规范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流程,依据国家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制定,适用于本院所有博士招生工作环节。二、组织管理机制1.成立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成员包含学科带头人、资深教授及纪检代表,全面统筹录取政策落地与过程监管。2.下设考核专家组与监督小组,分别负责专业能力评估、学术成果审核及全程纪律督查,确保公平透明。三、招生计划与准入门槛1.2025年计划招生人数以学校最终下达指标为准,重点面向经济学、管理学前沿领域选拔学术型人才。2.报考者须满足:(1)已获硕士学位(应届生需在入学前取得);(2)至少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含录用通知);(3)外语水平达CET-6≥425分或托福≥80分等同等要求。四、申请考核流程1.实行“网上报名+材料核验”双轨制:(1)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交基本信息;(2)于2025年X月X日前向学院递交纸质材料包(含学历证明、科研成果清单、推荐信2封)。2.资格审核: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评分排序,按不低于1:1.2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进入下一环节。五、综合考核设计1.初试科目:(1)外语能力测试(闭卷,满分100分);(2)专业基础综合(涵盖经济学原理、管理统计学等,满分150分)。2.复试实行“三维评估”:(1)学术汇报(15分钟PPT展示代表作及研究计划);(2)深度面试(专家提问科研潜力与逻辑思维);(3)思想品德评价(占比10%,实行一票否决)。六、录取规则1.总成绩算法:初试权重40% + 复试权重60%(学术汇报占25%、面试占25%、外语听力占10%)。2.录取优先级: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总分相同则优先考察科研创新力(如高水平论文、省部级以上课题参与经历)。3.有以下情形者取消资格:(1)单科成绩未达及格线(≥60分);(2)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符合学术从业标准。七、监督与信息公开1.设立举报专线(0554-6683398转纪委)及电子邮箱(jgskx@aust.edu.cn),24小时受理异议申诉。2.通过学院官网“招生专栏”动态公布:准考名单、成绩排名、拟录取结果等核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八、其他补充说明1.调档与培养:录取新生需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否则取消资格;奖学金评定按《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管理办法》执行。2.本细则解释权归经济与管理学院招生办公室,如有条款冲突以国家最新政策为准。2025-08-26 17: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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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医科大学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和考生: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河北省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冀教考院〔2025〕17 号)等文件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现就复试有关安排通知如下:一、招生计划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2043名,其中学术学位603名,专业学位1440名。本年度接收推免生与“5+3”一体化转段学生共308名,其中学术学位33名,专业学位275名。本年度统考招生计划为1735名,其中学术学位570名,专业学位1165名。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河北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生招生计划》(附件1)。二、复试工作(一)复试原则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科学选拔人才,确保生源质量。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素质、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4.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统筹考虑复试工作量,制定工作安排和相关应急预案。对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二)复试要求复试基本要求按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要求执行,总分或单科未达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复试。2025年推免生与“5+3”一体化转段生不参与此次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复试比例按所公布的统考生计划(招生计划去除推免生与“5+3”一体化转段生招生人数)进行。1.一志愿上线考生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为1:1.5(不足一名按一名计算)。2.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多于拟录取规模但未达到复试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参加复试。3. 一志愿上线考生生源不足的专业,结合专业空缺名额及调剂生源综合确定,复试比例一般不超过1:5,个别调剂专业因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比例。4.一志愿复试考生的确定以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初试总成绩相同均进入复试。(三)资格审核进入复试的考生,按照不同类别,需准备以下材料并左上角装订:1.所有考生均需提交:(1)准考证纸质版(本人需留存1份复试时使用);(2)本科成绩单纸质版,需加盖管理部门公章;(3)思想政治审查表(见附件2)纸质版,应届生需考生管理部门(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或二级学院等)加盖公章,往届生需加盖考生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为档案管理单位)公章;(4)复试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纸质版,考生需按要求粘贴身份证正反面并签字。2.非应届本科考生除需提交(1)-(4)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5)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6)学信网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在线验证不成功,需在我校规定时限内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对于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3.应届本科考生除需提交(1)-(4)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7)所在学校学生证及姓名、专业所在页复印件或在校证明(涵盖姓名、专业、预计毕业时间等内容,需加盖学生管理部门公章);(8)学信网本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定向考生报考我校定向培养的考生还需准备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的证明(涵盖姓名、身份证号、“同意报考我校2025年统招硕士研究生”等内容)。5.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材料(非必需,可自愿提交)。复试前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相关表格见附件。(四)复试形式及时间安排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将继续采用线下复试的方式,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于3月27日—3月29日进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考生临床医学组间调整考核于4月2日左右进行),复试过程包含报到、资格审核、复试考核等环节,具体实施由负责复试的各二级学院通知考生,官方网址和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4。专业课笔试安排在3月27日19:30—20:30,具体安排见《河北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生复试安排》(附件5)。参加复试时,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以便在复试时进行身份认证。考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准时报到并参加复试,未报到或未参加复试者按放弃复试处理。获得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复试资格的考生,请务必于3月25日9:00-16:00根据个人意愿选择临床医学组(后续参加所选临床组组织的复试),否则可能影响后续复试考核,我校复试前将对考生选择临床组情况进行公示。各临床医学组招生名额可查看附件1相关内容,选择临床医学组的方式见附件6。