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6 级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
为落实上级部门相关工作部署及中国农业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及科学选拔的核心原则,结合经济管理学院自身学科特色与办学实际,特制定本学院 2026 级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
一、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统筹学院 2026 级推免生接收全流程工作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司伟
成员:尹金辉、赵启然、史煜成、吕建军、鞠荣华、方向明、林发勤、李春顶、何婧、郑忠良
秘书:陈琰
二、申请经济管理学院推免生的条件
1.国籍与思想品行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体检标准。
2.英语能力达标要求:需满足以下任意一项英语水平标准:
(1)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学术学位硕士需>490 分,专业学位硕士需>425 分;
(2)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 分;
(3)GMAT 成绩>480 分且作文部分达 3 分;
(4)TOEFL 成绩>72 分;
(5)雅思 A 类成绩≥5.5 分;
(6)专业英语四级或八级成绩≥60 分;
(7)WSK(PETS-5)成绩≥60 分且口语部分达 3 分。
3.专业背景与学历要求:应为国内高校 2026 届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需为经济与管理学科及相关领域(含经济学、管理学第二学位);若为非经管类专业学生,需具备较强的数理分析能力,且对经济与管理学科有浓厚研究兴趣。
4.学习成绩与综合潜力要求: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能够获得所在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具备较强的学术研究潜质或实践创新能力,有志于在经济与管理相关领域从事科学研究。
(1)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不含分校及专升本毕业生)申请者,前 3 学年 GPA 成绩需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 20%;
(2)其他具备教育部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分校及专升本毕业生),前 3 学年 GPA 成绩需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 10%。
5.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适当放宽学习成绩排名要求:
(1)已在经济学或管理学领域发表学术论文,或拥有获奖科研成果;
(2)毕业于优秀生源集中、保研比例较高的 “双一流” 建设 A 类高校。
三、接收类别与专业(学制均为 2 年)
(一)学术学位硕士
1.专业代码 020200,专业名称 “应用经济学”,包含 3 个研究方向:
(1)研究方向码 1:金融学;
(2)研究方向码 2:产业经济学;
(3)研究方向码 3:国际贸易学。
2.专业代码 120200,专业名称 “工商管理学”,包含 3 个研究方向:
(1)研究方向码 1:会计学;
(2)研究方向码 2:企业管理;
(3)研究方向码 3: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3.专业代码 120301,专业名称 “农业经济管理”,研究方向码 0:不区分研究方向。
(二)专业学位硕士
1.专业代码 025100,专业名称 “金融”,研究方向码 0:不区分研究方向;
2.专业代码 025800,专业名称 “数字经济”,研究方向码 0:不区分研究方向;
3.专业代码 125300,专业名称 “会计”,研究方向码 0:不区分研究方向。
四、推免接收环节要求
推免接收工作分为两个阶段,具体要求如下:
(一)第一阶段: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前
本阶段需以中国农业大学研招官方微信公众号 “中国农业大学研招办”(账号:CAUYZB)发布的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的通知” 为依据,完成以下操作,“推免服务系统” 网址为http://yz.chsi.com.cn/tm。
1.学校推免系统报名
(1)报名时间:7 月 7 日 20:00 至 8 月 10 日 17:00;
(2)报名对象:符合本细则 “申请条件”,且有意向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本校、外校学生);
(3)操作步骤:登录 “中国农业大学推免报名系统”(网址同上,操作说明见公众号通知),如实填写所有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下载并打印《2026 年中国农业大学考生报名志愿填报信息表》,按通知要求准备并提交附件材料。
2.申请材料初审
学院将通过报名系统核查考生报名信息,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反馈结果;通过初审的考生,将收到 “CEM2026 推免(对应专业名称)”QQ 群号及入群方式,请妥善保存系统登录信息,及时查看审核进度。
3.复试安排
(1)复试形式:线下复试;
(2)复试地点:中国农业大学东校区;
(3)复试时间:预计 9 月中下旬;
(4)通知方式:学院将根据报名系统数据,组织各招生专业审核材料、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分批次通过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及时登录系统确认通知,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具体安排以学院后续通知为准。
4.复试费用缴纳
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向招生单位缴纳复试费用。
5.复试内容与成绩构成
复试满分 100 分,60 分为及格线,重点考核 4 个维度,具体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占比 10%):考察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现实表现,结果分 “合格”“不合格”;合格记满分,不合格记零分,且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水平考核(占比 10%):重点评估考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交流的准确性与熟练程度。
(3)专业水平考核(占比 50%):按学位类型分类考核 —— 学术学位侧重学科知识掌握运用能力与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侧重综合实践素养、实际问题解决能力与职业发展潜力。
(4)综合素质考核(占比 30%):涵盖大学阶段学习科研情况、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工作表现,以及事业心、责任感、协作能力、心理健康、人文素养、言行礼仪等。
注:所有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全程参与复试,方可获得有效成绩;无有效成绩或成绩不及格者,均无法录取。
6.复试成绩公示
考生所在复试小组的复试工作结束后 1 天内,学院将在官网主页公示该组考生成绩,公示期为 7 天。
(二)第二阶段: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后(预计 9 月底)
1.志愿填报与拟录取确认
(1)已通过学校系统报名及复试的考生,需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中完成志愿填报,并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确认拟录取;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资格。
(2)若有考生放弃拟录取,空缺名额将按复试成绩排名(需及格)依次顺延,学院将电话通知递补考生;递补考生需按通知要求尽快登录系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3)特别提醒:请保持手机畅通,因无法联系导致未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待录取通知确认规则
考生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中,仅能确认 1 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确认后不得更改。
3.拟录取名单公示
学院将单独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 7 天;若名单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重新公示。考生拟录取后若受到纪律处分,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4.导师对接与材料提交
考生确认拟录取后,需主动联系招生导师确认接收意向,并提交经师生双方签字的《导师接收意向表》(电子版可在前期加入的 QQ 群中下载)。
五、其它事项
1.监督举报渠道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将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巡视与检查,各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1)经济管理学院投诉举报电话:010-62738512;
(2)研究生院监督电话:010-62732880;
(3)学校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10-62736994;
(4)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010-82837456。
2.体检与相关政策
推免生体检统一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进行;学制、学费、住宿等政策,以当年学校发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3.校内专项推免生安排
工程硕博士等校内专项推免生的报名、复试、拟录取等工作,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另行开展。
4.个人身份信息维护
考生拟录取后,不得更改身份证号、姓名、出生日期等关键身份信息;若因信息更改导致无法录取或入学注册,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5.细则解释权
本实施细则由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5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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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公告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途径报考湖南师范大学 2026 年研究生(含直博生)。为确保相关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将申请条件、招生安排、报名流程等事宜公告如下:一、申请条件1.申请人需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道德品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同时拥有符合学习要求的身体与心理状态;2.申请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需保持优异,且应具备较强的专业领域创新意识与实际创新能力;3.申请人的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4.申请人需满足所报考专业明确的具体报考条件;5.申请人须为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获得所在学校发放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二、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推免生待遇招生专业范围在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除以下专业 / 领域外,其余各专业均具备接收推免生的资格:(1)专业学位类别下的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代码 125100)、公共管理硕士(专业代码 125200)、旅游管理硕士(专业代码 125400);(2)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领域(专业代码 045101)、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领域(专业代码 045203)。