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一)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复试分数线)同国家A类考生2025年复试分数线。学校所有招生学科专业原则上都不开展破格复试。
(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复试分数线在普通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单科不限,总分下降20分。
在此基础上,招生学院(研究院、中心,下同)根据招生计划、复试比例及生源等情况综合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二、复试方式及时间
今年我校复试方式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至4月下旬,具体复试方式及时间以招生学院通知为准。
采用现场复试的,考生来校复试前,应主动与招生学院联系,经招生学院统一报备后,在校门口(泉州校区统一从正大门入校,厦门校区统一从南大门入校)门岗处刷身份证进校,若身份证刷卡异常,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找门卫核对纸质版名单入校。
三、复试
(一)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应提前准备好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在复试前学校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二)复试材料提交
考生复试前须提交以下材料接受审查,具体提交方式和时间以招生学院通知为准。
1.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2.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华侨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该表可在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常用下载栏下载)
https://yjszs.hqu.edu.cn/cyxz.htm
该表一般由考生人事(学籍)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一律以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相关信息为准,凡是不一致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3.往届毕业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考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初试准考证。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还考生。
7.申请享受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8.招生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如考生自述、大学期间成绩单、外语和计算机能力证明等。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三)复试内容
1.我校各学科专业复试主要包括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等内容,一般通过笔试、面试和实践(实验)技能考核等形式,具体复试内容及形式以招生学院通知为准。
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会计(MPAcc)、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旅游管理(MTA)和工程管理(MEM)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5.身体健康状况。考生在拟录取后两周内向招生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未提交的或者逾期提交的视为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可参照华侨大学研究生入学复试体检表。
(该表可在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常用下载栏下载)
https://yjszs.hqu.edu.cn/cyxz.htm
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四、调剂
(一)调剂申请考生基本条件:
1.符合我校2025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旅游管理(MTA)、工程管理(MEM)、图书情报和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招生学院提出的其他要求。
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招生专业的考生,务必要了解我校有关非全日制招生政策:相对高额的学费,不享受任何奖助学金,不能申请住宿,不负责档案转接,录取类别是定向就业,毕业证书将加注“非全日制”字样等。
(二)调剂申请基本程序
1.查询调剂信息。考生在招生学院网站和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查询接受调剂的具体学科专业及报名时间等信息(若无信息,则说明该专业不需要调剂或者调剂事宜尚未确定,考生可直接电话咨询相关招生学院)。
2.网上报名。调剂报名开始后,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在调剂服务系统直接填报调剂志愿。调剂报名截止后,招生学院择优遴选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并在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我校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在复试考生名单确定前一律不受理解锁申请,考生填报时务必要慎重。
3.确认复试通知。接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并按招生学院要求参加复试。未接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可联系招生学院提前解锁志愿或者等志愿自动解锁后填报其他志愿。
4.参加复试。复试考生按招生学院有关要求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招生学院择优确定待录取考生名单,并在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
5.确认待录取通知。接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确认。
(三)其他
1.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一律无效。
2.对在复试通知发放之前已接受其他学校拟录取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我校报考资格;对已接受复试通知但在复试开始前已接受其他学校拟录取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我校将不再安排复试;对已参加复试但在拟录取通知发放前已接受其他学校拟录取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
五、录取
(一)考生总成绩一般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计算而成。复试成绩为复试各内容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50%的范围内,具体权重以招生学院公布的为准。
总成绩计算公式一般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满分×100×初试权重+复试成绩(百分制并取整)×复试权重,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二)对于不接受调剂考生的招生专业或方向,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接受调剂考生的招生专业或方向,在完成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后再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录取。
(三)如果考生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对初试科目相同的则比较初试总分,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分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对初试科目不一样的则比较复试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复试成绩再相同,则比较初试相同科目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或体检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学院、用人单位(定向就业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六、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一)各招生学院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等信息都会在招生学院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以获取与招生学院复试调剂录取相关的最新信息(点击链接)。
(二)各招生学院网址及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可在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点击链接)。
(三)对招生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可向学校纪检监察室或研究生院反映。
纪检监察室电话:0595-22693678(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电子邮箱:jjh@hqu.edu.cn。
研究生院电话:0592-6161279(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电子邮箱:hdyzb@hqu.edu.cn。
七、其他事项
(一)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不收取复试费。
(二)考生应遵章守纪、诚信考试。考生要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及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对在研究生复试录取过程中违反复试录取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