我校一志愿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考生请注意,若首次复试后未被拟录取,仍有一次机会申请所报专业(研究方向)下其它未招满的临床医学组复试资格。我校将依据临床组剩余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确定调整复试考核名单。进入该名单的考生,将参加所选临床组的调整复试考核,包括专业组面试和临床技能考核,专业课笔试成绩将沿用首次考核结果,不再进行二次考核。此次调整复试考核预计将于4月2日左右进行。我校还建立了硕士复试考生QQ群(群号:239815229),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及时加入并随时关注群内信息。(五)复试内容1.心理测试。考生需在3月25日12:00前,通过扫描二维码完成心理健康测试(具体操作见附件7)。2.专业课笔试。一般按二级学科命题,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河北医科大学2025年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附件8)。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由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命题和阅卷,闭卷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为100分。3.专业组面试。根据招生简章所列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由5名以上(含5名)专家组成面试小组进行面试,面试专家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所在学科导师中随机抽取产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包括英语听说能力考试、专业素质考试、思想政治表现、思维逻辑与反应能力、心理健康情况等综合素质。针对学科专业特点及培养特色,精心设计面试内容,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重点测试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英语水平、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面试专业素质测试部分为所报考专业的相关知识。专业学位硕士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注重考核职业素质和实践技能。学术学位硕士侧重于基础理论的考核,重点考核学生从事科学研究创新工作的能力和素质。面试成绩须填入《河北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面试情况表》。面试情况表与《河北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面试情况汇总表》由各二级学院审核盖章后一并交至研究生学院。4.临床技能考核。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还需进行临床技能考核,满分100分。技能考核成绩须填入《河北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临床技能情况汇总表》(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用),由各二级学院审核盖章后一并交至研究生学院。5.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组面试成绩+临床技能考核成绩(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满分300分,其他专业满分200分。三、成绩计算及排名方法(一)总成绩计算1.一志愿生源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考生: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3)×40%。2.一志愿生源的非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考生: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2)×40%。3.调剂生源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考生: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3)×40%。4.调剂生源的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考生: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3)×50%。5.调剂生源的非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考生: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2)×50%。(二)成绩排名1.排名按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英语成绩、初试业务课、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组面试成绩、临床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如所有成绩均相同,再增加一次专业课测试。2.各专业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总成绩将分别计算、分别排名,调剂考生排在一志愿考生之后,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四、录取(一)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二)考生有以下情况者将不予录取:1.复试内容有缺考项者;2.考试违纪或者作弊者;3.复试不合格(专业组面试成绩低于60分);4.思想政治审查不合格者;5.未按规定提交档案者;6.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体检要求;7.其他不符合条件者。五、注意事项(一)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政策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二)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复试安排、面试专家组名单、面试小组的专家抽取办法、技能操作等详细复试工作方案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面试专家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要交研究生学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要设专人录音录像,复试完毕后录像信息各二级学院保存三年备查。(三)复试前对考生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及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严格采取“两识别”等措施。复试中采取“三随机”方式,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四)面试专家组及复试相关人员(导师、管理人员)要遵守复试纪律,不得提前主动与考生进行联系、泄露复试内容和成绩;不得对考生作任何承诺;管理人员和二级单位不得干预和代理面试专家组工作职责。(五)考生复试过程中不允许主动透露姓名信息,考生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否则将按违规处理,直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六)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确定拟录取后须按要求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考生所在单位盖章,丙方考生本人签字)。(七)在复试阶段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以及入学后发现其在入学考试等阶段有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八)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后学校将通过研招网发布拟录取通知,系统自动确认拟录取,考生无需其他操作。非一志愿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接受复试通知、拟录取通知。(九)被拟录取的考生(含推免生和“5+3”一体化转段生)均须在规定时间按要求体检。考生须达到教育部及我校制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见2025年硕士招生简章)。(十)导师双选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住培基地及导师的选择我校目前拥有16所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住培基地,分四个临床医学组招生(基地简介详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右下方-住培基地相关内容),具体选择程序如下:(1)住培基地的选择:考生被拟录取后,关注研究生学院官网通知,等待双选系统开放。系统开放后,考生首先进行住培基地的选择。研究生学院将公布各住培基地(医院)内各专业的招生名额,考生在拟录取的临床医学组所包含的住培基地(医院)内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入学总成绩综合考虑后自由选择,如选择人数超过住培基地招生人数,将根据拟录取的临床医学组内同一专业考生的入学总成绩、复试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英语成绩初试专业课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组面试成绩、临床技能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选择临床组内所包含的住培基地。