如需查询具体可报考专业,可访问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最终招生专业以我校 2026 年正式公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直博生招生咨询关于本科直博生的具体招生专业、导师团队构成、计划招生人数及报考要求等细节,申请人需在提交申请前,直接与我校相应的二级招生单位取得联系,获取精准信息。推免生资助政策通过推荐免试方式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将按照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相关规定,享受学业奖学金与助学金等资助待遇。三、申请程序及实施办法(一)预报名阶段(9 月 6 日 —9 月 15 日)1.预报名系统操作申请人需登录 “湖南师范大学接受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预报名系统”,先完成报名编号的申请,再逐项填写个人申请信息并确认提交。2.预报名初审与复试安排各二级招生单位会对申请人提交的预报名信息开展初步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复试名单并组织复试,具体的复试时间、流程、要求等,以各二级招生单位发布的官方通知为准。3.推免服务系统确认(9 月 22 日启动)已被二级招生单位预接收的推免生,需登录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以下操作:(1)系统注册与信息完善: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符合要求的个人照片;(2)报名与缴费:完成网上报名操作,并及时缴纳报名费用 —— 未按规定缴费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推免生申请资格;(3)志愿填报:需严格按照预报名阶段拟接收的专业填报志愿,若未按拟接收专业填报,将自动视为放弃此前预报名的接收资格。后续我校会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者发送复试通知与拟录取通知,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确认,逾期未确认将视为放弃资格。(二)未预报名阶段(9 月 22 日起)1.报名时间与操作要求未参与预报名的申请人,需在 9 月 22 日起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启动报名,并务必在 10 月 15 日前完成系统注册、基本信息填写、照片上传、网上报名及缴费操作 —— 未完成缴费者将失去推免生申请资格。2.审核与复试通知发放我校将根据各二级招生单位的接收指标剩余情况,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分批审核,审核遵循 “先申请先审核、择优筛选” 的原则。申请人信息经二级招生单位与研究生院双重审核后,我校会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申请人收到通知后,需及时登录系统确认,同时主动与报考的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办公室联系,明确复试具体安排。(三)复试组织与考核要求1.复试形式各二级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以面试为主要形式,面试可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开展;若二级招生单位根据专业需求认为有必要增设笔试环节,申请人需按该单位要求参加笔试。若复试包含面试与笔试,笔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占比不得超过 50%,具体占比由二级招生单位提前确定并向全体申请人公布。2.复试内容复试核心考察三方面内容:一是申请人的专业基础知识与学科素养;二是申请人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等综合能力;三是申请人的外语听力理解与口语表达水平。3.复试成绩标准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合格分数线设定为 60 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将直接不予录取。4.复试材料准备申请人参加复试时,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以及以下纸质或电子版材料(具体形式以二级招生单位通知为准):(1)经学校教务处盖章确认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2)能体现个人学术水平的材料,如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著作,或其他科研成果证明;(3)大学期间获得的各类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或其他可展现个人综合素质与能力的相关材料;(4)思想政治情况审查材料 —— 由申请人所在学院的学生工作部门出具,内容需涵盖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状况等,材料需加盖学工部门公章;(5)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专业要求,通知申请人需额外提供的其他材料。5.复试时间安排各二级招生单位会根据申请人报名情况,及时分批组织复试,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或线上平台)及其他注意事项,由各二级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并第一时间通过官方渠道通知申请人。(四)拟录取名单确定与确认1.待录取名单审核复试结束后,各二级招生单位会结合申请人的复试成绩、申请材料等综合情况,对复试结果进行审核,确定待录取名单,并将名单统一上报至研究生院进行复核。2.待录取通知与确认研究生院复核通过后,我校会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待录取名单中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需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推免生录取资格;一旦确认待录取,申请人即正式成为湖南师范大学 2026 年拟录取推免生。四、其他注意事项1.材料真实性承诺申请人必须确保所有报名信息与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我校在后续审核、录取过程中,若发现存在虚假报名信息或伪造申请材料的情况,无论何时,均将立即取消申请人的拟录取资格,相关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2.拟录取名单公示我校确定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将在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自然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如下:(1)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0731-88872744;(2)驻校纪检组:0731-88872206。3.咨询渠道若申请人在报名、复试等环节有疑问,可联系研究生院招生办咨询,咨询电话:0731-88872350;也可访问研究生院官方网址,查询更多推免生招生相关信息。2025-09-25 18: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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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关于2025年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等相关事宜的通知为保障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后续工作有序推进,方便考生及时了解初试成绩相关安排,现将中国人民大学 2025 年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成绩复核等事宜详细告知如下:一、初试成绩查询安排1.查询开启时间与平台中国人民大学将在 2025 年 2 月 24 日 10:00 之后,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具体网址为http://yz.chsi.com.cn/apply/cjcx/),正式开通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的线上查询服务,考生可通过该平台查询个人初试成绩。2.成绩通知单获取方式本次初试成绩不提供书面成绩通知单寄送服务,考生需自行登录上述查询平台,查询到个人成绩后,可直接在平台内操作打印成绩单据,以备后续使用。二、初试成绩复核规则1.成绩复核申请前提本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涵盖统一命题科目成绩与自命题科目成绩),已经过严格的评阅流程,并先后多次进行核分检查,确保成绩统计的准确性。若考生在查询成绩后,仍对个人成绩存在疑义,可按规定申请成绩复核。2.成绩复核申请时间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段内提交复核申请,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26 日 8:30 至 2025 年 2 月 27 日 17:00,超出该时间段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3.成绩复核申请方式与通知渠道(1)各报考学院将在 2025 年 2 月 25 日之后,陆续在各自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布成绩复核的具体申请方式,考生需密切关注所报考学院的网站通知,获取申请流程等关键信息。(2)本次成绩复核申请仅接受线上方式提交,具体的线上申请操作步骤、所需材料等内容,以各学院后续公布的通知为准。4.成绩复核申请注意事项(1)成绩复核申请必须由考生本人提交,且需在上述规定的申请时间内完成,未按规定时间或规定方式提交的申请,学校将统一不予处理。(2)不接受非考生本人提出的成绩复核申请,无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还是其他非本人操作的情况,均不符合申请要求。(3)本次成绩复核不提供现场咨询服务,也不受理现场提交的申请,所有相关事宜均通过线上渠道办理。5.成绩复核内容界定根据教育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学校在组织成绩复核工作时,主要核查内容包括考生答卷是否存在漏评情况、分数累加过程中是否出现加错分问题、分数登记环节是否存在登错分问题,复核过程中不涉及对答卷的重新评阅,即不会改变原有评阅结论。6.成绩复核结果公布学校在收到考生提交的成绩复核申请后,将安排专人开展认真细致的复核工作。复核结果将在 2025 年 2 月 28 日之后,由各报考学院陆续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考生需及时登录所报考学院的网站,查询复核结果。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考生本人不得查阅原始答卷,复核结果以学院公布的信息为准。2025-09-02 14: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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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践行全国教育大会关键部署与习近平总书记致云南大学建校 100 周年重要贺信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进一步提升研究生人才选拔质量,依据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招生章程。一、培养目标致力于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且品德优良,具备服务国家与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既掌握本学科扎实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拥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及从事科研、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也包含具备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可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拥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二、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一)招生专业2026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依照学位类别划分,包含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两大类型。