(三)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及学校或学院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文件、通知和信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本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由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未尽事宜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和《华侨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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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4年MBA、MEM、MPAcc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根据教育部、陕西省以及《长安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相关文件要求与精神,现将2024年长安大学MBA、MEM(125601)、MPAcc复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复试分数线二、复试形式及内容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相关规定,本次复试全部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考核形式为面试和笔试。1.笔试专业课笔试科目,满分100分;思想政治理论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笔试考试范围及参考书目:(1)企业管理:企业管理概论(第6版) .尤建新,邵鲁宁.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8月出版。(2)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项目管理,丁士昭,第2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22年10月出版。(3)会计学:《基础会计(原初级会计学》(第 11 版),朱小平、秦玉熙、袁蓉丽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 年 5 月出版(4)思想政治: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识和分析问题能力。2.面试面试重点考察考生所掌握的专业综合能力、外国语测试、和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等。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着重考核考生专业知识面,综合利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等。外国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进行交际及对专业外语的掌握程度,同时考察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了解考生个人基本情况及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考察考生行为修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心理健康等。三、考生综合成绩和排序1.综合成绩(ZCJ)=初试成绩×2+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课(满分100分)+专业课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 分)+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满分80分)+外国语测试成绩(满分40分)}。2.复试中任何科目成绩不及格(即达不到满分的60%)、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未按规定参加复试以及复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按不合格不予录取,合格考生以专业按复试总成绩进行排序。3.如复试综合成绩相同,分别按初试总分、初试统考外国语分数、初试业务课一分数高低进行排序。四、报到资格审查在复试期间所有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审核,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1.审查时间3月28日-29日8:30-17:30。地点: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一层2.审查所需材料(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准考证;(2)亲笔签名的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也可现场签名提交)。(3)思想政治审查表(密封)和一个月内的体检报告。(4)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3份)。注: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资格审查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四比对”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查核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和未参加资格审查者不得参加复试。五、复试时间地点安排六、注意事项1.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28日-29日,8:00-12:00,14:00-17:30。审查地点:经济与管理学院一楼专业学位教育中心,请合理安排时间进行资格审查。2.笔试科目及考场安排(大厅张贴),并及时前往对应考场熟悉所在位置。3.3月30日-31日全天的面试分组安排,也会在报到时张贴在大厅,请注意查看。所有面试场地均在经管学院大楼及紧邻8区教学楼,请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复试。各组面试时间:8:30-12:00,13:30-18:00结束。4.全部复试结束后会发布拟录取名单公示,请注意查看经管学院官网(http://jgxy.chd.edu.cn/)。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5.复试作为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其中环节,对考生违纪违规行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6.拟录取考生均为定向培养,不接受档案。7.未尽事宜以长安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为准。七、联系方式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http://jgxy.chd.edu.cn/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电话:(029)82334512邮政编码:710064通讯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一层。2025-08-11 09:4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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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5〕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方案。一、组织领导1.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副校长,纪委书记、省纪委监委驻校纪检监察组组长,党委宣传部部长担任,成员由有关部门及各招生学院(研究院、实验室、中心,以下简称学院)主要负责人组成。复试录取期间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审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监督、检查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工作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2.各招生学院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院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组织管理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安全保密、业务知识和操作流程等方面的培训。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复试、录取结果负责。3.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领导小组领导下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且为单数,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或者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原则上由本学科导师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组成。复试小组负责制定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二、工作原则及要求复试录取工作坚持“严格标准、全面考查、综合评价、科学规范、择优录取、公平公正”的原则。强化复试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严把入口质量关。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复试录取全环节全过程监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1.各招生学院选派经验丰富、公道正派、业务水平高的正式在职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所有工作人员开展招生政策、工作纪律、安全保密、业务知识和操作流程等方面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提高工作人员科学规范识才选才的能力。2.各招生学院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各专业复试办法等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3.加强复试综合评价考核。以程序规范、科学选拔、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人才选拔质量,促进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坚持立德树人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注重全面考核,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的考查;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考核手段。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4.各专业复试小组当场为每个考生评定成绩,写出评语,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并留存完整复试记录。各招生学院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包括资格审核、加试、笔试和面试等),音像材料在复试结束后密封,并由复试小组组长、督查员签字,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存。5.各招生学院要对考生复试结果进行认真审核检查,确保准确无误,经学院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与电子版数据一并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三、复试(一)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1.复试分数线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参加我校普通计划复试的考生,初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须达到A类考生分数要求。对“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在报考专业A类考生分数线基础上,对初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均降20分划定分数线。2.复试比例学校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采取差额形式,一志愿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不低于各学科专业(方向)招生计划的150%,调剂志愿复试比例不低于调剂计划的20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二)复试方式、时间安排及收费1.