(2)导师的选择:考生确定住培基地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双选系统,再与所在住培基地内的导师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导师。2.非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与本年度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六、信息公开我校复试工作文件、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https://gschool.hebmu.edu.cn/)向社会统一公示。七、联系方式(1)咨询电话:0311-86266422,传真:0311-86047450,电子信箱:yjsxyzs@hebmu.edu.cn,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1号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2)我校受理举报电话:0311-86266422、86265568附件1:河北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生招生计划附件2:河北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审查表附件3:河北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附件4:复试二级学院官方网址及联系方式附件5:河北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生复试安排附件6: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考生选择临床医学组操作教程附件7:心理测试操作说明及要求附件8:河北医科大学2025年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2025-08-13 15: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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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的通知》(教学〔2024〕4 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鄂招办〔2025〕5 号)等文件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为平稳有序做好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二)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三)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注重学业知识,也注重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既注重考试成绩,也注重一贯学业表现。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织与领导。审议并决策复试和调剂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招生计划的分配、复试录取办法的制定、复试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拟录取名单的审定等。(二)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订本单位的复试录取细则并组织实施。统筹做好复试场地与设施准备、技术支持、遴选复试教师等,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三、复试工作(一)复试方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综合研判,学校决定采取现场和网络远程相结合的复试方式(一志愿采取现场复试,调剂阶段复试形式由招生单位自行决定)。(二)复试时间学校复试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2 日至 4 月 22 日。招生单位在学校确定的时间段内,自主确定具体复试时间,提前向考生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多批次组织的复试不能简化程序,降低标准。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8 日。学校复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25 年 3 月 22 日至 3 月 26 日第二阶段:2025 年 4 月 8 日至 4 月 22 日(三)复试要求1.招生单位根据上级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学科特点,制定本单位《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 “《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应明确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加试办法、工作程序、组织管理、咨询渠道以及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差额复试比例,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等。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一志愿差额比例不得高于 150%。招生单位以招生计划为依据,结合生源情况(考生志愿、初试成绩等),一般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确定报考本单位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分学科门类或专业的总成绩、单科成绩要求,下同)。所有类别、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均不得低于国家线。《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于复试开始前在本招生单位网站公示。招生单位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通知复试考生本人,并告知复试时间、方式等信息。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 “骨干计划”)复试考生成绩要求为:政治理论和外语均达到 30 分,业务课达到国家对普通计划考生的分数要求,总分达到国家对报考 “骨干计划” 考生总分要求。考生按初试折算分高低排序(初试折算分 = 考生初试总分 / 该专业所在学科 “骨干计划” 国家线 ×100)。根据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 120%、“民族地区工程人才专项计划”(简称 “工程硕士”)和分省招生计划的要求,首先按照 “工程硕士” 招生计划数的 15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确定该计划差额复试名单,剩余计划按照各省分省招生计划数的 150%,确定差额复试名单(总体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3.“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以下简称 “士兵计划”)复试考生成绩要求为:政治理论和外语均达到 30 分,业务课达到国家对普通计划考生的分数要求,总分达到国家对报考 “骨干计划” 考生总分要求。考生按初试折算分高低排序(初试折算分 = 考生初试总分 / 该专业所在学科 “骨干计划” 国家线 ×100)。4.根据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 120% 的要求,按照招生计划数的 150%(总体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确定差额复试名单。根据教育部规定,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该政策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复试考生成绩要求为:政治理论和外语均达到 30 分,业务课达到 45 分,总分达到国家对报考 “骨干计划” 考生总分要求。5.按照教育部规定,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核通过后,准予参加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6.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纳入 “士兵计划” 招录的除外),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上述 2 - 6 条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且享受硕士研究生照顾或招生加分政策后达到招生单位相应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须于 3 月 16 日前将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 yzb@scuec.edu.cn,报学校审核。相关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当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复试考生由招生单位通知考生本人,复试在相应学院进行。7.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向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8.