各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详情,可查阅本章程附带的《云南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 “招生专业目录”)。我校部分专业按研究方向招生,其余均按专业招生,具体需以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备注栏的要求及说明为准。(二)招生计划1.2026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预计招生总规模为 5700 余人,涵盖推荐免试计划、全国统一考试计划、单独考试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云南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等多种类型。2.推荐免试计划招生专业目录中,除非全日制专业及全日制部分联合培养专业(研究方向)外,其余全日制专业均具备招收推免硕士生的资格,具体可填报专业需以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显示内容为准。除推免生外,各专业还会预留一定比例(通常为 50%)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需特别注意:研招网显示的拟招生人数,是扣除预留推免计划后的剩余计划,实际拟招生人数需以本章程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信息为准。我校将在推免工作结束后,及时更新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发布;未完成的推免预留计划,将全部转回原专业。3.全国统一考试计划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已包含推免计划与全国统一考试计划等。各专业当年实际招收的推免生数量,以当年公布的推免生拟录取名单为准(预计 2025 年 10 月底完成推免生接收工作后公布)。4.单独考试计划单独考试是针对在职考生设置的特殊考试方式,考生需符合特定报名条件,考试科目由我校自主命制。2026 年我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预计为 10 人,可参与单独考试招生的专业、具体报考条件及要求,详见《云南大学 2026 年单独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我校仅部分专业招收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专项计划考生,相关详细信息及要求以《云南大学 2026 年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未列入该招生简章的专业,不招收该专项计划考生。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我校仅部分专业招收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考生,相关详细信息及要求以《云南大学 2026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未列入该招生简章的专业,不招收该专项计划考生。7.云南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我校部分专业招收 “云南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 专项计划考生,招生信息以招生专业目录公布内容为准,招考政策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及本章程要求。该专项计划的具体介绍与说明,可查阅西南联合研究生院官网(http://www.swugs.ynu.edu.cn/)公布的招生说明。通过报考、录取进入该专项计划的硕士研究生,学籍注册单位为云南大学,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均由云南大学颁发。8.我校最终招生计划需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计划数为准(预计 2026 年 3 月下达)。正式计划下达后,学校将结合生源情况与各学科发展需求,对计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若有疑问,可拨打我校研招办咨询电话了解详情。此外,招生专业目录中标注 “☆” 的专业,表示该专业具备博士学位授予权;标注 “★” 的专业,表示该专业为我校自主增设的二级学科,毕业时学位证书上的学位(专业)名称,以我校研究生院学位办的规定及备案信息为准。三、学习方式1.依据学习方式的不同,我校硕士研究生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下方研究方向标注 “(非全日制)” 的,即为可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2.非全日制专业招生要求:仅面向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考生报考时需选择 “12 定向就业” 的报考类别,并如实填写定向就业单位信息。3.考试与学历效力: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试遵循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政策与标准;同一学院招收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相同专业,在复试阶段划定统一复试分数线。毕业时,学校会根据考生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国家相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若考生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申请授予相应学位证书。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与相同效力。四、报考条件(一)通用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守法律法规。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注:考生需在 2026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2)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同等学力考生若符合相关条件,可报考我校部分专业,具体需以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备注栏的要求为准。(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需特别注意:在校、在籍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书面同意,否则无法通过网上确认。此类考生若后续拟录取至我校,根据学籍管理相关规定,须先注销原培养单位学籍,否则无法办理录取手续。(二)专业学位特定报考条件报考我校以下专业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满足本章程 “(一)通用报考条件” 中的所有要求。(2)报考前所学本科专业为非法学专业。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满足本章程 “(一)通用报考条件” 中的所有要求。(2)报考前所学本科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3.非全日制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满足本章程 “(一)通用报考条件” 中第 1、2、3 条要求,且学历达到本科毕业及以上水平。(2)需具备相应工作经验: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此外,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试招生政策,还需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相关规定执行。4.非全日制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满足本章程 “(一)通用报考条件” 中第 1、2、3 条要求。(2)需具备相应工作经验及学历背景: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三)同等学力相关说明1.同等学力的定义: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 2 年(计算周期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及以上的人员,以及拥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2.诚信要求:同等学力考生若在报名时未如实填报同等学力情况,或虚假填报学历信息导致学信网校验不通过,即便后续进入复试,我校也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五、报名流程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按要求核对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信息,并缴纳报考费,逾期不再补办。具体工作安排以教育部发布的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及报名时间为准。(一)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段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9:00-22:00。2.报名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每位考生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或招生方向),最终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无法修改报名信息。考生需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若因未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通过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无法录取,甚至影响入学后奖助及学校相关政策享受的,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3.报考点选择:(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2)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3)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在该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手续。具体可查询各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发布的报考点公告或通知。4.注意事项:(1)考生需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准确填写本人奖惩情况,尤其需如实填报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的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2)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查看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提前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若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且符合相应报考条件,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准备好学历证明材料,并完成学历(学籍)核验。(3)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说明:① 适用考生范围: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可参考《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工作单位、户籍均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② 申请方式:考生若符合上述条件,需在规定网上报名时间内,在研招网报名系统中按提示选择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并选择 “12 定向就业” 的报考类别,同时填写符合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要求的具体定向就业单位。