复试方式我校一志愿复试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调剂复试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或网上远程复试方式,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同一批次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调剂复试具体方式详见招生学院调剂公告。2.复试时间一志愿复试于3月下旬进行,调剂志愿复试于4月8日以后进行,具体时间安排通过“聊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各招生学院网站提前公布。(https://yz.lcu.edu.cn)3.复试费用复试收费标准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发改价格〔2024〕789号)规定,非艺术类复试考生须缴纳复试费180元,艺术类考生须缴纳复试费240元。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复试费用。除上述费用外,不通过任何方式额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考生要谨防上当受骗。(三)复试资格审核复试过程中严格落实“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信息、学籍学历信息、身份证信息、诚信档案信息比对)等措施,认真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和加分资格。加强对学历(学籍)审核库中无匹配信息考生的学历(学籍)审核力度。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考生要按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格审核材料,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通过聊城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s://yzgl.lcu.edu.cn)提交相关材料扫描件,现场复试考生还须携带材料纸质原件参加复试。材料清单如下: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3)《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4)《聊城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2.往届本科毕业生(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等无法在线验证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4)《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5)《聊城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3.同等学力考生(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4)《聊城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1)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材料(同上)(2)入伍前学籍学历材料(3)《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4)《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5)《聊城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5.境外获得学历的考生(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4)《聊城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6. 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自考成绩单打印件(3)《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4)《聊城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四)加分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五)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技能测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等部分。1.专业笔试(技能测试)。考试科目为《聊城大学2025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复试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2.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理解能力和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测试题目,时间为每人5至10分钟,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3.专业综合面试。专业综合面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并对专业外语水平、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协作精神、人文素养等综合素质全面考查。时间为每人不低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对符合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含高职高专考生、本科结业考生)必须进行加试。加试科目为《聊城大学2025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两门加试科目。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每门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5.思想政治理论笔试。仅限报考公共管理(125200)、工商管理(125100)、旅游管理(125400)、会计(125300)专业学位的考生。考试时间为1.5小时,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各招生学院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情况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7.体检。学校对录取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六)复试工作具体安排1.学校结合各专业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划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2.学校公布复试方案、复试名单等相关信息,发布复试通知,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复试系统通知考生,考生要做好复试准备、保持电话畅通。3.学院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复试小组制定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报经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后向考生公布。4.各招生学院组织各专业复试小组在学院复试方案发布的时间内组织考生进行复试工作,做好资格审核、成绩评判、复试记录、结果报送等工作。四、调剂(一)基本要求1.符合拟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须符合原报考专业和拟调剂专业的国家A类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原则上拟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4.初试科目与拟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5.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如,数学一可调剂到数学二、数学二可调剂到数学三,反之不可调。6.法律(非法学)与其它学科、专业间不可相互调剂;第一志愿报考非全日制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入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A类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剂至“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8.非全日制专业调剂考生应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9.对申请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得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10.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不接受其他渠道调剂申请。具体调剂要求详见后续发布的调剂公告。(二)调剂程序1.学校根据一志愿复试录取情况,于3月28日以后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和“聊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招生计划余额信息,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查询、填报意向信息。2.招生学院按照调剂工作要求遴选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审核、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3.调剂考生须在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研招网调剂系统”中的有关确认操作,考生应保持电话畅通。4.招生学院组织实施调剂复试,复试内容、复试要求以及调剂考生需提交的材料等,均与该专业的一志愿考生相同。5.调剂考生复试后,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招生学院报送的复试结果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点击“接受待录取”进行确认。一经双方确认,不得取消。五、录取(一)总成绩核算方式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学科专业总成绩计算方式: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复试成绩=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0.2+专业笔试(技能测试)成绩×0.4+综合面试成绩×0.4。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的学科专业总成绩计算方式: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3×0.6+复试成绩×0.4。复试成绩=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0.2+专业笔试(技能测试)成绩×0.2+政治理论成绩×0.2+综合面试成绩×0.4。(二)总成绩排名方式1.根据招生专业目录,按专业分配招生计划的,考试总成绩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研究方向分配招生计划的,考试总成绩按研究方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总成绩相同,依次按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技能测试)、综合面试成绩排名录取。