缴纳复试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每位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 100 元。招生单位不得超标准收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另外缴费。9.我校各专业均不进行破格复试。10.复试其他要求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学校接收的推荐免试学生不再参加本次复试,其毕业体检结论适用于复试环节中对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各招生单位、各专业要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复试环节安排要科学合理,保证时间充足,程序到位。招生单位承担对本单位相关教职工的业务培训,要宣讲政策,明确责任,强调纪律,确保复试录取工作规范有序,安全平稳。要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及时受理并帮助考生,妥善解决复试中遇到的突发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障考生等特殊群体关爱。(四)资格审查考生须按时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和毕业证书(2025 年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招生单位在复试之前,须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仔细核对。招生单位积极运用 “人脸识别”“人证识别” 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 “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 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 “替考”。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提交的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由招生单位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签字盖章后交研招办备案。不同类别的复试考生须按照如下表格所列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特别提示: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复试。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均须审查本科毕业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五)复试形式与内容各招生单位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学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采用 “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的 “三随机” 工作机制。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抽取考生复试次序,按次序进行复试。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招生单位随机抽取确定各专业复试小组名单,并严格保密。随机抽取复试试题。招生单位要加强复试试题库建设,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提高命题质量。复试形式分为专业笔试、综合测试、外语水平测试,其中外语水平测试可结合综合测试同时进行。1.笔试试卷满分为 100 分,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以《中南民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设置及参考书目一览表》公布的复试科目为准。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复试试题的命制、印制、封装,承担试题的安全保密责任,确保公平公正。2.综合测试综合测试以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 100 分。综合测试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察:一是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二是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三是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四是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五是人文素养;六是举止、表达和礼仪等。面试组成人员以专业(领域)为单位成立面试小组;人数较少的多个相近专业可合并进行;面试小组一般不少于 5 名教师(研究生导师不少于 3 人)。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要根据学科特点,认真研究面试的内容、方法、评分规则,面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面试过程要有记录。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成员须在面试记录单上签字。综合测试题目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由招生单位自行命制,专人保管,面试开始前随机抽取。3.外语水平测试外语水平测试以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 100 分。测试内容为听力及口语,由各招生单位、各专业自行组织。参与外语水平测试的面试教师一般不少于 3 名。综合测试和外语水平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5 分钟。4.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图书情报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其他考生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5.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还须加试 2 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注: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也须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每科满分为 100 分,60 分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开考 15 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考核),如因个人原因导致入场延误由考生本人负责。6.成绩计算复试成绩计算综合测试成绩 = 各位面试教师成绩之和 ÷ 面试教师人数外语水平测试成绩 = 各位测试教师成绩之和 ÷ 测试教师人数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综合测试成绩 + 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 300 分,占总成绩的权重为 30%。普通计划考生总成绩计算初试满分 300 分的专业:总成绩 = 初试成绩 ×70% + 复试成绩 ×30%初试满分 500 分的专业:总成绩 = 初试成绩 ×70% + [(复试成绩 ÷3)×5]×30%“骨干计划”、“士兵计划” 考生总成绩计算总成绩 = 初试折算分成绩 ×70% +(复试成绩 ÷3)×30%四、调剂工作(一)调剂基本条件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除外语学院外,其他招生单位一律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外国语言文学各专业的考生。除外语学院外,我校其他各专业原则上只接受统考外语为英语的调剂考生,不接受小语种考生调剂。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 7 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 7 个专业学位。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报考 “骨干计划” 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 “骨干计划” 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报考 “士兵计划” 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 “士兵计划” 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 “士兵计划” 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对于 “士兵计划” 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招生单位须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二)调剂工作要求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 “士兵计划” 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不接收通过其他渠道调剂考生。招生单位通过 “调剂服务系统” 向调剂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调剂工作按照研究生院公布的调剂公告及招生单位制订的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中的规定进行。