③ 重要提醒: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报考类别等报考信息,经网上确认审核及考生本人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若考生报名时未在研招网报名系统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或报考类别未选择 “12 定向就业”,或虚假填报定向就业单位、定向就业单位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等,均不符合照顾政策条件,无法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若符合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且已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可按国家线中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 分数线上线。上线后,考生初试总分将列入报考专业所有考生中进行排序,能否进入复试,需结合该专业一志愿正常上线考生情况、排名情况及招生计划等因素综合确定。(4)初试加分政策申请说明:考生若符合《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有关加分政策的要求,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将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按规定,网报阶段未在报名系统中申报的考生,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最终加分情况以教育部下达的加分库为准。(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6)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后,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人员(“高校学生” 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及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及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需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阶段,需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7)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另行制定。相关人员报考我校前,需认真阅读了解现役军人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并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若有不明之处,需提前与我校联系。(8)按规定,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及初试加分政策。(9)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申请免初试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成绩合格者,将按照录取政策择优录取。(10)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后续无法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我校既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院校代码:10673),可接受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全国各地报考点报考;同时也是硕士研究生初试报考点(报考点代码:5306),可接受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我校报考点报名。具体要求以《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云南大学报考点报名公告》为准。1.确认时间: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考生需查询相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报考点网站,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完成确认,逾期不再补办。2.确认程序:(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各报考点要求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2)考生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根据核验要求提交或补充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各专项计划所需材料等,具体以报考点公告及网上确认通知为准。(3)所有考生需认真核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4)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5)考生网上确认时,需签署并上传《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六、报考资格审查(一)报名期间的审核考生需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本章程及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尤其注意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信息),确认符合所有要求后再进行报名。我校将在报名系统开放期间同步审核报名数据,重点审查以下信息: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是否正确选择 “12 定向就业” 类别,并如实填写定向就业单位。考生是否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备注要求。报考各专项计划的考生,是否填报规定专业,且是否符合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研招网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是否通过。部分专业对考生毕业年限、专业背景的特殊要求是否满足。对于报名数据审核存在问题的考生,我校将通过研招网后台发送站内信息提示,并定期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名单。信息有误的考生需在报名系统开放期间重新报名或修改数据,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得修改或补报;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准许参加考试。对于报名数据审核无问题的考生,我校不再单独发送通知。(二)网上确认后的审核网上确认结束后,我校将对全国所有报考点上报的确认信息进行全面核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编入准考库并编排准考证号;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一律设置为 “不准考”。考生需合理规划报名时间,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材料时需仔细核对,避免因人为填写错误导致数据校验失败;需预留充足时间用于修改信息或补报;报名成功后的 5-7 天内,需及时关注手机短信、研招网站内消息及我校研究生院官网(http://www.grs.ynu.edu.cn/)。同时,务必保证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正确且能正常接收研招网短信(建议网报期间不开启手机短信拦截等屏蔽功能,避免耽误接收研招网短信)。七、初试安排准考证打印:考前 10 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开通打印功能时间为准),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否则将按考试违纪处理。考试凭证: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与复试。若考前因特殊情况需额外准备其他材料或凭证,我校将发布具体通知,考生需密切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初试日期及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每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初试科目: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 3 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科目安排如下:(1)12 月 20 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2)12 月 20 日下午:外国语(3)12 月 21 日上午:业务课一(4)12 月 21 日下午:业务课二考试地点:考生需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时需接受考试安全检查及违禁物品检查,具体要求以《准考证》上的规定为准。成绩复查:初试成绩公布后,考生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按照我校公布的成绩复查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提出复查申请。我校将组织专人进行复查,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八、复试与调剂我校属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 B 区招生单位,复试分数线将在不低于国家 B 区分数线的基础上,结合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学科专业培养特点及复试考核工作需求,分学院、分专业划定(按研究方向招生的专业,将按研究方向划定分数线)。其中,“单独考试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 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划线政策。我校执行差额复试政策(上线生源不足的情况除外),将对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分批次开展复试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复试与调剂工作一般在当年 3 月中旬至 4 月中旬进行,具体安排将以我校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及调剂相关通知为准。九、体检要求我校将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明确我校体检标准。未达到体检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十、录取规则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录取名单。考生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及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硕士生录取报考类别分为 “非定向就业” 与 “定向就业” 两类:(1)录取类别为 “非定向就业” 的考生,以及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 的非在职考生,需按照《调档函》要求,将个人档案转入云南大学。(2)录取类别为 “定向就业” 的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 非在职考生除外),一律不调取档案。(3)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仅能被录取为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考生录取类别上报教育部后无法变更,最终以《录取通知书》注明的类别为准,在读期间一律不得修改。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政策,以云南大学学生工作部发布的规定为准。