2.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同批次复试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不同批次复试考生按各自批次的先后顺序录取。3.相同学科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录取。4.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排名顺序递补。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名录取,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学校根据总成绩排名方式,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等,从高分到低分依据招生计划择优确定分专业拟录取名单。六、相关工作制度(一)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督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到岗到人,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公平、公正。对违反复试有关规定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取消导师资格和专业招生计划,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二)监督制度完善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机制,落实校领导“包片”负责制度,实行纪检监察机构立项监督,成立复试工作督查组全程监督,对各招生学院复试组织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监督举报联系方式:电话:0635—8239268邮箱:yzb@lcu.edu.cn(三)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咨询和申诉渠道等信息,及时在“聊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接受社会监督。(四)回避制度学校领导小组、学院领导小组、专业复试小组、复试工作督查组等复试工作人员,均实行回避制度。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学院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须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学院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五)复议制度学院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有异议,可在复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学院领导小组须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向考生出具复议结果并报学校领导小组备案。七、其他工作要求1.复试的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依照国家关于初试的文件规定和标准执行,考生须严格遵守复试纪律。对在复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严肃处理。2.考生的复试学科专业一律按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未经批准,各招生学院不得擅自调整考生的复试或录取专业。3.考生本人与其所在工作单位的有关问题,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如考生本人与其所在单位发生纠纷而导致无法调档、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所有被录取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其档案转至录取专业所属学院(具体收件地址于录取结束后在“聊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新生入学时,学校将对所有新生逐一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于违反国家招生规定或弄虚作假者,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报上级部门备案。2025-08-20 16:3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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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以及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为全面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组织机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负责制定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协调全校复试录取工作。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学校成立督察巡视专班负责全校复试工作期间的过程监督。各招生单位设立监察组,组织现场巡查,监督复试过程。学校和各招生单位不断完善复试工作制度,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建立“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发挥和规范研究生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择优选拔、公平公正。严格落实亲属回避制度,进一步完善“三随机”等管理要求,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的问题发生。二、复试基本要求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及报考单位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2.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是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的重要之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 各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复试资格进行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4. 考生未按时进行复试报到,或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5. 考生参加复试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诚信应考并对复试考核内容、过程等有关情况保密,本人复试结束后亦不得对外透露传播。三、复试分数线1. 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划定原则。各招生单位要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要求和学校下达的分专业招生计划,统筹考虑本单位上线生源数量和生源质量等因素,兼顾一志愿考生报考积极性,原则上按分专业招生计划120%-160%比例,测算考生进入复试的专业分数线(分学科门类或学科专业的总成绩)。调剂复试比例原则上全日制不超过200%、非全日制不超过300%,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调剂的专业复试比例应保持一致。2. 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单独考试”由学校统一划线,具体内容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续通知公告。3. 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且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后能达到各招生单位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学校将依据教育部下达的2025年相关加分项目人员信息数据库,对提出加分申请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在教育部下达名单之内的不能享受加分政策)。四、复试组织1. 复试方式:一志愿线下现场复试。2. 复试报到与资格审查:考生根据各招生单位通知的复试报到时间到校报到。各招生单位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审核考生复试资格。请考生根据招生单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复试前,采取“两识别”“四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报考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核验民族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信息为准。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审核考生《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 复试时间。以各招生单位官网发布的复试时间安排为准,请考生持续关注。4. 体检安排。复试期间不组织体检,待考生拟录取后,参加新生入学体检,对于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5. 复试费用。考生复试时向招生单位缴纳复试费(100元/人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网上缴费平台完成缴费。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的考生,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6. 根据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学校认为如有必要,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五、复试内容1. 复试考核主要采取笔试+综合面试考核的形式。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外语水平、综合实践素质、培养潜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内容。2. 复试考核具体内容由各招生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予以科学规范地确定。请考生关注各招生单位网站发布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3.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是否需要加试由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报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招生单位在复试中组织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4. 复试成绩为百分制,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六、调剂复试1. 调剂余额信息、报考要求、复试时间和方式等相关内容请后续关注各招生单位发布的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方案。2. 涉及跨学校、跨招生单位、跨专业、跨学习方式的调剂考生(既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本单位调剂考生)均需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七、拟录取1. 