招生单位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 12 个小时。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各招生单位调剂规则和调剂考生复试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调剂信息、调剂要求、咨询服务方式等均将提前在招生单位网站发布,请考生关注。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强化对考生的诚信要求,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认真核查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招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仔细审查考生提交的《中南民族大学 2025 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考生政治思想鉴定表》。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录取(一)录取程序招生计划分配。招生单位按照学科发展需要,根据学校分配招生计划数确定各专业招生人数。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领域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骨干计划” 和 “士兵计划” 的招生计划单列。招生单位的复试结果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副院长联合签署意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送交研招办。招生单位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结果负责。研招办依据教育部、湖北省和学校的规定,对招生单位的复试结果和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初审,审核汇总后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研招办对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通过 “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上报拟录取名单。研招办向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学校(由研究生院代理)与定向培养研究生签订相关协议书,对非定向研究生组织调档并政审。(二)录取规则依据招生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 180 分,笔试或综合测试成绩低于 60 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骨干计划” 考生拟录取过程“工程硕士” 考生复试合格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工程硕士” 招生计划执行后,剩余 “骨干计划” 执行分省计划,在同一省区内,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分省计划执行完尚有剩余计划的,如果剩余计划数大于或等于有递补生源的省份数,能够再次执行分省计划,则向有递补生源的省份各追加投放 1 个招生计划,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剩余计划数小于有递补生源的省份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有递补生源省份最多追加投放 1 个招生计划。“士兵计划” 考生录取过程不分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拟录取过程与所在学科专业其他普通计划考生共同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三)录取其他要求考生的民族成份以网报时填写的为准,虚假及复试时更改的民族成份无效。“骨干计划” 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订定向培养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考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被取消录取资格的,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招生计划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如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须在 5 月 10 日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属招生单位同意,学校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 1 - 2 年,再入校学习,逾期不再办理。经学校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纳入招生单位本年度的招生计划。七、体检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具体事宜,新生入校后另行通知。八、信息公开公示(一)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 “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 的原则,及时、充分、规范的进行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的内容要求按照《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第十一章的规定执行。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二)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九、违规处理各招生单位在复试录取工作中一定要严肃招生纪律,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维护学校的声誉。要保证复试录取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一)实行全程监督制度严格落实一岗多控、多岗监督工作机制,对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加强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对各招生单位的复试录取细则、复试录取过程、招生计划执行、复试督查自查、信息公开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不符合国家政策的招生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并与下一年度的招生计划管理和年终目标考核挂钩。举报电话:研究生院 027 - 67843396/67842123纪委办、监察处 027 - 67841676(二)实行巡视制度复试期间,学校监督巡视组对复试现场进行巡查,对不符合国家政策的做法及时纠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要进一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及其领导的责任,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四)实行回避制度复试命题、面试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复试公平公正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复试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复试公平公正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五)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检举渠道的畅通。对于考生提出的疑问,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应及时答复;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十、附则(一)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二)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湖北省及我校相关通知要求执行。如我校公布内容与上级最新政策相冲突,按照上级最新政策执行。附件【附件1:中南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doc】附件【附件2:中南民族大学202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鉴定表.docx】2025-08-28 10:4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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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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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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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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