新生需按时报到:无法按时报到的新生,需提供正当理由及相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未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若在 2026 年 9 月 1 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思想政治与品德、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等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不符合标准的,将按照我校相关规定处理。拟录取考生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入学,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年限一般为 1 年,具体办理手续以当年《入学须知》相关说明为准。特别提醒:考生保留入学资格后,若入学当年学费标准、学制及其他录取政策发生调整,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需以入学时的相关要求及规定为准。十一、违规处理办法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存在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相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将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含推免生),无论何时查实,均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相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十二、学费与学制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及学制按以下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与备案内容为准):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学费为 8000 元 / 年,学制 3 年,总学费 24000 元。全日制专业型专业:学费为 12000 元 / 年,学制 3 年,总学费 36000 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学费及学制:(1)法律(法学)(专业代码 035102):学费 15000 元 / 年,学制 3 年,总学费 45000 元。(2)教育管理(专业代码 045101):学费 12000 元 / 年,学制 3 年,总学费 36000 元。(3)工商管理 MBA(专业代码 125100):学费 32000 元 / 年,学制 3 年,总学费 96000 元。(4)工商管理 EMBA(专业代码 125100):学费 63000 元 / 年,学制 3 年,总学费 189000 元。(5)公共管理(专业代码 125200):学费 22000 元 / 年,学制 3 年,总学费 66000 元。(6)旅游管理(专业代码 125400):学费 26000 元 / 年,学制 3 年,总学费 78000 元。(7)工程管理(专业代码 125601):学费 26000 元 / 年,学制 3 年,总学费 78000 元。十三、校区分布与授课方式校区地址:我校设有两个校区,分别为东陆校区(位于昆明市五华区翠湖北路 2 号)与呈贡校区(位于昆明市呈贡区大学城东外环南路)。各院系所在校区信息,考生可登录各学院官方网站查询,或通过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联系方式咨询。授课方式:(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各专业,均采取在校集中学习的方式。(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将根据考生实际情况安排课程,采用周末授课或每年集中时段授课等方式。十四、住宿安排与费用住宿提供范围:我校为正常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住宿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住宿相关细则:住宿条件、收费标准、管理规定等,以云南大学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公布的信息为准,考生可登录该中心官网查看详情。十五、毕业生就业政策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就业类型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类:1.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时按定向合同约定的单位就业。2.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按照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3.需特别注意: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在职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回原单位就业。(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业。十六、其他说明1.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2.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考生可查询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云南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自命题考试科目考试大纲》。需注意:研究生招生考试属于择优选拔性考试,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仅作参考,主要考查考生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3.专业及研究方向咨询:有关各专业、研究方向的具体内容等问题,考生可联系相关院系咨询(院系联系方式见招生专业目录)。4.政策调整:若教育部更新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政策,我校将按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欢迎广大考生报考云南大学,预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云南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10 月2025-10-28 18: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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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医药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为进一步强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选拔工作力度,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持续提升生源质量,同时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勉治学、积极创新、实现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湖北中医药大学(以下简称 “我校”)实际办学情况,特制定本接收章程。一、申请条件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正确的政治方向与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拥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与使命感,自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贡献力量,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品行端正,人格健全,身心健康状况符合相关标准。2.须为经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正式推荐,并已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备案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3.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异,学风严谨端正,在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实现全面发展,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开展后续学习与研究的能力和综合素质。4.不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需满足对应专业限制:(1)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 “1057”)的考生,仅限通过全国普通高考录取为全日制中医学、中医骨伤科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五年一贯制(不包含专升本、专接本类型)的本科毕业生,且需符合国家中医医师资格报考条件,报考专业须与本科所学专业保持一致或相近;(2)报考中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仅限本科专业为中药学的毕业生;(3)报考医学技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仅限本科专业与所选研究方向相关的毕业生;(4)报考护理类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仅限本科为护理相关专业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不包含专升本、专接本类型)的毕业生。二、招生规模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恪守 “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的核心原则。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标注的招生人数仅作为参考依据,实际招生人数将结合一志愿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推免生的招生计划已纳入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总招生计划之中,不单独额外设置名额。三、接收程序及要求1. 填报志愿(1)报名时间:2025 年 9 月 22 日 9:00 至 9 月 25 日 22:00,此时间段为志愿填报的唯一有效期限,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补报。(2)填报方式:已取得正式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注册操作,并对照我校公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准确选择并填报志愿,确保志愿信息真实、完整。2. 确认复试通知我校将在 2025 年 9 月 26 日 12:00 前,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收到通知后,须于 24 小时内通过该系统明确回复 “同意参加” 或 “放弃参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复的考生,将被系统自动判定为放弃我校复试资格,后续不再安排补通知。3. 复试(1)复试安排①复试时间:2025 年 9 月 29 日至 9 月 30 日,具体每日复试时段(如上午、下午)将由各招生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通知考生,考生需按通知要求准时到场。②复试地点:各招生学院会单独发布复试工作方案,方案中将明确具体复试地点(如某教学楼某教室),考生需提前登录学院官网或关注通知短信查询,避免错过复试地点信息。③复试形式:本次推免生复试统一采用线下方式进行,考生需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不接受线上复试申请。(2)资格审查所有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均须接受资格审查环节,审查工作由各招生学院负责。审查内容包括考生推免资格、报考条件、提交材料真实性等;对于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如伪造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情况的考生,学校将直接取消其复试资格,且不接受申诉。