总成绩应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之和,计算公式为: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初试科目满分×100×初试成绩占比+复试成绩(百分制)×复试成绩占比。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占比见各招生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总成绩为百分制,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2. 各招生单位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函调人事档案,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签订三方协议。3. 报考联合培养计划的考生在拟录取时须同步确定联合培养导师。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考试”拟录取政策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续通知公告。5. 学校不执行破格复试录取政策。6.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②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③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④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⑤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⑥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⑦提供虚假信息。八、信息公开学校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公布我校复试方案、各招生单位复试分数线、各招生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拟录取名单等,拟录取名单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九、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校内各招生单位联系方法见研究生招生单位通讯录(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跳转)。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侵犯考生正当权益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咨询、举报投诉电话:研究生院027-67885153;举报投诉电话:监察处 027-67884345。举报邮箱:yzb@cug.edu.cn。2025-08-05 09: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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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吉林农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为切实做好学院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制订本实施细则。一、复试名单请考生登录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查看复试名单。二、复试方式和时间复试方式:线下复试复试时间: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 3 月 25 日至 27 日,具体安排如下:注:相关地点的通知,请关注经济管理学院网站。(https://jjgl.jlau.edu.cn/index.htm) 三、资格审核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须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办理复试相关事宜。考生在复试前须按规定提交以下材料:1.全日制统招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①学生证;②身份证;③本科学习成绩单;2.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①身份证;②本科(或专科)毕业证;3.未通过网上报名学历校验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4.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使用学信网系统,综合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对考生进行核查。四、复试内容(1)专业课考核:采取笔试方式,具体科目参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满分 100 分。(2)综合面试:包括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专业素质与创新能力、综合素质与科研潜质等。满分 100 分。(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旅游管理硕士(MTA)、会计硕士(MPAcc)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5)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专科毕业至入学报到时满 2 年以上或本科结业)报考的考生,需加试 2 门课程,具体科目参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每门课程满分为 100 分,其中任意一门加试成绩低于 60 分视为不合格,将不予录取。五、总成绩计算和录取原则1.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70%+(复试成绩总分/2)×30%{初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的其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70%+(复试成绩总分/2)×30%)}按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顺次录取。2.专业课考核成绩低于 60 分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或加试不合格的考生均不予录取。应届4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六、复试纪律和要求1.考生应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者,后果自负。2.对复试录取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发生舞弊事件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新生报到后将对录取的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0431-84533346刘老师 联系方式:0431-845334452025-08-25 15:5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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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按照上级关于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一、工作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公平公正,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二、组织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指导和统筹管理。招生院系(以下简称“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具体负责并加强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全面管理。三、分数线、招生计划与复试名单1.学校在不低于《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国家分数线”)基础上划定招生学科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下简称“学校分数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将根据学校已经发布的相应招生公告划定学校分数线。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2.招生计划(即招生人数,不含推免招生录取人数)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3.院系依据学校分数线公布复试名单;达到学校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4.学校不开展破格复试。四、复试方式和时间复试方式: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方式。部分调剂复试可能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具体方式另行公布。复试时间:1.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一般在3月31日前完成,具体安排详见院系实施细则,并请考生密切关注院系邮件、电话等通知。2.少量学科非全日制方向接受调剂,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剂复试工作将具体由相关院系根据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实施,一般在4月中旬左右完成。五、复试资格审核1.院系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核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2.考生应按照院系要求,通过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jszs-ks.ecnu.edu.cn/logon?zsxm=2,以下同)签订、上传《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材料包括:(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地区考生请提供与初试阶段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2)学籍学历证明:①应届毕业生考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毕业生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获境外学历学位考生,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提供成绩单;⑤现阶段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但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及本科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院系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如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科研成果、获奖证明、专家推荐信、科研计划书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的材料,详见院系实施细则;(4)在职证明或就业合同(仅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提供);(5)其他本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说明或证明(参见系统提示)。