(3)提交材料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报到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所有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建议提前复印并按顺序整理):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的原件(供现场工作人员校验)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学生证需复印个人信息页与注册页);②《湖北中医药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需用 A4 纸张双面打印,且必须由推荐院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无公章的申请表视为无效;③大学在校期间完整的成绩单原件,需涵盖所有已修课程成绩,且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成绩单不完整或无公章的不予认可;④能体现本人外国语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级 / 六级证书、雅思 / 托福成绩单、小语种等级证书等(如有可提供,不作为强制要求,但可作为能力参考);⑤各类获奖证书、学术出版物(如论文、专利)、科研活动参与说明(如项目立项书、结项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如有可提供,用于综合能力评估);⑥由推荐院校政工部门(如学生工作处、学院党委)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鉴定材料(即政审表),需加盖推荐院校政工部门公章,无公章或鉴定意见不合格的不予通过。考生需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页发布的复试相关通知,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试,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及后续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4)复试形式及内容复试主要以综合面试的形式开展,单次面试时长不少于 20 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其中 60 分为及格线,成绩未达及格线者视为复试不合格。面试内容涵盖三个核心模块:①外国语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如日常对话、专业术语翻译等,评估考生外语沟通与应用水平;②专业课复试:围绕考生报考专业的核心课程展开提问,考察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知识体系构建情况;③技能考核:结合报考专业特点,考察考生的实践操作能力、问题分析与解决能力(如中医专业可能涉及基础诊疗技能,护理专业可能涉及基础护理操作等)。此外,面试过程中还会重点评估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如政治立场、价值观)、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如对专业前沿的了解、创新想法)、心理健康状况(如抗压能力、情绪管理能力)等,确保选拔出综合素质达标、适合硕士阶段培养的考生。(5)组织实施①组织领导: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该小组负责审核各专业复试小组成员名单(确保成员资质合规、无利益冲突),对全校复试与录取工作进行统筹领导和全程监督,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问题,并最终审批拟录取名单。②具体实施:各专业的复试工作由对应专业的复试小组具体组织开展,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 3 名成员,且成员需经过学校统一培训,熟悉复试流程与评分标准。复试过程严格遵循既定的复试方案与操作程序,全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复试结束后,各专业复试小组需集体讨论,根据考生的复试表现与成绩,提出 “同意录取” 或 “不同意录取” 的初步建议,并签字确认。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工作,包括复试时间统筹、材料汇总、问题协调等,确保复试流程顺畅有序。4. 复试费用根据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确定的收费标准,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 100 元,费用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收取,不接受其他渠道缴费。缴费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8 日至 9 月 30 日,具体缴费方式(如线上缴费平台、缴费流程)请以学校研究生院或财务处发布的官方通知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将无法参加复试。5. 复试待录取对于通过复试、拟被我校接收的考生,学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尽快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于 24 小时内通过该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系统将自动取消待录取资格,且我校不再重新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确认接受待录取后,将视为同意被我校录取,不得再接受其他院校的待录取通知。6. 确定拟录取名单(1)学校将依据考生的复试成绩,按照 “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 60 分)的考生,无论其他条件如何,均不予列入拟录取范围。(2)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如政治立场不坚定、存在不良品行记录),将直接不予录取,且不接受复核申请。(3)若考生体检结果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相关专业要求(如部分医学专业对视力、传染病等有特殊要求),将不予录取。(4)拟录取名单确定后,需先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再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如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审批通过后,将按教育部要求在学校官方网站(研究生院板块)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个自然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生效。(5)已被我校成功接收的推免生,无需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若此类考生仍擅自报名参加统考,学校将在核查后取消其推免生资格,按统考生身份对待,但不再保留其推免录取资格。(6)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学校将在任何阶段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且已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①自取得推免生拟录取资格之日起,至研究生入学报到之日止,受到学校或相关部门任何形式处分(如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的;②在研究生入学当年 9 月 1 日前,未能顺利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的(如因挂科、论文未通过等原因延迟毕业);③存在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学术不端或诚信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其本科所在院校。四、监督机制1.招生信息公开我校将通过校园官方网站、“推免服务系统” 两个主要平台,全面、及时公开推免生招生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含专业代码、研究方向、招生人数参考)、接收办法(即本章程)、复试考生名单(含考生姓名、本科院校、报考专业)、复试成绩(含各模块得分、总分)、拟录取名单(含考生基本信息、复试成绩、录取专业)以及咨询与申诉渠道(咨询电话、申诉邮箱)。同时,学校将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与广大考生的监督,确保招生过程透明。2.复试过程可追溯各专业复试小组需对复试全过程进行录像(或录音),录像(录音)内容需包含考生自我介绍、考官提问、考生回答、评分讨论等所有环节,确保复试过程完整可追溯。相关录像(录音)资料需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保管,保管期限不少于 3 年,以备后续上级部门检查、考生申诉核查等需求,杜绝复试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3.责任制度落实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推免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承担全面责任,实行 “逐级负责、责任到人” 的制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工作负责,研究生院对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各招生学院对本学院复试工作负责,复试小组成员对个人评分行为负责。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存在违规操作(如泄露试题、人情评分、收受礼品等)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五、其他事项1.录取通知书发放正式录取的推免生,其录取通知书将与统考生录取通知书同步发放,发放时间为 2026 年 6 月至 7 月(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录取通知书将通过邮政 EMS 邮寄至考生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预留的地址,考生需确保地址准确、联系方式畅通,避免因地址错误导致通知书无法送达。2.学费与奖助学金(1)学费标准:学术学位型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 8000 元 / 年,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 10000 元 / 年。最终学费收取标准需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如湖北省发改委、教育厅)当年审批的文件为准,若政策调整,将按新政策执行。(2)奖助学金政策:①助学金: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 6000 元 / 人 / 年,助学金按 12 个月发放,每月发放 500 元,直接转入考生个人银行卡;②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为 8000 元 / 人,评选对象为在校期间成绩优异、科研表现突出的研究生,评选时间、评选条件按学校当年发布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③其他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标准为 20000 元 / 人)、湖北省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学校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等其他类型奖学金,其发放标准、评选办法将严格按照国家、湖北省及学校发布的相关文件执行,确保公平、公正评选;④培养单位助学金:各学院(培养单位)会根据自身情况设立院内助学金,用于补贴研究生学习、生活或科研开支,具体发放标准、申请条件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制定并公布,考生可在入学后咨询所在学院。3.咨询与联系若考生在推免报名、复试、录取等环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00)致电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为:027-68890083。若需反映问题或申诉,可通过学校官网 “校长信箱” 或研究生院申诉邮箱提交材料,学校将在 3 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2025-09-26 11: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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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2026年硕士招生考试考生需提交学籍学历认证或相关证明材料的通知发布日期:2025 年 10 月 15 日来源: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为落实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天津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报考天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需提交的学籍学历认证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事宜,明确告知如下,涉及考生需按要求办理。一、适用考生范围本次材料提交要求主要面向两类考生,具体如下:1.学历(学籍)信息网上校验未通过的考生;2.符合天津大学硕士报考条件,但需额外提供证明材料以满足报考要求的考生。二、报名期间学历(学籍)信息填报与校验说明1.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阶段,需准确填报个人学历(学籍)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学习形式、学历层次、证书编号、毕业院校及时间等;2.报名过程中,系统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开展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校验结果;3.若考生想提前确认个人学历(学籍)信息有效性,可在报名开始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详情。三、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处理办法若考生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为 “未通过”,需根据自身情况按以下分类处理,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认证并提交材料:1. 普通考生(无特殊学历背景、未更改身份信息)考生需先仔细核对报名系统中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重点确认 “取得最后学历的学习形式、最后学历类型、毕业证书编号、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名称、学位证书编号” 等内容。若毕业院校已更名,导致系统中无对应院校名称或显示名称与实际不符,需选择 “其他学校” 选项,并在后续输入框中严格按毕业证书上的院校名称填写;重新填写后若校验仍未通过,需在网上确认阶段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完成认证,并提交材料:(1)方式一:在线验证学籍学历信息认证成功后将生成对应报告 —— 往届生生成《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生成《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需在 2025 年 11 月 5 日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yzb@tju.edu.cn):① 本人身份证正面照片;② 对应报告的 PDF 电子版(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方式二:线下学历认证若方式一无法完成认证,可采用此方式,具体操作方法见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rz/paper/report/gdjyxl.action,认证成功后将生成《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因该认证流程周期较长,考生务必提前办理,避免延误。完成认证后,考生需将以下材料发送至上述邮箱:① 本人身份证正面照片;②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 PDF 电子版。2. 持有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历的考生所有持有国外学历或港澳台地区学历的考生,均需在复试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特别提醒:该认证周期较长,考生需尽早启动办理;其中应届生需在 2026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并补充提供学历证明材料。材料提交要求:完成认证后,将以下材料发送至 yzb@tju.edu.cn 邮箱:(1)本人身份证正面照片;(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照片。3. 曾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此类考生因身份信息与学历(学籍)系统记录可能存在差异,需额外提供身份变更证明,具体需发送以下材料至指定邮箱:(1)本人身份证正面照片;(2)对应报告的 PDF 电子版(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本人居民户口页(需包含 “曾用名” 信息)照片,或公安部出具的 “更改居民身份证编号证明” 照片。4. 自考或网络教育形式的应届生此类考生需在 2026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若未按时取得,将被取消录取资格(注:考试前无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仅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获取)。此外,所有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办理认证;天津大学将在复试前统一查验此类考生的认证结果,若考生在复试前无法提供证明材料,或认证结果不合格,将直接取消复试资格。四、需提供报考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要求此类考生需在 2025 年 10 月 30 日前,按以下分类将材料发送至 yzb@tju.edu.cn 邮箱,逾期未提交将影响报考资格:1. 同等学力报考考生(报考 MBA、MPA、MEM、Ed.M 专业除外)满足以下条件的考生按 “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身份报考,需提交对应证明材料:报考条件:①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至 2026 年 9 月 1 日满 2 年或 2 年以上;② 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跨专业报考);③ 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的全部主干课程。需提交材料:(1)本人身份证正面照片;(2)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全部主干课程的成绩单照片(需加盖院校校级培养部门公章,确保成绩单有效性)。2. 当前具有研究生学籍的考生此类考生需提供就读院校的许可证明或退学证明,具体材料如下:(1)本人身份证正面照片;(2)以下二选一材料的照片:① 研究生就读院校出具的《允许报考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证明》(需加盖院校校级培养部门公章);② 《退学证明》(需加盖院校校级培养部门公章)。3. 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的考生此类考生需提供退役相关证明及学历(学籍)材料,具体如下:(1)本人身份证正面照片;(2)对应报告的 PDF 电子版(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男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或《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照片(该材料存于个人档案中,需完整拍摄);(4)《退出现役证》照片。五、网上报名信息修改规则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任何信息。关键信息修改需注意:(1)若需修改 “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报考点、专项计划” 等关键信息,必须先取消已有的报名信息,再重新提交报名;已取消的报名信息无法用于后续网上确认。(2)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前,需反复核对信息准确性(如学历编号、院校名称等),建议截图或保存报名信息表,以备后续查询。六、材料提交邮件注意事项考生发送材料至 yzb@tju.edu.cn 邮箱时,必须在邮件正文中标注以下信息,避免因信息不全导致材料无法匹配:考生姓名9 位报名号身份证号移动电话号码2025-10-30 18: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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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业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工作细则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以及江西农业大学《江西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赣农大发〔2025〕25 号)精神,该校 2026 年将面向全国各高校接收具备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相关工作安排详述如下:一、接收推免生的类别、专业、名额及学制1.该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学习形式统一为全日制,不包含非全日制类型。2.2026 年该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内所列专业(非全日制专业除外),均开放接收推免生;若需了解具体可接收专业名单,可登录研究生院官方网站查询。3.在不超出报考专业对应导师所规定的硕士生招收名额范围内,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数量不设上限,可根据实际申请情况灵活调整。4.该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统一为 3 年,学生需按规定完成 3 年学习并达到毕业要求,方可申请毕业。二、学费收取标准该校 2026 年接收的全日制推免硕士研究生,学费按以下标准收取:(一)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学费为 8000 元,按学年缴纳。(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 8000 元,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基础学费标准一致;2.农业管理、农村发展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 10000 元,该标准针对专业特色及培养成本制定;3.会计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 12000 元,具体缴费要求以学校财务部门通知为准。三、奖助学金保障政策当前该校奖助学金政策仅适用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实施需依照江西省最新政策及该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具体内容如下:1.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可获得 6000 元资助,资金按规定分阶段发放;除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定向培养研究生外,其余在校研究生均符合享受条件。2.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奖励金额为 20000 元,属于国家级最高荣誉奖学金;具体获奖名额根据当年教育部及上级部门下达的指标确定,需通过个人申请、学校评审等流程选拔。3.江西省政府奖学金: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奖励标准为 10000 元,是省级重要奖励项目;名额同样依据当年江西省教育厅下达的指标执行,评审流程严格遵循省级相关规定。4.江西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可获 10000 元资助,整体资助比例为 40%;该奖学金主要依据学生学业成绩、科研表现等综合评定。