六、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1.复试将主要进行综合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及思想品德考核。思想品德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相关院系将在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2.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学科,复试成绩总分为500分,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的学科,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低于180分为复试不合格。3.本科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即为复试不合格。加试科目见相关院系实施细则及通知。4.院系认为有必要时,可依程序对考生再次组织复试。七、调剂复试调剂工作办法待一志愿复试结束后另行公布。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不接受调剂考生。八、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1.考生可登录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查看复试结果。2.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3.对于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将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以下简称“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1)生成总成绩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比例,由院系决定并在其实施细则中公布。(2)同一招生学科不同学习方式的考生总成绩分别排序。(3)考生总成绩按学科或研究方向排序,详见院系实施细则说明。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进入复试的考生,复试合格即拟录取。5.拟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公示。6.拟录取的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应在院系组织下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拟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应按有关规定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书。九、招生体检和复查学校招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作相应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复查,全面复查初试和复试全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材料)。一旦出现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前、复试时提交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将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十、信息公开与监督学校重视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招生计划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公示拟录取名单等。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投诉联系方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1-54344721,电子信箱:yjszs@admin.ecnu.edu.cn;研究生院“院长信箱”:dean@yjsy.ecnu.edu.cn。监察处,电话:021-54344605,电子信箱:jwjc@admin.ecnu.edu.cn。十一、其他本办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政策变化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2025-08-01 09: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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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力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我校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环节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吉林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吉教考〔2025〕1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工作原则(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二)超前谋划、科学决策、精准施策、细化流程;(三)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四)建立健全“随机选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考核组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工作机制;(五)强化监督,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二、组织管理(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集体研究决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调配各招生学院的招生计划,审定复试名单(含调剂考生)和拟录取名单。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二)各招生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学术分委员会主任和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组成,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各项复试工作。(三)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成立各专业复试小组,小组成员采用随机原则确定,复试小组组长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小组成员中选定。每个复试小组由5位及以上成员组成,成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经历、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较强、外语水平较高。复试小组负责按照规定的复试程序组织实施本小组考生具体复试工作,可设立秘书1至2名,负责考生身份核验、复试情况记录等事宜。复试小组应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复试小组成员应现场独立评分。(四)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巡查小组,负责对各招生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巡查。各招生学院应成立复试工作监督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应包括本单位纪检委员及相关人员,负责监督本单位复试办法的实施情况和复试过程,接待考生申诉,并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未录取考生作必要的解释。三、复试工作方案(一)复试方式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调剂考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调剂考生具体复试方式,原则上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应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二)复试时间1.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应在4月6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应在4月25日前完成。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各招生学院具体复试时间和复试工作实施细则。2.各招生学院应在复试时间确定后提前5天公布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三)复试资格条件1.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通知。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不低于120%。2.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选择填报东北电力大学,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并确认后,方可参加复试。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不低于120%。3.我校2025年不组织破格复试。4.所有考生初试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执行。(四)复试资格审核各招生学院应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1.考生复试资格审核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1份;(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有效期截止时间5月31日);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成绩单;(4)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效期截止时间5月31日);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造成学历学籍信息审查不合格的考生还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改证明原件;(5)本科成绩单(专升本考生须提供专科和本科成绩单)1份,应届生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往届生可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或档案部门复印件并盖章;(6)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效期截止时间为5月31日);(7)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8)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1份(见附件1);(9)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表1份(见附件2);(10)各招生学院要求提供的获奖证明等其他材料;(11)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12)退役大学生须提供《男性/女性公民应征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2.