5.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该校自主设立的校级奖学金,整体获奖比例为 60%,其中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占 20%;对应奖励金额分别为每人每年 5000 元、4000 元、3000 元,评审工作由学校研究生院统筹。6.“三助” 津贴:包含助研、助管、助教三类津贴,具体标准如下:(1)助研津贴:按学校规定,导师或学科组必须为每位研究生(定向生除外)发放助研津贴,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助研津贴不低于 1200 元;(2)助管津贴:研究生参与学校行政、教辅等部门助管工作,津贴按每人每月 500 元标准发放,按月结算;(3)助教津贴:研究生承担课程助教工作,津贴参照该校同级别教师的工作量标准执行,根据实际承担的教学辅助任务核算。7.其他各类奖学金:在校硕士研究生还可申请由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在该校设立的专项奖学金,此类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奖励标准及评审流程,以设立方与学校共同制定的规则为准。8.助学贷款:在校研究生可按国家政策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 25000 元;贷款办理流程需遵循当地教育部门及银行的相关规定,用于覆盖学费、住宿费等学业相关开支。四、接收推免生的基本条件申请该校 2026 年推免硕士研究生,需满足以下条件:1.须为本科就读高校正式推荐的、具备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资格需通过本科院校及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确认。2.对学术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且在专业领域展现出明确的能力倾向与发展潜力,如参与过科研项目、学科竞赛等经历可作为支撑。3.恪守学术诚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且无其他违法违纪记录或受处分经历;若存在上述情况,将直接取消申请资格。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入学后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5.需确保在本科毕业时能够顺利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若毕业时未能按时获取双证,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6.此外,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者,在选拔过程中将予以优先考虑:本科阶段以第一作者或主要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科研奖励等荣誉;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五、接收推免生的流程及时间规划该校 2026 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按以下流程推进,各环节时间节点明确如下:(一)推免生志愿填报:具备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开放期间,直接登录系统填报报考志愿,该校院校代码为 10410(江西农业大学),志愿填报信息需准确、完整。(二)复试资格审核:研究生院会同学校各相关招生单位,对申请者提交的个人信息、学术背景、推免资格等材料进行全面审核与综合评议,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后,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未通过审核的申请者,将收到 “不予接收复试” 的通知。(三)申请材料提交:1.本校推免生:仅需在 “推免服务系统” 内完成志愿填报,无需额外向学校或招生单位提交纸质或电子申请材料;2.外校推免生:需在复试报到时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复印件需清晰:(1)经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确认的本科阶段全部课程成绩单 1 份(需同时提供电子扫描版,扫描版需与纸质版内容一致);(2)《江西农业大学 2026 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 份(需按表格要求填写完整,签字盖章齐全);(3)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已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需包含期刊封面、目录、正文),以及其他可证明个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材料(如竞赛获奖证书、科研项目结题证明等)复印件 1 份。(四)复试组织实施:复试工作由各招生单位自主组织,各单位需提前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将复试时间、地点、形式及要求通知考生。1.复试时间:校内推免生复试安排在 9 月 19 日至 21 日;校外推免生复试需在 10 月 10 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招生单位与考生协商确定。2.复试内容:包含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立场、道德品质等)、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考察专业基础、科研思维等)、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考察英语交流及理解能力),具体复试流程与评分标准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3.体检要求:所有申请者需参加该校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时间由研究生院另行通知,体检地点为学校指定医疗机构,体检结果作为录取参考依据。(五)拟录取名单及材料上报:各招生单位需在 10 月 18 日前,将本单位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排序)及复试相关材料(如复试记录表、评分表、体检报告等)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材料需按规定整理归档。(六)拟录取名单审核与公示: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招生单位报送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全面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在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在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拟录取确认,并办理后续录取手续。六、其他注意事项1.材料真实性要求:申请者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含个人信息、成绩单、证书等)需符合学校要求,且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在申请、复试、录取任一阶段发现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录取者将取消学籍,并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同时将情况通报其本科就读高校。2.未尽事宜处理:本细则未明确提及的事项,需按照该校最新发布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及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执行;若学校后续发布补充通知,以补充通知内容为准。3.政策冲突处理:若本细则内容与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最新发布的文件要求不一致,需优先遵循教育部及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学校将根据上级政策及时调整工作安排,并通过研究生院官网通知考生。七、各招生学院及研招办联系方式为方便申请者咨询,现将该校各招生学院(所)及研招办的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信息整理如下:1.农学院:联系人易老师,联系电话 0791-83813587,咨询邮箱 810966705@qq.com;2.林学院(园林与艺术学院):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 0791-83813322,咨询邮箱 375814330@qq.com;3.动物科技学院: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0791-83813414,咨询邮箱 574298589@qq.com;4.国土资源与环境学院: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 0791-83813884,咨询邮箱 3597275529@qq.com;5.工学院:联系人钱老师,联系电话 0791-83813291,咨询邮箱 289864881@qq.com;6.经济管理学院: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 0791-83828089,咨询邮箱 960109860@qq.com;7.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联系人崔老师,联系电话 0791-83813840,咨询邮箱 1049525236@qq.com;8.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 0791-83813245,咨询邮箱 675943799@qq.com;9.化学与材料学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0791-83813574,咨询邮箱 549361108@qq.com;10.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0791-83813420,咨询邮箱 64596575@qq.com;11.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 0791-83813459,咨询邮箱 187231581@qq.com;12.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治学院):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0791-83828363,咨询邮箱 67373416@qq.com;13.职业师范学院: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 0791-83813572,咨询邮箱 615516084@qq.com;14.软件学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0791-83828193,咨询邮箱 530650901@qq.com;15.外国语学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0791-83813222,咨询邮箱 15070977887@163.com;16.学校研招办:联系人吕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 0791-83828039,咨询邮箱 jxauyzb@163.com(负责统筹全校推免生接收工作咨询)。此外,《江西农业大学 2026 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文件格式为 doc)作为本次推免申请的重要附件,已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截至目前该附件已被下载 264 次;外校申请者可自行下载填写,按要求提交至对应招生单位。2025-09-24 09:5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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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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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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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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