考生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提交方式及时间参加复试考生应下载《东北电力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与复试资格审核材料(身份证等原件除外)一起装订成册在复试报到时上交各招生学院具体负责复试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上需贴免冠一寸近照1张。各招生学院具体负责复试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3。(五)复试内容各招生学院要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科学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学院要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和考核重点。在复试中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考生的学业知识,也要注重考生的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既要注重考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考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原则上采用命制多套试题、安排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等方式加强试题安全保密管理,严防试题泄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1.复试内容包括以下部分:①思想品德考核;(面试)②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面试)③综合素质考核;(面试)④专业能力考核。(笔试)思想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综合素质考核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我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复试科目,重点考核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专业能力考核内容应按照《招生章程》中复试科目考试大纲所规定的范围,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2.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课程。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业工程与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笔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4.各招生学院应严格做好复试内容的保密工作,遵守保密制度。(六)录取1.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成绩(满分25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8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满分150分)。工商管理专硕、会计专硕、工业工程与管理专硕:复试成绩(满分35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80分)+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成绩(满分100)+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满分150分)。2.录取成绩计算办法:录取成绩=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3.复试成绩和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4.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单位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4),按照考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5.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录取:(1)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面试成绩或笔试成绩低于A区相关学科单科国家线不予录取)。(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记入录取成绩,但对于加试科目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满分100分,60分以下不予录取)。(3)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4)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5)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7.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七)复试缴费复试费标准为200元/人次,缴费方式及时间由各招生学院负责告知复试考生。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八)体检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结果按有关规定处理。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体检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体检费用由校医院按照规定收取。体检时间由各招生学院与校医院商定。四、复试工作要求(一)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二)为确保复试公平公正,各招生学院要采用“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考核组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考前要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对比)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三)各招生学院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各招生学院要提醒考生在本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四)各招生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五)各招生学院应在复试前对所有参与复试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所有参与复试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单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所报考专业的复试工作。(六)各招生学院复试命题人员和参与复试工作的相关人员均须签订《保密责任书》(见附件5),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为均须承担刑事责任。(七)各招生学院复试过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任何人不得干预复试结果和录取结果,不得更改复试成绩。录音录像资料由学院妥善保管不少于1年。(八)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五、调剂工作(一)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国家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申请调入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和成绩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4.第一志愿报考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国家A类地区工学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我校工学照顾专业的,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国家A类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A类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7.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接受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调剂。(二)具体要求1.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考生调剂申请。2.我校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3.调剂具体要求请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东北电力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4.其他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六、公示(一)在复试录取阶段,我校提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等信息)。(二)我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录取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三)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七、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办公地址:东北电力大学西校区东石头楼311室。联系电话:0432-64806432电子邮箱:dbdlyzb@163.com考生举报电话:0432-64806569八、其他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各招生学院网站发布的最新通知。附件【附件1: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附件【附件2:东北电力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doc】附件【附件3: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人员联系方式.pdf】附件【附件4:2025年各学科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含推免生).pdf】附件【附件5: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涉密人员保密责任书.doc】2025-08-25 1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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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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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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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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